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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去的一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消防工作,确保了我市火灾形势的持续稳定,火灾四项指标与20*年相比均有大幅下降,全年未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为我市的改革发展和大局稳定创造了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借此机会,我代表市委市政府向长期关心支持消防工作的各级领导表示衷心的感谢,向奋战在防灭火第一线的广大消防工作者致以崇高的敬意!
刚才,*同志代表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回顾了去年工作,对今年的工作进行了部署,我完全同意,请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认真抓好落实。
今年以来,全国、全省、全市的火灾形势十分严峻。1月31日,福建省长乐市拉丁酒吧10名左右男女青年开生日聚会,在桌面上燃放烟花,引燃天花板酿成特大火灾。火灾过火面积30平方米,共造成17人死亡。2月5日,武汉市汉正街武房1号楼因商铺内电源线路故障引燃可燃物引发火灾,火灾过火面积3000余平方米,火灾造成1人死亡、15人受伤。2月9日,中央电视台新址附属文化中心在建大楼发因业主违规燃放礼花引发火灾。春节期间,公共娱乐场所、商场市场、高层建筑等场所连续发生火灾,不仅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失,而且在社会上产生了较大的负面影响。针对当前严峻的火灾形势,省政府最近50天连续召开两次全省消防工作会议,研究部署消防工作,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务必引起高度重视。为扎实做好2009年全市消防工作,下面,我讲四点意见。
第一,要进一步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加强对消防工作的领导。即将于2009年5月1日正式实施的新颁《消防法》对各消防安全主体的法定责任进行了进一步明确。它明确和完善了各级人民政府在消防规划及公共消防设施、消防装备建设,消防宣传教育,消除重大火灾隐患,发展多种形式的消防力量,建立火灾应急救援体系等方面的法定职责。它明确了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及时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做好消防工作的职责。它明确和完善了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消防安全的具体职责,明确了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它明确了建设、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施工质量负责。它明确了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机关消防机构对消防产品的质量监管职责。
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履行消防工作职责,切实加强对消防工作的领导。要把消防责任落实到位,消防力量投入到位,火灾隐患整改到位,消防检查部署到位,消防教育宣传到位,工作考评奖惩到位,确保消防工作目标圆满完成。
一是落实政府对消防工作的统一领导责任。消防工作是政府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内容。科学发展是政府的第一要务,安全是政府的第一责任,重视消防安全,就是重视投资环境,就是科学发展的具体体现。科学发展经济是政绩,少着火、不死人,确保公共安全更是政绩。消防安全是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各级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火灾猛于虎,人命大于天”的消防意识,真正把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对本地各有关部门、单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政府的主要领导,是本地区消防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必须亲自抓、负总责。
二是落实部门对消防工作依法监管责任。各部门要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切实履行好消防工作职责。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本行业、本系统的消防安全监管力度,同时,在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宣传培训、火灾隐患治理等方面,要健全信息沟通和联动机制,依法履行消防安全监管责任,形成合力,努力实现从“被动管理”向“主动管理”的转变。建设、工商、文化、教育、卫生、房管、金融监管等部门在履行行政审批职能时,要按照有关规定对消防安全严格把关;工商、质监、建设、文广新、消防等行政执法部门,要加大对消防违法行为的联合查处力度,加强协调配合,定期通报移送;发改委、建设、财政、农业等部门要将消防站、消防装备和其他公共消防设施的建设作为安全工程、民心工程,优先予以关心和支持,共同推进我市消防事业的发展。
三是落实单位消防工作主体责任。《消防法》已明确界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是消防安全的责任主体,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消防管理第一责任人。社会单位要严格按照《消防法》强化“自我管理”责任,逐级落实责任制,自觉实行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自觉落实消防岗位执业资格制度,自觉提高消防安全信用等级,切实把消防安全自查、自改行为渗透到单位内部的日常工作中,看好自家门、管好自家人、办好自家事,实现从“被迫消除火灾隐患”向“自愿消除不安全因素”的转变。案例反复证明,养患成灾付出的代价比整改火灾隐患的投入不知要大多少倍。
四是落实派出所消防工作监督管理责任。各派出所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结合派出所的工作特点,切实抓好辖区单位消防组织网络和责任网络建设,全面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做到层层有人抓,处处有人管。要充分运用多种形式,广泛深入抓好消防科普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广大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要根据《消防法》和*部规定负责本地区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及时发现、纠正和查处消防违法违章行为,对发现的火灾隐患要限期整改,坚决督促单位落实整改措施,严防养患成灾。要按照“防消结合”的要求,大力抓好街道、乡镇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和企事业消防安全管理长效机制的建立,不断提高自防自救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派出所工作千头万绪,但千忙万忙,消防安全不能忘,消防监督主体责任不能忘。
第二,要坚持改革创新和突出重点,推动消防工作科学发展。今年,我市消防工作的重点有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重点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推进社会本质安全是实现经济社会安全发展、科学发展的前提和基础。要紧紧抓住构建社会本质安全的要件,采取积极措施,提高社会消防安全系数。要强化对乡镇消防工作的考核。制定公共消防安全评价标准、考核机制,把消防工作作为政府责任目标考核和领导干部政绩考评的重要内容,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文明创建、平安创建范畴。要健全职能部门的消防监管考评机制。在落实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基础上,规范防火委成员单位消防工作职责。推动各部门实现从“被动管理”向“主动管理”的转变,自觉履行消防工作职责。要把工作重点放在农村、社区。通过抓基层单位、社区(村)、乡镇(街道办)消防安全创建,统筹城乡协调发展,提高社会的整体防范能力。要加强对企业单位的管理。指导企业、投资者自觉提高消防安全意识,自觉实行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自觉落实消防岗位执业资格制度,自觉提高消防安全信用等级,实现从被动向主动的转变。
二是重点推进社会应急救援力量体系建设。近年来,消防部队凭借完善的救援体系、精良的器材装备、过硬的人员素质、丰富的救援经验,已经成为各级政府随时调遣的应急救援力量,在各类灾害事故抢险救援中充分发挥了主力军作用。年前,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厅长吴永文作出批示,要求认真总结郧西经验,在县一级推行以消防为主体的社会应急救援体系。在全省政法工作和*局长会议上又进行了部署,要求今年抓出成效。总体要求是整合资源,建立以消防部队为主体,相关职能部门联动的应急救援力量体系;在消防部队建立应急救援指挥平台,设立组织指挥机构,规范运行程序,强化社会联动力量的常态训练,建立组织指挥、专业力量、动员培训、物资保障、专家人才“五大系统”,提升社会整体抗御灾害事故的能力。
三是重点推进公众消防安全素质提高。20*年11月23日,竟陵中街老剧院旁的顺发电器商行内电线发生短路,引燃货架上的可燃物发生火灾,如果不是报警及时、处置及时,极有可能又是一个“2.11”事故。武汉汉正街火灾事故中,由于商户消防安全意识淡薄,不具备扑灭初期火灾和自防自救的能力,占道、出店经营、乱设广告牌且发生火灾后报警迟缓等,贻误了最佳灭火时机,造成了火势的迅速蔓延。消防工作宣传系于一半,公民的消防安全意识水平,在预防火灾事故、减少火灾危害中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
要按照上级部署,广泛开展爱民实践活动,结合行业特点,重点推进“四类场所”消防安全“两规定三提示”。开展此项活动主要是提高公众灾害意识、危机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多一份预防,少一份灾害。要着力完善消防安全基础教育体系。幼儿园儿童主要解决消防安全意识问题,中小学生主要解决基本的消防安全常识问题,党校干部培训主要强化各级领导的责任意识和组织管理能力。要着力提高消防宣传工作质量。大力培育消防安全文化市场,加强新闻联动,努力提高公众的“三个素质”,即在遇到火灾时,能有效保护自己;在保护自己的同时,能帮助他人脱险;在生产经营中,不危害他人消防安全。
四是重点推进消防部队实战能力的提高。消防不只是防火灭火,新《消防法》对消防部队赋予的职能进一步拓宽。消防部队不仅要发挥防的作用,更重要的是灭火、抢险救援、社会救助。消防部队的作用越来越重要,业务面越来越宽,将来随着消防职能服务领域的拓宽,实战能力也要扩宽和加强。部队训练要围绕业务和职能来扩展,加强训练、提高素质。同时要围绕职能拓展加强技术训练、装备建设,一旦发生大的事件,可以及时处置。
第三,要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确保公共消防安全。消防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原则,消防工作关键是预防,预防火灾关键是整治隐患。今天的隐患,就是明天的灾难,对火灾隐患的放纵,就是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不负责任。
一是要进一步把铲除火灾隐患作为“第一道防线”。重点是加强关系国计民生和人身安全的大型企业、易燃易爆单位、人员密集场所“三合一”建筑等重点区域和重点单位的监督管理和火灾隐患整改。特别是对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应急照明、防排烟等容易造成群死群伤的火灾隐患,抓紧整治,刻不容缓。要通过大力整治,使经营场所杜绝堵塞消防通道、锁闭安全出口的违法行为。要深化火灾隐患源头防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月”、火灾隐患网上曝光、媒体公示等制度,不断探索火灾隐患整治工作新思路、新方法和新机制,有效控制“增量”,不断减少“存量”。
二是要把预防和遏制亡人火灾作为“第一重点”。各地对本辖区的火灾特点要从规律上进行分析和研判,要把预防和遏制亡人火灾事故作为关注民生、改善民生、保障民生的一项具体措施。紧紧抓住中央扩大内需、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机遇,抓好农村消防规划的实施,加强农村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大力开展基层单位平安创建活动,突出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点群体、重点季节的消防安全监管,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检查,落实防范措施,提高城乡防控火灾的整体能力。
三是要把抓好重点时期的消防安全作为“第一位任务”。做好“两会”、建国60周年大庆等重点时期的消防安全保卫工作,是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各地一定要把做好重点时期消防安全保卫工作与维护全市社会稳定紧密结合起来,加强领导,提前介入,精心部署,抓好落实,确保各个重点时期消防安全。
