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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新建企业 业务流程 规章制度
对于新建立的企业来说,企业筹建初期建立的管理基础非常关键。企业生产经营中的业务流程,如同四通八达的桥梁和道路,只有搭建起这些桥梁和道路,架起与企业战略相匹配的流程框架,才能使企业上下沟通畅通,准确真实的将信息传递到公司的每个区域。而企业的规章制度是对流程设计思路、执行要求、奖惩措施的具体描述。两者相辅相成,相互支持,促使公司不断提高管理效率,实现企业效益的最大化。
1.业务流程和规章制度的关系
作为企业管理的核心内容,制度和流程在本质上是一致的,当制度按照企业业务链条建立,内容具体到业务的各个步骤,以文字或者图表的形式将业务的前后逻辑和关系都描述清楚,就可以将其看作文字化的流程,如ISO9000体系中的程序文件。当流程以文件的形式呈现出来,并且作为管理要求在企业中强制推行,那同样也可称之为制度,如企业建立的审批流程等。因此,流程与制度的内涵没有区别,都是企业内形成文件的管理规则。
制度和流程又有着各自的特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
(1)制度和流程产生的时机不同。任何一个企业只要诞生,自然就有了流程,只是这些流程很多时候没有被规范化。而制度则是在企业的管理者看到企业运行中出现问题,或预计到可能出现问题时建立的。
(2)制度和流程的表现形式和内容不同。流程一般是用图表表示,可直观的看到业务活动的各个步骤和环节。业务流程一般不会重复描述,流程和流程之间通过流程接口连接起来,形成企业的业务活动框架。但流程在描述上不能展示流程的设计思路、执行时的细节以及不按要求执行导致的后果等内容,制度恰恰可以弥补这方面的不足。但由于制度一般是文字形式描述,不够直观,因此内容上有较多重叠,如果制定时缺少沟通,可能会出现冲突。
(3)涉及的范畴不同。制度更多的是针对局部问题而制定的规则,不存在上下游或层级关系,将企业分块的制度堆积起来将覆盖到企业管理与业务运作的每个角落。而流程针对的则是全局,上下级流程之间存在从属关系,同级流程之间存在上下游关系。虽然流程具有全局性,但其注重的是关键业务的运转,并不要求覆盖到每个点。
综上所述,流程和制度都是企业管理体系的重要基本要素,各自以其不同的方式在企业管理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2.新企业如何做好业务流程及规章制度建设和管理
2.1流程建设和制度建设应统筹考虑,二者相互补充
对于新建企业来说,没有历史因素的制约,在设计管理体系时就应该将流程管理和制度管理统筹考虑,最好以流程为基础、以流程为线条制定制度。
首先,应明确企业发展战略目标,包括长期和短期的目标,有了明确的目标就有了行动的方向,各项生产经营活动应该怎样设立环节和步骤就有了大致的轮廓。
其次,进行全面分析,针对企业的所有经营活动划分业务大类,如人力资源管理、工程建设管理、财务管理等。在业务大类下再划分不同级次的业务流程,形成企业的流程框架,直到最末级,末级流程一般对应的就是一个个具体的业务活动。一般来说,企业建立时都已基本确定了组织架构和职能部门,在此基础上,针对已梳理好的末级流程,应明确每个流程的主管部门和协作部门,这主要是针对流程跨度涉及多个部门的业务活动来说的。主管部门对流程的运作进行总体策划,制定流程的具体执行细节和步骤,涉及其它部门时,及时沟通,共同协商,确保流程步骤设计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然后,按照确定的流程制定相关制度。如采购这一业务大类,可以分为采购计划、供应商及招投标、采购合同、到货验收、出入库、库存盘点等具体流程,当这些流程的执行步骤确定后,展示给人们的是一种从端对端的有逻辑关系的活动过程,但这些活动为什么这么设计、不执行产生的后果和风险、应受到何种奖惩及监督的要求等就需要由配套的制度来体现了,这样制度和流程组成了一套完整的管理文件。
规章制度在建立时,还要重点考虑以下要素:1)该项制度的目的和依据是否明确;2)该项制度的表述对员工来说是否容易理解;3)该项制度是否具有可操作性;4)该项制度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要求。能满足上述要素的制度就是切合实际,可贯彻的。
2.2流程和制度的建立要体现全面化、系统化、合理化的特点
流程是企业一切管理活动的基础,具有全面化、系统化、合理化的特点。全面化是指企业各个部门的各项工作都要有明确的工作程序,都要有标准可依,业务模式和实践经验应通过流程固化下来。这样即便人员发生变动,工作也有持续性。
系统化是指流程和制度的内容是相互联系的,而不是孤立的各自为政。给业务流程确定主管部门是比较好的办法,也就是企业里的每项具体业务都有部门牵头,在企业的整体运作中,每个部门都既要牵头策划好自己负责的工作,也要配合其它部门完成非本部门主管的工作,每个部门都有要求其它部门配合工作的权利,也有要配合其它部门工作的义务,这样可有效的促进部门间的横向沟通。
合理化是指流程和制度必须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包括人员结构、生产预期以及企业文化等),围绕本企业的方针目标建立。新建企业由于没有管理基础,在建立管理制度时,经常会认为企业与企业之间有共性,同类企业的制度可以通用,就错误的把同类企业中行之有效的制度“打包”照搬到新企业来实施。借鉴和学习是可以的,但脱离本土的制度是没有生命力的,如果不认真的结合本企业实际分析研究,制定的制度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可能会遭遇重重障碍,要是不得不推倒后重新制定,朝令夕改,则会严重影响制度的严肃性,犯了的企业管理之大忌。
一、目的
为增强公司员工的信用观念,提高信用意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公司员工诚信管理
三、术语和定义
诚信:xx公司运行活动中对承诺的履行与可信度的依存关系,包括顾客、供方、相关方以及他们之间的相互关系。
四、职责和权限
xx公司办负责建立公司诚信管理制度:负责对公司员工诚信教育培训。
各相关部门负责公司诚信管理制度在本部门的落实实施。
五、诚信管理内容
1、对本公司员工进行诚信的宣贯教育,全体员工有较高的诚信的诚信意识和职业道德,相关职能部门能充分发挥诚信风险管理机制的作用,有效监控经营活动的全过程,较好地规避信用风险。
2、重视企业信誉,无出租、出借、转让营业执照和企业资质证书的行为,不与明知资信不良的企业合作。
3、公司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的个人品德诚信良好,能够树立以人为本的人性化经营理念。
4、公司重视产品、服务质量,力争质量诚信良好,在本公司生产销售的产品,严格执行适用的法律法规的要求,严格遵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有严格、规范的质量管理制度,无侵权,无假冒、伪劣、禁售商品。
5、按照《xxxxx》完善产品售后服务措施,建立产品召回制度和应急预案。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及时兑现对消费者的承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6、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劳动用工制度和劳动合同规范,按时交纳社会保险和必要的商业保险,无拖欠员工薪资记录,保障员工在工作期间的人身安全,不雇佣未成年人从事劳务,确保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发生,积极改善提高员工居住和生活条件。
7、严格建立财务会计统计台帐,做到填报真实计算准确,不弄虚作假,积极配合税务部门依法核纳并及时按月缴纳税款,无偷、骗、逃、坑、欠税等违法违规行为。
六、诚信管理的实施
1、公司办负责建立诚信教育计划,对公司员工开展诚信教育培训,教育员工学习诚信经营应当遵守的具体要求,使员工能够认知“诚信经营”应遵守的规则,培养员工诚信意识,培训后进行相关考核并做好培训记录。
河南北**建集团有限公司,前身为**市北方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始创于1973年,集团以河南北**建集团有限公司为母公司,下辖3个控股子公司、5个参股公司、8个分公司,集团注册资本总计9280多万元,系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一级企业。公司成立至今,始终坚持“诚信为本”的经营宗旨,遵守合同、履行义务,严格施工,确保工程质量,为业主、社会奉献了多项精品工程。公司连续几年被评为“河南省建筑业先进企业”、“河南省建筑安全先进企业”、“河南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先进企业”、 “河南省出省施工先进企业”。
一、领导重视,制度完善
集团公司成立了由董事长为组长,总经理为副组长的诚信管理委员会;各分公司均按规定建立诚信管理机构,设专人负责日常工作,在企业内部形成了严密统一的组织体系,为诚信企业建设工作的顺利实施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
建立健全了合同管理制度、质量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劳务用工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项目管理办法等一系列管理制度,将“信用”工作与企业日常管理工作紧密结合,纳入企业标准化、程序化、科学化管理体系。
