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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深入持久的督查行动,进一步促进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的落实,进一步促进农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落实,进一步促进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监管主体责任的落实,立足于治大隐患、防大事故,建立健全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制度,加强农机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工作,努力构建农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实现全国农机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二、督查内容
(一)各级地方政府及其农机部门、生产单位贯彻执行农机安全生产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技术标准、操作规程等情况。
(二)各地建立与落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农机安全生产投入保障机制、农机事故应急救援机制、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等情况;按照“四不放过”原则查处农机事故及责任追究情况;农机事故应急预案建立与演练情况。
(三)各重要时段开展农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农机驾驶操作人员违规操作等一般农机安全隐患的整改情况;无证驾驶、无牌行驶、违法载客、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违法改装等重大农机安全隐患跟踪治理、整改销号情况。
三、重点地区和时段
督查的重点地区是: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拥有量较大的地区;近年发生较大以上农机事故、农机事故起数呈上升趋势的地区;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作业、转移较集中的场所。
各级农机主管部门要在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作业前的检修之际,加强督查工作,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在“三夏”和“双抢”等重要农时季节,督查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效果。
四、督查方式
此次督查采取自查与部门抽查相结合,综合督查与专项督查相结合的方式,结合重点农时季节分层次进行。
(一)5月份,各县级农机部门及农机监理机构对辖区内农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督查,各拥有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及其驾驶操作人员的各类农牧渔业生产单位对本单位隐患治理工作进行自查。各县级督查要不少于1/3的乡镇。
(二)6月底前,各省级农机部门及农机监理机构组织地(市)级农机部门结合农时季节对农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督查。各省级督查要不少于1/3的地(市),各地(市)级督查要不少于1/3的县(区)。
(三)农业部于2008年5月至7月,派出4个农机行业安全生产督查组,结合春耕、“三夏”和“双抢”等重要农时季节,对华东、中南、华北和西南等地区的部分省(区)农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进行督查。每个督查组均由司局级领导带队,至少督查2个省(区)。督查通知另行下发。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级农机主管部门要以对农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将此次农机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作为减少隐患、遏制事故的重要举措,作为当前农机安全生产的重要任务,切实抓紧抓好。各级农机部门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部署,加强督促进检查;分管负责人要切实履行职责,亲自深入一线组织开展督查工作。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特成立隐患排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县交通局副局长
副组长:*县交通局党委委员、公路管理段段长
*县安监局副局长
*县*局党委委员、交警大队长
*县交通运输管理所所长
成员:*县*局交警大队教导员
*县公路管理段副书记、副段长
*县公路管理段副段长
*县农机管理站站长
*县交警大队副大队长
*县交通运输管理所副所长
二、排查工作重点
(一)全县道路临水、临崖、高落差地段,危险路段,事故多发地段、通村公路以及其他具有安全隐患的路段进行一次全面排查汇总,并提出整改建议向县政府报告;(表一)
(二)规范景区道路危险路段指示、警示牌;(表一)
(三)重点运输单位的客运车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学生接送车、员工接送车(以下简称重点车辆)及其驾驶人的户籍化管理信息、相关从业资质条件,外省籍拖拉机、货运车辆及其驾驶人建档率到达100%;(表二)
(四)农村小客运车辆安全性能检测、车辆保险及从业人员资质条件审核;(表三)
(五)对全县租赁车辆进行摸底排查,工作台帐建档率达到100%。(表四)
三、工作措施
(一)排查工作由交通局牵头,*交警、农机部门配合进行。从交通、*交警部门抽调专门人员成立隐患排查工作班子,道路安全隐患由路政大队为主,重点车辆及人员等交警为主,具体分工如下:
第一组:负责壶山街道、熟溪街道、白洋街道范围内的道路安全隐患、重点车辆及人员情况排查工作;由:路政大队1人、交警1人组成;
第二组:负责茭道镇范围内的道路安全隐患、重点车辆及人员情况排查工作;由:路政大队1人、交警1人组成;
第三组:负责履坦镇范围内的道路安全隐患、重点车辆及人员情况排查工作;由:路政大队1人、交警1人组成;
第四组:负责桐琴镇、*镇范围内的道路安全隐患、重点车辆及人员情况排查工作;由:路政大队、运管所各1人、交警1人组成;
第五组:负责*乡、*镇、*镇、*乡、*乡范围内的道路安全隐患、重点车辆及人员情况排查工作;由:路政大队、运管所各1人、交警1人组成;
第六组:负责*镇、*镇、*乡、*乡、*乡、*乡范围内的道路安全隐患、重点车辆及人员情况排查工作;由:交通局1人、交警1人组成;
(二)认真组织开展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的整改和临水临崖高落差危险路段的整治。要进一步加大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的整改力度,对省市县督办的各处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交通部门和有关乡镇(街道)要加快整改进度,提高整改质量。同时,交通、*、安监等部门对临水临崖高落差危险路段要进行全面排查,限期整改。
