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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单位建设项目管理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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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单位建设项目管理

第1篇:行政单位建设项目管理范文

关键词:工程项目;财务管理

中图分类号:F253.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2)06-0-01

近年来,随着各地方政府招商引资工作进一步深入,为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各地方政府不断加大基础设施投资力度,基础设施工程项目逐渐增多,使众多行政事业单位成为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然而,工程项目周期长、投资多、风险大且建成后无法改变,它由许多前后衔接的阶段和各种各样的生产技术活动构成,其所处的环境是复杂多变的,有较大的风险性和不确定性。因此,行政事业单位原有的财务管理手段已不能满足当前日益增多的工程项目财务管理需求。如何有效使用建设资金,控制和降低建设成本,是行政事业单位在工程项目建设财务管理方面急需解决的问题。

一、当前行政事业单位工程项目财务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工程项目的预决算工作管控不严。在工程预算编制前,没有结合已有经验和实际情况制定有效的目标成本机制,在工程预算编制过程中,没有进行施工现场的深入勘察和研究,制定尽量详细完整的造价数据和依据,同时,没有依据目标成本机制对工程造价预算进行审核和批准。没有制定完备的绩效考核机制,导致决算时无法对工程造价预算的执行情况实行绩效考核。

(二)工程项目采用招标的形式公正公开进行,可以有效避免采购及财务上出现问题,但也引发了新的状况,其中包括:1.投标者之间出现不良竞争,通过不正当手段向招标单位获取情报和信息,为了中标互相之间进行价格战,没有以工程的现实需求为主要依据,完全失去了报价的真实性和可靠性。2.招标范围不全面,在工程招标中仅就施工部分招标,未将工程项目全过程纳入招标范围。

(三)未及时办理竣工验收及决算审计手续。有的工程项目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已超过半年,仍不办理竣工验收和资产转移手续,也未编制竣工决算,由此会造成相关固定资产价值未能及时入账,影响了固定资产价值计量和管理。固定资产没有转移还可能会扩大基本建设支出。

(四)工程决算款审批手续不完备,缺乏一定的授权审批制度。在工程项目决算时出现的较大金额变更未按照相应的授权审批程序进行审批,也没有完整的书面变更资料。

二、如何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工程项目财务管理

针对目前行政事业单位工程项目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主要从项目内部控制、竣工决算、提高管理人员业务素质等几方面入手加强和完善工程项目的财务管理。

(一)加强工程项目内部控制,完善财务管理手段

1.加强工程项目概预算管理。工程项目概预算是整个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关键环节,工程项目概预算编制应以详细的勘察、设计资料及具体施工内容为依据进行编制。对一定金额以下的工程项目按内部审批程序批准实施即可,超过一定金额的工程项目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机构开展可行性研究,形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并组织规划、工程、技术、会计等部门对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充分论证和评审,出具评审意见,以此作为项目决策的重要依据。企业还应当建立工程项目实施的责任制度,落实工程项目每一个环节的责任人,对工程项目建成后实际达到的各项指标进行分析总结,并与概预算资料进行对比,以检查预计与实际的完成程度,分析完成或未完成的原因,并将该项内容作为部门绩效考核的主要指标,实施一定的奖罚制度。

2.严格实行招投标和合同审查控制。建设单位应当对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基建工程有关的重要设备采购等环节进行全方位的招标,遵循公开、公正、平等竞争的原则,择优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承包单位。建设单位还应加强建设项目合同管理,财务人员应参与招投标和合同签订工作,从财务角度对招标文件和合同进行审查,对招标文件和合同中约定不清的条款提出相应的建议,以降低工程风险。将招投标、合同签订环节纳入财务管理是有效防范财务风险,实现资金安全运行的重要手段。

3.制定工程款支付授权审批制度,严格按合同及工程进度支付工程款。财务部门应当加强与承包单位的沟通,准确掌握工程进度,按工程合同约定的付款条件、付款申请及审批人的批准意见等进行审查和复核。复核无误后,方可办理款项支付手续。对决算款超出预算较多或超出比例较大的工程应提供完整的书面变更文件并按一定的授权审批程序履行审批手续。

(二)做好竣工项目的财务决算工作。对已具备竣工条件的工程项目应及时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项目竣工验收,及时编制竣工决算,开展竣工决算审计,编制财务决算报告,并将相关竣工决算资料报财务部门,财务部门应认真审核工程项目决算报告,按授权审批制度对财务决算报告进行审批,及时将竣工项目纳入账务管理,做好固定资产清查工作。

(三)加强工程项目财务管理人员的业务学习。企业应当配备专门的会计人员办理工程项目会计核算业务,办理工程项目会计业务的人员应当熟悉工程项目管理方面的专业知识,所以财务人员应不断加强专业知识学习,以适应日趋复杂的工程项目管理需求。

工程项目建设涉及多个不同的利益主体,包括建设单位、供应商、设计单位及审计中介机构等。这些特殊性决定了工程项目财务管理及内部控制必须遵循客观规律,按一定原则和程序实行财务管理。做好工程项目财务管理对实现工程项目管理目标,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具有重要意义。

参考文献:

[1]财政部.《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11号-工程项目,2010,5.

第2篇:行政单位建设项目管理范文

一、北京市“代建制”管理的主要运作框架

(一)代建项目的适用范围:北京市规定,对政府投资占总投资60%以上的公益性政府投资项目,一律实行“代建制”管理。

(二)代建的形式:根据项目的不同特点和需求,灵活地实行两种代建形式:第一种是全过程代建,即代建单位根据批准的项目建议书,从工程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建设实施至竣工验收实行全过程管理。全过程代建方式主要适用于投资规模较小、使用功能单一、技术难度小、外部配套条件成熟的项目;第二种是两阶段代建,即从项目建议书至审定初步设计概算阶段,发改委委托某一社会中介咨询机构协助项目使用单位开展前期工作,待发改委审定初步设计概算后,再通过招标等方式确定项目代建单位,由代建单位根据批准的初步设计,独立自主地对项目从开工建设直至竣工验收进行组织管理,此阶段项目使用单位主要负责协助代建单位办理相关手续,并对项目进行监督。两阶段代建方式主要适用于投资规模较大、使用功能复杂、技术难度大、外部配套条件不成熟、涉及征地、拆迁的项目。

(三)代建人的产生:北京市规定,政府投资代建项目的代建单位应通过招标确定。市发改委负责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单位的招标工作。其中:对全过程代建项目,在批完项目建议书后开展代建人招标工作;对两阶段代建项目,前期单位由发改委通过投资平台从市发改委招标选聘的社会咨询机构库中选择委托,在审批完初步设计概算后开展代建人招标工作。

(四)代建的合同管理:“代建制”项目中,北京市发改委与项目使用单位、代建单位三方签订项目委托代建合同,通过合同关系明确代建项目的范围、形式以及三方的权利、责任、义务等法律关系。通过合同约定,建设资金由发改委直接安排给代建单位掌握使用,并由代建单位承担项目组织实施的全部责任,项目使用单位进行监督。

(五)代建管理费:实行全过程代建的项目,代建管理费以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为基数,以按相关规定计算出的建设项目管理费做参考,精确数额以招投标确定数额为准;实行两阶段过程代建的项目,一般前期、后期代建费用按照项目管理费的3:7来参考,其中代建管理费精确数额以招投标确定数额为准。

(六)奖励与处罚:代建合同明确约定,如果决算投资低于合同约定投资控制数,对代建单位可给予提成奖励,其中市政府投资节余部分的30%或以下由代建单位留成;如决算投资超过投资控制数、低于批准概算投资数,则不奖不罚;如决算投资超过批准概算投资数,超过部分由代建单位从银行履约保函中抵扣。对因代建单位原因,造成工期拖延或工程质量等问题的,予以罚款。

二、关于“代建制”的实施效果

北京市对“代建制”管理的具体实践证明,对公益性政府投资项目实行“代建制”管理,能够较好地解决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中的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明显提高政府投资效益。

一是项目专业化管理水平明显提高。以专业化的代建单位代替使用单位,来行使项目建设实施的组织管理职责,将传统管理体制中的“建、用合一”改为“建、用分开”,实现了管理队伍的专业化,有效提高项目管理水平。