四是要把维护火灾形势持续稳定作为“第一位目标”。在当前经济高速发展、城市化进程加快推进、致灾因素增多的情况下,要确保火灾形势持续平稳,压力很大。消防工作每天都是新起点,任何时候都不能自满、放松。大家要有一种危机感,对当前严峻的消防安全形势要有清醒认识,切实把稳定火灾形势置于消防工作的中心位置,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
第四,要全面落实2009年消防工作意见,突出抓好五件实事。20*年,我在全市消防工作会议上布置了十件实事,取得了一定的实效。为进一步促进乡镇消防工作的发展,今年再布置五件工作:
一是乡镇要落实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分析消防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研究布置工作,要有记载;每半年要向市政府书面汇报一次消防工作。
二是竟陵办事处要重点搞好竟陵大道火灾隐患的专项整治,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发挥职能作用,主动参与,搞好配合,形成合力,力求取得实效。其它乡镇要广泛深入地开展火灾隐患整治活动,年内至少开展3次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并做好记录。
三是新农村规划中,要利用河流、沟渠和水池设置消防水源,解决好取水和消防通道的问题,通村、通组公路不得设置影响消防车通行的路障,确保一旦出现事故,消防车能够迅速到达现场。
四是有水厂的乡镇,镇内主要街道年内至少安装5具消火栓,有水改任务的乡镇,必须同步建设消火栓,解决消防用水的问题。
五是蒋湖、彭市、九真要购置消防车,组建专职消防队;设有专职消防队的乡镇,要落实职责,规范接出警、值班备勤等制度,积极开展业务训练,切实承担起职能。市政府的专项经费必须全额用于专职消防队的运转。
为深入贯彻落实《安全创建纲要(—2020年)》,结合各部门工作职能,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安全创建各项重点工作任务明确到各责任单位。各责任单位对承担的重点工作任务负总责,要明确机构,落实责任,制定详细的年度实施方案,建立工作台账。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要增强责任意识,强化督促检查,推动工作落实。各责任单位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共同抓好工作落实并及时向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反馈情况,确保各项重点工作任务全面完成。
一、切实解决制约安全发展的突出问题
1.将安全发展作为经济社会发展一项基本原则,结合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转型,积极优化产业结构和企业布局。
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落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和各县(市、区)政府配合。
2.以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消防、民爆、建筑施工等行业(领域)为重点,进一步完善产业安全发展规划,用先进适用技术改造传统产业,淘汰不能保障安全的工艺和设备设施。
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落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安局、住房城乡建设委、规划局、交通运输局、安全监管局,市消防支队和各县(市、区)政府配合。
3.将安全发展作为招商引企、承接产业转移的重要前提条件,凡不符合安全发展规划和安全生产标准低下的,一律不得批准承接引进。
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落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安全监管局和各县(市、区)政府配合。
4.以打击非法违法建设、生产经营行为为重点,深入开展各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治理整顿。对煤矿要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从严查处生产矿井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行为;对金属非金属矿山要严厉打击无证无照非法生产、滥采乱挖行为;对危险化学品要严厉打击无证生产经营、非法储存行为;对烟花爆竹要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行为,从严查处超定员、超药量、超范围组织生产和改变工房用途;对道路交通重点打击无证无照无牌非法营运、车辆非法改装,从严查处酒后驾驶、“四超”(超员、超载、超速、超限)、低速载货汽车和三轮汽车违法载人行为;对水路运输重点打击无船舶检验证书、无船员适任证书、无名称无标识船舶等非法违法经营行为;对消防要重点查处堵塞疏散通道、锁闭安全出口、停用消防设施和生产、储存、经营、居住“多合一”等违法违规行为。以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道路交通等为重点,深入开展整治清理非法用工、非法承包、非法转包、非法挂靠专项行动,从严查处无证上岗、层层转包、以包代管、挂而不管等违法、违规行为。
由各县(市、区)政府牵头落实,相关部门配合。
5.严格隐患排查治理。突出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消防、建筑施工、特种设备、民爆和旅游等重点行业(领域),节假日、汛期等重点时段,尾矿库、易燃易爆仓库、人员密集场所、学校、景区景点等重点场所和水库、桥梁、电网、铁路等重大设施,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排查各种安全隐患;对事故多发点(段)、病险水库、河道险工险段、病险桥梁和地质灾害区、矿山采空区等重大隐患部位,要实施重点治理,严防漏管失控;落实隐患现场查处和治理责任,严格落实隐患追究制度,强化重大隐患领导包案、分级督办和动态监控,严格执行“重患必停”制度,切实做到治理责任、措施、资金、进度和预案“五落实”。
由市安全监管局、监察局、公安局、发展改革委、消防支队、煤炭局、工业和信息化局、住房城乡建设委、交通运输局、水务局、教育局、国土资源局、质监局、旅游局、气象局、供电公司、省煤矿监察局豫西分局、郑州铁路局办事处按各自的工作职责落实,市财政局和各县(市、区)政府配合。
6.落实公共隐患治理责任,对重大隐患实行政府挂牌督办。
由各县(市、区)政府负责落实。
7.坚持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区域防突措施先行、局部防突措施补充的原则,强力推进瓦斯区域治理。2012年年底前完成瓦斯区域综合治理规划编制,2015年年底前建成一批煤矿瓦斯区域综合防治示范工程。推进矿山采空区综合治理,2015年年底前选择一批具有较好技术基础的矿山,分别在地下采空区非胶充填、露天矿坑回填和胶结充填采矿等方面进行区域工程示范。
由市煤炭局牵头落实,省煤矿监察局豫西分局、市发展改革委、安全监管局、国土资源局、财政局配合。
8.建立健全与周边地市的危险化学品区域协作应急联动机制,强化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和运输跨地区联合执法和防控。
由市安全监管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牵头落实,各县(市、区)政府配合。
9.加强轨道交通周边环境治理,保障轨道交通安全运行。
由市公安局牵头落实,市交通运输局、公用事业局和各县(市、区)政府配合。
10.建立健全强对流、强降雨等恶劣天气预测预警预防机制,2015年年底前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公众覆盖率达到90%以上。
由市气象局和各县(市、区)政府负责落实。
11.完善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机制。坚持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全面落实党政主要领导第一责任人责任,发挥安全生产委员会作用,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激励约束机制、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和企业安全诚信机制,构建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监督参与、全社会广泛支持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紧紧抓住安全投入、安全管理和安全培训三项基础性工作,切实抓好科技进步、落实责任和提高素质三个关键环节,把综合治理方针和“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要求真正落到实处。
由各县(市、区)政府负责落实。
12.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队伍思想政治建设、作风建设和业务建设,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防和失职渎职等行为。
由市安全监管局牵头落实,市检察院、监察局和各县(市、区)政府配合。
二、实施安全素质提升工程
13.全面提高全民安全素质。把安全素质作为公民素质重要组成部分,结合开展职业技能教育、普法教育、干部培训等,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安全知识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家庭行动,开展全民安全法制教育、警示教育、科普教育和应急避险教育。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11·9”消防日、“安康杯”竞赛等群众性安全教育活动,动员行政村和社区对辖区村(居)民集中开展安全常识普及活动。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周”和“安全生产科技周”活动,组织各级政府、规模以上企业和中小学校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公众识灾辨灾和应急避险能力。大中专院校、中小学校、幼儿园都要开设一定课时的安全教育课。
由各县(市、区)政府牵头落实,市安全监管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安局、消防支队、教育局、总工会、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气象局、市政府法制办配合。
14.严格安全任职资格管理。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特种作业、机动车驾驶等重点岗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强化各类从业人员岗前、岗中、转岗安全培训教育,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2015年年底前必须具备相关行业规定的专业知识,安全管理人员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的比例不低于30%。
由市安全监管局牵头落实,市教育局、公安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工业和信息化局、住房城乡建设委、质监局、总工会配合。
15.把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放在突出位置,纳入“农村劳动力技能就业计划”、“阳光工程”培训内容,使农村转移劳动力同步接受安全教育培训。
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落实,市安全监管局、教育局、农业局、财政局配合。
16.全面提高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人员执法水平。全面加强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人才培养、引进和使用工作,优化知识和年龄结构,建设高素质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和专业技术队伍。加大市、县、乡镇(街道办)三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和管理人员业务培训力度,新任职人员必须经培训考核合格,在职人员每年至少接受一次安全业务知识培训,确保监管监察和管理人员具备与本职岗位相适应的业务素质和执法能力。
由市安全监管局牵头落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市政府法制办配合。
17.加强安全文化建设。制定有利于安全文化建设的制度措施,编制安全文化建设发展规划,建设社会安全文化和政府安全监管、企业安全管理文化;2015年年底前初步形成符合我市市情的政府、社会、企业、班组和职工等不同层次的安全文化建设模式。分行业开展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示范班组创建活动。
由市安全监管局牵头落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总工会和各县(市、区)政府配合。
三、创建安全发展型企业
18.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加强建设项目施工和试生产安全监管监察,从严打击违法违规施工和超批复试生产等行为。
