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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i:10.3969/j.issn.1673 - 0194.2016.06.001
[中图分类号]F239.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0194(2016)06-000-02
为了与飞速发展的时代相适应,社会组织在从事生产、经营、服务的活动中应建立现代化的管理模式,以确保其在实践活动中各项业务的开展具有一定的规范性和科学性。随着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审计工作已经成为规范社会范围内各类社会组织行为的重要环节。审计是由审计从业人员,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财务方面的专业知识及审计工作的各项工作规范,采用专业化的方式、方法,对社会组织的财务行为以及生产、经营、管理行为进行的审查和监督。我国现行审计体系中,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共同发挥重要作用。
1 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关系
内部审计是指企业组织内部或事业单位内部审计机构进行的自行审计实践活动,是各类社会组织内部成立的一个独立性、专业性的职能部门,以督促、调节内部从业人员按照岗位职责高效开展业务为目的的审计行为。外部审计是指独立于政府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以外的国家审计机构所进行的审计,以及独立执行业务会计师事务所接受委托进行的审计。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主要在社会组织的财务行为以及管理行为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但是二者在着眼点和发力点上具有一定的区别,现将其辨证关系分析如下。
1.1 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联系
第一,对象相似性。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都是以被审计单位的经济活动和经济现象为审计内容,而且在审计活动实践中,被审计单位的经济活动和经济现象的合法性、合规性、有效性为审计实践的着眼点。第二,审计证据统一性。无论是内部审计还是外部审计,审计人员都将被审计单位各种形式的证据作为审计的证据,所以审计工作实质上是对被审单位进行有目的、有计划的搜集审计证据的过程。第三,从业人员职业道德一致性。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从业人员在实践审计活动过程中,都要将客观性作为工作态度以及标准,所谓客观性实质上是要求审计人员要实事求是、不偏不倚。
1.2 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差异
第一,审计主体不同。外部审计主要是独立于政府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以外的国家审计机构或独立执行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对被审组织的整体财务信息进行核查,在审计结束之后需要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审计报告。内部审计是组织内部的某个职能部门进行的实践活动。第二,审计目标不同。外部审计的主要目标是审查被审组织财务信息的合法性与合规性;内部审计则将公司的风险控制、资源配置等方面的审计作为主要工作目标。第三,审计的范围不同。外部审计业务开展的范围是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以及契约的规定展开,例如:财务信息层面的审计、内部控制体系层面的审计活动;内部审计根据组织生产、经营、服务的实践活动为基础展开业务,业务范围具有广泛性。
2 实现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协作的必要性
实现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协作是审计工作发挥实效性作用的关键,具有必要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随着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落实,企业开始意识到审计的重要作用,因此,内部审计呈现了蓬勃发展的态势。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虽然在内容和范围上有一定的交集,但是在具体实践策略与目标上存在一定的差异。为了保证外部审计能够清晰了解审计范围,必须由内部审计提供一定的资源作为基础,使外部审计能够在内部审计协助下提升审计效率,将审计实践中的摩擦有效解决。因此,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协作是提升审计工作效率的需要。
第二,通过对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含义以及工作方式方法的分析可知,外部审计在专业性上优于内部审计。因此,实现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有效协作,能够使外部审计对内部审计的指导更具针对性和实效性,进而增强内部审计的专业性,促进内部审计向成本精细化管理的方向发展,提升内部审计整体水平。由此可见,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协作是促进内部审计继续发展的需要。
第三,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American Institute of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AICPA)审计标准公告第六十五号要求明确指出:审计师在针对企业财务管信息实践审计活动的过程中,必须对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的实施情况进行集中的了解与分析,这一要求强调了外部审计师应该对内部审计工作实际情况做出具体的评价。国际内部审计协会(The Institute of Internal Auditors,IIA)内部审计准则也强调了独立审计师在执行相关审计任务的过程中要充分对内部审计结果进行分析,避免重复审计现象的出现。因此,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实现协作是各项专业审计准则的要求。
3 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协作中存在的问题
在市场经济下,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发挥其分工协作和相辅相成的作用,能够有效促进各类社会组织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并提高其市场竞争力,二者呈现同气连枝的发展态势必须以整个现代化管理要求的审计机制为基础。但是,现阶段受到诸多方面的因素制约,在市场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化的经济背境下,我国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协作环节上出现了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3.1 缺乏完善的信息沟通机制
伴随电子计算机技术、网络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信息时代悄然来临,终结了人与人之间的沟通受到时间和空间双重因素制约的时代。因此,有效的协作必须建立在现代化的交流平台与交流机制基础之上。但是受到传统发展观念和发展历程的制约,内部审计从业人员与外部审计从业人员没能形成完善的信息沟通机制。一方面是由于审计人员在主观上没能积极地进行沟通,使沟通机制不够健全;另一方面是由于政府层面没有建立高效的交流平台,使内部审计人员与外部审计人员的沟通依然受到时间和空间的限制。
3.2 职责定位不清晰
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应在具体的审计工作中各司其职、分工协作。但是现阶段,受相关政策方面的制约,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在职权定位方面责任不够明确、具体。一方面,在审计体系中,内部审计应始终发挥审计实践工作的主导作用,但是在审计工作的具体实践中,内部审计工作的主导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外部审计工作有效性的发挥,进而阻碍了二者通力协作的功能;另一方面,外部审计的专业性没能充分地展露,使审计实践活动呈现了一定的不规范性。
3.3 引导机制问题
