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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市政府及土地管理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土地管理法,牢固树立保护资源、保障发展的观念,以促进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为目标,依法行政,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保持了全市耕地总量动态平衡,有力地促进了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
(一)广泛宣传,法制观念和国策意识进一步增强。为增强干部群众的法制观念和国策意识,不断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开展了多样式、多层面的学习宣传活动。市里将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纳入领导干部学法的重要内容,通过以会代训和举办培训班,对领导干部、企业负责人、村支部书记进行了专题培训。同时,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组织讲法团巡回宣传、开展法律法规咨询、土地管理成果展览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土地管理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了干部群众的法制观念和国策意识,为深入贯彻实施土地管理法创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严格执法,土地管理工作日趋规范。为严格执行土地管理法,认真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国土资源管理方面的有关规定,积极推行行政执法监察责任制,采取巡回检查、电话举报、领导暗访、专项治理整顿、聘请社会监督员等措施,切实加大执法监察力度,在严格审批手续,依法审批建设用地的同时,不断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各类违法用地行为。去年,在清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工作中,查处违法用地792宗,面积1888亩,罚款2568万元,处结率100,保证了目前建设用地急增的情况下未发生违法用地问题,实现了土地市场秩序的明显好转,土地管理工作基本走向了法制化、规范化轨道。
(三)强化服务,保障了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围绕全市经济发展的大局,正确处理经济发展与保护土地的关系,较好地解决了用地需求与耕地保护、执法管理与热情服务的问题,为全市经济超常规、跨越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首先,本着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的原则,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缩短办事时限,工作效率和质量有了很大提高。去年共办理建设用地1316宗,面积9346亩。其次,加大土地开发复垦力度。目前,已申报国家级立项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一个,省级立项土地整理项目5个,市、县级以上项目近30个,新增耕地面积44万亩,实现了耕地总量的动态平衡。再是,积极做好补偿安置工作。认真执行农民补偿安置的有关规定,依法足额落实土地补偿和人口安置补助费,保护了农民利益,维护了社会稳定。
(四)深化改革,土地市场运行机制进一步完善。为适应市场经济需求,逐步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国土资源市场体系和土地市场运行机制,积极进行土地储备、经营用地招拍卖、土地有偿使用等方面的探索和改革,取得了明显成效。去年,完成土地收益26亿元,实现土地储备1827亩,对44979亩土地进行公开拍卖和挂牌出让,实现政府收益9000万元,行政划拨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征收各种费用2652万元。
二、存在问题
土地管理法颁布实施以来,我市的土地管理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绩,各项工作走在了潍坊市乃至全省的前列。但从调查情况看,随着经济建设的持续快速发展,用地需求与保护耕地的矛盾愈加突出,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突出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宣传教育不够深入。少数干部群众尤其是基层群众的土地忧患意识和法制观念还不强,对保护耕地、依法用地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强调经济发展而忽视耕地保护的问题较为突出。二是经济建设与土地供给的矛盾十分突出。我市到20__的规划建设用地指标已基本用完,但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的势头不减,很多已签署协议急等用地的项目至今尚未审批,据了解,仅开发区就有22项,涉及土地4000多亩。三是土地执法难问题依然存在。由于土地违法案件主体多涉及各级政府,查处和处理的难度较大;管理体制不适应,特别是基层土地管理机构不健全,执法力量薄弱,执法不严等问题时有发生。四是部分企业土地利用率低,建筑设计标准、密度、容积率达不到要求,土地资源浪费问题还没从根本上解决。
三、几点建议
土地是国家最重要、可调控的资源,加强土地管理工作,是实施经济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方面,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系统工程。为深入贯彻实施《土地管理法》,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国土资源,提出以下建议:
(一)继续加大宣传力度。从目前情况看,我市土地后备资源严重不足,随着经济建设的持续快速发展,建设用地与耕地保护的矛盾日益突出,土地管理工作形势严峻。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和舆论工具,广泛深入地宣传《土地管理法》以及国务院和省政府的一系列规定,宣传我市耕地保护面临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增强干部群众合理利用土地和依法保护耕地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要切实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的宣传,增强其法制观念、耕地保护观念和可持续发展观念,提高其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自觉性,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政绩观,把依法保护耕地、合理利用土地的基本国策落到实处,为土地管理法深入实施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法制环境。
