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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生态学;双重矛盾;双重危机
中图分类号:A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5312(2010)19-0068-01
奥康纳从生态学视角出发,明确指出资本主义社会存在着双重矛盾和危机。他在传统对“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理论的基础上,揭示了资本主义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与生产条件之间的矛盾,最终导致了经济危机和生态危机的形成。
一、资本主义双重矛盾
奥康纳认为,在资本主义社会中存在着双重矛盾和双重危机,生态学与传统的历史唯物主义是不同的,传统的历史唯物主义更加注重资本主义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二者矛盾导致了经济危机,最终寻找解决危机和如何实现社会主义的途径。而奥康纳的生态学理论提出了资本主义的“第二重矛盾”,就是资本主义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与生产条件之间的矛盾,即资本主义生产的无限性与资本主义生产条件的有限性之间的矛盾导致了资本主义生态危机和经济危机的形成。也就是说,奥康纳把理论的重点转到对资本主义的生态批判上,他指出资本主义第一重矛盾(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和第二重矛盾要相互作用,共同存在,最终形成了资本主义的双重危机理论:经济危机和生态危机。
奥康纳认为资本主义双重矛盾之间的关系是相互结合和辩证的,而第二重矛盾是根本的东西。第一重矛盾对第二重矛盾起促进和加剧的作用,相反,第二重矛盾也加剧了第一重矛盾,这两重矛盾之间可以说成是一个恶性循环的过程。
二、资本主义的双重危机
奥康纳认为资本主义的双重矛盾必然导致资本主义双重危机(经济危机和生态危机)的出现,是双重矛盾的必然产物。
资本主义生产不仅是商品的生产过程也是为了追求更多的剩余价值和利润的生产过程,通过对工人剩余劳动的剥削以及进行可能的技术革新来实现。资本的积累就是把绝对剩余价值和相对剩余价值相结合(工作日延长到最大限度,并存的工作日达到最大数量,缩小必要劳动时间和工人人数),不断的提高生产率和不断降低再生产的成本。首先,资本家对工人阶级的剥削积累了大量的剩余价值,并通过扩大商品再生产实现剩余价值的不断积累;其次,工人阶级被剥夺了自己创造的剩余价值,随着剩余价值率的提高,工人阶级逐渐失去了购买自己再生产所必需的商品,最终中断了资本主义剩余价值的再生产,这样资本主义经济危机就出现了。资本主义经济危机的实质是资本主义生产的相对过剩造成了生产的下降和经济的衰退,其根本原因就是资本主义生产的社会化与私人占有制之间的矛盾,这是第一重矛盾的集中体现,具体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资本主义内部生产的有组织性和社会生产的无政府状态之间的矛盾;二是资本主义生产在剩余价值规律支配下具有无限扩大的趋势与工人阶级的支付能力之间的矛盾。
如果资本主义要想扩大资本,实现经济不断增长,肯定会对原材料的需求增加,那么原材料在商品价值中的比重就会不断的增大,资本主义就必须加大对自然资源的开采力度,这就造成了生产成本的增加和利润率的下降。相反,如果资本主义采取合理的方法使用原材料来进行生产,那么原材料价格将会下降,成本也会下降,平均利润率就会有所提升;原材料价格的下降会带来资本主义生产对资源需求的增大,导致资源的大量消耗,这样就出现了生态危机。实际上,资本主义生产过程是一个充满矛盾和经济危机的过程,必然会导致生态危机。
资本主义的双重矛盾决定了资本主义在生态问题上不可能可持续性发展。奥康纳认为解决资本主义第一重矛盾所导致的经济危机有两种途径,首先是调整生产力,其次是调整生产关系,使生产关系具有社会性。通过技术改造降低单位成本价格,从而增加生产的灵活性来调整和重构生产力;对生产关系的重组是以生产力社会化形式的多样性为基础的,这必然导致生产关系的变化。只有通过对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调整和重构才能真正解决资本主义的第一重矛盾,即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
【关键词】 中小企业 经济危机 影响 措施
一、经济危机对中小企业管理的影响
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我国企业也必然受到影响,仅2008年中国中小企业因受经济危机影响而倒闭的超过10万家,2009年,我国企业在艰难中中度过了寒冬,从宏观上看,我国经济增长速度放缓趋势明显,据亚洲开发银行2008年9月16日的年度报告《2008年亚洲发展展望更新》预计,中国经济增速将从2007年的11.9%回落到2008年的10%;2009年中国经济增速将进一步回落至9.5%,长三角、珠三角地区大量中小企业衰退、倒闭、破产等,中国中小企业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冲击和挑战。
二、中小企业发展的现状
中国有3600万家中小企业,占企业总数的99%以上,对GDP的贡献达60%。事实表明,危机已经对中国经济产生重要的影响,尤其是实力弱小的中小企业受到极为严峻的考验。因此,在经济危机的袭击下,分析中小企业现状,探析中小企业管理及发展的有效途径,灵活应对危机,增强企业实力,是不可忽视的关键议题,目前我国中小企业现状:
1、规模小,难以承受大的波折,抗风险能力弱。中小企业在利用经济资源、获取市场信息、争取外部支持等方面明显比大企业逊色。抗风险能力较低的劣势使得中小企业尤其是创办时间不长的中小企业失败率较高。
2、缺少自主品牌,自主创新意识较差。
经济全球化时代的竞争焦点是企业的核心技术和产品的高质量、高品位、高信誉。市场到处充斥发达国家的知名品牌,且它们占据着各行业高端市场的绝大部分份额,获取了丰厚的回报。而我国中小企业技改投入不足,生产设备、工艺流程等陈旧落后;没有自己的研发中心,科研经费投入不足;产品质量差、更新换代慢、差异性小,缺乏市场竞争力。
3、缺少成熟的运营模式和管理理念
外资企业经过全球市场竞争的洗礼后,在管理模式和管理方法上更趋成熟和完备,这对于刚在市场经济中行走不远的中国企业来说是可望不可及的。虽然我国企业也在进行管理体制改革,也建立了现代企业管理体系,但由于传统的经营模式根深蒂固,加上中国市场特殊的运行规则,使我国企业更关注同政府的公共关系维系,从而忽略了技术创新和市场开拓的能力,导致一些企业缺少市场经营和规避风险的本领,在经营战略上更倾向于向外冒险扩张,忽视了内部管理。
4、企业缺乏诚信,资金不足
市场经济实际上就是信誉经济。我国尚处在市场经济的不完备阶段,企业恶性竞争、不讲商业道德、信任危机、拜金主义等不诚信现象时有发生,导致社会信用水平整体下降,给企业发展壮大与国际市场接轨造成极大障碍。在贷款方面,由于资本实力较弱,抵押物或质押物不足,使得中小企业信用等级普遍偏低。取得银行贷款困难较大。银行对中小企业贷款缺乏规模经济效应,单位经营成本相对较高。这无疑降低了银行向中小企业提供融资的积极性。
此外还有生产技术水平低,组织和产业结构不合理等问题。
三、经济危机下中小企业发展应对措施
1、面对现实,迎接挑战,保持必胜信心
首先在当前形势下企业中高层高层要有信心。扎实做好本职工作,稳定职工,稳定人心。凝聚力是企业最重要的资源和财富。其次要建设好自己的团队。困境既是对企业团队的考验,又是锻炼企业的团队的机会。要采取措施避免出现员工大量流失,尤其是高级技术、管理等人才和核心员工。
2、抓住政策的有利时机。
针对中小企业的外部问题,我国政府作出相应的政策调整。金融支持政策的出台,在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上,除商业银行创新贷款品种、改进服务外,国家发改委通过设立区域性信用再担保公司作为中小企业融资平台,充分利用政府信用引导市场资源。带动各层次政策性担保机构加快整合也是一种好的选择。
3、注重企业自身管理,苦练“内功”提高抗风险能力
(1)拓宽渠道建设,培育终端顾客
顾客是企业生存的前提。多数以出口为主的中小企业,其对单一客户以及贸易公司的依赖性严重,营销和渠道是这类企业最大的短板,有的甚至处于真空状态,当出口受阻时其困难可想而知。目前形势下特别要注意继续维持好与客户的关系,不要因为困难就疏远了客户。
(2)开源节流并重,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不管经营好坏, 开源节流均是经营之道。经济不景气时就更加重要。需求总是有的, 开发、培育需求是开源的方向,要不断根据客户变化的需求优化改进现有产品, 开发新产品, 以满足不同的个性化需求。中小企业的浪费现象十分严重,因此,必须杜绝浪费、压缩不必要开支。
(3)持续创新,提高产品附加值
创新是节约资源、节约能源、节约人力、节约经济成本的一种方式。中小企业主必须了解自己和竞争对手的现状,并不断致力于提高自身产品的附加值。危机之后,中国的中小企业首先必须清醒地认识到环境的变化,靠低成本和大量能源耗费,重返出口市场和规模是非常困难的。
(4)加强诚信建设,拓展融资渠道
企业资金不足是我国企业长期以来面临的一个突出问题,特别是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难以从根本上解决。中小企业必须开放思维,力争多渠道融资。企业首先要规范管理,提高中小企业人员素质,把财务做真实,积累企业的信任度;其次,在这次国际性的经济危机中,中小企业要苦练内功,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同时也不要将银行作为唯一的融资渠道。逐步建立以银行融资为主体,债券股票等多种融资方式融资体系。
1998年经济危机是一场局部性的亚洲范围的危机,而2008 年的经济危机则是一场整体性的世界范围的危机。两次外部经济危机虽然波及范围不同,但由于全球经济一体化经济相互制约,导致我国经济增长乏力,社会有效需求不足。面对该情况,我国政府迅速反应,主动出击实施反周期的、主动干预和调节的相机选择型财政政策――积极财政政策。这种扩张性财政政策以增发国债为政策突破口,通过增加财政支出,实现增加投资、促进消费、扩大出口,进而刺激经济增长。我国经济率先实现总体回升向好势头、有效遏止了经济增长明显下滑态势。对比两次危机下应对的财政政策,分析两者的共同点和差异,对财政政策效果进行评价,总结出适合我国经济发展的相机财政政策,积累我国政府进行经济干预和宏观调控的有效经验。
二、1998年与2008年经济危机的影响
1998年亚洲经济危机与2008年经济危机主要通过社会有效需求对经济产生影响,两次危机下社会有效需求不足,消费需求增长缓慢,投资需求增加困难,出口需求锐减,进而制约我国经济发展。
(一)消费需求增长缓慢
失业率高、就业形势严峻等因素,预防储蓄需求增加,人们希望增加储蓄来预防经济发展的不确定性,居民边际储蓄倾向上升,边际消费倾向相应下降。
(二)投资需求增长困难
处于市场争中的企业普遍看淡市场,投资信心不足,投资欲望不强,投资预期收益下降。
(三)出口需求锐减
货币贬值,以加工导向的初级产品竞争优势相对小,外需水平下降。1998年上半年的外贸出口额为869.8亿美元,同比增长了7.6%,与1997年同期的26.2%和1997年全年的20.9%形成鲜明的对比。2008年的外贸出口额为14285.5亿美元,增长17.2%,比2007年25.7%的增速下降了8.5个百分点。
三、我国1998年与2008年经济危机的财政政策比较
(一)相同点
两次财政政策的实施都是经济危机背景下,国内经济受到外部强大冲击,政府基于凯恩斯国家干预理论,主动进行宏观调控,从稳健财政政策过渡到积极财政政策。基本的思路是“增支”和“减收”,主要运用了增加政府投资和扩大国债发行的政策手段,依赖于政府支出的增加,推动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和实现经济机构的调整。此外,两次财政政策的重点投向大致相同,主要包括铁路、公路和保障性安居工程等基础设施建设,保障和改善民生,鼓励科技创新促进经济结构转型,调整税收政策,通过降低或取消部分产品关税来增加价格优势,缓解出口压力。
