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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Using exemplification, from children thinking characteristics, teaching and learning process and evaluation standard aspects, this paper describes the position and role of non-technical characteristics in art education for children. From there you can see arts education exists problems of emphasizing skills, despising feeling, and strangling the personalities of children. That shows art education can not go against the physical and psychological needs of children, we must strengthen emotional and creative non-technical characteristics of the children.
关键词: 幼儿艺术教育;儿童画;幼儿思维的特点;幼儿艺术教学方式;评价标准;非技术性特质
Key words: art education for children;painting of children;children thinking characteristics;the way of art education for children;evaluation standard;non-technical characteristics
中图分类号:G6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4311(2010)23-0212-01
0引言
近年来,如果哪个小孩在升学时能拿出一摞获奖证书,是一件让别的家长羡慕的事,所以说让孩子进个培训班,参加比赛拿奖成了家长们的心愿。一到寒暑假家长就拖着孩子奔波于各个艺术班,导致了艺术培训市场的火爆,大有愈演愈烈之势;同时,评奖的机构也如雨后春笋般地涌现出来,各种名目的奖项令人眼花缭乱。但是在这种繁荣的景象背后,有一些现象反映出的问题不容忽视,这就是少儿艺术作品或表演缺少童真和想象力。出现这种问题令人焦虑,究其原因是功利性在作怪,评委的口味和评价标准成了培训班老师追逐的目标,这是巨大的利益驱使的结果。许多培训班针对评奖的标准,制定相关的训练指标,总结出一些套路和程式,让孩子按照这些套路和程式训练。对于技术以外的东西,培训机构不予重视,评奖机构的评奖标准也存在着片面强调艺术技巧和画面效果的趋势,导致幼儿艺术教育走入一个千人一面的怪圈。要解决这个问题就必须改变以技术为主培养目标的教学方法。下面就以儿童画为例从教学阶段、教与学的过程和评价标准等几个方面来阐述幼儿艺术教育的非技术性特质。
1幼儿思维的非技术性特质
艺术教育是要分阶段的,不同的年龄阶段应该有不同的思维特点。以儿童画为例,儿童的年龄段决定了以表象思维为主,处于从形象思维为主向抽象思维过渡的阶段,而且这种思维在很大程度上仍具有感性经验的特点,形象理解能力强于抽象理解能力。绘画技术的训练需要长期的磨练和理性的提高,到了成人阶段对的绘画技巧的要求就相对要高一些,为了掌握和熟悉写实技巧就要长期地、重复地训练,如对着模特和静物写生。儿童画是儿童的知觉与情感的外化,他们不在意技术的高低,只要将自己的情感通过绘画这种外在的符号形式传达给他人,在这个过程中获得快乐就行了。所以说在儿童阶段学习绘画是排斥技术性的。
2教与学的非技术性特质
从这个角度看对儿童的艺术教学活动应该在玩和游戏中进行。爱玩是孩子的天性,他们的许多东西是在玩的过程中学到的,同时也是在这个过程中激发出想象力。孩子的世界是充满幻想的,不同于成人世界的现实性和功利性,他们的艺术活动就是对自己世界的描述。所以说我们不能把他们拉到成人的世界中来,那样他们会失去童趣,也会失去作为一个孩子的魅力。以美术课为例教学场所不一定在教室里,也可以在室外任何一个地方。给他们一个宽松的环境,发挥他们的想象力,这样就比在教室里一本正经的教学更生动有趣。在幼儿美术教育中应坚持以儿童为主体的原则,家长和老师在这个过程中扮演的应该是支持者、合作者和引导者的角色,采取一种跟随性的教学方式。孩子的世界丰富多彩,他们的个性也是多种多样的,在教育中应该保持孩子身上的“差异”,不要搞人为的“整齐划一”,否则就会失去孩子的创造力。老师不要作太多的示范,因为不管老师怎么去模仿儿童画,都不能完全体会到儿童的心态,总是带有成人化的因素,如果在儿童画中成人化的东西太多,把儿童看到的世界世俗化、现实化和理性化,就会把他们原本美好的具有丰富想象力的空间象气球一样戳破,当他们再审视自己的世界时,就会是一种早熟的心态,画出的画自然是“伪儿童画”了。让孩子自由地行动,老师在这个过程中调整他们的情绪,关注他们的创作过程,鼓励他们,赞扬他们,引导其通过想像和体验创造出自己的艺术形象,并在这个过程中给他们提供必要的帮助。在教学中可以鼓励他们一边画一边和语言动作相结合,在技术不到的地方用其他方式补充出来。教与学是一体的,以孩子的喜好和兴趣为主导,老师的“教育技术”隐藏在小孩玩的背后,以一种间接影响的方式引导学生完成教学内容,这就是非技术性特质的一种体现。
3评价标准的非技术性特质
参加比赛或平时教学老师都会对学生的作品提出评价,正确的评价对孩子的影响是积极的,不正确的评价对孩子的影响当然是消极的。那么怎样才是正确的评价呢?以儿童画为例:①在评价儿童画中不以技巧的高低作为好坏的标准。尽管从技巧出发比较方便,但对儿童却不适宜,因为儿童感性的东西更多一些,技术训练容易损害他们的想象力和创造力,容易把儿童画引到套路化和程式化的道路上去。②我们可以把他们的美术活动分成几类如:有趣的、有益的和消极的三类。对于有趣的、有益的积极鼓励;对于消极的想办法避免;其中是否有趣是评价作品好坏的核心,以趣味性作为孩子的评价,更有利于调动孩子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他们思维的创造力会得到极大的发挥。③评委和老师并不一定是完全对的,不能盲从。
4结语
在幼儿艺术教育中我们反对以培养学生技巧为主的教学方法,技术教育会束缚孩子的想象力。应该远离功利,遵循科学的方法,提倡真正的素质教育。帮助幼儿在艺术活动中建立起以艺术感染力为核心的审美心理结构,促进其人格完善;在创作中激活幼儿的思路,让他们产生创作的欲望,获得自我的满足和对自己的欣赏,从而使孩子喜欢艺术、乐于表现,能感受到环境、生活和艺术中的美。
参考文献:
[1]边霞.试论个性化的幼儿艺术教育.早期教育,2004,(07).
关键词:特殊教育;音乐教学;多媒体;应用
教育现代化的基本理念之一便是应使教学面向人人。特殊儿童作为独立的个体,他们也应享受良好的教育。如此一来,有助于帮助学生夯实未来发展与成长的基础,让特殊学生因接受过优质教育,形成乐观阳光的心态、坚韧的意识力,使其不再是被同情的对象,而是生活的更加有尊严、有自信。其中,音乐教育便显得尤为关键,其既能通过艺术交流促进特殊儿童敞开心扉,提升其肢体协调性,培养其节奏感;更将发展学生的多样爱好,让他们具有良好的审美意识以及创造美的能力,让特殊儿童感受音乐艺术的独特魅力。
一、关于特殊学校中音乐教学的内涵与价值分析
相较于普通儿童来说,特殊儿童指的是那些先天或后天因素造成孩子身心发展存在一定不足的:他们有的存在听觉障碍,有的存在智力发育问题,有的为肢体缺陷,还有的是视力障碍等等。从广义上来理解,特殊儿童便是与普通儿童存在明显的智力、情感以及行为等一个或多方面的异常。为了保障特殊儿童的正常生活,应确保他们能够适龄入学,接受良好的教育。同时,应发挥音乐教育的优势,通过感知训练、听觉训练、触觉训练、韵律训练等,促进特殊学生思维意识、认知能力与心理健康等多种能力与素养的形成和发展。从特殊儿童音乐教育的内涵来看,其不同面向普通学生的教育,并非向学生传授乐理知识、音乐技巧,而是基于构建舒适、开放教育氛围的基础上,让特殊儿童融入音乐教学课堂,满足他们的审美需求、安抚学生的情绪。继而实施引导教学,让学生感受多样、美妙的音乐,促进特殊儿童身心发展,使其更好地融入社会、了解客观世界,具有审美意识与创造美的能力。换而言之,在特殊院校中,音乐教学又被赋予了新功能——治疗作用。重视特殊学校中音乐教育,提升教学的授课水平、让教师积极运用现代化教学工具,既有助于突出学科育人优势,又将拉近老师与特殊学生间的距离。从而,培养特殊学生良好的审美鉴赏力、促进其身心发展、提高他们的肢体协调能力。首先,音乐作为一种古老的艺术形式,美妙的乐曲有助于舒缓心情、排解压力。音乐创作多基于一定情感,各种旋律又给人以多样性的听觉、不同的情感触动,人类对音乐的感知是天生的。有研究表面,音乐疗法对自闭症儿童具有特殊功效。应发挥音乐教学的优势,让特殊儿童在音乐教学中展开想象、发挥创造力,触动他们的多感官,使其将情感寄托于乐曲中,感受音乐中积极向上的人生态度,用顽强的意识力与拼搏创造生命的多样色彩。其次,面对特殊学生的身心发展不同问题,教师应使音乐教学更具侧重,通过多媒体技术的应用,实现引导多样化,促使学生感觉与肢体能力的协调发展。并且,创新音乐教学,让特殊儿童在学习中律动、打节拍、做动作,有助于改善他们的精神面貌,促进孩子参与集体活动、帮助他们构建和谐的人际关系。最后,音乐教学还可以促使特殊儿童个性化发展。他们虽然身心某一或某几方面多有不足,但是以触摸演奏或学习指挥的方式,可以发掘特殊儿童的潜能。使学生在艺术方面得到良好的启蒙,甚至这会影响特殊儿童的未来发展与就业,改变他们的一生。
二、浅议特殊教育音乐教学中多媒体应用必要性
(一)以促进多元化教学相对普通儿童音乐教学来说,特殊学校音乐教育具有人文性、综合性、交叉性等显著特点,还肩负着一定的治疗作用,使不同身心问题的儿童感知音乐、学习音乐,这便增加了教学难度。此外,国内对特殊音乐教育的研究理论较为有限,造成教育教学工作开展缺乏体系性、方向性,有的教师在音乐教学中更侧重对学生的心理疗愈,有的则主张应加强技能教育。而笔者认为,可通过对德国音乐教育学家卡尔奥尔夫的理论借鉴,实施多元引导,借助多媒体教学工具,让特殊学生在动作、乐器、演奏等相融合的教学中,去感受、识别、体会、倾听音乐或自然界中美妙的声音。
