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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联络员制度运行模式
联络员负责医疗机构与卫生行政部门、卫生监督机构之间的工作联络和沟通,协助所在医疗机构加强依法管理医务人员执业状况。金山区卫生行政部门委托卫生监督部门负责辖区内联络员队伍的日常管理。卫生监督部门通过对联络员加强法律法规培训,明确岗位职责,加强激励与奖惩制度等方面的管理,进而提升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意识,加强自查自纠,促进医疗机构自觉规范执业,保障医疗安全,提升医疗质量。
1.1 机构推荐,审核备案
根据《通知》要求,辖区内门诊部以上医疗机构各推荐1名在职的医务管理部门负责人作为该机构的卫生监督联络员,区卫生监督部门按照《通知》中基本条件,对推荐人员进行审核,并对通过考试的联络员发放《卫生监督联络员证》。对不符合条件的人员与医疗机构及时沟通并进行人员调整,及时完成人员变更及工作承接。目前全区医疗机构卫生监督联络员共32名。
1.2 搭建平台 畅通渠道
通过建立医疗机构卫生监督联络员通讯录、公共邮箱、微信群等联络平台,卫生监督部门每半年组织各机构联络员开展法律法规培训,定期更新卫生法律法规要求,了解联络员工作需求及困惑,并及时进行解答。同时,通过平成医疗执业状况自查工作的布置及反馈,进一步畅通卫生监督部门与联络员及联络员之间的信息交流,搭建了良好的沟通平台。
1.3 考核评估 督促落实
卫生监督部门制定了《金山区医疗机构卫生监督联络员制度考核方案》及《金山区医疗机构卫生监督联络员考核细则(试行)》,并每半年根据联络员参加培训、开展培训及自查、沟通反馈及时性等工作的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形成书面报告报予卫生行政部门,并纳入医院的管理考核,督促医疗机构重视联络员工作,为联络员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保障联络员工作顺利有效开展。
2 联络员制度运行效果
2.1 加强培训 提升依法执业意识
卫生监督部门每半年组织一次辖区内医疗机构卫生监督联络员培训,培训邀请市区级专家,就医疗执业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案例分享、数据汇总、新实施法规解读等形式开展,内容涵盖了抗菌药物管理、《上海市精神卫生条例》修订、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及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积分等内容。使医疗机构卫生监督联络员熟悉并掌握执业过程的中法律要求,并对本机构医务人员开展相关培训。同时,卫生监督部门梳理汇总近年来监管过程中的典型案例25个,印制《以案说法》宣传手册(机构篇、人员篇)1 300册,通过联络员发放至医疗机构负责人及医务人员手中,警醒医务人员执业过程中不触“红线”,依法执业。
2015年、2016年完成2次医务人员法律法规知识调查问卷,测评内容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学文书书写要求》等。测评合格率分别为77.31%、81.42%。
2.2 加强自律 减少医疗隐患
根据文件要求,联络员对本机构要定期开展依法执业状况自查,卫生监督部门按照诊疗科目、人员资质、医疗技术、大型医用设备、处方管理等医疗服务要素制定了《医疗机构依法执业状况自查表》,并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变化适时调整自查内容,联络员每半年结合日常工作对本机构的执业状况进行全面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卫生监督部门对机构自查到的问题加强服务指导,不予处罚,协助医疗机构依法执业,减少医疗隐患,提升医疗质量。
2016年,共对医疗机构发放卫生监督意见书15份,责令改正通知书19份,实施行政处罚5件,相较于2014年、2015年,医疗机构违法违规现象逐年减少(表1)。
2.3 加强沟通 搭建有效沟通
自2012年成立联络T队伍以来,卫生监督部门通过建立通讯录、公共邮箱、联络员群等形式加强与联络员的沟通联系,定期更新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会议通知,联络员通过平台提出问题与困惑,畅所欲言,内容覆盖面广,便于探讨及普及,互动性强且反馈及时。同时,卫生监督部门在制定考核方案、编发宣传手册时也多次通过调查问卷及现场座谈等形式加强与联络员的沟通协调,听取意见,便于工作的开展和落实。
2016年,共接待各种形式咨询38项次,其中涉及医师多点执业、医疗广告、义诊备案、科目设置、医疗技术临床应用、护士岗位职责等(表2);接收到卫生监督联络员对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的建议8条,我们也针对上述建议进行了回复和工作调整。
2.4 加强考核 落实奖惩机制
区县卫生行政部门委托卫生监督部门负责辖区内联络员队伍的日常管理,并定期对联络员的工作情况进行评估。卫生监督部门根据联络员的岗位职责制定了考核方案及考核细则,并结合联络员的日常工作每半年进行评估考核,将考核结果报予卫计委医政科,并列入医院的考核指标。卫生监督部门对部分在岗位上表现优秀的联络员进行奖励并通报,进一步激励联络员的工作积极性,同时也督促医疗机构重视联络员工作,促进联络员制度的落实。
3 讨论
目前联络员制度虽已取得一定的成效,但同时也存在着人员更换频繁,导致培训效果不理想,工作衔接不顺畅的情况。今后工作中将对新加入的联络员加强针对性的强化培训,提高联络员自身素质,加强卫生监督联络员队伍建设,保持联络员队伍稳定性并建立长效机制[1],更好地发挥联络员的上传下达作用,加强医院内部管理,促进医疗机构依法执业。
虽然目前联络员的奖惩机制已经建立并落实,并已纳入卫生行政部门对医疗机构管理的年度考核指标中,但由于所占分值极低,医疗机构的领导重视程度不够。今后工作中建立联络员考核长效机制,加大奖惩力度,督促医疗机构重视联络员工作,进一步其落实联络员工作制度[2]。
卫生监督联络员制度的建立对于医疗机构的内部管理有着极大的推动作用,也使卫生行政部门管理及卫生监督部门监管效率得到提高[3-4],也是目前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卫生监督的四维监管模式“机构自管、行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的机构自律的重要体现。只有医疗机构自身法律意识增强了,才会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依法执业,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
参考文献
[1]钱依雯,黄剑峰,俞淑华.双向联络监管模式在卢湾区医疗执业监督的效果分析[J].医学信息,2011,24(9):5641-5642.
[2]刘惠萍,蔡纪平,倪淑萍,等.上海市某区医疗机构卫生监督联络员制度运行模式初探[J].中国卫生监督杂志,2014,21(4):329-230.
