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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经营管理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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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经营管理

第1篇:土地经营管理范文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成片开发是指:在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后,依照规划对土地进行综合性的开发建设,平整场地、建设供排水、供电、供热、道路交通、通信等公用设施,形成工业用地和其他建设用地条件,然后进行转让土地使用权、经营公用事业;或者进而建设通用工业厂房以及相配套的生产和生活服务设施等地面建筑物,并对这些地面建筑物从事转让或出租的经营活动。

成片开发应确定明确的开发目标,应有明确意向的利用开发后土地的建设项目。

第三条吸收外商投资进行成片开发的项目,应由市、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成片开发项目建议书(或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下同)。

使用耕地一千亩以下、其他土地二千亩以下,综合开发投资额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包括经济特区人民政府或者管理委员会,下同)审批权限内的成片开发项目,其项目建议书应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

使用耕地超过一千亩、其他土地超过二千亩,或者综合开发投资额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权限的成片开发项目,其项目建议书应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家计划委员会审核和综合平衡后,由国务院审批。

第四条外商投资成片开发,应分别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的规定,成立从事开发经营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或者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或者外资企业(以下简称开发企业)。

开发企业受中国法律的管辖和保护,其一切活动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

开发企业依法自主经营管理,但在其开发区域内没有行政管理权。开发企业与其他企业的关系是商务关系。

国家鼓励国营企业以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为投资或合作条件,与外商组成开发企业。

第五条开发企业应依法取得开发区域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开发区域所在的市、县人民政府向开发企业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应依照国家土地管理的法律和行政法规,合理确定地块范围、用途、年限、出让金和其他条件,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按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审批权限报经批准。

第六条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后,其地下资源和埋藏物仍属于国家所有。如需开发利用,应依照国家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管理。

第七条开发企业应编制成片开发规划或者可行性研究报告,明确规定开发建设的总目标和分期目标,实施开发的具体内容和要求,以及开发后土地利用方案等。

成片开发规划或者可行性研究报告,经市、县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审批机关应就有关公用设施建设和经营,组织有关主管部门协调。

第八条开发区域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各项开发建设必须符合城市规划要求,服从规划管理。

开发区域的各项建设,必须符合国家环境保护的法律、行政法规和标准。

第九条开发企业必须在实施成片开发规划,并达到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规定的条件后,方可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开发企业未按照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规定的条件和成片开发规划的要求投资开发土地的,不得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开发企业和其他企业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或者抵押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及国有土地使用权终止,应依照国家土地管理的法律和行政法规办理。

第十条开发企业可以吸引投资者到开发区域投资,受让国有土地使用权,举办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应分别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的规定成立。

在开发区域举办企业,应符合国家有关投资产业政策的要求。国家鼓励举办先进技术企业和产品出口企业。

第十一条开发区域的邮电通信事业,由邮电部门统一规划、建设与经营。也可以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邮电主管部门批准,由开发企业投资建设,或者开发企业与邮电部门合资建设通信设施,建成后移交邮电部门经营,并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对开发企业给予经济补偿。

第十二条开发企业投资建设区域内自备电站、热力站、水厂等生产性公用设施的,可以经营开发区域内的供电、供水、供热等业务,也可以交地方公用事业企业经营。公用设施能力有富余,需要供应区域外,或者需要与区域外设施联网运行的,开发企业应与地方公用事业企业按国家有关规定签订合同,按合同规定的条件经营。

开发区域接引区域外水、电等资源的,应由地方公用事业企业经营。

第十三条开发区域地块范围涉及海岸港湾或者江河建港区段的,岸线由国家统一规划和管理。开发企业可以按照国家交通主管部门的统一规划建设和经营专用港区和码头。

第十四条开发区域内不得从事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禁止的经营活动和社会活动。

第十五条以举办出口加工企业为主的开发区域,需要在进出口管理、海关管理等方面采取特殊管理措施的,应报经国务院批准,由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制定具体管理办法。

第十六条开发区域的行政管理、司法管理、口岸管理、海关管理等,分别由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所在的地方人民政府和有管辖权的司法机关组织实施。

第2篇:土地经营管理范文

第一条  为加强对本市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地块上的房产经营管理,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地块上建设的房屋(含其他建筑物和地面附着物,下同)出售(包括预售)、出租、抵押等房产经营活动,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青岛市房产管理部门负责市南、市北、台东、四方、沧口五区内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地块上的房产经营活动的行政管理工作;各县级市、崂山区、黄岛区的房产管理部门及高科技工业园的房产管理部门负责其辖区内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地块上房产经营活动的行政管理工作。

青岛市东部开发范围内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地块上房产经营管理的具体工作委托东部开发指挥部负责办理。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均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和本规定在本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地块上从事房产经营活动,其合法权益受法律法规和本规定保护。

第五条  在本市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地块上的房屋出售(预售)、出租、抵押,该房屋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之转让、出租、抵押。房屋出售(预售)、出租、抵押的期限,不得超过其使用范围内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期限。土地使用权期满,该土地使用权及地块上的房屋按有关规定无偿收回。土地需继续使用的,使用者(房屋购买者)应依法重新办理有关手续。

第二章  房屋预售与出售

第六条  本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地块上的房屋,在竣工验收之前,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经房产管理部门注册批准后方可预售:

(一)除用地价款外,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总投资额百分之二十以上的;

(二)建筑物设计地坪以下的基础工程已经完成的;

(三)青岛市政府批准的。

第七条  拟预售房屋,须由房产经营人或其委托人向房产管理部门提交书面申请书。申请书应包括预售对象、拟预售房屋的位置、面积、预售价格等内容。

房产经营人或其委托人提交预售申请书时,须同时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一)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证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经批准的《开工报告》;

(二)与工程承包单位或施工单位签订的房屋总承包合同或施工合同;

