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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序言
(1)知识产权制度是开发和利用知识资源的基本制度。随着经济全球化和知识经济的蓬勃发展,知识产权在世界经济、科技和贸易中的地位得到了历史性提升,知识产权资源日益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性资源和城市综合竞争实力的核心要素,日益成为建设创新型城市的重要支撑和掌握发展主动权的关键。
(2)经过多年发展,我市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能力显著提升,知识产权行政和司法保护水平不断提高,知识产权法规政策体系初步建立,知识产权管理和服务能力不断增强,有力地支撑了产业发展和现代化建设。但我市知识产权发展总体水平还有待提升,存在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偏少、知识产权运用能力不强、人才队伍建设相对滞后、公众知识产权意识薄弱等问题,知识产权制度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尚未得到充分发挥。
(3)当前,我市正处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创新型城市的关键时期。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大力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是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增强城市核心竞争力的内在要求;是发展品牌农业,壮大支柱工业,培育服务品牌,繁荣文化产业的有力支撑;是缓解资源环境制约,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城市现代化建设的战略选择。
二、指导思想和战略目标
(一)指导思想。
(4)坚持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着力突破一批重点领域的关键核心技术,大力推进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化和产业化,精心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竞争力强的优势产业群,努力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能力,为建设创新型城市,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战略支撑。
(二)战略目标。
(5)到2020年,建立起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相适应的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新机制。在主导产业、优势领域创造出一批支撑创新型城市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自主知识产权;知识产权的商品化、产业化能力大幅提升;知识产权的行政和司法并行运作的保护机制更加健全,形成科学高效的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体制;知识产权意识深入人心,知识产权制度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繁荣先进文化、构建和谐社会的战略支撑作用得以有效发挥。
(6)2009-2014年目标。
———知识产权创造能力明显增强。高新技术企业和60%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专利申请和授权量持续增长,发明专利申请所占比重达40%以上,职务发明所占比重大幅度提高,向国外申请专利数量快速增长;国内商标注册申请量年均增长5%以上,商标国际注册不断增长;计算机软件、文艺作品等著作权登记和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申请和授权量显著增长。
———知识产权运用水平明显提升。企业、高校院所等企事业单位运用知识产权制度的能力明显提升,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产值占高新技术产品产值比重不断提高;中国驰名商标、省著名商标显著增加,分别达到25件、250件以上;运用地理标志或集体、证明商标保护*特色产品的能力不断增强;核心版权产业产值有较大提升。
———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不断加大。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和司法保护队伍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案件、诉讼案件的办案效率进一步提高,知识产权海关备案率明显提升;建立知识产权预警应急机制、行业自律机制和公益性维权援助机制,盗版、假冒等侵犯知识产权违法行为得以有效遏制,滥用知识产权行为明显减少。
———知识产权管理机制更加完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和协调机制进一步优化,法规政策体系进一步健全,知识产权与经济、科技、商贸、人才等工作结合更加紧密;培养一支能够支撑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管理、服务和研究人才队伍;营造“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的浓厚知识产权文化氛围。
三、战略重点
(7)确立知识产权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战略支撑地位。研究制定适合相关产业发展的知识产权政策,完善重大项目和科技项目知识产权管理机制,健全与外贸有关的知识产权政策,加强文化、教育、科研、卫生等政策与知识产权政策的协调衔接。
(8)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知识产权创造体系。引导支持知识产权创造要素向企业转移,充分发挥高校、科研院所在知识产权创造中的重要作用,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知识产权创造体系。鼓励群众性发明创造和文化创新。
(9)建立以产业化为核心的知识产权运用体系。搭建知识产权产业化服务平台,制定促进知识产权产业化的激励政策,打造知识产权优势企业集群。引导和鼓励企业加强知识产权信息利用。积极培育驰(著)名商标,发展壮大品牌经济。
(10)优化司法保护和行政执法相协调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加强司法保护体系和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完善司法保护与行政保护衔接机制,发挥司法保护的主导作用,提高行政执法效率和水平。提高权利人自我维权意识和能力,降低维权成本,提高侵权代价。防止知识产权滥用,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和公众合法权益。加大海关执法力度,维护良好的进出口秩序,提高出口商品的声誉。
(11)构建协调有序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深化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市、县(市)区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建设,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体制。完善知识产权联席会议制度,建立重大活动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之间的协调联动机制,增强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合力。
四、专项任务
(12)专利和标准战略。以事关经济社会发展、产业关联度大的重大关键技术为重点,在先进制造、电子信息、新材料、生物制药、新能源和节能环保等高新技术领域超前部署,掌握一批核心技术的专利,支撑我市高新技术产业与新兴产业发展。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以自有核心专利技术为基础,参与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13)商标和品牌战略。鼓励企业使用自主商标,强化企业合资、合作中的自主商标导向。引导企业丰富商标内涵,提高商标知名度,形成驰(著)名商标,增强市场竞争力。支持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名牌产品认定工作,鼓励企业进行国际商标注册,维护商标权益,参与国际竞争。支持企业大力发展品牌连锁、专卖经营,培育壮大一批名牌产品。
(14)版权和创意战略。大力扶持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学艺术、文化娱乐、工艺美术、计算机软件、信息网络等版权相关产业发展,加快培育动漫游戏、网络传媒、文化娱乐、广告设计等现代创意产业,形成一批自主知识产权,促进产业形成、产品集聚,实现规模化、集约化发展。加强民间文艺整理、传承和保护,扶持难以参与市场竞争的优秀文化作品的创作。
(15)商业秘密战略。指导企事业单位制定商业秘密管理制度,并对保密规则、奖惩等做出规定,依法打击窃取他人商业秘密的行为。妥善处理保护商业秘密与自由择业、者竞业限制与人才合理流动的关系,维护单位和职工合法权益。
(16)特定领域知识产权战略。扶持植物新品种培育,推动育种创新成果转化为植物新品种。保护、开发和利用遗传资源,普查地理标志资源,扶持地理标志产品,促进具有地方特色的自然、人文资源优势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完善传统医药知识产权管理、保护和利用协调机制,加强对传统工艺的保护、开发和利用。扶持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带动集成电路产业发展。
五、产业知识产权战略
(17)农业知识产权战略。加强农业关键技术和高新技术研究,力争在植物新品种、农业技术和绿色有机农产品深加工方面取得一批核心知识产权。加快农作物品种改良、新品种培育和农产品品质优化,推进名优农副产品的产业化开发。积极采取原产地地理标识或集体、证明商标等知识产权保护措施,提高优良品种、绿色、有机和无公害食品注册商标使用效率。加强涉农知识产权推广应用,完善农民权益保护机制。
(18)工业知识产权战略。围绕交通装备、电子信息、机械制造等主导产业高端化,创造一批关键技术、核心技术的自主知识产权,增强产业发展支撑能力;围绕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等新兴产业规模化,创造一批形成跨越发展优势的核心知识产权,引领新兴产业高起点发展;围绕冶金钢铁、石油化工、食品饮料、新型建材等传统产业品牌化,形成一批集成创新的自主知识产权,增强传统产业发展后劲。发挥龙头企业品牌和技术优势,重点建设一批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突破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技术、重大装备和工艺流程,积极参与国际和国家标准制定,提高在优势领域的主导权。
(19)服务业知识产权战略。综合运用版权、商标等知识产权保护措施,大力扶持科技、文化、信息和软件服务外包等知识产权型服务业发展,培育一批科技、文化、信息服务和软件外包服务业龙头企业及企业集群,形成产业集聚和带动效应。充分挖掘历史文化旅游资源,发展特色旅游经济,推进具有民族传统和地方特色的民族民间文化资源的开发利用和知识产权保护,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大力发展金融、物流、会展、商贸餐饮和社区服务等生产、生活业,实施老字号复兴工程,重点支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大型服务业企业集团,努力打造一批新的现代服务业驰(著)名商标和知名品牌。
六、战略措施
(一)激励知识产权创造。
(20)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创造激励机制。加大对知识产权事业的财政投入,对发明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地理标志和驰(著)名商标等知识产权给予资助或奖励。支持企业等创新主体在境外取得知识产权,鼓励将自主知识产权上升为技术标准。鼓励企事业单位通过股权、期权等形式加大对知识产权发明人、设计人、创作人的奖励、报酬力度。引导高校和科研机构将知识产权量化指标纳入科研开发或教学实践工作的评价、考核体系。
(21)突出企业在知识产权创造中的主体地位。鼓励高新技术企业和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强化知识产权管理,实现知识产权机构、人员、制度和资金四落实。实施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工程和企业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程,指导100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制订和实施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将知识产权纳入企业发展战略和生产经营管理各环节,提高创新成果转变为知识产权的能力。引导企业改进竞争模式,加强技术创新,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支持企业打造知名品牌。
(二)推进知识产权运用。