由市安全监管局、煤炭局、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委、交通运输局、工业和信息化局、水务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科技局、气象局、省煤矿监察局豫西分局按各自的工作职责落实。
19.严格安全生产条件认证许可。严格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建筑施工等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加强对已取证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管监察。对现有不符合产业安全规划、采用明令禁止或淘汰的技术工艺设备的企业,监督企业在国家规定的期限内实施改造或在2012年年底前实施转产、搬迁、关闭。
由市安全监管局、煤炭局、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落实,市公安局、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委、国土资源局、质监局、工商局、省煤矿监察局豫西分局和各县(市、区)政府配合。
20.依法对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进行安全论证;淘汰国家明令禁止或列入淘汰目录的工艺、技术、材料和设备设施。加强对矿用产品、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起重机、电梯、架空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及易燃易爆、易中毒作业场所的安全检测检验。
由市发展改革委、质监局、安全监管局、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落实,市煤炭局、公安局、住房城乡建设委、省煤矿监察局豫西分局配合。
21.用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安全生产条件。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要安装监测监控系统、井下人员定位系统、紧急避险系统、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和通信联络系统等技术装备,并于2013年6月底前完成;运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的道路专用车辆,旅游包车和三类以上的班线客车要安装使用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于年年底前全部完成;鼓励有条件的渔船安装防撞自动识别系统,在大型尾矿库安装全过程在线监控系统,大型起重机械要安装安全监控管理系统;积极推进信息化建设,努力提高企业安全防护水平。
由各县(市、区)政府牵头落实,市安全监管局、煤炭局、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质监局、住房城乡建设委、省煤矿监察局豫西分局配合。
22.全面推进安全标准化工作。全面开展企业安全标准化评审达标活动。2015年年底前煤矿全部达到安全标准化省级以上标准;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全部达到二级以上标准;金属非金属矿山全部达到五级以上标准;冶金、机械企业全部达到二级以上标准。
由市安全监管局、煤炭局牵头落实,市质监局、公安局、住房城乡建设委、交通运输局、工商局、省煤矿监察局豫西分局配合。
23.强化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加强职业健康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依法进行职业危害因素登记、分析和危害程度分级,开展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和备案工作。2012年年底前完成重点行业企业职业安全健康分级;2015年年底前建成较为完善的职业安全健康检测体系和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体系。
由市安全监管局牵头落实,市煤炭局、卫生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总工会、省煤矿监察局豫西分局配合。
24.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诚信考核机制。大力推进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机制建设,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开展企业安全信用评比,建立企业安全信用黑名单制度。2012年年底前完成高危行业企业安全信用评定;2015年年底前完成规模以上企业安全信用评定。建立企业负责人、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安全信用档案等。
由市安全监管局牵头落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安局、住房城乡建设委、交通运输局、质监局、工商局、气象局、煤炭局、银监局、省煤矿监察局豫西分局配合。
四、创建安全发展型行业
25.煤矿。强力推进煤炭资源整合和小煤矿兼并重组。深入开展煤矿瓦斯治理攻坚,全面强化煤矿水害预防、顶板管理、劳动组织等方面整治,严格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和受水害威胁严重矿井监管监察,坚决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发生。2015年年底前全市煤炭百万吨死亡率保持在0.8以内,2020年年底前控制并稳定到0.5以内。
由市煤炭局牵头落实,市发展改革委、安全监管局、国土资源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煤矿监察局豫西分局和各产煤县(市、区)政府配合。
26.道路交通。深化平安畅通县(市)创建活动,实施城市畅通工程,全面落实道路交通安全“五整顿三加强”(整顿驾驶人队伍,整顿路面行车秩序,整顿交通运输企业,整顿机动车生产、改装企业,整顿危险路段;加强责任制,加强宣传教育,加强执法检查)措施,加强道路交通安全规划,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严格校车、旅游车辆、危险物品运输等特殊车辆安全监管,坚决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由市公安局、交通运输局牵头落实,市安全监管局、工业和信息化局、教育局、旅游局、质监局、气象局和各县(市、区)政府配合。
27.危险化学品、金属非金属矿山和烟花爆竹。严格落实危险化学品、金属非金属矿山、烟花爆竹行业安全发展规划和企业安全准入制度,加快重大危险源普查登记和动态监控步伐,推动易燃易爆物品管理规范化,加快危险工序机械化改造和自动化监控进度,集中整治影响公众安全的尾矿库、采空区等方面的隐患,努力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合理规划布局化工园区(化工集聚区)和化工经营市场,监督新建、扩建项目依法进园区建设,引导现有企业迁入园区,2015年年底前基本完成城镇人口密集区内危险化学品企业的搬迁。强化金属与非金属矿山企业资源整合、兼并重组和治理整顿,2012年年底前完成泄洪河道、水库安全距离内各类井工矿山的清查和关闭工作,2015年年底前基本解决矿山企业规模小、管理乱、条件差等突出问题。
由市安全监管局牵头落实,市发展改革委、公安局、水务局、国土资源局、农业局和各县(市、区)政府配合。
28.消防。深入推进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建设,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编制实施城乡消防规划,狠抓农村、社区火灾防控基础工作,从严整治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和地下建筑、“多合一”场所等火灾隐患,严格城中村等重点区域消防安全监管。2012年年底前所有人员密集场所基本达到消防安全“三会三化”(会检查消除火灾隐患、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逃生和管理标准化、标示明细化、宣传常态化)建设标准。以强化野外用火管理为重点,着力提高全社会森林防火意识,建立健全群防群治机制,有效防范森林火灾发生,努力将森林火灾年均受害率控制在1‰以内。
由市公安局、消防支队、林业局、园林局牵头落实,市安全监管局和各县(市、区)政府配合。
29.建筑施工。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公路、铁路、水利、通信、电力等工程建设为重点,全面落实勘察、设计、审批、建设、施工、监理等环节的安全责任,规范建设市场秩序,加强招标投标管理,推行建筑施工标准化管理,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建设。2015年年底前建设领域各项秩序得到全面规范,非法承包转包行为和重大施工事故、质量事故得到有效遏制。
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牵头落实,市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安全监管局、工业和信息化局、郑州铁路局办事处、供电公司和各县(市、区)政府配合。
30.冶金、建材和机械制造。以防范机械伤害、高处坠落、中毒窒息、触电、物体打击等事故为重点,全面加强冶金建材、机械制造行业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督促企业制订和完善安全操作规程,严格危险作业安全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范标准设置各种安全防护装置、预警报警装置和安全标志。
由市安全监管局牵头落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质监局、住房城乡建设委配合。
31.特种设备。加强起重机械、压力管道元件、气瓶、危险化学品承压罐车等特种设备整治,落实压力管道普查、检验和登记制度,建立重点设备动态监控机制,坚决遏制特种设备事故发生。2015年年底前重点监控设备监管率达到100%,特种设备事故率控制在0.4起/万台以内、死亡率控制在0.38人/万台以内。
由市质监局负责落实。
五、创建安全和谐型村镇(社区)
32.完善农村和城市社区安全管理网络。行政村和社区要明确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县(市、区)政府应当将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经费列入政府财政预算,提高基层安全监管装备水平,2015年年底前乡镇(街道)安全监管站所办公条件和监管执法装备等应当达到标准要求。
由各县(市、区)政府和市安全监管局负责落实。
33.做好村镇发展安全规划工作。新农村建设规划要把安全作为重要前提,将生产、生活等功能区分开,合理布局。按照出行更便捷、更安全、更舒适的目标和要求,加快实施农村公路改造工程,完善农村客运交通网络,支持客运公司开拓农村客运市场,提高农村交通网络的覆盖水平和通畅程度。到2015年,所有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达沥青或水泥路,与就近城镇开行客运车辆。
由市规划局、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安全监管局分别落实,各县(市、区)政府配合。
34.加强农村和社区安全管理。将安全生产月等活动向农村和社区延伸,结合“三夏”、“三秋”深入开展安全进农村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农村和社区安全文化建设,制定农村(社区)安全村规民约,推进开展安全文化大院、安全一条街建设活动。加强农村和社区防火、用电、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农用机械、集会等生产生活安全管理。加强农村和社区房屋安全管理,开展中小学校、幼儿园、卫生院、诊所、敬老院等公共场所隐患排查,加大危房改造力度,提高房屋安全等级。
由各县(市、区)政府牵头落实,市安全监管局、教育局、农业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住房建设委员会、卫生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民政局、消防支队、气象局配合。
35.深入开展安全村镇(社区)创建活动。建立完善农村和社区安全标准体系,积极创建安全村镇(社区)。2012年年底前全市30%的行政村和城市社区达到安全基本标准;2015年年底前80%的行政村和城市社区达到安全基本标准。
由各县(市、区)政府和市安全监管局牵头落实。
六、创建安全保障型城市
36.强化城市发展安全规划、城区易燃易爆安全管理、城市公共设施安全管理、道路交通安全保障等。
由市规划局牵头落实,市发展改革委、公安局、交通运输局、住房城乡建设委、公用事业局、国土资源局和各县(市、区)政府配合。
七、完善安全发展支撑体系
37.完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及装备支撑体系。2012年年底前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达到标准化要求。2015年年底前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全部达到标准化要求。
由各县(市、区)政府和市安全监管局牵头落实,市编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配合。
