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税务信用管理办法范文

税务信用管理办法精选(九篇)

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诞生,需要你不断地搜集资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编为你收集了丰富的税务信用管理办法主题范文,仅供参考,欢迎阅读并收藏。

税务信用管理办法

第1篇:税务信用管理办法范文

关键词:税收;信用;税收环境

中图分类号:F81文献标识码:A

一、税收信用总述

信用,是维系经济健康发展的纽带,是构建社会良好秩序的基础。加强税收信用建设,对于营造诚信的税收环境,推进“依法治税”和“以德治税”,促进市场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有着重要而深远的意义。近年来,随着国家财政收入结构的不断变化以及税收地位和作用的日益提高,税收信用问题越来越为社会所关注。目前,我国税收的跑、冒、滴、漏现象还比较突出,偷骗税问题仍然严重,纳税人的信用度尚不高;同时,税务管理的水平与经济发展还有一定差距,为完成税收任务而有税不收或收过头税的现象仍然存在,税务部门的信用度也有待进一步提高。

税收信用主要属于道德范畴,是维系税收秩序不可或缺的“无形之手”:在法律的“缺位”期,税收信用对税收的有序运作起着重要的保障作用;法律所维系的毕竟只是税收秩序的底线,有的企业可能并不害怕法律的惩罚,但它害怕失去未来做生意的机会,这时候信用的作用就会约束其自觉地维护经济信用和遵循税收秩序;仅凭法律来维系税收秩序的成本是相当高的,而税收信用在维系税收秩序方面的成本比税收法律要低得多,而且信用机制一旦形成,所起的效果也要好得多。与市场信用相比,税收信用还有其特殊性:对纳税人而言,其纳税信用是一种市场信用,它不仅标志着企业在纳税方面的信用度,还影响到市场交易的市场信用度;对人大、税务、法院、财政等部门而言,其立法、执法、司法信用和用税信用则是一种国家(政府)信用,它不只是几个部门的信用问题,在一定程度上还标志着社会的法治、民主和文明程度,影响国家和政府形象。如果税收失信,不仅会影响市场秩序、经济健康和社会稳定,还会削弱政府对市场经济的宏观调控能力,使其在行使管理职能时无所作为。税收信用的作用不仅是法律不可替代的,而且意义重大。

二、如何加强税收信用

加强税收信用建设,打造税收信用体系,需要从征税信用、纳税信用和中介信用三个层面去努力。根据我国现状,应通过政府强力推进和市场有效调节的手段,引导全社会共同参与,营造一种税务机关依法征税、纳税人诚信纳税、中介组织监督维护的税收信用机制。其中,依法治税是前提、是基础;诚信纳税是关键、是目标;监督维护是后盾、是保障。发展我国税收信用需多管齐下:

(一)推进依法治税是发展税收信用的法律保障。依法治税的实施是税收信用形成与发展的重要基础。当前主要是建立健全和修改完善税收各项法律、法规、制度,特别是要建立《税收基本法》,构架征税人、纳税人、用税人权利与义务的基本框架,并有效约束税收立法、司法行为。如果无法可依,征税人、纳税人、用税人就没有建立税收信用的自觉性;如果税收法律不完善、不科学,法律对税收信用的保障作用就打折扣,也会阻碍税收信用发展。

(二)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是发展税收信用的文化基础。首先,要对社会、对市场进行综合治理,为税收信用的形成和发展营造全社会、各市场主体重信用、守信用的良好社会道德环境;其次,要进一步加大税收宣传的力度,使税收观念深入人心,各级党政、各部门都重视税收、支持税收,全社会关心税收、维护税收,为税收信用的发展提供良好的社会文化基础;最后,深入贯彻依法治税、文明服务的税收思想,树立税收执法的良好形象,为纳税人提供良好的税收服务。

(三)开展“两个教育”,营造良好的税收信用氛围。推进税收信用建设,首先要加强对税务干部和纳税人的信用教育,坚持内外并举,双管齐下,提高征纳双方信用意识。一是加强对税务干部的职业道德教育;二是组织对纳税人的诚信纳税教育,将诚信纳税融入到全社会广泛开展的诚信教育中。

(四)建立广泛而快捷的信息、收集和处理系统是发展税收信用的重要手段。信用是一种道德指数,信息则是一种资源,信息资源利用得好,可以提升道德指数。一要建立税收法律、法规、政策公开的渠道,让纳税人了解税法,从而遵守税法;二要建立税收征管数据处理中心,通过汇总、分析、监控和监督检查,及时、全面掌握征纳各环节的信息动态,并相应建立税收信用的评价体系,促进依法征税和依法纳税;三要建立税收信用状况系统和信用档案,使社会及时、准确地了解税收信用情况,鞭策征纳双方恪守税收信用。

三、全国各地加强税收信用的做法

为促进依法纳税,规范税收执法和纳税服务行为,加快税收信用体系建设,国家税务总局于2003年制定下发了《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试行办法》,部署全国税务机关开展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目前,全国共评定出A级纳税人近6万户。通过此次评定工作,为诚信纳税创造了良好氛围,丰富了社会信用体系的内容。通过对纳税人依法纳税情况的评估,加强了税收监控,提高了税收风险预警能力,同时也为税务机关有针对性地为纳税人提供服务、规范税收执法行为提供了保证。全国各地针对税收信用采取了一些有效的做法,以税收信用促进税收征管等各个方面。

(一)海南陵水:以信用等级评定为契机强化增值税发票监管。目前,海南省陵水县国税局对申请纳税信用A级评定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进行了一次专项检查。从检查情况看,大多数企业能够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和要求,但也发现一些企业存在专用发票和金税设备存放处有安全隐患、开票后未将专用发票和IC卡及时放入保险箱进行保管、企业未配有专职防伪税控系统开票人员且频繁调换开票员等情况。针对上述问题,该局责令存在问题的企业限期改正,并跟踪管理,对逾期仍不改正的,按照发票管理办法和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同时,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办税场所公告等形式对纳税人进行专用发票管理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增强纳税人对专用发票管理的认识。

另外,采取重点抽查和日常管理相结合的方式,加强监督管理。

(二)江苏阜宁推行纳税信用等级管理。阜宁县国税局将辖区纳税人纳税信用分为A、B、C、D四个等级,根据纳税人的不同信用等级实施分类管理,以提高依法诚信纳税的积极性。

据悉,纳税人对照《阜宁县国税局纳税人信用等级动态考核管理试行办法》自评后,向县国税局提出相应等级申请。对于申请A级的纳税人,国税机关根据历年税务稽查结果,对其纳税信用情况进行全面审核,并征求地税、审计、工商、银行等相关部门意见,确定名单后通过县电视台和县局、分局公告栏对外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县国税局正式向社会公布A级纳税人名单,并进行授牌表彰。

(三)济南国税建立稽查信用管理制度,促进依法诚信纳税。济南市国税局建立了税务稽查信用管理制度,并开发运行了与之配套的《税务稽查信用管理系统》,进一步提高了税务稽查工作质量,促进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

市国税局根据2001年以来已稽查纳税人的税务处理决定、税务行政处罚决定和税务稽查结论等税务稽查处理结果,结合纳税人的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款缴纳、发票使用等情况,将纳税人划分为A、B、C三个等级。具体划分标准为:检查2次以上,均无任何违法违章行为的纳税人设定为A级纳税人;有一次违法违章行为,同时查补税额小于1万元的设定为B级纳税人;有两次以上(含两次)偷税行为的、或者一次偷税查补税额大于等于1万元的设定为C级纳税人。对不同等级的纳税人实施稽查差别管理,对A级纳税人提供最佳服务,两年内不安排检查,并引入一定的激励机制;对B级纳税人实行跟踪监控、定期分析,发现疑点问题,立即稽查;对C级纳税人加强检查,重点监控,严厉打击;对被税务机关给予2次以上行政处罚又偷税及其他达到移交标准的纳税人及时移交相关司法部门查处。

(作者单位:东北财经大学研究生院)

主要参考文献:

[1]包子川,李初仕,陈光宇.诚实信用原则与税收法定主义原则.税务研究,2002.

第2篇:税务信用管理办法范文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日益完善,企业信用建设工作的重要性逐渐凸显出来。目前,工商、银行、税务、海关、公安、审计、质检等部门依据各自职能对企业信用建设进行了尝试,取得了初步经验。但这种在单个部门内进行的企业信用管理缺乏全面性,其信用数据单一,信用评价片面,实际效果不好。因此,整合各部门掌握的企业信用资源,形成比较全面的企业信用管理体系,是企业信用建设的当务之急。在这个过程中,工商部门应该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把握住企业信用管理体系建设的主导权,进一步提升工商监管的能力和地位。一、工商部门开展企业信用管理体系建设的优势

企业信用管理是对传统的监管制度在继承基础上的发展,体现了适应市场契约经济、接轨国际征信惯例、运用现代管理手段的内涵。开展企业信用管理体系建设,对职能部门的系统化、专业化、社会化有严格要求,工商部门无疑具有独特优势。

1、在企业信用信息的掌握上具有优势。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地位和职责看,企业的产生、发展、消亡全过程受到工商部门的管理,工商部门掌握企业大量基础性、原生性、动态性信息,在推进企业信用建设方面具有较强的法律职能、地位和信息优势。

2、在企业信用监管的有效性和力度方面具有优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肩负的市场监管职能,具有涉及领域广、涵盖范围大、职能综合性强的特点,即涉及生产、流通、消费各领域,涵盖各类市场主体,拥有企业准入、营运行为、企业退出和最终的处罚权等综合性监管权力,可对企业实施全方位动态监管。

3、在行政组织结构上具有其他部门不可替代的优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从中央到地方的五级行政体系的定位,附合企业信用建设体系中纵横相连,条块结合的衔接要求,有利于统筹兼顾、协调一致。目前,其他政府部门还不具备如此完整的监管体系。鉴于此,工商部门在信用建设体系中不能满足现状,要突破传统观念,创新发展,在目前有关的信用建设体系中率先整合信息资源,发挥企业信用建设的基础性核心作用,在企业信用建设的发展规划、政策制定、部门协调、数据开放等领域把握主导权还是大有可为的。

二、制约企业信用管理体系建设的因素

近年来,工商局积极运用社会化资源,努力建立覆盖全市各部门、各单位的统一透明的企业信用信息监管网,以构建企业信用管理平台为契机,在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和谐发展的进程中掌握了一定的主动权。但是目前所取得的成绩还是初步的,一些跨部门、深层次的制度性、体制性问题仍在制约着企业信用管理平台的建设。主要表现在:

1、企业信用监管的法律依据不足制约着企业信用管理体系的建设。信用管理是涉及社会多个行业、多个部门连锁式反应的系统工程,必须建立一套完善的与信用相关的法律、法规体系,并进行规范化运作,才能使之健康发展。但是当前还没有一部跨部门、跨系统的企业信用管理法律法规。我们在信用监管实践中发现,现在对信用机构的设置,信用管理的模式,政府相关部门在信用体系建设中的地位、权利与义务等,法律都没有明确的界定。因此,急需制定相关法律、法规作为行政保障,包括披露、公示违法失信企业时出现的不当行政的法律救济措施。

2、各部门各自为政的现状制约着联合征信体系的实施。当前各部门对征信体系认知和信任程度远远不足,部门间的信息相互封闭,造成了企业信用监管工作的片面性,客观上制约着信用建设的发展。如区实现了以工商牵头的联合征信,但是对部门报送信息的质量、数量和标准缺乏客观考核的依据,缺乏相应的激励机制,“各自为政”的部门观念导致其他部门的工作人员积极性普遍不高,未能真正建立起畅通的社会信用联动机制。

3、机制不健全,标准不统一制约着企业信用管理体系的运用。统一的征信标准和健全的信用评价机制是运用企业信用管理体系的前提。在企业信用管理实践过程中,最大的困惑之一就是缺乏统一的征信标准。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可以涵盖所有部门信息,导致在收集信息过程中,没有标准可以参考,部门报送信用信息的主观性还比较大。同时,企业信用评价机制也尚未成熟,如具体指标、扣分因素、信用积累、信用流失、信用修复等均不健全,极大地影响了评价结果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4、数字化建设的滞后制约着企业信用管理平台的发展。企业信用信息的管理是一个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仅政府部门就涉及几十个。而各部门信息化程度却参差不齐。一些信息化程度较高的部门,如工商、税务,能够较容易地收集、提交信息。但是一些信息化程度较低的部门,要从原始档案中逐个选择信息,其工作难度非常大,提交的材料也不完整。

三、工商部门把握企业信用管理体系建设主导权的途径

构建企业信用管理平台是一项开创性的系统工程,没有现存的经验可以照搬。特别是在目前市场经济体制还不完善的情况下,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和困难是难以避免的。对此,我们既要坚定信心,制定长远宏观的工作计划,又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正视问题困难,抓好统筹协调,做到稳步推进。

1、推进政府建章立制,在制度层面确立主导权。工商部门应该争取地方政府的关注和支持,发挥专业和系统优势,制订完善的信用管理办法,包括信用征集、信用评价、信用反馈、信用提示、信用培植、信用披露等各项制度,循序渐进地推动信用管理体系建设。金东工商分局主动加强与地方政府的沟通协调,取得了区政府的支持,成立了由区政府分管领导挂帅,各相关部门分管领导组成,工商具体操作的“金东区企业信用工程领导 小组”和“区企业信用工程联络小组”;再以区政府名义下发由工商部门制定的《区企业信用信息综合管理办法》,明确了各部门、各单位的信用信息工作职责、信息征集内容、申报时间、申报方式途径等,从而在制度层面确立了工商部门在地方企业信用工程建设中的主导权。

2、制定统一的数据交换标准,在征信环节上掌握主导权。近年来,工商部门坚持统一、系统、效能原则,充分发挥经济户口对于企业信用监管的基础性作用,在信用建设中抢得了先机。下一步,应该积极推进信用数据库建设的标准化,包括数据库结构和标准,信用数据格式、内容、指标和标识标准,数据库技术支持软件等应通用或相互兼容。要打破各部门业务系统的独立性和局限性,明确各系统间数据交流的相互关系,规定共享的信息,消除原有的信息壁垒,从而保证信息的合理共享使用。

第3篇:税务信用管理办法范文

一、__县企业信用建设现状与成效

近年来,我县企业信用建设步伐不断加快,以完善信贷、合同履约、产品质量的信用记录为重点的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不断加强,企业信用建设已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企业信用建设日益重视

__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企业信用建设工作,专门成立了企业信用管理体系建设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县企业信用工作,分管工业、商贸流通副县长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全县企业信用的具体实施和指导工作以及日常活动事务工作。还成立__县企业信用信息中心,负责全县范围内企业信用信息的征集、整合、评价、使用和管理,承担全县范围内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和企业信用网站的建立、日常维护和管理工作。并把企业信用建设工作纳入县委、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和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中,列入县政府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中。在__县第十二次党代会报告中,明确把“信用__”建设作为一项战略举措来抓,提出了“全面开展诚信教育,加快形成政府信用、企业信用和个人信用相互衔接的信用体系”的建设目标;在《__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中,也提出了“以完善信贷、纳税、合同履约、产品质量的信用记录为重点,加快建设企业、政府和个人为重点的社会信用体系,建立健全失信惩戒制度”的建设措施和要求;为使工作有抓手,狠抓以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为重点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在县委、县政府的重视下,20__年2月,我县专门成立了__县企业信用促进会,加强组织推动,充分发挥企业在“信用__”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二)企业信用宣传日益浓厚

在企业信用建设中,我县十分注重培育和引导广大企业树立信用意识,加强诚信经营教育,大力营造浓厚的企业信用建设宣传氛围。一是将企业信用宣传活动作为一项长期工作常抓不懈,并把它作为全县改善投资软环境建设的中心工作和重要内容来抓。二是充分发挥金融、工商、税务等部门在企业信用宣传中的合力作用,深入开展了“企业信用建设”系列教育活动,各部门协调一致,互相配合,形成了整体合力。县广播、电视、报纸、网站等媒体广泛宣传企业信用建设内容,开设专栏、专刊开展了企业信用教育活动。国税、地税部门每年开展了“诚信纳税、利国利民”的税收宣传月活动,20__年5月县国税局与地税局还联合举办了以“倡导诚信纳税、共建和谐关系”为主题的座谈会,47家被评为纳税信用a级以上的企业参加了座谈,并在会上向全县纳税人发出了依法诚信纳税、共建和谐社会的倡议。金融部门在20__年、20__年二年中每年都上街摆设咨询台和发放资料等形式进行“信用企业服务”等现场咨询宣传活动。工商部门开展了“诚信兴业”为主要内容的信用宣传活动,引导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树立诚实信用理念,积极参与“信用__”建设。宣传、工商、发改等部门还联合开展了“百城万店无假货”宣传和创建活动,专门对县城溪滨北路开展了示范街创建工作以及在农村、社区中开展连锁超市、示范放心店建设工作。这些活动的开展,都在一定程度上收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提高了全社会公众的信用意识。

(三)企业信用监管日益加强

企业是信用建设的主体,企业的信用体系建设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点,为加强对企业的信用管理和监督,严惩失信行为,营造良好诚信环境,我县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积极采取措施,加大信用监管力度,积极有为地推进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县企业信用管理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已专门制定了《__县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__县企业信用信息交换目录》和《__县企业信用信息工作人员从业守则》,努力促进科学监管到位。工商部门围绕企业主体资格、履约能力、信誉状况、失信记录等情况开展工作,积极探索建立合同履约信用记录,依法打击合同欺诈行为;建立了个人信用查询、市场信用查询、法定代表人黑名单查询;开展了企业等级评价、守合同重信用、消费者信得过企业、诚信企业、信用商户、著名(驰名)商标、知名商号、星级文明规范市场等评定和确定工作;在工商网站开辟了“诚信企业光荣榜”、“失信企业公开栏”,对年度工商企业信用监管等级aaa级和d级企业名单进行公示,根据企业的

信用监管等级,对其实行相应的监管方式和监管频度。金融部门专门建立了中小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数据库全面采集、保存、整理企业、个人的信息,一旦有不良信用记录,在办理贷款上就会“禁入”限制。税务部门进一步完善纳税人信用数据库,建立健全企业、个人偷逃骗税记录,采取欠税公告制度,对欠税企业在媒体上予以公示,而且在税收优惠政策上也不予享受。质监部门不断加大对“制假售假、以假乱真”等失信行为的查处、打击力度,加强产品质量信用分类管理。建设部门以实施透明销售为抓手,实施合同网上备案,强化房地产市场监管,同时,以农民工工资按期足额支付为抓手,联合人事、公安等部门强化对建筑企业的信用监管。并充分发挥商会、协会的作用,促进行业诚信经营和行业守信自律,推进中小企业信用制度建设和价格信用建设。(四)企业信用服务日益改善

工商部门坚持开展“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确认等活动,建立了信用查询,为社会公众提供企业信用信息。金融部门注重改善金融服务,不断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银行信用供给渠道增多。税务部门进一步强化为企业和纳税人服务的理念,开展群众满意基层窗口创建活动等,营造规范、严谨、诚信、公平的税收环境,以良好的形象引导企业和纳税人诚信纳税。经贸部门联合金融部门开展了“扶持小企业、培育小巨人”工程活动,研究适合小企业贷款特点的信用征集体系,促进小企业信用状况得到有效改善,20__年就有118家信用小企业由经贸局推荐给县人行,由4个商业银行和信用社给予扶持贷款。信用中介服务也稳定发展,自1999年9月9日我县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成立以来,目前,全县已成立了6家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县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充分发挥担保基金的放大功能和杠杆作用,按照择优重点扶持原则先后为14家中小企业累计担保37笔,累计担保3058万元,帮助企业解决贷款4423万元,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事业步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二、__县企业信用缺失表现及原因

(一)信用缺失表现

企业的信用问题一直是企业界谈论的热点问题和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我县企业的信用缺失主要表现为企业经营中的一些欺诈行为和由此引发的抽逃资金、拖欠账款、逃废银行债务、恶意偷税欠税、产品质量低劣等问题,这些问题已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我县企业的整体信用形象,成为制约广大企业发展的突出问题。

1、融资信用缺失。融资环节中的信用主要体现在借入资金的使用及到期款项的归还。一些中小企业缺乏对融资信用的重视,在向银行借款时虚列融资项目、虚报报表数据;借入资金后随意安排资金使用,违反借款合同;资金到期时,没有积极准备资金还款,甚至根本没有还款打算,严重威胁了银行信贷资金的安全,有的甚至以高于银行利率的方式,变相吸收公共存款,采取借条、借款协议、融资协议、入股等多种形式向群众大量吸收存款,最终无法把公众存款还给当事人,构成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也对企业的再融资造成了极坏的影响,__的“祥和事件”就是其中一例,该企业主伙同他人共向175户群众非法吸收存款8074.895万元,由于高利贷的还本付息,导致企业经营状况每况愈下和信用缺失而东窗事发。

