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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的理念,充分履行区卫生局的法定监管职责,全面加强全区基层医疗机构监管体系和制度建设,规范医疗行为,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促进基层医疗机构科学健康发展,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二、活动范围及主要内容
对全区基层医疗机(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居委会卫生所、医务室、诊所及门诊部)以及一级综合医院、专科医院进行全面清理整顿,围绕依法执业、规范医疗行为,狠抓传染病防控、消毒隔离、医疗废物处置等重点工作,纵向到底,横向到边,逐一清查不留死角,全面增强基层医疗机构法律意识和依法执业意识,提高医疗质量安全水平。严厉打击无证行医、出租承包科室、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超范围执业、违法医疗广告等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秩序。
(一)全面清理整顿,摸清机构底数(6月15日前完成)
1.对全区基层医疗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居委会卫生所、医务室、诊所及门诊部)以及一级医院、专科医院注册、审批、校验管理开展全面复核清理工作,并将相关信息在“医疗机构注册联网管理系统”进行更新,确保联网管理系统数据与医疗机构实际信息、数量的一致性。“国家基层医疗机构电子信息档案系统”的填报,按照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省卫生厅和市卫生局下一步的部署和要求办理。
2.根据《医疗机构基本标准》以及全区基层医疗机构人员、设备和技术水平,重新严格核定诊疗科目,明确执业范围。达不到基本标准的,依法暂停执业,责令限期整改。经整改仍不达标的,注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许可审批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填写,登记号码与本级卫生统计部门共同确定,规范使用22位分类代码。
3.进一步加强和推进规范化诊所建设,区卫生局结合清理整顿工作,严把评审标准,加快工作进度,确保今年11月底前规范化诊所建设率达到100%。并且及时将规范化诊所的名单向社会进行公示,并报市卫生局备案。
(二)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执业行为
1.加强对全区基层医疗机构和一级医院执业行为的监管,指导我区基层医疗机构加强基础规章制度建设,落实医疗核心制度,严格抓好法律知识、业务知识和技能培训及考核。区基层医疗机构以及一级综合医院要建立依法执业档案,规范日常管理,落实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报告制度,按时限和要求向区卫生局报告医疗质量安全事件,健全医疗质量安全责任制。禁止只登记一级诊疗科目的医疗机构开展技术复杂、风险大、难度大、配套设备设施条件要求高的医疗服务项目。
2.医务人员(含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乡村医生、护士、医技人员等)要严格按照相应的法律、法规及规定开展执业活动。
3.区基层各医疗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居委会卫生所、医务室、诊所及门诊部)以及一级综合医院、专科医院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参照病历管理规定,健全完善门诊记录制度,确保门诊病人和诊疗情况的可追溯性。加强处方管理和使用,规范处方书写及保存。基层医疗机构要建立处方点评制度,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一级医院设立处方点评工作小组或者指定2名以上专(兼)职人员,开展每月不少于一次的处方点评工作。区卫生局指定部分点评工作小组,明确责任范围,负责对辖区内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等其他基层医疗机构开展处方点评,及时干预无适应证用药或违反《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中的抗菌药物分级管理规定,超越权限开具抗菌药物等行为。处方点评每月至少开展一次。
4.遵照药品说明书使用药品,严格把握药品适应症、禁忌症等。指定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工作,及时报告药品不良反应信息,保证今年工作指标顺利完成。重点规范抗生素、激素等药品的使用。严禁使用过期药品和医疗器械。严格落实抗菌药物静脉输注管理制度,居委会卫生所、医务室、诊所和社区卫生服务站使用抗菌药物开展静脉输注活动,应当经区卫生局核准。基层医疗机构和一级医院、专科医院依法享有处方权的医师、乡村医生和从事处方调剂工作的药师,经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相关培训、考核。经考核合格的,授予相应的抗菌药物处方权或者抗菌药物调剂资格。
5.认真贯彻落实基本药物制度,纳入制度实施范围的医疗卫生机构要严格执行基本药物全部配备使用、网上采购及零差率销售等政策。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基层医疗机构只能选用基本药物(包括省增补品种)中的抗菌药物品种。
6.规范开展预防接种服务。基层医疗机构和人员必须取得区卫生局的资质认证后方可开展预防接种服务。具备接种资质的医疗机构要认真遵守《预防接种工作规范》,严格执行第一类疫苗免费接种政策,严禁强行推广第二类疫苗,及时处置和报告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
(三)严抓消毒隔离,杜绝感染事故
1.加强区基层医疗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居委会卫生所、医务室、诊所及门诊部)以及一级医院、专科医院手术室、透析室、口腔科、产房、消毒供应室及注射室等重点部门的管理。严格执行注射操作规程,做到“一人一针一管一用一消毒”,杜绝一次性医疗用品复用。
2.加强和规范全区基层医疗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居委会卫生所、医务室、诊所及门诊部)以及一级医院、专科医院医疗器械的清洗、消毒、灭菌等重点环节管理,定期开展消毒与灭菌效果检测,并建立记录。基层医疗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居委会卫生所、医务室、诊所及门诊部)以及一级医院、专科医院要建立健全一次性医疗用品、消毒剂、消毒器械等进货验收登记制度和使用管理制度,索取、审核相关许可证明等文件,建立健全相关档案。防范医院感染,保障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
3.口腔诊疗机构要严格落实《医疗机构口腔诊疗器械消毒技术操作规范》,建立、健全消毒管理责任制,切实履行职责,确保消毒工作质量。医务人员应当掌握口腔诊疗器械消毒及个人防护等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方面的知识,遵循标准预防的原则,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进入病人口腔内的所有诊疗器械,必须达到“一人一用一消毒或者灭菌”的要求;凡接触病人伤口、血液、破损粘膜或者进入人体无菌组织的各类口腔诊疗器械,包括牙科手机、车针、根管治疗器械、拔牙器械、手术治疗器械、牙周治疗器械、敷料等,使用前必须达到灭菌;接触病人完整粘膜、皮肤的口腔诊疗器械,包括口镜、探针、牙科镊子等口腔检查器械、各类用于辅助治疗的物理测量仪器、印模托盘、漱口杯等,使用前必须消毒。
4.严格落实基层医疗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居委会卫生所、医务室、诊所及门诊部)以及一级医院、专科医院感染和传染病报告制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杜绝迟报、漏报、瞒报等现象。
5.落实《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规范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存放、标识,做好医疗废物处置交接时间、种类、重量等登记工作。医疗废物交送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集中处置。确定本单位医疗废物收集、运送、处置方式,确保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规范、安全。
(四)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行为
1.严厉打击无证行医行为,查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执业活动的机构、未取得《医师执业证书》、《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假医、游医。查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超范围执业等违法行为。
2.重点查处公立医疗机构将科室或房屋出租给非本机构人员或其他机构,打着医疗机构的幌子,利用欺诈手段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或销售药品、保健品及医疗器械的行为。
3.严肃查处违法医疗广告行为。按照国家工商总局等13个部门下发的《医疗广告专项整治》要求,落实医疗广告监测制度,对未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擅自医疗广告、篡改《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内容医疗广告的违法行为依法严肃查处,以违法医疗广告为线索,加大综合执法检查力度,对违法严重的医疗机构依法吊销其有关诊疗科目,直至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省卫生厅网站及时公示《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及广告样本,每月公布撤销《医疗广告审查证明》的机构名单以及违规医疗机构的监测及处理情况,落实违法医疗广告黑名单制度,建立违法行为医疗机构法人告诫谈话、约谈和重点监管制度,进一步规范医疗广告市场秩序。