[3]冯阳,张京京,汤传芹,等.深圳市卫生监督局2013年医疗监督新举措[J].中国卫生产业,2014,4:12,14.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执行新时期卫生工作和卫生改革方针政策,以构建规范有序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为目标,以建立和推行基层医疗机构量化分级监督管理制度为抓手,进一步强化对基层医疗机构监督管理,不断推进我区基层医疗机构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与发展。同时,通过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的实施,进一步促进基层医疗机构的行业自律,真正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便捷、质优、价廉的医疗保健服务。基层医疗机构量化分级监督管理应坚持如下基本原则:一是全程监督的原则;二是量化管理的原则。三是动态监督的原则。四是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加强对基层医疗机构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决定成立以区卫生局局长赵平同志为组长,副局长江喜范同志、卫生监督所所长任波同志为副组长,各相关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区医疗机构量化分级管理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全区基层医疗机构量化分级管理工作。
三、责任分工
区卫生局医政科负责此项工作的组织协调,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实施,各街道卫生监督与疾病控制工作站根据各自职责负责受理辖区内量化申请并积极配合完成各相关工作。
四、工作主要内容
区卫生局在认真分析总结以往医疗机构监督管理成绩和经验的基础上,依据现行卫生法律法规和卫生行业管理的有关规定,通过调查研究和论证,制定出台配套的《区一级以下医疗机构量化分级管理标准》和《区一级以下医疗机构量化分级管理评审及公示办法》,统一检查考核办法,统一考核评分细则。
(一)强化依法执业,严格实行执业许可制度
1、规范机构依法执业。基层医疗机构必须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方可开展对内或对外的医疗服务活动。执业地点、服务范围和诊疗科目必须严格限定在核定许可的范围之内,严禁超范围执业。严禁私自变更执业地点和出租科室、变相转让和出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基层医疗机构实行亮证执业,接受社会和患者监督。
2、规范医护人员依法执业。基层医疗机构除行管后勤岗位可以聘用非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以外,其他医药护技岗位必须聘用有专业技术职称和国家规定的执业资格医护人员。门诊、病房临床医师必须具备执业医师资格并正式注册在本工作单位,护理人员必须具备护士执业证书并正式注册在本工作单位。严禁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和无执业资格的人员从事医疗和护理工作。
(二)加强硬件设施建设,改善医疗服务条件
1、个体诊所房屋建筑面积一般不少于80平方米;门诊部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与所设科室相配备的卫生服务机构面积标准要求。
2、各科室必须独立设置,诊断室、治疗室、观察室、药房等分开,相对独立,生活区和业务工作区严格分开。
3、房屋布局合理、舒适、洁净,适应医疗服务工作需要,符合消毒隔离要求,有医疗污水污物无害化处理设施,有独立的卫生间。
(三)配备常规医疗设备和药品,满足日常医疗服务需求
1、配备有诊察床、诊察桌、凳、听诊器、血压计、体温计、氧气瓶、污物桶、处置台、药品柜、器械柜、紫外线灯、高压灭菌等基本设备。
2、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如口腔诊所必须配备检查治疗和消毒灭菌专用设备。
3、有单独的急救箱并备有医疗急救药品和相关设备,配备与开展诊疗科目相应的药品。
(四)规范医疗服务行为,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1、制定并落实核心医疗制度,保证医疗质量。制定并落实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诊疗常规和技术操作规程。
2、强化医疗安全措施,保证医疗安全。实行医疗差错和事故处理医疗机构法人责任制,发生医疗事故应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积极妥善处理。
3、严格医疗文书书写,规范医疗服务行为。统一门诊日志、门诊处方、门诊病历等,书写规范、完整。门诊登记书写合格率≥95%,处方合格率≥90%。
4、传染病登记本、消毒灭菌记录等书写规范,登记完整,传染病报告及时,严禁瞒报、谎报、迟报。一次性医疗用品采购、管理、使用、毁型、消毒、处理达到规定要求。
5、医疗废物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分类收集、并向指定地点及时清运处理,有完善医疗废物转交记录。
6、无违反医疗机构管理、医师执业管理、药品管理、传染病和院感管理、计划生育“两禁”管理的执业行为。
7、严格按照《医疗广告管理办法》,无非法医疗广告的行为。
(五)加强形象建设,统一规范个体医疗机构标识标牌
1、基层医疗机构室外悬挂区卫生局统一的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名称、诊疗科目等内容相同的标牌;在室内醒目处悬挂《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统一规范的诊疗科室标示牌、服务项目及价格、常规药品价格公示牌、医护人员基本情况公示监督牌。
2、医护人员衣帽整洁,佩戴统一的标识胸牌上岗。
3、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人员岗位职责。基层医疗机构相关科室内统一悬挂医师工作职责、护士工作职责、药师工作职责等各项岗位职责和医务人员医德医风制度、注射室工作制度、治疗室消毒制度、消毒液及一次性医疗用品管理制度、传染病报告制度等制度和健康教育宣传栏且上墙。
4、基层医疗机构内外环境绿化、美化,便民服务设施齐全。
(六)实行不良记录登记备案制,落实日常监管
卫生主管部门、卫生监督机构及各街道卫生监督与疾病控制工作站加强对基层医疗机构日常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下发整改通知、监督意见书和情况通报,督促整改落实,并根据相关法规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并作为医疗机构不良记录予以登记在案,作为量化分级管理和医疗机构校验的客观依据。
四、实施的范围及对象
实行基层医疗机构量化分级监督管理的范围为全区一级以下医疗机构(不含一级),包括:社区卫生服务站、门诊部、诊所、医务室、卫生室等。
五、实施步骤和主要方法
(一)实施步骤
1、制定方案:年4月,拟定《区一级以下医疗机构量化分级监督管理实施方案》、《区一级以下医疗机构量化分级监督管理评审及公示办法》、《区一级以下医疗机构量化分级监督管理现场评分细则》。
2、调查摸底:年5月底前,开展调查摸底,制定《区个体医疗机构一览表》,全面掌握行政相对人的名称、地址、主要负责人、医护人员数量、联系电话等监督信息,对每个单位建立量化分级监督档案(一户一档)。
3、启动实施:年6月上旬,召开区基层医疗机构量化分级监督管理工作动员大会及培训班,并印发有关文件标准,正式开始实施基层医疗机构量化分级管理工作。
4、自查及申报登记:培训班结束后各单位按照标准进行自查整改,自查达标后到所辖各街道卫生监督与疾病控制工作站进行申报。申报登记日期截止到6月底,逾期视为放弃申请。
5、组织检查:年7月下旬开始,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组织人员对全区基层医疗机构进行现场评审检查。以后每年根据工作安排,按照《方案》要求组织年度考评检查。
6、评审认定:年10月上旬,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对现场评审检查情况进行首次综合评定,提出初步意见,报领导小组审定。10月中旬,召开领导小组会议,正式审定提交的评审结果,研究确定各医疗机构的监督量化等级。
7、公示授牌:年11月中旬,在各街道卫生监督与疾病控制工作站对评审认定的各级别等次基层医疗机构进行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基层医疗机构监督量化等级由区卫生局正式发文予以公布。
8、监督处理:从年12月上旬开始,结合专项整治和评审认定等次情况,对C级以下不合格的基层医疗机构实施限期整改,重点督查,并视整改情况依法处理。对达不到C级的个体医疗机构给予暂缓校验1-6个月,经验收仍未达到标准的,依法注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9、形成制度:从年起,将基层医疗机构量化分级监督管理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年度校验工作结合起来,进行一年一度的综合评定,逐步形成我区医疗机构的常规管理模式。
(二)主要方法
将基层医疗机构风险和信誉度划分为A、B、C、D四个等级,面向社会公示。医疗机构量化分级监督管理工作,采取日常监督检查、《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年度校验现场审查、集中检查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对参评单位进行量化评价,依据综合评价情况确定不同的等级,实行不同的监督检查频率,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采取不同层次的行政监管处罚措施。实行动态管理的办法,在基层医疗机构的信誉等级评定后,根据各基层医疗机构工作的实际情况,每年度对获得各等级的医疗机构进行复核,并根据日常监督和复核情况定期调整信誉等级。凡违反关键监督项目,或年度评审分值达不到相应标准的,则采取取消或降低等级的办法。对于轻微的违规,如果能够在限定时间内整改并达到标准要求,则可保留其原等级不变。
六、主要措施
(一)加强培训,广泛宣传动员。
一是由区卫生局统一印发《基层医疗机构量化分级管理实施方案》和相关检查考核标准,分发到各医疗机构,并要求认真做好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
二是召开我区基层医疗机构量化分级管理动员大会,正式启动基层医疗机构量化分级管理工作;
三是定期举办各基层医疗机构负责人和业务主管及专业技术人员培训班,组织基层医疗机构量化分级管理专题培训,培训学习有关医疗机构管理的法律、法规及量化分级管理考核标准,对量化分级管理工作进行广泛的宣传,使监督管理部门与各医疗机构之间形成良好的互动关系。
(二)组织检查评比,实行动态管理。按照《区基层医疗机构量化分级监督管理评审公示办法》所确定的评分细则,对基层医疗机构量化分级监督实行动态化管理。凡在评审年度内发现已评定等级的基层医疗机构有一次违法行为受到卫生行政部门处罚的,必须降低一个等级,并取消本年度A级评审资格,一年内受到两次以上行政处罚或者造成一级以上医疗事故的,可直接降低两个信誉等级,直至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本年度已被评审为某一较低等次的基层医疗机构,经过努力,管理水平有较大提高,各项评审指标达到新的水平,可向区卫生局申请提高信誉等级,再次进行评审、公示和认定。
