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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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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信用评价管理办法

第1篇:公路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范文

一直以来,建设项目的招投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为工作准则,为促进公路工程建设市场发展,国家还颁发了《公路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办法》、《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部门规章,近年,各部委以及交通部又相继印发了《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和《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这一系列法律法规和指导性文件的颁发,说明我国工程建设招投标市场逐步规范,促使招投标市场的准入更加合理有序,体现了自愿、合法、公开、公平、诚实守信的原则。招标的最大特点是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招标投标的实质,就是通过市场竞争机制的作用,供求双方更好地相互选择,使先进的生产力得到充分发展,落后的生产力得以淘汰,从而有力地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同时,实行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基本上形成了由市场定价的价格机制,不断降低社会平均劳动消耗水平,进而更好的控制工程造价。

2公路工程施工招投标存在的问题

工程建安费占项目建设总投资的比例最重,施工招投标的竞争也最为激烈,如何通过招投标活动,选择到一个实力强、履约信誉好的施工单位,确定合理的合同价格,一直都是招投标工作的难题。在施工招投标的过程中,一些投标人为了中标,采取围标串标、借牌投标(中标后挂靠施工)、恶意低价中标等极端行为,扰乱招投标市场,加大了后期施工管理难度。

(1)借用资质投标,挂靠施工。目前工程建设任务数量有限,而施工企业数量过多,不能满足施工企业的需求,“僧多粥少”的状况长时间难以改变,企业为求生存发展势必出现激烈的竞争局面。一些资质低的企业,甚至是个人,为进入招投标竞争,只能寻找符合要求的高资质等级的施工企业,以高资质等级的施工企业名义与发包人签订施工合同,然后由低资质等级的挂靠施工企业施工。而大型的高资质企业,由于自身管理成本高,在低价中标的环境下,自营难以中标,也愿意采用“挂靠”方式,收取管理费。这种从招投标到项目实施阶段的“挂靠”经营模式,不利于创建公平的竞争平台,加大工程建设的质量、进度管理难度。

(2)恶意低价中标。交通部于2004年11月下发了《关于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投标活动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其中的《关于改进公路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办法的指导意见》确定了合理低价法、最低评标价法、综合评估法和双信封评标法四种主要评标办法。作为施工招标,工程图纸是预先发售的,各个投标人的报价基础是一致的,那么,对于通过了评标程序规定的符合性审查(主要为响应性条款)和详细评审(主要为业绩和资质要求)的众多投标人,投标报价是确定中标人的唯一标准,而近年推行较多的是最低评标价法。最低评标价法的初衷是为工程建设最大限度节约投资,但很多投标单位为了中标完全抛开工、料、机、管理、利润、税金等的正常考虑,恶意压低投标报价的现象愈演愈烈。招标文件通常规定“低于招标人确定报价上限85%的报价,评标专家认为其低于成本的,需投标人说明未低于成本报价,否则,将予以废标处理”,但是,是否低于成本的界限往往难以明确,专家难以此条款将最低价废掉。在笔者参与的灾后重建项目招投标中,以土石方施工为主的简易工程施工投标报价最低有低于上限达40%的,实施过程中的工程设计变更均按中标价的降价比例同比例执行,可想而知,后期的管理难度有多大。

3公路工程施工招投标问题对策

(1)“挂靠”经营的监管措施。①严格资格审查,实行信息公开,建立在建项目和拟开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的信息库。开标前,招标人与投标单位的联系往来(例如现场踏勘,答疑等),应尽量与法人公司进行联系,并做好往来登记;开、评标阶段,加强对各类证明材料原件的核验。笔者还建议由建设主管部门建立统一的在建和拟开工项目的主要负责人信息库,便于招标人在招标时查验是否有一个项目经理在多个项目挂靠任职的行为。②完善招标信用管理体系。目前,我省交通行业主管部门已建立信用评价管理体系,但评价指标主要是针对参建单位在项目实施阶段的履约行为设定。建议单独建立招投标阶段的信用管理体系,将每个从业单位参与投标的失信行为予以公开,实现企业信用信息的查询,并将失信行为纳入评标资格审查,使从业单位提高对企业信誉的重视,遏制“挂靠经营”的现象。③加强中标后的监管。对中标项目施工现场实行动态跟踪检查,主要检查合同执行情况。可以采取定期检查投标文件承诺的主要负责人员到场情况;工程款只能拨付给中标人基本账户或中标人在项目实施地银行开设且留有投标文件承诺的项目经理印鉴的企业法人账户;定期向法人公司通报合同履约情况,约见法人公司管理人员协商工程建设管理工作;将日常管理考核情况做好记录,纳入信用评价管理等措施,使施工单位的法人公司必须介入参与项目管理。

