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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财务管理问题历来是广大农村干部、群众最关心的热点问题,也是一直影响农村稳定的焦点和阻碍农村经济发展的难点。近些年来,各级党委、政府对农村财务问题愈来愈重视,在使村级财务管理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进程中也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有关村级财务管理的政策、法规、制度和管理办法。虽然在制度建设上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毋须讳言,就会计人员专业素质偏低、财务管理混乱、村干部财务意识差、开支随意、制度落实不力以及村级财务管理缺乏监督等问题上仍没有得到改善,导致一些村级违法违纪时有发生,村民反映村级干部财务问题的举报和上访不断,党群干群关系紧张,农村工作举步维艰,极大地牵制了党委、政府和领导的精力,影响了经济健康发展和农村社会稳定。针对以上存在的这些问题,就如何进一步规范村级财务管理,笔者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加强组织领导,稳定农村基层会计队伍。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乡镇人民政府对村级财务管理负主要监管责任,要切实加强对村级财务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要把那些文化程度高、真心实意为群众办实事的“能人”选拔到村干部岗位上来。乡镇经管站则要切实承担起加强村级集体财务规范化管理的职责,加强对村级财务管理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二是强化会计队伍建设。对村级财会人员的配备、考核、岗位责任等要作出明确规定,要将财会业务熟练、政治素质高并取得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充实到村财会队伍中去,各村财务人员一经确定,任期内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调换,以切实保证财务人员的专业性和稳定性。三是加强业务培训。乡镇人民政府、县农经部门要充分保障农村财会人员业务培训经费,定期组织开展多层次的财会业务知识培训,培训的人员可以包括乡镇经管站人员、村支部书记、村主任、村会计、出纳、村民理财小组、监督小组成员等,促使他们不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政策理论水平以及依法理财、依法纳税的意识。
二、确保各项财务管理制度执行到位,规范财务工作流程。一是继续坚持“村财乡管”制度,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的有关要求和规定,进一步细化村级财务管理制度、记账报账制度、票据管理制度、账据档案管理制度等相关的财经制度,使制度更具指导性和操作性。有了好的制度还要严格执行,县农经部门要加强制度执行督导,保证各项财务制度执行到位,以制度来促规范,坚决杜绝坐收坐支、截留挪用、公款私存、私设“小金库”以及利用自制、自购凭证或是“白条”入账等现象的发生。二是规范编制合理年初预算流程,帮助加强民主理财。年初,村两委会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根据本村实际编制收支预算方案,方案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报乡镇经管站备案,真正实行民主理财。年终,经管站要帮助村两委会编制财务收支决算表,并及时公开,接受村民监督。三是加强村级集体资产管理。村级所有集体资产必须登记入册,按规定建立固定资产台账,对所有财产物资必须纳入账内核算并定期进行清理,对大额资产的处置须经村两委会讨论,报乡镇经管站同意后方可实施。三是强化内部控制,规范报账审批程序。可以依托乡镇经管站,建立村社会计记账中心(办公室),统一制定和执行新的内部控制制度、统一设置账簿、统一代管各村财务专用章、统一使用票据、统一开设监管账户、统一档案管理,规范报账审批程序,要对每一项收支进行严格审核,对审核无误的收支单据方可记账,实行统一的电算化管理,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农村腐败现象。
三、强化对村级财务的经常性监管。一是强化会计管理。经管站要加强对村会计的管理,严把入账票据审核关,按照“谁支出、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处理,对村级所有的收、支项目必须及时结报,严禁坐支现金、白条抵库,以确保按照财务审批程序审核记账。二是强化监督检查。县农经部门要切实履行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工作职责,按照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总体布局和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要求,积极争取纪检、监察、财政、审计、民政等部门的支持和配合,通过采取专项清理检查、村级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等方式,加强对村级财务的监督检查。尤其是对村级工程建设项目应列入“工程竣工决算造价”审计范畴,使其工程管理得以逐步完善,及时发现和消除村级财务管理中存在的漏洞。三是强化责任追究。建立健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明确乡镇主管部门的职责分工,并落实领导责任,因违反财务管理制度,程序不规范、操作不透明、管理不民主,造成财政资金和村级资金重大损失的,应追究相关领导和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以规范和制约其权力运行行为,使村级主要负责人能够正确履行职责,提高防范意识,堵塞漏洞。
(作者单位:会昌县审计局)
一、规范村级会计基础工作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要严格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西吉县村集体财务管理条例》的要求,开设银行基本存款账户,统一设置账簿凭证,严格规范资金审批权限,规范资产资源处置程序,规范村级会计流程,实施农村集体财务网络监管,全面核算农村集体财务收支、结算、分配、工程项目等会计事项。在全县范围内统一建立财务操作流程,统一设置会计科目,使财务数据各年度间纵向可比,掌握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动态情况,找出各年度间变化波动,各村之间存在的差距,以指导后年更好、更快发展。