三、活动阶段
集中整顿工作分为工作部署、组织实施、总结评估三个阶段。各阶段时间安排和工作重点如下:
(一)工作部署阶段(2013年4月下旬)。召开启动会议,制定切实可行的集中整顿工作实施方案,部署集中整顿具体工作。全区基层医疗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居委会卫生所、医务室、诊所及门诊部)以及一级医院、专科医院要按照活动方案的要求,制定本单位的集中整顿和整改计划,明确工作重点、组织分工和活动安排,抓好各项工作内容的落实。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3年4月下旬-10月)
1.全区基层医疗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居委会卫生所、医务室、诊所及门诊部)以及一级医院、专科医院按照集中整顿方案要求,结合2010年省厅印发的“全省基层医疗机构‘规范服务行动’工作方案”,对临床科室、辅助科室、药房、实验室等部门全面梳理排查,查找医疗服务和质量管理方面的漏洞、薄弱环节,认真开展自查整改,不断加强管理,重点做好依法执业、制度建设、病历书写与处方点评、规范诊疗、服务环境、收费管理、院感控制和临床输血管理、医疗纠纷处理、安全管理、重点传染病防控、医护队伍建设、重点科室建设等十二项重点工作,完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规范医疗行为,提升依法执业意识和服务能力。(附件1)
2.医疗机构复核清理。在医疗机构自查整改的基础上,区卫生局将会下大力查找基层医疗机构的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夯实医疗机构监管工作基础,切实提升各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能力。区卫生局将对全区基层医疗机构和一级医院逐一复核清理,复核清理结果应及时与“医疗机构注册联网管理系统”同步进行更新,信息更新做到及时、准确、齐全、不漏项,并与医疗机构的实际情况和数量一致。
3.监督执法检查。区卫生局和区卫生监督所将按照本方案,组织基层医疗机构和一级医院开展自查自纠,各单位按要求上报自查报告。5月份,区卫生局和区卫生监督所将组成检查组集中开展一次监督执法检查,每个检查组至少3人,由医政管理、监督执法、临床和疾控专家等人员组成,对本局复核清理的医疗机构全部检查,覆盖率要达到100%。将采取明查暗访,突击检查等有效方式,对重点片区、重点单位,重点环节进行检查,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监督检查扎实有效,不走过场。检查人员要填写《医疗机构监督(督导)检查表》留存备查。建立监管档案,一户一档,确保每次监督执法的记录规范、齐全。
4.区卫生局结合集中整顿工作,加大规范化诊所创建的工作力度,严格按照创建标准审批挂牌,建立和完善“统一标准、统一制度、统一档案、统一标识、统一管理、统一发牌”的管理制度,确保今年11月底前规范化诊所建设率达到100%。区卫生局每月采取一定形式向社会公示规范化诊所的名单。
(三)总结评估阶段(2013年11月-11月30日)。区卫生局于2013年11月对集中整顿工作进行总结评估,研究分析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集中整顿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全区基层医疗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居委会卫生所、医务室、诊所及门诊部)以及一级医院、专科医院要高度重视此次集中整顿工作,严格按照区卫生局集中整顿方案的要求认真做好自查整改工作。区卫生局将按照集中整顿方案部署,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落实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区卫生监督所及基层卫生监督协管员要积极配合此次开展的医疗卫生机构集中整顿活动,认真搞好辖区医疗卫生单位的清理整顿、摸底排查和日常监管工作,及时准确的上报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和数据,分工协作,形成合力,确保集中整顿工作取得实效。
(二)科学设置规划,充实监督力量。区卫生局将根据市卫生行政部门的医疗机构设置整体规划,科学设置基层医疗机构,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满足人民群众基本医疗服务需求。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进一步完善许可审批程序,规范许可审批行为,建立健全许可档案。疏堵结合,对符合设置规划及标准的,严格按程序审批;对符合规划但达不到标准要求的,坚决不予审批,杜绝“不审批、乱审批”的现象。按照“谁许可、谁清理”的原则,逐一复核,该整改的整改,该撤销的撤销。区卫生监督所要加强医疗服务监管队伍建设,充实力量,配齐专业技术和执法工作人员,安排专人负责基层医疗机构监管工作和集中整顿工作。
(三)探索长效机制,强化常态监管。区卫生局和区卫生监督所将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组织公立医疗机构和疾控机构积极参与,进行业务指导。充分依托区卫生监督所、卫生监督协管力量,建立基层医疗机构日常巡查制度,对基层医疗机构的巡查每年不得少于2次。积极借鉴诊所规范化建设的经验,探索建立基层医疗机构和一级医院、专科医院管理模式,建立常态化、系统化和制度化监管长效机制。强化与工商、宣传、公安、药监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联合工作机制。通过热线电话、满意度调查及第三方评价等方式,及时受理和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问题。
口腔诊疗器械在使用过程中不可避免接触到患者的唾液、血液及软组织等,某些患者可能是HBV、HCV和HIV等病原体携带者,致使口腔器械污染严重。使用后的口腔诊疗器械若清洗、消毒与灭菌不彻底,可以导致血源性疾病的传播,为了解某区个体口腔诊所中口腔器械消毒现状与消毒效果,我们于2013年4月和2013年10月分别对某区46家口腔诊所消毒质量进行了问卷调查和检测,并对2013年4月发现的问题采取了相应的监督对策。
1对象与方法
1.1对象 2013年4月和2013年10月分别对某区属46家口腔诊所消毒质量进行了问卷调查和检测。
1.2 方法 检测前首先进行问卷调查,调查内容为:是否制定了口腔诊疗器械消毒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是否严格执行消毒隔离措施,对使用中的化学消毒剂是否定期进行浓度监测,使用的消毒剂、消毒器械是否有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卫生许可批件或卫生安全评价报告,手机消毒灭菌方法、个人防护及医疗废物处置情况等内容[1]。 检测项目为物体表面、医护人员的手、使用中的消毒液。采样、检测方法和判断标准按《医院消毒卫生标准》GB15982-2012执行。
2 结果
2.1 专项整治效果 针对2013年4月个体口腔诊所消毒现状与消毒效果的检测所发现的问题,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通过召开动员大会、制定标准、下发文件、会议培训,加大监督力度和频次、行政处罚等方式开展口腔诊所传染病防治专项整治工作。46家个体口腔诊所全部制定了口腔诊疗器械消毒工作及医疗废物处置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消毒隔离措施,定期对使用中的化学消毒剂进行浓度监测,手机消毒灭菌方法由碘酊、酒精擦拭消毒为主,变为压力蒸汽消毒为主。
2.2专项整治前后消毒效果比较 通过开展口腔诊所传染病防治专项整治工作,物体表面、医护人员的手、使用中的消毒剂的消毒效果明显好于专项整治前,具有显著性差异,有统计学意义(X2=10.43、8.42、9.95、p
2.3专项整治前后手机消毒方法比较 手机的消毒方法直接着影响灭菌的效果,资料显示,压力蒸气法消毒手机合格率为80.4%,戊二醛浸泡法消毒手机合格率55.9%,而碘酊、酒精擦拭消毒手机合格率只有26.2%。开展口腔诊所传染病防治专项整治前后,手机的消毒方法比较,具有显著性差异,有统计学意义(X2=50.22、7.18、34.33、p
3讨论
3.1 制定口腔诊所传染病防治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加强法律法规、院感消毒知识的培训,是改善口腔诊所的消毒状况的 根本。
3.2 加大执法监督力度,以行政执法促消毒制度的落实 卫生执法人员依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消毒管理办法》、《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医疗机构口腔诊疗器械消毒技术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督促口腔诊所医疗机构加强消毒预防传染病传播措施的落实。对有些医疗机构消毒措施未落实,执法人员可以检查执业许可证核准事项,病历处方管理,医院感染和医疗废物管理等方面入手,严格执法,对违规违法案件严肃处理,同时建立传染病防治工作不良记录档案,并把不良记录计分作为医疗机构校验是否合格的内容之一,对不合格机构予以停业整改[2],以医政执法促消毒措施的落实。
3.3 加大对医疗机构消毒效果检测频次 对消毒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医疗机构,加大消毒效果检测频次,对物体表面及医护人员的手检测项目超标的医疗机构,责令其停止执业,查找原因。对再次检测仍不合格的医疗机构,依据《消毒管理办法》进行行政处罚。有效地促进医疗机构落实消毒措施。
参考文献:
[1] 赵同刚.卫生监督员手册―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监督[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8.9.
