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医疗新技术管理办法范文

医疗新技术管理办法精选(九篇)

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诞生,需要你不断地搜集资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编为你收集了丰富的医疗新技术管理办法主题范文,仅供参考,欢迎阅读并收藏。

医疗新技术管理办法

第1篇:医疗新技术管理办法范文

一、理念创新

首先是管理思想的创新。我们的服务理念应从“以病人为中心”逐渐向“以人民保健为中心”过渡。这在今天,它不仅是对医疗买方市场的适应,更重要的是对患者合法权益和人民群众保健需求的尊重。以一切为了人民,为了人民的一切,为一切人民的健康来衡量和推动医院的持续发展,把管理理念的创新意识、创新要求,贯穿于医疗实践中。其次是人才观念的创新。医疗服务中最关键的因素还是人的因素,人才的正确使用能增强其服务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从而保证了服务的质量。医院采用绩效考核的分配制度,实行评聘分开,以服务质量和患者满意度为考核指标,有效地调动了医护人员提高服务质量的积极性。医院高度重视人才的培养和年青骨干技术人员的选拔任用,制定严格的人才培养培训计划,通过邀请专家来院讲座、选派外出进修学习、加强院内交流培训等多种方式加强人才的理论培训和技能考核。第三是管理机制的创新。为提高医护质量,切实为患者提供放心满意的医疗服务,医院坚持行政查房制度,定期组织行政职能科室深入病房,从科室管理、医护质量、操作流程、诊疗规范、学习培训、劳动纪律、医德医风等各个方面进行细致检查,并形成质检月报进行公示。医院设立了回放办公室以医疗收费、医护质量评价、患者需求等为主要内容的电话回访制度,了解患者对医护服务的评价、意见和建议,切实做好整改。

二、技术创新

医院是应用技术为主的行业,引进模仿技术是必要的,但难以形成技术优势。我们要以技术创新为依托,促进高新技术的研究与发展。医院高度重视技术创新和新技术的研究应用,通过建立健全有利于人才成长和技术创新的竞争机制,融合优势医疗资源,加强与医学院校和上级医院的交流与合作,不断提高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医院年开展技术创新和新技术研究应用30余项,多项医疗科研成果达国内领先水平,并成功打造了介入诊疗科、血液透析等十多个特色服务专科,在心血管介入、脑血管疾病的微创治疗、腹腔镜技术、重症疾病抢救技术等方面取得了长足发展,在周边县市产生了广泛的影响,综合实力居全市同级医院前列。医院与院校共建医疗教学实践基地和在职研究生培训基地,打造医疗服务专业技术人才文化高地,进一步推动了医院在医疗服务、技术创新、带教管理等方面实现新的发展,克服了医院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的人才结构不合理、整体水平不高、创新能力不强的瓶颈问题,实现了医教双赢。医院以创新为主基调,深入开展一个新成果、一台新手术、一个新项目、一项新举措“四个一”活动和“优质服务标兵科室”评选,制定详实的活动实施方案和配档表,定期督导活动进程,创新服务能力和优质服务水平显著提升。

三、服务创新

第2篇:医疗新技术管理办法范文

【关键词】医院;生殖中心;平面布局

近年来,不孕症的发病率日趋增高,约累及10%~15%的育龄夫妇,传统的治疗方法远不能满足需要。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辅助生殖技术(ART)领域内不断取得突破性进展,为不孕症的治疗提供了重要手段。新建的生殖中心的平面布局方面,主要参照经修订过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但在生殖中心的兴建过程中,却缺乏相关的平面验收规范,主要参照洁净厂房和手术室相关规范,在严格的生殖准入制度下,生殖中心硬件验收-建筑平面方面,成为大多数医院兴建生殖中心的难题之一。本研究结合卫生部对生殖中心场所要求就某综合医院的建筑平面予以解读,希望能够对新建或改建的生殖中心起到借鉴的作用。

1辅助生殖现状及认识度调查

我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assistedreproductivetechnolongy,ART)起步较晚,第一例试管婴儿出生于1988年,但发展较快,现已赶上国际水平[1]。为了对我国开展辅助生殖的现状有所了解,掌握相关人员对辅助生殖的社会认识情况,选取上海、北京、湖南,山东、广东、海南6个省市9个辅助生殖中心进行初步调查统计,患者的年龄分布、9个中心常规体外受精(IVF)及卵细胞浆内单注射术(ICSI)的临床妊娠率见表1,2。表1患者的年龄分布表29个生殖中心IVF及ICSI的临床妊娠率我国已能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领域中的多项技术,9个生殖中心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成功率与发达国家类似,辅助生殖技术具有广阔的前景,能够对育龄的不育妇女接受。

2现有生殖中心法规要求

自2002年以来,卫生部多次组织有关专家,参考和借鉴先进国家的相应技术规范、基本标准和伦理原则,结合我国实际,颁布了《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人类库管理办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人类库基本标准》、《人类库技术规范》和《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伦理原则》,这些规范的实施,对促进和规范我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人类库技术的发展和应用,保护人民群众健康,特别是保护妇女和后代的健康权益,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卫生部在卫科教发〔2003〕176号中对原《技术规范、基本标准和伦理原则》进行了进一步的修改,为了防止片面追求经济利益而滥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人类库技术,切实贯彻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维护人的生命伦理尊严,把该技术给社会、伦理、道德、法律、乃至子孙后代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和危害降到最低程度。

上述标准和规范的制定,对生殖中心的准入制度有了一个标准,为保证这一准入制度的科学、严谨、客观和公正,卫生部又在[2003]年177号文中制定和颁发了相关的《审批管理程序》,更进一步严格和完善了生殖中心的准入标准,并进行动态的管理。在评审过程中,专家组在听取汇报、现场答疑、实地考察、分组检查、技术考核等综合评估后,对生殖医学中心从人员、场地、设备、规章制度、伦理、技术水平等方面是否达到卫生部的标准,具备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基础条件和技术水平进行全方面的评价。场地平面是准入的重要一环,从平面布局、人员流线、隐私伦理管理、空气洁净及环境等多方面要进行综合考核。

3生殖中心工作场所要求

对生殖中心建筑平面布置主要分为临床诊断和实验室两大主要区域,其中实验室是核心部位,工作场所的要求基本如下:

(1)场所须包括候诊区、诊疗室、检查室、取精室、处理室、资料档案室、清洗室、缓冲区(包括更衣室)、超声室、胚胎培养室、取卵室、体外受精实验室、胚胎移植室及其它辅助场所;

(2)用于生殖医学医疗活动的总使用面积不小于260平方米;

(3)场所布局须合理,符合洁净要求,建筑和装修材料要求无毒,应避开对工作产生不良影响的化学源和放射源;

(4)工作场所须符合医院建筑安全要求和消防要求,保障水电供应,各工作间应具备空气消毒设施;

(5)主要场所要求:

①超声室使用面积不小于15平方米,环境符合卫生部医疗场所III类标准;

②取精室与处理室邻近,使用面积不小于5平方米,并有洗手设备;

③处理室使用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

④取卵室供B超介导下经阴道取卵用,使用面积不小于25平方米,环境符合卫生部医疗场所Ⅱ类标准;

⑤体外受精实验室使用面积不小于30平方米,并具备缓冲区;环境符合卫生部医疗场所I类标准,建议设置空气净化层流室;胚胎操作区必须达到百级标准;

⑥胚胎移植室使用面积不小于15平方米,环境符合卫生部医疗场所Ⅱ类标准[3]。

4实例解读某医院生殖中心

4.1空间功能分区

该医院生殖中心总面积约1200平方米,按国家规范,主要设置门诊区域和实验手术区域,在门诊区域主要设置有:候诊、医护办、检查、诊疗室、注射、B超、门诊取精、门诊分析、AI室等,在实验手术区主要设置有:IVF实验室、OPU取卵室、ET移植室、分析、冷冻室、取精室、污物清洗室等。

4.2核心部位

生殖中心平面布局中实验手术区域是平面中的重点区域,而IVF实验室、OPU取卵室、ET移植室又是这一区域的重点。

IVF实验室必须达到卫生部医疗场所Ⅰ类标准,为达到这一标准,设置了空气净化层流,按洁净标准达到了千级的标准。为配合IVF室内放置培养箱的要求,必须设置医疗管道气体,主要配置氧气和二氧化碳气体,并设置气瓶间。IVF室内还应设置净化工作台,保证胚胎操作区局部达到百级标准。

取卵室、胚胎移植室按洁净标准环境应达到Ⅱ类标准,该生殖中心取卵室、胚胎移植室按万级标准设置了空气净化层流,以供在B超介导下取卵及植受精卵用,在这两间房中应布置药品柜、器械柜、书写台、吊塔、无影灯等辅助设施。

根据体外受精的流程要求:取卵-体外受精-培植-植入母体的流程,并按人性化要求,该核心部位IVF室、取卵室、胚胎移植室应按品字形布置,以满足病人及医疗流程的需要,三间核心用房之间的物品传递应设置传递窗。

4.3人流的流线

生殖中心中存在不同类型的活动人群,如病人、陪护人员、医疗人员、清洁人员等,每种特定类型的人员都有属于他们自己的活动模式,有他们各自不同的行进规律与流程轨迹,它与人们就医进的心理相吻合,支持着人们的情绪,使人们的心理处于一种稳定状态,具有医疗场所特殊的含义[2]。在生殖中心平面流线设计中要重点处理两方面的问题:第一,要尊重就诊病人的隐私,从心理学的角度设计合理的流程;第二,从医院卫生学的角度出发,避免交叉感染,使不同的人流合理分流。

5结语

生殖中心的平面布局要遵守卫生部在卫科教发〔2003〕176号文中的基本要求,并在平面要解决好三个方面的问题,首先要明确功能用房,其次要进行功能分区,最后要合理组织流线。IVF实验室、OPU取卵室、ET移植室又是重点,一般应呈品字形结构布置。整个生殖中心平面只有突出重点,理顺关系,才能创造出一个舒适、人性化的就医环境。

【参考文献】

1张丽珠.世纪之交展望试管婴儿科技工作.生殖医学杂志,1998,5:195~198.

