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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信用体系建设已成为热门词,但是其内涵界定在我国却没有统一。有学者认为信用体系是各种信用形式的集合,如社会信用体系包括企业信用、商业信用、银行信用、个人信用。也有学者认为信用体系就是个人信用、企业信用和国家信用。张军扩等(2005)指出,“社会信用体系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社会信用体系包括了与信用交易有关的四个主要环节的制度安排:一是信用的投放,二是信用风险的管理和分散,三是信用信息的服务,四是对失信行为的惩戒。狭义的社会信用体系主要是指与信用信息服务活动有关的体制框架和体系,主要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信用调查活动,亦即习惯上所称的“征信活动”,另一类是信用评级活动”。本文所称的信用体系是指在政府的推动下,通过社会各方的密切配合和信用中介机构的市场化运作,逐步建立和完善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符合国际标准和我国实际的、涉及企业信用的一系列法律法规、评价技术、组织形式以及相应的管理制度等,其包括企业信用信息征集,企业信用标识制度的确立,企业信用评价技术的开发,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建设,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组织机构的建立等。
二、国内外信用体系建设发展现状
(一)国外信用体系建设经验 美国信用体系是以个人信用制度为基础,通过健全信用法律体系,来完善个人信用档案登记制度和规范个人信用评估机制目前,美国的个人信用体系是最完善的。美国的企业信用是建立在个人信用基础上的,由于企业一般不愿与没有资信记录的客户打交道,企业会主动向正规的中介机构提供数据以融入市场。美国的社会信用体系完全是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的,信用服务行业以盈利为目的,通过收集、加工个人和企业的信用信息,为使用者提供独立的第三方服务。政府的作用主要促进信用管理相关立法的出台和监督信用管理法律的贯彻执行。
德国的信用体系为政府主导型,又称公共模式,以中央银行建立的“中央信贷登记系统”为主体,兼有私营征信机构的社会信用体系。德国的一些列法律规定:《商法典》、《信贷法》、《联邦数据保护法》、《信息和电信服务法》及1998年10月生效的《欧盟数据保护指南》等法律既保护了个人隐私,又对企业信息公开做出了严格规定,同时对银行与金融机构的监督与管理也做出了相关规定,从法律上对信用体系建设做出保证。
日本的社会信用体系为会员制的社会信用体系模式,主要是行业协会征集信用信息,提供信用服务,为协会会员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来实现信用信息的征集和使用。相应的行业协会主要有银行业协会、信贷业协会和信用产业协会。另外,日本是最早建立中小企业信用保证体系的国家,早在1937 年就建立了地方性的东京信用保证协会。
(二)我国信用体系发展现状 我国信用体系建设主要以中国人民银行为代表,是通过各商业银行的存款、贷款等提取企业及个人的信用信息,构建了信用体系系统。近年来,各地方也在积极寻求建立信用体系, 温州信用体系建设开展的相对较早,2002年温州公布了《信用温州建设总体方案》,接着了《温州企业信用工程建设管理暂行办法》,2004年8月市政府了《温州市企业信用信息征集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打破企业信用信息在各部门的分散游离状态,实现各部门信息的交换和共享,形成综合的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然而,所做的一切,并没有发挥其全部效用,温州民间借贷危机凸显了其信用机制的不完善。
目前,我国包括信用担保机构、信用评估机构等在内的中介服务机构发展缓慢,缺乏权威性的企业信用评估机构,银行根据自行建立的企业信用评估系统为企业发放贷款,而在这个信用评估系统中,如“经营规模”这样的中小企业最薄弱的环节被赋予很高的权重,这使中小企业信用等级低,很难获得银行支持。
我国中小企业信用体系正在积极探索阶段,李娟(2006)等认为中小企业规模限制以及融资过程中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导致了中小企业融资市场失灵,虽然政府直接或间接对中小企业进行着政策性扶持,但目前的扶持体系还存在着管理混乱、效率低下等问题。我国各地及一些部门正在积极寻找并构建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平台,例如株洲、湘潭等地也相继开展了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平台的建设和研究,提出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需要由政府、人民银行、商业银行联动来共同打造中小企业信用平台建设,但是目前还没有形成统一的专门针对中小民营企业的信用体系标准。
三、我国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的必要性
(一)是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需要 近年来,我国中小型企业发展速度越来越快,也越来越多的受到各方面的重视。据统计,我国中小企业已占中国企业总数的90%以上,对GDP的贡献超过60%,对税收的贡献超过50%,创造了80%左右的城镇就业岗位。可见,中小企业对我国经济建设占据了主要地位。然而很多中小企业由于追求眼前利益,出现假冒伪劣、走私、偷逃税、、逃避债务、骗取银行贷款以及民间借贷赖债不还等社会问题,随着中小企业信用体系的完善,不守信用的企业将无法生存,这些问题也就随之迎刃而解。可见完善中小信用体系建设对于促进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对于社会的和谐稳定具有积极意义。
(二)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必要条件 中小企业融资难主要是由于其信用低,银行出于资金安全的考虑而不愿贷款给中小企业。完善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能够促使更多中小企业注意自身信用的培育,进行诚信经营,及时上报企业信息,提高自身的信用的等级;另外,加强中小企业信用建设,能更加合理的针对中小企业制定信用测评等级,从而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无问题。
(三)民间资本进入金融领域具有积极意义 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而民间资本活跃,我国在温州建立金融改革实验区,允许民间资本进入金融领域,这对中小企业是一个机遇,但是这需要有完善的中小企业信用体系来保证,所以,推进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对于我国金融改革具有积极意义。
关键词:中小企业融资;信用担保;效用最大化
一、国内外研究现状和发展动态
(一)信用担保的理论研究
1.关于信用担保有效性证明问题的研究
信用担保被作为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渠道时并没有太大的争议,且在各国的实践中,信用担保一直在中小企业融资渠道上占据着非常重要的地位,其有效性已经被实践证明。然而,关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的有效性数理证明并不多见,目前也有人进行相关研究。
白锐锋(2010)通过建立数学模型,证明了信用担保无论对银行还是中小企业来说都是一种帕累托改进。并从信用担保体系定位、法制和再担保与资金补偿方面研究了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效供给不足的原因,并给出了对策。戎姝霖(2011)通过建立数学模型,基于中小企业进行了信用担保的外部分析,得出了信用担保有助于提高企业项目融资的概率、降低贷款利率的结论。另外,他还通过分析基于中小企业的有效供给原因及提供方式的分析,给出了实现中小企业有效供给的途径。
2.信用担保的运行机制的研究
我国关于信用担保的研究主要集中在运行机制上。其研究思路大致分为两种:一是通过研究我国信用担保体制的不同方面分析现有机制存在的问题并做出相关政策性建议;另一思路是通过比较我国与海外、我国港台地区成功的信用担保运作模式与体系发现我国体系存在的不足之处,并提出解决方案。
