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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工作方案依据《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北京市“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和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制工作的实施意见》、《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告知书发放工作管理办法》、以及《区落实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制工作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文件制定。
一、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工作
1、街道成立落实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副组长:城管监察大队北太平庄分队常务副队长
街道办事处城市综合管理科科长
组员:街道办事处城市综合管理科副科长
城管监察大队北太平庄分队副队长
街道办事处城市管理和科技创安分中心主任
社区服务中心主任
2、积极发挥社区居委会的积极作用,在社区中广泛开展市容环境卫生宣传教育。街道组织走访辖区内的社会单位,宣传政策,征求意见,达成共识。
二、认真组织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划分确认、责任人确定工作
1、街道抽调城市综合管理科、监察分队、城市管理和科技创安分中心及社区服务中心各一人,组成落实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制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城市综合管理科和地区爱卫会。
2、办公室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具体组织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的划分确认、市容环境卫生责任人的确定和通知书的发放工作。
3、办公室主要承担:
(1)配合区市政管委对专业作业区的划定工作;
(2)本街道保洁中心责任区的划定;
(3)辖区内社会单位责任区的划定。
(4)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资料的汇编、上报和抄送。
3、工作小组自5月中旬开始对辖区内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进行调查、划分、确认,并于6月底前完成。并将有关资料上报区市政管委,抄送城管监察分队、城市管理和科技创分分中心。
4、7月份工作小组完成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告知书的发放工作。
三、责任确定的标准要求
严格执行《区落实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制工作管理办法》中第二章《责任确定》和第三章《责任书告知》的要求,把工作落到实处。并按照要求定期向市政管委报送市容环境卫生责任人、责任区范围变更信息,协助区市政管委做好信息更新工作。
四、认真贯彻执行卫生标准
按照《区落实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制工作管理办法》中第四章《卫生标准》的要求,积极向地区社会单位进行宣传,并加强检查监督。
五、建立长效监督机制,加强对卫生责任的监管
街道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将长期对地区卫生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考察和监督,明确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
1、街道城市综合管理科负责统筹地区环境卫生责任制监督检查工作,与地区社会单位加强联系沟通,加大宣传力度,构建社会单位互动机制,对于市容环境卫生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控制、早处理;组织相关部门定期检查,对检查结果进行通报,协调相关单位处理发现的问题。
2、城市管理和科技创安分中心负责加强对辖区网格的巡查,加强对社会单位市容环境卫生责任落实情况的日常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3、城管监察分队负责督促社会单位履行市容环境卫生责任、执行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的责任标准,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责任单位及时解决,对不履行责任或违反规定的依法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罚。
按照会议安排,我就做好今年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讲四点意见。
一、明确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的工作原则,总体目标、工作重点
今年,区委二届三次会议把开展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列为九件大事,区人大二届一次会议做出了相应决议。区委、区政府要求按照“坚持政府主导,分级负责,属地管理,镇(街)村为主,各方参与”的原则,通过五年持续不断地努力,在我区实现卫生镇村、卫生单位全覆盖,城乡环境卫生面貌大为改观,居民文明行为素质大幅提升,跨越发展的环境吸引力显著增强的目标。按照这一要求,2012年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在城区以健全和落实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为重点,坚持建设与管理并重,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打造市魅力新城区,在农村以“五化”(硬化、绿化、净化、美化、亮化)为目标,以卫生镇村创建活动为抓手,以清理“三堆”,治理“三乱”,美化“三口”为切入点,开展综合整治,探索建立卫生管理长效机制,打造田园风光,建设秀美。全区各镇(街道)、各部门一定要把思想统一到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明确任务,坚定信心,增强做好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突出重点,奋力实干,全力做好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
关于今年的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区城管委、区爱卫会依据《区政府关于加强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的意见》精神,春节后多次组织开展调研,区城管委、爱卫会分别召开成员单位会议进行研究讨论,对今年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的目标要求和主要任务进行了明确。各镇、各街道办事处、各部门一定要按照区政府关于今年综合整治工作的总体部署要求,找准薄弱环节,集中力量攻坚,解决好影响城乡环境面貌、群众反应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
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今年重点做好以下两个方面工作:
(一)制定出台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配套政策措施。建立一套与我区城市市容环境管理实际相适应的配套政策措施,是实现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法制化、规范化、常态化的重要保障。区城管办要依据国务院、省、市市容环境管理政策法规和区政府《关于加强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的意见》精神,以加强市容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为目标,加快制定《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市容环境卫生考核评价办法》等配套政策措施,明确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执法主体,切实做到市容环境管理责任分工明确、考核奖惩到位,逐步解决城市管理执法智能交叉、管理空挡等突出问题,效果最好的减肥产品,促进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二)集中开展市容环境卫生专项整治活动。由区城管办牵头,区城管委有关成员单位具体负责,各街道办事处、各部门、各单位配合参与,以“治脏”、“治乱”为重点,精心筹划,周密组织,集中开展环卫清扫保洁、车辆乱停乱放、集中市场管理、出店占道经营四大集中整治活动,迅速掀起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热潮。
一是开展“我当一天环卫工人”清扫保洁活动。由园林环卫处负责,城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参与,在3月份利用一周时间,组织开展“我当一天环卫工人”全民清扫保洁活动,由各单位主要领导带队,每天早上上班前按规定时间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城区北大街、人民街、东西大街等主干道路开展清扫垃圾、清理杂草、擦洗果皮箱等清扫保洁活动,亲身体验环卫工作,感受环卫工人的艰辛,引导市民群众增强环卫保洁意识,支持配合园林环卫工作。