(22)推进知识产权的商品化、产业化。开展自主知识产权企业、产品认定工作,原则上对进入国家和省制定的《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目录》,且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要装备和产品,实行政府优先采购制。科技发展资金、产业技术进步资金等财政专项资金重点扶持自主知识产权项目的实施和产业化。建立知识产权产业化基地和试点示范园区,扶持技术含量高、有市场前景的自主知识产权的商品化、产业化。建立知识产权价值评估、统计和财务核算制度,引导企业采取知识产权转让、许可、质押、作价入股等方式实现知识产权的市场价值。在推进企业资产重组、兼并和合资合作中,注重对民族品牌的保护。(23)建立健全知识产权投融资机制。加快构建以企业投入为主体的多渠道、多层次知识产权投融资体系。引导金融和风险投资加大对知识产权应用及产业化的资金投入。鼓励外资、民间资本参与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企业的资本运营。支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点企业发行企业债券或在境内外上市融资。发展创业基金,促进中小企业重点知识产权项目的实施和产业化。
(三)强化知识产权保护。
(24)完善行政执法和司法保护机制。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能力建设,提高知识产权审判执行能力,充实行政执法力量和知识产权司法队伍。强化行政执法、司法保护部门合作,建立健全重大案件会商通报制度、案件移送制度,及时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有效制止知识产权滥用行为。
(25)加大知识产权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开展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加强对重点行业、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加大对恶意侵权、重复侵权等案件的打击力度,集中查处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侵权案件。建立知识产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将知识产权违法行为列入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完善展会知识产权监管机制。加强海关知识产权保护监控体系建设,制止侵权货物进出境。
(26)建立知识产权维权、预警应急机制。设立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充分调动和整合各种资源,为维权有困难的知识产权案件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和经费支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完善知识产权保护行业自律和纠纷应对机制,妥善解决行业内知识产权纠纷。建立知识产权预警与应急公共平台,及时预警信息,化解知识产权风险,保障产业经济安全。
(四)优化知识产权管理。
(27)制定完善知识产权地方性规章和政策。制定和完善与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相衔接、与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相适应的知识产权地方性规章和政策,在制定产业发展、结构调整、创投融资、科技进步、吸引人才等政策中充分体现知识产权导向,不断优化知识产权发展的政策和法制环境,充分保护知识产权权利人和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
(28)加强科技工作知识产权管理。将自主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指标作为推荐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园区的必要条件;将知识产权指标纳入科技计划实施评价体系和项目申报、评审和奖励全过程。
(29)加强对外贸易活动知识产权管理。制定外贸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工作指导意见,优先支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机电产品出口,培育一批出口知名品牌;建立外贸领域知识产权预警机制,将知识产权管理纳入招商引资、技术引进、项目合作、产品进出口等外贸环节,及时解决对外贸易中的知识产权纠纷。
(30)建立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特别审查机制。政府投资涉及知识产权的重大项目和产品,要进行知识产权论证评估,防范和降低知识产权风险;规模以上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重大经济活动中涉及知识产权的,要事前向知识产权管理部门通报,并接受指导和监督;引进重大技术、技术装备和外资并购、技术进出口、中外合作等活动,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要提供政策性建议。
(31)建立知识产权统计和考核制度。将知识产权指标纳入统计范畴并定期公布,将知识产权纳入国有企业单位绩效考核体系。
(五)健全知识产权服务。
(32)构建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整合各类知识产权信息资源,建立以专利、商标和版权信息为主的知识产权信息公益平台,实现知识产权信息资源的共享。建立重大科研项目、重大工程及重点产业知识产权信息数据库和分析系统,支持企事业单位在研发、进出口、诉讼、技术引进等过程中开展知识产权信息深层次利用。
(33)完善知识产权交易机制。以中国(*)专利技术展示交易中心为依托,建立专利、商标、版权、植物新品种等知识产权转让许可的交易市场和网站,构建知识产权交易平台。健全知识产权交易规则和监管制度,研制知识产权交易协议示范文本。支持重大知识产权项目和产品参加在国内外举办的展览会、交易会等推广会。
(34)大力发展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加快发展知识产权、信息、评估、鉴定和转让等各类中介机构,鼓励企业参与增值性知识产权信息开发利用。加强市场规范和政策引导,建立中介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诚信机制。引进国外先进经验和运作模式,发展专业化、规模化、国际化中介机构,提高涉外知识产权服务能力。
(六)加快人才队伍建设。
(35)加快知识产权教育培训基地建设。实施中小学知识产权普及教育计划,将知识产权纳入中小学教育课程体系,创建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活动示范学校。支持大、中专院校将知识产权教育纳入学生素质教育体系,支持驻济高校创办知识产权学院、设立知识产权硕士或博士学位授予点,加快培养应用型、复合型知识产权人才。
(36)实施知识产权人才工程。研究制定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培养规划,按照国家职称制度改革的总体要求,建立知识产权工程师职称系列,建立知识产权人才供需信息库,加大知识产权人才培养投入力度。引进和培养数十名精通国际知识产权规则、具备应对国际知识产权事务能力的高层次专门人才;培养数百名具有知识产权理论水平和丰富实践经验的专业人才;培训数千名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业务人才。
(37)加强知识产权培训。制定培训规划,广泛开展对党政领导干部、公务员、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文学艺术创作人员、教师等的知识产权培训。支持行业协会、中介机构提供知识产权专业培训服务。
(38)推进知识产权文化建设。建立政府主导、新闻媒体支撑、社会广泛参与的宣传工作体系,定期知识产权保护状况。在精神文明创建、普法教育、道德教育、诚信教育等活动中增加知识产权内容,大力弘扬知识产权文化。
(七)加强组织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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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根据《宜春市商务局2020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方案》文件精神要求,为深入推动诚信兴商宣传教育工作,大力提倡“诚信兴商、和谐发展”的经营理念,促进全市商务事业又快又好发展。结合我市工作实际,我局领导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诚信兴商”为主题的宣传活动,现将这次宣传活动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制定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市2020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我局成立了以分管副局长为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对宣传月活动进行了明确的责任分工。以普及宣传信用知识,弘扬以诚信经商商业道德建设,为市场营造良好的诚信经商环境,采取在日常市场工作中,加强对企业的诚信宣传教育,利用公共场所大力宣传,开展现场咨询,发放宣传资料等方法,普及信用和防范欺诈等知识。
二、结合工作实际,努力打造诚信兴商的经营环境
1.是对我市型商场超市“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进行了安排,在商场超市门口显示屏上滚动播放“诚信兴商宣传月”字幕,广泛宣传诚信体系建设。
2.是利用公共场所,大力开展现场咨询、发放宣传资料、营造良好的诚信兴商环境。向商贸流通行业大力宣传普及与商务诚信相关的政策法规,组织开展对信用体系建设相关政策法规和失信联合惩戒系统的主题宣传性活动,弘扬诚实守信的社会风尚,营造“遵守规则 践行诚信”的良好市场环境。
三、利用公共场所,大力开展宣传
10月23日,我局在丰跃名城举办了丰城市2020年“诚信兴商”宣传活动,这次宣传活动共出动车辆2辆、工作人员10余人,向市民发放《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等宣传资料300余份,并在各大商场超市大门醒目位置上悬挂“诚信兴商”宣传布标10余幅。这次宣传活动是以弘扬诚信兴商、诚信经营、守法经营为重点的商业道德教育,为加强商务领域的信用体系建设、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奠定了基础,对于鼓励和维护企业信誉、培育企业品牌、加大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严厉打击各种侵权行为,充分发挥行业自律作用,树立诚信立商、诚信经商、诚信活商、诚信兴商都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四、下步工作及思路
严格按照《宜春市商务局开展2020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的通知》要求,继续深入开展以“诚信兴商”为主题的教育宣传活动,加强行业自律,促进我市商务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一)加强食品药品整治和监管
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健全并严格执行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严格实行市场准入制度和产品质量追溯制度、召回制度。
一要进一步抓好食品安全。全面贯彻落实将于年6月1日起施行的食品安全法》加强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等环节的监管,促进食品安全水平稳步提高。
种植养殖环节,贯彻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加强行动,实施产地环境安全评价和监控,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监督抽查、包装标识等制度;查处违法生产、销售、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化肥、兽药、渔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行为;健全农业规范标准体系,做好相关认证和标准化试点。
生产加工环节,健全食品标准、检验检测和认证认可体系,加强食品认证标志和产品监督,强化食品质量安全强制检验;严厉惩处使用非食品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食品行为;整治小企业、小作坊,取缔无卫生许可证、无营业执照、无生产许可证的生产加工企业。
流通环节,加强市场日常监管和巡查,打击非法进口食品行为;加强庙会、旅游区、车站、码头等重点场所食品销售的管理,加大对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小食杂店、小摊点的监管力度,查处无证无照、超范围经营食品以及经销过期霉变、有毒有害和其他不合格食品行为。
餐饮消费环节,加大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力度,餐饮企业和集体食堂强化原料索证验收制度,重点改进对学校食堂、农家乐旅游点餐饮和小餐馆的卫生监管,查处非法使用劣质食用油、添加剂和不合格调味品等行为。
二要加强定点屠宰管理。严厉打击私屠滥宰等违法行为,严肃查处冒用或者使用伪造定点屠宰证书或标志牌的行为;严厉打击屠宰病死猪、出售病害猪肉行为,严格监督定点屠宰厂(场)执行生猪入厂检查验收、屠宰操作、肉品品质检验和无害化处理制度情况;严肃查处定点屠宰厂(场)冷藏和运输病害猪肉的违法行为。