(二)多措并举,确保耕地总量动态平衡。要牢固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大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把严格保护耕地、促进集约用地、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摆上重要位置,采取有效措施,千方百计确保耕 地总量动态平衡。首先,坚决执行国务院关于基本农田实行“五个不准”的规定,把基本农田保护作为重中之重,提到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确保基本农田面积的相对稳定,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其次,切实搞好以土地整理和复垦为重点的占用耕地补偿工作。要从实际出发,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土地复垦方面的优惠政策,鼓励和调动农民积极进行土地复垦,力求达到“占多少、垦多少”。三是,加快旧城改造步伐。旧城改造是挖潜盘活存量土地,合理利用现有土地资源的重要措施,抓好旧城改造,既能为经济建设提供宝贵的土地资源,也能极大地提升城市水平。建议把旧城改造工作提到议事日程,积极探索旧城改造的新路子,进一步加快旧城改造步伐。四是,规范产业园区建设。按照产业集聚、企业集群、管理集约的格局进一步规范园区建设。建议对我市投资过3000万元项目的用地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对个别低效益、重复建设项目以及征而未建的项目,采取果断措施,促其尽快退出或依法收回占用土地,以整合土地资源,最大限度地发挥土地资源效益。
关键词:土地管理法 耕地保护 节约集约用地 土地执法
1. 基本情况
鄄城县辖15个乡镇和2个街道办事处,83万人,101万亩耕地。近年来鄄城县认真贯彻实施《土地管理法》,牢固树立保护资源、保障发展、维护群众权益观念,以促进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为目标,依法行政,开拓创新,保持了全县耕地总量动态平衡,依法依规、节约集约用地意识明显增强,社会用地秩序明显好转。
2. 实施《土地管理法》的成效
2.1 依法用地和耕地保护意识进一步增强
近年来,为做好土地管理法的贯彻落实,鄄城县不断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开展了多样式、多层面的学习宣传活动。一是把土地管理法的宣传作为“五五”普法的重要内容,广泛深入宣传;二是充分利用网络、电视等媒体宣传,在县电视台、政府网和鄄城国土资源网,大力宣传土地管理法,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2.2 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补偿制度不断健全
一是为加强对耕地和基本农田的保护,县政府成立了耕地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任务,落实责任,严格考核奖惩。对全县基本农田地块设立保护标志,提高自觉保护基本农田的意识;二是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做好土地开发复垦工作。2012年重点实施了旧城镇等4个土地开发复垦项目,新增耕地288公顷。今年重点实施了临濮镇等五乡镇八村土地开发复垦项目,建设规模为115.80公顷,新增耕地111.45公顷。2013年底鄄城县耕地面积101.01万亩,基本农田面积85.76万亩,耕地保有量及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均高于市政府下达的责任指标。
2.3 建设用地审批进一步规范
一是严格执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严格审查各类建设用地的使用,对不符合土地利用规划的一般项目,一律不予预审;二是统筹安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优先保障民生工程、基础设施建设、高新项目;三是严格出让程序,严厉打击囤地、炒地、闲置土地行为,对未达到《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土地条件、投资强度、容积率等控制指标的,依法追究土地使用者的违约责任。2012年土地纯收益3.2亿元,2013年土地纯收益 3.76亿元,有力地保障了鄄城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建设。
2.4 土地集约节约利用水平逐步提升
一是大力开展项目清理整合。自2012年以来,鄄城县成立专门工作领导小组,对工业园区内的低效闲置项目集中进行清理整合,盘活存量土地,拓宽经济发展用地空间。同时,我们不断提高招商引资质量,对招引的项目在签订合同时,明确规定每亩土地的交税标准,项目投资强度在200万元/亩以上,建设容积率在1.0以上,建设两层以上厂房,从而有效避免了多占地浪费现象。二是积极盘活存量建设用地。近年来,鄄城县对于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浪费资源、污染重的12家黏土砖瓦窑场彻底进行了关停,腾出土地1166亩。依法收回原菏泽黄河纺织有限公司闲置土地91.1亩国有土地使用权。充分利用城区老味精厂、电厂、原工商局等闲置土地,优化资源配置,增加了土地使用效益,提高了节约集约用地水平。
2.5 大力实施增减挂钩及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
近年来,鄄城县积极争取增减挂钩、土地综合整治和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经省政府批准,鄄城县增减挂钩项目区涉及所有乡镇(街道),实施完成后可新增耕地面积5643亩。彭楼、闫什、郑营三乡镇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涉及36个行政村,农用地整治面积3475.23公顷,项目投资9700万元,目前已全部竣工,新增耕地2110亩,开挖清淤沟渠130公里,新打机井445眼,新修桥涵878座,新修田间道137.8公里,改善了项目区的生产条件。2013年度、2014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涉及11个乡镇(街道),争取项目资金7000余万元,建设规模近15万亩,计划在今年年底前,两批项目全部竣工完成。
2.6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发证进展顺利
为保障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发证任务按时完成,县政府成立了领导小组,县财政把工作经费纳入年度预算,公开招标确定了工作队。从2012年年初开始启动,截至目前,已完成集体土地所有权发证工作,宅基地及集体土地使用权确权发证工作已完成外业调查,正在进行入户权属调查,确保今年年底前完成。
2.7 土地执法力度不断加大
一是严格落实动态巡查和报告责任制。乡镇(街道)国土所在巡查中,对土地违法行为,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报告”。二是扎实做好土地卫片执法检查的迎查工作。鄄城县高度重视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县委书记谷瑞灵同志亲自过问,并做出安排部署。2012年鄄城县违法占地比例为3.6%,2013年降至2.8%。三是开展违法违规用地专项整治活动。从今年6月份开始,鄄城县集中开展违法违规用地专项整治活动,有力的震慑土地违法违规行为。
2.8 土地执法队伍建设上了新水平
鄄城县高度重视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从强化执队伍建设入手,全面提升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执法水平。近年来,为加强基层执法能力,鄄城县不断加大对基层国土所的硬件和软件投资,全县17个国土所全部升级为规范化国土所,创建了4个省级廉政示范所,10个市级示范所,17个县级示范所。
3. 存在问题及对策
3.1 土地供需矛盾突出
每年的计划指标少,用地需求与土地供应的矛盾仍然十分突出,建设用地压力比较大。对策:一是争取追加计划指标;二是积极盘活存量;三是加快增减挂钩项目实施。
3.2 农村违法占地建房
鄄城县各村庄在“二调”时,划定围村线之外的都是耕地,有限的存量和农转用指标不能满足农村“一户一宅”的建设需要。对策:一是加大执法巡查力度;二是深入宣传土地及新农村建设政策。
3.3 土地征收难
老百姓普遍存在“惜地”心理,对策:一是严格执行“两公告、一登记”,把征地补偿款足额发放到被征地群众手中;二是进一步规范土地征收程序,确保群众的知情权,尊重群众意愿。
3.4 土地利用率不高
由于鄄城县经济基础薄弱,工业项目实力较差,土地利用率不高。对策:对各类闲置低效利用土地进行清理整合,引导企业建设多层厂房,严格控制投资强度和容积率指标。
3.5 供地率不高
受国家土地调控政策、产业政策及金融调控政策等因素影响,原计划上马项目因资金短缺终止建设。还有的用地单位搞移位建设,导致原批准地块全部或部分供应不出去。对策:对现有停产、半停产、税收少、每亩贡献率小、前景差的项目进行清理整合,同时严把项目落地关。
3.6 增减挂钩进展缓慢