二、规范农村会计委托
实行农村会计委托必须尊重农民群众意愿和民主权利,必须保持集体资产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和收益权“四权不变”的原则,确保财务审批权及监督权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行使。事项必须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或其代表会议,村民大会或其代表会议讨论通过的基础上签订规范书面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及责任。乡镇全部建立农村集体“三资”委托服务中心,下设“会计”“资产资源交易”中心,达到有“机构牌子、有办公设备、有招标大厅、有规章制度、有三资台账、有档案橱柜”的“六有”要求。制作机构牌匾,让“三资”管理制度、招投标流程图上墙。机构要切实提高农村会计服务水平,明确岗位职责,坚持责任到人,强化内控监督。要以村为独立核算主体,建立会计核算账簿。
三、规范银行基本账户设置
每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只能开设一个基本存款账户,用于办理村内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除土地补偿费专用账户外,杜绝其他账户。机构要建立资金内控制度,村集体经济组织开设账户时,必须在指定金融机构预留村集体的经济组织财务专用章、主要负责人章和乡镇农经管理机构负责人章三个印章。支取资金时必须“三章”齐全。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专用章由村财务人员专人保管,专人负责。
四、规范集体资产资源处置
一是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台账。统一印制《村集体资产资源台账》,台账一式两份,乡、村各一份。各乡镇要在建设村集体财富积累机制的基础上,进一步清产核资、清理债权债务、摸清资产底数,全面登记村集体资产和资源的台账,实行产权登记明细化。二是建立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招投标平台。全县农村集体“三资”交易按照招标额的大小和期限长短分别建立乡镇、村两级平台。5000元及以上或承包期限3年以上的集体资产、资源、工程项目交易活动在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大厅进行招投标。小额度和承包期限短的交易活动通过村交易平台实施招投标。平台建设为全县各乡镇农村产权交易规范化打下坚实的基础,实现农村集体“三资”规范处置。
五、健全完善举措规范票据管理
一是要明确对部门要求。通过组织宣传会、发放明白卡等形式,进一步明确村级使用县水务、卫生、发改、财政、扶贫等部门各类项目资金以及经费等所需报账凭证的要求,特别对村级自建工程项目的票据使用,明确统一要求,促进村级财务票据使用规范化发展。二是加强沟通协调。县农经部门应加强与县发改、财政、扶贫等部门之间的联系沟通,严格落实《条例》和《办法》的有关规定,切实达成共识,科学指导溪镇农经站的各项工作,提高工作效率。三是加大检查力度。
六、化解村级债务控制新债发生
一是突出政策导向。建议县财政按奖补政策及享受次数由少到多对全县各村进行排名后,在政策允许的情况下,尽可能向项目已完成但未列入奖补对象的村予以倾斜。县直相关部门和各乡镇充分利用帮扶机会,千方百计筹措资金,逐步化解新建项目产生的债务。二是加强项目审查。坚持“实事求是、量入为出”的原则办公益事业,尽量避免超越实际能力举债建设。
七、加强对农村集体财务的审计监督
一是加强农村集体财务审计工作。县乡两级要根据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要求,结合实际确定审计工作的重点,在做好日常财务收支、预决算、收益分配等定期审计的基础上,开展对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集体资产和资源、农民负担、村级债权债务等专项审计,对集体土地征用补偿费和涉农财政资金进行重点审计。二是加大对审计查出的问题的处理力度。县乡两级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指导部门依法依规进行审计监督,其作出的审计结论和处理决定,被审计单位和有关人员必须执行。在审计中查出被侵占的集体资产和资金,要责成责任人如数退赔;涉及国家工作人员及村干部违规违纪的,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处理,确保审计处理结果的严肃性。
八、稳定和加强农村财会队伍建设
一是全面加强村级财会人员队伍建设。稳定的专业财会队伍是做好村级财务管理工作的基础和保障。要确保村级财会人员具备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经考核合格后聘任上岗,如无违反财经法纪行为应尽量保持稳定,不宜随村干部换届选举而变动。实行村级会计委托的乡镇,村级财会人员必须在中心登记备案以接受监督和考核。二是切实加强乡镇从事村级财会工作人员队伍建设。已实行村级会计委托的乡镇,要尊重历史和现实,保持现有工作格局不变。具体工作人员必须掌握财会专业知识,熟悉财经法纪,具备从事财会工作的素质和能力,并按照《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的要求,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后持证上岗。未实行村级会计委托的村,要加大对其财会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力度,确保村级财务管理工作健康有序地开展。
九、强化村级财务管理工作的保障措施
关键词:规范;农村财务票据;管理;推进;农村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
1 农村财务票据管理存在的问题
1.1 农村财务票据管理制度不完善 由于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属性和收入管理的特殊性,其收入和票据管理政策多年来从中央到地方都没有明确的规定,除“云南省农村财务专用收款收据”外,基本不能适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且在具体操作层面上还存在着管理制度缺位,责任主体不明确等问题,农村财务票据印制、购领、使用、核销、年检等缺乏统一管理准则,不利于农村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
1.2 农村财务票据管理主体、责任主体缺位 在农村财务管理实践中,仍然存在部分县市区、乡镇、村集体经济组织自行印制发放使用不符合规定的农村财务票据。其次,管理人员水平参差不齐,难以发挥会计应有的审核、监督、管理、参谋的作用。再次,管理措施落实不力。据调查,绝大部分乡镇农村会计委托服务机构,核销票据时均不审核资金是否入账,导致票据管理与资金管理相互脱节,造成农村基层组织财务收入管理的混乱,使村级财务公开流于形式。
