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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风险自查方案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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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风险自查方案

第1篇:医疗风险自查方案范文

一、目的意义

通过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检查评估,进一步加强药品安全监管,把药品安全工作作为重要的民生工程,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落实“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药品安全责任体系,促进医药产业又好又快发展,确保公众用药安全

二、基本原则

遵循“立足实际、实事求是、标准量化、客观公正”的原则。

三、检查评估对象及实施机构

(一)检查评估对象: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各相关部门,药品及医疗器械流通、使用各环节的企事业单位。

(二)区药品安全协调领导小组负责实施全区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检查评估,指导各部门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自查自评,组织有关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我区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

四、检查评估的内容及标准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及相关部门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重点检查组织领导、整治重点、安全保障、宣传信息与责任体系建设等方面检查评估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成效。检查评估标准详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检查评估表》(附件1,其中评估内容中的第3项产业结构调整、第6项药品生产监管和第9项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工作因不属于我区药品监管事权范围,检查评估时不需进行评估)。

(二)药品(包括医疗器械)质量状况评估。以药品(尤其是基本药物)抽验、监督抽验和质量分析报告为依据,重点评估辖区内基本药物、特殊药品及血液制品、生物制品、注射剂等高风险产品的质量状况。

(三)药品安全群众满意度。主要包括对国药准字公信力的评价、对打击假药的看法、对政府工作的满意度、对药品广告的意见、对安全用药知识的掌握。

(四)企事业单位自查自评情况。主要包括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标准的执行情况,药库药房规范管理执行情况,经营使用药品(基本药物)和高风险产品企业风险控制情况,电子监管码实施情况,质量受权人制度落实情况,企业自主创新能力,药品医疗器械研发资料的真实性,诚信建设,规范医院制剂使用和临床用药管理等。(附件2)

五、检查评估方式方法

(一)检查评估方式:采取逐级自查自评与检查评估相结合的方式。

(二)检查评估方法:采取听取汇报、查看资料、现场检查、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等方法,全面了解被检查评估对象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

1.听取汇报。听取区药品安全协调领导小组和各相关监管部门的工作汇报。

2.查看资料。查阅专项整治工作文件、会议纪要、工作报表以及有关工作制度规定、违法犯罪案件查处卷宗、新闻宣传等资料。

3、现场检查。随机选择药品经营、使用单位进行实地检查。

4、召开座谈会。召开涉药单位、行业协会和群众代表参加的座谈会。

5、问卷调查。对经营和使用单位的员工、药监执法人员等进行随机访问和调查。

(三)评分办法:采取具体工作量化评分的方法,分项加权汇总,共分以下四个部分:

1.综合评估。主要评估相关监管部门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完成情况(附表规定的内容,不需评估的内容作为合理缺项,不扣分)。分值100分。

2.药品(含医疗器械,下同)质量状况评估。以抽验结果和药品质量分析报告为依据,自我评价质量状况。分值100分。

3.药品安全群众满意度。通过发放问卷调查,自我评价群众满意度。分值100分。

4.企事业单位自查自评情况。依照《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自查整改情况表》,采取具体工作量化评分的方法,由区药品安全协调领导小组参照各企业自查自评报告、按照评分标准内容检查评分,并随机抽查核实。各项评分汇总后,得出总评分,满分100分。《自查自评情况表》中,企业不涉及的项目可做为合理缺项,在表中的“自查得分”中注明,其合理缺项分值要计入总分中。

以上4项评分加权汇总后,得出总评分,满分100分,并根据各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突出成绩和明显不足,在总评分的基础上可适当加减分,分值为±5分。最后得分95分以上为优秀,94-85分为良好,84-80分为合格。

六、工作安排

(一)年8月5日前,结合辖区内实际情况,制订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检查评估实施方案

(二)年8月7日前,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等单位完成自查自评工作。

(三)年8月8日前,组织开展辖区内的检查评估工作,并形成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自查自评报告和工作总结,提交区政府。

第2篇:医疗风险自查方案范文

一、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示范点建设,探索符合卫生部门和岗位特点的廉政风险防控办法,把握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特点和规律,以标准规范促巩固深化、以重点突破促创新提高、以典型示范促整体提升,不断提高卫生系统预防腐败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建立健全切实管用的廉政风险防控长效机制。

二、示范点确定

在巩固去年“全覆盖”成果的基础上,突出重点领域、重点岗位、关键环节和动态长效管理机制建设,建立一批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示范点:

1、县卫生局机关作为全县防控工作示范点10个重点单位之一,县中医院作为卫生系统的防控工作示范点,进行廉政风险重点防控规范化建设。

2、其他未列入示范点建设的医疗卫生单位也要根据实际,完善和落实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通过典型示范提升工作质量和规范化水平。

三、工作步骤

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示范点建设从7月20日起至11月30日结束,共分为动员部署阶段、组织实施阶段和完善提高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7月20日至8月5日)。

各医疗卫生单位要成立廉政风险防控示范点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责任人员和工作时限,并于8月10日前报县卫生局监察室。召开动员会,深入学习相关文件精神,详细解读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目的、意义、内容和基本做法,统一思想认识,克服畏难情绪,抓好任务落实。

(二)组织实施阶段(8月6日至9月30日)。

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回头看”活动,进行总结回顾,分析薄弱环节,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机制和流程改造,规范权力配置、权力运行监督、风险预警管理,形成较为完整的风险防控机制。

具体做好以下工作:

1.梳理科室(单位)和岗位职责。要对照法律法规和机构职能“三定”方案,按照“谁行使、谁清理”的原则,进一步对科室(单位)职责和岗位权力事项自下而上进行清理规范,逐项审核确定权力事项的类别、行使依据和责任主体。去年没有梳理的要重新梳理,梳理不完全的要修改完善,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

2.修订完善业务工作流程图。各科室(单位)在梳理职责的基础上,针对主要工作职责及权力运行,制定或修订完善业务工作流程图,切实做到业务流程的规范化、程序化。

3.重新排查廉政风险。根据科室(单位)、岗位职责及业务工作流程图,对科室(单位)和个人岗位廉政风险点进行再次的排查,分析风险的内容和表现形式,界定风险的等级。

4.健全完善防控措施。科室(单位)、岗位针对查找的风险点及表现形式,重新修定或制定针对性、可操作性强的防控措施,写明防控措施的相关制度依据。

5.整理汇编成册。根据自查、修改完善、调整充实的结果。将科室岗位职责、个人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图、风险防控一览表等资料,以科室(单位)为单位整理汇编成册备案形成完整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于2013年9月25日前上报县卫生局监察室。

(三)完善提高阶段(10月1日至11月30日)。

各示范单位要认真总结和完善廉政风险防范教育工作,精心编制和不断完善职权目录,形成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制度规范和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示范经验,并在11月25日前将总结材料上报至县卫生局监察室。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单位要把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示范点建设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构建惩防体系的一项重要任务,列入领导班子重要议事日程,精心谋划部署,认真组织实施。

(二)做好结合。根据卫生行业、岗位特点,合理确定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分类指导,分层管理,把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融入具体业务工作和管理流程之中,实现与各项业务工作相互促进、协调发展。