[2] 唐音,张文慧.强化医疗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监督[J].中国卫生监督2007,14(4)299-301.
共检查二级以上医院2家,乡镇卫生院21家,疾控中心1家,保健站1家、计划生育指导站1家,医务室2家,村卫生站67家次,中小学校28家和托幼儿机构2家。共出动卫生监督执法人员50余人次,执法车辆11台次。
一、传染病疫情报告的卫生监督情况
1、医疗机构:
各医疗卫生机构建立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依法履行传染病疫情的报告,设有兼职管理人员,各门诊科室、住院部各科室设置门诊日志、住院登记本、传染病登记本,首诊医生发现疫情时及时填写了传染病报告卡,由兼职人员负责传染病报告卡的收集、登记、直报工作。但个别乡镇医疗机构存在漏报、漏登记现象。
2、疾控机构:
配备了专职疫情报告管理人员,完善疫情报告管理制度,通过网络直报疫情,成立流行病学调查队伍,每日对疫情进行动态监控,定期做出疫情分析报告。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在明显位置设置危险生物卫生标志和生物安全实验室级别标志,建立生物安全责任制,建立相关安全操作规程。
二、医疗废弃物处置情况
1、二级以上医疗机构:
建立了医疗废物管理制度,设有兼职管理人员,相关培训记录、医疗废物登记较齐全,设立了医疗废物暂存点,医疗废物交由县垃圾处理机构同生活垃圾一并处置或自行焚烧处置,相关人员采取了一定的卫生防护措施。因我县无医疗废弃物专用处置设备及机构,医疗废物处置不符合相关规定。
2.乡镇卫生院、村卫生站、个体诊所:
大部分乡镇卫生院医疗废弃物以自行焚烧处置为主,并做有登记,个别乡镇卫生院及大部份个体诊所、村卫生室,未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制度,无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无相关培训记录、医疗废物登记,未对医疗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和包装,医疗废物暂存点与生活垃圾同处一处,甚至有的单位医疗废物与生活垃圾混放在一起。相关人员卫生防护意识较差,防护设施不全,有的医疗单位医疗废物暂存点存放大量医疗废物,不及时进行处置,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
3.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基本能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了医疗废物管理制度,设置了兼职管理人员,相关培训记录、医疗废物登记较为齐全,但医疗废物暂存点不规范,相关人员卫生防护意识较差,未对医疗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和包装。
针对存在问题的单位,卫生执法人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分别给予了责令限期整改和行政警告。
三、学校、托幼机构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情况
各中小学及幼儿园均成立了相应的传染病防治领导小组,有专职或兼职教师负责传染病的防治和疫情报告工作,大部分学校建立了晨检制度、传染病报告制度和因病缺课报告制度,有学生晨检记录和因病缺课情况登记,统计,有学生病假登记,部分学校环境整洁,建立了相应的清扫和消毒制度。但发现存在一定问题:部分学校,尤其是乡级中小学传染病报告制度和因病缺勤追查登记等制度不健全,有的虽然建立了晨检制度、传染病报告制度和因病缺勤追查登记等制度,但没有得到有效落实,使疫情报告不及时,不能及时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还有些学校开展传染病防治知识宣传力度不够,使教师和学生不能了解更多的传染病防治知识,部分学校教室和宿舍通风不良,没有严格执行清扫消毒制度,极易造成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
针对存在问题的单位,卫生执法人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分别给予了责令限期整改和行政警告。通过专项监督检查,进一步提高了被监督单位负责人在传染病防控方面的法律意识,为下一步扎实做好传染病防控工作打下了基础。
四、下一步工作重点
针对检查存在的问题,今后应着重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继续加强对《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消毒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宣教,进一步提高广大医务工作者,特别是医疗机构负责人的法律意识,达到知法、懂法、守法。县级及乡镇医疗单位要尽快建立传染病处置工作制度和传染病自查制度,完善相关记录,建立医疗废物产生地医废处理工作流程,使用符合规定的包装物和包装容器。
2、切实加强对各级医疗机构,特别是乡村级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使之建立、完善并严格执行医疗废物管理制度、消毒隔离管理制度、传染病报告制度,有效防止各类传染病的传播流行。
一、工作目标
全面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持续加强院感防控,最大限度降低院内感染发生风险,坚决做到院内“零感染”。
二、成立医疗机构院感防控巡查小组
组长:
副组长:
三、全面开展院感防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筛查大培训
(一)院感防控风险隐患大排查
1、查感控专职队伍的建设。500张床位以下的机构至少配备3名感控管理人员。
2、查预检分诊制度的落实。查预检分诊设置是否规范,患者筛查、发热患者登记和引导就诊等工作是否及时、完整、规范。
3、查发热病人全封闭管理制度的落实。院内通道设置是否规范,查发热门诊是否独立设置CT、检验、药房、挂号收费等设备设施,查发热患者就诊信息是否及时上报,查发热门诊隔离留观病房是否充足并实行单人单间管理。
4、查集中过渡病房设置。查集中过渡病房是否单人单间设置。查医疗机构患者入院前是否在集中过渡病房等待核酸检测结果。
5、查陪护探视管理制度的落实。查住院患者陪护是否每天报告个人健康状况,查陪护、探视记录是否完整、及时。
6、查消毒隔离和医疗废物处理制度的落实。院内环境和设备消毒是否规范,查医疗废物管理和处置是否规范及时。
(二)院感防控风险隐患大筛查
1、立即对医院全体医务人员、工作人员进行一次全员核酸检测,并常规每周一次核酸检测,做好记录。
2、开展全院环境重点部位监测。根据人员接触、流动情况,适度扩大监测区域和密度。
3、加大医院环境中的监测频次,重点部位每周至少监测一次。
4、医疗机构每日进行院感巡查,发现问题,台帐管理,及时整改,及时销号。
(三)院感防控风险隐患大培训
1、线上培训。充分运用远程会诊平台、互联网等平台对医务人员进行院感防控内容培训。
2、院内培训。针对不同人群、不同岗位特点,制定实用性、操作性强的疫情防控知识培训内容,不断强化进行穿脱防护服实操演练,制定考题全员过关。不定期开展传染病疫情医院内暴发技术演练,全面提高医院感染暴发的防控和处置水平。
3、骨干培训。加强对科室感控督查员等骨干人员的培训力度,并充分发挥其感控督导作用,带动科室的院感防控水平,从而不断提高医疗机构整体感染防控能力。
4、现场培训指导。对门诊部、诊所等分散小型医疗机构采取实地检查指导和现场培训的方式开展感控培训。
四、工作计划及职责分工
1、医政医管与体制改革科、中医药管理科负责对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同康医院、康和护理院每月进行巡查。
2、基层卫生和妇幼科负责对妇幼保健院、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每月进行巡查。
3、职业健康与综合监督科会同卫生监督所负责对个体诊所每月进行巡查。
五、工作要求
(一)全县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务必高度重视院感防控工作,指定专人负责院感防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筛查大培训工作,制定具体工作计划,列出工作时间表,认真组织实施。
(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负责人要切实担起院感防控第一责任人责任,务必高度重视此次工作,指定专人负责,精心组织开展自查、筛查和学习,确保工作组织周密细致,工作开展有力有序。
加强传染病防治监督,防范传染病传播流行。
二、目的意义
