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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的会计核算工作作用如此突出,许多企业纷纷加强对会计核算工作的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从总体上来讲,我国许多企业的会计核算工作问题还比较突出。特别是对于国有企业来讲,会计核算工作更加重要。国有企业在国家的经济生活中发挥着十分重药的作用。所以说积极加强国有企业的会计核算工作尤为重要。
一、现阶段国有企业会计核算存在的问题
首先是对会计核算工作认识程度不足。许多国有企业的领导将工作的重点局限于日常的业务工作,单纯的认为会计核算只是日常那个的一项管理活动,并没有将其纳入重点关注的领域,这就致使许多会计核算工作得不到重视,应有的地位和作用没有被突出。一些会计人员对会计制度和相关规定并不熟悉,同时对企业自身的经营活动和信息也不是太了解,对会计核算自身的工作认识程度不足,导致在具体的操作过程中出现比较多的问题。
其次是会计核算存在弄虚作假的行为。许多国有企业在实际的会计核算过程中出于自身的考虑,虚假核算的问题还是比较普遍的。会计核算的主要目的是实现对各种日常活动进行监督从而为下一步的活动提供依据,要想做好这方面的工作必须加强会计核算的准确性和精确性,但是许多国有企业为了自身的利益考虑往往采取有针对性的会计处理,致使各种会计核算工作缺乏精确性,导致会计核算的功能没有得到应有的发挥。
第三是会计核算制度不完善,会计核算制度是进行会计核算的主要依据,如果会计核算工作没有相应的制度作为支撑,所有的规将会流于形式,就目前许多国有企业的会计核算制度建设实际来看,缺乏一套系统完善的制度。许多要么没有相应的规定,要么相应的规定散落于其它的规定之中,缺乏一个独立、系统完善的制度体系。
第四是会计核算方法和手段落后。国家十分重视企业的会计核算工作,相应的会计准则都对此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但是从实际来看,许多国有企业会计核算工作的手段和方式比较落后。许多企业在核算过程中依然沿袭以前的手段和方式,核算过程缺乏效率性和有效性,已经不能满足现代经济对会计核算的要求。致使核算经常出现不能满足现实需要的情况。
第五是会计核算人员素质和职业道德存在问题。人员是进行会计核算的人力基础,随着现代企业经营活动的多元化以及会计核算工作的复杂化,对会计核算人员的职业技能和职业能力都提出了很高的要求,而且对会计核算人员的职业道德要求也越来越高。但是目前许多会计核算人员自身的能力不足,不能胜任相应的工作。许多会计核算人员自身缺乏职业道德的约束,人为地导致一些会计核算问题的出现。
第六是会计核算不规范。不规范存在多种情形,主要的有以下内容。一是会计凭证不规范许多企业在日常的核算过程中对一些会计凭证的要求不够严格,不符合日常的规范,甚至有一些不符合相应的规定和标准。二是会计账目不清晰。会计核算过程中日常的报账工作不够及时和明确,同时在账目的做账过程中不够规范,缺乏对许多账目的明确和规范。账目混乱应有的作用就不会被突出。三是数据的不规范,许多原始数据的收集缺乏科学性和系统性,原始资料的处理缺乏规范性。
第七是监督机制不完善。企业的管理活动都是有所依据的,特别是会计核算方面,许多企业都做了相应的规定,但是相应的规定必须有所监督,否则就会流于形式。但是现阶段许多会计核算工作缺乏监督制度的建设,许多规定流于形式,会计核算过程流于形式,许多规定不被遵守。而且出现问题就容易导致追究责任的时候缺乏必要的力度,责任追究机制不够健全。
二、应对的策略
首先是加强对会计核算工作的认识。国有企业要从自身的实际出发,充分认识到会计核算工作的重要性,建设良好的企业氛围。特别是领导要从自身出发,同时教育全体员工的会计核算意识,将会计核算工作纳入到企业管理的重要工作上来。
其次是规范企业的会计核算工作,杜绝弄虚作假现象的出现。针对于企业会计核算中弄虚作假的问题,首先企业要构建一个企业决策者、会计部门管理者、会计人员三方为一体的责任保障体系。在企业会计核算过程中要对会计核算的准确性负主要的监管责任。同时,为了最大限度保证企业会计核算的真实准确性,企业决策者必须要参与到会计核算工作中去,以资金为导向做好每一项的会计核算工作,提高企业资金的使用率,为企业的可长期发展目标的实现奠定坚实的基础。
第三是加强制度建设。制度是企业发展建设的重要支持,是其前提和基础。因此,企业决策者要在会计核算部门内建立一个完善的规章制度。要根据企业会计核算人员的专业水平不同及能力不同分配相应的任务,并将责任落实到每一个核算人员身上,以避免小事抢着做、大事没人做的问题发生。要在企业会计核算部门内建立一个健全的工作惩罚机制,对于在工作中表现出色的会计核算人员要给予精神及物质上的奖励,而对于工作态度及责任心较差的核算人员,要给予严厉的批评,并对其进行物质惩罚,以视警戒,从而规范会计核算人员的工作态度。
一、“反映”与“核算辨析”
“反映”是指按照反映论的原理,对经济活动不断深化认识的过程,即从现象到本质的认识。对于将“反映”作为会计职能也有不同的理解。有人认为“反映”包括观察、计量、记录、归纳、综合、分析、判断、预测和决策在内,是深刻地认识客观经济活动的过程。即“反映”是对过去、现在的反映和对未来的预测,是对表象和实质的反映,是对客观经济活动过程的深刻认识。还有人认为“反映的过程就 是把大量会计数据转换为财务信息的过程。”
“核算”是指以货币为主要计量单位,对企业的资金运动真实、准确、完整地进行记录、计算和报告。会计核算往往贯穿于生产经营和业务活动的全过程,包括对经济业务事项的事前预测、事中控制和事后核算。《会计法》所规范的会计核算,主要限于事后核算方面的内容,即对基本的会计核算方法和程序作出规定,而没有过多涉及事前预测、事中控制等管理会计的内容。
从上述“反映”和“核算”的概念中可看出,两者反映的对象都是企业的经济活动,通过采用专门的方法提供真实、完整的会计信息,同时依据会计信息进行预测和参与决策。两者的区别在于:!“反映”比较抽象、概括,“核算”比较直接、具体;"“反映”的范围大于“核算”,并且“核算”侧重于过程,而“反映”侧重于结果。
在讨论会计职能的过程中,究竟用“反映”还是“核算”的争议最初来自于对“观念总结”的不同理解,有人将其理解为“反映”,有人将其理解为“核算”,还有人将其理解为“反映或核算”。笔者认为,“观念总结”是指运用货币作为价值尺度来反映会计对象。具体包括三层含义:!利用观念上的计量标准和尺度(货币),客观、正确地计量和反映经济活动;"运用会计的专门方法记账、算账、报账,对会计信息进行综合、整理、分析;#对经济活动进行考核、评价,充分发挥会计信息的反馈作用。将“观念总结”表述为“反映”源于马克思关于会计性质、作用的论述,因此用“反映”作为会计的基本职能,既符合“观念总结”的原意,又能体现会计的本质,还能弥补采用“核算”的不足。|
三、会计本科与会计职能
从会计角度看,“控制”是指会计依据一定的规则和标准,应用一定的方法对会计主体的生产经营活动所进行的驾驭或支配,即通过指挥、调节和监督等手段完成预期的目标。“监督”,一般理解为监察督促。会计监督是指会计人员通过对会计主体资金运动的反映来进行监察督促,使资金运动符合财经法纪和规章制度。监督一般应建立在主体与客体之间利益冲突的基础上,没有双方利益的矛盾存在,也就不会产生监督问题。由此看出,“会计控制”与“会计监督”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但它们也有联系:“会计监督是会计控制的具体表现形式之一,是与特殊的经济环境相联系的一种会计控制。”笔者认为应将“控制”作为会计的基本职能,其理由主要有:!从词义上讲,“控制”所包含的内容比“监督”要全面,控制包括预测、决策、计划、监督、分析、考核等内容,而监督只是控制的手段和方法;"“控制”符合马克思关于“过程的控制”的本意;#“控制”比“监督”的要求更高。如果在《会计法》中将会计职能规定为“控制”(代替监督),在贯彻实施中就很难操作。同时,应看到《会计法》中的“会计监督”包括“会计的监督”和“对会计的监督”两个方面,从而形成了单位内部监督、国家监督和社会监督三位一体的监督体系,而单位的内部监督是靠建立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来实现的。
三、会计本质与会计职能
会计本质上包括经济信息系统和经济控制系统两个子系统。会计本质决定会计职能,经济信息系统的基本职能是提供信息,即“反映”;经济控制系统的基本职能是加强经济管理,即“控制”。会计职能体现会计本质,“反映”主要体现财务会计作为一个信息系统的职能;“控制”主要体现管理会计作为一种管理活动的职能。因此,会计的基本职能应是“反映和控制”,它高度概括了会计内在的功能,揭示了会计的本质特征。
