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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普法水平
按照普法工作要求,普法工作人员首先要学法、懂法。我们通过开展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培训,全面开展法律业务知识学习和遵纪守法教育,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水平,增强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通过对行业法律法规、业务知识和通用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执法水平,有效提升执法人员的普法水平。
二、开展服务型执法、强化普法服务
积极开展服务型执法活动,通过执法告知、送法上门、巡查检查等方式,及时将法律、法规和政策规章传达到执法相对人和运输企业,加强法律法规和政策规章的执行,促进运输企业规范化管理,提升执法相对人的守法意识,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规章的落实,将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行业的普法工作落到实处。
三、充分利用媒体、深化普法宣传
利用微信、工作交流群,挂横幅等方式加强执法工作宣传、法律法规和违法案件的公示公告工作,大力宣传行业法律法规和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作,深化普法宣传。
四、精心组织,狠抓落实
我镇按照《计划》提出的总体要求和具体部署,七五普法学习采取集中培训与自学相结合,面向全镇干部职工以及市场经营户,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了法律、法规、条例等的宣传教育活动,并取得了一定的实效。我镇定期组织干部职工学法,各村社干部组织举办各类法制培训班,这样从各个层面保证了七五普法教育宣传工作的有效开展。这几年来,我们坚持组织学习了《选举法》、《婚姻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税法》、《土地法》、《行政许可法》、《道路交通法》以及《条例》等多部相关法律法规。此外,镇所有执法人员坚持每年自学法律时间不少于40小时,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交流执法程序中需要改正的地方和执法业务知识,不断提升执法业务水平。自觉增强依法行政意识,努力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和能力。
一、指导思想
2015年水利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指导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市十三届党代会第四次会议部署要求,适应全面深化法治建设的新形势,深入实施“六五”普法规划,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创新形式、注重实效,坚持贴近基层、服务群众,着力完善社会普法教育机制,着力推进重点对象学法用法,着力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在全社会进一步树立法治意识和法治信仰,为加快建设美丽幸福新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大力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宣传
1、突出抓好宪法学习宣传和法治信仰教育。全面落实《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引导广大公民深刻领会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法治建设、法治宣传一系列重要论述的精神实质,推动法治信仰、契约精神、规则意识的牢固树立。组织开展“学习宪法、尊法守法”主题宣传活动,牢固树立宪法意识、增强宪法观念,自觉维护宪法尊严、保障宪法实施。
2、广泛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学习宣传。组织开展经常性法治宣传活动,大力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内容和法治理念,增强全民法治观念。针对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和人们深层次的思想认识问题,组织开展互联网管理、公共安全、行政调解等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引导公民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矛盾纠纷,维护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
(二)深入学习宣传与水利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
围绕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部署,把握经济新常态下我市水利工作的本质特征,以“五水共治”、河道管理范围内“三改一拆”、防汛防台抗旱、“节水型社会”建设等中心工作为抓手,以“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和重要水法规颁布纪念日等为契机,深入学习宣传《水法》、《防洪法》、《水土保持法》、《省河道管理条例》、《省水资源管理条例》、《省防汛防台抗旱条例》、《省水文管理条例》、《省节约用水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着重做好今年3月1日开始施行的《省水土保持条例》的宣传工作和《太湖流域管理条例》的宣传贯彻工作,为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营造良好的水利法治环境。