(2)避免选择恶意低价的投标人。①强化报价评审。目前评标专家组中经济专家偏少,且若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办法是最低评标价法,专家组一般很少对报价进行深入分析,弱化了报价评审,没法对“是否低于成本价”这一主要问题进行判别和决定,建议加强评标专家组中经济专家的力量,对于一些规模较大,投资额高的工程,更应加强对报价的评审,避免中标后总是因价格问题扯皮。②公布参考造价。工程招标前,在批复概、预算以内,招标人需制定投标报价上限,即最高发包价,该价格应经行政主管部门的造价管理机构审查,我市的国有投资项目还需经市财政评审中心审查。在取得报价上限审批后,要求设计单位按批复的限价,重新编制清单预算,整理工程量清单,发给投标人的工程量清单注明了各工程项(细)目单价。投标人在投标时,自行编制和拟定了总报价,根据其总报价低于报价上限的比例,各工程项(细)目单价须按同样比例在招标工程量清单标明的单价基础上降价。该方法既可使投标人参考工程总体和分项的造价水平,以免在总价上盲目降价,又确保了各工程项(细)目单价平衡。③推行合理低价法。合理低价法和最低评标价法都是通过确定最优投标报价来确定中标人,最优投标报价的选择范围即是通过了符合性审查和详细评审,并经评审修正的所有投标报价。两种评标办法的共同点是招标人和投标人均无法预知最优投标价格,杜绝了人为因素影响中标结果,不同点在于两种评标办法对于最优投标价的判定标准差异。最低评标价法前面已经说得比较多了,而合理低价法是采用二次平均计算,选择处于整体报价中偏下的报价作为最优报价,按合理低价法机制,最低的报价不会中标,一定程度上避免了恶意低价抢标,抬高了整体报价水平。通过若干招标结果显示,采用合理低价法的合同价格水平要高于最低评标价法。笔者认为节约投资是应该追求的目标,在招投标过程中应该允许价格竞争,但是,公路工程作为社会公益事业,影响面宽,评标过程的价格竞争应适度,采取合理低价法体现了较低价格中标的导向,又避免极端恶意低价,虽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建设投资,但同时降低了工程建设过程中施工管理、监理工作、业主管理的难度,提高了抵御各种意外情况和风险的能力。因此,在目前行业内信用评价体系尚未健全,契约意识有待提高的形势下,笔者建议可在一些规模大、技术复杂、施工难度高的项目推行采取合理低价法。

4结束语

第2篇:公路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范文

一是全力推进城建重点工程。加快区域性中心城市建设,持续提升我市城市现代化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抓好8大类255项城建重点工程的实施,完成投资576.7亿元。突出加快铜山、贾汪融入主城区步伐,推动城市组团发展,彰显生态文明,坚持“生态优先”原则,建设好城市生态环、生态圈、生态片区和生态廊道。加快公园绿地建设,重点抓好云龙湖5A级景区创建、泉山森林公园敞园、云龙山敞园二期、汉文化景区敞园等生态文明工程,让居民步行10分钟左右即可进入公园绿地健身休闲。强力推进潘安湖和云龙湖“两湖”集中开发,故黄河二次开发,全面优化市区空间结构、功能布局和城市品质,努力提高城乡生产、生活、生态水平。