一、实施范围及主题
(一)实施范围:各民营医院
(二)活动主题:“规范促发展、质量提内涵”
(三)活动时间:2020年10月——2022年12月
二、组织领导
组建县“民营医院管理年”活动领导小组,人员名单如下:
三、工作原则
(一)完善制度与规范行为并重。民营医院要完善各种规章管理制度,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严格按照管理制度规范医疗行为。
(二)全面梳理和重点整治相结合。民营医院要全面梳理和排查临床科室、辅助科室、实验室和后勤安保等部门安全隐患,查找医疗质量管理漏洞、薄弱环节,发现问题,形成整改台账,进行“销号”处理。
(三)专项活动与长效机制相结合。民营医院要全面开展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自查,制定整改措施、建立整改台账,进行“销号”处理。在“民营医院管理年”活动的基础上,医疗机构要建立管理长效机制,推动医疗机构管理能力的提升。
四、工作内容
(一)完善各项规章制度
1.建立健全内部质量管理和控制制度。民营医院要按照《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要点》要求,建立健全本机构核心制度、配套文件和工作流程,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培训、教育和考核,强化核心制度的日常督导,确保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得到有效落实。建立并实施病案质量控制体系和病历质量管理制度,以科室环节质控为基础,以终末病历质控为重点,注重病案首页填写质量,保障病历书写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规范。
2.完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制度。民营医院要按照《省(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实施办法》,制定医疗技术应用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包括目录管理、手术分级、医师授权、质量控制、档案管理、动态评估等制度,保障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质量和安全。
3.完善医疗安全管理制度。民营医院要关注用药安全,建立健全临床药师和处方点评制度,充分发挥临床药师和处方点评的作用,以抗菌药物、抗肿瘤药物、中药饮片、高值医用耗材为主,规范临床用药行为。民营医院要加强中药饮片采购验收、养护、煎煮等重点环节管理,保障中药饮片质量。民营医院要关注院内安全,有针对心跳骤停、昏迷、跌倒等高风险意外事件的应急措施和救护机制,保障全院任何区域内均能及时提供紧急救治和生命支持服务。
4.完善医院感染管理制度。民营医院应当按照医院感染管理的相关制度,结合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修订完善机构内部医院感染管理制度、职责、流程、预案,并将医院感染管理纳入年度目标考核;要开展医院感染管理制度和防控知识的全员培训和教育工作,落实对工作人员定期培训与考核的机制;要规范中医医疗技术操作,落实好中医医疗技术相关感染防控指南。
5.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民营医院应当向社会公开医疗机构基本情况(包括医疗机构依法登记的主要事项、诊疗科目、职能科室设置),服务信息(包括主要卫生技术人员依法执业注册基本情况、服务指南、服务流程、服务规范和服务承诺等),行业作风建设情况,患者就医须知等。切实提高价格透明度,在机构内显著位置公示药品、医用材料和医疗服务价格信息,其中药品价格公示的内容应当包括:药品的通用名、商品名、剂型、规格、计价单位、价格、生产厂家,主要的中药饮片产地等有关情况;医用材料价格公示的内容应当包括:医用材料的品名、规格、价格等有关情况;医疗服务价格公示的内容应当包括:医疗服务项目名称、项目内涵、除外内容、计价单位、价格管理形式、批准文号、实际执行价格等有关情况。
6.健全后勤管理制度。民营医院要有后勤保障管理组织、规章制度与人员岗位职责。后勤保障服务能够满足医疗服务流程需要,水、电、气、物资供应等后勤保障满足医疗机构运行需要。建立全院性医疗值班体系,包括临床、医技、护理部门,以及提供诊疗支持的后勤部门,明确值班岗位职责、人员资质和人数,并保证常态运行。实行医疗机构总值班制度,总值班人员需接受培训并考核合格。
(二)严格依法执业,规范诊疗行为
1、强化执业行为管理。民营医院要严格落实相关制度规范,结合医疗机构实际情况细化工作要求,规范执业行为。严格按照核准登记的执业地址和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使用规范的诊疗服务项目名称。按照有关要求配备相关岗位人员,所有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的专业人员必须具备相关执业资格,并按规定及时办理注册、变更登记、多点执业手续。不对外出租、承包科室,定期开展依法执业自查整改,切实落实依法执业主体责任。
2.遵循临床诊疗指南、临床技术操作规范和行业标准及医学伦理规范等有关要求,合理进行检查、用药、用耗、诊疗。民营医院要建立各专科常见疾病的临床诊疗规范和技术操作流程,由具有法定资质的医务人员按照制度、程序、规范和流程对患者进行疾病诊断、评估,并制定诊疗计划。对疑难危重患者、恶性肿瘤患者,实施多学科评估和综合诊疗。
3.规范医疗宣传行为。民营医院在各种报刊、广播、地方电视台、网络、墙体、喷绘、广告牌、宣传单等媒介医疗广告时严格遵守《医疗广告管理办法》,规范使用医疗机构名称并标注《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文号。对在自建网站、公众号等自媒体上的宣传内容进行审核把关,规范宣传用语,避免误导患者。
4.开展诊疗活动应当遵循患者知情同意原则,履行告知义务,尊重患者的自主选择权和隐私权,尊重民族习惯和,并对患者的隐私保密。民营医院要完善保护患者隐私的设施和管理措施。
(三)加强日常管理,构建长效机制
1.加强日常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民营医院要充分运用医疗质量管理工具和信息化手段开展日常医疗质量管理和控制。
2.加强医疗安全风险防范。民营医院要以减少诊疗活动对患者的伤害为目标,建立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信息采集、记录和报告相关制度和激励机制。有对本院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及管理缺陷进行统计分析、信息共享和持续改进机制。落实《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置条例》,加强医疗风险管理,完善医疗风险的识别、评估和防控措施并定期检查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隐患。规范投诉管理,设置统一的投诉管理部门或配备专(兼)职人员,在医疗机构显著位置公布投诉管理部门、地点、接待时间及其联系方式,实行“首诉负责制”。投诉人向有关部门、科室投诉的,被投诉部门、科室的工作人员应当予以热情接待,对于能够当场协调处理的,应当尽量当场协调解决;对于无法当场协调处理的,接待的部门或科室应当主动引导投诉人到投诉管理部门投诉。
3.做好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民营医院要具备核酸采样能力,医疗机构与第三方实验室签订购买服务协议,要明确完成时限和检测费等。对于普通门诊、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等人群的核酸检测,原则上要在12小时内报告结果;对于“愿检尽检“人群的核酸检测,一般在24小时内报告结果;加强疫情相关的医用耗材、药品、防护装备、消毒用品等物资储备,保障疫情防控期间正常医疗服务工作需要;加强肺炎疫情防控和救治知识培训及技术演练,围绕肺炎病例发现、报告、隔离、规范化诊疗及核酸检测、院感防控、医务个人防护等流程进行全员培训。
4.加强业务培训。民营医院要对全体员工进行医疗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相关规范、常规的培训,提高员工规范执业的意识。建立院内人才培养机制,开展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前培训,积极支持和鼓励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和进修培训,切实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
5.加强医疗机构文化建设。民营医院要按照“以病人为中心”的理念,建设和培育单位文化,树立良好的品牌形象,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弘扬救死扶伤精神,努力构建和谐医患关系,诚信服务,提高核心竞争力,构建长效机制,为医疗机构长期稳定健康发展奠定基础。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10月-2020年11月)
民营医院要根据我委工作部署安排,按照时间节点要求,明确工作重点、组织分工,落实各项工作内容。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0年12月-2022年9月)
1.第一阶段。主题为“依法执业、规范诊疗”,组织实施时间为2020年12月-2021年6月。本阶段民营医院要重点加强依法执业,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规范诊疗行为,为“民营医院管理年”活动夯实基础。
2.第二阶段。主题为“提升质量,保障安全”,组织实施时间为2021年7月-2021年12月。本阶段民营医院要在规范诊疗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医疗质量,提高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建立民营医院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加强临床专科服务能力建设,有效保障医疗安全。
3.第三阶段。主题为“长效管理,树立典型”,组织实施时间为2022年1月-2022年9月,本阶段民营医院要重点落实各项规章制度,民营医院要对本次活动各时间截点进行总结,撰写总结报告、形成典型材料,并将工作总结及典型材料上报至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总结交流阶段(2022年10月-2022年11月)