(二)完善课程教育体系在特殊学校中,音乐教学不仅存在一定难度,还应重视对校本课程的开发,以便形成教育特色、逐渐完善课程体系。实际却是在部分特殊院校中,对音乐教学的重视度不足,更关注基础教育,使音乐难以发挥应有的教育价值。尤其是在当下,国家教育部门尚未针对特殊学校,建立标准化艺术课程教育教学标准,很多特殊学校的音乐教学还处于摸索阶段。笔者认为,应促进教学的信息化进程,让音乐与心理健康、德育教育有机结合,更好地促进特殊儿童综合素质全面发展。
(三)补充教学不足问题提升特殊学校中音乐教学的有效性,需有一只高素质的师资团队。教师不仅应了解特殊儿童的身心发展规律,具有音乐素养,更应拥有信息化施教能力,促使特殊学校音乐教育迈向规范化、现代化发展路径,打造高效音乐课堂,使音乐教育面向全体特殊学生,让他们的心灵感受艺术浸润。但现实却是,专业的特殊教育音乐教师数量有限,无法满足实际教育教学工作开展所需,这也在一定程度上掣肘了特殊学校的艺术教育发展。在北京某所特殊学校中,师生比例为1:62.5。其中,专业音乐教师的数量更少。故此,应加强对多媒体技术的应用,助力教师的施教反思,提升授课效果。
三、特殊教育音乐教学中多媒体技术的应用策略
(一)构建生动课堂,促进学生参与首先,为打造高效音乐课堂,促进学生的多感官体验,丰富特殊儿童的学习感受,教师可应用多媒体技术,以图文并茂、声像并举的方式,循序渐进的展开音乐教学。因班级学生的个体情况多有差异,教师在情境的创设中,需考虑实际的学情,保障每位学生都能参与课堂教学环节。例如:在《隐性的翅膀》流行音乐教学中,教师可根据班级学情,通过播放音乐、制作短视频等方式,将唱歌、律动相结合,使学生观看或聆听励志小故事,打破常规音乐教学的方式,使学生置身于不同故事情境中,通过理解、认识、交流,进行音乐教学。让特殊儿童感知音乐、学习基本的舞蹈动作。在多媒体技术的应用中,帮助学生融入音乐课堂,使其积极动脑、参与集体活动,进行跟唱或舞蹈。教师应给予学生及时的指导与鼓励,助力他们建立艺术学习的自信。
(二)重视学生感受,激发积极情感其次,在特殊学校的音乐教学中,积极运用信息化教学工具,创新课堂教学授课方式,加强师生互动,教师还应关注不同学生的音乐学习感受。只有具有教学反思精神,才能及时调整教学策略,使音乐教育充分地发挥自身育人优势。从而,调动特殊学生内心的积极情感,使其热爱艺术、在音乐课堂中踊跃表现自我。例如:教师在用多媒体组织动作跟学游戏、结组表演或气氛营造时,需观察学生的情感变化。只有避免盲目教学,记录在不同教学环节学生的肢体、情绪反应,才能使教学兼具“新”意与有效性。以《布谷鸟》律动教学为引导,通过多媒体屏幕画面提示、声音提醒等方式,来引导不同身心发展问题的特殊学生,笔者发现他们不仅课堂注意力变得更集中,课堂表现也十分的活跃。而在接下来的教学中,我便多以组合教学的方式,发挥多媒体技术辅助教学的能效,促进学生在教学引导中感知音乐、辅以不同肢体动作。
(三)关注分层引导,助力个性发展再次,在我班学生中,因学情复杂,音乐教学与多媒体技术的应用便需更具灵活性。例如:面对失聪、盲生与智力障碍的学生,教师需日常多与他们沟通,科学的展开分层,尽可能发掘特殊学生的自身天赋与音乐潜能,使其产生深入艺术学习的动力,具有自主学习的意识,成就特殊学生的精彩人生。可以在信息化教学中,通过多媒体技术助力,测试不同学生的身体协调能力、粗大动作发展、表演意识等,结合其身体素质,在音乐教学中融入舞蹈、健美操动作等。通过对学生的A、B、C层次划分,让A层学生接触更广泛的乐理知识、引导其进行乐器弹奏,使其展开音乐创作或学习指挥等等;B层学生应能够跟着音乐或提示打节奏,做动作;C层学生音乐感知力相对较低,可以音乐游戏的方式,用多媒体播放童谣,助力教学逐层深入。
(四)引入先进理念,形成特色教育最后,教师应具有“生本”意识,重视对先进、成熟的音乐教育理念研究。如:达尔克罗兹音乐教育、达伊音乐教育及奥尔夫音乐教育。完善自身的教育教学体系,面对不同身心发展问题、兴趣爱好的特殊学生,教师既需照顾个体间的差异性,又应建立明晰的教育目标,对自身教学效果加以评估与总结。例如:可运用多媒体设备记录课堂教学中的活动环节,在课后总结环节观看学生们对不同活动、乐器的反应、形成连续性教学总结与记录,为后续教学工作开展提供依据、完善校本音乐课程教学体系。
四、结语
新时期既为特殊学校教学工作开展指明了新方向,更对教师的授课能力提出了新要求。作为特殊学校的音乐教师,应富有爱心、耐心与责任心,能够悉心呵护特殊儿童群体,通过艺术教育的方式加强与孩子们的沟通,让他们在音乐的世界中放飞想象,形成阳光乐观、积极向上的品格;更应不断提升自身施教能力,具备信息化教学意识,通过对多媒体技术的有效应用,构建高效音乐课堂。针对不同身体或智力问题的孩子,灵活的调整授课方式,促进特殊学校音乐教学的提质增效。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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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指出:“幼儿园教育应为每一个幼儿的近期和终身发展奠定良好的素质基础。要为每一个儿童,包括对特殊需要的儿童提供积极的支持和帮助。”但在现实生活中,普通幼教机构常常以各种理由拒收特殊孩子,有的即使收了,也只是表面上的随班就读,不能做到真正的融合教育。从2002年开始,我园就学前融合教育进行了实践探索。
1.建立学前融合教育联合办学体系。联合办学,是指普通托幼机构与特殊学校或康复机构携手,以联合方式对学前特殊儿童进行融合教育,这样可以保证师资水平。2003年我园与苏州市盲聋学校合作,启动了融合教育项目,由盲聋学校负责聋儿招生和学籍管理,并安排两位教师带着聋儿进入花朵幼儿园,按照聋儿年龄段分别插入小、中、大班。聋校教师在做好幼儿园教学工作的同时,担任听障儿童康复训练工作。自实施融合教育以来,已有23名听障儿童参加了苏州市聋儿康复评估,康复率为100%,其中一级康复率为67%(聋儿语言康复分五级,一级为最高级别,达到三级者可进入普通小学就读)。在和一些专业聋儿康复训练机构的数据对比分析中,我们发现:在听力语言康复效果相同的情况下,接受融合教育的听障儿童所花费的听力语言康复训练时间仅是专业机构的20%,这是因为听障儿童能有更多的时间和普通儿童一起生活、游戏,大大提高了康复的效率。
2.创设适宜的学前融合教育环境。融合意味着在普通托幼机构教学环境中安置学前特殊儿童,我们精心创设学前融合教育环境来满足学前特殊儿童年龄发展的特点和需要。例如,我园设立了聋儿资源教室,用于开展集体语训和个训课程。资源教室里配置听觉语音康复评估与训练专用设备、各种教材教具、特殊教育参考资料和工具书等。资源教室的布置以最大限度满足随读幼儿各种特殊教育需要和训练为原则。除了创设这些硬件环境,我们还为聋儿营造认同、宽容和友爱的人际环境。我们通过“爱心小天使”结伴行动,让健全孩子们在一日活动过程中随时给予聋儿有效的帮助和支持,减少了聋儿无法沟通的困难,让他们感到安全。教师们则通过微笑、拥抱等方式,让聋儿感受到教师对他们的爱,从而建立起深厚的师生依恋。良好的师生、生生人际环境,促进聋儿在学前融合教育的环境下获得最大程度的发展。
3.构建学前融合教育的课程模式。学前融合教育不是简单地为残疾儿童提供相同质量和课程内容的教育,它需要根据每一个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儿童的特点,来创设合适的活动,即适宜的课程。例如:在进行听障儿童融合教育研究中,为了更好地实现“最大融合、无限接近”的康复宗旨,我们将普通幼儿园课程与听障儿童语言康复训练标准教程从内容与形式上进行整合,构建了融合教育的双模块课程体系,即普通幼儿园教育模块及听力语言康复训练的课程模块。在具体操作过程中我们根据听障儿童的年龄、听力受损情况和语言发展情况等个别差异,调整双模块课程使用比例,形成了三变式教育方案(如下图)。这样的融合教育课程既满足了听障儿童语言康复需要,又满足了听障儿童全面发展需要,为听障儿童享受到优质教育资源提供了极大的保证。
4.创新融合教育人员专业培训形式。学前融合教育是普通教育与特殊教育的结合。因此,教师的培训一方面是加强对普通学前教育工作者学前融合基本知识的培训,如特殊儿童的生理心理特点、学习特点,基本的教学策略,简单的行为矫治方法,个别化教育计划的实施等。另一方面是加强特教教师学前教育的专业知识培训。我们定期邀请专家来园,但更多是依托幼儿园普教和特教教师的互相学习。在培训的方式上,我们将教学、培训和研究结合起来,做到既有现场教学观摩,又有对影像资料的深入分析研讨;既有专家的理论讲座,又有优秀教师的示范教学;既有全园的研讨,又有小组个别的交流;既有面对面的交流,又有QQ、微信等网上交流。通过这些丰富的教育培训资源和培训形式来满足融合教育教师的需求,最终达到幼教教师特教化、特教教师幼教化。
关键词:特殊教育 立法 特殊儿童 教育公平 融合教育
分类号:G760
1 引言
特殊教育与人权的尊重、保护紧密相关,其发展水平被视为衡量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纵观国际社会特殊教育改革历程可见,通过立法保障、规范和促进特殊教育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已成为许多国家的共同性举措。我国台湾地区十分重视特殊教育立法,在依法治教方面积累了很多可资借鉴的经验。
台湾地区最早的特殊教育立法活动可追溯至1944年颁行的《强迫入学条例》第13条和1968年颁布的《九年国民教育实施条例》第10条,但是这些规定仅仅是笼统的个别性规定,缺乏与这些条款相配套的措施与实施办法。比较正式的特殊教育立法始于20世纪70年代,台湾先后颁布了《特殊教育推行办法》(1970年颁布)和《特殊儿童鉴定及就学辅导标准》(1974年颁布)等法规。1984年,台湾当局颁布了《特殊教育法》,对特殊教育事业发展做出系统的规定,台湾特殊教育及特教立法进入一个新的时代。此后,《特殊教育法》于1997年、2001年、2004年和2009年被多次修订。时至今日,台湾地区已建立起以《教育基本法》、《身心障碍者权益保障法》为基础,以《特殊教育法》为母法与核心,以《特殊教育法施行细则》、《特殊教育课程教材教法实施办法》、《特殊教育设施及人员设置标准》、《身心障碍及资赋优异学生鉴定标准》等为主要子法的特殊教育法律体系,为特殊教育发展提供了不可或缺的刚性保障,有效地维护了特殊人群的受教育权。
在大陆地区,随着社会、经济、文化和教育等各项事业改革的逐步深入,特殊教育发展受到日益广泛的关注。《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下文简称《规划纲要》)明确提出“关心和支持特殊教育”、“完善特殊教育体系”和“健全特殊教育保障机制”。在此背景下,归纳台湾地区特殊教育法律的特点,分析这些特点对大陆地区特教立法的启示,对于促进我国大陆地区特殊教育改革,推动特殊教育法制建设,进而提升特殊教育水平无疑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2 台湾地区特殊教育法律的主要特点分析