1.3 现行农村财务票据远不能使用农村改革发展建设的需要 目前可用的合法票据仅有云南省财政厅印制的“云南省农村集体经济专用收款收据”,使用范围仅限于财政补助资金、“一事一议”筹集的资金、国家征用土地补偿费、扶贫救灾款、上级部门专项拨款以及财政部门批准的收款项目;集体资源、资产发包收入、集体统一经营收入、投资收益等经营性收入使用税务发票;其它财务会计收支凭证使用按照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财务制度的规定执行。造成“专用收款收据”、“税务票据”、“其他票据”等多套票据在农村社会流通。农村财务专用收款收据社会认知度较低。
1.4 农村财务支出票据、结算票据规范化管理的道路仍任重道远 尽管《云南省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对农村财务票据的范围作了明确的规定:村级财务票据包括收入凭证、支出凭证、资金申请单、支出报销单、费用审批单、付款证明单。但只对收入票据作出明确的规范。农村结算票据、支出票据尚未纳入农村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轨道,因此农村结算票据、支出票据管理的任务仍任重道远。需要我们广大农村财务管理人员群策群力,共同完成。
2 规范农村财务票据管理的对策和建议
2.1 进一步完善农村财务票据管理制度 一是由财政部、农业部在全面调研的基础上,结合农村经济改革发展情况,及时修订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财务制度,完善农村财务票据管理的相关制度和规定;二是适时研究制定专项的《农村财务票据管理办法》;三是研究制定适合本地实际的农村财务票据管理办法或制度,积极探索农村财务票据管理使用监督的新办法和新途径,确实加强农村财务票据管理,积极推进农村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
2.2 明确农村财务票据管理主体、责任主体 一是进一步明确各级财政部门为农村财务票据管理的主管部门,农村财务票据的样式、规格、内容由国家财政部统一制定,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负责农村财务票据的印制、发放、核销和年检工作;二是进一步明确乡镇村级会计委托服务中心为农村财务票据的管理部门,确实加强农村财务票据管理。三是进一步明确村集体经济组织为农村财务票据使用的责任主体,村级会计委托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覆分工合作的原则,确实履行工作职责,加强农村财务票据,推进农村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
2.3 开展农村财务票据使用情况清理,杜绝不合法、不合规票据在农村社会流通 一是严禁不符合规定的农村财务收款票据在农村社会流通。二是对各县市区、乡镇、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小组自2009年7月1日以来“云南省农村财务专用收款收据”进行清理、核销和年检,及时掌握“云南省农村财务专用收款收据”使用、管理情况,及与其相关的农村集体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三是对各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小组的银行账户进行彻底清理销户,由乡镇村级会计委托中心及时开设新的农村集体资金管理专户,确实加强农村集体资金管理,以资金管理促进票据管理,票据管理强化农村集体资金,共同推进农村财务规范化建设。
引言
农村财务管理与农民的切身利益有着十分紧密的关系,它关系到农村的发展和社会稳定,涉及到农村的管理体制和机制创新。近年来,各地根据当地的实际,积极探索村级集体财务规范化管理,取得了明显成效。实行村级会计委托制,充分尊重广大农民群众的意愿和民主权利,由乡(镇)统一核算监督村级财务,是新形势下规范村级财务管理的有效方式。村级会计委托制的实行,有利于堵塞农村财务的管理漏洞、有利于从源头上预防和控制腐败行为、改善党群干群关系。各级政府要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城乡经济社会统筹协调发展,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推行村级会计委托制、加强农村集体财务规范化管理的重要意义。
1 会计委托制度的含义
会计委托制度,是由乡镇农村静音管理部门下设的农村会计委托中心,接受村集体经济组织委托,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经济活动进行会计核算的一种财务管理制度。是在保证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本文由收集整理监督权不变的前提下,规范农村财务管理的一项重要措施,在强化会计监督、提高村级资金使用效果、遏制腐败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
2 实行农村会计委托制的重要意义
村级会计委托制,是在实践中对农村财务“双代管”制的改进与完善,它更强调村委会在农村财务管理中的主体地位,通过严格正规的程序完成委托手续,一定程度上避免了过多的行政干预。它对加强农村财务管理的积极意义表现在:
①是落实党和国家惠农政策的重要保障措施;
②能够规范农村会计工作,保证会计信息质量;
③可以节约开支,减轻农民负担;
④可以强化会计监督,规范农村财务管理;
⑤可以消除干群之间不必要的误解与矛盾,维护农村稳定,促进和谐发展。
3 农村会计委托制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3.1加强对乡镇拨付转移支付资金的监管 转移支付资金是大部分村级组织的主要收入,因此对这部分资金的来龙去脉加强监管尤为重要。村级会计委托制对村内资金的使用有严格的规定,但对于乡镇是否按照国家规定及时、足额发放各村的转移支付资金缺少必要的监管措施。建议实行双印鉴付款制度,即每笔转付资金的使用必须要盖有村和乡镇两级有关人员的印章方可付款。同时将转付资金列入村民主理财和专项审计的重要内容。
3.2 加强服务的内部控制和外部审计 服务是将村里的账和钱通过委托关系统一管起来,在缓解了干群之间关于村级财务透明度不高而关系紧张的同时,也增加了农民对委托管理资金安全的顾虑。因此,应加强服务的内部控制和外部审计,以消除老百姓的顾虑。
3.3 加强服务的资金与人员保障 服务无疑会增加乡镇政府的业务量和财政负担,这就要求乡镇政府要在财政预算中专设服务工作经费,以确保该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在人员配备方面,规定必须聘用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担任记账员。