第3篇:医疗新技术管理办法范文

一、 我院护理工作现状

1、护士队伍不断壮大,护理工作在医院发挥着愈来愈重要的作用。

我院现有护理人员479人,占卫技人员总数的49.5%,其中高级职称20人,主管护师146人,护师188人,护士124人,从事临床病区工作的护理人员439人,护理人员除担当全院护理任务外,还检查指导下级医院和医学院护理专业的教学和带教任务。年护理病人约1.9万人次,特一级护理病人约 1600余人次,年培养进修实习人员300余人次。护理人员积极开展护理科研,吸取护理新技术、新项目,熟悉并掌握呼吸机、监护仪、除颤仪等各种新型医疗设备的应用,及时总结临床护理经验,年发表护理论文20余篇,年护理科研立项≥1项。在全国爱婴医院、文明医院、医院管理年督导过程中,护理工作均取得了较好的成绩,赢得了广大患者的好评,使病人对护理工作的满意度达93.5%。

2、护理理念、专业技术和服务领域得到一定发展。

护理理念是护理工作的价值观和专业信仰,在护理管理过程中,只有首先确立了护理理念,才能制定相应的工作目标与标准,理念不同,其工作导向也不同。我院护理部在人性化服务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制定了“以人为本、患者至上、关爱生命、诚信服务”的服务理念,宗旨是以患者的需求为导向,营造关心患者、爱护患者、尊重患者的氛围,为患者提供体贴入微、技术娴熟的人性化服务,使其在生理、心理、社会、精神上舒适,在质量上放心,达到患者和家属满意,零投诉的目标。护理部将加强护理工作人性化服务理念的教育,将健康教育知识渗透在护理工作的每一个环节,每项工作的细节过程中,使患者能感受到方便、快捷、安全、舒适的全方位、多层次优质护理服务,从而满足患者健康需求。

3、注重人材培养,提高护理队伍素质

随着国内医疗和护理体制的深化改革,我们注重护理人员的学历教育,鼓励大家广泛获取信息,目前,我院护理人员专科学历以上人员已占全院护理人员总数的84%。护理部积极创造条件,每年定期组织召开“护理管理新知识培训班”,邀请各地知名教授讲学,为临床护理工作加大了理论指导,使我院护理人员更新了观念,开拓了视野。

有计划地选送了护理骨干赴北京协和医院、上海瑞金医院、山西省人民医院、山大二院进修学习护理管理及业务知识。不断引进护理新理论、新技术,提高护理技术的科技含量。选送科室护士长参加护理管理培训班。对全院护理人员进行了三基理论考试采取现场抽查和集中考核的方法,激发护理人员主动学习的积极性,提高医学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技能。定期组织全院护理人员学习新理论、新技术,每年组织全院护理人员业务学习13次,参与科室护理业务和教学查房12 次,每月组织护理人员三基理论考试,合格率达100%,提高了全院护理人员的理论水平。

二、护理工作成绩显着,也存在问题

临床护理岗位的护士数量少,由于临床护士数量不足,护理工作不到位的问题突出。医院聘用护士待遇低,影响了护士队伍的稳定。个别护理人员服务态度差有患者投诉现象。临床科室工作需要深化“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提高护理质量和护理专业技术水平。临床护理人员忙于机械的工作,忽视了护理科研工作的开展。护理部做不到垂直管理,受个别科主任的干预,正常工作不能正常运行,如新聘护士的轮转、新聘护士的同工同酬问题都有待解决。

三、规划目标和任务

以质量管理为核心,技术管理为重点,组织管理为保证,使护理业务不断向深发展。建立相互理解,相互支持的人际关系环境,防止护理缺陷的发生,领导全体护理人员为病人提供安全、有效、高质量的护理,赢得社会信誉。

(一)具体目标和工作任务

1、依法加强护士队伍建设,维护护士合法权益。

认真执行《护士管理办法》规定,完善护士准入制度,明确护士的权利、义务和执业规则,维护护士合法权益,依法建立健全护士聘用、使用制度,同工同酬杜绝无证上岗,加强护士对法律知识的培训考核,督促护士依法履行职责,规范执业。

2、增加临床一线护士总量,实现护士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

根据临床护理工作的需要,合理设置护理岗位,统筹护士人力资源,保证临床护理岗位的护士配备,改善我院临床一线护士缺编的状况。到XX年床护比逐步达到1:0.5的要求,icu床位与护士比为1:2.5-3,在达到规定的护士配备标准基础上,实施以实际护理工作需要为基础的护士配置方法,并遵循以人为本,结构合理,动态调整的原则,按照护理岗位的任务,所需业务技术水平,实际护理工作量等要素合理配置各职称层次护士,实施按职上岗,做到人力资源利用最大化,切实保证医疗安全。

3、深入“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提高医院临床护理服务质量

在临床护理工作中贯穿“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人性化护理为病人提供基础护理服务和护理专业技术服务,密切观察病人病情变化,正确实施各项治疗、护理措施,为病人提供基本的生活护理服务,提供康复和健康指导,保障病人安全和护理工作质量。

第4篇:医疗新技术管理办法范文

【关键词】妇产科;护理;风险;管理

【中图分类号】R473 【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004-4949(2014)04-0299-01

、 妇产科护理的工作任务较重,而且容易引起风险的因素比较多,所以随着人们对于护理服务质量需求的不断提高[1],对于医院妇产科护理的工作要求也在不断的发展,为此,提高护理服务质量减少或者根本上进行杜绝护理风险已经成为了护理工作者的重要任务之一[2]。针对一些护理风险的发生,我院进行了有针对性的护理管理,对我院妇产科护理带来了一些较好的发展趋势,而且结果显示很好的减少了妇产科护理风险的发生,所以值得推广。现报告如下:

1 护理风险及原因

1.1 患者及家属方面 目前生育的女性往往是初产妇,没有生产经验,往往认为生育是个必经阶段,属于自然现象致使患者本人和家属对分娩的风险性未予充分的重视,进而带来相应的风险性。

1.2 护理技术管理因素 护士业务知识缺乏、工作经验不足,技术水平不熟练,不能预见性地发现问题,安全意识淡漠,会导致护理不安全因素增加。另外,不重视学习和业务技术培训,违反技术操作规程,将导致操作失误而发生护理缺陷和事故,从而引起护理纠纷发生。还有新毕业护士由于经验不足或是协作技能不强,易引起冲突,导致投诉,造成对护士信任的危机

1.3 缺乏工作责任心,安全意识薄弱 护理工作繁忙,需要护士有严谨的态度以及高度责任心,当护士单独值班,在没有互相监督和提醒的情况下,如护士缺乏自我的约束能力和慎独精神,就易在巡视患者和执行操作时违反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而为护患纠纷埋下了隐患,使患者对护理人员失去信赖,给患者身心带来不安全感。此外,由于护理人员责任心不强而引发危机的事件也很常见。

1.4 服务意识差,态度生硬 护理是一项护患双方共同参与共同协作的活动,护理活动的正确实施有赖于患者的密切配合及支持,人们文化意识观念的提高,对护理人员服务态度的要求也越来越高,患者有被尊重的权利。

1.5 管理因素 护理人员的配置不能满足患者的要求,护理人员资源的缺乏,尤其是患者的护理需求增多,使护士超负荷从事繁重工作造成身心疲惫、注意力不集中,责任心不强、服务不到位,对患者的解答不耐心,执行医嘱不严谨,给患者带来不安全感,科室管理层没有高度重视各项护理规章制度,对职责常规护理的监控力不够,是造成护理不安全的重要因素。

2防范措施

2.1提高科室管理者能力 科室护士长要加强业务技能和管理能力培训,不但在业务技术上要精益求精,同时管理上也要敢抓敢管、善于管理,在下属中树立威信,发现安全隐患苗头要及时将其消灭在萌芽状态。

2.2加强护理人员的专业培训 良好的护理技术是防范护理事故的基础和保证,医学的高速发展要求护理人员必须终身学习[3]。我院妇产科护理队伍平均年龄不到30岁,大部分护士并没有接受正规的专科护理培训,社会经验也不足,针对这一现状,我们聘请有丰富妇产科护理经验的护理人员讲解相关知识,并传授和孕产妇、家属交流的技巧。定期对护理人员进行专科知识、急救技术等的培训、考核,锻炼和提高护理队伍的急救技术水平和应急能力。严格执行考核管理办法,督促护士强化练习,提高护理技能。我们鼓励护士参与短期进修培训、院外专题讲座和学历教育等继续教育,推进护士对新理论新技术的运用和掌握。

2.3加强护患沟通技巧培养 护理工作的全部内容都是围绕着促使病人早日康复而进行的,这也是它的最终目的,如何建立良好的护患关系是护理工作中重要的一环[4]。护理活动的正常开展,有赖于患者和家属的配合和支持。我院是一所县级“三乙”医院,年分娩量达2 000例以上,有时因护患沟通不到位而发生纠纷,针对此不安全因素,我院产科加强了管理,规范产前、产时宣教,要求护士及助产士在熟练掌握业务技术的基础上,同时掌握一定技术的沟通技巧和交流能力,避免发生不必要的冲突和意外事件。

