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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致富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使农民发展致富的一个十分有效的途径。农民专业合作社有两层定义,从概念上理解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定义是,在农村家庭经营承包的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动性经营组织;从服务对象上理解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以其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提供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的组织。近些年来,我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数量与日俱增,规模也逐渐的扩大。随之而来的是农民专业合作社在运作的过程当中,怎样能给农民带来真正的实惠,这已经成为了很多人关注的焦点。
农民专业合作社主要的服务群体是它的社员,即农民。我国农民占我国总人口的比重大约是60%,他们是最务实的人,他们最关心的也是在参与到农民专业合作社当中,能给他们带来多大好处,能让他们切切实实的获得什么利益。下面就怎样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社给农民带来真正的实惠做出几点建议。
一、切实的遵循以社员为主体原则
社员希望建立自己参与的决策机制和选举机制。社员在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机制以及制度方面比较关心的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织机构为如何、这样的组织的领导者又是怎样产生、他们如果参与到了农民专业合作社中能否具有发言权、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否公开透明等问题。这就是农民担心的。他们把钱投入到合作社当中,会不会亏本,能不能赚钱;能不能像最初了解的农民专业合作社那样,能够自己说了算,能够真正的行使作为社员的权力。面对这样的问题,我们希望现在所成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能够切实的遵循以社员为主体的原则,定期的召开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员大会;对理事长的产生,遵循大多数社员的意见,由海选产生或者由当地有威望的农民来担任。这样,社员们才能够充分的信任农民专业合作社,才能提高农民参与和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积极性,进而所有社员同心所向,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致富。
二、做好农民专业合作社间的信息交流、资源共享
农民专业合作社间的信息交流对于所有社员而言是至关重要的。就近些年一些地区农产品严重滞销,造成农民一年来没有任何收益可言甚至血本无归,这与各个农民专业合作社间的信息交流不畅、不及时,资源共享不到位息息相关,农民的收益也因农民专业合作社而受到巨大影响。针对以上情况,可以建议在全国各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中建立某部门,该部门专门对全国各地的农民进行样本调研,了解这些社员对下一年培育、生产农产品种类的意愿。这样点连成线,线汇成面,面形成立体空间,合作社之间就可以加强联系,共享信息资源,因时制宜、因地制宜,避免农民们在同一耕作季节耕种同样的农作物,进而导致某些地区的该农产品大量滞销。倘若合作社间的信息交流、资源共享做到位,那么,对于合作社的社员而言就多了一层利益的保障,社员们不会使自己耕种的农作物囤积,导致赚不到钱。
三、强化社员在农民专业合作社中的分工与合作理念
在现代经济体系中经营主体的分工与合作是必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一种特殊的企业,它是一种互助型经济组织。合作社的主要目的在于为成员提供服务,在提供服务的过程当中,合作社对外开放,也要盈利。合作社的盈利是属于社员全体的,这些盈利要通过农产品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产品育种、生产、加工、销售、运输、贮藏等等各个环节,所以在合作社日常运营中,特别需要社员之间的分工和合作。
在分工时,要落实到人头,假设有三个人分别是甲、乙、丙,他们均是某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社员。理事长委任他们三人做A、B、C三件事,这时,在分工时,就应注意由谁负责哪件事,以至于在工作出现问题时,可以在第一时间找到问题责任人。在分工过程中,还应该向社员普及有关分工思想的知识,让他们了解虽然是分工,但是大家负责的每一件事,事情结果的好坏都直接影响到大家最后的利益。进而能够让所有社员,可以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社获得实实在在的好处。合作的理念如同分工,大家共同经营,逐渐发展致富。
四、明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财务制度以及利润分配
农民是最务实的人,他们希望看到的是一本清晰明了的账。也就是说,他们希望能够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社所赚到的属于自己的利润不流失,能够通过合作社赚到的利润达到最大化。如今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财务制度还不健全,也并不明晰。社员们能从中得到的有效信息并不完整,所以希望可以进一步的明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财务制度以及利润分配,能够从根本上使农民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致富。
综上所述,通过以上提出的几点:切实的遵循以社员为主体原则;做好农民专业合作社间的信息交流、资源共享;强化社员在农民专业合作社中的分工与合作理念;明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财务制度以及利润分配,并以农民专业合作社为载体,都可以给农民带来真正的实惠。农民专业合作社对农业经济的推动与发展都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在今后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立与运营的过程中,一定要充分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地位和作用,利用好农民专业合作社这个载体的优势,把它作为一项重要而简单的途径使农民发展致富。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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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能量跃迁 管理者 激励机制 制约机制
基于个人能量跃迁视角下管理者影响机理
(一)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者的界定
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者不同于单纯职业经理人,是物质资产所有者(股权持有者)、合作社使用者、组织管理者的结合体,是合作经济发展低层次低阶段的产物,也是特色与特殊性所在,既是较大股份持有者,又是重要经营管理者身份,智猪博弈中合作社发展的更大收益者(小股份持有者普遍搭便车,是小受益者),有更大激励驱动力做好合作社管理。同时由于人力资本的相对优势(农村人才稀缺),决定了合作社管理者身份内在规定性,即有能力、有意愿成为合作社带头人,预期在外引内联基础上能够达成合作共赢。
(二)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者个人能量跃迁机理
本文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管理者视为具有一定能量的分子,通常这些人属于农村精英类型,是农村的稀缺资源,这些人通过打工、创业等经历获得的人力资本、社会资本、资金、信仰都视为能量,通过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实现个人能量的跃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管理者是初期的倡导推动者、发展期的核心领导(董事会成员)、深化期的推进者(制度规范)。在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初期,管理者凭借个人威信、资产、社会地位、信仰等因素吸引、说服农民参加合作,将分散的农户组织起来参与市场竞争;在发展期,管理者利用个人的社会资本、资金、经验领导合作社项目投产并负责销售、解决卖难的问题;在深化期,管理者坚持合作信仰,保障成员利益,规范合作制度,让更多农民享受到合作的收益,所以合作社管理者是具有合作精神的企业家。
