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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内部股权投资;数轴串联;账面系列;公允系列
内部股权投资抵销处理涉及到三种会计主体(母公司、子公司、集团公司);涉及多个期间(合并当日和合并日后连续期间);需要区分控制类型(同一控制和非同一控制);需要明确价值基础(账面价值和公允价值),根据不同的价值基础又会派生出一系列不同的抵销金额,直接影响抵销处理的正确性。基于此,本文对该项内容进行深入研究,期望将合并股权投资抵销处理通过图示清晰直观地展现。
一、融合多种方式的内部股权投资抵销处理框架
第一,数轴串联时期,显现递推关系。对于内部股权投资抵销处理,涉及的期间包括合并日和合并日后,合并日后包括连续的多个期间。各期间账务处理递推关系紧密,环环相扣。前期账务处理的正确性直接影响后期账务处理的正确性,如何有效展现各期间账务处理将是内部股权投资抵销处理首先要解决的问题。本文尝试着通过数轴将这些众多的时期予以标示,各期间清晰醒目,不易混淆,具体见下文例解。其次,借助数轴将前一时期的账务处理显示在数轴对应时期的下方,对照显现的前一时期账务处理,递推后一时期账务处理,直观鲜明,有利于快速准确地掌握各时期账务处理间的递推关系。第二,提炼对比词汇,区分易混系列。对于内部股权投资抵销,必须区分同一控制和非同一控制两种类型。不同的控制类型,其价值基础不同,进一步分为账面价值和公允价值。根据不同的价值基础又会派生出后续一系列的不同。而且,这两种价值基础及其后续系列,难区分,易遗漏。本文基于两种控制的本质区别: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提出一系列对比词汇:通过提出这些核心词汇,引起对该项内容的注意,从而形成条件反射,自觉主动地对需要进行抵销的项目进行账面与公允的思考对比。同一控制下,需要以账面价值为基础,后续一系列的抵销处理均以账面为基础,与公允价值无关。而非同一控制下,则需将账面转换为公允,后续一系列的抵销处理都要将账面转换为与之相对应的公允。而且,这些提炼的系列核心词汇之间存在因果关系。通过刻意的强调与对比,无形之中区分了关键的易混内容,为准确做出抵销处理奠定坚实基础。第三,构造框架图示,锁定抵销项目。由于编制内部股权投资抵销时,需要区分时期:合并日和合并日后;还必须区分两种控制类型:同一控制和非同一控制。而且,不同时期、不同控制类型涉及的账务处理个数多、项目多。鉴于以上各种分类的考虑,通过抵销处理框架示意图显示,如图1所示。目的在于利用图示能够快速准确地锁定:属于哪个时期(合并日、合并日后)、所属的控制类型、需要的账务处理个数、需要调整的或抵销的具体项目。从图1可以直观得出,不同时点、不同类型所包含的账务处理个数是不同的,所抵销的具体项目也是有区别的。首先,通过这个图示,可以将这些不同进行横向和纵向的对比。通过对比可以得出,非同一控制下比同一控制下多做一步调整分录,即将账面价值调整成公允价值。经过此步的调整,两种控制下后期的一系列抵销处理建立的价值基础则不同。此项不同是两种控制的本质区别,直接决定后期账务处理的正确性。其次,不管哪种控制类型,合并日和合并日后账务处理个数不同。最后,由图1所知共有4种不同方式,其对应的账务处理个数刚好分别是1、2、3、4,这样的特点便于轻松记忆,从而有效避免对账务处理的遗漏。
二、基于同一案例的内部股权投资抵销处理分析
由于企业债务重组业务所得税账务处理在会计上还没有明确规定,因而对债务重组业务中涉及的所得税会计处理,实际工作中就有两种不同的做法。以下举例说明。
甲企业于2002年7月1日销售给乙企业一批材料,价值400万元(包括应收的增值税),乙企业于2003年6月30日尚未支付货款。由于乙企业发生财务困难,短期内不能支付货款,经与甲企业协商,甲企业同意乙企业以一批产品偿还债务。该批产品的账面价值250万元,公允价值300万元,公允价等于计税价。增值税税率为17%,所得税税率为33%。假设债务重组过程中未发生相关费用。下面仅讨论债务企业即乙企业的账务处理(金额单位:万元)。
第一种做法:乙企业在债务重组日:
(a) 借:应付账款 400
贷:产成品 25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51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99
根据《办法》第四条规定,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除企业改组或者清算另有规定外,应当分解为按公允价值转让非现金资产,再以与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相当的金额偿还债务两项业务进行所得税处理,债务人应当确认有关资产的转让所得或损失。(1)乙企业按公允价价值转让非现金资产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公允价值—账面价值=300-250=50;(2)乙企业以公允价300加上应支付的税费51偿还债务400,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400-(300+51)=49。两项合计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50+49=99。应交所得税=99×33%=32.67。
乙企业当期所得税汇算清缴时:
(b) 借:所得税 32.67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32.67
第二种做法:乙企业在债务重组日:
(c) 借:应付账款 400
贷:产成品 25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51
递延税款 32.67
资本公积 66.33
乙企业当期所得税汇算清缴时:
