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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景区安全管理规范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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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景区安全管理规范

第1篇:旅游景区安全管理规范范文

旅游资源;资源安全;旅游目的地;评价指标 旅游资源是旅游业发展的前提和基础,是开展各项旅游活动的载体.在旅游业蓬勃发展的同时,旅游资源在开发利用的过程中,由于各项管理制度的不健全、措施不到位、经验缺乏、加上旅游者自身安全意识淡漠以及对旅游安拿问题研究相对滞后等诸多原因,旅游资源安全面临严峻挑战.如稀之宝的敦煌壁画和雕,面临风化剥落的威胁;北京故宫、天坛、颐和园的汉白玉浮雕、铜制品,遭受酸雨的侵蚀;一些曾扬名灭下的苏州园林和庭院,正从地图上消失;举世闻名的云南石林,也越来越受到人为的破坏与此同时,旅游地传统的民风民情文化逐渐被异化、冲淡或消失等等.自然旅游资源遭到破坏,即使在一定程度上能更新但也不能恢复原生态,人文旅游资源一旦被毁将就水远失去,旅游资源安全问题应该引起足够关注.因此,深入旅游资源安令研究,加强旅游资源安全管理,对旅游资源进行安全评价,查找、分析和预测旅游资源安全系统存在的危险、隐患,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以实现旅游资源的永续利用和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1旅游资源安全的概念

1.1旅游资源的定义国外把旅游资源称作旅游吸引物(TouristAttractions),它不仅包括旅游地的旅游资源,而且还包括接待设施和优良的服务因素,甚至还包括舒适快捷的交通条件.而在我国,学者们基于不同的视角,对旅游资源概念的具体界定存在着许多不同的认识,提出了许多关于旅游资源概念的表述.但对旅游资源的定义比较确切和规范的是:所谓旅游资源是指:自然界和人类社会凡能对旅游者产生吸引力,可以为旅游业开发利用,并可产生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各种事物和因素.(《旅游资源分类、调查与评价(GB/T189722003)》)根据《旅游资源分类、调查与评价》标准,旅游资源主要包括地文景观、水域风光、生物景观等8主类,31亚类,155基本类型.涵盖高山、峡谷、森林、火山、江河、湖泊、海滩、温泉、野生动植物、气候、历史文化古迹、古建筑、民族风情、现代建设新成就、饮食、购物、文化艺术和体育娱乐等类型.

1.2旅游资源安全的概念旅游资源是旅游业发展的物质生产资料,是旅游活动最基本的载体.换句话说,旅游资源安全关系到一个国家或地区旅游经济发展的稳定,旅游资源安全的内涵和意义深远.谷树忠,等人(2006)在综合各种解释和理解的基础上,提出资源安全的基本定义,所谓资源安全,是一个国家或地区可以持续、稳定、及时、足量和经济地获取所需自然资源的状态或能力.这个概念揭示了资源安全的本质,在我国使用较为广泛.鉴于此,我们可以得出,旅游资源安全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旅游经济发展过程中,始终可以获得稳定的旅游资源供给,同时旅游资源基础难以依存的生态系统处于良好或免遭不可恢复破坏的状态.它包含两层含义:一是旅游资源需在数量、质量、结构和功能上保证持续、稳定的供给.既要满足当代人的需求,也需考虑后代人满足需求的能力,各地区在旅游开发利用时,做到有一定的旅游资源赋存量或储备量,以备及时、持续的利用.二是人们在旅游资源开发利用过程中,要保证旅游资源基础的生态系统不被破坏.旅游资源也是一个开放的生态系统,对外进行着物质、能量的交换,以维持旅游资源的生态系统平衡.此外,我国也有学者从不同的角度,试图去分析和探究旅游资源安全的本质内涵.如:从经济学观点来看,是指其对一个地区旅游业可持续发展起到支撑和保障作用.具体来说是指旅游资源在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过程中始终处于一个良性循环状态.在旅游生产中的资源安全,是指旅游资源的占有和使用过程,以及原始提取、加工改造中,旅游资源的数量和质量的改变、可利用范畴的延展或局限;在旅游资源分配中的资源安全,是指旅游资源开发利用中所获利益的再分配问题;在旅游产品交换中的资源安全,是指旅游产品在市场流通渠道中的畅顺;在旅游资源消费中的资源安全,是旅游者对作为旅游产品载体的旅游资源的占用与消耗.消费结构越合理,旅游资源利用效率越高,对资源的破坏越低.从可持续发展观点看,旅游资源安全是指是在生态与自然资源的承载力基础之上,旅游业的发展要以不破坏其难以生存的自然资源、文化资源及其他资源为前提,坚持以人为本观念,运用科技创新方法,维持生态系统与人文环境的动态协调,实现可持续利用资源并且有助于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利用.由此可见,旅游资源安全的内容丰富,需要深入探讨.2目的地旅游资源安全的天一人一机系统旅游资源安全系统是一个庞大的系统,通过对旅游资源安全的概念和内涵的研究,我们将影响旅游资源安全的因素分为三个子系统,即旅游资源安全状态应由生态子系统(天)、行为子系统(人)和保障机制子系统(机)三大子系统组成(如图1所示),

2.1生态(天)子系统生态子系统是天然禀赋状况,是旅游资源安全的基础,为旅游资源安全提供基本保证.旅游资源的生态系统主要由旅游资源的种类、数量、结构、质量和资源的承载能力等组成.一地区旅游资源禀赋种类、结构的多样性增加了旅游资源供应的安全性,也满足多样性的旅游需求,促进地区旅游经济的发展;旅游资源的质量越高,开发利用的成本越低,利用效率越高,因此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过度开发,所以旅游资源的安全程度也就越高;旅游资源的可持续利用,需要数量做保证,某种程度上说,数量越多越安全;另外资源的承载能力和抵御自然等灾害能力越高,则安全的保证程度越大,反之资源短缺、脆弱,安全的可靠程度就低.保证旅游资源的生态子系统的安全,就是要维持生态系统在数量、种类、结构等方面平衡,实现旅游资源的自我更新和恢复.

2.2行为(人)子系统行为子系统是人类的行为对旅游资源安全影响的直接作用力,主要包括旅游资源开发利用行为、旅游企业经营行为、以及旅游者行为等构成.旅游资源安全问题的很大方面由人为因素造成的,例如:开发商在景区的大量建设、过度开发;旅游企业过分商业化、舞台化,扭曲民俗旅游资源的原始性;旅游者的不文明行为,旅游者外来文化对旅游地的传统文化的冲击等.旅游资源的行为子系统的安全,就是树立科学合理的旅游资源开发利用观念,防止n-目开发、重复建设、模仿跟风;规范旅游企业的经营,防范经营过程中造成生态破坏;严厉禁止旅游者的不文明行为,减少旅游者的碳足迹.

