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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象与方法
1.1对象
南汇区所有一级和二级医疗机构,共18家。干预前后对每家单位分别随机抽取5名医护人员作为问卷调查的样本(医生2名,护士2名,勤工1名),共90人。
1.2调查方法
对18家医疗机构实施为期1年的干预措施,干预前后对所查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和处置情况及医护人员对医疗废物的知识知晓情况进行调查。调查使用统一制定的调查表进行,方式采用现场查看、查阅资料与询问等。
1.3干预措施
1.3.1人员培训和宣教依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法规、规章和规范,编制《医疗废物安全管理指南》开展培训和宣教,培训对象主要为医院管理、医护和后勤保洁等有关人员,培训内容包括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分类收集、专用工具运送、暂时贮存、处置等重要环节的工作程序和要求。培训的形式为集中培训、专题讲座、面对面指导、版画宣教、简报宣教等。并提供各医疗机构相关培训人员联系电话,便于有疑难问题的单位随时咨询。
1.3.2分级管理对18家医疗机构建立医疗废物管理和处置情况档案,根据医疗机构的分级情况和对医疗废物安全处置情况实行分级管理,对于不同级别的单位采取不同的监督力度和频率。一级管理,每个月上门1次,对医疗废物处置的各个环节进行全面的检查;二级管理,每2个月上门1次,对医疗废物处置中的薄弱环节进行重点检查。其中若有被行政处罚的单位,则原来属于二级管理的改为一级管理,而原来为一级管理的则增加检查的频率。每次检查发现的情况及时归入档案记录,根据不同情况确定下一次监督重点。
1.3.3依法查处 对18家医疗机构,依据法规、规章和规范执法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违规违法单位,严格依法查处。共发出责令改正30户次,警告16户次,罚款4户次,罚款金额总计1.5万元,行政监督意见书8份。在实施查处的同时,做好整改指导,并进行追踪复查,确保整改到位。
1.4评价
1.4.1问卷调查KAP问卷共20道,分别给随机抽取的90名有关医护人员进行现场书面答题,答对15道题及以上为优秀,答对6~14道题为合格,答对6道题以下为不合格。
1.4.2评价指标依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规定设定对医疗机构评价指标,其中包括制度及培训情况,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和内部运送情况,医疗废物暂存场所设置,医疗废物处置等,共21个小项。为保证调查的质量控制,调查人员固定,掌握统一的评价标准。
1.5统计分析
调查资料运用 SPSS 11.5软件进行统计学处理。
2结果
2.1干预前后医护人员医疗废物管理和处置知识掌握情况
实施干预前后医护人员对医疗废物管理和处置有关知识的掌握程度构成有明显的不同(表1)。
χ2=116.3, P
2.2干预前后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安全处置水平
实施干预后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和处置的各项指标均有大幅度提高(表2)。
3讨论
3.1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和处置干预前后的效果评价
干预前问卷发现,医疗机构医护人员对医疗废物管理和处置知识掌握程度较低,答题的合格率仅为14.4%,不合格率高达85.6%,说明不少医护人员对医疗废物管理和处置的基本知识未能掌握,导致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和处置距离《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法规、规章、规范的规定要求差距较大。管理制度不健全,分类收集不规范,合格率均仅为11.1%。分类收集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未严格根据卫生部、国家环保总局《医疗废物分类目录》规定,按照五大类分类收集,而是按照医疗废物的材料性质或名称分类,或仅将使用后一次性医疗用品分类出来外,其他医疗废物混合一类收集或混类收集。此外,分类收集点的设置、医疗废物收集包装等均存在诸多问题。内部转运合格率也很低,仅为5.6%。主要存在的问题是:不使用专用工具运送医疗废物,使用的运送工具不少达不到防渗漏、防遗撒的要求,甚至由转运人员直接手提运送。转运医疗废物没有固定时间和路线,运送人员运送过程职业防护也做得较差。 暂时贮存场所设置存在较多问题,合格率仅为22.2%。调查中发现,有的设置在医疗区和生活垃圾存放场所旁边,不少设置的贮存设施简陋,墙壁、地面不易清洁,屋顶透光、漏水,无防鼠、防蝇、防蟑螂安全措施,达不到规定的卫生要求。医疗废物内部交接登记制度执行情况也较差,合格率为11.1%。不少医疗机构未执行医疗废物内部交接签收制度,实施医疗废物登记的医疗机构登记不完整、缺漏登记情况严重,不少单位仅登记一次性医疗废物。医疗废物处置存在的问题也不少,合格率为27.8%。调查中发现,在非贮存地点丢弃、倾倒、堆放医疗废物或混同生活垃圾处置的情况时有发生。传染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人的生活垃圾,未能严格按照医疗废物处置等。
通过培训宣教、分级管理和行政处罚等干预措施的实施后,18家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和处置情况有明显好转。医护人员对医疗废物安全管理和处置的意识有明显提高,有关知识的知晓率14.4%上升到93.4%,医疗废物管理和处置各项指标的合格率也明显上升,表明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和处置实施干预措施后取得良好的效果。
3.2医疗废物安全管理措施的探讨
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和处置的安全性取决于各医疗单位自身管理的水平,实施外界干预对促进医疗机构加强自身管理,推动和促进医疗机构按照规定要求实施医疗废物管理和处置具有重要的作用[1]。通过对18家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和处置干预前后的效果评价,总结出医疗废物安全处置三大有效的干预措施:① 培训宣教,通过培训宣教可提高医疗机构医护人员对医疗废物管理和处置的掌握程度,促进他们按照规定要求进行规范化管理和处置。值得重视的是,在对有关医护人员培训的同时,还应加强对患者和陪护人员的培训宣教,配合医疗单位共同做好医疗废物管理和处置工作;② 分级管理,分级管理可针对各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水平高低进行,水平高减少监管频率,反之增加监管频率,可提高监管效率;③ 行政处罚,处罚目的是为了提高医疗废物安全管理质量,使发现的问题能得到及时纠正,确保医疗废物管理和处置按照规定要求进行。值得引起重视的是,处罚仅是手段,重要的应是指导和教育,处罚、指导和教育相结合才能收到较好效果[2,3]。以上三大干预措施,建议卫生行政部门在制订医疗废物管理规范和措施中作为长效机制予以考虑,使本市医疗废物真正纳入法制化、规范化管理的轨道,确保医疗废物达到无害化处置。
4参考文献
[1]金燕芳. 医院感染管理中的健康教育[J].上海预防医学 ,2005,17(10):504.