二是从机制上强化投资约束,防止项目超概算。“代建制”项目以合同的形式,界定政府投资主管部门、代建单位和使用单位三方各自的责任、权利、义务,彻底解决了过去建设项目责任主体不明,责任不清的问题,也有利于代建单位排除项目实施中出现的各种行政干扰。代建单位在签订《委托代建合同》的同时,需缴纳一定比例的银行履约保函,形成了对代建单位全面履行代建义务的制约机制,从而最大限度地克服了目前普遍存在于政府投资项目中的“三超”现象。同时,适当的奖惩机制,也有利于激励代建单位不断提高管理水平、降低项目建设成本。迄今为止,在北京市所有试行“代建制”的项目中,无论是在投资、工期、还是在工程质量都得到了很好的控制,随意变更、调整建设方案的“三超”行为基本杜绝。三是角色转换,加强了对“代建制”项目的全过程监管。“代建制”项目中,使用单位无需再抽调人员成立基建班子,能够从烦琐的项目管理事务中解放出来,既便于集中力量完成本职工作,也能够加强对建设工期、质量和资金合理使用的监督,促使代建单位在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主要设备、材料的选择上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招标投标、合同管理、监理等制度。这就在很大程度上避免了一方说了算的现象,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行为。

四是阻断权力寻租,铲除腐败滋生的体制土壤。现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体制下,政府并未真正行使投资主体的职能。建设单位独掌建设资金的支配权,却游离于有效的监督之外,这为其在项目动拆迁、设计、施工、监理和设备材料采购过程中进行权、钱腐败交易等行为留下了空间。“代建制”项目以公开、透明的社会招标代替了原来的暗箱操作,以政府投资主管部门、代建单位和使用单位三方的合同关系取代了现行体制下的政府投资主管部门与使用单位的行政关系,阻断了有关单位的权力寻租之路,从源头上有力地遏制了建设领域腐败现象的发生,保护了干部。

三、实施“代建制”管理应注重的几个关键环节

第一,代建单位应是具有独立经济责任能力的企业,不能是某个部门或事业单位。防止项目超概算、提高项目管理水平,是实行“代建制”管理改革的出发点和根本要求。只有将代建人定位为具有独立经济责任能力的企业,才能建立起对代建人的经济制约机制。一旦代建人在代建工作出现差错,代建项目投资损失能得到相应的经济赔偿。否则,不但不能实现防止项目超概算的目标,在实际工作中还容易出现部门间责任不清、相互推诿等问题。

第二,代建人应通过公开招标产生。经过公平竞争,不仅能够打破垄断,实现代建人选择过程的公开透明,以及对代建单位的优胜劣汰;而且可以在竞争过程中引导代建人降低政府投资项目的总体造价,提高政府投资的使用效率。

第三,应实行严格的合同管理机制。在代建项目中,代建单位必须要与市发改委和使用单位签订《委托代建合同》,这是明确发改委、使用人与代建人之间权利责任义务的法律文件,也是以合同管理取代原来行政管理的关键,同时还是授权代建单位排除来自各方面(包括使用单位和行政单位)干扰的必要手段。

第3篇:行政单位建设项目管理范文

关键词:城建工程项目;管理模式;探索创新;经验借鉴

Abstract: with the Chinese characteristic socialism the rapid development of market economy, the urbanization development speed continuously improve, urban construction project was also increasing, and meet the needs of the development of the urban rapid. But, in the urban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project management process, our city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project management model is backward, has not been able to to the effective management of the urban construction project, so urban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enterprise should learn from good experience and explore a new urban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project management mode. This paper for urban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project management pattern of innovation and experience learning to explore the brief analysis and research.

Keywords: urban construction project; Management mode; Explore innovation; Experience learning

中图分类号:F279.23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飞速发展,城市的发展尤为显著,因此,为了适应城市快速发展的要求,城建工程项目也不断增多。但是在城建工程项目管理过程中,城建工程企业目前采用的城建工程项目管理模式存在很多问题,导致城建工程企业开展城建工程项目管理工作中漏洞百出,无法顺利进行城建工程项目管理工作。由此可见,城建工程企业应该探索出符合自身发展要求的城建工程项目管理模式,提升城建工程项目的整体管理水平。

一、目前实行的城建工程项目管理模式

城建工程企业应该充分考虑目前实行的城建工程项目管理模式,从中了解目前实行的城建工程管理模式存在的问题,通过科学的分析这些问题,城建工程企业才能探索出新的城建工程项目管理模式。

(一)现行的城建工程项目管理模式

我国城建工程企业目前实行的城建工程管理模式很大程度上保留了传统的城建工程项目管理模式的运行程序。城建工程项目管理的实施主体依然是非职业化以及非专业化的工程项目申报单位,实行业主项目负责制,因此工程项目管理单位又称为业主。并且工程项目管理组织机构筹建处也没有发生实质性的改变,仅仅是把工程项目所属的上级领导任命为工程项目负责人,虽然在一定程度上能够保证工程项目的工程质量,但是无法有效的控制投资和施工期限,投资突破和工程项目工期拖延的现象依然存在,城建工程项目的管理水平很低,从而导致城建工程项目的整体管理效益低下。因此,城建工程企业必须采取有效的措施,创新出新的城建工程项目管理模式,进而提高城建工程项目的管理效益。

(二)目前实行的城建工程项目管理模式存在的问题

随着改革开放程度的不断加深,城市化水平不断的提高,城建工程项目也不断的增加,对于城建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的要求更高。但是,我国城建工程企业实行的城建工程项目管理模式几乎没有发生实质性的改变,现行的城建工程项目管理模式仍然存在很多弊病,对于城建工程企业提高城建工程项目管理水平产生了非常不利的影响。

我国城建工程企业目前实行的城建工程项目管理模式存在的问题首先体现在行政机构组织方式不够合理,造成人力资源浪费,无法更好的开展的行政工作。其次体现在对工程项目进行非专业化和非职业化管理,造成城建工程项目管理水平低下,无法做到对城建工程项目的监督和管理。第三,城建工程项目存在严重的投资问题,资金运转速度较慢,无法有效的进行工程项目投资,同时也会影响企业的投资效益。第四,城建工程项目建设企业组织松散,很容易受到行政单位的影响,无法有效的开展城建工程项目管理工作。最后,我国现行的城建工程项目管理模式对于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水平的提高和经验积累产生严重的阻碍作用。

由于我国城建工程企业目前实行的城建工程项目管理模式没有得到有效的改进,其中有很多运行程序还是保留着传统城建工程项目管理模式的运行程序,并且现行的城建工程项目管理模式弊病百出,是非常不利于提高城建工程项目的管理水平。因此,必须创新城建工程项目管理模式,增强城建工程企业对城建工程项目的管理。

二、城建工程项目管理模式的探索创新

根据我国城建工程管理模式存在的问题,对于现有的城建工程管理模式必须进行探索创,从而有效的提高城建工程项目管理水平。

(一)统建制的城建工程项目管理模式

城建工程企业改变现行的城建工程项目管理模式,实现统建制的城建工程项目管理模式,对于提高城建工程项目的管理水平具有重要作用。统建制的城建工程项目管理模式就是由专业化和职业化机构对城建工程进行统一建设,对于财政投资的工程项目进行统一管理。从而使专业化机构统一各个工程项目的申报单位,对这项目进行统一管理,在城建工程项目建成后,再交给项目申报单位进行管理。但是采用统建制的城建工程项目管理模式,对于统建企业要求较高。统建企业应该具备一定的规模,要具备丰富的城建工程项目的建设经验,具备专业化和职业化的管理队伍,才能保证城建工程的质量,提高城建工程项目的管理水平。总之,统建制的城建工程项目管理模式的应用,可以排除管理效率低下的城建工程项目的管理模式,从而实现城建工程项目管理的职业化和专业化,能够有效的提高城建工程企业的城建工程项目管理水平。

(二)项目代建制的城建工程项目管理模式

城建工程企业放弃漏洞百出的城建工程项目管理模式,创新出项目代建制的城建工程项目管理模式,能够有效的提高城建工程项目的管理水平。城建工程企业实行项目代建制的城建工程项目管理模式主要通过签订劳动合同的方式由建设企业对城建工程项目进行监督和管理。城建工程项目的建设企业应该以国有大型开发建设企业为主,例如大型国有房地产开发企业、国有路桥建设企业等。因为这些建设企业都是规模较大,工程建设经验丰富,管理队伍专业化和职业化,对于提高城建工程项目管理水平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城建工程企业经过不断的探索,创新出统建制城建工程管理模式和项目代建制城建工程项目管理模式,可以摈弃现行的城建工程项目管理模式,从而能够有效的加强城建工程企业对城建工程项目的管理,增强城建工程项目的管理效率,提高城建工程企业的管理水平。