2.3保障机制(机)于系统旅游资源安全的保障机制子系统主要为生态、行为子系统的安全提供组织制度和物质技术保障,它由安全管理组织、安全政策制度、安全资金技术、周边礼区保障、事故保险等方面内容组成.安全管理组织是整个旅游资源管理的组织保证;安全政策制度关系到旅游景区安全管理的有力执行;旅游资源安全状况离不开资金、技术的支撑;旅游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离不开剧边礼区的支持;旅游资源安全保险是规避、化解旅游资源利用过程中遇到风险的有力手段.保障子系统的内容共同为旅游资源安全的提供安伞保障.在旅游资源安全系统中,生态子(天)系统安全为旅游资源安全提供皋本保证;行为(人)子系统安全决定于行为作用力的正负,正向作用力可以减少旅游资源发利用中的损失,是旅游资源安全系统的重要推动.保障机制(机)子系统是为旅游资源安全的生态、行为子系统提供管理支持、资金和技术等保障,是生态子系统和行为子系统安全的重要调控.3目的地旅游资源安全评价指标体系

3.1旅游资源安全的研究现状关于资源安全的评价研究成果较多,如王礼茂(2002)分析了影响资源安全5个主要因素(资源本身的因素、政治因素、经济因素、运输因素、军事因素),并在此基础上,选择了14项指标,初步组成了资源安全的评估指标体系;姚予龙、谷树忠(2002)研究了资源安全的机理,阐释了资源安全的经济学含义;梁亚红(2008)。在明确影响自然资源安全的主要因素(资源因素、政治因素、运输因素、经济因素、军事因素、技术进步和资源替代因素)基础上,构建了含有资源禀赋状况、资源开发状况、资源进口安全、政治安全因素、经济安全因素、运输安全因素、军事安全因素7个一级指标,23个二级指标的自然资源安全评价指标体系,指标内容较为全面.然而,国内外关于旅游资源安全层面的研究不多,学者大多是探讨旅游资源的评价。和旅游资源安全『口J题产生的原凶12-14~,认为主要南自然破坏和人为破坏造成;另外,我国还有些学者针对旅游地生态安全进行_r评价,如曹新向(2006)根据生态足迹模型,并以人均旅游生态足迹和人均旅游用地承载力的比值米确定旅游地生态安全的状况,构建旅游地生态安全评价的指标体系;周国海(2009)以生态安全理论为基础,应用压力一状态-响应(P.S.R)模型建立了旅游地生态安全评价指标体.压力指标反映人类活动给环境造成的负荷,状态指标表征环境质量、自然资源与生态系统的状态,响应指标表征人类面临环境问题所采取的对策与措施.它较好地反映了自然,经济,环境,资源之间相互依存的关系.这些研究都是旅游资源安全的重要内容,对于构建旅游资源安全评价指标体系不乏有启示意义.3.2旅游资源安全评价指标体系根据旅游资源安全的概念和系统分析,以及参考已有的相关文献,同时按照层次分析法的结构,提出旅游资源安全评价的指标体系,共分三层次(包括目标层、准则层、因素层),共23个指标,其中生态(天)子系统包含8个指标,行为(人)子系统包含9个指标,保障机制(机)子系统包含6个指标,具体见表1.

3.2.1生态(天)子系统指标构成生态子系统的评价指标是用于判断其对日的地旅游资源安全状况的影响程度,包括:①旅游资源的总量,反映了目的地旅游资源的禀赋状况.总量越多,可利用的空间越大;②旅游资源品质,反映了资源的价值和抵御灾害的能力.资源价值高,往往旅游资源的品质、等级也高;同时品质好的旅游资源,保护的压力越大,对整个资源的生态系统安全影响较大;③旅游资源结构,反映了旅游资源的多样性,结构多样,利用空间越大,越利于生态的平衡;④自然灾害发生概率,概率高,对整个旅游资源的生态系统和资源安全的破坏程度越大;⑤植被覆盖率,影响了生态的自我恢复和生态系统的平衡性;⑥旅游资源承载力,反映资源容量的大小,容量越大,破坏程度越小;⑦旅游资源的退化速度,资源生态系统有进化过程,但是退化速度过快,直接影响生态的自我更新和生态平衡;⑧工业三废排放量,目的地工业企业排放的三废,造成的酸雨等物质对自然资源破坏严重.

3.2.2行为(人)子系统指标构成行为子系统的评价指标是用来衡量旅游者、开发商、旅游经营者的行为和资源保护意识对旅游资源安全的影响程度,包括:①旅游资源的储备率,合理的预留储备有利于实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②旅游资源综合利用率,利用率越高,使用价值和程度越高,有利于保护旅游资源;③景区新增建设面积,影响了植被覆盖率和生态系统平衡;④本地居民人口增长率,人口增加,资源需求量增加;开发利用和破坏的机会加大;⑤旅游接待人次增长率,接待人次增加,对旅游资源的需求量越大,影响到旅游资源的承载力;⑥本地文化异化现象,文化异化对本地文化是一种破坏,不利于文脉的传承;⑦游客行为,文明的出游行为,对资源安全有利;反之,给景区景点造成破坏和环境污染;⑧旅游企业经营行为,反映了旅游资源保护意识,也影响到旅游资源安全;⑨本地居民资源保护意识,直接关系到旅游资源的开发利用状况,影响到旅游资源安全.

3.2.3保障机制(机)子系统指标构成保障机制子系统的评价指标是用于衡量保障措施和手段对目的地旅游资源安全状况的作用大小,包括:①资源保护的法律规范制度,制度健全,管理规范,旅游资源开发使用和保护越合理,旅游资源越安全;②管理人员的结构,管理组织结构合理,职责落实到位,责任到人,资源越安全;③资源安全教育和宣传情况,宣传教育以提高旅游资源保护意识,规范人们的行为,较少对旅游资源的破坏;④资源保护的资金技术投入,资金技术的投入并不是越大越好,不投入也不利于保护,关键是科学的支配资金和利用技术;旅游资源的开发利用条件,开发利用的限制条件越多,门槛越高,开发的难度加大,直接减少了对旅游资源的破坏;⑥旅游资源保险状况,保险是化解和规避自然灾害对旅游资源造成的破坏,对旅游资源的保护和灾害防范有利.

3.3评价指标权重的确定旅游景区安全评价指标权重的确定,采用层次分析法与德尔菲法相结合的方法来进行权重的赋值.通过旅游景区管理者、旅游者、院校专家们组成德尔菲小组,对评价指标的相对重要性进行了两两互判,构造判断矩阵,然后按照层次分析法的步骤,使用yaahp0.5.2软件进行计算,分别计算出准则层、因素层各个评价指标的权重,并使用软件通过了一致性检验,评价因子权重的计算结果见表2.由表2可以看出,目的地旅游资源安全系统中,行为子系统和保障子系统的权重值分别为:0.3528和0.3771,对旅游资源安全的影响程度较大,生态子系统的权重值为0.2702,说明先天的旅游资源的生态系统是自然禀赋,是旅游资源的一种生态进化和演化过程,而后天的人为因素对旅游资源安全的影响和破坏显著.三个子系统的各自指标权重情况:生态子系统各指标中,自然灾害发生的概率影响相对较大,权重值为0.1592;工业污染物排放对旅游资源直接造成破坏,权重值为0.1179;退化速度是衡量资源安全的破坏速度,权重为0.1179;旅游自然的禀赋状况,如总量、品质、结构等影响也不小;植被覆盖率和资源的承载率也不容忽视,其权重值分别为0.1015,0.1122.在行为子系统中,根据权重值可以分成三层面,其一是本地居民的资源保护意识和行为,分别为0.1433,0.1199和0.1226,对旅游资源安全的影响较大;其二是旅游资源的开发利用方面,旅游资源的储备率和综合利用率权重值分别为:0.】199和0.1147;其三是新增因素的影响,有新增建设面积、新增加的本地人口和旅游人次以及本地文化异化,这些方面也是旅游资源安全的重要制约因素.在保障子系统中,资金技术的投入和教育是重要的保障措施,其权重值为0.1948和0.1884;制度规范、管理队伍和利用的条件相对也比较重要,分别为0.1649,0.1704和0.1595;从目前看来旅游资源安全保险的作用还不是很明显,权重值为0.1221,但是未来旅游资源安全保障的一项有力措施.4目的地旅游资源安全管理的策略通过目的地旅游资源安全系统的内容分析和评价指标体系的权重值确定,可以了解影响旅游资源安全的因素及其程度.为更加全面加强旅游资源的安全管理,实现旅游资源的可持续性,本文提出如下相应的策略:4.1加强生态(天)子系统的安全管理对于目的地旅游资源的生态系统安全,要求在旅游资源数量、质量、结构、承载率、抵御自然灾害和文化旅游资源文脉的传承等方面加强安全管理,保证旅游资源的多样性,旅游资源结构的合理性和文脉的永续传承,维护旅游资源生态系统的平衡,实现可持续性的旅游资源需求.具体措施有:①在旅游资源数量上,根据《中国旅游资源普查规范》,对目的地旅游资源总量进行摸底,统计出自然和人文旅游资源各自的数量,建立旅游资源档案,并调查分析旅游资源的状况,正在开发利用的旅游资源需加强管理;对于尚未利用且濒临灭绝的旅游资源,加强保护、做好档案记录,使其自然进化;对于新发现的旅游资源,既要保护也要科学转化利用,维护旅游资源数量的多样性.②在旅游资源质量上,按照《中国旅游资源等级评价办法》,对目的地旅游资源等级进行评定,并依据等级采取保护措施.③在旅游资源结构上,既要保护自然旅游资源,人文旅游资源更需重视,以维持旅游资源的协调.自然旅游资源遭到破坏具有一定的自我更新能力,能够稍微复原;而人文旅游资源破坏,将永远消失.通过建立生态博物馆、合理的舞台化等方式,让人文旅游资源得以永续传承.④对于旅游资源的承载率,在对旅游资源规划开发时,需要依据国家标准计算出旅游环境容量,为防止旅游高峰期因旅游容量超载导致事故发生和资源受损.⑤自然灾害是造成旅游资源危害的最重要的因素,为此,需针对在自然灾害中经常受损的旅游资源,通过安全技术构筑安全防护拦,强化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⑥文化旅游资源是易损资源,虽然文化资源在人们的日常生活当中,一旦不注意保护,亦易失传.根据文化资源的等级申报相应级别的文化或非物质文化遗产,同时确定好相关传承人,使人文旅游资源的文脉得以传承.