(二)关于国内信用担保机制的研究
谭中明,梅强(2001)通过对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运作模式的研究,从组织形式、资金来源、担保对象、担保种类与范围、风险防范方面较为全面地概括了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的运作模式,在当时具有较高的参考意义。鲁兴启,向上(2009)则以科技型中小企业为研究对象,探讨了其信用担保体系的问题、成因及对策,对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建设提出了对科技型中小企业适用性较强的建议,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信用担保体系的作用较大。杨腾,罗能生,谢里(2010)通过数据和模型分析了财政支持在信用担保中的必要性及方式,并对当时财政支持的效果进行了初步评价,提出了相关政策性建议,其具有特色的切入点为我国信用担保机制的研究提出了新的方法。郭焕书,陈丽芹(2011)研究了日本信用担保体制运行的相关经验,并以我国河北省为研究对象,探讨了关于河北省信用担保体系相关问题,提出了具体的关于借鉴日本的成功经验的建议。薛菁,侯敬雯(2012)通过展开对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小企业参与主体利益冲突与均衡问题的研究发现中小企业、贷款银行、担保机构三者均相互存在利益冲突,并建立数学模型提出了使参与者合理进行风险分担和利益均衡的方法。梅强,杨娅媛(2012)通过对相关研究文献的回顾和对中小企业贷款信用担保平台的基本分析,提出构建我国中小企业贷款信用担保平台的一种思路和完善中小企业贷款信用担保平台运行机制的建议。
(三)关于国外及国内港台地区担保机制的研究
对于海外信用担保机制的研究,多采用对比的方法。党春芳(2004)通过集中比较对发达国家(如美国、日本、韩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制的运作比较,分析了我国信用担保体系不足之处。具有较为重要的现实意义。王召(2006)通过研究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制度建设的国际经验,通过对比欧美、亚洲各国体系与政府机构、金融之间的关系提出了以防范风险为出发点的政策性建议。但我国学者大多倾向于将我国与某一发达国家的信用担保体系进行单独对比,这种对比的方式相比之前较为深入,能够更深层次地探讨某一发达国家信用担保机制的特点与成功的经验。
朱加凤,赵元兵(2003)研究了美国的信用担保体系,发现其规范又不失灵活的特点,并认为其有完整的规避风险的机制以及健全的法律体系,其对应的建议对我国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有重要意义。潘新美(2005)进一步探究了美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制,与此前的研究得到了大体上一致、但更为详细的结果,巩固了我国学者对于美国信用担保体系的认识,深化了对美国信用担保体系的了解,为借鉴建议的提出打下了更深的基础。
由于我国对于信用担保的研究绝大多数集中于信用担保的运行机制上,对信用担保效用、效率的研究相对较少。即使如此,仍然有专家学者在此问题上提出了自己的观点,并给出了相应政策性建议。龚瑾瑜,韩刚(2006)认为成本―收益分析方法分析是对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效率评价的较为重要的方法,并认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计划执行效果或效率的相关分析由于忽视了在效率评价过程中存在的一系列现实障碍而往往造成效率高估。张建波(2009)通过建立数学模型的方法,对信用担保市场逆向选择、中小企业供给不足和市场供求失衡进行模型分析,找出了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市场效率低的原因,并给出而来相应对策。此外,他与刘佳(2009)还通过了另一模型分析探讨了中小企业担保供给模式效率及选择。崔晓玲,钟田丽(2010)则更进一步,提出了量化评价信用担保体系运行效率的方法:他们针对基于DEA的Chames.cooper变换需引入阿基米德无穷小量这一主观因素,提出了基于DEA.PS0效率评价方法,为信用担保运行效率衡量提出了一种新的求解方法,对于量化评价信用担保的运行效率有着较为重大的意义。
(四)国内外信用担保研究发展方向
在过去的十年中,关于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的研究多集中于运行体制上,大多数学者通过分析、比较我国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运行体制,并提出了相关政策性建议。这使得对于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研究较为完善。而今对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的研究发展将呈现两个层面的趋势:对于研究方法上,现今我国研究此问题的学者大多致力于运用数学模型进行研究,这将于早前单纯的文字描述有较大不同;在研究的切入点上,我国学者正逐步将重点转为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的效用和效率问题上,与以往信用担保运行机制的着眼点将有较大改变。
二、问题解决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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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小企业信用建设中主要存在的问题
中小企业的信用建设不到位,信用管理缺乏,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问题。
1.信用管理不受重视
虽然我国一直倡导以诚信为本,但是不可否认的是,我国无论是企业,还是普通的个人,对信用的认知远远低于西方社会,相当于西方在日常生活以及在企业管理中的征信体系建设而言,我国更多的把信用情况和信用道德观念看到是道德品质层面的要求,而并没有上升为企业运营的根本,更没有上升为个人立足于社会的立身之本。更由于西方市场经济的运营模式,以及拜金主义、个人主义的兴起,使信用就愈发显得不再重要,这也就导致了在中小企业的管理建设中,信用管理不被重视。
2.信用管理的相关人才缺失
由于信用管理的不被重视,信用管理的相关人才也就没有在社会中得到有效的培养,因此,在我国的中小企业中,信用建设的管理人才极其缺乏。更何况,信用管理是一门复杂的学科,它不仅仅是一种道德建设,更涉及了数据统计、电脑应用等多方面的相关专业知识,这就需要相关的管理人才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和技术性,同时,也要求信用建设的管理者要有一定的眼光和相关的经验。
3.相关信用建设法律不到位
相对于西方社会来说,虽然我国学习了西方的市场经济体制,但并未把西方与市场经济相关的信用体系建设借鉴过来,尤其我国的信用建设方面的立法相对比较落后,在制度建设方面,也没有与信用建设相配套的方针方案和法律政策,相关的惩戒机制更不健全,这也是我国长期以来的信用体系建设相对落后的重要原因。对于信用管理的立法必须要做到严格详尽,因为征信、信用评估、信用担保等这些信用管理体制运行的全过程都需要完善的法律法规进行保障。然而法律法规的缺失,导致这个运行过程的质量得不到保障,所以失信违约的情况就比较常见。
4.信用信息开放性低
我国的征信数据都主要分布在银行、工商、税务等这些部门,这些数据能比较真切的反映一个企业的信用水平,具有很高的价值。然而这些部门之间无法做到完全的数据共享,互通有无。并且,由于我国没有统一的信用数据体系,也缺乏相关的信用信息检索系统和市场沟通互无体系,因此,想要得到企业的信用数据,也就变得困难。再者,各商业银行,各税务部分,对企业的信用评价都有一套自己的评价法则,这些评价法则的不一致甚至相去甚远,也就导致了对同一企业产生了不同的信用评价,究其原因,就在于信用信息不畅通。
5.信用建设无法公开管理
能够得到信用信息数据的是相关银行、税务等部分,但是,这些信息却无法彻底公开管理,一定程度上,信用信息,也会涉及管理者的个人隐私,甚至是企业的商业机密,在我国,虽然对信用体系并未形成相关的法律,但却对商业机密有着严格的法律保护。一定程度上,对信用信息及商业机密,无法作出确定的区分。如果不能对二者进行区分,也就对信用体系的建设产生了一定的阻碍。
二、加强中小企业信用管理的建议