三、城建工程项目管理模式的经验借鉴

城建工程企业在探索和创新城建工程项目管理模式过程中应该积极的吸取工程管理的经验,并且能够借鉴这些经验创新城建工程项目管理模式。

(一)发展工程咨询服务机构

城建工程企业在未来的发展过程必要向国际化方向发展,但是目前我国的城建工程项目管理模式还不健全,严重影响城建工程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因此,城建工程企业应该借鉴国外先进的工程管理经验,发展工程咨询服务机构,从而提高城建工程项目的管理水平,实现工程咨询服务机构独立运行。实现工程咨询服务机构独立运行,是保证工程项目申报单位进行项目管理的重要前提,对于增强工程项目的管理具有积极的意义。

(二)打破投资、筹建和实施一体化的管理格局

城建工程企业通过借鉴国际上先进的工程项目管理经验,在城建工程项目管理过程中应该打破城建工程投资、筹建一体化的管理格局,应该实行投资与工程建设管理分离,建设管理与监管分离以及建设管理与使用养护分离,进而实现城建工程项目管理的专业化、职业化和市场化,有效的提高城建工程项目管理水平。

总结:

本文通过对城建工程项目管理模式的探索创新与经验借鉴的分析和研究,从中深刻的认识到借鉴国际上先进的城建工程项目管理经验,探索和创新出新的城建工程项目管理模式对于增强城建工程项目的管理质量,提高城建工程项目管理水平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参考文献:

[1] 林奕辰.财政投资重大项目协调管理机制探索――以广西柳州市重大项目建设为例. [J] . 经济与社会发展.2008. (11) .

[2] 蓝敏. 建设项目的自组织智能管理模式研究.[D] .西南交通大学.2006 .(08) .

第4篇:行政单位建设项目管理范文

关键词: 招标投标 工程建设 合同管理

中图分类号:TL372文献标识码: A

一、市政工程招投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招投标单位和个人主观法律意识淡薄,有待进一步提高

改革开放以来,国家在发展市场经济的过程中,针对市政招投标中先后出现的种种不规范行为,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以保证市政招投标市场稳健、有序地向前发展;从而规范市政工程的招投标市场,使之走向规范化、专业化。但是在实际招投标市场中一些单位和个人对这方面的法律法规知识缺乏、法律意识淡薄。使国家《招标投标法》不能在实际招投标市场中很好的发挥作用,流于形式,起不到规范市场的作用。所以才会在整个的市政工程的招投标市场中存在非法挂靠、违法转包的现象。

从表面看,很多市政工程项目在实施招投标的过程中,是建立在双方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之上的。但是我们透过表面往实质看,却发现很多建设工程的招投标背后受到各方各级的行政干预的。建设单位并不是通过招投标来选择施工单位的,而是事先已经由行政单位内定了施工单位,再通过公开招投标来走个过场罢了。这种表里不一的现象在全国各地的市政招投标过程中是广泛存在的。

2、招投标市场存在“僧多粥少”,恶意竞争现象

1)串通投标的现象严重

所谓串通投标就是指投标者之间串通投标,抬高或压低标价,以及投标者为排挤竞争对手而与招标者相互勾结的行为。在市政工程的招投标过程中,串通投标的行为具体的说有两种方式:一是投标者互相串通围标。在参加投标之前,相互串通的投标人间以口头、书面、电话等形式互相沟通,内部按报价高低拟定多个报价投标,从而达到既定中标人和中标价的目的。二是投标者和招标者互相串通投标。在公开招投标之前,招标人给拟定中标人事先泄露标底,并且投标人通过事前与招标人的商定,投标时压低或抬高标价,中标后再给投标人或招标人额外补偿;排挤其他投标人以便达到中标目的。

投标人间或招标人与投标人之间相互串通投标,通过私下暗箱操作、进行幕后非法交易的恶劣行为,不但破坏了招投标市场的公平竞争规则,而且使国有资产大量流失,造成不良的社会风气。

2)当地政府行政部门干涉投标,限制或排斥外地投标单位。

地方政府为保护当地施工企业的市场,在投标报名、资格预审等过程故意为外地施工企业设置“门槛”,刁难外地企业顺利介入投标。比如:在投标报名前要求外地施工企业首先到当地省、市建设主管部门进行备案,而备案截止时间短,外地企业来不及办理手续报名时间已经截止;资格预审程序中非法要求外地投标单位提供在本地的施工业绩,进而排斥外地施工单位进入本地市场;开标过程非法要求外地施工单位法定代表人到场等不法行为;

为达到保护本地企业的利益,行政单位联合招标人通过不正当的手段对整个招投标的过程进行干预,排挤其他投标者。严重的扰乱了整个市政工程正常的招投标工作秩序,破坏了招投标工作的公正性,在一定程度上失去了招标的意义。

3、招标人对招投标的重视力度不够,寻找借口,规避招标

主要表现在通过非法手段将整个的市政工程项目化整体为部分,再分包给不同施工单位。我国《招投标法》规定,如果一个市政工程的各种工程建设施工费用概算价在50万元及以上,必须进行公开招投标。所以,一些单位为了规避招投标,把符合规定的项目人为的进行拆分、肢解,化整体为部分,从而使整个项目免于招投标。或者是把整个市政工程项目分阶段报批,只申报部分项目,从而使每一次的项目都达不到法定招投标数额,从而免于公开招投标。

4、缺乏客观、公正的评标和定标方式

评标、定标方法不科学、不合理。很多招标单位在进行招标之前,没有依法客观地制定一套公平、可行的评标规则,在进行整个项目的招投标过程中,设立的评标、定标方法不科学,具有倾向性。使整个招投标过程失去了公平,甚至使许多别有用心的投标者钻了空子,让招投标失去了原来的意义,还造成了无法挽回的损失。

5、合同管理不够严格

据法律规定,招投标工作结束后,中标者应该在中标通知发出的30日内,与投标者订立合同。合同订立依据招标文件中的双方约定的条款订立。但是实际情况是,在招投标工作结束之后,招投标方为达成“共赢”,私下签订“阴阳合同”。施工过程中以各种理由,各种借口,随意变更施工内容或要求,增加投资额,造成整个投资超出之前的计划,之前的招投标失去了意义。

二、合同管理

合同管理对招标投标工作的影响合同文本是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同时合同文本也是投标单位进行报价的重要依据。但往往合同管理人员对招投标过程理解不深入,认为招标过程和合同签订是两个相互独立的过程,招投标只是为了确定投标单位,而确定了投标单位之后才正式进入最终合同的签订阶段。合同管理人员没有加强对招标阶段合同文本的重视,导致投标单位在投标时对工程项目认识不全面不准确,缺乏可靠的测算依据而导致报价不合理,投标质量低下。这些招投标过程和合同签订过程脱节的现象,使招标失去真正的意义,远远达不到招标工作应有的效果。

三、 招标投标工作对合同管理的影响

1、最终签订的合同文本与招标文件中合同文本出现较大偏离。在招投标过程中,投标单位为了达到中标目的,往往对合同条款不加细致研究,一味地响应招标文件中的合同条款,在最终签订和履行的合同与招标文件中的合同条款存在一定的差距,甚至违背合同条款。原因主要表现在两方面:一方面招标文件中的合同在投标单位看来只是一种表面形式,认为只要在招投标阶段能够中标,就达到投标的目的了,试图在定标后在合同签订阶段再与发包方另行沟通;另一方面在合同签署时投标单位不计成本,有意迁就发包方,违心操作,虚假地提高质量等级、缩短工期,或者以较低的成本,甚至低于建设成本的方式承包工程,难以确保工程质量,合同执行时出现问题在所难免,使得工程建设项目工作效率低,问题频出。