第3篇:医疗风险自查方案范文

为了切实保证第十四届全国运动会和第十一届全国残运会暨第八届特奥会西安赛区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安全工作,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辖区区实际情况,我局以确保两个“零发生”(集体食物中毒事故“零发生”、食源性兴奋剂事件“零发生”)为目标,全面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及特种设备安全服务保障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食品安全工作方面

一是基础筹备阶段。依据市局方案精神,认真制定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方案及相关培训计划和通知,今年2月24日,组织召开十四运会和残特奥会期间食品药品安全保障培训工作会议,共同学习省局录制的十四运会食品药品安全保障视频及市场局十四运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实施方案。各监管所及各相关科室在3月10日前,已对辖区内重点食品生产企业、食品经营企业、餐饮企业及药品生产经营从业人员进行集中式培训,并将学习资料发放至各监管群内,要求企业自主学习,并做好学习记录。此阶段食品药品安全保障培训对食品药品监管干部261人次,行业从业人员8156人次,第三方承检机构83人次,共计8500人次进行了培训。

二是在测试运行阶段。3月份根据市局下发的十四运测试赛保障方案,结合辖区特点,制定了辖区十四运测试赛保障方案,制定并下发区十四运期间清真类食品工作方案。

三是在日常监管工作方面,围绕食品生产及流通安全工作,重点从经营者证照资质,从业人员健康状况,环境卫生,食品采购索证索票,食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以及供货来源合法性,食品及食材的贮存条件,散装食品标签标识,是否存在销售过期、变质、“三无”食品,监管二维码公示、疫情防控措施等情况进行了查验,对检查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隐患,执法人员要求经营者严格落实主体责任,限期整改到位,确保食品安全。加强对车站、景区、商圈区域的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美食街区、食品批发市场、商超、农贸市场等的日常监督检查力度及频次。督促农贸市场开办者、餐馆、酒店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确保“十四运会和残特奥会”期间全辖区食品安全形势稳定。

围绕餐饮食品安全工作,主要加强农家乐及农村集体用餐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培训及检查,积极向辖区7个养老院食堂从业人员普及相关食品安全知识,重点区域经营户已实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全覆盖。在辖区群众和餐饮单位中大力推广“文明餐桌行动”,通过张贴文明餐桌海报、发放文明餐桌桌牌等形式,让消费者在就餐的同时,潜移默化的了解并参与到文明餐桌行动中。

在常态化疫情防控方面,严格按照“陕冷链”追溯系统要求,以“应赋尽赋、应扫尽扫”为原则,做好当前进口冷链食品首站、首岸信息录入、出入库登记、扫码、赋码工作,切实夯实企业主体责任。目前,我区“陕冷链”系统首站录入xx批次,首岸录入xx批次。组织辖区内餐饮经营户涉及冷冻食品的从业人员进行核酸检测累计3749人次,重点行业人群疫苗接种1781人,接种率99.5%。此外,区局利用微信公众号以政策和措施宣传为抓手,加大对进口冷链食品知识宣传力度,引导广大市民和冷链食品经营者重视并参与进口冷链食品防控工作,强调冷链食品经营者主体责任,督促落实防控措施;引导消费者科学理性购买进口冷链食品,营造全民参与的防控氛围。

二、药品安全工作落实情况

一是完善“一企一档”,加强风险管控。建立完善辖区内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零售企业、使用单位“一企一档”建设,药品零售企业建档xx家;医疗器械零售企业建档xx家;化妆品零售企业建档xx家;药品使用单位建档xx家,医疗器械使用单位建档xx家。同时,通过企业自查、日常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对全区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零售企业、使用单位的风险点进行了排查。

二是狠抓专项落实,确保辖区药械化安全。严把疫苗质量安全。对全区23家(除5家部队单位)疫苗使用单位开展拉网式检查,督促各疫苗接种单位严格按照相关法规要求规范管理。对辖区内药源性兴奋剂经营使用情况进行拉网式检查,通过“一贴二查三建立”的监管措施,进一步强化企业“第一责任人”意识。以打击整治破坏秦岭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行动为抓手,对辖区中药材零售企业和使用单位开展督导检查。指导无菌和植入性医疗器械的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全面自查,共检查无菌与植入医疗器械经营企业157家(总数346家),医疗机构155家(总数240家),其中二级医疗机构9家,做到了二级医疗机构全覆盖。对2家诊所因未建立并执行医疗器械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予以立案警告。对辖区346家药店(自2021年1月起移交xx区部分企业后剩余药品零售企业234家)开展排查,对全区10家医疗机构第二类精神药品及麻醉药品的购进和使用情况及处方管理进行全面检查,开展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挂证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加强行刑衔接。

三是加强疫情防控,严守药械安全底线。将严格制度落实、统一防控标准作为疫情防控防线的重中之重。在开业门店签订并张贴有关承诺和防控措施等,严格规范药店经营行为,接受群众监督;制订《开业药店每日情况汇总表》,严格落实全省药品零售药店购买“退烧类、止咳类、抗病毒类、抗生素类”药物实名登记报送制度,对购药人员信息进行核查,确保“陕药通”上报购药人员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监督告诫各零售药店严格落实明码标价制度,建立“区药店监管群”提升对药品零售企业的监管和沟通效率。从2021年3月份至今共上报购买“四类药品人员353949人,其中购买退烧药品39473人、止咳药品54455人、抗病毒药品162560人、抗菌素药品97468人。截至6月30日上午10:00,辖区233家药品零售企业,全部上报从业人员疫苗接种情况。共有从业人员954人,应接种人员860人,已完成接种人员682人;已接种智飞第二针97人。只接种第一针29人(北京科兴20人,智飞9人),没按时进行第二针接种12人。

三、特种设备安全工作情况

一是扎实开展特种机电设备专项整治。先后开展校园及周边特种设备安全集中整治、电梯维保单位专项治理等6项专项整治工作;印发区、局两级《十四运特种设备保障工作方案及专项应急预案》;印发《xx区电梯隐患综合治理任务清单》,在春节、五一节等重大节日前在xx景区开展大型游乐设施应急演练;截止目前,共检查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109家,出动执法人员318余人次,排查安全隐患8个,下发特种设备安全指令书8份,已整改隐患8个,隐患消除率100%。上半年共处理特种机电设备类投诉59件,办结率100%,满意率100%。配合区应急局、区城管局、区建设局等单位,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月”“质量月” 、“群众满意度”、“法规宣传日”等宣传活动,印发电梯警示标识5000套,对电梯安全知识和创文、满意度调查的宣传。争取xx市特检院8万元专项资金用于电梯的信息化建设。

二是扎实开展特种承压设备安全专项整治。加强特种承压设备工作规范化建设。召集辖区18家气体充装单位召开了2020年度气瓶和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年度监督检查工作会议,邀请专家针对企业自查自改的7项13条问题进行验收。完成所有计划检查的气瓶充装单位和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年度检查工作,11家单位已全部完成整改及复核工作。为确保“十四运”期间特种设备安全平稳有序运行,于4月份召集辖区4家CNG、3家液化石油气充装单位和1家车用气瓶安装检测机构相关负责人召开第十四届全国运动会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会,各单位就严格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做好隐患事故排查等进行了书面承诺,现场签订《十四运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工作承诺书》。截止6月底,共开展检查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70家次,联合区城市执法局开展行政约谈1次,科室组织召开行政约谈会2次,通过工作群指导各市场监督管理所开展节日检查12家次。