针对上述信用建设中存在的问题,现提出相关的措施。
1.重视信用建设,提高员工的信用管理意识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进展以及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来,企业要想真正走向国际市场,就必须重视企业的信誉和形象,因为企业的信誉和形象是企业的无形资产,信誉是企业成功的首要保证。要想真正重视信用管理,首先,企业的管理层要改变自身的管理意识,不能够只重视企业的经济效益,而忽视企业的信用效益,其次,各个部门应该积极响应管理者对于信用管理的重视。
2.加强对信用管理人才的培养
中小企业重视信用的管理,也就必须有相关的人才,在拥有了好的信用管理体系以后,信用管理人才的素质高低则决定了企业的信用管理水平,企业应通过各种途径加强管理人才的能力培养,如招聘符合信用管理工作要求的人才,根据自身的实际出状况,对引进的人才进行岗位培训,定期对信用人员进行培训和检测,以助其提高信用管理知识。
3.建立健全关于企业信用的法律法规
企业拥有了好的管理体系,也需要外部良好的法制环境,国家需要对中小企业的信用建设的法律法规给予健全。如果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确保交易的公平守信,信用建设也就只是徒劳。因此,政府应加强立法进程,培育良好的信用法制化环境。
4.提高信用数据的市场开放度,建立健全中小企业的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银行登记的信贷记录、付款记录、财产抵押情况、工商登记注册信息、法院诉讼情况等是检测企业信用状况的最有利证据。我国应提高信用数据的市场开放度、整合大量信用信息,构建出方便他人查询的全国性的信用信息查询平台。
三、结语
一、1—5月份工作情况
(一)提出了《2006年全省企业服务体系工作指导意见》。该意见从制定配套政策、落实中小企业创业辅导、落实银河培训工程计划,建立技术服务平台,加强管理咨询服务和完善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等方面提出了意见。该意见已经省非公经济领导小组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原则通过。
(二)根据国家发改委的部署和要求,开展并完成了全省担保机构基本情况的调查工作。对本省取得免征营业税资格的担保机构绩效考核与评价,实行动态跟踪管理。并就我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情况上报国家发改委。对担保行业符合条件的争取免税政策的扶持上报工作。
(三)按照国家发改委的要求,总结上报了前三年(2003—2005)中小企业服务体系专项补助资金使用情况。总结上报了我省三年来银河培训工程实施情况和2006年银河培训工程培训计划。在全国中小企业服务体系专项补助资金工作座谈会上进行了交流,得到了国家发改委中小司的充分肯定。
(四)组织有关部门单位讨论修改我委起草的《云南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管理暂行办法》。根据会议讨论意见,向省非公经济领导小组第十三次会议呈报了《关于建立信用担保体系的实施办法》,提请会议讨论。
(五)参与起草了《关于解决我省中小企业与非公济融资难、贷款难问题的汇报提纲》,向省政协调研组进行汇报。
(六)参与编制《云南省中小企业暨非公有制经济“十一五”发展规划》。根据本委云经办〔2006〕12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做好云南省加快中小企业暨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大会筹备工作的通知》,参加了发展规划部分章节的起草和整个规划的修改。按要求完成任务。
(七)修改完善《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中小企业暨非公有制经济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提交即将于七月份召开的全省中小企业暨非公经济大会讨论修改通过。
(八)修改上报了国家发改委关于征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管理办法》的意见,并建议国家尽快下发执行。
(九)成功举办了联合国亚太经社会在昆明举行的《gms中小企业电子商务平台》项目建设研讨会。并得到联合国官员和专家的高度评价和肯定。
(十)完成了政协人大的提案议答复(5件)。
(十一)企业治乱减负工作:根据国务院减负办工作安排要求,完成了对国有煤矿企业负担情况的调查工作任务;根据国务院减负办2006年企业治乱减负工作提纲,对我省的企业治乱减负工作做了初步的安排。非公投诉中心工作;开展日常受理工作,受理投诉23件。对每起投诉案件视情况进行转办或直接处理。
二、下半年工作任务
(一)完成委领导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全省中小企业暨非公有制经济工作会议的工作任务。修改完善报批《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中小企业与非公有制经济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意见》并落实好政府确定服务体系建设的工作事项。
(二)认真做好《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做好2006年中小企业服务体系专项补助资金使用和管理工作的通知》工作的落实。做好实施国家银河培训工程。制定培训方案,完成800人以上的企业家培训,原创:并争取国家资金的保障。
(三)完成2000人的企业信息化应用培训工作,并争取国家的相应支持。
(四)按照滇沪合作有关项目,组织有关人员到上海培训和滇沪企业家的交流工作。
(五)组织企业的科技、服务项目向国家发改委申请中小企业服务体系专项资金的申报工作。
(六)完成gms中小企业电子商务建设一期工程建成验收及开通工作。
(七)推进州、市中小企业网建设,争取完成四个州市中小网分网建设,并对国家已支持的两个分网建设项目的督查验收并上报。
(八)争取国家发改委科技司对云南中小企业网扩容建设项目的支持,并推进宣传应用力度,争取在每天采编各类政策、行业、经济、商品、技术信息200余条,注册企业达到20000家。每天点击、收索3000余条的基础上,分别提高10%,下大力争取早日实现信息共享的服务目标。
(九)争取国家发改委各类项目的政策支持。推进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建设和公益服务建设,完成省级服务中心8个平台建设,争取挂牌并有实务性的为中小企业服务,有计划的推进州、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建设。
关键词:台州 中小企业 信用担保 问题 对策
中图分类号:F276.3,F83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4)01-211-02
一、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现状
目前,台州中小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遇到的最大困难之一是融资难,而融资难的最大障碍是信用担保难。信用担保作为联系银行与中小企业的桥梁和纽带,必将成为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的突破口。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在我国是一项全新的事业,它在理论上还不成熟,实践上刚刚起步,存在着诸多理论和实际问题,比如银行信任不够,政策支持不足,评价体系滞后,企业信用缺失等。
台州中小企业贷款难和银行放贷难在经济领域表现得极为突出,究其根源,就是缺乏信用。台州99%以上的企业是中小企业,这些企业创造了80%的工业产值,提供了90%的就业岗位。但是,对这些企业来说,融资难一直是“老大难”问题。中小企业最希望解决的问题就是融资,而信用则是最大的障碍。因此,组建担保机构的目的不仅要解决企业贷款担保的—时之需,更重要的是帮助企业建立信用。
二、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分析