二是开展城区交通秩序集中整治活动。由交警大队负责,区城管委有关成员单位配合,在4月份集中一周时间,以查处城区主干道车辆乱停乱放、酒后驾驶、无证驾驶、超速驾驶、压线驾驶、出租、公交等客运车辆违规运营、完善规范交通标志标示整治为重点,组织开展文明乘驾活动,规范机动车辆停车管理,完善主干道标志标线,依规从严打击城区交通违法违章行为。
三是开展集贸市场集中整治活动。由区工商分局负责,区卫生局、药监局参与,在5月份组织开展为期一周的“方便市民、诚信服务”集贸市场集中整治活动,集中对城区7个集贸市场的食品卫生和环境卫生进行监督检查,进一步完善集贸市场硬件设施,健全环卫管理制度,教育引导经营户诚信经营,进一步提升集贸市场经营管理水平。
四是开展以出店占道经营为重点的市容秩序整治活动。由综合执法大队负责,区卫生局、药监局配合,以流动摊点、地摊、早市、施工占道、开挖占道和店外洗车、修车为重点,集中开展占道经营执法检查;以城区主干道为重点,全面查处出店经营行为;对城区便民摊群点实现划行规市,全面整治查处乱贴乱画、乱挂条幅等违章行为,使城区市容秩序得到有效改善。
2012年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规范垃圾处置。要逐步建立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区处理的垃圾管理模式,及时清运农村垃圾。以行政村为单位,原则上按照每村民小组不少于1名保洁人员的标准足额配备保洁人员,负责对本村环境卫生清扫和村民生活垃圾收集及处理;各镇(街道)所在地要按照5000平方米1人的标准足额配备保洁人员,负责对镇(街道)所在地进行清扫保洁;主要道路要按照每2公里配备1名保洁员的标准配备保洁人员,负责对道路及两侧的清扫保洁和垃圾清运。各村按照每户设置一个垃圾收集桶,每村设置1-2个村内垃圾收集屋或密闭的垃圾收集台标准定时定点收集垃圾。各镇(街道)根据本地区垃圾产生量配备适量的垃圾转运车辆。垃圾转运车辆采取由镇(街道)统一管理或市场化的方式运作。各镇(街道)、各村要确保垃圾在指定地点进行填埋处理,不得随意倾倒。西山暂不具备垃圾运送和处置条件的镇、村,必须确定垃圾填埋场地,在不造成二次污染的前提下,以村或组为单位选择经济、适用、安全的处理技术进行处置。
(二)整治环境卫生。一是清运原有垃圾。各镇(街道)要组织各村按照归口管理的原则,全面清理村内、村外、村庄连接处的积存垃圾,清除主干道路两侧、坑塘内积聚的垃圾渣土。二是治理乱堆乱放。清除街道两侧的私搭乱建,整理主街道、小胡同内乱堆乱放的柴草、杂物,清理房前屋后的堆物堆料,腾退绿化用地。打扫庭院内的卫生,院内做到物料堆放有序。同时开展以绿治脏、以绿治乱活动,选择生长快、易管护、适宜当地的植物进行绿化,逐步提高村庄绿化美化水平。三是改造农村厕所。加快农村改厕步伐,推行无害化卫生厕所,提高农村厕所的净化水平,消灭蚊蝇虫蛆,逐步改善入厕环境,消除卫生隐患,各镇(街道)辖区内的公共厕所,要做到有专人负责,及时保洁。
(三)落实保洁责任。一是划分区域。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具体为村庄内道路、街道及村庄周围按土地所属由各村民小组保洁员负责,村道及两边由村委会安排保洁员负责,各镇(街道)所在地由各镇(街道)负责。穿境的国道、省道、县乡道及高速公路两侧由沿线各镇(街道)牵头,区交通局配合,组织所在地进行打扫整治。二是明确责任。全区各镇(街道)要结合村规民约的制定、完善和宣传,建立健全村庄环境卫生管理和维护制度,明确卫生清扫、垃圾消纳、绿化管护、街道养护、公厕保洁的范围和责任,加强日常管理和经常性维护,确保能扫得净、看得住、管得好。三是强化监督。建立健全群众参与的监督机制,调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村庄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要聘请有一定代表性的村民为环境卫生监督员,确保环境卫生整治有成效、不反弹。
(四)突出重点部位。一是做好重点路段沿线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西宝高速,宝汉高速、310国道、虢风路、虢蔡路、宝平路沿线各镇(街道),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对重点公路沿线违法构建筑物进行拆除,对视线内暴露垃圾进行彻底清理,对沿线建筑物墙体按照统一标准进行粉刷美化,清理规范沿线各类广告牌,标语,使区境内重点公路两侧干净、美观。区国土分局、住建局、环保分局要加大对此项工作的指导和检查力度。二是做好各镇(街)所在地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对镇(街道)所在地公共场所内的围墙、花坛、草坪进行美化;对城镇内各单位、各商业门店牌匾设置进行规范,要确保城镇内各类阅报栏、信息栏、条幅、实物造型完好无损,美观大方;要杜绝占道经营行为,规范城镇内停车点位;按照创建标准修建公厕、垃圾屋,放置垃圾箱。三是做好晋级国家、省、市级卫生村的行政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区爱卫办要指导督促卫生村细化整治方案,落实整治措施,区交通局要加大对卫生村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的投入;区农工部、区扶贫办要在项目支持上向晋星村、卫生村倾斜,推动晋星村、卫生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出亮点,上水平。区林业局要加强对区内重点路段、重点村组绿化的规划和建设,特别是城区、镇街所在地村组绿化绿地的规划和建设力度,不断提升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水平。
三、分步实施,梯次推进,推动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持续开展的综合性系统工程,需要全区各部门、各单位、各镇(街道),各村组的共同参与,密切配合,大力支持。为了推动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顺利开展,今年综合整治工作将分四个阶段,分步实施。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阶段(2月24日至3月4日)。各镇(街道)、各相关部门要制定工作方案,成立机构,安排部署整治工作,通过会议、广播、板报、横幅、新闻媒体等形式,广泛宣传发动,营造浓厚的整治氛围,调动全区上下参与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的积极性。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3月5日至9月30日)。市容环境整治方面围绕市容卫生、市容环境、市容秩序等开展一系列专项整治,建立健全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提升城市环境精细化管理水平。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重点以清理“三堆”(柴堆、粪堆、垃圾堆)、治理“三乱”(杂物乱堆、污水乱流、乱搭乱建)、美化“三口”(村口、路口、家门口)为切入点,组织机关干部职工和广大村民平整道路、疏通沟渠,治理乱堆乱放、乱搭乱建,清除集镇、街道、渠道、居民庭院垃圾,建设环卫基础设施,落实清扫保洁人员,建立完善管理制度。
第三阶段:巩固提高阶段(10月1日至11月30日)。全区各镇(街道)、各部门要在集中整治的基础上查缺补漏,进一步完善城乡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完善垃圾清扫、运转、管理工作长效机制,健全城乡保洁人员聘用、管理、考核制度,加强植绿补绿工作力度,全面提升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效果。
第四阶段:考核验收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各镇(街道)、各部门要组建检查组,按照整治的标准和要求进行自查,形成书面汇报材料,上报区城管委、区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区上根据考核办法,采取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的方式进行检查验收,评选出先进单位,给予表彰奖励。
四、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确保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开展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是以人大决议的形式确定的重点工作,为了做好此项工作,区上成立了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和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的统筹规划和组织协调,建立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通报工作情况,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突出困难和问题。区级各部门、各单位,各镇(街道)、各村是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的主体单位和责任单位,都要将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相应领导机构,靠实领导包片、干部包村的工作责任机制,下决心、花气力,保障这项工作形成合力,扎实有效推进。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全区各镇(街道)、各部门要通过召开动员会进一步宣传开展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的目的意义、整治重点、目标任务和时间要求,充分利用广播、标语、印发资料和新闻媒体等形式广泛宣传整治活动,及时宣传推广活动中的先进经验,通过大力宣传、深入发动,进一步在全区营造一个正确认识、大力支持、积极参与的浓厚氛围,为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打牢坚实的思想基础和广泛的群众基础。
一、指导思想
以建设“清洁、环保、绿色”为目标,以建立“户清扫、村收集、镇转运、市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模式为重点,以提升农民文明素质为根本,以构建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为保障,切实解决农村环境卫生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提升农村环境质量,努力实现全市农村清洁、美丽、和谐,促进经济发展与社会事业同步推进、城市与乡村协调发展。