加强传染病防治监督管理,对于构建和谐社会、维护大众健康具有重要意义。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旨在认真贯彻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和《传染病防治日常卫生监督工作规范》,完善传染病监督体系,加大传染病防治力度,强化医疗、采供血、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传染病防治责任意识,促进传染病疫情控制措施落实,进一步规范消毒隔离工作,提高预防控制传染病的能力。
三、工作内容及目标
(一)监督机构:市级卫生监督机构负责传染病防治日常卫生监督的具体工作;区(市)级卫生监督机构成立专门科室或设专职卫生监督员从事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工作,建立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档案,掌握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的基本情况及传染病防治工作情况,建档率要达到100%。
(二)医疗机构和采供血机构:监督内容包括传染病疫情报告、疫情控制措施、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医疗废物处置情况、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情况和防止出现一次性医疗用品再次利用的问题等。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监督覆盖率达到50%,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监督覆盖率达30%,村卫生室和个体诊所、门诊部监督覆盖率达到10%,采供血机构监督覆盖率达到100%。
(三)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监督内容包括对辖区网络直报传染病疫情信息审核确认和开展疫情分析、调查与核实的情况;传染病监测、预测、流行病学调查、控制措施落实情况;使用消毒产品的有效性、合法性;预防接种门诊消毒隔离制度落实和医疗废物处置情况;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及菌(毒)种管理情况。监督覆盖率要达到100%。
四、工作步骤
(一)部署阶段(4月中旬)。对卫生监督、医疗、采供血、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传染病防治专项监督检查进行部署,各区、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二)实施阶段(4月下旬至8月上旬)。各区、市卫生监督机构对辖区内医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提出书面整改意见,督促整改落实。
(三)督导检查(8月中、下旬)。市卫生局组织人员对各区、市专项监督检查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全面做好迎接省卫生厅督导检查的准备。
(四)总结阶段(9月中旬)。各区、市上报监督检查工作总结,将工作总结及附表1-4纸质及电子版一并上报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局。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要提高对传染病防治专项监督检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领导,周密安排,落实工作责任制,并认真组织实施。
【关键词】医疗废物;环境保护;治理
一、医疗废物处理的现状
我国近几年颁布了一些关于处理医疗废物的管理条例,但是目前来说,还是有部分机构对医疗废物的处理不能达到要求。这主要包括以下问题:有的医疗机构没有按规定对医疗废物进行分类,而是随意进行堆放处理,这对环境造成了破坏;有的医疗机构没有按要求包装好医疗废物,而是简易包装,没有贴上任何的辨识标签,这对医疗废物的处理造成了很大的影响;还有医疗机构将废物处理的地点设置在人群多的地方,这样的行为是十分不负责任的,这会使医疗废物上的细菌进入空气中,从而附着到人们身上,引起疾病。针对以上种种现象,我们发现的整个医疗废物处理领域中存在的问题。
二、医疗废物处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公共处理的问题
其实一些科室都承担了各种医疗费用,政府应该加大资金投入来更好的处理医疗废物,对医疗机构进行废物处理进行资金支持。
2、服务方提出的问题
在进行医疗废物处理的时候,管理人员可能会沾上或多或少的废物、细菌,因此,为了管理人员的自身安全,以防止细菌的传染,也为了不让污染物对环境造成破坏,管理人员必须进行定期体检。很多医院把废气物成本算到科室头上,这样做是很不好的,因科室已经为处理废气物消耗许多消毒剂,每月开支几千元不合理。为了防治工作人员交叉感染、受伤以及二次污染,就需要集中处理好一次性医疗物品。其集中处理的方案可以借鉴“中美儿童医院”的针筒集中处理方法。对使用过后的针头的进行“打弯”处理,这样不仅仅容易对工作人员造成污染和伤害,而且还大大的浪费工作人员的工作时间。如果废气物分类很细,那么其所需要的空间就会增大,且实际操作起来就会很麻烦。如果在分类时不小心将物品分错类或者分类标志不是很清楚,那么就很容易将其当做生活垃圾,对环境造成污染。
3、其他问题
某些科室,如急诊科室病人输液多,应考虑具体情况,增加输运医疗废物的次数。可考虑在病房内制作一个“收集箱”,由专人每天回收,统一集中处理病房内病人的废气物。
三、医疗废物处理有效措施
医疗废物处理的发展趋势应该是“加强法制、统一规范、落实制度、综合利用”,这是加大医疗废物处理改革和加强现代化综合医院建设的一项重要战略措施。医疗废物的集中化管理,综合利用是医疗废物的处理趋势,解决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的粗放化管理,达到集约化管理的效果,有利于减少医疗废物对社会以及人民大众的危害。
医院整体管理水平很大程度上是由医疗废物管理规范程度所决定的,为了提高医院整体的管理水平,医院就需要一个专业的管理小组,其组长主要领医院领导,小组成员则是医院废弃物管理人员以及其他相关的工作人员。在院内进行广泛宣传其重要意义,提高从业人员依法行医意识和环保意识,形成以小组为中心,人人参与的,全院各个部门同心协力的环境。
1、加强条例学习,落实制度
医疗废物的处理工作涉及到医院各方面工作人员,因此凡是与医疗废物有接触的的工作人员(含医生、护士、医技、药技、工勤等)均需参加院内举办的培训。要求人人掌握医疗废物的分类的方法、技能和原则。
2、成立小组,责任到人
医院应成立由分管领导为主要责任人,医院感染科室及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管理组织,下设各科室或班组医疗废物管理责任人的院内医疗废物管理工作联动小组,形成一套医院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体系。联合协调相关部门及相关专业人员,使其大力支持和配合医疗废物管理人员开展工作,指导和督促医疗废物分类管理工作顺利进行。
3、加强协调,统一标准、要求
卫生监督部门和医院主要分管部门应该加强沟通和协调,统一标准和要求;同时应加强培训,提高上级机关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要求能正确指导、监督各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废物管理工作,解决存在的问题。
4、全面管理,逐个突击
必须建立和完善医疗机构内部医疗废物登记制度和交接签收,杜绝医疗废物的扩散、流失。不但要管好个大医院的医疗废物,也不能漏掉社会办医和个体诊所等小的医疗机构。
5、重视危机管理
危机管理主要是针对组织正在面临或可能的的危机事件,而针对危机识别、危机防范、处理等行为所进行的一系列管理活动的总称。医疗废物的管理,可以说是医疗机构内危机防范的一个重要方面,对医院来讲,同提高医疗质量,抓经济效益是同等重要的。为了进一步落实《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院感染管理部门需要组织医务员工重新学习认识危机管理,进一步规范医疗废物的管理,防止不可抗力因素,如“非典”造成危机事件的发生。有效的危机管理是医疗机构临危不乱,借以立足的法宝。
四、结语
对于医疗行业来说,做到无菌、无污染是十分重要的。而在进行各种医疗手术及其他医护治疗的时候,不可避免的会产生一些医疗废物,那么如何对医疗废物进行处理就成为医院十分重视的问题。毕竟,人们希望在医院看到的是干净的床铺、整洁的地面,这样会让病人安心在医院内休养生息。因此,有效地处理医疗废物是至关重要的一件事情,医院必须对这件事负起责任。医院每天都会产生不少的医疗垃圾,如果不能及时对这些垃圾进行有效地处理,将会影响到医院对医疗质量,而且也会对环境造成一定的污染。因此,为了保护环境,也为了保护病人,有效处理好医疗废物是一件刻不容缓的事情,这是需要相关管理人员的长期处理与监测的。环境并没有我们想象中的坚强,它不能受到本不该有的破坏,我们要做好能够做到的事情来保护环境。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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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张璐.利用热等离子体熔融处理模拟医疗废物的实验研究[D].浙江大学,2012