二是大力实施新型城镇体系建设。按照集约、智能、绿色、低碳的新型城镇化要求,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功能互补、集约发展。实施“1+3个100万”工程,促进各县(市)每年出让1000亩建设用地,每年征收100万M2土地、建设100万M2安置房、销售100万M2商品房,加快建成宜居宜业的中等城市。开展中心镇创建,完善乡镇分类考核机制,打造一批工业强镇、农业强镇、商贸旅游名镇。鼓励和引导农村居民向城镇转移,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三是全面推进村庄环境整治。完成黄河故道沿线、高速公路和铁路沿线、城镇主要出入口2100余个村庄的整治,打造60个市级重点村庄,创建25个省级“三星级康居乡村”,高标准完成吕梁风景区范围内的村庄整治。准确把握整治重点和分类整治要求,确保整治村庄环境普遍改善,规划布点村庄公共服务水平同步提升。抓好长效管理,严格落实长效管理机制,认真开展“回头看”工作,积极巩固整治成果。将国家农村危房改造任务与村庄环境整治有机结合,探索改善困难农民群众住房条件与提升乡村人居环境相结合的路径。

四是着力推进各项代建工程。按照年度计划和各项目节点要求,围绕老项目的收尾及新项目开工,重点抓好列入“三重一大”的15项代建工程,完善前期手续及方案报批,工程招标及开工等工作,做到责任到人、目标明确、措施得力、方法创新、确保工期。落实项目岗位责任,加大推行力度,更好地完成政府确定的工作目标和建设要求。各项代建工程要坚持以“保安全、保质量、保工期、保廉洁”为指导思想,以“安全零事故,争创优质奖”为目标,规范管理,科学组织施工,确保全面完成任务。

二、坚持以人为本,零距离解决民生问题

一是积极稳妥推进房屋征收。围绕实施320万M2棚户区危旧房(城中村)改造任务,又好又快推进房屋征收工作。主动深入一线,了解情况,解决问题,化解矛盾。认真开展风险评估,扎实做好房屋征收信息公开工作,加强拆除单位管理,强化工地扬尘控制,确保各项拆迁工作有序推进、按期完成。积极查处房屋征收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被征收群众合法权益,积极妥善化解纠纷矛盾。进一步完善房屋征收工作人员培训和信用档案制度。

二是突出抓好安置房建设。新开工棚改安置房总量不低于1万套,竣工量要超过1.2万套。加强质量、安全、施工环境等方面的全方位全过程监督,尝试组建棚改工程质量义务监督员队伍,实行全天候监督,为打造优质精品工程奠定坚实基础。把安置房配套设施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努力做到配套设施建设与安置房工程本身同步规划、同期建设、同时交付使用,确保已竣工安置房能及时及早投入使用。

三是大力提高工程质量。落实建设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和省《质量监督实施细则》,加快推进监验分离。深入开展分户验收,确保住户通知率100%,积极推广聘请业主代表参与工程建设过程中的质量管理工作,切实提高住宅工程特别是保障性住房的质量。加强工程质量管理,实行优质工程全过程创建,强化目标过程管理。加大质量通病治理力度,确保主要使用功能和环境质量,减少住宅工程投诉率。加强进场建筑材料及工程实体质量监管,重点整治伪劣建筑材料,杜绝不合格原材料入场。加强对监理企业的动态监管和信用体系建设,促进监理企业依法、诚信、规范经营,规范现场监理秩序,提高工程监理质量。加强对检测机构和预拌混凝土及管桩企业的监管,通过信用等级考核,增强行业自我约束能力。加快工程造价计价标准修编,加强造价咨询市场监管,不断提高造价信息化管理水平。

四是稳妥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全面推进危房改造工作,根据房屋现状采取重建和修缮加固的方式,力争帮助9000户以上的农村困难群众解决基本住房安全问题。要抓好统筹协调,优先安排纳入村庄环境整治名录内的村庄农户危房改造,将危房改造与村庄环境整治等建设有机衔接,提高政策效应和资金使用效益。