2、 委托招标机构进行招标时,招标机构承担招标文件的编制工作,由监理单位负责承担合同管理,出现招标工作和合同管理之间的分离与脱节。在编制招标文件的过程中,由于招标人员缺乏丰富的工程实践管理经验,他们只负责招标文件的编制,而不参与招标合同的管理,导致编制招标文件的水平低下,业务能力难以提高。在合同编制过程中出现不专业、不准确、不全面,后期的合同管理、合同执行就会面临很多困难。合同是管理的标准和依据,管理依据合同而进行,如果合同内容不完善,在执行时随意性就比较大,给变更工程合同以及出现问题进行索赔带来很多问题。许多工程在完工之后,都违背了招标单位在招标时的初衷,出现工程实际与原来招标文件中合同已大相径庭的现象,导致招标人的利益受到损害。

四、做好市政工程招投标和合同管理措施

1、做好市政工程招标工作

做好市政工程的招标工作,主要是做好控制价的管理,严格执行工程计价规定,加强控制价的监督等。

1)明确控制价管理的作用

在市政工程建设投资项目中实行招标控制价管理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起到遏制投标人投标报价过高及超概算或超预算高价中标的作用,市政工程建设项目的成本可以显著的得到控制。如果在招标控制价的实施过程中,出现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过低或者随意下浮等情况,不能充分考虑到市场供求状况和合同实施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风险因素等,施工单位的利润空间被大幅度压缩,就会对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产生不良的影响。所以,各级市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从科学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到控制价管理的作用,进一步加强招标控制价管理工作,合理控制工程造价、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

2)严格执行工程计价规定

招标控制价是招标人对招标工程设定的最高限价。凡是达到市政工程招标规模和招标标准的国有资金投资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的施工应全部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并应编制招标控制价。对于超过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文件应该不予考虑。对于招标控制价的编制,应该是具有相应资质的市政工程造价咨询公司来编制,确保编制的质量。招标控制价的编制依据应该是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要求,符合市场价格的水平。做好加强控制价的监督,确保控制价的平衡,定期对控制价进行监督检查。

2、做好投标报价工作

市政工程因为项目要求高,政治性强,多处在市区,造价较高,做好投标报价工作,才能有利入企业的中标工作,首先要做好各清单费用的确定,做好投标基价的分析,注意一些细节,才能做好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投标报价工作,提高中标率。

1)各清单费用的确定

根据市政工作的特点,施工企业只有结合现场的情况,按照现行的定额规定对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等去做报价,做好分部分项工程的清单费用,做好其中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综合费率和风险费率等方面的费用。做好措施项目清单费用的确定,规费和税费也得考虑,还有一些零碎的工程项目费也得包括在里面。

2)做好投标基价分析

投标的基价完成后,就需要对做出的报价进行分析,具体方法有指标分析、工料机正常指数分析、历史基价分析等。指标分析可以按照不同专业、不同项目、不同地区统计的指标进行,例如桥梁按桥面平方米造价,路面按结构厚每平方米造价等有关指标对各单位工程进行分析,与指标差别较大者要重新进行基价检查,分析是否在标价编制时发生错误,进而调整报价。工料机正常指数分析法是将单位工程的人工、机械、材料费独立抽出,根据其占报价的比例,分析是否在合理范围确定投标基价的正确性;在分析工、料、机费用的同时还要分析其用量,单位工程的用工量和用料量都有一个合理指数,参照同类工程的经验,扣除项目不可比因素之后进行比较分析其合理性。历史分部分项基价分析法是在以往参与过的投标项目中,选取各种条件相等的项目,进行单价的对比,找出差别,分析原因,属于编制错误的要进行调整。

3)标报价应注意的其他问题

报价前还应充分地研究工程量清单、核算工程量。工程量清单是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招标人提供的,投标人根据其提供的工程量来报价,也是最终结算及支付的依据。所以,必须对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结合施工过程及最终结算时是否会变更等情况进行分析。同时,还要分析工程量清单包括的具体内容。只有这样投标人才能作出正确的报价,防止报价内容不全导致损失。投标过程中,对招标人及竞争对手的调查也是必不可少的。对招标人的调查应有以下几方面:第一,资金来源是否可靠:第二,项目开工手续是否齐全,提防有些发包人以招标为名,让投标人负责为其估价;第三,是否有明显的授标倾向。投标人必须知已知彼才能制定切实可行的投标策略,提高中标可能性。

投标报价分为四个阶段进行,计算直接费单价,计算间接费确定综合费率,确定基础标价,做出报价决策,只有做好以上几个阶段的工作,才能确保投标报价工作的准确性,做好投标的管理措施。

3、规范评标程序

1)加强评标标准化管理

首先,要改变目前的报价计分办法,根据工程发包方式不同,即包死造价或不包死造价这两种不同形式,分别采用离散型计分形式,或打靶计分形式。其次,要从各方面加强招投标管理部门的力量,根据工程的规模和造价登记,制定不同的评标方法,面对实际操作的时候,有应对的方案,而不至于面对不同的情况时候不知道怎么应对。第三,对于大型工程,特别是高架桥等工程,技术复杂,必须严格执行先评技术标,再评商务标的程序。

2)加强评标专家廉洁教育

评标前,要求评标人不得与招标人、招标机构以及投标人发生可能影响评标结果的接触。在中标结果确定之前,评标专家组不得向外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评标组成员不得收受招标人超出合理报酬以外的任何现金、有价证券和礼物,不得收受有关利害关系人的任何财物和好处。确保评标人员在评标过程中,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评标纪律,服从评标委员会的统一安排,独立、客观、公正地履行评标专家职责。接受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监督。

4、 合同管理人员积极地参与到招投标过程中

1) 参与招标文件的编制审查。合同管理人员应积极投入到对招标文件的编制与审查过程中,将招标阶段和合同签订阶段有效地结合起来,对招标文件中有可能影响合同管理和执行的因素提出建议,完善招标文件的内容,将招标文件中的合同文本视为有最终法律效力的合同文本,认真严肃地对待。

2) 参与招标活动的全过程。合同管理人员配合参加工程项目招标活动的全过程,例如在开标会上,作为合同管理人员参加开标,全面及时掌握招投标中的第一手资料,对各个投标商的实际情况能够更深入地了解。合同管理人员参加现场的勘察,熟悉真实的现场环境,能够比较准确、深入地有针对性地就投标单位提出的澄清问题进行专业解答。施工合同中的诸多条款都涉及现场施工条件。

3) 招标人员需加强对合同管理等工程专业知识的理解,并增加工程实践管理经验。招标过程与合同管理过程相辅相成,招标工作是一项对综合素质要求较高的工作。不但需要招标人员熟悉招投标过程,还需要加强对合同法、项目管理、合同管理及工程造价等专业知识的学习和积累,并增加工程实践管理经验。这样才能将招标工作做深做好,与合同管理有机地统一起来,保证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

结语:

综上所述,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密不可分,两者互为依托,相互影响。两者密切配合,对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参考文献:

[1]程国政.建设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M].武汉理工大学出版社,2007.

第5篇:行政单位建设项目管理范文

关键词:工程;造价管理;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 TU723 文献标识码: A

随着我国建设事业的不断发展,工程建设规模的日渐扩大,如何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是每个从事此项工作的工程造价人员所面临的问题。我国土建工程造价管理存在的“三超”现象相当普遍,如何把建设项目的工程造价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并力求在建设项目中能合理使用人力、物力、财力,以此取得最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这就必须对工程造价进行全过程的控制管理。本文以攀成钢公司迁建技改工程为例,就工程造价管理对工程项目造价控制的作用进行了分析,并分别提出了有效的控制措施和方法。

1.工程造价管理存在的问题

1.1主动控制工程造价意识不强

主要表现为对建筑工程项目事前主动控制小,事后被动控制多;重竣工结算,轻施工图预算;重施工,轻设计;重大型项目设计概算,轻中小型项目设计概算,甚至有些建设项目即不编概算也不编预算。

1.2工程造价管理体制不健全

存在多头管理工程定额分为:全国统一定额、行业统一定额、地区统一定额、企业定额、补充定额等。国家编定的统一定额过程长,更新慢,变化小,除了国家的有关部门制定了统一的定额外,各省级的行政单位往往也以此为根据制定本省的定额。各个定额的要求和掌握尺度不同,致使定额使用者无所适从,执行起来标准不一,最终影响工程的造价。

