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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生资源管理制度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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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生资源管理制度

第1篇:再生资源管理制度范文

第一条为促进再生资源回收,规范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的发展,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实现经济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再生资源,是指在社会生产和生活消费过程中产生的,已经失去原有全部或部分使用价值,经过回收、加工处理,能够使其重新获得使用价值的各种废弃物。

再生资源包括废旧金属、报废电子产品、报废机电设备及其零部件、废造纸原料(如废纸、废棉等)、废轻化工原料(如橡胶、塑料、农药包装物、动物杂骨、毛发等)、废玻璃等。

第三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经营活动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统称“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应当遵守本办法。

法律法规和规章对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报废汽车的回收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条国家鼓励全社会各行各业和城乡居民积攒交售再生资源。

第五条国家鼓励以环境无害化方式回收处理再生资源,鼓励开展有关再生资源回收处理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推广。

第二章经营规则

第六条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经营活动,必须符合工商行政管理登记条件,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第七条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经营活动,应当在取得营业执照后30日内,按属地管理原则,向登记注册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同级商务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机构备案。

备案事项发生变更时,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属于工商登记事项的自工商登记变更之日起30日内)向商务主管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第八条回收生产性废旧金属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和回收非生产性废旧金属的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除应当按照本办法第七条规定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外,还应当在取得营业执照后15日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

备案事项发生变更时,前款所列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应当自变更之日起15日内(属于工商登记事项的自工商登记变更之日起15日内)向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办理变更手续。

第九条生产企业应当通过与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签订收购合同的方式交售生产性废旧金属。收购合同中应当约定所回收生产性废旧金属的名称、数量、规格,回收期次,结算方式等。

第十条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回收生产性废旧金属时,应当对物品的名称、数量、规格、新旧程度等如实进行登记。

出售人为单位的,应当查验出售单位开具的证明,并如实登记出售单位名称、经办人姓名、住址、身份证号码;出售人为个人的,应当如实登记出售人的姓名、住址、身份证号码。

登记资料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

第十一条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发现有公安机关通报寻查的赃物或有赃物嫌疑的物品时,应当立即报告公安机关。

公安机关对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发现的赃物或有赃物嫌疑的物品应当依法予以扣押,并开列扣押清单。有赃物嫌疑的物品经查明不是赃物的,应当依法及时退还;经查明确属赃物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二条再生资源的收集、储存、运输、处理等全过程应当遵守相关国家污染防治标准、技术政策和技术规范。

第十三条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从事旧货收购、销售、储存、运输等经营活动应当遵守旧货流通的有关规定。

第十四条再生资源回收可以采取上门回收、流动回收、固定地点回收等方式。

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可以通过电话、互联网等形式与居民、企业建立信息互动,实现便民、快捷的回收服务。

第三章监督管理

第十五条商务主管部门是再生资源回收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和实施再生资源回收产业政策、回收标准和回收行业发展规划。

发展改革部门负责研究提出促进再生资源发展的政策,组织实施再生资源利用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和产业化示范。

公安机关负责再生资源回收的治安管理。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的登记管理和再生资源交易市场内的监督管理。

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再生资源回收过程中环境污染的防治工作实施监督管理,依法对违反污染环境防治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处罚。

建设、城乡规划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将再生资源回收网点纳入城市规划,依法对违反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查处和清理整顿。

第十六条商务部负责制定和实施全国范围内再生资源回收的产业政策、回收标准和回收行业发展规划。

县级以上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和实施本行政区域内具体的行业发展规划和其他具体措施。

县级以上商务主管部门应当设置负责管理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的机构,并配备相应人员。

第十七条县级以上城市商务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发展改革(经贸)、公安、工商、环保、建设、城乡规划等行政管理部门,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根据本地经济发展水平、人口密度、环境和资源等具体情况,制定再生资源回收网点规划。

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包括社区回收、中转、集散、加工处理等回收过程中再生资源停留的各类场所。

第十八条跨行政区域转移再生资源进行储存、处置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办理行政许可。

第十九条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协会是行业自律性组织,履行如下职责:

(一)反映企业的建议和要求,维护行业利益;

(二)制定并监督执行行业自律性规范;

(三)经法律法规授权或主管部门委托,进行行业统计、行业调查,行业信息;

(四)配合行业主管部门研究制定行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回收标准。

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协会应当接受行业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

第四章罚则

第二十条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而擅自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经营业务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予以处罚。

凡超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二十一条违反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由商务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拒不改正的,可视情节轻重,对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可向社会公告。

第二十二条违反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给予警告,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拒不改正的,可视情节轻重,对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可向社会公告。

第二十三条再生资源回收企业违反本办法第十条第一、二款规定,收购生产性废旧金属未如实进行登记的,由公安机关依据《废旧金属收购业治安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二十四条违反本办法第十条第三款规定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第2篇:再生资源管理制度范文

关键词:林政资源;管理;应对策略

中图分类号:S750 文献标识码:A DOI:10.11974/nyyjs.20170133174

前言

自然资源不仅是人类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同时也是社会发展的重要保障。森林资源作为重要的自然资源,是实现全球人民共同绿色未来是保证。我国现阶段对林政资源管理依旧存在着不足和亟待解决的问题。

1 强化林政资源管理环节分析

1.1 林木管理

1.1.1 提升对林木重要性认识

森林是非常珍贵的自然资源,也是陆地生态系统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森林资源也是实现生态建设中的物质基础,在我国建设生态文明以及推动生态环境建设过程中需要提高α帜咀试吹闹匾性认识。只有首先树立正确的认识,才能在进行生态工程建设的过程中更好的发挥出我国森林资源的作用,同时也能更好的突出我国林政资源管理工作的重要性。

1.1.2 适度采伐原则和科学经营理念相结合

我国《森林法》当中明确规定了要坚持适度采伐的原则,这也是避免我国森林资源被过度开发,以及进一步提升我国森林资源保护和监管力度的重要措施。经过一系列的科学管理工作,目前我国的森林资源总数量正在呈现出良好的攀升趋势,同时森林资源质量也在不断提升,符合我国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1.1.3 建科学完善的经营管理体系

应该充分学习其他省份中对于林木资源管理的先进经验,同时以我国林政管理理念为指导,并在结合本省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做到具体情况集体分析,在实践中不断积累良好的管理经验以及发展模式,除此在外还应该在本省中选取一个试点地区作为实践基地,在当地开展森林资源保护的实践与探索工作,通过在实践中总结先进经验,突出试点地区的模范作用以及辐射作用,全面提升森林资源的管理效果。

1.2 林地管理

1.2.1 严格遵循林地限额制度和林地使用相关许可制度

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的不断深入推进,有效的推动了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也使得我国的基础设计建设工程不断开展,因此进一步加剧了我国林地资源的破坏状况,因此也对我国的林子资源管理工作带来了更大的挑战。针对此类问题,应该严格遵照我国林地限额制度,并执行我国的林地使用许可制度。

1.2.2 合理设置林地保护发展规划

为了使我国的森林资源管理工作与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相协调和适应,确保我国经济发展速度不受到影响,应该在结合本省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完善的林地资源保护及发展总体规划,通过实践逐步建立起完善的以促进林地资源保护为基础的、以推动社会经济全面发展的林地资源保护与利用的保护与发展规划。通过科学设置林地保护与发展规划,提升本身林地资源管理效率,确保社会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