二、诚信经营、照章纳税
公司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坚持“以人为本,科技兴企;精求质量、持续提高;信守承诺、崇尚信誉”的质量方针,守合同、重信用、依法经营、照章纳税,公司连续多年被评为**市“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市“最佳诚信企业”、**市“最佳诚信先进”企业,河南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河南省A级纳税信用企业,**市地方税收依法诚信纳税百强企业。公司信用等级为AA级。
三、把工程质量作为企业发展的根本
“诚信”不仅仅是遵守合同,还包括提高工程的质量、优质规范的服务等众多内容。因此,我们公司大力实行“品牌战略”。在保证坚持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同时,制定出高于上述标准的企业标准,提高工程质量、服务质量。为客户提供最优质工程,进一步丰富“诚信”的内涵。先后有几十项工程被评为“河南省中州杯”、“河南省结构中州杯”、“河南省安全文明工地”、“**市优质结构主体”、“**市**杯”、“**市文明工地”。
四、强化教育培训,提高员工诚信意识和综合素质
公司定期组织信用建设会议,用实际案例教育员工树立信用意识;强化法律、法规学习,及时了解、掌握与建筑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增强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市场竞争形势。
五、严格履行合同签订、交底、履约的管理程序,确保合同履约率达到100%。
公司在合同签订阶段,严格履行合同评审、合同核签程序,通过这样的层层把关,合同签订后的条款齐全完备,表述准确,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的方式明确、具体,有效预防了经济纠纷的发生。
各项目部在工程开工前,安排合同管理人员对项目部管理人员进行合同交底,将合同工作分解落实到个人,使大家职责明确,目标清晰,保证了合同义务在实际工作中的全面履行。
在施工中,变事后控制为事前控制、事中控制,杜绝各类隐患,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工作处于全过程受控状态。相关部室在人员管理、劳务用工、成本管理等方面提供管理支持,为工程成本控制提供有力保障。
六、注重顾客、相关方的感受和要求
公司加强内外部信息交流反馈,及时传递相关方意见,并对相关方意见加以整理,及时处理解决相关方反映的意见和建议,提高企业综合适应能力。
通过多年坚持不懈的推进诚信建设工作,北方集团各项工作都取得长足发展,从公司创立之初的三级企业发展为年产值5亿元,年开复工能力100万平方米的综合性一级企业集团。诚信建设为北方集团在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站稳脚跟、做强做大提供了强大的动力,并将在北方集团实施“走出去”战略,开拓外埠市场过程中提供更多支持。
在今后的工作中,北方集团将继续高度重视诚信企业建设工作,一如既往地推进诚信工作,诚信经营,照章纳税,树立良好社会形象,使企业工作再上新台阶。为此,我们将抓好以下方面工作:
一、坚持推进诚信建设工作不动摇,将诚信企业建设工作同企业的经济建设、法制建设、企业文化建设结合起来,使公司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全面实施“人才战略”,通过外部招聘和企业内部培训,提高全员素质,为进一步提高诚信建设水平奠定坚实的人力资源基础。
三、进一步完善诚信建设规章制度建设,落实各项奖惩制度,为诚信建设水平的提高提供制度保障。
[关键词] 构建; 企业; 信用管理
doi : 10 . 3969 / j . issn . 1673 - 0194 . 2013 . 19. 053
[中图分类号] D630.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 - 0194(2013)19- 0097- 02
1 引 言
自古以来,诚信就是人类社会活动的一个重要评价指标。同志曾经指出:“没有信用,就没有秩序,市场经济就不能发展。”现代市场经济已经进入诚信时代,诚信已经成为企业的立足之本。诚信是一个企业的道德底线,诚信是随着企业的建立而确定的,并且贯穿于企业经营管理的全过程,每一次的诚实待人,每一次的信用体现,构成了企业的信誉积累。纵观历史,没有一项事业能够建立在无诚不信的基础之上。只有坚持诚信,才能给企业带来效益,创造长远发展的条件,使企业的发展长久不衰。因此可以说,诚实守信是企业在激烈市场竞争中的立业之道,兴业之本。
2 构建企业信用管理体系的意义
目前我国企业质量信用体系建设问题引起了广泛关注,而且有特殊重要的现实意义。质量信用体系是社会信用体系的组成部分,加强质量信用体系建设,就是要求把它纳入到整个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去,质量信用体系的建设已经成为我们的重要任务。建立健全企业质量信用体系,是从源头抓质量的重要举措,也是全面提升我国产品和服务质量水平的根本之策。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完善,企业质量信用在维护消费者健康安全、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和增强企业核心竞争能力方面的作用日益突出,加快企业质量信用体系建设已经成为全社会的重大战略任务。
3 我国企业信用管理体系建设面临的问题
自从提出建立社会信用体系以来,我国企业诚信建设有了明显的进展,但由于我国尚处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程中,目前我国的信用体系建设仍是市场经济体系中的薄弱环节,受各种因素的影响,企业诚信建设又成为了社会信用体系中的一个薄弱环节,存在着多个方面的问题。当前,我国企业诚信建设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3.1 经济领域中信用缺失现象仍比较突出,企业失信事件时有发生
企业受到多种失信行为的困扰,主要包括拖欠款、违约、侵权、虚假信息、假冒伪劣产品、质量欺诈等。近年来,我国由企业失信引发的社会问题呈现多发趋势,发生数量大幅度增加,影响较大的如齐齐哈尔第二制药厂制假案、三鹿奶粉产品质量案等。产生企业失信问题的原因是复杂的、多重的。主要的原因可以概括为:诚信环境还不够完善、企业经营者职业道德素质不高、企业短期行为、监督不力、存在体制障碍等。
3.2 我国企业自身的诚信建设体制不完善,缺乏诚信管理人才
目前,国内只有少数企业建立了较完善的信用管理制度。虽然很多企业已经把诚信作为重要的战略加以考虑,但从总体来看,我国企业诚信管理水平还处于初级阶段,企业诚信管理的组织结构、职责、程序和资源得不到落实,诚信管理体系不能形成。与跨国企业相比,我国企业诚信管理系统化、专业化水平较低。企业诚信总体水平滞后于市场经济的发展,信用管理不完善,管理绩效较低,道德管理滞后。企业诚信管理的人员和资源相对匮乏。我国信用管理专业人才的培养近年才开始,企业信用管理人员严重不足,企业缺少专业的诚信管理人员。
4 推进我国企业信用管理体系建设的几点建议
企业诚信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主体,是社会信用问题的核心。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市场经济体系中的薄弱环节,企业诚信建设又是社会信用体系中的一个薄弱环节,企业是改善经济和社会环境的第一责任人,推进企业诚信建设,需要从以下3个方面着手。
4.1 树立现代市场经济体制的诚信观
我国传统诚信思想与商业信用既有相同、相似的一面,又有决然不同的一面;既有符合现代市场规律的一面,又有与之抵触的一面。要继承和发扬优秀的传统诚信思想,服务于企业诚信建设。结合我国企业诚信建设现状,“大诚信”的理念包括诚信建设3个递进的层面:生产经营、生产要素、社会和环境。社会和环境与前者的区别是非利润化。在企业管理中相对应的就是信用管理、职业道德管理和社会责任履行。要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认识企业诚信建设,企业诚信建设是企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着力点,是企业践行科学发展观的出发点,是企业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增长点,是企业加快建设社会信用体系的支撑点。
4.2 建立现代企业的诚信管理制度
首先,建设新经济伦理,推进职业道德管理。倡导制定职业道德行为准则,建立有效的利益冲突处理机制和道德问题解决机制,进行持久、全面的职业道德教育。明确对企业利益相关各方的责任和职责,包括:对顾客和用户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对员工尽到应有的责任,对股东、投资人进行客观严谨的信息沟通,与行业及业务伙伴保持平等、正当的竞争与合作关系。
其次,适应全球企业发展趋势,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倡导社会责任报告。注重履行社会责任的内容和影响,合理控制规模和开支,力争达到表里如一。社会责任内容应包括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保护资源环境、促进社区发展、消除贫困以及参与其他公益事业等。
4.3 注重企业诚信建设系统化