前几年由于对增减挂钩政策认识不是很到位,鄄城县存在盲目申报项目区问题,部分已批准项目村,经济条件较差、村班子不强,项目难以实施。对确实不能实施的项目区进行调整,难度又很大,造成整个增减挂钩工作进展缓慢。对策:一是对不能实施的已批项目进行项目区调整。二是县政府加大财政投入,做好安置区建设和配套设施建设。三是对增减挂钩工作进度严格督导、严格奖惩。
参考文献:
为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以及国土资源部国土资发[2005]22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的通知》以及国土资源部《关于当前进一步从严土地管理的紧急通知》、《关于严明法纪坚决制止土地违法的紧急通知》,结合全市国土资源工作会议精版权所有神,进一步强化执法监察责任,切实加强对执行和遵守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认真落实动态巡查责任制,扎实开展我县的执法监察工作,建立从源头上防范国土资源违法行为的工作机制。现将全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是规范了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管辖和办案程序。
先后特定了××××县国土资源局《2006年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印发了《××××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责任制度》,《××××县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管辖规定》、《××××县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查处办法》,规范了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管辖。所有建设项目严格按照《土地管理法》和《××××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中的标准对被征土地进行了补偿。并按《国土资源听证规定》下发了听证告知书,征地符合本地实际,程序和标准,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由××××省国土资源规划研究院进行土地勘测定界。选址符合××××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征地范围内土地权属界线清楚,无争议。
二是国土资源动态巡查工作。为从源头上防范和减少违法行为的发生,促进土地管理秩序和矿产秩序的根本好转,我们进一步规范了动态巡查职责,明确动态巡查主体,落实动态巡查责任,切实发挥动态巡查的作用。县局印发了《××××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责任制度》,开展了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建立起了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内部站、中心、大队、分局(所)既协调配合又监督制约的防范违法机制,各业务环节依法行政,严格把关。同时发挥执法监察的反馈和预警作用,加强整个部门履行执法监察职责的整体功能。各分局和国土建立了动态巡查责任制,分局(所)是实施动态巡查的主体,日常巡查任务主要由分局(所)承担,划分了巡查区域,规定了巡查次数,县局一月巡查一次,分局(所)两周巡查一次,巡查中做到“三个及时”,即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上报并配合处理。巡查时有详实巡查记录。全县各分局(所)共开展国土资源动态巡查310人(次)。
三是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查处工作。建立健全工作制度,规范行政行为,制定了《土地违法案件办案程序》、《土地监察职责》、《办案责任制》、《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制度》、《错案追究制度》,推行政务公开制度和法定行政许可事项内部会审制度,对监督电话、办事事项、工作程序、工作时限、收费依据和标准全部予以公开,提高了办事透明度,杜绝了暗箱操作,增强了依法行政的准确性和权威性。按照归口办理、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要求,把及时、就地依法解决问题与思想疏导教育相结合,2006年,共发现违法用地29起,面积163.98亩,其中耕地150.11亩,制止违法用地27起,面积154.63亩,其中耕地142.93亩,发出《责令停止土地违法行为通知书》16份,制止土地违法行为16起,查处土地违法案件2起,面积9.35亩,其中耕地7.18亩,罚款10600元。
四是行政执法工作。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2005]37号)、《××××省人民政府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方案》(*政办发[2005]119号)精神,促进全局行政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严格依法行政、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建立责权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人民政府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华政办[2005]154号)文件的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了××××县国土资源局2006年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明确了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目标、基本要求,制订和健全各项制度,将行政执法责任制分解到机关内的每一个部门,落实到每一个岗位,并完善相应的考核、监督、奖惩制度。从而提高广大干部的法律素质,促进行政观和管理观的转变,树立行政必须坚持合法、合理、效率、责任原则的观念。使行政执法工作程序化,执法文书规范化,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化。自觉接受人大、政府和上级机关的监督检查,不断完善内部监督机版权所有制,不断提格执法、依法行政和自觉性。
五是行政复议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有关规定和××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提出答复通知书》(平政复发[2006]1号)的要求,就申请人朱光耀对××××县人民政府于二00五年十二月六日作出的华国土建字[2005]11号关于注销登记并收回××××县人民政府1990年8月颁发的(华集用〔1990〕字第k4----162号)的复议申请,给××××市人民政府予以答复。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巩固土地市场秩序治理整顿成果,加强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治理整顿。按照省厅的统一部署,今年是集中整顿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关键年,结合我县的实际情况,由地矿站牵头,执法大队配合,首先对无证采矿、越界开采、非法转让、倒卖矿产资源牟取暴利等违法行为坚决依法打击;其次是进一步落实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建立完善矿产资源开发监管机制及各项规章制度,确保我县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健康规范。三是深入开展地矿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根据国务院国发[2005]28号文件精神,加强矿产资源监察力度,对拒交矿产资源补偿费等依法进行处理。协助县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整顿和规范工作。