(d) 借:递延税款 32.67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32.67
以上两种做法都考虑了将债务重组所得计入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中并交纳所得税,符合《办法》中的有关规定,但两种做法核算的资本公积数额不一致。笔者认为,由于债务重组准则将债务人的债务重组所得不再视为收益,因此,债务重组业务所引起的该项纳税义务应与损益无关,其应交所得税不能计入当期所得税费用。为了协调债务重组业务中债务重组所得在和税法上规定的差异,应根据债务重组所得数额的大小分别进行账务处理。沿用上例。
1、如债务重组所得数额较小,可将其列入“资本公积”科目,到年末再作为纳税调整事项进行调整,计入当期(年)的应纳税所得额中。债务重组日作上述会计分录(a)。年末纳税调整时:如果经调整计算,企业当年无需交纳所得税,则不需进行账务处理;如果经调整计算,企业当年应交所得税大于债务重组所得应交纳的所得税32.67万元,账务处理为:
借: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32.67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32.67
如果经调整计算,企业当年应交所得税(假定为20万元)小于债务重组所得应交纳的所得税32.67万元,账务处理为:
借: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20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20
2、如债务重组所得数额较大,一次性纳税确有困难的,根据《办法》第八条规定,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可以在不超过5个纳税年度的期间内均匀计入各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此时,可将债务重组所得数额计算的所得税额列入“递延税款”科目。本例中,假定债务重组所得数额较大,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可将债务重组所得数额99万元平均计入3个纳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每年计入33万元)。则债务重组日作上述会计分录(c)。每年年末纳税调整时:如果经调整计算,企业当年无需交纳所得税,账务处理为:
借:递延税款 10.89(33×33%)
贷:资本公积 10.89
如果经调整计算,企业当年应交所得税大于债务重组所得应交纳的所得税10.89万元,账务处理为:
借:递延税款 10.89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10.89
如果经调整计算,企业当年应交所得税(假定为8万元)小于债务重组所得应交纳的所得税10.89万元,账务处理为:
借:递延税款 10.89
关键词:erp;国有控股上市银行;会计信息披露
中图分类号:f230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09)27-0079-02
erp(enterprise resources planning,企业资源计划)起源于制造业,但随着其管理理念日益成熟、系统应用技术的不断发展,国内管理先进的股份制商业银行也开始引进这一管理理念和管理系统。
借助于信息技术,实现由erp系统生成上市银行法定财务会计报告及附注、分部报告信息,及时向境内外投资者披露真实、准确、透明的会计信息,成为上市银行会计信息披露方式的新选择。本文试从探讨上市银行会计信息披露具体目标入手,以国际上较为流行的oracle软件功能以例,分析了erp系统在改善国有控股上市银行财务会计报表出具和使用流程、优化审计调整账务处理流程、自动生成财务信息披露数据等方面的运用,并提出运用中应予以考虑的问题,以期对如何利用erp系统实现会计信息披露目标有所借鉴。
一、erp系统在国有控股上市银行会计信息披露的运用
相对中小股份制商业银行而言,国有控股上市银行具有会计机构数量大、会计核算层次多、会计信息传递路径长的特点。erp系统采用oracle产品的标准功能,在一定程度上进行适应性开发,能够从不同方面改善国有控股上市银行会计信息披露,实现信息披露目标。
(一)改善财务会计报表出具和使用流程
财务会计报告是企业整个会计活动的最终产品,也是企业会计信息披露的主要载体。财务会计报告由会计报表和会计报表附注组成。由于上市银行披露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公允性需验证,对外报出的必须是审计后的财务会计报告。会计报表以是否依据审计师的意见进行了审计调整来划分,可分为审计调整前会计报表和审计调整后会计报表。由于国有控股上市银行采用总分架构模式,总账系统数据、审计调查表的编制、审计调整意见的出具,往往采取由下而上层层汇总的方式生成。这种传统的会计报表生成模式,信息传递路径长,也存在人为调整的可能,影响会计信息的准确性,不利于上市银行经营管理决策分析。
erp系统能够改善国有控股上市银行的财务会计报表出具和使用流程。首先,erp系统充分利用oracle总账模块中功能强大的报表建立工具——财务报表生成器(fsg),根据总账中的会计要素生成财务报表。通过灵活地制定fsg报表,能够更好地满足上市银行财务会计报表多种业务需求。对于全行固定格式、统一公式、定期的报表,由总行进行定义,全行机构登录系统查询,如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分行固定格式、统一公式、定期的报表,由分行进行定义,分行各级机构登录系统查询。同时,erp系统维护部门负责维护fsg报表定义权限。对于全行统一的报表,无论是审计调整前还是审计调整后,都可通过erp系统直接由总行统一出具,并经财务报表展现平台分发给各分行,分行可直接进行权限范围内的报表查询,避免了手工调整总账的可能性,能够充分保证会计信息的及时、准确。