“没有规矩、难成方圆”这句老话,对审计工作依然起效,审计工作若想高水平地完成预期目标,必须在一定的监督管理机制之下进行,无论是我国《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还是国资委的《中央企业内部审计管理暂行办法》,无不体现监管部门对内部审计工作的重视,而且要求审计委员会或者相应机构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协作工作。但是,纵观我国审计工作的实践过程,审计委员会虽然已经建立,但是在具体引导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实现协作方面并没有发挥实效性的作用,使二者没能在统一的宏观指引下形成相辅相成、同气连枝的发展态势。因此,在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实现协作的过程中,宏观层面的引导机制存在问题。
3.4 审计人员缺乏良好的合作意识
经济全球化的高速发展,使良好的合作意识成为现代社会中必不可少的精神和推动人类文明继续发展的重要保证。因此,在审计工作中,如何实现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整合已经成为市场经济背景下社会范围内广泛关注的话题。就我国现阶段审计实践工作的发展情况而言,我国企业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并没有形成良好的相互依存关系,使我国审计工作的实效性发挥不足。但是现阶段,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处于两种工作环境,其从业人员一般只是对自身的工作任务和预期目标进行关心,形成一种不合作的发展态势,这在极大程度上制约了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合作关系的有效建立。
4 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实现协作的对策
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实现分工协作,形成合力,是推动我国审计实践水平进步的重要保证,从宏观层面上讲,也是推动我国现代化建设有序进行的需要。根据我国审计体系中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协作发展的实际情况,笔者提出以下4个方面的对策。
4.1 建立良好的信息沟通机制
在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搭建一个能够实现二者信息互动的交流平台,保证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信息能够时时实现沟通与共享,使审计流程以及审计人员的交流变得更加顺畅。在构建信息沟通机制的过程中,需要将协调原则贯穿始终,使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在独立工作的基础上,实现“有度”的沟通。虽然二者实现了信息互动,但是必须保证二者互不干涉对方的工作和影响对方的实践行为。同时,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在实践活动中,应该针对各自工作的具体情况,互相提出一定的意见和建议,针对整改意见进行交换,进而促进二者工作效率的提高。
4.2 明确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的职责定位
若想使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实现协作,必须保证二者在职权定位上具有一定的明确性、规范性。外部审计的职责主要定位在对组织财务信息方面的审定与核查,对于组织提出一些具有指导性的意见和建议,不在微观上对被审组织的具体实践行为实施管理。内部审计应继续发挥其主导作用,积极主动地配合外部审计的各项审计行为,详尽真实地报告内部审计的进行与实施情况,主动强化与外部审计的沟通。在收到外部审计的相关意见和建议时,应热情对待,根据组织内部的实际情况认真研究分析,使外部审计部门提出的意见能够在本单位内部得到全面的贯彻和落实。
4.3 强化监管部门的引导工作
审计监管部门应在宏观的角度对于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的实践工作进行有力的指导,一方面督促内部审计人员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促成与外部审计部门的合作,对于内部审计不配合外部审计工作的行为进行严厉的批评与管理;另一方面,需要监督外部审计机构或者从业人员,不要以地位上的优势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进行忽略。同时督促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同时向监管部门汇报相应的审计情况,监管部门同时具有提出风险、阐明观点的义务。
4.4 培养审计人员良好的合作意识
协作的实质是合作,合作的关键是从业人员的合作意识。在实现内部审计人员与外部审计人员有效沟通交流的基础上,逐渐培养审计人员开诚布公、坦诚相待、取长补短、相辅相成的意识,同时应强化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共同责任意识,使审计人员的责任意识和合作意识得到全面的培养,促进二者的协作。另外,内部审计、外部审计和监管部门在审计技术、方法、信息、人员培训等方面应加强合作,发挥叠加和乘数效应,使审计工作从业人员能够在日后的工作中不断变革传统理念、整合先进工作方法与技术,实现自律和监管的共赢。
综上所述,为保证内部审计及与外部审计共同发挥审计体系的作用,达到审计体系构建的目标,可与时俱进、实事求是地按以上论述的措施开展工作,以实现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通力协作,全面促进我国各类社会组织能够根据国家宏观调控的基本政策和市场经济的基本规律从事社会实践活动,早日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主要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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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社会经济生活正逐渐复杂化,企业的会计活动面临着多重的风险。内部审计在加强企业的内部控制建设、完善企业管理、促进企业经济效益的有效提高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内部审计在技术、人才及信息等方面存在一定的优势,其在开展企业风险管理上能起到有效的作用。企业要想生存发展,就必须开展风险管理活动,这也是内部审计生存与发展的需要。本文将就内部审计在企业会计风险管理中的角色定位问题进行探讨。
一、内部审计概述
(一)内部审计的概念
所谓内部审计,是在组织内部建立,并为管理部门服务的一种具有独立检查、监督及评价的活动。在企业内部所设的本文由收集整理二级审计机构或部门以及审计人员,其可检查、监督与评价内部牵制制度的充分性与有效性,还可遵循国家的法律法规,检查、监督和评价会计及相关信息的真实性与合法性,并依照审计特有的专业技术及方法,监督评价企业资产的安全性与完整性以及企业自身经营业绩的好坏与经营是否合规。保持相对独立性地对本组织的财务活动、经营效益和各项管理活动进行的审计活动。内部审计是现代企业制度进一步完善的产物。
(二)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联系与区别
1、联系: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共同点是都掌握基本的财务审计技术,可能相互借鉴审计结果。
2、区别:一是不同的独立性。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目标不同和服务对象不同,所以两者的独立性也不相同。二是不同的审计目标。外部审计的目标是对财报的合法性与公允性作出评价,而内部审计的目的是评价和改善风险管理、控制和公司治理流程的有效性,帮助企业实现其目标。三是关注不同的重点领域。外部审计主要侧重点是会计信息的质量和合规性,而内部审计是对经济活动的合法合规与经营效率等进行关注。四是不同业务范围。 外部审计是对财务报表、内部控制、鉴证、尽职调查等的审计业务,而内部审计则是以企业的经济活动为基础,并拓展到以管理领域为主的一种审计活动。六是不同的审计标准。法定的独立审计准则级相关的法律法规是外部审计标准。而非法定的公认方针与程序是内部审计的标准。六是不同的专业胜任能力要求。和外部审计相比,由于内部审计是帮助企业实现其目标,改善机构的运作并增加其价值,所以内部审计对审计工作的管理知识水平有一定的要求,要求内部审计人员具备一定的管理知识与水平。
二、内部审计的角色定位
(一)内部审计的职能
内部审计职能指的是反映出内部审计的本质其本身固有的内在功能,其职能为实现审计目标服务,并随着审计目标的变化而变化。其主要包括检查、评价、签证、建
设等职能。
首先是检查职能:主要包括检查企业各项业务与经济活动是否合法合规、企业经济活动资料是否真实可靠以及企业内部各种经济活动的经济有效性
其次是鉴证职能。指的是鉴定与证明被审计单位的财务状况、经济活动及经营成果,并作出审计结论。为了保证报表的质量,签证是在检查的基础上进行。