二是加强学习,探索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新路子。认真学习、钻研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不断提高监察人员的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增强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能力,更好地承担起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任务。
三是认真履行职责,提高办案质量。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和集体议案制度,认真履行职责,严格依法办事。同时,认真执行错案追究制度,不断提高办案的准确性。
我受镇人民政府委托,就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情况做一简要汇报,请予审议。一、强化法律宣传,提高执法水平。
一是采取召开会议、书写标语、发放宣传资料、进村入户、执法检查等多种行之有效的方式,加强对《土地管理法》的宣传,特别是大家普遍关心的新土地法中关于征占赔偿标准及农民建房的相关知识,进行了重点宣传,做到了家喻户晓;二认真组织有关业务干部学习《土地管理法》及相关政策规章,使其深刻领会其内涵,保证在执法及处理农村土地纠纷过程中能正确引用条款,掌握分寸适当;三加大执法力度。以执法促宣传,通过实际的执法效果给群众上土地法宣传课,能过典型事例教育群众学法守法。
二、严格依法办事,切实保护耕地。
1、实施“阳光”工程,公开办事程序。通过公开栏对农民建房办事程序及收费标准进行了公示,实行了“首问责任制”及周一周四坐班制,方便群众办理土地手续。
2、加强耕地保护,正确处理加快经济发展与严格保护耕地、农业结构调整与保护基本农田、加快城市化进程与合理利用土地的关系。严把申报关,对农民建房建设占地的,严格按照用地标准及程序办理。对每一件农户的申请,按照“三到场”要求均要到现场勘查、测图,审核家庭人口,住房面积,严格把握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关。
3、强化土地整理开发。积极向上争取项目支持,在月亮坡碗厂沟、刁家湾等地方对荒山荒坡进行梯级开发,并予以沟、池、路等设施配套,新增耕地500余亩。同时对沿山分水岭、月亮坡、山门口等土地进行了整理,并引进业主发展经果林,为附近群众增产增收提供强有力的土地资源保障。目前正在争取对襄渝铁路以西,城镇周边的土地进行整体进行改造,若获通过,届时全镇土地状况将会大大改观。
三、抓好安全稳定,办好实事工程
1、制定科学的安全监测机制和应急预案,建立健全了监测网络,加强地质灾害监测,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处置。对观音岩、刁家湾、水朝门、狮子脑等地质灾害重点监测点确定了专门的监测人员。今年春,通过监测网络就及早发现了刁家湾滑坡险情,及时采取了应急措施,对涉险人员进行了妥善安置,对事故点进行了72小时不间断监测,直到地质状况趋于稳定,避免了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强化矿山安全管理,督促业主严格按操作规程开采,始终做到“安全生产,质量第一”。并不断加强技改,采用切割取石,禁炮作业,既提高了效率,又降低了安全隐患。
3、积极做好禄市大道遗留问题处理。大道征地欠款27万元,但因政府财力有限,拖延至今。致使一些不理解甚至不怀善意的人,就此事不断形成上访,给全市的稳定局面造成不良影响。党委政府多次上门做好协调说服工作,但效果不大。考虑到拖欠农户款项已久,党委政府的确应该正视这个问题。今年上半年,于是向农户做出了两年内付清拖欠款项,力争一年内付清的承诺。通过信贷及处理盘活资产等多途径努力,在今年12月初,拖欠农户的土地款项全额付清。圆满解决了禄市大道这一最大遗留问题。
3、争取政策扶持,将红尘找水,土地整理,农改项目等利民惠政策引至禄市开发建设,仅20__年就利用上级政策,给缺水群众打机压井170余口,整理土地1500亩,新增耕地540亩,修建蓄水池3口,配套水渠、便民路13.5千米。极大改善了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
四存在的不足及以后的发展方向
一、充分认识进一步严格土地执法监察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近年来,我市按照上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和国土资源部门的要求,认真开展土地市场秩序治理整顿,切实加强土地执法监察工作,并取得了明显成效,全市土地违法违规的势头得到遏制,促进了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落实。但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城市和基础设施建设以及项目建设的用地需求与耕地保护之间矛盾日趋突出,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仍有发生,土地执法监察形势依然严峻。从这次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专项行动和土地执法百日行动开展情况看,在个别镇、街道还存在“以租代征”、未批先用等违法违规行为。因此,必须进一步加强对土地执法监察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充分认识到实行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立足全市长远发展的战略高度,本着对人民负责的精神,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政策,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强化土地用途管制,坚决遏制乱占滥用耕地现象,依法管好我市的土地资源,真正实现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有效保护。
二、加大法律法规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土地执法监察社会氛围
国土资源部门和各镇、街道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电台、报刊、标语、会议等各种宣传媒体,以及开展土地执法专项行动,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使社会各界、广大干部群众都能认清耕地保护的意义,了解依法用地的程序,树立合理利用土地的理念,并充分理解国家实行招标拍卖挂牌使用土地制度及有关政策规定,从而使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能在群众中得到普及。要认真分析本辖区内土地执法监察工作的形势,以及在当前形势下土地违法行为所表现出的特点和规律,结合实际,总结部署下一步执法监察工作,在本辖区范围内逐步建立起符合实际的行之有效的土地执法监察机制,为土地执法监察工作的开展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进一步明确土地执法监察内容,加大土地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力度
国土资源部门要认真履行土地执法监察职责,对构成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下列行为,必须依照法定程序严格执法、严肃查处。
(一)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
(二)未经批准,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或者超过批准用地的数量,非法占用土地的;
(三)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沙、采石、采矿、取土等,破坏种植条件的;
(四)无权批准征用、使用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超越批准权限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不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批准用地的,或者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批准占用、征用土地的;