(三)加强源头管理。落实重点车辆及驾驶人"户籍化"管理措施,*部门要切实摸清重点车辆底数、车辆安全技术状况,掌握驾驶人安全行车情况,建立一车一档、一人一档,做到见车见人,不漏登、不漏管。交通运管部门要严格落实"三关一监督"制度,督促运输企业加强交通安全管理,督促落实责任主体。农机部门要加强对全县拖拉机特别是外省籍拖拉机的摸排力度,力争做到外省籍拖拉机建档率100%。各部门要加强配合,进一步健全监管网络,加强对营运客车、校车的执法检查,对违法违规车辆,做到安全隐患不消除坚决不放行;进一步推进客车超员、三轮汽车和拖拉机违法载人有奖举报制度的落实,发动广大群众,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形成有效监督。*交警、经侦部门要加强对租赁车辆及其所有人的排查管理力度,建立管理台帐,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四)加大督查力度,确保实效。各参与专项行动的部门领导加强对本部门专项行动工作人员到岗到位情况和相关工作落实情况的检查、督导工作,检查督点是隐患排查工作全面落实情况,运输企业交通安全内部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建立健全对重点驾驶人员的交通安全学习教育等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
镇安委会召开专题会议,成立领导小组,制定专项检查工作方案,明确了排查范围、内容、方式、目标、具体工作措施和责任分工,按照分工落实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成立1个综合检查组及6个专项检查组,专项检查组由各职能单位牵头,分管领导带队,开展以“查隐患、抓整改、重落实、保安全”为重点的安全生产大检查。
二、查督结合,分层推进
一是单位自查,各生产经营单位根据各自生产经营特点,在本单位范围内开展全面隐患排查,建立安全管理及隐患排查交接班制度,排查的隐患落实整改并建立台帐。
二是各专项督查组在各自监管范围内对隐患整改情况进行督查,扎实整改各类事故隐患。督查有详细规范的记录,对隐患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下达隐患责令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
三是镇安委会综合督查组对各专项督查组专项行动开展情况、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再次督查,确保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到位。
三、突出重点,深入检查
各牵头单位切实履行各自监管责任,监督指导企业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一是开展非煤矿山、危化品、烟花爆竹、工商贸等企业安全检查,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强化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经营、使用等环节安全监管情况。打击烟花爆竹批发、零售企业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情况。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安全规章制度,加大安全投入,强化现场安全管理,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培训等安全基础工作,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二是强化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公路危险路段,依法查处交通违法违规行为情况。加强“三合一”、“多合一”场所(集人员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等一种或几种用途混合设置为一体的场所)隐患排查整治,落实防火灾、防踩踏措施情况。
三是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落实防坠落、防垮塌措施情况;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执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情况。建筑施工机械登记建档、检验、检测、安装、维护、保养和使用情况,作业人员持有效证件上岗作业情况,完善应急预案和开展应急演练情况。
四是落实水利设施和堤防的安全管理和规范化建设,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和中小水库运行安全管理,开展河道违法采沙的整治等。
五是加强农机安全监管、农机安全监理行政许可条件建设、农机手驾驶操作规程执行情况等。
其它各职能单位根据各自监管职责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四、扎实整改隐患,不流于形式
通过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共排查隐患65条,镇安委会把抓安全隐患整改作为工作的重点,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全部登记建,对能当场整改的一般隐患要求立即整改,对限期整改的隐患,要求各单位加大资金投入、加快整改进度,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到位。发现整改不到位或有反弹现象的,由镇安委会挂牌督办,责令整改到位。
一、工作目标
以建设“平安”、构建和谐社会为总体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贯彻落实农机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为主线,集中时间,集中力量,采取各种有效的方法,在全市严格排查农机事故隐患。通过大检查活动的开展,消除一批农机事故隐患,进一步完善我市农机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的长效机制,实现重大农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经常化、规范化。
二、集中整治的重点内容
1、“黑车非驾”和不参加年度检审存在的事故隐患问题。组织精干力量组成六个中队,在全市范围内分区域定责任,对“黑车非驾”及不参加年度审验的拖拉机进行排查。查处无牌拖拉机和无证驾驶员及不参加年度审验的行为,是消除农机安全事故的重要措施,可以从源头上防范农机事故隐患的发生。
2、违法违规操作农业机械存在的事故隐患问题。严格执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努力纠正农机违法违规行为,以拖拉机作业安全为核心,重点查处拖拉机载人、超载超速、酒后驾驶、“病机”上路及利用拖拉机为交通工具走亲访友和接送学生等违法违规行为。
3、汛期水库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针对三夏温度高、雨水多、湿度大的特点,认真抓好夏季汛期承包水库的安全监管工作,组织专人定期对其进行检查,做好水库安全设施的维护保养等工作。对易积水和疏通不畅的地带做好安全防范措施。警惕突发性暴雨、山洪诱发山体滑坡、泥石流等灾害。加强对水库大坝和防洪堤坝的安全监测,加强对险工险段和重点部位的巡查,确保安全度过汛期。