物流作为“第三利润的源泉”是现代企业提升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手段,是企业降低成本和提高效益的利器。我国企业要向“第三利润源泉”--物流领域要效益,就必须对物流活动的投入和产出进行全面、系统的核算和反映,才能为物流成本管理和决策提供强有力的信息支持,以加快物流在我国的发展,提高企业的竞争力。但是,我国现行的成本会计和费用核算体系中,对于物流过程中的费用没有系统、全面地记录和核算,使大部分物流成本得不到揭示,导致企业对物流成本的计算和分析困难,影响了物流效益的发挥。另一方面,我国对物流成本的研究与实践多是技术流程或运作管理上的,对物流成本会计核算的研究却比较贫乏,造成这一领域的研究滞后于经济的发展。因此,加强物流成本会计核算与管理,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1物流成本会计核算在物流管理中的重要作用物流成本会计核算在物流管理中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通过物流成本会计核算,可以提供全面、系统和连续的物流成本信息,准确把握物流成本大小和它在生产成本中所占的地位,从而提高企业对物流重要性的认识,并通过物流成本的分布构成,及时发现企业物流活动中存在的问题,有利于企业进一步采取措施加以解决。(2)利用物流成本会计核算所提供的资料,可以为预测物流成本、制定物流计划提供依据,从而为调整物流活动、评价物流效果,并通过统一管理和系统优化,降低物流费用服务。
(3)根据物流成本会计核算的结果,可以明确物流活动中不合理环节的主要责任,为评价物流工作者的工作业绩,落实相关的经济责任提供依据。总之,只有正确的核算物流成本,提供物流成本的准确、完整的信息,才能运用物流成本数据,配之以科学的管理方法,大大提高物流管理的效率,降低物流成本。因此,加强物流成本的会计核算和管理,是计算、控制物流成本,提高物流成本管理水平的前提和基础。
2目前物流成本会计核算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2.1我国现行会计准则、制度中对企业物流成本的确认、物流成本会计科目的单列、物流成本在会计报表中的列示等都没有作出规定,导致企业物流成本的核算存在以下问题:
(1)物流成本会计核算的范围、内容不全面,只涉及部分物流费用。其结果不仅使企业大量的物流成本被掩藏在“冰山”之下,无法开发物流这个“利润源”,而且影响了会计信息的真实性,不利于相关利益者作出正确的决策。从物流成本会计核算的范围来看,目前企业日常物流会计核算范围着重于采购物流、销售物流环节,忽视了其他物流环节的核算。按照现代物流的内涵,物流应包括:供应物流、生产物流费、企业内部物流、销售物流、逆向物流等。与此相应的物流费用包括:供应物流费、生产物流、企业内部物流费等。从核算内容看,相当一部分企业只把支付给外部运输、仓储企业的费用列入物流成本,而企业内部发生的物流费用,由于常常和企业的生产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等混在一起,因而容易被忽视,甚至没有列入物流成本。
(2)部分物流费用是企业间接费用的一部分,其分配方法依然沿用传统成本核算方法中的分配方法。随着物流费用对企业利润贡献的加大,传统成本会计核算中的对中间费用依据生产过程中的直接人工工时或机器工时的分配方法不仅歪曲了[摘要]阐述了物流成本会计核算在物流管理中的重要物流产品、服务成本,影响物流产品、服务价格的制定,而且高级管理人员基于这些数据所做的决策也是不正确的。
(3)物流成本会计信息的披露与其他成本费用的披露混杂,致使企业所需的物流成本信息只能从相关会计信息中归纳,不仅影响物流成本信息的完整性,而且过程复杂,数据的时效性差,不利于物流管理和绩效的评价。我国企业的两个主要会计报表是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资产负债表反映的是一个企业在特定时点上的财务状况,其目的在于归结企业的资产和负债,并指明所有者的净利。损益表反映的是一个企业在一定时期内,与企业经营相关的收入和费用成本,其目的在于确认企业的利润。由于我国会计制度没有要求在会计报表中单独反映物流成本,因此,企业的物流成本只能综合反映在这两个报表中。如果企业要对物流成本进行分析、评价,必须从这两个报表数据中重新进行“剥离”计算,这样势必会影响物流成本信息的完整性和及时性。
2.2物流企业成本核算不规范主要表现在:
(1)由于目前国家尚未制定关于物流企业会计核算办法,因此大部分物流企业会计核算是按照《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并参照《行业会计制度》的相关规定进行的。物流企业特别是第三方物流企业的经营是一个多环节、多群体合作的全程服务过程,决定了其成本确定的特殊性和复杂性。由于现行的会计准则、制度对物流企业的具体物流业务规范缺乏针对性,再加上物流企业认识水平、理解程度的不一致,导致各自确认的物流成本内涵不一致,区分依据不统一,成本归集分配方法各不相同。不仅使物流企业间物流成本的核算结果缺乏可比性,而且也造成了物流企业经营成果的不可比。
(2)物流企业的信息系统费用支出缺乏合理的分摊办法。物流企业特别是集团性物流企业,在信息系统硬件、软件维护方面的投资巨大,动则几千万,甚至上亿。但物流运作是一个多环节的联动,且每一个环节人工、工时、产量标准完全不同。因此,比照企业会计制度规定的成本费用分摊办法,物流企业难以操作;那么如何将整个物流环节服务的信息系统费用合理的进行分摊就成了一个大难题。另一方面,由于市场价格透明,竞争激烈,目前物流服务的价格仅含盖了物流运作的直接费用,而作为支撑物流运作的信息系统所发生的巨大费用,并不被市场认可,这就造成了物流企业的绝大多数项目看上去是赚钱的,而实际上是亏损的。2.3由于我国会计法规中对物流成本核算和管理没有具体的规范,因此在大多数企业会计核算岗位设置中,就没有专门负责物流成本核算和管理的机构和人员。由于没有专门的机构和的人员保证,加上当前很多企业的物流管理采用的是分散管理物流的体制:即物流系统的规划设计、能力建设、合理化改进、物流运作、信息系统建设与维护分别由若干部门完成,导致物流成本的基础数据难以完整计算不说,各部门对物流费用的管理也是各自为政,从而无法保证企业物流总成本的降低,影响企业物流整体效益的实现。
2.4物流成本的计算缺乏参照标准,行业物流成本比较没有标杆数据近几年,我国国内的物流业迅速发展,无论是物流企业还是企业物流都在数量、规模以及在服务创新、业绩表现上迈出了一个新台阶。但我国至今仍未制定物流成本的计算标准,这样,每个企业只能根据自己的认识和理解来把握,不仅企业之间计算出的物流成本无法进行比较,也无法得出行业平均物流成本,使行业物流成本的比较缺乏标杆数据。
2.5企业有关物流成本的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职责权限不明确
,导致企业内部监督松懈,相关人员责任意识不强,物流成本浪费严重,管理成本高。
3加强物流成本会计核算和管理的对策为完善物流成本的会计核算体系,强化物流成本的会计核算和管理,为物流管理和决策提供及时、准确的信息支持,政府管理部门和企业自身应采取以下对策:
3.1政府部门应加强对企业物流成本核算的宏观指导,帮助企业开展物流成本会计核算工作。(1)应尽快制定物流成本会计核算规范和计算标准,使物流成本的核算有统一规范,计算有统一标准,结果相互可比,分析和评价有客观依据。(2)定期调查、公布全国物流成本数据。通过物流成本数据的调查、公布,一方面可以为国家宏观决策提供依据,另一方面也可以使企业对其物流成本数据有一个对比的参数,以判断企业的物流营运状况。
3.2企业应进一步提高对物流成本会计核算和管理的重要性认识,建立、健全相关的制度,明确物流成本核算的具体办法,强化对内部物流费用的内部控制和监督。具体来说,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企业应制定、完善本企业物流成本的会计核算制度。企业物流成本会计核算制度是保证企业物流成本核算正常进行的重要手段,包括规定物流成本的会计核算程序、核算方法、核算人员等,以确保其核算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保证核算数据的准确性,从而达到物流成本核算的目的。
(2)企业应建立、健全物流成本控制的岗位责任制,规范成本控制的操作流程,包括物流成本的预测、核算、控制、分析和物流成本信息的反馈等,以明确各控制岗位的职责、权限,落实具体责任,也有利于对物流成本控制业绩的评价。
(3)企业应在国家会计准则、制度的基础上,结合企业实际,制定企业自己的物流成本会计核算办法:首先,要根据物流成本的会计核算对象,确定本企业物流成本核算的具体项目。企业可以根据物流成本的基本属性或性质来确定,也可以依据其他标准确定,但要注意所确定的物流成本核算项目必须能全面反映本企业物流业务所发生的成本费用,满足本企业物流成本会计核算管理的需要。