3.4 加强农村会计票据管理 农村一直以来缺乏规范的票据,收支多是白条、自制凭证,形式多样,内容不全,容易弄虚作假,因此在推广服务工作时,应积极做好票据管理工作,统一印制相关凭证、票据、报销表格,规范票据的使用。
3.5 加强农村财务公开的细化工作 为避免财务公开的形式化,应当统一规定村级财务公开的内容、时间、程序和形式,特别要注重财务公开内容的分类及细化,使老百姓真正能够看得懂。
4 完善农村会计委托制度的对策及建议
4.1 树立责任意识,统一思想,加强领导 村级会计委托制度能否真正实现农村财务管理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和长效化,关键在于党政领导的重视程度。只有领导高度重视,才能切实保证会计委托制度能够长期有效的执行下去。党政领导在推动农村会计委托服务工作过程中,要得到广大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的配合与支持,引导相关从业人员进行培训学习。切实落实村集体经济组织人员的责任和工作职责,保证会计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制定完善的村民反馈制度,如:实地走访、发放问卷调查、设立专门意见箱、网络评价等。认真听取广大农民的意见,讨论问题,解决问题,真正将农民的利益放在首位。
4.2 完善监督体系,实现有效地监督与管理 首先,进行思想道德教育,从广大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加强领导干部以及会计从业人员的自我监督。此外,应采取一些外在约束措施,如如为了明确责任,对相关活动进行签字盖章,定期进行内部绩效考核评估等。其次,应充分利用群众监督的力量,进一步落实民主理财监督小组的监督任务。从认真选取理财小组代表,到对小组成员进行会计专业知识培训以及相关法律教育,再到认真贯彻监督程序,到后来的评价总结,全面做好事前、事中和事后控制,进而提高整个体系的效率和效果。最后,强化检查监督和审计监督。可对各村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的抽样检查,然后指定专业审计人员进行有关会计核算以及内部控制的审计,进而发现错误以及漏洞,明确责任,找出解决措施。
4.3 加大对财会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综合素质 各级领导应定期聘请会计方面的专家,按步骤、分层次对会计从业人员进行会计、审计、财务、法律、管理等各方面的培训,在培训过程中,应注意安排合理的培训时间,保证出勤率。
要推行农村会计委托制度,必须建立一支人员稳定、素质良好的农村会计队伍。核定人员编制,真正做到机构到位、人员到位,切实保障人员经费及办公经费。各级政府应该通过公开招聘的方法,招聘具有从业资格的专业会计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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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设置规范的会计记账机构 必须要依照《会计法》和《记账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来设置规范的会计记账机构,记账机构要对其专业人员和兼职人员的各项业务活动承担法律责任;记账机构必须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完全脱钩,不能挂靠政府财政和经管等职能部门,也不能由这些部门记账,而必须要面向社会承办业务;必须严格要求记账机构的从业人员素质,从业人员需有相应的从业资格,需有上岗证、一定的专业技能记账等;机构的相关设置手续必须要按照财政部《记账管理办法》的规定来进行完善,即按要求必须要有 3名或以上的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专职从业人员,机构负责人必须要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拥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完整的机构协议或章程,取得的记账许可证,规定的注册资金,工商登记手续等。
4.5 加大监督力度 农村会计委托在我国还属一种新的制度,其实施还缺乏相关的配套的体制措施,各地区都没有现成的体制可用,比如,云南省在推行会计委托制时,尝试建立一些相关的管理体制措施,统一各乡镇的记账方式、统一各乡镇的会计资料管理、统一各乡镇的财政和非财政资金管理、统一各乡镇的报账时间、统一各乡镇的会计资料管理、在各乡镇推行民主理财、强化村民主理财小组的职能等,完善对各乡镇、村的财务管理,同时公开账务,独立核算,自觉接受上级监督和群众监督的双层次监督。
4.5.1 民主监督 加大广大村民对村级财务的监督力度,对实行会计服务机构的行政村、通过民主程序产生的民主理财小组要进行完善,要提高村民小组成员中的财务知识水平,以便更好地对村里的收入和支出情况进行审核并提出意见,这样才能切实保障民主监督的秩序,提高民主监督的有效性。村财务的公布公开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村民会议也要对重大的村级财务情况进行严格审议,对服务机构给村级财务编制的财务报告要严格审核,涉及村民利益的事情要让村民们积极参与进去。
4.5.2 社会舆论监督 随着网络、广播和新闻媒体等的不断发展,社会舆论监督在监督体系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在提高监督力度时要充分利用网络资源和新闻媒体资源,对扰乱农村经济发展、破坏农村会计制度建设的行为进行披露,对良好的会计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进行宣传和表扬。
4.5.3 道德法律监督 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任重而道远,农村经济的发展趋势直接影响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因此加强道德层面的监督是非常有必要的。加强道德层面的监督有助于提升会计行业从业人员的思想素质水平。
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统计。
二、服务内容
农村土地承包、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民负担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咨询及日常管理;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的监督、审计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建设指导等。
三、服务对象