一、总体要求
以履行法律法规和职责规定为主线,以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医政监督、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安全工作为重点,以能力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为基础,加大部门协调与合作,努力推进卫生监督各项工作。
二、工作重点
一是在职能交接前,认真做好餐饮服务单位卫生监督工作。二是进一步加强饮用水、公共场所和消毒、涉水产品卫生监督管理。不断提高传染病防治和学校卫生监督管理水平。继续深入开展打击无证行医专项整治工作。三是加强卫生监督体系建设,规范卫生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加强卫生监督队伍建设和卫生监督信息化建设。
三、工作计划
(一)餐饮服务监管工作
1、餐饮服务卫生监督工作计划。
根据《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关于进一步明确食品安全部分领域监管职责的意见》(七政发[]9号)文件精神,卫生部门负责对咖啡店、茶楼(馆)、冷热饮店、酒吧等为顾客提供餐饮服务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管,在职能交接之前,我所将一如既往加强餐饮食品卫生监督工作,继续完善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制,加强食品安全专项整顿工作,同时加强与工商、质检、药监、公安等部门的配合,加强沟通,凝聚合力,形成上下互通、横向联动、步调一致的工作机制。
(二)卫生监督重点工作
1、生活饮用水监督工作计划
(1)监督对象
二次供水单位。
(2)监督内容
①填写被监督单位信息卡,建立二次供水单位信息档案。
②开展经常性卫生监督,每年1-2次,覆盖率达100%,并做好卫生许可证换发证前的审核工作。重点检查市政供水单位,二次供水单位卫生许可证持证情况,制管水人员持健康证明情况,卫生管理机构、管理制度制订落实情况,制水工艺情况,涉水产品情况等。对违反《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条例》的行为,提出整改意见及处罚。
③开展水质检测.对市政供水单位—自来水公司的出厂水、末梢水在丰水期和枯水期分别检测2次,检测指标包括余氯、细菌总数、总大肠菌群、浊度、pH。对辖区内二次供水单位进行余氯(如为稳定性二氧化氯消毒则不测)、细菌总数、总大肠菌群、浊度、pH检测。
2、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计划
(1)检查对象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规定的七类28种,以住宿场所、沐浴场所及美容美发场所为重点。
(2)监督内容
①填写公共场所监管被监督单位信息卡,建立公共场所监管被监督单位档案。
②开展经常性监督检查。对辖区内住宿场所、沐浴场所、美容美发场所开展经常性卫生监督1次以上,查处无卫生许可证营业、从业人员无健康证上岗等违法行为。
③对取得卫生许可证的住宿场所、沐浴场所和美容美发场所推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重点监督监测室内空气质量和顾客用品用具消毒措施落实情况。
3、学校、幼儿园卫生监督工作计划
(1)监督对象
辖区内学校、幼儿园。
(2)监督内容
①建立学校、幼儿园信息卡和档案。
②开展学校、幼儿园卫生监督检查:以饮用水卫生管理措施的落实情况、供水设施卫生状况及饮用水水质情况为重点,加强辖区内学校、幼儿园饮用水卫生的监督检查;督促指导学校、幼儿园按照卫生部、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建立和完善传染病防控制度,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加强校舍、教学设施、生活设施、卫生保健室配备等基本卫生条件的建设管理,对影响学生健康的学校、幼儿园教室建筑、环境噪声、室内微小气候、采光、照明以及黑板、课桌椅等教学卫生环境开展监督检查。
③会同教育部门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硬件建设,落实食品卫生安全管理责任制,探索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开展学校食堂卫生、饮水卫生、传染病防治工作监督检查,配合教育、工商等部门抓好学校周边卫生环境整治。
4、打击非法行医工作计划
(1)监督对象
游医、个体诊所、营利性医疗机构。
(2)监督内容
①全面开展执业医师的执业资格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营利性医疗机构、个体诊所的聘用人员,严肃查处无证执业的违法行为,严肃查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的违法行为。
②深入开展农村医疗市场整顿治理,重点加强对农村个体诊所执业范围和个体医生执业资格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无证行医、非法坐堂行医的违法行为。
③采取联合多部门大行动与日常监督相结合的方式,对医疗服务市场进行全面整治,及时查处非法行医行为。
④充分利用乡镇卫生监督员,畅通打击非法行医群众投诉举报网络,及时发现非法行医线索。
5、传染病防治监督工作计划
(1)开展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对全区医疗机构开展1次经常性卫生监督检查,重点检查疫情报告、消毒管理、医院感染控制、医疗废物管理等工作开展情况,严肃查处隐瞒、缓报疫情,造成传染病传播的违法行为。
(2)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监管。监督检查内容包括:疫情报告、医疗废弃物管理、菌(毒)种管理等。是否对传染病疫情信息和疫情报告进行分析、调查与核实,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是否对医疗机构开展传染病疫情报告检查和业务指导等。
(3)继续抓好《传染病防治法》的宣传贯彻。利用多种方式,广泛宣传政府和有关部门在传染病防治中的法律职责,公民应当履行的义务,增强全社会依法防治传染病的观念。
(4)继续加强传染病疫情管理预防监督检查工作,特别是冬春交替期间,可能出现的“非典、甲流、手足口病”的流行,强化各医疗机构、学校及公共场所有相关的管理制度和应急方案,加强对相关人员的知识培训,增强意识。
6、医疗机构监督工作计划
①建立医疗机构档案。
②对辖区内医疗机构经常性卫生监督频次每年不少于1次,覆盖率100%。重点检查医疗机构执业资格、执业范围及其医务人员执业资格、执业注册情况。依法查处擅自变更执业地址、扩大诊疗范围、私自转让或变相出借、出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聘用非法卫生技术人员从事诊疗活动等违法行为。
(三)加强卫生案件稽查工作
1、做好全区卫生案件的执法监督与稽查工作。包括案件立案、调查与处理;突发事件报告、调查、处置。
2、做好对卫生监督执法的投诉、举报、受理和查处工作。包括对上级布置、交办的事项处置及完成情况、监督员行为规范的监督稽查。
3、组织卫生监督执法检查。
(四)加强卫生法制建设
1、进一步健全完善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明确行政执法职能,确定各执法岗位的职责、权限、工作标准,进一步完善卫生行政许可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建立并完善卫生违法案件协查制度、大案要案督查督办制度,依法严格规范并实施卫生行政处罚程序,加强卫生行政执法档案管理工作。
2、认真开展对卫生执法人员着装风纪、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制作、投诉举报案件处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稽查工作,努力提高执法队伍整体素质,提高执法水平。
(五)加强卫生监督宣传工作
1、充分利用“3•15”、宣传周活动,开展《食品卫生法》、《职业病防治法》、《传染病防治法》、《执业医师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宣教活动,大力宣传卫生法律法规,普及卫生知识,提高全区群众的卫生法律意识和卫生安全自我保护意识,营造良好卫生执法环境。
2、举办全区各医疗机构、公共场所、餐饮服务单位负责人卫生法律法规培训班。
3、在区政府网站和工作简报中公示卫生监督检查结果。
