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舆情处置情况报告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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舆情处置情况报告

第1篇:舆情处置情况报告范文

区教科体局、龙蟠督导组:

教育民生问题涉及千万家户的利益,是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做好教育民生领域工作事关党和政府的形象,做好此项工作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在接到南充市嘉陵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关于持续开展六项教育民生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后,我校高度重视,马上召开专门会议研究部署落实。

8月31日,在六项教育民生问题整治动员会上,谢平同志就中职招生、教辅资料、校外培训机构、减负松绑、课后服务、有偿补课等领域问题进行了详细讲解并提出明确要求,随后进行了警示教育、自查自纠、集中检查等阶段,现就活动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中职招生在平台上进行,严禁教师个人擅自联系中职校“买卖”学生。经查,我校严格遵照执行,无教师与中职校联系“买卖”学生现象。

教辅资料由学生在文轩书店网上自行购买,不存在学校与教师推荐和强令在指定地点购买的现象。

我校严格落实“双减”政策,加大宣讲力度,切实减轻学生课外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明确要求学生周末不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文化类培训。严格按照上级的要求做好课后延时服务(小学每天2节,初中每天3节,每节课不低于40分钟)。调整好延时服务后的作息时间。

教职工严禁参加校外培训和有偿补课,违者依纪依规严肃处理。经查,我校教职工没有参加。

9月初,我校又集中全体教职工开展了近年来教育民生领域突出问题典型案例警示教育,通过学习,全体教职工知道了什么事该做,什么事不能做,既做到了用身边的案例警示身边的人,又让教职工们明白“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懂规矩”。

在自上而下进行警示教育的同时。我校立足于“当下改”,着眼于“长久立”,号召全体教职工对标对表进行了一次自我检查自我纠正的活动,逐项过关,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善作善成。切实做到了责任、措施、时间、方案四落实。

最后,学校组织人员进行了教育民生领域六项问题全校大检查,通过实地问询、实际查看、查阅台帐等方式做到实查严督、落到实处,不走过场。

第2篇:舆情处置情况报告范文

一、认真安排部署,全面展开自查

此次党纪政纪(政务)处分决定执行情况检查范围包括自2012年11月8日至今各单位全体党员、公职人员受司法处理、行政处罚、党纪政纪(政务)处分的情况,以及受到党纪政纪(政务)处分后的执行情况;检查内容包括党纪政纪(政务)处分决定送达、宣布及归档情况;对受处分人按照有关规定重新确定职务级别、工资待遇的办理和执行情况;对受处分人在处分期内上岗考勤、确定年度考核等次、发放考核奖金、任用晋升、奖励(评先评优)等几个方面情况。

为确保此次自查自纠各项工作有效落实,我纪检组要求各单位会同县纪委、党建口、财务科等部门认真组织、扎实排查,详细查阅案件审理卷宗、个人档案、考核奖惩等文件资料,重点检查受到党纪政纪(政务)处分的科级领导干部,受到撤销党内职务、行政降级以上处分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应给予开除处分的人员,党纪政纪(政务)处分决定执行工作中群众举报反映的人员等几类人员的处分决定执行情况。

通过检查发现,我纪检组分管部门在此期间内未有人受到党纪政纪(政务)处分。

二、完善工作制度,不断加强管理

(一)加强业务指导,明确处分执行规定事项

由于纪律处分执行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单位往往会有接触不多、政策不清等情况,使纪律处分未能按照规定执行。针对这一问题,可以建立处分决定执行事项告知制度,明确决定执行相关事项,如处分决定宣布范围及时间、公示时间、处分期限,以及有关职务职级调整、工资待遇确定、年度考核定档等,让受处分人员能够准确掌握并及时办理相关事项。

(二)加强部门联动,确保处分决定落到实处

一是纪检监察机关要积极协调司法机关及时将国家工作人员违法情况及时通报给相关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和违法人员所在单位,以便及时落实惩戒措施,提高反腐败综合效果。二是建立定期沟通机制,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与组织人事、财政、受处分人员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执行情况,共同分析、探讨、解决执行工作中的新问题、新情况,形成整体合力,保障纪律处分执行工作及时落实到位。

(三)加强督促检查,确保纪律处分执行工作到位

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要求会同组织人事、机构编制部门对受处分人员党籍、职务、职级、待遇事项、处分决定宣布、年度考核、处分材料归档等处分决定执行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对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将查清问题、分析原因、严肃问责,切实维护纪律处分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确保党政纪处分决定执行落实到位。