(三)深入学习宣传与依法行政、反腐倡廉相关的法律法规
围绕“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中心理念,深入学习宣传《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规范共同行政行为的法律法规,特别是要加强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的宣传学习,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氛围。结合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学习宣传《公务员法》、《行政监察法》、《审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廉政准则、效能建设规定等规范性文件,不断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反腐倡廉意识,提高廉洁自律的自觉性。
(四)大力加强法治实践和法治文化建设
普治并举,大力加强法治实践。坚持宣传教育与依法行政相结合,进一步规范机关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的行政行为。坚持宣传教育与水利建设相结合,加强工程预算、合同、招投标、财会审计等管理。坚持宣传教育与服务群众相结合,全面推行政务公开,改善服务手段,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坚持宣传教育与水政执法相结合,进一步规范水政执法行为和程序,提高水政执法质量,保障我市水事活动依法有序开展。
三、加强重点对象学法用法
(一)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公务员和行政执法人员学法用法
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完善局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积极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述法。加大对公务员和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力度,促进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常态化。
(二)进一步加强青少年学法用法
加强青少年水法规宣传教育,通过青少年普法讲师团巡回讲课,开展校园法治漫画征集、法律知识竞赛、普法图片展览等活动,深入宣传“五水共治”和保护河道、节约用水等方面知识,进一步强化青少年法治意识和节水护水意识。
(三)进一步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新居民学法用法
加强取用水企业水资源管理,采取集中培训、举办研讨会、专题节水指导等形式,进一步加强对取用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水法规知识宣传学习。依托新居民管理服务网络,开展“东方法制园”主题宣传,向新居民需求服务站赠送水法规宣传资料。
(四)进一步加强农民学法用法
围绕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全面推进农村法治建设,深入开展农村水法规宣传教育。广泛开展“水法下乡”活动,突出抓好重点村水法宣传。依托党员远程教育网、农民信箱、农村广播等阵地,扩大水法宣传覆盖面。深入研究适合农村农民特点的水法宣传教育新模式,提高教育针对性。
四、学习宣传安排
(一)坚持和完善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集体学法制度,领导干部带头学法、遵法、依法行政,形成良好的法制环境。
(二)组织开展水政执法人员业务法律知识培训。组织参加上级水利部门组织的专业法律知识培训,组织开展水政执法人员(包括镇街道水政人员)法律知识学习。坚持新任水政执法人员在聘任前必须进行岗位培训,经过考核合格方可上岗。
(三)组织开展全体机关干部职工法律学习。以讲座、知识竞赛、集中学习等形式,组织两次或以上全体干部职工法律学习。
(四)加强水利工程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集体学法。开展水利工程管理人员财务、招投标、合同管理等法律法规学习,开展水利工程施工人员安全生产法规和知识的学习培训。
(五)加强全体干部职工廉政和效能建设教育。组织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廉政教育,组织开展机关廉政、勤政、能政和依法行政教育。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打造“团结、务实、高效、规范、安全”的水利队伍。
(六)组织开展水法宣传月宣传活动。以纪念“世界水日”、“中国水周”为契机,在三月重点宣传水法律法规,要求计划周密、内容丰富,形式创新,宣传面力争达到全市全覆盖。
(七)加强特定时间集中学习宣传。加强“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法治宣传月”等主题宣传活动,不断扩大影响,增强宣传效果,提升水利法制宣传教育的吸引力和影响力。
(八)深入推进“法律十进”活动。以建设“节水型社会”为契机,以打造“节水型机关”、“节水型企业”、“节水型校园”为载体,全面深入推进“水法十进”活动。今年重点推进水法进机关、进乡村、进学校和进企业工作。
