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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工程劳务分包;劳务招标;合同签订;验工计价;战略合作伙伴
中图分类号:TU723.1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工程劳务分包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项目与劳务队伍之间上下联动,使整个管理过程透明化、程序化,形成一套系统的、规范的操作程序,达到合作双方的共赢。分析工程劳务分包管理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往往与未能规范合同签订和执行的合同管理程序有关。因为一项分包工程管理是否到位,效果好坏,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管理的水平。
一、工程劳务分包管理现状
1、劳务供方选择存在漏洞。目前对工程劳务分包队伍的准入审查不严格,仅凭供方提供的相关资信材料,未对劳务方的资质材料真实情况、类似工程施工经验及履约能力等方面做全方位的了解就让队伍进场,结果由于施工能力不行导致中途更换队伍,给工程进度、质量和安全带来不利影响;“先进场后谈合同”的现象仍然存在,进场后对方漫天要价,致使合同无法签订或给结算支付带来不良影响,有的甚至造成法律纠纷;项目部对已完或中途退场队伍的考核评价未及时进行导致部分不合格队伍又被引进到企业的其他项目部继续使用。
2、劳务分包合同签订不规范。分包合同范本推行不广,所签订的分包合同条款不规范,缺乏严密性;一些项目的合同评审流于形式,不同程度的存在未按规定对分包合同进行逐级报批、备案的现象;一些项目分包合同在争议的解决、履约保证金的交纳及农民工工资监管的条款方面缺少说明,有些合同条款前后不一致,甚至是相互矛盾的。大部分项目部劳务分包合同中没有附带劳务用工花名册及劳务人员的有关资料;普遍存在着分包方先干后签,边干边签,甚至干了未签合同的现象。
3、劳务分包单价及数量内容不明确。对劳务分包单价所含工作内容必须明确,最好附上详细的单价分析表,这样如果工作内容中的一项施工工艺变更,就有依据调整合同价格,单价分析表中至少要含工、料、机、税费,对同工作内容项目存在不同单价时需予以特别注明,如土石方回填,注明是借土回填或是场内倒运等,以免因合同中的工作内容和范围不够明确,验工结算时引起双方争执和纠纷。
4、以包代管,失去掌控力。分包合同签订后,项目部认为已分包工程相关一切事宜应由劳务队伍自行处理和承担,项目部无需承担管理职责,但就目前实际而言,不少劳务队伍总体素质不高,人员流动性较大,管理水平相对较低,因此存在很大的隐患,项目部必须重视分包管理,以免项目监管及过程控制不到位,被劳务供方牵着鼻子走,受制于人,甚至造成项目整体履约能力弱化,从而给总包合同的工期、质量和安全等方面带来很大的风险。
5、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结算不规范。合同结算不规范主要表现有:超结算工程款(合同外增加数量或零星用工)的现象;项目部建立对内对外结算对比台账或更新不及时;个别项目新增合同单价未经测算或未按程序进行审批等现象。合同中应明确按项目规定的程序办理结算手续,使结算的过程透明化、规范化,使项目各部门及管理人员相互制约,最大限度地减少合同结算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二、加强工程劳务分包管理的有效措施1、全面推行劳务分包招标制度,抓好劳务队伍选择。
①成立劳务分包招标管理机构,统一招标管理,由招标管理机构负责牵头组织,包括但不限其他职能部门共同实施劳务分包招标工作。
②凡新开工的主体工程项目和重点非主体工程项目,一律经过招标或议标方式选定劳务队伍和确定劳务分包价格;为达到劳务队伍及时进场的要求,可在市场营销部投标期间或项目筹备期间,同步开展劳务分包招标、议标工作。
③按分部分项工程划分,劳务分包超过规定金额的独立项目(如路基、站场、隧道、钢结构)等,由招标管理机构统一组织招标,项目部相关负责人参与,并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具体实施;劳务分包额低于规定金额的,可委托项目部自行实施劳务分包招标工作,招标管理机构及各职能部门参与、指导、监督招标工作。
④招标管理机构按规定进行开标、评标、定标,确保招标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在评标人员不能到位的情况下,为体现集体决策,可以采用视频方式开展招标工作。
⑤无论招标单位是公司总部还是授权的项目部,均服从公司招标管理机构的监督。协力队伍资格入围、议标过程记录书、评标审批表、下达中标通知书等必须由公司领导审核同意后实施。
2、履行合同评审制度,抓好合同签订。
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管理首先要规范合同签订和执行的程序,使整个管理过程透明化、程序化。合同文本一律以照国家有关机构或企业内部法务部门颁发的合同示范文本为基础进行起草。项目经理作为企业授权人,全面负责分包工程的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以及材料设备管理,严禁对分包工程以包代管,在签订合同时以下几个方面的细节需要特别注意:
①严格履行合同评审制度。劳务分包合同必须按程序上报各级部门会签并落实会签意见,并加大合同评审及评审意见执行情况的检查力度。
②合同签订要及时。有些分包工程不能及时签订合同,只管干活抢进度,“先进场后谈合同”,形成了合同事实,或将某些敏感的经济条款放到工程干完再谈,使项目的合同谈判处于非常被动的状态。
③合同签订要合法。在签订合同时,“项目部”只是施工企业临时设立的内部机构,并不是法律意义上的独立主体,既无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也无承担法律责任的资格,只有在取得施工企业的事先授权或事后追认,它所签订的合同才发生法律效力。⑤预付款问题。除非分包大型的工程,一般的小型分包工程,劳务队伍都具有一定的资金筹措能力,因而不应支付工程预付款,即使是大型分包工程,如果劳务供方不能出具相应保函,也不能支付预付款。分包管理中很多问题就出现在各种表现形式的预付款上(包括借款),超支付现象就是其突出表现。
⑥工程转包及层层分包。分包工程如果管理不到位,很容易出现转包及层层分包现象,因此,为杜绝此类现象的发生,在合同中应注明“出现此类现象视为违约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 ⑦工程进度控制。对于工程转包及层层分包、进度控制的违约责任,在合同中应明确规定。 ⑧工程变更。这在工程施工中是不可避免的现象,容易出现管理漏洞,如果在合同中不明确给予规定,常常也会引起纠纷,因此,合同中应注明“所有的工程变更必须按照项目部规定的程序办理变更审批手续,否则,不予确认”。 3、加强工程劳务分包过程管控
随着工程进度展,企业与分包队伍是处于利益竞争和博奕的态势,要想实现利益可控、风险可控,就必须研究整个分包管理过程中的各阶段的利益和风险,要求我们在前期进行清单核查,摸清整体分部分项工程的盈亏分布点和面,即找出“附加价值”的区域分布,有选择性的安排生产、组织施工,按总额控制的原则,在合同谈判过程中,调整分包单价,防止出现前期利润高分包队伍套现离场从而影响后期生产组织,要让分包队伍在经济层面上“前期有赚头,中期有甜头,后期有盼头”,在思想层面上“前期有信心、中期有恒心、后期有决心”,实现双方共赢,做到项目全过程管控。
4、加强工程劳务分包验工(竣工)结算管理
工程劳务分包验工(竣工)结算是工程劳务分包合同履约过程中不可缺少的部分。劳务分包合同中也应明确规定办理结算的程序,为规避劳务分包用工风险,项目部要制定详细的结算管理办法,规范结算签证表格,严格以劳务分包合同、补充协议及现场相关负责人员签证为结算依据。现说几点注意事项:
①实行党、政联签制度。
②点工费用及合同外签证费用计价:仔细研读合同条款,深刻理解双方的权利及义务,知悉分包单价构成及范围,属于分包价格范围内的应不予以派发点工和费用签证,属于分包价外签证费用应根据现场实际发生费用予以合理补偿,并签订补充协议,以免重复验工计价。