三要严格规范酒类市场秩序。贯彻落实酒类经营质量准入、进货台账和索证索票等制度;清理规范酒类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资格;严厉查处仿冒他人注册商标、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璜等“傍名牌”行为。
四要深入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加强药品研制、生产、流通、使用等关键环节的监管。围绕中药注射剂、血液制品、疫苗和安全风险较大的医疗器械等品种进行重点整治。严格执行《药品注册管理办法》打击虚假申报行为,严格审评审批药品。深化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加强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监管,规范广告行为,加强对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故的监测。
五要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各级政府要对本地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负总责,定期评估分析食品药品安全状况,研究制订相应监控措施,狠抓落实并加强监督检查;支持监管部门正确履行职责,创造良好的执法环境。
二)加强农村市场监管
一要保障农村市场食品药品安全。加强农村和城乡结合部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整顿和各种食品批发市场的监管力度,严厉查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和无证照生产经营食品的行为。继续扎实开展“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和“双百市场工程”扩大“农家店”覆盖面,提高农村商品配送率,推进农村现代流通体系建设;加快推进农村药品供应网、监督网建设,鼓励药品生产批发企业面向农村配送药品;支持零售企业向农村延伸网点。加强农村药房规范化建设。二要净化农资市场。打击制售假冒伪劣种子、肥料、农药、兽药、饲料及添加剂、农机及零配件等行为。加强农村市场价格监管工作,依法打击农资市场存在价格串通、哄抬价格、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从生产源头加大对农资、建材、家电下乡产品等重点涉农产品的专项打假与治理工作力度。推进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开展定点农资市场创建活动。扎实推进“新网工程”建设。继续开展“毒鼠强”等剧毒鼠药的清缴置换。
三)全面整治以路为市,占道经营行为
取缔马路市场,规范管理农贸市场,保障公路安全畅通,维护良好交易秩序。对于已经建有市场的乡镇,要加强管理,做到划行归市、坐商进店、行商入市;没有经营场地的要在划定区域、规范管理的同时,加快建设步伐,尽快解决交易场所。要重视建立蔬菜、西瓜等季节性农产品交易市场。通过加快市场建设,强化市场管理,活跃城乡流通,树立对外开放的新形象。
四)稳定市场物价,确保灾后重建和国家重点建设项目
一要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在灾后重建的关键时期,囤积居奇、哄抬物价、倒买倒卖、发国难财的违法行为;二要加大政府采购和物资调运的力度,有力支援兰渝铁路等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和全市灾后重建项目。
五)规范烟草市场秩序
严厉打击制售假冒卷烟、非法加工烟丝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大烟草市场监管力度,改进监管方式,创新客户管理服务模式,切实解决无证经营等问题。强化部门协作,完善烟草市场整治长效工作机制。建立由公、检、法、工商、烟草等部门组成的整顿和规范烟草市场秩序联席会议、案情分析会议制度;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相衔接,提高打击涉烟犯罪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完善系统内联动联查机制;加强对烟草执法人员和专卖人员的全面培训。
六)进一步加大保护知识产权力度
一要围绕进出口、展会、定牌加工、商品交易市场、印刷复制等重点环节,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打击侵犯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的违法犯罪行为。二要加大对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特别是涉农驰名商标的保护力度,严厉查处侵犯农产品注册商标和地理标志专用权的违法行为。三要加强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和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推进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知识产权保护。引导企业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制度。继续推动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和计算机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工作。四要加强宣传和培训。办好“426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深入开展知识产权普法工作;培训各级领导干部、行政执法和司法人员、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不断增强运用知识产权的能力和水平。
七)打击商业欺诈
一要继续加大虚假违法广告整治力度。以药品、医疗服务、保健食品、化妆品、美容服务以及农资、社会集资等领域和地方媒体、互联网、手机短信等媒介为重点,加强广告审查、监测和广告环节的监管;落实广告审查、广告活动主体市场退出、违法广告联合公告、广告企业资质认证和广告审查员管理等制度。建立媒体广告责任制,强化审查责任,引导媒体加强自律。二要突出投资、招商、外贸、中介、特许经营、商业促销、汽车和商品房交易等领域,严惩各种形式的欺诈行为。三要继续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打击无证行医,严肃查处医疗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超范围开展诊疗活动以及出租、承包科室的行为,规范医疗执业行为。四要严厉查处农资销售、农村医疗卫生等领域存在商业贿赂行为。严厉查处虚假宣传、不正当有奖销售等商业欺诈行为,依法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八)积极开展汽车市场整治
完善车辆在销售、挂牌入户和使用方面的政策规定,解决“黑车”上路的问题,从根本上遏制无牌无证车辆蔓延的趋势;加强车辆产品审查和对机动车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非法改装、买卖伪劣车辆和配件及伪造车辆合格证等违法犯罪活动。
九)针对突出问题,深入开展其他整治
一要强化安全生产工作,深入排查各类安全生产隐患,扎实推进“隐患整治年各项活动”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二要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建材、汽车配件、成品油、酒类、化妆品、手机等行为,遏制非法拼装车、地条钢”黑心棉”反弹势头。清理非法、虚假认证,严惩逃避强制性产品认证行为。三要整顿土地、文化、建筑、房地产、旅游市场和矿产资源开发秩序。规范银行个人理财等业务,打击银行业违法违规经营活动。打击非法发行股票和非法经营证券业务等行为,整治非法境外期货和变相期货。规范保险业经营行为,整治保险理赔难、销售误导和骗保骗赔。打击非法集资。查处网络炒汇、非法买卖外汇、违规收结汇等外汇违法行为。惩治虚开和接受虚开增值税发票、做假账、账外经营等偷逃骗税行为。打击进出口货运渠道价格瞒骗以及加工贸易和减免税货物进口中的各类走私活动。开展化肥、医药、电力价格和涉农、教育、涉企收费等专项检查,查处价格违法行为。
二、推动长效机制建设
一)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
一要依托现有电子政务基础设施,建立连接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监察机关、检察机关和上下级行政执法机关的案件管理信息系统,全力推进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信息共享平台建设。
二要完善衔接机制。建立健全联席会议、线索通报、案件交接、联合办案、法律监督和责任追究等工作制度。规范行政查处、移送、立案、侦查、等行为。上级行政执法机关要加强对下级机关查办案件的监督、指导。
二)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一要开展诚信宣传教育。组织形式多样、贴近实际、惠及群众的诚信创建活动,积极组织开展“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
二要推进诚信制度建设。以部门的行政管理信息系统为基础,结合执法需求,推动市场监管信息的互联共享。实行信用分类监管,建立失信惩戒机制,综合治理失信行为。加强行业信用建设,强化诚信自律,加快信用体系建设。
三)加强宣传教育,强化社会监督
一要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措施,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加强舆论监督,及时公布重大案件,震慑违法犯罪分子。
二要发动群众自主维权。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加大查办和举报奖励力度,方便群众打假维权。支持行业协会、消费者组织等社会团体和志愿者发挥自律维权和社会监督作用。
[关键词] 科技革命;技术交易;资本市场;技术中介;信用评价
[DOI] 10.13939/ki.zgsc.2015.08.065
技术交易指技术供需双方对技术所有权、使用权和收益权进行转移的契约行为,是反映一个国家或一个地区技术输出和技术吸纳能力的指标。“十二五”以来,北京技术市场不断优化,整体持续稳定发展,技术合同交易总量逐年增长,经济发展受技术创新刺激,呈现稳定增长趋势。重大技术合同的规模不断扩大,战略新兴产业技术成果不断涌现,技术交易市场日臻完善,技术交易与经济发展的双向互动作用显现。
1 首都技术交易现状分析
北京地区科技资源丰富,科技成果不断涌现,形成了繁荣的北京技术交易市场,对北京经济健康平稳发展意义重大。同时随着北京经济结构和发展方式的不断调整,北京技术交易市场随之不断完善,已经成为全国技术交易的最大集散地。
1.1 技术交易规模不断扩大
“十二五”以来,首都技术交易规模进一步扩大,2012年,成交合同总额突破2000亿元,达到2458.5亿元,占全国的38.2%,比2006年增长2.5倍,平均增长速度达23.4%。技术合同共59969项,比2006年的51575项增加8394项,平均增长速度为2.5%(如图1)。
1.2 技术交易与经济增长呈现双驱动态势
随着北京经济发展进入深化调整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阶段,技术交易与经济增长逐步呈现双驱动态势。技术交易作为科技成果展现的一种方式,代表着科技转化的一种形式,对经济增长的促进作用日益显现。
2012年,北京地区实现技术交易增加值1657.3亿元,占北京市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9.3%,较2006年提升了2.8个百分点(如图2)。
1.3 重大技术合同占比不断提高
2012年,北京地区重大技术合同①成交额占技术合同成交总额的77.6%,达到“十一五”以来最高点,比2006年的49.9%高出27.7个百分点。重大技术合同2175项,占技术合同总量的3.6%。重大技术合同承载的技术资金较多,是科技进步的主要标识,对经济增长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重大技术合同与一般技术合同呈此消彼长的发展模式,表明了北京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向方面更加依赖科技进步,尤其是附加值高的重大科技项目(如图3)。
1.4 产学研合作技术交易加速推进
2006―2012年间,企业输出技术合同成交额年均增速与吸纳技术合同成交额年均增速基本持平,一定程度上说明企业不仅注重自身科技创新能力的提升,同时不断吸纳外界科技资源,通过科技创新不断提升企业竞争力(如图4)。
同时,随着科研机构改革的不断推进,科研机构和高等学校在技术交易中的地位已经被企业所取代。2012年,科研机构和高等学校输出技术合同合计9614项,成交额合计95.6亿元,仅占北京技术合同成交总额的3.9%。虽然处于劣势地位,但是两类机构输出合同成交额仍快速增长。2012年,科研机构输出合同6148项,成交额71.3亿元,比2011年增长55.6%;高等学校输出合同3466项,成交额24.3亿元,比2011年增长14.3%。2006―2012年间,科研机构输出合同成交额年均增速为11.0%,高等学校输出合同成交额年均增速为17.6%(见表1)。
中央在京科研机构和高等学校是两类机构技术合同主要输出者。中央在京高校输出技术合同3215项,成交额22.6亿元,占高校输出的93.1%;中央在京科研机构输出技术合同4439项,成交额49.8亿元,占科研机构输出的69.8%。企业是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输出合同的主要受让方。2012年,高等院校84.7%的技术合同输出到企业,科研机构70.5%的技术合同输出到企业,企业吸纳的北京科研机构和高等学校技术合同成交额共70.9亿元,占两类机构输出合同成交总额的74.2%。