 

第3篇:舆情处置情况报告范文

一、总体要求

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开展“迎新春送温暖、稳岗留工”专项行动决策部署,结合我县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着眼企业实际需求,强化重点企业用工服务指导,有效防范和应对重点企业大规模裁员。

二、任务目标

应对和防范重点企业大规模裁员工作以强化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为重点,积极对接重点企业生产经营和用工中出现的重点问题,建立用工常态化服务机制,及时研究并推动解决,确保劳动关系总体和谐稳定,杜绝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

三、工作措施

(一)建立四项清单

1.形成重点企业清单。根据我县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重点任务,主动协调工信等部门,摸清企业现状确定重点企业名单,建立包含企业规模、人数、缺工用工状况、地址等信息台账并动态更新,及时掌握企业用工的余缺情况。

2.形成用工需求清单。密切跟踪企业用工变化情况,建立重点企业用工需求清单并实时更新,准确掌握企业用工需求,并根据实际情况通过专场招聘会、网络招聘等方式为企业推荐就业。

3.形成问题解决清单。对监测企业上报数据逐一核实,发现企业用工出现较大波动,及时与企业取得联系,查找原因,掌握企业动态,并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帮扶。对企业上报数据出现错误的及时予以纠正,确保数据及时、准确。

4.形成服务企业清单。对有招工需求的企业及时提供招聘服务,保证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用工需求,维护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建立服务清单,对企业存在的困难及时予以帮助解决,对无法解决的及时上报。

(二)完善预警机制

1.严密实施企业用工监测预警。一是强化重点企业用工监测。依托劳动用工备案系统,整合工信、就业、、仲裁、监察等监测信息,及时掌握重点企业生产经营和用工变化情况,及时预警风险。二是建立重点企业周报制度。明确专人跟踪指导当地重点企业,负责摸排企业停产停工、欠薪欠保断保、规模裁员、劳动争议等情况,制定“一企一策”帮扶方案,支持企业不裁员、少裁员。三是落实企业规模裁员提前报告制度。督促企业落实规模裁员提前报告,一次性裁员10%或20人以上,须提前30日报本地人社部门和工会;裁员超过50人的,要向市人社局报告;裁员超过200人的,由市人社局向市政府和省人社厅报告。

2.及时有效应对处置突发事件。按照预防为主、提前预警的原则,及时有效应对处置各类突发事件。一是快速预警报告启动预案。要密切监测数据变化和调查情况,如发生异常情况和重大突发事件,第一时间上报市人社局,并召集各相关部门研商,在1小时内决定是否启动相关预案。发现和处置风险期间劳动关系主要负责人要保持手机24小时畅通,及时汇报和处置有关问题。二是快速实施规模裁员现场应对。工作组要与上级部门紧密配合,出现大规模裁员时,要第一时间到达现场,按照预案要求组织协调各方力量进行先期处置,并及时对其危害程度、影响范围、保护措施、发展趋势等进行评估上报,根据实际情况开展裁员指导、余缺调剂、权益维护等工作。重大突发事件,可视情况上报市人社局组织开展处置,特别重大的由省人社厅指导组现场指挥。三是快速处置突发事件。因大规模裁员、欠薪或失业引发职工集聚维权等时,维权维稳组要第一时间赴现场控制事态发展,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稳定职工情绪,开展对话交流和人员疏散等工作,必要时协调公安部门进行干预。事态平息后,跟踪处置落实情况,防止反弹,对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企业严肃查处。四是快速处置重大(突发)网络舆情。因大规模裁员引起重大舆情事件时,要第一时间分析研判舆情事件等级,会同有关部门按照重大(突发)网络舆情应对处置预案,实施主动发声和线上线下协同引导应对。要强化舆情事件的跟踪监测和趋势分析,对处置情况应在交办后24小时内书面报告市人社局。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做好处置突发事件组织准备、思想准备和物质准备,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对来访群体诉求涉及多部门的事项,需要相关联的科室配合共同做好来访群众的接待工作,以及问题的研究处理。