③非正常退场的计价:对出现管理不良、进度滞后、有退场苗头的劳务供方队伍必须重点防范,要加强合同条款的约束,严控月度验工计价、资金支付等工作,为防止合同纠纷,需强化非正常退场的集体决策管理,对劳务供方队伍提出来的费用结算、索赔申请、资金支付等进行集体研究并制订相关预案。
④涉及第三方的计价费用代扣代补:由于生产任务调整等原因而引起的劳务供方队伍之间计价费用调整,调整金额由三方协商同意后,按同等金额代扣代补。
5、积极培育战略合作伙伴,以合作共赢、共同发展
【关键词】施工企业;劳务分包;合同;管理
引言
劳务分包在建筑市场中已是一种普遍现象,不少施工企业因对劳务分包合同管理不到位,加之劳务队伍不诚实守信,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劳务纠纷等多种问题,甚至出现许多,给社会安定及施工企业造成诸多不良影响。
1 施工企业劳务分包合同管理主要存在的问题
1.1 劳务分包方资质审查不严,合同主体不符合法定要求。
目前建筑市场上的劳务分包企业实际上只是一个应付国家制度的的摆设,仅是被挂靠的一个皮包公司。在现场实际施工的作业队仍是由“包工头”组织和管理的,且这些班组人员与劳务公司之间根本没有正规有效的用工合同。且这些班组人员与劳务公司之间根本没有正规有效的用工合同。很多“包工头”直接与施工企业项目部签订了合同,还存在“包工头”签了合同后再转手分包给其他包工头的现象,也就是再分包或转包。
在这种情况下,有些施工企业在接触这些劳务队伍时,既没有按照规定的程序去控制和选择劳务队伍,又没有按规定去审查其资质情况。由于劳务队伍数量众多,施工企业利用买方的强势,直接与“包工头”签订很不利于劳务分包方的合同,甚至存在大量的未签合同先干活儿的现象。另一方面因为建设部、各地方政府颁步了相关性法律法规保护民农工的权益,劳务分包方同样具有强势,工人们往往在“包工头”的授意下停工闹事,利用合同漏洞讲各种条件抬高合同价格。比如:劳务队伍入场选择控制不够,致使录用了一批低素质、无技术、无法人的皮包劳务施工队,这样的施工队伍太多是临时拼凑起来的,根本谈不上承揽工程的能力,也就更无法谈其履约能力了,他们承揽到部分单项工程或分部工程后,违反合同或协议,或耽误工期,或对工程质量造成一定的损害,结果是“要钱没有,要命一条”,造成不良影响,最终由施工企业承担各项损失。
1.2 劳务分包合同签订不规范,合同主要条款约定不明,对履约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未作约定或约定不全,双方责任与义务界定不清,工程量计量规则不清、不细,尤其是对方违约责任界定不清,影响合同的执行力。
大多数分包合同中的价格条款中没有单价分析表。例如:在桥梁工程悬浇连续箱梁施工中有很多道工序或工作内容,劳务分包方工作包括:托架的安折,挂篮的移位,钢筋的制安,砼施工、脚手架及扶梯制安拆,波纹管、铁皮管安装、钢绞线的制安拆除。而在很多分包合同中都是以砼方量为计量单位约定一个综合单价,而没有详细的诸如托架的安折、挂篮移位、模板安拆、钢筋制安等怎么计价。因为没有详细的单价分析表,在工程施工过程按已完工程量付款则无法计量工程进度款,如果这些工作内容中的一项施工工艺变更,则也没有相关依据调整合同价格。大多合同中的工作内容和范围同样不够明确,一些工作究竟应该谁来做在合同中找不到明确的依据。合同条款中关于进度、质量、安全及现场管理制度的要求不够细,或不够明确。工人工资支付和完工结算的条款不合理、不明确,进度款支付不及时,完工时尾款迟迟不付,导致工人不能按时领到工资而恐慌或闹事。在合同中,项目部对劳务分包管理者确保支付农民工工资的保障缺少规定,对进度款的计量约定不明确,有的施工企业项目部在发放工程款时直接发到了“包工头”的手中,而“包工头”并没有足额的发放到工人手中,甚至有的“包工头”卷款私逃,最后工人不得不向施工企业讨要工资,而施工企业为了避免事态扩大,则必须再支付给这批工人应得的工资。
上述几个问题在目前的施工企业项目劳务分包管理中均比较常见,归根结底还是劳务分包合同的签订的不规范,法律意识不强,合同管理工作不够细致和重视,在施工过程中往往造成参建各方的经济利益受损,影响企业形象,严重影响施工企业的发展。
2 加强劳务分包合同管理的措施
为了减少上述问题的发生,施工企业应切实做好合同签订工作中对劳务分包方的资质审查工作,杜绝直接与“包工头”签订合同的现象;及时与劳务队签订劳务分包合同,要做到“全、细、实”, 实施合同动态化管理;强化制度管理,要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以制度约束劳务分包方的行为,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2.1 在选择劳务分包方时,严把劳务分包方资质审核关
施工企业应根据工程量、结构状况、质量标准、工期、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等因素,选择数家劳务分包企业参加投标,重点把好资质审核关,坚持劳务队伍资质不符合要求的不用,资质未经年检的不用,资质借用、挂靠的不用,保证劳务资质符合要求,防止低素质队伍进入,施工中给企业造成不良后果。有些合作多年的“包工头”不具备劳务资质,可以要求他们与他们的每一个工人与具有劳务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签订劳务合同,审查劳务企业派遣到施工现场的每一个工人是否都有合同,是否“包工头”都为这些工人缴纳了劳动保险及参加了社会保险。并要求劳务企业具有满足施工要求的安全管理人员、相关专业的技术人员和支付工人工资的保证金。
2.2 施工企业与劳务分包方应当依法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并确保合同的效力
施工企业与劳务分包方由双方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不得使用分公司、项目经理部印章。合同应当明确双方单位全称,工程概况,劳务作业承包范围及内容、质量标准、劳务分包合同价款,合同工期以及调整的要求,劳务分包合同价款、人工费、劳务工资结算和支付的方式、时限以及保证按期支付的相应措施,劳务分包合同价款调整标准、调整依据及程序,作业内容变更、洽商的形式和要求,施工现场及劳务作业人员的管理要求,临时性用工、停工、窝工的确认方式及补偿,根据双方施工现场管理约定进行罚款的标准和确认程序,材料保管责任,劳务作业验收的条件及程序,违约责任,争议的解决方式,发包人、承包人联系方式,以及发包人的项目经理,承包人的项目负责人的相关信息及约定双方的劳务管理责任。此外,劳务分包合同价款包括工人工资、管理费、劳动保护费、各项保险费、低值易耗材料费、工器具使用费、文明施工及环保费中的人工费、利润、税金等。
劳务分包合同在履行中受施工环境、市场价格、地理气候、资金运作、施工业主等诸多因素影响,容易出现合同条件变化。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是从施工企业层面抓合同,细化合同条款,加强合同评审,规范合同管理,将合同中的相关条款尽量细化到每道工序、每项成本控制、每个风险的分担以及合同时效的控制等,一有偏差,及时解决,避免秋后算账出现纠纷。
施工企业的合同管理人员需建立分包合同档案,对分包范围和部位进行动态跟踪管理,要切实把握好合同范围的界定,对由于工程施工情况的变化,使劳务分包方发生合同范围以外的劳务付出,意味着劳务成本的增加,施工企业应及时与劳务方进行协商,定期进行结算,支付所增加部分的劳务报酬。
合同双方要从法人层面建立履约保证金、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安全质量保证金等制度,对可能会发生的变动事项事先约定解决办法及责任追究措施,监督双方认真履行合同义务,强化合同的执行力。在劳务队伍退场时督促项目及时进行清算,结算完成后要及时签认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3 加强合同外管理
关键词:水利水电建设;施工;劳务分包合同;管理
中图分类号:TV 文献标识码:A
1.在水利水电建设施工中做好劳务分包合同管理的意义