1.5 首都技术交易对外省市的辐射力增强
2012年,北京地区技术交易流向北京市的合同金额为655.5亿元,占比26.7%,流向外省市的技术合同成交额1385.0亿元,占比56.3%,该比重较2006年的46.7%增加近10个百分点,表明北京的技术交易对其他省市的辐射力有所增强(见表2)。
2 加强首都技术市场中的全链条要素建设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建设的发展,在现代市场经济体系[1]下,鼓励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产业化的法制保障、政策体系、激励机制、市场环境不断完善,企业创新的长效激励机制不断建立,激励客体由单一的组织逐渐转向对科技进步做出贡献的具体的人。近年来,首都的技术交易市场不断完善,通过上文分析可以看出,技术市场规模不断扩大,且对北京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日益显著,技术交易场所建设初具规模,技术交易市场平稳运行,企业日益成为技术交易的主体。知识产权及相关专利制度的立法不断完善,也极大促进了企业的科技创新,各项激励制度又进一步激发了科技创新。
技术成果作为科技创新的最重要的成果之一,其交易和转化越活跃,表明科技创新涉及的领域越广泛,技术进步和替代的速度才会加快,才有可能催生出新的产业形态,进而引发新一轮的科技革命。通过对以往科技革命的分析和对未来科技创新的趋势预测,可以发现,全球新一轮的科技革命,将彻底改变以商品生产和交换为主的经济增长模式,转向以技术创造和知识生产等要素的跨国流动和交易为主的创新经济形态,科技创新与技术交易、技术与资本等相关要素的结合将更为紧密[2][3]。虽然无法预测新的科技革命何时发生,在什么领域发生[4],然而,活跃的技术交易和转化,必将会在积累到一定程度,激发新一轮的全球科技革命的诞生。面对新科技革命的浪潮和首都全球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需求,首都技术交易过程中的全要素(如图5)必须不断发展完善,部分要素要实现从无到有,不断满足科技创新发展的新要求。首都应不断加强技术交易基础设施建设,推动中关村科技园区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激发技术交易活力,提升技术交易服务水平,强化首都技术交易对全国的辐射力和影响力,吸引全球技术来京交易,将首都打造成全球技术交易中心。结合目前首都技术交易市场的发展状况,应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促进首都技术交易市场发展[5]。
2.1 加强技术市场宏观管理,细分技术交易领域分类
自1998年科技部撤销了科技成果管理司,弱化了技术市场统筹、管理和体系建设,而技术市场体系市场化发展由于运行机制和市场诚信体系等问题,存在较多问题,技术市场在运行过程中存在技术安全、危机管理和企业信用体系等隐患[6],首都应加强对技术市场的宏观引导和协调管理,完善技术市场监管体系,以构建战略性新兴产业统计分类为契机,不断细分技术交易的领域,通过技术交易大数据分析,挖掘新科技革命可能的诞生方向和细分领域。
2.2 构建信息化标准化的交易平台,逐步实现技术交易国际化
2.2.1 充分发挥首都各类科技条件平台作用
利用已有的首都科技条件平台、各类技术交易平台及其他知识产权运营管理平台,整合首都各类科技创新资源,为重大项目落户北京、解决技术需求、提高知识产权成果转化率提供支撑。促进目前首都已有的各类行业领域技术创新联盟和知识产权联盟发展壮大,保障顺畅运行,积极推进其他各类和知识产权联盟组建发展。
2.2.2 构建京津冀一体化的技术交易市场体系
通过“京津冀产权市场发展联盟”,联合披露各类技术交易领域信息,并运用云计算、大数据分析等功能,提升交易系统和平台的运行能力,实现联网京津冀产权交易信息,逐步建立京津冀统一开放的技术产权市场,实现技术要素资源的自由流动和优化配置。同时,逐步建立统一的产权交易技术信息标准规范,提升技术交易的信息化、智能化水平。不断扩大和完善相关技术交易平台,逐步构建国际化的技术交易平台。
2.3 加强技术交易社会化、市场化运作的中介服务建设
制定首都地区相关技术交易服务中介机构法律法规,制定相关促进技术交易服务中介机构的优惠发展措施,改善技术交易服务中介服务机构的发展环境,出台保证技术交易服务中介机构正常运行的法律法规。提升技术交易服务中介服务机构的作用,改变技术推广中以政府为本位的传统思路,真正转到以市场为主导的社会化技术交易服务发展的新模式上来。
以技术市场发展为契机,大力发展首都现代科技服务业。随着技术交易规模的不断扩大,首都应不断促进从事技术交易和技术成果转移转化的中介服务机构发展,培育一批具有国际化评估水平和管制机制的首都现代科技创新服务新业态,提升相关企业、机构对新技术的测评、定价和评估能力[5],并不断提升其国际影响力,树立首都在全球技术交易市场中的战略地位,提高首都技术交易市场在技术评价评估中的话语权。同时,积极支持和鼓励建立中外合资的技术交易中介服务组织或企业,为实现首都地区技术交易国际化发展、吸引国际技术交易来京交易、打造全球技术交易中心奠定基础。
2.4 促进技术交易与金融资本紧密结合
2.4.1 建立和完善技术交易及技术转移的投融资服务体系
在部分重点领域,通过政策引导和财政补贴等措施,充分发挥社会资金、创业投资等在资本市场中的作用,鼓励其参与重大技术成果转移和产业化,同时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措施,扶持和培育面向市场需求的具有自身技术优势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对有条件的中小企业,依托北京股权交易中心等专业机构,开展科技型中小企业上市前孵育试点,为中小企业的创新发展提供资金支持[5]。积极关注境外企业在我国股票市场 “国际板”建设进展,促进技术交易转化与国际资本结合。
2.4.2 加快建立首都企业创新“科技投资银行”,设立促进技术交易和转化银行部
逐步缩减北京市现有的各委办局设立的各类支持企业科技创新的项目和资金,将各类支持科技创新的市财政资金统筹使用,通过市场机制,寻求专业化的投资机构和职业经理人,运作使用资金,通过技术预测、技术预见等研究,对具有较高技术水平的科技成果进行定向“投资”,改变目前市财政资金分散使用、小而全的局面,通过优胜劣汰的市场竞争机制,加快各类企业的自主创新进程。
2.4.3 设立面向科技革命的技术交易和转移转化引导基金
改变目前各部门分散、重复的科技计划申报模式,弱化政府部门在技术创新中主导地位,真正让企业自主决定创新战略,成为技术创新的强大主体,运用市财政资金,设立“首都技术交易和转移转化引导基金”,通过市场化战略决策和遴选,重点支持具有发展潜力的技术交易项目,促进技术转移转化在京落地。
2.4.4 发行“首都科技创新彩票”,部分资金用于支持技术交易及转化
通过北京市各有关部门审核,并报国家相关部门批准,在国内率先发行“首都科技创新彩票”,彩票销售所得用于支持首都“科技投资银行”的运作,支持首都各类创新性企业的研发创新,并将部分资金用于促进首都技术交易和技术成果的转移转化。
2.4.5 加强技术入股,提升全民创新积极性
设立专业化运作的技术评估科技中介服务机构,提升其科技评估人员的技术水平,充分发挥中介机构的作用,借助其专业技术评价和评估能力,对相关技术进行作价入股,借此激发各行各业创新人才的创新活力,实现科技创新由精英创新向全社会“人人创新”转变。
2.5 推进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建设,加大知识产权保护执法力度
2.5.1 继续实施北京知识产权战略
推进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建设,将知识产权放在企业管理的战略层面,提高知识产业管理在科技创新中的地位和作用。在首都各类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中普及知识产权管理体系,促进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水平全面提升,逐步探索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所属企业承接和转化知识产权的利益分配和运行机制,挖掘各类下属企业的资本运作潜力,通过资本市场,加快知识产权转移转化,并以此为契机,推进相关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单位的改革进程。
2.5.2 加大知识产权保护执法力度
依托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的执法作用,建立健全协调、高效的工作体系和执法机制,加大知识产权保护的行政执法力度,增强企业和社会民众对知识产权保护的觉悟和意识,提高法人主体保护自身知识产权的法律意识。
2.6 构建公开完善的信用管理机制
2.6.1 开展首都重点行业和领域信用体系建设
加强面向新科技革命的重点技术行业和领域的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并与企业科技创新资金支持、技术交易等信息平台共享该类信息,加强技术交易中各方的信用披露,确保技术交易过程中的各类信息公开透明。
2.6.2 制定地方信用政策法规及标准
修改和完善相关法规,研究制定信用信息管理、信用服务业发展等相关政策法规,推进地方信用立法工作。制定首都地区的地方信用标准,并推广到京津冀区域,使区域技术交易平台共享相关技术交易主体的信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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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力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以质量发展必须坚持“政府负总责、企业负主责、监管部门负监管责任”为基本原则,把改善民生作为质量发展的价值取向,把保障安全作为质量发展的基本要求,把诚信至上作为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石,把技术支撑作为质量发展的根本保障,创新质量工作体制机制,强化质量安全监管,推进企业自主创新和技术进步,全面提升全县的整体质量水平,建设质量安全、市场繁荣、环境优美的新。
二、工作目标及工作重点
通过开展质量强县战略,深入实施“以质取胜”战略,推进知识产权、名牌、标准化“三个战略”,大力提升产品、工程、服务、环境“四个实体质量”,进一步健全质量工作机制和质量工作格局。促使我县质量基础建设明显加强,全民质量意识显著增强,质量管理能力普遍提升,质量安全得到有力保障,力争质量发展水平达到全市前列。
(一)提升产品质量:重点产品的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98%以上,产品监督抽查和检测不合格企业的整改合格率达到100%;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取得生产许可证达90%,并加贴qs标志;食品加工小作坊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达到100%;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无证无照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取缔率100%;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强制性产品认证、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和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管理的产品获证率要达到100%。
(二)改进服务质量:全面推行国家和地方服务质量标准,重点解决服务企业规范化水平不高、品牌意识不强以及质量体系不完善等问题。以服务标准化为基础、服务品牌为纽带、服务业质量管理体系为保障,开展服务质量惠民行动,努力提高服务业发展水平。推进发展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提升商贸、餐饮、宾馆等传统服务业的经营管理水平,实现全县行政机关、通讯、邮政、供水、供电、保险、金融等行业的用户满意率达90%以上,医疗卫生业全面实行医疗卫生服务规范化,城乡公共卫生服务覆盖率达100%,居民对医疗及公共卫生服务基本满意率达90%以上。
(三)提高工程质量:贯彻实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完善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各环节的监管,严格落实工程建设各主体的质量责任。加强工程抗震设防,增强学校、医院、住宅、大型公共建筑等抵御地震灾害能力。全县竣工交付使用的工程质量达到国家标准或规范要求,交验合格率达到100%;工程质量达到全省中等以上水平,新建民用建筑实施节能设计标准,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得到推广应用;每年争创市优质工程1个以上。
(四)改善环境质量:坚持产业结构与区域环境容量相适应的原则,加强环境监测和环境质量评价体系建设。加强环境综合整治,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到2015年,主要污染物排放量较“十一五”期末下降10%,农村面源污染防治不断深化,工业污染源实现全面达标排放,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与恢复,城乡环境面貌明显改观。
(五)推进知识产权战略:大力支持和鼓励企业实施专利、商标、版权等知识产权战略,按照激励创造、有效运用、依法保护、科学管理的方针,着力完善知识产权制度,积极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法制环境、市场环境、文化环境,切实增强我县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到2015年,新培育省级创新型企业1家,专利申请量年增长10%以上。