第4篇:舆情处置情况报告范文

关键词:非法证据 预警机制 证据审查 网络舆情

新刑诉法以基本法律的形式确立了非法证据排除制度的地位,并全面系统的规定了非法证据排除制度的内容,对于保障人权和规范办案都具有重要意义。但是另一方面也应该注意到非法证据排除制度对检察机关自侦部门工作带来的巨大挑战。据某市中级人民法院统计分析:2011年1月至2011年12月该地区职务犯罪案件的翻供率达到了45%,100%的翻供理由是“遭遇非法取证”,近20%的翻供理由得到了法院的认可并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

不可否认,在一些地方,非法取证的现象仍未根绝,然而在绝大多数地方,一些案件虽存在不当取证行为,但远没有达到刑讯逼供的程度,或者是根本没有刑讯逼供的行为,当事人或律师却以此为噱头,为逃避法律的制裁而要求非法证据排除。如备受国人瞩目的“案”在审理过程中,就出现了非法证据排除问题,由于被告人当庭翻供,公诉方被迫频频引证被告人在纪检调查期间所作的认罪自书,被告方转而强调其在纪检部门调查期间所作的认罪自书材料系非法证据应予以排除。最终法庭认为其自书材料及其后在侦查阶段的亲笔供词系本人亲自书写且内容与证人的证言及相关书证、物证能够相互印证,其所称受到的压力不属于《刑事诉讼法》规定中的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不符合非法证据排除条件而不予采纳其辩解。

众所周知,检察机关自侦部门办理的案件犯罪事实都比较隐蔽,特别是在贿赂犯罪中,一对一的情况居多。在这些案件中,口供一直以来都是最重要的证据,犯罪嫌疑人是否认罪,对定罪量刑具有特别重大的意义,而犯罪嫌疑人一旦翻供,自侦部门再次获取口供的难度将十分巨大,若是在审判阶段,被告人的供述被认定为非法言词证据并予以排除,自侦部门将处于极大的被动之中,之前所作的初查、立案、侦查等工作将极有可能被整体性否定,自侦工作将失去价值和意义。因此如何避免收集的证据被认定为非法证据并予以排除,以及如何应对犯罪嫌疑人提出“遭遇非法取证”等情况,检察机关自侦部门应探索建立新的工作机制,保障办案质量,同时提升自侦部门执法公信力。本文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建立非法证据排除预警机制。

首先,办案人员在查办职务犯罪案件过程中对涉案因素进行全盘性的考量、分析,研判出在立案、侦查取证、采取人身或者财产强制措施等环节可能存在的风险,制作风险评估表,将风险因素发生的概率分为高中低三个级别。

其次,案件承办人在对案件进行风险评估后,根据风险等级按照不同程度制定相应的方案,及时启动预警机制。在实践中,被告人及辩护人最可能在收集证据的方式和内容上做“文章”,因此侦查部门除了对现有证据进行固定,使每个证据的取得都符合法律程序外,还需要在启动预警机制后及时针对被告人及辩护人可能提出的焦点进行事前预防,有针对性的收集相关证据材料。

最后,在启动非法证据排除预警机制情况下需要收集的证据以书证居多,证人证言是一种被广泛使用的证据形式,因此在收集时还需要重点把握以下内容:一是注重取证程序的合法,制作的笔录应当有二名侦查人员的签名。二是保证证人证言的真实可靠;证人与案件没有利害关系;证人具有作证能力。三是通过启动预警机制收集的证据需单独装卷,当犯罪嫌疑人或者辩护律师在任一阶段提出刑讯逼供,该案卷均可及时提交公诉部门。

二、建立健全证据审查机制。

探索建立诉前证据审查机制,在正式移送审查之前,通过对证据来源、证据收集方式、证据表现形式等进行审查,对能够补正的瑕疵证据进行补正,对应当排除的非法证据进行排除,从源头上避免案件在之后因证据瑕疵、证据不足、证据不合法等因素而退回补充侦查、不,甚至导致法庭作出无罪判决等不利情况的发生,从而提高诉讼效率、节约司法资源。在实践中,可以考虑在检察机关内部成立专门的自侦案件证据审查小组,由3-5名法律水平高、办案经验丰富的资深检察官组成,实行专人、专岗、专责。自侦部门在案件拟侦查终结、移送审查前将案件卷宗材料、侦查终结报告、意见书、全程同步录音录像资料等证据材料移送到证据审查小组,小组成员围绕三个方面进行审查:一是取证程序是否合法;二是证据内容是否真实客观、形式是否合法完备;三是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