在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过程中,项目选择、成员组织、生产管理、资金投入、资料采购、产品销售、品牌塑造等环节仅仅依靠普通成员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所以需要这些农村精英的管理者在各个方面投入精力、时间和资本,通过个人能量的释放,解决以上环节的问题,并带动合作社发展,从而实现能量的跃迁,可以说管理者是否优秀决定了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成败。作为稀缺的农村精英分子,担任合作社管理者意味着放弃了一些其他渠道的经济收入,如果没有激励将降低他们投入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热情,特别是现在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初级阶段收益较低,管理者经济回报也较低,甚至是义务劳动,所以在这个过程中要对这些管理者进行激励,发挥他们的积极性来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同时也要采取制约保证合作不会变质。普通村民在能量吸收的过程中同样产生了能量跃迁,从低能量向高能量的变化。为了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需要对外部人力资源进行激励引入农民合作中来,如图1所示。
(三)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者现状
1.现有合作社管理者的类型。笔者从近几年调研陕西、河南、湖北的近30个农民专业合作社来看,只有很少比例的合作社能够为管理者支付工资,经营情况稍好的合作社能够为管理者出差提供当地农民日平均工资的补助,大多数管理者从合作社获得人力资本的回报还是相对较低的,兼职、兼业是现有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者普遍现象。现有合作社管理者可分为以下类型:一是行政类,村干部和挂职干部是一个重要的管理者类型,他们发展合作社出于经济和政治业绩的双重目的,有其他的经济来源和政绩压力,所以积极推动合作社发展;二是经营类,企业代表、农村经纪人主要从经济的角度考虑,通过合作社可以扩大自己的生产规模和市场竞争地位,自己发展的同时带动村民致富;三是兼职类,兼职的专家、科技人员、合作志愿者是出于社会发展、对合作社的热爱和公益事业的目的,愿意用一部分时间、精力和资金去帮扶、关注、影响合作社发展,他们对于经济回报要求很低;四是回馈类,回乡的企业家、部分农村党员则是出于回报家乡和发展农村经济的考虑,能够为合作社发展提供较多资金和时间支持;五是事业类,回乡打工者和大学生村官发展合作的热情较高,他们将个人事业发展与合作社发展紧密联系起来。由于参与合作的目的不同,所以对合作社的期望、回报、关注程度、投入、对合作社发展影响也有所差异。
2.激励和制约机制缺乏产生的问题。合作社实行“以按交易量利润返还为主”、“以按资本分配为辅”的分配制度,保证了合作社的公平性,但弱化了管理者的人力资本回报。管理者不能作为职业经理人享受人力资本的报酬,所以难以吸引高级管理人才加入合作社管理。缺乏激励将导致我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缺乏可持续性,特别是在发展初期长期的经济和精神激励的缺乏,管理者的热情难以持续,没有优秀的管理者仅靠农户是无法维持合作社的正常运转。调查中部分合作社长期处于空壳状态,无人管理、无人参与。缺乏制约会导致管理者的机会主义,部分合作社管理者会倾向于将合作社变为谋取私利手段。调研中发现一些经营较好的合作社中,管理者获得大部分利润,仅仅给农民基本的价格改进或一次利润分配,管理者用较多的股权或者依靠社会资本的优势独占从销售渠道获得的高额利润,农民收益没有显著提高,这样的合作社有强烈的倾向转变为股份制公司,或者合作中资本占有主导优势,合作被异化,合作的原则被抛弃,违背了合作的初衷。
基于个人能量跃迁视角下管理者激励与制约机制构建
激励制约机制的层次分析图如图2所示。
(一)激励机制
1.激励机理与激励需求。现有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管理者的分类中,行政类管理者较为注重政绩考核、荣誉和政治地位激励以及自我激励,合作社不是其收入的主要来源,所以经济激励位置可以靠后;经营类的主要经济收入来源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主营业务,所以经济激励如工资、报酬、提成、补助的激励应该放在首位,其次是社会地位和荣誉的激励;兼职类管理者的社会资本和政治、荣誉激励应该是首位的,适当经济激励能够提高兼职管理者的参与程度和积极性;回馈类管理者主要是推进家乡农村发展,经济回报激励效果不明显,但是社会资本和政治、荣誉激励能够有效促进这类管理者的加入,同时公益形象激励、税收减免能够激励这类管理者。
2.差异化的激励制度和措施。合作的原则和制度限制了合作社管理者的积极性,但从我国农村专业合作社法以及国外合作社的制度的演进过程中,可以看到在剩余索取权以及剩余控制权的配置上逐步放宽了限制。合作社组成具有明显的复杂性和异质性,也给管理者激励机制提供了空间。从剩余索取权角度,合作社要追求自身价值最大化的目标,只有充分发挥管理者的才能和调动成员的积极性才能实现。在总目标层下,可以组合不同的激励方案,达到最大的激励效果。
工资、补助制度激励、政府津贴。在现有条件下尽量设立工资和补助制度,让管理者对合作社的发展有良好的预期,工资制度是长期激励,但补助制度应该及时建立实施,补助的标准达到当地农民日平均工资即可。政府可选择运作规范具有代表性的合作社,对合作社的管理者发放政府津贴,从政策上引导合作社管理者积极工作。
人力资本的股权化和利润分配制度激励。由于工资激励实施有难度,所以人力资本的股权化可以为管理者提供未来的收益和持久经济激励,将合作社的业绩、资产与个人收益紧密的结合起来,可以提高管理费用比例,用于补贴管理者的经济收益。
社会资本激励。从中央到地方我国各级政府对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越来越重视,创新型合作社模式、经营理念、农业项目和影响较大的合作社会受到各级相关部门的重视,并在媒体上得到推广和宣扬,这对于管理者来说无疑是树立个人形象和扩展个人社会资本的有效途径。
荣誉和社会地位激励。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能够推进农村经济发展,改善农业生产环境促进农业现代化转变,并提高农民收入。这对于解决我国“三农”问题很有帮助,因此政府可以对发展较好合作社的管理者进行荣誉的奖励,树立“榜样”给予相应的荣誉称号,以提高管理者荣誉感和社会地位。
管理者的考核激励。对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管理者可以采用考核激励的方式,特别是村干部、挂职干部、大学生村官类型的管理者,将合作社发展作为考核政绩的重要因素,并享受同选调生一样公务员考试加分制度,激发更多大学生和基层干部进入合作社的管理层。在未来的全国合作社体系建设中,为基层的合作社管理者提供优先发展的机会。
合作文化激励。合作文化是一种以成员相互信任为基础的组织文化,真诚、信任是合作的基础,在拜金主义日益盛行的年代,合作文化是一种道德和情感的追寻,而情感是人们寻求组织归属感的需要。
(二)基于个人能量跃迁视角下管理者制约制度构建
1.合作社财务制度的完善。尽管《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五章对财务制度有相关的规定,但是由于经营管理不善,很多合作社盈利性较差,成员参与管理的积极性也不高,并没有完善的财务制度,并进行公开。这就给管理者的制约带来不便,因此完善合作社的财务和审计制度是监管合作社管理者的有效手段。
2.成员监督和沟通制度。成员是合作社的主体,其对合作社管理者监督能制约管理者的机会主义,成员的监督不仅体现在成员大会和监事会的工作中,也可以通过特定的沟通制度对合作社管理者提出疑问并要求解答,在国外成员较多的农民合作社中,成员可以通过多种途径与合作社管理者对话,要求解释管理行为或发展方向。通过监督和沟通制度成员与管理者能有效的沟通,成员能够充分了解管理政策与组织发展趋势,管理者也能够了解成员的真正需求,以较低的成本实现制约。
3.机会主义的惩罚制度。在现有的合作社管理制度中,没有设立惩罚制度,这会导致管理者和成员的机会主义倾向加大,违背合作契约的行为发生概率较高。因此有必要建立适当惩罚制度,加强对成员和管理者约束。
4.管理者选举和罢免制度。合作社需要建立健全的决策机构、执行机构和监督机构等权力分离、相互制衡的治理结构。完善中小农户入选监事会和社员大会制,并充分发挥监事会和社员大会的监督作用,要把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活动置于服务对象的监督之下,以充分民主的方式管理农民合作社。
5.其他制约方式。经济契约,管理者与成员签订合作经济契约,如有违反合作契约的行为将受到法律的监督;外部的审计部门、司法机关、工商管理部门等对管理者的监管。
参考文献:
1.王军.中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员机会主义行为的约束机制分析[J].中国农村观察,2011(5)
关键词:农村信用合作 会计核算 原因探析