三、治理步骤
这次农机安全隐患集中整治活动从现在开始到9月20日结束,具体分两个阶段进行。
1、宣传发动阶段(8月15日-8月20日)。将利用广播、下发宣传材料等形式,大力宣传“安全生产”的科学理念,倡导和树立安全生产意识,增强机手对安全事故隐患问题的认识。在宣传发动的基础上,动员广大机手先对自己的车辆进行一次彻底的事故隐患自查,并严格遵照法律法规安全出行。
2、整治阶段(8月21日-9月20日)。六个农机监察中队与镇(处)农机站在所管辖区域内采取拉网式安全排查方式,重点检查无牌无证、超载超速、载人、酒后驾驶等存在事故隐患的车辆,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单位或个人下达限期整改通知,并督促整改,直至事故隐患消除为止。对一般事故隐患采取教育和限期整改,对不接受管理的机手,将按照《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
3、加强应急值守工作制度。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密切关注天气变化情况,严格落实汛期值班制度和应急管理工作,随时掌握雨情汛情和安全生产动态,做好防汛抢险物资准备和抢险人员联系明细,一旦发生较大农机事故和重大汛期险情能及时启动事故救援预案,坚持科学施救,防止盲目施救造成事故扩大。
四、组织领导
1、加强领导。此次集中整治工作由农机局牵头组织,具体办事机构设在农机监理大队。由六个中队负责活动的具体事宜。各中队将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落实措施,确保活动不走过场。局党委成立了领导小组,由局长盖永安任组长、副局长李宪义任副组长、中队长王涛、张福瑞、张旭谊、梁延志、邢丕福、涂文富任组员组成,联系电话。
关键词:农机合作社;安全生产;措施
中图分类号: F276.2 文献标识码:A DOI:10.11974/nyyjs.20170229023
1 关于农机合作社
近年来,随着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落实,各地农业机械拥有量持续增长,农业机械化程度不断的提高,使农机化事业步入持续、快速发展的“快车道”,农机合作社的出现和发展是农机化发展的必然趋势,是现代农业发展的需要,也是农业生产的主力军、购机的主力军。合作社快速发展的同时,随之产生的农机安全隐患不容忽视,安全生产对农机合作社本身来说意义重大。针对阜新地区农机合作社的数量逐年增加,合作社大量购置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插秧机等各类农业机械直接用于农业生产,车多、机具多、作业量大的客观情况,为有效遏制农机事故的发生,使合作社能沿着健康的轨道发展,确保安全生产,农机合作社应成为农机安全生产重点监管对象。农机安全生产部门应采取多项措施,加强对农机专业合作社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和指导,使农机合作社安全监管常态化,形成规范与发展同步,以推动本区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整体提升。
2 规范农机合作社安全生产的具体措施
2.1 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行业监管主导作用
农机部门成立农机安全领导小组,落实安全责任制,把农机合作社作为农机安全监管的重点对象来抓,严格遵循“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大对农机合作社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力度,并制定农机合作社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具体应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不定期深入各农机合作社检查以国家重点补贴机械为主的,如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道路运输机械为重点的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从切实提高农机安全技术性能入手,严把安全技术检验关,严格执行检验标准,对不按要求配置的,限期整改到位,杜绝带病机械投入作业,确保农业机械能够安全投入生产。工作中要做到与创建“平安农机”活动相结合、与安全教育相结合、与提高农机监理执法水平和服务能力相结合、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相结合。
通过开展主动服务、建立农机合作社安全联络制度,加强与合作社联系和针对性指导。领导小组通过安全联络制度,及时了解合作社农机安全生产动态状况,并根据各农机合作社发展现状分别进行工作指导,采取与合作社成员座谈、与服务对象面对面交流,分析问题、分析现状,听取大家对隐患排查、牌证管理、安全宣传等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研究、协调解决合作社安全生产中出现的各种问题;通过开展主动服务,为农机合作社提供及时有效的政策信息、市场信息、技术信息、安全生产信息等服务,既简化办事程序,又节省农机合作社成员的时间和精力,同时也能有效促进他们的市场意识、安全意识。
2.2 协助农机合作社加强管理制度建设
不断构建、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确保合作社安全管理工作持续有效,提高安全生产水平,达到科学预防和有效减少安全事故的目的。一个好的合作社的发展离不开完善的规章制度,管理混乱、思想不统一、目标不明确等问题都是影响合作社发展的主要原因,实例也客观存在,大多数合作社或多或少存在以上问题,只有健全和完善合作社的各项管理制度,达到社员之间思想统一、责任明确、才能促进和提高农机安全生产。农机部门应加大行政指导力度,积极协助农机合作社建立完善的农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健全相关管理台账资料,指导农机合作社组织负责人建立健全农机安全操作规程及日常管理条例,包括将所有规章制度制成宣传板悬挂上墙、建立机具日常使用维修保养、油料机具库房存放管理等一系列安全生a管理制度和安全检查、安全教育、隐患治理等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以及社员、机具使用、维修记录等农机安全生产基础性台账资料的管理,并督促农机合作社严格遵照执行,另外,农机部门还要成立检查组不定期检查合作社的安全制度是否上墙,安全措施是否到位,机具是否按时参加检验,台帐制做是否达标和机械技术操作考察等,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帮助农机合作社逐步形成安全生产内部管理长效机制,夯实合作社安全管理工作基础。
2.3 强化农机专业合作社负责人责任意识
可以有效发挥农机专业合作社在农机安全监管工作中的积极作用。要明确农机专业合作社负责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为着力提升负责人法律法规水准,支持农机监理部门安全监管工作,应组织培训班对负责人进行培训指导,使他们深刻了解、掌握安全生产法法律法规知识,要有安全第一的思想意识,同时引导负责人主动履行安全生产责任,进一步提高合作社应急管理水平,和农机安全生产部门上下联动,确保全区农机专业合作社安全生产无事故。