(二)不同点
1.2008年积极财政政策实施速度快、力度强、涉及面广。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和我国对外开放以前所未有的广度和深度发展,2008年我国的经济实力达到一定高度,政府拥有丰富的财政资金来进行宏观调控。市场反应灵敏,政府能够根据国?鹊木?济形势及时地做出反应,在经济结构调整、科技创新与开发、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快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有全面细致的考虑。总体看,2008年的积极财政政策在方式和内容上都显得比1998年的积极财政政策更强劲。
2.1998年的积极财政政策主要以汲取政策为主,而2008年的财政政策以汲取政策为主、补偿政策为辅。2008年的积极财政政策在税制改革上有较大突破,明确实施了结构性减税,而1998年积极财政政策时税制基本保持稳定形成了鲜明的对比。1998年国家财政有限的汲取能力限制,进行大规模地减税对财政负担较大。2008年的积极财政政策则不仅有扩大财政支出的传统方法,也有结构性减税的新举措,主动实行了“增值税全面转型”等税制改革,统筹兼顾长期利益与短期利益。
3.2008积极财政政策则综合运用了多种政策工具。1998年积极财政政策在政策工具上基本是以政府投资和国债为主,其它政策工具没有充分发挥作用或者作用相对有限。2008年的积极财政政策则在工具的丰富性上有了很大变化,综合运用预算、国债、税收等政策工具,着力扩大内需,保障和改善民生,注重了税收和公共支出工具,特别是“增支”和“减税”来使用,使得积极财政政策的效果被进一步放大,推动经济结构调整,促进经济回升向好。
4.2008年积极财政政策的实施比1998年更加注重财政收支结构调整,在财政支出方面不再单一局限在基础设施方面,将保障和改善民生与转变经济发展模式放在重要的中心地位,体现了我国财政更具有公共性质。而在1998年的积极财政政策中只是处于次要从属的地位。在财政收入方面“结构性减税”更加重视科学发展观,强调可持续发展,有助于实现经济转型,优化结构发展。
5.2008年的四万亿投资计划属于直接干预市场经济,给经济注入资金活力,对经济的冲击比较大,不利于在市场机制下淘汰落后产业机制,顺利完成产业改造与升级。1998年的财政政策属于间接干预市场经济,起效慢,对经济的冲击小,更有利于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的基础性地位。
四、两次经济危机的效果评价分析
1998年的积极财政政策是针对实际情况而采取的短期性熨平经济周期的调节措施。基础设施投资项目以短期为主,力度适中,对市场经济的冲击小,有利于发挥财政政策的弹性,防止对经济的过度刺激。在经济持续稳定增长的同时,经济增长的质量得到明显改善,经济增长步入了适度增长区间。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标志着我国从粗放型经济增长模式向集约型经济发展模式的转化,为经济的持续发展提供了源源不竭的内在动力。
2008年的4万亿投资计划是一个寄望于世界经济快速复苏的权宜之举。短期内稳定了经济和社会,从现在来看却牺牲了中国经济增长方式的优化,导致市场化改革理念的可能退步。短期来看,四万亿投资计划,顺利实现“保八”经济增长目标,在拉动社会投资和稳定经济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从统计的数据来看,投资的确对金融危机后的中国经济扭转了下滑趋势、逐步企稳回升,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但长期来看,四万亿的投资计划主要刺激第二产业的基础设施建设,减弱了财政政策的弹性;部分地区、部分领域基础设施投资的重复建设与产能过剩更加严重,错过了危机下市场淘汰落后产业、结构升级的黄金时期;资金在不断向市场投放的时候,物价水平因此而上涨,通货预期压力渐渐增大。
五、经济危机背景下有效财政政策建议
(1)在遇到经济危机的情况下,经济形势严峻,政府应迅速反应,及时主动宏观调控,采取扩张性的财政政策。而财政政策的相机决策要汲水政策和补偿政策搭配使用,综合利用国债、转移支付和税收等政策手段来拉动社会有效需求。
(2)财政政策的着力点要立足于消费、投资及出口“三驾马车”来拉动经济发展。调整以出口为导向的经济结构。同时发展市场经济,利用转移支付和税制改革等手段,加大?χ行狘a href="lunwendata.com/thesis/List_68.html" title="企业论文" target="_blank">企业的支持力度?完善社会保障和医疗卫生与教育体系,增强居民的消费需求和投资需求。通过发挥好财政政策作用,切实有效地拉动国内需求特别是消费需求,逐步摆脱过度依靠出口、贸易摩擦不断的窘境,最终形成消费、投资、出口协调拉动经济增长的新格局。
(3)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的协调配合。通过相互不同的作用途径与效果体现的。财政政策直接作用于社会经济结构,间接作用于供需总量平衡;而货币政策直接作用于社会供需总量平衡,间接对社会经济结构产生影响。
摘要:本文从经济危机下人才市场的供求方出发,旨在说明经济危机下企业应该如何注意招聘中的各种问题,从而采取恰当的策略使企业能够充分抓住经济危机提供的机会,做好人才的选聘和调整,为企业度过经济危机,并为以后的发展提供良好的人力保证。
关键词 :招聘 经济危机 挑战 策略
一、经济危机中企业招聘面临的挑战
企业的招聘,总的来说离不开两个方面,即人才的供应方和人才的需求方。我们将从这两个方面进行分析,在经济危机条件下企业所要开展的招聘将会受到怎样的挑战和压力。
1.人才需求方——企业的需求所面临的挑战
(1)企业的职位需求方面。在经济危机条件下企业职位有着特殊的需求。由于企业的经营变得困难,企业急需要有真正能力的员工来帮助企业进行经营方面的设计或是协助,因此企业对高能力人才的需求变得更加急切。但是目前却存在着这样的情况,经济危机的出现让职位的稳定性下降,大多数员工更加珍惜自己目前的岗位,这就大幅度降低了员工的流动率。以前企业通过猎头公司等能够很容易招募到的有经验的人才,在经济危机中却会相应地增加了难度。同时企业在经济危机下,能够支付高薪酬的能力相应的变得脆弱。前程无忧的调查显示在经济危机中,有82.6%的企业表示不会增加新进员工的薪酬,其中有55.1%的企业表示薪酬的给予将会和以前持平,而27.5%的企业也就将近三成的企业则表示降薪,这都为公司招到高素质的合格人才提供了一个障碍。
(2)企业招聘过程存在的挑战。经济危机条件下会产生更多的人力资源供应,面对众多的选择,企业并不担心招募不到人才,但是应该如何招募到心仪的人才,而且还能够更好地控制人力成本是经济危机下企业的招聘活动应该注意的问题。首先,HR进行招聘必须对公司的职位进行一个评价,确定企业需要什么样的人才,这样才能够在招聘过程中有所针对性。但是,评估的过程是一个消耗成本的过程,比如说人力资本的投入,对企业内外环境变化对企业提出的新要求的理解等,都需要付诸调查。其次,企业招聘必须要进行企业的宣传和招聘的动员工作,必须将招聘信息出去,无论是进行校园招聘还是进行网络招聘等,都需要信息的,这些将会消耗企业的一部分成本即宣传费用。再次,在经济危机下由于很多的企业会进行裁员,市场需求相对来说会萎缩,这样市场就会有很多的流动性人才,相比之下企业在这个时候进行招聘,将会有大量的人员前来应聘。这个环节不论是简历的筛选,还是招聘考核的各个过程,对HR来说,不论是在物质上还是在精神上,都是一个不小的挑战,而且HR更重要的,还是要把握好企业所支付的招聘成本的大小,这些都将是企业在招聘过程中所面临的很现实的问题。
2.人才供应方——求职者给企业带来的挑战
(1)求职者的择业观。通过一些调查,求职者并没有因为经济危机而更改掉自己理想的就业选择地区,大约有50%的求职者想到大城市工作,45%的求职者想去中等城市,这两部分加起来,想到大中城市工作的人达到了至少95%,这给其他地区留下的选择余地实在是少之又少。经济危机对我们产生了深刻的影响,但是从择业者的角度来说,只要经济发达地区的企业来招聘,求职者还是会大量地将自己推荐给这些经济发达地区的企业。所以从这个角度来说,处于经济比较不发达地区的企业,虽然有的可能在实力上不逊于经济发达地区的企业,但是还是处于求职者的第二选择之中,从而导致这些企业没有机会用相同甚至更好一些的条件招到最好的人才,这不能不说是对经济落后地区企业招聘的一个大的挑战。
(2)经济危机具有周期性。很多的求职者总会抱有这样一种态度,就是暂时找到一个企业作为避风港,然后等经济危机一过经济回暖,则展开大规模的跳槽流动现象,据调查表明,大约有34.21%的毕业生表示自己会先就业后择业,毕业生在企业中的成活率不到10%。求职者虽然积极就业,但可能并不喜欢目前的岗位,所以其在就业中就可能发挥不出自己积极性,进而影响到了工作的效率。这种现象在企业的招聘中,如果没有通过适当的方式来检测求职者的求职动机和对企业的忠诚度,就会面临员工随时跳槽的危险甚至是员工不惜支付违约金的违约行为,从而使企业的招聘最终归于失败。
二、经济危机下招聘的对策研究
1.招聘原则
企业的招聘工作必须遵循一定的原则,才能够保证这两项工作的顺利、高效的开展,也才能更好的面对经济危机下招聘工作的各项挑战。
企业要客观地制定招聘计划,进行人力资源招聘,必须要考虑到企业的战略选择,使得企业的各个部门在今后的发展中都有充分的人才储备;企业提出的招聘条件必须要具有竞争性,而且招聘的过程要公开透明;企业在确保自身招聘的阶段性,连续性的同时必须注重招聘的经济性;必要的情况下,企业还应该充分利用外在专家的建议和协助,来招到合格的人才。
2.企业外部招聘渠道选择策略
企业对外招聘,考虑到的主要是两个方面的因素:一个是招聘的人员素质能否满足自身需求,另一个方面是招聘成本的问题。这两个方面都和企业选择的招聘渠道有关系。前程无忧网曾经对一些招聘渠道的选择做过调查,有89.2%的企业还是更偏好网络招聘,其次是内部的推荐,大约占了45.2%。这两种方式可以使企业提高招聘效率,并且具有较低的信息成本。但是,企业的招聘方的选择不能脱离企业的实际需求。如果企业想招聘到具有丰富经验的中高层入职者,则最好是通过猎头的方式来进行,目前使用这种方式的企业占了24.1%;人才市场上主要的就业主体是在校将要毕业的学生,企业如果想补充大量具有活力、具有很大发展潜力的员工的话,可以侧重于校园招聘,这种方式具有比网络招聘有更好的针对性和效率。
3.企业内部招聘选拔的策略
在对个人的网上调查显示,有23%的人表示所在公司内已经有“合同到期不续签”或者“经济性裁员”现象发生,28%的人预测公司明年会或者进一步裁员,42%的人担心企业明年的裁员会波及自身。这种类型的企业由于经济效益不好,为了渡过经济危机,想通过进行裁员降低成本。这类企业可以通过如下的途径来解决自己的困境。
(1)组织结构扁平化,较少部门设置,减少部门的级别。既然企业没有能力再承受较多人力成本,那么企业可以通过削减部分部门的员工,降低人力成本。企业必须注意对员工的严格考核,运用科学的方法来确定哪些员工是需要被辞掉的。在这个过程中,企业必须负起责任,为被辞掉的员工提供一定的经济安慰和补偿。
(2)加强对现有员工的培训和锻炼。企业不打算在外部招聘人才,就必须在内部提高现有员工的能力,并且如果企业要裁员,则更应该注意这方面的工作,提高本企业员工的能力。
(3)重视内部竞聘,加强继任管理和岗位轮换。企业重视内部的选拔不仅有利于对企业内部现有人力资源之间进行优化,也可以增强员工对企业的归属感和责任,激发其积极性,有利于员工和企业同舟共济渡过经济危机。
本文提到了经济危机对企业招聘工组的挑战和对应策略,希望对企业有所帮助,能够快速地在人力资源招聘方面对经济危机进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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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初中历史教学 历史故事 激发学习欲望 提高学习效益