(三)银行或注册会计师出具的证明达到本规定第六条规定投资额的文件资料或质量监督部门签发的房屋基础工程验收合格单;

(四)房屋预售计划;

(五)房屋使用管理维修方面的文件资料;

(六)按规定应提供的其他文件资料。

第八条  房产管理部门须在收齐前条所列文件资料之日起十日决定批准或不予批准,并书面通知预售人。

第九条  预售房屋,当事人双方应签订房屋预售合同。

房屋预售合同不得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定。

第十条  房屋预购人在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之前,不得将预购的房屋转售。

第十一条  房屋预售人不得将已预售的房屋重复预售。

房屋预售人按预售合同规定所收取的预售款,必须优先保证该预售房屋的建筑费用。

第十二条  房屋竣工后,房产经营人或其委托人应报请建设工程质量验收部门验收。在取得验收合格证书后,已经预售的房屋,当事人应按预售合同的规定办理房屋交付手续,并在办理房屋交付手续之日起三十日内分别办理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手续,未预售的房屋,其房产经营人或其委托人须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后,方可出售。

第十三条  出售房屋,买卖双方应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房屋买卖合同除其他必备条款外,必须规定房屋使用管理维修的条款。

房屋买卖合同不得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定。

第十四条  房屋购买人应在房屋买卖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十日内分别办理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登记过户手续。

第十五条  被出售房屋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在转让中增值的,房产经营人应按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转让增值费。

第三章  房屋出租

第十六条  本市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地块上的房屋可以出租。

第十七条  出租房屋,出租人与承租人须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房屋租赁合同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定。

房屋承租人应在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三十日内分别办理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租赁监理登记手续。

第十八条  房屋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不得将承租房屋转租他人。

第十九条  出售已出租的房屋,在租赁合同规定的租赁期限内,承租人的承租人的租赁权不受影响,但承租人同意终止租赁合同的除外。房屋购买人和承租人应依照原租赁合同的有关条款签订新的房屋租赁合同。

出售已出租的房屋,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但租赁合同中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四章  房屋抵押

第二十条  本市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地块上的房屋可以抵押。

房屋抵押,可凭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或房屋预售合同及其他有关文件资料办理抵押手续。

第二十一条  以共有房产设定抵押权,须取得其他共有人的书面同意;以按份共有的房产设定抵押权,须书面通知其他按份共有人,并以抵押人所有的份额为限。

第二十二条  以已出租的房屋设定抵押权,应书面告知承租人,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抵押人应就保证执行抵押合同与承租人达成书面协议。

第二十三条  房屋抵押,应按有关规定签订抵押合同、并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十日内,由抵押人分别办理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手续。

抵押合同不得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房屋预售、出售、出租合同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四条  抵押人不按抵押合同规定偿还债务或在抵押合同有效期内宣告解散或破产的,抵押权人有权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抵押合同的规定处分抵押房屋及土地使用权,并享有优先受偿权。

第二十五条  因处分抵押房屋及土地使用权而取得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的,应分别办理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登记过户手续。

第五章  处罚

第二十六条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所签合同无效,由房产管理部门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可视情轻重给予警告、责令退还收取的价款、罚款。罚款额度为房屋预售或出售款额的5%─20%。

(一)未经批准预售房屋的;

(二)将已预售的房屋重复预售的;

(三)房屋预购人在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之前转售房屋的;

(四)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出售房屋的。

第二十七条  房屋出售(预售)、出租、抵押后,不按规定办理有关登记手续的,由房产管理部门或土地管理部门责令其补办手续,并可视情节轻重处以警告、罚款。

第二十八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依据《行政复议条例》和《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申请复议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九条  行政管理机关的工作人员违反本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滥用职权,循私舞弊的,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条  房屋出售(预售)、出租、抵押合同,按有关规定需经公证的,当事人应办理公证手续。

第三十一条  因房屋出售(预售)、出租、抵押等发生纠纷的,当事人可申请房产纠纷仲裁机构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二条  本规定具体执行中的问题由青岛市房产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3篇:土地经营管理范文

近年来,**省新干县紧紧围绕国土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经济效益的最大化这个“双赢”目标,在加强土地资产管理的同时,不断加强土地资产经营,认真贯彻执行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最大限度地发挥土地资产的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取得明显成效。据统计,**年5月以来,全县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实行“招拍挂”出让的23宗,总面积6.4128公顷,土地出让金收益1435万元,受到了省、市有关部门的肯定。在工作中,他们的主要做法是创新“一条思路”、做活“三篇文章”、加强“三项监督”。