第5篇:舆情处置情况报告范文

我局成立互联网信息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何基雄担任网络新闻发言人。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互联网信息工作,落实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并报区网信办备案。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具体,确保互联网信息工作顺利实施。

为加强互联网信息工作,掌控网上舆论工作的主导权,营造有利于地税工作发展的良好网络环境。我局制定了《__区地税局政务微博管理办法》、《__区地税局涉税网络舆情监控机制》等相关制度、确保互联网信息工作有章可循。同时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工作,主动掌握社会公众、媒体对税收工作的关注点。充分利用网络、媒体及政务公开栏等,以重要税收政策及调整、税务案件、税收管理重大决定为主要内容,及时公布客观、准确的权威信息,避免信息传播失真、失控,化解涉税误解,充分保障纳税人的知情权,营造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纳税环境。与此同时,我局还设立网评人员,专职负责网络舆情的收集和上报工作。负责重点监控辖区内网民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及系统内外重大事件的反应,并开展有针对性的舆论引导、澄清事实,做好正面宣传和引导。针对网络上发生的国内多起热点舆情进行专题研究,互联网信息工作领导小组及下设办公室全体参与进行学习。年初制定互联网信息工作计划,年末进行总结,纳入全局绩效考核。

我局继续深入开展政风行风建设及创先争优活动,从源头上避免网络舆情危机的发生。我局领导班子成员全体参加对网络舆情的监测、报送、处置的学习并充分掌握,强效保障在网络舆情发生时做到及时响应。分管领导多次参加与网络舆情相关的联系会议,总结相关经验,形成记录。同时,我局大力强化干部职工的责任意识、风险意识、程序意识,严格执法检查和税务稽查,规范税收执法程序,既维护纳税人权益,又持续提高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大力提升服务质效,积极构建和谐的税收征纳关系;组织单位职工进行互联网信息培训,邀请市委宣传部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专职副主任蒋晓平开展题为《互联网舆情处置与公职人员理性作为》的专题讲座,让全局干部职工对网络舆情有了一个更加清晰的认识。组织应急办全体领导和成员观摩全省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视频演练,提高预防和控制网络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减轻或消除突发事件的危害和影响。选派办公室信息化工作骨干蔡珊珊参加全省机构单位网络与信息化能力建设培训。并利用每周五政治业务学习时间,组织开展网络与信息安全学习活动,提高全局网络舆情应对管理水平。

第6篇:舆情处置情况报告范文

关键词:微信平台;高校舆情;研究

微信是基于移动终端开发的即时通信工具,具有交流形式新颖、沟通私密、费用低等特点。高校学生乐于接受新事物,微信已经成为高校学生日常沟通、交流和传播观点的重要方式。以微信为代表的移动互联网应用已经形成了重要的移动舆论空间。高校应该注重以微信为载体的舆论情况,加强对微信的管理,掌握微信环境下师生的思想和舆论动态,并及时加以引导。

一、移动互联网及微信

1.移动互联网。2015年《中国互联网络发展情况统计报告》显示,我国网民规模达6.68亿,互联网普及率为48.8%,社会各方面深受互联网的影响。

2.微信。微信是腾讯公司在2011年推出的智能移动端即时通信工具,支持发送语音短信、视频、图片和文字。微信用户约6亿,覆盖了90%以上的智能移动设备,每天发送微信数据超过200亿条。微信用户群体庞大,成了新的舆情信息源。微信用户可以通过微信朋友圈与微信好友进行点赞和评论。

二、微信网络舆情

微博的舆论研究已经比较成熟。微信与微博相比,有很多自身独特的特点。因此,现有针对微博舆情的研究并不完全适用于微信。微信是私密性比较强的社交软件。微信网络舆情具有一些新的特点。

1.传播速度快。腾讯公司的《2015年微信用户数据统计报告》显示,微信中25%的微信用户每天打开微信超过30次;55.2%的微信用户每天打开微信超过10次;近一半活跃用户拥有超过100位微信好友。朋友圈后,微信好友会进行评论和转发,影响范围较广。

2.私密性^强。微信朋友圈添加的好友一般是朋友、亲属、同学、教师等在现实生活中有一定交集的人。这些人在微信朋友圈中对社会热点、生活情况等问题发表个人观点和看法,很容易引起共鸣。通过微信的评论功能,针对一些平时在公众社交环境下不方便表述的观点和思想,人们在微信相对私密的社交环境下可以进行讨论。另外,微信朋友网络会使微信好友对微信朋友圈中的内容持有较高的信任度。