乡镇、村、组管理组织和农民及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
四、服务承诺
1、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积极为我县农村稳定、农民增收出谋划策,提供法律保障。
2、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和《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为我县农业农村工作保驾护航。
3、认真贯彻落实《省农民负担监督管理条例》和减负政策,维护农民群众权益。继续推行减负工作责任制、涉农收费公示制、农村义务教育收费“一费制”和村级报刊订阅限额制,严格规范各种涉农收费行为;加强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监管。
4、规范村级财务管理,抓好村帐乡镇,维护农村集体经济利益。抓建帐记帐;抓会计报表;抓规范管理;抓业务培训;抓制度建设;抓村财务公开。认真贯彻落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规定》。
5、完善内部制度建设,树立良好部门形象。一是建立来信来访登记制度,接听电话、接待群众做到文明热情、服务周到;二是做到投诉在规定时间内件件有回音;三是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和服务承诺制,凡是接到服务对象咨询,都必须对群众有一个满意的答复。
以上承诺,保证做到,并请广大干部群众、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予以监督。
五、主要负责人姓名、办公电话、手机、从政格言
站长:
办公电话:
手机:
从政格言:凭良心做事,用诚心待人。
一、建立农村“三资”监管有效平台
农村综合配套改革有序推进“乡财县管”,乡镇财力、年增加近千万元,“以钱养事”成效明显。国有资产管理改革,按照清产核资、完善制度、规范运作,设立专户、统一收益等三个步骤,先易后难、稳妥有序推进这项工作。英山县11个乡镇成立了农村集体“三资”服务中心监管平台,将村级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合同等统一交予中心管理,县级纪检监察部门和财政局对各乡镇“双”中心的操作运营实施有效远程监督,严格实行“六统一”的管理方式,处置废置资产、盘活闲置资产、管理好经营性资产、实现权益主体明确,产权关系清淅、资产分类管理,资源合理配置、资产处理规范、资产收益纳入专户的管理目标,取得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上突破,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增强政府调控能力,增加财政收入。
二、规范农村“三资”财务管理制度
要落实“三资”会计服务工作,必须建立好各项规章制度,英山县先后建立了部门单位《内部控制制度》、《财务预决算制度》、《货币资金管理制度》、《集体资金审批领用制度》、《债权债务管理制度》、《财产清查制度》、《票据管理制度》等。加大农村资金、财务“三资”监管力度,进一步规范村级财务管理程序,抽调专人全面清理村级债权、债务,建好三级往来明细账簿设置规范,科目核算准确,确保村级集体资金运作。加大村政务、财务公开力度,对内严格实行民主理财制度,重大事项集体议定制,完善内部岗位牵制制度,防范管理风险,对外简化办事手续,推行一站式办结制,首位负责制,公开办事程序,自觉接受监督。
三、健全长效机制,加强农村“三资”监管
第一,精细管理“三资”增新质效。2011年英山全县范围内全面开展农村“三资”清理监管工作,县、乡镇对村支部书记、主任和财会人员开展党性教育、廉政教育和财经管理知识的培训和“三资”监管工作培训活动11次共计1390人次,培训出一批财务清理、招投标业务骨干和联村干部指导员、村级清理业务员。提高村干部综合素质,增强法纪观念,同时把“三资”管理纳入干部岗位目标考核和廉政考核内容之一,从“三资”监管服务机制上抓完善,建立一套“权有所限,钱有人管,事有人监”的有效管理模式。对违反制度的村干部要严肃处理,对管理民主、严格执行制度要给予奖励。
第二,对通过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后的资金、资产、资源要建立台账,明确界定产权。建立“三资”产权明晰动态管理档案,是保证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保值增值、有效防止资产流失的首要前提。为此,县主管局成立农村集体“三资”清产核资专门组织,采取“台账式”管理办法,每年底对集体“三资”进行一次清理核资,去年核定全县309个村债权6千万元,债务1.4亿元,固定资产26.7万件,清出资源117.6万亩。对因资产出售、征地拆迁、中心村规划建设,资产资源数量增减的情况,及时记录归档,完善台账,实行动态管理,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实行村集体组识“三资”民主管理机制,严格实行村务公开制度,村级每年必须将工程建设、项目发包、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使用纳入公开范畴,把群众最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分季度公开。
1、转变了观念,提高了认识。
⑴消除了思想顾虑。改革前,少数乡镇主要领导顾虑重重,认为“乡财县代管”是县里把乡镇的财权上收了,削弱了乡镇主要领导的经济审批权、限制了乡镇对乡级财政的自由支配权、非税收入的所有权,从而产生了一些抵触情绪。通过近一年的运行情况来看,这种顾虑打消了。大部分乡镇主要领导认为“乡财县代管,村账乡”不是削弱了权力,而是规范了管理,看住了家底;不是限制了自由支配权,更多的是分担了一份责任;不是剥夺了乡镇非税收入的所有权,而是防止坐收坐支行为,规范了财务管理。四都镇朱镇长说“实行‘乡财县代管’乡镇举双手赞成,请个会计乡镇一年最少要花四五千元的工资,现在好了,不但不要花一分钱,还可以为乡镇分担责任”。更主要的是财政职能得到了归位,有利于防止腐败,节约开支,防止乡镇新的不良债务发生,使乡镇财务管理逐步走向正规化、制度化、轨道化。
⑵开展了财务清理。各试点乡(镇)为了搞好“乡财县代管、村账乡”试点工作,成立了以乡(镇)长为组长,副乡(镇)长、财政所长为副组长、乡(镇)政府会计、财政所全体成员和经管站人员组成的“乡财县代管,村账乡”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了专题会议,制订了“乡财县代管,村账乡”工作实施方案和有关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对银行账户、债权债务、国有资产、财政供养人员和收费票据等进行了全面清理,通过对不良债权、债务进行处理,全县共核销不良债权363.39万元,核销不良债务407.52万元。
2、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了管理。