初中生正处于思维身体都极度活跃的阶段,所以对于古板乏味的事物是不容易接受的,而历史正是一门枯燥无味的学科,所以怎样充分调动起学生的学习兴趣就成了一个亟待解决的教育问题。当前应对这一问题的有效方法就是改进历史教学方式,通过将历史故事融入课堂教学的手段来引起学生的学习兴趣,在对历史现象的分析过程,引入充满情景的历史故事,不仅可以使学生有欲望去了解与故事相关的历史事实,也可以通过故事让学生铭记历史知识,从而达到提高学生历史学习能力的目的。下面我们就针对教师将历史故事引入课堂教学这种新颖的教学方式讨论一下,了解并发掘这样做对于初中历史课程的发展有何影响,对初中生的历史学习是否会产生帮助。
一、将历史故事融入课程教学,充分调动学生学习欲望
初中生的学习自主性还不是很强,所以非常需要教师的正确引导才能将他们的学习能力充分发掘出来。对于历史这门需要准确记忆的课程,对于初中生来说是很枯燥无聊的,所以这就更加考验教师的教学本领了。教学过程中教师的引导作用至关重要,对于新课程的教授,首先需要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兴趣,教师可以用一个有趣的与课程相关的历史故事将学生先引入到历史事实当中去,再进一步的介绍历史知识。要知道初中生还处在热血方刚、很难集中注意力的时期,所以让他们专注于课堂是首要任务,用故事吸引学生们的注意力才有可能提高他们的课堂学习效率。当然教师的历史故事要是和讲授知识是相契合的,例如,在学习唐朝盛世的安史之乱这一历史内容时,当介绍它发生的原因时就会提到唐玄宗后期的沉迷酒色同时会说起杨贵妃,自然而然就会引入“一骑红尘妃子笑,无人知是荔枝来”的故事,故事讲述的就是杨贵妃钟爱食荔枝,唐玄宗为了博得美人的欢心,所以令人一刻不停、快马加鞭的将荔枝从千里之外运到杨贵妃手上。教师利用这样吸引人心的故事来把学生的注意力都吸引到“安史之乱”的学习中来,不仅起到了“暖场”的效果,还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历史科目在学生心中的趣味程度。
二、通过历史故事,让学生更加有画面感的了解历史
历史学习在初中阶段主要分为两个大的版块,其中一部分是中国历史,另一部分就是世界历史,这对学生的记忆来说是有一定难度的,很有可能由于历史长河的发展流向大致相同,导致学生记忆发生混淆的状况。然而如果教师可以适当的融入相关的历史故事,通过历史故事中不同人物的表现可以帮助同学们将相似的历史知识转化为有情景的历史内容来区分记忆。比如在教授世界史的“经济危机”时,首先可以通过文学作品的讲述让学生了解到这场经济大风暴对美国社会产生的影响是多么巨大的。这个故事内容主要是说人与人之间的信任,讲的是在美国处于第一次经济危机爆发时期,一位非常年轻能吃苦的女孩通过千辛万苦得到了一份金饰品店的销售人员这一工作,这几乎解决了她们一家人的生活难题,可是这天有一位面黄肌瘦的男顾客来到店里挑选饰品,她非常热情的接待了这位顾客,最终这个男顾客什么也没有买就离开了,可是就在女孩最后做清点的时候发现丢失了一枚金戒指,她明白一定是那位男顾客所为,随后她找到了那位男人并且以真情打动他,最终获得了那个男人的感激和戒指的失而复得。通过这个故事的讲述,可以知道当时的美国人民身处于连日常生活都难以满足的状况之中,大量人口失业甚至引发了一些社会治安混论,教师在让学生深刻感受历史氛围的同时可以提出思考问题,例如引发经济危机的具体原因是什么?经济危机的爆发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哪些影响?由于故事的情节煽动,学生们会很乐意去思考回答这些问题。通过这么一来二去的提问与反馈,不仅帮助学生深刻了解了经济危机的实质,还让学生能够以生动的故事情节理解记忆美国经济危机这一历史知识。当然历史故事的引入并非随便插入的,教师要根据所讲内容的历史特点和历史背景来向学生声情并茂的讲解故事,将抽象枯燥的知识转化为生动形象的故事加以记忆,增强学生的学习效果。
总而言之,教师可以通过历史故事引入历史教学中,增加学生的学习兴趣,引起学生的求知欲望,最终达到提高学生的学习效率的目的。初中生的教学任务是非常重要的,教师只有充分了解了学生的心理状态,才能更好地把握教学方法,给予学生足够的自主学习空间,同时做好一位引导者的角色,帮助学生在学习中找到自我,让他们建立起对历史学习的兴趣和信心,这样才能有利于历史科目在学生心目中占据主导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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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生态;科学发展观;比较研究
Abstract:TherearemanyconsistentaswellasdifferentviewsbetweenecologicalMarxismandscientificoutlookondevelopment.Thispaperanalyzestheirconsistenciesanddifferencesfromthefollowingaspects:theideologicalbasis,essence,theoreticalcore,basicrequirement,andfundamentalapproach,andpointsoutthatscientificoutlookondevelopmentcandrawlessonsfromtheecologicalMarxismsoastobetterservethesocialistconstruction.
Keywords:ecologicalMarxism;scientificoutlookondevelopment;comparativestudy
“生态”(EcologicalMarxism)一词来源于美国得克萨斯州立大学教授本•阿格尔。他在1979年《西方概论》中第一次运用了“生态”这个概念,从而在真正意义上建立了与生态学之间的关联。生态是西方的最新流派之一,也是当今最有影响的十大流派中较为活跃的一派。其关注的核心问题是,运用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围绕人与自然的“和解”以及人类社会内部的“和解”两大主题,研究人的自由和全面发展、人的解放和人与自然的关系嬗变等问题,揭示当代生态危机的根源,并通过重建马克思的生态唯物主义哲学,进行技术批判与消费主义文化和生存方式批判,探索解决生态危机的途径,实现社会制度和道德价值观的双重变革,从而最终实现生态社会主义社会。科学发展观,是关于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中体现,是中国化的,其中心问题是“实现什么样的发展和怎样发展”。科学发展观的内涵在于,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表面上看,生态与科学发展观并不基于相同的现实基础,产生的理论背景、发展脉络和解决生态危机的途径等方面也不尽相同,应该是两个完全不同的理论体系。实际上两个理论体系之间,观点的契合是主要的,即使有些观点有明显的差异,却可以相互为用,并不矛盾。
一、思想基础的比较
生态,也称生态学的,其理论基础在于和生态学的有机融合。如生态的代表人物福斯特和佩珀所认为的那样,历史唯物主义内在地包含了生态学和生态思维方式。应该说,在马克思那里,生态思想并不具有重要的地位,他花费了大量的精力去谈论与生态问题息息相关的生产问题,却很少在纯粹意义上谈论生态问题。尽管如此,我们不得不承认,无论是马克思有意还是无意的,他都给我们留下了丰富的生态思想。如“早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就批判了黑格尔关于人居于超自然的地位的观点,提出了‘社会是人与自然的完整统一体’的思想,并指出‘自然是人类的生命,但不是生活的手段’”,“在人与自然的关系、资本主义制度与生态危机的必然联系以及解决生态危机的根本途径等问题上,‘生态学’与的基本观点是一致的”[1]。另外,生态继承了以作为理论基石的西方,特别是法兰克福学派理论的批判传统,像莱斯和阿格尔就受到马尔库塞相当大的影响。只不过与他们的前辈相比,生态者对资本主义的批判相对温和,也更富有建设性。
科学发展观则是关于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中体现,是同及作为中国化的理论成果的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的科学理论,处处渗透着立场、观点和方法。由此可见,科学发展观的创立和发展,主要是基于中国化的,面对的现实是中国革命与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从这个意义上讲,生态与科学发展观对于关注的点不同,偏好的理论也不一样,面对的现实情况也有明显的差异。然而,不可否认的是,二者都是以作为理论的来源和基础,都在一定意义上体现了的科学性、革命性和开放性,掌握了活的灵魂。
二、第一要义的比较
生态代表人物之间的理论并没有太多联系,应该说,不能形成一个系统,但在第一要义上却是基本相同的。如阿格尔断言,“历史的变化已使原本马克思关于只属于工业资本主义生产领域的危机理论失去效用。今天,危机的趋势已经转到消费领域,即生态危机取代了经济危机”,因此,当务之急是“从马克思关于资本主义生产本质的见解出发,努力揭示生产、消费、人的需求和环境之间的关系”[2]。阿格尔转变了人们对于资本主义社会的看法,认为传统的经济危机已经转向了生态危机,因为资本主义发展的原罪,即利用环境代价换取财富,已经导致了经济增长的瓶颈,资本主义生产能力的无限性和环境资源的有限性之间的矛盾日益尖锐,如果没有有效的措施缓解矛盾,那么经济增长就会停滞,甚至会倒退。可见,阿格尔关注的决不仅仅是对于资本主义危机的解释和分析,问题在于,如何解决这些问题,从而实现可持续性的发展。这说明,他始终是以发展作为第一要义的,这是他逻辑分析的前提。高兹认为:“‘对我们的经济从产品设计到消费和物质的再循环进行生态学的重建,……对能源、化工、运输和农业进行生态学的重建,……技术上的发明不仅必须有助于生态学的重建和理性化,而且还必须提高劳动生产率,使缩短劳动时间成为可能,把我们从异化劳动中解放出来。……使生产和利润最大化的经济标准服从于社会——生态标准’,走向基于自我约束、更节俭、生态上可持续消费模式的生态社会主义,达到真正的经济理性与生态理性的统一,实现生活得更好、劳动与消费更少的社会。”[3]高兹如何理解社会主义的本质和归宿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明确了要在发展的基础上构建生态社会主义,发展是第一要义。从阿格尔和高兹的观点中我们可以明确看出,生态学者无论给生态危机开出什么样的处方,目的都是为了实现发展这个第一要义。
十七大报告,进一步明确了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认为必须坚持把发展作为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发展对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具有决定性意义,由此可见二者之间观点的相似性。应该说,生态与科学发展观所提的“发展”概念并不完全等同,前者更多的是在解决资本主义生态危机的意义上使用,主要是两个方面:一是经济的增长,当然这种增长不能以生态为代价;二是,正如高兹谈到的那样,发展不仅是经济理性的,还应该是价值理性的。总的说来,生态关注的比较多的是人与自然的和谐,以及建立在人的解放基础上的人与社会的关系调整,而较少涉及纯粹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科学发展观所使用的“发展”,强调的是一种和谐,是建立在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三个层面基础之上的。与生态相比,概念的内涵扩大了;作为一个分析系统而言,也更加全面和完善。