充分抓住改革向纵深推进的机遇,利用巨大市场潜力的优势,注重企业诚信建设的系统化,健全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完善企业内部经营机制,注重企业诚信建设的专业化,掌握先进的诚信管理技术,培养诚信管理人才,注重企业诚信建设的信息化工作,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支持企业诚信建设。注重企业诚信建设的市场化,降低信用交易成本,扩大信用交易规模。注重企业诚信建设的标准化,主动参与国际标准制定,积极参与国际竞争。
5 检验检疫系统推进进出口企业信用管理的措施
全国检验检疫系统积极推进进出口企业诚信体系建设,特别是2007年以来,国家质检总局推广应用了进出口企业诚信管理系统,统一实施了《进出口企业诚信管理工作规范和操作指南》(国质检通函【2009】118号),2011年又印发了《做好检验检疫企业信用登记管理的指导意见》。
关键词:中国联通;诚信经营;规范化管理
企业的诚信经营一旦受到大众的质疑,会对企业的发展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在联通公司的管理当中,有一些规范需要完善。一个企业,没有诚信就没有秩序,没有规范就没有力度,在市场中就不能正常的运行。本文结合联通公司的近况,对诚信经营做了介绍并给出了相应的规范化管理方案。
一、如何做到诚信经营
(一)诚信经营的必要性
所谓诚信经营,就是要求在企业经营的过程中做到诚实守信,只有做到诚信经营,才能在今后的市场中形成良好的商业信誉,同时,信誉也是一种非常特殊又不可或缺的资源。如今,联通公司的竞争对手移动与电信运营商都在一步步发展壮大,联通公司一定要抓紧诚信经营这条战略手段,打下诚信经营的基石。1、缺失诚信经营的后果一旦联通公司丢掉的诚信经营,就会增加成本,甚至加重社会司法负担,在市场经济中扰乱发展进程,对联通品牌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增加社会的不安定因素。2、必要性分析联通公司在交易过程中也需要进行商品交易,有交易就会涉及到诚信经营,这是一个企业发展的无形资产。在几大运营商竞争的情况下,用户在意的并不一定是价格的高低,而是信誉的好坏,作为无形的生产力,联通公司一定要维护好。
(二)外部环境建设
要想使一个企业在诚信建设上有所成效,就必须注重大环境建设。健全公司的法律标准,科学的完善规章制度。建立信息管理系统,结合信息化手段对联通公司的诚信外部环境进行规划,公司的诚信状况和科学的评价机制反应了公司的诚信信息。
(三)内部机制建立
在公司内部进行诚信管理的关键环节是建立内部管理机制。在联通公司内部建立严格的审查机制,让所有的在岗人员将诚信经营印在脑海里,将企业的失信风险降到最低。
二、规范化管理
(一)规范化管理概述
1、规范化管理概要在国际标准化组织9000文件中有标准的定义,管理就是指挥和控制组织的协调的活动。在任何组织或企业中,管理者是必不可少的,管理者是否优秀直接决定了公司的管理能否规范化,只有优秀的管理团队,才能实现资源管理的目标。2、企业规范化管理的概念企业进行规范化管理就是要根据本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制定一些合理合法的基本制度以及各个部门的管理流程,通过整齐划一的管理,规范员工的工作方式,让客户满意的同时提高公司的整体形象,通过对公司体系的不断完善,使员工在工作中井然有序,协调高效。
(二)规范化管理战略研究
1、规范化管理的基本原则在一次发言中,联通公司发言人宋丽梅的演讲中提到,相关法律法规的缺失让联通公司在某些方面无法面对合作伙伴,在遇到问题时,公司也在不断的找解决方法,甚至将一些违法行为进行处理,这些都涉及到了相关规范。2、企业规范化管理制度的战略建议首先,规范化的管理制度从方向上要从上而下,在众多管理制度中,规范化的管理制度具有很强的实操性,其内容也相对复杂,涉及到公司各个岗位和多个操作流程,所以,在规范中定要自上而下,将级别划分好,使权利分配有据可查。其次,要想进行规范化制度的建设,就必须保持联通内部的畅通,在进行任务传达的时候,下级员工必须清楚及时的接收到上级的指令,同时领导层也必须及时的得到底层员工的反馈,如此,可以让上下级和员工之间建立良好的沟通机制,以便于给顾客更加优质的服务。第三,一旦规范化管理制度建立成功,就必须人人遵守,严格执行,规范化的管理制度要求联通公司内部人员全员参与,才能发挥应有的威慑力,保障规章制度的权威性以及可操作性。
三、结束语
在中国联通公司的经营过程中,要想在竞争中获得优势,就必须要有一个良好的口碑,本着诚信经营的原则,在管理制度上进行规范化管理,长久坚持,会让联通的市场竞争力稳步提升进而创造出新高度。
参考文献:
[1]张梦文.论促进企业诚信经营的策略[J].楚天法治,2015(4):192-192
(一)保险信用法制建设有所加强
一是《保险法》强调了诚实信用原则在保险业发展中的突出地位。修改后的《保险法》着重突出了对诚信原则的保护和运用。在总则中增加了一条“保险活动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作为第5条;在分则中也对保险市场的各行为主体围绕诚信原则进行了规范。二是相关法规充分体现了诚信原则。如《人身保险新型产品信息披露管理暂行办法》中规定,“不得对客户进行欺骗、误导和故意隐瞒”;《保险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中规定,高管人员不得“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投保人、被保险人、损害被保险人利益”等等。保险信用法制建设的加强为我国保险业诚信体系建设提供了法律保障。
(二)保险诚信体系建设初步展开
作为保险业发展的基石,诚信日益受到保险业内的重视,诚信体系建设也已初步展开。2003年全国保险工作会议强调,“越是加快发展,越要注重诚信,搞好服务,树立良好的行业形象”。全国各地保监办、保险行业协会围绕保险诚信体系建设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
(三)保险诚信经营理念得到认同
各保险公司在经营理念中,均能突出强调诚信。如中国人保几十年来秉承“稳健经营,笃守信誉”的经营思想指导业务发展;中国人寿以“诚信负责,稳健发展”为企业宗旨;泰康人寿认为“诚信在保险行业至高无上”;新华人寿在各分公司、中心支公司建立“信用体系建设实施小组”,领导公司的信用体系建设;平安保险公司经国际权威机构认证,获得了AAA级信用等级证书。由此可见,诚信在保险业发展中具有核心地位的理念已为保险业界广泛认同,这为保险业诚信体系建设奠定了基础。
(四)营销员的诚信状况有所改善
保险营销员曾一度以总体素质较低,诚信水平不高,社会形象较差出现在社会公众面前。经过近年来的治理,营销员的诚信水平有所提高,诚信状况有所改善,误导、欺瞒现象明显减少,失信行为初步得到控制。营销员队伍数量庞大,且直接面对公众,因而可以说他们的诚信状况从某种意义上代表保险行业的整体诚信水平。营销员的诚信状况好转在一定程度上说明我国保险业诚信体系建设已初见成效。
二、目前我国保险业诚信体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其成因分析
(一)存在问题
1.造假问题屡禁不止。假数据、假账本、假报表、假保单、假收据现象在保险经营过程中屡见不鲜。保监会自成立以来,始终将打假作为一项重要工作,2002年甚至开展专项“打假”活动。尽管如此,造假问题并未得到根本性解决。
2.惜赔现象时有发生。一些保险公司理赔手续繁琐,服务不到位,个别案件拒赔不合理,客观上表现出惜赔现象,在客户中造成不良影响,在社会中形成“投保易、索赔难”、“收款快、赔款慢”的恶劣印象。
3.误导问题并未根治。由于营销机制的不完善,营销员误导问题只能在某种程度上有所减轻,实质上并未得到解决。尤其在一些中小城市,在一些风险意识、保险意识、投资意识较差的客户中,误导、欺瞒现象并不罕见。
4.道德风险防范困难。近年来,我国保险知识普及程度有所提高,但有的人在了解保险后,竟打起了骗保骗赔的主意。投保时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现象屡见不鲜,骗赔手段更是五花八门。2002年以来,发生在全国各地的“车贷险”骗赔案使财产险公司蒙受了巨大损失;而在寿险方面,一些边远地区的保险公司被迫停办医疗险正是因为无力解决投保人无病却常年称病住院问题。
(二)原因分析
1.社会信用基础薄弱影响了保险业诚信体系建设。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处在刚刚起步阶段,征信数据采集困难,数据开放没有明确规定,信用资料数据库建立滞后,信用法规缺乏,失信行为得不到有效惩治。薄弱的社会信用基础势必影响保险业诚信体系建设。
2.保险信用法规建设滞后阻碍了保险业诚信体系建设。尽管我国保险信用法制建设有所进展,但与现实的保险经营活动相比仍显滞后及不完善。高速发展的保险业带来许许多多新现象、新问题,有些问题是直指诚信的,比如“回佣”。一方不“回佣”,而另一方“回佣”,客户就会被夺走,从而造成遵纪守法却遭受了损失,违规失信却增加了收益的局面。这些问题如果得不到及时有效的解决,势必助长失信毁约的歪风蔓延。
3.保险诚信管理制度缺失制约了保险业诚信体系建设。制度缺失一方面表现为刚性管理制度缺失;另一方面则表现为必要信息采集制度缺失。刚性管理制度缺失削弱了诚信的制约机制。人性弱点是天然存在的,商务领域仅仅靠道德良心是不够的。如果没有刚性的信用管理机制,管理者就不得不为人的素质及品质伤脑筋。如营销员挪用保费问题,如果没有制度能保证营销员不接触现金,那么这个问题将永远存在。信息不对称则客观上为失信行为提供了条件。对于保险人来说,投保人的每次投保资料都是新的,其真实准确与否无从评估。在广州的“车贷险”骗赔案中,曾经发现一家保险公司的6个支公司同时为一部车办理了保证保险。广州保监办在一份调研报告中指出,“车贷险”骗保之所以能够得逞,其中一项重要原因是“各保险公司尚未共享有关汽车消费贷款保证保险的投保人及汽车经销商的信息,保险公司各自为政,给投保人骗贷或一车多贷以可乘之机”。对于投保人来说,由于信息披露不充分,投保人无法掌握保险公司的真实经营状况,无法比较选择适合自己的保险产品,只能道听途说地片面了解保险。