二、目标任务
根据市总体安排和要求,我市计划利用两年时间。按照。科学规划,建管并重,标本兼治,分步实施”的原则和“先净后美再提升”的要求,确保全市农村环境卫生面貌一年内有明显改观,两年内发生根本性的变化,两年后转入常态化管理。阶段目标任务是:
1、2011年,以集中整治“脏乱差”、建设环卫基础设施为重点,以“三川、四线、五点”为突破口,有效遏制农村面源污染,农村环境卫生面貌得到明显改善。镇村基本建立起以“五有”为标准的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即有一批布局合理的环卫设施,有一定数量的垃圾清运车辆,有一支认真负责的环境卫生管理和专业清洁队伍,有一套行之有效的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和考核奖惩办法,有一个切实可行的经费保障机制。乡镇机关驻地率先达到农村环境卫生整治标准,乡镇机关和乡镇驻地街道各建成一个水冲式公厕,龙亭、芝川,西庄、昝村、龙门10月底达到镇区整治标准。各镇(办)50%的行政村达到村庄整治标准,108国道、旅游线路、304省道、高速公路沿线村庄在10月底前率先达标.新创建省市级卫生镇3个,省市级卫生村10个。镇村生活垃圾收运覆盖率达到40%以上,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40%以上。国、省道达到国家养护标准。国、省道沿线加油站各建成一个高标准的水冲式公厕。初步形成河道环境卫生管理制度.所有出土工地配备专职保洁人员,工地进出口道路硬化达标率达到90%以上,车辆冲洗率达到60%以上。
2、2012年,以健全完善长效管理机制为重点,农村环境卫生面貌发生根本性变化。镇、村全面建立起较为完善的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乡镇驻地街道再建一个水冲式公厕。所有行政村基本达到村庄整治标准。新创建省市级卫生镇4个,新创建省市级卫生村20个。乡镇驻地基本实现“净化、绿化、硬化、亮化、美化”目标,镇村生活垃圾收运覆盖率达到80%以上,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以上.市乡道路、通村道路清扫保洁率达到100%。市乡道路沿线加油站各建成一个符合卫生标准的水冲式公厕。河道环境卫生管理制度较为完善。
三、整治标准
1、镇区:镇区街道住户门前无私厕、无煤房、无路障;垃圾箱、收集点等设施设置合理,垃圾日产日清;街道路面平整,路牙以上普遍硬化,排水通畅,无污水溢流,无散放禽畜和暴露垃圾;车辆划线停放,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的“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无乱搭乱建、占道经营现象;基建剩余的砖、瓦、石子、沙子等及时清理;广告,牌匾整齐美观,无乱贴乱画;农贸市场经营摊点摆放整洁有序,无影响交通的马路市场。
2、村庄:村庄建设规划编制完善;建有村民卫生制度或公约;建有垃圾池,垃圾及时清运;主要道路平整干净,排水沟渠畅通;巷道无暴露垃圾、无禽畜粪便,无柴草乱放,无污水乱泼,无禽畜乱跑,无乱搭乱建,无秸秆焚烧;基建剩余的砖、瓦、石子,沙子等及时清理;村(居)民饮用水达到安全卫生标准;建设无害化卫生厕所,村内基本做到净化、硬化、绿化、美化。国省道沿线村庄商店、餐馆、修理厂等各类经营场所门前路面硬化。
3、道路:落实道路管理、养护责任制,保持国道、省道、县乡道、村道等路面平整、完好、整洁,排水沟通畅。垃圾及时清扫、收集和运输,不得遗漏,不得堆放在路边。无擅自挖掘或占用道路的现象,道路红线范围内无新的违章建筑物,无毁坏路产、阻塞交通的加水洗车点。
4、河道(沟渠):落实河道(沟渠)管理、保洁责任制,保持河道(沟渠)水清、景美,河道(沟渠)岸边无垃圾堆积物,无水面漂浮物,无擅自占河填渠现象,河道(沟渠)管理范围内无新的违章建筑物。
5、加油站:国省道沿线加油站建有高标准水冲式公厕,配备洗手、烘干,梳妆、机械通风等设施,内外墙壁贴瓷砖美化,并有专人负责日常管理,及时清洁公厕内外卫生,经常进行卫生消毒,地面无积水、无纸屑、烟头、痰迹和杂物,墙面无乱涂乱画。市乡道路沿线加油站建有符合卫生标准的水冲式公厕,达到无蝇、无蛆、无臭、粪便无害化处理等“四无”要求。
四、工作措施
(一)建立健全市指导、镇(办)主抓、村主体的环境卫生管理机制
市上成立以市长为组长、市委副书记、市政府有关副市长为副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的农村环境卫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政公用事业局,负责全市农村环境卫生工作的组织、协调、服务和指导.各镇(办)负责人及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每月向市农村环境卫生领导小组汇报一次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市农村环境卫生工作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通报情况,针对问题,安排工作。
各镇(办)及相关单位也要成立相应机构,镇(办)成立环境卫生管理所,行政村成立环境卫生管理站,实行属地管理责任制,负责农村环境卫生工作的指导、检查、考核,奖惩等工作;负责对涉及农村环境卫生的有关项目和资金进行整合。
(二)建立健全“户清扫、村收集、镇转运、市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运行机制
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统一规划,逐步到位”的原则,研究制订生活垃圾收集处理实施方案。
城区范围内实行“户清扫、村收集、镇转运、市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模式;镇区实行“户清扫、村收集、镇转运、区域性填埋”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模式;偏远地区行政村,实行“户清扫、村收集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模式,可一村或几村联合建设简易垃圾填埋场或焚烧炉(窑),进行填埋或焚烧,降低山村生活垃圾收集拉运成本。按照每年收集运输三分之一行政村生活垃圾的目标,三年内实现全覆盖,五年后基本纳入市垃圾处理系统。
组建镇(办)保洁专业队、垃圾转运专业队和行政村保洁专业队三支专业队伍。镇(办)驻地保洁专业队不少于5人,保洁员工资不低于上年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镇(办)垃圾转运专业队根据车辆配置情况确定,工资按每人每月1000元落实;行政村保洁专业队至少2人,保洁员工资由行政村自行确定。在国家公益性岗位分配中,向镇(办)和行政村保洁员岗位倾斜。
每月的第一周,全市普遍开展“农村环境卫生集中整治周”活动。
(三)建立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和群众参与的多元投入机制发挥市公共财政的主导作用。财政局每年为每个镇(办)补助20万元环境卫生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确保补助经费逐年提高。补助经费主要用于镇(办)垃圾填埋场建设和拉运、填埋各行政村生活垃圾等。为每个镇(办)配备2—3辆垃圾转运车,所配置车辆由镇(办)统一使用和管理。每个区域性垃圾填埋场补助20万元。
市财政设立“以奖促治”专项资金200万元。其中90%的资金用于对镇(办)的以奖代补;10%的资金用于市农村环境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经费。2011年起,市上对当年评选的市级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先进村(获得省、市级卫生村命名的除外),次年给予每村一次性2万元奖励,由市农村环境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实施。对当年创建成国家、省、市级卫生镇,次年分别给予一次性15万元,10万元、5万元奖励;对当年创建成省级、市级卫生村,次年分别给予一次性5万元、3万元奖励,由市爱卫办组织实施。在对地质灾害、沉陷区、水源地、边远地区贫困群众移民搬迁、建设新村时,要统筹解决环境卫生设施投入。
发挥镇(办)和行政村在农村环境整治投入中的主体地位。各镇(办)对居民,驻地企事业单位、商业网点、建筑工地等,可按照“谁污染、谁付费”的原则收取垃圾处理费,筹集费用用于镇(办)保洁员工资,具体征收标准参照城区标准。行政村环境卫生整治费用以自筹解决为主。根据“村民自愿、直接受益、量力而行、民主决策、上限控制”的原则,通过“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方式解决,原则上每人每月不低于1元,筹集费用专项用于村级环境卫生管理。筹集费用使用情况每季度向村民公布一次,由镇(办)和全体村民共同监督。
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积极探索市场化运作方式,引导社会力量参与乡镇垃圾收集处理设施建设和经营。乡镇可将垃圾处理费收取权、垃圾填埋场复耕后土地使用权、垃圾清运服务进行招投标等方式,交由社会投资主体或社会保洁公司统一承包、统一转运、统一处理,避免乡镇环卫设施及设备重复投资,减轻财政负担。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恢复、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积极探索建立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补偿机制。
4、建立健全督查考评机制
实行目标责任考评制度。将农村环境卫生工作纳入市对各镇(办)目标责任考评范围,采取随机抽查方式,每年进行一次考评。
实行督查通报制度。市上每季度开展一次专项督查活动;每半年组织一次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视察评议活动;每年组织一次“镇办交叉检查”活动。并对每次督查结果在全市通报,并与年终考评挂钩。对督查通报中一年内被两次通报点名批评的单位,由市文明办、市爱卫会取消文明乡镇、文明村和卫生单位等方面的荣誉称号或申报资格.