(九)深入推进法治实践活动。在加强和创新水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工作中,紧密结合水利法制宣传教育,传播法治精神。加强水利建设成就和打击水事违法行为成就的宣传力度,用法治实践推动水利法制宣传教育。
(十)认真做好“六五”普法总结验收。根据上级部署要求,对照“六五”普法规划和有关要求,查漏补缺,梳理总结,确保高标准通过“六五”普法检查验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健全水利普法教育依法治理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切实加强对水利普法教育依法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形成主要领导全面抓、分管领导亲自抓的水利法制宣传教育机制。各科室明确职责分工,强化水利工作宣传,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一、理清辅导员工作中常见的几类法律问题,注意法律风险防范
(一)学生财产权的问题财产权为宪法和法律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学生当然也具有财产权。辅导员与学生关系密切,不可避免的会发生一些经济上的纠纷关系。如有些辅员利用手中的一些评选三好优干或推荐党员等资源,向学生索取财物或借款等,这些行为既违反了法律也侵犯了学生的财产权。同时,学校要保障在校生的安全,维护好校园秩序,作为直接执行者的辅导员也应尽力保证学生的财务安全,这就要求辅导员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严防发生财物被盗事件,保证学生的财产权不受侵犯。目前甚至还存在着个别学校对学生进行罚款的现象。如龙岩某高校规定,宿舍使用大功率电器一律没收并罚款50元;西安某学校制订班规时规定谁在校期间谈恋爱了罚款10元。这些行为是某些学校加强安全管理的一些手段,出发点或许是好的,但已经造成了对学生财产权的严重侵犯。对法律意识日益增强的学生来说,容易激发高校与学生之间的矛盾,从而引起不必要的冲突。辅导员要明确的是:学校既不是有处罚权的行政机关,也没有得到相应的授权,没有权力对学生进行罚款,学校及某些老师的罚款行为属于违法的。
(二)学生知识产权的问题近年来,大学教师对学生知识产权,特别是著作权的侵犯时有发生,随着学生法律意识的日益提高,这方面的冲突也会越来越多。辅导员与学生一起合作,进行课题研究是非常普遍,也是非常有益的,但在这个过程中一定要特别注意保护学生的知识产权,尊重学生的智力劳动,不能随意的夺取学生的劳动成果,切实维护学生的合法利益。
(三)学生受处分的问题处分,是高校对学生的管理的一种必要手段,处分的合理使用有利于警示学生,引导学生,规范学生的行为,有利于高校优良学风的整体形成。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对受处分的学生,我们要热情帮助,实事求是,允许其申诉,也就是说学生对于学校所给予的处分享有申诉权,学校处分学生时要注意程序上的合法性。
二、正视辅导员法律意识现状,分析其中不足原因
(一)辅导员综合素质不断提高,但法律素质发展参差不齐目前,高校在选聘辅导员时一般要求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但对辅导员的专业要求多为不限。法律专业的硕士生就业形势较好,较少人选择辅导员,辅导员队伍中法律专业的人才较少。虽然高校在辅导员工作之初和工作过程中都进行了不同程度的职业培训,但培训内容对法律方面涉及较少也不深入。辅导员法律素质的提高更多的是依赖于辅导员自身的学习,但辅导员在学习中欠缺系统性和实效性。
(二)辅导员法律意识淡薄,受传统法律文化的影响整体来说,辅导员法律意识还是较为薄弱的。权利和义务可以说是法律体系的核心,而尊重他人权利是最基本的法律意识。但部分辅导员在现实的学生管理工作中,并没有充分尊重学生权利,很多辅导员从心底认为学生与老师不是平等关系,应该服从管理。当然这是有历史原因的,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处理人际关系一般是以合乎情理为准则,很少考虑到法律层面。辅导员作为社会一份子,肯定会受到方方面面的影响,使其对现代法律制度产生了莫名的疏离感,甚至很多辅导员还没有从学校本位的思想观念中转变过来。
(三)辅导员对法律的运用不够,受相关法律制度不完善的制肘随着我国法治化进程的加快,我国的教育法律法规方面也取得较大的发展。在我国法治建设过程中,先后颁布了《教师法》、《教育法》、《高等教育法》等。但在高等教育法制不断健全的同时,也存在很多不足之处。辅导员最常用《学生手册》,若没有及时的进行修订,常常会出现不合理利用或者没有相应的校规来处置学生问题的现象,容易让工作陷入被动,也容易侵犯学生的权利。
三、探寻提升辅导员法律意识,加强法律精神在工作中的运用
(一)加强辅导员的专业化培养加强辅导员的专业化培养,扭转辅导员“杂牌军”的局面,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培养,从源头上提升辅导员法律素质。作为一名合格的高校辅导员,应掌握心理学、法律、教育学、职业生涯规划、就业指导等多门职业知识。目前来看,辅导员法律专业这块最为薄弱,专门法律知识培训很少,满足不了辅导员实际工作的需要,尽力加强法律方面的培训,对辅导员进行专业化培养。
(二)多渠道提升辅导员法律素养辅导员法律素养的提升可以通过研修法律知识、参与法律讲座、参加法律组织等各种各样的方式来丰富自身的法律知识。要明确自己作为一名高校辅导员必须履行的义务有哪些,有哪些权利可以行使,同时要明确自己哪些行为是会触犯到学生的合法权益。只有这样,真正做到了解法律,才能更好地进行学生管理工作,保证师生之间的和谐关系,促进学校的长远发展。
(三)学生管理工作中自觉坚持法治原则辅导员在工作中,可以通过让学生通过民主手段制定班规班级、宿舍纪律等,提升学生的法律主体意识。明确用规章制度来要求和规范学生的行为,要求学生严格遵守校规校纪,让他们养成遵规守纪的法律习惯。另外,也应该积极组织学生参与学校管理,保障其知情权。
一、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端正执法理念