1.中小企业信用担保问题的内部原因。(1)中小企业自身发展不足导致的信用缺陷。台州中小企业规模小,分散,资金力量薄弱,发展不稳定,竞争力不强,公司治理不完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薄弱等,导致信用担保常常存在信用级别不足的问题。企业只靠自我积累进行融资将影响自身的发展规模,但是缺乏自我积累机制,高度依赖银行信贷,将会出现资金的严重不足,对利率、价格等经济参数反应不敏感,企业也不可能健康发展。目前,部分中小企业仍存在产权不明晰、缺乏现代化的企业管理制度、思想观念仍停留在“用别人的钱办企业”的阶段等问题,缺乏自负盈亏、自我积累的意识,部分企业仍存在“重分配,轻积累”的思想。(2)中小企业信用观念淡薄。从整体而言,由于整个社会信用问题没有得到根本改善,对借款人或被担保人缺乏严格的监督制约机制和惩罚制度。很多中小企业管理混乱,会计制度不规范;有的缺乏偿债意愿;有的采取非正当手段“逃、废、甩、赖”债务。
台州中小企业管理人员大多出自敢闯的创业人员,特别是90年代就开始发展的中小企业管理人员没有学历方面的优势,募集到部分资金后他们便开始摸索经营,以至于对法制,信用担保问题等方面的具体认识比较少,对怎样维护自己的权益和发挥自己的能力有很大的限制。
2.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存在的问题及原因。(1)担保机构资质弱,资金补偿机制不健全。大部分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公司以政府财政资金为主,只有少数地区设有民营担保公司。由于中小企业量大面广,而且需求是多种多样的,政府出资的政策性担保远远满足不了中小企业担保的需要,担保品种单一,寻保困难。目前缺乏内生于市场的中小企业间互担保机构和商业性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各地担保机构之间也没有形成业务合作、分散风险的机制,担保业的组织化程度还很低。(2)银行门槛高,合作不积极。一是合作门槛高。一些商业银行尚未与担保机构开展合作,有的银行明确规定了合作担保机构的信用等级必须是“AA”及以上,而担保机构成立第一年又只能被评为一个“A”,根据这条规定新建的担保机构根本无法与银行取得合作。二是审批时间长。一般一笔贷款担保审批时间需7个工作日左右,最长达45天。三是资金放大倍数小。按有关规定担保资金的放大倍数一般应为担保公司实收资本的5~10倍,可多数银行都保持在最低放大倍数线,这样就不能充分发挥担保资金“四两拔千斤”的作用,也影响担保公司的经济效益。四是风险分担机制未形成。有的银行缺乏平等互利合作意识,将信贷风险完全转嫁给担保机构。在担保风险的分担上,协作银行往往只享受权利而不愿承担义务或少承担义务,即要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承担100%的风险。在保证方式选择上,协作银行则要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处于被动地位。在税赋的承担上,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担保人民币100万的收益只是银行的十分之一,而风险却是银行的10倍。五是银行准入问题的区别对待,银行等金融机构出于风险性和效率性的考虑,对于政策性担保机构和民营担保机构的准入政策、合作标准有明显的差异,不利于民营担保机构的发展。(3)担保市场法制不健全。信用市场法律保障不够。我国当前的企业信用现状比较注重人际关系,企业信用市场不够完善,相关法律不够明确,使得企业信用在一定程度上呈现出不良发展的趋势。有的中小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恶意和有意欠息、违约甚至挪用他人资金等行为,受不到严厉惩处,法律对担保机构保障不力。(4)政府不适当干预和政策的不连续。目前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是在各级政府的直接支持下建立的,如果政府行为得不到制约,政府就可能会以出资人身份不适当干预担保业务活动,信用担保就会重蹈政府干预贷款的覆辙,出现各种形式的指令性担保。虽然政府提出要减少行政干预,实行公司化运作,但是领导说了算、领导定项目造成呆坏账的现象还广泛存在。另一方面,信用担保机构又离不开政府的支持,尤其是资金上的支持。如果政府对中小企业的政策发生调整,或者减少对担保机构的资金注入,担保机构就难以生存。
三、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的对策
1.加强中小企业自身建设。台州中小企业必须直面不断变化的市场环境,对可能发生和出现的重要事件、机遇和威胁、优势和劣势及时做出灵敏和正确的反应,准确预测和把握本行业产品、技术的变化方向及趋势,适时调整自身的战略发展方向,预先转换核心技术、市场策略及管理方法。只有这样,才能把自身的核心竞争力转变为竞争优势。
建立有效的管理机制。在企业内部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一个规范有效的权力制衡机制,减少内部人控制问题,建立起内部稳定、规范的权力与决策机制,处理好各利益主体之间的关系,建立起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从而提高中小企业的管理能力。同时,加强中小企业的管理制度创新,改革一切与市场经济相悖的管理机制,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和效益。
塑造优秀的企业文化,以诚信至上作为企业的核心价值观。中小企业要提高核心竞争力,必须在企业文化的核心上下功夫。高科技可以学,制度可以制定,但体现企业全体员工精神境界和精神风貌的企业文化。却是很难移植、很难模仿的。因此,企业应注重塑造适应自身特色的企业文化,使之成为企业发展的内生动力和不竭源泉。
2.完善信用市场体系。(1)加强信用评价体系建设。台州中小企业信用融资难的根源是银企之间的“信息不对称”,而最佳解决方案是构建企业资信评级体系,使银行能低成本地评估中小企业的融资风险。
加强台州中小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建设,必须确立企业信用征信制度。在设计中小企业信用评价体系时,要高度重视资产负债率、资金周转率和净资产收益率等财务分析指标,也要充分考虑企业的发展能力、创新能力和诚实经营行为,更要考虑企业的外部环境支持。同时还要建立完善的企业信用查询系统,提供统一的企业信用数据检索平台,逐步实现企业信用信息查询、交流和共享的社会化。(2)建立在保项目的风险预警系统。信用担保机构给企业提供担保后,由于承担了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就成为潜在的债权人甚至是全部或部分财产的所有人,所以担保机构可以有限介入企业治理,向被担保企业派驻财务总监,监控企业财务,或者定期了解企业经营管理、财务状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及时采取风险防范措施。企业资产处理等可能影响到担保人权益的行为,必须事先取得担保机构的同意。建立以中小企业为主要对象,以信用记录、信用调查、信用评估、信用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信用管理系统,强化中小企业信用观念,严惩失信行为,以贷款银行的贷款风险预警系统为基础,对在保项目进行跟踪监测,在动态中控制受保企业风险。
对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预警的主要方法是,建立以不良资产比例、资产流动性比例、盈亏状况、资本充足率、费率变动的状况、担保风险度的变化、内控完善程度以及市场风险水平为核心的整套风险监测、预警指标体系。
3.政府职能的规范与创新。(1)建立政府补偿机制,保证担保机构有稳定的补充资金。政府部门应树立这样一种观念,只要贷款担保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担保机构规范操作,不存在人情担保,那么政府担保补偿金支出越大,企业获得的银行有效贷款就越大,对地方社会经济的发展越有利。中小企业担保基金规模不能太小,不能过于分散,只有达到一定规模,才能抵御风险。在担保机构出现资金短缺时,政府有能力及时提供补充,保证中小企业顺利担保。(2)在政策上保护弱小企业的健康发展。加强对中小企业支持力度。针对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政府需要进行体制创新,从完善财政再担保制度、给与中小企业税费优惠等方面予以推进。在建立严格的存款保障制度和完善的监管体制的情况下,应全面放宽商业银行的准入条件,鼓励更多的中小银行开展业务。在完善金融信贷体系方面,建立适合中小企业的授信体制、政策和程序。还应加强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品种创新,积极推出适合中小企业的信贷品种,满足不同层次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需要。(3)完善有关中小企业担保法律制度。加快台州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制的建设,必须依靠政府的力量。各级政府应推动以中小企业、企业经营者、担保机构为主体,以信用登记、信用征集、信用评估和信用为主要内容的信用担保制度建设,提高社会公众的信任度和信息可信度,加快建立满足中小企业担保机构需求的信用服务市场。