民营医院要以我委评定的先进民营医院为典型,进行现场交流,学习好的做法和先进经验。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民营医院要从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的高度出发,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到开展“民营医院管理年”活动对于推动医疗卫生领域供给侧改革,促进民营医院健康有序发展的重要意义,要以本次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管理,改进医疗质量,提升自身服务和水平。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国务院和梧州市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各部门联合行动,加大执法力度,在我县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行医行为,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工作内容和重点
(一)严厉打击无证行医行为。重点打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黑诊所”,打击无任何医疗资格的游医、假医,以及借助虚假宣传、招摇撞骗,或打着医学科研、军队、武警的幌子误导和欺骗患者,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非法行医活动。
(二)严肃查处医疗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的违法行为,清除医疗机构中的假医生。
(三)严肃查处医疗机构出租、承包科室的行为。重点查处医疗机构将科室或房屋出租、承包给非本医疗机构人员或者其他机构,以及与境外社会组织或个人合资合作开办“科室”、“病区”或“项目”,打着医疗机构的幌子利用欺诈手段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
(四)严肃查处非法从事性病诊疗活动的行为。重点查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地下性病诊所”和未经审批擅自从事性病诊疗活动的医疗机构。
(五)严肃查处利用B超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重点查处医疗机构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工作人员非法为他人进行胎儿性别鉴定或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
三、职责分工
(一)由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专项检查,查处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无任何行医资格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查医疗机构聘用无卫生技术人员行医的行为;查处医疗机构出租承包科室的行为;查处非法从事性病诊疗活动的行为;查处非法为他人进行胎儿性别鉴定或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查处未经备案核准的义诊活动。
(二)由人口和计划生育、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查处未经批准擅自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行为;查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未经批准擅自增加计划生育服务项目和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擅自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规定以外的其他临床医疗服务项目的行为;查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的行为;查处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出租、承包科室的行为;查处非法为他人进行胎儿性别鉴定或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
(三)由科技行政部门负责在职责范围内规范医学科研机构的设立审核工作,配合卫生行政部门查处违法从事诊疗活动的科研机构。
(四)由公安机关负责,卫生、人口计生等部门配合,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行医的犯罪行为;查处暴力抗法行为,对拒绝、阻碍有关部门依法执行公务的人员,要依法予以查处。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五)由监察机关会同卫生、人口计生、科技等部门,对贯彻法律法规和政策不力,违法违规审批,造成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医疗秩序混乱、非法行医问题严重的地区,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部门和地方行政领导的责任;对本次专项行动中,推诿扯皮,行政不作为的案件线索,以及医疗机构等的违法违规违纪行为,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六)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依照《广告法》查处医疗机构的违法医疗广告案件,并将处理情况适时通报卫生行政部门。
(七)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依照《药品法》有关规定严厉查处医疗机构非法配制制剂、使用假劣药案件,并将处理情况及时通报卫生行政部门;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开展清理整顿药店非法坐堂行医和非法义诊活动。
四、组织机构及主要任务
(一)县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县卫生局局长
成员:县卫生局副局长
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副大队长
县监察局副局长
县人口计生局副局长
县科技局副局长
县工商局副局长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副局长
(二)县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任:县卫生局法监股副股长
副主任:县卫生局医政股股长
县卫生局基妇股股长
县卫生监督所所长
县卫生监督所副所长
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办公室副主任
县监察局执法监察室副主任
县人口计生委科技股股长
县科技局技术交流股股长
县工商局商标广告股股长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综合业务股股长
成员:
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局,主要负责综合协调和信息汇总、上报、交流等日常工作。
专项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整顿规范组、宣传教育组、监督检查和案件查处组4个专门小组。根据《梧州市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梧卫法监[2005]35号)具体要求,各负其责地开展各项工作。
五、实施步骤和工作安排
专项行动分为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2005年6月)为动员部署阶段。组成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建立工作机制,结合本县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对辖区内开展专项行动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和自查工作。
第二阶段(2005年6月—2006年5月)组织实施阶段。按照专项行动方案确定的职责分工和工作部署,认真组织落实专项行动工作,开展自查自纠,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全面坚决取缔无证行医,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完善长效监管机制。专项行动牵头单位要组织有关部门采取明查暗访等方式对专项行动开展和自查自纠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卫生局会同有关部门组成督查组对本县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自8月开始,要及时将有关执法信息编发简报上报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并于每月25日前向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当月工作进展情况(包括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案件查办、责任追究情况等);分别于2005年9月、12月15日以前将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汇总表(见表1、2、3)随同阶段性总结一并报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便统一汇总上报自治区。
第三阶段(2006年6月)为总结检查阶段。自查和整改结束后,要做到整改措施落实到位、案件查处到位、责任追究到位、长效机制建立到位,同时认真做好工作总结,并于2006年6月15日前将工作总结(包括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整改措施、案件查办、责任追究和下一步工作安排等)和汇表上报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对重点地区进行联合督查,检查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完成专项行动总结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专项行动的领导。各部门一定要从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高度,充分认识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政府主管部门领导要亲自挂帅,设立专项行动领导机构,加强领导,切实把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抓紧抓细,抓出实效。
(二)分工协作,明确专项行动责任。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各有关部门必须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相互支持,主动配合,齐抓共管,加强联合执法。建立定期联席会议制度、信息通报和沟通制度、案件移送制度等。形成部门联动的综合整治局面。
一、卫生许可办理情况