2、生产信用缺失。生产信用是指生产者不生产假冒伪劣产品、不欺诈消费者。许多中小企业在生产中只顾眼前利益,不顾长远发展,产品生产缺乏严格的质量管理,大量使用劣质、有害的原材料,甚至采用非法生产方式,制造假冒伪劣产品。如20__年3月__工商局查获的一个地下加工洗洁精加工厂,就是一家非法假冒传化、雕牌、蓝月亮等品牌商标的加工厂,其产品严重威胁消费者的身体健康,是生产信用缺失的典型案例之一。

3、商业信用缺失。商业信用是指申请借款企业在合同履约,应付款项的清偿上能恪守商家的诺言,不失信。我县中小企业每年都有大量的商品交易,为了节约成本和扩大销售,常常利用信用合同、协议、授权、承诺等信用交易方式。而中小企业的商业信用缺失,却给采用信用交易方式的企业造成了极大的损失。据《__县民营企业生命周期报告》,我县各行业民营企业的生命周期中,商业服务业的生命周期最低(不到2年),生命周期低与他们的信用缺失不无关系。

4、财务信用缺失。财务信用是指企业会计结算规范,会计报表真实可信,资产实在,无抽离现金或其他弄虚作假行为。当前,由于中小企业会计制度不够完善,为追求企业自身利益,个别中小企业都曾作过假账、提供过虚假的财务信息,而这些虚假的财务信息又进一步导致了投资者和债权人的资金流失。在我县个别企业中,企业主主动安排和要求财务人员做假帐的情况也有不同程度存在着,这也反映了一些企业财务信用缺失的一个具体表现。

5、纳税信用缺失。纳税信用是指企业能按时上缴应纳税款,无偷、漏税等不良记录。中小企业特别是一些新办企业为了追求经济利益,减少资金流出,往往采用偷、漏税的方式少向国家缴税;甚至有些企业采取与中介机构串通一气的做法,制造虚假的财务信息,少向国家纳税或不纳税。如__国税局日前查获__县某轮胎

公司的严重偷税案件,该公司以出库单代替销售发票、销售产品不入帐等手段,共计隐瞒销售收入1042119.8元,少缴增值税62527.19元,应缴未缴消费税142850.40元,两税合计少缴205377.59元。

(二)信用缺失原因

企业信用缺失产生的原因很多,既有体制上的原因,也有企业自身的原因,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缺乏信用信息的共享机制。信息不对称,往往导致信息弱势方上当受骗、失信方频频得手。一是缺乏规范的信息搜集渠道。我县信用信息数据的市场开放度还很低,政府部门和一些专业机构掌握的可以而且应该公开的信用信息由于种种原因没有开放,个人和企业很难获得相关的信息。二是缺少信用中介机构。目前我县社会信用中介服务市场发展十分滞后,且规模小,没有发挥对信用行为的奖惩作用。一方面因为信用中介市场供需严重不足,企业普遍缺乏使用信用产品意识;另一方面信用信息的采集有很多障碍。难以依靠商业化、社会化并且公正、独立的信用调查、征信、资信评估等方式提高社会信用信息的对称程度。

2、缺乏明晰的产权基础。企业信用的基础是产权明晰的现代企业制度。明晰的产权对企业行为最大的影响在于提供了内在的约束、激励机制。产权清晰使得企业拥有独立的财产权,有动力维持企业长期经营,维护企业信用;而产权混乱或产权模糊,企业不仅没有动力去追求信用,甚至会故意破坏信用。由此可见,信用制度是以产权制度为基础,产权与信用是不可分割的,只有产权明晰,才能保证社会信用体系的正常运转。

3、缺乏专门的信用方面的法律制度和执行体系。法律措施是社会信用机制赖以维持和运行的保障。转型时期我国的信用法制建设还处于摸索阶段,社会没有完全步入法制化的轨道。国家还没有一套公布实行的规范中小企业信用行为的法律,信用法律制度的不健全使社会经济主体的经济行为缺乏刚性约束,守信成本高,失信成本低、收益大。

4、缺乏信用文化环境。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许多企业管理者自身的信用观念非常淡漠,一些企业在向银行借钱时就根本没有还款打算。在这种思想支配下,社会主体普遍缺乏市场经济所要求的守信意识和信用道德理念,整个社会没有真正树立起以“讲信用为荣、不讲信用为耻”的信用道德评价标准。

5、缺乏基本的信用风险控制制度和管理制度。在正常情况下任何一个企业应把信用管理当作财务管理的灵魂。但不少企业内部治理结构不规范,普遍缺乏健全的信用风险管理制度,因避税不愿建立规范的信用管理制度,或因家族式管理不愿建立信用管理制度,导致一些中小企业信用严重缺失。

6、缺乏惩罚机制导致失信成本过低。由于我国信用方面的法律不健全,大量处于罪与非罪、刑事与民事之间的失信行为,往往得不到相应的处罚,失信者侥幸得逞的心态恶性膨胀。社会没有建立系统的信用联防网络和运行机制,失信者的“黑色记录”得不到合法搜集和有效传播。失信行为得不到应有的经济惩罚和道德惩罚。政府对信用领域监管薄弱,对从事企业信用服务的中介机构缺乏监管,进一步造成虚假信息盛行。

三、__县企业信用建设对策与措施

要解决我县企业信用缺失问题,必须把构筑企业信用制度的体制与机制基础摆在首位,迫切需要对公共征信数据平台建设、企业信用服务体系建设、信用法律建设、企业信用文化建设、失信惩戒机制建设等关键问题有一个统一的认识、有一个统一的目标、有一个统一的战略。

(一)要加快构建公共征信数据平台

公共征信数据平台包括企业和个人联合征信数据平台两大数据库,这是整个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核心。这一平台要由政府主导建设,统一管理,确保信用信息采集、披露的唯一性、权威性,其数据库要不以赢利为目的,按照共建共享原则,为各级政府和部门加强市场监管提供无偿服务,依法向社会公开披露信用信息,向金融机构和信用服务机构依法、有序提供服务,依法依规向市场主体采集信用信息,向公共征信机构及时、全面、真实提供相关信用信息,确保公共信息实时、真实、全面、连续,规范信用信息使用和传播。在构建公共征信数据平台过程中,全县只建一个公共征信数据平台,可以在__县企业信用信息中心基础上进行完善健全,实行与省、市联网,使数据平台包括全县所有的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实现“三个基本覆盖”,即基本涵盖涉及信用的主要部门或单位、基本涵盖全县所有的工商企业、基本涵盖企业的信用信息,确保信息的唯一性,并与省、市公共征信数据平台实现交换共享,逐步改造成为以应用为主要功能的平台。要把信用信息征集范围进一步扩大到公安、检察、法院、司法、经贸、财政、建设、科技、文化、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鼓励企业和行业协会自主申报,进一步提高信用信息的完整性和全面性。

(二)要加强企业信用服务体系建设

一是要加强对企业信用信息的应用。应用是数据库建设的生命,要以“应用促完善、完善推进应用”为指导思想,全面推进企业信用信息应用工作。省信用中心向地方开放属地企业信用数据,为地方政府在市场监管、招标投标、政府采购、公共服务中提供信用信息,因此,我县要主动积极地做好应用工作,要建立或明确承担此项应用工作的组织机构,保障建设和运行的经费,制定切实可行的应用工作方案,作为加强企业信用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作为加强市场监管的重要手段。二是要建立企业信用评级制度。信用评级制度的实施,有利于信息使用各方对企业的信用情况有一个客观的了解,当前,在中小企业贷款未批准的原因中,企业信用方面存在的问题又是属于各类原因的首位,其中欠息、贷款逾期、逃废债、挪用贷款等占到了前列。信息管理机构可以首先根据收集的信用信息,建立企业的信用记录,然后依据这些记录,会同银行、工商、税务、司法等部门对企业的综合信用度进行客观评级。三要有步骤地组建信用服务中介机构。在经济、技术等条件还不成熟的情况下,可由政府出资大部分或引资组建中介公司,逐步接收信息管理机构的职能,并逐渐吸收社会资本注入和购买政府的出资,使信用服务中介机构完全市场化,达到以市场化的运作来保障信用

信息的科学价值。

(三)要加大企业信用法制建设力度

现代市场经济是建立在法制上的诚信经济。现有的《合同法》、《商业银行法》、《企业破产法》、《担保法》、《统计法》、《公司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条文中,虽有不少规范企业信用行为的条款和内容,但有不少与建立信用体系的内容不相适应,急需进行修改和重新解释,同时,国家应根据信用建设需要尽早制定出台《个人征信管理条例》、《企业信用征集促进条例》、《商业账务催收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认真抓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施行。作为地方政府,也应尽快完善和制定一个地方企业信用建设的管理办法与措施,切实加强信用法制建设。

(四)要加快建立失信惩戒机制

一个健全的失信惩戒机制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中之重。要坚持“警示在先、惩戒在后,立信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和道德等手段,建立健全企业信用信息记录机制、预警机制和披露机制,突出纳税、合同履约、产品质量、信贷、诉讼等方面的信用记录,强化政府部门对企业的信息监管,建立“黑名单”等制度,进一步提高失信成本。根据失信性质,构建起多层次的失信惩戒制度,一是由信用主管部门作出监管性惩戒,如列入黑名单等;二是由行业主管部门作出行政性惩戒,如市场禁入等;三是由金融机构、信用服务机构作出市场性惩戒,如降低信用等级等;四是由政法部门作出法律性惩戒,如对非法融资、诈骗等进行定罪和处罚金等;五是由新闻媒体舆论、社会公众传播形式的社会性惩戒,形成企业失信“老鼠过街人人喊打”的社会氛围。

第4篇:税务信用管理办法范文

论文关键词:政府,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角色定位

当前,因次贷危机引发的全球性经济衰退和就业困难让世界人们又一次将更多的期待目光投向了中小企业。在世界范围内,中小企业发展的成功经验显示:完善的中小企业信用体系是保障中小企业健康、快速发展的核心支撑之一。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是一个包括中小企业自身信用管理体系的构建、社会信用中介体系的健全、国家信用法制体系的完善在内的完整系统。在此过程中,政府始终是一个最大的变量,它既可能是促进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发展与完善的强大推手,也可能成为影响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大障碍。在我国,基于体制转轨、中小企业发展水平和环境等多方面因素,政府地位的正确定位对于建立我国的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就显得更加关键了。研究政府的角色定位对于中小企业信用体系的顺利建立和持续、健康发展都有着重大而深远的意义。笔者认为,我国政府在中小企业信用体系的建设中应作下述五方面的角色定位。