实行部门包联督导制度。市农村环境卫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包联督导各镇(办),定期不定期深入基层,检查指导,帮助基层解决实际问题。
买行群众评议制度。每年在各镇(办)组织一次“群众性满意率调查”活动,调查结果在媒体上公示。
5、建立健全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统筹推进工作机制
市农村环境卫生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明确职责,分工负责,齐抓共管,形成强大合力。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指导各镇(办)编制垃圾填埋场及村镇规划,同时协助镇(办)积极申报和争取项目,抓好镇村基础设施建设。农业局要加大生态农业和沼气工程建设力度,做好畜禽养殖区域规划和污染防治。林业局要积极推进道路、河渠植树造林和村镇“三化一片林”建设工作。交通局、公路段要抓好国省道及主干线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卫生局(爱卫办)要加快农村改厕步伐,指导各镇(办)卫生院和村卫生所集中处置医疗垃圾,广泛开展“卫生村镇”创建活动。环保局要指导和监督农村生产生活污水的处理工作,严禁人畜粪便直排入河流、水库。水务局要加强农村水质监测,切实解决农村饮用水的安全卫生保障问题,抓好河道及渠道环境卫生治理工作。商务局要抓好辖区内国省县道沿线加油站“卫生公厕”的改造和建设。工商局要加强对农贸市场的治理整顿。农综办每年确定1—2个集中连片扶贫开发示范园区,完成5—10个贫困村的连片开发、整村推进建设任务,落实每个贫困村30万元的环境卫生整治投入。
6、建立健全常态化宣传教育工作机制
加强对农村基层干部的教育引导,充分发挥他们的组织引领作用。通过召开动员培训会、现场观摩会、工作推进会,组织外出考察学习,引导他们掌握农村环境卫生工作的目的意义、目标要求和主要内容,调动基层干部抓好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第一条为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成果,引深“四城联创”工作,实现城乡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山西省村容镇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晋中市城乡环境卫生清洁工程长效管理机制实施意见》,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全县行政规划区域内,所有单位(乡镇)的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均适用本办法,具体工作目标要做到“七有”(即有组织机构、有经费保障、有环卫队伍、有工作制度、有管理措施、有标准要求、有考核奖惩),着力解决环境卫生清洁谁来管、怎么管和如何管好的问题。
第三条城乡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工作,坚持统一领导、属地负责、专人管理和部门协调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城乡环境卫生管理是指对城乡空间环境的卫生管理,管理的主要对象是县城建成区、各乡(镇)政府所在地、各行政村的主次干道、街巷、广场、公共场所、河道、207国道、317省道、入乡公路等区域的环境整洁,垃圾、粪便等生活废弃物的收集、清除、运输、中转、处理、处置、综合利用,城乡环卫设施规划、建设、管理等。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五条县爱委办在县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工作领导组的领导下,负责全县环境卫生长效管理的组织协调、业务指导、监督检查等工作。
县建设局负责县城环境卫生清洁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各乡镇人民政府成立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乡镇的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工作,乡(镇)长负总责,分管卫生副乡(镇)长为直接负责人。
各行政村的党支部、村委会负责本村(居委会)区域内卫生清洁工作的组织管理,支部书记负总责,村主任为直接责任人。
第三章队伍建设
第七条县环卫部门、城建监察部门、爱卫办的机构建设要按规定配备,确保科室完整,人员充足。
第八条县市政园林环卫所是城区环卫工作的主要单位,内设环卫监督、垃圾清运、街道保洁等班组,总人数按城区常住人口的3-4%配备。
城建监察队伍按城区常住人口的0.2-0.3%配备。
第九条各乡镇设立环卫管理所,负责人由分管副乡长兼任,负责本乡镇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环卫人员配备人数不低于乡镇总人口的1‰。
第十条每个行政村设立一个环卫站,负责人由村委主任兼任,负责本村的环境卫生工作,环卫人员与行政村人口的比例要达到1:400以上。
第十一条各乡镇、行政村卫生清洁工作原则上要做到“五统一”(即统一管理、统一装备、统一服装、统一目标要求、统一考评奖罚),条件不具备的要在2年内达到“五统一”要求。
第四章经费保障
第十二条县人民政府将城乡环境卫生事业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产生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县政府确定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和有关规定缴纳垃圾处理费,所收专款用于县城生活垃圾处置设施的维修和建设,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第十三条县城乡环境清洁工程建立“县财政补助、乡镇配套、村集体补差”的资金投入长效机制,实行专项管理、专项使用。县财政专项补助总体额度按照上年度全县财政收入的3-5‰标准计提。县财政对乡镇的补助标准按照上年度统计部门提供的在册农业人口每人每年补助3元计算。另外,县财政每年还根据情况安排一定的以奖代补资金,以强化对乡镇的监管力度。
各乡镇在财政补助的基础上,将一定比例的转移支付资金或乡镇其它收入用于环境卫生管理,落实相应的村级环境卫生配套资金。
各行政村在县财政补助、乡配套的基础上,要拓宽筹资渠道,积极倡导通过社会筹资、群众集资、村民投工投劳等办法解决环境卫生管理缺口资金。
第十四条县财政补助资金按照“比例拔付、绩效挂钩、年终兑现”的原则下拨。拨付比例实行“三三四”制,每年年初拨付各乡镇30%,七月份考核拨付30%,年终总体考核兑现再拨付40%。
第十五条各机关、企事业单位权属范围内和卫生责任区的清扫保洁费用由各单位负责。
第五章责任分工
第十六条县城规划区的卫生清洁工作,由县建设局和乐平、大寨镇政府分别负责对城区和本乡镇所有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村庄和社区实行属地管理,进行协调指导和监督管理。
城区主次干道的路面、人行道、公厕等公共场所的清扫保洁和生活垃圾收集、清运和处置,由县环卫所负责。
县城公园、广场、绿化带的清扫保洁由市政园林管理站负责。
县城各居民小区的清扫保洁由各小区管委会(业主委员会)负责。小区生活垃圾由县环卫所统一清运,并按规定收取垃圾处理费。
县城所有机关、企事业单位、车站、停车场、经营性门店、摊点等公共场所由各所属单位和经营者负责。
“城中村”中的小街小巷清扫保洁由各村的环卫站负责。
建筑施工现场由施工企业负责,尚未开工的由建设单位负责。
第十七条各驻乡镇单位、企业和各行政村的环境卫生由各单位、企业和行政村的环卫站负责。乡镇环境管理所监管。
第十八条县207国道、317省道排水渠以里范围内的环境卫生、20米以内通道绿化由公路段负责,排水渠至20米以内的卫生由公路段监管,所属乡村负责。
县乡公路排水渠以里、15米以内通道绿化由交通局负责,排水渠至15米以内的卫生由交通局监管,所属乡村负责。铁路保护区域以内的环境卫生由铁路部门负责。
第十九条“四桥”(大寨桥、东风桥、河西桥、赵家沟桥)以里的河道环境卫生由建设局监管,环卫所负责清理;其余地段的河道及岸线由水利局监管,所属乡村负责清理。
第六章工作制度
第二十条县乡两级人民政府应当把环境卫生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各乡镇要把环境卫生清洁工程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建立健全长效管理、监督考核机制,并组织实施。
第二十一条宣传、文化、广电、教育等部门要加强市容和环境卫生法律、法规的宣传,提高公民的环境卫生意识,增强公民维护市容环境卫生的自觉性。