(五)侵占、挪用被征用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安置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的;
(六)依法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当事人拒不交出土地的,临时使用土地期满不归还的,或者不按照批准用途使用土地的;
(七)擅自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的;
(八)不依法办理土地变更登记的;
(九)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的;
(十)其他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
四、完善土地执法监察制度,规范土地执法监察行为
(一)建立健全土地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制度。要建立健全市、镇(街道)、村三级国土资源监察网络,完善动态巡查制度,充分发挥市土地监察大队、镇(街道)国土资源所和村级国土资源协管员的作用,做到主体、范围、职责明确,制度健全,明确分工,责任到人,措施得力。对于各类违法行为,必须在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处理,力争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基层。要建立检查巡查档案、公开举报联络电话,认真作好检查巡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沟通,能现场查处制止的坚决查处制止,不留后患。
(二)建立健全国土资源部门内部协调配合制度。积极创新共同控制土地违法行为发生的制度,切实加强国土资源部门内部协调配合。要建立法规监察科、土地监察大队参与规划制定和调整修编、用地审批等重大事项的会办制度;建立要求土地使用者在施工现场悬挂《建设用地批准书》并对其实施监督检查制度;建立法规监察科、土地监察大队会同用地、地籍等科室对用地单位(个人)加强项目用地批后管理,对发现的违法用地,地籍、用地等科室共同把关不予办理土地转让、抵押登记、分割登记等其他有关手续的制度等,从而切实推进土地监察关口前移,超前防范违法用地行为的发生。同时要积极实施暂停违法用地严重地区土地审批的制度。对违法用地多发或较严重的地区,法规监察科室可向规划、用地科室发出协查通知书,暂停该地区用地材料的上报和审批,推动这些地区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支持配合国土资源部门查处违法用地案件。
(三)建立健全土地执法监察考核奖惩制度。加强执法监察队伍建设,从思想作风、严格执法、严肃纪律等方面严格要求。要把及时发现和制止土地违法行为情况作为考核基层国土资源所业务工作的重要任务,重点对巡查工作、发现和制止情况进行指标量化,定期考核。对于巡查中认真履行职责,能够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报告,其巡查责任区内土地违法案件发案率明显降低的基层国土资源所予以奖励;对于不认真履行职责,不能及时发现,发现后不制止、不报告并造成工作被动或一定后果的,要予以惩戒。
(四)建立健全土地违法案件集中会审制度。对违法用地的查处要做到公开、公正,严格依法行政,坚决杜绝办“人情案”现象。实行案件集中会审制度,坚持集体学习政策,集体研究处罚标准,保证每宗违法案件的处理都能够适用法律准确,减少行政案件的发生,确保对违法用地查处及时到位,依法处罚。
(五)建立健全土地违法案件查处跟踪负责制度。对查处的案件办理过程要进行全程跟踪,对每一阶段工作情况都要掌握,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及时报告,及时沟通,确保查处结果真正得到落实。
一是统一思想,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以深入开展“五五”普法宣传活动为载体,广泛宣传土地管理法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干部群众依法用地和依法管地观念。以培训为抓手,采取外挂锻炼、考察学习、集中培训等措施,加强区国土部门业务人员、乡镇(街道)干部和村级班子的培训,进一步提高依法管地能力。
二是堵疏结合,进一步加大管理力度。按照分类处理、不留死角、稳妥推进的原则,正确处理好堵与疏、政策与法律两种关系,扎实开展土地执法百日行动和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专项行动,对少数性质恶劣的违法建房行为依法组织强拆,并着手研究农村违法建房处理政策。加强农村建设留用地的规划管理,帮助村级组织调整建设留用地内土地的置换,严格制止私自买卖土地的行为。抓好村庄建设规划,在试点的基础上,研究出台《衢江区农村宅基地置换实施意见》,从根本上解决农村建房的无序状况。优先解决农民建房指标,每年安排农民建房指标不少于当年可用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总量的10%,缓解农民建房指标不足的矛盾。
三是明确职责,进一步落实管理责任。进一步明确各乡镇(街道)及相关部门的职责,整合区公安、国土、法院、综合执法等执法力量。建立健全协调联动机制,落实责任追究制,完善考核奖惩办法,切实解决当前农村集体土地管理职责不够清、分工不够明、协调联动机制不完善的问题。
关键词:梨树;农村;土地管理
中图分类号:G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432(2012)-09-0061-1
1 农村土地管理与耕地保护之间问题
梨树位于吉林省西南部,地处东北松辽平原腹地,幅员面积3595平方公里,素有“东北粮仓”和“松辽明珠”之美誉,是国家重点商品粮基地县和吉林省畜牧业大县。全县有21个乡镇,313个村,总人口78.7万,耕地面积418万亩,耕地占有比例为:东部半山丘陵地区15%,中部平原地区65%,西部风沙地区20%,地理、自然条件在全省具有代表性。
近年来,随着梨树经济社会的发展,农村土地管理与耕地保护的矛盾日益突出,主要表现为:一是在耕地上建住宅。当前梨树农村住宅趋于饱和,大批宅基地处于停批状态,只有少数农民为了解决子女婚嫁住房问题而不得不违法在路边田地建住宅;二是存在违法租地现象。一些个体企业为了扩大经营规模非法与农户签订合同,私自占用耕地建厂房;三是开发地个人私搭乱建现象严重。一些农民为了获得拆迁补偿,私自占用自己的责任田建房屋、盖养舍、扣大棚等;四是随意变卖村集体土地。有一些地方,村干部为了获取私利,利用手中的权利,把村集体所有的土地(主要是机动地)当成私有财产非法租赁,转让、买卖,这种违法行为严重侵害了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破坏了干群关系,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
2 管理好农村土地工作的措施
在新形势下,要把梨树农村土地管理、耕地保护工作做好,必须结合实际采取针对性措施。
2.1 充分发挥乡村干部的作用
乡村干部工作生活在广大农民群众中,他们最了解乡村的具体情况,要调动乡村干部的积极性,发挥他们在农村土地管理工作中的作用。从法律层面说,管好农村土地也是法律赋予乡、村的职责。《土地管理法》第三条的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采取措施,全面规划,严格管理,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制止非法占用土地的行为。《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六条也规定,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基本农田的保护管理工作。从我国土地制度上可以看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即村委会,既是集体土地的所有者又是管理者,当然有责任也有义务管理好农村土地。要建立对乡镇政府及村委会土地管理的奖惩机制,把土地管理、耕地保护工作列入乡镇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和考核内容。
2.2 强化宣传增强责任意识