再次是评价职能。内部审计评价必须要具备一套先进的、客观的及具有可比性的标准与评价指标体系。主要是对单位的计划、决策方案、预算等的可行性与合理性进行的评价、对企业经济活动是否遵循既定的决策与目标所进行的评价以及对企业内控与管理责任制度等是否完备、合理及有效的评价。
最后是建设职能。所谓的建设职能指的是对企业在管理上的优点给予肯定,同时指出其不足,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协助企业经营管理者提高经济管理活动的效率与效果。
(二)内部审计在现代企业风险管理中的积极作用
首先,内部审计能从战略高度调控企业风险管理体系
内部审计在现代企业中占有特殊地位,现代企业要求建立隶属于董事会的审计委员会,主要是为了让其能从战略高度对企业的风险管理体系进行调控。审计委员会是对董事会负责的监督监督者的部门,是现代企业董事会的二级机构,其是站在企业治理的高度对其内部审计监控体系进行全面的规划与评价。
其次,内部审计能客观评价企业风险管理体系,提出有效措施,降低风险损失
内部审计独立于各业务职能部门,其不直接从事生产与经营业务活动。这就使审计部门得可站在全局高度、客观的识别与评价风险,对企业进行整体内部控制设计的有效性评估,及时发现内部控制缺陷,协助内部机构确定、评价并实施针对风险管理的方法及措施,并及时的为企业管理部门提出有效的改进措施,控制风险,加强管理,减少风险所带来的损失。
最后,内部审计能对企业经营管理全过程进行风险审查,从全过程控制企业风险
近年来,国内外企业各种风险问题不断涌现,企业内控问题越来越受到各界的重视。内部审计和公司治理作为内部控制制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也越来越受到各界的关注。其中内部审计保障着内部控制的管理机制,公司治理保障着内部控制的组织结构。本文首先从内部审计、公司治理的涵义入手,寻找二者之间的联系,最后浅谈了内部审计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
关键词:
内部审计公司治理作用
一、内部审计和公司治理的涵义
1.内部审计。审计是一项具有独立性的监督活动,内部审计是相对于外部审计而言的,内审是以企业经济活动为基础,延伸到服务企业管理的一种审计活动。现代内部审计诞生于20世纪40年代,本世纪初,国际内审师协会重新修订了《内部审计专业实务标准—专业实务框架》,将治理程序和风险管理纳入内部审计范畴,同时定义内部审计为:“内部审计是一种独立、客观的确认和咨询活动,旨在增加价值和改善组织的运营。它通过系统的、规范的方法,评价并改善风险管理、控制和治理过程的效果,帮助组织实现其目标。”我国内审协会在2003年发表的《内部审计准则》中,将内部审计定义为:“内部审计是指组织内部的一种独立客观的监督和评价活动,它通过审查和评价经营活动及内部控制的适当性、合法性和有效性来促进组织目标的实现。
2.公司治理。2014年,朱长春在《公司治理标准》一书中对公司治理的定义进行了阐述,[.朱长春.公司治理标准.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14年4月:第一集,第4页.]他认为广义方面:公司治理是研究企业权力安排的一门科学。狭义方面:公司治理是居于企业所有权层次,研究如何授权给职业经理人并针对职业经理人履行职务行为行使监管职能的科学。另外,公司治理结构,是指由所有者、董事会和高级经理人员三者组成的一种组织结构,在对公司事务进行决策时,各个参与者应当遵循一定的制度和程序。
二、内部审计与公司治理的联系
1.内部审计与公司治理之间相互依存。内部审计以财务会计信息披露为基础、重点作用于完善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过程的监督,最终目的为服务于企业管理和发展。通过内部审计,查找内控体系的薄弱环节,接着不断完善现代公司治理体系,使公司治理结构更趋合理。在司法机构和管理机构监督下,有效的公司治理包括:股东会、董事会、经营层、外部审计师和内部审计委员会。内部审计的产生,与公司治理一样,都源于两权分离所导致的委托—问题及控制。麦肯锡、里昂等著名咨询公司研究表明.温胜精.内部审计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广西: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柳州长虹机器制造公司,2012年12月.],良好的公司治理和有效的内部审计监督与公司的价值(股价)表现存在着正相关关系,内部审计是企业创造财富的基础和保障。尤其在公司治理和内部审计效率普遍不高并且问题较多的环境下,投资者对于公司治理与内部审计的作用更加依赖,内部审计与公司治理的依存度更加明显。
2.内部审计的独立性需要靠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予以保障。独立性是审计的本质特征,使其区别于财政监督等其他经济监督,同时独立性是审计发挥作用必备的内在条件。如果内部审计缺乏独立性,则内部审计的结果、价值和作用将大受影响,确保内部审计工作的独立性需要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一是公司需要通过董事会建立健全内部审计相关制度,使内部审计制度化和规范化,确保开展内审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通过董事会确定企业内审制度是确保内部审计独立性的基本前提,也是强化内部审计监督职能,完善内部审计监督体制的重要措施。二是内部审计机构人员由董事会选聘和任命,内部审计部门在开展业务工作、披露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时,直接向企业董事会汇报。
三、内部审计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
1.内部审计可以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内部审计可以促进公司内部治理结构的健全和完善,并与外部监管机构,控制权市场、以及经理市场等共同发挥作用,使公司治理更加有效。一般情况下,企业的内部审计要满足以下几个需求:一是股东和股东大会对公司经营状况有所了解,以避免造成决策风险。二是企业经营层对日常管理、企业内部控制薄弱的环节的进行了解,以预防企业经营风险。三是外部审计机构对公司内部控制状况的评估,以降低审计风险和监管风险。四是潜在投资者对公司未来业绩和发展潜力的客观评估,以减少投资风险。可见,在补充与加强内部监督的同时,内部审计可以帮助外部审计弥补实现公司治理功能方面的不足。
2.内部审计可以预防企业财务信息失实。内部审计以财务审计为基础,围绕企业的中心工作,检查企业经济活动的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监督企业内部各单位、各部门依法、依规经营。内部审计相对于外部审计而言,更加熟悉本企业的内部管理、业务流程等,更便于全方位跟踪企业财务信息披露情况,预防财务信息失实,为整个组织经营活动的良性循环提供保证。此外,一个企业如果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能够施行有效的内部控制,包括程序控制、手续控制、会计凭证编号、复核等内控措施,保障业务经营活动和财务处理之间相互联系、相互制约,那么即使出现了错误,有效的内部审计也可以自动检验和纠正出错误,以确保会计记录的正确和完整。
3.内部审计结果可以用作评价企业经营层业绩。内部审计是基于企业所有权和经营权相分离而产生的,内部审计受托于企业董事会,独立的对各经营单位规章制度执行情况、业务开展情况、经营业绩完成情况等开展管理审计、专项审计、经营业绩审计等鉴证工作,内部审计结果可以用来评价企业经营层业绩完成情况,包括企业预算执行情况、经营指标完成情况、企业重点工作完成情况等,并为奖惩措施提供依据。
4.内部审计可以为企业发展提供服务。内部审计通过对被审计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检查和评价,能够发现和披露企业管理和控制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和具体方案,从而能促进企业改善经营管理,促进企业长远发展。
作者:赵珊 单位:中央财经大学
参考文献:
[1]朱长春.公司治理标准.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14年4月:第一集,第4页.
[2]温胜精.内部审计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广西: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柳州长虹机器制造公司,2012年12月.
摘要:商业银行内部审计对提高银行的经济效益是十分重要的,必须充分认识和肯定其增值功能,并积极开发利用。内部审计在商业银行公司治理、风险管理和遵循管理三大环节中能够为银行整体价值的提升提供持续支持和保障。
关键词:商业银行;内部审计;增值功能;公司治理;风险管理;增值型内部审计
1增值型内部审计的内涵
增值即为增加价值。增加价值:“组织的存在,是为其所有者、其他利益关系方、客户和顾客创造价值或谋取利益”。增值型内部审计,即能为组织增加价值的内部审计。增值型内部审计并不是新生的一种审计类型,它是内部审计发展的一个新阶段。它和以前的内部审计没有严格的分水岭。