(二)优化审计调整账务处理流程
上市银行的审计调整存在调账事项和调表事项之分,对于调账事项,需要在次年进行审计调整的账务处理,但财务报告年度已于12月31日关账,审计调整的账务处理不能自动追加于财务报告年度,但审计调整的账务处理应归属于财务报告年度,而不是次年。由于审计调整账务处理的实际会计年度与相应归属财务报告年度之间存在差异,在财务报告年度的次年,年初至审计调整账务处理期之间各月份的期初余额都与审计调整后报表的期初余额不相符,这段期间一直存在账表不符的问题,直至审计调整账务处理期的下一会计期,账表不平现象才会消失。
erp系统在会计期间设计上,针对审计师对上市银行进行半年和年度审计的现实情况,结合oracle系统标准功能,可以设置两个调整期,即在系统中设置每年十二个自然月会计期段和另外第十三期、第十四期调整期段,通过合并自然月期段以及调整期的账务内容,生成完整的审计调整后财务报表。erp系统利用orale调整期功能,将差异调整做在特殊的会计期,可以在不影响正常账务的情况下完成审计差异调整,实现账表数据一致,彻底解决上市银行审计调整后账表数据不符的现状,实现由erp系统出具全行审计调整后的财务会计报告,可降低上市银行的会计信息披露成本。
(三)自动生成财务信息披露数据
会计信息是以财务信息为主,其他信息为辅的综合信息。从财务报表的生成来看,国有控股上市银行原有的总账系统就能实现财务报表定义;但从会计报表附注的披露内容来看,由于较为复杂,很难直接从核心业务系统现有的会计科目或账户运算得到,主要依赖于审计师的审计调查表,使其会计报表附注信息披露处于被动状态。
由erp系统出具上市银行财务会计报告、满足多准则会计信息披露要求是该系统的一个特色。例如在账簿设计上,erp系统可以建立
二、采用erp系统进行会计信息披露应注意的问题
(一)erp系统在审计调整期需进行特殊的账务处理
erp系统在会计期间设计上,在设置一至十二个自然月会计期间以外,还将中期和年度审计调整期设置为十三期和十四期。erp系统在审计调整期进行审计调整的会计处理,会追加在财务报告年度的账务中。但国有控股上市银行存在功能强大的核心业务系统,而erp系统只具有财务会计的部分功能,不是一个完整的核算系统。除了在erp系统的审计调整期中进行处理外,审计调整的账务处理还必须在核心业务系统中进行。但核心业务系统的审计调整的账务处理会和其他数据一样,通过数据通道传输到erp系统,使得erp系统的审计调整数据重复反映,因此,为保证审计调整后会计信息的准确性,在核心业务系统中进行审计调整账务处理后,必须及时在erp系统中对原审计调整进行反向冲销的账务处理。而这一系列调整无法通过系统控制实现,只能通过制定严密的管理程序,保证各级行核心业务系统的审计调整在某一时间完成,并在同一天于erp系统中进行反向冲销。
(二)erp系统的会计科目和披露指标需及时维护
采用erp系统进行会计信息披露,会计科目与披露指标的维护成为影响上市银行会计信息披露准确性的关键因素。首先,根据证券交易所、会计准则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要求,上市银行的年报、中期报告内容需要进行相应地调整。其次,会计准则或会计制度发生变更时,上市银行应相应地调整erp系统会计科目的设置,以适应准则或制度的变化。因此,为保证会计信息披露的准确性,上市银行应根据年报、中期报告披露事项及会计科目的调整,及时维护会计科目、重新定义或修改披露指标的运算公式。
(三)erp系统的披露指标设计程序需得到审计师的认可
(一)资产盘盈原因分析
第一,购置时只列费用支出,未计入固定资产。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核算不规范,账务处理不到位,忽视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缺乏规范的购置、验收、保管和使用制度。购置后只列费用支出,不能及时登记固定资产的台账、卡片账,或一些单位根本没有设置固定资产台账、卡片账,本次资产清查中实际盘点数大于账面数,造成资产盘盈。
第二,政府及上级部门划拨、配置的固定资产未入账。在资产清查审计中发现,政府无偿划拨的土地长期未入账,这种情况在乡卫生院中尤其突出,乡卫生院多成立于五六十年代,卫生院占用土地多为成立时无偿划拨,多年来未估价入账;上级部门划拨、配置的电脑、打印机、汽车、家具用具、变压器等在收到实物时未做账务处理,未及时计入固定资产账,造成账面未登记而实物已在用。
第三,自行建盖、接受转让的固定资产未入账。部分行政事业单位自行建盖的办公楼等固定资产已交付使用,由于未进行决算或未取得发票等原因未计入固定资产。在资产清查审计中还发现有部分事业单位自行建盖的房屋、围墙、伙房等固定资产建盖时未计入固定资产,支付的工程款长期挂在往来账中,本次资产清查时才发现这些固定资产已被拆除或重建,由此可见其资产管理的混乱。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取得转让的固定资产所有权后,未办理过户手续,也未入账。
第四,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未登记入账。部分行政事业单位接受捐赠的家具及电子设备等在受赠时未计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管理人员也不对这些资产进行管理。
(二)资产盘亏原因分析
第一,已报废毁损资产未做账务处理。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对使用年限较长,已无修复价值或已损坏无法修复的汽车、电脑、传真机、打印机等电子产品及无法使用的软件、仪器仪表、家具用具等资产,长期未进行清理、申报报废并进行账务处理。本次资产清查中实际盘点数小于账面数,造成资产盘亏。