一、政府是中小企业信用法律制度的制定者与推动者

信用是一个道德问题,也是一个经济问题,更是一个制度问题,健全的信用法律制度是现代经济社会信用体系的基石。因此,制定中小企业信用法律制度,为中小企业信用信息的征集、遴选、归类、查询、管理和公示等活动提供全面的行为规则,为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各方当事人提供明确、合理的行为预期,是政府的首要职责。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需要良好的法律制度体系的支持,这个法律制度体系必须遵循并反映信用体系建设的一般规律和要求,为相关当事人设置合理的激励、约束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兼顾各方主体的利益诉求,能够激发他们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并最终促进整个中小企业信用体系的建立和完善。这个法律制度体系既要考虑与现有法律制度的和谐对接,节省立法资源,又要大胆创新,填补制度空白,同时在结构、用语、效力等方面要具有统一性、稳定性和明确性,能够满足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整体需要。

制定中小企业信用法律制度需重点关注如下两个问题:

1.多元主体利益诉求的均衡与协调。与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有关的利益主体包括广大中小企业、信用信息的提供者(如银行、工商、税务、质检、商务、法院、劳动等机构和部门)、信用信息的征集与评级机构(如信用调查公司、信用征集公司、信用评估公司等)、信用产品的使用者(如商业银行、信用担保机构等)、行业协会以及政府主管部门等。这些主体都有自己的利益诉求和权利关注点,中小企业信用法律制度必须合理设置各方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明确其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的具体规则和程序,界定其对自己行为所承担的后果和责任,均衡其利益诉求,最大限度地实现各方主体的和谐与共赢。为此,由政府直接制定或推动制定的中小企业信用法律制度必须强调立法程序的科学化和民主化,既要坚持专家立法,又要走“群众路线”,要通过向社会公布草案、召开立法听证会、论证会、讨论会等方式,广泛汇集民情民意,力避由于关门立法、部门立法方式所可能带来的“立法谋私”、“立法腐败”等现象。

2.中小企业信用法律制度体系的完整与和谐。中小企业信用法制度体系是涉及多领域、多部门法律规则的、纵横交错的复杂体系,它不可能通过一部综合性的、专门的法律比如“中小企业信用法”或“中小企业信用管理条例”之类的法律文件来解决所有问题。从法律部门来看,它既涉及行政法部门(如信用中介机构的设立、变更、终止等涉及行政许可法有关规则,工商、税务、质检、商务等机构所掌握的中小企业信用信息的公开涉及政府信息公开法等),又涉及民商法、经济法部门(如中小企业信用信息披露规则主要涉及公司法、证券法、保险法、商业银行法、产品质量法、会计法等,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主要涉及合同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还涉及刑法部门(如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犯罪等)。从立法层级来看,既包括中央国家机关立法,也包括地方国家机关立法;既包括国家权力机关立法,也包括国家行政机关立法。从法律制度的内容来看,既包括一般信用法律制度,如《合同法》、《证券法》、《银行法》、《担保法》、《破产法》等,也包括专门信用法律制度,如对《信用征集法》、《信用信息公开法》、《信用保证法》等,还包括中小企业特殊的信用法律制度,如《中小企业促进法》、《中小企业信用规范条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管理条例》、《中小企业信用保证协定》等。因此,政府在直接制定或推动制定中小企业信用法律制度时,必须关注各法律制度之间的协调与衔接。

二、政府是中小企业建立内部信用管理制度的指导者和扶助者

中小企业是市场信用关系的重要主体,也是中小企业信用体系的最大受益者。因此,中小企业自身的“自律”就显得尤为重要,它关系到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内在的质量和信誉。中小企业“自律”的程度和水平,主要体现在中小企业内部信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上。发达国家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经验表明:完善的中小企业内部信用管理制度是中小企业信用体系的坚实内核,而完善的中小企业内部信用管理制度的建立又离不开政府的正确指导和大力扶助。

例如,美国的小企业局在全国设有许多咨询中心,并与许多研究中心有联系,为中小企业免费提供诸如小企业规划、账目管理、现金流量分析、贷款以及制定预算等服务。这些机构的开支和费用由联邦和州政府解决。此外,小企业局下设“退休经理服务队”,由有经验的退休经理、会计、法律等专业人才组成,专门为中小企业提供咨询服务。在我国,广大中小企业由于经营管理者自身素质和水平不高、企业规模小、自有资金不足、市场信息缺乏、人才缺乏等因素的影响,普遍存在企业经营者信用观念淡漠、财务会计制度不规范、客户资信管理制度和内部授信管理制度缺失、投资决策质量低下等问题。因此,要建立、健全广大中小企业的内部信用管理制度,政府必须给予大力指导和帮助。

笔者认为,就我国目前而言,受资金、人才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单个政府机构并不具备独立开展这些业务的能力。因此,相关中小企业信用管理机构应该全面整合中小企业信用评估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和审计师事务所、专业研究所等机构的人力资源,联合为中小企业提供建立内部信用管理制度的专业指导。当前,应指导、扶助广大中小企业主要从以下五方面入手:第一,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者培训,充实其在企业财务规章制度、合同法、金融法、担保法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增强其现代契约意识和信用观念。同时,指导中小企业在企业内部大力开展企业信用文化建设,营造良好的信用环境。第二,建立客户资信管理制度,健全客户信用信息数据库。中小企业要把对客户的资信信息、信用状况、信用等级、经营能力和绩效的考评制度化,根据客户的信用等级进行授信,最大限度地控制客户信用风险。第三,建立应收账款管理制度。中小企业要按照国家统一的财务制度建立内部财务管理办法,对生产经营各个环节实施预算管理,严格限制无预算资金支出;强化内部管理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对应收应付账款的严格管理,避免和减少企业间的相互拖欠。第四,实行内部授信管理制度。一方面,根据客户信用资信状况,及时调整对它的授信额度;另一方面,严格对销售业务人员在开展业务时的授信管理,避免和减少内部人员的越权授信。第五,贯彻投资决策质量考评机制。中小企业应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对企业经营决策人员勤勉义务和注意义务规定,结合企业自身的客观情况,制定本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投资决策质量考评制度体系,建立、健全内部激励和约束机制,切实提高企业投资决策质量。

三、政府是中小企业信用信息的提供者和管理者

中小企业信用信息库的建立是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基础。中小企业信用信息库能否顺利建立,关键在于征信机构能否把分布广泛、与中小企业信用状况相关的信息收集起来,形成能够全面、客观、真实、完整地反映中小企业信用状况的数据库,并借助计算机网络技术,在法律制度的框架内,实现中小企业信用信息的查询、交流和共享的社会化。为此,需要重点解决好以下三方面的问题:

1.确定合适的中小企业信用信息征集与管理机构。国际上对企业资信征集和管理的模式主要有三种:(1)以中央银行建立的中央信贷登记为主体的国家社会征信管理体系(如德国和法国);(2)商业征信公司形成的社会征信管理体系(如美国);(3)以银行协会建立的会员制企业征信机构与商业征信机构共同组成国家社会征信管理体系(如日本)。基于我国的实际,笔者认为,根据最密切联系原则(与征信行业的关系最密切)和经济效益原则(近年来我国中央银行信贷登记咨询体系已开展对中小企业的征信工作),我国应在整合人民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和工商、税务部门年检系统等现有资源的基础上,建立一个直属于中国人民银行的专门职能机构,全面负责中小企业信用信息的征集、加工、维护和管理工作。同时,在机构的层次方面,分别设立中央和地方两级机构。中央一级设在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其主要职能是依法协调工商、税务、中小企业局、商业银行、各地区中小企业之间信用信息的交流,同时负责国家一级的中小企业信用信息的收集与;地方一级设在各省、直辖市和自治区的中国人民银行分行,主要负责辖区内中小企业信用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加工,转发中央机构的信用信息,同时负责省一级中小企业信用信息的。

2.界定政府信息公开与保护国家秘密的边界。据调查,目前我国中小企业的主要信用信息分散在银行、工商、税务、海关、公安、司法、财政、审计、证券监管、保险监管、劳动保障、质检、统计、环保等政府部门中,处于条块分割状态。这主要是受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制约,当然也或多或少与保护国家秘密的需要有关。因此,需要在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立法的基础上,妥善处理好以下方面的问题:第一,坚持政府信息公开的全面性。立法应通过科学的定密制度,合理界定政府信息公开的对象和范围。在政府信息的公开问题上,应该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以保密为例外”的思路。第二,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在清楚界定可公开信息与应定密信息的对象和范围之基础上,还要在法律中明确规定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制度,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性。

第三,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的便利性。针对我国政府部门普遍存在的“保密传统”和“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立法应明确规定相关政府机构向征信者提供应公开信息的具体程序,尽量简化办事手续,用科学的制度设计来最大化地降低征信的成本,提高征信工作的效率。第四,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强制性。为规避政府信息公开中的“不作为”和“设租”、“寻租”现象,立法应明确规定政府部门信息公开的职责性,并为征信者设置相关救济措施,如允许对征信活动中的政府违法行为进行投诉和诉讼,简言之,也就是应当借助国家的强制力来确保政府信息的公开。

3.协调企业信息公开与保护企业商业秘密的关系。广大中小企业是市场交易的直接参与者,也是被征信和征信服务的主要对象。因此,应尽快制定诸如“中小企业信息公开法”之类的法律制度,明确界定企业商业秘密与应公开的企业信息之界限,同时,在公开模式上,借鉴英国式的强制公开制,促使广大中小企业主动、积极、全面、真实地公开自身的信用信息。另外,鉴于我国《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已经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范围、方式以及虚假信息披露的制约与惩罚机制作了较全面的规定,因此,专门的企业信息公开立法应侧重规定非上市企业信用信息公开的范围、方式以及虚假公开的惩罚机制等问题,以节约立法资源。

四、政府是中小企业信用中介机构的支持者和监管者

从理论上讲,信用信息具有准公共产品性质,具有外部经济性。信用信息一经产生,便为公众所拥有,单个企业为一项交易而收集信息是规模不经济的,从而客观上要求经济社会提供专业处理企业信用信息的中介机构。当前,我国信用中介机构的发展还不成熟,许多业务行为也不规范。一方面,许多地方的企业信用评级机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等远远适应不了金融市场发展的要求,也难以满足中小企业融资的客观需要;另一方面,一些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师事务所为“争取”业务而放弃原则,出具虚假的资产评估报告或审计意见,失信现象严重。因此,为适应建立中小企业信用体系的要求,政府既要加大对中小企业信用中介机构的支持,也要强化对它们的监管。