对于水利水电建筑施工而言,劳务分包合同是其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发挥着十分关键作用。该合同对承包方、分包方进行了明确的权责划分,为合同所涉及的诸多活动提供了实施依据。仅有严谨的劳务分包合同是远远不够的,还应对其展开科学的管理,如此一来,才能督促分包双方重视该合同,并全面而严格地履行己方的义务,这对于工程建设目标(一、质量目标;二、造价目标;三、进度目标[1])的实现而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长期以来,在水利水电建设施工活动中,该合同并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因而劳务纠纷问题屡见报端,给分包工程各项建设目标的实现造成了极为不利的影响。现阶段,在诸多水利水电建设工程中,劳务分包工程是一个关键而重要的组成部分,作为施工方应意识到这一点,既要重视,又应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如对劳务分包合同进行科学管理。这将会此类工程的正常建设、高效建设产生十分积极的影响。
2.劳务分包合同的管理内容
劳务分包合同通常涉及以下几项内容:一、项目概况;二、合同范围;三、承包方式;四、合同价格;五、双方权利与义务;六、施工辅助设施;七、材料供应;八、施工设备;九、质量要求;十、安全生产以及文明施工等[2]。对该合同的实施进行管理时,不仅要做好工期控制,而且要做好质量控制,还应做好造价控制,另外,还应做好安全控制。
3.劳务分包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一些常见问题
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涉及诸多方面和内容,因而极为复杂,这一性决定劳务分包合同管理的复杂性以及特殊性。现阶段,我国建设市场尚处于发展阶段,相关法律法规还远远不够完善,所以,相关交易行为中可能存在各种各样的不合理或者不规范现象。在此背景下,水利水电建设施工也不能独善其身,其劳务分包合同管理中也存在一系列亟待解决的问题。
3.1队伍选择存在局限性
在长期的水利水电建设活动中,某些协作队伍始终跟着同一个施工企业流转作业,时间一长,便产生一种相互信任、彼此依赖的共生关系[3]。在选择队伍的过程中,工程项目部通常会优先选择那些有着长期合作关系的伙伴,这样做,既接受了该队伍优势,也承担了该队伍的劣势。对那些合作不多的分包队伍,往往存在不够充分信任的问题。受此影响,在选择队伍的过程中,施工企业的选择面并不宽,因而很难有机会寻求到真正优秀的合作队伍。部分分包队伍本身不具备相应工程项目的施工资质,但为了顺利拿下承包工程,往往打起了“价格战”,以低价格来加大被选择的机会[4]。如此一来,在工程项目的施工环节,往往刻意压低投入,甚至克扣工人工资,造成工程项目进度缓慢,甚至存有主观拖延等不良现象。当这些情况发生时,而项目管理却恰恰缺乏相应的管理与控制,那么将会对施工进度、施工质量以及施工安全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
3.2分包队伍内部缺乏稳定性
分包队伍内部缺乏稳定性,将会对分包项目的持续进行、稳定进行产生不利的影响。对于外协队伍而言,承包工程是其生存和发展的主要工作,然而队伍人员的素质普遍偏低,甚至出现这样一种情况:“老板”先通过一定的手段承包到工程,然后再通过东拼西凑的方式聚集人手,组建成一个临时的施工队伍。这样一支队伍,其纪律性以及约束性存在严重的缺陷,在工程施工环节,受季节因素或者农忙因素的影响,部分人员频繁“离队”,对分包工程的持续进行,还有稳定进行造成了十分不利的影响[5]。
3.3特殊关系队伍问题
在诸多协作分包队伍中,往往存在个别队伍通过一定的特殊关系参与到工程的施工中去。此类队伍自认为背景深厚,在施工过程中常常暴露出各种问题,如对技术人员或者现场管理的指导或者命令充耳不闻,甚至不服从项目部班子的指挥调动,如此一来,在一个特定的小环境制造了相当严重的负面影响,继而引发了一系列本可避免的纠纷事件。
4.分包合同的实施对策
在水利水电建设施工中,为实现对劳务分包合同的科学管理、有效管理,建议采取如下措施。
4.1对分包队伍的资质进行严格审查,把好合同签定关
在选择分包协作队伍的过程中,应对其资质进行严格审查,对分包队伍的整体素质和规模大小进行有效控制,从而解决现阶段所面临的过度竞争问题,同时维持供求关系的平衡,从而彻底地将资质不全的队伍拒之门外。在正式签订合同之前,应对前来投标的分包队伍进行严格考查,考查内容包括资质、实力以及信誉等软硬性条件,并从中择优录用。
在签订合同的之前,作为施工单位应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深入研究,并以相关合同范本为参考制定符合自身需要的劳务分包合同示范文本,从而保证合同起草及审查等工作环节的效率与质量,同时有效规避那些不必要的合同风险。
现阶段,绝大部分的劳务分包合同采用了制式化的合同样板,所以,在拟定环节及签订环节,合同双方都有可能出现考虑不周,过于草率的问题,通常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对工程未来发展走向没有给出合理的预判;二、没有保证合同的严密性;三、违约部分的条款不够明确、不够具体;四、分包方合同法律意识不强。受上述不良因素的影响,一旦出现纠纷,合同双方往往会各持已见、互相推诿,却又无法从合同中找出明确的处理依据,无法判定违约方,也无法判定违约责任的大小。为解决上述问题,合同双方应对劳务分包合同给予绝对的重视,并严格履行所应承担责任和义务,同时正确行使自身的权力,如此一来,才能保证合同中一系列内容得以有效落实,最终保证水利水电建设施工得以保质保量的完成[6]。
4.2对已经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展开严格的、定期的监督与管理
总承包商应关注劳务分包合同的实际实施情况,并安排人员对其进行全天候的监督及控制,以此确保各劳务分包合同得到了有效落实,最终保证总承包合同得以有效实施。在此环节,工作重点在于对合同的实际履行情况展开必要的跟踪与分析,对合同实施情况进行诊断。合同诊断工作涉及诸多内容,主要包括三点,一是对合同执行差异的具体原因展开细致而深入地分析,二是对合同差异责任展开认真的研究与划分,三是对合同实施的未来走势进行大致的推测。在合同诊断工作中,一旦发现偏差,应立即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几种:一、组织措施;二、技术措施;三、经济措施;四、合同措施等。针对合同展开相应的跟踪工作时,应重点查看工程质量、工程造价以及工程进度有无变化,是否需要调整,另外,还应对水利水电建设的整体施工秩序进行严格控制。
与此同时,项目部应重视并落实对分包队伍的监督工作及管理工作,一旦发现违规行为,应立即指出,并要求其改正,从而营造一个健康的、安全的、积极的工程建设环境,如此一来,不仅有助于施工质量的提高,而且有助于施工成本的下降,还有助于施工安全系数的提高。
4.3按合同落实结算及支付工作
总包单位应按合同落实结算及支付工作,这样有助于和分包单位之间建立起一种良好的信任关系。对于总包单位而言,一方面要做到严格管理,另一方面要做到诚信守约。所谓严格管理指的是,项目部建立健全相应的制度,不仅要明确指出分包单位的工作职责,而且要列出详细的结算程序,以保证结款工作的公开化、透明化,不可对分包单位采取超量结算、超价结算或者超前结算的做法。所谓诚信守约指的是,以合同为依据来办事,客观、公正、真实地做好工程款结算工作。结算过程中,应根据劳务分包合同上的有关规定,及时支付、足额支付[7]。
5.结束语
对劳务分包合同进行科学管理、有效管理,不仅有助于施工质量的提高,而且有助于施工进度的加快,还有助于施工成本的降低,所以,在水利水电建设施工中,应将劳务分包合同的管理工作落到实处,为优质工程的打造奠定坚实的基础。
参考文献:
[1]李娟,,伏洲.浅谈水利施工企业劳务分包管理[J].江苏水利.2010(10).
[2]陈芬平,何永昌.工程劳务分包管理[J].水科学与工程技术.2008(04).
[3]张鹏,张兴红.浅谈水利工程建设施工合同管理[J].科技信息.2009(17).
[4]杨帆,王少兵,田新闻,胡东海.浅析水利工程施工项目中的成本控制及管理技术[J].科技与企业.2013(14).
[5]李奇,常如健.浅谈水利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的突出问题及对策[J].河南科技.2013(13).