截至2018年10月底,宾馆新办9个许可证、年审20个、宾馆办健康证43个、理发店新办许可证1个、年审9个、新办健康证20个、淋浴场所均无新办许可证、年审2个。医疗场所新换证60家。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和相关卫生法律法规等要求,依法设定许可事项,许可程序合法。
二、卫生监督日常工作开展情况
(一)健康青海蓝盾护航1号行动工作开展情况:一是医疗监督情况根据文件要求对我县2家县级医疗机构、1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家乡镇卫生院及2家诊所进行监督检查发现;1、《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均在有效期限,未发现超范围执业情况。2、人员资格方面:我县医疗机构现持证上岗率仅为38.5%(其中:藏医持证率为21.59%;西医持证率为16.94%),存在着严重的医疗卫生安全隐患。3、诊疗活动方面:各级医疗机构严格按照执业许可证范围进行职业。4、健康体检方面:我县只有县人民医院承担公共场所等机构入职及干部职工健康体检工作,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工作规范开展。5、药品和医疗器械(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抗菌药物、医疗器械)管理情况:各级医疗机构严格按照药品集中采购及管理办法进行管理。6、医疗技术(医疗美容、临床基因扩增、干细胞临床研究、临床研究项目)管理情况,我县无医疗机构开展医疗美容、临床基因扩增、干细胞临床研究、临床研究项目等工作。7、医疗文书(处方、病历、医学证明文件)管理情况:各级医疗机构在日常治疗过程中医疗文书的书写中存在着很多不规范情况发生。二是血液安全监督情况我县人民医院已于2018年建设血液科,但经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后,尚未下达批复,为开展此项工作。三是放射卫生监督共检查开展放射诊疗工作医疗机构2家,其中《持放射诊疗许可证》2家,持证率为100%。检查的2家医疗机构共有x射线诊断设备4台,CT2台,核磁共振1台,有放射工作人员6人,持证1人,持证上岗率1%。 放射工作人员均佩戴个人计量计,个人防护用品配备齐全。机房门外有明显的电离辐射标和工作指示灯,放射工作场所的防护设施大部分能达到防护要求。各医疗机构防护管理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健全并按要求实施。
(二)健康青海蓝盾护航2号行动工作开展情况:一是预防接种管理情况。此次抽查的县人民医院、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优干宁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4家医疗机构均开展预防接种工作;1、被检查单位接种单位均由县级卫生及计生行政部门给予发证,都在有效期范围内。2、各单位预防接种人员均通过专业培训后发放有效证书。3、各医疗机构均对第一类疫苗的品种和接种方法情况经行了公示;并在接种前对接种对象给予详细的告知和询问情况;4、我县各级医疗机构所使用的疫苗都是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网络统一采购后分发给医疗机构进行接种。疫苗的接收、购进、分发、供应进行了规范的使用登记和报告记录;同时在购进、接收疫苗时索取相关证明文件。二是传染病疫情报告情况。1、此次抽查的医疗机构均已建立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制度情况;但未开展疫情报告管理自查情况;2、各医疗机构均按传染病防治法等要求进行规范填写传染病疫情登记及报告卡;各级医疗机构均不存在瞒报、缓报、谎报传染病疫情情况。
三是传染病疫情控制情况。1、除我县人民医院、优干宁镇卫生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在日常工作中不进行诊疗活动,于此未对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提供诊疗情况;2、各医疗机构都严格按照医疗废弃物管理办法对消毒处理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场所、物品、污水和医疗废物经行定期消毒后交由医疗废弃物处置中心经行处置;3、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依法履行传染病监测;发现传染病疫情时,及时采取传染病控制措施。四是消毒隔离措施落实情况。1、各级医疗机构都完善建立了消毒管理组织、制度;积极开展消毒与灭菌效果监测并进行登记;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消毒隔离知识培训,以免发生院内交叉感染;各医疗机构均严格使用医疗器械,达到一人一用一消毒或灭菌。2、各医疗机构在购进消毒产品时缺乏进货检查验收情况;五是医疗废物管理。我县各级医疗机构所产生的医疗废弃物,经签订协议后统一交付至黄南州医疗废弃物处置中心进行处置。严格按照医疗废弃物管理办法实行分类收集;使用专用包装物及容器进行分类储存及包装;各级医疗机构均按相关要求设置了医疗废物暂站;并建立了完善的医疗废物交接工作制度。六是我县各级医疗机构检验科均达不到二级实验室标准,因此办理二级实验室备案证明;各级医疗机构检验从业人员进行定期培训并考核;各级医疗机构建立实验档案;开展检验的3家医疗机构定期将菌(毒)种或样本就地销毁进行高压灭菌锅消毒后交付至医疗垃圾集中处置中心处置。
(三)健康青海蓝盾护航3号行动工作开展情况:一是公共场所卫生抽检情况;2018年抽检工作中对进行美容美发场所、沐浴场所和宾馆进行了专项检查,共检美容美发场所2户、沐浴场所1户、住宿场所3户。重点检查了场所内通风换气情况、采光照明、微小气候、顾客用品用具等环境状况,要求负责人务必高度重视节日卫生安全,建立卫生安全值班制度,查找隐患,认真整改,层层落实。从总体抽检情况来看,各场所人员对卫生安全工作比较重视,为发现严重问题存在的场所。
检查中发现,公共用品、饮具消毒、保洁不到位,进货索证和台账登记不全,个别从业人员未取得健康合格证明上岗等情况。针对检查中发现的卫生问题,执法人员当场出具卫生监督意见书,并责令其马上整改。二是生活饮用水卫生抽检情况:组织卫生监督员对县内集中式供水单位进行抽检。通过对是否取得了有效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是否取得有效健康证明,涉水产品是否有卫生批件等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特别强调了做好消毒记录和水质自检记录等要求。县自来水站持有效卫生许可证,4名从业人员取得有效健康证明;开展水质自检工作;水源卫生防护符合卫生要求。三是学校卫生抽检情况:全县共有各级各类学校12所,其中:小学9所、初中2所。根据2018年抽检计划,我所对两所小学(城区及镇区)及一所中学进行监督抽检工作。1、各学校按要求开展晨检、传染病登记。建立健全了因病缺勤追查、病愈复课证明等制度的制定和执行;制定学校保健室人员及保健来时为专(兼)职传染病疫情报告人,并按要求在时限内向相关部门报送传染病情况,在校学生建立健康档案。2、各学校供水的学校进行检查,建立了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有专人管理,有卫生防护措施,建立了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卫生管理基本到位。各学校水质色度、浑浊度、嗅和味、肉眼看见物、ph等均在正常范围内。3、学校保健室进行监督检查,3所学校均设立了保健室, 建立了门诊日志,传染病的登记等。
(四)健康青海蓝盾护航4号行动工作开展情况:一是法律法规执行情况:2家医疗机构均严格按照批准的业务范围和服务项目执业;人员均按照批准的服务项目执业;未展终止中期以上妊娠手术;未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开展相关技术服务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知情同意告知的原则;严格按照《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出具医学证明文件和诊断报告;严格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医疗文书规范与管理》规定进行病历、记录、档案等医疗文书;各级医疗机构均在显目处悬挂禁止“两非”的警示标志;依法母婴保健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广告;无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况。二是制度建立情况:我县县人民医院及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以“医院等级评审”、“全省妇幼保健院登记评审”为契机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已建立禁止胎儿性别鉴定的管理制度;已建立终止中期以上妊娠查验登记制度;已建立健全技术档案管理、转诊、追踪观察制度;已建立孕产妇死亡、婴儿死亡以及新生儿出生缺陷报告制度;已建立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制度;具有保证技术服务安全和服务质量的其他管理制度。
(5)健康青海蓝盾护航5号行动工作开展情况:2018年自该项活动开展以来,我所加大对各乡镇及村在全县卫生监督协管员的配合下进行了全面的巡查,直至目前我县区域内未发现医疗广告的。
三、“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开展情况
为“依法公正、公开透明、协同高效、规范有序”开展我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我县卫生计生局及我所高度重视,深刻领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核心要求和方法实质,从健全机制、明确分工、强化协同、规范实施、确保成效等方面入手,不断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确保实施工作有创新、有力度、见成效。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模式下,抽查过程全程留痕,实现责任可追溯,执法人员的检查任务随机产生,参与执法的人员对当次抽查任务负责,做到“包干到户”,其他人员不得干预抽查过程和抽查结果,确保了执法的单纯性和公正性。
根据2018年下达的工作任务完成率为100%。并通过县人民政府及县委宣传部的“美丽XX”信息公众平台进行公示。完成住宿业安全抽检:13家、达30%;理发业:5家、30%;洗浴业:3家、30%。抽检率为100%;一家生活饮用水工程应关闭无法抽检。
四、2018年国家随机抽检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工作计划,我所对辖区内的1家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家二级医院及六所乡镇卫生院开展的预防接种工作进行了监督检查,检查覆盖率100%。