[3]刘美霞. 论医疗废物的管理[J].中国公共卫生管理,2006,22(5):419.
第一条为防治危险废物污染,保护和改善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危险废物包括:
(一)医疗废物和其他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废物;(二)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废物。
第三条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以及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运输、贮存、利用和处置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坚持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减少危险废物的产生量,对危险废物实行充分回收和无害化处置。对医疗废物和其他污染严重的废物实行集中处置。
第五条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县(市)、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监督管理。卫生、市政、公安、交通、价格、工商行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等部门应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共同做好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
第六条鼓励、支持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推广先进的防治技术。对在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由各级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给予表彰或奖励。
第二章危险废物管理
第七条产生、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建设项目,应当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必须按规定到市或县(市)、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排污申报
登记)并提供所产生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理的有关资料。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申报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提前15日到原申报登记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八条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设施不得擅自关闭、闲置或拆除;确有必要关闭、闲置、拆除的,必须报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并采取措施防止危险废物污染环境。
第九条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应当根据危险废物的性质、形态,选择安全的包装材料、包装方式,并对危险废物实行分类包装、收集、贮存、运输。
第十条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运输单位和接受单位在转移危险废物时,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运输危险废物必须采取防渗漏、防扬撒、防破损等安全措施,防止污染环境。禁止在运输过程中丢弃危险废物。
第十一条贮存危险废物的设施和场所,必须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并采取防渗漏、防扬散、防雨淋、防流失等安全措施,防止污染地表水、地下水和其他环境。禁止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禁止在非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危险废物。
第十二条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危险废物进行处置或委托危险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处置。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对危险废物不按规定处置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不处置或者处置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指定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为处置,处置费用由产生单位承担。
第十三条危险废物包装容器以及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必须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运输危险废物的车辆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危险货物运输管理的规定,并设置危险废物标识。
第十四条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单位,必须依照国务院《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规定,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并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手续。禁止无经营许可证或者不按照经营许可证规定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的经营活动。禁止将危险废物提供或委托给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的经营活动。
第十五条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单位,应当制定在发生意外事故时应采取的应急措施和防范措施,并报所在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发生危险废物污染事故或其他突发性事件时,有关单位和个人必须立即采取应急措施,消除或减轻污染危害,及时通报可能受到危害的单位和居民,并报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
第十六条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的监督检查。
第三章危险废物的集中处置
第十七条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的建设进行统一规划,纳入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环境保护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第十八条提倡、鼓励社会单位和个人投资建设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
第十九条从事危险废物集中处置的单位,必须具备国务院《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
第二十条各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及时将医疗废物交由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处置。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买卖、转让、回收利用医疗废物。对其他具备集中处置条件的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应当委托集中处置单位进行处置。