一、提高认识,转变观念,创新“一条思路”。实行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既可以最大化地显现土地资产价值,提高土地使用效率,更可以有效地防止“暗箱”操作,从源头上遏制腐败。对此,县委、县政府有着清醒的认识和超前的意识,牢固树立“以地生财”观念,把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经营性土地作为经营城市的一种重要手段抓紧抓实,把土地这块“黑蛋糕”做强做大。早在**年,该县便成立土地使用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制定了《关于加强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决定》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95年土地使用制度改革进入实质性操作阶段,当年拍卖国有土地20宗,收取土地出让金55万元。96年在县城塘头开发区建造农民一条街时,实行“招拍挂”出让制度,使每个平方米的土地、房产价增值到1200多元,在当时一举产生了轰动效应。98年一块座落在县城黄金地段,面积为266平方米的土地卖得每平方米2920元的好价钱,当时这在全省县城土地拍卖价格中也算得上冒了个尖。掘到第一桶金后,使初尝甜头的县委、县政府思路更清晰了,信心更足了。尤其是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和国土资源部、监察部《关于严格实行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通知》下发后,该县更是“起早赶市”、抢占“头班车”,明确规定:凡是房地产开发、商业、旅游、娱乐等经营性项目用地;对大宗用地凡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都必须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为此,先后成立了县土地清理整顿领导小组、土地清理兑现领导小组、经营性土地清理组,并从县国土资源局、县监察局、县财政局等有关部门抽调人员集体办公,做到专人专岗专职。同时,还一连下发了《新干县人民政府关于强化土地运作的意见》、《新干县土地储备办法》、《新干县土地交易管理规定》等五个规范性文件,从而形成了全县经营性土地“一个口子进水、一个池子蓄水、一个龙头放水”的工作格局,使全县经营性土地公开交易工作逐步走向了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二、立足县情,把握重点,做活“三篇文章”。近年来,新干县在努力盘活城区一些闲置土地的同时,紧紧围绕国企改革、小城镇规划和市容市貌建设等重点工程,选准主攻方向,挖掘土地资源,开辟“第二战场”。一是抓了国企改革房地产拍卖工作。针对国有企业改革中存在的个别企业主管部门擅自处置企业房地产、降价贱卖、“暗箱”操作、扰乱全县企业改制资产拍卖的市场秩序、导致国有资产流失严重的现状,县委、县政府及时下发了干发[**]8号文件,明确规定国有企业改革的所有土地,不论经营性土地还是工业等其他用地,都要实行公开拍卖,县里还专门成立了国企改革房地产拍卖工作组,具体负责全县国企改革房地产拍卖工作。**年以来,该县共对商业、林业、农业、粮食、物资、经贸等7个系统的33家改制企业的房地产进行了公开拍卖,拍卖土地面积492.15亩,变现资金1948.24万元,使全县的国企改革工作稳步推进,也得到了各企业和企业主管部门的充分肯定。二是抓了小城镇建设土地的开发拍卖工作。该县坚持走“借地生财”、“靠地建镇”的路子,充分挖掘土地资源潜力,确保土地升值增值,在小城镇建设中大打“土地牌”,大唱“土地戏”,在政府未投资一分钱、群众未出资一分钱的情况下,建造了一座座城市功能配套设施齐全的小城镇。素有吉安市“北大门”之称的大洋洲镇,在创建“全国100个示范小城镇”建设中,仅靠公开拍卖28宗土地,便获得土地收益近500万元。地处赣**岸的三湖镇,交通不便,但由于县国土局和三湖镇政府的成功运作,拍卖沿街28宗土地,面积4494.1平方米,便获得539万元土地出让金,有力解决了小城镇建设中的资金短缺问题。三是抓了城区一些闲置地段的土地开发利用工作。新干县城中心原有一块老广场,面积小,绿化差,而旁边不远处有一块数千平方米的大水塘,由于流水不畅,杂草丛生,以致臭气熏天,严重影响了市容市貌。针对这种现状,县委、县政府果断决策,科学规划,采取辟山填塘的办法,硬是在县城中心区辟出了一块占地2.5万平方米的广场用地。广场建成后,县委、县政府将广场边缘的25宗店面用地抛向市场,采取公开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方式,共拍卖土地1144平方米,变现资金504万元,首次创下了新干县每平方米价值5500元的“黄金价”。接着在靠近广场的新干宾馆店面拍卖中又创下了每平方米12600元的纪录,这些拍卖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

三、主动介入,全面参与,加强“三项监督”。为确保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工作有序开展,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新干县各有关职能部门摆正各自位置,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加强监督检查,营造良好的外部工作环境。一是加强制度监督。该县注重加强制度建设,始终把制度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切实抓紧抓好,先后建立健全了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和编制供应年度计划制度、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交易制度、基准地价定期更新和公布制度、集体决策制度、土地登记资料公开查询办法、城市建设用地集中供应制度和出让前向纪检监察机关告知制度等七项制度,对招标、开标、评标、定标及评标专家的组成等都作出了严格规定,从而使“招拍挂”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有效规范土地交易行为。同时对公开出让计划、公开土地信息、公开集体决策、公开程序、公开竞价、公开结果等“六公开”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二是加强纪律监督。今年,省监察厅、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情况执法监察工作方案》下发后,新干县纪检监察机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大胆履行工作职责,主动参与,全程介入,并配合主管部门,在做好宣传发动、全面调查摸底的同时,把工作重点放在监督检查有关部门和领导干部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决定命令的情况上,及时纠正经营性土使用权出让违规操作的做法,今年对两起私自交易经营性土地的问题,县监察局、县国土局及时下发通知书,解除无效协议,收归土地储备中心,按规定程序进行出让,有效遏制了土地交易中腐败现象的滋生蔓延。三是加强司法监督。对土地市场涉及的垄标、串标等现象,该县公安部门加大了对房地产拍卖市场的治安管理整顿力度,重拳出击,依照有关法律严厉查处,狠刹一些不法分子的嚣张气焰。**年,在七琴镇粮油公司房地产拍卖过程中,社会上一些闲杂人员四处活动,威胁投标人,进行垄标,致使该宗土地没有竞拍成功,造成了严重的社会影响。发现情况后,县委、县政府极为重视,公安机关及时出击,查处了10多名不法分子,并处于罚款,确保了拍卖工作顺利进行,从而有效地净化土地市场。

第4篇:土地经营管理范文

近年来,*省新干县紧紧围绕国土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经济效益的最大化这个“双赢”目标,在加强土地资产管理的同时,不断加强土地资产经营,认真贯彻执行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最大限度地发挥土地资产的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取得明显成效。据统计,*1年5月以来,全县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实行“招拍挂”出让的23宗,总面积6.4128公顷,土地出让金收益1435万元,受到了省、市有关部门的肯定。在工作中,他们的主要做法是创新“一条思路”、做活“三篇文章”、加强“三项监督”。