三、理论核心的比较
“生态考察了科学技术的资本主义使用所造成的人与自然关系的异化,提出了自然是一个社会范畴的论断及在社会主义条件下人与自然关系协调的问题,它研究的方向符合人类的健康发展趋势和美好愿景,它的研究目的是力图从制度层面探索生态问题解决的根本途径,具有前瞻性和开创性,它作为资本主义的对立面在对资本主义的批判中建立和发展,力图通过制度转变解决人与自然的对抗。”[4]由此可见,生态在谈及异化概念时,是以人为核心的,只有人才有异化;在谈及社会系统和自然系统时,将社会系统放在首位,因为只有以社会系统中的主体——人,作为分析的核心和逻辑的出发点,其他的分析才有意义,换句话说,此岸世界的真理探寻是具有现实意义的,而彼岸世界是遥不可及的;在趋势和目的方面,无论是通过制度还是其他手段,协调人与自然的关系,最终都是为了人性的解放和全面发展。
相比之下,科学发展观始终明确地将“以人为本”作为理论核心。十七大报告指出:“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的根本宗旨,党的一切奋斗和工作都是为了造福人民。要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发挥人民首创精神,保障人民各项权益,走共同富裕道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5]15从以上论述中可以明显看出,二者之间的观点趋同是主要的。当然,生态强调的“以人为本”,是从纯理性的角度说的,在他们的逻辑中,不分析人,其他的分析就抓不住重点,是徒劳的,也是没有意义的,所以带有功利性质;另外,他们过多地强调人的解放与个性张扬,继承了法兰克福学派的批判维度,所以,很多时候不过是空批判而少建设,在很多方面往往容易被细节所迷惑,坠入就事论事和抓小放大的泥潭。科学发展观强调的“以人为本”不仅源于对社会和自然规律的把握,还具有伦理层面的考虑。无论是依法治国还是以德治国,都是追求人之善,是人全面发展的应然。所以,生态与科学发展观中的“以人为本”在总体上是一致的,它们的差异只在于对人的伦理态度和侧重点上,而这在一定意义上讲是受意识形态的影响。
四、基本要求的比较
很明显,生态认为,仅仅局限于对资本主义经济危机的分析是不够的。在高兹那里,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无产阶级的物质丰富程度明显提高,社会地位有所改善,然而,这种改善不过是资本主义缓和阶级矛盾的一种手段。并且,无论资本主义采用什么方式给予无产阶级多少施舍,实质上,并不见得会损害了资产阶级的利益,他们今日付出了一百万美元,是为了明日的一百亿美元。资本唯利是图的本性是不会泯灭的,相反,越是要提高资本主义的成本,资本主义就越是要加紧攫取,换取更多的财富。于是,自然成了牺牲品,这种牺牲到了一定程度,资本主义就会达到发展的极限,而出现衰退。所以,利润动机同生态环境相冲突是必然的,利润最大化驱使人们破坏生态环境,把降低成本看得比保护生态环境更加重要,这就是资本主义的“生产逻辑”。按照奥康纳的总结,是因为资本主义的发展以及一切社会的发展,都是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和环境的结构及态势的“不平衡的和联合性的”发展过程。[6]奥康纳还指出,资本主义积累导致一定程度的生态危机,由生态危机可能会引发经济危机,同时生态危机所导致的环境运动有可能会加重经济危机的程度。总的来说,在生态者看来,资本主义的危机就是人、社会和自然失衡的危机,就是片面发展的结果,就是资本运行的现实性危机。根据反向调节的原则,可以明显地推出,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即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同样是会被生态所认同的。
十七大报告指出,要按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全面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促进现代化建设各个环节、各个方面相协调,促进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相协调。坚持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实现速度和结构质量效益相统一、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使人民在良好生态环境中生产生活,实现经济社会永续发展。[5]15-16应该说,在基本要求方面,如上述分析的那样,生态和科学发展观在基本观点上能够达成一致。然而前者强调的不过是“平衡”二字,即要处理好经济发展与生态系统的关系,就社会的复杂性而言,这种关系只是众多关系中的一种,所以分析的结果难免流于片面,或者不过是空洞的说教;后者则强调四位一体,即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的和谐发展,同时,由于科学发展观挖掘中国传统文化中关于“和谐”思想的部分,在中国社会中能够寻找到现实基础,并为现实世界的革命化起到促进作用。正如马克思所言:“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所以,科学发展观的实际影响要远远大于生态的“乌托邦”,也更具有现实意义。
五、根本方法的比较
十七大报告指出,要正确认识和妥善处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的重大关系,统筹城乡发展、区域发展、经济社会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统筹中央和地方关系,统筹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树立世界眼光,加强战略思维,善于从国际形势发展变化中把握发展机遇、应对风险挑战,营造良好国际环境。既要总揽全局、统筹规划,又要抓住牵动全局的主要工作、事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着力推进、重点突破。[5]16科学发展观充分体现了辩证法的思想,强调事物之间的普遍联系,要求用全面的、系统的、动态的和发展的观点看问题。“生态学者全方位对资本主义制度进行了批判:批判了以生产资料私有制、自然资源垄断为基础的资本主义对自然界所进行的掠夺行为;批判了资本主义的异化劳动和异化消费;批判了资本主义等级森严的管理体制及其破碎的劳动分工;批判了资本主义的工业文明及其生活方式。将对人与自然关系的批判纳入到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批判视野之内,与资本主义制度紧密联系起来考察。”[7]由此可见,在方法论意义上,统筹兼顾是二者认可的。生态尽管没有明确提出统筹兼顾的思想,但是从其关注的对象,包括制度批判、等级批判、异化批判和工业文明批判等维度考察,它并没有刻意突出资本主义的某一个部分,而是更加突出几者之间的联系。再如,生态的代表人物克沃尔认为,要实现生态社会主义,在所有制方面,要坚持社会主义公有制;在经济制度方面,要计划与市场有机结合;在实现条件上,要像马克思所指出的那样,全人类一起实现。从这里,生态的统筹兼顾思想也可见一斑。
虽然同样在方法论意义上坚持了统筹兼顾,所关注的视域却截然不同。科学发展观以中国的现实国情为基础,站在整体的高度审视各个部分的协调与平衡,是一种治国的理论。生态主要是从学理上进行探讨,因为其所秉承的法兰克福学派的传统,所以,在思想上侧重于批判,而建设性的东西受到限制。同时,由于生态的相关理论并没有理论联系实际的机制,这样一来,无论其有多么丰富的思想,也不过是一种值得参考而不具有指导性的理论而已,当然也就不会像科学发展观一样,不断地在实践中发展。这个发展过程基于实践,服务于实践,又为实践所检验,从这个意义上讲,科学发展观的真理性价值也要大于生态。
从以上的分析可以看出,生态作为一个具有世界影响的学派,其主流学者遍布在加拿大、美国等发达资本主义国家,视野广阔,科研环境优越,尤其是他们对于资本主义的理解和批判、对生态危机的本质分析等非常到位。科学发展观作为一个开放性的体系,与生态有较多的契合,这决定了科学发展观理论在发展的过程中,可以吸收和借鉴生态的思想。在观点契合的方面,应该说生态在有的方面研究得更为细致,这与其血缘关系和研究传统等因素密不可分;在观点分离的方面,对于科学发展观而言,合理的可以借鉴,不合理的可以作为警示,两者之间并不是一种对立关系。
参考文献:
[1]曾文婷.“生态学”与[J].学术论坛,2005(10):34-37.
[2]阿格尔.西方概论[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1:486.
[3]吴宁.高兹的生态学[J].研究,2006(8):99-104.
[4]唐宏.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从资本主义到生态社会主义——西方生态的启示[J].兰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学报,2007(5):76-81.
[5].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7.
此二件事虽都只是个别案例,但联系起来一想,却代表了一种普遍现象:那就是经济危机时期,国内原生产制造企业出口遇阻,大量企业都必须寻找新的市场和出路,这个市场和出路就是:庞大的国内消费市场。
没有了国外市场的中国出外贸企业,欲在国内市场分得一杯羹,以渡过经营危机,但能分得到吗?
出口企业转内销,势在必行,也是当今经济危机时期的不二选择,那么,如何转呢?现就相关问题浅谈下个人之见。
一、出口转内销,转,是明智之举!
07年12月我国外汇破了1.5万亿美元,2008年11月破1.9万亿。我国产能70%中的一半即35%是销往国外市场的,这也是我国巨额外汇的来源,但随着一场史无前例的金融风暴狂袭,国外市场严重受阻,美国、欧盟市场的消费信心大受打击,消费市场急剧萎缩,这也就意味着我国原有35%的产能企业要受到极大影响。
世界五大玩具品牌之一的国内企业合俊破产,苏州常熟最大的企业科弘材料倒闭,这绝不是危言耸听,而是经济危机以来实实在在发生的事情。到目前为止,中国已有近八万家中小企业倒闭,这是多么庞大的一个数字啊?
那么,对于更多的还没有倒闭的原出口型企业,怎么办?是等待经济危机阴云的散去,等待经济的复苏?还是积极开疆辟土,转向国内市场,寻找新的生存空间?我想答案是不言而喻的。
二、出口转内销,转,缺的是什么?
1、缺品牌,但不缺技术:做加工,做出口,不需要品牌,只需要提供低廉的生产成本和生产能力,质量有保证就可以,但做国内市场,做消费市场,需要的是品牌,出口型企业不缺技术,但缺少的是品牌。对出口型企业来讲,为国外企业的代加工经验,具备了强大的技术能力,唯独没有的是自有品牌,且不被人国人所知和认可,这是出口企业转内销所遇到的第一道坎。
2、缺营销,但不缺产品:出口型企业产品齐全,可对开拓国内市场而言,却没有营销产品,营销能力。做生产和代加工,并不需要针对终端市场的营销,但做国内市场销售,就必须面对一线市场,而这一点,也正是出口型企业所缺少的。缺营销,但不缺产品,转内销,就是要解决如何把现有产品做好营销的问题。
3、缺经验,但不缺市场:消费市场是一潭深水,会游泳的人游得乐哉悠哉,不会游的人却会呛得满口是水。中国消费市场的巨大和旺盛是不可否认的,所以,对出口型企业来讲,并不缺少市场容量,缺少的恰恰是他们运作市场的经验。
4、缺资源,但不缺机会:中国市场经济刚刚满三十年,很多行业还很不成熟,蕴藏着巨大的成功机会,如前文提到的背包行业,中国目前还没有一个龙头品牌,对德贝而言,机会还是很大的。但对德贝企业来讲,缺少的正是运作市场所需要的资源,一没有品牌,二没有网络,三没销售渠道,所有的外贸企业均如此。这是出口企业转内销通通存在的问题,机会就在眼前,就看如何开拓市场,抓住机会了。
三、出口转内销,怎么转?