结论
综上所述,中小企业在国民经济中起着重大作用。信用担保是其融资最普遍和便利的方式,对中小企业的进一步发展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通过分析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内部和外部存在的问题,加强台州中小企业自身发展与创新,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和规范政府职能及监管力度显得尤为重要。相信在全社会各方面力量的共同努力下,台州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将为台州中小企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持。
参考文献:
[1] 张吉光.商业银行操作风险识别与治理[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
关键词:民营中小企业 融资 对策
据海关统计,2010年云南省外贸进出口总额133.68亿美元,其中民营企业完成73.32亿美元,占比达54.8%,首次超过国有企业成为全省外贸主体。2010年,云南省非公经济增加值完成2931.38亿元,占全省GDP的比重达40.6%。从业人员达到440万人。民营中小企业已成为我省拉动经济增长,吸纳就业的一支重要力量。我省其进一步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
一、云南省民营中小企业融资现状
1.本市场为民营中小企业提供的融资渠道有限,门槛过高。由于主板市场准入门槛高、发行费用高,对于规模较小的民营中小企业来说,既难以取得IPO的资格,又无力承担发行费用。中小企业板固然为民营中小企业提供了一条通过资本市场进行融资的途径,但并非是成千上万家中小企业的主要融资渠道。发行债券,主要用于资本密集型的大规模投资项目,一般民营企业难以进入。另外,债券利率固定,期限较长,并不适合民营中小企业。综上所述,民营中小企业难以通过资本市场公开筹集资金。
2.商业银行为民营中小企业融资支持力度有限,以流动资金贷款为主。由于贷款交易和监控成本高等原因,银行不愿对民营中小企业放贷。同时,民营中小企业由于信用等级低,缺乏抵押资产等,难以获得银行贷款。虽然,央行出台了相关政策鼓励商业银行增加对民营中小企业的贷款,但各大商业银行为了资金安全不愿向民营中小企业放贷。即使发放贷款,由于担心长期贷款的风险,民营企业最多也只能获得短期流动资金贷款。为了满足长期资金周转的需要,一些民营企业不得不采取短期贷款多次周转的办法,从而增加了企业融资成本。融资担保公司出于对风险的考虑,也不愿意为民营中小企业提供担保,即使提供担保,也将收取高额的担保费用。由此可见,现有间接融资渠道很难满足民营中小企业资金需求。
3.非正式金融是民营企业融资的主要方式,风险较大。内部融资便捷,成本低,但是筹资数量有限,远不能满足企业需要;民间借贷便捷,但利息过高,企业很容易陷入高利贷的泥沼;中小企业之间互相担保,申请贷款。目前,在实践中互保出现了债转股形式。由于风险很大,绩优企业不愿意为他人承担连带责任。
二、云南省民营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原因分析
1.企业管理不规范,诚信度低。民营中小企业普遍存在经营管理不规范的问题。据调查,至少有70%的民营中小企业会计报表不真实或没有会计报表。此外,民营中小企业的信用等级不高。据统计,商业银行不良贷款存量中,相当一部分为民营中小企业不良贷款。
2.资本市场发育不全,金融服务不到位。云南省资源禀赋结构的特点是资本相对稀缺、劳动力相对丰裕,劳动密集型企业始终是云南省民营中小企业的主体。因此,通过资本市场来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方案,对这些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是没有太大帮助的。云南省至今没有一家民营中小企业通过中小企业板上市。另外,缺乏专门为民营中小企业贷款服务的金融机构。由于民营中小企业资信状况不均,为规避风险,国有商业银行在资金借贷方面对民营中小企业的贷款大打折扣。
3.政府宏观引导不够,信用体系、担保体系、服务体系建设落后。现行的金融体系中,基层的银行贷款权限受到严格的限制。一些县级国有商业银行没有贷款权,地市级国有商业银行也只有流动资金贷款权。中国大多数民营中小企业处在基层,贷款申请需要层层上报到总行,审批程序烦琐。同时,由于缺乏有效的信贷担保机构,中小企业担保难、抵押难。云南目前有108家融资担保机构,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民营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但云南信用体系建设不够完善,难以满足中小企业不断增加的融资需求。
三、云南省民营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解决对策
1.提高民营中小企业自身素质,增强其融资能力。要优化资源配置,加强研发能力,调整产品结构,树立品牌意识,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规范企业管理,吸引外部资本;盘活存量资产,提高企业资金运营效率;推进企业诚信建设,及时还贷,及时向投资者和债权人披露真实的财务信息等。
2.实施金融创新,扩大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灵活运用各种金融工具为民营中小企业提供配套服务;开拓新的融资手段为民营中小企业提供必要的信贷支持;运用基金的形式筹集一部分资金,主要用于新产品开发、新技术应用和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通过资本投入、贷款、贴息等方式,支持科技型民营中小企业的发展;发展典当业,为民营中小企业的创业和发展提供“短、平、快”的资金周转服务;探索通过产权交易市场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为企业转让部分产权和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服务,发展企业债券市场;鼓励有条件的民营中小企业上市融资;探索发展民营小企业信用保险和融资保险业务;大力发展地方中小企业金融机构,积极引进区域性商业银行,提高竞争力。
3.加强宏观政策引导,为民营中小企业融资发展创造条件。加大财政对民营中小企业的扶持力度,建立健全民营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建立财政直接补贴机制,使商业银行对民营中小企业的贷款风险通过风险溢价或财政补贴得以弥补;鼓励信托投资公司探索实施面向民营中小企业的信托计划;允许符合条件的民营中小企业发行债券;推动市场信息网络建设,打造民营中小企业信息服务平台。
4.建立信用体系,加快担保体系建设,开放和完善民间融资市场。建立资源共享的个人征信和企业资信系统;支持各类民营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发展;研究适应民间融资的金融工具,完善民间融资的合同格式和体系;探索建立中小企业融资公司,适当降低典当行业准入门槛,规范典当运营,发展社区和农村资金互助合作机构。
参考文献:
[1]郝佳龙.公司融资条件与区域经济发展.新华出版社,2008年
[2]李伟,唐齐鸣等.《金融支持与中小企业发展》.世界经济出版社,2004年
[3]林改川,夏敏仁等.中小企业发展所面临的问题.改革,2003年第4期
一、建设“广东现代流通大商圈”
(一)打造现代流通网络体系。出台流通业产业结构调整实施方案和现代流通业发展意见,以*、*为核心,以珠三角、粤东、粤西、粤北四个城镇群为支撑,健全现代流通网络体系;以建设中高级流通贸易市场、商品集散中心、采购中心等为载体,完善现代流通枢纽节点功能。努力把我省建成全国现代流通中心,显著提高现代流通业占第三产业比重(流通服务处负责)。