一、提高认识,转变观念,创新“一条思路”。实行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既可以最大化地显现土地资产价值,提高土地使用效率,更可以有效地防止“暗箱”操作,从源头上遏制腐败。对此,县委、县政府有着清醒的认识和超前的意识,牢固树立“以地生财”观念,把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经营性土地作为经营城市的一种重要手段抓紧抓实,把土地这块“黑蛋糕”做强做大。早在1994年,该县便成立土地使用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制定了《关于加强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决定》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95年土地使用制度改革进入实质性操作阶段,当年拍卖国有土地20宗,收取土地出让金55万元。96年在县城塘头开发区建造农民一条街时,实行“招拍挂”出让制度,使每个平方米的土地、房产价增值到1*多元,在当时一举产生了轰动效应。98年一块座落在县城黄金地段,面积为266平方米的土地卖得每平方米2920元的好价钱,当时这在全省县城土地拍卖价格中也算得上冒了个尖。掘到第一桶金后,使初尝甜头的县委、县政府思路更清晰了,信心更足了。尤其是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和国土资源部、监察部《关于严格实行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通知》下发后,该县更是“起早赶市”、抢占“头班车”,明确规定:凡是房地产开发、商业、旅游、娱乐等经营性项目用地;对大宗用地凡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都必须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为此,先后成立了县土地清理整顿领导小组、土地清理兑现领导小组、经营性土地清理组,并从县国土资源局、县监察局、县财政局等有关部门抽调人员集体办公,做到专人专岗专职。同时,还一连下发了《新干县人民政府关于强化土地运作的意见》、《新干县土地储备办法》、《新干县土地交易管理规定》等五个规范性文件,从而形成了全县经营性土地“一个口子进水、一个池子蓄水、一个龙头放水”的工作格局,使全县经营性土地公开交易工作逐步走向了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二、立足县情,把握重点,做活“三篇文章”。近年来,新干县在努力盘活城区一些闲置土地的同时,紧紧围绕国企改革、小城镇规划和市容市貌建设等重点工程,选准主攻方向,挖掘土地资源,开辟“第二战场”。一是抓了国企改革房地产拍卖工作。针对国有企业改革中存在的个别企业主管部门擅自处置企业房地产、降价贱卖、“暗箱”操作、扰乱全县企业改制资产拍卖的市场秩序、导致国有资产流失严重的现状,县委、县政府及时下发了干发[*1]8号文件,明确规定国有企业改革的所有土地,不论经营性土地还是工业等其他用地,都要实行公开拍卖,县里还专门成立了国企改革房地产拍卖工作组,具体负责全县国企改革房地产拍卖工作。*1年以来,该县共对商业、林业、农业、粮食、物资、经贸等7个系统的33家改制企业的房地产进行了公开拍卖,拍卖土地面积492.15亩,变现资金1948.24万元,使全县的国企改革工作稳步推进,也得到了各企业和企业主管部门的充分肯定。二是抓了小城镇建设土地的开发拍卖工作。该县坚持走“借地生财”、“靠地建镇”的路子,充分挖掘土地资源潜力,确保土地升值增值,在小城镇建设中大打“土地牌”,大唱“土地戏”,在政府未投资一分钱、群众未出资一分钱的情况下,建造了一座座城市功能配套设施齐全的小城镇。素有吉安市“北大门”之称的大洋洲镇,在创建“全国100个示范小城镇”建设中,仅靠公开拍卖28宗土地,便获得土地收益近500万元。地处赣*岸的三湖镇,交通不便,但由于县国土局和三湖镇政府的成功运作,拍卖沿街28宗土地,面积4494.1平方米,便获得539万元土地出让金,有力解决了小城镇建设中的资金短缺问题。三是抓了城区一些闲置地段的土地开发利用工作。新干县城中心原有一块老广场,面积小,绿化差,而旁边不远处有一块数千平方米的大水塘,由于流水不畅,杂草丛生,以致臭气熏天,严重影响了市容市貌。针对这种现状,县委、县政府果断决策,科学规划,采取辟山填塘的办法,硬是在县城中心区辟出了一块占地2.5万平方米的广场用地。广场建成后,县委、县政府将广场边缘的25宗店面用地抛向市场,采取公开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方式,共拍卖土地1144平方米,变现资金504万元,首次创下了新干县每平方米价值5500元的“黄金价”。接着在靠近广场的新干宾馆店面拍卖中又创下了每平方米12600元的纪录,这些拍卖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

三、主动介入,全面参与,加强“三项监督”。为确保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工作有序开展,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新干县各有关职能部门摆正各自位置,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加强监督检查,营造良好的外部工作环境。一是加强制度监督。该县注重加强制度建设,始终把制度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切实抓紧抓好,先后建立健全了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和编制供应年度计划制度、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交易制度、基准地价定期更新和公布制度、集体决策制度、土地登记资料公开查询办法、城市建设用地集中供应制度和出让前向纪检监察机关告知制度等七项制度,对招标、开标、评标、定标及评标专家的组成等都作出了严格规定,从而使“招拍挂”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有效规范土地交易行为。同时对公开出让计划、公开土地信息、公开集体决策、公开程序、公开竞价、公开结果等“六公开”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二是加强纪律监督。今年,省监察厅、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情况执法监察工作方案》下发后,新干县纪检监察机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大胆履行工作职责,主动参与,全程介入,并配合主管部门,在做好宣传发动、全面调查摸底的同时,把工作重点放在监督检查有关部门和领导干部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决定命令的情况上,及时纠正经营性土使用权出让违规操作的做法,今年对两起私自交易经营性土地的问题,县监察局、县国土局及时下发通知书,解除无效协议,收归土地储备中心,按规定程序进行出让,有效遏制了土地交易中腐败现象的滋生蔓延。三是加强司法监督。对土地市场涉及的垄标、串标等现象,该县公安部门加大了对房地产拍卖市场的治安管理整顿力度,重拳出击,依照有关法律严厉查处,狠刹一些不法分子的嚣张气焰。*1年,在七琴镇粮油公司房地产拍卖过程中,社会上一些闲杂人员四处活动,威胁投标人,进行垄标,致使该宗土地没有竞拍成功,造成了严重的社会影响。发现情况后,县委、县政府极为重视,公安机关及时出击,查处了10多名不法分子,并处于罚款,确保了拍卖工作顺利进行,从而有效地净化土地市场。