第二十一条危险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必须保证集中处置设施、设备正常运行,处置危险废物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保护、卫生标准和规范。
第二十二条危险废物实行集中处置的,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集中处置单位应当签订书面委托合同。书面委托合同应当明确双方在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处置、费用承担等方面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
第二十三条危险废物集中处置单位集中处置危险废物,可以向危险废物产生单位收取处置费用,但不得超过价格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范围和标准。
第四章罚则
第二十四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或县(市)、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以3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一)未按规定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登记危险废物,或者在申报登记时弄虚作假的;(二)拒绝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现场检查,或者在被检查时弄虚作假的。
第二十五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或县(市)、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以1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罚款:
(一)收集、贮存、利用、处理、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不按规定设置识别标识的;(二)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的;(三)危险废物产生单位不按规定处置其产生的危险废物或者不承担依法应当承担的处置费用的;(四)擅自关闭、闲置或者拆除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设施、场所的;(五)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的。
第二十六条危险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处置危险废物不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保护、卫生标准、规范的,由市或县(市)、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七条无经营许可证或者未按照经营许可证规定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由市或县(市)、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规定予以处罚。危险废物经营单位有其他违法行为的,由市或县(市)、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依照国务院《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二十八条违反本办法规定,造成危险废物污染环境事故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九条规定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九条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触犯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处罚。
第三十条当事人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复议或提讼。
关键词:医疗卫生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 污染源
一、医疗卫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特点
由于直接造福于社会的特征以及污染物排放数量不大的事实,医疗卫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技术难度、环境风险和环境影响评价责任风险很容易被低估。但实际上,医疗卫生项目所独有的环境影响特点,可能具有更高的环境风险、专业性和复杂性。首先,医疗卫生项目排出的含病原微生物污水、生物废物、临床废物,排出的含有危险化学品、重金属和放射性的有毒有害物质,具有复杂的污染物构成和造成灾难性环境影响的极大可能性;其二,医疗卫生项目大多位于人口稠密区附近或者内部,环境风险和环境影响评价责任风险很大;其三,医疗卫生项目与公众零距离接触,在控制对外影响的同时,还必须严控自身运行及外界环境对医疗卫生项目的影响,通常的厂界和保护目标概念已经不完全适用。
二、医疗卫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现状分析
(一)医疗卫生项目污水
1.医疗卫生项目污水污染源
医院产生污水的主要部门和设施有:诊疗室、化验室、病房、洗衣房、X光照相洗印室、动物房、同位素治疗诊断室、手术室等的排水;医院行政管理和医务人员排放的生活污水、食堂和宿舍排水。
2.医疗卫生项目污水特点
医疗卫生项目污水的产生量大,水质成分复杂。医院的排水量与医院的规模、性质、医院设施情况、住院和门诊人数以及地域气象条件、所处地区的生活习惯和管理制度有关,约为同等规模居民区污水产生量的8~10倍;污水水质成分复杂,包括带有病菌的污水、放射性废水、含重金属化合物的废液、使用大量有机溶剂(如消毒剂、氰化物、杀虫剂)及其它药物产生的废液等。
医疗卫生项目污水的排放呈现水质、水量的不均衡性。在全年中夏季排水量最大,冬季排水量较小,在一天内通常在上午7~9时(全院排水)及下午18~20时(病房排水)出现排水高峰。医院的综合排水中生活污水的比重很大,主要成分如有机物、悬浮物、油脂,pH值与常见生活污水相似,但成分更复杂,其中含有某些有毒化学物质和多种致病菌、病毒和寄生虫卵,它们在环境中具有一定的适应力,有的甚至在污水中存活时间较长,若未经处理即排入水体或灌溉,将污染环境,影响人们身体健康。来自门诊和病房的排水中可沾染病人的血、尿、便,主要污染物包括病原性微生物、有毒有害的物理化学污染物和放射性污染物三类,具有传染性,必须经消毒灭菌后方可排放。
因此,在环评中对这几类污水的性质、产生量都要分析清楚。
(二)医疗卫生项目废物
医院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一般性生活垃圾和受到生物性污染(各种病菌、病毒和寄生虫卵)的带有传染性的医疗卫生项目垃圾和废物。
1.医疗卫生项目废物污染源
所谓医疗卫生项目废物,是指在医疗卫生项目、预防、保健、医学科研与教学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间接影响的固体废物,医疗卫生项目废弃物有:一次性医疗卫生项目用品,包括一次性注射器、各类塑料制品、纱布、棉球等;有机污染废弃物,包括病理科手术室废弃的切除器官、血液制品等。
2.医疗卫生项目废物特点及危害性
医疗卫生项目废物中含有大量致病菌,带有一定危险性,既不能与一般生活垃圾混合,也不能随意堆放。一般是在指定的地方进行焚烧处理,有条件的大型医院自建焚烧炉,不具备条件的医院则必须定人、定时、定车送往指定的医疗卫生项目焚烧炉进行处理。在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协助处理时,须由接收单位出具承诺函。对医疗卫生项目固废在医院内收集、存储手段和方式以及防止二次污染的措施要做比较详细的叙述和评价。
医院的规模不同,医疗卫生项目垃圾的产生量也不同,而且各地的情况也不一样,故在环评中要尽量多用本地的实例进行类比。
(三)医疗卫生项目污水处理站污泥