近几年,山东省农村经济特别是农民专业化生产取得了长足发展,为解决其中资金短缺的问题,全省多地供销合作社成立了农村专业化信用合作社(以下简称专业社),并在专业社内部成立以农民资金互助为目的的资金互助部,并以资金互助为主体开展了农户与农户、农户与涉农企业、涉农企业与涉农企业之间的资金互助业务。就目前而言,多数专业社的资金运作及经营内容与法律规范相符,但由于目前国家尚未针对新时期农民专业化信用合作资金互助业务出备的财务会计制度,导致各专业社在会计核算中会计账户设置及具体核算方法和核算程序等方面普遍存在不够规范的现象,甚至有针对个别经济事项在会计核算中随意设立会计账户的混乱情况。
一、资金来源与运用符合法律规范
多数专业社在资金互助业务经营过程中为使资金来源与运用更加规范化、制度化,制定了各项严格、明确的资金互助业务经办流程和手续。例如社员入社入股流程图、社员借款投放流程图、入社申请书、借款申请书、借款合同书、保证担保合同书、借款延期合同书、借款审批表、专业合作社股金单、借款凭证、借款回收凭证等。这一系列具体做法和措施从资金互助业务的初始阶段就最大限度地保证了资金的安全性和业务操作的规范性,符合国家保护农民利益的根本宗旨,也为会计核算的客观性、真实性、谨慎性等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证。因此,就专业社资金互助业务会计核算凭证本身而言,所记载的经济事项清楚、客观,会计凭证上经办人、经办时间、审批人签字等完备、清晰,符合会计核算对原始凭证的基本要求,体现了专业社对农民互助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和严肃性。
二、互助资金会计核算过程中各经济事项核算较为完整、真实
在会计核算账户设置方面,就所设账户的内涵而言,基本覆盖了专业社所有的经济业务内容,且核算过程本身连续、完整,没有明显的遗漏或擅自更改经济事项的现象存在。具体地说,在会计账户的设置上各专业社为着重突出资金互助的特点和性质,设置了如“短期互助金”、“长期互助金”等账户;为体现专业社信用合作的特点,在股金核算上着重体现了社员入股这一传统合作方式,设置了如“股金”、“流动股金”、“固定股金”等账户;为体现权责发生制原则,将社员借款时预先扣息收入等已实现的利息收入列入了“长期借款”账户,以体现该经济业务的预收实质;在盈余的分配上设置了“应付分红”账户,核算应分配的盈余。
从严格管理的角度来看,通过对上述账户设置进行列举,体现出了专业社科学、认真做好资金互助业务会计核算的主观态度。此外,在会计账簿的设置上也较为完善,分别建立了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资金往来账、固定资产明细账、收入支出明细账和总账等各种账簿。然而,相对于《会计法》和会计准则的规范要求而言,目前各专业社具体的会计核算方法和核算程序存在着一些较为明显的问题,例如账户设置随意性较强、自设账户较多、账户使用混乱等。
三、具体会计账户设置及会计核算不够规范、科学
目前,各专业社会计核算主要使用的账户中,“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呆账准备”、“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应付工资”、“应付盈余返还”、“股金”、“盈余公积”、“本年盈余”、“盈余分配”、“未分配盈余”、“其他收入”以及“管理费用”账户设置规范,使用明确。而“短期互助金”、“长期互助金”、“流动股金”、“长期借款”、“固定股金”、“应付分红”、“互助金利息收入”、“股金红利支出”等账户属于自设账户,仅就其自设账户核算的经济事项内涵而言表达较为准确,但却违背了会计法、会计准则关于会计账户设置及使用必须规范、统一的原则要求,与《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核算原则相距甚远,这必将影响和降低专业社会计核算信息的可靠性、相关性、可理解性及可比性。笔者就各专业社具有代表性的自设账户的设置及核算方法进行分析。
“短期互助金”账户核算一年内含一年专业社对社员的借出款项。经济业务发生时,应借记“短期互助金”科目,贷记“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等科目。而“长期互助金”账户核算专业社对社员一年以上的借出款项。经济业务发生时,应借记“长期互助金”科目,贷记“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等科目。“流动股金”账户核算社员存入专业社的活期款项。经济业务发生时,应借记“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流动股金”科目。“长期借款”账户核算对社员借款时预先收取的借款利息。经济业务发生时,应借记“长期借款”科目,贷记“互助金利息收入”科目。“固定股金”账户核算社员存入该社三个月以上的款项。经济业务发生时,应借记“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固定股金”科目。“应付分红”账户核算分配给股东的盈余。经济业务发生时,应借记“盈余分配”科目,贷记“应付分红”科目。“互助金利息收入”账户核算该专业社对社员借款收取的到期利息。经济业务发生时,应借记“现金”或“银行存款”科目,贷记“互助金利息收入”科目。“股金红利支出”账户核算专业社针对社员股应付的股息。经济业务发生时,应借记“股金红利支出”科目,贷记“现金”或“银行存款”科目。
而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上述“短期互助金”与“长期互助金”账户应改为“成员往来”账户,其会计分录应修正为借记“成员往来”科目,贷记“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等科目。“流动股金”与“固定股金”账户也应改为“成员往来”账户,其会计分录修正为借记“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成员往来”科目。“应付分红”应修正为借记“盈余分配(各项分配)”科目,贷记“应付盈余返还”科目。“互助金利息收入”应修正为借记“长期借款”、“成员往来”或“库存现金”等科目,贷记“其他收入”科目。“股金红利支出”应修正为借记“其他支出”科目,贷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或“成员往来”等科目。
除此之外,个别专业社在核算资金互助中产生的利息支出和利息收入时,自设并使用了“资金使用费”账户,模糊了利息收入与支出的界限,违背了会计核算的基本原则。
四、风险准备金计提不到位且随意性较大
农村专业化信用合作社资金互助主要是面对农民及其专业化生产的需要,因此,从农民、农村、农业“三农”的特点和本质出发,从根本上维护和保证农民的利益显得尤为突出和重要,在专业社互助资金运作和使用过程中,必须将互助资金的安全放在首位。在会计具体核算中必须按照国家的有关政策和要求及时计提各种风险准备,例如短期责任准备、担保赔偿准备、一般风险准备。但各专业社会计核算的做法不规范、不统一,有的专业社只计提了一项或者两项准备,有的专业社没有计提任何准备,而仅通过掌握、平衡银行账户中的存款余额代替计提准备金的数额,此方法既不规范,又存在较大的随意性,潜在风险不可避免。
个别专业社为提高社员借款审批人或责任人的风险意识,在会计核算中设置了具有针对性的“应付款”账户,专门核算某社员借款其审批人所承担的风险。具体做法是:按该社员借款利息的10%计提风险准备,若该社员按时偿还本金及利息,则审批人可从专业社获得该笔贷款利息的10%;如不能按时偿还,则由审批人负责该笔贷款的收回并承担由此带来的损失,自然也不能得到社员贷款时计提的已记入“应付款”科目的利息。这种做法从奖惩的角度在一定程度上控制了风险,为降低风险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不失为一种责任明确、有效的方法。然而,在社员借款时审批人的个人主观评价标准仍占主导地位,很难从宏观、制度和客观标准等方面避免风险的产生以及有效的抵御风险。因此,按照国家规范的财务制度及时、准确地计提风险准备金才是有效降低资金经营风险的根本方法和渠道。社员借款时对审批人或责任人的奖惩措施只能作为保证资金安全的辅助手段,而不能替代各种风险准备金的规范计提和使用。
五、专业社会计核算存在的问题探析
综上所述,各专业社在资金来源与运用上操作规范、用途明确,符合国家大力支持“三农”建设和发展的根本方针政策,但在具体的会计核算中却存在很多不规范甚至混乱的现象,下面就专业社会计核算存在的问题进行探析。
首先,由于现阶段我国农村专业化社信用合作仍处于起步和发展阶段,规模和业务量都较小,从业人员整体业务素质有待提高,特别是会计从业人员专业化水平整体偏低,对目前农村专业化信用合作社会计核算应参考或依据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理解和掌握不够到位。同时,由于多数专业社服务地域分布在县、乡两级,专业人员以及大学毕业生往往不愿在此就业。因此,很多专业社在缺少具备较高财务会计专业知识人员的情况下,只得临时聘用会计知识落后的甚至不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的乡镇会计员担任会计岗位的工作,或安排供销社会计人员兼任专业社的会计岗位。由此导致了有些专业社采用一般生产企业财务会计制度,有些采用供销社财务会计制度,有些还将供销社财务会计制度与《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混合使用。各专业社会计账户设置、核算程序及方法等不一致,严重违背了相同行业会计信息应具有相关性、可理解性、可比性等重要原则。这一现状的存在必将严重阻碍各专业社的后续发展和壮大,也带来了潜在的经营风险。
其次,农村专业化信用合作社虽然得到了国家政策的积极支持,但在专业社成立之后,由于目前国家没有统一的适应新时期专业社农民资金互助业务的财务会计制度,同时国家针对农村专业化信用合作的其他相关法规和制度也存在缺失和滞后,由此导致了不少专业社资金互助业务自开展伊始就未能统一、严格按照或参照《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核算。例如有些专业社在确定社员股金数额和比例时,只在管理方式和主观认定上确认社员存入专业社的资金为股金,却并未真正在会计核算中确认入股股金为所有者权益。而实际上社员存入的股金对专业社来说仅是对社员的负债,因此专业社取得的净利润也不存在对存入股金的社员进行分红,而是形成了专业社的内部积累。