第5篇:土地经营管理范文

关键词:软土地基; 挤土效应; 应力消散孔

Soft ground static pressure soil squeezing effect of prestressed pipe pile construction and preventive measures

Ren De-long

( Hualu Engineering Science and Technology Co., Ltd. Xi'an,710065 China )

Abstract: In the planning area has been built, the project expansion project, of pile construction in soft ground due to pile group construction must be strict to prevent soil squeezing effect caused by the destruction of the limb has built a structure or device facilities. Gasification area of pile foundation construction in Ningbo Wanhua two project, due to take stress to dissipate the the ditch, and dissipate hole and pile driving direction, pile driving rate and effective preventive measures, soil compaction effect has been effectively controlled, and ensure the river steam tube of the safety of the Gallery.

Key words: soft ground; soil squeezing effect; stress dissipate hole

1.地质情况

根据地质勘察报告,场地岩土层分布从上到下分别为:

名 土层 厚度

(m) 承载力特征值

KPa 液性

指数ⅠL 压缩

模量Es(Mpa) 描述

0 填土 1.0-2.0 松散~稍密

1 粉质粘土 1.5~2.5.0 100 0.632 5.0 软塑

2a 淤泥质粉质粘土 3.0~4.0 60 1.292 3.4 流塑

2b 淤泥质粉质粘土 6.0~7.0 55 15.27 2.8 流塑

2c 淤泥质.粘土 4.0~5.0 50 1.293 2.6 流塑

2d 淤泥质粉质粘土 6.0~7.0 55 1.258 3.2 流塑

4a 淤泥质.粘土 6.0~7.0 60 1.077 3.1 软塑

5 粘质.粘土 8.0~11.0 200 0.497 6.9 中等压缩、含中砂和角砾

6a 粉砂夹粘土 4.0~5.0 150 0.705 6.2 中等压缩

7a 淤泥质.粘土 4.0~5.0 220 0.351 11 低~中等压缩

7b 淤泥质.粘土 1.0~2.0 160 0.654 6.5 中等压缩

7c 粉质粘土 8.0~10.0 240 0.284 12 可塑~硬塑

2.挤土效应介绍

桩基施工中桩尖处土体冲切破坏,挤压桩周土体形成具有很高孔隙水压的扰动重塑区,其厚度为0.5~1.5倍桩径。在很强的挤压作用下,被扰动和重塑并变得密实,浅层土会向上隆起,要靠消散孔隙水压力,使紧贴桩身的扰动重塑区产生再固结而逐渐恢复土体的抗剪强度后形成在沉桩过程中,相当于桩体积的土体向四周排挤,土体破坏使周围的土受到严重的扰动,主要表现为径向位移,桩尖和桩周一定范围内的土体受到不排水剪切以及很大的水平挤压,桩周土体接近于“非压缩性”,产生较大的剪切变形,形成具有很高孔隙水压力的扰动重塑区,降低了土的不排水抗剪强度,促使桩周邻近土体会因不排水剪切而破坏,与桩体积等量的土体在沉桩过程中向桩周发生较大的侧向位移和隆起。在地面附近的土体是向上隆起,而在地面以下较深层土体,由于覆盖土层压力作用不能向上隆起,就向水平方向挤压。由于群桩施工中的迭加作用,会使已打入桩和邻近构筑物和管线产生较大侧向位移和上浮。桩群越密越大,土的位移也越大,据宁波地区桩基施工龙头企业――浙江新中源有资料揭示,挤土地面隆起可达50~60cm,有的甚至达到70~80cm。这必将影响桩的工程质量(变位、上浮),危及邻近建筑物和地下管线的安全,破坏性极强。

3.项目情况

煤气化项目占地面积约8万平方米,工程造价约15亿人民币。项目桩基工程采用预应力砼管桩,北面装置桩基离河边管廊距离约20m,其中707气化管桩采用PC-AB600(110)型,单桩设计竖向承载力特征值不小于2000KN,以7c层作为桩端持力层,沉桩控制以桩长和最终压力双控,桩长约50m∽55m左右,共计501根,集中施工面积约700m2,挤土估算:管桩进土按1/3计算,该区域场地挤土为5225m3,管廊北侧是河对管廊周围土体应力有消减作用,这将更加促使管廊周围土体向河边位移,河边蒸汽管廊基础未打桩,稍有不慎蒸汽管廊将倾覆,后果不堪设想,如采用钻孔桩仅707桩基工程将增加费用约650万元,工期将增加60天以上,再加上705/706和672等桩基需增加1500万左右。

4.采取措施

采用应力消散沟和应力消散孔,可减少地基浅层软土的侧向位移和隆起,有利于降低沉桩所引起的超静孔隙水压力,从而减少地基深层土体变位。宁波万华二期工程部分区域桩基施工虽然采取砂井(应力消散孔填碎石或砂)和应力消散沟等,但还是导致道路隆起约150mm,道路多处开裂最大达50mm,周围管廊偏移达到130mm。