1、重点学习粮食工作相关法律法规,努力营造社会各界支持、理解、配合粮食行政执法工作的良好舆论环境。
2、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切实引导全体执法人员树立正确的执法动机和目的。
3、认真落实“六五”普法宣传工作。根据区“六五”普法的有关文件精神,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深入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市场经济法律法规,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把“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列入党委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继续完善和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领导干部法制讲座、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年度考试考核等制度。
4、把和谐执法、文明执法、公正执法的执法理念贯穿于依法行政的全过程,围绕便民利民、信息互动、法律法规宣传等,增强执法对象自律能力,提高执法效率,切实把宣传与教育有机结合,宣传与整治有效衔接,树立起执法为民、让人民满意的崭新形象。
二、认真落实执法责任,夯实执法基础
1、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粮食执法体系。进一步完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制度,继续做好法律、法规的依据梳理和职权分解工作,将行政执法责任具体细化、分解到每一个执法岗位。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和问责制,把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到实处。
2、把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与各项管理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加大粮食市场监管力度,严格粮食收购资格的审核,加大粮食安全专项执法检查,维护区域粮食市场秩序。在做到执法必严的同时,注重执法的合法性、合理性,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3、切实推行说理式文书,规范填写使用各类执法文书;进一步加强行政许可文书的制作,提高案卷质量,要保证不出现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因案卷质量问题而败诉现象。建立完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和评查标准,将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作为经常性的工作来抓,努力提高执法文书质量。
三、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执法监督
1、深化行政执法公示制。充分利用有效载体,将行政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执法职权、执法结果、执法救济渠道等向社会公示,要行政许可等作为执法公示的重点,确保权利在阳光下运行,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2、完善考核制度,加大考核力度,突出监督检点,使考核真正成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促进职能转变、落实工作责任的重要手段。今年将在建立和完善依法行政工作制度、严格自由裁量管理、减少和杜绝行政错案,落实责任追究等方面加大考核力度。
3、加强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开展综合和专项执法监督检查各一次,行政执法被复议撤销或变更及行政诉讼败诉的案件不超过案件总数的万分之一。执法错案率不超过万分之一。执法投诉、举报案件查处率100%,行政负责人出庭率100%。
4、开展内部和外部监督检查相结合,拓宽监督渠道,开展行风评议活动,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门纳谏,自觉主动地接受服务对象监督,增强执法的透明度,坚决消除“人情”、“关系”等不良现象。
四、全面提升整体素质,加强队伍建设
1、进一步做好依法行政宣传、学习、培训工作。积极落实学法制度,重点做好领导干部、公务人员学法用法。开展执法人员在岗法律和业务知识培训,培训率达100%,执法人员要充分利用各种机会加强法律法规和专业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的理论水平、专业水平和法律知识水平。
关键词:农业行政执法;高台县;成效;建议
农业行政执法是依法治县的重要内容,关系到农民切身利益的维护、农业发展环境的优劣和农村社会大局的稳定。经过多次机构整合,当前,高台县农业行政执法工作初步形成以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为骨干,农机局、畜牧局、农经局、农技推广中心、农检中心、减负办等其他职能单位相配合的局面,共有农业执法人员约30人。其中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成立于2009年11月,隶属于县农委,依法履行县农委的种植业执法权,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
1主要成效