各医疗卫生机构能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开展传染病防治工作,有比较健全的管理制度,有专兼职人员进行传染病的上报与自查工作,网络直报运行正常,都设有疫情登记本。医疗机构都能按规定执行首诊负责制,使用门诊日志、疫情报告登记本和统一的传染病报告卡,按要求保存传染病报告卡。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建立疫情管理制度,建立流行病学调查队伍。有疫情报告、咨询电话。
四、开展宣传情况
截至2018年10月底,共举办培训班6次:公共场所1次参加培训人数80人;医疗废弃物培训1次参加25人;卫生监督协管培训2次参加15人次;校医培训1次参加人次20人;个体诊所依法执业培训班1次,参加10人。2018年共举办宣传活动8次发放宣传册10000余册。
五、信息报告工作情况
我所安排专人负责网络信息填报任务,加强卫生监督信息报告系统管理及日常性监督的网络填报工作,及时汇总上报各类信息报表,网络信息报告中未出现迟报、漏报、突击填报等现象。准确率达100%。及时完成双随机任务及各项监督监测网络报告任务,完结率达100%。全面彻底清理各专业已过期的被监督单位,确保网报数据与实际数据相符。
六、亮点工作
(一)医疗机构的信息公示工作开展情况:2018年我所对全县55家医疗机构进行了“医疗机构信息公示”。推行医疗机构卫生监督信息公示是加强医疗机构监管、保障广大群众就医安全、提高监管效能、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新举措。卫生监督信息公示不仅是客观反映各类医疗结构状况的直观指标,也是规范医疗结构依法执业的重要手段。全面推行医疗结构监督信息公示制度,可以有效改善医疗结构的诊疗活动步入规范化。
(二)卫生监督执法终端及执法记录仪的应用:为了提高现场监督检查的准确性和时效性,2018年通过省级的配套执法终端及县人民政府的执法终端经费的拨付,我所一线卫生监督员已配备了移动执法终端2套及执法记录仪2台,并安装了相关软件。预计于2018年11月中旬全面开展移动执法终端的应用工作,对各类公共场所,如理发店、美容店、宾馆住宿场所、公共浴室、医疗机构等进行现场监督时,做到实时实地现场录入。同时,在现场监督时,尝试着使用便携式打印机进行相关的文书打印。在以后的工作中,将会继续推进移动执法终端的应用,并尝试将现场办案与该系统进行结合,缩短办案时间,加快取证与调查进度,提高办案的效率。
七、存在的困难
(一)人员不足,业务素质不够高。全县现有卫生监督执法人员4人,每千人拥有卫生人员0.01人;不能确保每个乡镇所在地都分配卫生监督员,基层卫生监督无法横到边、纵到底,存在盲区。现有执法人员接受再教育培训的机会不多,对相关法律法规掌握不透,无法进行准确的执法文书的制作及书写,现场监督执法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工作经费严重不足。全县地、县卫生监督机构将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的仅5万元,而仅仅是下县下乡开展常规督导工作的差旅、车油费每年就要3万元左右,加上网络通讯费、水电费、暖气费、车辆维修费、残疾人保障金等等超过了预算经费,有人要问,这种经费无固有保障的负数预算方式如何开展工作?这就是卫生监督之难处所在,经费上存在着“要一点,挤一点”,遇紧急卫生事件划拨一点的被动列资情况。
(三)对卫生监督的主人翁意识不强。卫生监督执法是代表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执法,开展相关执法工作要接受主管部门的的委托,工作上难免存在着等政策、要方案、靠安排的被动局面,主动介入不力,特别是在对公立医疗机构的监管上这种现象表现尤为突出。
(四)、目前开展的监督执法工作的主要内容,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外存在的职责边界不清问题,住宿业内开办餐饮服务的工作人员健康证明是否两部门都认可的问题。酒吧、网吧等娱乐场所的明确划定监管单位的问题。
一、医患纠纷调解工作机制
(一)成立医患纠纷调解工作组
(二)工作程序及要求
1、区内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诊疗护理常规。医学院、医院、航天医院(以下称三大医院)应当在适当场所设置医疗纠纷协调办公室,明确3至5人负责医患纠纷调解工作,并公布受理医患纠纷投诉的部门、地点、电话等,畅通患者投诉渠道;同时建立责任倒查追究机制,并在公安部门的指导下,进一步完善内部治安保卫机构,加强治保人员的配备、培训,健全内部治安保卫机制,提高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发生医患纠纷后,三大医院要自行组织相关专家对引发医疗争议的过程开展自查,初步判断是否存在医疗过失和责任轻重程度,然后再进行医患协商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报区医患纠纷调解工作组办公室(区卫生局);区属医疗机构要立即将医患纠纷发生的具体情况(患方采取的不法方式、参与人数、户籍地、引发事件原因等)报告区卫生局。区卫生局对医患双方达成一致性意见的处理结果进行备案,对医患双方不能达成调解协议的,要立即报告调解工作组组长,并通知调解工作组相关成员赶赴现场牵头做好调解工作。
2、在医患纠纷发生现场,区司法局要协同卫生部门积极开展政策宣传和教育疏导工作,解答相关政策、法律问题,并提出依法处理的参考意见,引导医患双方依法妥善解决医患纠纷。区卫生局一是要调查了解医患纠纷的基本情况,审核医疗机构依法履责、依法执业、规范执行诊疗常规等方面的情况,必要时组织专家对全部或部分环节进行核实调查;二是对医疗争议涉及的相关证据进行固定,依法受理医患双方提起的尸检或医疗事故鉴定申请,并按法定程序委托相应的法定机构开展工作;三是对医疗争议涉及的相关药品及医疗用品进行查封,并及时送检;四是立即将开展处置工作的情况进行登记、备案。
3、辖区内三大医院(医附院、医院、航天医院)发生医患纠纷时,区卫生局到现场后,要立即报请市卫生局派人主持医患纠纷的调解工作;区属医疗机构发生医患纠纷时,区卫生局要立即组织人员对发生争议的诊疗过程进行调查,并及时妥善依法处置。
4、区调解工作组现场处置中,发现患方有封门堵路、故意损坏医疗机构财物、殴打医务人员等严重扰乱医疗秩序的行为,并经劝说无效需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时,调解工作组组长要立即将相关情况报告区政府应急办和区维稳办。区政府应急办按规定程序向有关领导报告。
二、医患纠纷引发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理工作机制
(一)成立医患纠纷处置维稳工作组
(二)工作程序及要求
1、医患纠纷引发突发性事件后,区政府应急办接到区医患纠纷调解工作组报告,应立即通知区医患纠纷处置维稳工作组组长、副组长、成员及事发镇、街道相关人员赶赴现场会同调解工作组组长参加处置工作。
2、区处置维稳工作组组长负责牵头调度、协调和督促各相关部门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及时、有序开展因医患纠纷引发的处置工作。无特殊情况不再组织医患双方进行调解。
3、区公安分局接到区应急办指令后,按照处置维稳工作组组长要求立即组织警力赶赴现场,一是开展教育疏导,制止过激行为;二是依法处置现场发生的违法行为。患者死亡的,应劝说患方将尸体移送殡仪馆,如患方拒绝,则应按相关规定配合医疗机构依法将尸体移送殡仪馆。
4、宣传部门要加强对新闻媒体的监督,引导新闻媒体客观公正地报道医患纠纷及引发的,严禁炒作和误导。
各科室:
根据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开展“作风突出问题大讨论大整顿”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卫发〔2020〕68号)要求,切实改进我中心党员干部工作作风,不断优化发展环境,营造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决定在全院范围开展“作风突出问题大讨论大整顿”活动,以作风大改进促进工作大提升。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把握原则
根据县卫生健康局“作风突出问题大讨论大整顿活动要求,本次活动重点把握“三个坚持”:
(一)坚持查究并举。各科室要结合自身实际,敢于正视问题,以自查自纠、自我改进、自我提高为出发点,深入查找不足,认真解决问题。
(二)坚持开门搞整顿。积极践行群众路线,始终把群众参与群众监督贯穿于活动全过程,广泛征求广大群众、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杜绝闭门、自评自唱、应付了事。
(三)坚持务求实效。各科室要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防止“一阵风”“走过场”等现象发生,切实做到边查边改、即知即改,让群众看到实实在在的效果。对共性问题,要有针对性的建章立制,形成作风建设长效机制。
二、主要任务
根据省委有关部署、市委“五破五立”具体要求及县作风办公室、县卫生健康局要求,结合我中心工作实际,着力解决以下七个方面问题:
(一)着力解决宗旨意识不牢、群众路线不深入问题。具体表现为:对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贯彻不到位;政绩观错位,没有把对上负责和对下负责统一起来;群众观念淡化,对群众利益诉求回应不积极,特别是群众来信来访不重视,调处化解力度不够;工作方法简单,生硬蛮横,存在官僚主义;工作不接地气、不下底,与群众面对面沟通交流少。
(二)着力解决不敢担当、不愿作为问题。具体表现为:缺乏敢于担当精神,面对发展“拦路虎”、改革“硬骨头”,缺少主动触及矛盾的胆识和勇气;做事瞻前顾后、患得患失、该决策的不决策,该拍板的不拍板;奉行好人主义,不愿唱黑脸,发现问题不愿指出、不敢批评;服务群众不主动、不到位。
(三)着力解决精神懈怠,不思进取问题。具体表现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决策部署不积极、不主动、打折扣、搞变通;事业心、责任心不强,进取精神减退,工作平推平拥,不能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缺乏大局观念和全局意识,对需多方协作完成的工作不愿出面,不愿牵头,消极应付、推诿扯皮。
(四)着力解决标准不高、作风漂浮问题。具体表现为:缺乏精益求精的态度,抓工作浮在表面、沉不下去,没有精品意识;缺乏认真钻研的精神,工作做不到“门清”,吃不透情况,拿不出实招;缺乏严实作风,工作抓而不紧、抓而不实,满足于“差不多就行”“交上差即可”;工作效率低下、执行力不强;法制意识淡薄,依法执业能力不足,不按法律规定办事。
(五)着力解决墨守陈规、创新不够问题。具体表现为:思想观念保守,开拓创新意识不强,习惯于按照旧办法、老套路解决问题,面对新常态、新要求束手无策,思路不宽、办法不多;缺乏进位争先精神,没有危机意识,自我陶醉、小满即可;工作能力欠缺,平时不注重学习积累,知识储备不够,能力素质不适应事业发展的要求。
(六)着力解决不守纪律、不讲规矩问题。具体表现为:请示报告制度执行不到位,重大事项该请示的不请示,该报告的不报告,搞先斩后奏;廉洁自律规定落实不严格,为政不廉,利用职权吃拿卡要,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工作纪律抓的不严,自由散漫,纪律松懈,出工不出力,在岗不在状态。
(七)着力解决医疗行业不正之风问题。具体表现为:医疗机构从业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在医疗活动中索取或收受患者及其家属以各种名义赠送的“红包”礼金或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医疗机构从业人员收取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等医药产品生产、经营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医疗机构从业人员在医疗活动诱导消费和诊疗不合理等。