4.保险公司经营管理体制陈旧落后不利于保险业诚信体系建设。目前国内一些保险公司的经营思想仍停留在盲目扩大保费规模上,上级公司对下级的考核体系突出强调保费收入。完成保费收入指标(且不论这个指标是否经过科学测算,是否实事求是)不但有物质奖励,还可能加官晋爵,否则,就会遭到惩罚,甚至丢掉“乌纱帽”。同时,基层公司可支配的费用也仅仅唯系于保费收入,多收多花,少收少花,不收不花。这种政策导向驱使基层公司以保费规模最大化为首要经营目标,为达目的,在竞争中任意抬高手续费、降低费率,弱化对营销员的诚信教育等,无暇顾及公司的社会形象、整体利益和长远发展。
5.保险营销机制不完善困扰着保险业诚信体系建设。我国保险营销员的数量占从业人员总数的80%,这支销售大军对我国保险业的发展尤其是寿险业的发展具有推动作用。然而,现行的营销机制随着市场的扩大,其弊端也日益暴露,主要表现为缺乏对营销员的保障制度,缺乏长效激励制度,对营销员的考核以业绩为主、佣金提取不合理等等。这些问题诱发营销员产生背信弃义、误导欺瞒客户行为。
三、进一步完善我国保险业诚信体系的构想
(一)把握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契机,为保险业诚信体系建设奠定基础
保险业的发展离不开经济的发展,更离不开社会的进步。建设保险业诚信体系,必须结合强化社会信用意识,改善社会信用环境。目前,我国信用体系建设初步展开。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形成以道德为支撑、产权为基础、法律为保障的社会信用制度”;国家六部委于2003年9月联合出台了《关于开展社会诚信宣传教育的工作意见》;北京、上海、深圳、福建等省市正在进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可以说,保险业诚信体系建设恰逢其时。保险业应把握契机,一方面不断完善自身的诚信体系建设,一方面为全社会的信用建设做出贡献。
(二)加强保险信用法制建设,为保险业诚信体系建设提供保障
要进一步完善我国保险法律法规建设,从法律高度保护诚实守信行为,严厉惩戒毁约失信行为。要在保险业内逐步形成“有信者昌,无信者痛”的氛围。保险监管部门要统筹全行业的信用法制建设,并制定具体措施促进落实。现阶段,应尽快出台《保险违规行为处罚办法》、《保险营销员管理办法》、《保险信用管理办法》等法规。
(三)建立保险诚信管理制度,为保险业诚信体系建设创造条件
1.要建立刚性的诚信管理制度。对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都要考虑制约制衡机制,用制度保证诚信得以实现。在制度建立上,某寿险公司的做法值得借鉴。该公司明确规定营销员不得收取客户的现金作保费,必须由客户将保费存入银行,公司直接与银行结算。这种做法从制度上保证了收费环节的诚信行为,大大减少了营销员挪用、诈骗保费的可能性。
2.要建立信息采集及披露制度。对投保人信息的采集及披露,可以参照英国做法,由行业协会进行。在投保人投保时,保险公司有权通过行业协会获得该投保人的资信状况、履约守诺及遵纪守法情况。由于目前我国尚未建立个人征信数据的管理制度,现阶段可由行业协会采集投保人的投保及理赔记录。对保险人的信息披露,除在指定刊物上定期详细如实公开其经营管理状况外,各保险公司还应建立与社会公众沟通的平台,如专线服务电话、专业网站等,对投保人提出的有关公司的任何问题,只要不涉及商业秘密,均应如实全面解答。
(四)改革保险公司经营管理体制,为保险业诚信体系建设注入动力
经济主体只有考虑长远利益,才有积极性建立一个不欺骗的信誉。而要使经济主体重视长远利益,必须有明晰的产权。因为产权制度直接决定着信誉的收益权,如果收益权归别人所有,没有人会为别人的未来收益而牺牲自己的眼前利益。所以,可以把经济主体建立信誉的积极性归结为产权问题。当企业的市场价值与决策者的利益无关时,作为“经济人”的决策者没有理由重视企业的信誉。因而,国有保险公司的股份制改造,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和科学的决策机制、高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参照国际惯例建立企业运行机制是保险业诚信体系建设的动力所在。
关键词:政府中小企业信用体系 角色定位
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6-1770(2010)09-050-04
当前,因次贷危机引发的全球性经济衰退和就业困难让人们又一次将更多的期待目光投向了中小企业。在世界范围内,中小企业发展的成功经验显示:完善的中小企业信用体系是保障中小企业健康、快速发展的核心支撑之一。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是一个包括中小企业自身信用管理体系的构建、社会信用中介体系的健全、国家信用法制体系的完善在内的完整系统。在此过程中,政府始终是一个最大的变量,它既可能是促进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发展与完善的强大推手,也可能成为影响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大障碍。在我国,基于体制转轨、中小企业发展水平和环境等多方面因素,政府地位的正确定位对于建立我国的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就显得更加关键了。研究政府的角色定位对于中小企业信用体系的顺利建立和持续、健康发展都有着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一、政府是中小企业信用法律制度的制定者与推动者
信用是一个道德问题,也是一个经济问题,更是一个制度问题,健全的信用法律制度是现代经济社会信用体系的基石。因此,制定中小企业信用法律制度,为中小企业信用信息的征集、遴选、归类、查询、管理和公示等活动提供全面的行为规则,为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各方当事人提供明确、合理的行为预期,是政府的首要职责。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需要良好的法律制度体系的支持,这个法律制度体系必须遵循并反映信用体系建设的一般规律和要求,为相关当事人设置合理的激励、约束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兼顾各方主体的利益诉求,能够激发他们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并最终促进整个中小企业信用体系的建立和完善。这个法律制度体系既要考虑与现有法律制度的和谐对接,节省立法资源,又要大胆创新,填补制度空白,同时在结构、用语、效力等方面要具有统一性、稳定性和明确性,能够满足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整体需要。制定中小企业信用法律制度需重点关注如下两个问题:
(一)多元主体利益诉求的均衡与协调
与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有关的利益主体包括广大中小企业、信用信息的提供者(如银行、工商、税务、质检、商务、法院、劳动等机构和部门)、信用信息的征集与评级机构(如信用调查公司、信用征集公司、信用评估公司等)、信用产品的使用者(如商业银行、信用担保机构等)、行业协会以及政府主管部门等。这些主体都有自己的利益诉求和权利关注点,中小企业信用法律制度必须合理设置各方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明确其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的具体规则和程序,界定其对自己行为所承担的后果和责任,均衡其利益诉求,最大限度地实现各方主体的和谐与共赢。为此,由政府直接制定或推动制定的中小企业信用法律制度必须强调立法程序的科学化和民主化,既要坚持专家立法,又要走“群众路线”,要通过向社会公布草案、召开立法听证会、论证会、讨论会等方式,广泛汇集民情民意,力避由于关门立法、部门立法方式所可能带来的“立法谋私”、“立法腐败”等现象。
(二)中小企业信用法律制度体系的完整与和谐
中小企业信用法制度体系是涉及多领域、多部门法律规则的、纵横交错的复杂体系,它不可能通过一部综合性的、专门的法律比如“中小企业信用法”或“中小企业信用管理条例”之类的法律文件来解决所有问题。从法律部门来看,它既涉及行政法部门(如信用中介机构的设立、变更、终止等涉及行政许可法有关规则,工商、税务、质检、商务等机构所掌握的中小企业信用信息的公开涉及政府信息公开法等),又涉及民商法、经济法部门(如中小企业信用信息披露规则主要涉及公司法、证券法、保险法、商业银行法、产品质量法、会计法等,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主要涉及合同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还涉及刑法部门(如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犯罪等)。从立法层级来看,既包括中央国家机关立法,也包括地方国家机关立法;既包括国家权力机关立法,也包括国家行政机关立法。从法律制度的内容来看,既包括一般信用法律制度,如《合同法》、《证券法》、《银行法》、《担保法》、《破产法》等,也包括专门信用法律制度,如《信用征集法》、《信用信息公开法》、《信用保证法》等,还包括中小企业特殊的信用法律制度,如《中小企业促进法》、《中小企业信用规范条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管理条例》、《中小企业信用保证协定》等。因此,政府在直接制定或推动制定中小企业信用法律制度时,必须关注各法律制度之间的协调与衔接。