增值型阶段是现代内部审计的一个革新性阶段,它是内部审计的一次重大变革。在这个发展阶段上,审计理念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审计人员不仅要善于发现问题,而且更要善于解决问题,并积极向管理当局推销自己的内部审计产品;在这个发展阶段,审计策略发生了重大的改变,广泛采取“参与性”的审计策略,被审计人员参与到内部审计中来,强调与被审计人员建立良好的伙伴关系,在这个发展阶段,审计目标与组织的目标相一致,帮助组织实现其目标就是内部审计的目标;在这个发展阶段,内部审计关注的焦点就是组织的风险,识别、防范、降低组织风险就是它自始自终的使命;在这个发展阶段,内部审计的目的就为组织增加价值,为组织增加价值就是内部审计自身存在的价值。那么增值型内部审计和传统内部审计在价值增值有什么区别呢?增值型内部审计和传统内部审计在价值增值不同的是:
(1)过去传统的内部审计不注重为组织增加价值,它开展的许多活动相对于增值型内部审计来讲是不增值,或者虽然增值,但由于所耗费的资源和成本大于增值所带来的价值,所以从整体上来说是不增值的。而增值型内部审计全面转变审计观念,不增值的审计业务尽量少做,能增值的传统审计业务尽量提高工作效率减少资源耗费和成本,重点在大力拓展高增值的审计业务。
(2)传统的内部审计部门是一个资源消耗者,是一个费用中心,它不直接给组织增加价值。而增值型内部审计是一个价值增值者,是一个利润中心。它在消耗资源的同时,通过给组织提供有价值的建议直接给组织增加价值。
(3)过去传统的内部审计为组织间接增加价值的事实往往受到忽视。人们的计量记录只有内部审计花出去的钱,由于其只是一个费用中心,不计量收入。而增值型内部审计有所不同,由于其是一个利润,成本的耗费有记录,为组织增加的价值也因该有衡量和记录。
2商业银行内部审计增值性的分析
银行管理的基本目的是使银行的资本市场价值增加达到最优化水平。但是银行报表所报告的统计数据却是按照所谓账面价值计算的。因此,充分与准确地估计银行的市场价值是客观评价银行管理的依据。如果某家银行的股票在有效运行的股票市场上市,并且交易非常活跃,就可以准确地计算市场价值。就账面价值而言,银行的账面资产等于银行的账面负债()与银行的账面价值()之和:.就银行市场价值而言,银行的市场资产加上银行的无形资产等于市场净值与银行的市场负债之和.银行的的无形资产包括存款保险的价值,银行与客户的关系,银行的注册价值以及其他的非账面资产。因此以市场价值计算的银行价值为:
这一公式可以解释为什么有的银行在账面上其净值为负数,但以市场市场价值计算,其净值为正数;或者说,银行的无形资产往往可以抵消银行净值的账面价值。
在很多情况下,银行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市场价值之间存在很大的差距,当银行账面()与市场价值(差距时,该银行存在所谓的隐藏资本或未入账资本,银行隐藏资本由两个来源:银行账面资产和市场资产的差距,银行资产负债表外项目。这就时1990年凯恩和尤兰尔使用了一个简便的计量公式来测量银行的隐藏资本,这一公式被称为统计学的市场价值核算模式()。即:市场价值()银行账面(=隐藏资本。
公司的价值最大化实际就是隐藏资本的最大化,而隐藏资本包括无形资产和未入账资本,提高隐藏资本的价值就要提高商业银行在公众心目的价值和对未入账资本的风险管理。未入账资本主要是表外业务,所以商业银行应加强表外业务的监管。
提高隐藏资本价值的途径之一就是通过内部审计活动的开展,促进商业银行加强公司治理、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和防范风险。良好的公司治理、健全的风险管理系统和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有利于提高商业银行的公众心目中形象和减少商业银行经营过程中的风险,从而增加收益。这和增值型内部审计的定义关于内部审计的增值作用是一致的。
3内部审计在商业银行公司治理领域的增值途径
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的主题主要是两个方面,即控制的有效性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内部审计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可以归纳以下几方面为:评估控制环境,对控制的有效性进行测试;评价管理层执行控制过程的有效性;对风险控制系统的充分性和有效性进行评价;对管理层的风险管理过程进行评价;执行审计委员会的欺诈分析和特别调查;对高层基调进行独立评价。可以看出,商业银行内部审计的公司治理作用除内部控制和风险控制这些“硬控制”之外,还涉及到组织的“软控制”,也就是组织的“高层基调”。在这里着重讨论内部审计如何评价商业银行公司治理中的“软控制”。
3.1内部审计与公司治理结构
在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结构中,管理层执行风险和控制的措施,并向董事会报告其工作状况,董事会为了证实管理层报告的真实性,授权审计委员会对其进行验证,审计委员会利用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职能对管理层的风险、控制的管理与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证实,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将检查、证实的情况向审计委员会报告。这样形成了一个有效的公司治理。一个有效的公司治理可以对风险管理系统和控制系统进行充分的监控,对它们的监控直接有助于组织达成其目标。
3.2内部审计与审计委员会
近年来,针对改善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的立法和建议提高了审计委员会的地位,巴林银行倒闭后,对审计委员会的重视将会继续加重,同时对审计委员会的期望也会日益上升。正如美国国家公司董事联合会指出,审计委员会是公司治理的重要角色,审计委员会是确保财务报告和控制信息质量以及风险管理和识别的重要因素。内部审计是审计委员会进行公司治理直接工具。
3.3内部审计与管理层
管理层是公司治理的主要力量,管理层设定高层基调处理组织的日常经营事务,管理层对公司治理的作用是巨大的。内部审计为管理层提供各种验证和咨询服务,同时又作为审计委员会的治理工具,对被治理的对象管理层的控制与风险管理业绩进行验证。这使得管理层也很需要内部审计对自身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方面的业绩进行验证,使之以内部审计的验证报告为依据对信息真实性提供个人保证。内部审计的验证服务直接关系到高级管理层就上述责任承担的风险大小,所以内部审计在商业银行公司治理中的验证服务与管理层的利益是一致的。验证服务是管理层与审计委员会共同需要的,而且,内部审计师为管理层提供许多增值服务,它只不过是作为顾问和咨询者的身份,并没有参与决策,决策仍然由管理层来执行。
3.4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合作
商业银行内部审计师和外部审计师的合作对提高验证信息的质量具有重大意义,内部审计师可以通过有关商业过程和活动,以及对组织面临风险的深入了解,来帮助外部审计师有效地进行财务报告的鉴证,而且内部审计师和外部审计师共享风险分析的信息。
4商银行内部审计增值功能的具体措施
4.1在商业银行公司治理中提供增值服务
(1)评价治理环境。好的治理环境为商业银行的公司治理提供了文化、结构和政策基础,直接关系到治理的效率。内部审计通过评价总体治理结构和政策、评价治理道德、评价审计委员会的活动、评价风险管理结构与政策、评价内部审计的组织与结构等措施,以达到优化公司治理环境的目的。
(2)评价治理过程。治理过程是支持治理环境的具体活动,内部审计参与公司治理的具体措施是:评价舞弊控制和沟通过程、评价薪酬政策及其相关过程。评价财务治理过程、评价与战略规划和决策相关的治理活动、评价治理业绩盼计量。
(3)评价治理程序。治理程序是关系到治理过程效率的至关重要的步骤和实践,它是利用评价内外部治理报告程序、评价提升和追踪治理问题的程序、评价治理的改变和学习程序、评价支持治理的软件和技术等手段来达到优化治理程序的目的。
4.2在商业银行风险管理中提供增值服务
国外最新研究认为,内部审计在风险管理中的作用是商业银行内部审计增值功能的新内容。在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中,内部审计可通过提供鉴证和咨询服务来增加组织的价值,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内部审计师可通过评价风险管理过程、评价关键风险的报告、检查关键风险的管理等措施,就公司风险管理活动的效率向董事会提供客观的建议,促使关键的经营风险得到恰当的管理,确保企的内部控制系统得以有效运行;另一方面,内部审计师可以通过为风险的鉴别和评价提供便利、指导制定应对的风险管理措施、协调企业风险管理活动、强化对风险的报告、维持和开发适合银行的企业风险管理框架、协调制定有待董事会批准的风险管理战略措施等,更好地为风险管理提供咨询服务。
近年来,美国通用汽车公司也以“参与风险管理,提供独立评价和建议”为内部审计重新定位,并写进了公司内部审计章程。我国商业银行内部审计部门可以借鉴国外经验,将其参与风险管理明确写入内部审计章程,以有利于在风险管理过程中提供独立的评价和建议,有效发挥内部审计划于风险的控制作用,提高风险管理的效率和效果。但是,为确保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和客观性不受损害,内部审计师要注意不能设置风险偏好和对风险管理过程施加影响,不能代为决定风险应对措施,也不能按管理者的意图执行风险应对措施和承担风险管理的责任。
4.3在商业银行遵循管理方面提供增值服务