三、高校微信网络舆情

1.学生微信网络舆论。随着移动互联网的发展和成熟,高校学生成为微信的忠实拥趸。微信花费少,通过手机端能以发送声音、图片和视频,沟通方式与以往的社交媒体有很大不同。高校学生群体接受新事物的能力较强,思维活跃,理解能力强;对事物勇于表达自己的观点和看法,社会责任感强,从众性强,情绪容易波动,容易受到他人的利用。高校学生一般在微信朋友圈自己对社会时事、学校学习和生活等方面的看法。朋友圈中有大量的同龄人,他们兴趣相同,很快会在微信平台上热议,并以较快的速度进行转发和评论。在热议中,学生会勇于表达自己的看法,这些看法会在较短的时间形成大面积的舆论传播。

2.教师微信网络舆情。高校教师对社会时事、学校情况的观点,很容易引起学生的关注和转发,通过微信传播到学生群体,形成网络舆情。教师进行微信观点时,学生有盲从的可能性。

四、监控和引导

1.加强网络使用道德教育。高校要对高校教师进行网络道德素养培训,适时开展微信网络舆情教育活动,使教师从思想上重视微信网络舆情;同时,培养提高大学生的信息辨别能力,借助高校教育环境,在日常授课中对学生进行网络使用道德教育。

2.监督监控。高校要建立各级监管机制,包括学校级别、二级学院级别、年级级别、班级级别;要建立班级公众号,辅导员通过公众账号分析班级舆论情况。

3.实现正确引导。高校网络舆情出现后,要建立和健全网络舆情引导机制,出现舆情不能只注重如何处置。高校学生在思想上比较独立,对事物认识有自己的看法,在舆情产生后只注重处置势必会引起学生的抵触情绪,只会使结果更加恶化,甚至还会引起新一轮的舆情传播。

参考文献:

第7篇:舆情处置情况报告范文

根据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法院警务与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和《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暂行规则》,为确保我院机关、法庭的安全,特制定此方案:

一、组织领导及职责

(一)成立应急领导小组:由分管的领导任组长,队长任副组长,成员由文秘组主任、服务中心主任、大队政委、行装组组长等组成。主要职责:负责我院机关、法庭发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统一领导和指挥;及时向上级领导及有关部门汇报突发事件情况,提出意见建议;必要时协调公安等部门给予支援;指挥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二)成立应急分队,下设四个小组:

1、现场处置组:由大队政委任组长,成员由大队、执行局所有人员组成。主要职责:采取有效手段应对各种突发事件,坚决制止违法犯罪行为,防止事态进一步升级,必要时可使用械具和武器,确保我院机关、法庭的安全。

2、机动支援组:由大队长任组长,成员由诉讼服务中心、行装组及各团队所有人员组成。主要职责:根据应急小组的指挥,支援现场处置组完成任务。

3、舆情应对组:由文秘组主任担任组长;成员由院文秘组、司技组、信息中心有关人员组成。主要职责:进行政策法规宣传,采取录音摄像等保存或固定证据;监控网络舆情,负责信息,消除不利影响。

4、善后处理组:由行装组组长担任组长;成员由行装组、监察专干有关人员组成。主要职责:对突发事件中产生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进行妥善处理;查清事件原因,追究相关责任。

二、处置原则

(一)快速反应,查明情况。

(二)控制现场,防止扩大。

(三)以人为本,灵活应对。

(四)分清性质,慎用械具。

(五)果断处理,保障安全。

三、处置的一般程序

1、及时发现掌握情况;

2、迅速向上级报告(必要时可先行动后报告);

3、进行分析判断,定下处理决心;

第8篇:舆情处置情况报告范文

一、新型媒体格局下网络舆情的现状

当前,我国网民规模已经超过10亿人,互联网普及率达到70%以上。其中,我国手机网民规模达8亿人,网民使用手机上网的人群占比提升至88%。这些数据充分说明了中国已经进入信息网络社会,我们面对的世界已经不是被时空阻隔的世界,而是一个瞬息万变、真正多元化的信息网络世界,以知识和信息为原动力的技术传播速度和传播范围,达到了人类历史上叹为观止的境地。