(二)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业。尽快制订《广东省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2012)》,重点支持*、*建成若干世界一流,功能互补、互相协作的枢纽型现代物流园区、配送中心;完善现代物流协调机制,成立广东省发展现代物流业联席会议制度;成立广东省物流研究院,健全政府部门与物流专家定期沟通机制,鼓励高等院校开办物流专业,支持物流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参加物流专业教育培训;健全物流统计和标准体系,着手制订物流统计工作制度,完善物流统计方法;推进粤港澳物流合作;加强现代物流标准化建设;努力增加列入国家营业税差额纳税试点的物流企业数量;积极推动把现代物流企业纳入省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范围,享受有关税收优惠(流通服务处负责)。
(三)推进现代流通业“四大工程”。一是龙头企业成长工程,重点培育50家省级流通龙头企业,支持龙头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鼓励龙头企业通过兼并、联合、重组、上市等方式做大做强,出台并落实各项优惠政策措施,积极搭建龙头企业与金融机构合作平台,着力建立一批规模化、网络化、品牌化经营的大型流通企业集团;二是社区商业示范工程,以“双进工程”为重点,树立7类不同特点的社区样板,改造社区小型商业模式,启动实施“千街万巷”市场工程,首批在*、东莞、河源等市进行试点,积极培育申报国家级社区商业示范区;三是振兴广东“老字号”工程,贯彻落实商务部等14部委《关于保护和促进老字号发展的若干意见》,总结推广“老字号”企业创品牌、壮品牌、用品牌的典型经验,积极组建老字号企业协会,进一步发挥老字号企业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流通服务处负责)。四是实施“双百市场工程”,以珠三角地区为中心,在全省大中城市和主要产区建设一批布局合理、交易方式先进、功能齐全、信息灵敏、安全卫生的骨干农产品批发市场(市场建设处负责)。
(四)鼓励流通业态创新。支持传统流通企业大力发展连锁经营、特许经营、电子商务、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着力培育中高级批发市场、第三方物流企业;积极利用好并逐步扩大流通业专项资金和服务业引导资金规模,支持流通企业创新流通业态、加强流通技术改造;完善“连锁经营”企业注册登记办法,联合工商部门落实对采用“连锁经营”的服务企业实行企业总部统一办理工商注册登记和经营审批手续的规定;支持和壮大连锁经营等现代流通行业协会(流通服务处负责)。
(五)深化实施CEPA,推进粤港澳服务业合作。一是协调成员单位尽快制订CEPA补充协议五的配套细则,每季度或每半年轮次在粤港两地召开一次政策实施协调会;二是加强部分服务业扩大对港澳开放政策在广东先行先试的宣传和咨询工作,协同港方适时召开务实的政策咨询会和解读推介会;三是进一步推动各类服务业合作交流活动的开展(市场建设处牵头,流通服务处、会展处配合)。
二、加强城乡商业网点规划
(一)深入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引导、鼓励大型流通企业运用先进管理理念,采用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建设新型农村流通网络(市场建设处牵头,流通服务处配合)。争取财政加大对“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扶持力度,由过去散网式的扶持转变为重点扶持一批示范农家店及配送中心;同时配合、协调有关部门制订扶持“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有关优惠政策(市场建设处负责)。
(二)加强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建设和管理。积极配合、指导各地建立健全高质量、高标准的商业网点规划;指导各地抓好标志性、代表性的重点商业项目;抓好便民服务型微利网点的建设管理;积极推行“千街万巷”门店连锁化改造提升工程,大力发展城市社区商业;全面启动县级城市商业网点规划编制工作,举办县级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培训班(市场建设处负责)。
(三)深入开展三绿工程。争取省财政支持,加大培育创建绿色市场力度,推进绿色市场认证工作;引导和支持大型流通企业加大生鲜食品冷冻藏基础设施、信息技术等方面的投入;加强宣传,提倡绿色消费(市场建设处牵头,流通服务处配合)。
三、推动服务业节能降耗
(一)构建节能服务业平台。加快发展节能技术服务单位,建立健全节能技术服务体系,充分发挥节能服务机构、行业协会的作用;陆续分批公布有一定基础、有志于节能技术服务工作的技术机构,并对公布的节能技术服务机构实施动态管理;支持行业协会开展节能技术推广、宣传培训、信息咨询、标准制定等工作,帮助企业开展能效水平对标活动;逐步建立和完善涵盖技术咨询、审计、诊断、设计、改造以及运营管理等多层次、多渠道的节能服务体系(环资处负责)。
(二)加大节能支持力度。加大财政对公共服务领域和专业领域上节能的投入;动员全社会的力量推动节能降耗,不断加强财政对政府机构、企事业单位、家庭社区、学校军营、大众媒体在节能上的支持;加大对节能减排、资源节约利用等方面服务业的税收优惠力度,通过税收优惠政策鼓励合同能源管理公司的建立和发展(环资处负责)。
四、实施服务业名牌带动战略
实施《广东省名牌带动战略实施方案》,将名牌带动战略的范围从工业和农业扩大到服务业,选择商贸流通业先行试点,优先支持一批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具有示范标杆作用的商贸流通企业争创名牌服务机构;建立服务业名牌科学评价体系和工作机制,争取到2012年,在服务业形成一批以自主创新为支撑、具有行业主导能力和市场竞争优势的服务业名牌;继续做好广东省商贸流通领域品牌发展工作(技术创新与质量处牵头,流通服务处、市场建设处配合)。
五、培育中小型服务企业和机构
(一)优化中小型服务企业和为中小企业服务的生产、经营企业发展环境。贯彻落实《广东省促进中小企业条例》,维护中小型服务企业和为中小企业服务的生产、经营企业利益;推动有关部门放宽服务业的市场准入条件;利用《广东省民营经济工作考核暂行办法》,引导各地培育发展为中小企业服务的生产、经营业;在组织评选百强民营企业、参加中小企业技术交流展览会等活动中,关注、培育服务业企业(中小局改革发展处)。
(二)加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利用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组织实施一批担保体系建设项目,扶持担保机构发展,为包括服务业在内的中小民营企业发展提供融资担保;组织专业资信公司对我省担保机构进行信用评级,规范担保行业发展,提升担保机构的信用意识和融资能力;推进再担保机构建设,开展再担保试点工作,筹建全省性的再担保基金,建立多层次担保体系和风险分担机制;搭建融资平台,鼓励引导培育中小企业融资中介组织(中小局技术进步处负责)。
六、鼓励服务业加强技术创新
加大重大项目资助和扶持力度,在电子商务、现代物流等若干重点领域进一步增强研究开发、成果转化以及推广应用的能力;支持服务业企业加强与国内外科研院所的交流与合作,培育一批掌握优势技术、创新能力突出的现代服务业龙头企业;优先支持设立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进一步壮大和完善我省产业技术创新体系;大力发展面向现代服务业的技术公共服务平台和知识产权中介组织,认真执行技术培训、技术咨询、技术转让等服务收入的免税规定,对现代服务业企业所需的核心技术和关键设备的进出口提供融资支持;落实鼓励自主创新的政府首购和定购制度(技术创新与质量处牵头、中小局技术进步处配合)。
七、健全经贸系统有关服务业的政策
加快修订《广东省酒类专卖管理条例》(整规办牵头,法规处配合)。尽快起草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会展业发展的指导意见》(会展处牵头,法规处配合)。修订《广东省省级挖潜改造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技术改造处牵头,法规处配合)。完善《广东省财政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加快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银行业金融机构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开展互利合作的指导意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信用评级管理办法》,修订《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备案暂行办法》(中小局技术进步处牵头,法规处配合)。联合国土、税务部门制订并实施对现代物流、连锁经营、废旧物资回收、中华老字号、流通龙头企业的税收、土地优惠政策(流通服务处牵头,法规处配合)。