2.4增强护士法律和安全意识 通过经常性理论学习和医疗纠纷案例分析,增强护士“安全重于泰山,安全重在防范”的安全意识,在护理过程中自觉严格执行操作规程,遵守各项核心制度,增强护士自身法制观念,明确责任,强化意识,指导自己的护理行为,让护士认识到自己违规行为导致的不良法律后果,加强责任感,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同时学会用法律的思维书写护理记录,从法律的角度规范护理文书。做好护患纠纷汇报请示工作和实物封存处理等,使护理人员不但要有保证患者安全的意识,同时也有自我保护的意识。

2.5保证医院硬件设施安全 针对性防范措施,检查病区设施,保证孕产妇和术后病人的安全。要保证地面干燥,无油迹和水迹,照明设施的工作正常。要善于观察及时发现问题,避免发生意外的不安全情况,以保证病人在院期间的安全。

2.6加强对患者及家属的培训 加强入院宣教,不定期组织公休会,向病员及家属进行安全意识、风险意识、科学护理、科学喂养等方面的培训,使他们能正确认识医疗风险,以及科学的护理、婴幼儿喂养知识,主动配合护士的工作。

参考文献

[1] 李金娜,朱云霞,周晓荣,李小妹,吕芳玲;国内护理人力资源配置的研究进展[J];现代护理;2004,23(10):78

[2] 程圣莉;秦玉霞;宋瑰琦;周莉;护理工时调查与人力合理配置对策的研究[J];护理杂志;2006,12(10):68

第5篇:医疗新技术管理办法范文

[关键词] 医院;全成本核算

[中图分类号]R19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3-7210(2008)02(a)-103-02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以及医疗卫生改革的不断深化,医疗市场的竞争日趋激烈,医院面临着严峻的考验和挑战。客观现实迫切要求医院必须适时更新经营管理理念,通过实施包括全成本核算在内的一系列经济管理手段来降低医疗成本、提高经济效益、为患者提供质优价廉的服务,不断提高自身生存能力,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求得发展。

1实行全成本核算的必要性

1.1 实行全成本核算是适应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医疗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特别是加入WTO后,有限的医疗市场将被外资、合资和各种股份制医院所占据,公立医院面临来自多方面的压力和挑战。实行全成本核算是医院生存与发展、提高管理水平、增强竞争力的需要。医院实行全成本核算,强化医务人员的成本意识,通过医院各层面的有效管理,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开源节流,降低成本,增收节支,以较少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投入获得经济效益的最大化。

1.2 实行全成本核算是医院适应新的医疗形势的需要

在卫生事业的改革、药品价格的下降、医药分开核算管理办法的出台、医疗保险制度的改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推广等新形势下,公立医院面临着财政补贴大幅度减少、医疗服务价格下降、为更多的医保患者服务的现实。要适应新的医疗形势,迫使医院必须转变观念,强化经济管理,加强全成本核算,节能降耗,提高效益,以实现医疗服务两个效益的提高。

1.3 实行全成本核算是医院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有效手段

由于医疗卫生费用的过快增长,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已成为政府重点解决的热点、难点问题。公立医院是福利性的公益事业单位,医疗收费是由政府统一定价的,因此,医院提高效益的重点是降低医院运行成本,力求在经济管理上有所突破。只有通过全成本核算降低医疗成本,才有能力为这部分病人提供低廉的医疗费用;只有通过全成本核算获得更多的资金积累并投入到医疗技术水平的提高中,才能为更多的病人提供最优质的服务。

2 全成本核算的实施

2.1 实施全成本核算需要更新观念、领导重视和全员参与

全成本核算首先要有医院各级领导的观念更新和充分重视,需要各部门的协调配合和全体员工的积极参与。首先要由院领导亲自挂帅,组织全成本核算组织和机构,配备专职人员,在全院各级宣讲、组织学习和培训全成本核算相关知识。只有各级领导明确了全成本核算的目的、意义,才能充分发动群众,在全院职工中增强经济意识,从而在工作中自觉减少浪费,控制成本[1]。

2.2 做好全成本核算的基础工作

包括:①清产核资,对医院资产进行了认真全面地清查、产权登记、价值确认和资产核实。②对全院各科室医疗用房屋建筑面积重新测量、核实,公摊部分按有关比例进行分摊,确保数据准确无误。③对医院正式人员和聘用人员的人数及工资情况进行认真核定,实行定岗定编[2]。④完善各种原始记录,健全各科室、班组的计量、验收、领发、盘存制度。

2.3 要建立一套功能完备的医院全成本核算信息系统

医院要加强信息系统建设,推进全成本核算工作的网络化,建立一套功能完善,包括全成本核算功能模块的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各临床和医技科室、各实物管理库房、行政后勤部门、各收费结账网点及财务管理等部门实行计算机联网,实现全成本核算数据收集、存储、传输、汇总、分析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可靠性,提高全成本核算质量。这是医院有效实施全成本核算的保障。

2.4 要建立医院全成本核算与绩效考核相结合的奖金分配制度

对全成本核算的各个环节及每个具体程序进行考核、评估,将医疗服务技术管理和经济管理相结合,使医疗服务质量通过经济效益而量化。建立健全医德医风教育、评价、监督和奖惩制度,确立劳动、技术、风险和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原则,完善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根据全成本核算结果,确定相应的奖金分配制度,将科室利益与科室的医疗效益与经济效益挂钩,科室和个人的责、权、利更加明确,调动职工增收节支的积极性,这是医院有效实施全成本核算的关键。

2.5 牢固树立成本意识

以直接费用为主,控制各项费用支出将所有开支打入科室成本,包括直接成本费用和间接成本费用。直接成本费用是指医院在开展业务活动中可以直接计入医疗支出和药品支出的费用,包括:科室房屋折旧费、设备折旧费、其他折旧费,工资、奖金,卫生材料费、低值易耗品、制剂材料费,表格费、氧气费、供应材料费、总务材料费,水电费、空调暖气费、维修费,差旅费、加班费、误餐费、进修学习费、夜班费,洗衣费、物业管理费、其他费用等。

间接成本费用是指不能直接计入医疗支出或药品支出的管理费用,包括医院行政管理部门和后勤部门发生的各项支出,以及电梯费、诉讼费、科研费、报刊杂志费、利息支出、其他公用支出等。间接费用本着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按医疗和药品部门的人员比例进行摊销,并按支出的明细项目逐项进行分类。某科室应分配的管理费用=[管理费用/(医疗部门人数十药品部门人数)]×某科人数。只有把管理成本分摊工作做好,才能使医院的全成本核算工作做到位。

2.6 调查论证保证医疗资源利用最大化

基建工程、医疗设备购置、新技术和新项目开展、人才引进等重大投入必须由有关科室写出可行性报告,经有关科室负责人会议、院领导班子会议等集体研究讨论后,再付诸实施。对病源少、产出低、效益差的仪器设备进行严格的购置控制,有效遏制设备闲置和资源浪费,保证投入有效益,业务有发展,技术有提高。

2.7 实行招标采购制度,实现质优价廉的物资供应

实行招标采购制度,医院成立由主管院长负责,审计、财务、采购部门以及专家组成的招标采购小组,规范医院物资供应途径及程序,保证采购物资质量和降低采购成本。在招标采购中,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维护医院利益为基点,保障医院物资正常供给为中心,按章办事,规范操作。确定招标范围:药品、医疗器械、一次性卫生材料、检验试剂、低值易耗品、办公用品等各种物资均应纳入招标采购范围。

2.8 后勤社会化建立优质高效低耗的后勤系统

将清洁、保安、洗衣等后勤工作推向社会,医院与物业服务公司签定合约,物业服务公司提供后勤保障,医院对后勤工作按照合同要求进行监督和质控。后勤社会化改革减轻后勤压力,有效制约后勤物资使用中的铺张浪费。

3 讨论

医院通过全成本核算,降低医疗服务成本和医院运营成本,优化医疗服务流程,构建低成本经营优势。在市场经济的大环境中,医院经营管理机制必须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但不能片面地理解为就是单纯地追求经济效益,而是要适应市场经济的环境和社会各界人士对医疗服务的要求,从更高层次和更广泛的角度来调整医院的服务范围及服务项目,满足广大患者就医的需要。要加强医务人员的行业作风建设,在医疗服务中保证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用药,要以良好的医德和高超的技术赢得患者的信赖,确保医院在竞争中发展,在市场经济中富有生机和活力。

[参考文献]

[1]陆灿明,雷权.以全成本核算强化医院经济管理[J].中华现代医院管理杂志,2006,4(6):53-55.