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尊重市容监察和环境卫生工作人员的劳动,不得妨碍、阻扰市容监察和环境卫生工作人员履行职务。
第二十二条全面落实卫生清洁村前(门前)“六包三不”责任制。
包卫生:所有单位、村镇、门店、居民住户所在地方,要做到室外全天保洁,无积水积雪、无痰迹烟头、无瓜果皮核、无垃圾粪便、无纸屑杂物等其它污物。
包秩序:要做到门前(村前)无乱堆乱放、乱搭乱建、乱摆摊点,牌匾要挂放整齐,各种车辆一律停放在存车场(处)内。
包绿化:要做到门外树木无缺损,花池、绿地整洁完好,无绿化条件的要摆放盆花、花坛。
包亮化:建筑物和广告牌按要求实行亮化。安装有轮廓灯、反射灯,村镇主要街道要安装路灯,确保亮化设施完好,并按要求保证亮化时间和效果。
包整洁:所属的建筑物、构筑物立面要保持干净整洁、无污垢;色彩要与周围建筑相协调。
包广告牌匾规范:店容店貌要整洁美化,做到一店一牌,牌匾要符合招幌文化要求上档次,文字要规范,实现玻璃、橱窗无字画,定期清洗店面、油漆牌匾,始终保持店面新、墙壁新、橱窗新、广告牌新。
三不:不乱倒垃圾、不占道经营、不乱贴广告。
第七章标准要求
第二十三条县城和乡镇要制定和完善环卫设施规划,要做到基础设施数量充足、布局合理。
县城要有3-5处垃圾填埋点;城区原则上每1万平方米至少要有1个封闭式垃圾池,主要路段平均每100米要至少设置1个垃圾箱(筒);每乡镇要有1-3处垃圾填埋场,每村要设立垃圾中转场,选址要远离居民区、主干道、河道和居民饮用水源区。
第二十四条县城旧城改造或村镇建设改造时,责成建设单位设立相应的环卫设施。环卫设施必须与工程项目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环境卫生设施所需费用纳入建设工程概算,由主体工程项目建设单位负担。
第二十五条村镇主要街道两侧、居住区和人流密集地区,应当设置封闭式垃圾容器或垃圾池、果皮箱等设施。农村原则上按每10-15户配置1个垃圾桶或每25户建1座垃圾箱。
第二十六条各环卫所、环卫站要配备数量充足的垃圾清扫和清运工具,包括垃圾清扫器具、清运机动及人力车辆等,提高清运保洁效率。
第二十七条街道保洁。县城区的主次干道要做到二十四小时全天候保洁,保洁标准要达到“五净五无”,即路面净、墙根净、树坑净、绿化带净、下水口净;无垃圾、无泥土、无污水、无杂草、无瓜果皮核。
垃圾清运。生活垃圾日产日清,车走场点净,逐步推行垃圾袋装化,实现垃圾不落地,杜绝二次污染。单位和个人产生的建筑垃圾,不得倒入生活垃圾收集容器或垃圾池,由单位或者个人自行定点清运;无力自行清运的,由环境卫生专业组织有偿代运。
公厕管理。公厕卫生达到无蝇、无蛆、无臭味、粪便无外溢。
垃圾中转场点。场点卫生整洁,达到无蝇、无蛆、无鼠、无积液、无外溢,中转设施应定期维修确保正常运行。
第二十八条乡镇及农村的环境卫生要执行新农村建设、农村创“三优”、“五清五规范”的标准要求。
第二十九条207国道、317省道20米红线范围内、县乡公路15米红线范围内无垃圾死角、无杂草杂物、无白色污染,路面清洁、路沿整齐、树坑整形。
第三十条河道及岸线无垃圾杂物,河床平整、清洁。
第八章监督考核
第三十一条监督考核的主要内容为本办法所涉及的六项长效管理机制的建立和实施情况。
第三十二条监督考核的方式方法采取日常检查、定期检查、专项督查、全面考核和年底总评相结合的办法。
第三十三条级次考核实行百分制,按照六项长效机制打分,考核结果分4个级次。90分以上(含90分)为优秀,80—89分(含80分)为良好,60—79分(含60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年底考核总排队与平时检查结果相结合,与本办法第四章第十四条财政补助兑现挂钩,并且考核结果要作为对单位(乡镇)领导班子工作实绩报组织部门备案。
第三十四条按照权责统一,有错必究,责任与过错相对应,惩戒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不履行职责、不正确履行职责或履行职责不力的,采取黄、橙、红三级督查问责方式,进行行政责任问责追究。
凡受到黄色通报的单位,对单位主要负责人点名通报批评,并责令写出书面检查;凡受到橙色通报的单位,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在全县通报批评,给予戒免谈话;凡受到红色通报的单位,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建议免职处理。
第九章附则
2021幼儿园环境卫生检查通报制度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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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健全组织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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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环境卫生管理要规范化、经常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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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美化校园改善环境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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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加强校园卫生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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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检查情况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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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幼儿园环境卫生检查通报制度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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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幼儿园环境卫生检查通报制度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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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校园环境卫生区划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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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校园环境卫生组织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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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校园环境卫生检查标准
6
四、校园环境卫生通报考核
7
2021幼儿园环境卫生检查通报制度一
一、健全组织领导
学校要把环境卫生工作作为学校工作要务,由校长亲自负责学校全面卫生工作,并建立相应的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和组织机构,明确职责,责任到人,切实落实学校环境卫生检查通报制度。
二、环境卫生管理要规范化、经常化
1.促进学生养成教育,健全制度狠抓落实,提高师生保护环境卫生的意识。
2.充分利用学校宣传栏、广播、黑板报等宣传阵地大力宣传校园环境卫生整洁行动,调动广大师生开展整洁行动的积极性,提高参与意识,营造好的整洁行动氛围。
3.积极开展有学校自己特色的环保实践活动,提高师生的环保积极性。
三、美化校园改善环境质量
1.定期检测教室课桌、黑板的采光情况,必须符合国家教育部的有关要求。