上述原因均为造成各专业社会计核算混乱和账户设置不统一的根本所在。因此,在目前国家尚未出台统一的适应新时期农村专业化信用合作财务会计制度的情况下,笔者建议各专业社在今后发展经营过程中应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完善股金制度、盈余分配制度和风险准备制度,同时形成统一的专业社会计核算方法、程序和模式,以利于农村信用合作的健康发展和不断壮大。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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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农民专业 财务管理 问题
[中图分类号]F30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1650(2013)07-0043-01
近年来,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平均每日新增2户的速度递增,现总量已达到1433家,位居全省第二位;其中省级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9家,市级“守合同重信用”农民专业合作社37家。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总数14741个,其中农民成员14564个,出资总额23.99亿元。
为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相关职能部门采取一条龙服务、跟踪服务、免费培训等优惠政策,引导特色专业村创设农民专业合作社。同时,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户+商标”模式,引导、鼓励龙头企业打破部门、地区和所有制界限,进入农业生产领域,依托合作社调整当地产业结构,大力推进农商、农超对接,帮助“小农户”连上“大市场”,实现农民增收、企业获利和产业发展。各县市迅速形成了一批具有市场竞争力的农产品品牌,西华“惠民”粉条、沈丘“银丝”等一批农产品商标,已成为带领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不断做大做强的“金字招牌”。
一、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
1.财务制度不健全、会计核算不规范、没有内部控制制度
一些合作社连最基本的股权登记制度都没有,不发给成员股权证,成员的利益从形式上得不到保障。大部分合作社没有建立财务制度和规范的会计账簿,只有内部收支流水账。外来的原始凭证和自制的原始凭证过于简单,没有完整的会计资料。这些都制约着合作社的发展。
2.财会人员素质普遍偏低,专业知识缺乏
合作社业务相对较少,收入有限。为了降低成本,财务人员多为兼职,不是兼职的财会人员也大多来自成员,文化素质低,没有专业知识。
3.合作社发展资金不足,融资困难
合作社是弱势群体的联合,在成立时只能吸纳很有限的股金,合作社经营规模难以扩大,有些很有优势的项目受资金的限制不能展开。筹资困难制约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规模。
4.利益分配制度混乱
分配制度直接关系着每一个社员的切身利益,直接关系到合作社的凝聚力和向心力。目前合作社利益分配比较混乱。由于利益分配机制不合理引发的矛盾阻碍合作社发展,甚至导致合作社解散。
二、解决问题的措施建议
农民专业合作社对比于分散的小农经营,能更好的抵抗自然风险、有一定的议价能力,本身的优越性以及国家政策的扶持使得合作社如雨后春笋般出现。为合作社更好的发展,本文从财务管理的视角,分析一个成功的合作社所需要具备的要素,以期对合作社发展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1.要认识到财务管理对于合作社运营的至关重要性,树立民主理财意识
亚当斯密曾说过:“财政乃庶政之母。”对合作社而言,财务管理是合作社一切经济活动开展的基础,财务管理的有效性关乎合作社的发展和稳定。
合作社财务管理的有效性应体现为:制度健全、行之有效,成本费用核算清晰、准确;是合作社管理层进行决策的依据;是合作社成员了解合作社运营的重要参考;是上级支持部门对扶持资金进行监督的第一手资料。合作社管理的要义在于民主理财,要通过公示公开、民主决策的方式,自党接受成员监督,让成员了解资金运营和财务情况。一旦由于财务管理失控而出现挪用专款、分配不公平,导致成员不满的情况,合作社必将难以存续。
2.要配好一套班子、拟好一部制度
首先必须有一个能够胜任职能的财务管理机构,岗位设置能够实现有效的内部牵制。布局决定结局。合作社要设立财务管理部门,设置会计、出纳和保管岗位,出纳要安排专职人员担任,不能由监事会成员或理事长兼任,实物保管要由熟识业务的人员担任。条件不具备的可以不设会计,实行记账,委托乡镇会计核算中心或专业记账机构进行核算、记账。其次,要有一部对合作社财务审批程序、存货计价方法、盈余分配方案等作出规定的财务制度。制度设计应以指标量化、易于操作为原则,实现对货币资金、专项资金、应收应付款项、存货、固定资产等的内部控制。
3.要严格财务审批制度
财务管理要坚持“增收节支、勤俭节约”的原则,各项支出必须用于合作社的生产、经营、服务活动以及日常管理等相关事项。根据合作社的业务量,可分层次审批。
所有凭证必须有经办人、证明人、审批人签字方可入账,经集体审核通过的开支,需有会议记录或形成的决议作为附件入账。
4.要注重会计基础资料的完善和保管
要健全会计账簿,包括总分类账、明细分类账、国家扶持资金明细账、银行存款日记账和现金日记账等;要准确、及时、完整的编制资产负债表、盈余及盈余分配表、成员权益变动表、科目余额表、收支明细表等会计报表和财务状况说明书等,做到“四相符”:账款相符、账物相符、账证相符、账表相符;要开设专门的银行账户,办理支付结算、资金存取;要使用专门的收据进行收款,对于往来款项,可到乡镇财政所领取“往来结算收据”开据,杜绝用市场上购买的自制收据;对招待费、差旅费等日常管理费用要严格用正式发票报销;对人员工资要据实造册入账;对项目工程,要有承包合同和工程结算书及相关会议记录作入账依据。此外,要特别设立专门的会计档案室或档案柜,分年度对会计资料妥善保管。
5.要强化成本、费用核算
成本费用核算是会计核算的重点,是合作社产品市场定价的基础。合作社经营活动业务可分为四类:一是生产型,如种植业、养殖业;二是流通型,如农产品的采购、运输;三是服务型,如为农户提供科技服务;四是对外投资型。要根据行业特点,科学合理的设置明细科目,细化成本、费用。
6.大力提倡土地入股,扩大种植业等合作社规模,提高效益
土地入股有许多好处,无论社员,还是合作社,都是双赢。入社后社员从一家一户的单打独斗单户经营中解放出来,出去打工带来另一份收入,同时省去了生产资料的投入,即省钱又省心,为土地规模化经营、未来的城镇化做出了铺垫;以土地入股为地少自己种不合算,劳动力弱(岁数大、妇女、年轻不会种地)不能自己种开了方便之门。从合作社角度看,扩大了土地规模,充分发挥大机械作用,提高了经济效益。
7.要完善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分配机制
合作社的盈余分配,是指把当年已经确定的盈余总额连同以前年度的未分配盈余按照一定的标准进行合理分配。利益分配机制是合作社的核心,是吸引成员加入、激励成员努力工作最直接的手段。因而,合作社要按照财会制度和章程的规定,制定科学可行的盈余分配方案。应为每一位成员设立成员账户,每年度可供分配的盈余,应在弥补亏损、提供公积公益金后按“成员出资”、“公积金份额”、“形成财产的财政补助资金量化份额”、“捐赠财产量化份额”等的合计数量化给成员,并记载在成员账户中。
【关键词】农村合作经济组织 农业 乡镇
一、芳华镇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基本情况
芳华镇位于陆良县城北部15公里处,属山区半山区乡镇,辖区面积241平方公里,人口密度为131人每平方公里。耕地面积27214亩,辖10个村(居)民委员会,1036户33517人。近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重视支持下,大力引导、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不断创新工作机制,激发活力,增强实力,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截至目前,芳华镇共注册登记农村合作经济组织11个,3个协会,8个专业合作社,6个有一定经济基础,并委托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组办理会计业务。
二、取得成效
(一)提高组织化程度,降低市场风险
提高了农民的参与意识,带动周边农户通过各种形式参与合作组织,签订生产订单,实行产销对接,降低农产品市场风险。如芳华镇全镇10个村(居)委会、51个村(居)民小组实现“股份合作经济”全覆盖,全镇杂交玉米制种基地从原有的3000亩扩大到现在的15000亩,产量达3600余吨,产值达2900余万元。
(二)降低成本投入,拓宽农民增收渠道
多种经营方式并存,拓宽农户增收渠道,降低各项成本投入,增加农民收入。如芳华镇芳华村蔬菜专业合作社,发展周边土地未流转的农户在大小春间隙,与香港田园蔬菜公司合作,帮他们种菜,公司按合同负责菜苗,肥料、技术服务等供应,农户不用投入成本,只负责田间管理,收割时田园公司按合同规定付给农户劳务费,拓宽农户增收渠道。
