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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管理办法和细则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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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管理办法和细则

第1篇:考核管理办法和细则范文

按照卫生部《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33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省卫生厅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实施细则》(粤卫〔〕121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决定开展首批产前诊断技术服务医疗保健机构申报审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资格

《实施细则》实施前已经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开展产前诊断相关技术服务,在组织设置、专业技术、业务范围、人员配置、房屋场所、设备配置、内部管理等方面符合《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基本要求的医疗保健机构。

二、申报程序

(一)人员资格认定:相关人员获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产前诊断技术人员资格;

(二)自查:相关机构对照产前诊断机构基本条件及有关要求自查合格;

(三)提交申请材料:提交相关申请材料(请登陆**省卫生厅网站自行下载申请表,网址),随自查报告一并报**省卫生监督所办证大厅();

(四)审批:省卫生厅按照有关审批条件,结合专家评审意见,对申报机构进行审批。

审批通过的医疗保健机构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执业许可证(产前诊断项目)》,方可由经资格认定的医务人员在法律法规和伦理原则许可的范围内开展产前诊断技术服务。

经自查认为有差距的单位、在《实施细则》实施后开展产前诊断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应向省卫生行政部门提交书面筹备报告,我厅将给予书面指导。

三、产前诊断技术人员资格认定

近期我厅将组织开展人员资质认定工作,认定的方法以考试形式进行。具体如下:

(一)考试对象。

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相应卫生专业技术职称,拟从事产前诊断技术服务的,遗传咨询、医学影像、生化免疫、细胞遗传、分子遗传五个专业的技术人员。

(二)考试形式。

分书面考试和现场操作两部分。

(三)考试时间。

1、书面考试:初定**年3月31日,具体考试地点将在省卫生厅网站公布,请各申请单位留意。

2、现场操作:与申报机构的现场评审一并进行。

(四)考试内容。

1.书面考试:包括法律法规和基础理论两部分。

法律法规包括:《母婴保健法》及其实施办法、《**省母婴保健管理条例》,卫生部《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及配套文件、《**省卫生厅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实施细则》及其配套文件。

基础理论包括:卫生部《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的配套文件、《**省卫生厅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实施细则》的配套文件中涉及的专业内容。按照专业分为遗传咨询、医学影像、生化免疫、细胞遗传、分子遗传等五种书面考试题。

2.现场操作:包括常规操作、结果解释和意外问题的解决。

(五)报名方法。

由所在医疗保健机构统一报名。申请单位按遗传咨询、医学影像、生化免疫、细胞遗传、分子遗传五个专业统一填写《产前诊断考核申请表》(见附件),并于**年3月15日前报省卫生厅基妇处(地址:南路17号;邮编:;联系人;电话:)。经审查后,我厅将报名回执反馈申请单位。

第2篇:考核管理办法和细则范文

制定目标,寻找突破口

21世纪以来,随着学校的迅猛发展,学校也进入了一个发展的高原期,学校下一步如何发展的难题摆在学校领导班子面前。面对困难,学校领导班子明白:“制度解决边界问题,机制解决活力问题,文化解决寿命问题。”为此,学校特地制定了新的发展目标:决定“以内涵发展为根本,以管理创新为突破口,力争学校的综合办学水平特别是教育教学质量得到又快又好的发展和提高。”学校领导班子一班人决定在管理制度、激励机制、校园文化方面寻找突破口。为了实现学校的办学目标,学校决定探索新的管理模式,实施“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管理模式,以“博文修德,精益求精”的办学理念为指导,以“年级自主管理”为载体,彰显“自主管理、自主育人”的办学特色。

一是建构“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管理模式。所谓“块”,就是指每一个年级组,“以块为主”就是指学校管理以年级自主管理为主;所谓“条”,就是指学校决策层和执行层,由学校决策层决定重大事项,制定六个年级管理的各项目标,负责目标的检查、考核、调控;各管理部门为六个年级自主管理进行指导和提供服务;所谓“条块结合”,就是指学校决策层制定各年级发展目标任务和指令,中层干部在负责部门事务服务全校的同时下到年级组,成立年级领导小组,制定年级管理办法和细则,具体落实学校的工作目标和任务;同时,学校成立评价委员会,对各年级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和调控,并根据各年级的完成目标情况进行奖惩。

二是建立完整的具有战斗力和凝聚力的年级组团队,赋予自主管理年级的权限。学校精心建立年级组领导团队,成立年级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和组织年级组的日常工作。年级工作领导小组由年级干部、年级组长和年级骨干教师组成。每个年级组设一名组长(年级主任)、两名副组长(年级组长)、两名小组成员,加上一位工会小家家长,一般有六位成员。年级组实行年级主任负责制。年级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年级的日常管理,年级组根据学校下达的年级组工作目标,制定年级管理办法、细则,报学校审批后实施。年级组在学期初由年级人事处安排、负责年级工作经费的管理使用、年级教师管理、考核、使用、培训和提高的权限;负责制定年级组班主任管理细则、备课组管理细则和奖惩条例;负责制定年级组学生管理办法、年级财产管理办法、安全管理和教育办法等,所有方案上报学校通过后,即可在年级组全面实施。