二、活动方式
“作风突出问题大讨论大整顿”活动从8月中旬开始,至11月底结束,大约三个月时间,不分阶段,不设环节,各个步骤同步进行,主要采取以下方式开展:
(一)组织一次自查自纠。各科室要对照本方案中指出的问题对号入座、主动认领,广泛开展讨论,并采取各种方式征求服务对象、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把问题找准找全,列出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和具体责任人。
(二)开展一轮督导检查。开展跟踪督导检查,设立作风效能督导专员,成立督导组,随机抽取科室进行督查。改进督查方式,紧盯重要时间节点、重点单位、重点部位和环节,采取明查和暗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督查。
(三)建立一本整改台账。各科室对本科室查找出的作风突出问题建立台账,明确整改措施与时限,面对社会公开表态,做出整改承诺,主动接受监督。
(四)设立一个举报平台。设立作风问题专门举报电话和微信公众号,通过新闻媒体等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举报,扩大社会参与度,切实提高监督效应。
(五)查处一批典型案例。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以及党员干部中存在的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筛选典型线索,严肃进行查处,公开通报曝光。
(六)组织一次作风评议。坚持开门抓评议,采取群众评说、群众监督的方式,对全院各科室开展行风评议,评选作风效能建设先进科室。
四、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中心作风突出问题大讨论大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活动的协调调度、督导检查和推进落实。分管领导要督促指导各自分管科室的活动开展。各科室要对照实施方案,精心谋划,尽快研究制定具体措施,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科室要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韧劲,保持政治定力,落实主体责任,切实抓好各自科室的作风建设,促进中心党员干部作风显著转变。对作风建设成效明显的科室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活动开展不力、作风不实、效率低下的科室,约谈其科室负责人,及时督促整改;对存在不担当不作为等问题的干部,按照《xxx市干部不担当不作为问责办法处理办法(试行)》规定,严肃问责处理。
(三)广泛宣传引导。切实抓好活动的宣传引导,及时发现、深入挖掘、广泛宣传各科室在推进作风建设过程中涌现出的好经验、好做法、选取一批先进典型,进行立体宣传,营造加强作风建设的浓厚氛围。
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2020年9月25日
附件1
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作风突出问题大讨论大整顿”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xxx
副组长:xxx
成 员:XXXXXXXXX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中心党建办公室,由xxx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本活动的日常工作。
附件2
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作风效能建设督导组成员
组 长: XXX
为认真落实省、市、县着力改善发展环境、着力改善生态环境动员大会精神,及省、市《关于着力改善发展环境的实施意见》,提高广大卫生人员职业道德素质,增强依法执业、廉洁行医意识,规范医疗卫生服务行为,顺利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结合我县卫生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指导思想和任务目标
坚持以党的十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质量为突破口,以改善服务环境为重点,着力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增强医务人员法纪观念,端正行业作风,为全县卫生事业跨越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努力实现行政服务效率和医疗服务质量大幅提升,医务人员作风明显转变,队伍素质和服务能力明显提高,医改成果得到巩固,全县干部群众普遍满意的任务目标。
工作内容
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八个专项活动”,落实各项活动要求,使卫生行业的发展环境工作再上新台阶。具体开展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认真开展“着力改善发展环境大讨论”。结合党的“十”精神,深入学习领会省、市改善“两个环境”会议精神,再掀优化发展环境建设新,从思想灵魂深处开展一场“革命”。认真查找在发展环境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整改时限及目标要求,广泛开展郑重承诺公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二)改善行政服务及就医环境。进一步简化服务手续,优化服务流程。做好行政审批事项消减工作,对保留的事项重新编制目录,明确实施主体、办理条件办理程序、办理时限和收费标准,及时向社会公布;规范行政处罚行为,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处罚备案规定和行政处罚案件统计报表制度,规范行政处罚案卷;加强院前急救管理,按照规定转运病人。开通急诊绿色通道。落实住院病人“一日清单”制度,提高收费透明度。所有工作人员均实行佩证上岗,各种标示规范、清楚、醒目,为患者提供舒适、温馨、安全的就医环境。
(三)切实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严格落实各项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制度。完善医院内部医疗质量安全评价控制体系,规范临床检查、用药、治疗及收费等行为。继续实施“四合理”制度,规范各级医务人员医疗服务行为。加强收费监督管理,坚决纠正医疗服务中乱收费行为,对超标准、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或分解收费项目等行为严肃查处,有效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巩固医改成果,深化乡村医疗服务一体化管理,提高基层公共卫生服务水平。
(四)下大力治理商业贿赂。强化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卫生人员增强法律意识,自觉抵制商业贿赂。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发挥典型案件的警醒和震慑作用。加强医院信息系统药品、高值耗材统计功能管理,严格药品采购审批程序,严禁药品计奖。县级医院参加市统一招标药品网上采购;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要严格执行省确定的药品采购目录。要签订商业贿赂专项治理承诺书,继续实行重点岗位轮岗制度,对药房主任、器械科长等重点科室负责人和主管领导,原则上三年一轮岗。
(五)加强政(院)务公开。通过设立公开专栏、宣传橱窗、电子大屏幕、公告栏等形式,把服务指南、服务规范、行业作风建设情况以及各种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等信息,及时向社会和广大服务对象进行公开。加强内部公开,做好基础设施建设、大型设备购置、职工切身利益等的信息公示。进一步规范“三重一大”等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提高工作透明度。
(六)进一步完善绩效考核机制。对现行的绩效考核办法进行完善,把着力改善发展环境纳入对各医疗卫生单位的考核内容,加大考核权重,并注重考核结果的运用。继续大力实施干部素质提升工程,通过专项培训和高层次培训等手段,提高卫生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
(七)开展便民惠民服务活动。继续开展“一免三减”、医学专家大篷车、卫生下乡等活动。把每年的5月、10月做为便民服务月,集中开展“卫生下乡”活动;继续发挥好“县、乡、村三级巡诊服务队”的作用,每季度至少为农村老党员开展一次诊疗活动,并建立电子健康档案。
(八)完善群众评议机制。继续开展“四评”、“出院即评”活动,利用好电子测评系统,主动接受社会及群众的监督。发挥监督员及服务对象的作用,开展好“日常评议、定期评议、即时评议”,及时发现和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
(九)加强行风及医德医风建设。严格执行《卫生系统“八不准”规定》和《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建立和规范医德考核档案。深入开展“修医德、强医能、铸医魂”主题教育活动,每年组织一次党员重温入党誓词和新员工入职宣誓活动,定期组织党员干部到廉政教育基地接受教育,组织医务人员签订《坚持廉洁行医,拒绝商业贿赂》承诺书。大力弘扬刘琼芳精神,开展“刘琼芳式好医生、好护士、好干部、好职工”和“廉洁行医标兵”评选活动,确保职业道德和廉洁行医教育覆盖率达到100%。
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县卫生局成立两个环境建设领导小组,局长、党委书记任领导小组组长,局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下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负责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
(二)统筹协调,精心组织。各医疗机构及卫生单位要结合各自职能,严格按照要求开展活动,制定具体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各单位要把搞好自查自纠作为重点,解决实际问题。要建立活动台帐,详细记录活动开展情况。
医疗安全管理和风险防范自查报告一
根据医疗质量安全整顿工作整改要求,我科对医疗质量进行了全面的检查。现就自查结果及下一步整改措施汇报如下:
一、存在问题:
(一)某些医疗核心管理制度还有落实不够的地方。
个别医务人员质量安全意识不够高,对首诊医师负责制、病例讨论制度、交接班、会诊等核心制度有时不能很好的落实,病例讨论还有应付的情况。患者病情评估制度不健全,对手术病人的风险评估,仅限于术前讨论或术前小结中,还没建立起书面的风险评估制度。