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深入各集中供暖站、学校、企业等单位对2家供暖企业及各企业供暖锅炉进行安全检查,确保了供暖期间锅炉均能安全运行,保障辖区居民度过了一个安全、温暖的冬季。先后开展电站锅炉检验情况及风险提示自查整改、承压类特种设备安全一级二级风险点直接研判、车用气瓶检验机构安全隐患排查等专项行动,安排部署全区承压类特种设备基础数据普查工作,共检查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70家次,排查安全隐患19个,下发特种设备安全指令书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隐患消除率100%。

加强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信息化。通过主动上门指导、视频通话等形式,快速帮助企业将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长管拖车和管束式集装箱计划接入全国移动式压力容器公共服务追溯平台,实现了设备高效运转、在最短时间内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保障了企业安全生产和经济利益的“双赢双促进”。

第4篇:医疗风险自查方案范文

一、工作目的

在市医疗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专项管治工作指导小组的统一指导下,围绕“教育、自纠、规范、查处”四个关键环节,采取专项管治与民主评断相结合,催促整改与建章立制相结合的办法,切实处理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规范监管部分的行政行为,促进医药卫生行业习尚好转,健全和完善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监管体系体例,进一步推进我市医药卫惹事业的健康发展。

二、工作重点

本次专项管治工作的重点是年以来触及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行政行为,各地药品投标、药品收购、医疗服务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对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施行监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对药品生产企业、药品运营企业营业执照的审批发放,以及其它触及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行政监管能否存在顺序不公开、不通明,审批随意性大,违法违规审批,借职务便当收受监管对象钱物或其它益处等问题。

(二)药品投标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参与药品投标工作的单位和个人能否存在泄露投标信息,应用职务便当影响专家公平评标议标、工作中收受钱物或其他益处等问题;招标人有无勾结招标、举高标价或许压低标价等问题;招标者和投标者有无互相勾搭,以排斥竞争敌手公道竞争问题。在药品投标收购监管中能否存在不认真履职、监管不到位等问题。

(三)药品收购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药品的生产企业、运营企业、医疗机构在药品购销中有无私自赐与、收受回扣或许其他好处等问题;药品的生产企业、运营企业或许其署理人有无赐与运用其药品的医疗机构的负责人、药品收购人员、医师等有关人员以财物或许其他好处等问题。

(四)医疗服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医疗服务中能否存在索要回扣、“红包”,承受医药生产、运营单位资助的学术、外出调查活动等问题;医疗机构能否虚伪、违法医疗广告,能否存在科室出租、承包以及为无照运营者供应运营场合或其他便当前提等问题。

三、工作要求

全市各级工商行政治理机关要认真对照本次专项管治工作的重点内容,结合工作本能机能,切实规范监管行政行为,积极查办贸易行贿案件,促进我市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行业的健康发展。

(一)增强组织指导。为增强对专项管治工作的组织指导,市局成立由柳忠文副局长任组长,市局公道买卖局、监察室、外资局、企业注册局、商标广告科、外资注册局负责同志为副组长的“宜春市工商局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突出问题专项管治工作指导小组”,指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局公道买卖局,负责日常工作。各地工商行政治理机关也要成立响应的指导小组和工作班子,结合当地实践制订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职责和要求,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指导到位、工作落实到位。

(二)注重宣传发动。全市各级工商行政治理机关要高度注重,统一思想认识,增强政策律例宣传,耐性认真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启示和指导有关人员自动查找问题。要结合创优和民主评断行风等活动,注重正面教育和指导,推进专项管治工作深化开展。

(三)突出工作重点。全市各级工商行政治理机关要理清工作思绪,掌握工作重点,增强工作办法,狠抓工作落实,保证专项管治工作获得实效。在自查自纠中,要结合风险岗位廉能治理,把行政审批、行政监管、行政法律等轻易呈现问题的部位和环节作为重点,着力处理存在的问题。

(四)坚持查纠结合。全市各级工商行政治理机关要在本地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突出问题专项管治工作指导小组的统一指导下,充分发扬“12315”行政法律收集系统的效果,疏通发现贸易行贿案件线索渠道。要把监督检查贯串专治全进程,对告发投诉的案件线索以及市场监管和行业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组织力量抓紧排查,确定查处的重点目的和偏向。各地在专项管治工作中把握的严重线索,应实时向市局专项管治指导小组办公室申报。

(五)注重长效治理。在工作中,各地要将专项管治与坚持健全惩办和预防腐败系统严密结合,与增强行业作风建立严密结合。要健全“经济户口”治理准则,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和服务行为,严厉把好市场主体的准入和退出关,实时调查和把握重点地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运营动态。

四、工作步调

(一)3月下旬,全市各级工商行政治理机关要逐级成立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突出问题专项管治工作指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并实时告发德律风。

(二)4-5月,全市各级工商行政治理机关要结合工作本能机能,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对在自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一一坚持问题台账,制订整改办法,实时进行改正。各地工商行政治理局自查自纠申报及计算表于5月18日前报市局专项管治指导办公室。

第5篇:医疗风险自查方案范文

根据XX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X安发【2020】X号)、XX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X安委发【2020】X号)和XX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XX安委发【2020】X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卫生健康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整体目标

通过三年时间,达到以下目标:

——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有力。全区医疗卫生机构安全生产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机制更加完善、有效发挥作用。医疗卫生机构领导干部、工作人员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意识和能力明显提升。

——消防安全管理更加规范。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更加规范;消防安全信息化管理水平明显提高;联合检查与监督约谈机制更加完善;干部职工消防安全素质得到全面提升。

——重点安全风险取得显著成效。危险化学品、医疗废物等安全管理工作领导体系更加健全,制度体系更加完善,安全防范水平全面提升,确保重点部位安全防范基础工作更加扎实有效。

——平安医院创建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安全防范系统建设更加完善,医务人员安全防范意识明显增强,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明显提高,为健康XX打下可靠的安全生产基础。

二、主要任务

(一)落实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一是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

全区医疗卫生机构要建立健全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岗位员工、覆盖所有管理和操作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所有人员承担的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安全生产法治教育,提高全员守法自觉性,建立自我更新、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内生机制。建立单位内部安全生产监督考核机制,推动各个岗位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

二是落实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任。

全区医疗单位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等主要负责人要强化落实第一责任人法定责任,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带头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标准,加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安全生产管理,做到安全责任、安全管理、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应急救援“五到位”。

三是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

强化内部各部门安全生产职责,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单位安全管理人员、重点岗位、科室和一线医务人员要严格履行自身安全生产职责,严格遵守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建立“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安全生产工作体系。