1、转变企业经营理念:加工型企业和生产销售型企业的经营理念、思路是完全不同的,加工型企业可以没有知名度,没有品牌,但生产销售企业就不能;加工型企业可以不考虑市场和消费者变化,只按订单生产就可以,但销售型企却必须以市场和消费者为中心,这是加工型企业和销售型企业的根本区别。所以,出口转内销型企业,首先必须在企业的经营理念上发生质的转变,要学会并开始研究中国市场,研究消费者,研究品牌构建,研究市场推广等。
2、转变企业组织架构:出口企业转内销,组织架构上也要必须完善。可能很多欲转型的企业连最基本的市场部、营销部、策划部都没有,这样的人才更不用说了,要转内销,就必须调整企业组织架构和运营管理模式,构建基础部门,先完善内部结构,以保证企业顺利转型和成功运作。
3、转变企业市场模式:出口企业以前只需要拿下大量的外贸订单,照单加工就可以了,现在则不然,不仅仅要拿下大量的“订单”,(经销商的订货),还要打通终端消费,打造品牌概念,引导消费需求,只有打通物流和消费需求任督二脉动,才能使企业转型成功。以前只需要照单加工生产,现在却不同了,要考虑用什么模式开拓市场,要思考通过什么渠道来分销产品,要研究用什么办法来推广产品,用什么途径打造品牌等等一系列问题。
关键词:SDR 国际储备货币 IMF 一、现行国际货币体系中暴露的问题
1、特里芬难题依然存在
以美元为主导的国际货币体系,突出暴露了格里芬难题,即储备货币发行国无法在为世界提供流动性的同时确保币值的稳定(周小川.2009)。既可能因抑制本国通胀的需要而无法充分满足全球经济不断增长的需求,也可能因过分刺激国内需求而导致全球流动性泛滥。
2、IMF结构不合理以及作用的有限
IMF原本是为了调节国际收支平衡,促进全球金融稳定而建立的国际性货币组织,但由于美国在IMF中的话语权一家独大,造成了IMF公信力的不足(魏静 冷洛.2009)。此外IMF资金仅靠各成员国的支持,资金规模有限,难以形成有效地国际调节(王任之.2010)。
3、美元为主的外汇储备面临巨大风险
以中国为代表的外汇储备大国正面临着美联储量化宽松货币政策的巨大压力,美元的超发使中国巨额外汇储备面对缩水的窘境,这也是中国政府呼吁以SDR逐步代替美元的意图所在(Swaminathan Aivar.2009)。
二、SDR与国际储备货币
1、对SDR的认识与定位
一部分文章将SDR视为一种具有潜在能力的国际储备货币。超储备货币不仅克服了信用货币的内在风险,也为调节全球流动性提供了可能。由一个全球性机构管理的国际储备货币将使全球流动性的创造和调控成为可能,其能极大地降低未来危机发生的风险、增强危机处理的能力(周小川. 2009)。部分经济学家也认为SDR可以称得上为一种人为的储蓄资产,其建立的本质意义和凯恩斯提出的“Bancor”以及特里芬提出的以一篮子实物资产作为基础的国际人为储蓄资产是一致的(Anonymous.2010)
然而,另一部分文章则持有不同的观点。其认为特别提款权最初的创立只是对当时普遍的国际清偿力不足的一个补充,并非是想取代美元成为一种超的储备货币。特别提款权直到今天,仍然还仅充当着各国官方因为国际收支困难时而临时收付的储备货币的角色(王任之.2010)。此外一些文章认为SDR从本质上说不过是一种低息信用额度。其认为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不发行任何特别提款权货币。这是因为特别提款权只不过是对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成员国货币的一种潜在索偿。那些将他们的特别提款权配额兑现为美元或者欧元的成员国,需要按一定的低利率支付利息,直至他们回购那些配额,因此,特别提款权实际上是一种低息信用额度(Swaminathan Aivar.2009)。
2、SDR是否有能力充当国际储蓄货币
主流观点认为SDR并不具备成为国际储蓄货币的能力。其中的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政治障碍。如果SDR想要成为国际储备货币,那么其就必须是一种可完全兑换的工具,不能仅是一种信用额度,而且必须由拥有“硬”货币的国家签署认可。从政治方面来看,这似乎是最不可行的方法。(Swaminathan Aivar.2009)。
第二,货币职能的不健全使SDR缺乏使用市场。SDR主要运用于官方部门,但在官方部门上也有不少的使用限制。首先,作为交易媒介,SDR并不能用于直接外汇干预;作为价值储存,SDR虽然也可以充当国际储备,但其不能直接兑换成货币或商品,也不能用于干预市场,其作为储备对官方部门的吸引力小;作为计价单位,由于SDR的种种限制,并没有出现以SDR为锚的国家。更不用提SDR在私人部门中的使用了。
第三,发行量太少,不足以影响全球经济形势。SDR只构成了全球不到5%的储备,而且没有私人债券的流通。面对经济危机,IMF同意拿出2500亿来对抗经济危机,但是全球的外汇储备每年增长7000亿,如此看来可谓是杯水车薪(Anonymous.2010)。
第四,没有强力的后盾支持。国际经济活动中基本上没有以SDR标价商品依然,也不存在SDR私人市场(张宁. 2009)。其原因在于SDR的被接受程度依旧太低。只有当IMF成为全球中央银行的时候,SDR才能真正变成一种中央储备资产,然而这不太可能。没有全球政府就没有全球中央银行,也就没有全球货币(Anonymous.2010)。这个问题直指SDR能否成为国际储备货币的实质,那就是SDR背后是否站有一个强有力的发行机构,该机构是否有足够的公信力,IMF既然不是一个有效的全球中央银行,那么SDR自然也就没有一个强有力的后盾。(Callanan.2010)。
三、SDR的改革方向
1、增强SDR的货币属性
有些文章从推动创立SDR计价的资产,完善SDR与其他货币之间的清算关系,扩大SDR使用范围的角度提出对SDR改革方向的建议。其中包括推动SDR商业化用途,鼓励私人持有和交易,使SDR的使用范围不仅仅局限在政府之间(魏静 冷洛. 2009)。这样,IMF提出的通过发行SDR债券的方式让SDR作为超货币有了投资对象。
2、否定SDR后的解决途径
当然对于那些否定SDR作为国际储备货币的文章而言,其面临一个难题:既然SDR无法肩负起作为国际储备货币的重任,那么面对当今国际货币体系中的内在缺陷,究竟该有何对策呢?不同的文章给出了不同的方案。第一种方案认为,真正切实可行的策略只能是在稳步推进国际货币体系多元化的同时,着力保持主要储备货币、尤其是美元汇率的相对稳定(王任之. 2010)。第二种方案认为既尊重亚洲国家高储备的需求,又不至于因大量囤积美元而造成风险,大规模货币互换不失为一种解决问题的方案(Swaminathan Aiyar.2009)。
参考文献:
[1]周小川.关于改革国际货币体系的思考[N].上海商报,2009,3
[2]魏静,冷洛.国际货币体系改革构想[J].云南财经大学学报,2009,4
摘要:后布雷顿森林体系下,现行以美元为主导的国际货币体系暴露出了重大内在缺陷,以SDR(Special Drawing Right特别提款权)作为国际储备货币的呼声日渐高涨,本文概括了关于SDR能否成为国际储备货币的背景、观点、原因以及建议。
关键词:SDR 国际储备货币 IMF 一、现行国际货币体系中暴露的问题
1、特里芬难题依然存在
以美元为主导的国际货币体系,突出暴露了格里芬难题,即储备货币发行国无法在为世界提供流动性的同时确保币值的稳定(周小川.2009)。既可能因抑制本国通胀的需要而无法充分满足全球经济不断增长的需求,也可能因过分刺激国内需求而导致全球流动性泛滥。
2、IMF结构不合理以及作用的有限
IMF原本是为了调节国际收支平衡,促进全球金融稳定而建立的国际性货币组织,但由于美国在IMF中的话语权一家独大,造成了IMF公信力的不足(魏静 冷洛.2009)。此外IMF资金仅靠各成员国的支持,资金规模有限,难以形成有效地国际调节(王任之.2010)。
3、美元为主的外汇储备面临巨大风险
以中国为代表的外汇储备大国正面临着美联储量化宽松货币政策的巨大压力,美元的超发使中国巨额外汇储备面对缩水的窘境,这也是中国政府呼吁以SDR逐步代替美元的意图所在(Swaminathan Aivar.2009)。
二、SDR与国际储备货币
1、对SDR的认识与定位
一部分文章将SDR视为一种具有潜在能力的国际储备货币。超储备货币不仅克服了信用货币的内在风险,也为调节全球流动性提供了可能。由一个全球性机构管理的国际储备货币将使全球流动性的创造和调控成为可能,其能极大地降低未来危机发生的风险、增强危机处理的能力(周小川. 2009)。部分经济学家也认为SDR可以称得上为一种人为的储蓄资产,其建立的本质意义和凯恩斯提出的“Bancor”以及特里芬提出的以一篮子实物资产作为基础的国际人为储蓄资产是一致的(Anonymous.2010)
然而,另一部分文章则持有不同的观点。其认为特别提款权最初的创立只是对当时普遍的国际清偿力不足的一个补充,并非是想取代美元成为一种超的储备货币。特别提款权直到今天,仍然还仅充当着各国官方因为国际收支困难时而临时收付的储备货币的角色(王任之.2010)。此外一些文章认为SDR从本质上说不过是一种低息信用额度。其认为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不发行任何特别提款权货币。这是因为特别提款权只不过是对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成员国货币的一种潜在索偿。那些将他们的特别提款权配额兑现为美元或者欧元的成员国,需要按一定的低利率支付利息,直至他们回购那些配额,因此,特别提款权实际上是一种低息信用额度(Swaminathan Aivar.2009)。
2、SDR是否有能力充当国际储蓄货币
主流观点认为SDR并不具备成为国际储蓄货币的能力。其中的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政治障碍。如果SDR想要成为国际储备货币,那么其就必须是一种可完全兑换的工具,不能仅是一种信用额度,而且必须由拥有“硬”货币的国家签署认可。从政治方面来看,这似乎是最不可行的方法。(Swaminathan Aivar.2009)。
第二,货币职能的不健全使SDR缺乏使用市场。SDR主要运用于官方部门,但在官方部门上也有不少的使用限制。首先,作为交易媒介,SDR并不能用于直接外汇干预;作为价值储存,SDR虽然也可以充当国际储备,但其不能直接兑换成货币或商品,也不能用于干预市场,其作为储备对官方部门的吸引力小;作为计价单位,由于SDR的种种限制,并没有出现以SDR为锚的国家。更不用提SDR在私人部门中的使用了。
第三,发行量太少,不足以影响全球经济形势。SDR只构成了全球不到5%的储备,而且没有私人债券的流通。面对经济危机,IMF同意拿出2500亿来对抗经济危机,但是全球的外汇储备每年增长7000亿,如此看来可谓是杯水车薪(Anonymous.2010)。
第四,没有强力的后盾支持。国际经济活动中基本上没有以SDR标价商品依然,也不存在SDR私人市场(张宁. 2009)。其原因在于SDR的被接受程度依旧太低。只有当IMF成为全球中央银行的时候,SDR才能真正变成一种中央储备资产,然而这不太可能。没有全球政府就没有全球中央银行,也就没有全球货币(Anonymous.2010)。这个问题直指SDR能否成为国际储备货币的实质,那就是SDR背后是否站有一个强有力的发行机构,该机构是否有足够的公信力,IMF既然不是一个有效的全球中央银行,那么SDR自然也就没有一个强有力的后盾。(Callanan.2010)。
三、SDR的改革方向
1、增强SDR的货币属性
有些文章从推动创立SDR计价的资产,完善SDR与其他货币之间的清算关系,扩大SDR使用范围的角度提出对SDR改革方向的建议。其中包括推动SDR商业化用途,鼓励私人持有和交易,使SDR的使用范围不仅仅局限在政府之间(魏静 冷洛. 2009)。这样,IMF提出的通过发行SDR债券的方式让SDR作为超货币有了投资对象。
2、否定SDR后的解决途径
当然对于那些否定SDR作为国际储备货币的文章而言,其面临一个难题:既然SDR无法肩负起作为国际储备货币的重任,那么面对当今国际货币体系中的内在缺陷,究竟该有何对策呢?不同的文章给出了不同的方案。第一种方案认为,真正切实可行的策略只能是在稳步推进国际货币体系多元化的同时,着力保持主要储备货币、尤其是美元汇率的相对稳定(王任之. 2010)。第二种方案认为既尊重亚洲国家高储备的需求,又不至于因大量囤积美元而造成风险,大规模货币互换不失为一种解决问题的方案(Swaminathan Aiyar.2009)。
参考文献:
[1]周小川.关于改革国际货币体系的思考[N].上海商报,2009,3