台湾地区的特殊教育立法充分借鉴了美英等西方国家的历史经验,同时又特别重视本土化,本着扶助弱势群体、注重教育公平的立法理念,规定了特殊教育体系、特殊儿童的范围、鉴定、入学、升学、辅导、服务、设施及福利等有关事宜,形成了比较完善的特殊教育法律体系,颇具前瞻性。深入分析发现,台湾地区特殊教育法律呈现出如下主要特点。
2.1 明确规定并不断扩大特殊教育服务对象
从历史角度来看,台湾特殊教育法律的服务对象处于动态的发展之中。1944年台湾颁布与实施的《强迫入学条例》只规定智能不足、体能残障、性格或行为异常3类群体属于特殊儿童,需要接受特殊教育。这种分类比较笼统,与当时的特殊教育事业发展和特殊教育研究深入程度直接相关,也显示出早期特殊教育立法的粗糙。到20世纪70年代,特殊教育服务对象呈现出扩大趋势。1970年《特殊教育推行办法》规定的服务对象扩大到智能不足者、视觉障碍者、听觉障碍者、言语障碍者、肢体障碍者、身体病弱者、性格或行为异常者7类群体,而1977年修正该办法时又增加了学习障碍者和资赋优异者,使服务对象达到了9类。更重要的是,1977年的这一规定从广义上界定特殊教育,将资赋优异者也纳入特殊教育服务对象。
1984年颁布的《特殊教育法》以及此后的多次修订都坚持了这一定义,均在第一条明确指出,“为使身心障碍及资赋优异之国民,均有接受适性教育之权利,充分发展身心潜能,培养健全人格,增进服务社会能力,特制定本法”,开宗明义地指出《特殊教育法》颁布的根本目的是促进身心障碍和资赋优异两类人群的特殊教育。最新修订的2009年《特殊教育法》规定:身心障碍者“指因生理或心理之障碍,经专业评估及鉴定具学习特殊需求,须特殊教育及相关服务措施之协助者”,具体包括智能障碍、视觉障碍、听觉障碍、语言障碍、肢体障碍、身体病弱、情绪行为障碍、学习障碍、多重障碍、自闭症、发展迟缓和其它障碍12个类别;资赋优异者“指有卓越潜能或杰出表现,经专业评估及鉴定具学习特殊需求,须特殊教育及相关服务措施之协助者”,具体包括一般智能资赋优异、学术性向资赋优异、艺术才能资赋优异、创造能力资赋优异、领导能力资赋优异和其它特殊才能资赋优异6个类别。
在美英等西方国家以及我国大陆地区,特殊教育相关法律所保障的范围多局限于身心障碍者。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于1994年世界特殊教育大会上颁布了《萨拉曼卡宣言》,明确提出“融合教育”(inclusive educa,tion)理念,但这种理念也主要是针对残障儿童提出,指出教育应当满足所有儿童的需要,每一所普通学校必须接收服务区域内包括残障儿童在内的所有儿童入学,并为这些儿童能受到自身所需要的教育提供条件。相比较而言,台湾地区的立法扩大了特殊教育的服务范围,在不断扩大身心障碍者范围的同时兼顾资赋优异者的特殊教育需要和发展,突破了特殊教育局限于身心残障者的理解,形成了优障兼容,但以身心障碍为主的特殊教育服务体系,是一种历史性的突破。
2.2 重视教育权利的公平性和适宜性
保障特殊人群享有公平的受教育权是台湾地区特殊教育立法的核心理念。《教育基本法》于1999年颁布,其中第4条规定,民众“无分性别、年龄、能力、地域、族群、、政治理念、社经地位及其它条件,接受教育之机会一律平等”,对于身心障碍者之教育,“应考虑其自主性及特殊性,依法令予以特别保障,并扶助其发展”;1997年、2001年、2004年及2009年修订的《特殊教育法》也都明确指出,各级学校不得以身心障碍为由,拒绝学生入学;2011年新修订的《身心障碍者权益保障法》重申,“各级学校对于经直辖市、县(市)政府鉴定安置入学或依各级学校入学方式入学之身心障碍者,不得以身心障碍、尚未设置适当设施或其它理由拒绝其入学”。这使得接纳特殊儿童,特别是身心障碍儿童入学成为各级学校的法定责任,贯彻了“零拒绝”原则,有利于保障特殊学生的受教育权,减少并最终消除特殊学生受忽视、被排斥的现象。
教育公平不仅体现在受教育机会的公平上,而且体现在受教育过程和发展结果上。保障和落实特殊人群的受教育机会,但如果不能向他们提供符合其特点和需求的适宜性教育,这种教育公平是空洞和低水平的。台湾地区在特殊教育立法中高度重视教育过程和结果上的适宜性,将适宜性和公平性一起作为特殊教育立法的基本诉求。1984年的《特殊教育法》指出,“特殊教育之内容,除以民族精神教育、国民生活教育为中心外,对资赋优异者,应加强启发其思考与创造之教学;对身心障碍者,应加强其身心复健及职业教育”。到2009年,新修订的《特殊教育法》对适宜性做出更为明确的规定,“为因应特殊教育学生之教育需求,其教育阶段、年级安排、教育场所及实施方式,应保持弹性”;“特殊教育之课程、教材、教法及评量方式,应保持弹性,适合特殊教育学生身心特性及需求”。由此可见,从教育机构与设施的设置,到课程、教材和教法的选择,台湾地区都强调因应所服务群体的特殊性而灵活安排,使教育符合学生的特点和需求,确保教育的适宜性和高质量。
教育权利的公平性和适宜性理念对台湾地区特殊教育法律的建构起着重大的指导作用,渗透、贯穿于具体法律规范之中,可谓其特殊教育法律的主导价值观。
2.3 明确和强化政府发展特殊教育的主导责任
特殊教育事业的发展有赖于政府、教育机构、教师、家长等多方面的共同努力,每一种力量都不可或缺,但相对而言政府的作用更大,具有决定性影响。因此,台湾地区特殊教育法律注重明确和强化政府发展特殊教育的主导责任。
这种强化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明确政府主管机构及其权责。《身心障碍者权益保障法》和1997年以后修订的《特殊教育法》都在第2条明示,有关主管机构分成三个级别,最高主管机构为内政部或教育部;在直辖市为直辖市政府;在县(市)为县(市)政府。每个级别政府应负的权责在这些法律中都有明确列举,主要有规划、法律监督、财政投入、师资配备等。2009年《特殊教育法》规定,“各级主管机关为有效推动特殊教育、整合相关资源、协助各级学校特殊教育之执行及提供咨询、辅导与服务,应建立特殊教育行政支持网络”。(2)保障特殊教育财政投入。台湾地区对特殊教育的财政投入规定经历了一个由宽泛到具体,并不断加大力度的过程。1984年《特殊教育法》有关规定比较宽泛,只是要求“各级政府,应按年从宽编列特殊教育预算”。1997年修订后的《特殊教育法》开始对各级政府财政投入比例做出明确而具体的规定,要求特殊教育预算“在中央政府不得低于当年度教育主管预算的百分之三。在地方政府不得低于当年度教育主管预算的百分之五。”“地方政府编列预算时,应优先办理身心障碍学生教育。中央政府为均衡地方身心障碍教育之发展,应视需要补助地方人事及业务经费以办理身心障碍教育”。到2009年,新修订的《特殊教育法》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提高中央政府财政预算份额,特殊教育预算“在中央政府不得低于当年度教育主管预算百分之四点五”,在地方政府层面维持百分之五水平。(3)加强教育督导。政府对特殊教育成效的督导,是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保障。台湾地区2009年新修订的《特殊教育法》从督学和督政两个方面对特殊教育督导做出明确规定。在督学方面,“高级中等以下各教育阶段学校办理特殊教育之成效,主管机关应至少每三年办理一次评鉴”。在督政方面,“直辖市及县(市)主管机关办理特殊教育之绩效,中央主管机关应至少每三年办理一次评鉴”。为深化特殊教育督导的效果,《特殊教育法》要求督导评价的结果应予公布,并“对评鉴成绩优良者予以奖励,未达标准者应予追踪辅导”。
台湾地区在立法中明确和强化了政府责任,使政府在推进特殊教育事业和保障特殊教育质量过程中的权责明确化和具体化,推动各级政府切实履行职责,为特殊儿童接受公平而适宜的教育提供了有力保障。
2.4 大力推进融合教育和个别化教育
融合教育指将身心障碍儿童和普通儿童放在同一环境中一起学习的方式,它强调提供身心障碍儿童以最少受限制的教育环境,而非隔离的环境,在普通班级、学校、社区中提供所有的特殊教育和相关服务措施,让特殊儿童与普通儿童有更多互动的机会,使特殊教育及普通教育融合成为一个系统。融合教育是当前特殊教育发展的基本趋势。顺应这一国际趋势,1997年修订的《特殊教育法》开始提出融合教育的观念,在第13条中规定,“各级学校应主动发掘学生特质,透过适当鉴定按身心发展状况及学习需要,辅导其就读适当特殊教育学校(班)、普通学校相当班级或其它适当场所。”但“身心障碍学生之教育安置,应以满足学生学习需要为前提下,最少限制的环境为原则”。1998年修订的《特殊教育法施行细则》第7条又进一步强调,“学前教育阶段之身心残障儿童应与普通儿童一起就学为原则”。到2009年,新修订的《特殊教育法》明确提出融合教育理念,指出“特殊教育与相关服务措施之提供及设施之设置,应符合适性化、个别化、社区化、无障碍及融合之精神”。
不难发现,台湾地区所倡导的融合教育不是简单的融合,它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在推行零拒绝、社区化、无障碍等原则的同时,特别强调适性化和个别化,希望身心障碍儿童能接受到符合其身心特点的教育,从而真正实现最终的融合。为此,2009年《特殊教育法》规定,“各级主管机关应设特殊教育学生鉴定及就学辅导会,遴聘学者专家、教育行政人员、学校行政人员、同级教师组织代表、家长代表、专业人员、相关机关(构)及团体代表,办理特殊教育学生鉴定、安置、重新安置、辅导等事宜。”基于鉴定和评估结果,家长可以选择将子女送入特殊教育学校、普通学校特殊教育班(分集中式特殊教育班、分布式资源班和巡回辅导班等三种形式)或普通学校普通班级。而在各种形式教育机构就读的过程中,教师要为每个孩子订立个别教育计划,增加特殊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2009年《特殊教育法》还规定,为确保鉴定和安置的适当性,各主管机关应每年进行一次重新评估。只有基于科学有效的鉴定,将特殊儿童安置在一个适宜的环境中,使其接受到满足其特殊教育需要的个别化教育,才能有利于他们的发展与融合。
2.5 注重保障家长在特殊教育中的权益
家长在特殊儿童(包括身心障碍和资赋优异两类儿童)的发展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除特殊儿童本人之外,家长是特殊教育领域中最为重要的利益相关者群体。只有特殊教育获得家长的认同、参与和支持,家长的权益以法律的形式被予以确认,特殊儿童权益和发展才能真正获得有效的保障。在台湾地区,注重保障家长权益是特殊教育立法的又一重要趋势和特点。