⑴健全了财务管理制度。“乡财县代管,村账乡”在运行过程中,各试点乡镇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地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经费报账制度、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会计档案管理制度、票据管理制度、专项资金管理制度,真正做到了在日常运行操作中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如新湾、余段、上衫等乡政府专门下了发文件,制定了内务财务管理制度27条。大到车辆管理,小到办公室电话费都作了限额报销的奖惩规定,执行一年多来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同时还结合实际,制定了村级财务季度报账管理制度、村级资金收支管理制度、村级民主理财实行“两边、三边章”管理制度等。
⑵强化了财政监督职能。体制改革前,为完成财税任务,乡镇财政部门以税收征管为首要任务,淡化了财务监督管理职能。实行“乡财县代管,村账乡”后,使乡镇财政职能定位更加明确,它不是一种单纯的会计服务,更多的是一份责任,是规范乡村财务管理,强化财政监督职能的具体体现。
⑷规范了乡村票据管理。按照“管钱先管票”的原则,各试点乡镇健全了票据管理制度。实行限额领用和“谁领取,谁负责,谁缴销”的责任制,从源头上规范了各项收入,实行了“收支两条线”,杜
绝了坐支现象。如马坳镇制订票据管理办法:对05年以前的村级收据无论是否启用完,一律回收到经管站封存,06年分村设立票据领用登记薄,以旧换新,按期上缴,每遗失一份票据罚款500元。山口、黄港、四都等乡镇村级收据由经管站统管。新湾乡实行每月结算制,村级每季结算制,有效地规范了收入管理,明晰了收支,清楚了家底,防范了财务风险。
3、加强了监督,遏制了随意举债。
改革前,部分乡村因举债垫付工程项目配套资金和完成税费等因素,债务越积越多。极少数乡村领导只管自己花钱,前任不管后任事。有的乡村尽管负债累累,仍照样乱招待、乱报销、乱批条、赊账欠账,违规截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乡村债务包袱越背越重。
盘活无形资产、土地,通过国土资源管理局办理合法转让手续,对集镇进行总体规划,充分利用土地资源,转让土地使用权,新建车站等形式,当年取得土地出让金40多万元,用于化解乡级债务30.5万元,村级债务5.2万元。新湾乡05年化解原有债务12万元。实现了2个村无债务,马坳镇实现了5个村无债务,程坊乡05年化解村级债务30万元,杭口镇政府05年化解债务10万元,余段乡化解村级债务18万元,路口乡化解债务17万元,全县共化解乡级债务410.36万元,化解村级债务285.85万元,实现无债务村15个。
4、盘清了家底,规范了乡村账务。
改革前,乡村换人不移交的“断头账”,凭证不规范的“白条账”。只收单据,不扎账的“包包账”,只记在笔记本上,不登账的“肚皮账”等现象很普遍,导致查账、对账困难。财务无法公开,群众上访,干群关系紧张。
;实行“乡财县代管,村账乡”后,一是规范了会计账务处理。由财政所和经管站的专业会计人员做账,县乡联网,网上审核,微机操作,统一记账,改变了过去一些乡镇会计人员业务素质不高,会计科目设置不合理,做账不及时,业务处理不规范的局限。如路口乡政府会计是从外面请的,由于业务不熟,在账务处理时出现了串户,记账方向相反,凭证金额核算不准确等错误,从而导致出纳现金与会计账面余额、存款与银行账面余额几年不对,无法进行会计账务移交。代管后这样的问题没有再出现;二是增加了理财透明度。通过实行“乡财县代管,村账乡”后,使乡镇资金运行更加合理,监管更加到位,及时进行财务公开,增加了理财的透明度,提高了群众对政府的信任,消除了内部的猜疑,有利于团结,有利于促进工作,树立良好形象;三是规范了村级财务管理。过去村干部人人有收据,个个是出纳,谁收的钱谁用,收据几年收不回,几年不结账,会计无法做账,财务管理混乱。通过实行“村账乡”后,由经管站统一做账,成立民主理财小组,建立了财务公开制度,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使老百姓心里清楚,还了干部一个清白,群众一个明白。
5、核实了资产,加强了国有资产管理。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少数乡镇的“村账乡”进度缓慢,对长期挂账的陈年老账没有处理。
白岭镇目前仍有3个村未进行财务移交,其中温泉村财务清查难度大,群众反映强烈。西港镇的西港、周家庄2个村未进行财务移交,上衫乡政府出纳手上还有屠宰税票32张,金额384元,农业税票15张,金额1956元未进行账务处理。三都镇政府暂存款(应付款)账上还有知青下放补助款1759元,68年知青补助款570元,落实斗争结存款180元,暂付款
(应收款)账上还有公社农机厂8755元,公社桥渡4148元,黎明大队5477元等呆账、死账未进行处理调账。
2、票据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
目前,还有少数乡镇的票据管理不规范,如上衫、东港、石坳、征村。乡村干部(特别是村干部)手上结存的票据几年不缴销,其中:石坳乡中学遗失收据6本,中小遗失收据1本。部分乡镇领用收据时只记本数,不登收据号码,缴销时只在原领用记录上打一横杠,也不记号码;征村乡经管站票据登记薄上还有03、04年村级票据几百份没有缴销等。
3、支出管理有待进一步规范。
一是少数乡镇还存在白条报账现象,特别是村级费用支出,几乎就难找到几张正式发票。二是不少乡镇工程项目早已完工(有的完工几年甚至十几年了)而不进行工程结算,用一大把预借工程款的白纸条记在预付工程款账上,目的是包工头不完税或乡(镇)政府已扣税不开工程发票,导致国家税收流失。三是支付凭证手续不全,有的只有主管领导一个人的签字而无经手人和证明人,有的甚至还用不清楚的复印件做账,采购物品发票金额大,却无明细附件,办公室电话费不使用电话费发票而是用信笺纸打白条报账。上述存在的问题还有待进一步规范。
4、非税收入没有真正上缴。
目前,大多数乡镇的非税收入上缴只完成年初下达的目标任务,没有全额上缴县非税收入管理局,有的连乡镇财政所专户也不缴,做得好的乡镇也只是从财政所过一下账,多数乡镇只领收据,收入不进账。
5、化解乡村债务任重道远。
由于历史的原因,乡村债务问题比较突出。乡村债务的产生,直接制约乡村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影响乡村两级工作的正常运转和乡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损害党群干群关系,降低了党和政府在农民群众中的威信,影响了农村改革、发展和稳定。切实化解历史债务、坚决防止乡村发生新的不良债务,成为一项非常紧迫、事关全局的重大任务。许多乡镇只顾眼前利益,对化解乡村债务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争取上级转移支付用于化解乡村债务的款项也没有完全到位。
三、下步工作打算