土地管理部门要联合农业、水利、城建以及新闻宣传单位加大宣传,特别是对乡(镇)村干部的宣传。可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开办各种形式的土地管理培训班,或座谈会,或讲座等,进行政策、法律、法规、技术等方面的学习,增强乡村干部的时代感,紧迫感和责任感。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开展《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知识的普及宣传。要组织宣传队到乡镇村屯,利用搞演讲、办画展、设立咨询台、悬挂布标、张贴标语、制作宣传牌、发放传单、法律法规书籍等形式,深入到广大农民群众中宣传“珍惜资源,保护耕地”,营造土地管理工作良好氛围,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的思想认识。
2.3 加强耕地保护,把好集约用地关
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确保18亿亩耕地,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是由人多地少的基本国情决定的。梨树县78.7万人口418万亩耕地尤其如此。因此,全面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第一位的任务就是:进一步提高认识,努力解决好当前梨树县耕地保护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将保护耕地的重点放在保护和提高农业生产效益上;梨树又是土地集约经营形式的发源地,应特别注重促进各类建设尤其是小城镇建设的合理集约用地。严格实行项目用地控制指标制度,强化对建设用地项目的审查,坚决制止假借项目建设名义圈地占地的行为。
2.4 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合理利用土地
加强规划管理,合理利用土地,充分发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引领”作用。按照梨树新农村建设目标,规划乡村宅基地,严格执行梨树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积极引导项目用地尽量不占或少占耕地,严格控制梨树新增建设用地总量,积极采取措施,鼓励和引导招商企业向经济开发区集中,调整优化城镇乡村建设用地结构,发挥土地资源集聚利用效应;小城镇建设应从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出发,合理确定建设规模,不能脱离实际搞得大而空,一定要优化方案设计,尽可能节约用地。
2.5 加大监察力度,提高土地利用率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28号,以下简称“《决定》”)以及国土资源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的通知》(国土资电发(20*]67号。)、《*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政[20*]20号)、《*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省以下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的通知》(*政[20*]98号)等文件精神,建立严格、科学、有效的土地管理制度,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问题,提出以下意见。
一、严格用地审查报批管理
(一)优先保障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各项建设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必须纳入农用地转用年度计划。省政府下达我市的农用地转用年度计划指标,应当优先保证省审批或核准的重点急需项目、列入省“86l”行动计划重点项目和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重大项目用地。
(二)科学编制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各县、市、区,开发区(园区)和市直有关部门要认真开展年度建设用地需求调查,并根据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重大建设项目建设计划,于每年10月15日前向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提出下一年度的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建议。项目用地计划应列明项目名称、性质、规模和用地面积。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会同市发展改革、规划、建设等部门,依照突出重点、综合平衡的原则提出金市土地利用年度计划需求,报省人民政府审批。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实行指令性管理,一经下达必须严格执行,不得突破。没有农用地转用计划指标的,不予报批农用地转用。市和县、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建立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实施台帐,并对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登记和检查。
(三)严格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工作。需审批的建设项目在可行性研究阶段,需核准、备案的建设项目在申请核准、备案前,建设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土资源部《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第27号令)和市政府的有关规定,向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申请项目用地预审。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当重点审查建设项目用地选址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否符合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是否符合国家供地政策,建设用地的标准和总规模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补充耕地的方案是否可行,资金是否有保障等。国土资源部门的预审文件是建设项目立项批准、核准、备案和安排年度用地计划的必备文件。建设用地单位应当认真落实意见,并在依法申请使用土地时出具落实预审意见的书面材料。没有预审文件或预审未通过的,有关部门不得核准或批准建设项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计算,有效期为2年。已经预审的项目,如需对土地用途、建设项目选址等进行重新调整的,应当重新申请预审。
二、严格土地利用管理
(一)开展存量建设用地普查。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和各县、市、区以及开发区(园区)要根据省政府的部署和省国土资源厅的要求,以20*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全面开展存量建设用地情况调查,重点查清开发区(园区)(包括被正在清查的开发区、园区)、近郊乡镇存量建设用地的开发利用、闲置未用、供地方式、投资强度、土地产出率等情况,以及被撤销的开发区(园区)已批准征收但尚未供应的土地。闲置未用的要依法收回,一律纳入市和县、市土地储备库统一管理和供应,优先用于工业和其它招商引资项目。
(二)进一步优化土地利用结构。要确保工业项目用地。工业项目用地要向科技含量高、创新能力强、市场前景好、用地集约度高和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我市产业导向,具有产业拉动和延伸、完善功能的项目倾斜。对国家禁止类项目不予供地,限制类项目不供地或者从严控制供地。要加强房地产开发用地的宏观调控,优化房地产开发用地的布局和结构。市政府每年将根据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土地利用计划、房地产市场的供需状况,确定经营性用地总量控制指标。房地产开发项目用地结构要向普通住宅倾斜,优先保障经济适用房用地。