在台湾,对家长权益的重视有一个发展的过程。1984年《特殊教育法》没有对家长权益进行任何具体的规定;1997年修订过的《特殊教育法》开始明确规定家长在子女接受特殊教育中的权益,在5个条款中7次提到家长权益;到2009年,新修订的《特殊教育法》加大了对家长权益的重视,在7个条款中11次提到家长权益。特殊儿童家长的权益主要体现在知情权、选择权和参与权,其中参与权是一项基础性权利,家长有机会参与,其知情权和选择权才能得以落实。据2009年台湾《特殊教育法》有关规定,家长的参与权体现在多个层面上,包括:(1)区域领导与管理层面。家长代表可以加入各级主管机构所设立的特殊教育咨询会,参与咨询、规划及推动特殊教育相关事宜,还可以加入各级主管机关设立的特殊教育学生鉴定及就学辅导会,参与办理特殊教育学生鉴定、安置、重新安置、辅导等事宜。(2)学校管理层面:“高级中等以下各教育阶段学校,为处理校内特殊教育学生之学习辅导等事宜,应成立特殊教育推行委员会”。这个推行委员会中必须吸纳身心障碍学生家长代表参与。而在学校常规的家长会中,也至少要吸纳一名身心障碍学生家长为常务委员或委员,参与学校层面特殊教育相关事务的管理和推动。(3)子女教育层面。家长可以列席有关自己子女身心障碍鉴定及安置会议,且可以邀请相关专业人员列席,参与有关子女鉴定和安置的决策。此外,高级中等以下各教育阶段学校以团队合作方式对身心障碍学生或资赋优异学生制订个别化教育计划时,家长也可以参与并邀请相关人员列席。
3 对大陆地区特殊教育立法的启示
特殊教育法律为台湾特殊教育事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目前,台湾已经形成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惠及3岁以上特殊儿童的完整特殊教育体系。反观大陆地区,尽管上世纪90年代相继颁布了《残疾人保障法》(1990年颁布,2008年修订)、《残疾人教育条例》(1994年颁布)等法律法规,但总体而言,特殊教育立法工作相对薄弱,存在一些亟待关注的问题。在未来,大陆地区要充分借鉴台湾地区有关经验,加强特殊教育立法。台湾地区特殊教育立法带给大陆的启示有很多,需要特别关注的包括如下几点。
3.1 提升立法层次和系统性
在早期,大陆地区有关特殊教育的法律条文主要散见于有关法律中。1986年,《义务教育法》规定,“地方和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为盲、聋哑和弱智的儿童、少年举办特教学校(班)”。1990年颁布和2008年修订的《残疾人保障法》在第三章里专门对残疾人的教育问题做出规定。有关特殊教育的第一部专项法规是《残疾人教育条例》,由国务院办公厅于1994年颁布,它详细规定了特殊教育体系、教师、物质条件保障以及奖惩等相关事宜。应该说,这些法律法规对于推动大陆特殊教育事业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但必须承认的是,大陆特殊教育立法层次偏低,缺乏系统性,尚未形成合理的体系。大陆地区应像台湾地区一样,在立足本土和充分吸纳外来经验的基础上尽早制定专项法律《特殊教育法》,对特殊教育需要的类别与定义、政府权责、学校建设、特殊儿童鉴定与辅导、特殊教育师资培养、特殊教育课程与教材开发等各类事宜做出明确和系统的规范。同时,还要以《特殊教育法》为核心,以《宪法》和《教育法》为基础,沿着纵向和横向两个维度延伸,着力建设一个纵横交错、相辅相成的特殊教育立法体系。
3.2 扩大特殊教育法律保障范围
长期以来,大陆地区特殊教育立法主要局限于残疾人教育。对《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教育条例》、《特殊教育学校暂行规定》(1998年颁布)等有关特殊教育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进行分析,发现有关条文基本上都是针对视力残疾、听力残疾和智力残疾等残疾儿童的教育。相比较而言,台湾地区对特殊教育对象的界定要宽泛得多。台湾特殊教育服务的对象除了视力残疾、听力残疾和智力残疾儿童,还包括身体病弱、多动症(属于情绪行为障碍一类)、学习障碍等其它多种身心障碍儿童,以及在大陆地区被称为超常儿童的资赋优异儿童。这种广义的界定方式深入贯彻了因材施教和差异化培养的理念,更符合时展的需要。在大陆地区,随着《规划纲要》的颁布与实施,教育公平和拔尖创新人才的培养引发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因此有必要以法律形式明确和扩大特殊教育服务范围,将身体病弱儿童等多种弱势儿童以及超常儿童的鉴定、安置和教育纳入特殊教育法律法规的调整范畴,分步骤、分层次使各种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儿童的权益获得法律保障。
3.3 明确和加强政府的财政投入责任
特殊教育是国家基本公共教育服务的优先保障领域,政府在推进特殊教育事业过程中负有主导责任。台湾地区以法律形式明确和加强各级行政机构的权责,特别是对特殊教育经费投入做出严格的规定,并通过绩效问责机制予以监督,为特殊教育事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2010年是台湾地区调整和提高政府特殊教育财政投入的第一年,据2010年台湾教育年报显示,各级政府的财政投入基本达标。具体地说,台湾地区政府年度预算为新台币16738800万元,其殊教育经费总额为776637万元,占总体预算的4.64%,超出了《特殊教育法》4.5%的法定标准;在地方政府方面,所有市县自编特殊教育预算总经费约为新台币1950000万元,占所有县市教育预算总额的5.95%,也已超出5%的法定标准,其中高雄市最高,占其教育预算总额的7.46%,而没有达到法定标准的仅有云林县(4.87%)和连江县(3.16%)。相比较而言,大陆地区各级政府在特殊教育经费投入方面的履职表现不尽如人意,存在着总量明显不足、在各级政府教育财政投入中所占比重偏低、地区之间严重失衡等系列问题,办学经费不足成为困扰特殊教育学校发展的最大问题。为了进一步推动和完善特殊教育事业,大陆地区在特殊教育立法中必须明确和强化各级政府在财政投入等方面的责任,落实责任主体,并建立相应的督政机制,建立投入充足且稳定增长的财政保障机制。
3.4 保障家长在特殊教育中的参与权
家长参与在特殊教育领域具有特别的意义。特殊儿童的类别比较多样,内部差异很大,只有家长被赋权有机会参与到特殊儿童鉴定、安置、辅导和就业的决策过程中,才能确保特殊儿童接受到适性教育,有利于特殊儿童的终身发展及身心障碍儿童的融合。台湾地区特殊教育法律对家长知情权、选择权和参与权做了非常细致的规定,并在实践中得以切实执行。而反观大陆地区的特殊教育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几乎没有条文对家长权益进行界定和提出保障措施。目前,“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是当前大陆教育发展的重要主题,特殊教育立法要明确家长的参与权,引导特殊教育机构加强服务意识,注重家长参与和家校合作,切实保障家长权益,并最终保障特殊儿童的权益和为他们提供优质的特殊教育。
关键词 资源教室 随班就读 质量提升
分类号G760
1 问题提出
20世纪80年代,我国开始尝试将部分特殊儿童安置在普通学校接受教育,即特殊儿童随班就读。随着特殊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及融合教育理念影响的不断扩大,我国随班就读特殊儿童数量不断增加,2011年特殊儿童少年在校人数为39.87万,其中56.4%在普通学校就读。可以说,随班就读是我国特殊学生接受义务教育的主要安置形式。近年来,随着随班就读学生人数的增加,规模的扩大,随班就读教育质量问题也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就目前情况来看,随班就读支持保障机制不健全,是影响随班就读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因素。在随班就读支持保障体系中资源教室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而资源教室建设的规范性、合理性、科学性是随班就读教育质量提升的重要保障。
资源教室是一种教育措施,它是指在普通学校中设置专为特殊学生提供适合其特殊需要的个别化教学的场所(教室),这种教室聘有专门推动特殊教育工作的资源教师,配置了各种教材、教具、教学媒体、图书设备等。学生于特定的时间到此接受特殊教育,其他时间仍在普通班级中上课。资源教室目的是为学生和教师提供教学上的支援,以便使学生继续留在普通班级,促进学生的学业、行为和情绪的发展。自1997年北京市在宣武区后孙公园小学建立第一个资源教室以来,北京市普通学校的资源教室建设历经了十几年的发展,取得了较大的成绩,为特殊学生回归主流,在最小受限制的环境中学习创造了良好的条件。但我们也要清醒地意识到,在目前,资源教室方案在满足特殊学生的特殊教育需要,使学生真正适应普通课堂的学习等方面,仍有不足之处L4J。笔者对北京市资源教室建设的现状进行了调查,针对建设中的经验与问题提出资源教室建设、运作以及可持续发展策略。
2 北京市资源教室建设现状及其分析
2.1北京市资源教室建设与管理的相关文件
教育部在2003年《关于开展建立随班就读工作支持保障体系试验县(区)工作的通知》(基教司函【2003】11号),在全国100个县(区)试验,构建随班就读支持保障体系。2005年,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在全市各区县开展建立随班就读工作支持保障体系工作的通知》(京教基【2005】23号),明确提出要加强资源教室的建设,使之成为对随班就读工作支持保障的一项重要举措。为进一步加强对资源教室的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其作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制定《北京市随班就读资源教室建设与管理的基本要求(试行)》(京教基[2005]24号),以此指导学校建好、管好、用好资源教室。这份文件主要内容包括:资源教室的硬件管理(设备管理、资源管理、档案管理);资源教室的软件管理(资源教师的管理、学生管理);资源教室的业务工作管理(诊断评价、教育训练、咨询指导等)。同时,这份文件制定了资源教室工作职责,主要包括:对随班就读学生的个案管理、学习训练、康复训练、心理咨询;对随班就读教师的教育策略支持、特殊教育理论的培训以及对随班就读学生家长咨询指导、教育方法支持等;中学的资源教师职责中还增加了升学专业指导以及就业指导等。资源教室功能和职责的明确保障了资源教室运作的方向,使资源教室真正发挥了在学校随班就读工作中的支持作用,使资源教室得到了有效的利用,促进了北京市随班就读工作的健康发展。