1、加强与乡镇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协调,确保乡财县代管的网络畅通,确保工作正常运转。
2、制定措施,加强乡镇预算指标及上缴收入追加指标的管理。
3、加强乡镇国有资产管理,对固定资产台账进行统一设计,要求乡镇对账内固定资产,账外资源性资产,统一格式,分别造册登记,确定资产的保管人和使用人,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
4、建议出台加强非税收入管理的相关文件,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非税收入必须全额上解县非税收入管理局,按目标任务调控后,再及时返还乡镇,增强县政府宏观调控能力,实现农村财务体制改革的管理目标。
5、召开全县“乡财县代管”工作专题会议,有关乡镇介绍经验,总结前期工作情况,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部署2007年改革试点工作,在规范管理上再下功夫,促进乡镇财务体制改革深入开展。
四、乡镇意见反馈
1、非常感谢县政府取消了乡镇财税任务,减轻了乡镇的压力。建议下达对乡镇财税任务指导性计划,出台超收分成等有关激励、奖励机制
,促进乡镇培植税源的积极性。
2、因政策性原因,乡镇收入明显减少,建议上级加大对乡镇的补助力度,以确保基层政权的正常运转。
3、近几年,乡镇因农田水利设施,学校危房改造,公路建设等项目的配套建设新增了不少债务,特别是林权改制项目的费用,乡镇一般都在10万元以上,而上级补助没到位,乡镇无法负担,加大了乡镇财政的压力,建议上级能否考虑给予一定补助。
4、目前还有部分乡镇无经管员,一时又找不到懂财会的业务人员,拉了“村账乡”工作的后腿,建议上级给每个乡镇至少配备一名经管员。
5、目前乡镇财政普遍困难,建议上级加大对产业化的扶助力度,发展地方特色产业,增强地方经济实力。
6、财政体制改革,乡财县代管等工作对乡镇长的要求更高,信息时代,网络化办公,知识更新又快,建议县级对乡(镇)长进行有关财经法规制度,财税知识,预算编制等方面业务培训。
[关键词]农村财务;会计管理
1农村财务会计管理工作现状
1.1农村领导干部对财务管理工作的意识淡薄
很多农村领导干部对财务管理工作缺乏认知,对农村财务会计管理工作真正重视程度不够,研究的不够,落实的不够。对财务会计管理的认知只停留在一个记流水账的概念上。忽略了财务会计管理在经济发展中不可替代的服务、内控、管理职能。大部分领导干部平不要求按月、按季度统报财务报表,也不要求对财务数据、财务报表进行分析,从而忽视通过分析来查找经济发展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1.2农村财务会计管理人员队伍建设参差不齐,人员配备滞后
农村财会人员的财经法纪观念不强、对新会计制度不熟悉,业务素质较低,财务基础工作薄弱。不认真执行财务制度。会计帐簿设计不规范,会计核算方法也比较混乱,根本无法真切地反映资金的筹集、使用和分配情况。对财会人员的考核培训不到位,缺乏考核管理制度和监督约束机制,使部分财会人员工作积极性不高,不及时更新加强自身业务水平。在一些经济落后的村,甚至都没有配备专职财会人员,村支书既是会计又是出纳。
1.3农村财务会计管理制度不完善,缺乏有效的财务管理监督
有些村没有根据国家财经法规建立相应的财务管理制度,有的虽有制度,但没有落实;很多村子缺乏必要的内部控制制度,乡镇没有专门的监督部门,职能部门的监督缺乏强硬手段,导致农村的财务管理混乱。村民的监督缺失,财务管理缺乏第三方监督,随意现象严重。这必然导致农村资金在没有第三方的监督下自然流失,给农村经济的发展带来极大损失。
1.4农村财务公开形式化,公开的内容过于笼统
虽然国家对农村已经推行了财务公开制度,很多地方也在村团设有财务公开栏,但在实际实施过程中,公开的内容含混笼统,只做表面工作;要么直接不公开,有村民问到了,含糊公开一下。这就使得农村财务公开名不副实,没有达到国家推行财务公开制度的作用。
1.5农村财务会计管理模式的混乱滞后
农村财务管理的模式先后出现了财务集中收付制、村财村管制、村级财务委托乡镇代管制、农村会计委派制等多样形式。国家之前主要推行的是村级财务委托乡镇代管制,也就是我们说的“村帐乡(镇)代管”,这些不同的模式在不同地区发挥了一些积极作用,比如在加强集体经济组织的资金管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保护集体资产不受侵害,反腐倡廉方面都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在实际运行过程也出现了一些新的问题,比如财会人员的依附性强,独立性差,弱化了财务的管理职能,财务监督职能也没得到更好的发挥,在经济环境、政策环境、法律环境的大变革下使这些管理模式缺乏更有力的支撑。
2农村财务会计管理工作的改进措施
2.1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使村级财务管理有章可循
在制度建设中必须执行国家农业部和财政部新颁布的《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村集体经济组织新旧会计制度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和《农业综合开发财务管理办法》,以这些国家制度为依据,制定本地区的相关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农村现金、固定资产、费用开支,票据、农民负担款项和共同生产费以及财会人员与财会账目等管理。
2.2增强农村领导干部对村级财务管理的意识,夯实财务基础工作
农村领导干部是带领村民群众发家致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骨干。通过对领导干部的选拔、考核、培训来增强他们对财务管理的知识认知。通过这种认知让领导干部运用好财务管理工作在农村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同时要教育和督促他们自觉遵守会计职业道德规范,同时保护和支持村级财会人员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会计制度设置账簿,及时准确核算、分析财务数据,规范财务基础工作,提高财务会计信息质量。
2.3加强农村财务公开,加大民主理财力度,强化审计监督,接受群众监督
必须建立健全农村财务定期核查和审计制度,实行季度财务核查、专项资金收支核查和年度财务审计相结合。重点检查村级财务的收支情况的合规、合法性和真实性,杜绝乱支乱用、白条报支等情况发生。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专项资金或投资项目的收支情况应逐项进行公开核查或审计。
2.4财务收支编制预算管理
合理的财务预算不仅可以提高年度工作效率,还能有计划的推进各项工作的开展,更能使财力和物力有效结合为为当地经济发展提供保证。所以各地应根据经营计划、经济合同、上级下达的指导性计划指标、年度收入来源、年度生产费用、管理费用开支情况编制财务预算方案。量入为出原则,节约有效使用资源。
2.5积极探索农村财务会计管理形式