第二,已转让、出售资产未做账务处理。部分行政事业单位转让、出售汽车等固定资产,转让、出售收入已入账,固定资产未做减少的账务处理。本次资产清查中实际盘点数小于账面数,造成资产盘亏。
第三,已被拆除资产未做账务处理。部分行政事业单位房屋因鉴定为危房已拆除,或因新建房屋拆除原建筑物,单位未作减少固定资产账面值的账务处理。本次资产清查中实际盘点数小于账面数,造成资产盘亏。
第四,划拔资产及对外捐赠资产未做账务处理。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划拔给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的资产,实物已调走,单位未作减少固定资产账面值的账务处理;赠送给扶贫点或其他单位的电子产品及家具用具,实物已调走,单位未作减少固定资产账面值的账务处理。本次资产清查中实际盘点数小于账面数,造成资产盘亏。
第五,其他原因。部分行政事业单位电脑等资产被盗,或人员调动带走电脑,单位未作减少固定资产账面值的账务处理。本次资产清查中实际盘点数小于账面数,造成资产盘亏。
二、资产清查中出现的会计差错调整情况
第一,已进行房改的职工宿舍未进行账务处理。本次资产清查审计中发现,有两个事业单位已进行房改的职工宿舍,产权已属于职工所有,固定资产未作减少的账务处理。资产清查审计中作为会计差错进行了调整。
第二,固定资产重复入账。本次资产清查审计中发现部分行政事业单位设备、房屋等资产重复计入固定资产。资产清查审计中作为会计差错进行了调整。
万平: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审计第三,历年清仓盘盈挂账未进行账务处理。本次资产清查审计中发现事业单位存货项目出现会计差错,存货清仓盘盈及进销差价多年未作处理,本次清查出现较大金额的存货盘盈;或者历年清仓盘盈挂账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中长期不作处理。以上情况主要出现在乡卫生院
第四,收入长期挂账未进行账务处理。本次资产清查审计中发现,部分事业单位的事业收入或房租收入挂账在其他应付款中,长期未进行账务处理。资产清查审计中作为会计差错进行了调整。
第五,账表不符。本次资产清查审计中发现,部分事业单位账面上事业结余为负数,在年终决算报表中将事业结余反映为零,同时空增其他资产项目,造成账表不符。资产清查审计中作为会计差错进行了调整。
第六,未能规范使用会计科目。本次资产清查审计中发现,部分事业单位未能规范使用会计科目,例如向银行、农村信用社等金融机构的贷款计入了“其他应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未按规定计入“借入款项”科目核算。
三、在资产清查审计工作中提出的有关改进建议
第一,鉴于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对各种资产存续状态的动态管理存在一定的缺陷,对资产的现状掌握的信息滞后,建议每年年末对资产进行清查盘点,以及时掌握本单位资产的实际情况。
第二,由于在实际工作中经常出现漏记固定资产及固定基金的情况,建议在“事业支出”科目中设置“设备购置”明细科目用于专门核算固定资产的购入,便于在年末及时查对账目,避免固定资产出现漏记。
第三,在资产清查专项财务审计工作中发现部分行政事业单位未办理有关的房产证、土地证,或房产证、土地证不齐全,这种情况在乡级行政事业单位特别突出,建议单位应及时办理有关土地及房屋的产权证书以便于明晰产权,更好地明确本单位的不动产状况。
第四,对上级配给或外单位捐赠的实物,应建立同时向财务部门报备的机制,及时将此类资产纳入管理;建议在今后对划入划出固定资产,应完备划转手续,根据相关文件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第五,对已完工建设项目及时办理决算手续,对已交付使用固定资产及时根据相关结算手续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第六,现行行政单位财务制度规定了固定资产的核算起点标准,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并且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为固定资产。对于单位价值虽未达到标准,但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也列为固定资产管理。建议在今后会计处理中严格划分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对符合固定资产入账条件的资产,及时计入固定资产。
第七,通过本次资产清查以后,建立并完善固定资产卡片制度,落实资产管理责任制度,加强对各科室固定资产的管理,确保管理责任落实到人。建议今后对资产进行严格管理控制,该入账、该报损的资产,要及时处理,做到账实、账帐相符。
第八,有些单位往来款项较多,有些款项账龄较长,本次清查审计中未能取得所有往来询证回函,建议今后清理往来款项,对挂账时间较长款项及形成坏账损失的款项及时取得发生损失的相关证据,报财政部门申报损失处理。
第九,对损毁固定资产及时报财政部门作损失处理,建议在今后会计处理中对已报废损毁的固定资产应及时取得报损材料及批复文件做账务处理。
摘要: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审计工作中,对被审计单位资产盘盈、损失形成的历史原因和存在问题,出现的会计差错调整情况,以及暴露出来的资产管理方面的薄弱之处进行分析研究,提出了改进建议。
关键词:资产清查;审计;管理
参考文献:
[1]闫向军.从清产核资看行政事业单位的不良资产[J].中国农业会计,2006,(01).
[2]刘国根.当前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J].财政与发展,2006,(05).