(三)各部门大力扶持,优惠政策落到实处
为大力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财政、税务、工商等部门切实落实好各项优惠政策,积极帮助合作社经营户解决在经营活动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如2012年,陆良县芳华镇芳华村蔬菜专业合作社、麒麟区越州镇兴飞水果专业合作社等7个农民专业合作社申报的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财政补助项目得到国家农发办扶持。
三、存在的问题
(一)思想认识还存在一定程度的偏差
由于芳华镇属山区半山区乡镇,群众在认识合作经济组织对农村经济的推动作用及能否长远发展下去存在疑虑,参与度不高,合作意识不强。另外,一些村居委会干部、政府工作人员至今仍对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概念,性质认识不清,对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拓宽农民增收渠道的重要性认识还不够。
(二)规模小,抵御市场风险能力薄弱
芳华镇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大多经济实力较弱,组织规模较小,组织能力较差,经营范围基本上限于本镇或本村,有的仅仅是亲朋友邻之间的一种互帮互助。如芳华镇生猪养殖协会,会员都是养殖户中的亲朋友邻,他们不定期轮流到各家集中,交流生猪营销信息,养殖经验,疾病预防、控制措施等,由于组织规模较小,在遇到市场风险时,无法带领养殖户抵御市场风险,导致会员养殖户失去信心,养殖协会半路夭折,解散。
有的合作经济组织是有组织、无活动,其经营状况与农户利益关系不大,农户很少关心组织的运营情况,对组织缺乏热情。在功能、作用的发挥等方面,都属于低层次的,在服务上仅以技术服务、信息服务、生产资料的采购服务等初级合作为主而对农民所企盼的加工、销售等环节较少。因此,合作组织带动农户的覆盖面不大,发展后劲不足,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薄弱,在农村经济发展中发挥不出应有的作用。
(三)人才和资金缺乏,经营层次较低
在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中,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需要大量懂经营、善管理、具有较高威望、组织协调能力、又有奉献精神的带头人,而当前的合作组织会员大多是农民,专业知识、政策水平、市场经营能力、管理经验等较为缺乏,依赖政府部门思想增强,从而制约了农民合作社的创新和发展。由于专业人才的缺乏,合作组织在市场运营和内部管理中表现出管理粗放、组织机构不严密、规章制度不完备、责权利不明确等问题。
合作组织发展中最突出的问题是资金问题,农村合作组织的资金仍以农民自筹和各种形式的混合出资为主,来源非常有限。行业协会的经费来源仅仅是有限的会费,办公设施简陋,难以发挥出应有的作用。基层政府财政困难,很难给予有力的财政支持,不少自筹资本的农民合作组织因流动资金短缺而中途夭折。
(四)合作经济组织财务管理不规范,经验不足
一方面,合作经济组织是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组建的企业,成立时间不长,其结构形式与一般的企业有些不同,也与农村集体经济(村委会)财务管理有区别,所以,成熟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还比较欠缺。
一方面,合作经济组织内部管理人员自身文化程度不高,管理能力相对较低,管理经验不足,受逐利思想的影响,重经营、轻财务管理的问题比较突出,对规范管理人员的财务制度有抵触情绪,财务制度执行难度较大。
四、对策和建议
(一)加大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认识,营造良好氛围
充分利用电视、网络、广播等多种宣传渠道,大力宣传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作用、运行机制和优势,宣传中央、省、市扶持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优惠政策,让干部和群众充分了解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积极支持和参与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为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二)建立健全各种运行机制,从制度上完善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
建立健全组织内部运行机制,指导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制定完善的章程,明确责任和权力;建立健全有效的利益机制,多种利益分配方式并存,确实把农民的利益放在首位。有计划地对村(居)委会干部和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管理者进行教育培训,传授先进经验,培养一批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建设的工作骨干力量,充分带动农民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建设。
(三)积极争取各方公共政策的支持,促进合作经济组织健康快速发展
积极争取各级政府的支持,对具有一定规模、一定示范性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给予一定的财政扶持资金,做好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技术引进和产品促销工作,确保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快速健康发展。
(四)加强财务管理,增强信任感,调动社员积极性
关键词:农合社 财务监控 持续发展
农合社的发展受到了财务管理不够完善的制约,在具体的发展过程中要模仿企业发展的形式,加强农合社内外监控,这样才能够实现可持续发展,本文分析了农民合作社内外监控体系的构建方式,并提出了可持续发展的建议。
一、农民合作社内外监控体系的构建
(一)内部监控体系的构建
1、设立财务管理机构
农合社内部要设立完备的财务管理机构,有些农合社建立之初财务系统设置不够全面,只有一名会计、一名出纳,这样的设置是不合理的,财务管理职能部门除了要有会计、出纳的岗位职务之外,还要设立保管岗位,而且三项岗位职务不可以兼职,要确保互相牵制。有些农合社在建立初期,规模特别小,很多业务内容也没有有效地开展起来,这时候也可以聘请外部代账机构代为理财管理,切记不可因为规模小就设立单人岗位。设立财务管理机构是农合社财务管理的第一步,也是农合社组织者重视财务管理的意识体系,只有重视财务管理和监控才能确保农合社的可持续发展。
2、健全财务内控制度
农合社内部财务控制制度的建立必须完善,首先,要规范会计行为。制定柜员分工一览表,使每位会计出纳人员在较短时间完成从复核制向柜员制角色的转换,熟练掌握操作规程,按规章程序办理每项业务。建立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制度,坚持事后监督和考核制度。其次,要加强财务经济活动各项制度建设完善制度内容。农合社的经济活动包括销售、采购等内容,对于这些经济活动都要制定量化具体指标,财务工作人员要根据量化的指标来进行工作,检查采购的项目和款项,特别是要根据量化指标对应收账款和固定资产进行控制。另外,要设立财务预算机制。业财务预算应当围绕企业的战略要求和发展规划,以业务预算、资本预算为基础,以经营利润为目标, 以现金流为核心进行编制,并主要以财务预算报表形式予以充分反映,财务预算一般按年度编制,业务预算、资本预算、筹资预算分季度、月份落实。
3、增强民主理财意识
制度与组织机构建立之后,农合社的财务监管体系的构建要重视对全面民主理财意识的提升。首先,要做好宣传工作,农合社的管理组织机构要定期对农合社的管理人员进行民主理财意识的宣传,宣传财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目的、意义、方法、步骤程序和要求,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增强群众民主管理意识,为深化财务公开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和坚实的群众基础。其次,农合社要建立民主理财小组,由村民选举成立,其职责内容包括:代表村民对村中重大经济业务的全过程进行专项监督。比如:农村集体基建工程建设,理财小组必须遵守事前的立项决策监督,事中的项目招投标及工程验收监督,事后的决策支出审查监督。对全部财产、债权、债务和有关帐目进行一次全面的核实。财务公开的内容要经乡镇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部门审核认可,同时要有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民主理财小组负责人和主管会计签字。
(二)外部监控体系的构建
1、农经部门指导