五是妥善解决突出问题。认真落实局维稳工作实施意见,将稳定风险排查作为一项基础工作长期抓好抓实,通过“开门接访”、“带案下访”,着力解决事关社会稳定的热点、难点问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和专务员制度,及时妥善地对待群众反映的问题,切实做到矛盾不积累、不上交、不激化、不推向社会。局领导每月接访、下访分别不少于1次,特殊情况每年不得少于20次。进一步完善应急管理机制,健全应急管理体系,做到指挥统一、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加强队伍建设,把责任心强的优秀人才充实到专务员的岗位,切实提高队伍的素质和水平。

六是切实做好清欠维权工作。落实清欠工作长效机制,认真排查拖欠隐患,变被动清欠为主动防欠,竭力遏制恶性拖欠事件发生,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做好投诉接访、处理,完善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严格控制到市集访,避免农民工进京赴省集访,确保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发放工作的稳定。

七是持续推进零障碍工程。消除临时观念,认真总结经验做法,创新方式,加大力度,确保长效、持久、深入推进。在服务窗口开展“服务零门槛,质量零差错,群众零操心,行为零投诉,结果零争议”竞赛活动,积极创建“零障碍”工程“金牌服务岗”,构建方便群众办事的“零障碍”服务体系。进一步推行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优化审批流程,集中办事项目,完善监督评议、动态管理、责任追究措施,通过刚性制度和严格问责有效约束和推动党员干部履职尽责、创新创优。

八是创新管理提高综治水平。深入推进平安创建活动,加强安全防范设施建设,健全紧急事项报告程序,完善应急处置预案,积极稳妥地处理好突发事件。加大对“平安工地”、“平安拆迁”、“平安机关”工作的指导力度,抓出亮点,抓出成效,确保社会管理创新和平安创建工作在全市名列前茅。

三、坚持多措并举,全面提高行业监管水平

一是加快推动建筑业发展转型升级。全市建筑业发展要尽快由量的扩张转移到做优做强上来,做好建筑业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引导建筑业转变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构建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企业比例合理的建筑业结构体系。积极支持龙头骨干企业、经营特色明显的专业企业以及县乡建筑业发展。加强二级以上大企业、特别是龙头骨干企业的培育,为建筑企业升级、做大、做强、做优搞好服务,进一步提我市建筑业总量和总体实力。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强建筑业发展的意见,抓好各项奖励措施的兑现。加强与苏南、苏中地区优势企业的交流与合作,提高企业大中型工程施工能力,提高优势企业在省外市场的知名度。2013年,建筑业主要经济指标保持较快增长态势,实现总产值增长18%以上,增长速度要超过全省平均速度2个百分点以上。通过建筑业发展带动农村劳动力就业,提高建筑业对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的贡献率,农民从建筑业获得的收入比重保持在25%以上。

二是积极引导房地产业健康发展。深入贯彻落实促进房地产业健康稳定发展的各项政策,努力加强房地产市场监测和调控,突出抓好企业管理、项目监管、市场监管,大力推进节能省地环保型住宅建设。新开工保障房必须建成成品房,并按一星级绿色建筑标准设计。规范开发企业经营行为,严格资质和信用评价管理,健全联动机制,引导开发企业诚信经营。积极做好8个示范项目的后期完善工作,努力实现创建“优秀住宅示范工程”零的突破。

三是全面加强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完善“建筑市场”与“施工现场”联动管理机制,健全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实现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信用管理全面覆盖。建立和完善《市建筑市场检查实施细则》、《市建筑市场准入和清出制度》,进一步加强现场检查,加大对建设单位、承包人和中介机构的监管力度,将市场行为与市场准入、企业晋级、评先评优和招投标挂钩,严惩市场违规行为。进一步加强外地进徐企业的管理,制定《市外地进徐施工企业管理办法》。网上核验企业、建筑师、项目管理人员业绩,凡未入“建筑市场企业信用库”的信息,在招投标时一律不予采信。