网络的繁荣是一把“双刃剑”,既能让人开阔眼界、增长知识,又能传播不实信息,潜移默化地对网民产生影响。在互联网上,任何人都可以在微信、微博、博客、BBS论坛、留言板或者社区网站等自己的观点和言论。但是由于部分网民还不够成熟,对的言论缺乏一种理智的思考,往往不考虑所的舆论的真实性以及会对社会、对企业产生的影响,就妄加评论,随意转发,加之一些别有用心的人故意在网上散布一些虚假、灰色、庸俗、暴力的言论,扰乱了网络信息传播的规范性、真实性,给社会和企业带来了一些负面的影响。

随着国有企业在市场经济大潮改革中的不断深入、经济结构的不断调整、发展方式的不断转变,深层次的矛盾随着利益格局的改变会逐渐凸显。个别企业甚至面临劳动关系紧张、职工收入分配不均、劳动环境差、职业病危害比较严重等问题。有些矛盾若不及时解决或得到有效疏导,就会产生敏感话题或爆发危机事件,导致网民在网站、论坛、博客、微博、微信等进行各种评论、评议,甚至散布谣言、蛊惑人心、恶意攻击,对企业生产经营和声誉带来很大影响,给企业造成不可估量的经济损失。如何积极应对网络舆情、引导舆论,为企业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舆论环境,是国有企业当下面临的一个既棘手又迫在眉睫的重要问题。

二、国有企业应对网络舆情的五个不同层次

为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占领网络舆情引导的制高点,近几年许多国有企业都做了很多有益的尝试,探索出许多行之有效的办法。随着企业管理层对舆情工作的日益重视,和对舆情管理工作投入的不断加大,企业应对网络舆情管理的能力也在不断提高。具体表现为以下几个层次:

第一层:删帖稀释,被动应对。企业对网络舆情视为敌情,面对危机如洪水猛兽,急于快速平息事件,不惜代价进行删帖围堵。这种应急方式虽然仅能解一时之困,但容易积累网民更多的误解和不满,甚至删帖行为一旦被曝光,会衍生出更多不可预测难以应对的危机。在“人人皆媒体”的网络环境下,删帖行为其实已经失去作用。而且“两高”司法解释已明确规定,网络公关公司删帖行为是非法经营,这样的方式早已难以为继。

第二层:反向炒作,误导舆论。企业对舆情反映的问题存在侥幸心理,为了应对舆情危机,除了“围、堵、截”的方式进行隐瞒或删减外,还一味在公关手段上下功夫,借助公关公司进行反向网络炒作,实行软文营销、网络水军等手段,试图挽回不利的影响。这样的炒作一旦过头,击穿公众道德底线,必将透支品牌信誉,使企业处境更加困难。

第三层:积极回应,直面舆情。在经历大量经验教训的基础上,经过更多的舆情管理专业培训,一些企业的危机应对意识与能力在实践中得到提高。企业普遍通过新闻媒体、微博等渠道有针对性地回应公众质疑,在态度真诚、切实解决问题、巧避锋芒、后续跟进、修复影响等方面,都有了很大的进步。如央视“3・15”晚会之后,苹果、大众、江淮汽车、周大生等一些被点名的企业,大多数都在第一时间发出公告声明,向社会大众率先发声作出声明,防止负面舆情进一步扩散,对企业品牌造成更大的伤害。

第四层:超前预警,制度管控。在应对网络危机舆情面前,预警前置遏制矛盾升级,可以变被动为主动。不少企业在积极提高危机应对能力的同时,已经将工作重心向前扩展,强化了舆情预警的工作,并积极建立健全危机舆情管理体系,通过监测、预警、应对、修复等环节,建立起上下衔接的组织体系,形成有效的监控预警机制和事后评估问责机制,全面有效地化解网络舆论危机。不少大型国企在建立舆情应对团队、开展舆情应对研究、定期邀请专家授课、组织案例分析研讨、举办舆情处理专项培训等方面作出了很多努力,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第五层:化危为机,助推管理。许多企业已经意识到,从舆情“消防员”的角色跳出来,采用沟通的话语姿态,进行常态化企业品牌建设是舆情管理的最终之道。同时,不断将更科学的调查方法引入舆情管理体系,在企业的经营和管理创新中,正确实施舆情管控,能够提高企业管理水平,有效维护企业稳定和品牌形象。充分利用主流媒体通过宣传典型、展示形象等方式正面引导舆论,进一步树立了企业的良好形象,为推进企业改革发展提供了良好环境。