三是完善考核机制和内容,把责任目标落实到年级组。学校把各项考核制度、工作目标清晰地下达到年级组,按时考核。为此,学年之初,校长亲自下达学年目标任务,与各年级组签订目标责任书:包括教师管理和培养提高目标、德育工作目标、教学工作目标、财产管理目标、安全工作目标、健康教育及环境保护教育目标等七个方面的内容。

四是年级组根据学校下达的目标任务,分解到教师个人头上,由年级组自主考核。各年级组自主制定年级组管理办法和考核细则,建立健全年级管理制度,报学校同意后即可自行实施。

五是创设校园管理的人文氛围,激发学校教职工的工作激情,学校刚性的管理,也不失人文的关怀。学校积极开展工会小家建设,创设学校的人文环境,为学校长期的发展注入生命力。学校依据年级组为单位,分别建立工会小家,设立工会小家家长,鼓励工会小家开展教师培训、教育教学竞赛活动,激发教师热情。工会小家建设,鼓励创新形式,重视工会建设水平,一年建立一个区级优秀职工小家,三年全部建成区级优秀小家,两个年级组成为市总工会表彰的优秀小家,然后创设优秀职工大家。工会建到了年级组,工会也建到了老师们的心上。学校还建设网球场、乒乓球场、健身房、教师活动中心、教师阅览室等,供教师工作学习闲暇时放松身体,为提升自己的知识和能力充电。良好的校园人文氛围,真正做到了“风正、劲足、心齐、气顺”。

探索有成效,管理上台阶

第3篇:考核管理办法和细则范文

三、通过岗位分析与设置,做好定岗定员工作。

为配合做好公司经营业绩和员工绩效考核工作,加强人工成本控制,根据精干、高效的原则,各属公司结合本公司主营业务情况进行定岗定员,具体情况如下:

确定各类管理中心和服务区的岗位和人员配备,力争为新的服务区建设提供标准化模块。

(二)广东b应按公路工程交通安全设施、通信、供电、监控、收费等不同业务量以及合同工程总额、里程和工期情况对现有组织架构、岗位和人员进行适当合理优化,控制好人员数量和人工成本。

(三)实业根据高速公路建设材料供应量、供货总额和里程、工期、工程规模以及信息技术服务等不同业务情况来做好定岗定员工作。

(四)威盛根据海运以及新拓展的业务特点,在现有定编的基础上分块做好岗位任职资格条件说明书和岗位说明书。

同时我们通过走访广珠北、大学城、曲江和后门服务区、广梧等项目,对各项目定岗定员工作进行调研,掌握了第一手定岗定员资料。

四、积极推进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建设,基本确立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的制度体系,形成较为规范的人事管理,从整体上提高了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与开发水平。

公司本部根据公司管理体制的总体要求,已经完成员工培训办法、人力资源管理暂行办法、员工考勤管理暂行办法、劳动合同管理办法和人事档案管理细则等人力资源管理与开发制度的初稿汇编工作。其中员工薪酬福利试行办法和员工绩效考核暂行办法已正式颁布并在施行中。

广东b除了完善原有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外,完成iso质量认证。c公司编制了中层管理人员考核管理办法和劳动合同管理办法,修改完善公司员工考勤管理实施细则和服务区人事管理制度,让日常管理工作更制度化、规范化和更具操作性。东方思维根据劳动法和劳动政策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明晰了奖惩、考核、异动与选拔、休假、劳动关系等内容,逐步完善公司的劳动人事管理制度。

五、为适应公司战略和员工个人发展需要,各属公司人力资源开发与培训工作大大加强。

为不断增强公司的竞争能力,提高员工的素质和能力,满足公司及员工个人发展的需要,公司本部起草了人力资源开发与培训办法,在培训规划与协调方面做了相应的工作,但公司整体层面上的专题(知识普及性)培训和公司本部员工的培训需要加强。

第4篇:考核管理办法和细则范文

在丽水市莲都区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上,叶时权等多位代表提出了“加强通村公路养护管理的建议”。

代表们指出,随着农村公路建设的加快,其养护与管理的问题日益突出。养护的主体不明确、责任不落实、资金不到位,导致一些新建通村公路失管,损坏严重,使用寿命大为降低。照此下去,用不了多久,很多通村公路就会破损甚至瘫痪。

代表们建议,区政府要高度重视农村通村公路的失管问题,改变相关单位“重建设、轻养护”,养护管理人员不落实,公路被严重占道等现象,健全管理机制,落实养护经费,搞好“康庄工程”的后续养护和管理,确保通村公路畅通,保障农村的交通安全。

办理结果:出台管护办法落实经费责任

建设新农村,交通要先行。通村公路重在管理和养护。莲都区政府对人大代表的建议高度重视,认真办理。由分管副区长牵头,交通、公安、农业、财政和区法制办等部门共同办理。区政府进行了调查研究。为了从根本上改变本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现状,区长办公会议决定,将通村公路养护补助经费列入年度财政支出预算,并决定制定一个切实可行的通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