首先,要加大对信用评级机构和信用担保机构的扶助力度。除了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和资金支持之外,还要合理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和做法,在各级财政预算中作一些特殊安排(如在预算中单列专项的扶持资金等)。同时,要进一步修改税法、预算法等法律制度,使各项扶持政策和优惠措施规范化、制度化、法律化。其次,要健全对信用中介机构的行业监管制度。内容包括:市场准入管理制度、从业人员执业资格认定与管理制度、执业规则制度、行业激励与约束制度,等等。最后,要为信用中介机构开展业务活动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实践中,一些中介机构的失信行为既有自身的原因,也有社会环境不规范的影响。因此,政府在加强对信用中介机构的监管之同时,也要着力创造一个有利于其规范运作与发展的社会环境。

五、政府是中小企业信用体系之社会信用基础的缔造者和维护者

一个发达、完善的中小企业信用体系离不开一个良好的社会信用基础的支持,而政府则是这个良好社会信用基础的缔造者和维护者。

第一,要塑造清正廉明的政府形象。政府信用和民间信用是一种双向互动关系。吏治的好坏,政府的清廉程度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一个国家或一个地区的民间信用状况。因此,在建设中小企业信用体系的过程中,首先要彻底抛弃那种把政府信用与企业信用相对立的错误观念,要把政府信用建设视为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关键一环,树立政府在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权威性和示范性。其次,要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牢固树立“小政府、大社会”的理念,力避对企业经营管理的行政干预和滥权,戒除将政府的政治诉求强加于企业发展之上的传统陋习。再次,要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的力度,增强政府行政的透明性,规范国家公职人员的行为,建立有效的权力约束制度,完善官员考评机制,防止政府行为的随意性和短期化。

第二,要加快个人信用制度体系的建设步伐。发达国家的经验表明,没有完善的个人信用制度,没有完善的创业者个人信用制度,企业信用体系就不可能快速、健康发展。虽然目前我国部分地区已有建设个人信用制度的成功实践,但全国范围的个人信用制度体系建设步伐仍然甚为缓慢。因此,要进一步加快个人信用制度立法,发展独立高效的信用中介机构,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建立完善的个人信用公示制度和信用风险防范机制。

第三,要加强社会诚信道德建设。信用首先是一个道德范畴,它要求人们注重内心的道德修养,以德立人,确立诚信的品格和境界。为此,政府要通过电视、报纸、杂志、网络等公共媒体,以正确的舆论让广大社会受众明了诚实守信的重要性,并通过各种途径和方式以潜移默化的力量扭转社会风气,终止恶性循环,全力营造“重视诚信、信守承诺”的良好社会氛围,缔造广泛的社会民众信用之坚实基础。

参考文献

1 张忠军.征信法律制度中的政府角色[J].法学.2005(9).52-58.

2 朱加凤、赵元兵.美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对我国的启示[J].学术交流.2003(2).89-91.

3 潘新美.政府职能的思维模式转换与实践逻辑——从中外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实践比较出发[J].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9(3).32-37.

4 李宝庆.中小企业发展之信用管理体系的构建[J].金融研究.2002(3).81-86.

5 吴国平.关于征信立法中几个重大疑难问题的探析[J].学海.2005(5).147-155.

6 徐润南、童亮.中小企业信用制度建设的指标体系研究[J].上海经济研究.2003(4).66-73.

第5篇:税务信用管理办法范文

关键词:客户;信用管理;CRM;可行性;保障

中图分类号:F273.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2101(2012)04-0052-05目前我国企业普遍面临的是买方占据主动、赊销盛行的竞争环境,市场的信用经济特征显著。客户不仅是企业最重要的资产,也是企业最大的风险来源。同业之间的竞争已经不能仅限于博取更多客户数量,客户的质量也越来越关乎企业的盈亏成败。将提升本企业对客户的信用管理能力列入工作重心,加强企业的内部管理,有助于企业控制或降低风险,提高赊销成功率和客户忠诚度,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本文从阐释客户信用管理的重要性出发,分析了当前一些企业在客户信用管理方面存在的不足,提出了客户信用管理的创新模式——CRM管理模式,并充分论证了推行该模式的可行性和保障性条件。

一、现代企业经营管理模式不能忽视客户信用管理

(一)客户信用管理的内涵

与一般销售理解的客户有所不同,客户信用管理中所谓的客户是指能够对本企业造成经济损益或潜在经济损益的其他企业和个人。除了购买本企业产品的企业和个人外,还包括外贸产地、材料供应商、中介机构、同行业者。只要他们能够或者可能对企业造成损失,就是企业的客户。

由于不同的客户对企业的影响是不同的,区分不同的客户有利于企业把握管理重点,提高管理效率,降低管理成本。客户信用管理对客户的区分采取“二八原则”,即认同对企业产生80%影响的来自20%同企业交往的客户,将客户分为核心客户和普通客户。其中,核心客户是指与企业年交易额较大或与企业交往时间较长的客户。

企业的客户信用管理是以客户关系管理为核心,通过事前对客户的筛选和评价,在充分把握其付款能力的基础上合理制定赊销政策,提高企业客户的获得率和忠诚度,从而实现企业损失最小化或者收益最大化目标。

(二)客户信用管理的重要性

1. 重视客户信用管理有助于企业强化外部竞争力。在买方市场的条件下,赊销成为主流的销售方式,也是企业之间竞争的手段之一。调查显示,2010年提供信用交易的企业自2008年来以16%的复合年增长率逐年递增,在2010年进一步升至87.6%①,这充分显示了企业的信用交易已经成为主要的销售方式。企业采取信用交易可以降低企业成本,扩大经营规模,增加市场份额,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在诸多企业采取信用销售的情况下,企业出于竞争需要,必须做好对客户信用的管理,减少坏账,增加盈利,才能超越同行企业。

2. 加强客户信用管理有助于企业提升内部管理效率。企业需要不断进行新产品的开发,提高产品质量,完善售后服务,以便增加客户群,这都需要有充裕的资金做后盾。据国家统计局统计,我国企业平均无效成本是销售收入的14%。无效成本是指坏账、拖欠款损失、管理费用的三项总和。一个销售额是1亿元的企业,坏账、拖欠款损失、管理费用白白消耗掉1 400万元②。这严重削弱了企业的研发创新能力和自我发展能力,因此企业出于保持和增加客户、不断推出新产品、保持企业活力的需要,要加强对客户的信用管理,减少企业无效成本的耗费。

二、现有企业客户信用管理模式的弊端

现有企业客户信用管理模式是以企业对客户应收账款的追收为核心,以事后补偿为特点,以现金流或销售收入最大化为目标,将信用管理功能依附于财务部或销售部来执行的信用管理模式。这种模式很难有效解决以下难题。

(一)部门之间的目标冲突

许多企业目前尚未设置独立于其他部门的信用管理部门,从而使企业信用管理功能的发挥受到限制。销售部门看重销售业绩的增长,以实现销售收入最大化为目标,如果忽视对客户的筛选,就容易产生应收账款拖欠或坏账损失。而财务部门为提高资金运营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减少偿债风险,更重视销售收入的现金流,因而在信用政策上对赊销手段偏谨慎。由于销售部与财务部的管理目标相冲突,往往导致目前企业内部众多的低效率、内耗式的业务活动,增大了企业的管理难度和管理成本。而构成以客户关系为重点的信用管理则是解决这一难题的有效途径。

(二)注重事后管理,忽视事前管理

现有企业对客户的信用管理主要是注重事后对应收账款的追收和对逾期账款的追讨,而没有将重点放在事前对客户信用信息的收集、对客户的筛选评价和进行科学的授信环节上,给企业造成巨大经济损失。商务部提供的数据显示,我国企业每年因信用缺失导致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高达6 000亿元,其中因贸然签约、合同欺诈等事前防范没有做好造成的损失达2 000亿元。③由此可以清楚地认识到事前对客户信用进行管理的重要性。

(三)缺乏专门的信息管理系统

由于在现有的客户信用管理模式下,企业内部没有建立专门的客户信息管理系统,导致对客户信用信息进行采集、存储、处理、更新和输出受到限制,从而进一步限制了信用信息的可用性、准确性、完整性,加之企业对各自信息的保密,也进一步强化了现有模式,即事后管理的模式。

三、企业客户信用管理的创新模式——CRM管理模式

(一)关于CRM模式的解释

CRM是Customer Relationship Management的英文缩写,其含义是客户关系管理。它是指企业通过收集、分析、处理客户信用信息,对其进行信用评价和科学合理的授信,从而控制客户风险,提高企业价值的一种管理方法、管理思想、商业策略。这种管理不仅可以通过形成“以客户为中心”的商业哲学和企业文化来支持产品研发、市场营销、客户服务流程,而且可以采用事前、事中、事后环节全程一对一的客户个性化信用管理服务,提高客户满意度和忠诚度,筛选有价值的客户。CRM模式的具体运作流程见图1。

1. 事前控制。(1)收集信用信息,制作客户的信用档案,建立客户信用管理数据库。客户的资信数据包括信用记录、官方信息、社会信息、企业内部信息、中介机构提供的信息以及第三方信息。企业的基本信息如表1所示。企业通过对资信数据的收集,制作成客户的信用档案,最终形成客户信用档案库。(2)进行客户数据挖掘,对企业授信风险进行分析。企业对客户资信数据进行挖掘,做出资信评价包括的内容如表2所示,包括资信记录、数据真实性审核以及社会信用记录。企业将其客户的信用信息分类,一类是用于定性描述信用行为的记录,一类是用于定量评价客户的信用价值。定性描述采取5C模型,它主要集中在对客户的品格、能力、资本、担保品和经营条件五个方面进行全面地定性分析客户的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定量分析主要是利用财务报表提供的数据,采取一些评分模型,常见的有信用风险指数模型、Z评分模型、巴萨利模型、营运资产分析模型、特征评分模型,分析企业的信用价值。定量分析以财务比率分析为主,剔除了数量级的差异,可以使企业对不同规模的客户进行横向比较。(3)评估客户价值,进行客户细分,更好地发挥信用管理功能。在企业信用管理实践中,通过对客户信用等级的评价,企业可以把握交易中的客户信用风险。采取“普通客户”与“核心客户”细分管理的原则,形成有重点的客户管理,完成“客户价值”这一实施信用政策和收账政策的总依据,以便更加科学地实施信用政策和收账政策。(4)动态跟踪客户信息,及时更新信用管理数据库,提高客户价值。企业应该动态跟踪客户信息,及时更新客户信用记录。信用管理人员应定期了解客户的财务状况,以预测客户企业的发展趋势。在制作客户信用档案时,信用管理部门可以将即期客户企业资信调查报告作为客户信用档案的母本,并采用预警机制加强动态管理,定期调整授信额度,关注客户的财务、经营、人动情况。长期积累客户信用信息有助于增强客户记录的完整性、动态性和可统计分析性。通过对客户信息的完善和跟踪,有利于企业剔除服务成本较高甚至给企业造成亏损的客户,筛选有价值的客户,从而增加企业利润。(5)分析企业信用管理水平。各个部门要做出对信用管理工作的评价,实时调整授信决策,使信用管理成为一个具有反馈调节机制的有机体。通过销售部门对信用管理部门的信用政策的实施,以及存在的问题和新信息的及时反馈,使信用管理部门对自身信用管理水平进行分析和评价,对客户的信用评价和授信额度进行及时调整,使企业的信用管理工作动态可持续。