4、对大案要案查处要加大曝光力度,扩大社会影响,震慑违法行为。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明确工作责任。食品安全与卫生监督工作,事关广大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任务非常艰巨,责任十分重大。各科室负责人、各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均要从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的高度来强化宗旨意识和服务意识,切实承担起监管职责,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
2、明确重点,加强日常监管。各科室负责人、各卫生监督执法人员要根据本工作计划,认真谋划,合理安排,突出重点,切实加强监督,做到务实、高效,确保食品安全与卫生监督各项重点工作落到实处。
一、夯实基层基础,巩固卫生监督体系建设成果
1.强化卫生监督机构基础建设。积极争取政策,落实各项卫生监督保障措施,完善卫生监督机构基础设施和装备条件,进一步巩固卫生监督体系评估工作成果,确保各项卫生监督执法工作高效开展。
2.积极开展卫生监督协管服务。认真落实卫生部《关于做好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指导意见》精神,全面强化基层卫生监督网络建设,积极开展卫生监督协管服务。不断加强对各镇(区)卫生监督分所和人员的规范化管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覆盖城乡的卫生监督体系。继续推进卫生监督进社区、进单位、进家庭“三进工程”。开展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培训,真正实现卫生监督工作重心下沉、关口前移。形成级级有人抓,层层有人管,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三级联动的卫生监督网络,彻底消除了卫生监督盲区。
3.扩充和提升卫生监督信息化应用。以“数字卫监”工程为基础,继续推进卫生监督信息化建设。以信息化管理为手段,以满足移动执法应用为基础,以权力透明运行为要旨,以实现全区卫生监督基本现代化为追求,全面实现监管网络化、服务现代化、办公自动化“三大功能”,不断与时俱进,进一步提升全区卫生监督水平和公众服务水平。运用现代信息化监管手段,完善管理相对人信用档案,加强卫生监督与餐饮食品安全监管诚信体系建设。
4.加强绩效考评等基础管理。深入研究和落实绩效工资后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探索基于基础业绩与效率的管理机制,强化内在管理,发挥绩效管理的导向和激励作用,依托“数字卫监”等信息化平台建设,实现绩效管理智能化、软件化。积极探索对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和卫生监督员履职情况、工作效率、质量水平、管理能力等进行综合智能化考核和科学评价,提升工作效率和质量。
二、强化效能建设,全面提升卫生监督执法水平
5.强化理论技能培训。实施卫生监督人才培养工程,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卫生监督员继续教育。依托卫生部卫生监督员网络培训平台为基础,以餐饮食品安全、传染病与公共场所监管、医疗执法、饮用水安全、学校卫生、放射卫生、信息管理等为主要内容,加大对基层复合型人才及卫生监督员全员培训的力度,强化基础理论、基本技能和基本素质的三基培训,提高全区卫生监督员政治素质、法律素质和业务素质,全面提升卫生监督队伍的理论技能。
6.开展岗位练兵活动。结合卫生监督工作实际,突出卫生法律法规、公共卫生监督、医疗市场监管、移动执法装备现场操作应用、监督信息录入等重要内容,组织开展卫生监督岗位练兵活动,进一步提高卫生监督员依法行政能力和执法效率。
7.强化队伍作风建设。全面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充分发扬“公正、廉洁、创新、奉献”的卫监精神,时刻叫响“在岗、在行、在状态”,切实践行“服务发展、保障民生、促进健康、共建和谐”的服务宗旨,积极丰富卫生监督文化内涵、继续开展卫生监督员行政法律法规培训等形式多样的活动,着力培养全体卫生监督人员执法为民意识、敬业奉献精神和严谨求实的作风,不断展示公正廉洁,文明高效的卫生监督形象。
8.发挥卫生监督稽查职能。深入发挥内部稽查和外部监督机制,制定年度稽查工作计划,加大日常稽查、专项稽查及层级稽查频度与力度,侧重对许可管理、卫生监督员管理、文书质量、案件承办能力等事项开展层级稽查和效果评价,确保卫生监督队伍执法公平公正,形象良好。
9.提高政务服务水平。强化卫生许可发证质量,全面优化许可工作流程,做好餐饮服务、公共场所等行政许可事项。加强投诉举报和突发事件的及时处置、信息报告和定期分析工作,不断提高处置效率和水平,切实提高群众满意度。
10.实施相对人培训工作。继续寻求有效的合作平台,强化管理相对人的培训,开办相对人系统化规范化的培训班,实现经营者从思想理念、法律责任、经营行为及业务技能等方面建立起良好的诚信经营和规范服务的行为,从根源上避免卫生违法行为,实现减少卫生违法行为,有效保障百姓健康安全的服务目标。
三、切实履行职责,继续加强餐饮食品安全保障
11.巩固放心餐具项目成果,强化食品安全监管。深入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增强餐饮单位执行《食品安全法》的自律意识,以深入实施“放心餐具”工程为抓手,在餐饮业全面推行各项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全面强化食品安全监管,扎实开展系列整治活动,保障百姓饮食健康安全。
12.落实餐饮安全长效监管。完善诚信体系,继续开展餐饮食品安全百千万示范工程,创建餐饮食品安全示范街,建立餐饮食品安全监督信息公示制,推行新的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量化分级率达到100%。深化餐饮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继续开展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餐饮专项集中执法活动,严防重大食物中毒发生。
四、创新工作机制,重点加强公共卫生监管
13.全面履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职责。认真贯彻《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加大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力度,稳步推进就餐场所、足浴场所卫生许可制度。大力推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住宿业、游泳场所量化分级率达到100%,沐浴业(含足浴)、美容美发业达到80%以上。深化足浴行业专项整顿行动,规范住宿行业卫生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提高监督覆盖率。
14.加强健康相关产品管理。加强对住宿业公共用具、游泳池水等监督抽检。加强对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监管,加大监督检查和抽检,对不合格产品依法查处并予以公布,严格落实长效管理。
15.加强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贯彻实施《传染病防治日常卫生监督工作规范》,全面规范传染病防治监管,进一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开展以疫情报告、医疗废物处置管理、消毒产品使用、消毒隔离制度执行为重点的传染病防治专项整治工作,实行重心下移,重点强化一级医院及以下医疗机构医废处置及消毒隔离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16.加强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认真落实2013年国家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工作方案。完善供水单位和供水设施情况的基本信息档案,加强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含自建水厂)经常性卫生监督,组织开展出厂水、末梢水水质监测。加强二次供水单位与清洗消毒单位监督检查,督促二次供水单位每年对水箱进行清洗消毒,并对水质进行检测。加强应急处置能力,完善饮用水污染事件处置措施和程序,积极防范和科学处置突发饮用水污染事件。