第2篇:旅游景区安全管理规范范文

本标准规定了旅游休闲购物街区质量评定的术语和定义、评定项目和要求、评分要求和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山东省行政区划内的旅游休闲购物街区的质量评定。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10001.1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1部分:通用符号

GB/T10001.2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2部分:旅游休闲符号

GB9664文化、娱乐场所卫生要求和标准

GB16153饭馆(餐厅)卫生标准

GB/T17217城市公共厕所卫生标准

《山东省户外广告管理办法》

《山东省公共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办法》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旅游休闲购物街区

商业特色鲜明、旅游氛围浓厚,可同时满足游客购物体验及观光休闲需求的街区。包括具有旅游休闲购物功能的商业街、购物中心和专业市场等三大类。

3.2

商业街

具有观光、休闲等旅游功能,能够体现地方文化特色的商业街。

3.3

购物中心

具有休闲、娱乐、体验等旅游功能,区域影响力大的购物中心。

3.4

专业市场

具有观光、体验等旅游功能,从事旅游商品批发零售的专业市场。

4评定项目和要求

4.1基础设施

4.1.1街区内的经营单位应按规定办理相关证照,包括工商注册登记、税务登记证、卫生许可证、消防检查意见书、排污申报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依法持证经营。

4.1.2商业街长度在100米以上,临街商业网点密度为70%以上;购物中心和专业市场营业面积在10000平方米以上。

4.1.3交通设施完备,500米范围内设有公交站点,有公交车直接通达,交通便捷,进出方便。

4.1.4停车场地配置合理,游客停车方便。

4.1.5设置与营业场所面积和游客流量相适应的厕所。

4.1.6设有无障碍通道、低位收款台等。

4.1.7银行营业网点或ATM等设施配置合理。设有银行网点和ATM柜员机,可提供24小时自助银行服务,50%以上的商家设有POS终端机,可使用银联卡消费。

4.1.8设有闭路电视监控系统和公共广播系统。

4.1.9设有可提供小吃、快餐、休闲、娱乐等体验式活动的场所。

4.1.10旅游旺季,80%以上的商家营业到22点,有24小时营业的商铺。

4.1.11街区内设有具备国际、国内直拨功能的公用电话,移动通讯信号良好。

4.2环境特色

4.2.1设置公共休息区域,配置绿化景观和雕塑小品,有艺术感和文化气息;环境舒适,空气清新,室内营业场所设有空调。

4.2.2建筑风格应与其自身的功能定位、环境特色相协调。

4.2.3户外广告、灯饰应符合《山东省户外广告管理办法》,具有特色,宜使用节能灯具。

4.2.4橱窗及各种商业展示布置创意独特,具有较强的艺术性。

4.2.5具有独特的文化氛围,商业、文化、旅游能够良性互动。

4.2.6应合理保护、利用、开发街区内的物质和非物质文化资源。

4.2.7销售当地特色产品的店铺不少于30%。

4.2.8设置具有地方特色的手工艺品作坊或旅游商品表演销售区。

4.3服务设施

4.3.1使用“好客山东”旅游标识。

4.3.2设置中外文对照的导览图或全景图。

4.3.3在明显位置设置旅游咨询服务中心,为游客提供小件行李寄存等便利。

4.3.4设有专门的客服人员提供导购服务和指引。

4.3.5设有旅游宣传设施如电脑触摸屏系统、影视屏,或提供当地旅游宣传资料。

4.3.6指示标识牌符合GB/T10001.1、GB/T10001.2的要求。

4.4诚信经营

4.4.1不得经营假冒伪劣商品,无围追兜售行为。

4.4.2规范价格标签管理,所有商品和有偿服务应明码标价。

4.4.3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售后服务。

4.5服务

4.5.1从业人员着装规范、整洁,仪容仪表端庄、大方。

4.5.2语言文明,礼貌、热情,对游客一视同仁,尊重客人的与风俗习惯。

4.5.3为游客提供订购和邮寄托运服务。

4.5.4能为特定人群(老年人、儿童、残疾人等)提供特殊服务。

4.5.5有一定数量工作人员使用外语为客人提供服务。

4.6管理

4.6.1建立管理机构,制度完善,管理规范。

4.6.2加强从业人员的业务知识和服务技能培训。

4.6.3建立并完善游客投诉处理机制。在醒目位置设有投诉电话号码,并及时处理游客投诉。

4.6.4定期开展游客满意度调查。持续改善服务质量,提高游客满意度。

4.6.5有当地或街区的形象标志和旅游宣传口号,树立品牌。设立专门网站,开展网络宣传营销及咨询。

4.6.6有正式批准的发展规划。

4.6.7街区纳入旅游线路。

4.7卫生

4.7.1街区卫生符合GB9664的要求,街区内餐饮场所卫生符合GB16153的要求。

4.7.2卫生责任制度和卫生检查制度健全。

4.7.3环境整洁,无杂物,无积水,无乱堆、乱放现象。建筑物及各种设施设备无剥落,无污垢。空气清新,无异味。

4.7.4垃圾箱(桶)完好、分类设置,标识明显,数量满足需要,造型美观,与环境协调,垃圾及时清理。

4.7.5公共卫生间符合GB/T17217要求,布局合理,标识醒目。具备水冲、通风设备并保持完好或使用免水冲生态厕所。卫生间设施完好、整洁、无异味、无污物、无堵塞。男女厕位比例合理,有残疾人厕位。

4.8安全

4.8.1遵守《山东省公共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办法》的规定;消防及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建立安全事故处理预案及应急救援机制。