1.3 林权管理

1.3.1 强化林权维稳工作

稳定可靠的林权管理工作是确保我国构建起生态环境的政策和制度保障,为我国的生态环境建设工作营造了良好的政策基础。通过实施的林权制度改革,能够为我国进行的森林资源保护工作以及发展工作等提供更加有效的政策性保障。通过构建起责权利相明晰的森林资源的管理制度,尤其是明确好公益林与商品林的产权,并具有针对性的提出与不同产权相适应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及政策等,全面提升地区中开荒造林工作的积极性,同时提升保护林木资源的意识。通过以上分析能够发现通过实施好林权维稳工作不仅是关系到森林资源保护与发展的问题,更是关系到整个生态环境建设与发展的大问题。

1.3.2 促进林权合理流转,确保林农的合法权益

通过积极开展我国集体的林权制度层面的改革,同时通过调整好各项生产环节的关系。对于各项生产要素等进行优化的合理配置,使生产要素在林业发展范围内合理的流动起来,调动社会各界的参与积极性,确保我国林业农民的合法权益不会受到侵害,也只有通过实施这些措施,才能够实现我国林业工程的快速与可持续发展。

2 目前我国林政资源管理的现状

2.1 砍伐树木资源缺乏合理性

良好的自然环境是人们发展和谐社会的基础。从春秋战国时期儒家思想倡导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性,到现在联合国人类环境研讨会推崇的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意义。似乎自然环境的好坏越来越得到人们的重视。对于林业的可持续发展来说,它的实质性表现主要有经济能力、社会合力以及生态支持力。自我国1992年之后实现新林业发展政策显示,至今我国现阶段的保护政策是正确的,我国林木的覆盖率也在不断上升,虽然我国的森林资源总数在不断提高,但依旧存在着树木任意砍伐,监管力度不够等实质性的问题。例如,在砍伐的过程中,如果只是对各地区砍伐的总体数量进行限额,就会出现在砍伐过程中大量幼苗遭到砍伐,或是在树木生长比较贫瘠的地区,如果按限额对树木进行砍伐,就会造成林木资源的浪费和生态环境的破坏。

2.2 林政资源中动态变化的表现

在现有的条件下,由于林木资源物种繁多,其生长周期和生长季节与生长数量都会有所不同,再生时间也存在一定的差异。因为这些差异,导致树种之间存在不可避免的相互干扰、变异,这种量变在经过长时间的积累之后会对林业资源整体产生不可预知的影响。所以,在种植这些林木时,应掌握林木资源的动态以便其更好地生长。除此之外,针对林木资源实施的有效调控也是非常必要的,在调控实施的过程中必须以市场的实际需求作为调整中的基础在现实管理中,往往存在由于人力、物力及资源不足的情况而无法对不同种类的林木资源使用相同的管理办法。所以,这也是林政资源管理中需要改进的地方。

2.3 林地资源管理中的问题

林地资源作为不可再生资源,在当今提倡可持续发展的社会中存在相对的矛盾性,但是当前社会生产生活中,林业资源的不可再生资源地位一直没有得到尊重,也没有得到相应的保护。针对这一现象,在林业资源开发过程中,一定要采用维护性的政策,让林地资源能够实现可持续发展,确保我国林地资源的可持续发展以及林地资源的完整性等。这样我国的林地资源才能获得更大的发展空间。针对我国的林地资源在实施具体的维护过程中需对树木的成长情况进行管理,在保证树木的生长,并为林地资源的开发创造更大的空间,同时也要确保生物类别和生态环境的多元化。这样才能够实现可持续发展。

3 如何改善林政资源管理的缺漏

3.1 采用科学的管理办法保护森林资源

随着工业的发展壮大,“雾霾”似乎成为当下的热门词汇,与之相对应的“还我一片蓝天,保护森林资源”也成为人们心中翘首期盼的愿望。在我国制定的《森林法》中提出了许多关于保护森林资源,防止乱砍乱伐的相关要求,因此,在面对乱砍乱伐时,不仅要重视林木资源的总量也要提高森林资源的质量。采用科学化的管理方法保护森林资源。

对林木进行科学化管理,首先应认识林木管理的重要性。林木资源对于建设平稳的生态环境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应先从思想上改善对林木资源的意识,提高其重要性,之后在行为上提高对林木资源的管理,做到从身边小事做起,提高对林木的重视度,防止乱砍乱伐,科学有效的管理林木。

3.2 制定相应的林地维护计划

随着21世纪以来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化的进一步推进,许多乡镇户口转变为城镇户口,随之而来的即是我国林地被占用情况得到一定控制,林地资源被非法侵占的状况也得到很大程度的缓解,林地Y源的保护有了一定保障。为了使国家林地资源管理与市场经济同步发展,必须要制定相应的林地保护计划,在节约林地资源的同时,推动市场经济不断前进。使经济与生态环境合作共赢。

3.3 推动林木资源的可持续发展

推动林木资源进行可持续发展的基础是保证林权的运行工作,稳定其发展,提高林权的管理。为了建立更好的林权管理制度,进一步提升林权维护中的合理化程度,严格维护好我国林农的权益。在对集体的林权进行优化,对内部资源的不同生产要素进行改革,使其生产生活得到合理性保证。并使生态发展趋于平衡,就要使林权制度进行相应的更新,维护林木的生态环境,确保公益林和商品林的界限,制定好相应的产权管理制度,增加林农开荒面积,使林农的利益最大化。

参考文献

[1]张晓军.湖南林业可持续发展对策研究[D].北京: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2014.

第3篇:再生资源管理制度范文

关键词:加强矿产资源;管理;开发利用

中图分类号: F426.1 文献标识码: A DOI编号: 10.14025/ki.jlny.2016.23.084

1 落实科学发展观,宏观推进矿产资源管理

在矿产资源管理中要始终坚持科学发展观,要作为管理工作中的长期指导思想,且遵循这一原则。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工作,建立健全有利于统筹兼顾,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体制与机制。明确市、县、乡矿产资源管理部门的职责,加强矿产资源国情国策和法制教育,坚持开发与节约并重,把节约放在首位,在保护中开发,落实最严格的矿产资源管理制度。科学的发展观关系矿产资源管理全局的问题,必须实行科学民主决策,要建立矿产资源管理重大问题的集体决策制度、专家咨询制度、内部会审制度、社会公示与听证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涉及有关审批、许可、处罚等事项,必须经过内部会审,共同把关,与管理人密切相关的要实行公示和听证。做到决策科学、民主,执行坚决有力,监督公正透明。

2因地制宜,科学规划,落实采矿点

矿产资源的开发与利用首先要进行地质址勘测,不能盲目进行,要因地制宜,从实际出发,落实采矿点。并且要与矿山企业共同制定开采块段位置。在矿产资源开发中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进行,对于手续不全的一律禁止开采,如有违规操作的要一视同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控制矿产开采点数量,然后由矿山企业写出块段开采设计交县国土资源局审核,待国土资源局审批行文后,组织实施,凡不按块段开采的,一律禁止采矿,不予年检。