1.3工程造价缺乏竞争机制

这与我国的国情息息相关。投资主体一元化,政府行为干预价格市场,加上区域壁垒、行业保护、暗箱操作等现象的滋生蔓延,扰乱了市场秩序,没有合理公平的市场环境,就不可能形成科学的竞争机制。

1.4造价咨询机构不健全,发展不成熟,高素质的造价人员严重不足

目前,我国的造价咨询单位普遍技术力量薄弱,规模不大,无法适应瞬息万变的市场竞争体制,行业管理有待提高以适应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而取得专业的造价工程师人才不多,高级的专业人才更是少之又少。我国普遍的现象是:有职业资格的没有实际工作实践经验;有实际工作实践经验的没有从业资格。在多元化的市场经济体制下,拥有造价工程师资格的人数远远满足不了实际需要,因此,急需大量专业的综合型的造价人才的加入。

2.工程造价的全过程管理

2.1加强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的必要性

随着改革的深入,工程招投标制度、项目法人责任制等工程管理制度的确立,工程索赔、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项目融资等新业务的出现,客观上也需要一批同时具备通晓经济法、经济管理、工程计量与计价与工程造价管理的人才队伍协助投资者对投资项目进行全方位的造价管理。因此,对工程造价全过程的管理非常必要。

2.2工程项目决策阶段的工程造价管理

工程建设项目的各项技术经济决策,对项目的工程造价有重大影响,特别是建设标准水平的确定、建设地点的选择、工艺的选择、设备选用等,都直接关系到工程造价的高低。项目投资决策阶段的造价控制是决定工程造价的基础,它直接影响着各个建设阶段工程造价的控制是否科学合理。正确的决策是控制工程造价的前提,是设计的依据,在整个项目建设过程中,决策阶段影响工程造价的程度高达80%以上,决策阶段的各项技术经济指标,直接关系到整个建设项目的工程造价和投资效果。

2.3工程项目设计阶段的工程造价管理

工程设计是全面规划和具体描述工程项目实施意图的过程,是工程建设的灵魂。设计阶段造价控制的效益显著,设计质量是否达到国家规定,功能是否满足使用要求,不仅关系到建设项目一次性投资的多少,而且在建成交付使用后影响项目的经济效益。设计阶段对投资的影响度约为75%一95%,不仅对工程造价产生影响,而且对施工等都有重大影响。

2.4工程项目实施阶段的工程造价管理

施工是实现建设项目的过程,是工程造价控制的重要环节。造价的90%以上都耗用在施工阶段,是建设项目价值和使用价值实现的主要阶段。项目实施阶段对工程造价的影响程度为10%-30%。在施工阶段,承包合同价已确定,造价控制目标明确,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加强对工程成本管理和工程造价控制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3.工程造价管理的作用

工程造价是指建成一项工程,预计或实际在土地市场、设备市场、技术劳务市场及承包市场等交易活动中所形成的建筑安装工程价格和建设工程总价格。工程造价涉及到国民经济各部门、各行业,涉及社会再生产中的各个环节,关系到国民经济各部门和企业间的利益分配,也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城镇居民的居住条件,所以它的作用范围和影响程度很大。为了保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需要进行工程造价管理,即对建设项目的价格进行的全过程、全方位、符合政策和客观规律的全部业务行为和组织活动。主要表现为:工程造价管理的基础工作如概算定额、概算指针、基础定额、预算定额、估算指针、费用定额的制订、颁布和修改等;根据支配工程造价运动的客观规律,合理确定建设项目费用构成,包括建筑工程费用、安装工程费用、设备与工具购置费用、其他工程费用等。

4.工程造价管理的对策

4.1投资决策阶段的工程造价管理

投资决策阶段是项目的开端,也是工程造价管理开始的源头。在投资决策阶段,项目的各项技术经济决策,对建设工程造价以及项目建成投产后产生的经济效益有着决定性的影响,是建设工程造价控制的重要手段和途径。工程的造价管理人员,在决策阶段编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对拟定的建设项目进行经济评价,选择技术上可行、经济上优化的建设方案有重大意义。并编制出项目投资估算书,作为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纲领性文件,供决策者参考。在整个工程控制总投资中起到监控作用,一般以后的概、预、决算不应超出,使有限的建设资金得以充分利用。

4.2科学预测,多方配合,确定控制目标

从项目的投资决策阶段开始,直到项目竣工决算阶段为止,做好全过程、全方位的工程造价管理工作,提高造价管理的科学性和准确性,从而达到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的目的。

4.3理顺各方关系,加强配合管理

长期以来,我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部门主要侧重于工程造价计价依据和计价方法的管理,实行分阶段、分部门的管理,而根据政府职能要求,工程造价管理是全过程的管理。因此,必须理顺关系、各负其责、加强协调。标准的制定应上下衔接,确保文件的交圈。特别应加强建设项目资金和项目决策的审批有关,要建立不同投资主体的资金管理审批制度,对资金不落实、无保障的建设项目不予审批立项。各有关部门应严格审查建设项目开工前和年度计划中的建设资金。要把工程造价管理的重点放在工程立项阶段和设计阶段,加强和规范总概算的编制和管理,发挥总概算对工程投资的控制作用。只有抓住了项目决策建设资金落实这一关,才能从源头上控制投资,确保工程建设顺利完成。各建设施工管理单位都要认真执行造价部门的规定,造价部门应对于执行定额的单位进行抽查监督,形成相互制约机制。

5.结语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工程造价管理工作越来越受到重视,树立工程造价意识,加强工程造价全过程管理,才能逐步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工程造价管理体制,从而更好地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使企业的工程造价管理水平及经济效益更上一个新台阶。

参考文献:

[1] 郝成法,张继军.加强项目管理控制工程造价[J].工程造价管理,2005(3).

第6篇:行政单位建设项目管理范文

一、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现状

(一)内部控制意识薄弱 行政事业单位负责人的内部控制意识还相对比较薄弱,因为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也在不断地改革和创新,对内部控制的认识的不足以及思想观念的薄弱,就从根源上导致了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的不健全发展。

(二)会计基础工作不到位 目前的很多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不遵照《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要求,自行使用会计科目,这种不符合制度要求的行为,导致了会计信息质量下降,信息失真现象严重。另外是对原始凭证的审核工作不严格甚至存在不合法行为,对固定资产的管理不规范,经常造成帐底不清或是账务不符的麻烦现象。

(三)预算控制力度不够 随着我国部门预算改革的不断推进和发展,我国行政事业单位内部预算控制得到了一定的加强,但是还存在不健全和不合理的地方,例如:预算编制不完善,不够精细;预算的刚性不够,计划性和科学性力度都不够。对资金的使用和配置缺乏预见性,这样就大大削弱了预算的控制能力。

二、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完善措施

(一)增强内部控制意识 首先要提高行政事业单位负责人的内部控制意识,从根本上加强对控制工作的实施力度。主要负责人的思想意识及行为举动会直接影响到内部控制工作的开展和进步。加强会计部门工作人员的内部控制意识,对他们进行思想教育,使其充分认识到内部控制的作用和重要性。

(二)提高会计基础工作的水平 加强会计的基础工作,规定其行为要严格遵守规章制度来进行,提高业务水平和专业度。抓好登记与审核工作的管理,每一项事务都要处理的清清楚楚,尽可能降低出现纰漏和错误的概率,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保证信息的真实度和完整性。另外要加强岗位之间的相互牵制作用,使其互相监督。设计会计处理程序,对会计审核科目、会计核算方案、记账要求及账簿记录等等进行处理、控制工作,这样可以有效确保会计业务的规范化、标准化,预防工作中出现的失误。

(三)加强预算控制分析 目前我国行政事业单位采用的是部门预算来完成财政预算,这种方法有效地加强了预算控制的实施力度,可以提高预算控制的预见性、精准性,使预算更加趋于合理化和标准化。要加强预算控制分析力度,要从预算编制与执行、资产使用、收入支出的状况进行分析。同时也要扩大部门预算的范围,争取将财产收支事项全面纳入到部门预算的范围中,这样有利于把握全局,对财产的预算和配置都能更加合理化。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中谈到关于风险评估和控制方法,规定各单位应建立经济风险评估机制,对经济活动风险进行定期的、全面客观的系统评价。这样可以更好地完善行政事业单位的内部控制工作。