(六)推进标准化战略:指导企业实质性参与国家、国际标准化活动,推进标准化理论研究和应用,提高企业自主创新标准的能力。加大采用国际标准的力度,促使我县更多产品按照国际先进标准组织生产。加快农业标准化推广实施,以农业龙头企业为主要基地,全面推进农业标准化建设,努力建成一批具有典型示范作用的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加强服务业标准化工作,加快制定物流、旅游、金融、科技、文化等领域服务标准。到2015年,规模工业企业主导产品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达到60%以上,建设1个以上省级标准化示范试点项目,制定特色产品地方标准1个以上。
(七)推进品牌战略:围绕现代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和重点工程领域,制定完善品牌培育规划和品牌政策,创建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竞争力的品牌产品、品牌工程和品牌企业,培育区域品牌,引导企业注重品牌质量,加强品牌保护和宣传,推动企业从产品竞争、价格竞争向质量竞争、品牌竞争转变。到2015年,新增省名牌产品1个以上、著名商标1件以上。
(八)建立健全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全面贯彻落实与质量安全密切相关的市场准入、标准化、食品药品安全、环境准入等方面法律法规,强化质量安全法律保障。进一步明确政府对质量安全负总责,建立政府统筹协调、部门依法监管、企业落实责任、社会共同监督的质量安全工作机制。完善和落实质量安全追溯、召回、区域监管和责任追究等制度。加快建立和实施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监测、预警、信息通报和应急处置机制,切实增强事前防范、事中控制和事后处置能力。
(九)建立健全质量技术支撑体系:依托省茶检中心,与省、市质量检测机构和相关的科研院校建立合作关系,切实加强检验检测、标准信息、认证认可、计量测试等质量技术基础,形成特色鲜明、功能互补、覆盖全面的质量技术服务体系。建立健全集产品质量检测、新产品研发于一体的检验检测体系,为创新质量技术、促进产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进一步加强计量基础,完善量值传递和溯源体系。加强信息化技术保障,搭建资源共享的块状产业标准信息服务平台,加快质量基础信息资源开发利用。鼓励开展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咨询服务。
(十)建立健全质量诚信体系:增强质量行为约束能力,搭建反映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环境质量,信用资源互通共享的质量信用信息平台,客观、公正、公开反映企业的质量信用状况。充分利用质量信誉等级评定、工业产品企业分类监管措施,逐步完善质量信用的政策体系,建立健全质量信用评价标准和质量信用制度。加强信用监管,注重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加大失信惩戒力度,实施质量信用“黑名单”制度,逐步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信用监督机制,构建全县质量信用体系的基本框架和运行机制,打造诚实守信的社会经济环境,推动诚信体系建设。引导企业注重质量信誉,培育诚实守信的企业质量文化。
(十一)建立健全质量评价体系:以建立和实施质量状况调查制度为基础,研究建立产品、工程、服务、环境质量统计指标体系。运用检验检测、市场调查、环境监测等手段和方法,客观反映我县四大实体质量的变化情况,作为衡量区域和行业发展质量的依据,每年开展质量建设目标考核评价。将质量评价指标纳入全县发展方式转变评价指标体系,引导全县上下把工作着力点放到以质取胜、转型发展上来。
三、设立县长质量奖
为引导和激励广大企业建立和实施卓越绩效模式,提高产品、工程、环境和服务质量水平,增强我县经济的综合竞争力,按照“科学、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设立县长质量奖。实行“专家评审、社会公示、政府审批”的评定程序,遵循“标杆引领、经验共享、广泛带动”的方针,促进全县树立“崇尚质量、追求卓越”的价值理念,授予县内在质量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企业。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质量强县活动领导小组(附件),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单位由县级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统一领导、协调全县质量强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质监局,由质监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承办和负责质量强县工作的部署、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和建章立制、承办会议、评比表彰、迎检汇报等事宜及日常工作。各乡镇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把质量工作纳入本行政区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深入开展质量兴企、质量兴业、质量兴乡(镇)活动。县质监局、住建局、经商局、环保局分别牵头负责产品、工程、服务、环境质量建设工作,其他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建立完善质量强县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和部署质量强县工作,确保质量强县活动取得实效。
(二)加大政策扶持:保障质量强县工作经费投入,完善奖励政策。在保持已有的各项奖励政策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和优化质量工作奖励政策,对在政策、项目、资金、招标、上市、税收、信贷、政府采购等方面符合条件的科技创新、管理创新、质量进步、名牌创建成效显著的企业给予优先、优惠和倾斜,帮助他们做优、做强、做大。支持综合检测机构建设,为我县产业发展和产品质量提升提供技术服务和技术支撑,为质量强县工作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三)目标考核机制:由质量强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考核制度及实施方案,每年对各乡镇、有关部门的工作落实情况及效果进行考核评价,将考核结果纳入县政府对各乡、镇政府和部门年度重要工作目标绩效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予以通报。对质量工作成绩突出的组织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因工作不力导致出现区域性质量问题或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单位进行责任追究。
随着信息化建设的深入发展,软件产业中的信用问题日益突出。为了保证软件产业的健康发展和信息化建设的顺利进行,应该把软件信用体系建设纳入到软件行业管理的重点工作中来。
软件企业信用体系意义重大
近年来,我国软件产业中的信用问题日渐突出,一些软件企业失信行为为越来越严重、行业信用监管机制不完善。
目前来看,软件产业的信用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夸大软件开发能力和软件产品功能,误导用户;不信守服务承诺,对产品维护升级推诿拖延;使用盗版软件和开发工具,在产品和工程中盗用他人的软件和技术;在中介服务和住处服务中夸大服务能力,提供虚假信息;信用监管机制不完善,信用信息资源不能共享。此外还存在其他欺诈经营、偷逃骗税、逃废债务、虚假账务等问题。
从软件产业的长期发展来看,现在已经到了抓好软件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时候。加快构建软件企业信用体系对整个产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信用是市场经济的基础。市场经济要求人们讲究规则、履行承诺、依法行事,其本质就是注重信用。可以说,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契约经济,也是信用经济。
其次,健全的软件信用体系是软件产业健康快速发展的根本保障。建立软件信用体系,是规范软件市场秩序的重要内容,也是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环节。同时,加快建立软件信用体系,是保护用户利益、增强应用信心的现实需要,是促进公平竞争、保护知识产权的客观要求,也是软件企业做大做强,树立国产软件品牌、扩大软件出口的必由之路。
第三,我国软件企业信息体系建设明显滞后于产业发展的需要。近年来国内软件市场出现了价格恶性竞争、软件产品质量低劣、软件企业投机不断发生等突出问题,反映出少数软件企业不讲诚信以及软件企业信用体系缺失的严重问题,这已经威胁到我国软件产业和软件企业的做大做强。
比如说,在政府招投标工作中,虽然大部分软件企业是认真遵守规定的标底去投标的,但也有些企业明明知道自己没有能力,也去参加投标,最终导致恶性竞争,让一些投机性的企业钻了空子,就使得本来可以做大企业永远做不大。要解决这个问题,就要建立企业信用体系―只有满足资质要求的企业,才能参与投标。将来可以将软件企业分级,比如说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并且还要按行业划分。
当然,目前已认定的8000多家软件企业中肯定也有假冒伪劣的,我们也要进行认真查处。
另外,对于一边享受着软件产业政策,一边打价格战、进行恶性竞争的软件企业,我们也要制定出一些办法给予制裁,决不能一手软、一手硬。
构建信用体系条件已基本成熟
当前,加快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已经成为举国上下的共识。例如,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已经被明确为我国社会信用体系的牵头单位;诚信已被列入公民基本道德规范;信用教育和培训逐步展开,企业和公民信用意识得到提高;金融机构和企业信用管理开始得到重视。
近年来,上海、北京等地和商务部、建设部、人民银行等部门在探索本地区、本系统内的信用系统建设上取得了明显的进展,积累了不少的经验。这对于加快软件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具有借鉴意义。
在系统集成产业中,信用体系建设方面已有了一定的经验。信息产业部的系统集成企业资质建设,已经在各行各业内建立了很好的信誉。我们把系统集成企业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不同等级的企业做不同等级的项目,规范了企业的有序发展。这在客观上支持和保护了我国系统集成企业的权益和发展。
软件的特点决定了产业发展必须强化信用监管。
软件产品不同于一般工业产品,它具有不易确认企业能力、难以鉴别产品质量、售后服务量大、兼容配套要求高等特点。用户只有对软件企业有充分信任,才能下决心购买其产品和服务。有了信心才能交易,缺乏信心必然损害用户信心,最终损害产业发展的基础。因此,诚实守信是软件行业的基本行规和道德标准,也是扩大应用、促进产业发展的根基。
在全社会加快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大环境下,建立软件产业信用体系的时机和条件,应该已经成熟。
软件企业信用体系的基本构想
信用体系的基本内涵是建立良性信用机制。信用体系是一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机制,它综合运用了各种社会力量和制度,共同促进社会信用的完善和发展,鼓励和弘扬守信行为,制约和惩罚失信行为,形成良性信用机制,保障社会经济健康发展和规范运行。
通常而言,信用体系包含五个方面的内涵:良好的信用文化、信用教育和信用管理;完善的信用立法和失信惩罚机制;政府对信用交易和信用管理行业的高效监管;公共信用信息的开发与使用;市场化运作的信用中介机构和行业自律组织。
因此,软件信用体系建设主要是建立标准法规体系、监管服务体系、激励惩戒体系、信息资源体系等内容。
构建我国软件企业信用体系,信用立法要先行。当前,作为信用体系建设的关键环节―信用立法相对滞后,已经成为制约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瓶颈,亟待突破。从软件产业的实际来看,缺乏保障诚信交易的相应专门法规制度体系,使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处于无法可依的境地。实践证明,信用立法的滞后,严重制约了信用交易规模的扩大和信用行业的发展。
其次,构建软件企业信用体系必须从软件产业发展的需要出发。作为社会信用体系重要组成部分,软件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必须服从和服务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整体部署。但同时,软件企业信用体系建设需要从软件产业实际出发,有目标、有计划、有重点地加以推进。
构建信用体系建设目标在于,有效规范国内软件市场竞争秩序,促进优势软件做大做强,增强我国软件产业的国际竞争力。
同时,构建我国软件信用体系还必须与落实18号文件相结合。18号文件是指导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纲领性政策文件,为促进我国软件产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导向和政策扶持。在构建我国软件企业信用体系时,必须用足、用好、用活18号文件中已有的政策,与18号文件规定的软件企业认定、软件政府采购、知识产权保护、税收、出口等政策相互衔接起来,可以加快软件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进程,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如何构建软件企业信用体系?