17.加强职业卫生及医疗机构放射卫生监管。认真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和《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加强对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医疗机构放射诊疗许可及防护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和放射人员健康监护的监督管理。
五、强化医疗监管,切实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秩序
18.加强医疗市场卫生监督。开展以打击非法医疗广告、生活美容场所涉嫌医疗美容及打击无证行医为重点的医疗监督执法专项行动,及时查处群众举报,做好大案要案查处,切实加大执法力度。构建打击非法行医监测监控体系,规范医疗服务监督哨点监测,加强对农村及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的监督检查,依法取缔黑诊所、游医,继续保持严厉打击非法行医高压态势。加强与公安等部门的协调配合,落实打击非法行医联动机制,建立健全卫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配合机制。
六、突出条块联动,加大卫生监督专项检查力度
今年以来,全市卫生系统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卫生厅的决策部署,紧密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创新思维,转变作风,务实进取,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1、为民办实事、扶贫攻坚工程和重点项目建设任务全面完成。今年,省委省政府将重性精神病人救治救助和改扩建精神卫生机构、市委市政府将38所乡镇卫生院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市委市政府制定的《市到户到人扶贫攻坚三年行动计划(2014-2016)》将贫困村卫生室建设纳入扶贫攻坚内容。2014年卫生部门列入市委市政府重点项目5个,新建21万平方米,总投资6.8亿万元,其中中央投资1.21亿元,地方配套5.59亿元,2014年计划完成投资3.13亿元。市卫生局将此项工作作为全年工作的重点,争取将其纳入了市委市政府对各县市党委政府的综合绩效考核内容,实行一月一调度,一季度一督查。目前,各项任务已全面完成。全市共完成重性精神病人救治救助269例,任务完成率100%,完成溆浦县精神卫生机构建设,新增精神病救治床位70张;建设了38所乡镇卫生院、112个贫困村卫生室,新增培训112名合格乡村医生,贫困人口新农合参合率达100%。重点项目建设完成投资额3.4832亿元(预计到12月底,下同),完成投资计划的111.18%。其中市一医院门急诊医技综合楼及全科医生临床培训大楼(续建)已在装修,完成投资1.12亿元;市妇保院住院、门诊楼已在装修,完成投资额1.2亿元;市五医院住院大楼(新建)正在负二楼建设,完成投资5040万元;市三医院全科医生临床培训大楼正在基础施工,完成投资额3080万元;县人民医院外科大楼及急救中心建设项目基础施工,完成投资额3512万元。此外,还完成了47个乡镇卫生院公转房和242个村卫生室建设。
2、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稳步推进。一是新农合保障能力进一步提高。2014年全市参合农民392.15万人,参合率98.39%,人均筹资380元。2014年1-10月份,全市住院补助人次471239人次,补助支出84481.14万元,门诊统筹补助人次2795236人,补助支出9213.11万元,补助受益面87.8%,政策范围内住院和门诊报销比例分别达到75%和65%。全市统筹基金使用率78.04%,低于基金红线5.3个百分点。芷江县在乡村两级医疗机构推行门诊看病10元模式,参合农民在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看病,10元以下据实交费,10元以上交费10元,农合基金每人次补助20元,超出部分由医疗机构承担,结余部分奖励给医疗机构。该模式的推行,改变了老百姓就医观念,减轻了就医负担,该县乡村门诊248648人次,比去年同期增加164051人次,乡镇住院13484人次,比去年同期减少1544人次,全县门诊次均费用29元,比去年同期降低9.1元。二是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进一步巩固。全市基本药物采购总金额1.13亿元,配送到位率97.68%。中方县对村卫生室的补偿由人均1.8万元/年提高到2.13万元/年;洪江市财政拿出20万元为村医购买医疗风险金,将村医的零差率补助由按服务人口补助调整为按业务量补助,有效调动了村医积极性;芷江县积极探索县、乡、村医疗机构转诊机制,县直医疗单位与乡镇卫生院签订转诊互助协议,按参合农民住院总额的5%补助乡、村医疗机构,推进“小病不出村、常见病不出乡、大病不出县”的就医模式,也使乡村医疗机构得到有效补偿。该县县级住院15066人次,比去年同期增加3935人次;县外住院人次与去年同期持平;四家县直医疗机构共补助乡村医疗机构200余万元。三是加快发展社会办医。今年共设置审批3家民营医院,其中二级综合医院1家,二级专科医院2家,共开放床位950张,总投资3.2亿元。
3、卫生惠民措施成效明显。按照省卫生厅安排,结合我市实际,今年全市卫生系统确定了8项卫生惠民措施,取得了明显成效。全市共救助救治269例重性精神病患者;争取到15家省内三级医院支援我市17家县医院;完成50名乡村医生本土化培养;将血友病等32个病种纳入新农合重大疾病救治保障范畴,1-10月份农村重大疾病累计救治4199人次,补助4290.33万元;完成农村妇女宫颈癌检查57.33人、乳腺癌检查2000人,均100%完成任务数;市一医院和市三医院预约挂号系统专家预约率达65%;发现并免费治疗新涂阳肺结核病人1831例、为889例艾滋病患者免费提供抗病毒药物;为20200名贫困地区儿童免费发放营养包。
4、公共卫生工作继续加强。一是狠抓急性传染病防控。为有效控制人感染H7N9禽流感、麻疹、手足口病疫情,市政府、市卫生局多次召开会议进行部署,组织开展了多轮次督查。麻疹疫情基本得到控制,报告47例,报告病例数由年初全省第一降至目前第八位,无死亡病例;未报告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例;报告手足口病10752例,无死亡病例。扎实做好免疫规划工作,报告接种率均达到95%以上。二是有序开展救灾防病工作。入汛以来,我市共发生六次暴雨洪水,全市13个县市区663个乡镇242.13万人受灾,直接经济损失17.09亿元,其中卫生系统损失1500余万元。全市卫生系统迅速开展救灾防病和灾后重建工作,全市未发生洪灾相关疾病的暴发和流行,实现了“灾后零伤亡”和“大灾之后无大疫”的目标。积极向省卫生厅汇报灾情,争取到救灾物资1500件。三是切实加强妇幼卫生工作。全市孕产妇系统管理率和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分别为84.74%、80.64%,分别比去年同期上升0.95%、3.25%;全市孕产妇死亡率17.99/10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8.60‰,均控制在省里指标范围内。努力提高妇幼保健服务能力,在全国妇幼健康技能竞赛赛区选拔赛中,我市荣获团体二等奖和优秀组织奖。四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逐步提高。截止9月,全市城乡居民累计建档4063601份,建档率85%;开展老年人健康体检406747人,登记在管高血压患者183181人、糖尿病患者52470人、精神病患者13781人。
5、医疗服务质量得到提升。一是严格医疗服务和质量安全管理。市卫生局出台了相关提升医疗质量的指导意见,各级医疗机构积极推进临床路径管理,市一医院有临床路径病种33种,市三医院31种(15种达标)。开展优质护理示范工程,对全市优护工程进行现场评估。强化医疗单位质量安全管理,组织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行动,对违反《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的15家医疗机构进行了处罚。组织市临床用药质量控制中心对各县市区人民医院、中医医院及部分二级民营医院进行不合理用药的检查,对问题较多的医院进行督办谈话,责令整改。大力推进无偿献血工作,保持了全市临床用血100%来自无偿献血,全市未发生因用血而发生的医疗安全事故。二是全面推进创建“平安医院”活动。将“平安医院”建设纳入了市委司法体制改革和社会体制改革专项活动内容,联合公安、司法多部门印发了《市维护医疗秩序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目前未发生重大违法涉医案件。建立公安、卫生、维稳等部门协调联动机制,有效处置各种医疗纠纷346起,未发生因医疗纠纷引起的重大。三是扎实推进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制定扶持政策,将符合条件的中医诊疗技术、中药饮片和医院中药制剂纳入城乡医保支付范围,对全部使用中医药治疗的门诊慢性病和住院参保人员,其医药费用报销比例至少提高5%。加强督导考核,将“中医药门诊占总门诊人次比例”列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考核指标;在乡镇卫生院评审中,将中医药科室建设和中医药服务提供列为重要指标。强化能力建设,6家县级中医院通过二甲评审,38所乡镇卫生院建设了中医馆,80%的乡镇卫生院、57%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0%的村卫生室能提供中医药服务。