(1)完善规章制度,并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对农业行政执法工作的管理进一步加强,相关部门制定合理的规章制度,对一系列执法工作进行严格的规范,这样可以避免农业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的发生。近年来,未发生一起农业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2)加强法制宣传,法治意识进一步增强。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介和送法下乡、农资打假等活动载体,广泛宣传农业法律法规知识,设立咨询台、曝光台普及农资识假辨假和科学使用知识,有效提高了农民法律意识、维权意识和识假辨假能力。
(3)加大培训力度,业务素质进一步提高。一方面引导鼓励执法人员积极参加上级业务部门举办的培训,并结合实际聘请法律顾问和法律专家开展现场培训,执法人员业务水平明显提高;另一方面,通过农业行政审批、以会代训等方式加大对农资经营者法律法规培训力度,假冒伪劣农资案件明显下降。
(4)加大执法力度,合法权益进一步维护。随着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的设立,农业行政执法工作有了抓手。近年来,每年立案查处种子、农药、化肥等方面的违法案件20件以上,收缴罚没款10万余元,调处农资纠纷20余起,累计为农户挽回经济损失近千万元。
2存在的问题
(1)工作认识有偏差。高台县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目前仅执行种子、农药、化肥的行政处罚,畜牧、农机、农村土地、专业合作组织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仍然有相关业务部门执行,农业行政执法机构多乱杂,力量分散,各自为政,多头执法,重复交叉执法问题突出,各执法机构之间职能不清,责任不明,关系不顺,且没有突出的主体形象,导致执法工作的盲目性,进而使农业行政综合执法的综合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
(2)执法保障跟不上。①经费短缺,政府部门没有下拨用于农业行政执法的专项经费,且执法过程比较落后,给执法检查、调查取证和实施行政处罚带来较多阻碍,影响最终的执法效果。②执法装备短缺。尽管配备了车辆,录音录像设备,但现代的取证设备数量少、质量不高,无法保证执法工作的迅速性、准确性以及公平性。同时,在执法过程中,工作人员必须统一着装,这样才能提升农业行政执法的权威性。③执法人员待遇不高。农业行政执法人员未纳入公务员或参公管理人员,存在后顾之忧,不利于农业行政执法队伍的稳定和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工作的开展。
(3)工作能力不胜任。农业行政执法人员绝大部分原来从事的是农业技术推广工作,属“半路出家”。仅通过短期培训学习,并考取上岗证,就开始从事该项工作,对相关的性质执法知识与技能仍比较生疏,进而影响农业行政执法的质量和效率。
(4)体制机制不顺畅。①执法机构和执法机关的关系不顺畅。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是受农业行政管理部门委托的农业法律法规的具体执行机构,以农业行政管理部门的名义执行农业法律法规,受委托单位的监督管理。执法人员对主体责任和委托义务理解有偏差,执法程序不规范,协作配合不够。②行政审批的事后监管和检验检测体制尚未完全理顺。检验检测技术和设备设施落后,检测能力和水平与农业部门日益繁重的农业行政执法不相适应。
3对策和建议
(1)加强制度建设,健全执法体系。建立健全农业行政综合执法管理、行政执法人员管理、行政执法公开公示、重大案件审批查处备案、执法过错和错案责任追究、评议考核等制度,加快形成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管有效、保障有力的农业行政执法体系。①扎实推进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构建以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为主,与法律法规授权的执法机构相结合的农业行政综合执法体系。②加强农业检验检测机构建设,构建以农检中心综合性检验检测为主的检验检测体系。③建立健全农业行政综合执法网络,在农委内设法制办公室,综合协调农业行政执法工作,以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为主体,整合畜牧、农机、农产品质量安全等执法资源,实行综合检验检测,形成专业管理机构相互协调配合,纵横交错、广范围的农业行政执法网络。
(2)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水平。严把“进人、用人”关,将政治素质好,专业技术强,法律素养高,具有复合型工作能力的人员选配到农业行政执法队伍。加强农业行政执法人员执法培训,使执法人员精通相关法律法规、准确应用法律条款、依法执行执法程序,达到文明、公正执法。
(3)加强法制教育,优化执法环境。①抓好执法人员法治教育,不断增强其法律意识和法治理念,严格遵守法律,严格依法行政。②在推广农业新品种、新技术过程中,加大对农业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力度,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③农业行政执法单位利用开展市场检查、各项专项行动的时机,定期不定期对管理相对人进行业务培训,提高依法经营能力。
今天是第六个全国法制宣传日。这次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的主题是:“落实‘*’普法规划,促进和谐社会建设。”为了进一步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市委、市政府已批转了《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市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全市各级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加强领导,落实“*”普法规划,促进和谐常德建设。