(1)当月入院,当月出院的医保住院患者费用的账务处理
[例1]医保XX病人,XX年XX月XX日入院,本月出院,总计住院13天,总费用为3807.80元,基金支付2176.60元,预交款2300.00元,自费费用1631.20元。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1631.20
应收医疗款――医保办2176.60
贷:医疗收入――住院收入――药品收入――西药收入
3357.10
医疗收入――住院收入――床位收入 130.00
医疗收入――住院收入――诊察收入 13.00
医疗收入――住院收入――检查收入 30.00
医疗收入――住院收入――治疗收入 100.00
医疗收入――住院收入――卫材收入 41.00
医疗收入――住院收入――化验收入 60.00
医疗收入――住院收入――护理收入 52.00
医疗收入――住院收入――其他住院收入 24.70
其中,“银行存款”为医保住院患者出院费用中的自费部分;“应收医疗款――医保办”表示的是由医院先行垫付的医保基金部分,医院根据相关医保会计资料的整理,报送到医保办,经医保办审核后,将医院垫付的款项转账到医院的账户上,是暂挂账,转回后做冲账处理。
(2)当月入院,次月或住院时间长,跨月的医保住院患者费用的账务处理
[例2]如医保XX病人,XX年XX月XX日入院,本月未出院,本月总计住院13天,总费用为4770.30元,医保软件暂估算基金支付4154.80元, 医保软件暂估算基金支付病人自付615.50元,本月预交款2000.00元。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 2000.00
贷:其他应付款――医保病人――XX 2000.00
借:应收医疗款――医保办 4154.80
应收医疗款――医保病人――XX615.50
贷:医疗收入――住院收入――药品收入――西药收入
3718.00
医疗收入――住院收入――药品收入――中成药收入
72.60
医疗收入――住院收入――床位收入 250.00
医疗收入――住院收入――诊察收入 13.00
医疗收入――住院收入――检查收入 270.00
医疗收入――住院收入――治疗收入 120.00
医疗收入――住院收入――卫材收入 29.00
医疗收入――住院收入――化验收入 221.00
医疗收入――住院收入――护理收入 52.00
医疗收入――住院收入――其他住院收入 24.70
其中,“银行存款”是医保住院患者当月交医院收费处的现金,医院存入银行账户的存款;“其他应付款――医保患者――XX”是当月未出院的医保患者的款项暂挂账处理,是医院的流动负债中支付个人的部分;“应收医疗款――医保办”表示当月医保住院患者费用,是根据医保软件进行计算,暂估算医保办承担的基金支付金额,医保患者出院后费用调整为实际由医院垫付的医保基金部分;“应收医疗款――医保患者――XX”表示当月的医保住院病人住院费用中的自付部分,是根据医保软件进行计算,暂估算由医保患者个人承担的自付金额,医保患者出院后费用调整为零。
(3)跨月出院的医保住院患者的账务处理
[例3]例2中跨月医保患者XX,XX年XX月XX日入院,本月出院,本月总计住院12天(加上月总计住院25天),本月总费用为3986.40元,估算基金支付3622.60元, 估算病人自付363.80元,预交款1700.00元,退1655.70元。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 44.30
贷:其他应付款――医保患者――XX 44.30
借:应收医疗款――医保办3622.60
应收医疗款――医保患者――XX 363.80
贷:医疗收入――住院收入――药品收入――西药收入
3569.70
医疗收入――住院收入――药品收入――中成药收入
120.90
医疗收入――住院收入――床位收入 120.00
医疗收入――住院收入――诊察收入 12.00
医疗收入――住院收入――治疗收入 100.00
医疗收入――住院收入――卫材收入 15.00
医疗收入――住院收入――护理收入 26.00
医疗收入――住院收入――其他住院收入 22.80
结合出院医保患者费用报表,得知该病人总费用为8756.70元,基金支付金额为6712.40元,总自付费用2044.30元。据以调整会计分录:
借:其他应付款――医保患者――XX2044.30
贷:应收医疗款――医保办1065.00
应收医疗款――医保患者――XX 979.30
跨月出院的医保住院病人费用的调整,是针对跨月住院医保患者费用,结合本月住院医保患者费用,在出院后,对有关账目进行调整,能真实、客观、清晰地反映包括院方、医保办、住院病人三个方面的费用。
二、宏观、简明扼要类型的医保住院患者费用账务处理方式
宏观、简明扼要类型的医保住院患者费用账务处理方式主要是借助现行医院会计分录中的“预收医疗款”和“应收在院病人医疗款”两个过渡账户,结合住院已结账费用报表,进行会计分录的处理。
[例4]如表1所示。
通过查询电脑,已知本月出院医保患者医院垫付的基金数字为217554.94元。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95653.31
预收医疗款181000.00
应收医疗款――医保办217554.94
贷:应收在院病人医疗款 306328.25
预收医疗款 187880.00
其中,“银行存款”为本月医保住院患者入院、出院时收费处应交存银行的存款;借方中的“预收医疗款”表示出院医保患者所预存入的费用;贷方中的“预收医疗款”表示本月医保患者预交的费用;贷方中的“应收在院病人医疗款”表示住院已结账费用报表中用于冲抵、结转的应收在院病人医疗款;借方中的“应收在院病人医疗款”表示医院向医保患者收取医药费用,用于冲抵、结转的应收在院病人医疗款;“应收医疗款――医保办”表示的是本月垫付医保基金支付部分,暂挂账,待医保办审核转款后,再行冲账。
[例5]如表2所示。
根据医保住院患者费用统计汇总表,做会计分录:
借:应收在院病人医疗款327516.15
贷:医疗收入――住院收入――药品收入――西药收入
214452.15
医疗收入――住院收入――药品收入――中成药收入
3063.39
医疗收入――住院收入――药品收入――中草药收入
382.61
医疗收入――住院收入――床位收入 13405.00
医疗收入――住院收入――诊察收入 1038.00
……
通过比较以上两种账务处理方式,可以得出结论:细致、复杂类型的账务处理方式其优点是能做到账务的细化,从微观上便于查对账务的对错,但最大的缺点是浪费了财务记账人员的大量时间,不利于提高工作效率。现实中这种记账模式采取的不多,但适用于规模小,业务收入少的医疗卫生单位。宏观、简明扼要类型的医保账务处理,对软件公司来说,必须严格按照账务处理的要求,对软件的相关数字进行精确的提取,并丝毫不差地汇制成报表,便于财务人员对照会计分录,进行账务处理,节省了大量的时间,提高了工作效率,从而财务人员能从繁重的记账业务中摆脱出来,更好地搞好医院的财务管理。现实中这种记账模式适合规模大,业务收入高的医疗卫生单位。
参考文献:
[1]《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财社[2010]306号)。