3探索、培育和规范采矿权市场

以合理配置资源和合理利用资源,建立公平、公开、公正采矿权审批制度为前提,完善制度,规范矿权市场。

4 严格执行矿业权审批制度

认真研究上报探矿权采矿权出让年度计划,严格把关,积极鼓励有实力的企业参与公开竞争,进一步规范矿业权市场交易行为;制定切合全县实际的办理砂、石料等非金属矿采矿许可证的具体办证流程和要求。

5 深入开展打击违法经营行为

深入开展打击煤矿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专项行动,无证勘查开采、私挖滥采现象得到了有效遏制;成立联合工作组,对金沙江流域非法采金活动进行严厉打击。

6 加大勘查工作投入,切实摸清矿产资源家底

积极争取中央和省地勘基金支持,积极引进社会资本,促进整装勘查,摸清该县矿业权空白区及矿业权延伸区家底,加大对该县有较大潜力矿产资源的调查评价,尽可能多的开发一批后备勘查开发基地,逐步形成矿业权储备,适时投放市场,变资源优势为资本优势和招商优势。

7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促进资源综合开发利用

对现有资源进行清理整顿、资源重组,尽可能腾挪出一部分闲置资源用于招商,盘活优势存量资源。努力延长产业链,大力发展深加工、精加工,最大限度地发挥资源整体优势。充分利用共伴生矿产和上下游矿产废料,挖掘矿产品潜力,变废为宝,全面提升资源综合开发利用水平。

8 服务与监管同行,规范矿产资源管理秩序

实行服务与监管同行,在管理中加强服务,在服务中提升监管水平,做到放而不乱、管而不死。对占而不采的资源依法予以查处整治,限期开发利用。对无证非法勘查、开采或不按期延续、不履行法定义务的,依法让其灭失、取缔,决不允许圈而不探、占而不采,坚决打击炒买炒卖矿产资源。

9 切实保护地质环境,守住一方绿水青山

严格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谁治理,谁受益”的原则,建立和落实好矿山地质环境恢复保证金制度和有关矿山环境恢复补偿机制。严格执行矿山建设“三同时”制度,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坚决控制对新的矿山地质环境破坏,保证各项治理措施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运行。

10 加强勘查项目监管

组织召开全市矿产资源勘查项目工作会议,落实矿产勘查项目进展情况定期报告制度;创新矿产资源勘查项目年度检查机制,细化年检内容,探索建立年检百分制,以更高的要求和标准推动探矿权人严格按照批准的勘查实施方案足额投入、按时完成勘查任务,严格《勘查设计实施方案》的审查,确保探矿权人按批复的《勘查设计实施方案》实施勘查活动,稳步提高地质工作质量,严禁各类违法违规勘查行为发生。

11加快队伍建设,充实矿产资源管理力量

第4篇:再生资源管理制度范文

【关键词】:加强;水资源管理;意见

中图分类号: TV211.1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引言

我国属于水资源短缺的国家,随着我国工农业经济的发展,对水资源的浪费和破坏日益严重,水资源供求矛盾日益突出,水资源已经成为当代社会的战略性自然资源,加强水利水资源的管理工作,不仅是关系到人们日常的生产生活,甚至关系到国家的生存安全。我们应该认真总结长期以来在水资源管理实践中的经验和教训, 吸收国外先进的管理理论、 方法和成功经验, 结合我国水资源的具体特点,加强水资源管理,不断优化水资源配置,实现生态发展的平衡,促进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一、加强水资源管理的意义

对水资源的开发和利用做好规划,遵循水资源开发利用的原则,加强对水资源的有效管理,能够利用当前有限的水资源,最大限度地发挥它的功效,使其满足人类生活和生产用水的需要, 通过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为我国国民经济健康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目前我国水资源管理存在的漏洞

1.水资源管理体系亟需完善

当前我国水资源管理出现的最大问题是水资源的产权状况不明晰,在水资源的管理中,缺乏利益协调机制,在开发和利用水资源时,谁先发现、谁先开发,谁就是最大的受益者。 这样水资源管理机制就难以协调,并且严重违反了我国《水法》的规定:“国家对水资源实行统一管理与分级、分部门管理相结合的制度。”虽然国家有水法存在,但它却形同虚设,往往在管理过程中并没有严格按规定和制度来执行,这样做不但不利于水资源的合理科学利用,而且使水资源的供需矛盾更加尖锐,从而在水资源方面的供需矛盾显得更加尖锐,这也是当前我国水资源管理体系急需完善的根源。

2.我国水资源的开发利用缺乏统一、合理的规划

我们生活所需要的水大部分是淡水资源,虽然从某种意义上说,地球是“水球”,然而地球上的淡水资源却只占其很小的一部分,而且其中很大一部分的淡水又不能直接被人们利用,当前我们饮用的淡水资源主要靠地下水。由于我国人口众多,水资源分布又极不均衡,加上工业发展以及地表水的污染和浪费等,人们对地下水的需求也日益旺盛,因此对地下水的开采愈来愈频繁,开采量也愈来愈多。更严重的是,我国在水资源的开发和利用过程中缺乏统一、合理的规划,没有严格的管理制度,使得人们对地下水无节制地开采,在地下水大量流失的同时,还导致许多地方出现塌陷的安全隐患,大大地威胁了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3.水资源在市场上的价格太低,市场配置不合理

由于长期以来人们的节约意识尤其是节水意识比较淡薄,人们都认为水资源是可再生的资源,是取之不尽的,用之不竭的,没有必要过分地节约。同时,国家为了方便人们用水,对水的定价较低,甚至可以说与水的价值极不对称,这使得人们在利用水资源时不懂得节约和珍惜,造成水资源严重浪费,更严重影响了我国社会可持续性发展。

三.关于如何加强水资源管理的几点意见

1.国家需要建立和完善水资源的管理体制

要想水资源的管理取得卓有成效的进展,法律上的支持是必不可少的。首先,我们需要进一步完善现有的水法,为依法管水依法治水提供法律依据和法律保证。可以变“取水权”为“水资源使用权”。现代的水资源既可以带来一定的利益,又可以创造出新的价值,所以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大环境下,可以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重要作用,确保水资源发挥最大效用。而“水资源使用权”的确立则是市场机制得以起作用的一个前提条件。对于一些具体管理工作,如水利设施建设与管理、水灾防治、水量调度,都应出台具体的法规,使管理措施法制化。具体做法如下:第一,建立法制性的水务机制,严格按照相关的法律规章来开展日常的工作。第二,完善执法体系,切实提高水务的执法能力,保证水利水资源管理工作的科学发展有切实的法律支持和保障;建立一支专业素质和法律素质并重的队伍,为依法治水和依法管水提供人力资源的保证。总而言之,国家政府部门应加快水资源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与管理制度的完善,以不断完善当前的水资源管理体系,并要求管理人员严格按照科学规范的管理制度开展水资源管理工作,进行有效的管理,确保水资源开发与利用的合理化和科学化,合理分配水资源,切实解决水资源短缺和水资源的污染浪费问题,并在解决水资源浪费和污染的同时,着力解决供需矛盾。

2.对水资源的开发和利用实行统一管理

针对当前水资源的开发和利用混乱,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发挥好水管部门的重要功能,对水资源的开发与利用进行统一管理。水管部门要发挥积极主动的作用,切实履行自身肩负的使命和职责,可以根据整体的需水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水资源开发和分配方案和计划,还要发挥好它的监督功能,致力于自身监督职能的发挥,监督水资源的利用情况,确保水资源的开发和利用的合理性、科学性和可持续性。