八、优化经贸系统服务业环境
(一)减轻服务业企业负担。组织清理限制产业分工、业务外包等影响服务业发展的不合理规定;清理各类收费,取消和制止不合理收费项目(整规办牵头,监察室、法规处配合)。落实政策配合商业用电价格与一般工业用电价格并轨调整工作(电力处负责)。
2011年第一季度,我局以中央十七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届八次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市委十届九次全会的安排部署,紧紧围绕“坚持走生态文明道路,推动经济社会跨越发展,建设幸福美好韶关”的发展战略,紧紧围绕我市发展“大交通、大旅游、大产业”的工作重点,在货币政策紧缩的大经济环境中,直面挑战,迎难而上,为我市金融工
作在“十二五”期间开好局、起好步奠定良好的经济基础。
一、金融市场整体运行平稳,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一)三大市场平稳运行。
(二)大力做好资本市场工作。
一是继续推动韶铸集团改制上市。目前该工作已全面启动,韶铸集团改制上市项目工作计划和资产重组方案已初步制定完成。二是积极协调解决仟邦企业上市所需安监、环监材料的审批工作,该公司在新加坡市场上市工作已进入冲刺阶段,我市第一家企业在海外市场上市融资工作有望在第二季度完成。三是积极推进在我市发行第一支中小企业集合票据工作,目前该工作已获得市政府同意,我局正协调相关单位制定我市中小企业集合票据发行方案,引导我市中小企业利用资本市场融资。四是进一步加大对资本市场的宣传培训力度,与南雄市政府联合举办了中小企业改制上市培训班,提高企业改制上市积极性。五是进一步调整上市企业后备资源库,有计划、有重点的培育优质企业上市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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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推进地方金融市场加速发展。
(四)继续发挥中小企业融资专项资金的帮扶作用。
(五)认真做好政策性农房保险的续保工作。
我局作为全市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工作的牵头单位,继续认真做好督导工作。2011年1月完成仁化县36843户农户的参保出单工作,确保仁化县政策性农房保险覆盖率继续保持在100%,为全市今年其他县(市、区)开展续保工作开了个好头。
(六)进一步做好集体林权改革金融服务工作。
加强与林改办、人保财险、农信社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引导全市银行业保险业金融机构积极开办林权抵押贷款等涉林贷款业务和森林保险业务,加大对林业发展的信贷投放力度的保险保障,全力配合做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截至3月,我市银行业金融机构累计发放99笔林权抵押贷款(其中67笔为农户贷款),累计发放金额2.37亿元,贷款
余额为2.16亿元,林权抵押面积40.3万亩;各保险公司共承保林木火灾保险面积共约81.9万 亩,保费收入372.9万元,保险金额达3.6亿元。
(七)探索金融业改革发展。
为我市金融业持续发展,我局多措并举探索改革发展之路。一是加强调研学习,前往肇庆市金融局、云浮市金融局学习政府性融资工作及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经验,并借鉴其经验,形成调研报告。二是结合韶关实际,努力争取省扶持政策,积极申报省“十二
五”金融重点项目,已申报广东韶关“三农”政策性保险试点项目和广东韶关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程项目。三是与人保财险公司积极探索开展自然灾害公众责任保险,拟通过保险保障改善民生,进一步完善灾害防范和救助体系。
二、积极创新工作思路,推动下阶段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大力提高直接融资比重,努力做好“资本市场”这篇文章。把大力发展和利用资本市场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拓宽融资渠道,扩大直接融资规模。一是充分利用其资本市场战略合作平台,形成推进企业上市的良好机制,加大培训宣传力度,促进企业上市。二是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积极探索发行准政府债券、企业债券和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等。三是建立多层次资本市场,积极推进产业投资基金、产权交易平台、早籼稻交割仓库设立工作。
(二)突出重点,继续发挥间接融资支持地方经济的重要作用。今年,货币政策已经由适度宽松转变为整体稳健,间接融资投放受限,银行机构要积极向上级行争取资金和政策,增加信贷有效投入,保持信贷平稳适度的增长。一是国有四大银行应继续履行970亿政银合作协议,发挥国有四大银行经济建设主力军作用。二是要因势利导,继续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加大对三农和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引导资金流向重点行业和重点产业,限制对“三高一剩”项目的信贷投放,确保信贷资金投放结构更为合理、有效。三是积极创造条件,吸引更多的金融机构来韶设立分支机构,继续推进小额贷款公司和村镇银行的设立工作,拓宽我市融资渠道。
(三)充分发挥保险的社会保障功能,探索开展农村政策性保险工作。联合保险公司进一步探索自然人公共责任保险、政策性水稻种植保险、计生家庭意外险、小额借款人意外险等项目,充分发挥保险的社会保障功能,为经济社会发展注入稳定剂。
(四)抓好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夯实金融发展基础。充分借鉴郁南经验,积极推进农户信用体系建设和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一是搭建政府主导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组织架构,提高政府各个相关部门对此项工作的重视程度,推动此项工作在各县(市、区)顺利铺开。二是继续完善系统建设,将更多的信用信息纳入系统,并积极引导相关金融单位和政府部门应用信用信息,以应用促发展。三是积极组织开展信用知识和征信知识的宣传活动,构建诚信韶关。
进一步强化金融对经济的支持作用,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全省经济工作会议和市委九届九次全会暨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确保实现“十二五”良好开局,现就年全市金融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准确掌握货币政策形势,努力争规模、珍重点,大力调结构、促转型,推进金融改革创新,提升金融服务水平,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增强金融整体功能,维护金融平安稳定,为实现我市“十二五”开好局、起好步,打造“强市名城”提供有力的金融支撑。
二、工作目标
力争银行业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存款余额达到1520亿元,全市金融业继续坚持平稳健康运行态势。同比增长17%新增存款达到220亿元以上;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达到1050亿元,同比增长15%新增贷款达到140亿元以上,不良贷款实现“双下降”平安业实现保费收入45亿元。证券业实现证券交易额480亿元。
三、重点工作
(一)准确掌握货币政策形势。
准确掌握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特别是货币信贷政策调整方向,科学研判形势。着重提升对政策的针对性、灵活性、有效性的快速反应能力,实现在特殊宏观政策背景下全市金融工作的新突破。各金融机构要坚持工作力度不减,信贷规模不减,超前谋划,提前运作,抢占先机,及时加强与上级行的沟通联系,获取政策信息,有针对性地加以跟进。根据政策形势变化,适时调整工作思路,掌握好信贷投向,采取有效工作措施,找准上级政策与自身发展、宏观政策与当地经济的有力结合点,实现金融与经济协调同步发展。着眼于满足经济建设的信贷需求,重点加强银政、银企对接的次数、方式和效果。加快项目筛选、包装、审核、报批进度,实行项目与银行“一对一”对接制,确保信贷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各县区要认真研究和掌握国家货币政策形势,增强利用金融作用破解资金瓶颈、推动区域经济发展的能力,密切与金融机构的联系合作,让金融机构及时了解当地经济发展重点、融资需求状况,调动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实现经济金融互动双赢。