2.2北京市资源教室数量发展
截止到2012年,北京市有随班就读学校1091所,随班就读学生数5616人。为使随班就读工作健康有序发展,北京市教育委员会投资近1500万,在全市中小学建设了75个资源教室,区县投资自行建设的资源教室73个,北京市资源教室总数达148个。这些资源教室中,有些是设有辅读班的普通小学的部分时间资源教室,有些是针对某一类残疾学生而设的专门化资源教室,大部分是对在校各类残疾学生随班就读提供支持的支持性资源教室。近十年来北京市资源教室发展情况如表1。
2.3北京市资源教师配备状况
资源教师是资源教室运作的核心与关键。资源教师是指规划、建设、运用和管理资源教室的特殊教育教师以及相关专业的人员。2010年和2012年我们分别对我市资源教师的基本情况和兼职情况进行了调研,结果见表2和表3。
从表2的调查中我们可以看到:资源教师的性别比例失衡,男性教师过少;学历层次较高,有较好的普通教育基础,但特殊教育专业知识和技能不足;随班就读工作年限较低,积累的随读工作经验较少。从表3可以看出,专职的资源教师数量较少,大部分为兼职的资源教师,兼职的资源教师中工作量占一半以上的仅有23%的教师,将近占一半的教师在资源教室的工作量仅仅是其工作总量的三分之一。
资源教室的教师要面对着各类特殊儿童,要面对全校所有有随班就读学生的班级和教师,要面对随班就读学生的家长,还要面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人员,他要将学校的活动进行有效的整合,变成资源教室的活动,要对学校随班就读工作提供支持,因此,资源教师在具有普教专业知识的基础上需要多种技能:特殊教育的专业知识、对残疾学生的教育训练技能,统合协调的能力、人际沟通的能力等。资源教师是资源教室有效运作的灵魂和基础,资源教师的素质制约着资源教室的运作和作用的发挥,资源教师队伍的培养是资源教室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
北京市资源教师的特殊教育专业技能欠缺,随班就读工作年限短,经验不足,兼职教师较多且工作量较大等是制约资源教室进一步发展的主要问题。
2.4北京市资源教室发挥的作用
资源教室功能和职责的明确,保障了资源教室运作的方向,使资源教室从一个物化的教室转化为一个通道,一个平台,一个载体,一种机制,发挥了在学校随班就读工作中的支持作用,使资源教室的功能得到了有效的发挥,促进了北京市随班就读工作的健康发展。随着对资源教室功能的深入研究它对随班就读工作的支持作用凸显。
2.4.1为随班就读学生融入学校、融入课堂提供支持,开辟绿色通道
对随班就读学生进行个案管理,是资源教室的主要功能之一,通过实施以个别化教育计划为核心文件的资源教室方案,使得随班就读学生很好地融入了学校,融入了班级。
资源教师组织随班就读教师、家长对学生进行全面、客观的分析,明确了学生在普通学校学习的主要需求,制定其发展的长期目标和短期目标,制定有针对性的个别化教育计划,并开展资源教室个别化教学。通过补救教学、康复训练等一系列教育活动,培养了学生的自尊心、自信心,发展了学生的思维,激发了学习兴趣,提高了学习能力;学业补救为课堂教学做了很好的铺垫,使其在课堂学习中知道了应该学什么、需要怎样学,帮助随班就读学生树立了学习的信心,产生了学习的兴趣,提高了随班就读学生参与课堂学习的积极性,使他们成为课堂学习的主人。例如:北京市东城区西总布小学资源教室以随班就读为背景,以“读”为核心,以个别化教育计划为依据,开设了以学科补救为主要内容的学习辅导、康复训练课程,对学生的学习目标和学习内容进行适当的调整和补充,为随班就读学生参与课堂教学打下良好的基础。
资源教室在个案管理中还以个别化教育计划为依据对随班就读学生学习过程进行监控,帮助任课教师调整课堂教学目标,为教师提供教学策略,改善评价方法。例如:北京市西城区上斜街小学对随班就读学生开展多元化评定的研究,评价的内容和形式注重紧密结合学生的生活实际,通过评价培养学生的自尊心和自信心、发展学生的思维、激发学习兴趣、提高其学习能力,促进学生良好的发展。有些资源教室还以个别化教育计划为依据对课堂教学提供间接的服务,为学生进入课堂学习制作教具、学具,提供文字支持等,资源教室的个案管理和教育训练为随班就读学生在课堂教学中的有效学习开辟了绿色通道。
2.4.2为普校教师的特殊教育专业发展搭建了平台
在对教师的支持方面,北京市各学校以资源教室为平台,采用了不同的形式和方法开展教师培训。有以校本培训为主要形式的理念策略方法的支持;有以“协同教学”为主要形式的教育策略的支持;最多的是以教研组活动形式为主的研训一体的支持方法,目前,所有有资源教室的学校都以资源教室为工作平台,组织了本校的随班就读教研组,通过教研活动的形式对随班就读的课堂教学策略进行研讨;通过研究课的形式对课堂教学策略进行评估和检验;在中学依托资源教室开展了对随班就读学生的心理分析与健康心理教育,升学就业指导等,用这种支持方法使得随班就读任课教师在教研活动中得到整体提高,改变了过去教师孤军奋战的局面,形成了学校随班就读工作的合力。
北京市还有一些资源教室借助资源教室的平台开展随班就读的教育科研,带领教师参与研究,在研究中培训教师,资源教室还为教师开办讲座,进行校本培训,提供特殊教育信息,这些做法都取得了很好成效。
2.4.3整合教育资源,成为学校、家庭、社会教育合力的载体
随班就读学生的家庭教育是学生成长的根基,良好的家庭教育是随班就读学生成功的关键,资源教室的建立为形成家庭、社会、学校的教育合力创造了条,件。一方面资源教师可以通过开办讲座、家长联谊活动等形式对家长进行培训;另一方面家长在家庭教育中遇到了问题也可以到资源教室进行咨询,寻求帮助与支持。在北京的不少资源教室中也常常出现家长的身影,他们或是来咨询的,或是来观摩教师康复训练的,或是来与教师搞协同教学的,资源教室成了学校与家长沟通联系的平台。资源教室还为随班就读学生精心设计了社会实践活动,充分利用家庭、社区的教育资源,使学生在融入学校过程中,也融入社区、融入社会,提高随班就读学生的社会适应能力。
资源教室在学校随班就读工作的服务对象和功能决定了其在随班就读管理中的中心位置,枢纽位置,这也使资源教室成为了学校随班就读支持保障系统中的一个组织管理部门,在北京有资源教室的学校基本上都是通过资源教室对随班就读学生进行个案管理,对教师的教育、教学、教研管理以及随班就读学生个别教育计划的制定与实施过程进行监控与管理。
3 北京市资源教室建设面临的问题及对策
3.1北京市资源教室建设与发展中的主要问题
资源教室建设的初始阶段,从基本建设方面学校选择了一间教室,购进了以感觉统合训练设备为主的训练器材,随着资源教室功能的研究资源教室训练的形式多样化、资源教室服务形式及资源教室课程研究的进展,问题也开始凸显,主要表现有三:其一,资源教室为随班就读学生提供支持,随着随班就读学生的毕业、升学,缺少服务对象的资源教室自行消失或解散;其二,对资源教室的建设与运作缺乏规划与管理,资源教室成为了有名无实的摆设;其三,资源教师缺乏特殊教育的相关背景,缺乏基础教育学科教学的基本技能,不能为学生、教师提供相应的服务。三个问题中以资源教师的专业化水平以及资源教师的基本素质为主要矛盾。
3.2北京市资源教室进一步发展的建议
3.2.1构建资源教师的培训网络,保障资源教室的专业发展
资源教师是活跃在普通学校中的特殊教育队伍,它是一个新兴的专业性群体,在现阶段对资源教师的培养还是要以在职培训为主。未来还应继续教育相结合,要建设市、区、校三级培训网络,市级培训对象以骨干资源教师为主,培训内容要在调研资源教室功能和运作需求的基础上制定出系列的培训计划;区级培训作为二级培训,要采用研训一体的方式从区域特点出发,分专题进行;校级培训以实践为基础,开展针对性的校本培训,使资源教师在实践中学习,在实践中总结,在实践中提高。
从长远考虑,要在大专院校的教育专业中开设特殊教育的专业课程,使每一位立志从事教育工作的教师都了解特殊教育,都了解资源教师这一新兴的岗位。
3.2.2建立资源教室的评价体系,保证资源教室的优质发展
资源教室发展的一个外在条件就是运用评价的导向功能引导资源教室向优质有效发展。北京市资源教室建设以来,先后启动了两次评价,有效推动了资源教室的规范运作。2008年的第一次评价以建设达标为主要指标,其结果如下。
2012年,又一次在区级自评的基础上进行全市的评估检查,这次评估检查是以有效运作为主要目标,准备推出一批市级示范资源教室。在评价检查中分别制定了资源教室训练课、资源教室管理等评价指标,对评价的方案和指标体系进行验证和修正,逐渐形成资源教室的评价体系,促进资源教室优质发展。
毕节学院面临着所有新建本科院校所面对的困境,如何在中国高等教育的发展与挑战中准确定位就显得非常重要。毕节学院作为省地共建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以服务地方为己任,始终围绕毕节试验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不断探索服务地方的办学路径。特殊教育学是一门专业性较强的学科,对从业人员有较强的技术性要求。这些都驱使着特殊教育专业要坚持应用型人才的培养方向,依据市场需求来确定人才的培养。毕节学院特殊教育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定位是:培养具有专业精神、专业知识、专业能力、具备发展空间的大学四年制本科应用型特殊教育专业人才。主要为特殊教育学校、普通学校的融合教育班、特殊教育康复机构、福利院、社区等单位提供特殊教育师资力量。
二、毕节学院特殊教育专业发展的现状
毕节学院特殊教育专业是在国家大力发展特殊教育事业的背景之下发展起来的,虽然发展的势头强劲,发展前景明朗,但依然存在着不足。(1)专业开办历史较短,特殊教育专业人才培养的经验不足。关于人才培养的规格、培养目标的定位、培养计划的制订和实施都有待进一步完善;课程体系不够健全;教学方法与教学管理模式有待提升;(2)特殊教育专业的发展规模缺乏科学性。为了快速解决特殊教育人才需求的缺口,毕节学院特殊教育专业盲目地大规模招收特殊教育专业的学生。从2008年开办特殊教育专科专业至今,已经毕业特殊教育专业学生233人,特殊教育专业辅修学生120人,其他同类学校的招生规模远远小于毕节学院。(3)高素质的特殊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存在的不足。表现为:师资数量不足,生师比不合理;师资流动性过大;学历层次不高,高学历人才匮乏;职称结构不合理,高级职称比例小;学科背景结构不合理;教师业务素质有待提高;教师科研方向不明确,科研能力不足。(4)特殊教育专业学科发展方向不明确。既要顺应国际国内特殊教育研究、发展的趋势,强调前瞻性,又要考虑贵州省特殊教育发展的现状,实现引导性,更要立足毕节试验区的实际情况,力求实践性。