2. 事中转移。针对客户的信用风险,企业可以采取诸多方式进行事中信用风险的转移——信用保险,保理,担保。

信用保险(Credit Insurance)是指权利人向保险人投保债务人的信用风险的一种保险,是一项企业用于风险管理的保险产品,其主要功能是保障企业应收账款的安全。其原理是把债务人的保证责任转移给保险人,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其义务时,由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

保理(Factoring)又称托收保付,出口商将其现在或将来的基于其与买方订立的货物销售或服务合同所产生的应收账款转让给保理商,由保理商向其提供资金融通、进口商资信评估、销售账户管理、信用风险担保、账款催收等一系列服务的综合金融服务方式。保理商提供的服务一般包括:贸易融资、销售分户账管理、应收账款的催收、信用风险控制与坏账担保、国际保理业务。在信用管理中采取保理方式可以有效对应收账款的回收风险进行转移,从而降低追账成本,防止发生利息损失,加快资金周转。

担保(Guarantee)是指法律为确保特定的债权人实现债权,以债务人或第三人的信用或者特定财产来督促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制度。担保方式包括定金、保证、抵押、质押和留置。企业可以通过以上措施来实现事中对客户信用风险的转移。

3. 事后补偿。事后补偿主要指赊销以后对应收账款的监控制度,包括对应收账款的管理和商账催收管理。

应收账款管理的主要工作包括以下内容:确定客户签署收货确认单;及时与客户沟通;尽早发现客户经营或产权发生重大变化的征兆;培养客户正常付款的习惯;在合同即将到期前提示客户付款;及时调整客户的信用额度;调整应收账款的账龄结构;完善延期付款管理制度。

商账催收是对逾期应收账款进行催讨,先经过信用管理部门的内勤和外勤催收,在未能奏效以后,就需要委托专业追账机构进行商账追收,如果还不能完成收款工作,就需要诉诸法律。

(二)CRM模式的先进性

1. 以企业价值最大化为目标。CRM模式通过建立独立的信用管理部门,使整个对客户的信用管理过程以企业价值最大化为目标,克服了现有模式中将信用管理功能依附于销售部或财务部的部门之间管理目标相冲突的缺陷。

2. 以对客户事前的控制为重点。CRM模式通过加强事前对客户信息的收集、分析、评价来进行科学的授信,从而避免客户的拖欠或使账款可以成功追回,克服了传统的事后补偿式的管理缺陷,即等到应收账款发生拖欠甚至发生坏账以后再采取内部和外部甚至诉诸法律等措施催收的管理模式。

3. 建立了专门的制度保障。大多数企业在现有的管理模式下,内部经营管理薄弱,制度体系不健全,没有建立起专门的信用管理制度,没有对客户的信用额度、信用期限、信用标准、收账政策、信用等级等方面以制度规范的形式在企业内建立执行依据。而CRM模式则是一种制度化的模式,通过在企业内部建立制度保障,确保了该模式的顺利运作。

(三)CRM模式的成功案例——联想集团

1. 联想的具体模式。联想集团对客户的信用管理模式采取的是“3+3”模式,该模式是CRM模式在实际中的成功应用范例,既体现出了各部门之间协调的必要性,又在全程管理中突出事前防范的重要性。该模式中第一个“3”是指企业的前台、和后台这三个部门,即销售部、信用部和财务部。第二个“3”是指联想对客户管理的三个阶段,指前期的信用调查,中期的信用政策的制定,后期的信用政策的实施。公司具体的信用管理过程为:(1)事前准备:建立一个客户信用管理数据库;(2)事中监管:制定信用政策和实施信用政策;(3)事后控制:监控应收账款和进行逾期账款的催收,并定时对整个信用评级模式进行评价和调整。具体的模式见图2所示。

2. 该模式的管理成效。通过上述“3+3”模式进行管理,联想公司提高了实际工作效率。可见在整个客户信用管理过程中事前准备尤为重要,见表3。

通过企业信用管理,联想的客户更加重视自身信用,联想的收账指标好转,甚至好于世界平均水平,提升了公司的竞争力。联想创始人柳传志应邀到美国科学年会进行演讲时说:“赊销和信用管理对联想的二次腾飞起到了居功至伟的作用。”

四、积极推广CRM创新模式的可行性分析

(一)会计信息化进程的加快是推广该模式的前提

会计信息化是指将会计信息作为管理信息资源,运用现代的信息处理技术,为企业经营管理提供充分信息的过程。会计信息化正好满足了CRM吸纳足量信息的需求,是处理大量信息的重要工具,它在客户细分的基础上为客户建立信用档案库,使得大量信息被用于客户的经营和财务分析中。会计信息化的发展是推广CRM为重点的企业对客户信用管理的前提条件。

(二)信息技术和网络查询平台的快速发展为推广该模式提供了动力

1. 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为该模式推广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持。互联网的发展更加有利于信息传播,从而拉近了客户与企业的关系,使二者能更灵活、更广泛地进行双向交流,为CRM模式的普及起到技术推动的作用。

2. 相关网络查询平台建设速度的提高为该模式推广提供了信息支持。我国现在在北京、浙江、重庆、成都、四川、厦门、深圳、上海、广东、福建、湖南、陕西等地都已经建立了企业信息网。企业按自愿原则入网,该网络平台对企业的信息在信息网上进行公布,供其他企业进行查询。企业信息网对入网企业进行调查,及时对诚信企业给予表彰,对违规企业进行通告。该信息网中还有对工商税务部门的链接,可以对企业的注册信息、纳税信息进行查询,这极大地推进了企业信息的开放度,有利于企业更好地评估往来客户。该平台极大地支持了CRM模式的发展。

(三)中央和地方政府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支撑和政策支持

1. 中央和地方继续健全相关法律政策,为该模式的推广提供了更强有力的法律支撑。中央政府在加快信用立法方面已经从原有的民法、商法、经济法等大的法律体系具体到专门的法律法规。央行副行长杜金富在2011年央行征信工作会议上对本年内出台的《征信管理条例》予以了肯定说法。商务部陆续出台《商贸企业信用管理规范》、《商务领域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商会协会行业信用建设工作指导意见》、《商贸企业信用管理技术规范》等规范性文件和标准制度,初步建立了商务信用分类管理制度,还建成商务领域信用信息系统数据库,覆盖国内外贸易、外资和国际经济合作等19个业务领域,拥有近92万家企业的相关信息,并开通了中国反商业欺诈网监督服务平台。

2. 地方政府也在通过法律体系的建设推动企业信用管理工作的加速进展。如2007年浙江出台首部《企业信用管理标准》。之后,2010年各省份陆续出台了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为企业信用体制的完善和发展进一步提供了法律保障。

五、构建该创新模式的保障性条件

(一)树立以客户为核心的信用管理理念

首先,企业的高层管理人员应该树立企业的信用管理观念,把企业的信用管理作为增加盈利的一种管理手段,把企业的信用管理部门作为企业的利润中心而不是成本中心来对待。其次,企业应设置独立的信用管理部门,专职企业对客户信用管理功能,提高对客户的管理效率。再次,企业应当加强事前信用管理的意识,使事前控制成为整个信用管理过程的核心。

(二)培训专业信用管理人员

由于现阶段开设信用管理课程的大学不多,所以企业应当主要通过加强对员工的培训来增加企业的信用管理人员,让他们专司其职,提高信用管理功能的有效性。为此,国家经贸委和外经贸部两个政府管理部门从2010年7月起联合举办高水平的企业信用管理培训,邀请全国最知名的信用管理专家进行讲座,把科学的信用管理理论和具体操作实务推广到企业中去。

(三)制定评级机构定期信息制度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信用管理体系的建立、信用信息资源的积累运用是一个长期的过程。现在我国各个评级机构对企业的信用信息严格贯彻内部保有原则,这严重影响了企业信息的开放性。政府应该制定相关的制度,运用行政、法律、商业手段,依靠先进的网络技术、信息技术,收集、处理分散在工商、银行、技术监督、税务、公检法等部门的企业信用记录,充分发挥征信公司、评级公司等中介机构的作用,以经济发达的城市为支点,逐步建立覆盖全国的企业信用管理体系和网络化的征信数据库。信用中介机构应该将其采集的信息进行汇总、整理、分析,制作成信用信息产品,以方便快捷的方式提供给政府部门、企业和个人客户进行查询和使用。

(四)纳入员工绩效考核机制

企业要将对客户的信用管理纳入考核机制,主要通过对销售业务人员和采购员的信用业绩考核建立信用管理绩效考核。由于企业的客户主要包括购买商和供货商两部分,因此绩效考核机制也应从这两个方面入手。一方面要对企业的采购人员进行考评,因为其所购货物的质量、数量、规格直接影响企业的生产和销售;另一方面要加强对销售人员的考核,因为企业信用管理的主要目标是尽快收回欠款,使应收账款余额为零,为实现这个目标,就要把信用管理的效果进行量化,用量化指标对业务人员的收款业绩进行奖惩,提高采购和销售质量,实现企业利润。

六、结语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企业的竞争更加激烈残酷。采取一种成功的企业客户信用管理模式,即本文所论证的CRM创新模式,可以使企业从内部解决信用风险的控制问题,在竞争的激流中取胜,是每个企业超越竞争对手、走向成功的捷径。

注释:

①《2011年企业信用风险管理调查报告》,中国信用财富网:http://省略。

②于月明:《信用管理关系企业的生存和发展》,辽宁省工商联网:http://省略。

③张莫,孙韶华:《中国企业信用缺失导致每年损失达6 000亿元》,《经济参考报》,2011年5月4日。

参考文献:

[1]张晓梅.浅议企业内部控制环境和企业内部控制的构建[J].经济研究导刊,2010,(13):23-24.