二、政府是中小企业建立内部信用管理制度的指导者和扶助者
中小企业是市场信用关系的重要主体,也是中小企业信用体系的最大受益者。因此,中小企业自身的“自律”就显得尤为重要,它关系到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内在的质量和信誉。中小企业“自律”的程度和水平,主要体现在中小企业内部信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上。发达国家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经验表明:完善的中小企业内部信用管理制度是中小企业信用体系的坚实内核,而完善的中小企业内部信用管理制度的建立又离不开政府的正确指导和大力扶助。例如,美国的小企业局在全国设有许多咨询中心,并与许多研究中心有联系,为中小企业免费提供诸如小企业规划、账目管理、现金流量分析、贷款以及制定预算等服务。这些机构的开支和费用由联邦和州政府解决。此外,小企业局下设“退休经理服务队”,由有经验的退休经理、会计、法律等专业人才组成,专门为中小企业提供咨询服务。在我国,广大中小企业由于经营管理者自身素质和水平不高、企业规模小、自有资金不足、市场信息缺乏、人才缺乏等因素的影响,普遍存在企业经营者信用观念淡漠、财务会计制度不规范、客户资信管理制度和内部授信管理制度缺失、投资决策质量低下等问题。因此,要建立、健全广大中小企业的内部信用管理制度,政府必须给予大力指导和帮助。
笔者认为,就我国目前而言,受资金、人才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单个政府机构并不具备独立开展这些业务的能力。因此,相关中小企业信用管理机构应该全面整合中小企业信用评估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和审计师事务所、专业研究所等机构的人力资源,联合为中小企业提供建立内部信用管理制度的专业指导。当前,应指导、扶助广大中小企业主要从以下五方面入手:第一,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者培训,充实其在企业财务规章制度、合同法、金融法、担保法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增强其现代契约意识和信用观念。同时,指导中小企业在企业内部大力开展企业信用文化建设,营造良好的信用环境。第二,建立客户资信管理制度,健全客户信用信息数据库。中小企业要把对客户的资信信息、信用状况、信用等级、经营能力和绩效的考评制度化,根据客户的信用等级进行授信,最大限度地控制客户信用风险。第三,建立应收账款管理制度。中小企业要按照国家统一的财务制度建立内部财务管理办法,对生产经营各个环节实施预算管理,严格限制无预算资金支出;强化内部管理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对应收应付账款的管理,避免和减少企业间的相互拖欠。第四,实行内部授信管理制度。一方面,根据客户信用资信状况,及时调整对它的授信额度;另一方面,严格对销售业务人员在开展业务时的授信管理,避免和减少内部人员的越权授信。第五,贯彻投资决策质量考评机制。中小企业应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对企业经营决策人员勤勉义务和注意义务的规定,结合企业自身的客观情况,制定本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投资决策质量考评制度体系,建立、健全内部激励和约束机制,切实提高企业投资决策质量。
三、政府是中小企业信用信息的提供者和管理者
中小企业信用信息库的建立是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基础。中小企业信用信息库能否顺利建立,关键在于征信机构能否把分布广泛、与中小企业信用状况相关的信息收集起来,形成能够全面、客观、真实、完整地反映中小企业信用状况的数据库,并借助计算机网络技术,在法律制度的框架内,实现中小企业信用信息的查询、交流和共享的社会化。为此,需要重点解决好以下三方面的问题:
(一)确定合适的中小企业信用信息征集与管理机构
国际上对企业资信征集和管理的模式主要有三种:1.以中央银行建立的中央信贷登记为主体的国家社会征信管理体系(如德国和法国);2.商业征信公司形成的社会征信管理体系(如美国);3.以银行协会建立的会员制企业征信机构与商业征信机构共同组成国家社会征信管理体系(如日本)。基于我国的实际,笔者认为,根据最密切联系原则(与征信行业的关系最密切)和经济效益原则(近年来我国中央银行信贷登记咨询体系已开展对中小企业的征信工作),我国应在整合人民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和工商、税务部门年检系统等现有资源的基础上,建立一个直属于中国人民银行的专门职能机构,全面负责中小企业信用信息的征集、加工、维护和管理工作。同时,在机构的层次方面,分别设立中央和地方两级机构。中央一级设在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其主要职能是依法协调工商、税务、中小企业局、商业银行、各地区中小企业之间信用信息的交流,同时负责国家一级的中小企业信用信息的收集与;地方一级设在各省、直辖市和自治区的中国人民银行分行,主要负责辖区内中小企业信用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加工,转发中央机构的信用信息,同时负责省一级中小企业信用信息的。
(二)界定政府信息公开与保护国家秘密的边界
据调查,目前我国中小企业的主要信用信息分散在银行、工商、税务、海关、公安、司法、财政、审计、证券监管、保险监管、劳动保障、质检、统计、环保等政府部门中,处于条块分割状态。这主要是受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制约,当然也或多或少与保护国家秘密的需要有关。因此,需要在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立法的基础上,妥善处理好以下几方面的问题:第一,坚持政府信息公开的全面性。立法应通过科学的保密制度,合理界定政府信息公开的对象和范围。在政府信息的公开问题上,应该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以保密为例外”的思路。第二,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在清楚界定可公开信息与应保密信息的对象和范围之基础上,还要在法律中明确规定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制度,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性。第三,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的便利性。针对我国政府部门普遍存在的“保密传统”和“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立法应明确规定相关政府机构向征信者提供应公开信息的具体程序,尽量简化办事手续,用科学的制度设计来最大化地降低征信的成本,提高征信工作的效率。第四,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强制性。为规避政府信息公开中的“不作为”和“设租”、“寻租”现象,立法应明确规定政府部门信息公开的职责性,并为征信者设置相关救济措施,如允许对征信活动中的政府违法行为进行投诉和诉讼,简言之,也就是应当借助司法的强制力来确保政府信息的公开。
(三)协调企业信息公开与保护企业商业秘密的关系
广大中小企业是市场交易的直接参与者,也是被征信和征信服务的主要对象。因此,应尽快制定诸如“中小企业信息公开法”之类的法律制度,明确界定企业商业秘密与应公开的企业信息之界限,同时,在公开模式上,借鉴英国式的强制公开制,促使广大中小企业主动、积极、全面、真实地公开自身的信用信息。另外,鉴于我国《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已经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范围、方式以及虚假信息披露的制约与惩罚机制作了较全面的规定,因此,专门的企业信息公开立法应侧重规定非上市企业信用信息公开的范围、方式以及虚假信息的惩罚机制等问题,以节约立法资源。
四、政府是中小企业信用中介机构的支持者和监管者
从理论上讲,信用信息具有准公共产品性质,具有外部经济性。信用信息一经产生,便为公众所拥有,单个企业为一项交易而收集信息是规模不经济的,从而客观上要求社会提供专业处理企业信用信息的中介机构。当前,我国信用中介机构的发展还不成熟,许多业务行为也不规范。一方面,许多地方的企业信用评级机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等远远适应不了金融市场发展的要求,也难以满足中小企业融资的客观需要;另一方面,一些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师事务所为“争取”业务而放弃原则,出具虚假的资产评估报告或审计意见,失信现象严重。因此,为适应建立中小企业信用体系的要求,政府既要加大对中小企业信用中介机构的支持,也要强化对它们的监管。