2006年7月,区交通局总结多年来县乡道养护管理经验,结合本区实际,起草了《莲都区通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试行)》。8月初,区政府办公室召集部分区人大代表和有关乡镇、部门人员,对管理办法进行讨论,并将修改后的办法印发至区人大代表和各部门、乡镇(街道)征求意见。经反复讨论、修改,《莲都区通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试行)》于8月底正式出台。

该办法规定,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通村公路的养护和管理工作,区交通局对通村公路的养护和管理实行行业指导、督查、协调,公安、建设、财政、农业、林业、国土、水利等部门在其职责范围内协同做好通村公路养护和管理工作。办法同时明确了乡镇(街道)和交通部门的具体职责,还对路政管理工作作了具体规定。

在通村公路养护经费的筹措和管理方面,办法规定,通村公路养护坚持以村级为主体、政府补助资金的原则。通过建立招标发包机制,区政府扶持通村公路养护和管理工作,对通村公路正常养护费用给予定额补助。养护补助标准暂定为水泥路面每年每公里700元,砂石路面每年每公里1200元;如遇到重大水毁、大修工程,可视情给予另外适当补助。通村公路正常养护补助经费(区政府补助部分),由区交通局按年度向区政府编报计划,区财政列入年度支出预算,作为专项基金按季将补助经费汇拨区交通局通村公路养护补助费专户,再由交通局根据养护管理情况按季汇拨到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的通村公路养护费专户。养护人员劳务费、养护材料、机械等费用由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按月(或季)拨付。

通村公路养护工作的考核方面,办法规定由区交通局负责。区交通局将根据考核情况对养护管理工作突出、成绩显著的单位或个人给予奖励,对失养失管的单位或个人给予通报,并根据失养程度扣拨养护补助经费。

第5篇:考核管理办法和细则范文

水泥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内容全文第一条 根据国务院《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试行条例》(以下简称《试行条例》)、国家经济委员会《一九八四年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目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全国所有生产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矿渣硅酸盐水泥、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粉煤灰硅酸盐水泥、混合硅酸盐水泥及特种水泥的企业。

第三条 生产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和监督工作。

(一)在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的领导下,由国家建材局、农牧渔业部组成国家建材生产许可证联合办公室,负责本地区水泥生产许可证的初审、管理和监督工作。

办公地点在北京市百万庄国家建材局(电话:68311144-2634、电报挂号0044)

(二)省、自治区、直辖市(含计划单列市,下同)建料生产许可证办公室在国家建材许可证联合办公室和省级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或经委)的指导下,负责本地区水泥生产许可证的初审、管理和监督工作。

第四条 企业取得生产许可证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必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并且企业生产的产品与营业执照相符。

(二)有完善的化验室,并经验收合格(年生产能力五千吨以下的企业在具备必要的生产控制和化学分析手段后,只要联合、分片建立了物理检验室或按规定每个编号水泥都由取得化验室合格证的工厂代检,亦视为化验室合格。)

(三)出厂水泥质量符合国家标准、专业标准和有关技术条件。

(四)企业的质量保证体系按水泥生产许可证工厂审查考核办法审查考核合格。

第五条 申请审批

(一)企业申请

申请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必须填写申请书,必须于一九八七年底前(特殊情况经国家建材生产许可证联合办公室批准,可适当延长)提出申请;同时缴纳许可证申报费用。

列入国家统配计划的大中型水泥和特种水泥企业直接向省级建材生产许可证办公室提出申请;其它水泥企业向县以上企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主管部门对申请提意见后,报省建材生产许可证办公室。

(二)地方初审

省级建材生产许可证办公室接到企业申请,审查申请书合格(不合格退回)即安排抽检样品,样品合格后,对企业进行初审,及时将初审合格企业的材料上报国家建材生产许可证联合办公室,并抄报省级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或经委)。

(三)部门复审

国家建材生产许可证联合办公室对初审合格的企业组织复审,复审合格者,颁发生产许可证。并将复审结果报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同时抄送省级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或经委)和省级建材生产许可证办公室。

(四)登报公布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对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分批登报公布。

(五)限期整改

经初神或复审不合格的企业分别由省级、国家建材生产许可证联合办公室逐级通知该企业,并提出整改的具体意见。

经审查(包括抽检半成品或现场审查)不合格的企业,允许在半年内(4.4吨以下小型企业一年)进行整顿,再次提出申请。再次审查(包括初审、复审)仍不合格,则取消其申请资格。

第六条 产品抽检单位

各级水泥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在同级建材生产许可证办公室领导下,中国水泥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负责水泥生产许可证产品的抽样、检验工作。同时负责大中型水泥企业和特种水泥企业的抽检工作;省级水泥质量监督检验站负责其他水泥企业的抽检工作。检验单位按现行国家标准或专业标

准规定进行抽样、检验并提出检验报告。企业对检验结果有异议,允许在一个月内向中国水泥质检中心提出仲裁。

第七条 审查员的选派

水泥生产许可证审查员由国家建材生产许可证联合办公室和省级建材生产许可证办公室选派。审查员必备条件按《管理办法》的附件二《发放生产许可证工作人员守则》规定。审查员选派办法如下:

(一)从建材、乡镇企业管理部门和水泥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水泥企业中挑选工作负责、经验丰富的水泥专业技术人员担任。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材生产许可证办公室根据本地区工作量大小,组成若干审查小组,每组审查员不得少于三人,企业主管部门、省级建材生产许可证办公室派员参加,分片负责初审工作。

第八条 水泥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五年,自批准之日算起。

第九条 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必须在其水泥包装袋上注明水泥生产许可证编号和批准日期。

水泥生产许可证编号按《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规定填写,即:

XK23──001──0001

─┬── ─┬─ ──┬───

│ │ 生产许可证编号

│ 产品编号(水泥)

发证部门编号(国家建材局)

第十条 企业主管部门、各级建材生产许可证办公室、水泥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要对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及产品进行经常性监督。凡发现下列情况,应及时报国家建材生产许可证联合办公室,注销其水泥生产许可证:

(一)质量管理混乱,将未经检验或废品水泥出厂,限期整顿后仍不符合要求的;

(二)严重弄虚作假的;

(三)因水泥质量造成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或人身伤亡事故的;

(四)将水泥生产许可证或印有生产许可证标记的水泥包袋转让其他企业使用的。

第6篇:考核管理办法和细则范文

摘要:介绍中国的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法规体系现状,存在问题的分析,完善立法的探讨。

1、法规体系现状

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作为承压的特种设备,一旦发生爆炸或泄漏,往往并发火灾、中毒等灾难性事故;电梯、起重机械、客运架空索道、游艺机和游乐设施、厂内机动车辆作为载人的特种设备,一旦运转失灵,往往会造成人身伤害事故;防爆电气是在具有爆炸危险场所中使用的特种设备,一旦失控,往往造成场所爆炸等破坏性事故。

由于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具有发生爆炸或泄漏、造成人身伤害事故的危险性,世界上各主要工业发达国家一般都制定有专门的法律、建立了完善的法规体系进行规范和管理。

中国目前还没有特种设备的专门法律。

对于锅炉压力容器等承压特种设备的安全法制,我国目前主要是依据1982年2月6日国务院颁布的《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暂行条例》)。

《暂行条例》的颁布对于我国建立锅炉压力容器等承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制度确立了依据。为贯彻落实《暂行条例》的实施,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局根据《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授权规定,制订了《〈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由原劳动人事部于1982年8月7日颁发。以后陆续颁发了有关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此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先后颁布了有关的地方性法规。建立了我国的锅炉压力容器等承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制度,形成了“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相关标准及技术规定、要求”三个层次的法规体系结构:

第一层次:法规及法规性文件

(1)行政法规:国务院颁布的条例

《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

(2)法规性文件:《〈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注:关于《实施细则》的归类属性,笔者认为,应属于国务院条例授权颁发的法规性文件)

(3)地方性法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通过的条例

根据宪法,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目前已有2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了劳动保护条例、劳动保护监察条例、劳动安全监察条例等,其中21个条例中有与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相关的规定。

第二层次: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这部分内容是监察制度的主要内涵。

(1)部门规章:以部门首长签署命令予以公布的并经过一定方式向社会公告的“办法”、“规定”,目前以“令”形式的承压特种设备类“部门规章”已有三个,即《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备事故处理规定》(1997年7月18日劳动部令第8号)、《小型和常压热水锅炉安全监察规定》(20__年6月15日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令第11号)、《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20__年6月29日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令第13号)。

(2)规范性文件:以部门文件形式发出的“监督管理规定”、“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技术检验规则”等,目前已有38个,其中监督管理规定、办法类24个;安全监察规程类8个;技术检验规则类6个,(详见下列目录)。

①监督管理规定、办法类:

----进出口锅炉压力容器监督管理办法

----进口锅炉压力容器安全质量许可制度实施办法

----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钢印管理规则

----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所章程

----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机构资格认可规则

----锅炉压力容器检验单位监督考核办法

----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资格考核规则

----锅炉压力容器无损检测人员资格考核规则

----锅炉压力容器焊接人员资格考核规则

----锅炉司炉工人安全技术考核管理办法

----锅炉使用登记办法

----锅炉房安全管理规则

----锅炉水处理监督管理规则

----压力容器使用登记管理规则

----压力容器设计资格管理与监督规则

----压力容器制造资格认可与管理规则

----医用氧舱安全管理规定

----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

----压力管道设计单位资格认证与管理办法

----压力管道元件制造单位安全注册与管理办法

----压力管道元件制造单位安全注册与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评审机构资格认可与管理办法

----压力管道元件制造单位安全注册与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评审人员考核注册与管理办法

----压力管道元件型式试验机构资格认可与管理办法

----压力管道安装单位资格认可实施细则

②安全监察规程类:

----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热水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有机热载体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超高压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气瓶安全监察规程

----溶解乙炔气瓶安全监察规程

----液化气体汽车罐车安全监察规程

③技术检验规则类:

----锅炉产品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规则

----锅炉定期检验规则

----锅炉化学清洗规则

----在用压力容器检验规程

----压力容器产品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规则

----气瓶产品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规则

第三层次:相关标准及技术规定、要求

(1)相关标准:是指一系列与锅炉压力容器有关的国家及行业标准。择其主要的相关标准,列有:

----GB150-1998《钢制压力容器》

----GB1576-1996《低压锅炉水质》

----GB12241-89《安全阀一般要求》

----GB9222-88《水管锅炉受压元件强度计算》

----GB/T16508-1996《锅壳式锅炉受压元件强度计算》

----GB3323《钢熔化焊对接接头射线照相和质量分级》

----GB11345《钢焊缝手工超声波探伤方法和探伤结果分级》

----JB1152《锅炉和钢制压力容器对接焊缝超声波探伤》

----JB4730《压力容器无损探伤》

----JB1609《锅炉锅筒制造技术条件》

----JB1613《锅炉受压元件焊接技术条件》

----DL612-1996《 电力工业锅炉压力容器监察规程》

----JBJ27-96《工业锅炉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306《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

……

(2)相关技术规定、要求,是指有关部门及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局为贯彻落实法规的

实施,提出了一些具体的技术规定、条件和要求,主要有:

----《锅炉压力容器检验员考核大纲》(劳锅局字〔1989〕14号)

----《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机构〈检验工作质量保证手册〉编写导则》(劳锅局字[1989]46号)

----《电力工业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规定》(电安生〔1994〕257号)

----《关于公布〈锅炉制造许可证条件〉的通知》(劳安锅局字〔1995〕52号)

----《关于公布〈A、B级锅炉制造许可证审查要点〉的通知》(劳安锅局[1995]68号)

----《关于在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阀校验的若干意见》(劳办锅字〔1992〕18号)

----《工业锅炉T型接头对接焊缝超声波探伤规定》(质技监锅字〔1998〕10号)

----《关于进一步做好锅炉安装质量监督检验的通知》(质技监局锅发[1999]162号)

……

2存在问题分析

尽管上述法规体系、制度的建立,对改善我国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安全状况起到了决定性作用,但仍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和需要完善的内容。

2.1监察制度缺少专门法律的支撑

与国际上情况相比,我国的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法规体系中在法律层次上存在差距。

鉴于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具有危险性的特点,国际上一些发达的国家对特种设备的管理有专门的法律。而我国的特种设备法规体系中目前还没有专门的法律文本或明确的法律条款。

根据国务院三定方案,对于特种设备的监察管理,增加了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厂内机动车辆、架空索道、游艺机和游乐设施、防爆电器等方面的内容,而对这些设备安全监察制度的建立,则缺少法律、法规的支撑。由于监察内容发生了变化,有必要制定一部专门的法律进行规范和调整。

2.2现行的《暂行条例》已不适应新的管理体制和经济环境

《暂行条例》是1982年颁发的,至今已实施了18年,《暂行条例》颁发后已经历了四次机构调整,主体关系已发生了变化;有必要通过立法,明确各方面的法律责任。

由于目前经济环境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暂行条例》有些内容已不适应新的经济体制,对于特种设备事故的处理、处罚措施缺少明确的规定。

2.3部门规章不健全

作为法规体系重要组成部分的“部门规章”内容不健全,目前,除了《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备事故处理规定》(1997年7月18日劳动部令第8号)、《小型和常压热水锅炉安全监察规定》(20__年6月15日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令第11号)、《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20__年6月29日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令第13号)以外,其他承压与特种设备监察管理规定、办法,都不是以“部门规章”形式由部门首长签署命令予以公布,而是以“部门文件”形式发出的。

2.4标准体系不完整

与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国家的标准相比,我国的锅炉压力容器标准体系尚不完整,目前还没有将锅炉和压力容器纳入同一标准体系,因此存在锅炉相关标准和压力容器相关标准(如相关的材料标准、焊接工艺评定标准及无损检测标准)不统一、不协调的问题。

2.5亟待明确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主体关系

现行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多数是在1998年政府机构改革前制定的,这些文件的执行主体大多是劳动行政部门,机构改革、职能调整后,主体关系发生了变化,应对这些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进行修改,明确各方面的主体关系。

3立法探讨

在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立法方面,完善的法规体系结构层次应该是:“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相关标准及技术规定、要求”四个层次的法规体系结构。

3.1立法的可能性

关于法律的确立。在今年三月份召开的九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有近200名人大代表提出了6项关于制定《特种设备安全法》的议案。由于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具有发生事故、造成社会生产和国民经济遭受破坏人民生命财产蒙受损失的危险,人大代表们提议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以便强化政府对特种设备的监察和管理,确定安全监察机构的监督职能,规范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验、修理、改造及进出口等环节的行为,明确各方面的责任,明确违法处罚原则,从而遏制恶性事故的发生、达到降低事故率的目的,有效地保护国家和人民的财产和生命安全,更好地体现社会主义的优越性。

人大代表能够提出关于特种设备立法的议案,说明对这类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的重要性得到认可,也说明社会各界对特种设备安全法制的要求日益增强,渴望尽快有一部专门法律进行规范和调整。特种设备的立法能够取得社会各方面的支持。相信这一点将会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