[2]徐志铭.企业信用管理模式[J].企业导报,2010,(1):47.

[3]纪峰.CRM介入信用管理的可行性分析[J].会计之友(下旬刊),2008,(3):37.

[4]樊静波.企业内部信用管理体系的构建[J].产业与科技论坛,2010,(10):224-225.

[5]周绪风.企业内部信用管理体系建设初探[J].济南金融,2007,(2):13.

[6]韩克勇.企业内部信用管理问题的探讨[J].福建论坛·人文社会科学版,2007,(4):37-39.

[7]赵晓菊,柳永明.信用风险管理[M].上海: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8:20-34.

[8]李航,刘二兰.基于CRM理论的顾客忠诚提升策略研究[J].商情,2010,(6):22-24.

[9]林均跃.企业与个人信用管理[M].上海: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5:78-84.

第6篇:税务信用管理办法范文

【关键词】中介机构;代办;风险;防范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和中介市场的快速发展,中介机构的业务种类也逐渐多样化。其中,许多中介机构开始做起了代办银行业务的生意,如为企业代开账户、代办银行卡、代办贷款等等。一方面,这些业务的开展给很多人带来了方便,中介机构自身也能够取得收入;另一方面,中介机构代办银行业务的过程中也存在一些不合规行为和风险隐患,如为代开账户而代办虚假验资,以受银行委托协办信用卡为名从事欺诈活动,并大肆宣传可利用信用卡套现来融资,甚至有些中介机构利用申请人提交的个人资料办理银行信用卡,在获得申请人信用卡后直接通过公司自设的POS机刷卡提现后携款潜逃,最终由申请人承担银行卡的还款责任。因此,中介机构代办银行业务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给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带来了诸多隐患,需要引起注意。

一、中介机构代办银行业务存在风险的原因

(一)中介机构为获取高额利润违法操作

一些中介机构在帮助申请方进行验资或工商登记的过程中,故意隐瞒或伪造证据,钻法律漏洞,通过收取验资等手续费的形式协助弄虚作假,注册成立公司进行诈骗,扰乱国家经济秩序。

(二)缺乏对中介机构的信用监管

目前尚未建立有效的中介机构长效信用管理机制,缺乏对中介机构的资信动态情况纪录、社会评价、诚信公示和失信惩戒等信用管理制度以及诚信守约的行业管理机制;对于中介机构协助申请人获取虚假资信证明、虚假会计报表、虚假评估、虚假鉴证等失信行为也没有严格的预警机制和惩罚措施。

(三)企业和个人的风险防范意识不强

不少企业和个人为了手续的方便快捷,全权委托中介公司代办业务,却没有意识到由此所产生的风险,造成资金安全隐患。

(四)银行缺少有效的制约手段

根据2003年9月施行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只要企业拥有合法的申请材料,银行就不得拒绝开户请求。因此,只要中介公司开户业务时能够提供所要求的材料,银行一般都会办理。

(五)银行同业间同质竞争日趋激烈

随着市场经济发展和金融机构改革深化,银行同业间竞争的日益白热化。一些银行为完成各项业务考核指标,抢占市场份额,盲目开展开户等竞赛活动,为客户提供便利,而放松了对结算制度和纪律的执行,甚至故意违规,随意开户和办信用卡等。

二、防范中介机构代办银行业务风险的对策

为了有效防范中介机构代办银行业务的风险,保证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应该从以下方面着手,从而建立起一个规范有序的中介市场。

(一)建立中介机构违法行为警示制度

职能部门要充分发挥各自的监管职能,严厉查处非法中介活动,对中介机构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列入企业信用信息“黑名单”,并在网络上及新闻媒体上曝光,净化中介市场。

(二)建立中介机构专项检查和举报制度

设立公开举报电话,指定专门的机构负责受理社会各方面的举报案件,对查出的问题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要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提高中介公司的注册资本要求、提高市场准入门槛,才能将包括皮包公司在内的一些违法违规的中介机构清理出局,使得中介行业更为健康有序

(四)企业和个人要加强风险防范意识

代办证照等业务最好由公司内部人员办理,不要轻易交给中介公司办理,一旦由中介公司办理,发现可疑行为,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个人在办理信用卡等业务时最好亲自到银行办理,不要为了省事、方便而给一些黑中介可乘之机。

(五)银行要加强内部控制管理

一是银行要认真审查开户材料,对于企业法定代表人以及人的身份信息均要通过公民身份信息联网核查系统进行核查,核对一致后方能办理。如果发生不利于客户资金的变化,要及时通知客户。二是银行可结合实际管理情况,将结算账户的开立权限集中上收,使前、后台业务处理流程分离,在后台成立专门机构负责结算账户开立的集中审批、激活及开户资料的管理,而营业前台只能处理账户开立受理、资料收集、初审、开户信息录入等操作环节,不具有账户开立、激活结算账户的权限。通过这种方式,达到统一开户执行标准,将不合规账户拒之门外的目的。

第7篇:税务信用管理办法范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构建和谐社会,全面推进“信用**”建设,加强企业诚信教育,增强企业的信用意识,营造诚信发展环境,维护诚实守信、公平交易的市场经济秩序,为实现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信用环境。

二、基本内容

**市企业信用平台是由市政府牵头或授权,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企业经济户口信息为基础,以政府各有关单位和各级司法机关提供的各类企业信用信息以及企业自报的信息为内容,以科学监管观为指导,以法定职能为依托,以信息技术为支撑,引入信用管理理念,整合系统行政资源,通过信用征集、信用评价、信用反馈、信用提示、信用培植、信用披露等方式,以激励、限制、惩戒、教育等手段,对企业实施市场进入、存续、退出全过程进行信用监管,建立企业信用联合监管的工作系统。

三、总体目标

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成一个以经济户口为基础、以监管对象为目标、以信息化为手段、以信用格式为内涵、以信用评价为杠杆、以信用资产培育为目的的工作管理系统,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为政府各部门监督管理企业行为提供依据,为社会各界查询企业信用信息提供服务。

四、基本原则

**市企业信用平台建设的基本原则是:信用信息互通共享原则;信用信息平等交换原则;信用信息标准统一原则。

五、工作任务

**市企业信用平台建设分二期进行,一期建设参与单位为我市信息化程度高、数据相对重要的工商、国税、地税等12家单位,以后再逐步扩展到其他相关部门。

一期建设目标:以政府内网为平台,以12家单位信用信息为基础,在2008年底建成企业信用平台。

二期建设目标:企业信用平台建设单位从12家扩展到全市各主要行政执法部门,同时建立**市企业信用外网,向全社会提供我市企业信用信息查询、接受企业或社会公众对企业信用状况的举报、投诉和建议。

企业信用平台一期建设分以下几个阶段进行:

(一)筹备启动阶段(2008年4月底前):讨论出台《**市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成立**市企业信用平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企业信用信息中心办公室,制定相关制度。

(二)需求分析阶段(2008年5月底前):组织有关单位完成需求调研工作,基本完成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的设计、需求分析等工作,初步实现数据提取和转换功能。

(三)服务器、网络设备招标采购以及设备调试阶段(2008年6月底前)。

(四)各单位信用数据采集阶段(2008年8月底前):采集各相关单位信用信息,完善信用信息数据库。

(五)软件设计开发阶段(2008年9月底前):基本完成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和信用信息网络建设,完成各相关单位需求调研和软件开发工作。

(六)试运行阶段(2008年9月底前):初步形成企业信用平台并联网试运行,对运行过程中的问题进行修正,实现信用信息网络互联互通、资源共享。

(七)正式运行阶段(2008年底前):开通企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系统正式运行。

六、职责分工

**市企业信用平台信用数据采集范围:企业基础数据信息、企业资质资格信息、企业经营状况信息、企业荣誉信息、企业违法违规信息、企业经营者信用信息、企业其他与信用监管评价及统计分析有关信息。数据采集更新周期为一个月,时间定为每月20日至30日,有条件的单位可以进行数据实时更新或每日定期更新。

各相关单位提供的信息范围如下:

(一)市工商局:企业登记信息、企业法人信息、分支机构信息、企业年检记录、企业动产抵押登记记录、企业商标信息、处罚信息、获得荣誉的企业情况等。

(二)市国税局:税务登记信息、欠税公告情况、企业受税务部门行政处罚信息、提请吊销信息、纳税表彰信息等。

(三)市地税局:税务登记信息、欠税公告情况、企业受税务部门行政处罚信息、提请吊销信息、纳税表彰信息、拖欠社会保险费的企业情况等。

(四)市法院: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违法犯罪受司法裁决信息、企业被申请执行的信息、司法建议信息等。

(五)市公安局:企业公安登记信息、企业受公安部门行政处罚信息、获得荣誉的企业情况等。

(六)市人劳社保局:企业参保信息、劳动保障书面审查信用等级年检信息、劳动保障部门处罚信息、企业劳动仲裁情况等。

(七)市卫生局:企业卫生许可证审批信息、企业受卫生部门行政处罚信息、获得量化分级管理信誉等级的企业情况等。

(八)市安全监管局: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登记信息、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情况、企业受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行政处罚信息、获得荣誉的企业情况等。

(九)市环保局:项目环保审批、排污许可证、企业受环保部门行政处罚信息、获得荣誉的企业情况等。

(十)市质量技监局:组织机构代码信息、质监年检信息,国家、省、市及外地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和计量器具监督抽查情况、获得荣誉的企业情况、许可证情况、认证情况、查处违法企业信息等。

(十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企业药监登记信息、企业受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行政处罚信息、获得荣誉的企业情况等。

(十二)人行**市中心支行:企业逾期不履行金融债务信息、企业逃废债务信息、企业资信外部评级信息等。

七、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企业信用平台建设是一项具有重大战略意义的系统工程,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治本之策,也是提升我市企业综合竞争力的重要途径。各县(区)、各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企业信用平台建设的重要性,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协作,密切配合,把企业信用平台建设作为一项基础工作抓好抓实,抓出成效。

(二)加强领导,健全组织。为进一步加强对企业信用平台建设工作的领导,市政府成立**市企业信用平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成员由首批参与企业信用平台建设的12家单位负责人和市政府信息中心负责人组成,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市企业信用信息监管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工商局,具体承担企业信用平台建设的日常工作。