2.4 倡导安全文化
强化宣传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宣传和培训相辅相成,可有效提高合作社成员安全责任意识。
组织农机安全宣传人员在农闲时节深入到农机合作社进行农机法律法规及农机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努力将农机合作社建成农机驾驶操作人员的“训练营”。动员社员学习安全知识,向合作社成员发放安全作业资料、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充分利用广播、电台、手机信息、宣传栏、标语、横幅等拓展宣传广度,普及农机安全法规知识,引导合作社成员正确理解、积极参与,广泛支持安全管理工作,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形成人人讲安全、个个重安全的良好安全生产氛围,通过针对性地对机手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播放警示教育片,讲解典型事故案例和农机安全知识,增强机手的安全意识,促使他们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严格按照农机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定期组织社员参加农机安全生产培训班,从源头上消除农机安全隐患。合作社社员大多文化水平偏低,安全生产意识淡薄,而造成农机安全事故的多数原因是由于机手不参加系统的技术培训和训练,技术差,忽视对机械的维修保养,作业时不按操作规程操作导致的。组织农机专业合作社成员接受农机安全知识教育培训,应结合当前农机安全生产形势,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针对农机手易忽略的农机使用与维修安全技术、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要紧扣农机实用安全操作技术,分类进行维修技术、安全法规和操作技能、农机维护和保养的培训,保障机械的技术状态和维修质量,加强合作社成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提高农机安全生产系数,确保农机安全作业无故障,降低农机安全生产风险,减少农机事故的发生。多年的工作经验告诉我们,通过定期组织农机安全生产培训有助于提升合作社成员从事农机作业的素养,提高农机专业合作社业机械入户登记、上牌证、检审率和参加年检的自觉性,驾驶操作人员的持证率也有所提高,无证驾驶、违法载人、无照行驶、酒后驾车、超速行驶等严重违章行为显著减少。
[关键词] 提高 隐患 安全
吉林省是农业大省,近年来农机购买大幅增加。在吉林省虽然没有发生过重大的交通事故,但存在的农机事故隐患不容小视。因此,我们要提高提高拖拉机驾驶员文化素质的文化水平,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一、提高拖拉机驾驶员文化素质
驾驶员大多都是农民,他们文化水平低子薄,接收知识能力弱,这就要求要有行之有效的教育措施,提高拖拉机驾驶员文化素质,提高他们的整体素质和安全意识,使他们懂得安全驾驶的知识常识,还要会维修保养。这不仅提高他们的整体素质和安全意识,还提高了农机具的使用寿命。
二、充分发挥农机校的作用
在提高拖拉机驾驶员文化素质中,农机校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农机校在农机推广方面有非常专业的老师,他们有着多年的教学经验和方法,能使驾驶员在短时间内掌握丰富的农机知识,正确使用各种农机具。正确的掌握大型农机具的操作要领,减少事故的发生。
三、要加强农机安全源头的管理
1.农机监理部门监管每台机械的安全驾驶,监管着千家万户的生命和财产的安全。农机监理站在保障农机安全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农机监理主管部门平时要加强农机队伍的建设,注重人才的培养,提高业务水平,安全知识,法律法规等各个方面的水平,提高了农机监理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这样才更加确保农机安全。
2.提高认识,增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责任感,切实排查治理农机安全隐患 各级农机主管部门及监理机构主要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切实肩负起第一责任人的的责任恪尽职守,不辱使命,要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严格责任落实。农机主管部门及监理机构的领导下,切实加强与公安,安监,交通,工商,教育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全面排查治理。做到边排查,边登记,边整改。
3.加大农机安全宣传教育的力度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科学、安全、和谐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年”各项工作为主线,全面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严厉打击农机生产经营行业的非法、违法、违规、违纪等行为,深化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着力提升农机管理、生产经营人员的安全素质,全面落实政府和生产单位两个主责任,完善安全生产制度,构建农机安全生产的源头管理、执法监控、宣传教育“三大防线”,推动“安全生产法制体制建设、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取得新进展,确保实现2009年全区农机安全生产目标任务。
二、“三项行动”主要内容
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年“三项行动”有关工作。安全生产执法行动以开展打“三非”(非法建设、非法生产、非法经营)、查“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防“三超”(农机行业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农机运输单位及个体超载、超限、超负荷运行)为重点。安全生产治理行动以农机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标准化建设为重点。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以“关爱生命、安全发展”为主题,加大农机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力度,提高全员安全素质。具体包括:
(一)农机安全生产执法行动
1、农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章制度、
安全技术标准等贯彻执行情况。
2、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等制度建设、执行和完善情况,“一岗双责”和“一票否决”落实情况。
3、明确依法打击的重点对象,以及执法行动的目标、责任、方法步骤、监督检查办法等。