第6篇:医疗新技术管理办法范文

[关键词] 高危行业;小微企业;政府监管;安全生产;服务;中介组织

doi : 10 . 3969 / j . issn . 1673 - 0194 . 2014 . 17. 046

[中图分类号] F27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 - 0194(2014)17- 0076- 03

伴随社会经济的发展,我国逐步引入了微型企业的概念,并将小型和微型企业统称为小微企业。对高危行业小微企业而言,安全生产是头等大事,国家对此高度重视,社会也普遍关注。然而小微企业没有大中型企业雄厚的资金支撑和技术支持,相对而言,小微企业在技术和生产设备上是比较落后的,安全专项资金投入少,安全设备配置明显不足;负责生产的一线工人缺乏安全生产培训,没有足够的安全生产意识,而且企业安全生产也缺乏专人管理。对于这些现实问题,本文系统地分析高危行业小微企业的安全生产行为[1],从安全生产法制管理、监督检查、行政管理、设备设施管理、工艺技术管理、作业环境和条件管理等方面入手,对企业、政府、中介组织三者交互行为展开分析,剖析高危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运营现状及存在问题,提出可行的对策与建议。

1 我国高危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的现状

截至2013年,我国各种类型小微企业已经超过5 600多万户,占企业总数的99.8%,从业人员接近2.8亿。这些中国企业的“毛细血管”群体,分布在国民经济的各个行业,创造了50%的税收、60%的国民生产总值、80%的就业岗位。小微企业分布广,能够缓解就业压力,具有灵活性和创新性,形成拉动国民经济的新动力。伴随我国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速,国家实施中部崛起、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建设战略在不断推进,我国经济资源环境和安全生产的压力在不断加大。

近年来我国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发展,事故总量、重特大事故、主要相对指标都持续大幅度下降。2013年全国较大以上的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下降17.3%和18.1%,重特大事故同比减少了10起,下降16.9%。全国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4.8%和14.1%,为经济社会的平稳较快发展创造了相对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然而,在煤矿、建筑、烟花爆竹生产、交通运输等高危行业,安全生产重特大事故多发的势头还未得到有效遏制, 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事故总量还很大。2013年3月吉林八宝庆兴煤矿的瓦斯爆炸事故、保利民爆济南科技有限公司乳化震源药柱地面站发生的爆炸事故、吉林省德惠市吉林宝源丰禽业有限公司(禽类加工厂)发生燃烧事故、厦门BRT快速公交车的起火事故等,这些血的教训再次为高危行业安全生产敲响了警钟。近两年高危行业领域的事故,约80%发生在小煤矿、小金属和非金属矿山、小化工、小烟花爆竹作坊和建筑施工包工队,这些高危行业小微企业的安全生产形势是非常严峻的。

2 高危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存在的问题

通过对小微企业、政府监管部门、安全生产服务中介机构3个主体对象的分析,发现高危行业小微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主要存在以下3个方面问题。

2.1 企业安全意识淡薄,基础设施隐患多,存在综合保障隐患

首先,企业的安全意识比较淡薄。小微企业对“安全”概念的认识停留在定性上,而定量分析的经验与能力比较匮乏,缺乏全面主动发现问题和消除隐患的能力。很多小微企业采用传统的管理办法,凭经验来管理安全生产,而用科学的技术进步、技术创新的工作方式来实现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比较少[2]。其次,企业的基础设施隐患多。小微企业资金力量薄弱,较之大中型企业,小微企业的基础设施差、安全生产条件脆弱、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不足,特别是乡镇一级的小微企业。这些小微企业的生产设备带病运行、超负荷运转、超期服役,依靠设备和人力的疲劳生产来获得企业利润,这些问题在机动车辆超载、超速、疲劳驾驶等违章现象中屡见不鲜。最后,企业存在综合保障隐患。有些小微企业以从业人员流动性比较大为由,在生产经营中侵犯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不对一线生产人员实施安全生产培训,不按规定发放和穿戴劳动防护用品的情况也时有发生,不依法参加工伤、医疗社会保险,职业健康的管理手段落后。事故预警、处理方案缺乏,有的企业甚至没有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监管人员,有的企业把安监机构当摆设,遇有检查才安排人员仓促上阵,缺乏安监机构的协调,小微企业的安全生产综合保障就无从谈起。

2.2 政府对高危行业小微企业的安全生产管制约束力不足

一方面,事后处罚整顿的安全生产管制方式难以遏制事故的发生。2012年8月5日,温州市瓯海区郭溪街道一铝锁加工厂发生重大粉尘爆燃事故,事故造成13人死亡、15人受伤。8月10日,温州市委、市政府联合下发了“关于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提高活动的紧急通知”,两个月内,1 632家小微企业被停产整顿、1 303家企业遭受关闭取缔。“事故发生―检查整治―停产关闭”,俨然已成为我国政府处理安全生产事故的惯例,小微企业安全生产陷入了“政府不管则乱,一管则死”的尴尬境地。显然,事后整顿的安全生产管制措施难以从源头上遏制事故的发生。

另一方面,小微企业对于安全生产管制政策消极执行。我国政府一直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近年来实行了一系列安全生产管制措施,如进一步健全了各级安全生产监管机构、严格了安全生产许可制度,提高了工亡赔偿标准[3],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等。安全生产管制的加强使我国安全生产总体形势基本稳定,趋于好转,但小微企业安全生产形势仍然严峻。这主要在于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生产基础薄弱,缺乏安全生产的积极性和安全生产能力;而且,我国小微企业面广量大且多分布在乡镇,而乡镇等基层单位安全生产监管力量薄弱,安全管制政策难以执行到位。所以,出现了小微企业消极安全生产,被动应付各种安全生产达标要求的状况。

2.3 我国安全生产服务中介组织发展缓慢,安全监管的保障力度不够

近年来,随着《安全生产法》的颁布和实施,我国安全生产服务中介市场迅速构建,作为第三方力量参与到安全生产技术服务工作中来。安全生产服务中介机构主要从事安全咨询、评价、评审、培训、考核、认证、检验、检测及注册等技术活动,为安全生产作出重要贡献。然而,在安全生产服务中介组织发展过程中,我们会发现很多实际问题:政府对服务中介机构的市场准入机制的规范[4],不同行业的监督对象和监管措施,对中介机构的认证、咨询资质的审查及考核,对企业实现科学、公开和公正的监管,以及加强立法、实现严格监管的需求约束等,这在实施过程中困难重重,来自不同主体方面的压力和需求不同,使我国安全生产服务中介组织发展缓慢,监管力度也不够。

例如,在我国安全评价行业领域中,由于国家的重视,安全评价机构及其从业技术人员数量快速增长,目前已超过18万人通过考试并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安全评价机构发展数量和资质标准已经达到与市场需求相平衡的水平;在稳步发展高风险生产行业安全评价机构的同时,适度发展其他行业的安全评价机构,逐步解决行业和地区发展的不平衡问题。但是,在安全评价发展过程中,仍旧存在三方面的问题:一是企业生产一线的从业人员安全技术差异大,他们并不是安全评估人员,为了从业去考资格证,很多是为了应付考试,而专业的安全评价从业人员又缺乏企业生产条件的安全评价现场经验,用理论去指导实际,难以落实,导致理论和实际生产经验脱节,安全评价不能得到较好的应用;二是没有专门的、系统的安全评价法律或法规对安全监管部门的工作进行指导;三是由于科技水平的快速发展,安全评价标准的滞后,需要新材料、新技术的广泛应用,在国家制定的安全评价标准中并没有规定,这就使很多企业存在着监管的空白。

按照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要求,小微企业要想实现安全生产的达标,必须依赖安全生产服务中介机构,对他们的刚需求就会很大,则会存在很大的潜在空间[5];又由于小微企业安全生产资源实力不足,其安全生产服务柔性需求的潜在空间也很大。但由于小微企业缺乏安全生产积极性,对安全生产服务中介组织的服务需求很低;同时,我国的安全生产服务中介机构大多依附于政府部门而存在,安全服务供给水平与能力不足。由于安全生产服务的供需双低,没能发挥安全生产服务中介组织在企业与政府部门之间的桥梁作用,在现阶段小微企业资源实力不足的情况下,无法保障小微企业实现安全生产的达标。

3 相关对策的提出

(1)通过政府进一步提高工亡赔偿的标准,增加小微企业的安全事故成本,使小微企业安全生产压力加大[6];国家和行业严格规范安全生产的措施,明确规定安全生产违法必须追究个人和企业的法律责任,从而使小微企业形成安全生产的主动意识。

(2)政府对于高危行业小微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制度进一步严格规范,通过加强基层执法部门的安全监管力度,严肃安全生产执法,从而提升政府对高危行业小微企业的安全生产行为严格规范的能力。

(3)加大对安全生产服务中介组织的扶持力度,可以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免征营业税、所得税、房产税等,通过对安全生产市场的培育[7],增强安全生产服务中介组织的服务能力,提高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建立其信用评价机制,形成完整的安全生产服务市场体系。

小微企业面广量多,是国民经济发展的坚实基础。为了实现产业结构的转型、全国安全生产形势的根本好转,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势必要对事故频频发生的高危行业小微企业的安全生产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制。同时,进一步提供安全生产服务。这就需要分别对高危行业小微企业、相关的政府监管部门、安全生产服务中介组织3个主体同时约束和规范,形成一个有序的安全生产市场体系。

主要参考文献

[1]梅强,刘素霞.中小企业安全生产“供求”与政府管制[J].中国安全科学学报, 2010, 20(3):113-119.

[2]Paul P S, Maiti J. The Role of Behavioral Factors on Safety Management in Underground Mines [J]. Safety Science, 2007, 45(4): 449-471.

[3]Niskanen T. The Effects of the Enforcement Legislation in the Finnish Occupational Safety and Health Inspectorate [J]. Safety Science, 2013,55:135-148.

[4]郝生跃,柴正兴.完善我国建筑安全管理组织体系的思考[J].中国软科学,2006(6):13-19.

[5]Vinodkumar M N, Bhasi M. Safety Management Practices and Safety Behaviour:Assessing the Mediating Role of Safety Knowledge and Motivation [J]. Accident Analysis and Prevention, 2010, 42(6):2082-2093.