很多医院自建污水处理站,大量悬浮在水中的有机、无机污染物和病菌、病毒、寄生虫卵等在处理过程中沉淀分离出来形成污泥,因而医疗卫生项目污水站的污泥也含有这些成分并具有传染性。污水站产生的污泥因含水率较高呈半流态,在脱水处理之前,也可看作是液体废弃物。如污水站采用二级生化处理,产生的污泥不仅包括一级处理产生的悬浮物和沉淀下来的淤泥,还包括二沉池剩余污泥。栅渣、化粪池和污水处理站化学沉淀污泥属于危险废物,在排放外环境之前需经过无害化处理。污泥的产生量与污水水量、水质和处理工艺有关。
(四)其它
有些医院为了治疗工作的需要,需用放射性元素作为治疗手段,对此应有放射性专项评价并提出相应的安全措施;医院有自建医疗垃圾焚烧炉的,废气污染源包括焚烧废气,一般以轻柴油、煤油、煤气、液化石油气和天然气作为助燃剂,烟气中的主要污染物有甘堕落SO2、NOx、H2S、NH3和微量的BaP等。
三、医疗卫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展望
医疗卫生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的重点虽与一般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不同,但是在国家医疗法规里提出了要鼓励医疗卫生项目的建设,各地市级甚至县级都热衷于建设医疗卫生项目,由于急促上马,项目的选址没有经过合理严谨的环保专家论证,加上有些地区所能收集到的医疗废物很少,焚烧炉不能连续运行,因此做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时应考虑到这些因素及由这些因素引起的环境风险,此外收运过程的环境风险也是不能忽视的。医疗卫生项目的建设要严格按照国家对医疗废物管理相关的技术规范要求进行,项目选址要经过严格论证,使项目在运行阶段对环境的影响减少到最小程度,应加强即将上马的这类工程项目环评中的环境风险评价的工作。
参考文献
[1]宋新南.医疗机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研究.环境科学与技术2006/10
【关键词】生物安全;实验室;管理;流程
【中图分类号】R19 【文献标识码】C 【文章编号】1008-6455(2010)11-0155-01
医学检验人员长期接触的生物危险性血液、体液等各种标本,含有大量的致病微生物,不仅污染环境,而且传播疾病。因此,检验科人员应切实强化生物安全意识,规范医疗废物管理组织和制度,坚持安全管理和质量管理两手抓,避免医学实验室感染,在诊断治疗病人的同时保护好自己不受传染。
1加强生物安全防护知识的教育
1.1加强生物安全基础知识及危险教育:有资料显示,在现有的医护人员中,对有关防护知识来源于教师的仅占10.8%[1],而我们有的学科带头人具有很高的学术造诣,但却不了解生物安全的基本知识,这正是我们与发达国家在学科建设理念上重要的差距之一[2]。由于我们医学教育的缺陷、教育理念的落后及知识来源的匮乏,部分检验人员对生物安全常识和危险性了解不多,重视不够。特别是临床实习、进修人员对新的工作环境、工作流程的不熟悉以及清洁工人医学知识最少,其自我防护意识和防护技能严重缺乏,但是他们又是临床接触医疗感染物机会最多,所以是最易受伤害的人,应将培训重点放在他们身上。要加强医学实验室生物安全知识的学习和更新,强调生物危害和生物安全的意义,让实验室人员和了解生物安全知识,熟知各种可能的危害。
1.2提高生物安全防范意识:实验室要制定实验室安全制度、生物安全措施及操作流程,让医务人员掌握正确处理实验室生物因素意外事件的方法,各种仪器、设备的操作步骤和要点;熟悉生物安全装备的使用,如生物安全柜、隔离衣、防护服的使用等。提高实验室工作人员的生物安全意识,工作人员必须经过生物安全防护相关知识的培训考核并合格后才能上岗,形成普遍预防的观念。
1.3加强技能培养。在形成防护意识的基础上,要进一步加强实验室人员安全防护基本技能的培养,让广大的临床实验室检验技术人员,成为既懂“临床检验”,又懂实验室生物安全的合格专业人才。清洁工人和临床实习、进修人员是最关键的人群,要采取现场培训,对口培训。如在收集运送过程中,要防止锐器的刺伤和污染,教育他们锐器一定要放到利器盒内,收集人员收集垃圾时一定要穿戴必要的防护用品,这样培训便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2建立健全实验室生物安全相关措施
建立健全实验室生物安全相关措施,为实验室工作人员免遭生物危害提供保障。因此,要建立实验室各项生物安全操作规程及管理制度,建立好实验室相关安全档案。
2.1重视基础设施建设:清洁与消毒是保障生物安全管理的重要环节,只有正常到位的清洁与消毒才能保证在安全环境下安全工作。在实验室设计中、在购置仪器设备时,要首先考虑生物安全的问题,与后勤部门协作,共同设计保障安全的实验室,提供合理的设施,配备必要的安全设备。如安全警示标志、带盖的医疗垃圾筒、感应式水龙头等一些细微的改变,来改善实验室的整体面貌。
2.2完善实验室管理制度:实验室要加强生物安全防护,必须制定严格的制度,如人员培训制度、登记制度、实验室准入制度、安全检查制度、消毒灭菌与废弃物处置制度等。还要有详细的进行安全防护流程操作手册以及应急处理一系列机制,为了不让制度、流程架空,定期和不定期的进行督查,对结果进行合理强硬的奖罚,以提高工作人员的责任心。真正做到管理到位是硬前提,工作落实是硬道理。
2.3实验室生物安全的操作规程:制定实验室生物安全的操作规程,对一项检验项目的操作应有明确的操作流程规定。流程也不是一成不变的,要在实践中检验和进一步完善。针对暴露出来的薄弱环节及时实施协调管理,与相关部门共协商,杜绝遗漏。
血液、体液标本是实验室的主要标本,也是实验室潜在危害的主要物质,血液体液检验中安全问题尤为重要。我国是乙肝感染和发病的大国,近年来,爱滋病的发现与流行对每天与血液、体液打交道的检验人员造成了极大的威胁。因此在采集血液、体液标本时,应遵循生物安全的要求,尽量减少检验人员直接或间接接触这些标本的可能。应使用与仪器匹配的真空采血管及一次性试管。减少检验人员在体液收集、采血、运输、处理、上机及废物弃置等检验过程中与血液、体液产生直接或间接接触的可能。同时,加强对工作人员的个人防护,如定期注射不同的疫苗,增强实验室工作人员的体质。全面克服实验室工作人员的侥幸心理,要加强普遍性预防的理念[3],使用安全可靠的检验用品。
3强化法制观念,做到依法防护
生物安全管理不仅与医院感染息息相关,甚至影响到整个社会环境、社会发展。目前,我国生物安全管理已初步步入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的道路。实验室人员要认真学习国家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实验生物安全通用要求》、《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等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通知、条例。注重法律法规学习,是加强生物安全防护的基础。加强与重视生物安全管理的理念,增强生物安全防护意识,提高职业防护能力,确保自己安全,确保实验室安全,确保环境安全,是我们医学检验界广大医务人员义不容辞的责任。
参考文献
[1]张小容.医护人员自我防护调查分析[J].中华医院感染学杂志,2003,13(1):29-32
(一)全力支持社会经济发展
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服务经济发展工作的意见》,全力加大支持经济发展的工作力度。
一是加快建设项目审批速度。对权限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努力实行"随到随审"制度,及时审批;对权限范围外的建设项目,积极开辟绿色通道。切实落实好重点项目预先介入制度和重点项目专人负责制度。项目审批时间在去年提速20%的基础上又提速了20%。此外,从五月中旬起,我局正式启用网上申报系统。各镇区的饮食娱乐服务类和区域开发及其他类项目均可通过网络申报,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环保窗口将不再直接受理以上两类项目。 二是加大服务经济的力度。一方面,积极推进环保联络员制度。对企业的环保诉求,坚决做到"能办则办、特事特办、急事快办", 截止目前,已走访企业82家,帮助企业解决50多个实际问题。另一方面,落实预先介入制度。积极主动与各区镇招商人员联系,对各区镇在谈项目,提前介入,给予指导。凡是不符合产业政策的,建议各地立即终止谈判,以免浪费人、财、物力;凡是符合产业导向的,积极给予帮助,实行审批提速。此外,在遵守国家环保法律、法规的大前提下,还对具体项目创新灵活的审批方法,确保企业"早核准、早开工、早投产、早见效"。
此外,还与我市金融部门联合推出环境信用修复机制,对环境行为评级较低但积极整改、成效明显的企业,及时提升环境行为等级,确保企业及时获得信贷支持。半年来,已为十几家企业进行了环境信用修复。 此外,还切实降低环境监测收费,对部分服务性监测项目实行"减半收费",对监督性监测实行不收费。上半年减免环境监测收费15余万元。