4.8.2消防、防盗、救护等设备齐全、完好、有效。

4.8.3配有专业保安人员,维护购物街区秩序。

4.8.4出入口方便游客集散,紧急出口标志明显、畅通无阻。

4.9加分项

4.9.1设立相关主题的博物馆、展览馆,展示文化特色。

4.9.2被评为国家A级旅游景区。

4.9.3街区内商铺中被评为山东省旅游购物商店的数量超过商铺总数的10%,或购物中心和专业市场被评为山东省旅游购物商店。

4.9.4已形成主题商业街。

4.9.5有国际、国内知名商业品牌入驻。

4.9.6街区内店铺获得政府认定的荣誉称号。

5评分要求及标准

第3篇:旅游景区安全管理规范范文

一、我国老年人养老旅游现状与问题

养老旅游(又称旅游养老),是老年人不以获取经济利益为目的,为了寻找更舒适的养老环境而离开居住地,连续不超过一年的休闲、度假和养生等旅游活动的总称。

我国养老旅游市场在20世纪末21世纪初才开始萌芽、发展,目前主要表现为团队旅游、自助旅游,旅游目的以观光休闲为主,旅游人群主要是60-75岁,身体健康状况比较好的城市中低龄老年人。参加团队旅游是当前大多数老年人旅游的首选形式,主要包括原工作单位组织的离退休员工集体休养旅游,老年人自行或相约参加的旅行社组织的休闲旅游等旅游项目。近年来随着老年人经济条件提高、身体健康状况增强、旅游交通条件改善、敬老爱老设施完善以及老年人旅游意愿增强,越来越多的老年人开始倾向于自助养老旅游,或于山水间怡闲情,或到异乡处访亲友,或在养生区求短憩,旅游和生活质量均明显提升。其中,候鸟式养老旅游最具特色,也发展最快,大致可分为异地养老机构旅游养老、自主交换式养老、分时度假养老等模式。异地养老机构养老主要是指老年人根据气候变化和个人爱好,到更适合养老的异地养老机构休养,一段时间后再到其它地方的养老机构休养或返回居住地,最具代表性的是东北老年人冬天到海南养老旅游。自主交换式养老指不同地方的两个或多个养老机构根据老年人的意愿相互交换床位,以及不同地方的老年人自主或通过公益性组织联系,在一段时间内相互交换住所。2004年,大连设立了全国首家互动式异地养老服务中心,又如位于赣州市杨仙岭旅游区杨仙老年公寓是江西省首家集养护、托管、娱乐、购物休闲、康复和医疗于一体的大型老年生活场所,其发展目标是“赣南老年人的家在全国各地,全国各地老年人的家在赣州杨仙老年公寓”。分时度假养老主要是借助旅游酒店等服务机构,通过购买分时度假权益等形式实现短时、多地或多机构分时养老,如近年来各地推出的权益性度假酒店、分时度假会员制等。

养老旅游作为一种新生事物,在发展过程中已开始暴露出一些制度性或措施性问题:一是法规文件中对养老与旅游互动的制度安排只有倡导性意见,容易导致地方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对养老旅游制度创新缺乏动力,个别地方单兵突破的养老旅游试点也“雷声大雨点小”,或成效不明显,或局限于一隅无法全面推广。二是各地仍存在不同程度的养老补助政策地方保护,对非户籍老年人在本地旅游养老不予补助或减少补助。如某区《社会办养老机构资金补贴暂行办法》规定对社会办养老机构给予10万元至20万元的开办补贴,但户籍老年人应占全部收养老年人的80%以上。三是各地对与养老旅游相关的老年人社会优待政策也存在一定程度的地方保护。如某市《老年人社会保障和社会优待办法》规定外地常住老年人可享受公交免费、减免国有景区门票等优待,但须是常住的外埠老年人,并且办理和持有该市老年人优待卡或优待证,从而把绝大部分养老旅游者排除在外。四是养老旅游管理和服务部门职责不明,导致重复监管或监管空白同时存在,特别是监管不力的情况非常突出。五是缺少对养老旅游的专项扶持政策,特别对老年人自助旅游没有相应的扶持政策。

二、发达国家养老旅游发展经验与借鉴

发达国家是养老旅游的发源地,也是养老旅游的积极推动者,欧盟、美国和日本的发展经验颇有借鉴意义。

(一)欧盟及法国的老年人福利旅游计划

欧洲是人类文化遗产的聚集区,借助养老旅游深度品鉴欧洲文明是许多欧洲老年人的重要生活内容。欧盟自成立始就非常重视区域旅游的可持续发展和老年人旅游问题,2003年,欧盟了关于欧洲旅游可持续发展的基本指令,提出动员包括老年人在内的各界力量参与推动旅游可持续发展。欧洲委员会注意推进老年人等特殊人群的福利旅游事业,2010年推出了主要针对老年人、少年儿童、身体残障人士以及一些家庭有困境人士的福利旅游计划,补助他们在旅游淡季的时候到政府指定的旅游场所和酒店进行消费。

欧盟各成员国都制定有相应的老年人福利政策,其中一个重要内容就是养老旅游优待政策。如法国政府于1982年成立了全法度假支票管理局(ANCV),为此那些经济拮据的人提供“度假支票”服务。符合享受度假支票条件的老年人,自己只需支付支票总价的20%--50%,就能在两年内赴欧盟17万个旅游合作点度假。据ANCV统计,仅2009年该机构就帮助了10万名退休者外出度假。

(二)美国的老年人自驾游

美国在二战后就进入了老龄化社会,自驾旅游在美国养老旅游中占有相当重大的比例。美国老年人自驾旅游得益于四通八达的高速公路网络,便利的房车或其他自驾车辆使用政策,宽松的老年人驾驶证管理政策,以及完善的老年人自驾旅游服务设备设施。如美国有许多主要服务自驾车游客的路边老年人客栈,这是一种简易旅馆,可以泊车,按小时收费。客栈工作人员均为接受过所在地风俗、车辆维保、简单医护和心理学等短期培训的老年人,深受老年游客欢迎。其中威尔逊路边老年人客栈还被美国旅游交通部评定为“美利坚老年人顾客满意旅馆”。

美国老年人的养老旅游经济保障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是政府层面的社会保障机制,包括颁布《社会保障法案》、《美国老年人法》和《禁止歧视老年人就业法》等法律法规,设立老年人问题管理署、政府老龄问题顾问委员会和社会保障总署等老年人管理和服务机构,构建以养老保险制度、医疗保险与救助制度为主体的社会保障机制等;二是推行以“倒按揭”为代表的老年人专项金融服务。

(三)日本产业化养老模式下的养老文化生活服务

日本是全球老龄化速度最快,老龄率最高的国家之一,庞大的老龄人口迫使日本政府积极发展社会化养老产业的新模式,创新形成了家庭养老、国家养老和社会养老相结合养老服务体系。日本社会化养老产业主要服务对象是不满足于基本养老需求,追求更高生活质量的老年人,其基本方式是以市场运作为基础,借助政策补助为老年人提供全面的高端养老服务,其中最具特色的是项目之一是“大人俱乐部”。“大人俱乐部”是日本最大的铁路企业“JR东日本”面向50岁以上人群特别推出的养老旅游项目,主要是组织老年人参观各种自然和人文景观,并在旅游线路中突出住宿、餐饮的文化性,如注意安排有地方特色的文艺演出等,在东日本地区颇受欢迎。

三、我国养老旅游发展条件与原则

养老旅游既是养老的新模式,也是旅游的新形式,发展养老旅游既要契合养老的基本要求,还要符合休闲旅游的基本条件,在我国未富先老的社会发展阶段,尤需从主要政策上创造条件构建养老与旅游互动机制,以支持和促进我国养老旅游的持续健康发展。

(一)开展养老旅游的基础条件探讨

养老旅游是养老事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即社会经济和养老事业发展到了一个新的阶段,部分老年人已不满足于基本的养老需求,开始提出老有所享和老有所乐的更高要求。具体来看,发展养老旅游至少需要具备以下四方面的现实条件:一是要有必要的经济保障,即传统养老模式下的物质需求已基本得到满足,并且能够有富余的资金用于满足旅游等更高层次的精神需求。这部分富余的资金可能是老年人可的储蓄存款、人寿保险金、子女补助款或其他自有资金,也可能是政府直接或间接给予的财政性补助资金,足以保障老年人实现或部分实现老有所享、老有所乐。二是要有健康的身体条件。养老旅游通常不会像普通旅游那样可能需要旅游者跋山涉水,但仍然要长途奔波,舟车劳顿,对老年人来说在某种意义也一种“体力挑战”,健康的身体是不可或缺的必备条件。同时,养老旅游还是一种修心养性的休闲旅游,既有助于心身愉悦也需要有愉快的心情才会考虑安排出游活动,所以养老旅游不但需要生理上的身体健康,也需要心理上的身体健康。三是要有充分的安全保障。安全是养老的基础条件,也是旅游的基本前提,老年人更容易受到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对安全的要求也更高,没有充分的安全保障就没有养老旅游。不论是异地短住、分时度假还是置换式养老,养老旅游者不仅要面对陌生的环境,接触陌生的人群,还要面临安全相关信息的缺失,特别是医疗保障相关信息的缺失等可能危及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的问题,必须要解决好这些问题才能保证老年人敢于出游,乐于出游。四是要有完善的养老旅游服务设施。老年人不宜参加运动量大、刺激性强的旅游项目,养老旅游从行程上看具有运动量小、文化性强、保健要求高的特点,对养老旅游服务设施也要求确保安全、便捷和舒适。这就要求养老旅游服务场所在服务设施设计、建设和运营上围绕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进行统筹安排,不能为了迎合游客寻求刺激的心理而忽视养老旅游者的特殊需求,以确保老年人安于出游、乐于出游。