第7篇:医疗新技术管理办法范文

>> 选个孩子生? 给孩子选个护眼灯 为孩子选个适合的幼儿园 后妈生的孩子 制胜关键选个股 看病选个好时间 细心选个好枕头 买房,选个好物业 选个药枕闻香入眠 选个泳池住酒店 选个“名牌”男友回家 选个富翁当村官 选个外壳很容易 要生自己的孩子 孩子做了国际交换生 生完孩子补补血 生完孩子丈夫消失 面对不该生的孩子 别把孩子逼成“特困”生 爸爸也会“生”孩子 常见问题解答 当前所在位置:中国 > 管理 > 选个孩子生? 选个孩子生? 杂志之家、写作服务和杂志订阅支持对公帐户付款!安全又可靠! document.write("作者: 孙爱民")

申明:本网站内容仅用于学术交流,如有侵犯您的权益,请及时告知我们,本站将立即删除有关内容。 人类分子遗传学,尤其是基因工程技术快速发展,从科学技术上来讲通过改变基因片段来“设计”婴儿的想法是可以实现的。

直到站在中南大学湘雅医院门口,来自湖南宁乡县的陈晓末才略舒一口气。

2015年2月24日,31岁的陈晓末带着妻子去县人民医院做产前检查,检查结果出乎意料:唐氏综合征风险率1/156,这是高风险。“按照县医院医生的意思,应该再做一个羊水穿刺来确诊,但我咨询了好几位年轻的妈妈都说(羊水穿刺)手术有流产的风险。”陈晓末回忆半个月前的境况时,仍难掩抉择的艰难,“好不容易怀上孩子,不能有闪失啊。”

在县医院做咨询时,陈晓末得知了一种新技术无创产前检测,通过这个检测,结果如果乐观,婴儿没有患病可能,就没必要做手术;如果仍旧呈现高风险,再做羊水穿刺手术。

于是,陈晓末陪同妻子来到中南大学湘雅医院产前诊断中心,花费2300元做这项无创产前检测。七天后,面带微笑的护士递给陈晓末一份检查报告,尚在腹中的婴儿不会患唐氏综合征。

一个月前,陈晓末的妻子即便来湘雅医院做检查,还是得通过传统的羊水穿刺手术确诊婴儿是否患病,“花同样的钱,还得承担一定的流产风险。” 湘雅医院产前诊断中心的一位姓王的女护士告诉《财经》记者。

这种解救陈晓末夫妇的科技被称为无创产前检测(NIPT),是高通量基因测序产前检测技术,主要用于检测与协助诊断胎儿染色体异常导致的临床疾病。1月15日,国家卫计委妇幼司第一批可以开展高通量基因测序产前诊断试点单位,全国31个省(区市),共有109家机构入选。

检测胎儿

在无创产前检测出现之前,孕妇们为求精准,通常只能选择有创产前诊断,其中最常用的羊水穿刺技术,有0.5%-1%的流产风险。

一年多前,“方便快捷、更加精准、不用手术”的无创产前检测在准妈妈群中开始流传,为了免于手术风险,尽快得到这一听起来高大上的基因测序检查,一些家庭甚至不惜花重金、托关系。

胎儿染色体异常是临床最常见的出生缺陷类型之一,平均每500个活产胎儿中就有1个罹患这种症状。正常的人体细胞中含有23对(46条)染色体。染色体在数目或结构上的改变会发生染色体疾病。

其中,当细胞内某染色体的数目不是正常的两条而是三条,会导致三体综合征,如唐氏综合征(21号染色体三体)、爱德华氏综合征(18号染色体三体)和帕陶氏综合征(13号染色体三体)。唐氏综合征又称先天愚型,60%的患儿在胎内早期即流产,存活者有明显的智能落后、特殊面容、生长发育障碍和多发畸形。

判断胎儿染色体异常的初步检测方法,之前是利用血清学和超声产前筛查,这两种方法的漏诊率相对偏高。中南大学中国医学遗传学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中南大学湘雅医院产前诊断中心主任邬玲仟分析,血清学方法受孕周影响比较大,如果孕周计算不准确,检测的最终值有偏差,影响对病症的诊断,“一般漏诊率有30%左右,即便筛查出属于唐氏综合征高危人群,仍需进行有创手术(穿刺)进一步确诊。”

有创手术,便是羊膜腔穿刺术与脐带血穿刺手术。由于传统产前检查有较高的假阳性率与假阴性率,即检查结果可能“没病查出病”,也可能“有病没检出”,为进一步确诊需进行有创手术,直接检测胎儿的遗传物质进行基因分析。

有创性产前诊断的准确率为100%,但穿刺术均是侵袭性产前诊断技术。手术过程中,有相关并发症风险,如出血、流产、羊水漏出、感染、肢体畸形等。对医疗机构而言,穿刺手术除有造成流产、引发医患纠纷的风险之外,还有定价不高等因素,因此,这一手术推广始终不顺利。

近年,出生婴儿患有唐氏综合征越来越受到重视,产妇又呈高龄化趋势,因而催生了妇婴市场对一种高效、无创的基因检测技术的需求。

1997年,香港中文大学化学病理系教授卢煜明发现,孕妇怀孕的时候,胎儿的DNA会进入孕妇的血浆里,通过对孕妇外周血的基因测序可以了解胎儿的基因情况。从2011年开始,产前临床界开始利用NIPT对高危孕妇进行检测,证实NIPT拥有远高于传统血清学筛查的灵敏度和特异性,更进一步验证NIPT未来在中等风险及低风险孕妇人群的应用。

用高通量基因测序技术分析每条染色体比例的变化,判断胎儿是否为染色体三体的技术,准确率可达99%以上,同时降低假阳性率与假阴性率。

陈晓末夫妇正是得益于1月15日国家卫计委妇幼司的第一批可以开展NIPT的产前诊断试点单位,不用经历有创手术,确诊婴儿出生后不会换上遗传性疾病。

原卫生部2012年数据显示,全国累计有近3000万个家庭曾生育过出生缺陷和先天残疾儿,约占全国家庭总数的1/10。其中,胎儿染色体异常是临床最常见的出生缺陷类型之一,约占全部活产胎儿的1/500。中国每年新出生的唐氏综合征婴儿生命周期的总经济负担超过100亿元。

然而,没有完美的技术,NIPT也有不尽人意之处。

首先,其检测内容不是胎儿的DNA而是胎盘的DNA。少数情况下,胎儿和胎盘的基因型并不一致。其次,母体对检测结果也会有影响,比如,母亲是三体嵌合体(身体中的一部分细胞染色体异常),或罹患癌症(癌细胞常有染色体异常)等因素,也会影响检测结果的准确性。

另外,孕妇的外周血里,胎盘DNA含量有多有少。当胎盘DNA含量少于4%时,就可能会影响检测结果的准确性。

无创产检仅仅避免了出生婴儿染色体异常,但现在越来越多的父母希望进一步让孩子避免更多的先天缺陷,或者具有某些长处。

“设计婴儿”,又称“治疗性试管婴儿”或“设计试管婴儿”技术诞生了,即在孩子出生以前就对他(她)的基因构成做某种选择。

设计婴儿,前提是实现植入前遗传诊断(PGD),即医生通过体外受精的方法,制造出多个胚胎,然后通过基因筛选,从中挑选出合适的胚胎植入母亲的子宫中孕育。

这项技术是由英国哈默史密斯医院温斯顿爵士领导的一个研究小组于1989年开发的,主要是为帮助具有基因疾病的夫妇拥有健康的孩子。

据新华网报道,中国的首例设计婴儿于2012年6月29日在中山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诞生。这个婴儿的父母均为地中海贫血基因的携带者,此前,二人育有一女,患有重度地中海贫血,不得不从1岁就进行输血治疗。为了生一个健康的孩子,并让其为自己的姐姐提供用于治疗的造血干细胞,夫妇决定利用试管婴儿技术,先做了遗传学诊断,医院对12个胚胎进行致病基因诊断,三个月后移植了基因表型正常的2个胚胎,最终获得了宫内单胎妊娠。

在国外也有同样案例,科学家通过筛选单一基因来改变婴儿的某个遗传性状。

这也引起人们的无限遐想,既然能用分子生物学技术检测疾病相关基因,或许这一技术能够强大到随意“编辑”胚胎的基因,从而改变婴儿的外貌、性格、智力、健康或者寿命等,真正意义上实现“设计婴儿”或“定制婴儿”。

从上世纪70年代末发展至今,试管婴儿技术已经发展到第三代:第一代试管婴儿只是单纯地利用夫妇的和卵子在体外结合,从而再植入到体内的一种生殖技术;第二代试管婴儿,是在第一代的基础上提高成功率;第三代试管婴儿,即为遗传学诊断,这一技术解决的问题不仅仅在于是否怀孕,而是出生婴儿的质量。

“第四代试管婴儿或许可以实现根据需求来设计婴儿。” 中国工程院院士、生物芯片北京国家工程研究中心主任程京对《财经》记者说:“人类分子遗传学,尤其是基因工程技术快速发展,从科学技术上来讲这种通过改变基因片段来设计婴儿的想法是完全可以实现的,或许不久就能实现。”

邬玲仟并不认可这一观点,“我们现在对每个基因片段如何表达都不清楚,何谈编辑、改变它们”,虽然通过改变单一基因来更改这一基因决定的遗传性状已经可以实现,但要想用同样的手段改变婴儿的长相、性格、全面的健康状况甚至寿命,人类在短期内很难实现。

伦理难越

若是在产前检查中确诊婴儿患有严重的遗传类缺陷,诸如唐氏综合征,父母将做何抉择?未来技术成熟,是否应该设计婴儿?科学界刚刚欢庆技术得以应用时,伦理问题就扑面而来。

中国现存的《母婴保健法》和《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中没有规定允许流产的疾病,也就是说如果一个婴儿被检测出有一定的生理缺陷但仍可以生存,父母选择流产,还是选择把这个孩子生下来,没有法律障碍。