(四)加强内控制约机制 要加强财务监督,建全内控相互制约机制,加强注重程序制约,对主要业务的控制,必须经过授权、批准、执行、记录、检查等控制程序,特别是物资设备采购、基建项目招投标、对外投资、超预算的支出等。注重岗位职责牵制,在机构设置与岗位分工时,一定要明确各部门组织及上岗个人应承担的责任范围,并要规定追究、查处责任的措施与奖惩办法。

第7篇:行政单位建设项目管理范文

关键词:东营市 国库集中支付 改革 思考

自2001年,我国开始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改革试点以来,在全国范围内逐步实行以国库单一账户为基础、资金缴拨以国库集中收付为主要形式的现代国库管理制度。该项制度的建立,加强了财政资金拨付过程的管理,提高了资金支付的效率。

一、东营市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成功经验

2002年9月东营市成立了山东省首家财政集中支付中心,2007年开始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变了原有的半手工半网络办公的局面,国库集中支付业务全面推广实行网上申报、网上审批、网上打印、网上支付、网上查询,这样不仅提高了预算单位用款的快捷和便利,同时也大大提高了会计核算信息化水平。

(一)发挥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运行初期的作用

东营市严格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方案》部署和要求,在严格落实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过程中,考虑其已有物质、技术、人力资源、信息化的有效利用,将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会计集中核算制度有机结合起来,即在国库集中制度运行的同时保留了以前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制度时各预算单位在会计集中核算中心开设的账户,实现了两种支付制度功能上的互补性。一方面国库集中支付制解决了财政资金拨付中存在的户头多,环节多所造成的闲置的财政资金浪费问题,极大地提高了政府宏观调控能力;另一方面会计集中核算制解决了原有项目结转结余资金、应收应付等往来项目及其他非财政性资金的处理。

(二)强化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有效实施

东营市财政在加快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同时,进一步落实和规范预算管理,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严格编制预算,确保重点支出,控制好一般性的支出;进一步完善资源配置,在预算中做到分配公平、公正、合理;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的优质精细化管理,提高公共产品、公共服务产品的质量。一是,财政部门应提前半年编制下一年度的财政预算,严格落实 “一上、一下、二上、二下”的财务预算编报程序;二是清理整合现有预算结转结余项目,编制预算时综合考虑以前年度结转结余资金,改变了以往粗放低水平的重复编制方式;三是落实预算项目评审制度,加强预算项目管理,不断强化实施方案审查制度,深化项目总结、验收和绩效考评制度,按照项目预算管理精细化、科学化的要求,整合资源,完善预算程序,提高项目管理水平;此外,财政部门近几年来加强了政府采购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管理,加快推进了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步伐。

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几点思考

(一)科学落实国库集中支付制度

会计集中核算制度在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初期发挥了重要的过度和衔接作用,但会计集中核算制度在发挥作用的同时,有些弊端也逐渐显现出来。一是原来在会计集中核算账户的专项结余、往来帐款等资金形成了长时间沉淀,这些资金未经财政部门审批,不能随意处理和使用,而这些资金由谁来审批和处理却成了难题,于是形成了“死账、呆账”,造成了大量财政资金的闲置和浪费。 二是尽管部门预算编制时强调所有资金都纳入预算管理,仍有少量资金游离于预算以外,而原有会计集中核算中心保留的账户就是成了预算外资金的去处,预算单位在该账户支付的资金仍有一定的随意性和盲目性。所以,在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运行相对成熟和完善时,逐步取消会计集中核算制度,彻底清理单位的沉淀资金和往来款项,避免预算外资金的产生,以彻底全面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

(二)完善国库集中支付的审批环节,切实提高效率

各单位预算项目指标下达后,用款计划上报前,项目资金使用须经主管部门审核、财政对口管理审批,用款计划从信息系统上报后,需经预算单位、对口管理部门、国库依次审批,才能实行支付。而审批各环节中,审批环节多又缺乏具体的审批时限,加上部分办事人员的效率低下,大大降低了国库资金支付的效率。完善审批环节,减少不必要的审批环节,严格规定审批时限,提高审批人员的办事效率,以切实提高国库集中支付的效率。

(三)加强会计预算核算,不断适应制度改革的要求

财政部印发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2013年1月1日起全面施行),新增了与国库集中支付、政府收支分类、部门预算、国有资产管理等财政改革相关的会计核算内容,明确规定了基建数据定期并入事业单位会计“大账”等方面的变化,解决了会计核算基础的不一致性、会计核算主体的不协调性、结余资金分类处理等一系列问题,进一步适应了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对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的要求。但财政部仅针对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做出新的规定,对于行政单位会计应做好相关会计核算,如零余额账户的核算、基建账的处理、往来帐款的挂帐清理、结余资金的处理等业务。

(四)建立健全财政绩效评价体系,实现财政资金的追踪问效机制

国库集中支付过程中财政资金流出国库后,其最终的使用效果如何却不能一概而论,这需要建立一套相对完善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体系来评价项目支出行为是否符合现行财务政策和国家有关规定,财政资金的使用是否发挥了最大效率,建设项目是否发挥了预期的发展效益等。确定以财政部门为组织实施主体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制度,采取外部评价和部门单位组织的内部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要充分考虑部门、行业、地区等方面的因素,有重点、分层次地根据财政支出级次等各方面的差距,制定与之相适应的绩效评价方法标准,同时要重视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建立财政绩效评价责任制,真正实现对财政资金的追踪问效。

参考文献:

第8篇:行政单位建设项目管理范文

关键词:建筑;工程造价;控制管理;措施

中图分类号:TU723.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建筑工程造价,是指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所投入的全部物化劳动和活劳动的价值,以及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新价值的总称。即建设项目有计划地进行固定资产的再生产形成最低量流动资金的一次费用的总称。要使整个建筑工程造价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必须加强对工程项目生产全过程的技术管理和经济管理。从经济角度来看,建筑市场的竞争主要是价格的竞争。在工程建设中既能确保工期、质量,又能注重成本管理,控制和把握合理的造价,以最小的成本换取最大的效益,就能在竞争中获取主动、走向成功。通过对影响工程造价诸多因素的分析和思考,认为要降低工程造价,重要的方法与途径就是要控制建设工程各个阶段和各个环节,对建设工程进行更全面的控制。

一、 建筑工程造价管理的原则

1、科学合理,实事求是的原则。在确定建筑工程造价时,应按照客观实际,考虑动态因素,严格执行定额及法规,既不能高估冒算,也不能少算漏算。

2、统筹兼顾原则。在确定建筑工程造价时,既要考虑降低工程成本,又要把工程造价、工程质量和建设工期三者有机的结合起来,达到提高投资的经济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目的

二、建筑工程造价控制控制与管理存在问题的分析

1、建筑工程造价管理人员综合素质弱化

建筑工程造价预算管理需要专业性较强的人员

进行操作,从我国工程造价管理的现状而言,过于侧重工程计价的定额编制,这就造成了我国工程建筑的大部分人员对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价格理论与实务相对弱化。形成了诸多管理的弊端,严重威胁了我国建筑工程造价管理在市场中作用的发挥。

2、建筑工程造价不能完全与市场相融合

由于市场经济发展的复杂多变性,建筑工程造价管理要随时适应市场变化需求。但实际运行过程中,国家及各级主管行政单位制定的相关计价定额存在时滞性和盲目统一性弱点,所编订的计价资料往往难以客观的反应不同地区间的市场价格差异性。导致工程造价难以适应市场变化。

3、建筑工程造价不能适应市场竞争机制

自由竟争机制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实现建筑资源结构优化配置的前提。建设工程的工程造价竞标是建筑领域内竞争机制的核心体现,但由于诸多客观因素制约,我国现行建筑工程造价的计价方式有碍公平竞争局面的形成,过于精细的定额度量和工程量计算方法,导致工程价格的制定弹性。

4、 建筑工程造价竞标方式存在严重弊端

我国目前建筑市场的工程招标投标活动都是采用集体统一的管理形式,实际市场经济运作状况下,工程招标中的标的报价是在国家定额标准的前提下进行综合评价的基础上确定中标者。最低价中标法在我国未能全面推广应用,竞标过程人为复杂化现象严重,致使竞标投资成本偏高。