(二)抗菌药物的应用仍存在不合理的想象。
个别医务人员抗菌药物使用不合理,普通感冒也使用抗生素;围手术期预防用药不合理,抗生素应用档次过高,时间过长。
(三)住院病历书写中还存在不少问题。
1、病程记录中对修改的医嘱、阳性化验结果缺少分析,查房内容分析少,有的象记流水帐,过于形式化。
2、存在知情同意书告知、签字不规范、药品及一次性高低值耗材等自费项目未签知情同意书。
3、病历均为打印,复制粘贴后未及时查对,姓名、住院号不相符等情况依然存在,字迹潦草,有涂改现象。
(四)个别医务人员的服务意识不强,工作中时有生冷硬现象,医疗风险意识差,法律意识淡薄,医患沟通技巧不够,对医疗风险估计不足,造成医患沟通不够到位。
(五)专业技术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不能很好的满足病人的需求,急救技能尚需要进一步演练。
(六)科室管理不够,问题发现后不能经常性督促整改和落实,造成问题长期存在。
二、下一步整改措施:
(一)进一步加强质量安全教育,提高医务人员的安全、质量意识。
医务人员普遍存在重视专业知识而轻视质量管理知识的学习,质量管理知识缺乏,质量意识不强,这样就不能自觉地、主动地将质量要求应用于日常医疗工作中,就难以保证质量目标的实现。因此,培训全体医务人员质量管理知识,增强质量意识是提高医疗质量的基础工作之一。首先要加强医疗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医务人员务必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医疗质量核心制度,提高医务人员的质量意识、安全意识与防范意识。
(二)进一步加大科室管理及监督检查力度,保证核心制度的落实。
1、进一步加强医疗质量三级医师查房和病历书写检查工作,注重实效,不能流于形式,对查到的问题除了当面讲解以外,一周一通报,对屡犯的一定要通过经济处罚,给予惩戒。
2、要加强三基训练与考核,同时对专业知识按照年初学习计划逐步学习到位,在科内广泛开展岗位练兵活动,要不断完善考核办法,严肃考核纪律,注重培训的实效。
3、加强病案质量的管理。
开展病历书写规范培训,进一步健全相关制度及病历检查标准,保证病历的规范书写,及时将住院病历归档管理。
4、 根据卫生部《进一步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管理》通知精神,制定我科具体实施办法及奖惩制度,注重监控围手术期预防用药情况,禁止滥用抗生素情况出现。
(三)进一步加强科内职业道德教育,切实提高医务人员的服务水平。
根据卫生部《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及实施办法》以及群教活动的要求,对医务人员进行医德教育。培养谦虚谨慎,不骄不傲的工作作风,立根在群众,服务在一线,立志做一个医德高尚,受老百姓尊敬的医务工作者,真正树立起以人为本,以病人为中心的理念,要真正做到将病人当成自己的亲人,不谋私利。
(四)继续加强医患沟通技巧训练,针对病人入院时,医学干预时,病人呼叫时,手术时,特殊检查时,病情变化时等情况进行医患沟通技巧的训练,以增进医患理解,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同时保证落实知情同意书的签署。
医疗安全管理和风险防范自查报告二
根据医疗机构医疗质量安全整顿活动的要求,我院对重点科室、重点部门进行了全面的检查。现就自查结果及整改意见、措施和具体整改责任落实汇报如下:
一、我院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基本情况回顾:
(一)我院有健全的安全管理体系,职责明确,责任到人。 我们制定了医疗质量及安全管理方案与考核标准,健全完善了各项医疗管理制度职责。医疗质量管理按照管理方案和考核标准的要求,定期深入科室进行监督检查,督促核心制度的落实,检查结果以质量分的形式与医院绩效考核方案挂钩,有效地促进了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管理的持续改进。
(二)加强了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教育,医务人员的安全意识不断提高。
我们通过安全大会的形式,对全员进行质量安全教育,并与各科室有关人员签定安全责任书。加强了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培训和考核。举办了医疗质量安全等培训。安全检查检查结束后,院质量控制科召开会议,认真研究分析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纠纷隐患,找出核心问题和整改措施,然后召开科长、护士长、业务骨干会议进行质量讲评,有效促进了医疗质量的提高。
加强三基、三严的培训与考核,按照年初三基培训考核计划,各科室每季度必须考核一次,医务科、护理部每半年必须举办一次全院性的三基考核,参考率、合格率务必达95%以上。
(三)健全了防范医疗事故纠纷、防范非医疗因素引起的意外伤害事件的预案,建立了医疗纠纷防范和处理机制。
(四)护理管理方面
(1)护理管理组织
能够严格按照《护士条例》规定实施护理管理工作,组织护士长及护理人员认真学习了《护士条例》,确保做到知法、守法、依法执业。
(2)护理人力资源管理
每年制定护士在职培训计划,包括三基学习、业务讲座、护理查房等。按计划认真执行完成。
(3)临床护理管理
树立人性化服务理念,确保将患者知情同意落到实处。对围手术期患者实施术前访视和术后回访,设计了规范的计划。各科室高度重视健康教育工作,制定了健康教育内容。
(五)、医院感染管理
(1)建立健全了医院感染管理组织
根据国家《医院感染管理办法》,我院建立和完善了医院感染控制小组。业务院长担任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主任,
(2)医院感染控制管理组织的工作职责得到了落实
我院根据实际情况和任务要求,每年制定医院感染管理工作计划,做到组织落实、责任到人。每年召开医院感染管理会议,总结近期医院感染管理工作情况,解决日常工作中发现的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布置下一时期的工作重点。
(3)加强了医院感染管理知识的培训,不断提高医护人员的医院感染控制和消毒隔离意识
(4)认真开展了医院感染控制与消毒隔离监测工作,降低了医院感染率,从未发生医院感染爆发流行现象。加强了一次性使用用品的管理。各科室严格执行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管理办法,一次性使用医疗、卫生用品由设备科统一购进、储存和发放,三证齐全。各科室按需领取,做到先领先用,有效期内使用。一次性使用用品用后,由专人集中回收,禁止重复使用和回流市场。
二、存在问题:
(一)某些医疗管理制度还有落实不够的地方。
个别医务人员质量安全意识不够高,对首诊医师负责制、病例讨论制度等核心制度有时不能很好的落实,病例讨论还有应付的情况。患者病情评估制度不健全,对手术病人的风险评估,仅限于术前讨论或术前小结中,还没建立起书面的风险评估制度。
(二)抗菌药物的应用仍存在不合理的想象。
个别医务人员抗菌药物使用不合理,普通感冒也使用抗生素;外科围手术期预防用药不合理,抗生素应用档次过高,时间过长。
(三)住院病历书写中还存在不少问题。
1、病程记录中对修改的医嘱、阳性化验结果缺少分析,查房内容分析少,有的象记流水帐。
2、存在知情同意书漏签字、自费用药未签知情同意书。
三、整改措施:
(一)进一步加强质量安全教育,提高医务人员的安全、质量意识。
医务人员普遍存在重视专业知识而轻视质量管理知识的学习,质量管理知识缺乏,质量意识不强,这样就不能自觉地、主动地将质量要求应用与日常医疗工作中,就很难保证质量目标的实现。质量管理是一门学科,要想提高医疗质量,不但要学习医学理论、医疗技术,还要学习质量管理的基本知识,不断更新质量管理理念,适应社会的需求。只有使医务人员树立起正确的质量管理意识,掌握质量管理方法,才能变被动的质量控制为主动的自我质量控制。因此,培训全体医务人员质量管理知识,增强质量意识是提高医疗质量的基础工作之一。首先要加强医疗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各级人员职责的培训。我院花大力气进行了制度建设,汇编了各种法律法规、制度及各级人员职责。要认真组织学习《医院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医院常用法律法规选编》、《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手册》,医务人员务必掌握相关法律法规、核心制度、人员职责,2013年3月份组织一次全员医技、法规、制度、职责等有关知识的考核,成绩记入个人档案。加强医务人员的质量管理基本知识的学习,提高医务人员的质量意识、安全意识与防范意识。
(二)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保证核心制度的落实。
1、医务科要进一步加强质量查房和运行病历检查工作,这项工作对于提高医疗质量是很好的措施,但是要注重实效,不能流于形式,对查到的问题除了当面讲解以外,对屡犯的一定要通过经济处罚,给予惩戒。
2、要加强三基训练与考核,要不断完善考核办法,严肃考核纪律,注重考核的实效,不能流于形式。科室负责人要重视三基训练,要经常对医务人员讲三基学习的重要性,这对提高医务人员的技术水平至关重要。
3、加强病案质量的管理。要进一步健全相关制度及病历检查标准,以制定奖惩办法,保证住院病历的及时归档和安全流转。
4、进一步加强医院感染的监控。
要进一步在医院感染病例监测、消毒灭菌效果监测、环境卫生监测等工作上下大功夫,严格执行各项医院感染管理制度,要将工作做细,不能应付。要进一步加大医院感染知识的培训和宣传力度,让每个医务人员都要认识到医院感染控制的重要性,自觉遵守无菌操作技术,做好个人控制环节。发挥科室医院感染控制小组的职责,配合院感办积极开展工作,杜绝医院感染事件的漏报。
5、进一步加强抗菌药物的使用管理。
根据卫生部《进一步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管理》通知精神,制定我院具体实施办法及奖惩制度,注重监控围手术期预防用药情况。要进一步落实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在门诊工作站设置处方权限,保证制度的落实。提高细菌培养、药敏试验率,保证合理使用抗。
(三)进一步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切实提高医务人员的服务水平。
1、根据卫生部《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及实施办法》的要求,对医务人员进行医德教育。让医务人员明确:医家首在立品,医德是医务人员从业的行为规范和自律操守。要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理念,培养谦虚谨慎,不骄不傲的工作作风,立志做一个医德高尚,受人尊敬的医务人员。每位医师都要熟记《医师严格自律与诚信服务公约的内容》,要真正树立起以人为本、以病人为中心的理念,要真正做到将病人当成自己的亲人,不谋私利。
2、院办已制定奖惩措施,保证医务人员在医院执业时要有好的服务态度。态度决定一切,只有端正态度,才能认准出发点。要时时刻刻谨记我们是为了治病救人,病人的利益高于一切。决不允许在诊疗工作中找任何借口对病人采取冷漠、推诿、粗暴等不负责任的态度。无论什么时候,什么场合,不管什么情况下,发生什么事情,都不要带不良情绪与病人打交道。要善于调节自我,始终保持良好精神状态上岗,把自己阳光的一面充分地展现给患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