关键词:建筑市场劳务分包风险管理
1 分包管理的现状
伴随着社会的变革和工程形式的变化,工程规模日益扩大,社会利益分配形式变革。建筑企业的内部结构也逐步进行了变革。在项目施工用工上也逐渐经历了由最初固定用工到包工头组织施工队再到现在的劳务分包企业的劳务承揽的过程。自2001年以来建设部已经将资质管理制度适用于劳务企业。经过几年的发展,劳务分包已经成为现在工程项目施工的主要经营模式。
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劳务作业分包没有统一的模式,缺乏统一的规定,致使劳务公司处于一种不明朗的状态。劳务企业虽然这几年已经发展起来,但在劳务分包作业过程中,主要的用工形式还是包工头组织劳力。安全、质量、工期、工伤、报酬等方面的管理如果缺位,在这种情况下将给建筑施工企业带来巨大的潜在风险。
2 劳务分包管理存在的问题
2.1 劳务分包的优点
劳务分包形式的出现使得总包单位公共关系、管理能力、专业能力资源得到有效分配和利用。减少对总包方精力的分散,使总承包方更专注于管理,摆脱日常生产作业中的琐事,统一调度。
2.2 劳务分包的风险
建筑业是劳务密集型行业,劳务人员的使用量大。总包单位把劳务作业分包给劳务分包企业,劳务分包企业又把单项分项作业分包给包工头,包工头再按照工日或者单位工程量包给具体作业者。多重分包尾大不掉,反应迟钝,造成管理的极大不便。
建筑业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偏低,其从事工作的技术含量也相对偏低,大量的没有经过全面职业培训和严格安全教育的劳动力成为施工人员。一旦管理措施不当,这些工人往往成为建筑质量安全事故的肇事者和受害者。
劳务队伍、劳务作业人员的合同意识契约意识差,缺乏利润时容易失去诚信,拒不履约,造成管理上的混乱。社会上建筑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家的相关部门对于劳务纠纷解决,以行政干预为主。如果产生劳务纠纷,即使施工企业有充足的理由和证据,最后还是要承担不必要的责任。
3 应对劳务分包风险的措施
根据劳务市场现状,如何做好分包方的选择与管理至关重要,我个人认为应做好以下几点:
3.1 提高思想认识,总包单位切实履行职责
劳务队伍的稳定和积极性的发挥,直接影响到施工生产,直接影响到社会和谐,正确认识并切实履行总包监管职责,积极探索、实践新形势下劳务管理的新途径、新办法,有重点、有计划地发掘培育一批“半紧密性”分包队伍,以实现长期合作,互利共赢。
3.2 建立专管网络,加强信息沟通
劳务管理是一项系统工作,需要总包、分包双方齐抓共管方可见效,因此首先必须要建立专管网络,落实专人负责,以确保政令畅通、措施到位。建议成立由公司、项目部、劳务公司组成的三级管理网络,落实专人负责分包队伍日常管理如劳务人员统计、用工合同管理、持证上岗管理以及教育培训、工资发放、投诉处理等维权工作。
3.3 加强劳务合同管理
劳务合同必须遵循国家规范合同范本要求,做到“全、细、实”。所谓全,就是合同中的劳务分包内容要全;细,就是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的子目要细,不能缺项,漏项,或有歧义项;实,就是合同中对劳务队的要求要实事求是。尤其需要重点注意的是,劳务合同中的分包范围和材料设备约定一定要清晰明确。
3.4 提高资格准入门槛,积极引进实力队伍
一支好的劳务队伍是完成项目施工各项管理目标的保证。在劳务选择上重点需要把关好如下的几个方面:资质审核、组织结构、现场实地考察和向其长期合作单位考证。
资质未经年检的不用,保证劳务资质符合市场要求;核查劳务队项目班子组建是否符合要求,项目经理、五大员、三大工种负责人有无岗位资格证书,近期市场建筑项目业绩是否名符其实;组织相关人员对劳务队在建工程现场实地考察,走访业主对该劳务企业的评价;尽量选择在建筑市场有一定知名度、信誉好、长期合作关系的劳务企业。特别是重点关注、优先考虑那些“组织健全、管理规范、业绩突出”的施工队伍。
此外,正确分析、评估老牌施工队伍的承建能力,避免由于任务过度集中造成不堪重负。积极引进具有实力的分包队伍,严格管理,既可有效缓解施工高峰带来的队伍短缺,又有利于形成良性竞争的局面。
3.5 合理安排好施工
进度安排在劳务管理中是非常重要的一环。好的进度编排和流水划分,能支持劳务队伍的作业面展开和工序合理搭配。从成本角度考虑,加快施工进度、缩短施工周期会对按时间计算的成本费用(项目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办公费、现场临时设施费和水电费、施工机械和周转设备的租赁费等)会有明显的节约,同时还可得到开发商、监理单位的认可,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但是,为了加快施工进度,也会增加一定的成本支出。如,增加夜间施工的照明费、模板的使用量和租赁费等。因此,在安排施工时需要充分考虑这些因素,找到一个合适的平衡点。
进度安排合理的同时也提高了劳务工人的工作效率,也就是增加了工人的收入,使其愿意配合项目部的工作,实现双赢。施工单位要加强施工指导,提供有利的技术、质量保障,严格质量、安全标准,提前向劳务队伍交底,加强过程控制,而不是事后通过检查处罚劳务分包方,同时合理安排材料、器材进出场,设身处地为劳务方考虑,为其提供工作服务,满足工人工作需求,尽可能为其提供便利的施工条件,避免出现返工、窝工,造成劳务队伍损失。
3.6 加强施工现场巡查,关键岗位实行人员锁定
加强现场人员管理,制止劳务“无序”流动是工作的重点。对分包单位关键岗位人员实行锁定。尤其是关键岗位人员,像安全员岗位,必须做到“人证一致”。
3.7 细化劳务过程管理
劳务过程管理是一个非常复杂的工作,除了日常需要强调的安全和文明施工等内容外,还需要考虑因为劳务队内部管理不力造成施工现场材料浪费。最普遍也是比较合理的做法是在分包合同中明确奖惩约束,在工程竣工结算时,对劳务队因管理不善造成损失的部分在工程结算款中扣除。
3.8 做好劳务结算
劳务结算是整个劳务管理的最终环节,必须做到有据可查。结算时,奖惩项、代买代租项、签证零工等都需要一并考虑,切忌漏项。如果是采用按确认的工程量结算的,必须检查核实是否是劳务队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严格控制合同内容和重复开工,对于未经认可部分严格把关剔除。
3.9 强化分级考核,实现优胜劣汰;适应发展战略,培育核心队伍
调整劳务分包队伍考核标准,重点针对长期合作的劳务分包商,除施工业绩外,把队伍性质、人员稳定性(自有员工数量及比例)、人员状况(持证情况、技能水平)、维权工作等也作为重要指标,进一步完善考核内容和等级评定标准,以促进分级管理。
3.10 尊重劳动平等相待,加强沟通交流
深入推进维权工作,切实关怀劳务民工,无论是对总包单位,还是分包队伍,首先都要怀有一颗“尊重劳动平等相待”的爱心,这样才可能彼此沟通、凝聚人心。总包单位要用实际行动赢得劳务民工赞许与尊重,工作中以身作则,严格管理;生活中与劳务人员打成一片,予以关爱,这样整个团队才能形成强大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3.11 开展教育,加强培训
关键词:核电工程 劳务分包 管理
伴随着国民经济的飞速发展,各行各业的专业化分工越来越精细。在建筑行业,越来越多的施工企业逐渐将管理职能与作业职能分开,形成了专门的管理性公司及各种各样专业劳务分包单位。劳务分包是指施工总承包企业或者专业承包企业即劳务作业发包人将其承包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劳务承包企业即劳务作业承包人完成的活动。根据建设部《建筑业劳务分包企业资质标准》的有关规定,劳务分包包括木工作业、砌筑作业、抹灰作业、石制作业、油漆作业、钢筋作业、混凝土作业、脚手架搭设、模板作业、焊接作业、水暖电安装作业、钣金工程作业、架线工程作业等13种类别劳务作业范围。
1 核电工程的劳务分包现状与存在问题