三、促进特教专业发展,加强师资培养基地建设的思考
毕节学院特殊教育专业的发展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要建设高效一流的特殊教育师资培养基地,必须加大自身的建设。
(一)培育符合毕节学院特殊教育发展的专业方向群
纵观国内高校特殊教育专业的发展经验与规律,培育符合毕节学院特殊教育发展的专业方向群将是形成自身的特色的重要突破口。依据试验区特殊教育的发展境况以及毕节学院师范教育的传统优势,毕节学院的特殊教育专业形成了以“服务+实训”为特色的特殊教育发展方向,并逐步形成专业方向群。主要形成了以特殊教育专业、康复训练专业、特殊儿童心理咨询与教育专业为核心的专业方向群。
(二)构建与完善人才培养的课程体系
特殊教育事业的发展需要高质量师资队伍的支撑,科学合理的课程设置是培养高质量人才的重要保障。传统的高校特教课程设置存在诸多问题:(1)重理论轻实践;(2)课程内容陈旧,缺乏前瞻性;(3)课程内容孤立,缺乏整体优化;(4)课程类型单一,课程结构比例不协调;(5)课程设置忽略了学生个人的发展。毕节学院特殊教育课程体系的建设思路:在特教专业课程设置上要注意课程的基础性、系统性、师范性、前瞻性、实用性、实践性和可操作性,课程设置要体现出模块化、弹性化、个性化、以及具有层次性。课程体系分为三个层次,即按照公共基础课——师范课程——专业课程三个逐级深入的层次进行[6]。根据应用型特殊教育师资的培养目标来设置课程模块,通过必修课与选修课的形式来增强课程模块的弹性,设置不同的专业方向课程以满足不同学生的兴趣爱好与未来职业选择的需求,加大实践课程的比例,提升学生解决实际问题与实践操作能力。
(三)改革教学方法与手段
培养出优秀的特殊教育师资人才不仅需要系统而完善的课程设置,还需要科学合理的教学方法与手段,从而保障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在现代教育理念的指引之下,传统的“灌输式”教学方法已经不再适合当代学生的教学。特殊教育工作较强的技术性和对实践动手能力的较高要求,都迫切要求改革教学方法与手段。
1.改革教学方法,破除“灌输式”教学传统的“灌输式”教学方法,主要以“授”——“受”的方式进行,教师仅注意将知识进行讲授,强行要求学生囫囵吞枣式地接受。在此种教学方法之下:一方面,课堂气氛沉闷,教学形式枯燥,学生学习兴趣低,学习积极性弱。另一方面,教师将知识灌输给学生,导致学生对知识的系统性缺乏认识,也无法理解知识的内在涵义,降低了教学的有效性。因此,要破除“灌输式”的教学方法,鼓励教师使用“启发式”、“讨论式”、“探究式”、“发散式”、“情景式”等教学方法,根据学生的兴趣爱好与职业取向,进行分层式教学。同时,积极开展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试验活动,及时总结教学方法与教学形式。达到树立学生对特殊教育专业知识的系统性认识、深化对知识的理解能力、激发其求知欲望、培养其探究能力的目的。
2.推广多媒体教学,提高教学效率特殊教育专业的临床性较强,需要呈现较多的素材以深化学生对特殊教育对象的认识,多媒体的音影设备正是呈现这些素材的最佳载体。传统的“纸笔”模式靠教师进行板书和挂图、模型等手段无法适应当今大学生的认知模式,也无法调动其学习的积极性。多媒体教学能够有效地吸引学生的注意力,互动性更强,教学内容的呈现与切换便捷,能够有效地提高教学效率。
3.加强教学实践,强化教师基本功通过强化实践教学与教学基本功的教学环节,提升学生的实践与动手能力的培养,增强其教学基本能力。一是定期举办专家讲座、学术报告、一线教师经验分享等形式的学术活动;二是强化特教实践教学技能的训练,主要包括手语、盲文、康复训练技术等;三是通过微格教学与课堂教学模拟活动,加强学科教学及教师基本功能力的培养;四是加强特殊教育康复训练实践的见习与练习;五是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课外实践活动,提升学生素质。
(四)构建高水平的专职师资队伍
通观国内特殊教育高校发展的规律,高水平的专职师资队伍是保障培养优秀特殊教育人才的重要途径之一。毕节学院特殊教育专业兴办较晚,平台搭建有待完善,构建一只业务素质高、科研能力强、结构合理的高水平专职师资队伍是当前特殊教育专业建设的重要努力方向。为此,毕节学院特殊教育专业师资队伍建设将从如下方向着手:(1)积极引进师资,合理调整生师比。(2)通过提高教师待遇,改善教师生活环境,提供教师发展平台与空间,营造和谐人本的工作环境等措施,提高师资的稳定性,激发教师工作的热情与创造性。(3)完善师资进修方案,通过学历进修、西南大学对口支援等形式提升教师的学历层次。(4)优化职称结构,通过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高级职称教师转入从事特殊教育的教学与研究等途径,逐步提高高级职称的比例。(5)优化教师的学科背景,重点引进具有特殊教育与康复学学科背景的高层次人才。(6)完善提高教师业务素质的方案,提高教师专业化水平,帮助青年教师快速成长为教学、科研的中坚力量。(7)明确本学科的四个主要研究方向(特殊儿童诊断与评估、特殊教育课程与教学、特殊儿童教育康复、特殊儿童认知行为研究),制定相应的科研奖励政策,注重营造学术氛围,为教师搭建便利的科研平台,鼓励教师进行本学科的科学研究,促进教师跨专业的合作,以研促教,提升特殊教育专业的层次和社会声誉。
(五)改革教学管理模式
改革教学管理模式是保障人才培养目标顺利实现的重要举措之一,科学合理的管理模式能够促进人才培养目标的达成。在教学管理工作中,首先要赋予教师更多的自,能够根据自己的研究方向和专业兴趣开设丰富多样的选修课,定期举办各种师生交流活动或学术讲座。积极推进学分制和职业方向选择制,依照学生个性特点与兴趣爱好由学生自主选择相应的职业方向课程。其次,建立科学合理的教学质量评价机制,让师生能够充分参与教学管理与评估,实现共同成长。再次,建立灵活高效的生态化教学考核体系,能全面反映学生整体能力与素质。最后是建立多元化的考核方式,注重考查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应用知识的能力。
(六)加强实习实训基地与实验室的建设
特殊教育专业是一门操作性与实践性很强的学科,非常重视学生的动手能力的培养。实习实训基地与实验室是实践教学的重要场所,是确保培养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高质量人才的重要保障,是体现以“服务+实训”为特色的特殊教育发展方向的重要措施。毕节学院建立的实习实训基地与实验室具有如下功能:(1)专业实践教学的功能。(2)教研相结合的功能。(3)服务社会的功能。(4)“双师型”师资队伍的培训功能。(5)毕节试验区资源中心的功能。结合毕节学院特殊教育专业的实际情况,共建成了听力康复实验室、音乐治疗室、手语翻译实验室、蒙台梭利实验室、感觉统合实验室、视力检测实验室等实验室。并建成了自闭症儿童康复训练实习实训基地,主要承担毕节试验区自闭症儿童的康复训练。此外,毕节学院计划兴建认知训练室、言语康复训练室、动作康复训练室、心理辅导室等实验室,并将建成脑瘫儿童康复训练实习实训基地。同时,积极加强与地方特殊教育学校和康复机构的合作,设立多家实习实训基地,并争取在更大范围内满足学生实践的需求。
四、加强和完善毕节试验区特教师资职后培训基地建设
随着我国特殊教育事业的发展,迫切要求特殊教育教师的专业化。当前,我国特殊教育学校的师资存在着如下问题:(1)特教师资欠缺,教师数量不足;(2)特殊教育教师专业化水平低,专业素质水平不高;(3)特殊教育教师跨专业、跨学科、跨残疾类型的教学现象依然存在;(4)特殊教育对象结构性变化之下的教师教育转型困难;(5)高校特殊教育专业职前教育课程设置不合理;(6)科学研究能力不足,研究层次不高;(7)教师学历层次不高;(8)教师专业背景不合理;(9)教师年龄与职称结构不合理。
通过对国内其他特殊教育学校职后教育的调查研究,发现当前我国特殊教育的职后培训存在如下问题:(1)职后培训的机会少,覆盖不全面;(2)培训层次较低,以校本培训居多;(3)培训内容缺乏针对性,培训实用性不足;(4)理论知识培训居多,实践技能培训较少;(5)短期培训居多,长期培训较少;(6)培训考核缺乏,培训效果不佳;(7)培训形式单一;(8)职后学历教育缺乏特殊教育专业。
毕节学院特教师资职后培训基地的建设思路:(1)建立一支业务素质优良、稳定的师资培训队伍。(2)依据毕节试验区的特殊情况提供满足不同需求的培训形式,培训基地应可以提供校本培训、短期培训、脱产培训、函授培训、骨干教师培训、校长培训、非特教专业毕业教师培训、特殊教育高级研修班及其他培训形式。(3)构建科学合理,行之有效的培训管理与评估体系,保障师资培训的效果和质量。(4)加强师资培训基地培训教材的开发。(5)构建系统丰富的培训课程,如公共基础课程、专业基础课程、专业课程等。(6)发展学历提升教育,提供专升本、函授、特殊教育专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学历教育培训服务,并创造条件发展特殊教育的研究生教育,满足提升毕节试验区特殊教育教师学历层次的需求。(7)建立资格证书制度,对于参加培训且考核合格的教师颁发相应的资格证书。(8)依托实习实训基地和实验室的平台,着力打造以特殊教育实践技能培训为特色的培训服务,提升特教教师的实践操作能力。
【关键词】儿童保健;护生;岗前培训;理论指导
社会的发展和进步使人们对健康保健、医疗效果和优质服务的期望值日渐提高,我国的保健事业迅猛的发展,在日常的保健工作中操作少,指导、讲解多。如何指导家长护理、喂养、教育孩子等问题需要大量的医学、教育、营养等理论知识来支撑,这样的情况如何带教就成问题[1]。护生首先要知道这些知识,然后才能指导家长。所以我们根据这些具体情况制定了计划,措施如下:
1岗前培训
当护生进入科室后,首先对她们进行培训,时间4小时。内容包括:科室组织结构和人员;制度与安全;科室文化;优质服务;重点是专科知识。每人发有专科知识手册,使它们能够随时翻阅回顾这些知识,达到学以致用;并进行考评。
1.1科室组织结构和人员在岗的护生对于其所在科室的组织结构的人员的熟悉程度决定了其对于自己岗位工作的了解程度以及对于日后工作的适应程度。对于组织结构的了解教育的过程中,带教老师应该鼓励学生主动的与科室人员进行交流沟通。让学生尽快融入自己的工作学习生活。