农经部门负责各乡镇农村财务管理、监督农村财务制度实施、农村财务会计管理、农村财务审计管理农村财务公开制度实施、农村财务会计队伍管理、农村财务电算化实施工作。而针对具体的财务指导管理多数是针对村级组织进行的,对于农合社这样的新型组织要加强财务监控指导:首先,要督促农合社尽快完成财务活动,包括会计活动、财务预算和财务报表监督体制等,对于无法独立完成的农合社要派遣相关的财务人员辅助其形成体系化的财务行为模式。其次,负责宣传贯彻减轻农民负担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监督乡统筹、村提留和劳务的提取、管理和使用;会同法制部门审核涉及农民负担的文件;指导编制、审批农民负担预决算方案,会同财政、计划物价部门审批涉及农民的集资、收费项目。
2、财政部门监督
现在很多农村合作社还存在治理机构不完善、缺乏必要的政策措施和监管等问题。有的合作社被大户和个人控制,在经营上有可能资金应用不规范,把资金拿出去用到自己的企业里,去搞大项目,部分合作社跑路就是这种原因导致的。要解决这些问题,财政部门对于农合社的监督要从以下几方面来完成:首先,财政部门要定期对农合社的财务状况进行分析管理,监控财务报表的状况,对农合社的经营状态有初步的了解。其次,财政部门要联合外部审计组织对农合社的财务管理进行全面的审计控制,这样避免农合社出现资金非法转移的状况。另外,政府部门要针对农合社这个新兴组织设立相关的监督组织,发展上一方面需要将项目申报给当地政府有关部门,一方面要对接投资商和项目再保险,另一方面则要协调社员土地流转,这样便于管理和有针对性的监督控制。
二、内外监督体系下可持续发展战略
(一)注重投资
在内部财务控制和外部财务监督的管理之下,农合社要更好地完成投资活动,确保农民的利益在加入农合社后能够实现最大化。首先,在投资方面要在国家积极鼓励和引导的金融背景下,进行有效的长期投资合作活动,例如:与当地的旅游组织、银行企业合作,这样就能够将农合社种植的相关花卉种植等项目引入休闲观光农民专业合作社。其次,可以进行小额投资,为了避免风险农合社开展一些小额投资活动,项目虽然小但是能够在短期内为农合社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确保经济效益的同时也为农合社的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二)盈余分配
农合社要长期发展下去就必须要做好盈余分配,盈余分配可以按出资比例量化,也可按成员与该社业务交易量比例量化,也可两者共同比例量化,合作社选用何种量化方式量化,一般在合作社章程中应当载明。具体的比例分配可以采用表格的形式表现,表格的内容包括:经营收入、投资收益、经营支出、管理费用、本年盈余、年初未分配盈余、可分配盈余、提取盈余公积、盈余返还、剩余盈余分配、年末未分配盈余等内容。
综上所述,在内外监督体系下农合社才能够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做好有效投资,实现有效的盈余分配,获取农户的信任,为远期发展奠定基础,并逐步形成体系化制度化的发展模式。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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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作社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1.经营制度不规范、不完善。一是《合作社章程》的建立和执行不规范。多数依照农业部示范章程建立,流于形式,合作社成员对章程内容不理解,有的合作社写一套做一套。二是组织机构不健全。即使有也流于形式,没有切实履行章程规定的职责,日常活动不正常,没有按章程规定正常开展活动,有的成立之后一年连一次活动都没有,合作社成立后基本处于松散状态。有的合作社在决策权力有家长式作风,没有体现决策民主,农户利益得不到有效的保障。三是财务制度不健全。多数专业合作社未建立财务管理制度,甚至有的连基本帐目都没有。
2.缺乏管理和技术型人才。目前合作社的牵头人,大多是一些农村能人和专业户,多数属于传统农民,学历不高,缺乏专业知识。而且,由于农业是弱势产业,许多专业和技术人才并不愿意投身合作社,因此缺乏专门的管理人才和技术骨干。此外,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技术上也存在着不少制约,由于缺乏相应的技术指导,大部分合作社没有能力实施标准化生产,直接影响到市场竞争力的提高,制约了合作社的发展。
3.组织运行机制不规范不健全。尽管绝大多数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都在其章程中规定了会员的权利和义务、理事及理事长的职责等内容,但在实践中,组织内的责权利并不明确。实际运行过程中。合作经济组织的最高和最终决策权往往集中在依托组织和少数“能人”那里。社员大会多流于形式,而专事监督职能的监事会则成为摆设甚至有的根本就不设置。
4.政策引导扶持不够,宣传力度不大
农业是一个弱质产业'农民是一个弱势群体。在此基础上建立的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就显得先天不足,其发展也需要一个艰辛的过程,需要各级政府和政府部门给予更多的政策引导与扶持。但由于对农村专业合作的认识不够,宣传力度不大,缺乏引导,有的农民根本不清楚专业合作组织的概念,主动参与的意识较差,影响了协会的正常发展。同时,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的合法权益和地位难以得到有效的保护,对专业合作组织的生存和发展也带来了一定的影响’。
二、促进农民合作组织的对策
1.提高认识,加强指导。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是主体,但并不意味农民专业合作社事业仅仅是农民的事情,各级党委政府应关心、引导和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要树立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就是扶持农业、扶持农民的观念,切实把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做为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载体和加快农业现代化的一项战略措施来抓。各级农业部门要增强责任意识,做好日常工作。同时,要注重对合作社的指导和监管,树立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就是扶持农民促进增收的思想观念,改变只求数量不求质量的思想。改进管理方式,改善服务态度,帮助解决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在加强业务指导,开展技术培训,提供政策咨询,搜集市场信息等方面提供优质服务,全力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
2.加大政府扶持力度。加大财政扶持力度,要在用好财政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专项资金的同时。尝试利用财政扶持资金为组织创造有效的贷款担保机制。
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将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纳入执行政府农村经济政策目标的组织体系中,在扶持农业产业化项目、开展农业科技推广、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以及农业综合开发试验区等方面优先选择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作为重要的实施载体。主动创造机会发展壮大一批在当地有影响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
3.典型示范,逐步推进。我市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要分类指导、典型示范、逐步推进。一是对基层供销、农技等部门兴办的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等环节的专业协会在吸收农民入股的基础上进行股份制改造,使其成为股份制专业合作社;二是鼓励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改革后的粮食购销企业、农产品批发交易市场、农产品经销大户、农村经纪人领办专业合作社;三是各级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指导协调,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行业自律。
4.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各级金融机构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信贷支持,在各种贴息贷款项目和小额贷款上向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倾斜,帮助其解决生产经营资金缺口,妥善解决农民生产资金贷款难的问题。同时,在组织领导、典型培植和推广、考核奖惩等方面出新招、求实效、下工夫、努力形成推进合力,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又好又快发展,更好地发挥其在农民增收和新农村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摘要:文章通过对龙岩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进行分析,找出了对龙岩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有利和不利的因素,并进一步提出了促进发展龙岩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若干对策与建议。