4、结合安全生产执法行动,认真做好农机行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审、核、换发工作。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单位及机手,依法取消其安全生产资质,吊销其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相关证照。
5、结合安全生产执法行动,推动农机行业安全生产诚信建设。建立完善安全生产“黑名单”制度。对安全诚信缺失、存在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和违法行为屡纠屡犯者以及发生重特大责任事故的单位及个人,在相关媒体上进行曝光,并从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安全资格、相关业务受理等证照发放和其他方面,予以必要的制裁和限制。
6、在开展打击非法违法的同时,指导督促下级治理违法违规违章行为。深入开展查“三违”、防“三超”活动,规范经营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行为。
7、加强协调与配合,积极主动配合公安交警、安监等部门,开展综合治理,行成联合执法机制,完善农机安全生产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执法监督,提高执法效率效能。
8、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处分的相关规定以及“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严肃、及时查处农机生产安全事故,严肃责任追究,坚决惩处事故涉及的失职渎职行为以及事故背后的腐败问题。加大对瞒报事故行为的查处力度。坚持事故查处结果报告备案制度和通报制度,用事故教训推动工作。
(二)农机安全生产治理行动
针对农机事故隐患特点,认真开展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一是深入落实“五整顿”、“三加强”工作措施。二是深入开展道路交通专项整治,重点打击拖拉机(变型拖拉机)违法载人搭客、超载超速、人货混装、无牌无证驾驶、未检车病车上路行驶等违法行为。三是切实加强对拖拉机挂靠公司、农机驾驶员培训学习、拖拉机检验检测机构、农机维修行业、农机销售商家、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的管理。四是继续开展乡村道路隐患排查治理。
(三)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
1、围绕“关爱生命、安全发展”这一主题,结合“安全生产年”总体部署,提出开展宣教行动的目标、方法和步骤、主要内容、重点对象、工作责任和其他具体要求
2、组织开展好六月份(第八个“安全生产月”)的集中宣传教育活动。
3、深入开展道路交通法规“五进”宣传,提高群众交通安全意识。
4、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信息制度。及时召开农机专题会议,传达各级安全生产会议及文件精神,通报农机事故情况。及时通过媒体公布农机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进展情况,特别重大事故的典型重大事故查处情况,形成新闻媒体、社会公众广泛参与的安全生产舆论监督,维护人民群众安全生产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5、加大培训力度,提高从业人员综合素质。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七部委《关于加强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意见》(安监总培训[2009]228号)精神,加大农民机手的培训力度。严格教育计划、教学大纲、教学内容,严把考试关,确保培训质量,提高驾驶员技术素质,保障农机安全生产。
6、强化农机安全学习联组学习,努力提高农民机手安全意识。扎扎实实组织好农机安全联组学习是增强机手安全法律意识的关键。一是要坚持学习制度。二是学习不能走过场,要充实学习内容,将一些具体的就近的贴近生活的事故安全以图片、警示录相或其他方式展示出来,用血的事实触痛心灵。同时,适时地传达道路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精神,以增强其安全法律意识。三是严格学习时间,每个学习联组每年学习不得少于4次,学习必须实行签到制。凡未参加学习的,一律不予办理农机监理相关业务。
三、实施步骤
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分阶段实施,总体推进的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制订方案和工作措施阶段(5月30日前):结合第一次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和第一季度农机事故隐患专项整治检查出来安全隐患及问题,制定切实可行实施方案及工作措施。
第二阶段为强化检查、全面推进阶段(6月至9月):根据二、三季度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特点,结合农机安全检查、农机年度检验和6月“安全宣传月”工作,广泛开展农机安全打非执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农机安全宣传教育行动。
第三阶段为检查总结、巩固成果阶段(10月至12月):结合全年工作开展情况对“三项行动”进行全面检查总结,并通报相关情况。
四、工作措施
(一)搞好“五个结合”
1、坚持与“三项建设”(农机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相结合,以“三项行动”推动“三项建设”。
2、坚持与四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及各农机安全专项整治相结合,狠抓薄弱环节,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3、坚持与落实农机行业主体责任相结合,通过行政、经济、法律手段推动农机管理单位、拖拉机挂靠公司、农机维修服务组织、农机社会服务组织、农机销售商家等单位健全安全生产产责任与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让企业自觉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4、坚持与“平安农机”创建活动相结合,不断完善和补充“平安农机”示范乡镇创建内容。
5、坚持与应急管理和重大危险源监控相结合,完善农机领域内各单位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健全应急救援联动机制,加强重大危险路段、重点场镇、重点时段、重点车辆和重点人员的监控,坚决防止农机事故的发生。
(二)扎实抓好农机专项整治行动,特别注重对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
对辖区内的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要实行全方位“地毯式”的排查。在治理中,先整治重点、难点区域和突出问题,真正做到整治一个就消除一个。在路检路查中,检查一台,登记一台,对违法违规行为,一律高限处罚,凡违法载客的一律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五、组织领导