(三)严格执行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根据国土资源部《工业项目用地控制指标(试行)》(国土资发[20*]232号)的规定,工业项目容积率分行业应当分别控制在有关规定之内(见附件一);工业项目投资强度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见附件二);落户于开发区(园区)的工业项目,其投资强度还必须达到开发区(园区)的规定标准。建筑系数不低于30%;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的比重不高于7%。不得圈占土地建造“花园式工厂”。供地时,要将容积率、建筑系数、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所占比重和投资强度等在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予以明确。各开发区(园区)要提倡建设多层标准厂房。
(四)买行建设用地开发利用考核制度。市政府将根据土地利用结构、投资强度和土地利用效益等因素,对各县、市、区和开发区(园区)建设用地开发利用状况进行考核。农用地转用批准后,两年内未实施具体征地或用地行为的,该批准文件自动失效;已实施征地但满两年未供地的,或者土地利用结构不合理、投资强度低、土地利用效益差的,市政府在下达下一年度农用地转角计划时将扣减相应的用地指标。
三、严格落实耕地保护责任
(一)强化耕地保护责任。各县、市、区和乡(镇)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负总责,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实行耕地保护年度考核制度。每年年末,根据省政府下达我市的耕地保护责任考核目标,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会同市农业、监察等部门对各县、市、区的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及土地集约利用等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考核结果上报市政府。市政府将对考核结果较好的县、市、区予以表彰和奖励;对工作不力或存在问题突出的县、市、区予以通报批评。基本农田遭到破坏且在土地利用计划考核年度内未复垦的,将扣减下一年度的农用地转用计划指标;情节严重的,暂停农用地转用和征地报批。要加强领导干部土地管理离任审查制度。市政府将组织审计、国土、财政、监察等有关部门对领导干部任期内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执行情况、耕地保护和占补平衡情况、土地审批中行使职权情况、耕地占用税和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等税费收缴使用情况进行审查,。如发现问题,将依法追究责任。
(二)强化基本农田的管理。一要严格保护基本农田。禁止占用基本农田挖鱼塘、种树和其他破坏耕作层的活动。二要加强基本农田保护的基础性工作。将规划确定的基本农田落实到地块、农户,并在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和土地所有权证书中注明,或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分别签定责任书、责任卡。加强基本农田保护档案资料的管理,做到市,县、市、区,乡(镇)三级基本农田档案、图件、数据齐备,可查可核,并保证基本农田保护档案的准确性。要进一步规范设置基本农田保护标志,保护标志以县、市、区为单位统一设立。三要抓好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制度的落实。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应以行政村为单位与乡(镇)人民政府签订,设置村民小组的要签到村民小组。要在土地承包合同书或基本农田保护卡上明确承包农户保护基本农田的权利、责任和义务。乡(镇)要加强基本农田的巡查,防止乱占滥用耕地。
四、严格土地开发复垦整理管理
(一)加强土地开发复垦整理项目管理。要进一步完善市级土地开发复垦整理项目库。各县、市、区政府要加强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库的建设,今后三年每年各县、市、区的土地开发复垦整理新增耕地面积应不低于1200亩。要大力推进农地整理,尤其是基本农田整理,建设标准化农田,提高粮食生产能力。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实施,应当实行专家论证、项目法人负责、招投标、监理、公告和合同管理等制度。
(二)加强土地开发复垦整理资佥的管理。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和耕地开垦费必须按规定的标准全额缴纳不得减免,全额用于土地开发复垦整理,确保耕地保护责任制度的落实。审计部门要加强对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耕地开垦费和土地出让金征收和使用的监督检查。
五、严格征地补偿安置制度
(一)严格征地补偿。征地补偿费标准必须与国务院或省政府已批准的“一书四方案’’中《征地补偿方案》确定的标准相一致。土地补偿费的70%以上要用于被征地农户的生产、生活和社会保障。严禁拖欠、挪用或截留征地补偿费。市和县、市、区的农业、民政、监察、国土等部门对征地补偿安置政策执行情况要加强监督和检查。凡拖欠、挪用或截留征地补偿费用的,一律停止办理有关县、市、区或开发区(园区)的农用地转用或土地征收等报批手续,并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行政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要积极探索多种安置方式。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农业生产安置、重新择业安置、入股分红安置、异地移民安置等多种途径安置被征地农民。各县、市、区要根据省政府批准公布的各地统一年产值标准,调整征收土地补偿安置的具体标准。征收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总和为:市本级城市规划区内不低于被征地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16倍,其他地区和各县、市不低于14倍。
(二)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实施征地。在土地依法报批前,各县、市、区和开发区(园区)应以书面形式将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对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的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的调查结果,须经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共同确认。被征地农民要求对拟征地的补偿标准和安置方案进行听证的,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听证。征地过程要严格实行“两公告一登记”制度,保障群众的知情权,接受群众的监督。不得先用地再实施征地。
六、严格村镇建设用地管理
(一)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各县、市、区政府要组织乡(镇)政府以村为单位,对本辖区宅基地使用状况(包括超占面积情况、一户多宅情况、转让出租情况)进行全面调查,建立健全农村村民宅基地专项台帐和档案。农村村民宅基地只能用于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村民,实行一户一宅制度,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将原有住房出卖、出租或赠与他人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禁止城镇居民到农村购置宅基地,禁止农村村(居)民私自买卖宅基地,对非法买卖农村宅基地及宅基地上房屋的,有关部门不予办理房产、土地、规划、户籍等手续。非法建设、买卖的房屋在拆迁时一律不予补偿安置。市政府近期将对滁州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违法建设进行集中整治。各县、市、区政府也要组织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市容)、规划、国土、建设、公安、监察等部门对违反土地、规划等法律法规的违法建设行为进行集中整治。