2.必须保持教室、宿舍、阅览室等公共活动场所的空气流通,做好通风设备设施的管理。
3.做好学校周边环境、场所的安全卫生管理工作,减少或禁止噪音,保证教学、工作、生活的正常开展。
4.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实验室的废弃物,随时清除生活垃圾,营造良好的生活工作环境。
5.抓好学校校容校貌治理、消除“四害”、校园清洁等工作,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6.绿化学校环境,学校要投入部分资金美化优化学校环境。
四、加强校园卫生管理
1.每日对教室、宿舍、食堂、运动场馆、图书馆、活动室、办公室、实验室、厕所等校舍和公共活动场所进行清扫与消毒,经常开窗通风,每天通风2-3次,每次至少30分钟。
2.开展卫生设施安全检查。对公共场所特别是宿舍、食堂和洗手间的洗手水龙头进行全面检修,确保畅通可用,水龙头不足的要及时增设。
五、检查情况通报
建立定期的突击检查评比制度,学校卫生工作小组成员要对学校环境卫生进行天天检查,并进行统计评比,奖惩分明,记载及时,资料齐全。
2021幼儿园环境卫生检查通报制度二
为保持学校公共场所、公共环境的安全,创造良好的卫生条件,预防疾病,保障全校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工作环境,提升卫生管理效能,特制定本制度。
(1)检查范围:办公室、教室、会议室、多媒体室、阅览室、实验室、保健室、体育馆、活动室、食堂、厕所等。
(2)各班教室及走廊卫生由各班负责,各专用教室卫生由专用教室管理员负责。卫生保健老师每天至少进行一次检查。
(3)各办公室卫生由各办公室负责,工会负责检查。
(4)学校公共区域部分由保洁人员负责清扫,每天早晨一次大扫,其余时间及时保洁。由后勤部门统一安排并检查。
(5)必须保持教室、电脑教室等人员密集空间的空气流通,做好通风设备设施的管理。做好周边环境、场所的安全卫生管理工作,减少或禁止噪音,保证教学、工作、生活的正常开展。卫生保健老师每天至少进行一次检查。
(6)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实验室的废弃物,随时清除生活垃圾,营造良好的生活工作环境。由后勤部门负责定期检查。
(7)为保证全校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公共场所、公共环境的卫生工作人员,必须持有上岗证或健康合格证,才能从事本项工作。由后勤部门统一安排并检查。
2021幼儿园环境卫生检查通报制度三
环境卫生是学校一日常规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为了加强学校师生的环保健康意识,提高校容校貌整治力度,推进校园“四化”建设,为全校师生师生员工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学习、生活环境,特制订本制度。
一、校园环境卫生区划责任
(一)教室、寝室、公地卫生:由学生负责打扫。
(二)教师办公室卫生;
由本年级教师负责打扫。
(三)行政办公室卫生:由处室负责人负责打扫。
二、校园环境卫生组织检查
(一)学校德育处负责全校公地卫生(包括教学楼厕所)划分,学生会卫生部负责教室、公地、寝室卫生检查。
(二)校长负责行政办公室卫生检查,年级组长负责本年级教师办公室卫生检查,教导处负责教学功能室卫生检查。
三、校园环境卫生检查标准
要随时保持校园环境清洁卫生,教室、办公室、公地、楼道、厕所一天三次清扫(早读课前、午自习前、下午放学后),学生寝室一天两次清扫(早读课前、晚自习前),仪器管理室根据实验开出情况清扫,具体标准如下:
(一)教室清洁标准:必须达到亮、净、齐、美四字要求。
即门窗玻璃明亮;地面、墙面、桌面干净;桌凳物件摆放整齐;布置美观。
(二)公地清洁标准:必须达到四无。
即地面无吐扔物;无枯枝落叶;花坛里面无杂草;花台瓷砖无污点。
(三)楼道清洁标准:必须达到扫、擦二净。
即楼梯扫的净,护栏玻璃、消防栓、灭火器箱、扶手栏杆擦得净。
(四)寝室清洁标准:必须达到“五线一干净”。
即衣服晾晒一条线,水桶摆放一条线,洗漱用品摆放一条线,被子折叠摆放一条线,鞋子摆放一条线;每天地面打扫并保持干净。
(五)厕所清洁标准:室内无异味,尿槽、便槽冲洗无污垢,地面干净无积水和污渍,洗手池干净无堵塞,墙面光洁无污迹。
(六)办公室清洁标准:地面扫清无灰尘、无废弃物,墙面无污迹、无蜘蛛网、标语无缺损,桌面办公用品摆放整齐,堆放有序。
(七)仪管室清洁标准:实验台上使用过的仪器全部清理,且分类归位,做到上上下下、里里外外、干干净净、整整齐齐。
四、校园环境卫生通报考核
(一)学生会每天把班级卫生检查记录单,学生寝室管理员把寝室卫生检查汇总,统一上交值周行政领导,由行政值周领导负责统分,将结果公示在门厅黑板上。
(二)每周一升旗仪式,学校对各年级卫生积分前50%的班级进行表彰,颁发卫生流动红旗。
进一步加快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完善城镇功能,整治村容村貌,切实改善城乡居民生活环境,针对城乡环境卫生方面存在突出问题,标本兼治,综合治理。
二、时间安排
1县城:宣传动员开展县城“十大”出口环境卫生集中整治;开展检查验收。
2乡镇:为宣传动员阶段;开展乡镇政府所在地环境卫生集中整治,开展检查验收;开展乡村环境卫生集中整治,开展检查验收。
三、主要任务
此次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范围包括全县各乡镇政府(含已撤并乡镇)所在地及所辖村屯和农场,实施城乡联动,全面展开。
(一)城区主要整治任务
以创建国家级卫生县城为重点,强力抓好以下5个方面的整治任务:
l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以城市生活垃圾和医疗垃圾集中处理为重点内容,整修破损陈旧的垃圾收集设施,更换果皮箱,修缮公厕。
2加强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提高道路清扫保洁质量,加强对集贸市场、沿街商铺的垃圾投放、收集管理,严禁乱丢乱倒,做到垃圾日产日清。清理占道经营、取缔马路市场、制止店外经营、治理乱贴乱画,规范商铺牌匾和污损的宣传牌匾,严厉打击各种严重影响城市市容的行为。开展春季绿化美化工作,坚持标准,增加绿量。各社区和单位要全面开展环境卫生整治,清除死角死面。
3加强城乡结合部、城中村环境卫生整治。开展县城“十大”出口垃圾清运大会战,利用两天时间,全体机关干部全员参战,对“十大”出口垃圾进行彻底清运和整治。对镇所辖九个城中村和村屯垃圾进行彻底清运,对柴草乱垛、粪土乱堆现象进行集中整治,道路两侧要达到路平、沟直;城中村的公厕结构要完整,有专人负责,及时清掏、保洁;城中村主要街路要修建标准排水明渠,设置硬化固定垃圾投放点,卫生要有专人负责,垃圾及时清运,继续重点打造铁西大街、南关路等城中村街路;县城主要街路贯穿的城中村做到有专业清扫队伍,有固定垃圾投放点,有专用垃圾清运车辆,生活垃圾做到日产日清。要及时清理建筑垃圾和积存的生活垃圾,拆迁及建筑工地要按标准设置围挡。已开工建设的工地,要按照《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搞好出入口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措施,确保施工车辆洁净上路,减少扬尘污染。
4开展食品卫生专项整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体工商业户,尤其是单位、学校、工地食堂要严格按照《食品卫生法》规定,建立健全和严格执行卫生制度;生产经营单位要有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要有健康证;经营摊位整洁卫生,无过期变质食品。
5重点整治交通秩序。车辆各行其道,定点停放;严禁机动车辆超速、超载、超限行驶;客运车辆要按线路、按站点停靠,保持车况整洁,客运车辆停车场、停靠点卫生整洁;严禁无牌无照车辆运营;严禁非专业车辆鸣警笛。
(二)乡镇主要整治任务
乡镇的环境整治工作要结合本乡镇制定的长效管理机制,按照《县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检查验收评比办法》要求,逐项落实,集中解决困扰农村的脏、乱、差问题,重点抓好以下5个方面的整治任务:
1狠抓基础设施建设。乡镇政府所在地主要街路要做到硬化,达到路平、无积水,排水畅通;要彻底清除路沟内垃圾,不留死角;要取缔占道经营、马路市场,农贸市场卫生要有专人负责,垃圾做到日产日清;要建设公厕,并及时清掏、保洁;街内店面摊床实行“三包”责任制,经营秩序整齐规范;要对人行步道进行统一铺装;要成立专业的城镇管理和卫生清扫队伍,乡镇政府要有一名领导负责城镇卫生管理工作,主要街路要做到全天保洁;要设有固定的垃圾填埋场;机关单位要开展卫生整治会战,搞好机关单位和街道的美化绿化;乡镇政府所在地要保持良好的交通秩序;302沿线乡镇要重点做好沿线村屯出口道路的整修、绿化的管理等项工作。