近年来,国内的核电工程中也出现了劳务分包的身影,表现形式有以下三种:(1)原施工(安装)专业公司的自有作业班组,具有一定的核电工程实践经验,由于管理层与作业层的剥离而形成,但由于公司不再续聘、招聘或培养,此类人员呈现越来越少的趋势;(2)各种新设专业劳务分包公司,系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成立的独立法人,由于核电业绩难以取得,此类劳务分包形式发展缓慢;(3)以包工头方式聚集而成的松散用工,实践经验差,人员流动频繁,管理混乱,由于可以最大限度地降低成本,该种形式越来越多地出现在核电工程中。劳务分包出现在核电工程是市场的必然。以国内某核电安装企业为例,1999年时员工约5000人,其中一线作业人员约3000人,约1000管理人员,其他为后勤保障人员。现在该企业管理人员超过3000人,一线作业人员不到500人,却承担了国内若干核电的安装工作,那些活谁来干?自然就是劳务分包单位。在核电工程的推进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出现了各种问题,尤其以下面的几种表现最为集中。核电工程由于其周期长、投资大、社会影响大,在施工过程中极为重视对作业人员的培训。目前我国劳务分包市场最大的问题就是忽视或无视相关技能培训。对于企业而言,培训是需要投入的,一个注册资金不到1007Y的劳务分包单位让其投入几十万对员工进行培训显然是不可能的。而对于从事劳务工作的个体而言,在没取得报酬前,花钱去接受相关培训也是需要权衡的。对于拟雇佣劳务分包的专业分包单位而言,这部分培训费不花出去将会直接成为企业利润,因此很多时候培训成为形式主义。对于业主单位而言,付钱后对培训的过程监控也流于形式,很多时候只看记录(甚--至是造假的记录)就放行。综上,最后受损的只会是核电工程本身。
近年来,建筑行业的非法分包与违法转包也有蔓延到核电工程之势。其中一种形式就是利用劳务分包来实现的。一般认为劳务分包是清包工,是劳务作业的分包。但专业分包商先将工作进行拆解,就劳务部分的工作找来相应的劳务分包单位,然后就相关的设备、材料采购另行委托的方式或采取联签合同的方式让该劳务分包单位代为采购。甚至为了规避法律,让劳务分包单位与己签订合作协议(如劳务派遣协议等),让劳务分包单位人员表面上变为自己的员工。这种方式下的劳务分包单位再演绎成为包工头时,就更是一团糟。某核电工程的临时板房公开招标,中标单位只委任了一个挂名的项目经理,其他工作均由某包工头一手操办,三个月的工程折腾了两年,结果可想而知。核电工程与一般民用建筑工程的不同在于工作的记录与可追溯性。比如说某段管道安装,在资料库中,有原材料的各种信息,有加工制造过程的各种信息,有安装试验过程的各种信息,就安装过程而已,有管道的炉批号材质、焊材的规格型号、焊工的名称、焊接方法、QC检查方法、检查人员名称等。这样将来万一有什么状况出现,可以及时查找到原因。但试想一下,现在该段管道是某个包工头承包的,其管工、钳工、焊工是流动的,甚至是没有经过专业培训的,妄论将来出事无法查明原因了,就是这样的状况就肯定会出事。
某核电工程在国庆期间,搭设的钢筋未能及时做好支持等安全防护,倒塌致多人死亡,造成重大影响。后据资料显示,除总包单位未能充分行使对专业分包单位的管理职能外,该专业分包项下为各种劳务分包,这些劳务分包大多以“包工头”管理方式存在,由包工头去领任务,再召集人马,凭完成的的劳务工作量结算劳务工资。每到年底,核电工程中由于各种清理清查而扫地出门的劳务分包单位(分包商)就会利用核电工程影响大,社会敏感度高的特点,在其安全、质量、工期等不能按时完成,无法取得预期报酬时,以一种破罐子破摔的心理,煽动农民工闹事,甚至找到不良媒体曝光,以达到让业主难受的目的。甚至某核电项目的分包商已从总包商那里结算完毕,并领走了剩余质保金,但分包商原来聘用的包工头觉得数年前自己与分包商的结算不让自己满意,找分包商无果的情况下,还试图纠缠核电业主单位,差点造成,影响极其恶劣。
2 核电工程劳务分包管理的建议
2.1 加强合同管理
核电工程的各级承包商都是通过合同与核电工程联系在一起的,因此在劳务分包的管理上应突出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在业主单位与总承包单位的合同中要有专门的分包条款与农民工管理条款,要规定资质、规定管理方法、最重要的是要通过规定确保付出劳动的劳务分包单位取得应得报酬,同时应要求总承包单位与专业分包单位的合同对此援引并进一步细化。合同中要规定总承包商与专业分包商建立依法准入制度。引见的劳务分包单位必须满足国家地方的相关规定,杜绝包工头方式的劳务分包。应要求劳务分包范围与每一个劳动者签订用工合同,确保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2.2 加强技能培训
核电工程强调技能培训,并已向总承包商乃至其专业承包商支付相应的培训费。核电业主单位应建立培训体系,明确各级单位乃至认为的培训需求、培训内容及培训考核结果,在信息化系统中建立培训数据库,纳入每一个从业者的培训记录,并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抽查,以确保培训质量。劳务分包单位除了必须缴纳正常应纳的各种基金、税金、规费外,还必须设置一定的培训教育费或企业管理费,以做好对员工的培训。
2.3 建立检查制度
核电工程中应用最广泛的管理手段是PDCA循环,在劳务分包管理中,建立并加强检查显得尤为重要。核电业主单位、总承包商、专业承包商应严格执行合同,并检查合同执行情况。要检查劳务分包单位的资质、人员资质、劳务分包合同范围、农民工工资支付、施工安全质量工期等,建立红黑名单库,不合格的劳务分包单位坚决清除出场。劳务分包管理的细微处是牵涉每一个劳动者的切身利益,要通过检查及时发现矛盾,暴露问题,维护社会秩序,维护劳动者合法权利。
关键词:管理;建筑施工;劳务分包
我国建筑业作为国民经济支柱产业,又是劳动密集型产业,就业容量巨大。建筑劳务分包市场是建筑生产要素市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门,也是建筑业吸纳农民工的主要市场。2001年建设部出台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明确建筑业设置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三个层次的结构体系。2004年以来建设部相继出台《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关于建立和完善劳务分包制度发展建筑劳务企业的意见》等文件,鼓励发展劳务分包企业发展,各地也相继出台了一系列规范劳务分包市场、促进劳务分包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有效促进劳务分包市场发展。然而,由于市场监管机制缺乏,建筑生产流动大,以及行业从业人员整体素质较低、稳定性差、专业化水平不高等因素影响,建筑施工劳务分包管理依然存在较多问题。
一、劳务分包的基本概念
“劳务分包”最先由《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中提出,2001年颁布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及相关文件,设置了施工总承包、专业分包、劳务分包企业三个层次,从行业法规角度提出建筑劳务分包的概念,为劳务分包的合法性提供了法律依据,确认了劳务分包的法律地位。2004年10月25日最高院《工程案件司法解释》)第七条明确规定:“具有劳务作业法定资质的承包人与总承包人、分包人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当事人以转包建设工程违反法律规定为由请求确认无效的,不予支持”,进一步明确了劳务分包合同不属违法转包的法律性质。自2004年开始,建设部将完善劳务分包制度作为建筑业市场管理的重点之一,相继制定出台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关于建立和完善劳务分包制度发展建筑劳务企业的意见》等文件,对于劳务分包概念,不同的文章对该定义虽其意思大同小异但仍存在某种差异,笔者比较认同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编著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中的劳务分包概念的诠释:“劳务分包是指施工总承包企业或者专业承包企业即劳务作业发包人将其承包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劳务承包企业即劳务作业承包人完成的活动”。建设部《建筑业劳务分包企业资质标准》明确了劳务分包包括木工作业、砌筑作业、抹灰作业、石制作业、油漆作业、钢筋作业、混凝土作业、脚手架搭设、模板作业、焊接作业工程作业等13种类别劳务作业范围。
二、建筑施工劳务分包存在的问题