一、 农村财务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1、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执行不到位
08年以来全国各省、县、市区相继推行了村级财务委托制度,并制定了相应的管理办法,根据办法规定,村级财务实行“村帐镇管”,由镇村级财务委托核算中心集中管理并记账,村设报账员。这一办法的出台强化了村级财务管理,解决了村财会人员缺乏和变动带来的一系列问题,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也存在一些新的问题。例如:村级组织对集体经济的积累没有长远规划,村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不够健全。部分村制度条文纯粹是应付检查,形同虚设。有的村干部疏忽管理,总认为只要将上级安排的事情办好就行,而不管群众满意不满意。
2、村级财会人员业务素质普遍较低且不稳定
一是村级报账人员一般由村领导指定,考虑的只是听话,很少兼顾文化基础和业务素养,虽是简单的单据索取、整理和报销也会错误百出,虽经多次培训仍难适应业务工作需要;二是部分村每逢村党支部、村委会换届,报账员(相当于出纳)也跟着调整,经常是业务刚熟悉就被换了,出现了“一朝天子一朝臣”的现象,这样会计核算中心只能再次面对新手,如此循环反复;三是村会计核算中心人员年龄老化,业务素质不高,甚至至今仍有一些在会计岗位工作多年的财会人员无证上岗。
3、部分村财务公开没有真正落实到位
虽然对村级财务公开的内容、时间、地点、形式和程序等都有明确规定,但部分村在实际操作中大打折扣。如简化公开程序,减少公开内容;有关资金支出问题,避重就轻、避实就虚;把隐性开支和不正当开支列到“其他”支出栏目中打埋伏;重公布、轻反馈,对村级财务公开后群众的意见建议不重视、不及时处理和反馈等,使财务公开的实际效果并不理想。没有做到财务透明化、公开化。致使群众监督无法真正发挥作用,导致当地干群关系紧张。
4、监督委员会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
部分村务监督委员会没有起到应有的监督作用,存在不想得罪人的想法和凭借感情用事的情况,对于一些不合格的手续和支出,也让它通过,而有的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和村主要领导之间存在个人矛盾的,无论是支出合理或不合理,都会出现故意不签字的情况,致使村委各项工作无法正常开展。更多的情况是一些监督委员会主任长期没有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监督委员会形同虚设,成为村两委的附庸。
5、部分村干部文化偏低,影响了村财务的规范化管理
部分选举产生的村干部,文化程度较低,接受新知识和新技能的能力较差,不能与时俱进的配合做好财务管理方面的工作;对党的各项政策、法律和法规学习放松,无视财务管理制度,缺乏管理经验,不能正确履行职责,不按照规定的财务程序进行。村干部主要由乡镇政府以及相关部门进行考核,村财务管理部门失去对村级财务的考核约束,而且村干部缺乏必要的财经法规知识以及会计基本常识,不了解资金收支时遵循的财务处理程序以及相应的时限要求,在主观上可能无意识地违反了相关的财经法律法规,导致财务管理出现混乱;在思想上和政治上的意识理念比较差,导致干部的素质不高。
二、解决问题的措施
1、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视村级财务管理工作,把村级财务管理纳入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新农村的高度来抓,以党委政府为核心,抽调有业务能力且敬业的干部制定出有指导意义的方案,针对突出问题重点解决。切实加强领导,做到精心部署,常抓不懈。督促各村落实各项财务制度,并把财务管理列为干部年度考核项目,作为评定村干部政绩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实现各项指标的量化,全面跟踪,并使之成为考核乡镇挂村干部政绩优劣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整个干部的经济方面的待遇以及政治待遇进行挂钩。
2、加强对村级财务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
加强财务公开的管理,是实现民主监督的重要手段,也是干部和群众关系的表现形式。定期做好财务收入和支出情况的分析,对于大额资金的使用以及干部的报酬等一些群众关心的问题需要做好及时的公开。增加财政状况的透明度。还要保障财务工作的独立性,认真听取财务人员的意见和建议。村干部及直系亲属不允许担任会计和出纳。乡镇需要建立权威性的审计
织,加强对农村财务进行及时的监督检查,还需要由农经部门领导,定期做好对村级的财务人员的检查,一旦发现问题,必须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3、建章立制,规范农村财务监督管理体系
财政所与村级财务委托核算中心分工负责,完善制度,把好村级资金拨款、取款、审核入账关,主要做到以下几方面:一是把好票据关和拨款关。财政及各站所对村委会的各项拨款只采取转帐的方式,不进行现金支付。(即拨给村委会的各项资金必须首先进入村级财务统管户,村委会不能直接支取现金);二是村委会因经营、发包等产生的收入,必须使用业务部门核发的专用收据,其收入必须纳入统管户管理;三是对各村委会的工程项目资金,根据合法有效的相关手续,按工程进度分期据实拨款;四是对各村委会支取统管户的资金,需将经支书、主任审核同意的支出计划书报镇上审核,在确定其不超库存限额,支出合理时,方给予办理现金支取手续;五是现金的支取手续只能由各村报帐员办理,村级财务委托核算中心不对村委会的其他人员办理取款业务;六是原所取款项支出业务不清,存在扯皮或其它违规行为时,暂停办理取款业务,并限时进行清理整改。
4、做好民主理财,加强透明度管理
村民主理财小组应及时听取和反映村民对财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参加制定本村的财务收支计划和各项财务财务管理,监督本村财务收支计划和各项财务制度的执行。对于财务公开需要做到六到位:一是思想到位。不走形式,不遮盖;二是公开形式的到位。形式要便捷实用,方便群众阅读,在公开栏旁设立意见箱,方便群众提意见,同时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妥善处理;三是公开内容的到位,该公开的都必须按规定公开,尤其是干部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一定要做到公开、详细、具体;四是公开时间的到位,要根据内容确定公开时间,该及时的要及时,该定期的要定期,并保持一定的公开天数;五是公开制度和活动程序到位。村级财务在公开前必须经村民主理财小组逐一审核,由村财务负责人和理财小组成员及主办会计签字后,并报镇核算中心审核后方可公开;六是考核奖惩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