首先,要加大对信用评级机构和信用担保机构的扶助力度。除了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和资金支持之外,还要合理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和做法,在各级财政预算中作一些特殊安排(如在预算中单列专项的扶持资金等)。同时,要进一步修改税法、预算法等法律制度,使各项扶持政策和优惠措施规范化、制度化、法律化。其次,要健全对信用中介机构的行业监管制度。内容包括:市场准入管理制度、从业人员执业资格认定与管理制度、执业规则制度、行业激励与约束制度,等等。最后,要为信用中介机构开展业务活动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实践中,一些中介机构的失信行为既有自身的原因,也有社会环境不规范的影响。因此,政府在加强对信用中介机构的监管之同时,也要着力创造一个有利于其规范运作与发展的社会环境。
五、政府是社会信用基础的缔造者和维护者
一个发达、完善的中小企业信用体系离不开一个良好的社会信用基础的支持,而政府则是这个良好社会信用基础的缔造者和维护者。
第一,要塑造清正廉明的政府形象。政府信用和民间信用是一种双向互动关系。吏治的好坏,政府的清廉程度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一个国家或一个地区的民间信用状况。因此,在建设中小企业信用体系的过程中,首先要彻底抛弃那种把政府信用与企业信用相对立的错误观念,要把政府信用建设视为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关键一环,树立政府在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权威性和示范性。其次,要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牢固树立“小政府、大社会”的理念,力避对企业经营管理的行政干预和滥权,戒除将政府的政治诉求强加于企业发展之上的传统陋习。再次,要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的力度,增强政府行政的透明性,规范国家公职人员的行为,建立有效的权力约束制度,完善官员考评机制,防止政府行为的随意性和短期化。
第二,要加快个人信用制度体系的建设步伐。发达国家的经验表明,没有完善的个人信用制度,没有完善的创业者个人信用制度,企业信用体系就不可能快速、健康发展。虽然目前我国部分地区已有建设个人信用制度的成功实践,但全国范围的个人信用制度体系建设步伐仍然甚为缓慢。因此,要进一步加快个人信用制度立法,发展独立高效的信用中介机构,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建立完善的个人信用公示制度和信用风险防范机制。
第三,要加强社会诚信道德建设。信用首先是一个道德范畴,它要求人们注重内心的道德修养,以德立人,确立诚信的品格和境界。为此,政府要通过电视、报纸、杂志、网络等公共媒体,以正确的舆论让广大社会受众明了诚实守信的重要性,并通过各种途径和方式以潜移默化的力量扭转社会风气,终止恶性循环,全力营造“重视诚信、信守承诺”的良好社会氛围,缔造广泛的社会民众信用之坚实基础。
注:
本文系江西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中小企业信用制度体系完善问题研究”(赣财教字[2007]173号)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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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内部会计控制;控制观念;信息管理系统;激励与约束
一、当前企业内部会计控制中存在的问题
1.内部会计控制管理制度流于形式
企业虽已建立内部会计控制管理制度,但缺乏有效的会计监督机制,使会计信息生成过程缺少有力约束,加之外部监督机制的软弱无力,虚假的会计信息生成后很少被发现,因此,导致会计工作秩序混乱,做假账的行为屡禁不止。从外部环境看,由于政府宏观控制措施、法制建设还不完善,以及其他因素的影响,从而导致会计信息的真实性较差。究其根本,原因在于企业内部会计控制管理制度不健全。
2.思想认识上存在不足
近些年,企业中经常出现费用支出失控、财务收支混乱等违法乱纪现象,导致财务混乱,使会计提供信息难以真实反映企业实际经营情况,也使各种经济指标考核失去了意义。其主要根源在于思想认识上存在不足,导致企业会计基础工作和内部控制薄弱,缺乏自我约束机制。尤其是内控制度执行不力,有章不循,缺乏对内部会计控制执行情况的严格检查和监督。所以,难以发挥内部会计控制应有的效力和作用。
3.客观环境变化的影响
面对新的经济环境,企业要保持竞争能力,必须要经常调整经营策略、内部机构等,这就导致原有的控制对新增加的业务内容没有控制作用。根据经营管理范围、科学技术发展的变化来调整和拓宽内部会计控制的内容,建立和完善内部会计控制的变革与创新已变得尤为急迫。只有不断调整内部会计控制系统,才能提高效能,充分发挥内部会计控制的作用。
二、建立内部会计控制的原则
1.内部相互牵制的原则
内部相互牵制是指在各岗位间建立互相验证、互相制约的关系,在进行有关责任分配时,单独的一个人或部门对一项经济业务活动没有完全的处理权,必须经过其他部门或人员的查证核对。在设计内部会计控制过程中,一项经济业务活动的各个环节尽量由不同部门处理,也可委托中介机构,发挥其比较客观、公正的作用。
2.坚持全面性和系统性原则
一方面,由于会计工作贯穿于单位整个经济活动,内部会计控制的措施应渗透到单位各项业务过程和各个操作环节,覆盖所有的部门和岗位。另一方面,由于单位是一个普遍联系的整体,因此,要使各部门和各岗位间形成既相互制约又具有纵横交错关系的统一整体,只有内部会计控制对全体员工都有约束力,才能保证各部门和各岗位按照单位的目标相互协调地发挥作用。
3.成本控制与实际应用并重原则
设计内部会计控制主要是为了实际应用,不用过于强调其严密性和完整性,应尽量精简机构和人员,选择恰当控制方法和手段,减少过繁的手续和程序,避免重复劳动,使内部控制制度简化,并在此基础上加强成本控制。
三、完善现代企业内部会计控制的对策
1.明确设计主体和控制目标
内部会计控制制度设计的主体应是企业管理当局,只有它作为主体,才能保证制度的有效实施。内部会计控制制度设计具有很强的专业性、技术性,要求设计者既要熟悉企业经营政策、业务性质和管理目标,还应熟悉内部控制的原理和方法,有较强的综合分析和文字表达能力。因此,不具备条件的企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来设计。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是围绕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来展开的,在设计时必须有明确的控制目标,充分考虑各项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是否符合内部控制基本原则。
2.重塑成本费用控制观念
成本是决定企业竞争能力强弱、盈利能力多少的关键。企业在设计和实施内部会计控制时,必然要考虑成本费用的控制间题,内部会计控制的目的是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制定内部会计控制时应坚持成本效益原则。企业应树立成本费用控制观念,做好成本费用管理的基础工作,并将其融人到具体的业务过程中。在新环境下,要求企业改变传统成本管理控制观念、管理模式,通过成本管理和全过程控制,充分发挥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从而达到成本控制目的。每个企业都应建立合理的绩效考核办法,并加大考核力度。
3.强化企业内部会计控制的管理机制
现代企业内部会计控制不再是单一的过程和程序,它包括企业战略目标、预算管理、业绩评价和激励在内的一整套控制制度,把预算编制、激励与约束机制等手段有机结合,已成为企业内部会计控制的有效手段。首先,应强化对企业的约束力度,依靠政府的权威性提高政府和社会的外部监督力度,依据相关法律制度来规范企业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并加快建立社会监督体系。如通过中介机构,站在公正的立场上对企业财务报告进行评估,通过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的有机结合,有效进行内部会计控制的监督检查。其次,应建立多层次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通过明确相关责任人的权利和责任,使每个岗位和个人都处于监督控制之下,避免会计控制流于形式。
4.建立以人为本的内部会计控制机制
通过优化企业控制环境,明确职责权限,划分责任中心,建立适当的沟通渠道。根据实际完成情况予以奖励或处罚,建立责、权、利相配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创造良好的环境氛围,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企业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需要企业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因为对于企业内部会计控制来说,人的主观能动性很重要,以人为本作为构建内部会计控制机制已经被越来越多的企业所接受,保证企业成员具有一定水准的诚信和能力是内部会计控制有效的关键因素。所以,需要强化企业内部的会计诚信管理,使会计人员树立诚信观念,让会计人员意识到会计诚信和职业道德的重要性。建立以人为本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员工的诚信观念,对提高企业员工的素质,更好地实施内部会计控制管理有着重要作用。