(二)稳步推进老村庄和“城中村”改造。各县、市、区每年要认真抓好2.3个老村庄改造试点工作,对零散的老村庄实行统一规划,结合土地复垦实施“拆小村变大村”。市政府对退宅复耕的给予适当补助,补助资金从土地开垦和土地有偿使用费中列支。琅琊区、南谯区要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每年抓好1—2个改造项目试点,可由村(居)民委员会组织统一拆迁,按照“统一规划、成片改造、有,机整合、配套建设”的方针,通过政府引导、政策扶持、市场运作的方式,将其改造和建设成为设施齐全、功能完备的居民小区。
七、加强基础工作,全面落实土地管理的各项措施
(一)广泛开展学习教育活动。根据《决定》“要深入持久开展土地法律法规的学习教育活动”和省政府“20*年9月底前,在全省范围内集中开展领导干部土地法制学习教育活动”的要求,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领导干部要站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开展土地法律法规学习教育活动的认识,切实加强领导,加大宣传力度,认真制定学习教育活动方案,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教育活动。学习的主要内容为: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决定》及相关配套管理制度、《刑法》|中有关土地犯罪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有关土地刑事案件司法解释和立案标准的规定、《监察部国土资源部关于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行政处分暂行办法》等。要通过学习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备级领导干部依法管理、依法用地的意识,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二)强化土地执法监察。要加强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和工作,及时发现和制止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建立国土资源与监察等部门联合办案和案件移送制度,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非法批地、非法占地、非法转让倒卖土地、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破坏浪费土地资源等违法行为,要按照“既查事,又查人”的原则,予以严肃查处;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违法用地确需补办手续的,必须按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先进行处罚,并附具对违法案件和有关责任入的处理意见及落实情况,从新从高进行征地补偿和收取土地出让金及有关规费。
经过“四五”普法规划的实施,我局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有了明显增强,为开展“五五”普法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为搞好“五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在学法、用法、守法上下功夫,我局把本文来自文秘网站的领头羊“深入开展普法教育,推进民主法制建设”纳入每年年度工作计划,并认真抓好落实,使全局上下认识到:普法教育和依法治理是实施依法治国的基础工程,是实现“富民强县,加快发展”的重要保证,是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实践。同时,作为法制社会,不学不行,本职工作要做好,不学也不行,严格依法办事不学更不行。由于认识统一,我局干部职工学法的自觉性、责任性得到提高。
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1、制定普法规划。“五五”普法启动年初,我局就深入基层就如何开展普法教育工作和依法治理工作进行广泛的调查,研究制定了《*县国土资源局“十一五”依法治局规划》和《关于在全县国土资源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同时,我局还结合自身的工作实际,制定普法教育各项工作计划,做到年度有计划,年终有总结。使依法治理及“五五”普法工作规划得到具体落实,全局的普法活动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
2、加强组织领导。一是成立“五五”普法和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制定了由党组书记任组长,局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为“五五”普法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二是建立“五五”普法联络员,专门负责“五五”普法工作的联系和协调。三是成立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全面负责普法工作的日常事务。
3、保证普法经费。局在每年的财务预算中均将普法经费落到实处,确保“五五”普法宣传教育活动的正常开展和硬件的添置。同时规定,五五普法宣传材料、宣传用车、普法培训班等工作,做到优先安排,为保障普法工作的落实提供了有力地经费保障。
4、狠抓制度落实。根据“五五”普本文来自文秘网站的领头羊*法的总要求,每年定期召开两次普法和依法治理领导小组会议,研究计划,通报工作开展情况,确定重大法制学习教育活动安排,分析矛盾纠纷隐患,研究排查措施,征求意见和建议。同时,每年都及时征订法律、法规等方面的书籍和报刊,要求大家以集中组织学习与自学相结合,普法学习与实际工作业务学习相结合,做到定期检查,督促落实,确保普法工作不走过场,扎实有效开展。
(二)突出重点,形式多样,做到学习教育和宣传活动落实
几年来,按照“五五”普法规划的总体要求,我局“五五”普法和依法治理领导组积极发挥职能作用,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等多种形式,开展法制学习宣传教育工作。
结合本职工作,重点举行了《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等法律知识学习。并邀请县法制局、县党校等单位有关同志进行辅导和讲解。二是积极参加市、县级组织的各类法律知识培训班学习,领导带头,全员参加。
(三)围绕中心,坚持标准,做到各项工作落实
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服从并服务于全县经济建设和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是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的基本出发点。近年来,我局围绕地方经济这个中心,全面推进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
1、坚持“五五”普法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教活动相结合。建立“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活动领导联系点,全面负责“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与“五五”普法教育相结合,努力提高广大干群的理论和法律素质。通过“6.25”全国土地日开展“送法下乡”活动,发放“五五”普法宣传材料及土地管理法律法规1400余册,几年来,接待群众法律咨询近千人次,较好地推动了本文来自文秘网站的领头羊*普法工作的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