(二)突出信贷工作重点。
国家实行稳健的货币政策和有扶有控、有保有压的信贷措施。结合我市实际,今年。必需突出信贷工作重点,优化信贷结构,确保重点领域、产业和项目的资金需求。
主要有冀中能源煤制天燃气、中煤张煤机装备产业园、河钢宣工工业园、三一产业园、中铁资源合作等战略性项目;张涿、张石三期等高速公路续建工程项目;京新三期、张承二期、京蔚、二秦、京尚等拟开工项目;张集、张唐、京张城际、蓝张等铁路建设以及军民合用机场、海关等空港、内陆港建设项目以及五大产业集聚区、四大物流园区、其他各类专业性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和入驻企业等。1.加大对重点项目的支持力度。重点支持重大产业支撑项目和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2.突出对“4+3产业的信贷支持。依照《关于金融支持“4+3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结合产业特点提供信贷支持。重点支持大境门、堡子里、云泉禅寺维护性开发和清水河洋河景观走廊、环城绿色长廊等项目建设;对滑雪小镇、温泉小镇、葡萄酒文化休闲聚集区、环北京休闲旅游度假带等景区景点。积极发明条件,提供更加灵活的信贷支持。及时跟进食、住、行、游、购、娱等相关旅游项目信贷资金,加快星级宾馆酒店、游客集散中心、文体休闲中心、国际汽车文化城、华纳文化主题公园、奥体中心、文化博物馆、景区演艺场所、影视基地等建设。加大对“四大物流园区”及中钢集团物流基地、恒通现代物流港、庞大汽贸西北总部基地等物流项目建设,促进全市商贸物流业快速发展。围绕钢铁、机械、化工、食品和新型能源、电子信息产业信贷需求,加大对烟厂、宣工、煤机、长城葡萄酒、斯必克等企业的支持力度,特别是对去年因节能减排等因素停产半停产的企业要及时注入资金,促进企业尽快恢复生产。
3.继续支持乡村基础设施建设。结合全市城镇建设信贷需求。为加快城镇建设“三年上水平”提供有力的资金保证。信贷支持的重点是经一路(南环至洋河)行政中心两侧大街、中央景观大道等道路工程;综合行政中心和公检法、供电、移动、通泰、城投办公楼等工程;洋河综合治理、明湖平湖建设、中心区“环形”水系等工程;通泰山中城、水泉景区山中城和五一广场、怡安街、平门路等区域综合改造工程;云州水库引水、清水河上游生态治理和水库建设、东沙河和王家寨河治理等工程。
4.加大对“三农”和民营经济的信贷支持力度。牢牢掌握国家今年向“三农”和中小企业信贷倾斜的政策机遇。积极争取各种信贷支持。要认真研究“三农”和中小企业信贷制约因素,创新完善措施,特别是要加大中小企业、特色农业贷款风险弥补机制推广力度,确保在全市各县区全部建立,并逐年提高弥补基金额度,逐步放大基金效应。年内全市贷款风险弥补基金总额要达到6700万元,撬动15亿元贷款投放,同比增长50%以上。积极创新信贷模式,综合运用农村信用联合体、民营经济担保商会和扶贫贷款、妇女守业贷款、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等各种信贷模式,重点支持发展设施蔬菜、设施林果、设施花卉、设施养殖和乳品、蔬菜、葡萄、杏扁、马铃薯等农畜产品加工;加大对新民居建设的信贷支持,为改善农民住房条件、发展农村经济提供有力的资金保证。对发展快、前景好、创新能力强、有自主品牌、整体竞争力强的企业和生产经营暂时困难,但信誉好、有市场、有潜力的企业,要因企制宜,一企一策。
5.着力支持民生和社会事业发展。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提升整体办学和医疗水平。加快发展农业安全、商业养老和健康平安等各类平安业务,完善社会保证体系。
(三)深化金融体制机制改革。
提升融资能力的重要途径,将金融市场主体建设作为做大做强金融产业。进一步完善全市金融组织体系。积极吸引域外金融机构来我市设立分支机构,力争引进1家股份制银行在市设立分支行。鼓励国有商业银行重点围绕县域经济发展需要,进一步增加分支机构设置,完善基层网点布局。推动市商业银行网点扩展,年内力争新设县域支行2-3家。加大农村信用社改革力度,积极协助清收和消化不良资产,确保环京三县在年内组建农村商业银行。继续发展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等新型农村金融组织,力争新设立村镇银行1家,小额贷款公司3家。鼓励发展证券、信托、租赁、基金、期货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并加强监管,促其充分发挥融资补充作用。
(四)掌握运用直接融资方式。
采取多种形式加强资本市场、资本运作和企业上市规则基本知识的培训和辅导,建立和完善上市企业后备资源库。指导企业逐步建立完善现代企业制度,为企业上市奠定基础。结合我市企业实际,重点抓好天津股权交易所上市工作。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发行企业债券、短期融资债券、私募股权及其它金融产品筹集资金,协助通泰控股集团实现发行18亿元企业债券;加强政府组织协调,探索将企业进行捆绑发行集合债券的方式方法,为解决企业融资难题提供新的途径。
(五)规范发展政府融资平台。
认真落实国务院、有关部委和省政府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有关文件精神,依照《关于加强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的通知》张政〔2011〕172号)要求。切实加强融资平台运营管理和风险防范,搞好平台公司债务清理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对平台公司的规范、整合和债务管理,构建起“借、用、管、还”四位一体的负债管理制度。本着分类管理、区别对待的原则,每个县区原则上保留1-2家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并通过资产注入,空虚公司资本金,完善治理结构,实现商业化运作,确保继续健康发展。对经清理整合不再保存的平台公司,要采取有效措施,明确还款责任,做出妥善处置,确保银行债权落到实处。
(六)扩大平安覆盖范围。
积极开发与重点产业特点相适应的个性化、差异化的平安产品。研究出台《关于积极推进公众责任平安切实加强风险保证的意见》进一步创新平安品种,支持平安企业在做好惯例业务的同时。扩大平安规模,开拓平安市场。推进高危行业公共责任安全、政策性农业平安发展,搞好蔬菜种植平安试点工作。发挥安全的融资功能,鼓励平安公司以债权等方式投资交通、通信、能源等基础设施和农村基础设施项目。切实规范平安市场秩序,促进平安业稳健运行。
(七)强化信用体系建设。
加大对已出台优化金融生态环境政策的落实力度,明确责任、明确目标、明确要求,促进全市金融生态环境向一流水平迈进。以征信体系为载体,以信用评价为手段,以构建信用激励惩戒机制为重点,进一步完善征信系统功能,依照《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2011-2013和《市中小企业信用体系试验区建设工作方案》要求,整合各方力量,全面推进各领域、各行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现信息共享,以我市被确定为全省中小企业信用体系试验区建设试点市为契机。建立起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社会信用体系。重点抓好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信用信息规范化、规范化、网络化建设,发挥信用门户网站作用,强化信息交流沟通,增强中小企业信用意识,提升中小企业融资能力。加强对金融机构的风险监测,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坚持金融体系平安。关注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典当行、农村互助社等机构的发展和风险状况,加强对民间借贷、社会融资的调研监测。继续做好打击恶意逃废银行债务行为,加大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力度,维护辖区金融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