所谓遵循管理,指的是在各部门及雇员遵守法律法规、银行发展战略以及内部规章制度方面的管理。合规性、遵循性审计是内部审计的传统职能,在这里无需赘述,需要强调的是内部审计在保证商业银行按所设定的目标经营,确保遵守银行内部的政策和程序,忠实于对利益相关者的承诺等方面具有效率评价和持续监测作用。
必须认识到,内部审计在公司治理、风险管理和遵循管理中提供的增值服务,具有内在的统一性。风险管理的实施要以遵从和遵守为基础,良好的遵从、遵守可帮助风险管理的实施;公司治理围绕着风险管理和遵从、遵守而展开。把这三者进行有效地整合将为商业银行内部审计充分发挥增值功能、实现增值目标提供更大的空间。而内部审计通过深入参与商业银行的公司治理、风险管理和遵循管理。可以达到促进完善商业银行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持续支持和保障组织整体价值提高的目标,也在这个过程中完成了内部审计自身价值的提升。
参考文献
1肖元真.新世纪全球科技与经济发展大趋势丛书[M].北京:科学出版社,2007
【关键词】 政府采购 加强 内部审计 监督 财政资金
【中图分类号】F251.2 【文献标识码】A
随着社会主义经济的发展和国际形势的需要,政府采购是必然出现的产物。在三十年间,政府采购发展速度很快,获得了巨大的经济利益,对政治、经济和社会的影响也越来越大,已经进入成熟阶段,这意味着政府采购部门机构建设基本完成,政府采购总量大幅度提升。但是,在政府采购过程中政府采购人员的腐败现象屡禁不绝,监督机制问题重重,现有的监督机制根本无法满足现实需要。所以针对政府采购作业中现有种种弊端,必须加强监督机制。内部审计主要注重审核政府采购的资金使用情况、审计人员的工作计划是否完成和政府采购人员的工作成绩等,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中的作用不可忽视,本文将探讨如何在这一环境下加强内审监督的措施。
一、政府采购的含义与特点
一般来说,政府采购是指国家机关利用财政性质资金从产品供应商处进行采购活动以便开展日常政务的工作。作为一项系统性的工作,政府采购不仅仅指购买产品这一活动,实际上还包括采购政策、流程、过程、管理四个部分。政府采购的主体包括采购机构和供应商,前者分为两种,即集中性采购机构和非集中性采购机构,它不仅能自主采购,还可外部给拥有政府采购业务承包资质的社会中介组织进行产品购买活动。
政府采购的含义和性质可以呈现其具有的特点,归纳四个特点如下:
1. 资金来源是公共的
财政资金是政府购置商品的主要资本出处,由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性质,其是通过向我国公民征收税金来集成的。与私人资金存在差异,税收无疑是包含一定公共性质,这就决定了政府用来购买商品的资金也有一定的公共性。
2. 采购过程是公开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政府采购这一活动必须遵守公开透明的基本准则。这一准则要求从事采购活动的人员必须公开产品购买过程,在公众监督下实现购买行为,不得私下从供应商处发生交易。所以政府采购过程具有公开性,尽管这一工作有六种形式,但是公开招标是其使用最多且质量最高的工作形式。
3. 采购目的是非盈利性的
政府采购主要采购办公用品和公务用车,或一些公共性质的服务和工程,而非采购私人用品。采购工作的目的是达到公共效益最大化,而非要最大限度的获取私人利益,这是政府采购与私人采购的最大区别。
4. 采过程要有政府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于政府采购先后颁布了四十余部相关法律法规,对采购活动进行管理,保障了采购人员进行采购活动时有法可依。根据法律规定,所有政府采购活动都必须遵守法律,在整个采购过程中接受政府监督,避免腐败行为,在政府采购管理中具有政策性的特点。
二、政府采购管理的监督问题
1. 政府采购管理的实践
在政府采购管理方面,由各地区自主制定采购法规变成国家监管部门制定专门的法律法规,先后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多部法规。随着有关法律规章的颁布,这一活动渐渐进入法制化时代。传统的一体化的政府采购机制也变为管理和采购相离、互相约束的机制,采购单位不可以与行政单位有上下级联系,工作职责明确,没有利益纠纷。采购机构接受财政等部门的监管,这种种改变完善了政府采购机制,极大的推动了政府采购这一事业的迅速发展。
2. 政府采购管理监督机制现状
政府采购监督机制,即监管政府采购人员进行商品购买活动的途径。也是对政府产品购置行为的整个过程实行监管和审查的规章制度。在采购工作中,这一监管机制十分必要,有力的监督制度是开展政府产品购置工作的基础。因为政府不仅是采购这一活动的消费者,政府还是监督者。所以政府采购的监督制度和别的监管体系不同,其既有权力监察的特点,也有义务监管的特点。前者是公共性质权力对政府采购监管制度研究采购权力的监察与督促,主要是相关机关的监管、财政单位和司法单位等的监察。后者是具备法人性质或者公民性质的权利对政府采购权力的监察与督促,主要是供应商投诉机制及居民投诉机制。这两种特殊的监督形式都是政府产品购置具备公开性的特征决定的。
此外,政府采购的每一个流程都具备严格的监管形式,从其立项开始一直是存在监察与监管,整体购置过程的具体环节都没有脱离监督,所以政府采购具有全程性的特征。
3. 政府采购管理过程中出现的监督问题
尽管政府采购制度取得巨大成功,获得了巨大的经济效益,促进了社会主义政治建设、经济建设和社会建设。但伴随着政府的采购范围持续延伸,购置种类越来越多,其使用资金也越来越多,采购管理工作方面面临更多的挑战,政府采购管理过程中屡屡有问题出现,在社会上产生了许多负面效应,采购人员和管理人员的腐败现象屡禁不绝。政府采购问题的复杂性特点还需国家和社会采取合理措施,加强内外部监管力度,不断健全采购监管体系,以便提升政府采购工作的效率,避免腐败现象,做到科学购置、健康购买和阳光采购。
在法律法规方面,政府采购工程的立项未作出对应的流程规则,出现立法空白,导致正度产品购置的立项缺少合理的实证,往往容易受其他方面因素干扰,出现偏差。在采购人员方面,政府没有注重对其实行教育培训,导致这些人员缺乏特项训练和法律意识,不了解采购目的,经常出现改变采购计划、盲目采购和重复采购现象,而不是依照法规进行采购活动,极大的影响了采购的质量和效率。在采购监管者方面,职责划分不清晰,没有设置职守落实的规则,不规范的工作体制使监督效果大打折扣。在管理者方面,管理部门职责重叠,缺少统一的管理部门,常出现推诿责任的现象。
三、加强内部审计监督的措施
审计是经济监督活动的形式之一,从职能上看,审计的职能有多种,而经济监督是审计的最基本职能。而内部审计,可以理解为一种独立的监督行为,内部审计可以检查内部牵制制度是否有效,也可以监督会计信息的真实性。但是,内审同样有缺点,其机构的独立性很差,这一点不能和外部审计相比,实际上内审的结果在社会上没有公证作用。
内部审计主要有两个方面的作用:预防保护作用。这种作用无疑可以减少资金损失,避免重复采购和盲目采购。评价鉴证作用。内部审计可以便于领导考察审计人员的工作成绩,对其工作成绩做出合理评价,监督采购预算在政府采购这一活动中的使用情况,监督审计人员工作计划实行状况。
与外部审计相比,内部审计的特点:第一,范围和作用的侧重面有所不同。内部审计主要注重审核政府采购的资金使用情况、审计人员的工作计划是否完成和政府采购人员的工作成绩等,内审是事前事后审计并举的,其行为是在进行采购活动时发现错误,并为领导和工作人员改正错误提供建议。第二,从工作深度上看,与外部审计相比较,内审机构更加细致深入。由于内部审计机构更加熟悉部门内部的状况,往往能够为外部审计提供细致入微的资料,使审计工作更加利的开展。
关于在政府采购这一活动中加强内部审计监督,可以采取以下几个方面的措施:
1. 领导重视是政府采购活动中实现高效的内审监督的关键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导在部门中的作用不可忽视,领导重视是十分关键的,往往直接导致事业能否高速发展和问题能否快速解决。政府中负责产品购置活动的直接领导应当密切关注这一事业的进展,注重完善其监管体系,避免腐败现象滋生,推动这一事业的发展。在具体行为上,领导可以通过对采购人员的专业培训和采购监督人员的思想教育,加强工作人员对政府采购监督机制的认知程度。领导可以督促内审机构的相关员工,制定合理的作业计划,实行激励制度,考察审计人员的作业成绩,对其工作成绩做出合理评价,监督采购预算使用情况,监督审计人员工作计划实行状况。除此以外,领导更要以身作则,遵守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拒绝利益方面的诱惑。因此要实现有效内审监督必须要提高高级管理层的认识,争取到他们的最大帮助。
2. 完善各项管理制度
在政府采购管理中,合理的管理制度可以加强从事人员的工作热情,减少腐败现象。在内部监督机制上,我们可以设立内控机制,健全有效的内控机制可以促进与政府采购相关的各部门密切配合,充分发挥整体作用,进一步增强对政府采购管理的监察与督促,促进这一事业的快速发展。随着时展和科技的进步,审计工具不断更新,工作方法越来越标准,审计部门可以独立进行综合审计业务。内控机制和内审的建立和实施,达到内强素养、外树形象的目标,进一步加大了对政府采购人员和监督人员的管理力度,更加有助于增强内部审计监督效果。
3. 做好事前预防
相比较于外部审计,内部审计的特点是事前审计和事后审计并举,在政府采购监督机制上,内部审计可以注重预防机制的健全,加强事前的参与度和采购过程的监控。在具体工作内容上,由于内部审计主要注重审核政府采购的资金使用情况,政府采购人员的工作效率和工作成绩等,加强内部审计工作可以提高参与采购人员对政府采购的认知水平,有利于采购程序的进一步规范化,提高政府采购的效率和效益,避免违规违法现象频频出现,做到阳光采购。
参考文献:
[1] 延晓刚. 加强对政府采购的监督管理分析[J]. 山东工业技术,2015,(7):174- 175.