第一,要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继续坚持和完善“党委统一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各部门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级党委、政府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性,把法制宣传教育作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政治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认真研究和部署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推进依法治市工作不断深入开展。
第二,要围绕中心工作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坚持把学习宣传宪法作为普法宣传的首要任务,使全体公民进一步掌握宪法的基本知识,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要围绕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深入学习宣传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要围绕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深入学习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要围绕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深入学习宣传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法律法规。要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深入学习宣传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相关法律法规。通过深入扎实的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全体公民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爱国意识、责任意识以及权利义务观念,培养全体公民自觉守法的行为习惯。
一、指导思想
2014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以党的十精神和全国全省审计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密围绕我市“着力六个突破,力争四年翻番”经济工作重心,深入开展审计法制宣传教育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一步提高广大审计干部的法律素质,增强审计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法律观念和依法行政水平,坚持“依法审计,服务大局,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求真务实”的审计工作方针,把审计法制宣传教育与依法治理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使我市审计工作更加法治化、规范化、科学化,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发挥更大作用。
二、工作重点
(一)加强法制宣传教育,营造普法工作环境。
1.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审计法》、《国家审计准则》(审计署令第8号)以及《审计法实施条例》等相关审计法律法规,全面提高审计机关领导干部和广大审计人员的审计法制意识以及依法决策、依法审计的水平和能力,正确行使审计监督职权,切实加强自我约束机制,规范审计行为,提高审计执法水平。
2.深入学习宣传与审计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入学习《会计法》、《预算法》、《税法》、《公司法》、《银行法》、《保险法》、《合同法》和《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财经法律法规,提高审计人员判断问题的能力;深入学习《公务员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等行政法律法规,提高审计人员法制观念和自我约束能力。
3.组织法律法规培训。充分发挥“金审二期工程”视频会商系统的作用,组织人员积极参加上级审计机关举办的审计法律法规视频培训班或自主组织相关培训,对全体审计人员进行审计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培训,及时开展新颁布重要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宣传工作,提高审计人员的法律意识和工作能力。
4.做好法制宣传日宣传工作和普法考试工作。充分利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开展以《审计法》、《国家审计准则》和《审计法实施条例》为主要内容的法律法规知识宣传,向全社会宣传审计法律法规,使全社会了解审计,营造良好的审计执法环境。按照法制部门的工作安排,组织好“六五”普法的学习和考试工作。