四是大力提高招投标监管水平。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活动,严厉打击规避招标、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认真开展电子化招投标工作,不断完善系统功能,提高监管和服务效率。做好“在徐投标企业信息库”的动态维护,营造公开、透明、诚信的交易环境。加强现场督导,努力提高县(市)、区交易中心的建设水平,不断满足招标投标各方主体对交易中心服务能力、服务水平的新要求。加强招标机构资格管理,依法严格执行市场准入和清出制度,加强从业人员的动态监管,严肃查处挂靠出让资格、泄密、弄虚作假、串通投标等违法行为。

五是深入推进建筑节能科研设计和抗震设防管理。严格落实建筑节能六项监管措施,加强薄弱地区监控,建筑节能工作要再上新台阶。重点抓好绿色建筑和节能示范项目、可再生能源应用、节能公示、节能意识和教育培训、建筑能效测评、专项监督和验收、分项分类计量装置、“两书一合同”建筑节能相关内容的落实。推进能源审计和能效公示工作。推动各县(市)、区争创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示范区,切实提高绿色建筑在新建建筑中的比重,所有政府投资项目和新建保障房全面按绿色建筑标准建设。加强建设科技工作,做好各类科技项目管理。加强勘察设计市场和施工图审查监管,定期开展集中检查行动。抓好抗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把好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质量关。

六是强化施工安全监管。完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进一步理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管体制,加强监督执法队伍建设,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完善建筑施工企业和从业人员安全生产信用体系和失信惩戒制度建设,强化责任追究,进一步加大工程安全监管力度,督促建设、施工、监理等各方主体安全责任的落实。加强信息化建设,全面推广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加强安全生产动态监管。深化安全专项整治,督查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和实施,积极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强化重点环节监管,实施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构建重大危险源动态监管监控预警体系。全面推动绿色施工管理和建筑工地生产标准化建设,责成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扬尘污染防治责任书》,有效防治工地扬尘,减少大气污染,改善环境质量。

七是规范燃气供热市场秩序。加强燃气项目建设管理,坚决打击未批先建,未验先营等违法行为。严格规范机动车加气站建设,结合我市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实际需要,科学、合理布局和批办机动车加气站的立项、建设。强化燃气行业安全和服务标准落实,积极指导、监督燃气企业提高安全、服务和内控水平。依托数字化城管信息系统,加强燃气、供热管网安全管理,实现即时互动,督促企业及时抢修抢险,杜绝燃气供热安全事故发生。

四、践行十精神,着力推进党风廉政、行业作风和干部队伍建设

一是深入学习党的十精神。抓好十精神的宣教工作,认真学习十工作报告原文和新,深刻领会十的精神实质,做到准确、全面、形成声势,突出主题,导向正确,基调鲜明。不拘一格创新学习方式,推动学习活动扎实开展,努力提升学习效果。把贯彻十精神与城乡建设实际工作结合起来,紧抓有限时间,想办法、议措施、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的落实,不断提升城乡建设工作科学化水平。加强学习型机关创建,党组中心组年度理论学习12次以上,人均撰写学习心得体会或调研文章两篇以上,努力提高学习实效。

二是坚持不懈改进工作作风。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有关要求,坚持简化接待,深入基层察实情、解难题,推进“三解三促”活动常态化制度化,杜绝走过场和形式主义。切实改进文风会风,提倡少开会、开短会,少发文、发短文,加快电子政务建设,减少纸质文件,提高办文、办会、办事效率。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优化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强化督查督办,加大行政问责力度,使“善操作、会落实、能创新、敢担当”成为全局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鲜明特质。

三是严格依法行政规范行政行为。严格依法行政,重点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切实执行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积极预防化解行政争议,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依法扩大政务公开,做好政府信息工作,推进领导干部“晒权力”活动,增强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和行政处罚案件审查制度,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全面落实行政权力网上运行。及时校勘、完善行政权力库,做好动态维护,保持权力库与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密切吻合。依法办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配合做好市政府114号令后评估报告审核工作。积极推行阳光政务,做到各类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审批操作规范,确保办件质量优良率达到8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