6、卫生监督执法力度不断加大。推进简政放权,将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和二级以下(不含专科医院)医疗机构设置许可2项行政许可下放到县市区,暂停外籍医师及医疗团体来华短期执业许可。落实“一站式审批”,卫生行政审批事项(医疗机构设置许可除外)一律由窗口受理、告知、审批、登记。加大执法力度,公共场所、学校卫生、传染病防治及生活饮用水、职业卫生与放射卫生、医疗执业等监督覆盖率100%,共立案处罚228家问题单位。认真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共采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样品1079份,其中化学样品599份;微生物样品780份,合格率89.66%。
7、医疗卫生方面损害群众利益专项整治行动成效明显。整治医疗秩序不规范行为。全市所有医疗机构全面推行医院双休日及节假日门诊,出诊医师中副主任医师职称超过60%;推行同级医疗机构之间医学检验结果、医学影像资料互认制度,市一医院、五医院、中医院整改后同级医院检查互认比例均超过40%,其中市五医院由整改前的5%上升到100%;市直医院门诊患者核磁共振检查阳性率≥50%,住院患者≥70%,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低于60%。整治医药购销不正当交易行为。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共2534人上交5910专户86165.28元,拒收退收红包礼金85人次7.25万元。共查处7个乡镇卫生院、27个村卫生室执行零差率不到位行为。整顿医疗秩序,打击非法行医。共查处非法行医案件62起,取缔无证诊所(含游医)60家,移送公安部门案件3起,行政拘留12名医闹人员。整治套取骗取新农合基金行为。查处新农合违纪违规案件53起,挽回基金损失58.21万元,核减定点医疗机构违规费用48.15万元。整治虚假违法医疗广告。监测医疗广告2480条次,限期整改、停播涉嫌不实内容医疗广告36条次,立案查处各类医疗违法广告案件14件。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功能萎缩。今年以来,不少乡镇卫生院反映就诊病人和业务收入明显下降,如会同坪村卫生院月均业务收入较去年下降7万元左右,中方县花桥卫生院每月收入较去年下降2万元左右。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基本药物制度的推行使卫生院临床用药严重不足。目录设置不科学。一些群众常用惯用的药如清凉油、风油精、速效伤风胶囊不在目录范围。采购配送难到位。如中方县反映国家和省级基本药物品种700多种,但省级采购平台仅343个可采品种;会同县坪村镇卫生院今年1月向多家医药公司报送40多个基本药物计划,仅到位10余种;芷江县药品配送品种从过去的388个下降至今年的不足100个,药品实际配送率从去年的83.82%下降至今年的不足50%。加上个体诊所、民营医院、大药房、县级以上医院未推行基本药物制度,群众获得非基本药物非常容易,且部分药品比卫生院零差价销售的药品更便宜,加重了病人的流出。二是新农合基金制度引导病人流向基层就医的作用未能有效发挥。一些地方乡镇卫生院使用的新农合基金仅占基金总量的20%左右,未能有效引导病人流向基层。三是服务能力不足使卫生院得不到病人的信任。人才缺乏、设备落后、基础设施不足,卫生院的服务能力和群众的需求有较大差距。四是医疗事故风险防控机制未建立。基层抗事故风险能力不足,加之当前医患矛盾突出,基层主动放弃高风险医疗业务。这些原因使乡镇卫生院功能萎缩,一些以前能开展的产科、下腹部手术均已不再开展,导致住院病人流向县级医院、门诊病人流向个体诊所、慢性病人到药房自购药品,卫生院发展越来越受限。
2、新农合运行中存在不规范行为。一是次均费用、住院率增长较快。1-10月,全市新农合综合次均费用为2979元,较去年同期上涨7.5%,其中市、县、乡级次均费用为7099元、2860元、997元,分别较去年上涨6.9%、5.7%、5.5%;全市住院率12%(折合全年为14.40%),高于去年的13.74%,目前溆浦、、辰溪、新晃分别达到13.34%、12.4%、12.92%、11.99%。二是医疗机构服务行为不规范。入院指针把握不严,小病大治、挂床等套取骗取新农合基金的现象突出,分解收费的现象较为严重,不合理检查、不合理收费、不合理用药的问题普遍存在等。
3、公立医院改革尚未启动。公立医院改革是深化医改的难点,也是明年医改的主战场。目前全省已有12个县市共26家医院开展了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但因财力不足等多种原因,我市尚未启动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公立医院改革较为滞后。
4、群众反映强烈的医疗卫生卫生行业问题没有根本解决。医疗服务中挂号难、候诊难、不合理检查、不合理用药、不合理治疗、违规收费、开单提成、药品回扣、收受红包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仍不同程度存在,医药费用控制仍显被动,服务态度不好,服务流程不畅等问题依然存在,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未得到根本解决。
三、2015年工作打算
1、稳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一是全面推进县级公立医院改革。按照国家和省里安排,全面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管理机制、补偿机制、运行机制、人事制度等方面的改革。二是推行新农合大病保险,提高大病保障能力。三是推进基层综合改革。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配备使用管理工作的意见》,完善基本药物制度,保障基层用药需求。优化新农合补偿方案,用基金杠杆引导病人向基层流动。完善基层编制管理、补偿机制、人事分配等方面综合改革,巩固基层医改成效。四是加快发展社会资本办医。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意见》,逐步提升社会资本办医份额。
2、全力做好疾病防控等公共卫生工作。以埃博拉、登革热、手足口、人禽流感等传染病为重点,认真落实防控措施。全面推进预防接种门诊规范化建设,探索免疫规划工作的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各类疫苗接种率真实达标。按照市委市政府“健康教育进万家活动”要求,推进健康教育各项工作。抓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落实,努力使老年人免费健康体检、活动性肺结核和艾滋病患者免费药物治疗等政策落到实处。抓好妇幼工作。严控孕产妇和5岁以下儿童两项死亡率,推进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做好为农村婴幼儿免费提供营养包和农村妇女免费“两癌”检查项目。加强卫生监督工作。抓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加强公共场所和学校卫生监督,开展医疗市场和采供血市场集中整治,严厉打击无证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严肃查处违法行为,整顿和规范医疗秩序。
3、扎实推进卫生项目建设。重点抓好市三医院建设项目(续建)、市五医院建设项目(续建项目)、市妇幼保健院公共卫生服务大楼(新建)三个市级重点项目建设,计划完成投资8500万元。抓好县人民医院、县妇保院、通道县民族中医院、29所乡镇卫生院、48个乡镇卫生院公转房和498个村卫生室建设。
4、切实抓好医疗服务质量管理。推进临床路径管理工作,提升重大疾病规范化诊疗水平。扩大优质护理服务覆盖面,加强护士岗位管理,推进老年护理工作。完善三级医疗服务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加强医院质量监测评价系统和平台监测。加强医院感染管理和医疗废物管理。继续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促进临床合理用药。推进无偿献血工作,推进血站核酸检测工作,确保血液质量安全。推进创建“平安医院”活动,推动建立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第三方机制和医疗责任保险机制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