那么,究竟应该怎么构建我国软件产业的信用体系呢?我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努力。
首先,要建立长效的工作机制和工作体系。信息产业部已经成立了落实国务院18号文件工作办公室,办公室下设九个组,其中就有软件企业认定与信用体系组。其目的是通过建立软件企业信用评估工作体系,加快信用体系建设,改善发展环境,促进优势企业快速成长。
其次,要针对软件产业和软件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软件信用管理办法,建立健全的软件信用制度规范,保障诚信建设的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形成信用管理的部门规章,使信用管理有法可依。
第三,要实行软件企业信用评级制度。通过重点软件产品与相关服务质量标准,引导软件企业把诚信建设的着力点放在严格生产标准、完备生产条件、确保产品质量、改进服务态度、完善售后服务等重点环节上。根据软件企业的产品质量、服务质量、信用记录和违规情况,分类实行年度评级并向全社会公示。
同时我们也建议建立奖励守信惩罚失信制度。比如说,在政府采购软件、软件工程投标等活动,应逐步把软件企业信用评级指标作为决定软件企业能否中标的主要参考因素之一。也应把软件企业信用指标作为软件企业能否被认定和能否享受国家优惠政策和国家项目资金支持的重要依据。通过这些措施,不但可以在需求方面促进对软件企业信用体系的培育和发展,而且从根本上引导国内软件企业树立诚信立业的观念和意识。
第四,要建立统一权威的软件企业资信数据库。信息产业部作为行业主管部门,基本上具备了建设软件企业资信数据库的多种资源和条件,对自身现有资源进行有效整合可以成为建立软件企业资信数据库的基础,现有的软件企业认定、软件产品认定、系统集成资质等信息则成为软件企业资信状况的基础信息。从发展目标讲,软件企业资信数据库应全面覆盖在我国软件市场上的全部软件企业,不论所在地域、资质等级、登记注册类型、规模大小,都属于该数据库服务对象。
第五,要建立面向软件企业的联合征信体制。软件企业信用评定所参考的信息,不仅要包括该企业的软件企业认定、软件产品认定、系统集成资质等信息,还要包括企业银行信贷、纳税、工商年检、出口等方面的数据信息,更要收集软件用户对软件产品和售后服务的最终评价。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对软件企业评估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准确性。因此,软件信用评估体系的建设,需要与银行、税务、外贸、工商等相关部门实现信息共享,建立面向软件企业的联合征信体制。
一、明确发展思路、目标和重点
(一)发展思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国家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有关政策和《*市现代服务业发展“*”规划》的要求,将服务外包作为转变我市外贸发展方式的重要内容,加快引进服务外包跨国企业和培育壮大本地企业,推动我市服务外包产业又好又快发展,全面提升*现代服务业的对外开放水平。
(二)发展目标。“*”期间,建成8个具有一定规模、各具特色的服务外包产业聚集区;吸引30家以上跨国服务外包公司落户*;培育100家取得国际认证资质的服务外包企业,其中:2家以上营业额超过10亿元,2家以上人数超过5000人;培养和吸引6万名从事服务外包业务的专业人才;2010年服务外包出口额在2005年的基础上实现翻两番。
(三)发展重点。发挥*产业基础和人才优势,积极承接信息技术外包(ITO)、业务流程外包(BPO)和知识业务外包(KPO),重点发展软件开发、电信服务、数据加工处理、后台服务、网游动漫产品设计与制作、药物委托合同研发和加工、第三方检测、工业设计、金融服务、现代物流、会展服务、人力资源管理等领域。
二、加强组织领导
(四)成立*市服务外包工作领导小组(下称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有关部门、有关区(县级市)政府、海关和外汇管理等单位参加。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全市服务外包中长期发展规划;认定中国服务外包基地城市*示范区;对服务外包工作进行指导、管理和协调;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研究制定促进服务外包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协调解决发展服务外包业务和建设服务外包基地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外经贸局),负责服务外包工作的日常管理,落实促进服务外包发展的相关政策和措施,组织中国服务外包基地城市*示范区的申报、初审以及认定后的管理和考核,协调落实服务外包发展专项资金,定期向领导小组和国家有关部门报送我市服务外包发展情况。
三、加大资金和政策扶持力度
(五)安排财政资金支持。
1.设立*市服务外包发展专项资金。自2008年起,市和区、县级市(开发区)两级财政每年安排支持服务外包发展资金不低于1亿元。其中市本级从市外贸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2000万元,各示范区所在区(县级市)政府合计安排不低于8000万元。
2.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国家、省扶持资金的配套;鼓励引进服务外包企业;支持企业承接国际服务外包业务和国际市场推广、项目研发、专业人才培养培训、专业国际认证;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培育;公共技术和服务平台的建设和维护;示范区建设;新办企业建设和租用场地支持;人才引进奖励等。
(六)充分发挥国家、省、市相关专项资金的作用。
1.支持企业和相关培训机构申报国家支持承接国际服务外包业务发展资金。
2.用好国家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重点支持示范区服务外包企业参加境外国际知名的展览和专业会议,参加和开展境外服务外包宣传推介等开拓国际市场的活动,扩大*服务外包企业的国际知名度和影响力,拓宽业务合作渠道。
3.在本市设立外商投资服务外包企业总部或地区总部且符合《*市鼓励外商投资设立总部和地区总部的规定》的,按该规定给予奖励。
4.市软件和动漫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金融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等加大对服务外包产业的扶持力度。
(七)推动各类贷款担保机构向服务外包企业政策倾斜,鼓励风险资金投资服务外包企业。引导信用保险公司将服务外包业务纳入信用保险范围,推动相关金融机构根据信用保险公司的保单给予优先办理融资。协调中小企业担保资金优先给予服务外包企业办理融资担保。
(八)指导服务外包企业根据需要设立经常项目外汇账户,协调外汇管理部门放宽对其经常项目外汇账户的管理,其外汇收入可全额留存。
四、推进示范区建设
(九)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制订管理办法,对符合条件的园区由市政府认定为“中国服务外包基地城市*示范区”。
(十)申请认定示范区的园区所在地政府应制定切实可行的服务外包发展规划,明确发展目标,并设立服务外包发展资金。
(十一)加快示范区建设,示范区所在地政府应完善通讯、交通、电力等基础设施,并充分预留发展空间,加大对办公用房、多功能居住用房、整体环境美化等建设资金投入,促进技术、人才、政策资源的高度集成。
五、加快人才引进和培养
(十二)鼓励企业引进服务外包中高级专业人才。通过“中国留学人员*科技交流会”等平台吸引一批具有国际大型服务外包企业工作背景的领军人才。采用“送出去”的方式,有针对性地组织服务外包人才到先进国家进行短期培训或交流学习。落实人才奖励、创业投资、户籍、安居、子女入学优惠政策和出国(境)等便利。
(十三)引导*地区各类院校设置服务外包相关专业。推动高校在国际贸易、金融财会、法律、管理、设计艺术、计算机软件开发与应用、汽车电子、生物医药、外语等相关专业中增加服务外包相关课程和内容。
(十四)吸引、鼓励国内外知名培训机构和大型企业在我市开展服务外包培训,重点培养研发、管理、市场开拓中高级人才;支持建立校企结合的服务外包人才综合培训和实训基地,培养服务外包企业急需的实用技能型和创业型人才。
(十五)支持企业开展新员工岗前培训及人才定制、人才资质、国际认证、法律、行业标准和知识产权等培训。
六、加强国际和地区合作
(十六)加强对欧洲、美国、日本、东南亚和港澳台等国家和地区的专业推介和招商,积极引进国际著名服务外包提供商和具有承接和发包双重能力的跨国公司落户*;着力承接国际知名企业在软件开发、后台服务、办公支持、财务管理、供应链管理等方面的外包业务,提升我市承接国际服务外包的整体水平。
(十七)实施“走出去”战略,鼓励有比较优势的本地服务外包企业设立境外机构,加强对服务外包发包商集中的国家和地区的市场开拓,建立*软件境外合作中心,建立境外接包网络。
七、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十八)各前置审批部门应对服务外包企业给予登记便利,工商部门可在营业执照的有关栏目中注明其从事服务外包经营。
(十九)积极建设国际服务外包公共技术开发平台、测试技术平台、培训平台和信息服务平台,为服务外包企业提供技术、培训和信息服务。
(二十)加快电信基础设施建设,引导主要电信运营商增加带宽,进一步提高互联网服务质量,为服务外包企业提供多元化和个性化服务。
(二十一)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法规保护体系,建立服务外包产业知识产权保护综合评价体系,健全行政、司法联合工作机制,严厉打击各类侵权行为,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指导行业制定服务外包数据保密指导规则,引导企业建立保守商业秘密和竞业禁止制度。