《暂行条例》的颁布对于我国建立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制度确立了依据,《暂行条例》的执行对改善我国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状况起到了决定性作用。为特种设备的立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特种设备的立法,具有广泛的国际基础和较好的立法环境,有可借鉴的成功经验和基本内容;另一方面,完善立法,建立法规制度,是加入WTO的要求,使特种设备的质量监督和安全监察工作与国际接轨,符合国际惯例。

因此,应该继续努力争取设立《特种设备安全法》。

3.2修订《暂行条例》

应该尽快对《暂行条例》内容进行全面修订,使之符合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按照机构改革三定方案,明确的执法主体关系及各方面的责任;增加压力管道、小型锅炉和常压锅炉的监察内容;增加进出口的有关内容;增加有关罚则。

3.3制定《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条例》

根据国务院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能,全面宣传贯彻《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加强对电梯、起重机械、厂内机动车辆、架空索道、游艺机和游乐设施、防爆电器等的监督管理,俟条件成熟,制定《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条例》,并完善配套的行政规章、技术规程和国家标准。

3.4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的规章制度

按照《立法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五条、第七十六条、第七十七条有关规定,国务院各部、委、署和具有行政管理 职能的直属机构,可以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的权限范围内,制定规章。部门规章应当经部务会议或局务会议决定并由部门首长签署命令予以公布。部门规章签署公布后,及时在国务院公报或者部门公报和在全国范围内发行的报纸上刊登。在公报上刊登的文本为标准文本。

按照《行政处罚法》第十二条规定:国务院部、委员会制定的规章可以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作出具体规定。

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的,前款规定的国务院部、委员会制定的规章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可以设定警告或者一定数量罚款的行政处罚。罚款的限额由国务院规定。

国务院可以授权具有行政处罚权的直属机构依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规定行政处罚。

根据上述规定,应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的规章制度,凡涉及行政执法、行政处罚以及行政管理性内容较突出的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规定、办法,均应以“部门规章”的形式予以公布。而对于目前已经有的、以“部门文件”形式下发的监察规定、办法,应尽快予以修订和完善,并进行分类,属于“部门规章”的规定、办法,应按《立法法》的规定予以公布。

此外,在法规体系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层次中拟增加有关的内容,诸如:《安全监察行政执法若干规定》、《安全监察人员管理办法》、《检验机构管理办法》、《锅炉制造资格管理办法》、《锅炉安装监督管理规定》、《压力管道使用登记管理办法》、《液化气体铁路罐车安全监察规程》、《压力管道安全监察规程》、《压力管道安装监督检验规则》、《在用压力管道检验规程》、《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全阀校验规则》等等。

第7篇:考核管理办法和细则范文

为进一步提升农田排涝设施管理水平,完善农田排涝设施长效管理,充分发挥水利工程效益,根据区政府办公室批转的《区农田排涝设施养护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制定本考核实施细则。

第二条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全区区管、各镇(工业区)管农田排涝设施运行养护工作考核。

第三条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各镇人民政府(工业区管委会),区管水闸考核区水利管理署。

第四条考核原则

本考核工作以客观、公正、负责、求实为考核原则。

第五条组织机构

由区水务局、区财政局、区水利管理署、区防汛办等相关部门组成区级考核小组,负责对本区农田排涝设施养护管理的考核工作。各镇(工业区)应由水务站、财经事务中心(财政所)及相关部门组成相应镇考核组,负责辖区内的农田排涝设施养护管理的考核工作。

第六条考核形式

考核以每月考核、季度考核与半年度考核相结合的形式进行。

每月考核由各镇(工业区)镇级考核组对各镇运行养护单位或专业公司管理养护的农田排涝设施进行考核,季度考核由区水利署组织对各镇(工业区)管理养护情况进行考核。区级考核组负责对区水利署所管区级水利工程的考核。月度考核和季度考核必须全面覆盖所有列入补助计划的农田排涝设施。

半年度考核指由区级考核小组负责,于每年6月份、12月份组织实施。半年度考核采取抽查形式,覆盖面不小于30%。

第七条考核内容

主要包括资金保障、组织管理、运行管理、维修养护、资料管理五个方面。具体内容如下:

(一)资金保障

各镇财政配套资金预算情况、到位情况及资金专款专用管理使用情况。

(二)组织管理

各镇(工业区)圩区管理机构落实情况,农田排涝设施各工种岗位责任、水闸(泵站)运行管理、防汛调水方案等规章制度建立情况,运行人员培训机制落实情况和运行人员持证上岗覆盖情况。

(三)运行管理

1.防汛排涝

各镇(工业区)防汛排涝响应情况、运行人员到岗情况、各项措施执行情况。

2.引清调水

各圩区根据实际情况实施的调水方案及落实情况,实施后对区域水质改善效果情况;突发水环境污染事件处理情况。

(四)维修养护

政府购买服务实施情况、养护工作监管情况;汛前、汛中、汛后设施维护情况及效果;设施完好情况、日常维护工作落实情况。

(五)资料管理

设施日常运行资料的记录、归档情况;维修养护工作台帐资料建立情况等。

第8篇:考核管理办法和细则范文

建立教学管理组织机构

教学管理最高组织为校长领导下的校长办公会,依次为主管教学的副校长、教务处、教科室、教研组。

校长办公会研究确定教学工作的管理框架,确立学校教学工作的目标、方向、相关措施,以下依次逐级对上一级负责,开展并开创性落实具体工作,及时反馈工作信息,为修订和完善教学管理制度提供相信和积极性建设。