(二)发展养老旅游的基本原则

养老旅游的发展以四有为基础,即经济上有实力,身体上有健康,服务上有安全,市场上有需求,这些要素需要由政府或社会以及老年人自己共同提供。从发展原则上看,主要包括以下三项原则:一是互动联动原则,即保证充分、有效地发挥与养老旅游发展相关的各种要素的积极作用,并在此基础上实现互联互动,包括中央部门与地方政府的互联互动,政府部门与养老机构和旅游企业的互联互动,公共资源与商业要素的互联互动,以及养老旅游企业与老年人的互联互动等。二是市场主导致原则,即根据市场规范和商业化原则调整老年人的养老旅游供求,实现平衡有序发展。三是政策扶持原则,即将养老旅游纳入我国养老服务体系,通过财税、土地等相关政策给予必要的扶持和促进。

四、我国养老旅游发展机制与政策

养老旅游既是传统养老方式的重要补充和全面提升,也是旅游产业全面发展的重要新兴市场,需要全面贯彻互动联动的原则,结合市场主导和政策促进两方面的因素,构建和完善我国养老旅游发展的保障机制与促进政策。

(一)构建和完善促进养老旅游发展的法律保障机制

养老旅游涉及养老旅游者、养老机构、旅游企业、各级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等多种主体的的多种行为,并具体体现为多项权利和义务,需要有比较完善的法律法规来规范和促进其持续健康发展。由于养老旅游是新事物,《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旅游法》都没有明确规定养老旅游发展的相关问题,而且有些规定还可能会制约养老旅游的发展。如《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52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老年人的特殊需要,制定优待老年人的办法,逐步提高优待水平。对常住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外埠老年人给予同等优待”。这种常住要求把非户籍且居住期限不满一年的养老旅游老年人排除在外,制约了养老旅游的发展。建议尽快修改《老年人权益保护法》和《旅游法》,从法律上明确养老旅游发展的基本规范,同时要本着协调一致的原则,制定促进养老旅游发展的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和地方性法规,以及对养老旅游进行具体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和行业标准等,从而构建全面的养老旅游法律保障体系。在全面立法条件尚不具备时,可以选择海南、广西等省区进行养老旅游发展试点,通过先行制定《养老旅游发展促进条例》等地方性法规或行政规章,促进养老旅游健康、协调发展立。

(二)探讨和创新促进养老旅游发展的土地保障机制

发展养老旅游既符合完善我国养老框架体系的基本国策,也是实现旅游产业战略性支柱产业地位的重要措施,国家和地方政府有责任也有必要制定促进养老旅游持续健康发展的土地保障政策。制定促进和保障养老旅游发展的专项土地政策,主要包括专项用于养老旅游发展的国有土地划拨、出让及其配套政策,保障养老旅游发展的集体土地征收或专项使用政策,养老旅游发展土地规划或指标安排政策,以及土地出让金减免或分期支付政策等。

(三)创新和完善促进老年人参加养老旅游的资金保障机制

要发展我国养老旅游产业,需要在产业发展早期从资金方面给予特定的补助和扶持,一是用财政资金直接补助老年人参加养老旅游,主要是设立专项资金,直接补助特定的老年人群在特定的时间内到特定的养老旅游目的地进行养老旅游活动。二是对老年人的部分养老旅游消费给予费用减免,如公共交通费用和旅游景区门票减免等对非户籍老年人与常住老年人实行同等待遇。三是老年人的特定收入给予税收优惠,以支持老年人参加养老旅游。如对部分老年人的非经常性收入给予较高额度的税收减免等,或则将老年人养老旅游费用纳入其子女的税收减免范围,实行一定额度的收入减免税等。四是对老年人开展专项政策性或商业化的养老旅游融资服务,如鼓励商业银行试行“倒按揭”业务,鼓励老年人以房养老,发放由老年人子女担保或以房产抵押的消费贷款等。

(四)创新和完善促进专业机构开展养老旅游的资金保障机制

养老旅游产业要做大做强,离不开资金方面的专项扶持,以帮助整个养老旅游产业顺利渡过产业培育期。一是探索建立逐级下拔,逐级配套的养老旅游专项财政补助资金,为专业或兼业养老旅游服务企业提供专项资金扶持,放大中央财政资金的政策效果。二是综合利用国债转贷资金、财政贴息贷款、旅游专项资金、服务业专项资金、养老服务专项资金等现有的政策性资金重点扶持养老旅游企业。三是对养老旅游服务企业实行分机构、分类型专项财税支持,符合养老旅游产业发展方向的部分企业实行较大幅度的税收减免优惠。四是探索利用中华慈善总会“夕阳工程”、福利彩票“星光工程”等公益资金对养老旅游企业进行专项扶持。五是通过公办民营、民办公助、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养老旅游企业,提升养老旅游企业的服务质量和经营效益。六是探索建设专门的养老旅游酒店,探讨城市老年人与养生旅游地农民合伙建设自用房屋的新机制,可赋予老年人约定房间及公共设施使用权和一定时期内的使用继承权,农民有所有权和约定房间及公共设施的使用权,并拥有一定时期后的全部使用权。

(五)改革和优化促进养老旅游的保险保障机制

持续健康发展的养老旅游不仅需要有老年人的社会保险,医疗保险等基本保险,而且也需要服务于养老旅游的老年人的人身意外伤害、疾病保险、财产保险等商业性保险,以及以养老机构、旅游机构和旅游养老机构为保险对象的专项责任保险,从而构建与养老体系和旅游养老市场发展相适应的,政策性与商业性相结合的养老旅游保险体系。从操作上看,应当构建全国统一的老年人社会保险和医疗保险网络平台,使参加养老旅游的老年人的社会保险应当尽快实现全国通取服务,其医疗保险信息也应当尽快实现全国共享,确保养老旅游老年人的基本经济和医疗保障。同时,要鼓励商业保险公司尽快开发适用于养老旅游老年人的意外伤害、疾病保险、财产保险等特定种类的商业性保险,或者综合性商业保险,特别是要保障老年人在旅游过程中重大伤病、紧急救援等相关支出,通过政策性保险和商业保险的联动配合实现对养老旅游老年人的全方位保险保障,使老年人无忧出游,快乐养老。

(六)构建和优化养老旅游发展的多方联动执法机制

在目前养老旅游发展初期,应重点构建和优化以下几方面的联动机制:一是构建养老、旅游、卫生、工商、质监等承担或部分承担养老旅游监管职责的部门联动监管机制,通过联合执法等措施加强对养老旅游的监督管理,以监管促发展。二是构建养老旅游监管机构与消费者协会、老年协会等社会组织的联动机制,发挥社会组织或其它机构对养老旅游的促进作用。三是依托互联网等现代技术,构建养老旅游机构间的联动机制,重点是养老院、福利院、老年公寓、养老医院和旅行社等养老旅游服务信息的供求信息联动,通过养老机构床位置换、招商宣传等手段服务和促进养老旅游发展。四是试点老年卡与其他身份证件的联动机制,探讨建立老年卡与老年人社会保障卡、居民身份证三证合一的联动机制,明确老年人不分户籍享受公共交通工具和旅游景区费用减免优待,异地使用后相关补助资金可从中央政府财政转移资金中相应扣除或加以考虑。