其次,企业应根据物流成本会计核算管理的需要,设置好相应的会计科目、凭证和账薄。这是物流成本会计核算的关键。企业可以根据自己的管理水平和员工素质、会计基础工作和电算化水平的高低,选择采用单轨制--在现有成本核算基础上增设与物流成本相应的会计科目、凭证和账薄或双轨制--把物流成本核算与其他成本核算截然分开,单独建立物流成本核算的科目、凭证和账薄。
再次,根据物流成本的核算特点设置物流成本会计报表。编制物流成本会计报表,提供本企业物流成本信息,是企业进行物流成本核算的目的所在。企业相关部门和人员要按时准确的编制和上报。物流成本会计报表的种类设置,企业应根据物流成本管理需要而定;表内内容的设置可根据企业物流活动的基本职能构成设计或物流成本的性质设计,其具体内容应与物流成本项目保持一致。而且,物流成本报表的种类和内容一旦确定下来以后,按照一贯性和可比性原则的要求,不要随意变更。
(4)强化对企业内部物流费用的控制和监督,防止浪费、杜绝漏洞。企业应建立和完善物流成本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认真贯彻执行。同时,要加强对物流费用开支的内部审计,严格开支标准和手续,杜绝浪费和贪污行为的发生。
随着我国粮油流通体制改革的深入发展,粮油市场中的竞争日趋激烈。由于我国粮油企业的会计核算及会计监督体系不够完善,会计核算存在很多突出矛盾和问题,对粮油企业的发展产生出不利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企业管理者对会计核算工作不够重视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随着我国粮油市场的竞争不断加剧,粮油企业逐步认识到,要想推动企业健康发展,提高企业的综合竞争实力,首先就应当加强会计核算工作,明确企业自身发展实际。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会计核算是粮油企业开展粮油生产以及经营活动的重要基础,是防范和化解粮油企业财务风险的重要举措,也会对粮油企业的经营决策产生直接影响。尤其是在当前粮油市场竞争日趋白热化的时期,很多粮油企业都在千方百计提高经济效益,而会计核算会对粮油企业的市场竞争实力产生重大影响。但是,当前很多粮油企业的管理者对会计核算不够重视,把会计核算等同于生产经营费用的支出以及收入状况等的核算,而没有从粮油企业发展战略及增强企业竞争力的高度全面认识会计核算的重要地位,从而使得粮油企业的会计核算受到较大局限。
(二)存在违规操作现象
由于粮油企业的会计核算涉及面广、操作起来较为复杂。因此,有些粮油企业为了提高会计核算速度,降低人工成本及相关费用,在会计核算中经常出现违规操作情况。有些粮油企业在会计核算过程中,对利润数据进行人为操控,通过虚增成本等方式对企业的利润情况进行修改。这些违规行为会对粮油企业的会计信息及财务数据的真实性产生不利后果,造成粮油企业会计信息的失真,不仅会使人们对粮油企业的利润情况以及经营状况缺乏全面真实的掌握,而且会造成粮油企业的税收及利润分配的混乱。同时,一些粮油企业没有严格按照会计准则以及相关制度的规定对粮油生产经营等费用进行核算。例如,有些粮油企业没有将粮油商品的损耗或溢余正确计入成本费用等。这些违规操作情况会对粮油企业的会计核算工作造成严重后果。
(三)会计人员的专业素质欠缺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事业的快速发展,会计核算的范畴及内容也应当不断改革和逐步完善。但是,大多数粮油企业在招聘会计人员之后,虽然也开展过简单的岗前培训,但是实际操作过程及经验等还需要会计人员在工作中自己摸索和积累。还有很多会计人员的专业素养无法满足会计岗位的需要,造成粮油企业的会计核算工作严重滞后。例如,有些会计人员在处理会计事项以及会计核算过程中,专业知识比较缺乏以及对法规知识不够了解,对违法违规所造成后果的严肃性认识不足。甚至粮油企业还有些业务直接经办人以及财会人员受个人利益得驱使,有意寻找企业财务管理中的漏洞,通过有些不能报销的项目篡改为能列支的项目,或者编造虚假凭证等方式,损害企业利益,侵吞企业资产,严重阻碍了粮油企业的健康发展。
(四)监督机制相对缺乏
在经济活动中,会计核算会对企业的利润以及企业的健康发展产生直接影响。因此,粮油企业应当高度重视会计核算工作,确保会计核算的科学性与真实性,这就需要建立起会计核算监督机制。但是,我们应该看到,很多粮油企业并没有建立起可以有效控制财务会计核算的企业内部监督机制,极易诱发更改会计账目、肆意修改利润等违规违法行为,最终造成粮油企业的会计信息失真,不能全面准确地评估粮油企业的盈利状况和利润水平,更不能有效制定出科学的粮油企业发展战略,无法真正提升粮油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二、以提高市场竞争力为目标加强粮油企业会计核算工作的对策
近年来,粮油市场的竞争日益激烈,为了提高市场竞争实力,粮油企业应当高度重视会计核算工作,充分发挥会计核算在粮油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的积极作用,推动粮油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一)企业管理者要高度重视会计核算工作
由于会计核算对粮油企业的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因此,粮油企业的管理者要高度重视会计核算工作,通过自上到下的影响,会使广大员工认识到会计核算工作的重要性,从而确保会计核算的准确性与真实性。一方面,企业管理者应该全面准确的认识会计核算工作,深入理解会计核算不仅能够明确企业的收入及支出状况,同时还能够对粮油企业的发展情况进行准确的评估,并在此基础上制定粮油企业的发展战略。另一方面,在粮油企业全体员工中开展与会计核算相关的知识讲座,引导员工充分认识到会计核算的重要意义,确保粮油企业会计核算信息的准确性,推动粮油企业健康发展。
(二)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
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会对粮油企业的财务管理以及会计核算工作产生直接影响。因此,粮油企业应当高度重视内控制度建设。但是,应当看到,粮油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不是短期行为,而是一个长期的系统化的工程。首先,粮油企业的内控制度体系主要由承担着监督检查职能的相关部门组成,建构起粮油企业内部各部门之间既有各自明确的职责权限又可以相互协作的机制,使粮油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不断完善,粮油企业的会计核算工作进一步得到加强。其次,要不断完善粮油企业的内部会计控制及内部管理制度,不仅要维护粮油企业资产安全,而且要提高会计数据的准确性,努力提高粮油企业的经济效益。最后,要认真开展内部监督考核工作,通过考核,可以使粮油企业内部监督的思路更加清晰,不断提高粮油企业内部监督效果。
(三)提升会计人员的综合素质
在粮油企业财务管理过程中,会计人员的综合素质会对企业的日常核算工作产生重要影响。因此,粮油企业就应当从企业的发展战略出发,重视提升财会人员的综合素质。首先,粮油企业要加强对会计人员的培训工作。引导会计人员掌握先进的企业财务管理手段和会计核算方法,鼓励会计人员结合粮油企业的发展实际,不断完善核算方式,提高财务信息的准确性与科学性。其次,粮油企业要认真开展会计人员的选拔工作。严格落实企业会计人员选拔制度,真正为企业挑选合适的会计人才。最后,严格执行会计核算奖惩制度。对于日常业绩突出的会计人员,粮油企业应当按照相关制度进行奖励,而对那些在工作中损害粮油企业利益的会计人员,应当进行相应的惩罚。通过提升会计人员的综合素质,不断改善粮油企业的财务状况,提高粮油企业的市场竞争实力。
(四)提高企业会计信息质量
企业信息质量是企业财务工作的基础,因此,必须加强监管,提高企业会计信息质量。一方面,要确保粮油产品存储、销售、购买等凭证手续的完整性、真实性与合法性,加强对粮油企业内部各财务管理环节的监督与管理。另一方面,督促粮油企业的会计人员切实履行职责,规范操作行为,提高粮油企业财务管理工作科学化和规范化水平。要根据企业财务管理工作以及企业经营管理的变化与发展的需要,适时对粮油企业的会计核算方法进行调整,进一步明确记账规则,从而真实全面反映出粮油企业的财务状况,坚决杜绝瞒报、漏报、错报经营业绩等行为。
摘要:本文主要论述了行政事业单位在会计集中核算实施过程中是如何规范企业的财务行为和在企业资金利用监管方面起到的作用,阐明了行政事业单位在会计集中核算实施后取得的实效和不足,并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