三、建筑工程造价控制与管理中的应对措施

1、加强政府的宏观调控

对于一个健康运行的经济体系来说,市场和政府这两个方面都是必不可少的。市场经济并不意味着自由放任,完善的工程造价管理机制需要发挥政府造价管理部门的主导作用。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作为政府的工程造价管理部门要切实转变职能。造价管理部门对工程造价的管理应是宏观的,主要应扮演市场外部环境创造者的角色,致力于为各微观主体营造出一个良好的环境,要将工作的重点放在理顺各主体的关系上,通过做好法规建设、完善市场法规体系来调节和规范工程造价管理各主体的行为,以保证工程造价管理机制的正常运行。

2、完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一定要充分发挥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在工程造价管理过程中的作用。针对我国的具体情况,首先应当将咨询机构的建设置于相关管理机构的管理下。工程造价工作具有很强的技术性和政策性,它对造价咨询机构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以及服务质量有很高的要求。所以,必然要求政府在政策上给予一定的支持和扶植。其次,应当完善我国的工程造价管理体系,并且建立相应的赔偿制度。目前,我国很多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都由部分企业。很多企业为了承担业务往往不惜制造假文件或者数据,这使得造价管理工作的公正性受到很大的影响。笔者认为要解决这一问题,必须建立与国际惯例相一致的造价咨询管理制度。针对目前工程造价咨询机构提供虚假信息的状况,国家应尽快制定工程造价咨询业的专业责任赔偿办法,使工程造价专业人员或机构产生错误(无论是主观或客观)后都要进行赔偿。再者,应当着力提高造价咨询人员的整体素质。目前的咨询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和市场上对于资讯管理人员的要求仍然存在很大的差距。很多的从业者在经济法律、建设工程合同以及招标投标等方面的知识仍然十分缺乏。因此,应当通过定期或者不定期的培训,来对从业人员进行这些方面的培训,提高造价工程师的整体素质。最后,应当建立一定的行业自律制度。根据国际惯例,我国的建筑行业应当建立一定的“造价工程师协会”,实行一定的行业自律。对于那些在工作中出现重大错误的造价工程师应当给予一定的惩罚。

3、建筑工程应该合理控制全阶段造价

在项目设计阶段,引进竞争机制,实行工程设计招投标管理,加强对设计单位、设计图纸质量的外部监督与审查,积极推行“限额设计”,确保设计阶段工程造价不突破限额。所谓限额设计就是按照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投资估算控制初步设计,按照批准初步设计总概算控制技术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同时各专业在保证达到使用功能的前提下,按分配的投资限额控制设计。

在项目决策阶段,采用市场调查及头脑风暴法对项目进行识别和构思,项目组织应鼓励本组织所有成员积极参与,大胆地提出各种新项目设想,集思广益,减少少数人决策时的失误。对每一个备选方案进行可行性研究分析,及时对不同的方案进行技术经济比较,判断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从而做出正确的判断和决策。

在施工阶段中前期就必须按项目、按时间进度对建设投资进行合理分配,对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进行认真审查,作好技术经济分析;在施工过程中,要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以工程进度计时支付工程款,搞好项目投资的动态结算,并严格控制工程变更,按规定程序确定工程变更价款。以此为基础,站在客观、公正的立场上,以合同为依据,处理好建设项目和施工企业的关系,做好投资支出分析,帮助承建企业加强建安成本管理,合理确定工程造价。

在项目招标发包阶段积极推行公开招投标和提供工程量清单报价招标方式,在工程量清单报价招标过程中,采用编制投标控制价方法,在投标控制价范围内,通过竞争降低成本,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加强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是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竞争的建筑市场的基础,是推动建筑业有序发展和国民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对规范建筑市场交易,增强廉政建设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总之,在建筑工程中,造价的控制与管理是必不可少的一项工作。在造价控制与管理工作中,必须基于确保建筑工程的质量和进度的前提,做好建筑工程各阶段的造价管控工作,在确保投资效益最大化的同时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助推我国建筑事业的发展。

参考文献:

[1] 万相峰.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的创新[J]. 山西建筑. 2008(06)

[2] 丁雪军.建筑工程项目工程造价控制重点探讨[J]. 广东建材. 2008(01)

第9篇:行政单位建设项目管理范文

【摘要】企业集团对紧密层企业实行会计“成本费用预算管理制度”是企业集团经营战略的需要。本文拟从集团财务管理角度出发,探讨滚动预算在实行成本费用预算管理模式中的实施。

【关键词】滚动预算;成本费用预算;实施

现今经济背景下,由于企业自身发展与市场经济发展的不同步,企业隐藏的脆弱性逐渐暴露出来,最明显的表现就是资金匮乏、后劲不足。为了缩减成本费用开支、规避投资风险、合理配置企业资源,部分企业采用了以丧失一定企业活力为代价,采取先急后缓、量入为出为原则的成本费用预算管理制度。

然而,现行成本费用预算管理所提供的财务信息拘泥于传统,流于形式,成本费用预算游离于会计现实,未能“安家落户”于实务之中,难以真正担负起“财务参谋”的角色。

一、企业成本费用预算管理失效的表现和成因

(一)理论先天不足

关于高度集中的成本费用预算管理对企业发展的不利影响,会计界已作了很多较为深入的分析。在笔者看来,有一个关键所在应该引起关注,这就是:目标与预算很少是线性的,即并非当一个目标实现后接着就去实现另一个目标,目标和预算形成了一个互相联系的网络。换言之,制定成本费用预算时必须与许多约束因素相协调。不仅执行成本费用各项预算时要相互协调,而且完成成本费用各项预算的时间也要协调。然而,这种协调往往被预算制定部门所忽视。如此以往,不但窒息了企业,压抑了会计,歪曲了预算,而且使目标(预算制定)和预算(实际执行)混同为一项工作,这是一种不容忽视的不足。

(二)操作困难重重

由于对成本费用预算管理的认识发生了偏差,预算执行者实际操作起来必然问题不断。通常成本费用预算任务落在会计身上,一方面会计受厂长、经理、董事长的领导;另一方面又要在成本费用方面严格地监督他们的会计行为,这种监督权实际成了一种虚设。究其原因:1.无法监督。由于会计人员的素质、责任和集团化财务运作的要求存在差异,会计根本无法守住自己的这片净土。2.无力监督。由于会计个人利益与企业个体过分密切相关,会计职能的独立性受到影响,在处理经济事项时,经常处在两难的选择之中,致使会计主体的成本费用预算约束机制得不到有效发挥。3.无心监督。成本费用预算工作辛苦繁杂,待遇不高,行使职能缺乏基本保障。于是,“顶得住的站不住,站得住的顶不住”成了预算管理生动、形象的描述。

(三)效果不尽人意

一方面,定性的成本费用预算往往在可比性、可控性和考核方面比较困难;另一方面,定量的成本费用预算与实际执行存在差距,应变性较差,执行力较为生硬,缺失执行弹性。具体表现在:1.感性制定,苦乐不均。很多成本费用预算往往凭经验制定、靠感觉进行决策,缺乏精确性、科学性,也缺少公平合理的基础性。历史原因形成的成本费用项目管理主体的多元化、标准的自由化、预算执行区域的差异化以及各项成本责任不完全明确,造成承担成本费用压力不均衡,苦乐不均,使得下达预算的公平、合理性受到怀疑,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预算执行单位的积极性。2.顾此失彼,治标不治本。由于内部管理没有与能力进行有效的整合,成本费用控制的管理点没有细化定位,只停留在粗放管理的模式下,只能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每年收入增长的贡献没有被管理者有效利用,而是在粗乱中花掉。企业的有效发展效益没有被用于促进企业良性发展上,老的问题没有解决,新的问题又冒出来,影响了企业的良性发展。

二、滚动预算:解决企业成本费用预算管理失效的对策

要解决以上的问题,增强预算执行效力,可尝试推行成本费用预算管理“滚动预算法”的管理模式,按其业务收入流入量形成的内在规模与成本费用流出量的预算计划进行分析、滚动调整,指导资金的合理筹措和调度运用,恢复成本费用预算的独立性和公正性。

“滚动预算法”是根据预算的执行情况和环境变化情况定期修订未来的成本费用预算,并逐期向前推移,使短期、中期和长期计划有机结合。具体做法是:使用近细远粗的办法制定预算计划。在预算的第一阶段结束时,要根据该阶段计划的实际执行情况和内外部的环境因素,对原预算进行修订。之后,根据同样的原则逐期滚动,每次修订都使整个计划向前滚动一个阶段。