3.调整水资源的市场价格,建立合理的水资源市场价格体系

由于大多数人还是认为水资源是可以供我们无限使用的可再生资源,节水意识不强,他们不注重爱护和珍惜水资源,从而造成水资源的严重浪费和污染,为提高水资源利用率,体现水的真正价值所在,政府职能部门应该加大监督和管理力度,采用价格杆杠不断完善现有的水资源价格体系,严格控制水资源的价格,适当地将水资源的价格调高,使人们从水价上看出水资源的紧缺度,同时注重方式方法,加大宣传和教育力度,培养人们的节水意识,从而提高人们对水资源的保护意识,控制人们的用水量,使人们自觉节约用水,实现水资源的合理配置,从根本上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和效益。

4.科学合理的利用水资源,对水资源实行统一规划管理

作为现代水资源管理人员,在管理工作中应充分考虑生活用水、工业用水、农业用水、城市用水等多方面的用水需要,以及所在地区的地表水和地下水的储量,还要把握好枯水期和丰水期的水资源情况,从而更好制定出科学合理的水资源分配和利用方案。在执行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所提出的方案进行开展水资源管理工作,要规划好各种不同情况下水资源的开发量和利用量,对各个部分和不同情况下的水资源的利用情况进行分析,区别出不同情况下的用水情况,从而确保水资源利用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5.加大节水宣传力度

为更好地开展水资源管理工作,国家要大力推行节水政策,动员全社会人员一起加入到节约水资源的行列中来,而且我们可以从法律知识的宣传和普及着手,通过形式多种多样、内容丰富多彩的法律尤其是新《水法》的宣传,引导广大群众树立法制观念,严格约束自己的行为。对于工农业用水大户,必须规范和整顿浪费水资源的行为,并推广节水方式,比如在农业上可以避免使用灌溉的技术,可采用现代化的灌溉技术,如滴灌、微灌、喷灌等技术。在工业用水方面也要采用各种节水措施,可以要求其通过工艺设备的改革、废水的回收和利用、高效换热技术、汽化冷却技术等节水技术,最大限度的减少浪费和用水量,循环利用水资源,提高水资源的利用率。 要树立依法治水、依法管水的观念。

6.利用现代化高速发展的科学技术,采用各种有效的方法对水资源进行管理

我们处于一个科技飞速发展的社会,当代先进的科技成果已经遍布我们的生活的四周,人们的生活水平提高了,社会的科技水平也提高了,我们应该与时俱进,利用好这些先进的科学技术,采取科学的管理方法,对水资源进行科学的管理,开发出有效的节水工具和节水方式,对水资源的利用要做到合理有效,尽可能的节约水资源,从而从科学的角度对水资源进行管理。

结束语

综上所述,水资源问题是当今社会面临的重要问题,针对我国水资源管理存在的不足,我们应该积极分析水资源面临的问题和导致这些问题的原因,从而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强对水资源的管理,从而更好地服务社会经济的发展,实现水资源利用的可持续性。

参考文献:

[1] 张广玲. 浅论当前水资源管理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 经营管理者, 2010,(10) .

第5篇:再生资源管理制度范文

关键词:新时期;新疆;水资源管理;新思路

水资源是人类生存的基础,对人类影响非常大。经济的快速发展使新疆地区的水利工程与水利单位的关系更加密切。在社会发展的新时期,需要对新疆的水资源进行创新管理,以保证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促进新疆农业健康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

1新疆水资源特点分析

1.1水资源基本情况有关调查数据显示,新疆在过去的20年内平均年降水量比之前增加380亿立方米,降水量的增加使新疆成为雨水量大的区域。近些年新疆地区雨水偏丰,使农业生产的灌溉率和灌溉面积增加,虽然丰富的雨水为农业生产带来一定利好条件,但总的来说,新疆供水量和用水量还是不能达到平衡。当处于枯水期时降水会大幅度减少,再加上自来水的急剧减少使新疆的农业生产灌溉不能满足农业生产的正常需求,严重影响农业生产和社会经济。1.2水资源特点首先,在新疆地区人均水资源占有量比较高,但是国土平均产水面积偏少。人均水资源是全国平均的2倍,而单位国土产水却只是全国平均的1/6。单位国土产水量偏少使新疆沙漠化严重,如果对区域内河流进行过度开发,会造成自然生态环境的严重恶化。其次,在新疆地区水资源分布极不平衡,对水资源进行合理调配的难度比较大。因为在新疆地区,地形属于三山夹两盆的情况,平原少而山区多,水资源南少北多,东少西多,水资源在分布平衡上与经济发展不相匹配。新疆以天山为界将其分为南疆和北疆,北疆的区域面积大概占新疆总面积的28%,南疆占新疆总面积大概为72%,但南疆和北疆的年径流量却都占50%。新疆西部地表水比较丰富,占新疆地表水总资源的93%左右,新疆的河川径流大概有20%是由冰川融雪供给的,所以区域内河流的径流大概有70%集中在每年的6月到8月,春天容易干旱,秋季容易缺水,而夏天容易发生洪涝,导致新疆在区域内一边是洪涝一边是干旱。再次,新疆的生态系统比较脆弱,人与自然争水的现象严重。新疆在同纬度地区属于降水最少的区域,沙漠和戈壁等占新疆总面积的48%左右,由于干旱雨水量少,所以生态环境系统比较脆弱,人工修建的绿洲和天然的绿洲争水现象比较严重。新疆从20世纪50年代开始修建人工绿洲,面积已经扩大了约2.2倍,但是人工修建的绿洲对水资源消耗特别大,使天然绿洲的面积逐渐减少,造成新疆土壤沙漠化严重。

2新疆水资源开发利用状况

从用水结构来看,新疆用水量占全国第一位,其中南疆用水量最高。从新疆的供水水源来看,地表水大概是地下水的3倍;从新疆的再生水源情况来看,南疆地区地表水供水量大,东疆地区地下水供水量大。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新疆的用水量快速增长,过去的15年间增长了1.24倍,地表供水量增长了1.03倍,地下水供水量增长了6.26倍。在地表水供水中,蓄水工程供水量比之前增长了大概4%,引水工程供水量比之前增长了12%。随着工业和生活用水、农业灌溉用水量的稳定增长,新疆对水资源的需求量也在稳定增加。

3新疆水资源管理问题

3.1农业用水增长速度快在新疆农业灌溉用水量占总用水量的95%左右,占的比重大,而且用水效率比较低。干旱地区的以色列农业灌溉用水量也一直保持在65%左右没有快速增长。由于农业灌溉用水量大,效率低,所以部分地区用水浪费严重。3.2退地减水计划落实困难新疆地区按照国家下达的用水问题目标进行用水量控制,主要是控制农业灌溉面积。但由于农业生产用水是必需,而且退地减水的工作比较复杂,涉及多部分联合,需要政府相关部门研究出具体的补偿政策和实施办法才能正常实施。3.3水资源的过度开发导致生态平衡脆弱目前,对新疆水资源的开发已达到70%左右,农业灌溉用水的过度开发使新疆虽然处于丰水期,但生态环境恶劣严重,如果不改变目前对水资源的开发规模和格局,那么生态环境会进一步恶化,新疆用水风险将增加。