中国医学科学院人文学院院长、生命伦理学研究中心执行主任翟晓梅接受《财经》记者采访时称,严重的遗传类缺陷,是人类都不希望有的,人类更倾向于出生一个更少需要社会提供服务的、在卫生经济学上减少花费、减少个人负担与社会负担倾向性的孩子,这在伦理学上可以得到辩护。

“婴儿若是确诊患有严重遗传性疾病,父母选择人工流产,这个没有太多伦理学上的问题。”翟晓梅说。

不过,实施的程序对医疗机构有要求。如果胎儿被诊断出有严重遗传性疾病,诊断机构需要将详细的信息告知父母,并且在遗传咨询中保持价值中立,将遗传性疾病的后果告知父母,由其自主决定。

多家产前检测机构在接受《财经》记者采访时表示,中国孕产妇在确诊婴儿患有遗传性疾病时,一般没有例外都选择人工流产。对此,翟晓梅表示“很痛心,也很纠结”。“唐筛”是常规检查项目,但有的医院会增加其他疾病的筛查,对一些轻微的遗传性缺陷,很多家长也会选择放弃生命。

伦理研究者可以理解父母放弃有严重的遗传类婴儿,但对于设计婴儿,则很反对。

在翟晓梅看来,设计婴儿毫无疑问是弊大于利,“设计婴儿讲究各个方面都设计成好的。那什么是好的?除了健康是人类共同的价值选择外,其他需求都是一些表观的东西,在价值多样下,表观的东西是否是合理的?”

宗教界人士也反对遗传学诊断技术,人为制造一个用来生产“零部件”的婴儿,无异于将制造出的婴儿当成“商品”,这是向危险方向迈出的一步。

第8篇:医疗新技术管理办法范文

关键词:知识产权;专利资助政策;政策评估

专利资助是政府运用公共财政资源鼓励自主创新和促进专利事业发展的重要举措。近年来,我国大部分省市相继出台了专利资助政策,这些政策对鼓励发明创造和专利申请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也还存在政策导向不明确、专利申请质量不高、政策监督不力等问题。为此,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08年1月专门颁发了《关于专利申请资助工作的指导意见》(国知发管字[2008]11号文件),要求各地按照指导意见精神,适时制定或修订当地的专利申请资助政策.

开展科学的政策评估是专利资助政策制定、继续或调整的前提和依据,但是国内对这一领域的研究和实践还很少见①。只有姜胜建简要分析了我国专利资助机制的不足及改进的建议[1];管煜武从专利价值的角度分析了上海市专利资助政策实施的效应[2],这些文献并没有设计系统的政策评估指标体系,也没有涉及政策的制定和实施等重要环节的评估;其他文献主要是介绍各地出台的专利资助政策的内容,或者对专利价值的评估(例如:万小丽、朱雪忠对专利价值评估指标体系的研究[3]),并不涉及政策评估的问题.

即使是知识产权政策评估这一更宽泛的领域,国内的研究也还刚刚起步,现有文献大多是对知识产权政策的介绍和述评[4][5],或者对知识产权政策实施效果的评估。例如:黎运智、孟奇勋介绍了韩国知识产权政策运行的绩效[6],齐欣、张继东评价了政府支持企业发展自主知识产权政策的效果[7]等,这些研究只针对知识产权政策实施效果的评估,评估面过窄,并非严格意义上的、规范的政策评估。从实践操作来看,政府相关部门主要是统计每年用于专利资助的金额、专利申请量与授权量的变化,缺乏对资助政策制定、实施及其效果等政策全过程的系统思考。可见,必须从知识产权政策与公共政策评估交叉的理论视角,尽快构建专利资助政策评估的理论体系并积极开展评估实践活动,这对规范各地政府资助申请知识产权工作、充分发挥专利资助政策的作用、提高公共财政资源配置的效率等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本文设计了专利资助政策评估的指标体系和权重,并且以上海这一全国较出台专利资助政策的城市为例,分析十年来上海市专利资助政策的变迁,通过现场访谈、问卷调查、统计分析等方式获取相关信息,对上海市实施专利资助政策十年来的绩效展开全面评估,分析该政策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完善的对策建议.

1 专利资助政策评估指标体系及权重的设计

1.1 专利资助政策评估指标体系的设计原则与方法

主要遵循以下原则进行指标的设计:(1)系统性原则。专利资助政策目标及效果的多重性决定了评估指标应当是多层次的体系,能够衡量该政策的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等综合绩效,将描述政策结果的常规静态指标和反映政策制定及实施的动态过程指标相结合。(2)实用性原则。应充分考虑指标数据的可获取性和可度量性,协调各种数据源,做到“来源可靠、度量一致”,避免评估主体实施评估时的主观随意性。此外合理控制指标体系的规模,兼顾技术先进性与经济合理性。(3)兼容性原则。指标体系要具有适当的可扩展性,能够根据不同层级或地域的政府部门、不同的评估要求和评估阶段灵活地增加或删减指标.

为确保质量,设计专门的流程来建立指标体系(见图1)。首先界定专利资助政策评估的目标:对专利资助政策的制定、实施、效果等方面进行综合的评估,为专利资助政策的去向(继续、调整、终结)、相关资源的合理配置提供依据。随后,在大量查阅国内外相关研究和实践成果的基础上,依据知识产权理论(尤其是专利制度)、政策过程及政策评估理论、利益相关者理论等多种理论,深入分析专利资助政策过程、政策绩效的形成机理和绩效特征,并据此建立指标体系。设计时主要借鉴三类逻辑框架:(1)“4E”评估框架[8],即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公平性;(2)“输入-转换-输出”的系统论逻辑框架;(3)政策制定-政策实施-政策结果及其影响的政策过程框架[9]。这三类框架渗透于各个评估指标中.

图1 专利资助政策评估指标体系的设计流程与方法

依据指标设计原则和逻辑框架,构建指标体系的层次结构及初步的二级指标体系,通过专家调查进行修正,再逐层细化到三级和四级指标。随后,将初步建立的指标体系制成专家咨询表和访谈提纲,采用邮寄信件、电子邮件、现场访谈等方式,邀请来自高校、研究机构、企业的相关专家进行筛选①,删除隶属度低于0.4的指标,并综合专家意见进行指标调整,最终确定评估指标体系。此外,为每个四级指标建立指标操作系统,阐明指标的含义、权重、评估主体、评估方法及评分标准等,以便于实际操作.

1.2 专利资助政策评估指标体系的建立

依据上述设计流程,最终建立“五层叠加、逐层收敛”的评估指标体系(见表1)。其结构如下:第一层为总目标层,描述专利资助政策的综合绩效水平.

第二层为一级指标层,反映专利资助政策绩效的外显特征,包括专利资助政策的制定(A1)、专利资助政策的实施(A2)、专利资助政策实施的效果(A3)三个指标。第三层至第五层分别为二至四级指标层,将一级指标逐层细化为可测的指标,以反映政策制定、实施及效果的状况。整个指标体系共设二级指标6个,三级指标13个,四级指标39个。从指标类型看,成本指标与业绩指标相结合、定性指标与定量指标相结合、静态指标与动态指标相结合.

专利资助政策制定(A1)指标评估专利资助政策程序(B1)和政策方案(B2)两个方面。政策程序主要考察制定该政策的依据(C1,理论依据、政策问题严重程度、制定该政策的必要性等)、政策方案的拟制及论证情况(C2,调研及论证的充分性、参与制定人员的代表性、政策合法性等);政策方案主要考察政策目标的合理性(C3,目标的明确性、具体性、可行性、一致性等)、政策方案的具体内容(C4,方案的完备性、易理解性、公平性、政策手段的有效性等).

专利资助政策实施(A2)指标评估专利资助政策的实施机制(B3)、政策实施成本及效率(B4)两个方面。前者主要考察专利资助政策的传达(C5)和政策落实的情况(C6,政策配套程度、信息系统建设、政策手段、政策主客体的素质、政策稳定性等);后者主要考察政策监督与反馈(C7,政策监督机构、政策主体反应能力和纠错能力等)、政策资源投入(C8)(尤其是人力、财力投入)、资源利用效率(C9)等情况.

专利资助政策效果(A3)指标主要评估专利资助政策的直接效果(B5)和政策附带效果及效应(B6).

前者主要考察政策目标的实现程度(C10,如专利申请及授权量的变化等)、政策问题的解决程度(C11);后者主要考察专利资助政策的综合影响(C12,政策对地方综合竞争力、市场竞争机制、公众知识产权意识等多方面的影响)、政策各方的满意度(C13,政策客体、政策实施主体、公众等对政策的满意度).

1.3 专利资助政策评估指标权重的确定

主要采用以下方法:(1)通过层次分析法[10]确定前两级指标的权重。将指标体系分为目标层O(专利资助政策绩效)和若干准则层(如按指标层次分为A、B层)。采用1~9标度标准,综合考虑来自高校、知识产权局等8名专家的意见,构造O-A判断矩阵和A—B判断矩阵,进行层次单排序并通过一致性检验,再进行层次总排序得出前两级指标的权重。(2)通过专家评定法[8]确定三、四级指标的权重。由于指标数量较多,为便于操作采用专家评定法。先拟订各个指标的重要性评价表(五等级,A很重要、B比较重要、C一般重要、D不太重要、E完全不需要),再请专家进行选择。将专家分为理论组和实务组两类,理论组包括来自高校和知识产权局的专家共8名,实务组包括来自企业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的负责人10名。将对照结果进行t检验及χ2检验,取平均值并检查误差,结果显示两组专家评分无显著差异,具有可信性。将全部专家评价累加求平均值,并取整处理,得出三、四级指标的权重(结果见表1).