摘要:商法作为推动现代经济发展的制度动力,其价值理念将对经济发展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判例商法和成文商法国家的制度特性差异,决定了两种完全不同的经济发展格局,积极创新与相对保守的理念给不同的国家带来了不同的经济命运。通过对美国次贷经济危机的研究,认为商法的价值理念将直接影响经济发展观念,对安全和效率两大价值的抉择便是对一个国家经济发展观念的选择。反思中国商法的价值误区,认为中国商法应当在安全和效益两大价值中作出科学抉择。防止在过分追求安全价值中丧失创新利益和金融。
关键词:经济危机;效益;安全;金融监管;制度价值
全球经济危机爆发以来,人们较多地从经济、金融和公共道德层面对经济危机中的现象进行评述,很少从法律制度,尤其商法制度的角度探寻引发经济危机的制度根源。其实,在现代法制相当完备的状态下,如果没有制度安排上的机会和漏洞,社会经济行为的异常是很难持续和久远存在的。眼下由美国引发,波及全球的经济危机的产生,有着商法制度安排的历史偶然和必然。本文力图通过对不同商法法系司法原则、方法、价值观念等差异的分析,研究现代商法制度对社会经济的安全和社会经济的发展的重要影响。
一、商法:推动现代经济发展的制度动力
中世纪地中海沿岸城市的兴起,促进了商事贸易繁荣、商品经济的发达和社会关系的变化。商业的复兴使西部欧洲改变了传统的建立在人和土地关系基础之上的社会组织,动摇了欧洲社会的静止状态,商业与工业不再处于从属于农业的地位。在多元化力量的竞争中,商人的地位得到提高,商人队伍不断壮大。他们利用在工商业城市中所占据的地位,争取城市自治权,导致了以商人革命为实质内容的近代资产阶级革命。在这场革命中,商人为了保护自身利益制定了相对便捷和公平的商事习惯,创造了商事法院,并进一步促使商事习惯由商人的自治自律上升为由政权强制保障实施的法律,商事习惯转变为商法规范。现代商法制度由此得以建立。
随着商事活动的不断创新和发展,商事法律规范的成文化得到了有力推动。地中海沿岸各国和欧洲一些内陆国家都先后制定了成文商法,涉及商号、商标、公司、银行、仓储、寄托、营利保险等诸多领域。这些商事法律规范实现了社会经济生活从无序走向有序、从偶然调整到一般调整的转变,并在世界范围内形成了法国商法法系、德国商法法系和英美商法法系。商法的成文化和体系化充分显示了商法的发达,为“平等”、“权利”、“自由”等价值观念在“尘世”的落实奠定和提供了经济上的制度基础和法律依据,保障了现代经济活动的可行性、有序性、安全性和规范性,并直接或间接地对社会经济体制的运转、民族和国家的统一产生了具有深远意义的作用。
作为调整经济活动的主要法律制度,商法的目的在于保障经济活动朝着健康的方向发展,提高资源的配置效率,降低市场总的交易成本,并维护市场的公正。从全球经济发展历史看,任何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都是有其经济发展周期的。经济学家一般将经济周期划分为繁荣、衰退、萧条、复苏四个阶段。在不同的经济阶段,商法发挥的作用不尽相同。经济周期的演变,在商法中便表现为商法价值理念的演变,以及商法规范性质的调整。
经济繁荣在一定程度上得益于商法规范对“效益”这一价值理念的追求。20世纪20年代以前,美国政府为了创建和维持一个高效率的金融体系,竭力推崇商法的“效益”和“效率”理念,鼓励自由竞争,“存贷业务与证券业务相互渗透,商业银行与投资银行都同时从事证券投资业务与商业银行业务”。由于该阶段,在商事立法和司法的整个理念中,人们忽视对商行为中“安全”的关注,导致了经济泡沫愈演愈烈。当隐藏在繁荣经济背后的不安全因素积累到一定程度,社会经济便开始出现衰退。经济危机的出现,充分暴露出当时商事法律制度的不足和问题,于是商法的价值理念便开始有所调整,“安全”这一价值的地位骤然上升,一批新的商事制度或商法规则得以诞生。1929~1933年经济危机后,美国颁布了《1933年格拉斯一斯蒂格尔法》、《1933年联邦存款保险法》等一大批商事法律,加强了对商行为绝对自由的适度干预,这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经济危机的压力。当然,对“安全”的追求只能阻止不安全因素的继续涌现,却不可能挽救急剧下滑的经济衰退,不可避免经济萧条。于是,在追求“安全”价值的同时,商法仍然不可能放弃对“效益”的追求,只是开始力求在“安全”和“效益”之间寻求两者的完美集合。在反复的博弈之中,商法的“效益”与“安全”理念得到了有效配合,社会经济开始出现复苏迹象,并再次达到了繁荣状态。不幸的是,面对经济繁荣时期巨大的利益诱惑,政府和商事主体再次被经济泡沫冲昏了头脑,在追求“效益”的时候又忽视“安全”的维护,于是社会经济再次出现波动,并不断循环。由此可见,商法在经济周期的演变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经济周期的演变也推动了商事法律制度的调整和变革,一大批新的商事法律制度得以创立和完善。
二、成文法与判例法下的商法制度差异与经济发展的得与失
近一百年来,全球经挤现象表明,英美国家经济发展快,商行为创新多。原因在于英美国家的商事法律制度存在大量的判例法,有利于商事活动的创新,在这些国家往往由商主体先创造商行为,然后通过判例界定其合法性和公正性,并寻求制度的规范。尽管美国也存在诸多商事领域的独立法案,如《美国统一商法典》,然而它仅仅“在某种意义上是法典,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大陆法系法典……,它是向各州的立法机关推荐的一个建议性法律文件。”因此,美国的商事法律本质上仍未脱离判例法的特点,在美国的商事法律实践中,只有判例法规范才被视为正规的法。
20世纪以来,美国在经济创新方面引领全球,无论在公共基础建设,如20世纪初的铁路全国化、化工、电子、能源、计算机等产业的创新方面,还是在金融、证券市场的创新方面都创造了经济奇迹,这与商法制度中商行为规则的开放性不无关系。以金融、证券领域为例,在判例法开放式的法律环境下,资产证券化得以在美国萌发并获得蓬勃发展。一开始。为了解决长期贷款和短期存款,即资产和负债期限结构不对称这一矛盾,美国创造了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此后,这种金融创新产品一发不可收拾,证券化的资产范围不断扩大,从一般性的信贷资产到信用卡信贷,再从信贷资产到非信贷资产,包括应收账款、收费权等也都成为证券化的对象,近年来,连知识产权也被纳入证券化的资产范围之中。“证券化的资产之所以能够不断扩大,不仅因为许多资产具有可预见的现金流,还因为用这种方式融资,能够满足投融资各方对于信用安全、投资收益、融资成本等方面的要求”。除此以外,美国的证券类金融产品创新不断,权证、可转换公司债券、金融互换交易、结构化的金融衍生产品等层出不穷。尤为值得一提的是,为了解决美国投资者买卖国外优良证券时地域上不方便的问题,J.P.摩根创设了美国存托凭证(ADR),这样持有外国某股票的投资者就可以把外国股票交给摩根指定的在美国和该外国都有分支机构的一家银行,再由这家银行发给各投资者美国存托凭证,这种存托凭证可以在美国证券市场流通,原来持有外国股票的投资者就不必再跑到国外去抛售股票,而需要投资该外国股票的投资者也不必再跑到国外去购买该股票,而可以直接在美国证券交易所购买该股票的存托凭证。美国《1933年证券法》和《1934年证券交易法》对存托凭证予以认可和规范,并将之划分为无担保存托凭证、一级有担保存托凭证、二级有担保存托凭证、三级有担保存托凭证和144A私募存托凭证,足见美国法律对金融创新的支持。
但是,在此种创新不断的环境中,经济波动幅度也相对较大。英美等国家每隔几十年就要经历一次影响广泛的惨重经济危机。1929~1933年的大萧条已经成为近百年中损失最为惨重的经济危机之一;20年后的50年代,美国出现了商品滞销、投资过剩、出口竞争力下降;1973~1975年出现美元贬值、GDP下降、固定投资缩减、企业和银行倒闭、失业率上升、通货膨胀;80年代末90年代初,美国经济又一次面临惨重的危机;直至2007年开始,美国爆发的次贷危机更是被称为百年不遇的金融危机。每一次经济危机都给美国乃至全世界造成了巨大损失。
相比较而言,大陆法系国家的经济发展要相对平稳,商行为创新相对较少。金融领域的诸多创新产品大多都不是从大陆法系国家产生。其原因在于大陆法系的商事法律采成文法形式,商主体是否可以从事某种商行为以及如何从事该种商行为,一般都需要在商法上先行加以规范,在商法没有明确规范之前,商行为的操作方式及其法律效力都处于不明确的状态,法律风险较大。以中国这个成文商法国家为例,对于商事领域的新鲜事物便采取了十分谨慎的态度。近年来诸如管理层收购、资产证券化、董事责任保险、证券私募发行、金融控股公司、私募股权投资等国外出现的、新鲜而先进的商事实践括动,尽管引起了商法实务界和学术界的热情关注,但是对于这些全新的领域,我国商事立法始终保持着十分谨慎的态度。以资产证券化为例,从1992年有学者首次在国内介绍美国的资产证券化业务,到1996年中国人民银行组织的一次房地产金融制度研讨会上实践工作部门开始了解资产证券化概念,再到2004年根据国家开发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的强烈要求,并经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监会的联合请示,国务院同意这两家银行进行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直至2008年5月底,共有八家金融机构发行了343亿元信贷资产支持证券,我国的资产证券化研究历经十余载,实践中基本还是局限于信贷资产的证券化,对于其他资产的证券化问题还没有较为广泛的实践。究其原因,在于我国尚未有法律法规较为全面详细地规范资产证券化问题。目前,我国规范资产证券化的规范性文件主要局限于《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2005]第7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信贷资产证券化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5号)、《资产支持证券信息披露规则》(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5]第14号)、中国人民银行[2005]第15号、[2007]第16号、[2007]第21号公告、《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工作的通知》(银监办发[2008]第23号),尚不存在有关资产证券化的法律法规。
在成文商法国家相对封闭的法律环境中,商行为的实施受到很强的约束,商主体习惯于采取保守稳妥的交易行为,缺乏创新的动力和激情。于是,在大陆法系国家不太可能爆发因大胆尝试新鲜事务而产生的经济风险,经济发展相对比较平稳。尽管在美国暴发经济危机的同阶段,大陆法系国家的经济同样会出现危机和波动,但相对美国而言,无论从波动幅度、波及范围和领域,还是损失大小来看,大陆法系国家的危机程度都要小一些。
三、商法制度的价值理念与经济发展观念的取舍
(一)现代商法的价值理念:效益与安全
传统法律尤其是民法所遵循的价值理念是公平公正、机会均等和契约自由。梁慧星先生在《从近代民法到现代民法》一文中指出“近代民法的理念是形式正义,追求法的安定性。现代民法的理念是实质正义,追求法的妥当性。”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基于商事活动的营利和营业特性,法律对商事活动的调整逐渐区别于传统民事活动。商事活动作为以营利为目的的营业活动,其目标在于充分利用现有资源以追求最大经济效益,而资金及商品的流转频率与其所获得的效益成正比,商主体在利益的驱动下力求频繁的交易活动和加速运转资金,整个社会经济也希望在高速运转的经济关系中不断快速发展和繁荣。于是时间成为资产,速度成为效益。但是,在利益驱动下便会产生过度的利己行为,伴随着商事活动的高速性和频繁性,诸多不安全的因素便会渗透到商业活动中来,追逐的利润越高,危险越大。随着社会分工越来越细,商事主体之间的联系越来越紧密,彼此间的依赖日趋增强,社会化的生产迫切需要一个安全的交易环境。因此,“效益”和“安全”这两个理念便成为了商法应当具有的价值。在“效益”这一价值理念的指引下,商法遵循商事自由和商事便捷的原则,并运用大量的任意性规范来激发商事主体的创造力,以适应现代市场经济的创新性要求,为社会经济发展注入新的活力。而在“安全”这一价值理念的指引下,商法遵循法定强制和公示外观的原则,并运用适当的强制性规范,以标准型的技术规范降低交易成本和风险,维护商事交易和社会经济的安全。
追求效益的商法已经突破了传统民法的价值理念,从而使得商事法律与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显得更为密切。很大程度上,商法的价值理念便是体现了经济发展的观念。商法对价值理念的选择,决定了经济发展观念的取舍,这是商法作为经济发展的制度动力的基本体现。