进一步提高海关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2005年政法司的工作重点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海关工作方针和《海关总署党组关于加强海关法制工作的决定》,以建设法治海关为目标,将海关法制建设与海关第二步发展战略紧密结合,进一步提高海关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拟开展的与相对人有关的主要工作有:
一、认真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进一步创新海关行政管理。在海关系统内部深入宣传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使依法行政的观念深入人心,切实提高海关法制化管理的水平。继续推动《行政许可法》的贯彻,对于海关贯彻许可法的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和检查监督。对于现有海关许可执行中存在的共性问题,积极进行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和具体措施。
二、进一步完善海关立法机制,健全海关法律体系。出台海关中长期立法规划,力争尽早出台《海关统计条例》。修订《海关规范性文件制定办法》,在海关系统进一步牢固树立依法立法的观念。坚持立法公开,提高基层关员和相对人对海关立法工作的参与程度,尝试开展规章草案的公示和立法听证。继续深入开展海关法规的清理工作,并在此基础上编辑新版《中国海关法规汇编》。
三、建立严谨高效、规范有序的海关法律监督机制,体现执法为民理念,确保依法行政。加强对海关执法难题的研究和行政解释工作。进一步健全海关行政复议应诉工作的相关制度和机制。继续落实复议公开制度,使海关复议工作更加公开、透明,通过多种渠道,宣传海关复议制度、规程、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等。尝试在制发复议决定书时,开展对相对人耐心宣传、解释海关法律法规活动。
四、开展多种形式法制宣传教育。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海关法律规范的透明度。增强海关执法人员的法治理念,培养海关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加大对相对人海关法制宣传的力度,尤其是宣传通关措施和直接涉及到企业权利义务的法律法规,进一步营造良好的外部执法环境。
五、认真贯彻《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进一步树立海关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提高海关知识产权保护的水平。树立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的战略意识。制定知识产权案件操作规程,加强对口岸执法规范性的监督和执法引导,提高海关一线执法人员知识产权保护积极性和实际的执法能力。鼓励社会力量更多地参与、支持海关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六、充分认识海关贸易管制工作在国家宏观经济调控中的重要作用,努力开拓新的管理思路和管理方法。扩大海关与发证部门的合作范围,推动进口许可证件的电子数据联网工作,提高通关效率。建立快速反应机制(热线电话等),及时与政法司和相关业务部门协商解决问题的方法,确保通关系统的平稳运行,方便企业合法进出。
海关总署综合统计司司长 张丽川:
全面提高统计分析预警监测能力
2005年海关统计工作将进一步深化统计改革,在建设和完善执法评估系统和数据管理系统的基础上,以建立进出口预警监测体系为重点,实现对进出口重点敏感商品的预警和跟踪监测,构建进出口信息快速反应机制,提高统计分析预警监测能力,有效发挥统计职能作用,推动海关统计工作的全面发展,为促进国家对外贸易发展贡献力量。
一、推进进出口预警监测系统建设。继续稳步提高统计分析预警监测能力。全面建成进出口预警监测系统,对外贸进出口进行跟踪监测,动态监控,及时预警。深入开展贸易调研,全面提升统计分析质量。
二、健全和完善海关统计数据管理体系。建立起严密有效的数据质量保障机制。加强海关统计制度建设;结合H2000系统的推广应用,重新梳理海关统计数据管理的作业流程和操作规范,逐步形成全过程管理的模式。
三、强化海关执法评估工作。海关执法评估系统是运用数理统计方法和国际上先进的分析软件对海关执法状况进行科学计算、量化分析评估,是海关执法监督机制的一项重要措施。该系统自2001年运行以来已经取得很大成效,被署领导誉为海关战线的“第三只眼睛”。2005年将结合海关风险管理体系的建设,加快推广应用海关执法评估系统的二期开发成果,及时揭示海关执法工作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
四、进一步提高统计服务水平。继续坚持“为领导决策服务、为对外经济贸易发展服务、为海关管理服务”的思想,为对外经济贸易的发展做好参谋,为各级党政领导、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公众提供统计信息服务。
海关总署调查局局长 章国胜:
进一步规范企业进出口行为
2005年是建立现代海关制度第二步发展战略目标的关键之年,全国海关调查部门要充分发挥调查职能,围绕规范企业进出口行为的总体目标,扎实做好各项工作,为建设现代化海关作出新贡献。年内要重点抓好3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大力推进风险管理,逐步建立健全风险管理工作机制。风险管理是建立现代海关制度第二步发展战略的中心环节。调查部门作为风险管理业务的牵头职能部门,要积极推动风险管理工作向纵深发展。要大力加强风险管理平台使用和完善,尽快实现平台与H2000通关系统和其它海关业务分析系统的对接,建立统一的风险管理数据库。要组织开展风险分析,建立对重点企业和重点商品的常规监控机制,提高海关对各类风险的综合预警能力,为快速通关和打击走私提供支持。加大风险管理理论与方法技术的交流培训力度,不断提升海关风险管理工作的应用水平。
二是加大力度,深入开展规范企业进出口行为工作。2002年以来,海关实施了规范企业进出口行为“三步走”战略规划,并对占进出口总额80%以上的12000家重点企业初步进行了规范,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今年,全国海关调查部门要认真总结三年来规范企业进出口行为的效果和经验,结合风险管理理念和技术,评估规范的效果,在此基础上,组织开展“回头看”活动,把规范企业行为工作不断推向深入。要继续加大对企业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力度,引导企业守法自律;要加强企业诚信守法体系建设,科学评估企业守法状况和信用等级,实施分类管理。对诚信守法企业,海关给予便捷通关优惠待遇,并列入“红名单”对外公布;对失信违法企业,海关严格管理,列入“黑名单”严密监控,并有选择地对外曝光。加大对报关企业和报关员的管理和规范力度,根据《海关行政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实施对违法企业警告、暂停业务或撤销注册的处罚;根据《报关员报关差错记分考核管理办法》,对报关员实施记分考核管理。
三是积极开展企业稽查和贸易调查,为完成海关税收任务作出贡献。今年海关税收任务十分繁重,全国海关调查部门要继续贯彻“打防结合、以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大力开展企业稽查和贸易调查,打击走私违法活动,不断规范企业行为,为海关税收应收尽收提供有力的保障。要以反偷漏税为中心,加强对重点纳税企业和重点纳税商品的风险分析和监控,在此基础上有计划、分步骤地组织开展市场调查和贸易调查,严厉打击价格瞒骗走私违法活动。加大对加工贸易企业和减免税设备的专项稽查力度,严厉打击利用加工贸易尤其是深加工结转、CEPA和减免税等优惠措施进行的走私违法活动。
海关总署科技发展司司长 李小刚:
确保海关信息化第二步发展战略的实施
2005年全国海关科技工作将继续大力推进“电子海关”、“电子口岸”和“电子总署”的建设,确保海关信息化第二步发展战略的实施。
一、加强重点基础工作建设。包括H2000高可用性方案实施、应用项目分网运行改造和H883系统退出运行等工作。
二、保障风险管理、通关监管系统、加贸一体化、海关征税管理、海关统计、政务信息网、缉私局信息系统以及人事、财务、审计等职能管理重点项目的开发建设。
三、以保障H2000系统安全运行为目标,落实2004年全国海关信息系统安全运行电视电话会议部署,着手建立全国海关“一盘棋”安全运行管理机制和运行维护平台,制定与H2000系统集中运行相配套的管理制度和可衡量的管理标准。
四、加快电子口岸建设。召开电子口岸工作会议和现场会议,明确电子口岸建设和运作模式,推动地方电子口岸建设。
五、加强科技综合管理,建立与海关信息化第二步发展战略规划相适应的科技管理体制。要制定项目承办交办制度,提高海关应用项目的建设能力;加快海关信息化标准体系建设,促进信息化工作的规范管理;完善经费、设备管理体制,提高经费使用的透明度和科学性;改进海关科技优秀项目评审,加强项目评审的导向作用;采取多种形式的培训轮训方式,促进科技队伍知识更新和保持稳定。
海关总署国际合作司司长 朱高章:
努力开创中国海关国际合作工作新局面
中国海关已与近110个国家海关建立了友好往来,缔结政府或海关间双边协议/协定等20余个,适用国家(地区)50多个;当选为世界海关组织(WCO)中亚太地区副主席;与6个地区性海关组织和机制开展合作。中国海关国际地位日益提高,在国际合作中的作用越来越大,令世界瞩目。