关键词:行政事业单位;会计集中核算;问题;措施。
前言: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为完善我国的公共财政体系,在国家相关部门的指导监督下,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实施了会计集中核算制度。这项制度的建立和实行,规范了财务行为,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能,并能够从源头上遏制腐败。它的作用是明显的,是符合我国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的。当然,任何一种新工作的开展必然会存在相对局限的地方,如果不能及时解决,必将会导致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上的混乱,以致于会计集中核算制度不能发挥它应有的功效。在实践中发现问题、提出问题、解决问题,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方式。
一、肯定行政事业单位会计集中核算制度的实施效果。
1,提高了会计信息的质量。
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业务纳入会计中心统一核算,简化各部门单独核算的过程,提高了会计核算工作的质量和会计工作效率。通过会计全过程的系统管理,保证了会计核算资料的真实性、完善性、及时性和统一性。
2,增强了资金的使用效益。
在资金使用效益方面,支出单位的财政资金集中在会计中心的单一账户上,财政部门对资金加强统一调度和管理,使资金调度更加灵活,从根本上改变目前财政资金管理分散、各支出部门和单位多头开户、重复开户的混乱局面,杜绝可预算执行中克扣、截留、挪用财政资金等现象,保证了财政资金的安全。
3,改善了会计核算观念,提高了会计从业人员全面素质。
在会计核算观念及人员素质方面,一方面从加强宣传入手,提高行政部门全体人员的认识,明确相关责任,协调沟通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全过程管理,加强财政资金管理和监督。另一方面,聘用高素质的会计人员,不论是对其会计核算的准确性、及时性还是对提高会计工作的服务水平都是至关重要的。
4,规范制度是完善行政事业单位会计集中核算问题的前提。
在财务预算制度规范方面,会计中心接受支付申请的依据是单位的预算指标,没有预算指标或超预算指标的支付申请,会计中心有权予以拒绝,所有开支在单位审核的基础上再经会计中心审核入账,从而加强部门预算约束的作用,保证了项开支符合会计制度和部门预算的要求。
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集中核算制度实施过程存在的问题。
1,在实施过程中理解角度的问题导致行为上产生偏差。
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后,行政事业单位的领导认为会计核算中心会把关,不需要严格保管、审核财产物资,单位报账员认为自己只要把票据传送到位就可以了。会计核算中心根据“会计主体不变、预算体制不变、理财机制不变”的原则,认为财产物资自在单位,自己的职责仅仅是核算监督。于是会计核算中心与结报单位对各自的责任产生了一些模糊的认识,发生了“三不管”现象。这使得进行会计集中核算的各行政事业单位财产物资管理薄弱的问题更为突出,对往来款项的核对和清理有所放松,从而出现了一些漏洞,威胁行政事业单位的健康发展。这些问题的出现无疑在很大程度上制约和影响了会计集中核算工作效能的发挥。
2,会计核算与财务管理工作产生了脱节的现象。
由于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工作密不可分,两者在很大程度上又互为依存、相互发展,而会计集中核算制却将两者分离。核算中心充分发挥了会计监督职能,但由于会计核算中心与发生经济业务的行政事业单位地理分离,它仅对报上来的原始单据进行审核和监督,单位与财务有关的会议、工作安排、对外经济合同等重大事项一般不会让会计核算中心的工作人员参与,中心工作人员接触不到实际情况,这样在很大程度上就弱化了会计的预算、分析、决策等职能,不能对经济业务发生的过程、相关会计工作、会计资料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直接、及时、全方位的反映和监督。
3,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内部牵制和监督机制不健全。
过去单位财务既有会计和出纳的相互牵制,也有单位内审和部门内审的内部监督。单位财务纳入会计核算中心后,这些牵制、监督职能不同程度地被弱化了,使单位内部财务管理和会计监督形同虚设。如果不加以解决,这种财产物资管理与会计核算相分离的问题势必更加突出,又将造成新的腐败之源。那么我们花大力气搞的行政事业单位会计集中核算制度也就白费了。
三、行政事业单位会计集中核算制度的改进措施。
1,通过科学的培训提高对推行会计集中核算制度的认识。
为积极配合会计核算中心开展工作,行政事业单位及财政部门应加强培训工作,并形成制度化,上至领导下至员工,提高各行政事业单位全员对这项工作的认识。只有统一认识,全面实行会计集中核算才是财政体制改革的趋势和要求。
2,正确处理好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监督的关系。
行政事业单位的和谐发展,和各个部门的通力合作是分不开的。现阶段会计集中核算工作依据的是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监督相分离的原则,但分离不能造成脱节。从客观上讲,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后,注销了单位的银行账户,会计核算和监督的职能从原单位分离出来交由会计核算中心异地统一行使,容易造成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监督的脱节。为正确处理两者关系,要求单位财务人员在单位负责人领导下,除做好本单位的报账工作外,还要继续搞好经费预算管理、固定资产管理,做好财务收支活动的分析和总结,根据会计核算为领导提供决策依据等财务管理工作。
3,充分利用信息网络资源提高核算和管理水平。
只有充分、准确的信息,先进、统一、高效的财务信息管理系统,才能有效提高核算和管理水平,降低会计核算成本、是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的关键。因而会计核算中心要建立一个高效的运转机制,必须立足于电算化和网络化,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来处理日常工作,建立会计信息共享平台。用科学化来防止行政事业单位在会计方面的任何风险。
4,建立内部防火墙制度是行政事业单位内控的重点。
会计核算中心应当根据单位经济业务的特点,规范运作,加强内部控制,严肃工作纪律,同时科学设计内部业务流程、岗位、控制点及每个岗位监督控制的主要内容,做到岗位明确、责任到人。要建立健全会计核算中心内部的凭证审核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岗位责任制度、票据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等,同时要建立与核算单位的定期业务交流或核对制度、固定资产定期盘点制度等,以切实解决账账不符、账实不符的问题。
结束语:
行政事业单位在会计集中核算过程中虽然还存在各种不完善之处,但是只要认真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找准解决问题的对策,这些问题也就会逐步消除,使行政事业单位的各项会计核算工作步入正常。任何事物的产生、发展都要经历痛苦的蜕变过程,在问题出现之前能够规避风险,在出现问题后能够及时应对,最大限度的减少在行政事业单位中出现影响核算工作的问题,在实践中让会计集中核算制度适度的、科学的、全面的发展下去。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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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刘冀生.企业价值研究[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 2005.