(二)美国商法的价值理念及其对经济发展的作用
1从美国证券法看美国商法的价值理念
从美国《1933年证券法》的立法简史中,我们知道美国在制定《1933年证券法》的过程中发生了一场争论。这场争论的焦点就是:在联邦的证券立法中是应该进一步加强政府干预,还是应该坚持私法自治、坚持市场经济的贸易自由和竞争?从当时的背景来讲,1929年爆发的经济危机使人们对当时各州的蓝天法不再信任而要求进行联邦立法,认为联邦立法应作进一步强有力的干预,来防止欺诈行为以保护投资者的利益。但信奉凯恩斯经济政策的罗斯福总统却恰恰相反地反对对证券市场的过分干预。在这种思想的指导下,当时由托马斯先生起草的、以加强政府的干预和管制为特色的第一部草案就没有获得通过。而改由山姆·雷本起草了美国现行的这部证券法。该部证券法没有规定一种证券必须在质量上达到何种规格才能上市,而只是要求发行者对证券的质量进行充分合理的披露。美国整个证券规范体系都建构于其联邦证券法所确立的发行交易注册制。“享受注册豁免,主要基于提高资本市场效率的考虑,在应用中也确实取得了这样的效果”,“美国联邦证券法采用注册制,放弃实质监管,即拒绝大包大揽式的全方位保护,倾向于尽可能将市场买卖双方置于同一条船上,通过信息披露要求来帮助投资者对融资项目进行评估,以及防止欺诈迷惑的行为”。政府主管部门有权取消证券的登记,但是所依据的理由必须是披露不够或者有误导的倾向,而不能是因为证券的质量有问题。也就是说,买卖还是自由的,不管某种东西的质量多么糟糕,它的主人都有权把它拿到市场上去出售,政府无权干涉。但是由于证券这种商品的特殊性,政府要求你把它的质量充分地公开,以防止欺骗,使市场健康运行。这种思想是坚持以市场为主,政府只在不得已之处进行干预,起一种辅的作用,作为对自由经济的补充。据此可以看出,《1933年证券法》充分体现了尊重私法自治的精神,坚持了市场经济的贸易自由,只是从法律上严格规定了证券发行的可靠性和真实性,以便投资者在证券市场上能够作出理性的选择,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所以该法又被称之为“证券真实法”。1999年美国再次通过《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允许金融业混业经营,进一步放宽金融监管。
正如有学者所归纳的那样,美国证券法“以宽泛的证券定义适应经济发展需要,从有利于投资者保护的角度,将不断推陈出新的金融创新产品纳入监管范围;以非实质性审查的注册登记制度为证券发行提供没有法律障碍的市场准入,为金融创新提供良好的生存环境;以完全信息披露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借助规范的证券信用评级,引导投资者自由决策并培养其成熟的投资理念,不断地为金融创薪产品提供良好的投资群体来源;以众多的但明显偏重于机构投资者的立法豁免,培养机构投资者投资群体,形成稳定的资本市场;以松弛得当、权利义务配置相均衡的公募发行和私募发行法律框架,促进两个市场的取长补短,共同繁荣,为金融创新提供广阔的发展空间;以主营机构SEC充分的执法权限和遵循先例的法院务实的司法操作,进行法律的及时立、改、废以及以市场为价值取向的法律解释,有效保证法律的时代性和灵活性。”美国证券法这种注重市场主体自律、鼓励商事主体创新的立法理念,正是美国商法的一个缩影。追求“效益”价值,这是美国实用主义商法的目标,体现了自由经济的优点。在商法的这一理念指引下,美国经济充满了活力,各种创新型产品不断涌现,使美国在很多领域占据世界巅峰。对于这一成就的取得,美国商法功不可没。
2经济危机:美国商法之所失
尽管此前很多学者认为美国证券法权利义务配置比较均衡,既注重发挥商事主体的创造力,又注重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然而,相对宽松的美国商法在促进金融创新的过程中,却逐渐有失偏颇,重效益轻安全的立法理念,隐藏了巨大的不公平和欺诈的隐患,最终酿成了大祸,一场百年不遇的经济危机席卷而来。
在美国商事法律中,住房抵押贷款大致可以分为五类:(1)优级贷款,对象为消费者信用评分最高的个人,月供占收入比例不高于40%及首付超过20%以上;(2)Alt-A贷款,对象为信用评分较高但信用记录稍弱的个人;(3)次级贷款,对象为信用分数较差的个人;(4)住房权益贷款,对已经抵押过的房产,若房产总价扣减净值后仍有余额,则可以申请再抵押;(5)机构担保贷款,指经由政府住房按揭贷款支持机构担保的贷款。1995年以来,由于美国房地产价格持续上涨,同时贷款利率相对较低,导致金融机构大量发行次级按揭贷款。同时,在商法认可信贷资产证券化这种金融创新工具的背景下,金融机构便将按揭贷款打包,并据此发行不同等级的按揭支持证券,这些按揭支持证券的信用评级从AAA级、BBB级一直到权益级均有。一些金融机构再行购买按揭支持证券,将之形成新的资产池,进行下一步的证券化操作,如此一直进行下去,在资产支持证券的基础上不断发展出新的资产支持证券。随着层层叠叠不断衍生的资产支持证券的发行,杠杆作用不断拉大。如果作为原始基础资产的按揭贷款不出现大量违约,则收益就比较可观;反之,若原始基础资产池出现恶化,则后续多次衍生的资产支持证券就将面临极大的损失。从2005年起,美国利率水平开始逐步提高,房价从2006年起出现回落,贷款不良率开始上升,进而导致证券化资产质量恶化,持有大量资产支持证券的金融机构出现巨额亏损,美国经济遭受重挫。
3金融危机所暴露的美国商法的缺陷
对于此次金融危机,美国商法干预不力是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具体而言,此次金融危机源于以下商事法律制度上的不足:
(1)法律制度的价值导向被扭曲。美国1977年的《社区再投资法》(CommunityReinvestmentAct,CRA)旨在鼓励商业银行和信贷机构对借款人提供服务,20世纪90年代美国政府加强了CRA的实施,事实上构成了对银行发放高风险贷款的鼓励;1980年《储蓄机构放松管制和货币控制法》(DepositoryInstitutionDeregulationandMonetaryControlAct)取消了对存款利率和某些贷款利率的限制,扩大了存款机构的资金来源业务范围,放松了对金融的微观控制;1982年《可选择抵押交易评价法》(AlternativeMoagageTransactionParityAct)废除了各州关于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只能发放串通固定利率贷款,促成了很多新型贷款种类的诞生,客观上纵容金融机构发放高风险贷款;1986年《税改法》(TaxReformAct)取消了对消费信贷利息的所得税扣减,但保留了抵押贷款的利息扣减,为鼓励消费信贷向抵押信贷的转向创造了法律环境,客观上导致次级贷款规模扩大;1992年《联邦住宅企业财务安全和稳健法》(TheFederalHousingEnterpisesFinanoialSafetyandSoundnessAct)规定核心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最低资本,但由于公司资本杠杆率过高,导致核心资本与持有抵押和担保的MBS总值之比常常不足2%,这意味着一旦公司遇到风险,公司股本不足以弥补亏损,就会将风险损失转移给投资者和相关金融机构;1999年《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提出金融法律发展环境的“效率与竞争”观念,促进银行、证券和保险之间的联合经营,加强金融机构的竞争,由此便刺激金融机构在完全市场导向的环境中忽略了对自身风险的控制。
(2)监管黑洞大量存在。尽管美国被认为是世界上金融监管相对比较完善的国家,但是仍然存在诸多监管缺失。首先,在银行放贷环节,投资银行、评级机构和按揭贷款机构通过收取前端的放贷手续费而获取了暴利,却无需接受任何人对放贷环节的监管,以致放贷机构在利益的巨大诱惑下忽视了对放贷质量的控制;其次,在风险控制上,诸多金融衍生产品都被置于表外,而没有被纳入表内计算,极大地伪装和掩盖了杠杆的真实水平,低估了市场所需的流动性水平,监管部门很难详实地把握这些创新性产品的风险程度;再次,很多创新性金融产品都被置于场外交易市场,相对场内交易市场而言,监管相对宽松,以致这些产品的风险得不到及时有效的控制;还有,今年的金融创新超越了监管系统能够衡量和控制风险的能力,这些金融创新大多利用了“杠杆作用”,少量的资金通过杠杆作用便可以进行十几倍甚至几十倍上百倍的交易。杠杆交易在可能带来巨额收益的同时也面临着极其巨大的风险,然而监管当局控制杠杆风险的能力极为有限,一旦证券化底层资产情况恶化,系统的漏洞便会放大潜在损失的不确定性,加剧危机所带来的压力。诸如此类监管黑洞,大量地分布于美国的金融监管之中,而未能引起足够的重视。
(3)诸如信用评级制度之类规范中介机构的规范存在重大缺陷。作为美国资产证券化中保护投资者的一个重要举措,信用评级制度发挥着重要作用。通过对资产支持证券的信用评级,投资者得以知晓某一资产支持证券的质量。但是,在信用评级时,评级机构是使用信贷资产历史上的违约率来评价这一资产的质量。然而历史终究是历史,历史数据未必能反映未来的情况,某一信贷资产目前及将来可能发生的违约率极有可能偏离历史数据。此外,信用评级机构是对委托人的资产进行评估,评级费用由委托人承担,必然在评级机构和委托人之间形成利益共同体,评级结果的客观性、公正性、真实性值得怀疑。归结起来,美国的注册制要得以有效运行,必须建立在类似信用评级机构等中介机构客观中立的基础之上,而这又依赖于相应商事法律制度的保障。
总的来看,一方面,由于美国商法一贯坚持的注册制,因而金融机构在发行按揭支持证券时,程序相对简便,商法对于层层建立起来的资产支持证券的杠杆风险估计不足,未能施以有效的干预措施,在一味追求效益的过程中忽略了安全的维护;另一方面,对手商事主体不断创造出来的新型商事活动,商法未能及时予以应对,在鼓励创新的同时,配套的风险防范措施未能及时跟上,这也是法律固有的滞后性弱点所致。
(三)经济发展观念的取舍;徘徊于政府与市场之间
从这场经济危机中我们发现:自由经济自有其优越之处,商事主体的创造力得到最大的激发,社会经济生活充满活力,整个社会获得巨大的经济收益。商事法律制度坚持“效益优先”的价值理念,必然能够促使高效益和高回报的商行为的诞生。然而,高收益和高回报也必然伴随着高风险,尤其是杠杆交易能够将一般交易中的风险放大几十倍甚至上百倍,由此给社会经济造成难以弥补的重创,这是自由经济的本质所在。
只依靠市场力量而不加任何约束,经济活动就会担当起巨大的道德风险:即在高杠杆率的经济游戏中,某些个人或一部分群体通过不透明的交易活动获取巨额利润,而在此期间所积聚的风险却得不到有效控制,一且风险暴露,所造成的损失却是由整个社会来承担。因此,零约束的经济活动与完全约束的经济活动所产生的后果将十分相似,都是以牺牲社会整体利益为代价来获取部分群体的收益。在高效益、高风险和低效益、低风险之间,人们一直在探求“黄金平衡点”,即如何在利用市场力量实现效益的同时,又能够对高效益背后的高风险加以有效控制,从而防止经济生活的大起大落,维持经济发展的稳定和持续。这是政府与市场关系中难以把握之处,政府干预太多是坏事,但过于放任同样不是好事。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是一个博弈的过程。如何保持效率与安全的平衡,则是一道哲学难题。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或者效率与安全的关系,绝对不是一时之事。面对这场金融危机,目前人们大多是从经济手段上寻求解决途径。然而经济手段只是权宜之计,不可能得到稳定和长久的实施。笔者认为,要真正挽救危机,防止危机不定期地出现,维持美国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还是应当从完善商事法律制度着手,纠正目前商事领域过于追求风险利益的价值导向,适当加大监管力度,尤其是将那些监管黑洞纳入法律制度规范中来,规范中介机构的不良行为,以维持商事交易的公平和安全。基于法律制度的稳定性及其对社会经济发展的巨大作用,只有在法律制度上有效解决了效益与安全两大价值理念的关系,才算彻底解决了这一世界性难题。笔者相信,效益与安全之争将止于法律制度上的有效解决。
四、从中国商法的制度价值思考中国经济的发展方向
(一)中国商法的价值误区
建国以来,中国的计划经济体制对中国社会和经济发展的影响极其巨大。政府在很长一段时期内充当了经济活动的组织者和实施者,市场主体缺乏有效竞争,无论是政府还是企业,都习惯了通过政府的力量来安排经济发展的进程。尽管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经济体制改革取得了巨大成就,然而中国目前的市场经济体制尚未被世界上的主要国家完全认同。中国政府面对这么一个人口大国、经济大国,向来都提出在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同时,稳定是大局。这种思维直接决定了中国目前的经济发展观念,并在一系列法律制度中体现出来,中国的商法也不例外。