四是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

全区医疗单位要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建立健全以风险辨识管控为基础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尤其要强化对存在重大风险的场所、环节、部位的隐患排查,及时向监管部门和职代会“双报告”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严格落实治理措施,按照有关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实现闭环管理。2021年6月份前,建立起完善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2022年底前,医疗机构隐患排查治理规范化。

(二)消防安全管理

一是深化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

全面贯彻落实《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医疗和疾控机构消防安全生产工作管理指南(试行)》等文件,结合实际,分类指导,开展示范创建活动,推进全系统逐步建立健全火灾风险自知、消防安全自查、隐患问题自改、消防责任自负以及自我管理、自我评估、自我提升的工作机制。2020年,争创全区卫生健康行业标杆示范单位;2021年,全面推广典型经验做法;2022年,有效落实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

二是扎实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进一步明确全区各医疗机构职责定位,强化部门联动,研究重大事项,通报火灾情况,建立联合检查与监督约谈机制,形成信息共享、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联合有关部门,综合采取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等多种措施,确保督促整改到位,坚决消除各类事故隐患。会同消防部门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强化监督检查和考核,实行消防安全“一票否决”,对不认真履行职责甚至渎职失职的严肃问责,同时实行责任倒查,对事故当事人和监管部门都要追责。确保本行业不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

三是推进消防安全信息化管理能力建设。

逐步推进消防物联网监控系统建设,积极应用物联传感、温度传感、火灾烟雾监测、水压监测、电气火灾监控、视频监控等感知设备,加强消防安全智能化、信息化预警监测,实现消防数据物联感知、智能感知,提升消防安全信息化管理水平。到2022年底前,消防安全信息化管理得到有效落实。

四是全面提升干部职工消防安全素质。

依据消防法律法规和《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医疗和疾控机构后勤安全生产工作管理指南(试行)》有关规定,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制度,科学制定消防宣传教育工作计划、方案和内容,加强消防普法与消防知识宣传,注重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的融合运用。各地、各单位要通过线上、线下分批次、分类别组织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消防职能部门和重点部位员工、安保人员、工程人员等重点人群开展消防教育培训。各单位要开展常态化全员消防教育培训,落实入职必训、定期培训、转岗轮训等要求,全面提升全员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教能力。2022年底前,实现全覆盖培训,全区医疗机构职工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明显提升。

(三)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

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责任体系,强化单位主体责任。深入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规范检查内容,严格执法程序,完善检查标准。要建立聘请专家指导服务制度,每年定期安排检查;可邀请行业协会、科研院所、安全评价机构等社会力量参与开展专业评估,提高检查的专业性、精准性、有效性,提升安全监管效率效果。完善安全风险分布档案,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应急预案,加强培训和演练,逐步形成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大力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借助信息化手段实现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信息共享、上下贯通。2022年底前完成医疗机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

(四)医疗废物安全管理

一是规范医疗废物管理。

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明确相关人员职责。健全医疗废物收集、转运、暂存、交接登记和集中处理各环节相关制度和流程,完善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和意外事故发生时的应急处置预案。

二是加强医疗废物处理监督管理。

依照行业标准设置医疗废物收集暂存和集中暂存场所,完善存储、消毒、防蝇防鼠的设施配备。强化职业安全防护管理,对从事医疗废物处置的人员进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应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并采取有效的职业卫生防护措施,配备防护用品,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加强医疗机构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的日常监管,督促医疗机构做到污水稳定达标排放。

(五)深化“平安医院”创建活动

按照《关于加强医院安全防范系统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卫办医发〔2013〕28号)、《关于印发做好新形势下医疗纠纷综合处置工作的意见的通知》(X卫发〔2017〕X号)、《关于贯彻落实省卫生计生委等十四部门关于做好新形势下医疗纠纷综合处置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加强平安医院建设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督促、指导全区医疗卫生机构强化安全防范系统建设,完善人防、物防、技防“三防合一”的安全防范体系,二级以上医院设立应急报警装置并与当地公安机关联网情况和安检措施。加强医疗质量监督管理,强化医疗安全管理,强化警医联动,建立健全信息通报、共享、处置和反馈机制,加大医疗风险防范力度,推进全区医责险实施和医调委建设。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强化涉医违法犯罪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开展安全防范培训。

三、进度安排

从2020年6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6月)。

各医疗单位按照方案要求,密切结合各自实际,制定细化实施方案,对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作出宣传发动和具体安排部署。

(二)排查整治(2020年7月至12月)。

各医疗单位严格落实本方案重点整治内容,认真开展专项整治。2020年12月底前,完成问题和风险隐患摸排梳理,落实各项安全整治主体责任,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21年)。

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专项攻坚、经验推广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强力推进问题整改,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22年)。

认真分析存在的突出安全问题,深入查找深层次原因,总结各地经验做法,研究提出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工作的措施,形成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的制度成果,推动各项治理工作规范、安全开展。

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年度工作开展情况,报送区卫生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2022年12月,区卫生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对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进行全面总结上报区政府安委会。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医疗单位要建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机制,明确承担相关职责的工作机构,及时研究专项整治行动中出现的问题,定期听取整治情况汇报,加强重大问题协调,强化整治责任落实,确保工作有序有力推进。

(二)强化部门协同。

各单位要明确内部工作分工,细化重点任务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进度和工作要求,形成整体工作合力。各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加强检查指导,并积极协调其他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履行行业安全监管职责,建立上下贯通、分工明确、共同负责的安全管理体制机制。

(三)严格督促指导。

要及时收集、准确掌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进展情况,加强工作交流,建立工作台账,强化跟踪督办,对重点难点问题实行闭环管理,确保重点任务按期完成。

第6篇:医疗风险自查方案范文

[关键词] 门诊手术;知情同意;制度;质量管理

[中图分类号] R197.3 [文献标识码] C [文章编号] 1673-9701(2013)29-0124-02

门诊是医院的窗口,门诊手术又是门诊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因其具有患者不住院、与医护人员接触时间短、手术后就离院的特点,所以医务人员应根据门诊手术工作特点,认真履行知情同意与签字手续,这既是对患者权益的保护,也是落实医疗核心制度的重要内容[1]。然而,门诊手术落实知情同意制度问题缺陷较多,也是医院管理的薄弱环节,为了加强门诊手术管理,确保医疗工作安全,现就我院门诊手术知情同意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总结分析,现报道如下。

1资料与方法

本资料采用回顾性调查方法,就我院门诊手术患者知情同意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将问题缺陷归纳为15类。2011年1月~2012年12月检查我院门诊手术患者16 674例,履行手术知情同意签字手续16 312例。

2 结果

2011年1月~2012年12月检查我院门诊手术患者16 674例,其中362例未履行手术知情同意手续,查阅手术知情同意书16 312份,问题缺陷1 114份,见表1。