5.方案

第6篇:土地经营管理范文

一、安阳县土地发展现状及存在问题

安阳县西半部是山丘地带,有着丰富的煤碳、铁、石膏等矿产资源,工业发达,农民的工资性收入占相当比例。东半部是平原地带,具有丰富的农副产品资源,但深加工企业却不多,农民收入结构中农业收入占很大比例。从目前来看,我县东西部存在着严重的收入差距。人均耕地少、农民增收方式单一、农业产业化经营不发达已成为制约农民收入持续增加的“瓶颈”,尤其是人均耕地少、农民工资性收入低是众多问题中的主要矛盾。土地合理流转实行规模化经营是促进农民增收的一条可行之路,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有着诸多的困难。一是农民受传统思想影响,舍不得让出土地;二是农民失地后怎么办?因此,开展土地规模经营的工作中,要慎之又慎。我县自2006年开展土地流转以来,因各乡镇采取的方法措施不尽相同,层次不一。因此,有必要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采取具体指导的方法,为全面开展此项工作提供一条可行之路。根据笔者的工作实践,在操作过程中,应坚持“突出特色、发展高效、稳定自愿”的原则。在东、中、西部各建立一个试点,并要把握“一个试点,多项内容,齐头并进”,从多方面努力。

二、主要发展途径

(一)要充分挖掘开发农业的多种功能。要结合工商大户,争取多投入,发展旅游、观光、休闲相结合的农业生产模式。要因地制宜,在中东部平原乡镇发展设施农业,在近郊乡镇发展观光休闲农业,在山区乡镇结合旅游业发展旅游农业。要突出特色,扩大规模、建立农业产业化经营体系,宜菜则菜,形成具有区域特色的产业群和产业带。

(二)开展农民培训试点工作。一方面要解决农民失地后的就业和经济来源问题,应按照企业要求对农民开展引导性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使农民掌握外出务工必要的常识和一技之长。另一方面,还要培养农民企业家队伍。主要是培育一批具有创业和创新精神、专业化生产和规模化经营技术和能力的新型农民。

(三)开展多种形式的规模经营。在土地规模经营的过程中,一定要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方法。可以采用能人承包型,由种田能手或有经营头脑的经商大户个人投资。也可以采用农户互补联合经营型,即资金户、劳力户、技术户之间不同形式互补结合,充分发挥各自优势,提高专业化和规模化程度。

三、主要建议

农村土地规模经营是农村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但实行土地规模经营必须慎重行事,不可急于求成。笔者认为,在实践中必须切实解决好以下几个问题,才能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一)必须坚持三条原则。一是依法原则。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央的政策执行。二是自愿原则。要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三是有偿原则。土地流转的条件和补偿完全由农户与受让方自主平等协商。

(二)承包户要懂得经营,责任心强。实施适度规模经营是手段,最终获取好的效益才是目的。因此在确立承包面积时,要看承包人是否有一定的经营水平,有较强的责任心,具备的则多包,反之则少包。

第7篇:土地经营管理范文

【关键词】城市土地;开发模式;管理模式;影响

【 abstract 】 the importance of land resources, the limitation of its supply scarcity, objectively require people to use land economy, to improve the efficiency in the use of land resources and create benefit. In our practice shows that the land policy and management system of the rationality of the land use efficiency and benefit of have a vital role. This paper mainly introduces the development mode of urban land development and land development management mode of the impact on the economy of development.

【 keywords 】 the city land; Development mode; Management mode; influence

中图分类号:F291.1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 城市土地开发模式的发展

1.1 政府统包的开发模式

政府统包的开发模式主要是指由政府型企业作为土地的一级开发商。这种开发模式的优点有三个方面:第一,政府型企业对贯彻实施政府的规划意图和调控目的有利。因为政府型企业的一个主要责任就是完成政府或相关机关指定的相应任务,完成政府作为管理机关不能完成的相应业务,能有效的体现出政府的规划意图和调控目的。第二,有利于政府的财政保障和利用。政府型企业作为土地的开发商,土地所产生的增值收益部分将留存在政府机构内部。这样既保证了土地的集约利用,又保证了土地价值的合理回收。政府能将收入的资金投入到新的市政建设中,实现了土地收入与城市发展的良性循环。第三,能有力的保证土地开发品质。相对于大部分民营企业而言,政府型企业一般具有雄厚的资金和技术实力,同时与政府的价值观同步,能确保土地开发的整体品质。

1.2 用地单位自行进行土地开发的模式

这种土地开发模式主要是指由用地单位向政府申请用地,通过各相关部门的协调向用地单位供地,至于具体的开发由用地单位自行解决。这种开发模式的优点在于融资渠道广泛,利用了大量的民间资金,能够有力的促进城市的土地开发速度,加快城市化进程。该模式虽然灵活性较大,但带来的问题也较多,主要原因是缺乏政府的统一规划与引导,不能有力的体现政府的价值观,难以做到统筹兼顾。同时,土地开发的品质难以得到保证,用地单位不论在经济实力还是在技术实力上都较欠缺,不能保证土地开发的整体品质。

1.3 土地综合开发模式

土地的综合开发模式是指政府采取招拍挂出让土地,政府在土地开发的过程中主要起到监管、统筹方面的作用。在该种土地开发的模式下,政府以促进集聚、集约利用土地、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兼顾、相互协调等作为基本原则,与开发商合作进行土地开发。

土地的综合开发模式结合了政府统包模式以及用地单位自行开发模式的优点,在完成市政建设的前提下最大限度的均衡了土地开发过程中的生态以及经济效益。不但拓宽了土地开发的融资渠道,有效的利用民间的闲置资金,而且充分的实现了政府关于可持续以及集聚、集约化的开发要求,能够保证政府对房地产市场的有效控制,使得政府土地增值收益得到充分的保障,市政建设资金循环通畅。

2 土地开发模式发展对经济发展的影响 1 为经济发展提供了基础条件

城市是一个人口和经济活动集中的空间,是以人作为根本,以利用土地作为特点,以获取经济效益作为目标的经济系统。城市以利用土地作为发展的前提,土地以承载城市以及城市经济作为其职能,从这方面看,土地是城市经济发展的基础。