第8篇:税务信用管理办法范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十三条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及其他会计资料,不得提供虚假的会计报告。会计人员是上述资料的直接经办和提供者,会计信息失实会计人员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况且诚实守信、客观公正是会计职业道德的起码要求。

会计具有社会属性,会计岗位一般从属于单位,目前存在的会计信息失真状况,是会计受社会方方面面因素制约的结果。

会计工作是在会计主体、持续经营、会计期间和货币计量等会计假设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关收入、成本、费用的确认、计量和摊销需要在合理的会计估计及权责发生制的核算制度下进行,会计假设、会计估计、权责发生制给会计信息中的虚假数字以生存的土壤。

政绩考核催生假信息。现行的许多行政考核办法中牵涉到的考核数据很多来自会计资料。为了达到理想的考核结果,不怕违反法规和公德,通过各种手法布置安排下属企业、单位违心地提供虚假数据供他们完成和超额完成考核指标,这是媒体所披露的许多人升官发财屡试屡验的法宝之一,官出数字、数字出官是政绩升迁与假信息之间千丝万缕因果关系的深刻写照。

利益驱使是会计信息失真的关键因素。减少企业利益流出,争取所有者利润最大化是业主的终极追求,会计人员替业主打工,其中的利益关系是明摆着的。在造假情况相当普遍,提供了假信息又不至于造成严重损失时,有的会计人员就会违心地替业主效力。

为税务、银行、工商及政府机构等有关部门提供信息也是会计的职责或企业经营活动所必须,但各个会计信息使用单位的使用目的各不相同。比如银行,考察企业的偿债能力、运营能力、盈利能力、发展能力及其他综合评价指标,确定是否对有关企业提供贷款是它们的使用目的。指标合格的企业才能贷款,对偿债能力差的企业贷款肯定不放心,这本是无可厚非的,但往往不少企业的报表起初交给银行时不符合要求,退回重做后却又能贷款了。明知造了假甚至变相教其造了假就能贷款了,企业为了资金需求当然会去做这个假。银行的这种信用管理办法,客观上已使自己增加了经营风险,又有致他人不遵循职业道德之嫌。

有关法规与经济发展环境不协调也给会计信息不一致以可能。如新的企业会计制度的核算要求与税收法规之间的严重分离,使会计核算中产生了大量的调整内容,有时甚至需要另设税收会计进行核算,这为企业设置两本账打下了伏笔。

第9篇:税务信用管理办法范文

 

强化企业监管    实施金信工程     

完备的信用管理法律体系是诚信社会规范发展的基础和必然要求。与国外发达国家完善的个人信用法制建设相比,我国市场经济还处在初步完善阶段,信用法制建设滞后,我们应该把企业信用管理作为当前建立信用管理系统的目标和方向,这也是国家构筑金信工程的核心内容。  

一、企业信用监管的现状

建立完善的企业信用监管体系是一项崭新的课题,但目前存在三个问题。

1.国家法律法规理论指导不足。(1)在西方发达国家经济运行中,国家政策、政府管理、法律环境、行业标准、征信手段、评价方法等都有一套成熟的理论和长期的实践,而我们仅仅是从政府一个部门的企业登记和日常监管入手开展工作;(2)企业信用涉及商业银行、征信和信用调查、资产评估以及信用评级、信用保险和信用咨询等一整套市场运作流程,而我们仅仅提供企业是否违法的客观记录,并对少数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提供网上查询;(3)信用管理是涉及多部门的系统工程,应有完善的相关法律体系并规范操作,而我们只能以“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诚实信用”原则和“公司法”对违法当事人的限制性规定做参照,因此急需制定相关法律,包括公开披露违法失信企业时出现的不当行政的法律救济措施。

2.企业信用管理制度不全。我国加入WTO后,一系列的国际贸易规则,不仅要求我们遵守国内的法律,同时还必须符合WTO国际公法的要求。企业参与经济全球化必须以诚实信用为前提,以严格履行合同为保证,这是法律的要求,也是企业生存必须遵守的底线。然而许多企业没有意识到这个问题,对合同管理与质量管理乃至企业发展的关系在理性上认识不足,管理方式、组织形式不适应现代市场交易要求,合同管理制度不健全,不少企业缺少专门或兼职的部门管理合同,有的兼职人员不懂合同,没有实现合同管理电子化、网络化,一些中小企业和私营企业合同台帐手工填写,随意涂改,合同文本使用不规范,合同主要条款漏项,企业间相互拖欠严重,给企业经济利益和诚信带来负面影响。

3.社会信用管理意识不强。当前,一方面由于全社会对合同管理认识的差异,特别是广大消费者对合同知识知之甚少,另一方面现实经济生活中合同交易又极为广泛和普遍,使得利用合同进行的违法事件不在少数。个别不法分子利用一些地区、企业、个人盼望资金、好项目的心理,在引进资金、引进项目、发展种养殖业和高科技项目上利用合同进行欺诈,使地区、企业、个人蒙受损失。

二、实施金信工程的对策

面对信用管理的现状,如何适应入世的需要,我们应从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高度出发,借鉴国外先进管理理念、方法,重新审视工商部门合同监管职能,建立企业信用监管体系,在工商行政管理职责范围内发挥四个功能,即:企业信用信息的披露功能,教育培训企业诚实守信的引导功能,规范企业信用行为的监管奖惩功能,对企业授信不当、不履行承诺等产生的信用风险予以防范或救济功能,在实施金信工程中做到“四着并举”:

1.补充完善信用动态数据库,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按照《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企业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一方面对合同行政监管信息要及时录入,同时协调系统内其他职能科室、分局涉及企业信用信息的收集整理,保持企业相关信用资料录入的及时性、连续性,对严重失信违法的企业在登记注册、申报驰、著名商标等方面的限制要落实到位,对重守企业的激励措施要不折不扣地兑现,取信于企业;要建立相对独立的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个人信用数据库,作为企业信用数据库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企业信用与企业负责人个人信用的联系,使企业信用有明确的责任人,才有人真正对企业信用负责;另一方面要主动与相关政府部门、司法机关联系,建立健全可操作的信用信息收集机制,结合实际,落实信息共享的具体操作事宜,要向企业宣传建立信息系统的作用、意义,帮助企业开展征信服务,制定企业信用信息有偿查询的内容、程序和方法,形成动态数据库。

2.培育发展信用企业,推进企业信用体系建设。“重合同守信用”认定活动,是金信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和主要表现形式,它与当前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促进经济健康发展的目标相一致,也是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要求。以我县重守企业评定现状为例:一是全县共有重守企业299家,占全县企业总数的10%,比例较低;二是全县重守企业中国家级2家,省级3家,市级55家,县级239家,等级档次有待提高。我们应在政府统一领导下努力推进“重合同守信用”活动深入开展,加快各地企业信用体系的建立。要通过舆论宣传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社会诚信风气,增强企业参加重守认定活动的积极性;要主动向地方政府汇报,请他们召开专门会议,认真排查,支持已命名的重守企业参加上一级的认定,未取得的企业要引导他们积极创造条件报名参加认定;在日常监管中要注意发现、培育重守企业,加强信用培训,加强指导规范,帮助企业争创,力求多发展;对申报重守认定企业,要严格标准,认真把关,广泛征求法院、银行、税务、司法等部门和企业客户对其信用的评价意见,登报公示征求社会意见,确保质量;对被命名表彰的企业要利用媒体向社会广泛宣传,既扩大了企业的知名度,又抓住典型导向拉动作用,吸引更多企业加入重守创建队伍中,打造企业信用平台。

3.查处企业失信行为,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褒奖信用企业,弘扬诚信正气,是我们应尽的责任,规范合同行为,查处失信违法行为,更是我们的法定职能。为此,我们一要通过集中整治,加强对建设工程施工、房地产等合同的行政监管,积极引导他们自觉使用合同示范文本;二要坚决清除假冒的重守企业,近年来,宝应曹甸工商分局先后查处了2起企业利用产品宣传册、互联网冒用重守名义进行虚假宣传的行为;三要严厉打击合同欺诈行为,要组织干部集中学习、培训,提高合同欺诈案件的办案水平,并利用企业信用电子网络,将有违法行为的企业确定为警示企业名单,在网上公示,向社会发出警示;四要建立企业激励机制,将生产经营信誉好的企业确定为良好行为企业向社会,登记中开辟绿色通道,年检中免实质审查,发展中重点扶持,改变“老实人吃亏”的现象,使诚信企业得到实实在在的优惠。

4.加强以诚信为本的道德教育,打造诚信企业、诚信经济的品牌。要在开展法制教育的过程中加大对《合同法》、国家工商局《关于对企业实行信用分类监管的意见》的宣传,要充分运用新闻媒体、协会简报、集中培训、深入企业办班的形式,提高全民尤其是企业负责人、营销人员、合同管理员对《合同法》、《江苏省合同监督管理办法》的学习理解,增强严格按合同办事的自觉性。今年来,宝应工商局还深入开展了“合同助企活动”,通过与重点服务单位签订协议,提供信用知识培训、内部合同管理指导、法规咨询、资信、大宗合同签订把关、合同争议调解、合同仲裁、动产抵押登记、争创省市级重守企业、查处侵权案件等十项服务,促进了企业自我保护能力的提高,对企业授信不当、不履行承诺等产生的信用风险予以防范或救济,引导企业在合同管理方面向更高的目标迈进。

三、对金信工程的再认识

构建企业信用监管体系是一项系统工程,也是全社会共同的事业,对此,我们在实施金信工程中应当处理好五个关系。

1.立足自我与争取支持的关系。工商部门要积极争取当地政府的支持,成为企业信用建设的牵头单位,建立企业信用数据平台;要协调好与相关部门的关系,建立相互协作制度,运用我们拥有的企业登记基础资料换取我们所需要的其他企业信用信息,丰富企业信用资源。

2.企业信用监管体系建设的长期性与阶段目标关系。企业信用监管体系建设不是一朝一夕能够完成,需要我们分阶段实施。因此确定每个阶段目标应该按照先易后难、先内后外原则开展工作,首先做好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建设,其次做好制度建设,最后把企业信用建设向个体工商户信用建设延伸。

3.信息化建设与企业信用监管体系的关系。开展企业信用工作需要加快信息化建设,需要计算机技术和网络技术的支持。但是信息化工作不能代替企业信用工作,企业信用工作也不能以信息化为满足,应该以市场主体为中心,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技术为手段,相互促进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