4新时期新疆水资源管理思路

4.1建立制度,严格实行退地减水计划,以实现用水问题的控制退地减水主要是降低对新疆区域内河流的过度开发,是实现新疆用水总量控制的关键。新疆自治区要建立制度以有序推进退地减水计划,通过对地方政府的督促以促进用水总量方案的尽快完善,将用水总量问题提到日常工作日程上,由相关部门领导抓,以完成用水总量控制目标。4.2完善水资源管理体系实现水资源统一管理以河长制为契机,全面推进水资源统一管理机制。加强各兵团之间的合作,通过对立职能明晰、权利责任明确的水资源统一管理机制,来实现水资源的统一管理。通过各兵团成功经验的推广,建立各兵团内不同层次的水资源管理委员会,对水资源的统一管理、调度,对各兵团用水协调和监督,达到新疆区域内共同面对水资源短缺问题,严格落实各项水资源管理制度。4.3加强水资源短板基础设施的建设以国家用水总量目标为基准,以现代化水利建设发展为方向,加快骨干山区的水利工程建设,以推进新疆区域内的生态环境的保护,加强短板基础设施的建设,加强水资源的统一管理的调度。4.4增强水资源监控和计量能力加快新疆区域内水资源监控和计量能力,以实现对新疆各区域内水资源的管控,通过提高计量能力为统一用水提供准确数据。在水资源统一管理上建立管理平台,以实现用水量的在线监控和信息在线采集,做到水资源的科学监控和管理。

参考文献

[1]陈雷.新时期治水兴水的科学指南[J].求是,2014(15):47-49.

第6篇:再生资源管理制度范文

关键词:森林资源;保护;可持续发展

中图分类号: F413.2 文献标识码: A DOI编号: 10.14025/ki.jlny.2016.24.075

建国初期,国家一味的追求经济的快速增长,而忽视了对于环境保护和能源的再回收利用等问题,造成了环境的严重污染和资源的巨大浪费。现在国家已经改变了经济的增长方式,也改变了对于环境的意识,充分认识到了森林资源也是重要资源之一。从世界的范围来看,我国的森林覆盖率比较低,加之曾经无节制的开采浪费,已经严重破坏了生态平衡,为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埋下了隐患。因此,加强森林资源的保护工作,促进林业的可持续发展,进而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已经成为目前林业工作者乃至全国人民的首要任务。

1保护森林资源的重要性

森林资源作为可再生资源,为国家的经济增长提供了有力的保障。首先,森林资源可以为社会经济的稳步增长提供物质保障,利用森林提供的木材,可以制作纸、家具、房屋的新建和扩建等,可以说生活中的方方面面都要用到木材。同时,对于林业的保护,可以更好的维护生态平衡、美化环境。最后,林业的良好发展还能促进人口、社会、环境、经济以及资源协调发展的基础性的产业和社会公益事业。

2目前国内林业发展的现状

尽管目前国家已经加强了对于森林资源的保护,但是由于各种方面因素的限制,各个地方均有不同程度的问题,已经严重限制了森林资源的可持续发展。因此,国内的林业发展形势依旧严峻。其中以部分监管人员水平较低且管理能力很差和国家政策落实不到位为最主要的问题。

2.1部分监管人员水平较低且管理能力差

目前,部分林业管理人员文化水平较低,管理能力较差,也缺乏森林资源管理方面的专业知识,缺乏法律意识,其中个别人甚至为了个人利益,无视国家法纪。在对森林资源管理的过程中,对于林地使用的审批、林地使用的管理和破坏林地的违法行为监管不到位,对国家的森林资源造成了不可估量的损失。

2.2国家政策落实不到位

国家为了保证森林资源得到很好的保护和发展,于1998年4月29日修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除了可以更好的保证森林资源的可持续发展,还可以防止森林资源遭受破坏。然而,因为种种原因,修正后的林业法落实不够到位。以林业扶持政策为例:林业扶持主要是指对有用森林资源在管理顺利资源上做出贡献的农民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然而在实际中,森林资源的拥有者有的没有得到扶持资金,依然需要使用个人资源来维护森林,这给种植森林的农民带来了巨大的生活压力。

3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的措施

3.1升级林业管理,实现内部优化改革

要升级林业开采的手续办理的审批管理。首先,要审查申请开采单位或个人的资质,任何单位或个人在未取得国家颁布的林业开采许可之前,均不得从事林业开采工作。然而,要根据其开采的用途适量的审批开采量。不同的用途其开采量也是不同的,在开采的过程中要严格监控,确保其开采的数量与用途相符。最后要加强内部管理,对于文化水平较低,工作能力较差的管理人员,要及时剔除,对于存有严重犯罪行为的要给予法律制裁。

3.2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民众意识

想要从根源上改善森林资源,实现可持续发展,民众的理论是不容忽视的。要加大宣传力度,向民众灌输保护森林资源的重要性,使其意识到森林资源的宝贵,正确认识森林资源的利用。以达到减少违反行为的效果,普及生态知识,提高民众的环保意识。

4结语

近年来,我国尽管已经加强了森林资源的保护工作,但是对于森林资源的管理仍处于起步阶段,首先要认清自己的位置和能力,要清楚的意识到加强森林资源的保护并不是意味着要无目的的扩大森林资源面积,这样做极有可能造成生态失衡,而是要更为科学的设置森林区域和范围,合理搭配森林内植物的种类,进而保护生态平衡,促进林业的可持续发展,并为国家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利的保障。

参考文献

[1]刘宏明.试论林权概念的修正[J].林业经济,2006,(11).

[2]周训芳,吴晓芙.我国自然保护区土地权属法律制度及其存在的主要问题[J].林业经济问题,2006,(04).

[3]周训芳.林业的历史性转变与《森林法》的修改[J].现代法学,2004,(05).

[4]谢国保,谌丽.论森林资源法上的权利与权利冲突[J].中南林学院学报,2004,(06).

[5]周琳.对我国自然保护区实行共同管理制度的探讨[J].中南林学院学报,2004(06).

第7篇:再生资源管理制度范文

关键词:林业资源;保护;开发;策略

中图分类号:S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9944(2016)09-0109-02

1引言

森林是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经济社会的发展过程中,林业资源受到的破坏越来越严重,必须要加强对林业资源的保护及开发,从而使得林业资源得到充分利用,防止林业资源的浪费。加强对林业资源保护,是生态平衡森林发展过程中的一个重要内容,对于我国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对此,针对我国的林业资源现状,要加强林业资源的管理及保护,在对森林生态系统进行保护的时候,要做到因地制宜,采取相应的措施对其进行保护和建设,将林业产业与其他的各项产业进行融合,实现森林系统的可持续发展。