四是全力推进重点(实事)工程。坚持做到"领导、认识、责任、落实" 四个到位,在年初就成立了工作班子,并制订了《环保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机关科室分工负责,重点项目落实专人,要求责任部门及具体督办人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切实抓好进度。到目前为止,我局负责的重点工作(实事工程)都能够按照序时要求顺利推进。有关污水管网建设、扩建三家(陆家、张浦、锦溪)污水处理厂、继续实施乡镇污水处理厂除磷脱氮工艺改造以及在30个自然村落开展生活污水处理等工作,都已纳入市镇长目标责任书中,从年中督查情况的来看,各项工作进展都比较顺利。
(二)着力抓好污染物减排工作
严格执行《**市减排目标责任评价考核暂行办法》,采取有效措施扎实推进全市减排工作。在源头控制上,产业布局优先考虑环境容量,禁止建设与产业政策不符和含磷氮排放的项目。在结构优化上,排出低产出、高污染、高排放企业名单,有计划、有组织、有节奏地实施转移或关停。在工程进度上,进一步加大督查力度,做到月检查、月通报,确保减排工程早实施、早完工、早见效。在项目管理上,切实加强工作台帐建设和减排项目现场管理,抓好业务培训,不断提高项目管理水平。
此外,还认真开展主要水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试点工作,出台了《**市主要水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利用经济杠杆引导企业约束排污行为。 (三)认真抓好环境综合治理
一是坚持实施水环境综合整治。认真落实省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全力保障饮用水源地安全。落实阳澄湖蓝藻防控措施,完善蓝藻监测预警机制,提高饮用水有机污染物深度分析能力,及时掌握水质变化动态,截至目前共编制完成蓝藻日报47期。对饮用水源地、调水通道及重点河流实行全方位巡查监测,上半年共完成污染源监督监测1646次。此外,还采取扎实有效的措施,努力提升行政交界断面水质达标率。对于部分超标断面,要求各区镇认真分析超标原因,提出相关治理措施,持续改善水质。
二是高度重视空气污染整治。加快建设禁燃区,推广使用清洁能源。对空气污染排放企业实施全面整改,大力削减工业废气排放强度。加大机动车排气污染控制力度,启动机动车尾气综合整治,严格按规定开展机动车排气检测工作,加大不达标车辆治理和淘汰力度。加大建筑扬尘污染控制,全面落实清洁施工、文明施工要求。此外,还认真抓好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切实加大秸秆禁烧的巡查和执法力度,重点对公路交通干线周边地区及饮用水源地等敏感地区,进行不间断巡查。今年夏收季节,我市没有发生秸秆大面积焚烧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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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切实做好固废监管工作。对我市23家危险废物处置利用单位进行了专项检查,并完成全市工业固体废物的申报登记基础工作。商卫生局修订了《**市卫生医疗机构医疗废物集中处理管理办法》,并联合开展了医疗废物专项检查活动。配合经贸委、安监局对双鹤药业遗留的废水处理库存的有机废水及报废的各类化学品中间体、化学试剂等进行了妥善处理。此外,还对绿利来的水处理污泥的处置进行跟踪调查和管理。对原化工厂"黑脚子事件"展开调查、取证及分析鉴定工作。半年来,共现场检查213厂次,开出整改通知30份。
四是认真做好核与辐射监管工作。对我市24家放射源使用单位进行等级划分(其中高风险单位4家、中风险单位4家、低风险单位16家),并定期对涉源单位开展严格执法检查。全面落实核技术利用单位放射性同位素防火、防水、防盗、防抢等安全措施与应急预案。严格执行放射源转移备案和转让审批制度,加强运输途中的安全保卫工作,严防运输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或放射源丢失、被盗、被抢等辐射事故。督促企业将闲置、废弃放射源和放射性物质及时送贮,减少安全隐患。此外,还切实加强企业申请核技术应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
(四)切实维护群众环保权益
一、加强领导,落实医疗管理制度
各医院要建立健全医疗质量和安全管理组织,法定代表人是第一责任人,院长或分管领导、医疗服务质量监控部门人员是主要负责人,要制定好防范、处理医疗事故的预案,并组织全院医务人员学习,使之熟练掌握医疗事故或纠纷处理的流程。要建立医疗安全定期讨论制度,专题研究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工作,及时分析、掌握医疗安全动态,制定措施,解决问题。
各医院要严格遵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执业医师法》、《护士条例》、《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处方管理办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市卫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会诊管理的通知》、《江苏省医院手术分级管理规范(试行)》等各项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开展“以病人为中心,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主题”的医院管理年活动,切实加强医院基础管理,突出抓好各项核心医疗工作制度的落实,突出抓好各项诊疗规范的落实,突出抓好人员岗位职责的落实。
二、强化培训学习,提高医务人员业务素质
医务人员是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工作的主体,各医院要加强对全体医务人员进行卫生法律、法规、规章、诊疗护理规范和常规,医疗服务职业道德教育等方面的经常性培训和教育,对重点科室的人员要重点加强培训。各医院要注重人才队伍的培养和建设,强化三基三严培训,营造进修、短期培训、继续教育和人才成长的良好环境,进一步改善和优化人才队伍的知识能力和梯次结构,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实现人才团队的优化组合,要重视专科特色建设,注重医疗技术创新,根据疾病谱和医疗服务要求的变化,不断引进和开展新的诊疗方法,每个岗位上的医务人员都要恪守职责,加强自我防护,在医疗行为的每一个过程中,充分体现一切为病人服务的宗旨,努力做到既提高医疗水平,又达到防范医疗事故和纠纷发生,确保医疗安全的目的。
三、严格医疗质量监管,规范医疗活动
各医院要把质量管理摆在各项医疗工作的首位,加强基础质量、环节质量和终末质量管理,建立和完善监督评价和持续改进机制,落实安全措施,加强对医疗质量的全程管理,实施动态监控,尤其要加强对关键部门、关键人员、关键病人、关键环节、关键时间等的监督管理。一是放在重点病人,即急危重症和疑难病例的诊断和治疗,重视会诊和转诊工作,超出本医疗机构救治能力的患者要及时转诊;二是放在重点科室,如外科、妇产科、急诊科、手术室、儿科等要重点管理;三是放在重点时刻,如夜班、休息日、交接班之际,要配足力量,以应付突发事件,严格交接班制度,以免出现脱空断档;四是放在重要环节,要注重工作流程过程中的质量监督,及时纠正和处理未经批准擅自开展超范围手术、医务人员跨执业范围执业、医院任用非卫技人员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执行规章制度、技术操作规范、常规和标准,保证医疗工作的规范顺利进行,要规范接诊流程,杜绝通过人情关系违反程序接诊、收治病人。
四、切实改善医疗服务,增进医患沟通
各医院要按照我局转发的《省卫生厅关于在全省医院开展“全面改善医疗服务专项活动”的通知》(皋卫发[20*]148号)的要求,坚持把“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贯穿于医疗服务的每个环节,落实于每一次工作,通过落实诊疗责任制、改进服务流程、开展延伸服务、加强医患沟通、落实整体护理、加强会诊服务、缩短病人住院日、改善服务态度、严格控制费用、建立信息反馈和服务服务持续改进机制等措施,为病人提供及时、方便、温馨、细心、爱心、耐心和人性化的医疗服务。促进医院的形象明显提升,社会和百姓对医疗服务的满意度明显提高。