确立教学管理的基本理念

在教学管理工作中,始终把“以人为本,制度立校”。作为一条基本管理理念,管理工作体现优劳优酬,公平、公正的原则,细化量化,突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真正激励全体教师深钻业务、干事创业、争优创先,激发我校教学工作的活力。

明确教学管理的评价体制

以年级组为单位确立教学工作的评价单元,由教务处和教科室制定并具体指导年级组的教学工作,并提供对年级组及年级组每位教师教学工作的量化考核数据,作为本学年度对各年级组综合管理考核的一项依据。

目前教学管理工作的现状

1、管理体系不明确,教务和教研分工不清晰。

2、教学工作没有计划性,缺乏统一的有效的组织和安排。

3、教师教学工作的评价结构不合理,评价缺乏针对性,难以形成激励效果。

4、对教学常规的落实做得还不扎实,教案、听课、批改作业等应付性强。

5、教学观念陈旧,教学方法落后,课堂缺乏生气和活力。

6、缺乏培养青年教师的机制和渠道,青年教师的教学热情还有待进一步激发。

7、教学工作的相关文字匮乏,教学档案亟需组建。

教学管理工作的措施

(一)明确教务和教研的分工

教务工作职责:

1、负责全校教学计划的制定、考核、奖惩办法和教师任课的安排。

2、负责全校教学常规工作的检查落实。

3、组织好各类考试的监考、阅卷、统计、分析工作。

4、定期召开师生坐谈会,不定期向校长汇报师生中的教学现状,研究改造措施。

5、建立好教师业务档案,作为教学管理工作文书档案管理。

6、深入各备课组、课堂具体掌握教学实际,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0节,能详细汇报年级组及每位教师的教学情况。

7、负责教师的考核评价工作。

教科室职责:

1、制定全校的教学科研计划及工作条例,并认真予以实施。

2、组织教职工学习现代教学理论,教育科研知识和外来先进经验

3、指导管理全校的教科研课题。

4、组织全校性学术研究,包括优质课,论文评选,教学经验交流。

5、组织学校的听评课活动。

6、组建学校试题库。

7、负责学校教科研活动的文字组档工作。

(二)调整教师考核的体制和结构

1、实行学校和年级组对教师的双重考核

随着学校管理工作重心的下移,加强年级组对教师的综合考评非常必要,为此学校在教师考核量化细则上调出55分(教学50分、班主任5分)的分值,用以年级组对本年级教师的考核,更具公正性和针对性。

2、调整量化考核分值比例

为突出教学成绩的考核,教学成绩的考核分值由30分增加到40分,学生测评分值由20分减少到10分,教师的职业道德、教学能力、课堂效果及辅导、坐班由年级组按照统一制订的年级组百分考核办法,本年级对每位教师进行量化考核,废止了学生测评一绩多用的不良考核作法。

(三)狠抓教学常规的落实

新修订的《教学常规量化考核办法》(见附文),教学常规落实是教务处的中心工作,而且要常抓不懈,它关乎一个学校教学工作的基础,关乎学校教学秩序的稳定,关乎教师考评的切身利益。把30分值常规评价从学生测评中分离出来,目的就是把常规检查做扎实、做公平,本次常规检查条目简单、附分合理,操作性强,便于常规检查工作的落实,教务和教科研分工明确后,更利于教务工作对教学常规的落实。

(四)突出教科研工作

1、教科研工作一直以来没有得到学校的重视,致使学校教学活力匮乏,为突出教科研工作,学校再次明确教科室职责,并制定了相关的规定和细则。

2、定期考核备课组长:

为加强对备课组的管理,提高我校整体教研能力,制订了《备课组长评聘办法》(见附文),选聘后签订《备课组长责任书》(见附文),规定聘期为一年,在为期一年里用《备课组长考核细则》量化考核备课组长的业绩。

3、制订听评课管理办法:

《公开课管理办法》(见附文),听评课工作一直是我校教研工作的薄弱环节,特别是评课制度一直未有效的实行,公开课成为要积分的一种需要,因此流于形式,无示范意义,上课质量大打折扣,《公开课管理办法》的制订严格了听评课的程序,加强了评课的环节,并根据评课分出优、合格、基本合格三个等级,分别给以3分、2分、1分的相应分数,评议结果在学校公示,有效地杜绝乱公开,把真正有示范性的优质课公开并推介。

4、摸索并推广一个适合校情的主流教学模式,要想进行教学改革,必需走科研兴校之路,教科室、教务处组织谋划,需要全体热心教学改革的中青年教师积极参与,大胆实行课堂改革,摸索一个适合我校校情的教学模式,推广进而形成全校的主流教学模式,现在我们学校缺乏一个课堂教学的理论指导,缺乏科学有效的课堂教学组织,缺乏课堂教学的领军人物,因此我们缺乏名师,探索教学应该成为教科研的一个大课题,更应该成为我校的主流教风,这样课堂才鲜活,教学才有后劲。