1.应付债券及可转换公司债券核算中的运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17———借款费用》准则,借款存在折价或溢价的,应当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相应摊销的折价或者溢价的金额,调整每期利息金额。在实际利率法下,企业应当按照期初摊余成本乘以实际利率计算确定每期借款利息费用,利息调整应在债券存续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摊销。【例题】甲企业于2006年1月1日发行5年期公司债券,面值为100万元公司债券,发行价格为107.43万元,票面利率为10%,每年年末支付利息,到期一次还本。发行债券所得款项用于补充企业流动资金。实际利率8%。要求:(1)编制摊余成本计算表;(2)对有关业务进行账务处理。(2)根据以上资料,甲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①2006年1月1日发行债券。借:银行存款1,074,300贷:应付债券———面值1,000,000应付债券———利息调整74,300。②2006年12月31日计算利息费用及支付利息时。借:财务费用85944应付债券———利息调整14056贷:应付利息100,000借:应付利息100,000贷:银行存款100,000。③2007年12月31日计算利息费用及支付利息时。借:财务费用84820应付债券———利息调整15180贷:应付利息100,000借:应付利息100,000贷:银行存款100,000。④2008年、2009年、2010年12月31日计算应付利息的账务处理同2007年。2010年12月31日归还债券本金及支付最后一期利息费用:借:应付利息100,000应付债券———面值1,000,000贷:银行存款1,100,000。
2.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贷款核算中的运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22———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债券、贷款都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初始汁量和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例题】乙公司2006年1月1日购入甲公司于2006年1月1日发行的5年期公司债券,作为持有至到期投资。该债券票面金额为100万元,票面利率为10%,实际利率8%,乙公司实际支付107.43万元。该债券每年付息一次,最后一年还本金并付最后一次利息,假设乙公司按年计算利息。要求:编制摊余成本计算表;对有关业务进行账务处理。(1)摊余成本计算表见表一。(2)相关会计处理如下:①2006年1月初购入时。借: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1,000,000———利息调整74,300贷:银行存款1,074,300。②2006年12月31日计算应收利息。借:应收利息100,000贷:投资收益85,944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14,056借:银行存款100,000贷:应收利息100,000。③2007年12月31日计算应收利息。借:应收利息100,000贷:投资收益84,820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15,180借:银行存款100,000贷:应收利息100,000。④2008年、2009年、2010年12月31日计算应收利息的账务处理同2007年。⑤2010年收回本息。借:银行存款1,100,000贷: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1,000,000应收利息100,000。
二、在分期付款购买资产和分期收款销售核算中的运用
这种方法同样适用购买固定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分期付款购买固定资产与分期收款销售商品的账务处理上,这二者是同一问题的两个方面,前者是站在购买方的角度,后者是站在销售方的角度来进行账务处理的。
[例]2007年1月1日,A银行向B公司发放贷款430万元,贷款期限5年,本金400万元,合同利率5%,到期一次还本付息。2009年底,因B公司发生财务困难,A银行预计到期只能收回本金一半,未来两年的利息照常收回,结果正如预计的一样。
设面值为P,票面年利率为i,实际利率为R,计算结果如表1、表2所示:
一、指南规定的账务处理方法(简称“原法”)
(1)2009年末会计处理:
正常处理:
借:贷款――应记利息 20
贷:贷款――利息调整 6.01
利息收入 13.99
确认减值损失:
借:资产减值损失 188.29
贷:贷款损失准备 188.29
同时,
借:贷款――已减值 470.73
贷:贷款――利息调整 10.73
――本金 400
――应计利息 60
(2)2010年末确认利息收入:
借:贷款损失准备 8.65
贷:利息收入 8.65
同时将应计利息30万元进行账外登记。
(3)2011年末确认利息收入,收回本金:
借:吸收存款 300
贷款损失准备 179.64
贷:利息收入 8.91
贷款――已减值 470.73
同时将应计利息30万元进行账外登记。
同时转销账外应收未收利息60万元。
二、笔者提出的账务处理方法(简称“新法”)
(1)2009年末会计处理:
正常处理:
借:贷款――应计利息 20
贷:贷款――利息调整 6.01
利息收入 13.99
确认减值损失:
借:资产减值损失 188.29
贷:贷款损失准备 188.29
(2)2010年末确认利息收入:
借:贷款――应计利息 20
贷:贷款――利息调整 5.85
利息收入 8.65
贷款损失准备 5.77
(3)2011年底末确认利息收入,收回本金,
借:贷款――应计利息 20
贷:贷款――利息调整 5.15
利息收入 8.91
贷款损失准备 5.94
借:吸收存款 300
贷款损失准备 200
贷:贷款――本金 400
应计利息 100
三、比较分析
从以上计算结果及账务处理可以清楚地看出:(1)新法同原法一样,能够保证按企业会计准则及其指南规定所应确认的金额,准确地反映每一会计期间:一是实际收到的本金、利息;二是按未来现金流量和实际利率计算、确认的摊余成本;三是按实际利率和期初摊余成计算、确认的利息收入。(2)新法比原法使利息调整的摊销更为合理、恰当。“利息调整”本来是初始投资时所确认的,主要是由于合同利率与当时的市场利率不同造成的,以调整其利息差额。它与以后的减值并无关系,因此它的核算不应受减值的影响,在投资存续期内应尽可能的按原摊销原则摊销。(3)更为重要的是,新法比原法使“贷款损失准备”能更充分反映其资金时间价值,更准确地反映科目的原本内涵:为减值所做的准备,到减值发生时,恰好冲销减值金额。
1.商业批发企业购进商品业务的账务处理
若外购商品发生合理损耗,以[例6-27]为例,则相应的账务处理为:
借:库存商品