3 讨论

3.1加强核心医疗制度管理

由于门诊手术具有患者与医护人员接触时间短、手术后就离开医院的特点,术后一旦出现问题患者就会投诉或成为医疗纠纷[2],所以落实知情同意制度至关重要。但在实际工作中,有的医务人员缺乏以患者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没有认真落实核心医疗制度,重视手术、治疗多,不能将手术作用及可能出现的风险、意外等利弊信息给患者多做解释和说明,以供患者及家属选择,致使患者在不完全理解手术作用的情况下做出了同意手术的表示,即履行了签字手续,手术后因出现问题而使医务人员及医院处于被动位置。因此,医院应加强管理和培训,用医疗工作正反两个方面的经验和教训教育医务人员提高执行医疗核心制度的自觉性和责任意识,详细地告知手术患者其病情、手术方案及预后效果,不能简单地要求患者接受自己的观点和意见,使整个手术过程都是在患者知情同意的基础上实施[3]。同时,医院应加大对落实核心医疗制度的检查监督力度,及时发现纠正存在的薄弱环节,确保临床医疗安全。

3.2 认真履行告知义务,提高责任意识

由于临床手术落实知情同意签字已形成制度化管理,但门诊手术却是医院管理的薄弱环节。本资料显示门诊手术患者16 674例中362例未履行知情同意签字手续,即使履行了门诊手术知情同意签字手续,问题缺陷也较多,本资料显示问题缺陷1 114份,占抽检手术知情书的6.8%,存在对患者病情、治疗、手术告知不仔细和手术患者姓名与签字不符、收费与知情同意书手术项目不一致等问题,甚至有的手术同意书患者已手术完毕却没有手术医护人员及患者签字,有的做了静脉复合麻醉,麻醉同意书及麻醉记录单无任何记录。因此,医务人员应认识到,门诊手术履行知情同意与签字手续,是保护患者权益的重要途径,不是例行公事的泛泛而谈,更不是规避法律责任的常规手段,是医务人员对患者、医院、个人负责的重要体现[4],医院应教育医务人员不要存有侥幸心理和麻痹思想,更不要认为门诊都是常规的小手术,医疗风险小,知情同意只是一种形式,而尊重患者的知情同意权,认真履行知情同意制度不仅有利于医务人员,也有利于患者,是每一个医务人员应尽的责任和义务[5],不能马虎,应告知、记录并签字,让患者知情同意制度真正落实到位。

3.3 加强科室把关工作

科室把关可有效地降低门诊手术质量问题的发生率,目前门诊外科诊室均有自己的手术室,由专职医务人员进行手术管理,包括术前谈话、手术履行签字手续等,所以,科室应对门诊手术患者在建立病历的基础上对手术知情同意书一定要认真把关并签字,本资料显示门诊手术知情同意书遗漏项目223 份,占问题缺陷的20.0%,存在漏填患者姓名、ID号、手术方式、手术时间、眉栏等,甚至有的手术安全核查表手术部位错、麻醉方式错,这都为科室医疗安全埋下安全隐患,因此,科室自查自检很重要[1],可及时发现问题并得以纠正,同时科室应发挥医疗质量监督员作用,将门诊手术质量检查形成常态化管理,这样才能确保患者手术知情同意制度落实到位,手术知情同意书规范、质量缺陷问题降到最低。

3.4 增强医患沟通

手术履行知情同意与签字手续只是一种程序,是落实知情同意制度的具体表现形式和最低要求,它体现了对患者生命健康权的尊重和维护[6]。但在具体工作中,有的医务人员缺乏与患者有效沟通的能力,导致患者误解;有的医务人员重手术和治疗,轻视与患者沟通;有的医务人员受经济利益驱使,不考虑患者病情及经济情况,不与患者在疾病、手术、费用及风险等方面进行有效沟通,盲目在门诊实施手术治疗,致使患者再次手术或转为住院治疗,增加了患者不必要的经济负担[7]。因此,医务人员在提高医疗技术水平的同时应加强沟通技巧的训练和培养,多运用语言这一特殊工具,发挥像药物、手术刀一样的功能[8],在具体工作中医务人员的提醒可以有效地缩短医患之间的距离,使患者明白自己的病情,知道该做的手术项目,知晓可能出现的医疗风险,清楚手术所需要的治疗费用[9],即便是门诊手术,与患者接触时间有限,也应让患者理解医务人员提供的病情资料,了解诊治决策的利与弊,打消不切实际的高期望值,为合理选择手术履行签字手续奠定基础,这样才能有助于医患平等关系的建立,有助于最佳医疗方案的实施,最终有利于医患双方的权益[10]。

总之,门诊手术是门诊工作的重要内容,特别是有些手术专业性强,涉及到社会及伦理道德等问题,履行知情同意和签字手续至关重要,医务人员只有从思想上真正重视到尊重患者的知情同意权,履行知情同意,才能在具体工作中确保手术知情同意制度落到实处。

[参考文献]

[1] 包卫华. 医疗活动中履行告知与签字的重要性探讨[J]. 中国误诊学杂志,2011,11(22):5409.

[2] 王亚芬,白凤芝,沈玉杰. 门诊医患纠纷发生的原因及防范措施[J]. 吉林医学,2012,33(16):3569-3570.

[3] 李秋心,罗萍. 知情同意权同样有利于医务工作者[J]. 中国医学伦理学,2003,16(2):57-58.

[4] 邓玮,陈庆伟等. 以有效的医患沟通减少患者“知情不同意”[J]. 医学与社会,2012,25(1):46-47.

[5] 叶玉琴,胡冰水,王治,等. 门诊手术及有创伤性检查实行患者术前知情同意的实践与体会[J]. 中国医院,2002,6(9):15-16.

[6] 任丽明,刘俊荣. 试论患者紧急救治权与知情同意权的冲突与化解[J]. 中国医学伦理学,2008,21(5):58-60.

[7] 李芳萍,张珑. 门诊医患关系间的伦理问题及对策[J]. 中国医学伦理学,2012,25(3):338-339.

[8] 业毕仙. 有效沟通对建立和谐的医患关系、减少医疗纠纷的积极作用[J]. 中国煤炭工业医学杂志,2012,15(3):452-453.

[9] 李翠玲. 医务人员如何减少医疗纠纷[J]. 实用医技杂志,2007,14(4):476-477.

第7篇:医疗风险自查方案范文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2013年全省、全市、全区卫生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以病人为中心,进一步深化“医院管理年”和“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完善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持续改进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服务。

通过开展“医疗安全年”活动,达到“规范临床诊疗行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强化质量安全意识,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杜绝或减少医疗事故的发生”的目标。

二、活动主要内容

(一)加强岗位教育培训,强化医疗安全意识。各医疗机构要加强对医务人员医疗质量、安全教育和相关技能培训,提高医务人员医疗风险、安全责任意识;要加大对医疗机构质量安全管理人员和全体工作人员的管理、教育力度,更新质量安全观念,提高质量管理理论水平和实际操作能力。开展以“大学习、大练兵、大比武”为主题的岗位技术大练兵活动,进一步强化医务人员“三基三严”训练,拓展医护药技岗位培训内容,不断增强医务人员的职业素养;组织急危重病抢救技能、临床常用诊疗技术等专题讲座,开展徒手心肺复苏技能考核评比,规范各项医疗操作规程,全面提升医疗服务水平。同时,围绕“医疗安全年”活动,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报道活动,大力宣传医疗质量的新思路、新举措、新成绩,突出管理、突出质量、突出安全,营造有利于促进医疗安全、提高医疗质量、改善医患关系的舆论氛围。