而城市土地开发模式的合理化发展将对城市经济效益的提高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在现阶段,城市的土地开发主要是以综合开发模式为主,相比其他开发模式,由于其在开发过程中的灵活性、高效率,极大的繁荣了土地市场,并带动了建筑、材料、工程机械等多个相关行业的发展,并且提供了大量的就业机会,有效的缓解了城市就业压力,稳定了城市社会秩序,为城市经济发展创造了一个良好的内部及外部环境。 2 促使房地产业的繁荣

房地产的繁荣需外部环境以及内部技术条件的支持,开发模式的发展恰好提供了这两方面的支持。城市土地开发模式发展到现在的综合开发模式,其开发过程中的科学、可持续性解决了城市发展与自然环境之间存在的矛盾,使得其与环境更相容,这给房地产繁荣创造了外部条件。目前土地开发模式主要向社会化方向发展,即结合更加广泛的社会力量﹙主要是经济和技术方面﹚,进行共同开发,极大的优化了房地产产业结构,为房地产的繁荣创造了内部条件。

3 带来经济发展的不稳定因素 3.1 通货膨胀

地产的开发能有力推动城市发展,有力的拉动GDP增长,但是政府在对地产开发时不能过于盲目。为了拉动GDP增长,政府将资金投资地产,导致大量资金流入固定资产投资领域,而没有流入社会,不能够形成购买力,这就有可能导致房价下降,而投入到地产的资金将纷纷撤出,转而投向其他行业,造成通货膨胀。因此,政府在开发地产时要以统筹兼顾为原则,加强对地产开发的监控,在充分发挥地产开发的经济效应的同时努力降低其在通货膨胀方面的负面影响。 3.2 贫富差距带来的购买力下降

地产的开发没有做到合理有序,容易导致地产泡沫,引发通货膨胀,直接导致贫富差距增大,使得富人和穷人增多,而处于中间阶层的中产阶级却少得可怜。由于富人想拥有的基本上都已经拥有了,购买需求不高,购买力相对较低。与此相反,穷人虽然有很高的购买需求,但却不能够形成购买力,购买力差距非常明显。既有购买需求同时又有购买力的中产阶级非常少,直接导致购买力的下降。

3 城市土地管理模式对宏观调控的深远影响

两种城市土地管理模式的选择会对宏观政策产生重大影响。在土地批租模式下,不管是否进行拍卖,土地的供应量是有限的,对土地的初始价格有很大影响,如果供应量把握失当而把初始价格搞高了,可能直接就会引起资产泡沫。这是宏观经济政策非常担心的问题。另一方面,土地批租制度会影响地方政府的行为方式。任何一个地方政府财政都争取自求平衡,地方政府是否有主力税种来获得收入是非常关键的问题。财产税能较好地与地方政府职能相匹配;如果没有财产税这个税种,地方政府就会过分注重其它税种,甚至产生行为偏差。在中国,地方政府会过分依赖于增值税的分享。那么,为了开辟税源,地方政府就会倾向于发展加工业,导致大家都抢着上汽车、上钢铁等项目,有可能造成扭曲。反之,如果财产税成为城市级政府的主力税种,就使政府注重基础设施、环境和投资条件,也有利于理顺中央和地方的事权关系,对宏观调控会有重要的影响

4 对融资模式的影响

实行财产税制度对融资模式也会有影响,比如刚才提到的市政债券。发行市政债券是为了加强市政基础设施,但市政基础设施是公共产品,往往收费有困难。然而,由于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提高了整个城市土地的价值,因此,就可以设计出用未来财产税增长带来的现金流为担保发行市政债券的资本市场融资模式,同时,又应引入评级公司进行债券评级,加大透明度和公众监督,这对城市发展是一种比较有效、规范的融资方式。否则,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要么靠批租土地收费,要么靠吸引私人投资(包括外资)和银行贷款,之后又要想办法收费,因为用的是借来的钱或投资者的钱,要偿还、要分红就得收费。比如道路,设卡收费既不便于市民,又增加了不必要的交通拥堵。最近,中国有不少城市都倾向于逐渐地取消市区道路收费关卡。

5 结束语:

城市土地开发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仅要以科学发展观的理念和要求为指导,从城市土地资源的基本属性和城市土地开发利用的基本规律出发,重新审视和反思我国当前城市土地开发管理体制、模式存在的问题和缺陷,更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总体要求,探索创新,逐步建立起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城市土地开发管理新理念、新体制、新机制、新模式,努力破解城市发展中的土地问题和难题,推动城市土地开发和城市建设更加科学、规范和有序。

参考文献:

1、张京祥.城镇群体空间组合,东南大学出版社,2000.

第8篇:土地经营管理范文

【摘要】土地资源的重要性、有限性与其供给上的稀缺性,客观地要求人们经济地使用土地,努力提高土地资源的利用效率与其创造的效益。在我国的实践表明,土地政策与管理体制的合理性对土地利用的效率与效益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本文主要介绍了城市土地开发模式的发展及土地开发管理模式的发展对经济的影响。

【关键词】城市土地;开发模式;管理模式;影响

1 城市土地开发模式的发展

1.1 政府统包的开发模式

政府统包的开发模式主要是指由政府型企业作为土地的一级开发商。这种开发模式的优点有三个方面:第一,政府型企业对贯彻实施政府的规划意图和调控目的有利。因为政府型企业的一个主要责任就是完成政府或相关机关指定的相应任务,完成政府作为管理机关不能完成的相应业务,能有效的体现出政府的规划意图和调控目的。第二,有利于政府的财政保障和利用。政府型企业作为土地的开发商,土地所产生的增值收益部分将留存在政府机构内部。这样既保证了土地的集约利用,又保证了土地价值的合理回收。政府能将收入的资金投入到新的市政建设中,实现了土地收入与城市发展的良性循环。第三,能有力的保证土地开发品质。相对于大部分民营企业而言,政府型企业一般具有雄厚的资金和技术实力,同时与政府的价值观同步,能确保土地开发的整体品质。