10,000
贷:物资采购
10,000
入库数量减少,金额不变,进项税可以按票抵扣。
[例6-27]某百货批发公司购进商品一批,全部款项12700元,若其中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为10000元,税额为1700元,对方代垫运费1000元,取得承运部门开具的普通发票一张,价税款项合计及代垫运费已由银行划拨,则该业务的账务处理如下:
借:商品采购
10,000
经营费用-运费
93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770
贷:银行存款
12,700
上述货物验收入库时,发现有1000元的货物毁损,根据毁损商品报告单,企业作分录为:
实际入库商品;
借:库存商品
9,000
贷:商品采购
9,000
毁损商品: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1,170
贷:商品采购
1,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170
2.商业零售企业购进商品业务的账务处理
(1)一般购进商品业务的账务处理
例:某零售店进服装一批,不含税进价为1000元,税金170元,含税零售价1500元。账务处理如下:
①购进时按进价走账
借:物资采购
1,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70
贷:银行存款
1,170
②同时,办理入库手续
借:库存商品
1,500
贷:物资采购
1,000
商品进销差价
500
(2)商业零售企业实行增值税后,购进商品业务的账务处理
商业零售企业特点,就是所有购进的货物排在货架上,都是按照售价标价的,所以它的账务核算,使得库存商品售价和商品进销差价科目形成形影相伴的关系。只有库存商品动,商品进销差价也会动,一般是这样的关系。
(3)进货退出的账务处理。
零售企业购进的商品在验收入库后,由于各种原因,要向供货方提出退货要求,经同意后,可将原购进商品退还原供货单位。发生进货退出时,应按商品含税零售价冲减“库存商品”科目,同时相应调整“商品进销差价”科目。同时还应将收回的已付进项税额予以冲销。
[例6-28]某零售商业企业本月上旬购进A种商品2000件,每件进价50元,增值税额8.50元,含税售价65.52元,经甲营业柜组拆包上柜时,发现有200 件质量上有严重缺陷,经与供货单位协商,同意退货。如数退出该商品后,收回价款存入银行。
根据有关单证,作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11,700
商品进销差价
3,104
贷:库存商品-甲营业柜组
13,104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700
这笔业务在登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明细账时,应在“进项税额”专栏中用红字反映
(二)销售阶段
1.商业批发企业销售商品增值税的账务处理
(1)一般销售商品业务和账务处理
(2)视同销售行为增值税的账务处理
①委托代销商品
[例6-29]某百货商场委托某代销店代销洗衣机20台,双方合同约定,每台洗衣机不含税价1000元,每销售一台,商场付给予代销店手续费50元。本月末,商场收到代销店转来的代销清单1张,销售了10台,并收到收取手续费的结算发票1张,注明手续费金额500元。百货商场应根据结算清单向代销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结转收入。
委托方:
1.借:委托代销商品
贷:库存商品
2.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
3.同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委托代销商品
4.再根据收到的手续费结算发票,作账为:
借:经营费用
贷:应收账款-××代销店
5.收到××代销店货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代销店
受托代销商品账务处理如下:
①借:受托代销商品
11,700
贷:代销商品款
11,700
②借:银行存款
11,700
贷:应付账款-××百货商场
1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700
借:代销商品款
11,700
贷:受托代销商品
11,700
③借:应付账款-××百货商场 500
贷:代购代销收入
500
④借:应付账款-××百货商场
9,5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700
贷:银行存款
11,200
2.商业零售销售商品增值税的账务处理
[例6-30]某零售商品采用售价金额核算,1999年9月5日购进B商品一批,进价10,000元,支付的进项税额1700元,同时支付运费100元,取得承运部门开具的运费普通发票,款项通过银行转账;该批商品的含税售价为14000元;9月20日,该批商品全部售出,并收到货款,增值税率为17%,假设9月初无期初同类商品的存货,则该零售店应作如下账务处理:
(3)商品售出收到销货款
借:银行存款 14,000
贷:商品销售收入 14,000
借:商品销售成本 14,000
贷:库存商品 14,000
(4)月份终了,按规定的方法计算不含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
不含税销售额=14,000÷(1+17%)=11,965.81(元)
销项税额=11,965.81×17%=2,034.19(元)
借:商品进销售收入 2,034.19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034.19
(5)月末结转商品进销差价
[例1]20×5年1月1日,甲企业(非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其拥有的一栋写字楼出租给乙企业,租赁期2年,年租金800000元,按年收取,且到期后不再续租。该栋写字楼的账面价值为8000000元(其原值10000000元,累计折旧2000000元),甲企业对该写字楼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折旧年限为20年,净残值为0,甲企业采用的折旧政策与税法规定一致。该写字楼的公允价值在20×5年1月1日为7000000元,20×5年12日31为10000000元,20×6年12月31日为9000000元。甲企业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33%,20×5和20×6年度的会计利润均为10000000元,并假设无其他纳税调整事项。
分析:根据新准则有关规定,甲企业出租写字楼应作为投资性房地产核算。由于其公允价值能持续可靠取得,甲企业可对其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并相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20×5年1月1日,将固定资产转入投资性房地产核算:
借:投资性房地产――成本 7000000
累计折旧 2000000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1000000
贷:固定资产 10000000
20x5年12月31日,按照公允价值调整其账面价值,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并确认租金收入:
借: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 3000000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000000
借:银行存款/其他应收款 800000
贷:其他业务收入 800000
20×5年12月31日,该写字楼的账面价值为10000000元,而计税基础为7500000元(8000000-10000000÷20),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以下简称新所得税准则)的规定,两者之间的差额2500000元属于应纳税时间性差异,应当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825000元(2500000x33%):
借:所得税费用 3300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2475000
递延所得税负债 825000
20×6年12月31日,确认租金收入,会计分录略。
20×6年12月31日,甲企业将该写字楼转为自用,应将其作为固定资产核算:
借:固定资产 9000000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1000000
贷: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 3000000
――成本 7000000
20×6年12月31日,该写字楼账面价值为9000000元,而计税基础为7000000元(8000000-1000000),根据新所得税准则规定,递延所得税负债的期末余额应为660000元(2000000×33%),本期需冲回165000元(825000-660000):
借:所得税费用 3300000
递延所得税负债 165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3465000
该写字楼于20×6年12月31日转为自用,期末按公允价值结转固定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的贷方余额660000元将在该固定资产的剩余使用年限内,通过会计折旧与税法折旧的差异逐年转回。
[例2]假设该写字楼的公允价值在20×5年1月1日为900000元,其他条件同例1,则甲企业的账务处理如下:
20×5年1月1日,将固定资产转入投资性房地产核算:
借:投资性房地产――成本 9000000
累计折旧 2000000
贷:固定资产 10000000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1000000
同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第22条有关规定,甲企业应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并冲减资本公积:
借: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330000
贷:递延所得税负债 330000
20×5年12月31日,按照公允价值调整其账面价值,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并确认租金收入(确认租金收入的分录略):
借: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 1000000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1000000
20×5年12月31日,该写字楼的账面价值为10000000元,计税基础为7500000元(8000000-500000),根据新所得税准则的规定,递延所得税负债的期末余额应为825000元(2500000×33%),本期需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49500元(825000-330000):
借:所得税费用 3300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2805000
递延所得税负债 495000
20×6年12月31日,确认租金收入,分录略。
20×6年12月31日,甲企业将该写字楼转为自用,应将其作为固定资产核算:
借:固定资产 9000000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1000000
贷: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 1000000
――成本 9000000
20×6年12月31日,该写字楼的账面价值、计税基础及递延所得税负债的期初已有数与期末应有数及账务处理均与例1相同。
[倒3]假设甲企业在20×6年12月31日以10000000元将该写字楼出售,并收到银行存款,其他条件同例2,则甲企业20×5年月1日将固定资产转入投资性房地产核算的账务处理,20×5年12月3日按照公允价值调整其账面价值、并确认租金收入的账务处理,20×5年12月31日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本期应交所得税的账务处理,20×6年12月31日确认租金收入的账务处理均与例2相同。20×6年12月31日,甲企业将该写字楼转为出售,其账务处理为:
借:银行存款 10000000
贷:其他业务收入 10000000
借:其他业务成本 10000000
贷: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 1000000
――成本 9000000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1000000
贷:其他业务收入 1000000
20×6年12月31日,该写字楼已出售,相应的递延所得税余额应为0。即应冲回递延所得税负债825000元:
借:所得税费用 3300000
递延所得税负债 825000
贷:应交税金――直交所得税 4125000
同时,由于该写字楼已出售,转换时计入资本公积的部分应转入其他业务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