(二)加强医疗安全管理,完善质量控制体系。进一步深化“医院管理年”和“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以持续改进质量,保障医疗安全为主题,强化院长医疗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强化科室建设和规范管理,围绕医院管理的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加大明察暗访力度,重点对急诊急救、围手术期安全管理、手术分级管理、医疗技术准入、病案质量、关键流程的患者识别措施、危急值报告、辅助科室病人抢救、抗菌药物合理应用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薄弱环节进行检查,认真查找安全隐患,不断整改提高,推动病人安全目标和各项核心制度的落实。各医疗机构要以“医疗质量示范科室”和“护理服务示范病房”创建为抓手,进一步充实完善院、科两级质量管理体系,设置专人负责医疗质量和安全管理工作,切实承担起质量控制管理职能,定期进行医疗质量管理和医疗安全指标的分析与持续改进工作,不断提高临床科室自我管理能力和医院整体管理水平。

(三)规范诊疗行为,落实医疗核心制度。健全医院规章制度和人员岗位责任制度,严格落实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核心制度,如首诊负责制度、三级医师查房制度、知情同意制、病例讨论(包括术前、疑难病例、死亡病例等)制度、会诊制度、危重患者抢救制度、技术准入制度、值班和交接班制度等,加强医患沟通交流,落实各项病人安全目标。各医疗机构要认真落实《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和《省医疗文书书写规范(2013年版)》,重点加强运行病历的实时监控与管理,积极开展病历质量展评活动。各医疗机构要建立完善手术分级管理制度,实行手术资格准入、分级管理、重大手术报告与审批、手术安全核查与风险评估制度,加大对外科医师专业技术能力的考核,依据考核情况授予相应手术权限,并实施动态管理。

(四)加强执业管理,严格医疗服务要素准入。认真贯彻《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执业医师法》和《护士条例》等卫生管理法律、法规,严格按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核准的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严格医疗、护理、检验、药剂、影像等从业人员的资格审核,做到持证上岗,依法执业。认真贯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严格落实医疗技术准入和分类管理制度,加强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第一类医疗技术项目》,尤其是手术和植(介)入医疗技术项目的备案审核,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各医疗单位要认真做好医疗技术项目的自查审核工作,并及时报注册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五)加强医院感染控制,落实病人安全目标。以贯彻落实《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管理规范》、《手术室管理规范》、《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管理规范》、《妇科内镜诊疗技术管理规范》等为重点,积极开展“控制医院感染,保障医疗安全”专项治理行动,组织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医院感染控制知识技能的全员培训、岗位练兵和知识竞赛活动。加强对手术室、消毒供应中心、血液透析室、内镜室、重症医学科等重点部门、重点环节的医院感染控制,有效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对全区消毒供应中心进行考核评估,对血液透析开展专项检查,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

(六)改进医疗服务,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继续深化“两好一满意”活动,积极推动公立医院开展预约诊疗工作,坚持无节假日门诊、检查和手术,不断促进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和广大医务人员强化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改善服务态度,简化服务流程,优化就医环境,提高工作效率,方便群众就医,维护患者利益。各医疗机构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医患沟通制度体系,探索制订人性化的医患沟通协议书。全面落实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院投诉管理办法(试行)》,建立患者投诉管理机制,设立或指定专门部门接受、处理患者和医务人员投诉,及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持续改进医疗质量。建立医疗质量安全预警和责任追究制度,严格执行《重大医疗过失和医疗事故报告制度》制度,以重大医疗安全事件为切入点,建立医疗质量安全告诫谈话制度,严厉查处由于核心制度不落实、责任心不强、三基三严不到位、知情同意缺陷造成重大医疗事故责任人,为公立医院改革全面启动创造良好环境和条件。

三、活动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3年3-4月)。认真学习贯彻全国、省市区卫生工作会议精神,把“医疗安全年”活动与医院管理年、医疗质量管理效益年、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有机结合起来,根据工作实际制定本单位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重点、组织分工、活动安排,落实各项活动内容。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3年4—12月)。

1、医院自查与改进工作。各医疗机构针对2009年“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自查和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督导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整改;对照本年度活动方案要求,再次进行全面自查,提出各项改进措施,并狠抓落实。医院在自查与改进工作阶段,要注重发挥医务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学习先进做法和经验,通过自查和改进工作,逐步实现“医疗安全年”活动目标。

2、区卫生局督查。在医院全面自查和改进工作的基础上,区卫生局对医院开展活动情况进行指导,对落实情况进行评价和监督检查。收集和总结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好典型,及时推广。对重视不够,活动开展不力,成效不明显的,要通报批评,对严重违反有关规定,或造成医疗质量、安全事件的人员要严肃处理

(三)总结交流阶段(2011年1-2月)。各医疗单位要认真总结活动开展情况和整改结果,进一步加强医院内涵建设,提高医疗质量,保证医疗安全,改进医疗服务的经验。要选树一批管理好、服务好、社会反映好、效益好的先进典型,进行宣传报道。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质量意识,加强组织领导。医疗质量是医院的立院之本,是医院管理的核心,关系群众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医疗机构的声誉和影响,关系卫生系统的公众形象。在全区卫生系统开展“医疗安全年”活动,是卫生系统坚持以人为本、贯彻科学发展观、改进医疗质量管理、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进一步强化质量、安全意识,明确医疗机构负责人为医疗安全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加大自查、督导力度,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第8篇:医疗风险自查方案范文

通过三年时间,达到以下目标: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有力。各医疗卫生机构安全生产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机制更加完善、有效发挥作用。各级医疗卫生机构领导干部、工作人员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意识和能力明显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更加规范。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更加规范;消防安全信息化管理水平明显提高;联合检查与监督约谈机制更加完善;干部职工消防安全素质得到全面提升。重点安全风险取得显著成效。危险化学品、医疗废物等安全管理工作领导体系更加健全,制度体系更加完善,安全防范水平全面提升,确保重点部位安全防范基础工作更加扎实有效。平安医院创建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安全防范系统建设更加完善,医务人员安全防范意识明显增强,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明显提高,为健康打下可靠的安全生产基础。

二、主要任务

(一)落实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一是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建立健全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岗位员工、覆盖所有管理和操作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所有人员承担的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安全生产法治教育,提高全员守法自觉性,建立自我更新、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内生机制。建立单位内部安全生产监督考核机制,推动各个岗位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

二是落实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任。单位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等主要负责人要强化落实第一责任人法定责任,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带头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标准,加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安全生产管理,做到安全责任、安全管理、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应急救援“五到位”。

三是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内部各部门安全生产职责,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单位安全管理人员、重点岗位、科室和一线医务人员要严格履行自身安全生产职责,严格遵守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建立“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安全生产工作体系。2020年底前,建立本级卫生健康行政管理部门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清单;2021年底前,建立覆盖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四是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建立健全以风险辨识管控为基础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尤其要强化对存在重大风险的场所、环节、部位的隐患排查,及时向监管部门和职代会“双报告”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严格落实治理措施,按照有关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实现闭环管理。2021年6月份前,建立起完善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2022年底前,各医疗机构隐患排查治理规范化。