38.完善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体系。2012年年底前形成市级安全生产科研协作体系。建立健全市、县两级安全专家组,培育发展安全生产、职业安全健康评价、咨询、培训等社会中介组织,2012年年底前形成安全生产专家咨询服务体系。市财政安排的科技、安全生产等专项资金要对安全生产基础理论和关键技术研究攻关进行支持。加快安全生产科技人才培养,积极引进吸收矿山、化工、安全工程等专业人才,为高危行业提供技术支撑。
由市安全监管局牵头落实,市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科技局、教育局和各县(市、区)政府配合。
39.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加快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2012年县(市)全部成立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加快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体系建设,2015年年底前建成市、县(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综合指挥调度系统,实现和国家、省的四级互联互通。继续加强国家危险化学品救援基地建设。加快应急救援队伍体系建设,2012年年底前以公安消防部队为主,建成市、县(市)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加强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卫生、环保、电力等专业救援队伍建设,逐步形成指挥统一、优势互补、协调联动、反应迅速的应急救援体系。
由市安全监管局和各县(市、区)政府牵头落实,市财政局、教育局、公安局、消防支队、交通运输局、环保局、住房城乡建设委、卫生局、国土资源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气象局、煤炭局、省煤矿监察局豫西分局配合。
40.完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体系。加快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机构标准化建设;以市安全生产培训基地为骨干,以社会和企业培训机构为补充,2015年年底前建成市安全生产培训基地并达到标准化要求,形成全方位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体系。规范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强化培训师资管理和教材审定。
由市安全监管局牵头落实,市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公安局、工业和信息化局、住房城乡建设委、交通运输局、总工会、煤炭局、省煤矿监察局豫西分局和各县(市、区)政府配合。
41.完善安全生产信息体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信息系统“金安”工程的建设要求,加快全市安全生产信息体系建设,启动中央数据库和应用系统建设。2015年年底前建成市、县(市、区)和重点企业互联互通的安全生产信息资源专网,实现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和应急救援等主要业务信息资源共享。建设高危行业和高风险领域从业人员安全信息平台,2015年年底前建成煤矿、建筑施工、金属非金属矿山、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和烟花爆竹、特种设备等高危行业(领域)的特种作业人员和道路交通营运驾驶人员的安全信用信息系统。
由市安全监管局、煤炭局、公安局、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落实,市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住房城乡建设委、交通运输局、科技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消防支队、质监局、省煤矿监察局豫西分局和各县(市、区)政府配合。
42.完善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体系。各级政府要加大对安全创建经费的保障力度,并随着经济发展逐步增加投入,保证创建工作顺利开展,市级创建保障资金每年不低于100万元,县(市、区)不低于50万元,乡(镇、办事处)不低于10万元,市级创建保障资金应专款专用,严格按照程序报批。要将公共安全隐患治理、重大危险源监管、公共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检测检验、科学技术研究及推广、宣传教育培训、安全创建基层基础建设等所需资金纳入本级财政年度预算。各级政府要加大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宣传教育培训、表彰奖励、公共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等必要的投入,积极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拓宽安全生产投入渠道,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安全生产,逐步形成以企业投入为主、政府投入引导、保险参与的全社会多元化安全生产投融资体系,切实改善企业安全生产条件。按照国家安全费用提取、风险抵押金、安全生产责任险等安全生产资金投入的规定,有关部门要督促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等行业(领域)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资金投入政策,做到应提尽提、应缴尽缴、专款专用。
由市财政局、安全监管局牵头落实,市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国土资源局、交通运输局、住房城乡建设委、公安局、银监局、煤炭局、省煤矿监察局豫西分局和各县(市、区)政府配合。
今年,安全管理部在项目部领导的正确领导下,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以开展安全生产月为契机,有针对性地开展了一系列安全生产检查、宣传、教育等活动,通过加强市政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完善和落实系列安全管理措施,加强对各分部工程的安全监管 ,加大对各分部安全隐患的排查力度,使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将有关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安全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2019年安全环保部积极开展员工三级安全教育,组织学习贯彻集团安全标准化,进入安全生产月,安全环保部积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及消防、地震演练活动,开展了“安全月动员与签字活动”、组织全体人员观看事故警示教育片、安全环保专题推进会、开展“消防安全知识讲座及消防安全演练”、开展“抗震应急疏散演练”、在各项目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悬挂大型安全生产口号横幅,积极组织全员参加淮北市网上“安康杯”安全知识竞赛活动、发放安全知识手册,安全生产咨询宣传等主题鲜明、效果卓越的活动内容,各项目分部制作安全宣传版面,开展安全专项检查,通过这些组织宣传工作,极大的强化了总包部及各分部员工的安全意识。
2、根据各分部的施工生产特点,分别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对各分部除了每天的安全巡查工作外,每旬开展一次旬检,每月一次月度安全大检查。在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日常检查中,只要发现是安全隐患问题,立即下达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并限期整改落实复检。对于整改不到位或习惯性违章以及重大安全隐患,根据奖罚措施下发安全处罚单。
另外,安全环保部坚定不移的贯彻落实集团及公司下发的安全文件精神。开展夏季、冬季三防工作、安全攻坚活动、安全信用评价工作、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工作。同时根据当地政府及住建部门的文件及要求开展扬尘治理等环保工作,辅助开展农民工实名制考勤工作。
二、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
2019年,项目部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比较理想,死亡率、重伤率、轻伤率均为零,完成与公司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书内的全部任务。
三、目前主要存在的问题
2019年,我部门一心想着把安全生产工作做好、做到位,但仍然有不足之处。部分工人安全生产意识薄弱,安全生产工作在思想上重视不够,由于工序转换快,施工劳务人员流动性大、素质偏低、年龄偏大、安全意识淡薄,工作经验少,导致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存在一定的难度。对于安全的违章行为的处罚的力度不大,在安全管理工作中没有能够有效的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活动,安全培训和教育的方式少。
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们将针对这一薄弱环节进行严格的管理,加大制度管理力度,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增加安全培训和教育的方式,提高工人的安全意识。
2019年即将结束,但安全生产工作是一项长期的工作,我们将在项目领导的带领下,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工作,加大安全生产监管的力度.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促进安全工作更上一层楼.为公司的发展进一步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四、2020年安全管理工作计划
1、2020年度安全环保部全体人员将努力工作.确保全年安全无事故和无环境污染事故。
2、严格落实集团及公司下达的各项安全文件精神,完成当地政府及住建部门的各项管理工作要求。
3、监督落实安全措施费的投入和使用情况。
4、认真执行和落实集团安全生产标准化施工内容。
5、加大对特种机械设备的管理,对挖机、铲车、叉车、塔吊等设备必须做登记备案后使用,操作人员一律持证上岗。
6、认真搞好现场安全检查工作,善于发现安全隐患,限期整改,到期复查,超期处罚,对违背强制性条文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部位,勒令停工整改。
7、做好安全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生产宣传工作,做好新进员工的三级安全教育工作。
8、加强对管理人员的新的规范和技术标准的安全教育,共同提高安全意识、管理水平和管理能力。
9、加大人才培养和技能培训,2020年的培训计划已上报,计划复训培训人员13人,涉及2个特殊工种和三类人员安全证的复训培训考证,其中3人参加三类人员安全证的复训培训考证,6人参加三类人员安全证的复训培训考证,4人参加特殊工种培训。
10、确保公司安全生产和文明工地指标的完成,实施年度目标考核。
五、建议
关键词:国际与国内城市;城市安全体系;对比;发展规律
中图分类号:X922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9-055X(2016)06-0061-06
doi:10.19366/ki.1009-055X.2016.06.010
随着我国城市化水平的逐步提高,城市的规模与数量都在快速增长,城市所聚集的人口和积累的财富使城市的重要性日趋明显,城市的特殊功能使其成为防灾、减灾的中心和重点。[1-2]研究国际和国内城市安全现状资料,剖析城市安全体系发展规律,对于全面构建城市安全体系,增强城市安全保障能力,应对城市安全风险以及突发事件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分别对香港、新加坡、东京三个国际城市与北京、上海、广州三个国内城市的城市安全现状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对比研究国际与国内城市安全体系发展规律,总结出城市安全发展总体规律,为城市安全体系的构建提供参考借鉴。
一、城市安全体系的内涵
(一)城市安全体系的概念
城市安全体系是指在城市安全范畴内,为了城市功能的正常运行,社会的稳定,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得到保护,以城市安全管理和城市应急救援为核心管理手段,对影响城市安全的客体(风险隐患、城市安全突发事件等)进行有效管理的一套有机整体。
城市安全范畴除了城市整体安全之外,从内容上划分,主要包括城市生命线安全、生产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能源安全、网络与信息安全、食品药品安全、生态安全、人防体系、社会治安十项城市安全子系统。
城市安全管理运行包含城市安全主体、安全管理工具、城市安全客体、城市安全功能四大方面。城市安全主体是城市安全管理认识和实践活动的承担者,主要包括体制内的政府力量和体制外的社会力量两大类。城市安全客体是城市安全管理认识和实践活动指向的对象,主要包括风险隐患和安全突发事件等。
城市主体按照自己的目的和需求,通过各种管理手段积极地管理城市,以满足城市发展和安全的需要。各种管理手段的集合体就是安全管理工具,主要包括实体化的技术装备和抽象化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标准规范等。