2005年,中国海关国际合作工作将在总署党组的直接领导下,着眼全局,立足实际,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努力为我国海关第二步发展战略目标的早日实现做出应有的贡献。
――在双边海关合作方面:一是要继续扩大双边海关交往与合作,提高双边交往层次,提升合作的深度和广度;二是深入推进行政互助合作工作,加强与外国海关在法律制度、打击走私、知识产权保护、贸易统计、贸易便利化、反恐、安全等领域的合作;三是进一步提高对现有技术合作项目的管理水平,积极拓展新的合作领域,积极开展对发展中国家海关官员的培训;同时借鉴国际海关的先进经验,为海关的现代化建设服务。
――在多边海关合作方面:一是要深入参与多边海关合作事务,积极参与世界海关组织活动,认真履行世界海关组织亚太地区副主席职责;二是认真做好WTO贸易便利化谈判工作,提高海关参与WTO事务的深度与水平;三是密切配合有关业务部门,继续做好RILO的各项工作。
[关键词]批判;重构;信用文化;建设
[中图分类号]G12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6432(2013)24-0061-02
1批判:当代中国社会信用现状堪忧
社会信用是维系交易进而满足市场主体理性预期所需要的经济纽带,是市场经济的生命和灵魂。近年来,尽管我国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受转轨时期产权制度、法律法规体系建设、信用文化培育等方面因素影响,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发展仍然比较滞后,成为制约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瓶颈”[1]。目前我国信用文化缺失主要表现在:
(1)政府信用现状。政府信用是整个社会信用体系的核心。在经济转型过程中,政府没有及时地建立正式制度以对诚信理念起到推动作用。
(2)企业信用现状。企业信用行为的好坏关系着自身的生存和发展,以及经济社会的有序运行与健康发展。我国企业信用文化发展严重滞后,信用观念淡薄严重侵蚀着企业的发展,使企业信用风险加剧。
(3)个人信用现状。尽管人们在个人信用认知方面表现得普遍较好,对基本的信用行为和范畴具有比较清晰的认识,但在具体行为方面却表现得不太乐观,对待具体问题时还比较缺乏自律意识,知行脱节现象比较严重,个人信用的发展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
(4)社会信用管理体系现状。我国信用管理经过十多年的探索和发展,已有一定的基础和规模。但总体来看,我国信用管理体系存在的问题还很多,表现在:信用法律法规体系不健全、信用监管机制落后;信用供给体系不完整,信用服务业务层次低、范围窄;信用担保业发展缓慢,开展区域有限;信用服务市场体系不成熟,信用市场供需双重不足。
2反思:当前信用缺失和信用危机原因分析
针对转型期出现的信用缺失和信用危机,学术界做了不少分析研究。学者们都认识到市场主体信用意识的培养和形成、信用管理法律制度的健全与完善、进行社会道德规范教育的重要性[2]。总体而言,我国信用文化缺失的原因具体可以概括为:
21缺乏诚实守信的信用文化
受历史遗留因素影响,我国道德建设始终没有跟上形势的发展和变化,市场经济所需要的诚实守信的信用文化尚未完全建立,人们的社会经济活动缺乏道德这个软规范的调节。结果导致现实中有些人和有些企业背离了诚信经营的原则。
22市场经济关系的产权不够明晰,缺乏激励机制
产权方面的缺陷是制约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发展的制度性原因。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的进程中,需要建立与市场经济相联系的产权制度,而我国在产权建立过程中出现了制度模糊地带,产权制度存在缺陷。这种缺陷主要表现在产权模糊和产权保护不足两个方面。产权模糊问题大量存在于国有企业,产权保护不足问题在民营企业中比较突出。产权制度缺陷使得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的经营者往往都过分重视眼前利益,无法促使市场主体形成对长期利益的关注,无法有效激励市场主体的守信行为,不仅不能促使市场主体通过公平竞争增加社会财富,相反却引发了不道德竞争等大量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机会主义行为的发生。
23转轨时期社会信用意识和信用道德规范普遍缺乏
我国在经济转轨中出现了很多体制、政策方面的漏洞,造成了市场竞争相对无序、监督不力的局面。由于失信成本较低,失信者不能受到应有的惩罚,导致整个社会难以真正树立诚实守信的信用道德标准,产生大量失信现象。此外,由于我国信用制度尚不完善,人们在市场交易过程中主要借助关系的作用来信守彼此的承诺,滋生了一种“关系经济”,使传统文化和道德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受到了很大的挑战,导致信用弱化。
24信用法律法规体系不健全
健全的法律法规体系是社会信用体系建立完善及信用行业健康发展的基础和保障。我国现行法律制度中一些与信用有关的法律条款比较分散,而且还有很多信用方面的问题尚未涉及。
3重构:当代中国信用文化的建设对策思考
针对我国的信用危机现状及原因分析,信用文化的构建主要应从以下入手:
31强化政府信用建设
政府信用问题对整个社会信用具有引导和示范作用。各级政府部门的领导和干部都要深刻认识信用道德在完善市场经济体制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树立自觉尊重并恪守信用的意识,做诚实守信的表率。同时,要克服、惩治腐败,通过依法行政、公正执法、信守承诺和实干精神,促使民众自觉形成诚实守信的意识,维护整体政府信用。
32加强信用立法
信用法律的确立与健全是信用机制运行的基础和内在要求。建设社会信用机制首先要立法先行,加以规范。政府要率先垂范,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理顺政府职能,塑造合格独立的信用主体,使得个人、企业、银行都能以独立信用主体的身份进行平等、规范的信用活动;完善和补充现行法律,修订若干特别法规,制定过渡性的法规条例等;强化违约责任追究,形成权威性、连续性、公正性的法律保障环境。
33强化企业信用
首先,加快企业信用立法工作。完备的企业信用管理法律体系是企业信用行业规范发展的必然要求。一是借鉴发达国家在企业信用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先以比较完备的行政管理规定的形式颁布,待条件成熟时,再以正式法律的形式出台。二是加强企业信用的监督管理工作。从立法上明确法律责任,加大执法力度,做好企业信用监督管理工作,严厉打击失信行为。
其次,清晰定位本企业的信用价值观和经营理念。企业核心竞争力是企业文化中的企业理念和核心价值观。目前,有的企业缺乏个性,没有着力构筑与企业的建立、企业的历史和奋斗目标紧密结合在一起的企业管理理念和相应的企业信用文化内核。
最后,企业应建立员工自我激励的人才资源管理机制。企业要想留住人才,挖掘人才的潜能,就必须建立员工自我激励的人才资源管理机制,提高企业满意度。要建立公平公正的任人制度、合理的薪酬制度、良好的工作环境,创造一个能赢得员工长久支持的企业信用文化环境,员工因被信任而最大限度地发挥潜能,从内心深处体会到真正的工作成就,从而更好地为企业服务。[3]。
34提高全民道德素质,树立正确的企业家品格和良好的个人修养信用机制的建立需要有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关键在于提高全民道德素质。人们诚实守信的道德品质和道德情感,不是自发形成的,它必须采取教育的手段,通过有意识的培养,通过行为主体由不自觉到自觉、再到情感自愿的升华才能逐步形成。因此,必须把讲诚信作为公民道德教育的重要内容,通过各种宣传舆论工具、采用灵活多样的教育方式,大力宣传信用道德在市场经济中的重要作用和推进社会进步、维护良好人际关系的重要意义,使诚实守信的理念深入人心,并逐渐地转化为每一个公民的自觉行动。
35对社会信用管理而言,加快改革提高与信用相关的信息技术水平信用信息的完整性直接决定着信用的有效性。信用机制的建设必须要有高效的电子信息传递网络作为硬件支持,可以利用先进的电脑系统和信息技术,实现各信用提供机构和部门联网,建立统一的客户信息数据库,把维护企业的声誉和知识产权放到竞争的突出地位,使信用建立在高科技信息化的基础之上。
36强化传媒的责任,营造良好的信用氛围
现代传媒是信用意识的培育者,信用道德的规范者,信用文化的传播者,是社会信用建设的倡导者、引领者、记录者、监督者,应充分发挥示范作用、引导作用和监督作用。要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的宣传和导向作用,广泛开展以诚实守信为主题的宣传和教育活动,弘扬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符合诚实守信要求的道德风尚,使信用观念、信用意识和信用道德渗透到公民的意识之中。首先,要确立传媒信用观念,建立传媒业诚信机制,打造信用传媒,构建传媒公信力,真正起到表率和示范作用;其次,要通过多种形式引导全社会树立诚信观念,增强信用意识,引导市场主体自觉遵守和维护社会信用,引导社会舆论,培育和传播信用文化,营造信用环境;最后,要充分发挥好新闻舆论监督的纠偏作用[4]。强化现代传媒在社会信用建设中的示范作用、引导作用和监督作用。
参考文献:
[1]陈静我国社会信用及管理体系现状与对策研究[J].中国流通经济,2011(1).
[2]张宜松我国社会信用体系的架构与支撑[J].生产力研究,2004(9).
[3]周丽玲,李小红对企业信用文化缺失的哲学思考[J].黑龙江史志,2011(5).
[4]林英泽现代传媒在社会信用建设中的作用[J].中国流通经济,201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