1.2制度与安全对于新进护生的制度与安全的教育则是为了提醒护生在新的工作环境中遵守相应的规章制度。医护人员的职业相对特殊,一些不合规定的举动往往容易引发较大的疏漏,同时让护生们了解制度也可以让他们快速适应环境。所以对于其人员的制度与安全教育也是保证其日后工作的顺利进行的一个必要过程。
1.3科室文化每个科室都因其所接触的病患以及主管人员而带有其自身的文化特点,对于儿科来说,细致与耐心是其主要的科室文化,护士作为孩子的主要保养人员以及家长如何带理孩子的指导老师,其应该具有良好的修养和素质是毋庸置疑的。了解科室内的文化。不仅可以让护生们融入集体当中,还可以提高他们的职业自信以及工作积极性,对于日后的工作处理以及优质的服务都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1.4优质服务传授学生们优质的服务,实质上就是传达给学生们医疗道德,想要做一个出色的护理人员,尤其是在儿童保健方面,具备良好的品质修养是十分重要的。即使一个护士的专业知识再高,他没有相应的品质也难以成长为优秀的护士。对于儿童保健来说,如何运用知识让儿童健康成长固然是重要的,但是通过优质的服务,让受到护理的儿童及其家长满意,让家长可以接受院方的护理方式以及学习如何辅地保证孩子的健康成长同样十分重要。这些就要求护生们在学习的过程中掌握优质服务的技巧和内涵,真正细致耐心地融入到工作中去。
1.5专科知识专科知识的学习还是护生教育的重中之重。护理这种职业不同于其它的职业,它要求从事这份职业的人员必需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可以有效应对各种情况。保证病患的健康。对于儿童护理来说,专科的知识就更加重要。例如对于囟门未闭合时期幼儿的补钙量,多则造成囟门早闭,影响大脑发育。少则不利于孩子全身骨骼的发育[2]。这些需要精确的护理过程都是需要完备的专业知识。所以,对于专科知识一学习是重中之重,一刻也不能放松。
2选泽带教老师
老师传道授业解惑者,带教老师不仅肩负着传授医学知识,还要培养学生的医疗道德,所以一个好的带教老师自身的综合素质一定要高。常言说:打铁还需自身硬,老师的一举一动直接关系到学生实习的效果,所以我们选择老师是很严格的,既要有扎实的理论知识又要有良好的医德医风[3]。
3全程测评
及时有效的和护生进行沟通,随时了解她们的心理需求、学习状态、理论知识掌握的情况以及生活和工作感受,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制定明确、合理的考核制度,从学生、老师两方面进行考核,即检验了学生的学习情况、也对老师带教能力与工作能力进行了了解。
4评价
通过岗前培训,使护生充分认识到儿童保健的目的、任务,科室的服务对象,服务宗旨及科室的文化等内容,增加了服务意识。学习手册人手一本,是他们随时有资料查阅[4],可单独处理一些简单问题,改变了以前老师讲什么学生听什么,忘了再问老师,或者过去也就完了的教学模式。充分发挥学生的积极主动性,提高了护生的满意度[5]。结合老师的讲解,使护生能够全面系统地、多感知地认识儿童保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激发了护生的学习热情和主动性,加深了护生对保健内容的理解和记忆,为今后的工作和生活打下了良好的基础。通过测评,促进带教老师不断学习和进一步深造汲取知识的热情。同时激励老师以身作则、言传身教的医者风范
5体会
通过1年多来对100多名护生的培训进行总结分析:通过岗前培训,一对一带教,及时沟通等一系列措施,使护生能够全面系统的学习了有关医疗保健工作的内容,根据自己掌握的医疗保健和护理知识,准确有效地解答了家长的一些简单问题,如辅食添加,晚上哭闹、后半夜来回翻身、断奶时间、大便发绿、什么时间出牙等等一些常见的护理知识[6]。在老师的指导下,对儿童时期常见的“四病”基本掌握,对一些特殊儿童如先天愚型,先天性心脏病、脑功能障碍等有所了解,并能发现其他异常儿童。培养了护生敏锐的观察能力,通过她们及时有效地与家长沟通,提升了沟通能力,培养了良好的沟通技巧,提高了自信心,减少了实习过程中的盲从性和被动性。培养了她们实事求是的工作态度和科学严谨的科学思维判断能力。
参考文献
[1]励如波,陆丽芳,应爱青.儿科护理临床带教的难点及对策[J].中医药管理杂志,2010,3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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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任蔚虹,周云仙.护士岗前培训手册的应用与体会.中国实用护理杂志,2006,22(01).
一、准确科学地理解均衡教育的实质
部分老师对均衡教育总是存在这样一种认识:均衡教育就是学校和学校之间、农村和城市之间、同一地区之间,把教育资源平均,把教学质量高、师资力量雄厚的城市学校在人力、物力、财力、生源等方面与落后的农村学校搞平均。其实这样的观念是错误的。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不是搞平均主义教育,而是互相促进、共同提高。它是由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主导,统筹安排优质教育资源,坚持特色化、个性化办学方向,从而促进基础教育全面、健康、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其本质是追求教育平等,实现教育公平。从宏观上分析,是教育资源配置的均衡;从微观上分析,是学校教育过程的均衡。
均衡教育是时展的要求。
二、学校管理要体现并坚持均衡教育的原则
1.坚持科研兴校,力促教师转型,为学校的可持续发展增添活力
学校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是教师的均衡发展。教育主管部门虽然正积极推进校际、城乡教师交流,但作为农村初中教育发展的主体,学校更应该抓好本校教师的专业发展和能力建设。
2.均衡资源配置,惠及全体学生,最大限度地体现公平的原则
均衡教育提倡在学生间实现均衡发展,这就包括平衡分班,在校内各班级之间实现教育设施、师资力量、生员分配、管理资源的均衡设置。学校应强调所有老师重视整个班集体,关注每一个学生的发展,充分发挥团结协作的精神,最大限度地调动每个学生的积极性,让他们体会到学习的快乐,从而在身心上获得健康愉悦的成长。
3.关注弱势群体,给予更多关爱,不让每个学生掉队
学校要起积极主动作用,进一步建立并完善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建立政府主导、学校主体、社会参与的特殊儿童关爱服务网络。特别是对农村留守儿童的教育,更应该加以重点关注,采取各种措施,耐心细致地做好教育工作,力求不让每个学生掉队。
三、强化内涵发展,推进素质教育,切实体现均衡教育的宗旨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不仅体现在硬件建设上,更要注重学校自身的内涵建设,努力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切实体现均衡教育的根本宗旨——教育质量的均衡。
1.加强校园文化建设,让环境育人
随着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不断推进,农村学校的校园环境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学校要善于抓住机遇,创设一种宽松与高洁、明丽与清新的校园环境文化。加强学校的净化、绿化、美化等方面的建设,让每个角落育人,让每面墙壁说话。还应在学校营造健康向上的文化氛围,借助现有的教学设施,活用教学资源,通过开展兴趣小组活动、开放图书馆、举行作品展示等,让整个校园充满生机和活力。
2.打造学校特色,抢占教育均衡发展的先机
关键词:家园共育;家长观;结合点
中图分类号:G610 文献标志码:B 文章编号:1674-9324(2016)25-0266-03
近日,教育部印发了《教育部关于加强家庭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家庭工作指导意见》)指导各地积极发挥家庭教育在少年儿童成长过程中的重要作用,提升对家庭教育工作的重视程度,提高家庭教育工作的水平,为每一个孩子打造适合其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的家庭环境,构建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区教育和社会教育有机融合的现代立体教育体系。然而,幼儿园应该怎样与家庭相互配合?怎样指导家庭教育工作?幼儿园家长工作应该怎样实施才更加有效?这是一个在理论与实践的联系上比较薄弱的问题。我们认为目前在家园合作在地位上存在两种极端:绝对权威与盲目迁就,家园合作在方式上缺少计划性、连续性,家园合作在形式上存在着形式单一,程度不深入,家长合作在内容上存在着合二为一、或者配合失度等问题。为了使家长工作更科学、更有效,为了保障幼儿获得健康、良好的发展,我们对家园共育的有效结合点进行了一些思考与实践。
一、影响家园合作共育的因素分析
大多数学者认为家园合作是内外因素相互作用的结果,有社会因素、幼儿园因素、群体因素及个体因素等,从宏观层面上,政府及其推行的政策是家园合作的重要因素,如给家园合作提供法律支持和制度保障,提供经费等等,鼓励家长参与到教育中来,保证家长有机会、有时间参与到家园合作中来。从微观层面上来说,教师与家长自身的观念、背景因素等等,如学历背景、年龄背景、自身职业特点等等都是影响家长合作的重要因素,具体说来影响家园合作共育主要有如下几个因素:
(一)缺乏法律政策的支持和制度的保障
在发达国家的幼儿教育中,国家非常注重通过法律和政策来保障家长的积极参与。例如:美国20世纪60年代开始实施的“开端计划(Head Start Project)”强调家长参与幼儿教育的重要意义,要求幼儿园必须积极帮助家长提高对早期教育的认识和掌握基本育儿基本技能,以充分发挥幼儿家长的重大作用。
但是,从我国现有的学前教育法规来看,要求家长参与幼儿教育的政策支持和法律保障都是十分薄弱,只有个别法规提到家园合作的重要性,但是缺少具体的参与内容,家长参与的权利模糊,包括家长参与幼儿园教育的知情权、选择权、监督权和决策权等缺乏明确化、规范化的细则,从而不能构成良好的政策和法律支持保障系统,也不能让孩子家长真正意识到参与孩子教育的作用和重要性,不能明确参与孩子教育不仅是家长的权利,也是家长们不可推卸的责任与义务,从而阻碍了家长教育孩子的重要作用和价值,同时影响了家园合作的开展。其次在幼儿园内部管理体制方面也缺乏相应的家园合作的奖励与考评机制,幼儿园对教师与幼儿家长进行有关问题沟通的工作不够重视,许多日常琐事也限制了老师与家长沟通的时间与空间,从而打击了教师工作的积极性。