关键词:龙岩市;专业合作社;发展;对策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立和发展,是农业现代化和农民参与市场竞争的客观要求,对推动农业结构调整,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增加农民收入,发展农村经济,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一、龙岩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
龙岩市位于福建省的西部,通称闽西,东与福建省泉州、漳州两市接壤,西与江西省赣州市交界,南与广东省梅州市毗邻,北与福建省三明市相接,地处南亚热带北缘,属中亚热带季风气候,面积1.91km2,占全省土地面积的15.7%。森林资源丰富,森林覆盖率72.3%,是福建省三大林区之一。粮食作物以水稻为主,经济作物有烟叶、茶叶、油菜等。畜禽饲养量等十一项畜牧业生产指标均居全省第一,特别是生猪产业,产业链长、优势突出,为全省之最。龙岩市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开展了试点示范,通过强化各项政策、项目开展、安排专项资金、人才培养、技术培训等方面的支持,有力地推动了当地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同时也提升了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和农民组织化程度,走出了一条引领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新路子。截至2010年6月底,已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642个,其中新罗区66个,长汀县89个,永定县90个,上杭县87个,武平县114个,漳平市96个,连城县100个,比2008年的193个增加了449个。2010年1-5月新增119个,入社农户1.83万户,带动农户10.78万户,出资额6.84亿,帮助农民增加收入5.12亿。注册商标66个,无公害认证22个,绿色食品认证5个,QS认证2个。
(一)农民专业合作社形式多样化
办社主体呈现多元化,主要由涉农部门如供销社、农业、林业、畜牧水产等单位和农村种养大户、营销大户、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村两委等牵头引办,充分发挥各种投资和合作主体积极性。漳平永福以台湾农民为主体成立的“闽台缘分高山茶产销专业合作社”属全省首例。采取“专业合作社+基地+农户”、“公司+农户+专业合作社+基地”、“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农户”等多种产业化经营模式;实行劳动技术、产品的联合以及资本的联合的合作机制;服务内容向标准化生产、无公害基地认证、品牌包装等方面拓展;合作内容扩大到种植、养殖、加工、销售、资源开发、农机服务、信息中介等多方面,涉及了龙岩市主要的优势农产品和特色农产品,如新罗区花生、漳平水仙、武平绿茶、连城地瓜干等。
(二)政府支持多样化
近年来各部门对合作组织积极做好拓展服务工作和人才、技术、资金等多方面支持。供销社系统,利用自身条件与优势,指导创办专业合作社和产业协会。如龙岩市的新罗区、上杭县、武平县针对新办农民合作组织均给予0.5万元-1万元不等的补助。培斜天然竹业专业合作社、中都诚福果品专业合作社、中山鲤龙渔业专业合作社、南洋北寮水仙茶专业合作社等获中央财政配套项目资金229.5万元。合作组织向农户供应优良的种子、种畜和种禽,按优惠价格供应化肥、农药等生产资料,免费提供技术指导和培训,帮助农户营销农产品。
(三)培养典型专业合作社,示范带动作用强
目前,武平中山绿露仙草、连城曲溪笋竹等13个专业合作社被列入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千社千品”富民工程项目,4家专业合作社列入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中山绿露仙草专业合作社推广“五新技术”,扎实推进仙草种植、加工、营销的规模化和产业化,提高产品质量。2010年,省级“一村一品”示范村东坑村蔬菜专业合作社引导专业合作社规范建设,壮大示范专业合作社队伍。龙岩市重视典型合作社的引路作用,通过逐级抓试点,及时总结经验,宣传推广,指导农民进行农业生产结构调整,帮助农民增产增收。
(四)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品牌战略,增强竞争力
有关部门积极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申报绿色、有机食品认证等服务,帮助创建品牌,提升农产品商品档次。新罗区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商标注册,打造名优品牌,注册了“龙锦”生猪、“闽西好”食品、“月桂”农家鸡等15个商标,打造“一村一品”黄坂月桂鸡、培斜茶叶、洋畲柑桔、梅花山蔬菜4个项目,龙岩咸酥花生被评为“福建省名牌农产品”。2009年恒发脐橙专业合作社“才溪”牌纽荷尔脐橙荣获“福建省名牌农产品”称号。连城兰花、漳平水仙茶获国家地理标志商标,连城地瓜干被评为中国驰名商标,漳平木村公司被授予省品牌农业企业金奖。永福高山茶在2009年上海国际茶叶博览会和中国山东国际茶文化博览会获得“一金二银”奖项,漳平软枝乌龙茶获得一项“金奖”。武平绿茶在2010中国(上海)国际茶业博览会获奖。通过实施品牌战略,不仅增加了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提高产品知名度,同时扩大市场营销,促进产业的快速发展。
二、龙岩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存在的问题
龙岩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对于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推进特色农业发展,增加农民收入等方面都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组织机构不健全
有些专业合作社和内部管理制度不完善,虽然制定了合作章程以及理、监事会等组织机构,但形同虚设实际运作起来没有起到作用。一些专业合作社民主管理制度没有很好落实,有些财务人员文化素质低,没有专业知识,对专业合作社的运行机制学习不够。成员与合作社的利益联结不够紧密,财务管理不够规范透明,盈余分配落实不健全不到位,对成员未进行利润二次分配,大多收益对龙头企业、运销大户手中,农民得到的实惠较少,造成农民的利益得不到合理保证。
(二)专业合作社贷款、融资困难
由于合作社内部现金入股较少,专业合作社运作资金缺乏。扶贫项目、农业标准化生产、农产品认证、无公害基地建设、“一村一品”建设等项目资金,难以与专业合作社实现有效对接。在政府的扶持政策和资金不到位,商业银行在农村领域的贷款份额大大降低,农村信用社的贷款非常有限的情况下,合作社能获得外界资金支持的机会很少。
(三)政府优惠政策尚需妥善落实
随着《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颁布实施,政府对合作社高度重视,各种扶持优惠政策相继出台,实际上许多政策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在有些基层没有很好地落实到位,税收优惠政策各地执行不统一,造成许多合作社不敢建账,担心健全的财务制度会被作为征缴更多税的依据;用电优惠政策得不到落实,使合作社运作成本提高;支农项目资金难以与专业合作社实现有效对接。
(四)专业合作社的科技、管理人才短缺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经营管理者主要是由合作社内部人员担任,其文化知识、经营管理能力、技术水平等相对较低,造成对现代农业技术、生物技术、新品种的种、养、加模式技术缺乏,对政府及政府部门的依赖性增强,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合作社的创新和发展。而日益加剧的市场竞争也使得合作社更加需要有专业的技术人员、经营人员和管理者加入进来,但合作社的自身条件难以吸引到高素质的专业人才。
三、龙岩市农民专业合作社持续发展的对策
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加快农业、农村经济和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农民专业合作社代表了农村经济组织化、规模化、市场化发展的方向,对提高农村经济发展、促进农民增收和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健全制度,建立科学完善的运行机制
加强专业合作社的指导服务,促进其按《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的要求,规范运作,规范发展。在利益分配上,强调对社员实行二次返利,使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与农民社员的利益紧密连接在一起。按照“自愿互利”和“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在强化规范登记的基础上,引导合作社根据有关规定设立理事会、监事会、成员大会等法人治理机构,形成自主管理、自我发展的运行机制。