(七)建立和健全促进养老旅游发展的安全保障机制

安全是养老旅游存在和发展的基础,要扶持我国养老旅游产业做大做强,离不开有效的多方联动、多因素协同作用的安全保障机制。其一,要有健全的适用于养老旅游发展的安全管理规范,规定养老机构、旅游企业、养老旅游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全面的安全服务义务。其二,实施全面的安全监督管理,包括养老旅游相关安全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养老旅游机构内部安全管理,养老旅游从业人员的安全服务管理,以及养老旅游者的自我安全防护等。其三,实施养老旅游全程安全管理,从专业养老旅游机构安全管理,到养老旅游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再到养老旅游突发事件安全管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确保安全管理贯穿养老旅游的全部过程和环节。

(八)建设和改进促进养老旅游发展的人才保障机制

第4篇:旅游景区安全管理规范范文

按照“五级监管”体系的要求,坚持“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以及“属地和行业共同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大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全力保障食品药品安全。

镇食药安委办公室:负责统一协调、指导食品药品安全大检查各项工作。督促各村(社区)、各相关部门履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责任,落实各项监管措施。

各村(社区居)委会:负责本辖区春节食品药品安全大检查组织领导工作。

食药监所:负责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环节、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以及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经营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环节、保健食品和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生产经营违法行为。

农技站:负责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查。加强对蔬菜、水产品等食用农产品的监督检查和监督抽检,对存在农药残留超标、违法使用禁用物质等安全隐患的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进行全面治理。

兽医站:负责畜禽产品质量安全检查。对存在兽药残留超标、兽药和饲料违法使用禁用物质等安全隐患的畜禽产品生产企业进行全面治理。

派出所:负责打击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加强与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部门的沟通协调,严厉打击农产品种植养殖、畜禽屠宰、食品生产加工、流通和餐饮服务环节和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生产经营中存在的食品安全违法犯罪问题。

镇食药安委其他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能职责,共同开展好食品药品安全大检查工作。

(一)农产品种植环节

重点对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民专合社、龙头企业、种植大户、家庭农场)、蔬菜直销便民店。

重点品种:正季蔬菜、甜橙、食用菌等品种。

重点内容:察看生产基地周边是否有污染源,农业灌溉用水是否受污染,生产基地环境是否达标;基地是否存在农膜、农药袋、肥料袋等废弃物;基地相关管理制度是否上墙;查看生产基地田间生产记录、农业投入品购买库存和使用记录是否按要求归档保存;上市前农产品农药残留快速自检是否开展;是否坚持实行产地准出制度并保留准出证明存根;“三品一标”农产品是否按规定包装标识上市,询问基地日常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情况;是否坚持杜绝使用违禁农药和执行农药安全间隔期制度;是否开展“三品一标”申报认证;是否坚持农产品质量安全内检员制度;是否经常接受各级农业部门技术指导。抽取即将上市的农产品样品,现场封存,送市综合农业检测中心进行定量分析检测,作为检打联动的依据。

(二)畜禽养殖屠宰环节

重点对象:畜禽养殖场、屠宰场、饲料生产企业、兽药饲料经营市场。

重点品种:生猪、禽类。

重点内容:

1.畜禽养殖场:养殖投入品使用记录及库房、防疫及诊断治疗记录、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及记录。

2.生猪屠宰场:生猪进场及查证验物记录、屠宰检疫及记录、无害化处理及记录、人员当班记录。

3.饲料生产厂:原料企业的资质查证验物记录、饲料及添加物原料购进记录及票据、饲料及添加物原料出入库记录、原料检测记录及留样记录、产品生产记录、产品检测合格及留样记录、产品销售记录、不合格产品及原料无害化处理记录。

4.兽药饲料经营批发企业(户)或连锁总店:产品企业的资质查证验物记录、饲料及添加物购进记录及票据、饲料及添加剂销售台账。

(三)水产品养殖环节

重点对象:水产专业合作社、江河船型网箱养殖单位(含个人)。

重点内容:水产生产记录,资料齐全;投放的种苗健康无病;使用国家批准的正规厂家生产的渔药,严格遵守休药期规定;使用国家批准的正规厂家生产的渔饲料,不得使用“三无”渔饲料;自己配制的渔饲料不得对外销售。

(四)食品生产环节

重点对象:城乡结合部、集中性生产区域、日常监管存在问题或社会关注、反映情况较多的生产单位,日常监管时季节性停产的生产单位,可能利用节假日突击生产热销食品的生产加工点。

重点产品:酒类(白酒、配制酒)、米面油、调味品、肉制品(腌腊肉制品)、糖果、糕点等品种。

重点内容:企业原料库房、生产关键控制环节、半成品库房、成品库房和检验室。核查是否采购使用非食品原料、回收和失效变质的食品原料或不允许添加的食品添加剂(特别是白酒中使用甜味剂);是否严格控制危害性食品添加剂使用(特别是腌腊制品的亚硝酸盐);是否存在为提高产能擅自减少关键生产工艺、降低食品主要成分、虚假(提前)标注生产日期或产品未经检验合格出厂等行为;是否存在伪造、假冒、夸大企业信息或产品信息等标签违法行为;是否在食品中添加药品(特别是配制酒);核查小作坊基础卫生环境,不得存在对食品有直接污染的因素;从业人员必须具备健康证明;不得采购使用非食品原料、失效变质或回收原材料,不得滥用食品添加剂;食品容器等相关产品应当清洁无害。检查的同时针对可能存在问题的生产企业、近期未进行产品抽验或曾经抽验发现问题的小作坊以及其他环节反馈存在问题的生产单位进行产品抽验,按照抽验结果及时依法从严处置并跟踪控制问题产品。

(五)食品流通环节

重点对象:城乡结合部、乡(村)镇、社区、车站、码头、

旅游景点的副食店和摊贩;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商场、超市和食品店、蔬菜直销便民店等重点单位。重点品种:乳制品、肉制品、米面制品、禽蛋制品、儿童食品、老年食品、膨化食品、豆制品、糕点、调味品、食用油、酒类、腌制食品、冷冻食品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品种。

重点内容:主体资格是否合法;是否经营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是否经营超过保质期或被污染的食品;预包装食品无标签或进口的预包装食品无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食品与非食品混放,储存条件不符合存放要求的食品;肉类食品无检验检疫证明;蔬菜直销便民店等固定经营场所销售的农产品是否符合准出制度的相关要求;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含有虚假、夸大的内容,有形市场内现场制售行为是否符合要求等。要以快检初筛、监督抽检等方式排查食品安全风险、消除隐患,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六)餐饮服务环节

重点对象:旅游景区、庙会、游园会等人群聚集场所及周边的餐饮服务单位;农村坝坝宴、集中承办节日聚餐活动和宴席的大中型餐饮服务单位。

重点行为:餐饮服务单位超范围、超能力接待行为;加工制作存在安全隐患的野菜、野果和国家保护的野生动植物的行为;非法使用亚硝酸盐等非食用物质、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

重点内容:主体资格是否合法;食品加工处理区域环境是否整洁,凉菜等专间操作环境卫生是否符合规范,冷藏消毒等设施设备能否正常运行;餐具清洗、消毒、保洁设施的数量和大小能否满足供餐需要;是否严格落实餐具清洗、消毒、保洁措施;食品贮存场所是否符合要求;餐厨废弃物的处置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存在回收利用废弃油脂的行为;是否按规定配置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是否建立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健康档案;从业人员中是否存在无健康证明的人员,是否安排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人员是否佩戴口罩,是否穿戴好工作服、帽;原辅材料的购进与储存是否符合规定,餐饮制作加工质量控制和添加剂的使用是否符合要求;农村坝坝宴是否按要求进行备案指导等内容。