城市安全体系的特定功能主要包括:城市安全管理的统筹规划,实现常态化管理与应急救援的有机结合,实施一体化、有序化、法治化管理,实现社会化的高度参与,预控风险和排除隐患,提高突发事件应对处置能力。
(二)城市安全体系的内在联系
主体的活动不能摆脱客体发展的规律及其条件的制约,主体的城市安全管理必须符合城市安全的发展规律。城市安全主体的知识水平、业务能力以及技术手段制约着对城市安全客体管理的深度和广度。而安全客体也会促进主体能力和水平的提高。
主体的能动性在于认识客体,并把它们置于自己的控制之下,认识城市安全客体的手段有:城市安全信息统计、城市安全隐患排查、城市安全基础数据库、城市安全风险动态监控等。通过认识并明确城市安全客体的基础信息和资料,运行中介(管理)工具对城市安全客体进行管理,保障城市功能的有效运行(如图1所示)。
[LL][TPt6.tif,BP][TS(][HT5”SS]图1城市安全体系内在联系框图[TS)]
主体和客体的关系主要有实践关系、认识关系和价值关系三个基本层次。实践关系是城市安全管理的具体行为,认识关系指导城市安全管理活动,价值关系是衡量城市安全管理认识和事件活动的内在尺度、目的和动力。
二、国际与国内城市安全体系对比研究
以表格的形式对国际与国内城市安全体系进行对比分析,如表1所示。
三、城市安全体系发展规律
根据国内外城市安全体系的对比研究,综合国外城市与国内城市安全体系发展的大趋势,总结城市安全体系的发展规律,如图2所示。
(一)城市安全管理主体
1.主体多样化发展
城市安全涉及领域不断延伸,涉及的安全主体不断增多。政府“包揽式”监管方式任务繁重,以政府“有限”的资源和监管能力保障“近乎无限”的城市安全,已不适应时代的需求。对政府而言,城市安全的可管理性是有限的。
积极提高现有城市安全主体(包括协会、企业、社区、群众等)的参与度和参与效率。建立健全高等教育人才和领域顶尖人才参与机制,充分发挥高素质、高专业水平的引领作用。逐步引导社会力量有序、有效参与,城市安全主体不断扩大,从“政府+1”模式向“政府+N”发展,最终将城市安全发展为“全面事业”。
2.主体能力的系统化和专业化发展
作为城市安全管理的主体,系统化的培养教育和专业化的业务水平直接决定了城市安全的管理水平、社会的稳定以及公众的安全感。城市发展对城市安全监管提出了更高的标准和要求,对监管人员的素养提出了更高的考验。
加强城市安全主体能力的系统化和专业化教育培训。借鉴学院式教学经验模式,根据监管职责、范围,明确能力培养标准和要求,制定能力培养目标体系,编写具有针对性、系统性、可操作性的培训资料和学时课程,聘请经验丰富的监管骨干或精英进行授课,巩固监管主体的基础能力的同时,提升职业核心能力。同时,建立课程教学与能力培养考核体系,及时调整培养方案,更新培养课程,形成培养体系的动态化发展。
3.主体的意识化发展
安全意识决定安全行为。国际城市极其注重城市安全的宣传教育,提升城市公众的安全意识。城市安全监管各项行为措施最终落脚点都是人的行为。人的安全意识直接决定了政府各项安全措施的执行力度、企业安全措施的落实程度以及自我安全的保护力度。
城市安全主体意识化发展逐步朝着“社会基层领域”前行。政府在总体上统筹安全宣传大局,将庞大的公众划分为微小单元,以政府科室团体、企业员工团体、家庭团体、单位团体、学校班级团体等小微团体为抓手,实现城市安全意识的整体提升和发展,提高城市安全素养,最终形成城市安全文化。
(二)城市安全管理(中介)工具
1.安全监管体系
政府全过程化监管。在城市安全管理的初期,以灾害类型划分,不同部门对城市安全不同领域进行监管。各部门之间相互独立,但监管内容上存在一定的重叠和交叉。城市安全管理比较分散,各自为政,未能形成合力。[6]随着城市的快速发展,人流、物流、能流、信息流、资金流向城市集中,城市风险不断积聚和累加。政府部门独立监管的机制与城市安全不相匹配,需要进行更高层次的综合性的危机管理,在组织和业务上也需要进行统筹。整合政府资源,加强部门之间的交流合作,集中力量形成“综合监管”模式,最终演化为一体的全政府监管模式。
源头治理。开展重点行业、领域风险隐患治理,坚持消除风险和控制风险相结合,优先消除风险,实现源头治理。坚持高标准、全覆盖,仔细排查和从严整治安全隐患,以源头治理为方向,以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风险预防控制体系建设为重点,着力解决影响城市安全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实现城市安全管理由粗放向精细的转变。[7]
信用城市。建立健全城市安全诚信体系,构建城市安全信用信息平台,打造“政府信用网”“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个人信用信息数据库”等“政企人”三位一体的城市安全信用平台,加强完善信用政策法律制度体系,强化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信用体系建设[8],形成良好的信用氛围。
2.应急救援体系
通过科学的预案编制和资源储备,反复的演习和专业训练,使政府管理者和事件所涉及的社会组织和群众能够按照既定的程序有条不紊地应对,最快地化解突发事件。
常态化的应急演练。加强各层级的应急预案的演练和总结完善,进一步推广不预先通知演练时间、地点和事件类型的突袭式“双盲”应急演练[9],提升应急预案与城市安全发展的契合性。通过常态化的应急演习,让政府和群众在面对危机时能做到从容不迫,有序救援和脱困。
建设城市突发事件应急先期处置队伍。建立健全应急先期处置机制,强化对特大或重大突发事件的先期处置工作。专业和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同步推进,加快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应急管理专家队伍、突发事件信息员队伍等专业应急队伍体系建设。同时拓宽社会力量参与渠道,加快应急志愿者队伍等非专业应急队伍建设,壮大应急后备力量,建立健全社会力量参与城市安全应急救援的激励机制与培养体系,形成“主力专注攻坚,辅助保障基础”主辅结合的应急队伍体系。
3.法律法规体系
健全城市安全法律体系。通过立法实现城市安全法律的全覆盖,同时进行法律体系的细化、具体化,建立由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工作守则以及安全指引与指南组成的上下合理衔接、抽象与具体内容相结合的法律体系,实现城市安全管理的有法可依、实操性指导作用。
城市安全严格执法,发挥司法威慑力。严格依法行政,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安全工作,严格进行安全执法,对于涉及城市安全的违法行为要进行严厉打击,增大违法惩处力度,在城市安全领域,尤其是公共卫生、安全生产、建筑施工、危化品等重点领域形成强大的法律威慑力。
推行“依法治市”的理念。[10]政府职能部门以城市法律法规体系为基础,加强各行业依法监管。同时,创新城市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模式,加强宣传的简洁易懂性,普及法律常识,为“依法治市”理念的宣传奠定基础。
4.区域合作体系
城市安全影响因子具有流动性、区域性等特点。城市安全与周边城市的整体安全是分不开的。如以北京为核心的京津冀区域、以上海为核心的长三角区域以及以广州为核心的珠三角区域。由一个中心城市为核心,同周围一系列中小城市共同组成的“都市圈”安全带,建设联防联控体系,加强城市功能安全保障后援力量建设,推进区域城市安全合作机制,形成合力共同保障城市安全。
(三)城市安全管理客体
城市安全管理客体指的是城市安全管理的对象,即破坏城市安全运行的影响因子,主要包括威胁城市安全的风险隐患以及发生在城市内的各类城市安全突发事件。潜在的城市安全风险隐患包括:自然因子、环境因子、社会因子、技术因子、生态因子、信息因子、文化因子、人为因素、政治因子等。[11]
1.城市安全客体的多样化递增
城市安全客体影响因素存在于城市安全整体与城市安全子系统之中。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更多的人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等资源汇聚到城市之中,城市的发展也会带来更加多样的城市安全风险和隐患问题[12],威胁城市安全的新因子不断产生,城市安全客体呈现多样化递增趋势。
2.城市安全客体的复杂化发展
城市安全影响因子的密切联系。影响城市安全的客体因子数量众多,且不同的影响因子之间相互联系,相互影响,构成了复杂的城市安全客体网络。
城市安全影响因子的动态随机。城市安全影响因子之间的相互作用和影响,形成了风险衍生的最初环境,通过萌发和酝酿,具化为安全隐患。由于某个因子的动态影响或随机突变,构成了突发事件发生的触发条件,风险由质量产生量变,造成城市破坏。城市安全影响因子呈现动态随机的发展状态。
城市安全影响因子的开放发展。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城市与国际交流不断深入,城市发展将在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上开放式发展。然而,随着开放式发展的同时,城市必将面临更加复杂、开放的安全问题,先进的能源、技术、工艺、品种等元素的引入促进城市发展的同时也必将给城市安全提出更高更严格的挑战。各类开放式发展带来的城市安全新情况、新问题、新矛盾层出不穷,促使城市安全影响因子同步开放。
四、结语
近几年,国际与国内城市安全重特大突发事件频发,对城市功能、社会稳定、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了重大威胁,城市安全发展越来越受到重视。广泛研究国际与国内城市安全体系建设资料,提出城市安全体系发展的总体规律,为国内城市安全体系的发展提供理论支持和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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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思路
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认真贯彻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定,强化安全生产各项举措,深入开展建筑安全专项治理,有效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大力推行标准化施工,全面提升规范化、信息化管理水平,推动全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1、无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无重大坍塌事故、重大设备事故、重大生产性火灾事故等。
2、死亡人数低于省、市下达的控制指标。
3、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率不低于85%。
4、新报监项目创建市级文明工地17个,创建省级文明工地7个。
5、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率达100%。
6、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使用登记率达100%。
三、工作措施
1、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
加强对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管理体系的监督检查,督促施工企业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抓实抓细抓好。强化对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落实和实施状况的监督检查,要求企业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相应的技术人员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求企业应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技术标准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把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到实处。分期对施工企业进行安全生产条件动态考核,对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的进行通报并责令整改。
2、继续深化落实监理企业安全生产监理责任。
监理单位应认真履行安全监理职责,明确分管责任人,建立安全监理的各项制度,规范监理工作流程,落实安全责任。施工现场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在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中应明确安全监理的相关内容,安全监理要认真把好四道关:一是要把好施工队伍的资质审查关,尤其对分包企业资质和人员到岗情况实施检查;二是要把好起重设备及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关;三是要把好方案审批关;四是要把好现场验收关。
3、继续深入开展建筑安全专项治理,遏制重大事故的发生。
继续抓好预防高处坠落、施工坍塌(包括土方开挖坍塌、脚手架垮塌、模板坍塌)、施工起重机械事故的专项整治。以点带面,监督企业认真执行管理规定和标准,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施工现场生活区必须与作业区分开,杜绝施工楼层作职工宿舍;全面推行起重机械、脚手架等租赁单位行业确认工作。
4、继续推动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提高文明工地创建水平。
以扬尘治理为突破口,树立一批典型示范工程,继续开展质量安全标准化工地建设活动,严格文明工地创建推荐评审标准,规范文明工地推荐评审程序,加大创建文明工地动态化、日常化管理力度。重点要提高装饰工程、市政工程和安装工程创建文明工地水平。