(二)科技兴社,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快速健康发展
鼓励有条件的合作社开展一体化经营和深加工,提高农产品的附加值,增加技术含量,提升产品质量。紧紧围绕“一乡一产业、一村一品”发展规划,因地制宜积极推动特色产业发展。积极对接科研院所,不断引进新品种、新技术,拓展新市场,鼓励农产品争创名牌产品和无公害、绿色、有机产品,推进合作社的品牌建设,鼓励有能力的合作社注册商标,申报国家级有机食品、绿色食品和无公害食品农产品认证。
(三)解决担保难题,加大信贷支持力度
合作社的资金短缺一直困扰着合作社的发展,仅靠合作社自有资金自然发展是很困难的,各级政府要加大资金扶持力度。政府应指导和促进农村金融体系的健全,提供良好的信贷环境,使农民专业合作社能得到有效的资金保障。不断优化投融资环境,扩大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额度,解决好农民贷款难的问题。农村信用社对符合贷款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贷款给予优先支持,在各种贴息贷款项目和小额贷款上向农民专业合作社倾斜。
(四)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
政策扶持是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重要动力。切实落实税务、工商、信贷等优惠政策引导,税务部门要落实好农民专业合作社享受国家规定的对农业生产、加工、流通、服务和其他涉农经济活动相应的税收优惠;金融部门要积极为符合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贷款服务,切实解决农民专业合作社季节性、临时性所需资金;工商部门要依法做好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的管理,依法免收登记费用,指导品牌建设等。
(五)培养各类合作社人才,提高合作社社员的素质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提升农民素质,培养新型农民的有效载体。通过开展专家授课、示范指导、技术交流,提高农民的科技文化素质。鼓励农技人员到合作社任职,加强农民合作社建设带头人、发起人的教育与培养。加强舆论宣传,积极开展专题研讨,提高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认识。由政府组织,建立合作社人才培养基地,对合作社社员进行技术、管理等知识的培训,提高他们的整体素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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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乡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
目前,全乡已发展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77家。按行业划分:种植业58家,畜牧业16家,其他3家,今年新增51家。加入各类专业合作社的农户有7993户。经营形式主要有以下2种:一是“合作社+专业大户+农户”。主要通过作为骨干成员的专业大户开展生产示范和流通经营,为农户提供间接服务。二是“合作社+基地+农户”。合作社通过、协调和规范农户的生产经营活动。通过合作社的运作模式,农民收入逐年增加,合作经济组织也不断状大。按照利益联结机制,紧密型合作社占24%,松散型合作社占76%。
二、我乡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主要做法
一是认真学习,广泛开展宣传发动和培训。乡里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以宣传发动、培训人员、学习法律法规为突破口,解除农民的种种顾虑,使之充分认识入社的好处,办社的意义。分类指导,制定规划,建立各类合作社培训班,指导农民办社、入社,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是加强内部管理,构建科学的运行机制。为了解决合作社合作水平低,内部运作管理不规范的问题,我乡坚持“自愿、民主、互助、平等”和“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基本原则,重点做到四个方面:即有一个可行的示范章程,有一个良好的运行机制,有一个严格的管理制度,有一个合理的利益分配方法。并做到三个坚持,即坚持民主办社;坚持入社自愿;坚持以农民为主体。
三是完善规范。“按照先发展后规范,边发展边规范”的要求抓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设和管理。按照标准完善合作社的章程,财务制度,议事规则,发展规化,落实合作社的基地,明确合作社的责权利。建好一批规范的合作社。如修学花生购销合作社、新科农业种植专业合作社、沙园果蔬专业合作社等。
三、农民专业合作社发挥的作用和成效
(一)促进了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农民专业合作社适应市场经济要求,以市场为导向,实现了农村资金、技术、劳动力、土地等生产要素的合理配,聚合分散的农村生产力,使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更加合理和优化;同时,合作社通过为农民进行购销服务、传递市场信息、指导农民种养品种的调整,有力地促进了专业生产的发展和产业结构的调整。
(二)加快了农业标准化和产业化步伐。农民加入到专业合作社后,从品种的引进、生产、管理、包装和销售所有环节都要求统一进行,既促进农产品生产的规模化、标准化,又极大地降低了单个农户所承担的生产成本和市场风险。其中,花生种植合作社具有广阔市场前景,小户生产无法起到做大做强的效果,但农户组成合作社或协会后,通过示范引导,统一加工程序,极大的提高产品附加值,逐步形成乡特色优质产业。
(三)推动了农民和农村经济健康发展。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户是否顺利进入市场,直接影响着农民的收入。作为一家一户的家庭经营,农产品很难打通市场销路,而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组织农户,能发挥组织协调作用,能在带领单家独户进入市场方面发挥着独特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促进了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提高了农民收入。
(四)吸纳劳动力就业,维护了社会稳定。大大减少了由无业人员引发的偷盗、抢劫、打架、斗殴等社会问题,维护了农村社会的稳定。
四、合作社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制约因素
近年来,我乡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已取得明显成效,但还存在着许多突出的矛盾和问题,需要认真加以分析和解决。
1、组织规模偏小,带动作用有限。农村专业合作社绝大多数规模较小,自身经济实力不强,会员与合作社之间联系不够紧密,没有形成真正的利益共同体。出现合作社建设急在乡上、冷在户里的被动局面。大部分合作社是发起人为获得政府扶植资金或地方政府为合作社建设任务而成立的,它们没有起到任何实质意义。作为专业合作社,应该围绕产前、产中、产后切实为会员提供市场信息。但是我乡的一些专业合作社,受信息闭塞、管理不规范等因素的影响,给会员提供的支持少,增产增收效果不太明显。合作社本身由于没有带来较好的作用,其影响力、号召力越来越小,会员也相应减少,这样就导致不良循环,阻碍了合作社的发展壮大。
2、制度不够完善,管理不够规范。有的合作社没有制定章程和具体管理制度,有的合作社成员合作意识不强,只愿利益均沾,不愿风险共担,社员之间诚信度不高,还有一部份合作社只是挂名成立了实际没有起到任何作用。
3、发展资金不足。合作社唯一的资金来源便是入股农民自筹,但受农民保守思想的佐使,大都是见利后方愿出资,一个合作社全靠农民自发筹集实属很难。
4、成员意识有待提高。大多数农户的市场意识、合作意识、经营意识不强,科技文化管理素质低,观望心理较强。
五、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的几点措施和政策建议
1、抓样板。要加快农村专业合作社发展,首先必须建立样板,抓好典型示范,让农民看得见,摸得着,见到实实在在的效益。要坚持典型引路的方针,及时总结先进经验和做法,加大创新力度,认真抓好典型的培育、宣传和推广工作。
2、抓规范。在按照先发展后规范、边发展边规范的要求,抓好农村专业合作社的建设和管理。合作社一旦建立起来,要使其逐步走向规范。合作社在成立之初可以利用订单农业等合同方式保证农民利益,在发展壮大以后,应逐步使合作社与农户结成紧密的利益共同体,建立起公平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以增强农村专业合作社实力,提高抗御各种风险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