(七)药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经营环节

重点对象:药品、化妆品和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城乡结合部、农村、中心城区、商业街区、旅游景区以及客运站及周边等重点区域的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零售企业和医疗机构。

重点品种:处方药、抗菌药物、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疫苗、终止妊娠药品、特殊药品。

重点内容:

1.药械生产企业:检查其是否严格按照质量管理规范组织生产;是否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易燃易爆及危险化学品安全检查;

2.药品经营企业:是否严格执行GSP的标准;是否从无证企业、非法渠道购进药品;是否确保药品来源流向的真实、可追溯;

3.药品零售企业:处方药、抗菌药物是否凭处方销售,是否非法销售、非法使用疫苗、终止妊娠、含特殊药品的复方制剂等药品。

4.医疗机构:重点检查药品购进、储存、调配和使用制度的执行情况,是否从无证企业和个人购进药品。

(八)、农村群体性聚餐指导环节

重点对象:农村群体性聚餐举办业主。

重点内容:

1、宴席加工场地和食品贮存地远离禽畜圈舍、开放式厕所、垃圾堆、沼气池以及其它污染源,并事先进行环境清理,采取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苍蝇等病媒生物及其孳生条件。

2、不得采购使用《食品安全法》规定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规定不得销售的农产品。

3、宴席加工服务人员身体健康,个人卫生习惯良好;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和近期有腹泻、发热、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症状的人员,不得进行餐饮食品加工制作。

4、配备足够数量的加工、贮存、清洗、消毒、保温、冷藏、冷冻等设施设备,加工过程所使用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容器等工具做到生熟分开,避免交叉污染。

5、餐饮具和盛装熟食品的容器必须经清洗、消毒后方可使用。

6、加工用水应使用符合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自来水或安全的井水,不得直接使用河水或田间水。

7、在制作加工前应当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及原料,不加工使用腐败变质、霉变生虫、有毒有害、病死毒死禽畜肉及鱼类、超过保质期或其他感观性状异常的食品及原料;不加工制作野生菌、发芽土豆、新鲜黄花等容易引发食物中毒的食品。

8、需要熟制加工的菜品应烧熟煮透,加工时食品中心温度应不低于70℃。凉菜卤菜慎用、少用,确需应现食现做,当餐用完。

9、烹饪后至食用前需较长时间存放的食品,应当在高于60℃或低于10℃条件下储存。隔餐食品再次食用必须彻底加热,食品中心温度不低于70℃,菜饭色泽正常、无臭味及其它异味,感官异常的不得食用。

10、供餐的每种食品应在冷藏条件下留样48小时以上,留样食品应按品种分别盛放在清洗消毒后的容器内,每个品种留样不少于100克。

11、农村自办宴席举办者应加强农药、鼠药等有毒有害物质的管理,不得在食品加工场所及就餐场所放置有毒有害物质;加工好的食物应妥善保存,严防投毒等不安全因素,并做到防鼠、防蝇、防尘。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各村(社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春节食品药品安全大检查工作,充分认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严峻形势和繁重任务。切实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强化责任意识,把抓好春节食品药品安全检查作为当前我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重要任务。早动手、早安排、高标准、严要求,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

(二)制定方案,明确工作责任

根据全镇食品药品安全大检查的总体要求,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详细的工作方案,投入足够的精力,提早部署、精心组织,将食品药品安全保障的职责落实到位,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三)加强协作,形成工作合力

各村(社区)、各部门要按照方案要求,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品种、重点单位和重点场所的集中治理。要密切配合,搞好衔接,做到部门联动、区域联动,构建严密监管网络,形成工作合力,保证政令畅通,发现安全隐患,及时迅速处置,最大限度降低影响,确保我镇春节食品药品安全。

(四)广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各村(社区)、各部门要多渠道、全方位组织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各样、社会广泛参与的宣传教育活动,引导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牢固树立法律、道德、诚信意识,全面落实食品药品安全主体责任。要加强对消费者的引导,倡导健康消费。

(五)加强联系,密切信息沟通

各村(社区)、各部门要健全信息互通工作制度,及时反馈工作情况,加强舆情监测,随时处置食品药品安全问题隐患。大检查活动结束后,各村(社区)、各部门要对有关情况认真进行

第5篇:旅游景区安全管理规范范文

一、落实年度卫生实事项目

1.加快推进重点基本建设项目。启动建设区公共卫生中心,争取年内开工。木渎人民医院外科住院楼年底基本完工,2015年4月底投用。加快推进越溪、郭巷、光福等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越溪卫生院6月底前投用,郭巷卫生院年底前投用,光福卫生院年底前基本完工。启动建设长桥蠡墅医院(名称待定)。

2.区域卫生信息化工程。加快推进区卫生信息中心建设,建立区域卫生数据中心。按照卫生部《基于健康档案的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建设指南(试行)》等信息化建设标准,建立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完成与市卫生信息平台的对接,年内实现健康档案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

二、促进公共卫生均等化

3.健全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对照国家建设标准,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加强公共卫生专业机构建设,按照时序进度配合做好区公共卫生中心工程建设。完善区精神卫生中心运行管理机制。区妇幼保健所确保通过省级妇幼保健机构复核评估。

4.落实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以常住人口为基数,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人均44元。按照国家和省、市要求,全面规范实施10大类41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推进特色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做好重性精神病人免费服药和服药后安全检测、社区健康自助小屋(数字化慢病管理)等项目。

5.做好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完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绩效常态管理,进一步加强疾病预防控制能力建设。认真落实血吸虫病、结核病、艾滋病等重大疾病防控任务。落实国家免疫规划,力争消除麻疹,建成市数字化预防接种门诊示范区。完成中国消除疟疾行动省级评估验收。完善慢性病综合防控机制,加快推进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提高疾病管理效率,试点开展高血压病人远程居家管理。

6.加强妇幼保健管理。加强母婴安全管理,严格高危孕产妇分级管理和剖宫产审批制度。深化母婴阳光工程,将服务人群逐步扩大至常住人口。强化妇幼保健管理,推进数字化儿童保健门诊建设,提升妇幼保健综合实力。推进妇幼卫生信息化管理,开展社区居民产后访视信息化管理示范点创建。提高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监管力度。

7.提升卫生应急水平。完善卫生应急体系建设,健全部门协作联动机制,完善工作制度,强化培训演练。启动区级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建设,按标准储备应急物资。做好日常风险评估和预警监测,及时规范、科学有效实施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

8.深化爱国卫生和健康城市建设。持续推进城乡综合环境提升工程,强化农村环境长效管理考核。丰富健康城市内涵,推进健康场所建设,新建市健康村10个。巩固创建卫生镇、村成果,新建国家卫生镇1个。实施健康促进“百千万”工程,抓好流动人口、职工、农民、学生等重点人群健康促进,开展公民健康素养干预和监测,强化控烟工作。加强病媒生物防制和农村改水、改厕工作。

9.强化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完善食品安全监测预警体系,及时上报重点品种检测信息和食品安全消费预警。推进食品安全集中治理整顿“天安行动”,围绕三个重点项目(农产品质量保障,食用油放心,卤菜厂、店诚信生产经营)和五个重点领域(重点场所“五小”单位、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养殖场病死畜禽规范化处置、桶装饮用水、区域特色食品),深入开展食品安全综合治理,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消除重大食品安全隐患。强化基层食品安全监管队伍建设,切实提高农村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10.提升卫生监督执法水平。巩固卫生监督体系建设“达标示范”成果。深化卫生监督体制综合改革,开展卫生监督员职位分级管理试点工作,加快卫生监督协管队伍建设。强化食品安全、医疗服务、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学校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等卫生监督和消毒产品、涉水产品等监督抽检。实现医疗机构、餐饮业、住宿业和游泳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全覆盖。加强检查指导,促进旅游餐饮服务业全面提升。深化卫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配合机制,严厉打击非法行医行为。继续推进卫生监督信息化建设。