各医院要高度重视事前医患沟通机制的建立健全和落实,将医患沟通的各项措施贯穿病人就医的全过程。要研究制定各个医疗环节医患沟通的规范,采取多种方式加强与病人及家属的交流,要建立医患沟通办公室,注意沟通内容的层次性,根据病人病情的轻重、复杂程度以及预后的不同,由不同级别的医务人员进行沟通,对已经发生或有发生争议的苗头,要重点沟通;要热情接受患者对医疗服务的投诉并及时处理,认真倾听患者的意见,定期收集病人对医疗服务中的意见,并及时改进,注重问题发现在前,解决问题在先的处理原则,妥善化解各种医患矛盾,减少医疗争议,注重诚信服务,努力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五、有效防范,妥善处理医疗纠纷和事故
要制定防范损害后果扩大的预防措施,明确领导机构和承担具体工作的相关部门在争议发生后的各自工作职责和范围。对已发生的医疗事故或可能引发医疗事故和纠纷的医疗过失行为,应组织强有力的技术力量,积极采取有效治疗措施,防止损害后果的扩大,减少损失。医疗争议发生后,医院要按照规定留取证据,尤其要避免伪造医疗文书的行为,要及时告知有关处理途径,及时向公安机关求助,必要时与患者所在地政府、单位取得联系,协同处理,防止事态扩大。医院领导要靠前解释,讲究诚信,注意处理技巧,切忌背后操作。在保证医务人员权益和人身安全的情况下,经治医师也要到场参与处理,感受气氛,汲取教训。要认真执行报告制度,医疗事故争议发生后,除履行内部报告制度外,要在第一时间向辖区镇卫生所和局医政科报告,处理结束后,要按照卫生部《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报告制度的规定》向局医政科作出书面报告。
关键词:安全环保;施工管理;技术探讨
施工环境的好坏是影响能否保证施工安全顺利完成的最主要因素,施工环境的好坏取决于施工队对安全管理措施和施工时、施工后对环境保护措施的设计和实行效果。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的安全意识和环保意思日渐加强,施工队应该加强社会责任感,施工作业不能再是危险、危害环境的代名词。虽然说在施工中在所难免会造成各种安全环境问题,但是可以将发生几率和程度减到最低,所以本文就对施工中的安全管理措施、环境保护措施两方面提出一些建议,希望能为实际工程带来帮助。
一、施工管理的定义及其重要性
施工管理就是工程修建过程中的组织管理和技术管理工作,施工人员在施工现场具体解决施工组式设计和现场关系的一种管理,组织设计中的东西要靠施工员在现场监督、测量、编写施工日志,上报施工进度、质量,处理现场问题。明确施工目标的同时,应强化施工管理力度。注意理顺施工生产活动中人与人之间的协作配合关系,落实责、权、利一致的原则,使施工人员在施工中心情舒畅,精神饱满。当一名施工技术员不但自己要有高质量的技能,而且还要具备科学的管理能力。单丝不成线,独木不成林。在开展工作过程上依靠集体的力量,双方达成共识,那么开展工作就更有势力、更有冲劲。这样,哪怕工程再大、楼宇再高、要求再严,我们都能取得较好的效果。要做好每项工作,都必须在工作前对这项工作进行全面了解,这样才利于更好地开展工作。
那么怎样做施工前的准备工作呢?首先要熟悉施工图纸、有关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了解设计要求及细部、节点做法,弄清有关技术资料对工程质量的要求。其次要熟悉施工组织设计及有关技术经济文件对施工顺序、施工方法、技术措施、施工进度及现场施工总平面布置的要求;弄清完成施工任务中的薄弱环节和关键部位。最后对施工现场进行勘察和了解,古语有云:“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熟悉施工图纸,只是对工程的纸上了解,这是不够的。要清楚、全面了解工程,掌握工程概况,必须亲自到现场进行勘察、了解。这样认真了解工程的基本情况,有利于更好地实施管理,落实施工方法,更好地完善工作。
二、安全管理措施
(一)工程动工前的安全准备措施
工程动工前必须认真仔细编制工程安全计划书并上报公司受批准后再实行。建立完善的安全监管系统,成立由相关负责人组成的的安全指挥小组,负责研究与解决有关安全方面的重大问题。动工前针对工程实际设计可行的安全措施项目,按期实施。若没有设计完善的安全保护措施的工程,在安全计划书受批之前不准开工。严格执行安全规章制度,包括:安全用电制度;防火安全制度;水安全用电制度;安全操作机械制度;起重机作业安全制度;特殊工种安全制度;事故报告制度等。
(二)工程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工程过程中的预防和纠错措施控制系统目的是消除防止潜在问题或者防止已经出现的问题再发生,对出现问题的原因进行分析,然后用针对性地采取预防和纠正措施,以保证日后工程安全系数,最大程度减低人员伤亡事故发生的可能性。按照检验和试验控制程序对施工过程中产品的检验和试验进行标识和管理,确保产品合格了才可转序、交付。
(三)工程完成后的后续跟踪工作
工程完成后应根据施工资料管理落实技术负责人、质检员、专职资料管理员以及有关人员对业主、设计、工程质量技术资料以及相关资料进行及时收集、汇总、反馈和处理等工作,为了满足质量要求和日后改进的有效性提供有效资料。业主提供材料管理控制程序合同中规定有业主提供的产品时,必须对产品进行验证、修正,确保最终产品符合规定要求。
(四)日常措施
(1)每个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领导小组会议,讨论决定安全生产的重大事项,从过往出现的问题作总结并检讨;(2)每周至少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做好对机械设备、工具的保养,确保机械设备长期处于运作的最佳状态和最高安全系数;(3)定期清点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数量,如安全帽、救生衣等,必须满足所有进入工地的人员都必须按规定配戴安全防护用具,没有佩戴安全用具的人员或其他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入工地。并在工地内外的醒目位置竖立安全告示牌、安全提示标语;(4)设立工地医务室,专门负责工地人员的护理、疾病预防和抢救等医疗工作,并定期进行消毒、灭鼠灭虫、防疫等卫生工作,定期对工人进行体检,保证工人的身心健康。
三、施工阶段环境保护措施
数据显示,施工过程中对环境造成的污染以下主要分为下面几种:①使用水泥、煤灰、白灰等材料施工或运输时造成对空气的污染;②由于施工方排放出的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引起的水污染;③废弃或者多余的材料没统一合理处理而造成对土地的污染;④机械设备运作和运输材料时发出的噪音污染。
(一)空气污染的控制措施
(1)施工过程时,尤其是混凝土拌和、碾压、打孔等会大量生成尘土的作业时需采取最大程度的防风抑尘措施;(2)施工现场要安排专门人员定期进行防尘处理措施,例如定时对场地和器具喷水压尘;(3)大面积的施工材料堆放在地面上时,要用布料对其进行完整覆盖;(4)进入施工现场的运输材料车辆必须采用封闭车辆;(5)运输容易引起尘土的材料时,应该在其附近设立吸尘排气过滤系统;(6)采用真空吸尘方式对施工现场进行防尘处理。
(二)水污染的控制措施
(1)对工业废水进行调和过滤直至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才允许对外排放;(2)生活污水经过适当处理后通过排污管道排入市政污水系统,或者通知排污环保部门派出专门的排污车将其统一运送处理;(3)在施工场地建一个沉淀池,把污水内沉淀物经过一段时间沉淀再排放;(4)施工场地若设有食堂,建一个隔油池对厨房污水进行隔油防污处理;(5)施工场地内应采用移动环保厕所,并通过引入微生物处理技术、酸碱中和等污水处理设备等先进污水处理技术。
(三)废物污染的控制措施
施工废物主要有废油、多余或作废材料、医疗垃圾等,可以安排专人对废物收集、存放,然后进行垃圾分类,贯彻可持续发展观,把可循环利用的废品按不同方法处理,如废弃的金属可以直接再利用、废弃的混凝土将其粉碎磨细、植被土可以转交环保部门用于城市绿化等。最后把剩下的不可回收废物统一送到环卫部门集体处理。
(四)噪音污染的控制措施
(1)不允许所有参与施工的车辆在居民区附近使用鸣笛;(2)严格禁止施工队在夜间施工,特别是倾倒材料、使用大型设备等工序(3)按要求选择国家认证的低噪声设备;(4)尽量把噪声较大的设备安放在离人们生活区较远的地方;(5)实施有效的隔音措施,如建立隔音墙、绿化带、减振带等。
结束语: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的安全意识和环保意思日渐加强,施工的安全环保问题越来越得到重视。理想是美好,现实是残酷,虽然说在施工中在所难免会造成各种安全环境问题,但我们必须研究更有效的措施把事故发生几率和破坏环境的程度减至最低。施工环境的好坏是影响能否保证施工安全顺利完成的最主要因素,注重施工作业的安全环保问题无论对施工方还是社会都是百利而无一害的。
参考文献:
[1]王京元,张彬,戴霄.可持续发展与生态交通[J].交通科技,2006,(6).