由于我国推行建筑施工劳务分包的时间较短,劳务分包市场尚处于培育和建立之中,业内各方认识不到位,仍存在着:一是市场监管机制不健全,“重总包、轻劳务”的观念,忽视了对建筑劳务分包的政策宣传、引导和研究,缺乏良好的发展环境。部分地区有形建筑市场服务范围仅涵盖建设工程承发包,尚未将劳务分包真正纳入监管和服务范围。加之,国家对劳务分包仅停留在企业资质管理层面,缺乏明确强制性的法规政策依据,缺乏足够的市场监管制度,造成劳务分包市场的发展滞后;二是劳务分包活动偏失,建筑施工企业长期对“包工头”队伍存在较强的依附性,习惯让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包工头”队伍或零散劳务班组承担施工作业任务,挤占了大量的劳务分包资源和市场空间,制约劳务分包行业的发展。一些劳务分包公司为维持企业的发展,违规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是以收取管理费的名义允许他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帮助总承包企业及“包工头”逃避政府监管,使劳务分包活动严重偏失;三是劳务分包队伍参差不齐,目前,组建劳务分包公司主要有两种类型。第一种类型,是由原来大中型或国有施工企业投资组建的,这种类型公司的管理较为规范,管理制度健全,施工队伍及人员稳定,施工能力和管理水平较高。第二种类型是依托“包工头”等零散劳务队伍组建而成的劳务公司,此类企业大多还保留“包工头”式的管理模式,管理比较混乱,人员流动频繁,从业人员专业素质较低。加上劳务分包企业抗风险能力差,劳务分包企业一旦出现经营亏损或在建筑施工中出现安全事故,法定代表人很容易逃匿,不利于维护施工企业、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三、加强建筑施工劳务分包管理的重要性
加强建筑施工劳务分包管理是贯彻落实国务院 “要健全和规范建筑劳务分包市场,加快发展成建制的劳务企业,加强对企业用工行为的监督检查”指示精神的有力举措。加强劳务分包管理,有利于培育并形成一批合理流动、专业化运作、企业化管理的劳务分包企业,从而遏制转包、挂靠、违法分包、“包工头”式用工和零散用工的混乱现象,进一步提高建筑业整体素质,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有序发展;加强建筑施工劳务分包管理也是提高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与维护农民工权益,维护社会稳定的需要。
四、强化建筑施工劳务分包管理的建议
(一)、加强劳务分包制度建设
制度建设是促进劳务分包市场发展的基础。一是加强建筑劳务分包管理法规建设,准确界定建筑施工劳务分包与工程转包、违法分包的区分,细化违法劳务分包、转包的法律责任。二是研究出台建筑施工劳务分包管理导则,明晰工程承包人和施工作业分包人的质量管理、安全生产、分包价款支付等方面权利和义务,指导规范劳务分包活动。三是完善劳务分包合同管理,在注重施工分包合同履约过程管理的同时,细化质量管理、安全生产、作业人员权益保障等相关内容。
(二)加强劳务分包市场监管
市场监管是促进劳务分包市场发展的有效手段。一是加强对劳务分包交易行为的监管,积极拓展现有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的功能,把对劳务分包活动的监管和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的管理有机结合起来,形成包括劳务市场在内的融指导、监督、管理为一体的建筑业市场化管理体系。二是加强对劳务分包市场行为的监管,规范劳务分包行为,禁止“包工头”承揽分包工程业务,提高劳务分包企业在建筑劳务分包市场中所占的比例。三是加强对劳务分包市场的监督检查,经常性开展执法检查,对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直接雇用农民工、使用零散施工队伍等违法违规行为予以查处。
(三)扶持劳务分包企业发展
改变当前劳务分包企业发展状况,必须依靠政府、行业协会等从不同层面予以指导和扶持。一是将劳务分包情况与工程项目评优评奖工作挂钩,对参与优质工程建设的劳务分包企业予以表彰奖励;通过开展劳务用工规范化工地及劳务企业评比活动,形成示范带动作用,推动企业争优创先,推进劳务分包行业发展。二是改善劳务分包企业的发展环境,劳动部门将劳务分包企业纳入创业带动就业的政策保障体系,使企业享受到用工补贴、职业培训补贴、工伤养老保险补贴等优惠政策;建设、工商、税务等部门在企业申办、年检等工作予以大力支持,简化办事程序,减轻企业负担。三是地方建筑业协会在搭建劳务企业沟通交流平台的同时,积极向企业提供政策咨询、法律维权、劳务信息等方面的服务,切实解决好企业生产经营中的困难和问题。
劳务分包人: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 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_____(以下简称为“发包人”)与工程承包人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或专业承(分)包合同(以下称为“总(分)包合同”),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1、劳务分包人资质情况
资质证书号码:___________
发证机关:_______________
资质专业及等级:____________
复审时间及有效期:___________
2、劳务分包工作对象及提供劳务内容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
分包范围:_______________
提供分包劳务内容:___________
3、分包工作期限
开始工作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结束工作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总日历工作天数为:___天
4、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按总(分)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国家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本工作必达到质量评定____等级。
5、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
(2)本合同附件;
(3)本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
(4)本工程施工专业承(分)包合同。
6、标准规范
除本工程总(分)包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合同适用标准规范如下:
(1)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
7、总(分)包合同
7.1工程承包人应提供总(分)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供劳务分包人查阅。当劳务分包人要求时,工程承包人应向劳务分包人提供一份总包合同或专业分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的副本或复印件。
7.2劳务分包人应全面了解总(分)包合同的各项规定(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
8、图纸
8.1工程承包人应在劳务分包工作开工___天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图纸___套,以及与本合同工作有关的标准图___套。
9、项目经理
9.1工程承包人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
___,职务:____,职称:____
9.2劳务分包人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
___,职务:___,职称:___。
10、工程承包人义务
10.1、组建与工程相适应的项目管理班子,全面履行总(分)包合同,组织实施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对工程的工期和质量向发包人负责;
关键词:施工企业劳务队伍对策方法架子队管理