2林业资源保护与开发的关系和现状

我国的森林面积总量比较大,但是由于人口基数大,所以人均的林业资源占有量较少,而且我国的林业资源分布不均匀,森林土地资源组合不平衡。我国南方地区的林业资源较多,相反,西北地区的林业资源比较匮乏。因此加强对林业资源的保护与开发具有十分紧密的联系,加强林业资源的保护,为林业资源的开发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同时,加强林业资源的开发,也能平衡森林生态系统,从而实现对森林系统多样性的保护。由此可见,两者之间是相辅相成的关系。在林业发展过程中,林业保护是一个重要的内容,但是当前林业保护与开发利用的现状并不乐观,第一,林业部门没有一套相对明确的管理制度,不能对工作人员进行有效的分工,使得林业资源的保护工作没有规划性,流于形式。第二,林业资源管理责任体系不健全。林业资源管理责任体系不健全是影响林业资源保护工作质量的重要原因,责任体系的建立,是保证林业资源管理工作能够顺利推进的关键举措,由于责任体系不健全,一旦出现林业资源被破坏的问题时不能及时找到相应责任人,最终导致林业资源得不到有效保护。第三,对管理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近年来林业资源缺乏的问题变得越来越严重,但是我国对林业资源的保护和利用的重视程度还不够,在长期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忽视了对林业资源的保护,因此导致林业资源的浪费变得越来越严重。第四,林业开发力度不够。林业资源不仅可以发挥出生态效益,同时也能发挥出相应的经济效益,比如林下种植、苗木栽种等,都可以成为林业产业发展的重要方向。但是当前对于林业资源的开发利用不够,导致很多林业资源浪费。

3林业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策略

3.1强化宣传林业保护与开发意识

森林是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个重要部分,我国的林业资源的保护与开发利用工作并不乐观,有很多地区还面临着严重的森林破坏以及森林资源浪费问题,因此在林业资源的保护和利用过程中,应该要加强对森林保护意识和开发意识的宣传,要广泛宣传林业资源保护的重大意义,切实提高领导干部和广大群众的思想认识,增强干部群众对林业资源保护的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使得领导干部群众能够在日常工作中加强对林业资源的保护和节约,防止一些破坏林业资源的现象的出现。同时,要加强对林业产业发展的宣传讲解,从而使得林业产业发展水平得到提升。

3.2加强森林保护

3.2.1加强林业资源保护过程中的执法力度林业资源保护工作是否得到落实,与森林利监管部门的管理执法的力度有很大关系,相关部门应该要积极发挥执法职能,使得林业资源的管理能够受到相应的重视,能够在日常工作中加强对各种林业资源破坏和浪费问题的解决,尤其是要加强对林业资源管理过程中发现的各种不规范行为的整治,对于违反条例的行为要进行严厉地惩罚,要按照相应的法律法规对其进行处理,杜绝各种破坏行为再次出现。3.2.2加强林业资源管理体系的完善林业资源管理体系的建立和完善,是确保林业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和充分利用的一个重要前提,也是森林部门在进行林业资源保护与管理过程中应该重视的问题。在林业资源管理过程中,要实现全程监控,比如对于一(下转第112页)些地区的自然保护区的建设与管理,要加强监管,使得自然保护区的建设按照相应的标准进行,要统一规范,制定一套标准、可行的管理方案,对各个部门以及职员的工作任务进行分配和落实,使得森林保护工作得到有效的落实,从而使得林业资源得到充分利用,使得森林资源可以发挥出相应的生态保护作用。

3.3加强对林业资源的开发利用

在林业资源的保护和开发过程中,要对林业资源进行充分的优化配置,使得我国的林业资源能够惠及更多的百姓,解决林业资源分布严重不均匀的现象,发挥林业资源的经济效益。在加强对林业资源开发利用的过程中,就必须要加强对林业产业的发展,加强林业经济的开发有助于提高林业资源的附加值,从而使得生态环境受到保护,也能使得经济水平得到提升。随着当前我国对林业经济生产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在林业生产过程中,对各种产业进行了研究,从而更加注重林业经济发展模式,合理利用山林区资源,实现林地的有效开发利用,使得林业资源发挥出其相应的作用,有利于加快我国的林业建设,对各种森林生态系统的平衡进行调节,进而促进我国的经济水平不断提升。森林是一种比较特殊的可再生资源,当前很多地区在发展过程中都越来越重视林业经济发展,注重林业经济效益的时候更应该要重视生态效益。

4结语

综上所述,林业资源的保护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当前我国的林业资源总量虽然丰富,但是人均占有量较少,林业可持续发展是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能够的重要内容。林业资源的发展还面临着巨大的障碍,林业资源的保护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对林业资源的开发利用力度也不够。对此,要加强林业资源管理体系和责任制度的完善,要提高群众的森林保护意识,加强对林业资源的综合开发,从而使得林业资源得到充分利用,实现林业的长效发展。

参考文献:

[1]王政秀.关于林业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的分析[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2012(2).

[2]其日.浅谈林业产业发展与森林资源保护的分析[J].农业与技术,2015(12).

第8篇:再生资源管理制度范文

关键词:森林防护;存在问题;应对措施

为稳定生态系统环境,必须加强森林防护工作力度,这也是当前林业部门工作的重点之一。森林具有多项功能,对人类社会所能发挥的效益也是多方面的,森林的生态作用更是不容忽视,切实做好森林防护,无论是对个人、对国家都有着重要意义。

1 森林的功效以及作用

森林是陆地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整个生命系统更是起着关键作用,它与人类生存的环境以及社会的发展都息息相关。综合森林对于社会发展以及人类生存环境的贡献,它的功效和作用主要体现在2个方面:(1)与其它生态系统相比,森林系统的组成结构更加复杂,其物质循环以及能量转换都最为旺盛,森林也是物种宝库,所以,生物生产力自然而然较高。森林覆盖面积大,占据空间广,森林是可再生资源,且具有寿命时间长的特点。(2)森林能够有效防止水土流失以及沙土滑坡,维护人类赖以生存的生态环境;在沙漠地带,大面积的森林能够防风固沙;在边防地区也起到了天然的军事屏障作用;在军事、工业等不同领域也发挥了作用。现实生活中,更是为人类提供了木材燃料,包括各种能源、材料、林产品和动、植物的副产品。

2 森林防护现状分析

伴随着改革开放的步伐,国家相关部门对于森林防护也引起了高度重视,对此也展开了相当大的行动,例如,对林区进行分类经营,明确划分商品林、生态林,对森林制定补偿基金制度等。虽然通过实施一系列的措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目前的森林防护现状仍不尽人意,存在很多问题,可以归纳为以下3个方面:

2.1 森林资源防护与经济发展间的矛盾

在某些林区,经济发展仍依靠森林资源,这样就突出了农民生活与森林防护之间的矛盾。难以避免林区会遭遇毁林,种植其它农作物或是因为木材需求进而乱砍滥伐。

2.2 林区占地面积递减

伴随经济的不断发展,各大城市建筑设施、住宅区等工程都在不断兴建,而这些巨大的工程占地问题就会使得森林占地面不断减小。有些地区在造林之后未能采取及时有效的防护措施,所以,大量的新造林区被随意占据或者开荒。

2.3 森林功效不断减弱

森林质量是森林发挥功效的前提条件。但现在大多天然林退化为次生林,加之自然灾害、人为火灾以及管理不到位等诸多问题,由于各方面的综合问题遭受制约,森林防护措施并未得到真正地落实,致使森林防护面临巨大挑战。

3 森林防护策略

3.1 加强宣传力度

面对森林防护过程中存在的巨大挑战,势必需要我们从防护、改善生态系统的角度出发,采取一切有效途径,例如,通过报纸、电视新闻媒体等形式进行宣传,普及森林防护的生态意义以及经济意义。从思想深处提高人民群众的森林防护意识,积极倡导全民都积极参与到森林防护的工作中,力求每个人为森林防护做出贡献。与此同时,在对森林资源的采伐方面,严格执行限额采伐制度,不断健全和完善限额采伐管理制度。相关部门更要加强对森林资源的监督检查,对于肆意破坏森林资源者,予以严惩。