5、加强资料的搜集和整理

由教科室组织,备课组长主持定期有针对性地收集一些高质量试卷,典型题例,专家试题分析和一些学习性资料等,分学科分类别地整理存档,形成资料库,并由专人管理,以备学校命题或教师选题或教学时使用,具体办法要求每位教师每周把搜集的资料汇总给备课组长,备课组长交给资料管理员。

(五)推介青年教师

实施《青年优秀教师推介办法》(见附文),我校青年教师占全校一线教师的三分之二,但由于缺乏培养青年教师机制,青年教师教学热情和智慧,不能得到有效的激发,长期以来众多青年教师中崭露头角的也只有少数几个,没有形成你争我赶的教学创业氛围,青年教师的评选结果将作为学校表彰和向高一级教学业务比赛推荐依据,青年优秀教师推介办法的实施,势必会在全校青年教师中激发爱岗敬业的精神,深挖他们教学潜质,全面提升我校的教学实力。

(六)认真组织好大型考试

教学成绩归根到底还是学生的考试能力体现,考试需要严把七道关,第一,复习关。一定要提前告知学生考试复习的范围,让学生有备而考;第二,把好命题关。尽可能自主组卷,一定要安排业务能力强的教师命题,备课组长把关签字付印;第三,把好监考关。进行考前教育,选派责任心强的教师,严肃考试纪律;第四,把好批阅关。统一流水阅卷,统一打分;第五,把好统计关。要求每位教师要对本班各题的得分情况进行详细统计,为讲评提供指导;第六,把好讲解关。详讲细讲结合,一道题与一类题结合,讲评与补救结合,讲评与答题指导相结合;第七,把好总结反思。每次考试后要求各教研组认真分析总结,查找原因,寻求对策。

总之要把每次考试的文章做足做大,力求考试效应扩大化。

(七)规范荣誉称号的管理办法

为实现考核、评审工作的公平公正,改变荣誉称号管理的混乱情况,现制订了《荣誉称号的管理办法》(见附文)要求荣誉称号评选通知书、荣誉证、批文必须齐全,留有荣誉证书的复印件,主管主任和主管校长签字后,到教务处录入教师业绩档案,由办公室登记后所有材料一并存档,没有档案可查的荣誉证书,学校一律不予承认。

(八)严格目标管理

必须明确一些数字:教师签到时间为上午8:10之前,下午2:20之前,教师坐班时间上午8:10—11:30,下午2:20—5:30,作文间周1次,语文作业每周不少于2次,数学、外语每周不少于4次,理、化、生每周不少于3次,史、地、政每周不少于2次。

听课:行政人员每周1次,教研组长每周2次,教师每周2次。

(九)严格考勤制度

教师签到每天由值班校长带班,各年级组值班中层接收签到,值班校长和签到中层确实负起责任,严格执行签到时间和签到程序,预备铃声结束,立刻在未签到的老师名字后面的签到格里划上斜线,值班校长签字后交教务处,迟到教师需到教务处由值班主任注明情况,并由值班主任签字,把签到表交信息处录入。

严格履行请假手续,请假要有请假条,一至二日由年级组长审批,三至四日由主管校长审批,五至七日由校长审批,副校长及中层正职由校长审批。

第9篇:考核管理办法和细则范文

为了确保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顺利进展,__县积极采取五条措施,推进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

一是成立工作机构,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了县长任组长,36个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并在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设立了办公室,负责组织并指导全县新农保开展工作。各乡镇也成立了相应的工作机构,制定了工作实施方案,形成了上下对应、协调一致的工作组织机构。

二是开展业务培训,制定规章制度。县上组织对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经办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领会政策要求,明确任务和责任。制定出台了《__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细则》、《__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配套文件,确保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规范实施。

三是明确部门职责,落实工作责任。县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宣传和贯彻新农保政策,组织开展新农保经办管理服务工作,协调财政补贴资金及时划拨;依据本规程制定新农保业务经办管( )理办法;指导县农保处制定新农保基金管理办法、财务管理细则;制定新农保内控和稽核制度,开展内控和稽核工作;规范保险费的收缴、养老金的社会化发放和管理工作;编制、汇总、上报新农保基金财务、会计和统计报表;组织开展人员培训等工作;参与新农保信息化建设和管理工作。县农保处负责新农保的参保资格、缴费信息与待遇领取资格的确认、保险费收缴、基金划拨、基金管理、个人账户建立与管理、待遇核定与支付、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档案管理、制发卡证、统计管理、受理咨询、查询和举报等工作,并对乡镇事务所的业务经办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考核。乡镇事务所负责对参保人员的参保资格、基本信息、缴费信息、待遇领取资格及关系转移资格等进行审核把关。录入有关信息,并负责受理咨询、查询和举报、政策宣传、情况公示等工作。村、居(社区)委会具体负责做好新农保政策宣传与解释、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参保登记及信息采集、情况公示等工作。村协办员具体负责新农保参保登记、缴费档次选定、待遇领取、关系转移接续等业务环节所需材料的收集与上报,负责向参保人员发放有关材料,提醒参保人员按时缴费,通知参保人员办理待遇领取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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