自从施工企业实行项目管理以来,大部分工程都是以劳务分包的行式分包给劳务队伍,进行协作施工。而施工企业只建立项目管理机构进行管理。这样虽然有利于企业管理资源和员工的合理调配,但是如何选择合适的劳务队伍、使用有效地劳务队伍管理方法,成为了施工企业项目管理的重中之重。
1 劳务队伍的选择以及使用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1.1 劳务队伍的现状及选择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1.1 劳务队伍现状:目前建筑市场上,劳务队伍自身的水平参差不齐,资质挂靠的“皮包”队伍比比皆是,鱼目混珠的情况严重。另外劳务队伍本身组织机构比较松散,管理人员知识水平低,基本上是凭经验管理和施工。工程技术人员缺乏,绝大部分队伍根本就没有配置。其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低,多为农村富余劳动力,文化水平低,无技术或技术水平一般,而且人员流动性大,不利于技能培训。
1.1.2 劳务队伍选择存在的问题:①长期合作队伍,虽有一定的信誉,互相了解、便于管理,但其队伍“皮包”性质严重,造成在施工中,施工企业的各部门为其免费“打工”的事情时有发生。②工程劳务分包,招投标程序走过场、直接内定,“关系户”现象严重,导致高价分包,不但不利于日常施工管理,而且增加施工企业的施工成本。③对新的、未合作过的劳务队伍,由于考察不够、了解不足,导致有实力的队伍与施工工程擦肩而过。
1.2 劳务队伍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2.1 施工企业在劳务队伍的选择过程中,未按管理制度和招投标程序办事,不能做到客观、公正、科学,没有选择合适的劳务队伍,“皮包”队伍、“关系户”队伍、滥竽充数现象严重。
1.2.2 劳务分包合同管理办法执行不到位,未签合同即入场施工,导致“先干、后算”现象严重,直接后果造成工程成本的增加。
1.2.3 劳务分包合同双方权责不明确、可操作性差,导致合同执行过程中纠纷不断,同时,由于劳务队伍自身的原因,管理水平差、技术水平低是普遍现象,因此在施工过程中不可避免的存在一定的安全、质量隐患,施工企业管理人员责任心不强,施工中不可避免的出现了“以包代管”现象,无论是对施工进度、质量和安全,以及企业的经济效益都产生了严重的影响。
1.2.4 由于施工企业自身实力和业主投资资金到位情况影响,导致施工企业拖欠劳务队伍作业人员工资和劳务队伍假借国家“不允许拖欠农民工工资”政策的名义鼓动作业人员聚众滋事、恶意讨薪的事情时有发生。
1.2.5 缺乏长远合作目光,对有实力的新劳务队伍不能善加管理和利用,不能实现双赢的目标,导致合作的最终失败,形成“一锤子”买卖。
2 针对劳务队伍选择和管理中存在问题提出的相应对策和方法
2.1 劳务队伍的选择 首先,劳务队伍选择时,施工企业应该区分工程项目性质,将工程项目划分为多个不同的工序,根据不同工序对劳务队伍进行劳务分包的招投标。
其次,施工企业选择劳务队伍的重要指标是考虑其施工能力高低、信誉好坏、注册手续的合法有效性、施工人员的技能配置结构等。在确定劳务队伍之前,对相关队伍进行认真细致的考察,要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如不谨慎对待将会留下无穷后患。在考察时,对其在建工程的质量、安全,近期已完成项目的业绩、与甲方合同,施工人员的素质、数量,施工过程中与甲方的配合态度,以及承包人的资质、管理和技术水平、经济实力,签订合同的承包人是否为“挂靠”等均要列为重要考评内容,淘汰“皮包”队伍。同时,将普遍存在的“开工容易、完工清算难”的现象,也做为劳务队伍考察的标准。
最后,劳务队伍的选择过程要公开、公平、公正,杜绝“关系户”队伍现象的发生。
2.2 劳务队伍的管理
2.2.1 严格执行施工企业劳务管理办法,在劳务队伍的选择上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坚决执行招投标制度,对劳务队伍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进行严格审核,杜绝“皮包”、“关系户”队伍,滥竽充数现象的发生。
2.2.2 完善施工企业劳务分包合同管理办法,必须做到:先签合同后施工,杜绝“先干、后算”现象的发生。无论选择多好的劳务队伍,在其进场施工前都需要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只有签订了劳务分包合同才能约束双方行使权力和履行义务,以避免进场后产生劳务纠纷。有效的劳务分包合同必须签订规范、条款清晰、内容全面,同时还须附有劳务用工合同。劳务分包合同主要内容应包括承包工程范围和内容、工期、承包方式、承包单价及价款、工程价款计量及支付、安全质量管理、职工培训及健康安全管理、物资设备管理、双方权利及义务、环境保护管理、完工验收及结算管理、违约和争议处理、合同终止及解除的情形等,每个条款缺一不可,且要内容详细、表达准确、合法有效。同时,企业必须督促劳务队伍与聘用的劳动者签订劳务用工合同,将其作为劳务分包合同的附件保存。劳务用工合同须内容详细、合法有效,体现国家对劳务人员权利的保障,并明确工资标准和结算方法,以及相关福利待遇标准。劳务用工合同签订后,劳务队伍对其聘用的劳动者必须登记造册,建立档案,及时报施工企业合同主管部门备案。
2.2.3 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对劳务队伍中,作业人员工资发放的监控一定要到位,要求劳务队伍必须建立作业人员工资专户或办理工资卡,每月劳务队伍将结算的作业人员工资单上报施工企业备案,施工企业按上报工资总额直接拨付到工资专户或工资卡,并保存银行出具的相关票据,坚决杜绝拖欠作业人员工资的事件发生。
2.2.4 提高施工企业员工的自身素质,加强专业培训,增强管理水平,加强责任心,对企业、对自身的岗位负责,坚决杜绝“以包代管”现象的发生,在施工过程中做好劳务队伍管理的过程控制。
2.2.5 建立信誉档案,施工企业对每个劳务队伍采取季度、年度及所施工的工程业绩进行考核,不合格者坚决清退,同时建立信誉档案,做为审定优秀与合格劳务队伍的依据,并方便各项目经理部调阅,在选择和评标时参考。建议考核内容如下:个人道德、工序安排、工人技术含量、对技术交底和管理要求的执行情况、自有机械设备、内部质量、外部感官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工人工资发放及自购料付款情况、与当地村民关系、保质期内修补情况、保质期外修补情况。每次评分时劳务队伍所在项目经理部所有管理人员无记名评分,并综合汇总后上报(平均分制)。
3 对架子队管理模式的认识
为解决现阶段劳务队伍选择与管理过程中存在的诸多问题,从企业实际需要出发,提出了架子队管理模式。架子队是一种施工生产组织方式和劳务用工管理模式,是以企业管理、技术人员和生产骨干为施工管理与监控人员,以劳务人员为主要作业人员的标准化作业队。这种新的管理模式,在运行过程中,也存在着其自身的优缺点:
3.1 优点 采用架子队设置这样有利于施工企业强化对作业层的管理和控制,确保施工现场的质量、安全保证体系有效运行;减少劳务用工纠纷,有利于提高外部劳务人员的技术素质,为工程建设积累人才;有利于工程建设质量、安全、工期等目标的顺利实现,确保劳务用工的规范化。
3.2 缺点或不足之处
3.2.1 剔除所谓的“大包工头”后,没有完备的劳务人员招聘渠道,如果通过劳务输出公司招聘劳务人员,其管理费较高,同时,所招聘人员对施工企业的施工作业内容了解不够,加之流动性较大,导致施工企业教育培训支出成本较大。
3.2.2 通过“小带班”引进劳务人员,并入架子队管理,最终有可能导致“小带班”成长为“大包工头”。
3.2.3 劳务人员的工资结算,再加上“窝工”、“待工”情况的时有发生,将不可避免的导致劳资纠纷。
3.3 几点建议
3.3.1 作为过渡阶段,成立施工企业自己的劳务输出公司,专门进行人员的招聘、培训和调配输出管理。
3.3.2 加强本企业正式员工的岗位技能培训,逐步降低架子队管理模式中的劳务输出人员占有比例,并最终取代。
关键词:劳务管理;模式;方法
中图分类号: TL372+.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近几年海外工程的发展速度越来越快。相比国内项目,海外工程项目管理会遇到更多的困难和挑战。其中劳务管理是海外工程项目管理中的难题之一。本文将要探讨的是国际工程项目劳务管理的模式。
1 国际工程中的主要劳务管理模式
1.1劳务分包模式