(一)“滚动预算法”的优势

1.该方法虽然使得成本费用预算的编制和实施的工作量加大,但基于Internet、Web的全面应用,实现财务集中式管理,动态核算,实时监控,网上信息(凭证)传递等报账处理等所需条件已大体成熟,“滚动预算法”的优点十分明显。

2.“滚动预算法”的优点是成本费用预算更切合实际。由于预算制定者难以对未来的环境变化做出准确的估计与判断,所以预算涵盖期越长,失真性越大,预算实施难度自然也越大。滚动预算相对来讲缩短了预算时期,可有效预测达到预算目标的可能性,指出了预算实施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局部困难点及其对整个预算的影响,使得预算制定部门做好应急措施,保证了预算的准确性和可操作性。

3.“滚动预算法”大大加强了预算的弹性。一方面,通过预算的动态滚动,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可调配非关键面上的财力从事关键作业,进行综合平衡,既节约资源又加快了工程进度;另一方面,预算执行部门可以统筹安排,全面考虑,又不失重点。

4.该法便于组织与控制。预算执行部门可将大型工程或业务,特别是复杂的大项目分成许多支持系统来分别组织与控制,这种既化整为零又化零为整的预算管理方法,可以促使预算单位局部与整体的协调一致。

5.该法使长期预算、中期预算与短期预算相互衔接;短期预算内部各分预算相互衔接。如此一来,即使环境变化出现预算与执行不平衡时,也能及时对预算进行调整,从而使各期预算基本保持一致。

(二)“滚动预算法”的具体实施

1.建立以能力为标准的成本费用预算体系,即预算执行单位自身的经济能力是成本费用开支的核心标准。

(1)成本费用预算的组成

成本费用预算由固定预算、浮动预算和补充审批预算三部分组成。

固定预算以能力为条件,以精细化管理为手段,以标准为控制依据。预算项目为成本中的工资、职工福利费、折旧费、日常维护修理费、低值易耗品和劳动保护费、水电取暖费、安全保卫费、物业管理费以及管理费用明细项目。

浮动预算以收定支,建立支持生产发展与增量创收的导向机制,促进企业经营发展,主要是指对支持业务发展、为企业增量创收的成本。浮动预算按照以收定支的方法实行动态预算管理,企业收入增加则预算成本增加,收入减少则预算成本减少,重点是对成本中的业务费和管理费用中的业务接待费用实行管理。

补充审批预算是对固定预算和浮动预算的必要补充和完善,把不经常性发生的成本费用开支,通过省局集中控制,严格把关,确保成本费用的使用效益和效率。如固定资产大修理费用、根据生产经营发展需要临时安排的新业务发展费用以及应急救灾等发生的费用。

(2)成本费用预算管理的基本原则

固定预算的原则:各项固定预算的确定,是把现有的经济条件与当地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结合,使各项固定开支与我们经济能力相适应,与效益相结合,合理控制与能力不相适应的支出。在固定预算项目内,对固定支出以企业成本历史数据和政策性规定为基础,与现实情况和能力相结合,制定出各项固定成本计划预算项目。固定预算项目的分配是在保证企业经营的同时,按政策、按规定、按收入规模和担负任务进行适度调节,制定企业的各项定额成本开支。

浮动预算的原则:以收定支,建立一个科学合理、能够积极促进企业增收创收的成本导向机制。

补充审批预算的原则:在成本费用预算控制总额内,在满足定额预算和浮动预算的基础上,对不经常性发生的支出、应急支出及新型业务、市场开发拓展、固定资产大修等进行统一集中控制。补充预算审批由计财部门与相关部门共同把关,以确保成本费用的使用效益和效率。

(3)各项成本费用预算编制依据

1)国家相关的财政政策、法规、制度;相关的财务政策、制度、规定以及经济能力。

2)年度综合计划安排。

3)确定的总体发展目标。

4)与所处行业相关的宏观经济形势、市场环境、用户需求等指标,如:GDP、财政收入、人口、市场占有率等。

5)年度业务收入计划、利润计划及年度工资计划安排。

6)成本费用历史数据。

(4)制定预算定额,健全预算基础工作

预算编制是成本费用预算管理的基础环节,预算定额的制定又是预算编制的关健环节,直接影响预算编制的质量。预算定额可按政策性预算、市场性预算、作业消耗性预算、能力支撑性预算和补充审批性预算进行分类细化控制。另外,可进一步优化定额标准,促进成本费用控制管理的科学化。

预算定额分为政策性定额、作业消耗性定额、能力支撑性定额和市场性定额。各类预算定额以市场为导向,以能力为条件,以收支差额为目标,以新增成本费用必须由新效益来支撑为原则,以经营预算为基础来确定,严格控制经营管理中的无效、低效消耗,避免浪费。政策性定额以政策、能力为条件进行编制;作业消耗性定额以保证生产作业需求为原则细分成本费用明细项,按量或收测算单位消耗量,确定消耗标准,力求按照某个作业环节最低的消耗额来编制,如对业务材料用品、车辆油耗,具体到作业的每一环节、具体到每一辆车算其消耗量;对于设备消耗,在保证设备正常运转,满足正常生产所需的同时,严格控制作业环节中的无效消耗,杜绝浪费现象;市场性定额以保证稳步提升竞争能力,支撑市场发展为目标编制,如:业务费的安排充分体现了支持业务发展的理念,设备设施等固定资产的投入从服务手段、服务环境等方面体现市场竞争力。

由于预算执行单位所处的区域不同,面临不同的市场竞争环境,长期形成的成本费用布局具有个性,因此,在具体确定预算定额时要既确定促进全省企业发展的统一标准,又兼顾预算执行单位个性化特点及区域性特殊政策,确定个性化标准。统一定额和个性化标准均可基于全省的经济能力而确定。各预算定额既独立存在,又相辅相成,密切联系,前后衔接,形成一个完整的、系统的定额体系,共同实现内部控制和管理目标。

2.加大财务集中控制管理力度,强化资金管理,为实施成本费用预算管理创造良好的财务环境。

(1)在推行预算管理的同时,强化财务一体化管理。通过财务一体化管理和扁平化管理,可强化财务收支管理和资金管理,有效地控制费用支出,减少核算环节,清理压缩企业的银行账户,减少货币资金沉淀,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2)强化资金的集中管理,避免集团内部资金的条块分割。通过贷款权、投资计划权、对外投资权和建设资金的集中管理,引导资金的投资方向,择优扶持重点项目投资,优化企业的产品结构、产业结构。

(3)固定资产购置,工程建设项目实施全部集中按招投标要求集中采购和招标实施。通过集中采购和招投标,降低设备采购成本、固定资产建设成本和相关成本。

3.制定与能力相适应的成本费用开支管理办法是成本费用预算顺利实施的重要保证。

为保证成本费用预算顺利实施,可制定出台与能力相适应的成本费用开支管理办法,如行政用车、差旅费、会议费、通信费、办公用品等,使整个成本费用预算的执行有章可循。

4.建立成本费用预算实践中的反馈机制,加强预算执行的应变能力与弹性。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对实践中反馈回的信息及时进行收集、整理和分析,发现差异,分析原因,定期以标准格式反馈预算制定部门,将分析结果作为不断完善预算管理的参考意见,使管理办法与实践经验紧密结合、互相促进。

5.做好税企协调以及其他主管部门的协调。主要指企业与当地工商、税务部门以及银行的配合协调,比如预算执行中对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选择、时间性差异的调整等等会计事项。可通过各地区及总部与行政单位、社会中介机构等监管部门相协调解决,以减轻涉税风险,确保预算管理的顺畅执行。

当然,采用滚动预算方法时,预算编制的工作量大、财务成本较高。所以,根据“重要性”原则,对于成本费用可以采用按一定期间如季度滚动来编制预算,而在执行预算的那个季度里,再按月份分旬具体地编制预算,以适当简化预算的编制工作。总之,预算编制的滚动期间应视企业的实际需要而定。

【主要参考文献】

[1]周三多.管理学[M].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

[2]杨纪琬,娄尔行,主编.经济大辞典(会计卷)[M].上海辞书出版社,19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