三、强化网络舆情管理的长效机制

随着新媒体的快速发展,社会公众信息交流的模式快速转变,在对国有企业的舆情管理工作提出挑战的同时,也带来了新的机遇。只要准确把握新媒体的传播规律,敏锐把握网络舆情的新变化,不断提高应对网络舆情的能力,才能在创新舆情管理、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方面有所作为。

(一)建立源头防控机制,提高主动应对能力

国有企业必须与时俱进,不断转变观念,积极应对新媒体时代的到来,规范企业信息披露以及新闻制度,加强对企业高管和中层管理人员进行网络舆情与企业危机公关知识的培训,引导企业管理人员理性对待公众监督,掌握与公众和媒体打交道的语言艺术及其技巧,坦诚面对各类媒体的评论,不回避、不隐瞒、不消极应对,并充分发挥“主场优势”,积极引导媒体和公众关切的正面反应。在重大事件发生时,快速、准确、透明地在主流媒体权威信息,占领网络舆情高地,使小道消息无法在论坛、QQ群里蔓延传播,主动引导舆论,放大正面声音,稀释、中和、平衡负面舆论,维护企业品牌形象。

(二)构筑管理工作机制,提升队伍素质能力

成立企业网络舆情应对领导小组,统筹规划企业网络舆情管理工作。从根本上重视舆情工作,加强对舆情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构建一个“大舆情”防控格局,在机构建设、人员配备、资源整合、物质投入、宣传规划等方面做到统筹安排,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将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工作经费等纳入企业的编制和预算。努力组建一支政治强、业务精、网络通的高素质舆情监测员队伍,构建舆情工作人员的激励和发展机制,在工作、学习、生活和培养使用上,为他们创造更多的条件。

(三)搭建舆情监控机制,提升反应处置能力

建立一套网络舆情监测系统,对企业在网络媒体上的舆情进行全天候监测,随时掌握网络舆论的导向、特点和趋势,把握舆情走势,判断舆情风险,收集相关信息,进行分类处置。一是做好舆情监测记录,发现舆情,进行分级定性,做好舆情跟踪记录,及时向舆情应对领导小组汇报。二是对舆情反映的情况进行调查,挖掘舆情根源,形成报告及时报送舆情应对领导小组,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重点跟踪,分级处置,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第9篇:舆情处置情况报告范文

1.1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及时有效处置药源性兴奋剂突发事件,为第十一届全运会的成功举办创造良好环境。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反兴奋剂条例》、市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预案》以及《省十一运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组药源性兴奋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规定,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自印发日至第十一届全运会结束,我市范围内药源性兴奋剂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重点品种为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重点事件为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事件。

1.4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各司其责。在市十一运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组(以下简称市工作组)的统一指挥领导下,坚持“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处置”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责任制。

(2)快速反应,协同应对。突发事件发生后,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有关部门要相互协作,互相配合,确保信息收集、情况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在最短的时间内控制事态。

(3)依法行政,规范管理。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兴奋剂管理,使相关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2.组织体系及职责

2.1十一运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组为药源性兴奋剂突发事件处置的领导机构,其职责是:

(1)研究制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措施;

(2)统一领导和指挥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

(3)研究处理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的其他重大事项。

2.2成立相应的药源性兴奋剂突发事件应急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负责领导、指挥本辖区内药源性兴奋剂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2.3药源性兴奋剂突发事件应急领导机构要加强应急值班工作,安排双人24小时值班,做好记录。应急事件发生时,所有相关人员必须在职在岗。

3、信息监测及报告

3.1药源性兴奋剂突发事件信息监测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加强信息监测,收集以下信息:

(1)群众举报的;

(2)媒体曝光的;