关键词:内部审计外包;上市公司;法律法规
一、前言
随着经济全球化浪潮日益深化以及市场经济的高速发展,企业原有的组织行为也越来越受到严重冲击。而现代市场经济的发展实质上就是专业化分工的发展,因而企业管理层应将关注的重点放在组织的关键性业务,即是将其相对有限的资源投入到核心业务中去,以提高自身的核心竞争能力。基于这种思想,西方国家的一些企业为了组织重塑和流程再造,逐渐将一些非核心业务外包,正是在这种背景下,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末最早由安达信、安永和毕马威等全球知名的咨询机构提出一种观点:对于资源有限的企业,完全可以将内部审计交给专业的服务公司(比如会计师事务所)来做,以节约资源投入到自己的核心业务上去,从而提高组织的核心竞争力,即内部审计外包。
所谓内部审计外包就是指企业管理层出于节省财务开支、提高内部审计质量和自身核心竞争力等因素的考虑,将本企业的内部审计工作部分或全部委托给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其他专业人员完成的一种方式,又称内部审计外部化。
关于内部审计外包的形式,主要是分为四种:一是补充(Supplementation),即将部分的内部审计职能赋予第三方,如在一些关键的内审计项目中聘请外界专业人士或者在审计外地的分公司时,聘请懂当地语言或熟悉当地习俗的审计人员等。通过补充,外部签约人和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可以共同完成短期内需要大量时间或者需要专门技术的工作。二是审计管理咨询(auditing management consultation),主要是指请咨询机构帮助企业确定企业内部审计机构设置、人员数量及配备情况,并有可能促进内部审计计划的形成和改进。三是全外包(total out souring),在这种外包形式下,企业不设内部审计部门,但是为了进行合理的经营性审计,就将内部审计职能全部外包给会计师事务所或咨询机构。它比较适合于本来就未设立也不打算设立内部审计职能的中小企业。四是合作内审,即部分外包,在这种外包形式下,内审工作由一个统一的项目或工作组来完成,成员包括内部审计师和外部审计师,但内部审计师和外部审计师对这种合作审计的结果分别承担不同的责任。
到目前为止,虽然由于多种原因,内部审计外包在我国应用的还很少,但多年来一直都是国内外理论界关注和争论的焦点。国内对其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一是内部审计外包可行性的理论依据。二是关于内部审计外包利弊的讨论。虽然很多论文中也提到法律的依据,但均是点到为止,比较浅显。因涉及到国内和国外上市两种情况,本文试从国内外法律法规两个角度深入探讨我国上市公司是否具有内部审计外包的可行性。
二、从美国法律法规的角度
1978年,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即AICPA)的《审计人员职责委员会报告》中声称“传统的职业分界线已被证实不再适用。”
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IIA)自1941年成立对“内部审计”这一概念做了第一次定义开始,至今共发表了7个内部审计定义,这些定义修改和发展的过程,记录了内部审计前进的足迹,其中前四次的定义中并未涉及到内部审计的主体性问题。1990年IIA的《内部审计实务标准》对内部审计的定义做了第五次修正:“内部审计工作是在一个组织内部建立的一种独立评价职能,目的是作为对该组织的一种服务工作,对其活动进行审查和评价。”这条定义突出的一点是,把内部审计定义为:是建立在一个组织内部的,暗示着内部审计的主体应该只局限于组织内部,外部主体不能参与内审工作,以与外部审计相区别。
1996年5月,AICPA了道德准则解释《征求意见稿:扩展的审计服务》,认为只要注册会计师不履行管理职能、进行管理决策或以客户的员工身份进行活动,就不会损害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
2001年IIA的《内部审计实务标准》对内部审计的定义做了第七次修订:“内部审计是一种独立、客观的保证和咨询活动,其目的在于为组织增加价值和提高组织的运作效率,它通过系统化和规范化的方法,评价和改进风险管理、控制和治理过程的效果,帮助组织实现其目标。”它去掉了“在组织内部”的限定,解除了内部审计业务主体的限制,暗示着内部审计作为一项客观的活动,并非必须在组织内部设立,亦可以通过外包来获得,从而使内部审计外包成为可能。
2002年通过的《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SOA)第201条款被禁止的行为中规定:会计师事务所向证券发行人提供审计服务的同时提供内部审计外包服务是违法,即不能将报表审计与内部审计同时交给同一会计师事务所来做。虽然萨班斯法案对内部审计外包做出了限制,但并未完全禁止,即由除提供报表审计服务以外的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内部审计外包是允许的。
由上可以看出,我国的公司要想在美国上市,在做好内部控制的同时,将部分内审业务外包给非提供财务报表审计的其他会计师事务所在法律上是可行的。
三、从中国法律法规的角度
1983年8月,国务院转发了审计署《关于开展审计工作几个问题的请示》,首次提出建立内部审计监督制度。
1994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明确规定:“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各部门、国有的金融机构和企业事业组织,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
2006年7月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公司应确定专门职能部门负责内部控制的日常检查监督工作”,“公司可根据自身组织架构和行业特点安排该职能部门的设置。”
2007年7月1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内部控制指引》:“公司应按照本指引规定设立内部审计部门,直接对董事会负责。”
2008年6月28日,财政部、证监会、审计署、银监会、保监会五部委联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中规定:“企业应当加强内部审计工作,保证内部审计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和工作的独立性。”
2009年10月3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加快发展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若干意见的通知》中提出:为大力发展会计、审计等经济鉴证类中介行业,“力争通过5年左右的时间,大幅度拓展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领域。在巩固原有财务会计报告审计、资本验证等业务的基础上,积极向企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管理咨询等相关业务领域延伸,推动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业务转变和升级,加速向高端型、高附加值、国际化业务发展。”
2010年4月26日,财政部、证监会、审计署、银监会、保监会联合了《关于印发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的通知》中要求:“2011年1月1日起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公司施行与自2012年1月1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施行该指引。执行配套指引的公司,应当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自我评价,披露年度自我评价报告,同时应当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以上是我国内部审计逐步发展的一个过程。可以看出,内部审计只是一种范围性的概念,而不是主体性的概念。我国的法律法规大多仅是针对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和机构做出了相关的规定,但对内部审计具体是由组织内部自置的审计机构实施,还是可以部分外包给中介机构实施,即对内部审计的主体并未做出限定。因而不管是内置还是部分外包只要履行了内部审计的相关职能,使内控环节存在且发挥了其应有的作用,都是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特别是原来属于内部审计三驾马车之一的内部控制审计,在2010年五部委联合的“关于印发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的通知”明确规定“2012年1月1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应当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即由独立的会计师事务所接受委托,负责公司的内部控制审计,出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虽然这里的内部控制审计仅是针对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而不是企业内部控制的整体,但或多或少亦从侧面证明了内部审计外包是可行的。
综上所述,内部审计其实是一种制度建设,其所依托的组织形式并不是法律法规强制规范的内容。内部审计外包的实质是内部审计主体的外部化,而不是内部审计内涵的改变,内部审计外包无论是在美国还是在国内从法律法规的角度来看均是可行的。
参考文献:
1.俞杰.企业内部审计外部化研究[D].苏州大学,2006.
一、审计委员会对注册会计师审计的影响