关键词:新会计基本制度;会计管理体制;会计核算
文章编号:1003-4625(2006)06-0047-03中图分类号:F832.31 文献标识码:A
2006年1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会计基本制度》(以下简称新制度)开始实施。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修订完善。
一、新制度面临的会计工作环境问题
(一)会计核算工作重要性淡化。会计电算化普及以后,银行会计核算工作主要依靠计算机程序来解决,对会计人员的要求表面看来是降低了,这使会计工作的重要性在人们的意识中逐渐淡化。
(二)会计管理体制设计不完善,使基层会计管理工作虚位。中心支行的会计财务科的业务涵盖了会计、国库、货币金银、外汇管理、事后监督等部门。在行政级别上,会计财务科和这些业务部门之间没有领导和被领导的关系。这些业务部门除接受本行会计管理部门领导外又接受上级行专业处室领导。同上级行专业处室比,会计财务科的地位既不超脱也无感召力。会计财务科在行使管理职能时,很多时候显得苍白无力,当政策在微观业务上有冲突时,会计财务科不能贸然否定部门规章,给业务管理带来障碍。这种障碍势必挫伤会计管理部门主动进行管理服务的积极性,最终导致其管理职责的虚位。
(三)会计人员工作量大,责任重,待遇低,人民银行会计工作环境不好。人民银行内部,有会计核算职能的部门,有会计财务、营业、国库、外汇管理、事后监督等部门。这些部门工作任务重,一直以来,对会计队伍的管理重责任追究、轻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导致实际工作中会计部门劳动强度大,岗位责任重,待遇津贴低,同纪检、老干部、内审工作岗位没有比较优势,与发行、保卫部门的风险与利益对称形成明显落差。因此,会计从业人员工作情绪不振,责任感缺失。
(四)会计管理松动涣散迹象不断出现。
一是会计业务管理部门放松了自我学习提高,对会计政策的理解把握不准,对变化的业务认识不到位,致使会计内控制度落实不彻底。在日常工作中,观念意识从众化,协调上下级关系和人际关系成了工作的重心,以至于业务工作不求精只求通,自身政策水平下降,履职能力减弱,导致业务差错频繁发生。
二是会计人员流动失控。在实际工作中,有关会计岗位的规定越来越严重地被忽视,会计人员流动太快。业务主管部门起初还过问情况,后来就见怪不怪,习以为常。会计核算部门的人员安排随意,岗位对人员素质要求的有关规定成了一纸空文。
三是会计队伍的智力资源流失较重。会计人员处理异常业务的技巧,一方面来自对会计基础知识的掌握,一方面来自对会计业务实际处理经验的积累。随着社会环境的变化、行业意识形态的变迁、用人机制的不完善、实际业务处理过程的变化、个人追求目标的不确定性,会计事业已不能吸引有志之士,因而旧有的会计人才离开了会计队伍,新进会计人员的知识积累因诸多因素进程缓慢,入不敷出,使目前的会计队伍智力资源紧张。
(五)会计核算组织方式改变,引发“阵痛”。
一是会计业务处理出现了“盲视”现象。2005年,人民银行会计核算方式进行了重大变动,基层会计业务处理方式上也随之变动,由传统的分散核算转变为集中核算,基层会计只是网点录入员,只负责网点业务的录入与复核,见不到业务全貌,会计业务表面看来抽象化了。核算组织方式的变化,自然引起会计人员的调整,新到会计岗位的人员,由于缺乏会计基础知识,或对会计业务没有一定的理性认识,对作过的业务,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或者是一知半解。在具体工作中,面对一项业务,新核算方式下使用哪种凭证、凭证怎样使用、如何填写、会计重大事项如何确定等都不清楚,在业务主管部门责任缺失的情况下,形成基层人员业务处理无方向感的“盲视”现象。
二是旧的业务处理规定与新的业务处理方式不匹配。旧的业务相关规定是基于双线核算(综合、明细核算)方式制定的,在新的单线核算(凭证――计算机录入――分户账――总账――报表)方式下,原业务相关规定显得不符合实际工作,但新规定又没有进行规范,因而出现了业务处理方式的不统一现象。具体业务有:支票的使用范围理解有差异、同城清算的凭证不统一、补充凭证的联次传递规定不明、自动记账业务原始信息资料不全、会计档案整理装订没有新规范等等。
三是会计基础工作弱化。实行集中核算以后,凭证整理入档工作集中在事后监督中心,一线核算部门工作量大减;基层网点不负担主要核算工作,业务主管部门无形中对其放松了管理;会计人员从传统会计核算繁重的工作中刚刚解脱,体力和心理上放松,加之会计人员流动较频,致使会计基础工作出现滑坡。同时,由于实行中心支行全辖集中事后监督,原分散核算状态下形成的业务处理形式表现出了差别,显现了不同网点对会计基础工作的重视程度有别,要求也不一样。实际工作中表现在同一核算区域内凭证使用不统一、凭证填写不规范、同种业务印章不一致、涉及政策性较强的业务把关不严等等。
(六)会计业务知识培训力度不足。会计业务的管理和指导,在业务变化时期对一线业务处理尤显重要。但从2005年的情况看,有培训职责的管理部门对一线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是点状的,培训面不够广泛。事后监督部门接受的培训更有限。一些一线会计人员在新业务开始后不知道如何处理业务。
二、与实施新制度相关的问题
(一)新制度实施时,四周“静悄悄”。
一是宣传力度不够,培训学习不到位。新基本制度实施,应该引起广泛尤其是会计工作者的关注,有关部门应进行相关人员的系统培训。但笔者的观察是:央行大部分员工未接到基本制度即将实施的信息,大部分会计从业人员的对基本制度无清晰的认识。对基本制度的培训学习仅限中心支行级别以上会计财务科的个别人员,基层业务人员没有接受到有关培训,甚至没有见到基本制度的文本。
二是新制度棚架,在基层会计部门实施滞后。新制度中明文规定于2006年1月1日实行。但在实际业务处理中,由于是会计核算方式改变的第一年,核算部门从上到下都把重心定在了年终决算,对基本制度的贯彻宣传虚化,培训不到位,致使基本制度棚架在业务主管部门;基层会计核算部门年终决算后心情大松,新年伊始,还不清楚要执行新的会计基本制度,或者是知道基本制度已开始执行,但不知道业务处理的新变化,使实际贯彻执行新基本制度的时点滞后。
(二)新制度缺乏系统性说明。基本制度对会计工作作出了大的、原则性规定,对具体工作的指导性有的并不明朗。实际工作中不同的会计对同一条款的理解也存在偏差,因此,应及时编制基本制度说明,给具体工作实务明确规范,使整个会计工作系统化、一体化、科学化。
(三)新制度存在六个方面的不足。
一是没有对会计重大事项明确界定。会计重大事项是防范会计风险的重点环节。工作实践中,监督与被监督部门对有些会计事项是否归入重大事项存在理解差别,而且核算部门不同,对会计重大事项的认定范围也不一样。解决这种争议,微观上无明确的规章可循。
二是对事后监督工作规范性规定欠缺。制度明确事后监督是会计核算的一个环节,但没有提及事后监督业务的独立性和严肃性及框架性的工作规范。实际工作中事后监督中心很像个“回收站”,会计核算的收尾工作都集中在事后监督中心,人员紧张,工作繁重,监督重心偏移,难以达到设计的监督目标。
三是计息规定太简要,不够明细。例如:2005年7月某日某信用社从人行再贷款1000万元,期限一年,利率2.97%。按积数法计算利息为:365×1000×2.97%÷360=301125元;按逐笔计算法计算利息为:1000×2.97%=297000元。两种计算法利息相差4125元。这种情况给业务纠纷埋下了隐患。
四是个别条款操作性不强。新制度第十五条的强制休假规定很难落实。一是人员紧张,工作繁忙,没有多余人员接岗;二是一些重要风险岗位人员常年在一个岗位上,业务操作相对封闭,其他人员难以接岗;三是相关人员风险意识不强,顾及主要岗位休假影响正常工作,忽视道德风险的防范。制度第十八条的奖励规定钢性约束不足。基本制度的奖励规定只是对《会计法》有关条款的复制,没有钢性约束,实际工作中管理者常以经费紧张等原因不落实对会计人员的奖励。