【关键词】献血车;快筛过程;职业暴露;职业防护
职业暴露指医护人员在进行医疗护理工作过程中,意外被病人或是感染病携带者的体液、血液沾染到皮肤或粘膜上,或是携带有感染因素的针头等锐器刺破皮肤产生被感染的情况。虽然在《献血法》颁布实施后各地的采血机构与设施条件已经有很大的改善,但是献血车的工作条件还是明显不足于献血屋,而我国大部分的血液都来源于献血车采集。且在无偿献血志愿者中检出人类免疫缺陷病(HIV)、乙型肝炎病毒(HBV)、丙型肝炎病毒(HCV)、梅毒螺旋体(TP)等传染性疾病是占有一定比例的,所以职业暴露问题更加需要被重视[1]。下面就是针对献血车快筛过程中的职业暴露问题与职业防护的分析。
1 采血过程中职业暴露的主要因素
1.1部分采血护士的职业防护意识薄弱 ①部分护士在学校或是岗位中没有或很少有得到充分的防护意识培训。②个别护士没有充分的意识到职业防护的重要性,存有侥幸心理致使缺乏主动的防护意识,在上岗之前没有得到充分的采血培训[2]。
1.2采血工作人员由于工作繁忙而忽略了职业防护 我国献血事业不断壮大,特别是在《献血法》颁布之后,采血工作重点开始向采血车与采血屋方向转移,采血车更能吸引更多的献血志愿者,直接导致了采血车工作人员工作量的加大[3]。而我国现统计平均每个采血车工作人员在5人左右,繁忙的工作使得护士不能够认真的洗手、不能够按照操作规范使用洗手消毒液,出现血液污染身边工作用具时也不能够及时的进行清洗消毒,这也是导致职业暴露的主要原因之一。
1.3工作环境有限 采血车内每个工作人员的任务压力都非常大,加之采血车的工作环境有限(如空间狭小、声音嘈杂等因素),使得工作人员情绪急躁或者紧张,每个工作人员都身兼要职或身兼数职,忙碌的工作状态会加大护士违反工作规范的概率,从而导致职业暴露发生。
1.4未按照规范操作 在采血车内一切职业防护工作都是要靠自我督促完成的,因为各种原因没有按照规范操作就会增加职业暴露的概率,如①用完的针头重新插上针帽(这是职业暴露最常见到而且是最严重的一种行为)。②采血用过的针头未能及时的放置在锐器盒内。③抽血的过程中沾染到患者的血液。④没有随时穿着防护手套。⑤没有及时换掉沾染血液的手套。⑥抽血车使用前没有经过有效的清洁和消毒。⑦有献血反应发生增加了工作人员的工作强度。
2 如何在献血车快筛过程中进行职业保护
2.1加强安全教育,强化职业防护意识 血液中心要对新上岗的护士进行全方位的岗位培训,也要定期对已在岗的护士进行再次进行操作规范和突发事件培训,采血护士要用浸有戊二醛消毒液的湿毛巾进行消毒,严格按照一人一纸一带一巾的要求进行操作。提醒采血护士随时注意行业暴露安全措施,并且将相关培训制度纳入质量体系文件中去,并进行考核,考核不过关进行停岗再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以此法来提高采血护士的职业防护有显著效果。
2.2进行疫苗防护 采血人员进行疫苗接种是防止生物性疾病传播最为有效的一种职业防护方法,采血中心需要建立职业防护应急系统,制定职业暴露应急措施与职业防护规章制度,建立采血工作员人健康档案并且每年进行健康体检,特别对血液传播的病原体感染情况进行详细的检测,及时进行乙型肝炎(HBV)的疫苗接种[4]。
2.3增加献血车内工作人员 每个采血车内多增加两名护士,以减轻每个护士的工作负担,合理安排工作内容,在献血志愿者较多的地区和时间段内增派人手,或是多派采血车以减轻每台采血车的抽血量任务。实行采血护士轮流休息制度,每个护士在连续工作两个小时之后走出采血车进行放松,这样可以减缓护士压力和急躁情绪。也可以实行护士轮岗制,对分工不同的护士互换岗位进行工作。定期召开护士座谈会让护士表露心声,听求护士的建议,尽可能的对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提高,对采血流程进行完善。
2.4消除献血反应 献血反应是影响献血本人和采血车内其他献血人员情绪的重要因素,而车内所有献血志愿者都出现不同程度的献血反应时就会给车内工作人员造成非常大的精神压力和更多的工作量,甚至会阻止采血工作的正常进行。良好的献血反应应急措施与服务的亲和态度是减缓献血反应的最好方法[5]。我们要在做好护理工作的同时告知献血者献血反应发生的原因以及如何预防献血反应的发生,以此来减少献血反应的发生率。
2.5规范采血操作行为,坚决杜绝采血针头回盖针帽的危险行为,进行采血工作时要佩戴手套。有研究表明,经常佩戴手套的护士在被针头等锐利医疗器械损伤或是直接接触带有感染因素的血液与体液的感染几率要明显低于不经常戴手套者。在脱去手套后也要严格按照“七步洗手法”进行洗手。要严格按照《医疗废弃物管理条例》来对医疗废物进行管理收集,医疗垃圾存放不得超过24小时,使用专门的垃圾袋来盛放医疗垃圾,采血后立即将使用后的针头放入防渗漏且耐刺的锐器盒中,防止职业暴露发生。处理医疗垃圾事要严谨用手直接抓取,避免被体液及血液污染。
3 总结
本文针对献血车快筛过程中出现的职业暴露发生关键点进行了详细的原因分析,并且有针对性的提出了一些解决方案和防御办法,我们要在完成医疗工作的同时注意医疗工作者的身心健康和工作生活,将职业防护工作做好。
参考文献:
[1] 林岩,徐凤琴,陈丽容等.医务人员职业暴露的危险因素分析与对策[J].中华医院感染学杂志,2007,08(12):985-987.