近来,注册会计审计经历了黎明股份、银广厦等一连串审计失败案,整个行业面临严峻的信誉危机。而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是造成这种现象的重要外因。审计主体与经理层同处于受托人地位,不易受经理层干扰,审计主体的独立性比较强。但由于我国上市公司在改制过程中没有建立起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许多公司董事会和经理层基本重合,内部人控制现象非常严重,因而公司的审计往往是经理层进行委托,即经理层因为过关需要而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自己,然而经理层的目标与广大股东的目标是不一致的,且审计收费、解聘权由经理层控制,在这种环境下,我们就不难理解为什么有那么多不实的审计报告了。
建立审计委员会后,根据《指导意见》,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的特权,同时负有与外部审计机构交流的职责,审计费用则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支付,这种制度安排可起到如下作用:
(一)由于审计委员会代表广大股东进行审计委托,一方面,它有监督经理层履行责任情况的动机和义务,这有利于形成自愿的、高质量的审计需求;另一方面,由于形成了完整的审计关系,注册会计师在审计中可以不受管理层的干扰独立执行;另外,审计委员会监督外部审计机构是否存在有损独立性的因素,是否存在违规行为。所有这些都将有利于提高审计质量,更好地保护广大股东。
(二)如果公司有独立、勤勉、负责的审计委员会及其监督下的内部审计机构,并与六册会计师充分交流,这将有助于公司保持健全有效的内部控制,有助于注册会计师确定审计程序的性质、时刘和范围,进而大大减少注册会计师实质性测试的工作量,提高审计效率,同时降低审计风险。
我国的内部审计是在国家审计制度恢复之后发展起来的,但内部审计的建立明显有法律法规“要我建”而非“我要建”的色彩。并且长期以来,很多公同的内部审计机构向公司经理层如总会计师、总经理负责并报告工作。这种隶属关系虽能监督一般职工的错误与舞弊,但在日益增加的经理层舞弊面前则显得力不从心。由于权力有限并且内审人员报酬受经理层控制,这种制度安排的监督效果大打折扣。
建立审计委员会后,其主要职责包括了内部审计人员及其工作进行考核。虽然《准则》未直接要求内部审计机构向审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但审计委员会有占多数的独立董事,他们代表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去检查有关内审人员可以审计什么、审计哪些领域、工作轮换方面的政策,检查内审机构是否有充足的预算、资源和人力,检查内部审计的计划及完成情况,从而对内审计机构进行外部的评估和考核。这种考核压力结合由薪酬和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薪酬政策,可以督促内部审计对整个经理层形成一促有效的监督。
三、审计委员会与监事会的区别
《公司法》规定监事会负责监督公司财务,监督并纠正董事、经理的违法、违反公司章程的行为。监事会与审计委员都肩负着保护广大股东的重任,但两者在以下方面存在差异。
(一)人员构成、独立性和专业胜任能力不同。由于审计委员会员中的多数是独立董事,一位独立董事还必须是会计专业人土,他们直接或通过监督具有专业胜任能力的内审部门来间接监督经理层;而监事会成员由股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员工组成,它们的专业胜任能力则非常有限,以用友软件为例,它的三位监事中两位是工科专业,一位是法律专业。他们或多或少与公司有经济利益关系,与经理层相比往往处信息劣势,让他们进行财务监督则有点勉为其难。因此,审计委员会的独立性和专业胜任能力高于监事会。
(二)地位和监督对象不同。根据《公司法》,公司组织中的决策权和监督权分别由代表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和监事会行使,而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的下属机构,因此它比监事会低一层次。审计委员会的监督对象主要是经理层,而监事会的监督对象包括董事和经理层。
(三)作用不同。监事会以财务监督为核心,同时检查董事和管理层是否尽职;而审计委员会不仅进行财务监督,而且在董事会中还有参与决策的职能。它通过检查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有效性,通过检查内部审计机构进行经济效益审计的情况,从而为董事会的决策出谋献策。
四、思考和建议
l、报酬问题。《指导意见》中规定上市公司应当给予独立董事适当的津贴。目前一些人认为为了让独立董事勤勉尽责,应给予独立董事高报酬,即高薪养廉,甚至可给予期票和期权。笔者认为在给予报酬和股票时不宜太高,报酬越高,其比例占个人收入总额比例越高,对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影响也越大。例如在美国,审计委员会中任何人都不能从公司中获得合计超过年6万美元的薪金或者其他酬劳,以保证审计委员会对于经理层而言的独立性。另一方面,由于独立董事尤其要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过高的持股比例将使独立董事与中小股东的目标脱节。
关键词:管理审计;产生;职能;认识
管理审计是现代西方审计实务中迅速成长并飞速发展崛起的一门审计学科,它对于提高企业的经营效益以及增强管理效率是十分重要的。它是财务审计的重大发展,但又区别于传统的财务审计业务,显示出了内部审计强大的生命力。然而,作为一门学科,其主要在西方被广泛研究和应用,目前国内对于管理审计的认识还限于把其作为一种审计类别,还缺乏全面和系统甚至权威的描述,在此,笔者仅仅谈几点粗浅的认识。
一、管理审计是顺应科学管理的要求而产生的
早期的内部审计主要目标是查错防弊,保护所有者资产的安全。由于审计的范围局限于财务会计领域,因此尽管当时内部审计也十分重要,但毕竟其作用的发挥受到很大的限制。随着现代企业管理的日益科学化,企业内部大都加强了内部控制制度,企业的错弊事项大大减少,因而企业管理当局逐渐将关注的重点转向加强经营管理方面。同时,随着企业规模日趋扩大,管理层次不断增加,管理当局对基层的经营业务越来越难于进行有效的驾驭和控制,这促使内部审计突破其职能上限于查错防弊和突破于范围上限于财务会计领域的传统模式,逐渐作为一种特殊的管理机制,参与到企业的整个经营管理过程中,从而不断发展产生了管理审计。
二、内部审计人员开展管理审计,具有很多有利条件
首先,与外部审计相比,内部审计人员更熟悉本单位生产、经营等情况,因而更容易发现问题、找出原因及提出建议;其次,与企业内部其他部门比较,内部审计人员不从事具体的经营管理活动,因而具有相对独立的地位,有利于对经营管理过程中的问题客观地做出评价,提出改进建议较容易被被审计单位采纳和接受。再次,内部审计的范围广泛,发现问题有权直接向最高管理当局报告,作为专职人员有充分的时间开展管理审计,其整体上的知识结构能满足开展效益审计的需要。
三、管理审计以改善企业的管理素质和提高管理水平为目的,在企业中主要发挥建设性的职能
传统的内部审计往往被比喻成“警察”,其职能重在寻找企业管理中的错误和处理问题的事后诸葛。而管理审计已变成了“管理当局的左膀右臂”,其以改善企业的管理素质和提高管理水平为目的,其职能主要是为改善经营活动提供指南,对企业内部控制系统提出建议和评价,化解各种风险。
管理审计通过审查被审计单位在计划、组织、领导控制、决策等管理职能上的表现,促使被审计单位提高管理水平,促使各经营管理要素的更好配合,以提高经济效益。管理审计的重点在于经营活动的“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而且,现阶段也拓展到“环保性”和“公平性”审计方面。其关注的事项不仅仅包含经营环节中存在的各种低效、浪费、舞弊等重大问题,还包含研究有效的纠正措施和管理方案,同时也包含最佳地利用资源、完善内部沟通与交流、降低生产经营成本、提高企业获利能力等。
四、开展管理审计尤其要注重开展风险管理审计
管理审计的中心任务是审查管理信息,其审查的内容和重点没有固定的模式,但有一点,内部审计人员开展管理审计尤其要注重开展风险管理审计。风险是指未来的不确定性因素,并可能给企业造成损失。由于环境的多变和竞争的激烈,企业风险日益增大,可以说是风险无时不在、无处不在。在风险随时都有可能发生的情况下,企业已制定的内部控制制度往往与将要面对的经营风险存在一定的偏离,此时内审人员若将审计重点偏向于已制定的固有的控制系统,以此来评价控制程序,这种审计方式对企业发展而言并不重要,也是一种审计浪费。面对各种各样的风险,管理审计需要合理的对风险进行预测,对风险的可能性时时关注,在分析、确定风险水平的基础上,制定审计策略,及时采取措施进行防范,通过这种对风险的识别、衡量和控制来达到控制风险带来的损失最小的目标。
按照国际内部审计协会的描述,内部审计是一种独立、客观、公正并能提出指导性建议的行为,以使企业提高其运作能力,创造更多的价值。它通过采取一套系统、严谨的方法对风险进行评估,并提高风险管理、控制和监管工作的有效性最终帮助企业达到预定的目标。我国《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也规定:内部审计人员应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和有效性以及风险管理进行评审。因此,对于风险的监控应该成为内部审计人员的职责。内部审计人员应该通过检查、评价、报告风险管理过程的充分性和有效性并提出改进建议来协助管理当局的工作;应该积极对企业的各级管理人员进行风险培训,培养他们的风险意识,使他们了解到企业存在哪些风险,应该采取哪些有效的措施来防止风险的发生;对于尚未建立风险管理制度的企业,内部审计人员应该提醒管理当局注意到这个情况,并提出建立风险管理制度的相关建议。
内部审计人员开展风险管理审计要尽量做到:1.要能够找出企业经营活动中存在的风险,并判断这种风险的重要性来提出控制风险的建议和办法。2.提醒管理当局确定企业可以接受的风险水平,从而指导企业发展规划或战略计划的制定。3.要持续的监督管理层采取措施来实施控制风险的活动,把风险降低或控制在管理层接受的水平内。4.定期向企业决策层以及管理层出具企业的风险情况报告,促使企业充分认识到内部风险管理和内部审计的不可缺少,提高自身的审计价值。
参考文献:
[1]张庆龙.内部审计理论与方法.北京: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2005.