2 上海市专利资助政策的评估

上海市1999年首次出台专利申请费资助政策,并于2001、2003、2005、2007等年度进行了多次修订①,今年将对政策再次修订。此政策对提高上海专利申请和授权数量起到了明显的促进作用,但是在专利资助质量、效率和公平性等方面也引起了一些质疑。作为国内最早出台专利资助政策的城市之一,对上海市十年来实施该政策的绩效进行评估,可以为政策的再次调整提供依据,也可为其他城市的政策制定或修改提供借鉴.

2.1 上海市专利资助政策评估的方法

评估组站在第三方的中立立场,通过资料和数据查阅、问卷调查、专家访谈等多种方式获取信息.

调查对象包括三类: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负责人、知识产权和政策评估方面的专家、政策制定及实施部门的相关人员②。问卷中为各个四级指标制定了详细的五级评分标准③,以方便做答。问卷回收及访谈结束后,对三类对象的调查结果分别进行统计分析和对比,证实调查结果可信。对各类信息和调查结果进行综合评价得出四级指标的评分,经加权汇总后得到总分。随后,在对各指标详细分析的基础上,查找问题并提出改进的建议.

2.2 上海市专利资助政策评估的结论

经过评估,上海市专利资助政策的整体绩效良好,总评分为83.40分,前三级指标的评分见表2.

(1)对“上海市专利资助政策制定”的评价。此项指标的最终评分为80.73分。从政策程序(B1)看,制定该政策的理论依据和调查论证比较充分,程序合法。但是参与政策论证的对象主要是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中小企业和专利申请的个体代表参与不足。近年来该政策问题的严重程度有所缓解,1999年政策首次出台时上海的经济发展居全国前列,但在激励知识产权创造、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方面相对滞后①,近几年上海专利申请量及授权量稳定在全国第五名左右,政策问题严重度有所下降。此外,有专家指出,该政策与上海市其他系统的创新激励政策有所重叠,而且创新是企业或个体的自主行为,不需要过多地给予专利资助,尤其是专利申请资助费.

从政策方案(B2)来看,该政策目标清晰明确、政策方案比较完备,可行性较强。但是政策目标定位中对专利申请的质量考虑不足,政策方案的易理解性和公平性也有待提高。例如:有70%的调查对象认为该政策在专项资助对象的选择上对科研能力强的企业过分倾斜,造成对中小企业和个人的不公平.

(2)对“上海市专利资助政策实施”的评价。此项指标的最终评分为79.40分。从政策实施机制(B3)来看,该政策出台后宣传效果较好,政策目标群体认知度较高;制定了实施细则等配套政策,建立了基本的信息沟通机制,门户网站具备政策查询和表格下载功能,但整体服务功能有待提升;政策主体主要通过受理窗口、电子邮箱、信函、专题会议等方式了解相关的意见或建议,反馈速度较快,但是并未设立单独的监督机构;政策执行主体和客体的素质及表现均属于中上水平;此外,虽然政府能够根据形势变化及时调整政策,但两年一次的修订频率表明政策稳定性较差。从政策实施成本及效率(B4)来看,目前配备的工作人员基本能够满足需要,办理资助事宜的效率较高、态度好;在资金的投入和使用方面,该政策实施以来上海市专利申请数量从1999年的4605件大幅增加到2007年的47205件,每项专利申请的资助费从几百到几千元不等,再加上专项资助金额,以及主管机关在政策制定、宣传、实施等环节中支出的实际成本,政策总成本非常高。如此高的资金投入与产出之间是否存在明显的因果关系、资金的使用效率究竟如何还有待进一步的考证.

(3)对“上海市专利资助政策效果”的评价。此项指标的最终评分为86.45分。从政策直接效果(B5)来看,该政策实施以来,上海市专利申请量由1999年的4605件增长到2008年的52835件,年均增长率高达35.66%,专利授权量由3665件增长到24468件(各年度专利申请及授权的情况见下图),充分体现出该政策在促进专利申请与授权,尤其是职务专利申请方面的促进作用(职务专利年均增长率高达41.56%)。虽然这一结果是多种政策交互作用、政策对象自身努力的结果,但是该政策功不可没。政策实施十年来,已经较好地解决了上海市专利申请及授权量不高的问题。对于长期政策问题解决程度的预期,有75%的调查企业认为该政策会在相当长的时间内发挥作用②,但是绝大部分专家认为此政策的作用会逐渐减少,长期实施还可能产生负作用。此外,此政策对中小企业关注度不够,对专利申请质量的把关不足,有可能引发新的政策问题.

从政策附带效果及效应(B6)来看,79%的调查对象认为此政策对提高公众知识产权意识有一定的或积极的影响,且对改善上海投资环境、提高综合实力等方面有一定的促进作用。从满意度指标看,大部分调查对象认为该政策的内容基本合理,比较容易理解,但一些地方仍需完善。政策客体对政策执行情况及结果的满意度调查中,选择非常满意、比较满意、不太满意及很不满意的比例分别为22%、56%、22%.

2.3 上海市专利资助政策存在的主要问题

(1)专利申请的质量难以保证。目前该政策面临的主要困境就是如何在促进专利申请数量提升的同时保证专利申请的质量。虽然2007年将发明专利的申请资助费由原来的每件2000元调高到3000元,但是单凭此政策仍然无法保证专利申请的质量.

例如:1999-2008年上海市专利授权量年均增长率低于专利申请量年均增长率近九个百分点。由于缺乏对质量的把关,有些单位或个体盲目申请,造成质量低下的专利申请较多,资源低效使用和浪费,偏离了真正的政策目标。此外,由于未能兼顾专利申请数量和质量,在一定程度上导致政策的前瞻性和预见性不足、每两年就要调整一次政策的局面.

(2)重复资助难以预防。此政策面临的另一个重要问题是如何防止专利的重复申请。据调查,目前重复申请的现象仍然较多,包括一案二申请(将一个专利分解成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专利进行申请)、一案多申请(一个专利项目同时申请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重复申请等,影响了专利资助资金的有效利用。虽然2007年在政策修订中专门增加了相应的条款,但是该问题仍然无法消除,其原因主要有两点:一是缺乏有效的信息系统,专利申请信息难以共享;二是专利申请的保密性和对审核人员的专业性要求,使得对专利申请难以开展审核.

(3)专项资助设定有失公平。目前上海市的专利资助主要分为普通制的申请费资助、优惠制的专项费资助两种。专项资助的范围包括:自愿申报并经有关政府部门认可的企事业单位;承担国家或本市重大项目、重大工程的企事业单位;有关政府部门组织的重大创新活动的参加单位。这种专项资助上的差别待遇(即对示范企业和重大项目的倾斜)①,反映了上海市政府为提高本市综合竞争力、重点支持重点企业和重大项目的政策导向,但在一定程度上忽略了中小企业等迫切需要资助的对象,造成对这些客体的不公平待遇。专利资助政策本质上是一种补的、鼓励性的政策,其关注的对象不仅是重点企业,更应关注有创新潜力的中小企业或个体②.

(4)对申请国外发明专利的资助力度不足.

《办法》第五条规定只有在国外或港澳获得授权后的专利才能得到资助,且资助金额有限(上限分别为3万元和1万元)。这一规定主要是考虑到申请国外发明专利的费用高、风险较大,在未获授权前给予过多资助可能造成财力的浪费。实际上,相比数量庞大的专项资助而言,这一资助力度并不算高.

调查结果显示,相当的企业或个体因为难以负荷申请前期的高成本和高风险,放弃了向国外申请专利.

国家知识产权局2008年《关于专利申请资助工作的指导意见》中指出,向外国的专利申请应该作为专利资助的重点,因此,上海市可以考虑给予更大力度的资助或奖励③.

(5)专项资助初审的质量有待提高。在2005年修订的政策中就增加了专利申请初审的规定,现行《办法》第九条规定:申请专项资助的由有关政府部门初审后,再报市知识产权局审查办理。这一规定有助于主管部门及时了解本系统的专利申请动态,并减轻市知识产权局的审核压力。但是从初审的实践来看效果并不理想,其原因在于:负责初审的人员大多不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难以准确判断申请专利的质量,而且负责初审的部门为了鼓励专利申请,对初审采取宽容的态度,导致初审流于形式,难以起到过滤的作用.

(6)政策的易理解性和便利性不足。现行政策包括《上海市专利资助办法》和《上海市专利资助办法实施细则》①,这两份文件在内容安排上不够合理,初次阅读政策的人需要花费较长时间才能找到目标内容,对于不同的申请对象也难以实现一查即明的效果。而北京市2008年出台的专利资助政策在内容编排上以申请对象为划分依据,在快速查询相关政策内容方面效果良好,一查即明,大大方便了政策对象.

2.4 国内其他城市专利资助政策的经验借鉴

(1)广东省的专利资助政策。广东省在2000年颁布了《广东省发明专利申请费用资助暂行办法》,并于2003年进行了修订。作为国内专利申请数量榜首的广东省,其专利申请资助政策在资助优先权、资助范围、资源分配等方面均有其独特之处:①列入各级政府计划的科技项目申请发明专利的,以及民营科技企业申请发明专利的,均可优先获得资助。②对科研单位、医疗机构和相关企业有关重大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发明专利申请,由省知识产权局给予申请费、实质审查费全额资助和费资助。其他专利申请需先申请本地资助(市级或更低),而且资助范围仅限申请费和实质审查费。③对经济实力发展不等的地方给予不同程度的资助,对经济实力相对越弱的地方给予越大的资助力度,这对于各地区专利申请的平衡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其专利申请资助政策在鼓励科技创新、鼓励医疗专利发明、平衡地区专利发展水平等方面都具有鲜明的特色.