(二)缺乏资金的保障
近几年来虽然政府对幼儿教育的投入在逐年的加大,但幼儿园教育经费不足也成为制约幼儿发展的一个重要瓶颈,在幼儿教育领域,民办幼儿园是幼儿园的主力军,他们没有政府的拨款,往往是自负盈亏。许多幼儿园由于考虑到成本问题,连基本的教育教学材料都保证不了,更不用说家园合作的开展,如开展亲子活动、办幼儿园社区网站、建立幼儿成长档案等等很多工作,幼儿园就在能免则免的原则下省略了。更有甚者,许多幼儿园为了迎合家长,降低收费标准,扩大招生规模。可想而知,降低收费标准,幼儿园只有要么降低教师工资水平,要么减少教学材料的投入,同时我们不难想到,这样肯定会影响到教师队伍的稳定,教学质量下降的问题出现,没有一流的幼儿教师,就不会有一流的教育质量,没有较高的教师工资,就不可能留住一流的幼儿教师,所以活动经费有限也是幼儿园开展家园合作影响因素之一。
(三)研究深度不够,知识经验不足
首先是家长工作的研究的深度不够,从幼儿园目前工作重视的现状来看,家长工作远远没有像日常教学活动那样被纳入深入的研究范畴。由于幼儿园在家园合作共育方面缺少系统的思考,包括对家长背景分析,家长育儿观念的分析等,这样缺乏思考,缺乏整体的规划,从而有可能使家长工作陷入误区。
其次教师组织开展家长工作的知识经验不足,如开展家长工作,对老师的素质提出了很高的要求,教师除了需要拥有幼教相关专业外,还需要具有其他较为丰富的相关学科知识,如:家庭教育学、家庭管理学、家庭伦理学等等。如今许多幼儿园都是90后的孩子(教师)教育着80后的孩子(家长),那么教师在面对家长时候表现出种种萎缩与不自信是可以理解的。所以我们的年轻教师要不断“修炼内功”,丰富各方面的知识,增强与不同类型家长交往能力和指导能力。
(四)理论指导薄弱
目前,从已有家长工作的研究成果上看,幼儿园向家长讲授的内容多局限于幼儿园已有工作经验,一些涉及家园配合的有关基本问题没有被很好的研究,如如何保持家园教育的一致性问题,家长如何观察孩子在活动中的发展等方面。一些直接用于指导实践的应用性研究和可操作行研究也非常少,缺乏理论指导的实践就容易走向盲目或走入误区。
二、家园共育的有效结合点
随着各国开展家园合作研究的不断深入,国外或国内学者提供了多种家园合作的模式,如国外学者艾普斯丁(Epstein)(1995,1996)从学校为家长提供指导与支持的角度提出了六种类型的学校与家庭、社区合作模式:⑴养育。即学校对家长进行家教指导,帮助家长为儿童获得成功的学校生活条件创设良好的家庭环境。⑵交流。即学校和家庭围绕儿童的发展和学校的教学方案进行有效的沟通。⑶志愿者活动。即家长以志愿者的身份参与学校日常事务与教育活动。⑷家庭学习。即指学校为家长提供相关信息和活动建议,以帮助家长指导孩子的家庭学习。⑸决策。指家长参与到学校的决策和管理。⑹与社区合作。指将社区中的资源和服务整合起来,进而促进学校教学和家庭活动的实施以及儿童的学习和发展。笔者结合我园的家长工作实践,提出家园合作应该在以下领域找到结合点,并以此为突破口,提高家园共育的有效性。
(一)家长权利结合点――要放权给家长
我们都知道,很多幼儿园都建立了幼儿园的家长委员会,但家长参与的积极性与有效性如何呢?我们觉得家长委员会首先要保证家长委员会的权利,权利才是发挥家长委员会功能的前提。因为只有这样才能调动家委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充分发挥家委会参与管理和监督幼儿园工作的作用。例如:西方国家一般都会通过颁布一系列的法律政策,从立法角度保护家长参与的权利和义务。
我园的家长委员会机构健全、责任明确,是名副其实的。每学年初,我们都由各班推选家长代表成立幼儿园家委会,并选出家委主任1名,副主任2名。家委主任根据各个家长委员的特长成立若干监察小组,这些监察小组分别是:教学工作小组、保健工作小组、餐饮工作小组、设施安全小组、各种活动小组、生活常规小组等。每学期,我们都召开一至两次家委会议,审议幼儿园工作计划和听取园长工作汇报,协同幼儿园研究解决一些重大问题。幼儿园举行的重大活动都听取家委会的意见。同时,我们又意识到,家委会不应在幼儿园的指挥下被动地进行工作,而应有他们充分发挥作用的自由,让他们有权力、有义务,自觉主动地开展工作。同时家委成员凭借着工作证可以随时进幼儿园检查幼儿园各项工作,而且不用知会园长,园长也禁止门卫打电话通知各相关部门,这一切都是基于我们新时期的家园关系基础上。家委小组每学期会把监察情况写成书面材料反馈给园长,以便园领导及时了解情况,及时作出回应和改进工作。信任,是联系家园共育的纽带,建立的尊重、理解、信任的家园互动环境,幼儿园与家庭要本着尊重、平等、合作的态度,确立新型的家园关系。只有在信任、理解的基础上他们才会主动参与,而主动参与才是家园共育的关键,进一步明确家长在家庭教育中的主体责任。
(二)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结合点――让家长走进课堂
由于家长来自社会各个阶层,从事不同的职业,因而使幼儿园有着更广泛的社会关系。而不同的是家长又具有幼儿园教师不具备的各种职业特点和专业技能,这些都是丰富幼儿园教育活动的资源。如我们请来了当医生的家长给孩子上牙齿保健课,请来了公安部门的家长讲交通规则、防火知识,请家长上英语课,认识汽车,并载着孩子“游车河”。这些生动、浅显的讲解、演示使孩子很快就明白道理。又如,有音乐专长的家长给班级合唱队伴奏,文字、语言能力强的家长为班级节目写报幕词并亲自上台作晚会主持。为幼儿运动会制作班徽、道具、购买服装,为孩子当啦啦队助威。一些家长还为幼儿园的专题活动剪辑音乐、录像、拍照。当律师的家长又为教职工上法律常识课等等。所有这些活动都因为有家长的加盟而更添色彩。
让孩子走进社会,让家长走进课堂,这种做法能够突破幼儿园传统教育的封闭性,大大增强了教育效果。正是由于家长参与了幼儿园教学活动,他们才充分了解自己的孩子每天在幼儿园是怎么样生活学习的、幼儿园教师是如何工作的,他们的工作内容有哪些,只有这样才能实现家长与幼儿教师彼此之间的理解,许多家长走进课堂后才发觉,做好一名幼儿教师是多么的不容易。
(三)家长学校结合点――提高家长教育水平
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目标是“提高家长思想道德、育儿水平;加强法制意识,规范家长自身的教育行为,促进家长和孩子的共同成长;提高家庭教育指导者和管理者的理论水平、服务意识、指导和研究能力,使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水平和家庭教育质量都有新的提高”。因此,我园非常注重家长教育工作,举办家长学校,按计划开展家长教育指导工作。
1.家长学校的组织建设。组织健全、岗位明确、措施落实是办好家长学校的前提。首先幼儿园在每学年开课前,各班教师在挑选家委会的成员时候一定要所挑选,将一些高素质、乐意关心幼儿教育、责任心强,有时间关注幼儿教育的人拉进本园的家委队伍。其次幼儿园要制定系统的家长委员会工作计划,明确各家委会成员的职责,幼儿园可以专门安排一位园长任家校主任,具体负责常务工作,包括学籍册的管理、授课计划的制订、授课内容的提纲草拟、学员的考勤与考核等。最后挑选一批有理论基础和实践经验的同志作为家长学校授课老师,这些成员可以是家委主任、级长、保健医生、优秀教师或者外聘专业教师。
2.授课形式多样化、内容要丰富。幼儿家长学校虽然有现成教材,但我们还是从优质、高效着眼,形式多样,努力把家长学校办得生动活泼,有声有色,更重要的是我们将各项工作都落实到实处。这其中包括常规授课、定期测查、家教交流、亲子活动、定时广播、约谈家长、读书活动、办好《家园通讯》、开辟家长留言版与设立园长、家委主任信箱等。此外为了让家长开阔视野,幼儿园也可以与其他幼儿园结成姐妹园,组织不同幼儿园家委之间的交流,互相促进,在授课形式上可以紧跟时代步伐,开通BBS、微信、网站、QQ群等现代沟通手段进行家园沟通,解决家长下班老师也下班没有时间沟通的难题。
(四)全纳教育结合点――特殊儿童教育服务
1994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西班牙萨拉曼卡召开了“世界特殊教育大会”,这次大会最终通过了《萨拉曼卡宣言》,并首先提出了“全纳教育”的概念,同时强调了“有特殊教育需要者必须有机会进入普通学校”。我园就实施了全纳教育的理念,在幼儿园实际条件范围内接纳部分有特殊需要的儿童入园。因此,我们也会面对一些特殊儿童家长,做好特殊儿童家长工作,也是我们的一项重要工作。
每年新生入园,都碰到一些“问题”幼儿。例如有些很特别的孩子,他们都存在非常相似的问题:孤独、不合群,天天哭闹,死活不愿上幼儿园。对于特殊儿童需要幼儿园与家庭教育一起介入,园长与老师、孩子家长一齐策划,先把孩子的情况摸清楚,如特别表现、起居饮食情况等等。然后与各班主任一齐备课,分别约见祖辈、父辈家长和保姆,齐齐坐下探讨教育方法,体现出幼儿教师自身的专业性,以技术、专业功底服人。也就是说家园共育不仅要关注全体,更要关注特殊需要的个体儿童和家长。为了这些孩子,我们家园携手,与专家并肩,不断研究,知难而进。
(五)社区支持结合点――三位一体的新型教育模式
在家园社区共育结合的实践中,幼儿园与社区之间不再是封闭的形式。我们巧妙地利用社区的条件、环境,为孩子提供便利的学习和活动场所。如:为了充分让孩子了解社会、认识社会、充分参与社会的活动。我们根据活动主题带孩子走出幼儿园,开展各种社会实践活动,充分利用周边特有的资源,带孩子到附近的社区、公园、医院、商场、邮局、小学等,让孩子在真实自然的环境中学习与体验,开阔视野,激发求知欲,培养幼儿的良好品质和行为。带孩子到敬老院联欢,为老人家表演节目,探访独居老人,邀请全区孤儿和贫困儿童到幼儿园参加“六一”系列活动,从小培养尊老爱幼的中华传统美德;周末开放幼儿园体育场地、舞蹈室和玩学乐园,邀请社区孩子参与活动,把优秀的教育资源辐射到社区;与社区互动开展环保节能、交通安全等主题宣传活动,与社区联谊举办曲艺活动,传播本土文化,联合家长携手建立社区亲子图书馆,营造共育氛围,构建幼儿园、家庭、社区三位一体的新型教育模式。
其实幼儿园家园共育的结合点有很多,关键是幼儿园要花心思,更重要的是要用自己真诚务实的态度和工作的实绩感染家长。因为家长参与,家园才能形成合力,这样就一定能促使孩子向着身心更健康的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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