3.2 重视森林管理

对人民群众从思想上加深森林防护意识,相关部门更应该加强森林管理,做好防火措施,因此,在森林防护中,需要做到有效监控和防控火灾。对于森林来讲,一旦发生火灾,再开展补救措施,难度较高。而防火则又分为2个方面:一是防“自然”火灾。即由于自然环境引起的火灾,比如,天气干旱等自然因素,所以,在不影响生态循环的前提下,对林区进行分块、分区的有效管理。二是防“自身”火灾,即人类自身行为导致的火灾,这就需要我们平时从思想上重视,采取一定的制度约束,比如,严禁携带火种进入林区,禁止在森林附近生火等。

3.3 提高工作人员素质

林政管理队伍必须政治素质强、精通业务技术、作风纪律硬。通过参加学习培训或者自主学习,认真熟知各种法律和相关业务知识。注重在实践中提高业务水平,不断完善执法行为和规范森林资源管理,全面提升森林资源林政管理和执法人员的素质,同时,采用新技术加强森林资源和林政管理,切实加强对木材检查站的建设管理。各地要进一步加强木材检查站基础建设,加强对木材检查人员的培训和管理,进一步规范木材运输监督检查行为。

4 结语

森林具有多种功能,对人类社会所能发挥的效益也是多方面的,森林提供的生态作用更是不容忽视。做好森林防护工作,无论是对个人,还是对国家都有着重要意义。

参考文献

第9篇:再生资源管理制度范文

1我国循环经济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障碍

1.1认识方面偏颇

狭义地理解循环经济,认为循环经济就是清洁生产和资源综合利用,是生产、经济管理和环保部门的事,与己无关;认为中国是发展中国家,贫穷是主要问题,因而迫于经济增长和就业压力盲目追求经济增长,忽视与环境的协调;对自然资源稀缺程度了解不够,以为资源不会枯竭,看不到资源存量和环境承载力已经不起传统发展模式的高消耗和高污染,认为发展循环经济为时尚早。认识偏颇,影响了各方参与循环经济发展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1.2管理方面缺失

(1)缺乏协调统一的管理机构。循环经济覆盖面广,综合性、交叉性强,现行管理体制中没有统一的管理协调部门。

(2)缺乏系统长远的发展规划。循环经济是庞大的系统工程,必须有科学的长远规划和分步实施规划的指导。在推动循环经济发展的初期阶段,如何结合“十一五”规划的编制,搞好适合区域(部门)特色的循环经济发展规划是值得研究和探讨的难题。

1.3经济社会运行方面体系不完整

(1)经济运行系统中缺少物质循环链。现行经济运行体系是按产品流向构造的,即具有前向、后向关联的产品之间构成产业链和产品链,而缺少按物质流向构造的循环链,即上游产品、企业、产业的废料成为下游产品、企业、产业的原料等等。

(2)人类社会组织分工中缺少“分解者”。人类社会目前不乏生产者和消费者,而缺乏相当于自然界中“分解者”地位和作用的废弃物处理者,影响了“废物”在人类社会经济体系中的“内循环”和使“废物”友好进人环境的“外循环”。

1.4制度方面有待建立

(1)自然资源和环境成本外部化。自然资源的使用价格没有反映其生态成本,造成成本外部化;环境容量属公共财产,使用时具有公开获取性,使用结果具有排它性,由于监管不严,企业和公众使用它的收益大于其分担的成本,具有显著的外部性。这使得循环型生产成本高于传统生产,形成循环经济发展的成本障碍。

(2)价格形成机制不科学。初次资源价格和生产支付的环境成本过低;国际分工中存在对原材料和能源提供国明显的价格不利因素;废旧产品和废弃物的收集、整理、运输成本高,再生技术滞后,使再利用原料成本高,以上各因素构成了推进循环经济的价格障碍。

(3)法律法规建设滞后。我国已有4部环境法、8部资源法、20多项资源管理行政法、260多项环境标准。但循环经济法律法规较缺乏,不能满足发展的需要。

(4)相关政策支持不利。现行的循环经济相关政策主要是环境管理制度,以命令控制型政策为主,以市场机制为基础的政策较少且效率不高,对循环经济发展的激励作用不够。

1.5技术支撑体系方面落后

(1)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尚未建立。现行指标体系缺少反映经济社会活动中的物质投入(消耗)、排放(废弃)、利用效率和循环利用方面的指标,不利于评价和跟踪监测其发展情况,以作为对区域(部门)经济社会发展业绩评价的重要参数,扭转单纯追求GDP的政策目标。

(2)技术支撑体系落后。现行技术体系更注重生产效率的提高和新产品的开发,对污染治理、废物利用、清洁生产和生态工业链接等技术开发和重视不够,无法支撑循环经济发展。

(3)缺少相关的信息平台。我国目前还没有形成系统的循环经济信息网络平台,特别是缺少固体废弃物和循环型技术的供求信息,不利于构建循环型社会经济体系。

2推进我国循环经济发展的主要对策

2.1提高认识,转变观念,引导全社会参与

(1)要认识到发展循环经济是人类生存方式的巨大变革。认清循环经济的本质是:把经济活动的中心从单纯以价值流循环为核心,转变为以价值流和物质流循环为双核心。它不仅包括能够创造价值、带来价值增值的社会再生产各个环节,而且包括全部有物质、能源消耗和废弃物产生的社会基本单元。因此,人类必须认识到,发展循环经济不仅是物质流动形式的转变,更是一场经济运行方式的革命和人类生存方式的巨大变革。

(2)要转变发展观、价值观、生产观和消费观。摒弃传统发展思维和模式,坚持科学发展观,走经济、社会和环境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的道路。在全社会倡导并确立有利于循环经济发展的价值观,以是否有利于世界系统良性运行作为价值尺度,检验各学科的理论与方法、制度和政策以及技术发明推动人类社会的进步。企业要充分认识到资源和环境也是生产力,发展生产、增强竞争力必须树立绿色生产、清洁生产观,树立绿色消费和适度消费观。主动消费未被污染或者有助于公众健康的绿色产品;在消费过程中,注重环保,节约资源和能源,改变对环境不宜的消费方式;在消费后注重对垃圾的分类处置,促进其资源化等。

(3)要引导全社会参与。广泛开展绿色教育,将环境常识列入学校教材,加强相关知识的教育培训,加强舆论宣传,普及环境知识;完善环保工作制度,带动民众广泛参与环保实践;经常举办环境污染案例听证会,加强其社会影响;向消费者提供消费选择和消费后果的相关信息;对绿色产品广告予以优惠;定期公布环境质量状况等。引导全社会自觉地进行环境保护,为建立循环型社会贡献自身的力量。

2.2健全管理体制搞好长远规划

(1)成立专门的领导和管理机构。成立以各级党政主要领导任组长,发改委、经委、财政、城建、规划、环保、水利、绿化等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各级循环经济发展协调领导小组,对循环经济发展工作实施统一领导和部署。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上述部门组成,负责日常组织协调工作。制定循环经济发展目标责任考核奖惩办法》,把有关任务目标层层分解落实到有关部门和单位,严格考核,认真兑现奖惩。