5.结合实际,积极运用报章、网站、电视等宣传媒体,有计划有重点地对审计机关普法依法治理和审计工作及其成效进行宣传,以增进全社会对审计工作的了解和支持,为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更为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加强审计法制建设,完善审计制度体系。
1.在现行法律法规框架范围内,不断总结审计工作的实践经验,研究制定和修订各项审计业务制度,抓好各项业务规章制度的督办落实。不断建立和完善审计机关依法行政体制和机制,严格依法审计程序,规范审计行为,增加审计执法透明度,促进法治政府建设。
2.积极推进审计执法责任制。合理确定执法责任,明确执法目标,执法标准,执法 程序,提高审计工作人员依法执审、规范执审的责任意识。
(三)加强审计管理,建立健全审计管理机制。
1.建立科学的审计管理机制,切实做到依法审计、依法管理,为审计“免疫系统”功能充分发挥提供制度保障;完善工作机制,健全目标责任制管理考核等方面的规章制度;积极参加上级审计机关优秀审计项目评选活动,发挥优秀审计项目的示范引导作用;改进和完善审计业务会议制度,不断提高审计质量和效率。
2.加强审计项目质量检查。严格按照上级审计机关有关审计项目质量检查的工作要求,加强对各业务部门本年度实施审计项目的审计质量进行检查,严格审计执法行为,着力对审计执法行为中程序是否合法、定性是否准确、处理是否恰当、依据是否充分等方面进行自查,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整改,不断提高我市的审计执法水平。
(四)合理安排审计项目,促进提升依法执政水平。
要围绕全市经济工作中心,重点安排民生资金审计、重点建设工程项目审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财政资金审计等,要将完善领导干部依法办事制度机制内容贯穿于各项审计中,强化法律的刚性约束和制度约束,增强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依法执政、依法行政能力;加强和改进对主要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加强对各级党政机关贯彻中央“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等有关规定的监督,促进提升各级党政机关依法行政水平。以此为切入点,提高全市审计工作质量水平。
(五)积极开展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认真贯彻执行《四川省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平台建设和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四川省行政职权目录动态调整管理办法(试行)》以及《四川省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电子监察管理办法(试行)》等制度,在审计过程中,对涉及到行使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以及其他行政权力事项时,要按规定上网公开运行,接受公众监督,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和执法水平。全市各级审计机关上下要充分认识依法行政工作的重大意义,通过认真学习有关依法行政的政策规定,增强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增强责任意识,在不断提高自身素质的同时,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二)高度重视,依法办事,扎实推进全市审计机关普法和依法行政工作进程。各部门要按照岗位工作职责、任务,始终把普法和依法行政作为部门工作的基本准则,根据各自肩负的工作任务,将普法和依法行政贯穿于日常各项工作之中,努力促进审计机关的政治文明建设。
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是医院工作的命脉,提高医疗质量,保证医疗安全,严防医疗差错事故的发生,是医院发展永恒的主题。怎样预防和减少医疗纠纷,使潜在的或已经发生的纠纷解决在萌茅状态,使医院与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乃至病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合理的保护,是当前摆在医疗机构面前的重要课题,为此,笔者就如何预防与处理医疗纠纷的问题谈谈几点粗略的想法。
1 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树立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的思想,从根本上改善医患关系
牢固树立“以病人为中心,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的服务理念,真正做到恪守医德,把病人当亲人,急病人之所急,想病人之所想,重视医患之间沟通,多做宣传、多做解释工作,以得到患者及家属的积极配合,从根本上改善医患关系,减少医患纠纷。
2 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法律意识,学会自我保护
组织医务人员系统地学习“医疗法律法规”及“医院规章制度”,把“医疗法律法规”知识和“医院规章制度”的条款贯彻到每个医务人员的脑海中,使其在工作中利用法律法规的武器,规范自己的行为,增强医务人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提高法律意识,学会自我保护,有效地预防和控制医疗事故的发生,减少医疗纠纷。