(2)北京市的专利资助政策。北京市于2007年修订出台了《北京市专利申请资助金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对以下项目申请给予优先权:列入本市重点发展计划以及重点发展领域的项目;高新技术、技术改造项目;北京市专利试点单位、示范单位的项目;发明专利。该政策对不同的对象设定了不同的资助力度,重点扶持专利研发条件好的企业。例如:北京市专利示范单位可享受到的每项发明专利最高资助标准为5000元人民币,但非专利示范、试点的单位或个人能够享受到的最高资助标准为申请费950元人民币,实质审查费1200元人民币。在国外专利申请方面,北京市的单项资助力度比上海低(每项最多资助2万元,而上海市为3万元),但是最多可以资助5个国家的部分费用(上海的上限为3个国家)。此外,北京市为向国外申请专利的单位设置了最高资助限额(50万元),但上海市并未设置最高资助限额.

(3)浙江省的专利资助政策。浙江省于2006年修订出台了《浙江省专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该办法的鲜明特点是采取补助而非资助的办法来支持专利申请,并且只对发明专利授权予以补助,即只有当企业、团体和个人等在取得国内发明专利授权或国外发明专利授权后才可以得到相应的资助。此外,该办法对授权后的专利实施过程中会给予补助,以促进专利技术的转移和专利产业化。该政策还规定专利专项资金的来源多样化,用途也并不仅限于专利的补助,还可用于对表现突出的单位或个人的奖励、关系浙江省行业或者产业重大利益的涉外专利诉讼案件协助调查、应诉准备等事项的补助等多个方面.

此外,还有一些地方的政策也较有特色,例如:湖南省每个年度的专利申请资助情况会在省知识产权局网站上予以公示。这一透明、公开资助金额的做法受到资助对象和公众的好评,也便于社会监督;四川省专利资助政策资助的重点是中国发明专利申请、优秀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和重大的涉外专利申请;天津市近年来致力于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创建工程,因此其专利资助政策对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重大发明专利申请给予奖励,金额不受最高资助限额限制等等.

2.5 完善上海市专利资助政策的对策建议

(1)完善政策目标,注重参与政策制定主体的多元化。国知发管字[2008]11号文件明确规定了专利申请资助工作的目标为:促进专利申请质量的提升、促进自主创新成果知识产权化、促进我国国外知识产权拥有量的提高、促进公众对专利制度的了解和运用。可据此对现有的政策目标进行修订,兼顾专利质量和数量的提升,才有可能真正提高政策的前瞻性和稳定性。目前该政策每两年进行一次修订,在政策制定过程中应召开联席会议,并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听取专家、企业体表(除大型企业或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外,应包括中小企业的代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相关社会团体、专利申请个人代表,甚至部分公众代表等不同主体的意见,充分借鉴其他地方相关政策的可取之处,增强政策方案的科学性和公平性.

(2)按比例资助、以比例差异体现政策倾斜.

国知发管字[2008]11号文件明确指出,专利申请资助工作应遵循“部分资助”的原则,坚持以实际发生费用的一定比例给予资助,但上海现行的政策对专利申请实行全额资助,因此建议改为按比例资助,并通过比例的差异体现对重点扶持对象的倾斜。①对专利申请中实际发生的费用,采取申请人和政府共同承担的方式。为减少政策的不稳定性,建议短期内政府对发明专利、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三类专利申请的资助比例分别为70%、60%、50%,延续一定年限后再调整比例。②对资助对象进行细分,在基本比例的基础上进行适当的调整。例如:对申请专利质量高的重点单位的发明申请专利资助比例可提高到80%;对涉及地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国计民生的专利申请,可采取全额资助的方式等。还可考虑重点资助以下对象:向国外的专利申请(包括香港和澳门);承担国家或本市重大项目、重大工程或参与本市重大创新活动的企事业等单位;国家知识产权局或上海知识产权局认定的、知识产权示范、试点、专利示范、试点类的部分企事业单位(需根据对这些单位的动态评估决定资助额度);发展势头良好、创新能力较强的部分中小企业;专利质量高但经济上确有困难的个体申请者等.

(3)逐步调整专项资助的内容,重视后期的补助与奖励。专项资助是专利申请实际发生费用之外的补助,不符合“部分资助”的原则,且该政策公平性不足,建议进行如下调整:第一,短期内(如五年)保留专项资助,但必须对资助对象进行细分和动态评估,不应将知识产权示范、试点、培育企业,或有关部门认可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作为认定的条件,而是对这些单位专利申请的数量和质量、未来科技创新计划及实力等进行综合评估,培训专项资助初审人员的培训,加强专利资助初审的质量,采取有差别的、动态的资助额度。此外,应逐步将部分有助于优化产业结构、自主创新能力较强的民营企业纳入专项资助的范围。第二,从长期来看逐步取消专项资助项目,将事前的专项资助改为事后的补助或奖励。例如:对取得发明专利的企业,通过贷款贴息等方式补贴其实施专利技术和产业化项目;对于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较高科技含量,已实现产业化并取得重大经济或社会效益的专利技术产业化项目,尤其是在国外取得发明专利授权、获得良好经济效益的单位,或者在知识产权管理、人才培养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给予适当的奖励等等.

(4)改变资金的发放程序,改进政策文件的表述方式。目前国内专利申请的专利费资助在提交申请阶段即可获得全额资助,容易造成有些企业和个人追求数量忽视质量的行为,而国外专利申请的资助费用要在获得国外专利授权后才可取得。为此,在专利费资助的程序上可以采用分次发放的方法.

例如:对于国内专利申请,在专利申请阶段只发放第一笔资助费(按照一定的比例资助专利申请中实际发生的费用,如给予计划资助总额的50%),待专利申请获得授权之后再发放其余的专利资助费用(不能低于计划资助总额的20%)。此外,政策文件应考虑政策服务对象(申请资助的单位和个人)使用的便捷性,可在现有政策的基础上,按照政策客体进行分类整理,将针对不同对象或类型的政策规定单列出来,通过政府网站等渠道予以公布。使单位和个人、申请国内和国外专利的不同对象,能够根据自己所属的类别,快速查询到相关政策内容.

(5)建立有效的监督与反馈机制。尽快建立独立的监督机构,对政策制定及执行人员的工作绩效、资助资金的发放管理、政策实施情况等进行检查和监督。监督机构的成员构成应多元化,适当引入专家学者、公众代表、企业代表等。应建立对政策客体违反政策行为的惩罚机制。例如:发现重复资助的,在后续申请资助时首先要抵扣掉原先的资助额度.

还可以建立举报奖励政策,对举报重复资助或其他违规行为的单位或个体,一经查实,可以从追回的资助金额中拿出一部分用于对举报人的奖励。此外,必须增强政府网站的相关服务功能,例如:在网站上除了现有的政策查询、申请表格下载功能外,逐步提供网上申请预约、专利申请资助办理情况查询、在线问题解答、资助资金额度的及时公布等服务功能.

3 结 语

近年来我国各地政府相继出台了各自的专利资助政策,但是对这些政策制定及实施的绩效却较少关注,国内也很少有专利资助政策评估方面的研究成果。科学的政策评估是专利资助政策制定、继续、调整或中止的重要依据,国家知识产权局2008年专门发文要求规范政府资助申请知识产权工作,以充分发挥专利申请资助政策的作用。本文从知识产权政策与公共政策评估交叉的视角,基于“4E”理论、政策过程等逻辑框架,构建了包含3个一级指标、6个二级指标、13个三级指标和39个四级指标的专利资助政策评估指标体系,采用AHP方法、专家直接评定法等确定指标的权重,并且运用这一指标体系对上海市专利资助政策实施十年来的绩效进行评估,发现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的对策建议。评估结果表明,本指标体系可操作性较强,能够较好地应用于专利资助政策评估的实践。当然,由于不同地域、不同层级政府出台专利资助政策的背景、实施环境等存在较大的差异,资助政策的目标和内容也不尽相同,因此难以设计一套放之四海而皆准的专利资助政策评估指标体系。实际运用时,可以此指标体系为基础,根据特定的评估目标、政策环境、资源限制等因素,灵活地选择和增减指标,调整指标的权重,并且选用恰当的评估模型与方法,才能真正科学地评估专利资助政策的绩效.

参考文献

[1] 姜胜建.专利资助机制的分析与思考[J].今日科技,2006,(9):5-7.

[2] 管煜武.基于专利价值的上海专利资助政策效应分析[J].中国科技论坛,2008,(7):102-106.

[3] 万小丽,朱雪忠.专利价值的评估指标体系及模糊综合评价[J].科研管理,2008,(2):185-191.

[4] 郭丽峰,高志前.我国鼓励自主专利资助政策措施评述[J].科学学与科学技术管理,2004,(7):31-35.

[5] 彭茂祥.我国知识产权公共政策体系的构建[J].知识产权,2006,(5):15-18.

[6] 黎运智,孟奇勋.经验与启示:韩国专利资助政策的运行绩效[J].中国科技论坛,2008,(8):140-144.

[7] 齐欣,张继东.政府支持企业发展自主知识产权的政策效果评价[J].现代财经,2008,(2):42-45.

[8] 卓越.公共部门绩效评估[M].北京:人大出版社,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