2加强村容村貌整治。动员和组织村民清理占道堆放的建筑材料、粪堆、土堆、柴堆及房前屋后堆放的杂物,清除道路两侧垃圾;各村要有村容村貌整治规划,有卫生管理、治安维护等村规民约;每个村屯要有固定垃圾投放点,有固定垃圾清运车辆;组织农户对村屯的街路巷道进行维修养护,做到路平、沟直,能硬化的要进行硬化;对农户住宅周边卫生进行清理,彻底整治私搭乱建、乱泼乱倒、畜禽散养等现象;村屯主街路卫生清洁、无白色污染、无鼠害;做到院墙规范、绿化美化。
3整治占道集贸市场。对农村以路设市、占道为集的农贸市场要加强引导,进场入院,退市让路,制止占道经营影响交通的行为。
4做好道路清扫保洁和垃圾收集运输工作。乡村道路要确定专人清扫保洁,维护环境。组织群众及时清理垃圾,特别是道路旁、村口和房前屋后的积存垃圾,不留死角。同时,教育广大群众不要乱倒垃圾,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5加快农村改厕步伐。各乡镇要加快推进农村改厕工作,改厕率要达到100%。
四、保障措施
整治城乡环境卫生,改善民生、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快速发展而采取的一项重大举措,加快城市化进程、提升城市品位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全县各级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这次整治活动的组织领导。要精心组织,突出重点、真抓实干,多方参与、齐抓共管,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建设家园、美化家园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切实把整治活动转化为群众的自觉行动,努力实现城乡面貌的新突破。
(一)强化领导,精心组织。为确保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取得显著成效,县政府成立全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创城办,具体负责协调督导工作。各乡镇政府、县直各有关部门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将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务求实效。要定期研究解决存在困难和问题,集中时间、集中人力搞好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确保整治任务如期完成。
(二)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各乡镇、各部门要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制定整治活动的具体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明确时限要求,切实抓好各自职责范围内的环境整治工作,做到领导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要依据活动内容,结合创建国家级卫生县城标准要求,统一部署,精心筹划。把城乡环境卫生整治作为本部门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一、前一阶段整治工作主要做法及进展情况
(一)健全管理机制,落实一个“责”字。一是建立健全组织机构。自全市“五整治”动员会后,镇迅速成立整治环境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并由镇下发文件成立各村相应的管理架构,落实了人员、经费和办公地点,全面建立了镇、村、组三级管理机制,确保了各项整治工作任务顺利开展。二是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我们结合镇的实际情况,从强化业务管理抓起,健全和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先后制定了《××镇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实施办法》、《××镇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办法》及路灯养护考核办法等。同时,落实管理责任制,至今镇、村两级与沿街店铺共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4500多份。
(二)加大巡查力度,强化一个“管”字。在今年6月的全镇整治环境卫生工作会议后,镇整治环境卫生工作领导小组积极采取措施,进一步加大协调督查力度,迅速成立了7个督查组,抽调10名精干人员,专责跟踪落实、协调督查各村整治环境卫生工作。在工作中,我们以敢查、勤查、细查、善查为工作要求,做到了督查有汇报、整改有反馈、复查有落实,从而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同时,在村一级我们推广村和村民小组周检、卫生监督员日检的工作方式,提高了管理水平。
(三)完善环卫设施,加大一个“投”字。经过一年来的努力,我镇大部分村整治环境卫生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投入了300多万元,以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招标、统一建设“四统一”的方式,为各村配备建设了8座公厕和9座垃圾收集站;投入近100万元赠购了2台垃圾运输车和1台道路清洗车;镇、村两级共投入60多万元在主要街道配置了果皮箱1015个,全镇配置了垃圾手推车320辆,其中已改造密闭150辆,新购置27辆,通过设施的完善,为我镇整治环境卫生工作提供了硬件保证。
(四)推行市场管理,实现一个“效”字。一年来,我们积极推动市场管理体制改革,将市政具体作业从繁杂的城市管理工作中分离出来,实行管、干分家。从2005年8月份开始,我们逐步将路灯养护管理、“牛皮癣”治理、××村环卫清扫保洁通过招标已推向了社会,逐步实现了公用环卫作业项目监管科学化、经营企业化、投资多元化、保洁专业化、服务规范化,取得了显著成效。××试点村通过市场化后,工作效率和保洁质量提高了,村容村貌得到改观。
(五)加大治乱力度,促进一个“序”字。我们全面加大对“六乱”行为的整治,努力营造井然有序的市容环境。一是大力整治乱停放。实行交警、城监等部门联动,不定期、不定点对乱停放车辆进行查处,在镇中心区主要路段划出停车位,规范车辆停放。二是大力整治乱摆卖。自整治以来,由城监中队牵头开展多次专项整治行动,对镇内主要街道的无证照占道经营行为进行查处。在近期,城监中队联合××村干部,对××村市场的乱摆卖现象进行了一次专项整治。通过整治后,××村的乱摆卖行为已经得到有效揭制。三是大力整治乱堆放。在今年6月整治工作会议后,××村等村干部高度重视,书记或主任亲临现场指挥整治辖区内乱堆放物料,组织精干队伍开展整治行动,利用数码相机拍摄取证,督促物主限期整改,专责人员管理,确保全面、彻底、高效地搞好环境卫生工作。
(六)创新宣传方式,达到一个“广”字。一是强化思想认识。我们先后召开全镇动员大会和专项整治工作会议,进行广泛宣传发动,使全镇机关干部、各村组干部,充分认识到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意义,增强干部责任感、紧迫感。二是强化载体作用。我们十分重视发挥宣传舆论的作用,积极创新宣传方式,通过编印《××是我家,美好环境靠大家》宣传单张10000份,在《××通讯》上设立“市政大家谈”专栏和广播电视台上设立“卫生死角曝光台”栏目及环境卫生公益广告。大力宣传、监督整治环境卫生工作,加强对全民公共卫生教育,从而提高全民的环境卫生意识和公共意识,形成全民参与环境卫生保护的新局面。
二、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随着整治环境卫生工作不断深入,全镇各村的环境卫生有了明显改观,但与市的整治工作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为:一是各村整治工作开展得不平衡。部分干部还存在重视不够、措施不力等问题,无发动群众主动参与。二是由于资金投入有限,致使基础设施建设不配套,市场化程度不高。三是治脏不彻底。个别村、路段保洁质量不高,果皮纸屑、塑料袋随处可见;路边堆放垃圾不能及时清走,临街饮食店、市场污水横流,造成卫生状况差。四是治乱不到位。占道经营、乱拉挂、乱堆放整治不到位,部分村、组的“马路市场”仍然存在,得不到有效整治。
三、下一阶段的工作要求
一是要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全市整治环境卫生检查考核工作将在7月2日全面铺开,其中我镇的检查日为7月3日下午和4日全天。因此,各单位、各村的主要领导要自我加压,切实负起责任,对整治环境卫生工作紧抓不放,针对存在的问题,务必在7月3日前整改到位。