(二)消防安全管理

一是深化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全面贯彻落实《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医疗和疾控机构消防安全生产工作管理指南(试行)》等文件,结合实际,分类指导,开展示范创建,培树一批典型单位,推进全系统逐步建立健全火灾风险自知、消防安全自查、隐患问题自改、消防责任自负以及自我管理、自我评估、自我提升的工作机制。2020年,打造卫生健康行业标杆示范单位;2021年,全面推广典型经验做法;2022年,有效落实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

二是扎实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明确各医疗机构职责定位,强化部门联动,研究重大事项,通报火灾情况,建立联合检查与监督约谈机制,形成信息共享、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卫健局将联合有关部门,综合采取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等多种措施,确保督促整改到位,坚决消除各类事故隐患,会同消防部门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强化监督检查和考核,实行消防安全“一票否决”,对不认真履行职责甚至渎职失职的严肃问责,同时实行责任倒查,对事故当事人和监管部门都要追责。确保本行业不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

三是推进消防安全信息化管理能力建设。逐步推进消防物联

网监控系统建设,积极应用物联传感、温度传感、火灾烟雾监测、水压监测、电气火灾监控、视频监控等感知设备,加强消防安全智能化、信息化预警监测,实现消防数据物联感知、智能感知,提升消防安全信息化管理水平。到2022年底前,消防安全信息化管理得到有效落实。

四是全面提升干部职工消防安全素质。依据消防法律法规和《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医疗和疾控机构后勤安全生产工作管理指南(试行)有关规定,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制度,科学制定消防宣传教育工作计划、方案和内容,加强消防普法与消防知识宣传,注重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的融合运用。各单位要通过线上、线下分批次、分类别组织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消防职能部门和重点部位员工、安保人员、工程人员等重点人群开展消防教育培训。各单位要开展常态化全员消防教育培训,落实入职必训、定期培训、转岗轮训等要求,全面提升全员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教能力。2022年底前,实现全覆盖培训,全县医疗机构职工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明显提升。

(三)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

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责任体系,强化单位主体责任。深入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规范检查内容,严格执法程序,完善检查标准。要建立聘请专家指导服务制度,每年定期安排检查;可邀请行业协会、科研院所、安全评价机构等社会力量参与开展专业评估,提高检查的专业性、精准性、有效性,提升安全监管效率效果。完善安全风险分布档案,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应急预案,加强培训和演练,逐步形成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大力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借助信息化手段实现信息共享、上下贯通。2022年底前完成医疗机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

(四)医疗废物安全管理

一是规范医疗废物管理。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明确相关人员职责。健全医疗废物收集、转运、暂存、交接登记和集中处理各环节相关制度和流程,完善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和意外事故发生时的应急处置预案。

二是加强医疗废物处理监督管理。依照标准设置医疗废物收集暂存和集中暂存场所,完善存储、消毒、防蝇防鼠的设施配备。强化职业安全防护管理,加强医疗机构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的日常监管,督促医疗机构做到污水稳定达标排放。

(五)深化“平安医院”创建活动

按照《关于加强医院安全防范系统建设的指导意见》、《关于印发做好新形势下医疗纠纷综合处置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督促、指导医疗卫生机构强化安全防范系统建设,完善人防、物防、技防“三防合一”的安全防范体系,二级以上医院设立应急报警装置并与当地公安机关联网情况和安检措施。加强医疗质量监督管理,强化医疗安全管理,强化警医联动,建立健全信息通报、共享、处置和反馈机制,加大医疗风险防范力度,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强化涉医违法犯罪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开展安全防范培训。

三、进度安排

从2020年4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4月至5月)。各单位按照方案要求,密切结合各自实际,制定细化实施方案,对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作出宣传发动和具体安排部署。

(二)排查整治(2020年6月至12月)。各单位严格落实本方案重点整治内容,认真开展专项整治。2020年12月底前,完成问题和风险隐患摸排梳理,落实各项安全整治主体责任,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21年)。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专项攻坚、经验推广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强力推进问题整改,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22年)。认真分析存在的突出安全问题,深入查找深层次原因,总结各地经验做法,研究提出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工作的措施,形成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的制度成果,推动各项治理工作规范、安全开展。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建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机制,明确承担相关职责的工作机构,及时研究专项整治行动中出现的问题,定期听取整治情况汇报,加强重大问题协调,强化整治责任落实,确保工作有序有力推进。

(二)强化部门协同。各单位要明确内部工作分工,细化重点任务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进度和工作要求,形成整体工作合力。

第9篇:医疗风险自查方案范文

全市医疗器械“五整治”和药品原辅料专项整治在市局统一领导下,由市局医疗器械监管处牵头负责,药品安全监管处、稽查处、行政许可处、政策法规处、办公室、财务处、监察室依职责分工合作。

二、工作目标

(一)药品原辅料专项整治

1.进一步强化辖区内药品生产企业(含药包材生产企业)首负责任,确保市药品药包材生产企业生产的每一批次产品质量安全可靠,确保不发生一起源发于的药品安全责任事件。

2.督促药品生产企业树立风险管理意识,对从原辅料开始直至生产的各个环节可能存在的隐患,及时进行风险评估,做到企业自查率100%,风险评估率100%。

3.从快、从严、从重查处违法生产药品(含药包材产品)的行为,做到现场检查覆盖率100%,问题及时整改到位率100%,违法行为查处率100%。

4.结合“诚信做企业,诚信做产品”、“四进四送一听”活动,服务企业发展,宣传典型企业,曝光违法行为,普及安全用药知识,打造药品生产监管的社会共治共享大格局。

(二)医疗器械“五整治”

1.采取暗访调查、集中排查、突击检查相结合的检查方式,以重点产品、重点企业、重点案件线索为突破口,着力整治医疗器械注册、生产、经营、使用环节的突出问题,营造医疗器械监管的高压态势。

2.按照排查、整治、规范相结合的工作模式,进一步完善医疗器械长效监管制度机制,不断提升监管效能,达到整治一类产品规范一种行为的目的,切实保障公众用械安全。

3.结合医疗器械质量万里行活动,真实、系统展示市医疗器械产品质量及产业发展前景,曝光违法违规行为,惩恶扬善。

4.结合医疗器械质量万里行和医疗器械安全宣传月活动,逐步建立医疗器械监管新闻宣传和医疗器械安全使用科普知识宣传的工作制度机制。

5.通过综合手段,吸引社会各方参与医疗器械监管活动常态化,努力营造社会共治、多方共赢的良好氛围。

三、整治重点

(一)药品原辅料

结合辖区各药品生产企业(含药包材生产企业)的实际情况,重点整治用于生产药品和药包材原辅料的来源合法性、质量可靠性和投产规范性,重点查处违规使用假劣原辅料、擅自降低原辅料质量标准或低限投料、原辅料未经检验、或使用经检验判定不合格原辅料进行生产等违规违法行为。

(二)医疗器械

1.注册环节:重点整治第二、三类医疗器械首次注册申请不真实行为,按规定开展对生产企业提交的第二、三类医疗器械首次注册申请资料(重点是临床试验报告)和样品生产过程的真实性核查,对注册环节有因举报进行重点核查。