(2)制定科学的规划。在制定“十一五”规划时,要采用超前性理念和系统工程思想,制定循环经济发展规划。首先,各级政府应将其纳入各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其次,在加强专题研究的基础上,制定国家、地区和部门循环经济发展的统一规划、专门规划和分阶段、分步骤实施规划;第三,工业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企业、社区等开展循环经济示范,也要编制具体规划;第四,用循环经济理念指导各类规划的编制,如,城市建设规划中应增加对地表水的收集管线设施建设、中水循环利用设施建设、城市污水分类处理设施改造等完善水循环系统的内容、方法和步骤;环卫规划要充分考虑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工作的具体方法和步骤;科技规划要体现对循环经济重大支撑技术研发的引导和促进,技术支撑体系的建设等方面的内容;经济发展规划要充分考虑产业循环链建设、清洁生产和静脉产业发展方面的内容等。这是搞好循环经济规划工作的重要一环,也是使循环经济贴近、融入经济社会活动的关键环节。

2.3构建循环型社会经济运行体系

运行体系的核心是把各个环节和子系统中的断点或缺损的半环接续起来,形成反馈流程。

(1)发展企业废物代谢网络,塑造生产循环链。首先,在企业层面,组织企业内部物料循环,将生产中流失的物料或生成的废料回收或经适当处理后作为原料返回原流程或厂内其他流程;实现清洁生产,减少物料和能源使用量和排放量。其次,在生态工业园区试点基础上,由各级工业主管部门和工商管理部门等牵头组织对所辖企业进行废物代谢网络调研,按工业生态学原理进行相关分析,对具备输出、输入潜能而未形成输出、输入关系的企业组织洽谈,促成其建立链接关系;对在本辖区范围内无法找到链接对象的企业,可跨产业和地区寻找链接伙伴,建立产业生态系统的“食物链,消除循环链的断点。第三,结合调整产业结构和布局,在新拓展区域的招商引资、项目摆放上突出构建循环经济产业链条和网络,使企业在发展横向耦合和纵向闭合关系的过程中向工业园区聚集,使大部分企业都能成为各种特色生态工业园区的成员,形成共享资源和互换副产品的产业共生组合。第四,大力发展环保产业。它既是生产循环链的补链环节,又是形成全社会完整的循环经济环路的重要环节。

(2)发展废旧物资回收产业,塑造流通循环链。流通领域既要减少商品流通中的物质消耗,还要将可再用的产品和包装物回收上来,返还到相关企业。首先,大力发展废旧物资回收产业。逐步形成多渠道的废旧物资分类收集、运输、处置的产业化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完善相关基础设施,在社会范围内形成循环经济环路。其次,培育再生资源集散交易市场,把分散回收集中到规范的市场中来,为资源调控和优化配置提供更多选择。

(3)实行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塑造消费循环链。首先,各级政府应增加相关投入,保证垃圾分类的物质设施建设。其次,由政府与环保企业、房地产开发商联手,在新建住宅区推广使用专供家庭或小区使用的生活垃圾处理器,通过加热干燥和微生物分解等方式,将有机垃圾转换成家畜饲料、有机肥料等。第三,结合文明社区建设,开展小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试点,由小区保洁员负责指导、监督居民将不同类垃圾正确投放到不同的垃圾箱内,由环卫部门或相关的产业化公司将垃圾分别送往相关企业。第四,在试点基础上,向全社会推广。

(4)实行城市污水集中分类处理,塑造社会整体循环链。社会整体循环链的核心是形成城市内部、乡村内部以及城乡之间废弃物互换的循环链条。近期重点是解决城市污水资源化问题。针对城市污水大部分直接排人河流、湖泊,小部分进污水处理厂,城市污水多为集中综合处理的现状,应加快推进其向集中分类处理转变;将居民、企业、机关单位、公共设施(除医院)的洗浴问下水与厕所公桶的下水管道分设,在城区分别建设城市污水和肥源排放输送管网,在城郊或城区分片建设污水处理厂和肥源处理厂,将厨房、洗浴问污水通过污水管网输送到污水处理厂,经处理后再利用;将厕所的人粪尿下水通过肥源管网输送到肥源处理厂,经加工处理形成系列肥料,运往乡村。企业废水经集中处理后再利用或达标排放。

2.4创新循环经济制度基础

(1)实现环境成本内部化。逐步取消自然资源开发利用补贴制度,使资源价格反映其真实的生态学、经济学价值。对环境容量等共有财产使用者征收高税费,提高生产和消费环节的排污和废弃成本,促使环境成本内部化,解决循环型生产环节的成本障碍。

(2)建立基于资源全部成本的完全价格体制。该体制不可能通过市场自发建立,需政府有计划的组织生态学家、经济学家对资源价值进行货币化评估,计算出其真实价值,并以税收形式计人产品或服务的市场价格,通过市场机制和价值规律消除循环经济发展的价格障碍。

(3)健全循环经济法律体系。以《循环经济促进法》为框架法,以《资源有效利用促进法》为基本法,包括((绿色消费法》、《包装物再生利用法》、《家电再生利用法》、《食品再生利用法》、《建材再生利用法》、《汽车再生利用法》、《节能法》、《废弃物处理法》及相关子法。制定城市垃圾处理、水和大气污染治理的监管条例,将责任主体和监管部门的行为置于法律规范之下。制定可持续发展认证体系、产品质量标准体系、环境标志和标准体系。

(4)完善循环经济激励政策。征收资源税,实现资源有偿使用,限制不可再生资源的开采和使用、限制资源型产品出口;征收废弃物处理费、垃圾填埋和焚烧税,推动垃圾分类处理,促进其减量化、资源化;以废弃物为原料的企业,可获相关废弃物处理费的补偿;对环境有害的技术和产品,在销售环节加征环境附加费,使其在成本效益选择中更乐于采用洁净技术、生产洁净产品;将循环技术纳入科技创新体系,在风险投资基金中划出一定比例支持循环型技术研发;对循环经济项目,给予财政补贴、贷款担保与贴息、低息贷款、优先贷款、延长信贷周期、减免税收或税前还贷等支持通过倾斜的产业政策,支持其到资本市场融资;对清洁汽车、能源及获环境标志和能源效率标志的产品,减征消费税;对原污染型生产设施,折旧率可以提高到30%以上等。

(5)健全循环经济保障制度。包括有利于循环经济的资源、产权、市场和产业等经济制度;循环经济核算、会计、审计、生产、消费、贸易、包装和回收等规范制度;有利于循环经济的财政、金融税收和投资等激励制度。

2.5创建循环经济技术支撑体系

(1)加快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技术开发。针对物质在传统线性济体系中不能环状运行的技术根源,研发环境友好技术,包括:消除污染物的环境工程技术,如固体废物处理技术,大气、水、噪声及环境污染综合防治技术;废弃物再利用的循环生产技术,包括:废弃物分解技术,分解物再生产成原材料的合成技术,把再生资源加工成产品的制造技术等;清洁生产技术,包括清洁的生产和清洁的产品技术。近期重点是开发引进资源节约和替代能量梯级利用、延长产业链和相关产业链接、零排放、有毒有害原材料替代、可回收利用材料和回收处理技术,特别是降低再利用成本的技术等,突破循环经济发展的技术瓶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