3 严格环节质控,及时发现医疗安全隐患,将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
医疗差错事故、医疗纠纷重在预防。医务人员应恪守医德,严格遵守医疗操作规程。医院质量管理部门要定期到科室检查病历书写质量,要深入病房,检查医护人员的实际操作是否规范,三级查房要保证质量,真正起到发现问题、提出问题、解决问题的作用。制定奖罚制度,营造一种质量面前人人平等、公平、公正的良好氛围,及时发现医疗安全隐患,并解决在萌芽状态。
摘要:随着我国经济和教育事业的发展,校企合作已成为提高中职学校教育水平和企业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通过校企合作使双方受益,有效地解决了人才与企业的对接问题。但是,我国校企合作中存在的问题不容忽视,本文主要分析探讨了我国校企合作中的主要问题,并根据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了相关的解决措施。
关键词 :校企合作 问题 对策
校企合作是学校和企业共同培养人才的方式,为中职学校专业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也为企业提供了符合专业技术能力要求的人才。但是,学校和企业缺乏对校企合作的正确认识和科学的理念,没有法规政策作为支持,阻碍了校企合作的顺利进行。
一、校企合作的重要意义
1.校企合作对学校的意义
首先,校企合作有利于学校专业的建设和教育改革的实施,让学生在实践中学习必要的知识技能,使其更贴近职业岗位的实际需求。其次,校企合作有利于学校师资力量的建设,为教师提供实训基地,提高教师的综合素质。再次,有利于深化理论知识,促进学校科研项目的发展,使科学理念在实践中得到检验和反馈,为推进校企合作奠定良好的理论基础。
2.校企合作对企业的意义
校企合作为企业培养了专业人才,学生在校期间完成了原本需要企业进行的培训,降低了企业的培训成本,企业获得了人才储备,提高了竞争优势。企业的专业人才亲自为学生授课,向学生宣传企业文化和企业精神,有利于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提高企业声誉。此外,通过校企合作,企业能更好地与学校专家进行交流,同时获得政府的支持,有政府专项教育资金和科研基金作为有力的支撑,能更好地赢得市场。
3.校企合作对学生的意义
校企合作有利于学生实践能力的提高,使学生提前了解工作岗位的技能需求,了解企业文化,为今后的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使学生在实践中发现自身的不足,激发学生的创新能力,更好地将理论知识与实际相结合。
二、校企合作的常见问题
1.校企合作不够深入
目前,大部分校企合作流于形式,双方合作仅限于一纸文书,合作仍停留在技术发明、科技成果转让、建立教学实践基地等浅层次,没有真正实现共同开发和研究,校企合作形式和内容难以突破。
2.缺乏有效的沟通,合作关系不对等
校企间没有进行充分的了解,在没有掌握必要信息的情况下,双方难以进行有效的沟通,容易出现学校输送的人才与企业实际需求不符的现象。在严峻的就业形势下,企业处于优势地位,企业不愿意为没有社会经验的学生付出培训成本,企业还要对学生承担安全、管理等风险,因此合作意愿不强烈。
3.缺乏政府引导和政策、法律法规的支持
目前,我国的校企合作缺乏完善的法律框架,虽然国家对校企合作给予了高度重视,但至今仍未建立权威、完善的校企合作准则和指导手册。大部分校企合作都是自发的,没有相关机构监督和协调,校企双方责任和义务不明确,没有体现出政府的主导作用。
三、校企合作常见问题的解决策略
1.不断完善校企合作的运行机制
为了促进校企合作的正常运转,应建立一套科学完善的校企合作运行机制,规范校企合作过程,提高校企合作质量;实行企业办学和工学交替的模式,促进校企文化建设,提高专业建设和教材开发水平,加强实习基地的建设,在全面互动的状态下,形成有效的校企合作运行机制。
2.转变传统的合作理念
学校要将为企业和社会大众服务定为目标,强化校企合作意识,对市场进行充分调研,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开展校企合作。根据企业特点和人才需求,进行合理的课程改革和专业设置,同时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的建设,聘请企业中具备专业技术资格的人才担任兼职教师。企业应树立正确的合作意识,加强对校企合作的投入,培养和建设一批优秀的企业人才梯队。企业应加强与学校的沟通和交流,参与学校的教学改革、技术研究等,与学校形成紧密、友好的合作关系,实现校企双赢。
3.政府提高自身主导作用,加强法律法规的建设
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是校企合作的基本保障,政府应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建设,对校企合作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指导。政府在校企合作中应起到重要的推动和引导作用,政府为校企合作营造良好的合作氛围,制定相应的鼓励政策。例如,对参与校企合作的企业减免税金,对成绩显著的企业进行奖励等,调动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的积极性。此外,政府应及时出台规范校企合作行为的管理文件,对校企合作的备案、审批和监管进行严格管理,确保双方合作的可实施性。
四、小结
校企合作是学校培养实用型人才的有效手段,也是中职学校专业发展的必然趋势。要实现校企间深度、有效的合作,需要政府、企业、学校的共同努力,转变传统观念,加强法律法规的建设,实现校企间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互利双赢。
参考文献:
[1]刘丽娜.浅谈中职学校校企合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华章,201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