三、健全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11.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水平。坚持政府举办为主和城乡联动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完善“十五分钟健康服务圈”。结合城乡一体化建设,合理调整机构设置规划,优化卫生资源配置,长桥(蠡墅)、越溪、郭巷街道等拆迁较多的区域要合理调整社区卫生服务站设置。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确保通过省社区卫生服务先进区复核评估。城区(长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成国家级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东山医院建成省级示范乡镇卫生院。建成省级示范社区卫生服务站3家。

12.增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建立以信息化技术为支撑的综合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上下联动、分工协作机制,强化对口支援,逐步建立电子药房、会诊中心、检测中心、远程会诊、网上预约、双向转诊、移动终端等系统,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卫生服务能力和服务效率。试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老年护理服务。协调区域内医疗机构共建东山、金庭两个120急救站点。

13.创新社区卫生服务模式。全面推行家庭医生制度,开展以主动服务、上门服务为模式的健康管理、慢病管理和健康教育等服务,重点人群家庭医生签约率达到65%以上,长桥、木渎、横泾中心等继续深化“保姆式服务”和“医疗服务进万家”。开设社区(城区、镇区)全科医生工作室,实行“定地点、定时间、定人员、定内容和定任务”服务,吸引更多的居民群众在社区首诊,服务对象在社区的满意度达95%以上,社会满意度达85%以上。

四、提升医疗服务水平

14.强化公立医院管理。加强医院基础质量管理,严格执行医疗质量管理核心制度,继续开展医疗服务、医疗核心制度、药事管理、医院感染等专项检查。推进平安医院建设,做好医疗纠纷、医疗事故的防范预案,完善医院投诉管理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医患纠纷,积极推行第三方调解。继续推行医疗责任保险,提高参保率。不断强化医疗机构准入和医疗技术临床应用,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合理用血管理,强化血液安全管理,保证临床用血100%来自无偿献血。

15.全面改善医疗服务质量。继续推进“三好一满意”活动,认真实施“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推进临床路径管理,全面改进医疗服务。提升等级医院建设水平,医院确保通过二级甲等综合医院复审,木渎医院确立三级中西医结合医院建设目标。加强重点专科(专病)建设,对市级临床重点专科进行滚动式管理。加强对外协作,积极开展与医学院校、科研院所和上级医院的技术合作。不断改善就医环境,推行便民服务,优化就医流程,缩短患者就医时间。

16.加强中医药工作。认真贯彻省中医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和《市加快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意见》,按照综合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临床科室建设标准,配置中医药人员,设置中医科,开设中药房。木渎医院以建设三级中西结合医院为契机,争创中医服务品牌,甪直、东山继续加强中医特色建设。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推广中医适宜技术,加强技术培训,所有社区卫生服务站都能开展中医药服务。

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17.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全区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使用和零差率销售基本药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严格按照计划,在省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平台上开展网上集中采购,并按合同要求集中统一付款。区级公立医院按规定优先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强化《国家基本药物处方集》和《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培训,引导医务人员合理用药。

18.巩固基层综合改革成果。综合考虑城镇化进程、服务人口、服务需求和交通状况等因素,合理核定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编制总量,实行统筹安排、动态调整。完成第二批(250人)卫技人员人事考录进编。合理配置公共卫生、医疗服务人员,适当提高护理人员比例。进一步明确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的法人主体地位,落实用人自。强化绩效考核,将服务质量数量、患者满意度、任务完成情况和居民健康状况等作为主要考核内容,依托信息化手段,强化量化考核、效果考核。推行绩效工资制度,收入分配向工作一线、关键岗位、业务骨干、贡献突出等人员倾斜,提升基层人员工作效率。

19.启动公立医院改革前期准备。成立区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加大政府投入力度,建立科学合理的补偿机制,有序推进医药分开,推动医院健康发展,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定期核定公立医院人员编制并动态调整。公立医院全面开展成本核算,通过精细化管理实现流程优化,提高经济运行总体水平。

六、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20.提升农村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全区城乡居民(农村)医疗保险参合率保持在99%以上,人均筹资水平达650元,与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水平相当。进一步提高补偿水平,住院费用实际补偿比达到58%以上,县乡两级政策范围内补偿比保持在75%左右。探索混合支付方式改革,科学调控和管理统筹基金,当年结余率原则上控制在8%左右,适当扩大基本医疗保障的个人账户资金支付范围。全面实施肺癌等20种重大疾病医疗保障工作,确保符合救治条件的人员全部纳入重大疾病保障范围,实际报销比例提高到70%。

七、强化食品药品监管

21.促进医药产业健康发展。全面推行行政指导,搭建信息交流平台,为医药企业营造健康发展环境。抓好药品、医疗器械行业诚信体制建设,开展诚信等级评定,开展“文明示范药店”创建活动,规范医疗机构药房日常监管。切实加大对不守信企业的检查力度,引导企业自觉规范生产经营行为。

22.加强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监管。继续实施质量授权人制度,加大对高风险企业、高风险药品、国家及省重点监管医疗器械品种生产企业的监管。落实基本药物生产企业报备制度,实施基本药物全品种电子监管制度。加快推动企业实施新版GMP,做好特殊药品日常监管及含麻黄碱复方制剂生产监管工作。严格药品经营许可审批标准,加强药品零售企业GSP认证和跟踪检查。推动药品远程动态监控、药品电子监管系统。督促企业实施《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质量管理规范》,加强药械重点品种、重点环节监管。完善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机制。加强药品、医疗器械抽验,重点抽验基本药物中标品种和举报投诉集中、违法广告多发品种,切实提高抽验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23.强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深入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集中治理整顿,加大对食用油、卤菜等重点品种以及学校食堂、大中型餐饮单位、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旅游景区周边餐饮单位等重点单位的治理力度。推广“五常法”管理模式,推进量化分级管理,提升餐饮服务环节科学化监管水平。全面完成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抽检批次,依法做好抽检后续处置工作。切实做好重大活动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确保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24.强化保健品化妆品监管。进一步完善保健品、化妆品监管责任体系,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协作,进一步完善“联合监管、联合服务”工作机制,针对疑难环节和突出问题组织开展联合执法。推广化妆品生产企业质量受权人管理制度,增强企业的质量安全意识。强化保健食品化妆品日常监管,加大重点产品抽查、突击检查和飞行检查工作力度。开展对美容美发行业、保健食品专卖店等经营使用单位的规范化管理试点,组织开展蜂胶、灵芝孢子粉等重点产品专项检查。

25.加大药品稽查执法力度。保持对制售假冒伪劣药械行为的高压打击态势,针对影响人民群众安全用药的突出问题开展集中专项整治,加强部门协作,构建执法协同体系,开展联合执法,加强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举报投诉的调查处理达100%。加大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违法广告的整治力度。

八、完善政策保障

26.重视卫生科教工作。发挥科教兴卫资金的引导激励作用,重点支持临床科技项目和青年科技项目。实施《区卫生人才和重点学科建设工程实施方案(2014年~2015年)》,加快建设一批适应卫生服务需求、具有省内市内先进水平的重点学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结合基层实际,积极开展适合基层的科研活动。注重医疗护理创新,积极申报市级科技指导性项目。积极开展新技术新项目应用和优秀论文申报。

27.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实施卫生人才工程,加大卫生人才引进、培养力度,鼓励选派优秀人才到国(境)内、外高水平机构、上级医院进行进修学习。开展新一轮区名医生、青年骨干人才、优秀星级护士评选。强化基层基础人才培养,落实《省政府关于建立全科医生制度的实施意见》,新毕业临床医学本科生全部参加为期3年的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到2015年,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有4名、每个站有1名以上经过培训的全科医生。加强对社区卫生技术人员的培训,开展对全科医生、社区护士和公共卫生人员“三基”训练和竞赛,提高公共卫生保健服务的水平。贯彻《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做好乡村医生的日常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