为了确保“三项行动”工作的开展取得实效,成立区农机局“三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监理科,陈玥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事务的处理。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落实责任
各镇要切实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要成立农机安全生产“三项行动”活动工作领导小组,认真组织实施好“三项行动”,主要领导为“三项行动”、“三项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具体责任人。将工作目标进行细化分解,层层落实责任,任务落实到岗到人。领导要高度重视,明确责任,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制定措施,严格考核。对贯彻不力、工作不到位,导致重特大事故发生的,要依法从重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影响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要抓住不放,加强对整个工作的检查、督促、协调、督办工作。
(二)加强宣传,努力营造“三项行动”工作良好氛围
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纸等各种媒体以及图片、专栏、标语等各种资料,大力宣传“三项行动”的目标、范围、重点和要求,广泛发动群众,增强推进“三项行动”的积极性、主动性。总结宣传安全生产的典型事例,鼓励群众举报农机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和事故隐患,对“三项行动”实施不力、走过场的公开曝光。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法制教育,宣传普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增强安全意识,在全社会营造安全发展的良好氛围。
(三)突出工作重点
1、立足于治大隐患、防大事故,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治理违规违章现象。一是各镇农服中心要在镇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对辖区内机车、机手、营运单位或个人进行一次调查摸底,核对底数,严格把好源头关。二是强化对辖区内相关运输公司、采石场、预制板场等企业的农机安全监理管力度,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要及时下达整改通知,对难以整改的及时将情况上报政府。三是密切与相关部门配合,充分发挥镇道路交通(农机)安全管理办公室的作用,积极开展农机安全生产综合检查,重点打击拖拉机违法载人搭客、超载超速、人货混载、酒后驾驶、无牌无证驾驶、未检车或病车上路行驶等违法行为。在检查中做到检查一台,登记一台,发现一起,马上消除一起,决不放过,决不姑息,对不能提供拖拉机合法来历证明和相关手续的,依法予以收缴,属报废车和拼装车的,要坚决依法予以强制报废解体。属盗抢车的,一律移交公安刑侦部门处理,未取得拖拉机驾驶证驾驶拖拉机的,一律移交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拘留处罚,切实形成有力震慑。对排查出的隐患一时消除不了的,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并建立农机事故隐患台帐,限期整改和销号情况都要及时向社会公示,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四)认真制定方案
各镇要结合自身实际,认真制定实施方案,要明确工作重点,确定活动目标、内容及措施,同时要将活动安排细化到岗到人。请各镇农服中心于每月26日前将农机安全生产“三项行动”进展情况及进度报表报到区农机局监理科,11月25日前报送“三项行动”工作总结。
(五)严格责任追究
要协调执法行动,严格行政执法,触犯刑律的要移交司法部
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要健全完善和落实重大隐患公告公示、挂牌督办、跟踪治理和逐项整改销号等制度,对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而引发事故的,依法严厉查处。要充分发挥安全生产事故处理协调机制的作用,严肃追究责任,坚决惩处安全生产事故涉及的瞒报事故、失职、渎职以及事故背后的腐败行为,公开查处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一)拖拉机安全生产工作成效。2014年,我局把农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作为主线,分为4个外勤组并由班子成员为组长,亲自带队下乡搞好农机安全生产工作,认真履行农机安全监管职责,落实“打非治违”、“安全生产月”等活动,为创建平安农机,促进新农村建设”工作措施,重点开展了对拖拉机无牌行驶、黑车非驾、酒后驾驶、违章载客和工矿企业拖拉机违法使用等农机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摸底工作,摸清了农机安全生产的基本情况。针对隐患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治工作方案,并会同安监、公安部门以联合发文或发通告等形式对联合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具体部署。排查、整治工作有效地遏制了重、特大农机事故的发生,促进了农机安全生产。
(二)加强监管,狠抓农机安全生产。节假日期间,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月及打非治违行动,在高坪、石堤、王村、松柏、万坪等乡镇建立宣传台、咨询台,对拖拉机驾驶员开展安全培训,共组织拖拉机驾驶员安全学习3次,参加人员达890人次,发放宣传资料3800份。树立“以民为本,为民服务,保民平安”的观念,强化监管,充分发挥农机执法作用。同时,认真落实交通安全责任,执法人员与每一位拖拉机驾驶员签订安全责任书,进一步明确责任,与驾驶员签订责任书1418余份,责任书中要求广大的拖拉机驾驶员遵守交通法规,按规定操作各种农业机械。践行“为民务实转作风干部勤廉树形象”活动,对安全生产集中整治。
二、统一思想,加强宣传,提高对农机安全打非治违整治工作的认识
根据县政府的安排部署,我局迅速行动及时传达贯彻上级会议精神,并把农机安全生产拓非治违工作放在农机工作的首要位置,争取乡镇部门配合,形成合力,排查农机安全生产现状和创建“平安农机”乡镇,抓住各阶段工作重点,有步骤开展整治工作。同时,大力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打非治违整治的宣传,张贴各种标语,横幅40余条,发放宣传资料2800多份,营造了农机安全生产打非治违整治的氛围,促进了农机安全生产打非治违整治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三、加强组织领导
积极争取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支持和配合,齐抓共管,确保农机安全生产打非治违整顿秩序治工作顺利进行。重点查处无牌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违章截人等严重违法行为,查获无牌行驶车辆27余起,无证驾驶15人,纠正各类违法行为39余起,有效地预防减少了农机事故的发生,保护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加大检查整治力度