(3)日常监督执法中发现的。

3.2信息报告

3.2.1信息报告形式和内容

与事件的发生、发展、控制过程相对应,分初次报告、进展报告、结案报告。

初次报告:即事件发生之初,报告事件名称、事件类别、发生时间、发生地点、发生单位和事件发生的简要经过,以及报告单位、报告人员姓名及联系方式。

进展报告:即事件处置过程中,报告事件的发展变化、处置进程、态势评估、控制措施等,对初次报告进行补充和修正。

结案报告:即事件结束后,分析并报告事件发生的原因及影响因素,提出今后对类似事件的防范和处置建议。

3.2.2信息报告时限

药源性兴奋剂突发事件应急办事机构接到突发事件信息后,应立即报告市工作组办公室。需书面报告的,应在接到信息后2小时内报告,并根据突发事件的发展态势,按照3.2.1的要求逐次填写初次报告、进程报告和结案报告并上报。

4、应急响应

4.1应急处置的一般措施

(1)确定事件目标;

(2)组织检查组第一时间赶赴现场;

(3)采取紧急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4)查明事件原因,依法提取有效证据;

(5)对突发事件涉及的药品(产品)及其有关证据材料采取查封、扣押等行政强制措施;

(6)对已流入市场的立即采取紧急控制措施;

(7)对涉案的所有企业和个人依法从重查处;

(8)对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内容进行核实并确认,同时报告领导小组。

4.2.1发生下列情形的具体处置措施

(1)事件涉及药品生产企业涉嫌未经批准擅自生产销售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的;涉嫌使用未取得药品批准文号的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原料生产药品的;涉嫌未按规定渠道销售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的。

食品药品监管局接潍坊市办公室工作组通知后,立即启动应急响应,组织进行现场检查。查清涉嫌违法违规企业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及涉及药品的注册信息,查清涉嫌未经批准擅自生产销售的涉及药品的数量及销售去向;查清涉嫌使用未取得药品批准文号的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原料药所生产药品的数量及销售去向,涉及原料药的来源、数量;查清涉嫌未按规定渠道销售的涉及药品的生产数量、销售去向及数量。经现场调查属实的,应立即备案并采取紧急控制措施,对涉案药品依法查扣并提取有效证据,按照《关于印发潍坊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全运会药品安全保障和兴奋剂生产经营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潍食药监发(2009)8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依法从严处理。3日内向潍坊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书面报告调查处理的初步结果。

食品药品监管局在结案后3日内将案件处理情况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形成突发事件结案报告送市工作组办公室。

(2)事件涉及药品批发企业涉嫌未按规定渠道购进、销售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或超范围经营的;涉及药品零售企业涉嫌经营胰岛素以外的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的,未凭处方经营兴奋剂药品单方制剂及含兴奋剂并按处方药管理的药品的,经营未标注“运动员慎用”字样含兴奋剂药品的;涉及无药品经营资质的店铺经营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药品的。

食品药品监管局接潍坊市办公室工作组通知后,立即启动应急响应,组织进行现场核查。查清涉嫌违法违规企业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查清涉及药品的购进渠道、数量、销售去向及数量;药品零售企业涉嫌未凭处方经营兴奋剂药品单方制剂及含兴奋剂并按处方药管理的药品的,还应通过检查销售处方对事件进行核实;涉嫌经营未标注“运动员慎用”字样含兴奋剂药品的,还应查清涉及药品的标注情况、购进渠道及生产企业,对生产、经营该批药品的生产企业、批发企业、零售药店依法进行追踪;涉嫌无药品经营资质的店铺经营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药品的,应会同公安机关进行现场核查。经现场调查属实的,应立即立案并采取紧急控制措施,对涉案药品依法查扣并提取有效证据,按照《通知》要求,依法从严处理,3日内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书面报告调查处理的初步结果。

食品药品监管局应在结案后3日内将案件处理情况报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形成突发事件结案报告,并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

(3)事件涉及化工类企业擅自生产经营兴奋剂的。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接到通知后,立即启动应急响应,组织进行现场核查。查清涉嫌违法违规化工企业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查清涉嫌擅自生产销售的涉及兴奋剂产品的数量及销售去向。经现场调查属实的,应立即备案并采取紧急控制措施,对涉案兴奋剂依法查扣并提取有效证据,对生产源头以及流通、使用渠道进行全面监控,最大限度追回产品,停止销售、使用,防止次生事件的发生,并依法从严处理。3日内向市工作组办公室书面报告调查处理的初步结果。

(4)事件涉及通过互联网非法宣传销售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的。

(5)事件涉及非法走私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的。

4.2.2现场处理工作实行动态报告制度。即每日向市工作组办公室报告一次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情况,以便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重大情况随时报告。领导小组根据需要将情况上报。

5、舆情监测和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