二是要加大工作力度。各村、各单位要把整治环境卫生工作作为重点工作来抓,突出整治与常抓不懈相结合,明细措施,落实责任,限期整改。主要领导要亲临现场、亲自指挥,确保全面、彻底、高效地搞好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三是尽快推行市场化。各村要根据本村的实际,尽快将环卫保洁、“牛皮癣”治理、河涌保洁、垃圾清运推向市场化。目前,大岭丫村、大罗沙村、小河村等已着手草拟招标方案。
一、责任分工和标准要求
1、各村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负责辖区内主要街道、大街小巷、进出村道路、河道以及辖区企业(以出让、租赁村土地和厂房为准)、个体工商户的卫生管理和整治工作。各村要按照每100户至少一名保洁员的标准,建立村级保洁队。驻地村保洁员数量不少于5人。有环卫设施,有正常运作的工作机制。驻地村及重点道路沿线所在村庄要设置封闭垃圾桶,村必须统一建设垃圾池,且做到垃圾入桶(池)、日产日清。村辖区内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由村负责卫生整治工作,对企业可按市规定45元∕人·年的标准收取垃圾处理费,对小吃部、个体工商户等店按72元∕年收取垃圾处理费。严禁企业私自将垃圾清运外包,统一纳入处环卫垃圾清运系统。
2、办事处环卫队具体负责办事处主要道路等公共部位环境整治工作,要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做到每天清扫,保持路面整洁;及时清运垃圾,做到日产日清,接受社会监督。
3、各企事业单位的卫生整治工作由各自单位负责,要做好门前五包工作,整治周边环境,达到本单位门前(从单位院墙至道路路沿石范围)卫生整洁、车辆停放有序、亮化、硬化、绿化标准。垃圾桶(池)须设在院内,不能设在院外。严禁将垃圾清运外包,并按市规定45元/人·年的标准向办事处环卫队缴纳垃圾处理费,由环卫队集中清运。
二、考核办法
保持环境卫生整洁是各村、各单位日常管理的一项最基本的要求,对环境整治工作采取严格处罚考核,加大环境卫生工作在年度考核中的比重。办事处成立日常的环境卫生督查机构,负责对各村各单位环境卫生整治和管理情况进行检查,检查分定期和不定期两种形式,检查结果每月一次在全处通报,记入年底对各村工作考核。办事处对各村环境卫生整治和管理情况每周进行一次检查、每月一次通报。检查结果分为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等次,被评为较好、一般、差三个等次的村,分别倒扣2分、3分和5分。对日常巡查和群众举报发现的环境卫生突出问题,巡查人员拍照留存,并根据垃圾量的多少对责任村现场扣1至5分。与此同时,办事处将以督办单的形式通知责任单位,并当日整治,对不按规定期限办理的,除通报外,还将在年底考核中加倍扣分。建立严格的考核制度,加强对环卫人员的日常管理,对连续两月不达标的予以辞退,另从社会上公开招聘。
一、前一阶段整治工作主要做法及进展情况
(一)健全管理机制,落实一个“责”字。一是建立健全组织机构。自全市“五整治”动员会后,镇迅速成立整治环境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并由镇下发文件成立各村相应的管理架构,落实了人员、经费和办公地点,全面建立了镇、村、组三级管理机制,确保了各项整治工作任务顺利开展。二是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我们结合镇的实际情况,从强化业务管理抓起,健全和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先后制定了《*镇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实施办法》、《*镇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办法》及路灯养护考核办法等。同时,落实管理责任制,至今镇、村两级与沿街店铺共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4500多份。
(二)加大巡查力度,强化一个“管”字。在今年6月的全镇整治环境卫生工作会议后,镇整治环境卫生工作领导小组积极采取措施,进一步加大协调督查力度,迅速成立了7个督查组,抽调10名精干人员,专责跟踪落实、协调督查各村整治环境卫生工作。在工作中,我们以敢查、勤查、细查、善查为工作要求,做到了督查有汇报、整改有反馈、复查有落实,从而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同时,在村一级我们推广村和村民小组周检、卫生监督员日检的工作方式,提高了管理水平。
(三)完善环卫设施,加大一个“投”字。经过一年来的努力,我镇大部分村整治环境卫生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投入了300多万元,以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招标、统一建设“四统一”的方式,为各村配备建设了8座公厕和9座垃圾收集站;投入近100万元赠购了2台垃圾运输车和1台道路清洗车;镇、村两级共投入60多万元在主要街道配置了果皮箱1015个,全镇配置了垃圾手推车320辆,其中已改造密闭150辆,新购置27辆,通过设施的完善,为我镇整治环境卫生工作提供了硬件保证。
(四)推行市场管理,实现一个“效”字。一年来,我们积极推动市场管理体制改革,将市政具体作业从繁杂的城市管理工作中分离出来,实行管、干分家。从20*年8月份开始,我们逐步将路灯养护管理、“牛皮癣”治理、*村环卫清扫保洁通过招标已推向了社会,逐步实现了公用环卫作业项目监管科学化、经营企业化、投资多元化、保洁专业化、服务规范化,取得了显著成效。*试点村通过市场化后,工作效率和保洁质量提高了,村容村貌得到改观。
(五)加大治乱力度,促进一个“序”字。我们全面加大对“六乱”行为的整治,努力营造井然有序的市容环境。一是大力整治乱停放。实行交警、城监等部门联动,不定期、不定点对乱停放车辆进行查处,在镇中心区主要路段划出停车位,规范车辆停放。二是大力整治乱摆卖。自整治以来,由城监中队牵头开展多次专项整治行动,对镇内主要街道的无证照占道经营行为进行查处。在近期,城监中队联合*村干部,对*村市场的乱摆卖现象进行了一次专项整治。通过整治后,*村的乱摆卖行为已经得到有效揭制。三是大力整治乱堆放。在今年6月整治工作会议后,*村等村干部高度重视,书记或主任亲临现场指挥整治辖区内乱堆放物料,组织精干队伍开展整治行动,利用数码相机拍摄取证,督促物主限期整改,专责人员管理,确保全面、彻底、高效地搞好环境卫生工作。
(六)创新宣传方式,达到一个“广”字。一是强化思想认识。我们先后召开全镇动员大会和专项整治工作会议,进行广泛宣传发动,使全镇机关干部、各村组干部,充分认识到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意义,增强干部责任感、紧迫感。二是强化载体作用。我们十分重视发挥宣传舆论的作用,积极创新宣传方式,通过编印《*是我家,美好环境靠大家》宣传单张10000份,在《*通讯》上设立“市政大家谈”专栏和广播电视台上设立“卫生死角曝光台”栏目及环境卫生公益广告。大力宣传、监督整治环境卫生工作,加强对全民公共卫生教育,从而提高全民的环境卫生意识和公共意识,形成全民参与环境卫生保护的新局面。
二、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随着整治环境卫生工作不断深入,全镇各村的环境卫生有了明显改观,但与市的整治工作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为:一是各村整治工作开展得不平衡。部分干部还存在重视不够、措施不力等问题,无发动群众主动参与。二是由于资金投入有限,致使基础设施建设不配套,市场化程度不高。三是治脏不彻底。个别村、路段保洁质量不高,果皮纸屑、塑料袋随处可见;路边堆放垃圾不能及时清走,临街饮食店、市场污水横流,造成卫生状况差。四是治乱不到位。占道经营、乱拉挂、乱堆放整治不到位,部分村、组的“马路市场”仍然存在,得不到有效整治。
三、下一阶段的工作要求
一是要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全市整治环境卫生检查考核工作将在7月2日全面铺开,其中我镇的检查日为7月3日下午和4日全天。因此,各单位、各村的主要领导要自我加压,切实负起责任,对整治环境卫生工作紧抓不放,针对存在的问题,务必在7月3日前整改到位。
二是要加大工作力度。各村、各单位要把整治环境卫生工作作为重点工作来抓,突出整治与常抓不懈相结合,明细措施,落实责任,限期整改。主要领导要亲临现场、亲自指挥,确保全面、彻底、高效地搞好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三是尽快推行市场化。各村要根据本村的实际,尽快将环卫保洁、“牛皮癣”治理、河涌保洁、垃圾清运推向市场化。目前,*村等已着手草拟招标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