5.建立健全预警机制和风险防范措施
一、__县企业信用建设现状与成效
近年来,我县企业信用建设步伐不断加快,以完善信贷、合同履约、产品质量的信用记录为重点的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不断加强,企业信用建设已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企业信用建设日益重视
__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企业信用建设工作,专门成立了企业信用管理体系建设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县企业信用工作,分管工业、商贸流通副县长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全县企业信用的具体实施和指导工作以及日常活动事务工作。还成立__县企业信用信息中心,负责全县范围内企业信用信息的征集、整合、评价、使用和管理,承担全县范围内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和企业信用网站的建立、日常维护和管理工作。并把企业信用建设工作纳入县委、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和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中,列入县政府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中。在__县第十二次党代会报告中,明确把“信用__”建设作为一项战略举措来抓,提出了“全面开展诚信教育,加快形成政府信用、企业信用和个人信用相互衔接的信用体系”的建设目标;在《__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中,也提出了“以完善信贷、纳税、合同履约、产品质量的信用记录为重点,加快建设企业、政府和个人为重点的社会信用体系,建立健全失信惩戒制度”的建设措施和要求;为使工作有抓手,狠抓以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为重点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在县委、县政府的重视下,20__年2月,我县专门成立了__县企业信用促进会,加强组织推动,充分发挥企业在“信用__”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二)企业信用宣传日益浓厚
在企业信用建设中,我县十分注重培育和引导广大企业树立信用意识,加强诚信经营教育,大力营造浓厚的企业信用建设宣传氛围。一是将企业信用宣传活动作为一项长期工作常抓不懈,并把它作为全县改善投资软环境建设的中心工作和重要内容来抓。二是充分发挥金融、工商、税务等部门在企业信用宣传中的合力作用,深入开展了“企业信用建设”系列教育活动,各部门协调一致,互相配合,形成了整体合力。县广播、电视、报纸、网站等媒体广泛宣传企业信用建设内容,开设专栏、专刊开展了企业信用教育活动。国税、地税部门每年开展了“诚信纳税、利国利民”的税收宣传月活动,20__年5月县国税局与地税局还联合举办了以“倡导诚信纳税、共建和谐关系”为主题的座谈会,47家被评为纳税信用a级以上的企业参加了座谈,并在会上向全县纳税人发出了依法诚信纳税、共建和谐社会的倡议。金融部门在20__年、20__年二年中每年都上街摆设咨询台和发放资料等形式进行“信用企业服务”等现场咨询宣传活动。工商部门开展了“诚信兴业”为主要内容的信用宣传活动,引导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树立诚实信用理念,积极参与“信用__”建设。宣传、工商、发改等部门还联合开展了“百城万店无假货”宣传和创建活动,专门对县城溪滨北路开展了示范街创建工作以及在农村、社区中开展连锁超市、示范放心店建设工作。这些活动的开展,都在一定程度上收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提高了全社会公众的信用意识。
(三)企业信用监管日益加强
企业是信用建设的主体,企业的信用体系建设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点,为加强对企业的信用管理和监督,严惩失信行为,营造良好诚信环境,我县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积极采取措施,加大信用监管力度,积极有为地推进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县企业信用管理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已专门制定了《__县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__县企业信用信息交换目录》和《__县企业信用信息工作人员从业守则》,努力促进科学监管到位。工商部门围绕企业主体资格、履约能力、信誉状况、失信记录等情况开展工作,积极探索建立合同履约信用记录,依法打击合同欺诈行为;建立了个人信用查询、市场信用查询、法定代表人黑名单查询;开展了企业等级评价、守合同重信用、消费者信得过企业、诚信企业、信用商户、著名(驰名)商标、知名商号、星级文明规范市场等评定和确定工作;在工商网站开辟了“诚信企业光荣榜”、“失信企业公开栏”,对年度工商企业信用监管等级aaa级和d级企业名单进行公示,根据企业的
信用监管等级,对其实行相应的监管方式和监管频度。金融部门专门建立了中小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数据库全面采集、保存、整理企业、个人的信息,一旦有不良信用记录,在办理贷款上就会“禁入”限制。税务部门进一步完善纳税人信用数据库,建立健全企业、个人偷逃骗税记录,采取欠税公告制度,对欠税企业在媒体上予以公示,而且在税收优惠政策上也不予享受。质监部门不断加大对“制假售假、以假乱真”等失信行为的查处、打击力度,加强产品质量信用分类管理。建设部门以实施透明销售为抓手,实施合同网上备案,强化房地产市场监管,同时,以农民工工资按期足额支付为抓手,联合人事、公安等部门强化对建筑企业的信用监管。并充分发挥商会、协会的作用,促进行业诚信经营和行业守信自律,推进中小企业信用制度建设和价格信用建设。(四)企业信用服务日益改善
工商部门坚持开展“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确认等活动,建立了信用查询,为社会公众提供企业信用信息。金融部门注重改善金融服务,不断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银行信用供给渠道增多。税务部门进一步强化为企业和纳税人服务的理念,开展群众满意基层窗口创建活动等,营造规范、严谨、诚信、公平的税收环境,以良好的形象引导企业和纳税人诚信纳税。经贸部门联合金融部门开展了“扶持小企业、培育小巨人”工程活动,研究适合小企业贷款特点的信用征集体系,促进小企业信用状况得到有效改善,20__年就有118家信用小企业由经贸局推荐给县人行,由4个商业银行和信用社给予扶持贷款。信用中介服务也稳定发展,自1999年9月9日我县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成立以来,目前,全县已成立了6家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县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充分发挥担保基金的放大功能和杠杆作用,按照择优重点扶持原则先后为14家中小企业累计担保37笔,累计担保3058万元,帮助企业解决贷款4423万元,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事业步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二、__县企业信用缺失表现及原因
(一)信用缺失表现
企业的信用问题一直是企业界谈论的热点问题和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我县企业的信用缺失主要表现为企业经营中的一些欺诈行为和由此引发的抽逃资金、拖欠账款、逃废银行债务、恶意偷税欠税、产品质量低劣等问题,这些问题已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我县企业的整体信用形象,成为制约广大企业发展的突出问题。
1、融资信用缺失。融资环节中的信用主要体现在借入资金的使用及到期款项的归还。一些中小企业缺乏对融资信用的重视,在向银行借款时虚列融资项目、虚报报表数据;借入资金后随意安排资金使用,违反借款合同;资金到期时,没有积极准备资金还款,甚至根本没有还款打算,严重威胁了银行信贷资金的安全,有的甚至以高于银行利率的方式,变相吸收公共存款,采取借条、借款协议、融资协议、入股等多种形式向群众大量吸收存款,最终无法把公众存款还给当事人,构成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也对企业的再融资造成了极坏的影响,__的“祥和事件”就是其中一例,该企业主伙同他人共向175户群众非法吸收存款8074.895万元,由于高利贷的还本付息,导致企业经营状况每况愈下和信用缺失而东窗事发。