五是个别条款的表述需要斟酌。制度第六十条中“核对不符的,应立即查明原因,并予以更正并说明”的表述与具体问题有不相扣的地方。改为“核对不符的,应立即查明原因,据实解决,并注文字说明”较为贴切。制度第八十条第三款,规定了事后监督部门“纠正核算差错”,不妥当,因为实际监督业务中监督人员不允许代替核算部门纠正差错,改为“指证核算差错”较符合实际。
六是新凭证的签章设计问题。新凭证个人名章签章栏舍去了“会计”,增加了“事后监督”。这会引发以下问题:
1.会计主管责任缺失。自制会计凭证大部分涉及会计重大事项,需会计主管审批。传统自制凭证上个人签章设计顺序依责任大小从左到右排列,即会计―复核―记账;新设计自制记账凭证签章排列顺序从左到右则为:事后监督―复核―录入―制单。显然,会计主管责任在凭证上缺失了。
2.事后监督参与事中控制。新制度第八十条第三款这样规定:事后监督部门应及时对已完成的会计核算业务展开事后监督,反馈监督结果,纠正核算差错,提出完善会计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措施、建议。结合新凭证签章设计,笔者这样理解这个规定:一笔会计业务如果处理不正确,监督员可以直接在原业务凭证上纠正差错,签章以示责任;或者会计业务处理过程中的差错,由事后监督负责。
3.“事后监督”签章人不明确。事后监督签章的位置在会计凭证上排序是第一,责任重大,这个章该谁签?是监督主管还是监督员?怎样分配在监督过程中出现重大失误的责任?这个签章指向人模糊。
4.淡化事中风险防范。会计凭证签章是因为见证责任而积淀下来的。新凭证中设计事后监督签章栏,令事后监督人员既承担了直接会计责任,又承担了监督责任,会弱化前台业务处理人员责任意识,淡化事前、事中控制,增加风险系数,不利于会计核算整体质量的提高。
5.不符合新制度规定。新制度第八十条有“事后监督部门应及时对已完成的会计核算业务展开事后监督”的规定。未完成签章的会计凭证不属于已完成的会计核算业务,不符合规定。
三、建议
(一)观念回归,重新审视会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从口头重视变为思想重视,从业内重视变为整体重视,从员工重视变为领导重视。落实会计人员的待遇问题。建立科学的考核奖励机制。奖励措施务必具体、可操作;稳定会计队伍,吸引专业人才服务会计工作,再创央行会计工作新辉煌。
(二)搞好调研,修订完善新制度。任何规定都是基于当时的工作生态状况制定的,这种生态状况是变化的,因此制度的不适用状况是正常现象。但是好的制度是来源于对工作生态的不断适应。所以,我们的制度制定者要不断地深入会计工作一线进行调查研究,以人为本,以防范风险为核心,科学修订完善新制度,为央行会计工作提供良好的制度保障。
(三)尽快编制制度说明,增强对实际工作的指导性。编制制度说明,要对旧制度的有关补充规定进行整合筛选,来一次全面清理,对部门规章与基本制度冲突的,根据具体情况进行修改纠正。制度说明应涵盖中央银行的全部会计业务,如凭证的使用、填制、传递、整理等,能细则细,务必具体;同时,还要能不断进行补充、丰富、完善,成为会计工作实务的具体指南。
(四)建立会计业务部门的协调机制。在这个机制下,会计业务部门间争端能够快速有效解决,相互之间和协相处,共同完成央行会计各项核算工作,保证资金安全,不断提升会计工作质量。
(五)对会计凭证签章设计应慎重。事后监督在会计核算中承担的责任与会计主管应承担的责任不能混为一谈。对签章的设计也应有明确目标,符合成规。
(六)建立有效的会计监督体系,明确会计监督业务的独立性、严肃性,理顺监督信息上传下达及横向交流的渠道,从科学、效率、便利的原则出发分配会计核算业务流程,提高监督效率,改变目前事后监督是“回收站”的现象。
[收稿日期]2006-03
关键词:地质勘查单位;会计监督;会计核算;研究
促进会计监督与核算的有机结合,能为地质勘查单位可持续发展奠定重要基础,笔者将分别从:会计核算与会计监督分析、会计核算与会计监督关系研究、促进地质勘查单位会计监督与核算实施的有效对策,三个方面来阐述。
一、会计核算与会计监督分析
(一)会计核算
会计核算是会计的第一职能,同时也是会计管理的基础。地质勘查单位任何经济实体均需要进行经济活动,同时要求会计信息的正确性与完整性。基于这种情况下,地质勘查单位应对经济活动相关信息加以记录,计算及汇总,并将其整理为会计资料供其查阅。总的来说,会计核算就是一个将经济活动信息转变为会计信息的全过程,并对其进行确认的工作。会计核算具有系统性、完整性、连续性,能从价值量上对经济活动状况进行反映苗,与此同时,能对单位经济活动如实反映出。经济活动本身就有一定复杂性,人们无法通过单纯观察就能掌握全面情况,另外也不能从活动信息来了解情况,基于这种情况下,会计核算则能通过货币、数量等形式来反映地质勘查单位实际经济状况,为地质勘查单位各项工作的开展奠定基础。会计核算具有完整性,要求经济活动在时间与空间上没有任何遗漏,而连续性则要求经济活动整个过程中不能间断,系统性则要求相关单位采用科学核算方法来解释规律,总而言之三者缺一不可。会计核算能对地质勘查单位各部门经济活动进行准确反映,不论是已发生的,正在发生的或是将要发生的,均能预测到,对于单位而言是一种安全保障。对于中小企业而言,会计核算的作用更加突出。不仅能使企业财务制度不断健全,还能使企业财务情况明朗化。
(二)会计监督
会计监督与会计核算都属于会计基本职能,二者相辅相成。会计核算作为会计监督基础,无核算便不存在监督,难以确保会计核算相关信息的可靠性与真实性。会计监督是指会计人员凭借经授权特殊地位和职权来制定相关制度,对经济活动中各项资金运行加以监督,确保各项活动的合理开展,确保会计信息可靠性、相关性的提升,达到主体工作效益目的。相关学者认为,会计本身就具备监督职能,在我国各领域都得到了广泛应用。会计监督是指会计人员根据相关法规,通过分析检查来对企业经营活动的合理性、有效性进行监督,使其按一定目标进行。从中不难发现,会计监督主体通常是经过受权的会计人员以及会计机构,会计监督对象是经济活动过程引起的资金运动。其他学者则认为会计监督是指对流动资金的完整性与合理性加以监督,从而提高经济效益,促进企业利润计划指标提前完成,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
二、会计核算与会计监督关系研究
监督与核算互相影响又互相制约,会计核算与会计监督的联系则更加紧密,地质勘查单位之所以能存活下来,其中会计核算与会计监督作出了巨大贡献。从某方面来说,监督与核算是企业发展的主要功臣,也是其健康运行的象征,同时也是促进企业或单位长远发展的关键。对于一个企业或单位来说,将会计监督与会计核算结合在一起,能发挥出一定作用,为单位或企业创造更多效益。为了促进二者的有效结合,应对会计核算体系以及会计监督系统进行建立,从而确保单位或企业内控系统的稳定运行,使其得到全面发展。
三、促进地质勘查单位会计监督与核算实施的有效对策
为促进地质勘查单位会计监督与核算的有效结合,单位还应采取多种行之有效的对策,笔者将分别从以下方面来阐述,如:对内部会计监督职能进一步强化、促进会计信息化发展、对会计责任主体加以明确、提高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从多个方面来阐述。
(一)将内部会计监督职能进一步强化
地质勘查单位应加强对会计监督职能的有效强化,对内部核算系统加以完善。值得注意的是,地质勘查单位中实际工作中应考虑到自己发展情况,为此制定更加全面的会计制度,为会计监督的落实提供有效的理论支持。与此同时,地质勘查单位应加大对各种活动的监管力度,并敷于核算部门相关权利,使其能参与到会计监督中来,此外,地质勘查单位应加强会计核算与会计监督的有效结合,将会计核算中不合理的部分进行改善,对监督管理系统加以健全,并于监督前、中、后等全面开展会计核算工作,最终实现会计监督的作用。
(二)促进会计信息化发展