以金融机构的退出机制为例,我国商法重视安全的价值理念喟然可见。我国《证券法》第153条规定“证券公司违法经营或者出现重大风险,严重危害证券市场秩序、损害投资者利益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可以对该证券公司采取责令停业整顿、指定其他机构托管、接管或者撤销等监管措施。”2008年4月23日公布并实施的《证券公司风险处置条例》规定了停业整顿、托管、接管、行政重组、撤销、破产清算与重整等处置方式。从这些处置方式的性质来看,尽管较之过去已经在尽可能地通过市场化的方式解决问题证券公司的问题,但是仍然体现出较强的行政干预色彩。正如《条例》第37条所规定的,“证券公司被依法撤销、关闭时,有《企业破产法》第二条规定情形的,行政清理工作完成后,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其委托的行政清理组依照《企业破产法》的有关规定,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被撤销、关闭的证券公司进行破产清算。”较之于《保险法》第86条“保险公司不能支付到期债务,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同意,由人民法院依法宣告破产”的规定,《条例》并未明确要求经证监会同意证券公司才能破产,应当认为是一种进步。然而,整体而言,中国问题金融机构的退出机制依然表现出以下特点:
其一,过分注重政府行政手段的运用。我国政府对金融机构的运行表现出无微不至的关怀,从市场准人的审批,到市场退出的行政干预,监管部门习惯于用行政手段处理金融机构的问题。诸如撤销、行政清理、行政接管。、行政重组到形似市场化的托管,都是行政处理问题金融机构的主要手段。这与西方先进国家以市场手段为主、行政手段为辅的处理方式相比,存在很大的差别。“从国外的经验来看,处理问题金融机构通常坚持多购并重组、少破产原则,但对于问题严重的金融机构决不姑息迁就,坚决实施破产清算、逐出市场。”反观我国,监管部门似乎对问题金融机构存在姑息迁就之嫌,希望通过托管、接管等方式化解金融机构已经出现的市场风险,而不是严格、及时地促使其退出市场并在所有金融机构之间形成优胜劣汰的竞争环境。虽然托管后,托管方可以对被托管方实施兼并重组,但是此种兼并还很难实现优化金融资源配置的效果,因为监管部门在选择托管方时,并非采用市场化的竞争机制,托管方的确定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监管部门的态度,因此托管方对被托管方的兼并重组只是托管的后续结果,并非市场竞争的效果,这样出现“以弱并弱”的情况也就不足为奇了。
其二,金融机构退出后的损失很大程度上由政府承担。上个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我国先后爆发了中银信托投资公司、中国农村发展信托投资公司经营失败,海南34家城市信用社危机,海南发展银行关闭以及广东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广州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破产等事件,除广东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外,都是由国家保证个人的存款。“这种所谓的政府主导型的市场退出,实际上就是等于银行在经营中把营利留给自己,把风险交给国家来承担,这也正是商业银行不良资产一直居高不下的原因之一。”尽管我国尚未建立存款保险制度,但是我国实际上并不缺乏“金融公共安全网”,我国政府对存款人进而对金融机构的保护程度实际上大大超过了发达国家,每当出现金融风波时,中国人民银行总会对问题银行提供大量的紧急救助款,或者对收购方提供大量的资金支持,以渡过金融风波的难关。“2004年,南方证券、汉唐证券先后爆发风险,人民银行分别提供了约70亿元和10亿元的金融稳定再贷款,收购两家公司的个人债权和弥补客户保证金缺口,而这些再贷款最终会转换为全社会的隐性负债,使全社会为这些治理失败的证券公司买单。”
从我国问题金融机构的退出机制来看,我国商法相对保守。国家和监管部门对商事主体的干预较为频繁,干预的领域也较为宽泛。对于类似于金融这样尚无把握的领域,习惯给与政府的特别关怀。尽管近年来我国越来越强调商主体的市场化,但是从市场准入到市场运营再到市场退出,依然保留着大量政府干预的痕迹,这无不反映出我国商法追求“安全”的价值理念。
(二)中国商法应当防止在过度追求安全价值中丧失创新效益
考察当前金融危机对中国的影响,尽管中国的进出口受到巨大影响,金融机构损失较为惨重,国内金融市场的信用也受到重创,但是我们依然庆幸中国经济所受的影响较之美国而言相对较小,甚至有媒体称“中国率先走出金融危机大有可期”。对于此种局面的出现,中国商法的“功劳”也是不可低估的。在“安全”理念的指引下,中国商法相对保守,体系较为封闭,资产证券化业务未能充分展开,国内机构所能投资的证券种类和范围相对有限,因此也躲过了滋生于资产证券化的美国次贷危机所引发的全球性金融危机。
然而,正如学者所指出的,“中国之所以在此次金融危机中没有受到巨大的直接冲击,并非是由于中国的金融体系非常严密,金融监管和金融立法非常完善,而恰恰是中国金融市场尚不足够发达,还没有完全对外开放、完全融入全球经济中,才使得我们没有赶上金融泡沫的破灭。事实上,面对金融危机的到来,我们还有许多监管与立法空白处,如果不及时加以弥补,我们将无法从容应对金融危机给中国带来的后续、深远的影响。”对此,我们需要深刻反思。偏重安全价值的中国商法在经济危机时刻表现出来的抵抗能力,究竟是祸还是福?中国商法在经济危机中的所得是否足以弥补其所失?中国商法将安全价值凌驾于效益价值之上,在经济危机时刻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从长远来看,对中国经济的发展是有害的。
首先,过分注重安全价值,将限制商主体的市场竞争,不利于培养商主体的市场创新意识。比如,对证券公司、银行等金融机构采取行政指定的托管方式,很有可能无法化解金融机构的风险,反而加剧风险的积累,因为在行政指定托管机构时,并未引入市场竞争机制。被指定的托管机构未必具有并购和重组被托管金融机构的市场需求,其接受行政指令对问题金融机构开展托管,很有可能将问题金融机构的风险横向转移到托管机构身上,拖垮原来经营稳健的托管机构。相反,对于那些有并购重组的需求却未被指定开展托管的金融机构,则丧失了一次较好的发展机会,不利于金融机构在竞争中壮大自身实力。通过行政化的方式化解的金融风险,只是短暂的表面风险,其实质很有可能只是延缓了系统性风险的爆发时间,不利于整个金融行业的发展壮大。
其次,过分注重安全价值,固守传统观点,将丧失诸多发展机会。比如,在职工持股会能否作为管理层收购主体这一问题上,我国商法未明确职工持股会的法律地位和性质,原外经贸部曾《外经贸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内部职工持股试点暂行办法》,另外北京、上海等地方也出台了关于职工持股会的相关办法,均规定职工持股会得以法人形式运作,有些地方明确规定职工持股会为社会团体法人,但鉴于职工持股会的社会团体法人性质,其开展管理层收购的适用范围、融资方式、对外投资等均受到限制,事实上排除了职工通过职工持股会这种形式参与公司收购的可能性,弱化了职工参与公司治理的激励机制,不利于在公司与职工之间形成利益共同体,也不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再如,我国目前以独资、合伙和公司的组织形式为主导的企业组织形式比较单一,人们选择企业形式的范围较窄。尽管我国社会实践中出现了“合作社”这种组织形式,但是因为其法律地位不甚明确,也常常被作为私营企业或公司企业来对待。在这样的法律环境中,人们无法通过“合作社”这种创新组织形式,探索适合中国社会的商事活动模式。
再次,过分注重安全价值,将导致行政职权的膨胀,不利于提高商主体的国际竞争力。当安全和效益这两种价值发生冲突时,立法者和监管者习惯性地强调安全的重要性,尽管他们也知道“经济发展才是最稳定、最可靠、最持久的经济安全”,但是从实验经济学的“易得性”来看,易感受到的是危机,而不是稳定。毕竟在整个经济发展过程中,经济波动和经济危机不是常态。如同照顾病人一样,要多休息少运动,要服用抗生素,从而战胜病魔,但这种特别的护理措施只能短期使用。如果对于一个正常人,一直采用限制运动、服用药品的方法,则必将害及健康。因此,中国商法长时期地保持限制、谨慎、重安全轻效益的价值理念,为行政职权在商事领域占据一片天空,容易导致行政职权的进一步扩张,习惯性地用行政手段干预市场交易,不利于商主体适应市场化的竞争环境,从而必将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被淘汰。
曾有一位著名学者说过:当看到美国的汽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时,我们不应当庆幸自己躲过了此种重大事故,因为我们依然处于马拉车的时代。同理,在美国爆发惨重的经济危机的时候,我们应为中国商法的过分保守感到悲哀。英美发达国家通过商事创新活动所获取的巨大经济效益,正是我国商法最大的缺憾。经济危机未在中国发生,给中国所避免的损失是十分有限的,中国在经济危机之前未能积极参与经济创新活动所丧失的效益才是更为巨大的。中国商法有必要反思自身对经济发展的作用,以便在下一轮全球经济发展中充分分享发展收益。
(三)中国商法应当在安全和效益两大价值中作出科学抉择
1978年以来,我国经济平均每隔5到10年就要出现一次经济波动,如何实现经济持续、稳定、快速发展一直困扰着我国的理论和实践工作者。从商法对经济发展的影响来看,应当深刻反恩我国商法的立法价值理念。
笔者认为。偏重安全价值的我国商法,在很大程度上通过行政干预的方式来作用于社会经济生活。在此种商法环境中,商主体和商事交易的自治程度远远不够,社会经济的发展方向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国家和监管部门的意愿。政府通过制定经济发展目标,强制性地向商主体下达发展指标,商主体在实施商行为时,直接或间接地受到行政的干预。因此,商事活动很有可能偏离了本应遵循的发展轨道,在行政干预的作用下被强行拉升、畸形发展,一旦行政干预在某个环节出现障碍,商主体及其商行为都将受到牵连,于是便出现了较大的经济波动。
为了保持经济的持续和稳定发展,避免大起大落,我国商法应当注重协调效益与安全两大价值的关系。从本质上讲,效益与安全具有共同的目标,即都是为了实现经济生活的持续和稳定发展。从经济发展规律来看,以效益价值主导的自由竞争机制,能够提高商主体及其商行为的效率,形成资源的有效配置,从而促进经济的发展;而对于商主体无法自身解决或者解决成本过高的领域,则由国家通过适当的干预来保障商事交易的安全。因此,总的来看,效益价值应当是第一位的,但是不能忽略安全的维护。两者的关系说来简单,要真正落实却存在很大的难度。商法理论和具体商事制度的研究,都应当着眼于两者的这种关系,在具体的商事法律制度的语境中,将权利义务配置得当,兼顾效益与安全的实现。
从2006年《公司法》的修改来看,新《公司法》的立法体系与法律结构有了很大的改观,立法理念体现了鼓励投资、简化程序、提高效率的精神,取消了诸多不必要的国家干预条款,废除了股份公司设立的审批制,减少了强制性规范,强化了当事人意思自治,突出了公司章程的制度构建作用,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加强对股东权益的保护提供了制度保障,对于保护自由市场和鼓励投资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应当认为,新《公司法》在很大程度上扭转了效益与安全的关系,开始注重商主体的自治,提高了效益价值在公司法中的地位。当然,这种转变还只是一个开始,《公司法》中仍然存在诸多有待改善之处。
相比之下,我国现存的商事法律中尚有诸多未能体现商主体自治的制度,监管过严的问题还十分严重。在商法的发展方向上,应当注意尊重商主体的自治,同时也不能放松对市场的监管,但无论如何,监管只是自治的有效补充,绝不能以监管来牺牲自治。在现阶段,我国的商法理论研究应当稍微侧重对效益价值的强调,只有这样,社会经济才能按照其固有的规律持续稳定地发展。
(四)中国商法应当关注中国的金融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