应根据《省医疗器械注册资料核查管理规定(试行)》和《关于进一步明确医疗器械注册资料核查有关事宜的通知》要求,加强对首次注册申报审核环节中送检样品生产过程和临床试验报告的真实性核查。质量管理体系考核人员负责样品生产过程的真实性核查,临床试验核查人员负责临床试验报告的真实性核查,核查人员对核查结果负责。医疗器械检测人员如发现检品的真实性有疑点,应及时上报市局器械处。

2.生产环节:结合日常监管重点和生产环节监管薄弱点排查,重点整治不合格原材料投产、关键工序未按规定验证或未按工艺规程生产、擅自委托生产和未按产品标准进行出厂检验四种行为。

(1)不合格原料投产行为和关键工序未按规定验证或未按工艺规程生产行为:重点检查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器(含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针,也包括自毁式或安全自毁式注射器、胰岛素用注射器等)、一次性使用输液器(含一次性使用静脉输液针,包括滴定管式输液器、避光输液器、精密过滤式输液器、袋式输液器等)、一次性使用采血器、一次性使用输血器、一次性使用塑料血袋、一次性使用留置针、一次性使用输注泵、一次性使用电子输注泵、硬膜外麻醉导管、一次性使用导尿管(包)十类产品投产原材料(主要指高分子原料和不锈钢材料)是否符合标准问题,灭菌工序(包括委外工序)是否符合要求;

(2)擅自委托生产:重点检查定制式义齿是否未经备案擅自委托生产;

(3)未按产品标准进行出厂检验行为:重点检查隐形眼镜和一次性使用注射器不按标准进行出厂检验等行为。

上述重点产品生产企业较少的地区,也可结合辖区产品特点,自行确定重点产品、重点企业,围绕上述重点违法违规行为开展专项整治。

3.经营环节:结合日常监管重点和经营监管环节薄弱点排查,重点整治以体验式方式未经许可擅自销售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无证销售、验配角膜接触镜、角膜塑形镜、助听器等验配类医疗器械,未按要求贮存和运输体外诊断试剂等行为。

现场检查的对象,不应仅限于已申领《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经营企业,还应将检点覆盖到高校周边的集贸市场、大型小区周边、眼镜店、美甲店等违法违规高发地段,易反复地区应安排多次检查,防止违法违规行为死灰复燃。检查过程应将现场执法、法规宣传、科普普及有机结合,可以采用包括发放传单、张贴警示、现场科普等多种方式扩大执法效能。

4.非法宣传行为:重点整治腰腿痛、近视眼、糖尿病和高血压等贴敷类、物理治疗类个人消费用医疗器械未经审批或篡改审批内容擅自违法广告;利用医疗科研院所或以专家、患者名义和形象作功效证明等进行违法广告宣传;非法夸大产品功效和适用范围等行为。

5.使用环节:重点整治医疗机构违规使用无证体外诊断试剂和无证大型诊治用医疗器械的行为。

四、依法查处

在此次专项行动中,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一律依法从快、从严、从重处理;情节严重的,应分别依法依规吊销违法企业的生产、经营、产品注册的相关证件;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产品,一律停止销售、使用,责令企业召回并监督销毁。新修订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公布后,自实施之日起,医疗器械“五整治”严格按照新修订的条例执行。

五、实施步骤

全市医疗器械“五整治”和药品原辅料专项整治自2014年3月14日起至8月中旬结束。分动员部署、检查整治、评估总结3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14日~4月8日)。各辖区局依据本工作方案,认真进行动员部署,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意见,找准工作重点,细化工作分工,制定行动计划,确保专项行动有力、有序开展。

(二)检查整治阶段(4月9日~7月20日)。各辖市区局为实施主体,对辖市区内相关单位进行全面检查整治。

现场检查整治药品和药包材原辅料应注重原辅料的合法性和产品标准的符合性,发现存在可疑问题的原辅料应进行针对性抽验。医疗器械“五整治”现场检查中应注重体系性核查与技术性抽验相结合,对生产、经营环节发现的可疑问题品种,特别是生产环节原材料使用及灭菌工艺效果等可疑产品,可立即进行针对性抽验,使用省医疗器械检验所提供的绿色通道,确保检验结论准确及时。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要追根溯源、深查深究,以提高法律的震慑力。发现重大线索或重大案件应及时上报市局。

市局将于4月15前组织全市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和有关单位积极参加国家总局的医疗器械使用知识竟赛;4月中旬至5月中旬开展医疗器械“开放日”专题活动;于6月初组织对医疗器械“五整治”专项行动的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和督查督办;6月16日至24日期间,准备接受总局对我市医疗器械“五整治”专项行动的督查。

药品、药包材企业原辅料质量管理自查情况应于4月15日前上报市局。

市局将于6月30日前完成我市医疗器械“五整治”和药品原辅料专项整治中期总结;于7月30日前完成案件查处汇总工作及部分长效机制建立工作。

(三)评估总结阶段(7月21日~8月10日)。现场检查整治及查处结束后,各辖市区局应对医疗器械“五整治”和药品原辅料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认真总结,于8月5日前将总结材料上报市局,市局于8月10日前上报省局医疗器械“五整治”总结材料。总结材料应内容详实,至少包括专项行动总体情况(含注册、生产、经营、使用、广告五环节检查方式、检查范围、检查人、检查家次、抽验情况等)、违法违规案件查处情况(对已处罚的企业要详细报告查办情况及处罚结果)、质量万里行活动情况、新闻与科普宣传情况、存在问题、深入整治工作打算及建议(特别是建立长效机制等)。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向当地党委、政府请示汇报,争取更大支持,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药品生产使用原辅料的监管和医疗器械注册、生产、经营、使用、广告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医疗器械“五整治”和药品原辅料专项整治的健全组织、周密部署,扎实推动各项工作顺利开展,通过专项行动的实际成效为机构改革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氛围。各辖区局的实施方案和检查计划,于4月8日前上报市医疗器械“五整治”和药品原辅料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形成整治合力。专项行动的现场检查整治工作主要由市、县(区)两级药品和医疗器械监管人员实施,案件查处工作由各级稽查部门负责,市局和辖区局之间要加强沟通,同时要密切与工商、公安等部门的协同配合,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工作,形成整治的合力。

(三)严格从严执法。专项行动中,各地要认真排查、深入挖掘潜在的风险和存在的问题。要严格按照《药品管理法》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从严处罚,该严惩的行为坚决严惩,该吊证的行为决不姑息,该曝光的企业坚决曝光,该召回的产品坚决召回,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四)强化舆论宣传。专项行动期间应全程加强舆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各地要按照国家总局新闻宣传工作方案,严格执行新闻纪律,规范信息公开,认真落实举报奖励制度。

(五)做好信息报送。各辖区局确定1名工作人员,自4月6日起,每周五向市医疗器械“五整治”和药品原辅料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展、案件统计、主要成效和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对已处罚的企业,要详细报告案件查办情况和处罚结果。重大线索或重要案件的信息应及时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