在合理科学的会计核算原则的要求下,有关的单位应该要相应的注重会计核算工作流程之间的深化。同时还要建立好监督管理的体系,通过建立监督体系要及时处理还会计核算工作的全面认识,根据会计信息化核算的具体要求,进一步的深化好会计核算工作的分式,进一步的促进自身的稳固发展状态。在此同时还要加快会计核算人员专业能力方面的培训力度,强化好在工作中的风险意识,同时也要加强对实际工作中存在着的问题进一步有效的进行处理解决,然后再推动会计信息化会计核算在现代生活中的发展,对于当前的这种形势应该要结合好会计信息化核算模式的要求以及自身在会计核算工作环境中的状况和态度,要定期进行开展专业性的培训活动,同时还要丰富好会计核算员的专业性能力,促使着他们能够在实践的过程当中加强好这些这些专业知识的有效运用,从而为会计核算工作方式的推广使用能够提供可靠的保障。
(三)对会计责任主体加以明确
大部分地质勘查单位负责人则认为自己是负责人,会计上的事情自己说了算,会计人员应按其意愿来执行相关事宜,一旦出现问题便将其推给他人,以此减轻自己的责任,这些问题均对会计监督工作的执行造成一定阻碍。相关学者认为,促进会计监督与核算的有效统一,还应对会计责任主体地位进行明确,这也是会计信息真实性得以保障的关键。作为单位负责人,应对会计资料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确保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自己的职责,从而对会计监督职能的发挥提供了保障。为了更好地适应企业管理制度要求,单位负责人应加强对会计知识、财务知识、业务知识的了解,对经济法规加以熟悉,做到为自己负责,为单位负责,为法律负责。
(四)提高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
管理人员的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关系到内部核算能否实现在会计核算与会计监督的有效结合。对此,企业要对管理人员加强管理力度。首先在思想上,应加强核算人员对内部核算重要性的认识,加大相关知识的宣传力度;且要求管理人员学习《会计法》,加强法律意识,其次将社会责任观念融入到培训内容中,以创造良好的内部核算氛围。企业在招聘时,应禁用有亲属关系以及有背景的人员,因此需要对其进行严格的筛选,以能保证用人的独立性。另外,企业要规定管理人员要定期参加公司的培训,加强对《核算法》的学习;对管理人员给予核算知识以及技能的培训。于培训结束后实施绩效考核,针对不合格者一律不予录用。最后,管理人员除了具备基本的专业技能,还要对企业的发展战略、市场行情、经济周期以及国家政策、经济发展情况等进行充分的了解,才能保证工作顺利的开展.
四、结束语
会计核算包含诸多要素,如:收入、支出、费用、成本,这些要素无疑不体现出单位的实际经营情况,从多个角度来对单位亏损情况进行衡量,并制定有效的管理对策。为促进地质勘查单位会计监督与核算的有机结合,还应采取一定手段,如进一步强化会计监督职能,加强会计信息化建设,培养专业管理人员,为地质勘查单位发展奠定基础。
作者:王辉 单位:河北省地矿局水文工程地质勘查院
参考文献:
[1]王欣.地质勘查单位内部会计监督与管理探究[J].财经界(学术版),2016,(19):183.
一是认为实质重于形式是对会计信息质量特征的要求,如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将实质重于形式作为对“会计信息质量要求”,要求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者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不应仅以交易或者事项的法律形式为依据。我国许多会计学者也将实质重于形式归于会计信息质量特征。
二是认为实质重于形式原则是对会计信息质量特征和会计确认与计量原则的修正与限制。如IASC认为,实质重于形式原则是指信息如果要想如实反映其所拟反映的交易或其他事项,那就必须根据它们的实质和经济现实,而不是仅仅根据它们的法律形式进行核算与反映。我国也有许多学者认为实质重于形式是对会计信息质量特征和会计确认与计量原则的修正与限制。而我国的《企业会计制度》要求,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核算,而不应当仅仅按照它们的法律形式作为会计核算的依据,却没有明确指出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的内涵与应用标准。
笔者认为,目前国内外学术界对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内涵的认识产生分歧的原因,主要是由于以往在研究会计信息质量特征和会计操作修正与限制原则的过程中,忽视了对会计行为与会计信息因果逻辑关系的研究,人为地造成了二者逻辑关系上的混乱。而一直以来,我国会计理论界的许多学者都将会计信息质量特征同会计操作修正与限制原则笼统归于会计核算基本原则,未能明确区分与比较二者的逻辑关系,在一定程度上也混淆了人们对会计核算原则,尤其是会计信息质量特征同会计操作修正与限制原则内涵的认识。
依据行为逻辑理论与会计行为理论,笔者认为明确会计行为与会计信息的因果逻辑关系不仅是区别会计信息质量特征同会计操作修正与限制原则的要求所在,而且是更准确地具体把握各项会计核算原则(包括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内涵的条件。其原因在于:会计操作修正与限制原则是对会计行为(包括会计信息的收集、加工、处理、确认与计量、披露等)及其相关依据(含有关会计核算原则)和影响因素(如成本――效益比等)的界定,而会计信息质量特征则是对会计行为结果――会计信息的界定。会计行为影响会计行为的结果――会计信息,会计行为的结果――会计信息反映会计行为的合理、合法、合规性。如果没有对会计行为修正与约束的动“因”,就不能产生会计信息披露与报告所要求的效“果”。二者在逻辑上存在因果关系,作用各不相同,因此,必须将二者明确予以区分。以会计行为与会计信息的因果逻辑关系为出发点理解和区分会计信息质量特征与会计操作修正与限制原则的各自内涵,不但有利于我们根据会计行为与会计信息的因果逻辑对会计行为的规范性与会计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全面考察与控制,充分发挥会计操作修正与限制原则对会计信息的收集、加工、处理、确认与计量、披露等会计行为的限制与约束作用,对于防止会计信息失真,探究会计信息失真的原由具有重要意义,而且按照因果逻辑关系将二者分别表述,可以避免将务会计核算原则混为一谈,造成的会计原则之间关系混乱、难以理解的问题,有利于进一步研究与分析各项会计原则的具体含义与应用标准。
通过对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内涵的分析可以看出,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的作用在于防止在对经济活动或事项进行会计确认时只停留在事物表面,而不能深入到事物内部,即为了防止会计信息只反映经济活动或事项的现象而不能反映经济活动的本质,防止会计确认行为的不理性。因为企业的会计确认如果仅仅按照交易或事项的法律形式或人为形式进行,一旦法律形式或人为形式没有反映其经济实质,则会计确认的结果将不仅不能帮助会计信息使用者作出最佳决策,甚至会误导其利用相关会计信息所作出的决策。
一、会计集中核算模式下财务监督的现状