5、加大安全监督执法力度,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一要贯彻执行《市建筑安全监督管理人员工作职责》,全面提高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水平。二是要建立健全隐患销项闭合的责任管理制度,对所监督检查出的安全隐患,认真跟踪落实。三是对重大项目、重点工程、重点环节进行重点监督,实行挂牌督办制度,对有不良行为记录、发生过安全事故、中标价特别低的工程重点监督,对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到位、施工安全隐患多、重大危险源监控不力的工程重点监督,对查出的问题,跟踪检查、落实整改,不留死角和盲区。加强对项目参建各方安全行为和安全责任落实的检查,制止不规范、不安全行为,对违法违规者,依法查处,屡犯重罚。四是严格实施《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工程项目必须严格执行《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并按省厅要求,落实领导带班制度与大力推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LBS定位系统试点工作相结合,与推行在建项目视频监控相结合,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五是加强对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管理,严格执行《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认真贯彻特种作业人员上岗押证制度。充分利用先进科学仪器加强监督抽查,大力发挥专家作用开展监督综合检查和各类专项检查,并建立工程分类处置制度,发现问题严格按法律法规处理,将整改、暂停施工、约谈、不良行为记录和行政处罚等行政措施融为一体,尤其要大力加强工程安全不良记录管理,建立工程安全信用档案,及时公布工程安全问题及整改情况,强化对违法违规行为的信用惩戒,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约束作用。
6、推进安全生产科技进步,大力提升安全生产科技水平。
一是提高信息化监督管理水平。进一步完善全市建筑工地安全管理短信群发系统,提高预警效率。在施工现场推行网络视频远程监控,对重点环节和关键部位进行有效监控,及时发现和纠正施工现场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施工全过程处于受控状态,提升安全生产科技监管水平。二是推广使用先进施工安全设施,试行塔吊防碰撞、防超载装置的应用。在建筑施工现场推广使用阻燃装配式轻钢结构临时用房、标准铁制配电箱、合格的个人劳动保护用品等施工安全设施、设备和材料。
7、强化安全教育培训,提升全行业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和素质。
一是要加强对一线作业人员特别是班组长的安全教育培训,要充分利用农民工业余学校,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基地,充分发挥大、中型建筑企业安全培训教育优势,扩大培训教育面,推动培训教育活动制度化、规范化,未经培训的不得上岗作业。今年班组长安全教育培训率要达到90%以上。二是要组织开展对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的培训考核和继续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安全管理人员知识和能力。三是要全面开展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工作。根据《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要求,重点抓好一线操作人员理论知识培训考核工作。四是加大安全宣传力度,以“安全生产月”等主题活动为抓手,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努力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工作氛围。
为加强社会管理创新,进一步增强我市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全面推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根据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精神,决定在全市开展深化安全生产“两化一体”监管工作三年大行动(以下简称三年大行动),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与工作重点
(一)突出安全生产“四项”达标工作。
1.着力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化)创建达标工作。
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在工矿商贸领域全面开展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活动。从2012年开始,通过为期三年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化)达标活动,实现全市1000家企事业单位通过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化)达标验收,建立健全推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化)创建的有效工作机制,扩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化)覆盖面,提升创建质量。
2.着力推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达标工作。
重点在从业人员20至50人的企业开展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达标活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达标率,2012年底前达到40%,2013年底前达到80%,2014年底前达到100%。
3.着力推进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达标工作。
坚持教育培训工作面向基层、贴近实际,三年实现全市从业人员20人以上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从业人员20人以下企业主要负责人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
4.着力推进冲压作业安全达标工作。
2012年底前,西城街道、花街镇、江南街道、东城街道、经济开发区等5个重点镇(街、区)所有企业的在用冲压设备安全性能检测率和冲压设备安全隐患整改率分别达到100%。
2013年底前,芝英镇、古山镇、方岩镇、龙山镇、西溪镇等5个镇(街、区)所有企业的在用冲压设备安全性能检测率和冲压设备安全隐患整改率分别达到100%。
2014年底前,象珠镇、唐先镇、石柱镇、前仓镇、城西新区、舟山镇等6个镇(街、区)所有企业的在用冲压设备安全性能检测率和冲压设备安全隐患整改率分别达到100%。
(二)突出重点领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与隐患治理工作。
1.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针对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重点抓好道路交通、危险物品、消防安全、矿山、建设施工、企业用电安全及电力设施保护、机械冲压作业、物流运输等行业领域的专项整治,通过三年整治,不断改善重点领域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条件。
2.继续推进工矿商贸领域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每年公布一批重点安全事故隐患挂牌单位,挂牌整改单位必须落实防范事故的对策措施,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重点事故隐患分级管理,加强部门对隐患整改单位的监督和指导,同时充分运用科技和信息手段,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机制。
(三)突出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工作。
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和组织下,以严密的组织方式、有力的打击措施、严格的监管手段、有效的执法监督,部门联动,社会监督,及时发现、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坚决整顿治理、关闭取缔非法违法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建设单位。
二、保障措施
(一)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提升监管水平。
1.完善镇(街、区)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根据我市经济发展水平,着重加强镇(街、区)安监机构建设,确保事有人做、责有人负。在2012年前,按编制配足42名安监人员,任务重的镇(街、区)应聘用协管员,配齐基本的监察装备及执法用车。建立安全监管人员轮训制度,加强安全监管人员的在职学历教育和安全监管能力培训。鼓励在职安全监管人员考取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并注重发挥注册安全工程师对企业安全状况诊断、评估、整改方面的作用。
2.明确和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相结合的工作机制,综合监管、专项监管、行业监管的部门和镇(街、区)要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落实安全生产领导和监管职责规定的通知》要求,切实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监管运行机制,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和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的各方面工作。
3.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要健全镇、片、村三级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体系和运行机制。强化网格员的监管职责,发挥网格员在督促推进四项达标工作中的作用。对不认真履职的网格员,根据情节轻重,按相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4.加强安全生产绩效考核。把安全生产考核控制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加大各级领导干部政绩考核中安全生产工作的权重和考核力度。制定完善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对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要予以表扬和奖励,对违法违规、失职渎职的,依法严格追究责任。
(二)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诚信机制,提升安全信用水平
1.全面实施企业分类分级管理。按照《市安委会关于促进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若干意见》精神,安监等各有关部门应参照《企业安全生产分类等级评估基本内容》,根据不同行业、不同规模企业特点,制订相应的安全生产分类等级评估标准。在高危行业推行分类分级管理基础上,按照“先重点、后一般”的要求,全面开展企业安全生产分类等级评估工作。
2.建立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管理机制。不断探索创新与经济运行、社会管理相适应的安全监管模式,建立健全与企业信誉、项目核准、用地审批、证券融资、银行贷款等方面相挂钩的安全生产约束机制。要建立《市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管理实施办法》,对企业进行诚信等级评估,通过信息平台提供给相关部门,根据相关规定,对企业进行奖励或制约。
3.建立安全生产“黑名单”制度。对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定期在新闻媒体上向全社会公布,进行重点监管,严厉执法,引导企业信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通报和挂牌制度,加大行政处罚和媒体宣传的力度,推动企业建立生产安全事故预防机制,提升事故防范水平。
(三)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提升工作效能
1.进一步完善服务机制。一是完善健全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与镇(街、区)上下联动机制。开展由有关部门班子成员带队的抱团服务活动,与镇(街、区)形成有检查、有落实、有督查的良好局面。二是安监部门要建立健全培训、检测、执法联动工作机制。组织人员深入企业开展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联动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反馈给镇(街、区),由镇(街、区)抓好企业整改工作的落实。三是建立行业协会与会员间联动指导企业安全规范化创建机制。大力引导培育各镇(街、区)建立电工协会分会,帮助中小企业做好用电规范化创建工作。