[2] 吴伟斌,周永红.试论医学职业暴露及其安全防护对策[J].中华医院管理杂志,2003,10(11):57-61.
[3] 陈京,杨怀,史明惠等.综合医院医务人员职业暴露的监测分析[J].护士进修杂志,2011,16(08):1454-1455.
随着我国无偿献血事业的迅速发展,参加无偿献血的人数不断增加,血站采血人员在检测和采血过程中被针头刺伤、尖锐物割伤或直接接触血液、体液及其污染物的现象也随之增加,这给直接与献血者接触的的采血人员带来了职业暴露的危险。血站采血人员积极采取职业暴露的相应预防和控制措施显得尤为重要。
职业暴露的特点:采血护士由于工作性质,决定了工作人员每天可能会面对锐器伤,接触感染等危险因素,锐器伤是护理人员职业暴露最常见的职业伤害.由于人群中乙肝、丙肝和艾滋病的感染率的升高,加之这几种病原体感染存在窗口期,在采血过程中,由于防护意识淡漠、防护不到位、不能有效地利用防护用具保护自己,采血护士很容易被含有病原体的血液、污染破损的皮肤或粘膜,或被污染了的针头及其他锐器刺伤皮肤。
1 职业暴露因素:
1.1 针头刺伤:针头刺伤是采血人员受感染的最主要途径,如果无偿献血人员较多,献血地点相对较狭窄,采血场所较拥挤、秩序混乱;或没有护针帽的血袋针头在采血、热合的频繁传递过程中不慎碰撞;或采血针头放置位置不规范,极易造成针头扎手或扎到身上等引起职业暴露。
1.2 接触血液:接触血液也是血站采血人员引起职业暴露的主要途径,采血人员对献血者血型鉴定和初筛HBsAg和梅毒时,对手指挤血取血,血液滴到采血人员身上或手上;静脉穿刺时操作不当,血液顺针头斜面飞溅到采血者手上;采血结束,拔针时针头带出血液滴于采血人员手上;针眼按压不当导致血液渗出;将血液注入试管内留取血标本时,放置血标本试管打破造成污染;热合机操作不当,导致热合血袋辫子渗血、漏血,血液渗出,血袋污染。
1.3 接触被血液污染的物品:采血车外出采血时,因受场所限制,消毒物品和用水有限,工作台面,物品一旦被血液污染,只能用水、消毒剂擦洗而不能彻底清洗,消毒时间也不能按规定执行,不能彻底杀灭细菌、病毒。当采血人员再次接触被血液污染的物品时,有破损的皮肤极有可能被残留的细菌病毒感染。
2 职业暴露的预防控制措施
2.1 增强个人防护意识:医务人员是职业暴露的高危人群,而与血液长期接触的人员是最危险的人群。增强血站采血人员的个人防护意识是预防职业暴露的关键。定期对采血人员特别是新上岗人员进行职业暴露安全措施及生物安全方面的相关培训,让其认识自己的工作面临着被病毒、细菌感染威胁,提高警觉性。
2.2 加强个人防护:采血人员必须穿工作服,戴口罩、帽子、手套,若口罩、手套被血液污染或破损应立即更换,操作前和操作后都要用消毒液擦手消毒。
2.3 规范操作:静脉穿刺时要严格执行无菌操作技术,进针迅速,尽量避免有血溅出,采血后血袋应放置稳妥,避免因放置不稳造成针头被带出;留取样管时左手应避免手扶空管或试管架,直接将针头刺入留样管,留取样管后将带有样管的针头和血袋共同拿到热合机前封口,拔掉针头将其投入利器盒内,并检查热合处是否有漏血,针头统一回收,集中销毁。
2.4 消毒:有效的消毒对采血人员职业暴露的防护起到积极作用。根据工作空间不同可采用紫外线或动态消毒机等消毒设备进行消毒;物体表面、台面、地面、采血秤、热合机等用含有效氯500 mg/L的消毒液擦拭消毒,医疗废物周转箱用含有效氯2000mg/L的消毒液擦拭,作用30分钟后用清水擦净,工作人员的手用总醇含量50-60%的消毒剂搓擦消毒。
2.5 建立员工的健康档案:每一位员工每年都要进行健康体检,对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体阴性的工作人员进行乙型肝炎疫苗接种。
3 职业暴露的护理措施
做好针对性培训,增强防护意识 树立预防为主的观念,增强工作人员的自我防护意识,定期进行有针对性的防护知识培训,内容简单,容易操作,注重实际效果,工作时加强防护。如果被针刺伤,应保持冷静,立即从近心端向远心端反复挤出刺伤部位的血液,防止受污染的血液进入体内,用肥皂水和流动清水反复冲洗伤口,伤口应用75%乙醇或碘酒消毒,包扎处理。如有血液飞溅至采血护士眼睛内,应避免揉搓眼睛,尽快用清水反复冲洗眼睛。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