会计集中核算是指企业通过将会计管理与财务管理职能进行分离,设置会计核算中心(以下简称“核算中心”),对原本由各分支单位(以下简称“集中单位”)分别负责的经济业务事项集中统一处理,这种会计核算方式在规范企业会计核算行为,加强财务监督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集中核算企业加强财务监督的必要性。实行会计集中核算以后,一些企业误认为会计主体发生了变化,或认为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有关法律责任由会计核算中心负责,故放松甚至放弃了财务监督,但是事实证明,实行集中核算的企业既有必要又有条件加强财务监督,一是核算单位实行了账实分离,为了防止账实脱节就有必要加强财务监督管理;二是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后将一部分财务人员从大量繁杂的核算工作中解脱出来,更有时间和精力履行财务监督职能。
(二)会计集中核算模式下财务监督的特点。
1.实行会计集中核算能够进一步规范财务监督程序。企业实施会计集中核算后,可以通过制定统一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核算办法,有效地促进会计处理标准的协调统一,大幅提升企业会计核算标准化水平和会计信息质量,进一步规范财务监督制度和程序,从而避免了财务人员运用传统的思维和检查方式方法去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2.实行会计集中核算能够进一步强化会计监督职能。企业实施会计集中核算后,核算中心属于更高层级,并与集中单位相对独立。一方面,集中单位无权也不能直接、随意地指使核算中心财务人员办理不符合规定的经济业务,核算中心更加自主地开展会计核算、审核和监督工作,有效抵制不合法、不合规的经济业务,进一步加强会计监督职能;另一方面,核算中心开展财务监督时能够有效避免同级部门或机构在监督过程中,可能存在的人情监督和过多地讲究个人关系问题,从而使会计监督职能得到强化。
3.实行会计集中核算能够进一步提升财务管控能力。企业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后,各集中单位的财务数据都汇总到核算中心,核算中心就可以通过数据了解到集中单位各项经济业务开展情况,同时对数据进行深入分析,并在此基础上集中全企业的监督资源,对集中单位开展现场检查,从而实现对集中单位的资产管理、负债、收支、预算计划制定和执行、财务计划落实等经济活动的全过程监督,最终能够较好地履行其监督的职责。
二、会计集中核算模式下财务监督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集中单位财务监督机制出现缺失和弱化倾向。集中单位财务交由会计核算中心核算后,取消了会计、出纳岗位,只设一名报账员,单位的优秀会计人员都集中到核算中心,使集中单位的内部牵制、监督职能不同程度地被弱化。同时,集中单位客观认为财务监督职能随着集中核算一并转移到了核算中心,所以在日常工作中会有意识地采取一些措施规避核算中心的审核,从而导致集中单位在行使内部财务监督职能上流于形式。
(二)核算中心会计监督职责落实不到位。一是核算中心和集中单位职责定位不清。由于核算中心在功能定位上侧重核算职能,并认为自主权在集中单位,对其监督有难度,于是,核算中心与集中单位对各自的责任产生了一些模糊的认识,产生“三不管”现象。二是核算中心财务人员与实际工作相脱离。由于核算中心和集中单位一般不在一起办公,核算中心财务人员不能较好地参与日常发生的经济业务,对经济业务的审核仅限于相关的票据,很难掌握业务发生的全过程和业务的真实性,这样造成会计集中核算人员与实际工作相脱离。同时,核算中心财务人员不能较好地了解集中单位的经济业务,造成财务监督由事前、事中、事后,变成了只有事后监督,无法对监督工作形成有力的业务支撑和材料证据。
(三)集中单位报账人员素质有待提高。有些集中单位对报账人员随意任命,认为报账人员有无会计从业资格、有无财务工作经验和能力都无关紧要,导致报账人员职业道德和专业胜任能力参差不齐,有的报账人员疏忽大意、不负责任,不是报账不及时,就是报账错误百出,并且对相应的经济业务事项理解不透、说不清楚,而核算中心财务人员对集中单位经济业务也不是很了解,容易导致账务处理不及时,增加企业经营管理风险;有的报账人员不能很好地贯彻执行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日常业务完全按照领导的授意、指使处理,依法治企观念淡薄,导致会计资料不真实、模糊不清,出现违法违纪现象。
三、优化会计集中核算模式下财务监督的措施
企业应通过明确核算中心和集中单位的功能定位,健全内部控制等财务管理制度,培养高素质的报账员队伍,充分发挥双方协同的财务监督职能,保障企业规范管理和运行。
(一)提高认识,及时转变工作观念。转变观念、加强宣传,做好协调沟通工作,营造良好的核算环境。集中单位要认真学习各项财务规章制度,深刻体会会计集中核算是现代企业实行集团化运作的趋势和要求,努力提高认识,积极配合核算中心开展集中核算工作。核算中心要严格审核,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及时向集中单位反映经营生产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管理漏洞,并提出合理化建议,逐步实现核算中心由单一记账机构向全面监督和管理的“综合管理型”转变。
(二)进一步明确核算中心和集中单位的职责权限。核算中心是财务监督的执行主体,主要负责授权审批程序、资金集中管理、标准成本应用等方面合规性、合法性的监督功能,要以会计核算为基础,以财务监督和监控为手段,以会计服务为目的,服务于企业经营发展,进一步提升核算中心在集中单位经营管理中的重要作用,从而避免将自身功能定位于单纯的会计核算的误区,可以将名称调整为“财务共享中心”或“会计管理中心”。集中单位是财务监督的责任主体,重点做好资产管理、预算执行控制、内控制度建设等方面真实性、完整性的监督功能。同时,集中单位负责人要认真学习财经法律法规,纠正认识偏差,对会计资料的真实、合法、完整性负责,配合支持会计核算中心工作,主动接受来自核算中心的财务监督。
(三)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核算中心和集中单位要根据经济业务特点,结合自身实际,深入调查研究,制定和完善相应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一是要形成严密的宏观制度约束,对制定的管理制度要少些弹性,多些刚性要求,对内容模糊不清的条款要进一步丰富和细化,保证核算中心在各项业务处理过程中都有据可依;二是建立健全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内部管理控制体系,包括严格的资金管理制度、信息保密制度和岗位轮换制度等,严格控制和预防各种违反财经法规行为的发生,只有会计法规和规定健全了,各项业务活动才能健康有序开展,会计监督才能有章可循。
(四)进一步加强核算中心和集中单位财务协同监督。核算中心和集中单位在财务监督工作中要明确分工合作关系,密切配合,协同开展经济业务监督,核算中心要积极参与集中单位的各项经济业务的决策与执行,细致审核、严格把关,促进财务监督与财务决策目标的有机统一。集中单位要逐项审查各项支出的手续是否完整、准确,账实是否相符,争取从业务源头上杜绝和减少虚假支出行为发生。核算中心和集中单位在财务监督工作中没有绝对的界限,双方要协同作战,形成耦合力。
(五)提升报账人员素质,积极履行会计监督职能。报账人员是集中单位会计核算工作的基础,在核算中心和集中单位之间起着桥梁纽带作用,对经济业务事项处理的好坏直接影响到核算中心会计信息质量,所以提高报账人员综合素质是提升报账水平、强化会计监督的根本要求,集中单位负责人应高度重视,选拔职业道德水平高、具有专业胜任能力的人员担任报账人员,加强培训和培养,保持其工作岗位相对独立和稳定,不断提高财务监督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