2.完善“六个一律”机制,推动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工作。重点部门(行业),重大隐患整改单位,危化、矿山、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企业,规上企业及从业人员20人以上的规下企业,装备20台以上冲压设备企业,发生安全事故的单位一律列入安全规范化建设。通过实行“六个一律”,不断巩固和扩大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覆盖面。
3.实施安全生产信息化管理工程。要加快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步伐,建立企业基本安全状况信息平台、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平台、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管理平台、重点隐患整改平台及重大危险源监管平台,全面实现市、镇(街、区)、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三级联网,有效提升监管自动化、信息化水平。
(四)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提升保障水平。
1.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完善有利于安全生产的财政、税收、信贷政策,强化政府投资对安全生产投入的引导和带动作用。市财政三年内要投入千万元以上资金用于四项达标为重点的安全生产工作,对通过国家级、省级安全生产标准化验收的企业分别奖励30万元、10万元,对通过四项达标的镇(街、区)给予工作经费补助或奖励。镇(街、区)要按人均最低5元的标准建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各部门也要根据主管行业实际,每年安排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安全生产工作。
2.引导企业加大安全技术投入。督促企业加快国家规定的各项安全设施和装备建设。高危行业企业必须采用自动化控制系统,提高高危行业自动化操作水平。要加大安全设施的投入,加快安全技术改造,对企业安全设施投入的奖励参照中鼓励企业技术改造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市政府成立深化安全生产“两化一体”监管工作三年大行动领导小组,由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市长担任组长,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并把该项工作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内容。各镇(街、区)、各部门要建立相应的组织,明确人员,落实责任,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并将本次大行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不断加强日常工作的协调和督促检查,确保这项活动的有序开展。
(二)突出重点,密切配合。本次三年大行动以规上企业、重点行业、高危行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上的企业为重点。相关部门与各镇(街、区)要密切配合,注重信息沟通与协调,确保大行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经局党组同意,我们今天在这里召开全市交通运输安全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全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14年交通运输安全工作,研究部署2015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主要任务,进一步动员全市交通运输安全战线的干部职工强化意识、狠抓落实,为我市交通运输事业跨越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会上,局长还要作重要讲话,请大家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先讲两个方面的意见。
一、2014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2014年,在市政府、省交通运输厅的正确领导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全市各级交通运输部门紧紧围绕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总体要求,以“平安交通”创建、“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严打严治”专项整治、“安全标准化”达标创建等专项活动为载体,强化责任落实、强化基层基础、强化排查整治、强化教育培训,保持了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水路运输继续保持零事故,交通工作建设领域发生事故1起,死亡1人,道路运输行业共发生交通事故2起、死亡2人,各项安全指标均控制在目标范围内。对此,省安委会、省交通运输厅、市政府和市安委会给予了充分肯定。在2014年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目标考核中,市交通运输局被省安委会表彰为全省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并被省交通运输厅授予安全责任目标考核先进单位。
主要工作成效:
一是安全生产理念进一步深化。各级各单位对安全工作的认识进一步提高,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并实行严格目标考核,“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交通运输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的行业安全监管责任不断强化。春运、五一、国庆、汛期暑期等重点时段的安全稳定工作,领导深入一线监督检查,保障各项安全措施落实,营造了良好的交通运输安全环境。
二是安全基础工作进一步强化。全市12家三类以上道路客运企业、2家省际旅游客运企业、14家危化品运输企业1078台重点营运车辆安装了卫星定位系统终端设备,道路运输安全信息化水平进一步提升。汉江汉川沿线63艘重点渡口渡船安装了动态监控设备,为保障航行安全创造了有利条件。全市25家“两客一危”企业全部按程序通过了三级以上安全标准化达标考评,并有5家汽车客运站、1家公路工程施工企业、1家道路普通货运企业和1家城市公交企业完成安全标准化达标考评工作任务,企业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不断加强。
三是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落实。在全市交通运输系统深入开展了“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水上运输安全专项整治”、“工程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公路安全隐患集中整治”、“消防安保安全专项整治”等多项安全专项行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一步加强。水路运输方面,将全市168处渡口、193艘渡船的安全监管责任分配到具体的海事人员,严格落实安全检查、隐患整改等各项制度措施,并争取中央财政以奖代补资金400余万元,对30艘老旧渡船进行更新改造,进一步提高了水上渡运设施安全水平。道路运输方面,深入开展客运站安全专项整治,全市各三级以上汽车客运站投入170余万元,用于X光行包检测仪、安检门等硬件设施设备改善,客运站安全管理水平明显提升;对全市83台800公里以上长途班线客车进行全面清理,并逐线进行安全风险评估,提高了长途客运安全水平。公路管养方面,投资约5100万元,对隔蒲潭大桥、涵闸河桥、泵站河大桥等20座危桥进行了加固改造,投入1044万元处置公路隐患174.3公里,有效保障了公路安全畅通。公交安保方面,在市公汽公司成立了50余人的公交安全防范大队,全面加强城区公交安保防范稽查,全力防范恐怖、暴力事件发生,提高公交安全营运水平。
四是应急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积极争取省港航海事局支持,对府河安陆段配备价值17万元的新型海巡艇一艘,全市海巡艇达到5艘,水上执法和应急救援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去年6月13日,组织城区公交从业人员200余人,在市公汽公司开展了消防培训演练,有效增强了我市公交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及实际操作经验,提高了公交驾驶员积极有效应对火灾和快速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
五是安全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组织110名渡工参加了培训考试,实现了全市辖区所有渡口渡工持证上岗率98%以上。培训道路运输从业人员5652人次,完成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继续教育1.5万人,进一步提高了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健全施工项目安全教育制度,对一线农民工300余人进行安全教育培训,进一步提高了施工人员的业务素质。
同志们,2014年全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取得的这些成效,是市政府、省交通运输厅和市局党组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各有关部门大力支持的结果,也是全市交通运输战线广大干部职工团结拼搏、无私奉献、共同努力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局向在座的各位同志,并通过你们向全市从事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广大干部职工致以崇高的敬意!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我们的工作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
一是安全基础仍然薄弱。全市普通公路临水临崖、急弯陡坡等危险路段生命防护工程建设缺口还比较大,一些危桥亟待改造;部分内河渡口设施损毁严重,渡船老旧,渡工年龄偏大;部分农村客运车辆超年限、超标准运营,部分长途班线运营车辆安全防范意识不强。二是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管理水平整体不高,一些企业(经营者)安全生产投入不足,安全管理不规范,制度不健全,对营运车船驾驶员和营运车辆管控能力差,存在着较大安全隐患。有的企业制度在墙上、落实在嘴上,只看经济利益,忽视安全基础和落实。三是安全监管不到位。少数管理部门对安全行业管理的职责认识还不到位,重视程度不高;安全管理的手段和方法还比较传统、单一,还存在不知管什么,怎么管的现象;安全执法不严格,处罚尺度不一,还存在人情执法、随意执法的现象。
同志们,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必须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以对生命敬畏、对人民负责的态度,积极面对,克服困难,继续采取有力措施,扎实认真加以解决。
二、2015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主要工作
今年的安全生产工作思路是:以“平安交通”建设为主线,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不断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推进依法治安,狠抓责任落实,强化治理整顿,加快安全生产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切实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立完善重预防、抓治本的长效机制,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促进交通运输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以安全工作的新成效,适应经济社会新常态,推动交通新发展。
今年全市交通安全生产工作总的目标是:船舶安全面达到98%以上,船舶每载货吨直接经济损失控制在4.5元以内,无水上交通安全死亡事故发生;国有或国有控股道路交通运输企业百车死亡率控制在2人以内,杜绝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的重特大责任事故;杜绝在交通建设工程、安保工程、道路运输“三关一监督”的行业管理中,因管理部门失职造成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重特大责任事故及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的事故,确保全市水路、道路、城市客运和交通建设施工领域安全形势持续稳定。主要工作措施为“六个突出、六个着力”:
(一)突出“一岗双责”,着力构建安全责任新格局。