近年来,我市安全生产形势呈现总体稳定、趋于好转的态势。但是,一些行业和领域安全隐患仍大量存在,一些重大安全隐患尚未得到有效治理,较大以上事故时有发生,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着力消除安全隐患,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明电〔2008〕15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2008〕8号),结合**实际,现就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积极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着力整治安全隐患,落实安全责任,创新监管手段,强化安全措施,建立长效机制,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进一步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监管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监控机制和重大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及分级管理制度,确保各级挂牌督办的重大安全隐患整改率达到95%以上,确保不突破省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各项考核指标,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三、对象和范围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的对象和范围主要是矿山、船舶修造、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民爆器材、电力等工矿企业;道路交通、水上交通、民航等交通运输企业;渔业、农机、水利、水务、旅游等单位;医院、学校、人员密集场所、“三合一”场所、出租房以及其他有关行业和领域。
四、工作分工
按照属地为主、条块结合的原则,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密切配合,认真组织实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
各县(区)、市新城管委会、普陀山管委会、**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督促落实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一)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市安全监管局牵头组织实施。
(二)道路交通事故多发地段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由市公安局牵头组织实施。
(三)城市公共交通、道路交通设施、桥梁、隧道及临水临崖危险路段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市交通委牵头组织实施。
(四)人员密集场所、“三合一”场所、出租房消防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由市消防支队牵头组织实施。
(五)水上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市交通委、市航管局、**海事局按各自职责牵头组织实施。
(六)船舶修造、民爆器材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市经贸委牵头组织实施。
(七)建筑施工领域、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市城建委牵头组织实施。
(八)电力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市电力公司牵头组织实施。
(九)水利工程建设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市水利围垦局牵头组织实施。
(十)旅游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市旅游局牵头组织实施。
(十一)水务工程建设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市水务局牵头组织实施。
(十二)农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市农林局牵头组织实施。
(十三)渔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市海洋与渔业局牵头组织实施。
(十四)民航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市民航局牵头组织实施。
(十五)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市教育局牵头组织实施。
(十六)医院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市卫生局牵头组织实施。
(十七)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市质量技监局牵头组织实施。
以前文件规定与上述工作分工不一致的,以本意见为准。
五、实施步骤和措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2008年3月31日前)。各牵头单位要加强与各上级行业主管部门的联系沟通,抓紧制订本行业隐患排查治理的具体工作意见。各县(区)、市新城管委会、普陀山管委会、**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应按照市里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订“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方案,明确各相关部门工作责任,广泛动员,统一认识,周密部署,精心组织。要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的时间安排、排查范围、隐患治理要求等向社会,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和举报,提高生产经营单位整改隐患的自觉性。各牵头单位制订的工作意见,各县(区)、市新城管委会、普陀山管委会、**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制订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方案请于3月31日前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二)全面排查阶段(2008年全年)。