2、生产信用缺失。生产信用是指生产者不生产假冒伪劣产品、不欺诈消费者。许多中小企业在生产中只顾眼前利益,不顾长远发展,产品生产缺乏严格的质量管理,大量使用劣质、有害的原材料,甚至采用非法生产方式,制造假冒伪劣产品。如20__年3月__工商局查获的一个地下加工洗洁精加工厂,就是一家非法假冒传化、雕牌、蓝月亮等品牌商标的加工厂,其产品严重威胁消费者的身体健康,是生产信用缺失的典型案例之一。
3、商业信用缺失。商业信用是指申请借款企业在合同履约,应付款项的清偿上能恪守商家的诺言,不失信。我县中小企业每年都有大量的商品交易,为了节约成本和扩大销售,常常利用信用合同、协议、授权、承诺等信用交易方式。而中小企业的商业信用缺失,却给采用信用交易方式的企业造成了极大的损失。据《__县民营企业生命周期报告》,我县各行业民营企业的生命周期中,商业服务业的生命周期最低(不到2年),生命周期低与他们的信用缺失不无关系。
4、财务信用缺失。财务信用是指企业会计结算规范,会计报表真实可信,资产实在,无抽离现金或其他弄虚作假行为。当前,由于中小企业会计制度不够完善,为追求企业自身利益,个别中小企业都曾作过假账、提供过虚假的财务信息,而这些虚假的财务信息又进一步导致了投资者和债权人的资金流失。在我县个别企业中,企业主主动安排和要求财务人员做假帐的情况也有不同程度存在着,这也反映了一些企业财务信用缺失的一个具体表现。
5、纳税信用缺失。纳税信用是指企业能按时上缴应纳税款,无偷、漏税等不良记录。中小企业特别是一些新办企业为了追求经济利益,减少资金流出,往往采用偷、漏税的方式少向国家缴税;甚至有些企业采取与中介机构串通一气的做法,制造虚假的财务信息,少向国家纳税或不纳税。如__国税局日前查获__县某轮胎
公司的严重偷税案件,该公司以出库单代替销售发票、销售产品不入帐等手段,共计隐瞒销售收入1042119.8元,少缴增值税62527.19元,应缴未缴消费税142850.40元,两税合计少缴205377.59元。
(二)信用缺失原因
企业信用缺失产生的原因很多,既有体制上的原因,也有企业自身的原因,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缺乏信用信息的共享机制。信息不对称,往往导致信息弱势方上当受骗、失信方频频得手。一是缺乏规范的信息搜集渠道。我县信用信息数据的市场开放度还很低,政府部门和一些专业机构掌握的可以而且应该公开的信用信息由于种种原因没有开放,个人和企业很难获得相关的信息。二是缺少信用中介机构。目前我县社会信用中介服务市场发展十分滞后,且规模小,没有发挥对信用行为的奖惩作用。一方面因为信用中介市场供需严重不足,企业普遍缺乏使用信用产品意识;另一方面信用信息的采集有很多障碍。难以依靠商业化、社会化并且公正、独立的信用调查、征信、资信评估等方式提高社会信用信息的对称程度。
2、缺乏明晰的产权基础。企业信用的基础是产权明晰的现代企业制度。明晰的产权对企业行为最大的影响在于提供了内在的约束、激励机制。产权清晰使得企业拥有独立的财产权,有动力维持企业长期经营,维护企业信用;而产权混乱或产权模糊,企业不仅没有动力去追求信用,甚至会故意破坏信用。由此可见,信用制度是以产权制度为基础,产权与信用是不可分割的,只有产权明晰,才能保证社会信用体系的正常运转。
3、缺乏专门的信用方面的法律制度和执行体系。法律措施是社会信用机制赖以维持和运行的保障。转型时期我国的信用法制建设还处于摸索阶段,社会没有完全步入法制化的轨道。国家还没有一套公布实行的规范中小企业信用行为的法律,信用法律制度的不健全使社会经济主体的经济行为缺乏刚性约束,守信成本高,失信成本低、收益大。
4、缺乏信用文化环境。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许多企业管理者自身的信用观念非常淡漠,一些企业在向银行借钱时就根本没有还款打算。在这种思想支配下,社会主体普遍缺乏市场经济所要求的守信意识和信用道德理念,整个社会没有真正树立起以“讲信用为荣、不讲信用为耻”的信用道德评价标准。
5、缺乏基本的信用风险控制制度和管理制度。在正常情况下任何一个企业应把信用管理当作财务管理的灵魂。但不少企业内部治理结构不规范,普遍缺乏健全的信用风险管理制度,因避税不愿建立规范的信用管理制度,或因家族式管理不愿建立信用管理制度,导致一些中小企业信用严重缺失。
6、缺乏惩罚机制导致失信成本过低。由于我国信用方面的法律不健全,大量处于罪与非罪、刑事与民事之间的失信行为,往往得不到相应的处罚,失信者侥幸得逞的心态恶性膨胀。社会没有建立系统的信用联防网络和运行机制,失信者的“黑色记录”得不到合法搜集和有效传播。失信行为得不到应有的经济惩罚和道德惩罚。政府对信用领域监管薄弱,对从事企业信用服务的中介机构缺乏监管,进一步造成虚假信息盛行。
三、__县企业信用建设对策与措施
要解决我县企业信用缺失问题,必须把构筑企业信用制度的体制与机制基础摆在首位,迫切需要对公共征信数据平台建设、企业信用服务体系建设、信用法律建设、企业信用文化建设、失信惩戒机制建设等关键问题有一个统一的认识、有一个统一的目标、有一个统一的战略。
(一)要加快构建公共征信数据平台
公共征信数据平台包括企业和个人联合征信数据平台两大数据库,这是整个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核心。这一平台要由政府主导建设,统一管理,确保信用信息采集、披露的唯一性、权威性,其数据库要不以赢利为目的,按照共建共享原则,为各级政府和部门加强市场监管提供无偿服务,依法向社会公开披露信用信息,向金融机构和信用服务机构依法、有序提供服务,依法依规向市场主体采集信用信息,向公共征信机构及时、全面、真实提供相关信用信息,确保公共信息实时、真实、全面、连续,规范信用信息使用和传播。在构建公共征信数据平台过程中,全县只建一个公共征信数据平台,可以在__县企业信用信息中心基础上进行完善健全,实行与省、市联网,使数据平台包括全县所有的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实现“三个基本覆盖”,即基本涵盖涉及信用的主要部门或单位、基本涵盖全县所有的工商企业、基本涵盖企业的信用信息,确保信息的唯一性,并与省、市公共征信数据平台实现交换共享,逐步改造成为以应用为主要功能的平台。要把信用信息征集范围进一步扩大到公安、检察、法院、司法、经贸、财政、建设、科技、文化、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鼓励企业和行业协会自主申报,进一步提高信用信息的完整性和全面性。
(二)要加强企业信用服务体系建设
一是要加强对企业信用信息的应用。应用是数据库建设的生命,要以“应用促完善、完善推进应用”为指导思想,全面推进企业信用信息应用工作。省信用中心向地方开放属地企业信用数据,为地方政府在市场监管、招标投标、政府采购、公共服务中提供信用信息,因此,我县要主动积极地做好应用工作,要建立或明确承担此项应用工作的组织机构,保障建设和运行的经费,制定切实可行的应用工作方案,作为加强企业信用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作为加强市场监管的重要手段。二是要建立企业信用评级制度。信用评级制度的实施,有利于信息使用各方对企业的信用情况有一个客观的了解,当前,在中小企业贷款未批准的原因中,企业信用方面存在的问题又是属于各类原因的首位,其中欠息、贷款逾期、逃废债、挪用贷款等占到了前列。信息管理机构可以首先根据收集的信用信息,建立企业的信用记录,然后依据这些记录,会同银行、工商、税务、司法等部门对企业的综合信用度进行客观评级。三要有步骤地组建信用服务中介机构。在经济、技术等条件还不成熟的情况下,可由政府出资大部分或引资组建中介公司,逐步接收信息管理机构的职能,并逐渐吸收社会资本注入和购买政府的出资,使信用服务中介机构完全市场化,达到以市场化的运作来保障信用
信息的科学价值。
(三)要加大企业信用法制建设力度
现代市场经济是建立在法制上的诚信经济。现有的《合同法》、《商业银行法》、《企业破产法》、《担保法》、《统计法》、《公司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条文中,虽有不少规范企业信用行为的条款和内容,但有不少与建立信用体系的内容不相适应,急需进行修改和重新解释,同时,国家应根据信用建设需要尽早制定出台《个人征信管理条例》、《企业信用征集促进条例》、《商业账务催收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认真抓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施行。作为地方政府,也应尽快完善和制定一个地方企业信用建设的管理办法与措施,切实加强信用法制建设。
(四)要加快建立失信惩戒机制
一个健全的失信惩戒机制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中之重。要坚持“警示在先、惩戒在后,立信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和道德等手段,建立健全企业信用信息记录机制、预警机制和披露机制,突出纳税、合同履约、产品质量、信贷、诉讼等方面的信用记录,强化政府部门对企业的信息监管,建立“黑名单”等制度,进一步提高失信成本。根据失信性质,构建起多层次的失信惩戒制度,一是由信用主管部门作出监管性惩戒,如列入黑名单等;二是由行业主管部门作出行政性惩戒,如市场禁入等;三是由金融机构、信用服务机构作出市场性惩戒,如降低信用等级等;四是由政法部门作出法律性惩戒,如对非法融资、诈骗等进行定罪和处罚金等;五是由新闻媒体舆论、社会公众传播形式的社会性惩戒,形成企业失信“老鼠过街人人喊打”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