目前在国际项目中,最常见的模式就是劳务分包模式,在这种模式下,分包仍然有相对完善的管理机构,但是相对第一种模式下比较薄弱,在这种模式下,一般分包只提供人工,而总承包商提供所有的材料,分包商和总包商之间的结算方式采用单价结算,结算的基础目前常见的是采用国内的标准定额。
由于在国际项目中,总包商相对分包商具有更大的风险承担能力,所以这种方式可以避免分包商承担过大的风险,同时由于劳务分包相对于大中型建筑企业在工人管理方面更有优势,所以相对于总包商的完全自营,又能发挥分包商在工人管理上的专业优势,所以这种方式也是目前最常采用的一种方式。
但是在这种方式下,对于总承包商的管理要求则更高,在劳务分包的模式下,分包在工期上的压力相对要小的多,所以在工人进场上,总包和分包往往就会处于对立的角度,为了工人的工作效率更高,往往倾向于使用更少的工人。其次,在劳务分包的模式下,对于工作安排的责任则主要是在总包方,除了前面所提到的工期的压力,在合同中,一般总包都承担在窝工时,需要给分包补偿的责任,结合这些方面,实际对于工作的计划和安排都需要总包来进行,这对于总包的工程管理水平要求相对就比较高。
而且,在国际项目中,目前大量的工人都是从国内过去,这就造成工人是一种垄断性资源,所以对于工人的管理比较困难,因此在国际项目中,经常会发生工人罢工,怠工等各种各样的问题,分包并没有承担这些风险的能力,这些事件最后都会给总包商造成严重的损失。
1.2自营管理模式
鉴于劳务分包模式有各种弊端,所以现在很多国际项目中,总包商也开始进行一定程度的劳务自营管理,作为劳务分包模式的补充。
就具体的管理而言,自营模式也有各种不同的方式,比如在中东××项目中,对于工人的自营的管理就是采用自己招聘一名队长,由队长全权负责其所辖工人的管理,项目部仍然按照定额的方式与该队伍进行书面的结算,但是对于按照定额计算出来的工程款和发给工人的工资总额之间的差值,不是全部由此队长所得,而是给其一定比例的奖励。实际这种方式非常类似于劳务分包的模式,所以对于大多数不熟悉劳务管理的总包商来说,这种模式操作比较简单,同时由于工人是属于总包商自己,所以相对比较容易控制,但是这种模式存在着巨大的缺点,它主要是依靠是施工队长的个人能力,一旦施工队长的管理不善,它并没有像劳务分包那样的风险承担能力。其次,对于施工队长的监控非常弱,很有可能出现施工队长的机会主义的行为,这对于总承包商是非常大的风险。
在自营劳务管理中,最常见的模式还是项目部直接雇佣工长,班组长等,对于工人进行完全的直接管理,这种模式是一些以提供劳务的集体企业,私营企业主要采用的方式,在自营劳务管理中,最重要的一点就是项目和工人之间的结算方式,这是劳务管理的一个核心问题。现在的一般结算方式有两种,一种是计日工,一种是计件工。计日工的结算方式相对比较容易操作,但是众所周知,计日工的方式容易引起生产的无效率,对于工人的产出的监督主要是通过监督其生产过程。
由于建筑工程是一种劳动密集型的行业,人工成本在整个项目成本中占的比例比较大,同时工人管理的好坏对于整个项目的成本,进度和质量和安全各个方面都有很大的影响。对于这种劳动密集型的工作,相对比较有效率的管理方式是计件工的方式,这种方法也是现在比较擅长进行工人管理的各种劳务分包所采用的方式。提到计件工,由于建筑工程的特点,现在的一般做法是项目和小的班组进行计件,而班组长对工人进行直接管理,具体班组长对于工人的管理可以根据不同的内容采取不同的方式,如果是对于抹灰,砌筑这样比较容易计算每个人工程量的工作,一般会采取给工人按量结算的方式,对于钢筋绑扎,混凝土浇筑等这样的工作内容,也是将工作量分解到个人身上,则班组长对工人进行计日结算,由于班组管理的工人比较少,所以在工人的监督上能够比较到位。
所以建筑工程项目中的计件制主要是针对班组长,对班组长进行激励。另外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和班组长之间的结算方式。现在最常见的结算方式,就是班组长对工作进行承包,项目按照工程量与班组长结算,班组长再与工人结算,剩余的则归自己,如果与工人结算后有亏损,也由自己承担。这种方式是国内工程项目中管理工人最常见的一种方式。
2国际项目劳务管理的方法
如前所述,这些管理模式都存在着各种各样的缺点,而随着人工,材料成本的升高,也更加凸显了这些缺点,在未来的劳务管理中,对于劳务管理的改善是势在必行。以下作者将针对这些不同的模式提出管理方法。
2.1劳务分包模式的管理方法
劳务分包模式是现在国际工程中最常用的一种方式,以目前的现状来看,在未来的一定时间内,也将是最重要的一种方式,但是正如前面所提到的,这种模式在使用过程中也出现了各种各样的问题,作者认为在未来的劳务分包管理中,应该从以下一些方法来进行改进。
首先,在国际工程项目中,往往试图将生产管理的责任转嫁给劳务分包,我们从常见的合同中的条款就能看到这种倾向,但是由于国际项目的情况不同,劳务分包并不具有承担这些责任的能力,所以实际操作中,由于生产管理上出现的问题,其结果往往还是总包商来承担。所以在未来的国际工程中,总包商必须要提高生产管理的水平。
其次,在国际工程中,一般都需要对标准定额进行调整,对于没有的项目进行现场的测定,但是这些调整都是比较零碎的不完整的,在以后的发展中,为了避免这种情况的出现,在标准的定额的基础上,进行系统的完善和调整,形成比较适合国际不同国家的定额标准会非常有利于国际劳务分包的管理。当然,这一工作的难度非常大,不能指望一蹴而就,而要在现在的基础上不断的改进,最后形成比较完善的系统。
再次,在以后的劳务管理中,逐渐的和一些管理能力比较强的劳务分包公司建立长久的合作关系,也是非常有必要的。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建立长久的合作关系的公司不能太少,要广泛开发资源,公司太少,就会缺乏谈判权。其次,建立合作关系的公司必须要有良好的管理能力。
2.2 自营劳务管理模式的管理方法
鉴于现在国际劳务管理的困难,在劳务分包管理模式中也出现了各种各样的问题,自营劳务管理模式也正在成为一种重要的方式,比如工人劳动定额的建立,就要依赖于自营劳务管理模式。在自营劳务管理模式下,最重要的就是采用什么样的管理方式。
首先,对于一些日常性的,或者是非生产的用工,如打扫卫生,机械操作等一类无法用产量衡量的工作,只能采用计日的方式。但是对于主要的生产性的用工,如果完全采用计日的方式,会造成监督的困难,效率低下,所以应该采用计件的方式。如前面所言,在建筑工程中,由于其生产方式的特点,所谓的计件主要是针对管理工人的班组长,主要的目的是激励班组长的积极性。国内劳务分包常用的班组承包制度是就是这样的一种方式,不过这种方式在海外项目中的使用的效果并不理想。这里作者根据一些海外劳务分包的管理方式,以及海外项目的特点,提出一种新的劳务管理方式,这种方式不是将某一项工作承包给班组,而是将这项工作的工效与班组长的绩效工资挂钩,其主要的操作要点如下:
2.2.1 对于某一项或者是一段工作,如一栋高楼的一层,或者一栋别墅,作为一个工作段,规定这个工作段的用工量,这个用工量可以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也可以根据标准定额进行折算,为了更细致的控制,这个工作段的总用工量还应该分解出各个工序的用工量。
2.2.2 给班组长定出一个基准工资。当其管理的工人的完成这段工作的用工量和规定的恰好相等时,则班组长只拿基准工资。但是当其用工量比规定少时,则其工资按其节省用工量的比例相应上升,同理,如果用工量增加时,则其工资按比例减少。为了这一规定具有足够的激励性,当节省用工时,其上升的比例要足够高,而由于班组长承担风险的能力较少,所以下浮时的比例相对上升时的比例要少,并且应该设下限。如可以这样规定“下达的用工工日每节约10%,则其工资增加30%,每超用10%,其工资下调15%,最低工资可调至基本工资的70%”。
2.2.3 班组长需要每日向工程师提交工人的考勤,由工程师对考勤进行审核,并交合约部存档,作为工人工资的结算基础,和测定班组长的绩效的基础。
2.2.4 工人的工资由项目部根据班组长提交的考勤直接下发。而班组长的工资则根据班组长提交的考勤进行其管理工效的测定,并确定其当期的工资。
2.2.5 每目标工作段完成时,根据以上数据进行分析,判断班组长管理水平,工人工效的水平,最终形成比较合理的定额,如果是班组长管理水平存在问题,则进行更换。
3结束语
劳务管理也是国际项目中自身管理水平的一个方面。很多时候,内部的变革都是因为外部形势所迫,所以作者相信,在未来的国际工程承包,将会从现在的规模的扩张,转为对于内部管理水平的提高,而国际劳务管理水平的提高将会是国际项目管理水平提高的一个重要方面。
参考文献:
1. 泰勒著,胡隆昶,冼子恩,曹丽顺译,科学管理原理,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