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组织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检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落实情况、安全设施设备运行情况、安全投入和风险抵押金缴纳情况、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应急预案制订及演练情况等。要根据不同时段安全生产的不同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隐患排查工作。4月底前,重点要围绕确保全国、全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加强对交通运输、电力、烟花爆竹、人员密集场所等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情况的监督检查。5月至9月,围绕台汛期和北京“奥运会”安全,做好矿山、船舶修造、水上交通、渔业捕捞、危险化学品、水库、海塘、学校、旅游、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夏季事故易发行业和领域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第四季度,针对赶任务、抢工期现象增多和恶劣天气多发的特点,深入推进工矿企业、渔业捕捞、交通运输、建筑工地、消防等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通过排查,建立完善隐患排查台账,对安全隐患进行认定、分类梳理、建档。
(三)隐患整改阶段(2008年全年)。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各有关单位应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要求,坚持边查边改,对能立即整改的,要及时予以整改;对一时难以治理的,要排出计划,落实资金和责任,限期整改,并制订应急预案,加强监控,严防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充分运用经济、行政和法律手段,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严肃查处隐患排查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单位。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单位要逐级上报,并实行分级登记、核销。对年度内未完成整改核销的重大安全隐患,各级各牵头部门要于11月30日前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和有关主管部门,实行分级挂牌督办,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四)督查验收阶段(2008年11月至12月)。各县(区)、市新城管委会、普陀山管委会、**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要组织由安全监管和其他有关部门参加的督查组,对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主要内容包括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企业安全生产投入和隐患治理资金落实情况、隐患排查治理和应急措施制订情况、已发生的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情况等。各县(区)、市新城管委会、普陀山管委会、**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于11月30日前将督查情况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市政府将组织由市级有关部门参加的联合督查组,对各县(区)、市新城管委会、普陀山管委会、**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情况以及各牵头单位的组织实施情况进行督查,主要内容包括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部署和贯彻落实情况、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情况、隐患排查监管机制建立健全情况、安全生产治本之策落实情况、安全生产事故查处情况等。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市政府成立由虞洁夫副市长任组长,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其他副主任及各牵头单位的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参加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安全监管局,负责这项活动的领导和组织协调工作。各县(区)、市属各部门也应根据实际,成立相应的组织。同时,要建立健全信息统计报送工作制度,落实人员和工作责任,有关工作情况于每季度结束后5日内报市安委会办公室。市政府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任务和内容,纳入2008年对各县(区)、市属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体系。要进一步强化政府及有关部门行政首长负责制和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狠抓工作落实。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合力,进一步完善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突出重点,强化督导。各地各部门要注重结合本地区的产业特点以及各行业领域的薄弱环节,突出工作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排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要加强监督检查和指导工作,规范方法和程序,深入基层和生产一线开展各种形式的督促指导,切实消除事故隐患。要强化安全生产执法,创新监管机制,严厉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对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而引发事故的,要依法查处,严肃追究责任。要加大安全投入,加快安全技术改造,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增强事故防范能力。要把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与落实安全生产治本之策结合起来,全面强化安全生产基础。
(三)广泛发动,群防群治。各地各部门要充分依靠和发动广大从业人员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充分调动职工群众的积极性,紧紧依靠技术管理人员和广大职工,扩大他们对安全生产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组织职工全面细致地查找各类事故隐患,积极主动地参加隐患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