关键词:两职合一 制度环境 审计费用
中图分类号:F23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5812(2017)11-0051-04
一、引言
外部审计作为对公司行为的有效监督手段,致力于为相关利益主体提供与企业有关的可靠会计信息,长期以来受到人们的关注,已有的研究主要围绕审计质量(曾亚敏等,2014;刘启亮等,2015)、审计缺陷(王会金等,2006;吴一能,2013)、审计意见(曹琼等,2013;吕敏康等,2015)以及审计费用(牟邵红等,2014;王立彦等,2014)等方面展开。其中审计费用作为审计业务的报酬,是审计契约的重要特征,是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业务的综合表现,基于公司角度,文献主要从股权结构、董事会特征、管理层激励等公司治理结构的各个维度探讨与审计费用之间的关系,董事会作为缓解企业问题的职能机构,统领着公司的制度安排以及组织结构,良好的董事会相关特征,诸如合理的独立董事人数、高专业性的董事会成员等会改善公司治理机制,进而在面对外部审计时,影响高质量审计需求(Francis et al,2003)、审计师选择以及审计费用等内容,基于董事会层面,研究主要集中于董事会规模、独立董事比例等董事会治理的核心内容与审计费用之间的关系,但少有文献就董事会的领导结构――董事长与总经理两职合一与审计费用之间的相关性进行研究,显然,董事长与总经理是否两职合一不仅在权力安排上有所区别,在企业内部的制衡与监督方面也存在较大差异,两职是否合一势必影响企业对外部审计的需求以及企业财务、经营等审计业务的主要内容,进一步对审计费用产生影响,同时,与公司治理这一微观制度安排相对应的宏观制度环境也会影响到企业面临的审计费用,一方面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行为的发生要受到制度环境的约束;另一方面制度环境也会影响公司治理结构的发展与完善,进而间接影响审计费用,那么董事长总经理两职合一是否会影响审计费用?制度环境对审计费用的影响又如何?制度环境是否会影响董事长总经理两职合一与审计费用之间的关系?为了回答以上问题,我们以2011年至2015年沪深A股上市公司为样本,实证检验董事长总经理两职合一、制度环境与审计费用之间的关系,以期对完善审计费用相关理论、促进审计市场健康发展提供参考与借鉴。
二、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一)董事长总经理两职合一与审计费用。审计费用主要包括以下三个部分:固定成本、事务所利润以及风险溢价,其中,固定成本表现为以审计业务的工作量作为衡量手段,由企业支付给会计师事务所的报酬,而风险溢价主要表现为在审计目标企业过程中,由于诉讼、审计失败等审计风险的存在而需额外补偿支付的部分(余玉苗,2005),从董事长总经理两职合一对审计费用的影响路径而言,其可能导致审计费用上升,也可能减少审计费用。具体来看,两职合一对审计费用的影响可能存在以下三种路径:第一,从委托理论出发,当董事长与总经理两职合一,会导致企业董事会与经理层制衡减弱,管理层权力放大,董事会难以有效地监督管理者行为(周建等,2015),进而会导致更为严重的问题,而已有的研究表明成本与审计费用显著正相关,这主要表现为审计人员会执行更为严格的审计程序以及更广的审计范围,进而增加固定成本,同时由于面临更高的审计风险,因此事务所会要求更高的风险溢价补偿。第二,从组织行为学的角度来看,两职合一能有效避免董事长与总经理的权力之争以及因此带来的经营低效率,而代表股东利益最大化的董事长兼任总经理时,能有效协调个人利益与公司利益相结合,提升决策效率,一定程度上能解决两职分离之下的部分问题,总经理可能会采取更为有效的内部监督措施,执行更高质量的内部审计,进而降低审计费用(王守海等,2009)。第三,基于管理层权力理论,两职合一易导致经理层管理防御,张俊民等(2016)研究发现,经理层管理防御与高质量审计需求呈现显著负相关,两职合一之下,无效率的监督会导致经理层缺乏动机选择更高质量的外部审计,进而导致审计费用的削减。以上三种路径,第一种会导致审计费用上升,第二、三种会减少审计费用,我们认为,尽管两职合一会导致董事会对总经理缺乏有效的监督,但是从公司治理的角度来看,对总经理的权利制衡不仅有董事会,还存在股东大会、监事会等机构,因此,两职合一下,总经理对审计风险的负面影响有限,反而由于两职合一,总经理出于自身名誉以及个人利益与企业利益趋同,会改善企业效率,而目前,在我国股权结构较为集中的条件下,董事会缺乏对于高质量外部审计需求的治理效应(韩洪灵等,2008),总体来看,我们认为两职合一会减少审计费用的发生,因此,我们提出以下假设:
H1:董事长总经理两职合一与审计费用显著负相关。
(二)制度环境与审计费用。已有的文献主要从企业、会计师事务所等微观主体入手,考察影响审计费用的各个因素,诸如:股权结构(粟立钟等,2012)、内部审计质量(王守海等,2009)、会计师事务所规模(王良成等,2010)、行业专长(陈智等,2013)、品牌声誉(李文鹏,2016)等,而基于外部环境视角的的研究多集中于法律环境对审计费用的影响(Choi,2008;王良成等,2010;冉明东等,2014),缺乏直接检验宏观制度环境与审计费用之间关系的文献,我国目前处于经济转轨阶段,市场化进程作为宏观制度环境最为重要的一个方面,涵盖了政治、经济、文化的发展,对企业等微观主体的影响深入到各方面,随着市场化水平的提升,企业受到的行政干预将更少,非国有经济发展将更加繁荣,产品市场及要素市场发育会愈发完善,中介组织发育及法律水平也将逐步提高,根据樊纲(2011)市场化指数显示,由于我国幅员辽阔,各地区发展失衡,市场化水平较低的地区,信息不对称更加严重,存在较多的内部人控制问题,企业的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既缺乏有效的内部控制,公司内部制衡不足,也缺乏合理的外部投资者保护机制,难以通过媒体等公众组织机构实施外部监督,从公司角度来看,缺乏选择高质量审计的动机,也不愿增加审计费用,从审计市场的角度来看,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水平、质量普遍较低,受制于物价水平等宏观环境的影响,难以获取高额审计报酬,而对于市场化程度较高的地区,由于投资者保护机制更加完善,企业受到来自内外部的监督更加频繁,利益相关主体对企业的会计信息质量要求更加严格(吴克平,2013),企I需要通过选择更加高质量的外部审计来换取股东等投资者的信任,同时,会计师事务所也会提供更加高质量、高水平的审计业务,客观上也提高了审计费用,综上所述,我们提出以下假设:
H2:制度环境与审计费用显著正相关。
(三)董事长总经理两职合一、制度环境与审计费用。董事长总经理两职合一作为董事会特征之一,其对于审计费用的影响依托于公司治理结构是否完善、有效,两职合一状态下,经理层权力的集中以及内部制衡的丧失,导致总经理行为缺乏监督,这与外界对于企业高质量会计信息需求不足共同导致经理层缺乏动机选择高质量外部审计以及提高审计费用,而制度环境一方面规范了企业所处的市场环境,良好的投资者保护促使企业提供更加可靠的会计信息,严格的法律规定客观上要求审计人员执行更加严格的审计程序;另一方面,制度环境的发展也加速了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表现为企业制度更加合理有效,组织结构更加科学合理,这对经理层的外部审计选择产生了制约,董事会、监事会以及股东大会能有效地行使各自的权利,既能保证总经理的行为能受到较好的监督,也会对高质量的外部审计产生诉求,而这些都将提升企业面临的审计费用,根据以上分析,我们提出以下假设:
H3:制度环境的改善抑制了董事长总经理两职合一对审计费用的负向影响。
三、研究设计
(一)数据来源与变量选择。本文以2011―2015年沪深A股11 019个上市公司样本作为研究对象,并进行如下筛选:(1)剔除数据缺失样本; (2)考虑到金融企业在股权结构、行业特征方面的特殊性,剔除金融类企业;(3)为保证会计信息质量可靠有效,剔除ST、*ST、PT类企业;(4)对所有连续变量采取1%与99%分位的缩尾处理(winsorize)。所有数据均来自CSMAR。研究采用OLS回归法,所用计量分析软件为STATA 11.0。
参考已有研究,本文的相关变量定义及描述如表1所示。
(二)模型设计。为了检验董事长总经理两职合一以及制度环境对审计费用的影响,本文设计了模型(1)、(2)、(3)、(4)进行检验:
Fee=α1+α2Duality+α3Lev+α4Liq+α5Rec+α6Inv+α7First+α8Ultictrl+α9Opinion+α10Big4+α11Roe+α12Size+ ∑Industry+∑Year+ε (1)
Fee=α1+α2Mi+α3Lev+α4Liq+α5Rec+α6Inv+α7First+α8Ultictrl+α9Opinion+α10Big4+α11Roe+α12Size+ ∑Industry+∑Year+ε (2)
Fee=α1+α2Duality+α3Mi+α4Lev+α5Liq+α6Rec+α7Inv+α8First+α9Ultictrl+α10Opinion+α11Big4+α12Roe+α13Size + ∑Industry+∑Year+ε (3)
Fee=α1+α2Duality+α3Mi+α4Duality×Mi +α5Lev+α6Liq+α7Rec+α8Inv+α9First +α10Ultictrl+α11Opinion+α12Big4+α13Roe+α14Size+∑Industry+∑Year+ε (4)
我们采用模型(1)、(2)分别对董事长总经理两职合一、制度环境进行回归,根据假设提出,我们预测两职合一的回归系数符号应为负,而制度环境的回归系数符号应为正,为了使结果更加稳健,我们将董事长总经理两职合一、制度环境共同纳入模型(3)进行回归,预测解释变量系数符号应保持不变,进一步我们采用模型(4)检验两职合一与制度环境之间的交互影响,由假设分析预测两者的交乘项的回归系数符号应为正。
四、实证检验
(一)描述性y计分析。表2为变量的描述性统计分析,本文研究的样本总数为11 019个,董事长总经理两职合一的均值为0.25,中位数为0,说明我国目前大部分公司仍然采用董事长与总经理人员相分离的岗位设置,这可能是出于提升公司高层权力制衡的目的,而制度环境最小值为4.98,最大值为11.8,表明我国各地区间发展不平衡,市场化水平差异较大,而制度环境的平均值为9.05,中位数为9.02,表明我国市场化水平总体较好,而其余各变量描述性统计结果也与已有研究基本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