一是强化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落实。认真落实《市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实施办法》规定,全面执行党政领导定期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年度工作述职报告、失职渎职问责追究等制度,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研究制定《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管理办法》,明确“一岗双责”的内容和要求,规范履职行为,并研究建立考核评价、尽职免责机制。
二是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以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实际控制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为重点,建立和完善企业安全生产层级责任制和关键岗位人员安全责任承诺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明确安全管理机构,督促企业落实“安全投入到位、基础管理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应急救援到位”等“四个到位”工作要求。
三是强化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管理落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管理,强化目标考核落实和考核结果运用,加大奖惩力度,将安全工作与干部任用、绩效工资和评先评优等挂钩,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
(二)突出依法治安,着力提高安全执法新能力。
一是深入宣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及相关规定制度。采取多种形式,面向全社会深入宣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市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实施办法》,营造依法治安的浓厚氛围。以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和企业负责人为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新《安全生产法》教育培训,提高各级安全管理人员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能力,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法治素养。
二是加大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力度。严格落实监督检查计划制度,建立健全“四不两直”督查检查工作机制,强化隐患排查治理,推进安全责任落实。继续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对反面典型公开曝光,强化威慑力。
三是严格隐患整治和事故责任追究。继续严格执行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对隐患整治不力和发生责任事故的单位,除了对单位实施处罚外,还要依法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突出预防预控,着力打造安全监管新常态。
一是全面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切实加强客渡船、旅游船、危险品船、砂石船等重点船舶及汉江、汉北河、大富水、府环河和孝昌观音湖、府河安陆解放山大坝上游等重点水域的安全监管,强化汉川港口危险化学品罐区和油气码头的安全管理,强化落实渡口渡船网格化管理制度,开展船舶船员证书专项整治。
二是全面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监管。认真组织开展“道路运输平安年”活动,认真履行“三关一监督”职责,督促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安全管理规定,继续开展客运站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加强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管理,督促企业落实车辆动态监控主体责任,落实长途客运车辆凌晨2点至5点停车休息等工作,落实营运客车安全告知制度。加强农村客运准入和安全监管。全面清查整治车站码头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隐患,加强预防预控,有效防范、避免人员拥挤踩踏和爆恐事件发生。
三是全面加强公路路网运营安全监管。全面组织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完成通行客运班车、校车的农村公路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重点路段隐患治理。加快推进公路桥隧安全隐患排查整改,确保公路桥梁隧道的安全运营。深入探索完善国省道干线公路路网联动保安全保畅通工作。
四是全面加强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安全监管。认真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强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开展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综合督查和专项检查。加强工程项目开工前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监督检查,强化交通建设工程现场安全管理,加强“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工作,继续开展“防坍塌、防坠落、反三违”专项行动,全面推行桥梁隧道施工安全风险评估制度。
五是全面加强特殊时段、重点领域和重点对象安全监管。科学制定特殊时段、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保障工作方案和防控措施,切实做好春运、两会、国庆等重点时段以及汛期暑期、恶劣天气条件下的安全监管工作,强化重点单位、重点车船、重点区域、重点环节和重点人员安全监管,确保重点时段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平稳有序。
(四)突出改革创新,着力完善安全管理新机制。
一是大力推进交通运输安全风险管理。切实贯彻落实省厅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工作部署,重点强化道路客运、危险品运输、城市公交、港口危化品罐区、在建和运营桥梁隧道等的风险源辨识、评估和管控,研究制定安全生产风险管理方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辨识、评估、预警、管控的责任体系,形成完善的责任网络和责任链条。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各级行业管理部门要加强安全风险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和风险源管控工作的监督落实,督促交通运输企业切实履行安全生产风险防控主体责任。要积极探索发挥中介组织和社会团体在安全生产中的作用,研究引入第三方组织或安全生产专家开展安全评价、评估和安全隐患排查,并参与安全风险管控。
二是大力推进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根据新《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规制度的要求,建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信息“黑名单”系统,记录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信息;对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生产经营单位,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组织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进行分级考核,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开,作为生产经营单位信用评级的重要参考依据。发生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或者一年内发生2次以上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并负主要责任,以及存在重大隐患整改不力的生产经营单位,要依照有关规定限制其新增业务核准、用地审批和银行贷款。
三是大力推进安全隐患排查“数字化、标准化”建设。根据省厅部署,指导督促所有交通运输企业和行业监管单位完成在省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标准化数字化(两化)管理系统中注册入网,积极开展“两化”体系培训,逐步形成“情况能掌握、过程能记录、责任能明晰、监管全覆盖”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新格局,推动交通运输企业主体责任和行业管理部门监管责任落实,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五)突出基层基础,着力强化安全管理新措施。
一是深化“平安交通”建设。根据交通运输部和省厅要求,制定“平安交通”建设年度工作目标,加强督导落实和评价考核,努力创建一批“平安公路”、“平安车船”、“平安港站”、“平安渡口”、“平安工地”。
二是继续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全力做好交通工程建筑施工企业、道路普货运输企业、较大公交出租汽车企业和一、二级汽车维修企业安全标准化达标创建,实现全市59家规模以上交通运输企业在年底前全部完成达标考评,形成常态化、规范化管理,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加强对达标企业后续跟踪管理,对问题突出的企业要责令整改,直至取消达标资质。
三是加强安全生产文化建设。以宣传新《安全生产法》为主要内容,以开展“安全生产月”宣教活动为主题,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和应急知识宣传,增强从业人员和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推动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安全生产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提高安全素质和技能。
四是加强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加快道路运输“两客一危”及普通货运车辆动态管理信息系统升级改造,开展汽车客运站安全管理信息系统的试点建设并逐步推广。加快水上应急搜救县级指挥分中心建设,完善固定视频和渡船卫星定位监控系统建设,加强对渡口渡船的实时动态监控,完善水上搜救应急管理系统市、县二级联动平台。加快推进国省干线监测预警预控系统建设,重点加强公路桥梁、隧道及省际路段的安全畅通预警预控。
五是加强安全生产内业规范化建设。由各行业管理部门牵头,在各行业领域健全完善内业资料管理目录体系,明确安全生产组织领导、安全监管、隐患排查整治、打非治违、宣传培训、应急管理及事故统计报送等重点内容,建立完善信息报送渠道和材料整理归档标准要求,切实达到安全生产痕迹管理的要求。
六是科学编制交通运输安全应急“十三五”规划。各级各单位要在对“十二五”期间交通运输安全应急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和效果评估的基础上,结合行业地区发展整体规划,认真做好交通运输安全应急“十三五”规划的编制工作,科学设置规划目标,明确重点任务,确保在“十三”五期间交通运输安全应急工作格局有整体性提升和根本性改观。
(六)突出生命至上,着力提升应急救援处置新水平。
一是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和保障。加强预案规范管理,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库建设,定期对预案进行修订完善,积极开展应急救助处置演练,强化对应急预案的检验完善,着力提高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二是进一步整合应急物质资源。在2014年交通运输行业应急资源库建设的基础上,加强完善应急救援处置装备建设和物资储备,合理规划完善各类应急救援基地(中心)建设,对应急物资进行合理分类和有效配置,加快完善应急响应和应急处置流程规范,不断提升交通运输行业现代化应急救援基地(中心)保障能力。
三是进一步推进应急队伍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应急救援处置队伍,吸收和培养应急专业人才,收集完善应急救援处置专业人才库、专家库,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处置知识技能培训,完善应急救援装备,逐步提升应急救援处置队伍能力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