1.2 用地单位自行进行土地开发的模式

这种土地开发模式主要是指由用地单位向政府申请用地,通过各相关部门的协调向用地单位供地,至于具体的开发由用地单位自行解决。这种开发模式的优点在于融资渠道广泛,利用了大量的民间资金,能够有力的促进城市的土地开发速度,加快城市化进程。该模式虽然灵活性较大,但带来的问题也较多,主要原因是缺乏政府的统一规划与引导,不能有力的体现政府的价值观,难以做到统筹兼顾。同时,土地开发的品质难以得到保证,用地单位不论在经济实力还是在技术实力上都较欠缺,不能保证土地开发的整体品质。

1.3 土地综合开发模式

土地的综合开发模式是指政府采取招拍挂出让土地,政府在土地开发的过程中主要起到监管、统筹方面的作用。在该种土地开发的模式下,政府以促进集聚、集约利用土地、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兼顾、相互协调等作为基本原则,与开发商合作进行土地开发。

土地的综合开发模式结合了政府统包模式以及用地单位自行开发模式的优点,在完成市政建设的前提下最大限度的均衡了土地开发过程中的生态以及经济效益。不但拓宽了土地开发的融资渠道,有效的利用民间的闲置资金,而且充分的实现了政府关于可持续以及集聚、集约化的开发要求,能够保证政府对房地产市场的有效控制,使得政府土地增值收益得到充分的保障,市政建设资金循环通畅。

2 土地开发模式发展对经济发展的影响

2.1 为经济发展提供了基础条件

城市是一个人口和经济活动集中的空间,是以人作为根本,以利用土地作为特点,以获取经济效益作为目标的经济系统。城市以利用土地作为发展的前提,土地以承载城市以及城市经济作为其职能,从这方面看,土地是城市经济发展的基础。

而城市土地开发模式的合理化发展将对城市经济效益的提高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在现阶段,城市的土地开发主要是以综合开发模式为主,相比其他开发模式,由于其在开发过程中的灵活性、高效率,极大的繁荣了土地市场,并带动了建筑、材料、工程机械等多个相关行业的发展,并且提供了大量的就业机会,有效的缓解了城市就业压力,稳定了城市社会秩序,为城市经济发展创造了一个良好的内部及外部环境。

2.2 促使房地产业的繁荣

房地产的繁荣需外部环境以及内部技术条件的支持,开发模式的发展恰好提供了这两方面的支持。城市土地开发模式发展到现在的综合开发模式,其开发过程中的科学、可持续性解决了城市发展与自然环境之间存在的矛盾,使得其与环境更相容,这给房地产繁荣创造了外部条件。目前土地开发模式主要向社会化方向发展,即结合更加广泛的社会力量﹙主要是经济和技术方面﹚,进行共同开发,极大的优化了房地产产业结构,为房地产的繁荣创造了内部条件。

2.3 带来经济发展的不稳定因素

2.3.1 通货膨胀

地产的开发能有力推动城市发展,有力的拉动GDP增长,但是政府在对地产开发时不能过于盲目。为了拉动GDP增长,政府将资金投资地产,导致大量资金流入固定资产投资领域,而没有流入社会,不能够形成购买力,这就有可能导致房价下降,而投入到地产的资金将纷纷撤出,转而投向其他行业,造成通货膨胀。因此,政府在开发地产时要以统筹兼顾为原则,加强对地产开发的监控,在充分发挥地产开发的经济效应的同时努力降低其在通货膨胀方面的负面影响。

2.3.2 贫富差距带来的购买力下降

地产的开发没有做到合理有序,容易导致地产泡沫,引发通货膨胀,直接导致贫富差距增大,使得富人和穷人增多,而处于中间阶层的中产阶级却少得可怜。由于富人想拥有的基本上都已经拥有了,购买需求不高,购买力相对较低。与此相反,穷人虽然有很高的购买需求,但却不能够形成购买力,购买力差距非常明显。既有购买需求同时又有购买力的中产阶级非常少,直接导致购买力的下降。

3 城市土地管理模式对宏观调控的深远影响

两种城市土地管理模式的选择会对宏观政策产生重大影响。在土地批租模式下,不管是否进行拍卖,土地的供应量是有限的,对土地的初始价格有很大影响,如果供应量把握失当而把初始价格搞高了,可能直接就会引起资产泡沫。这是宏观经济政策非常担心的问题。另一方面,土地批租制度会影响地方政府的行为方式。任何一个地方政府财政都争取自求平衡,地方政府是否有主力税种来获得收入是非常关键的问题。财产税能较好地与地方政府职能相匹配;如果没有财产税这个税种,地方政府就会过分注重其它税种,甚至产生行为偏差。在中国,地方政府会过分依赖于增值税的分享。那么,为了开辟税源,地方政府就会倾向于发展加工业,导致大家都抢着上汽车、上钢铁等项目,有可能造成扭曲。反之,如果财产税成为城市级政府的主力税种,就使政府注重基础设施、环境和投资条件,也有利于理顺中央和地方的事权关系,对宏观调控会有重要的影响

4 对融资模式的影响

实行财产税制度对融资模式也会有影响,比如刚才提到的市政债券。发行市政债券是为了加强市政基础设施,但市政基础设施是公共产品,往往收费有困难。然而,由于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提高了整个城市土地的价值,因此,就可以设计出用未来财产税增长带来的现金流为担保发行市政债券的资本市场融资模式,同时,又应引入评级公司进行债券评级,加大透明度和公众监督,这对城市发展是一种比较有效、规范的融资方式。否则,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要么靠批租土地收费,要么靠吸引私人投资(包括外资)和银行贷款,之后又要想办法收费,因为用的是借来的钱或投资者的钱,要偿还、要分红就得收费。比如道路,设卡收费既不便于市民,又增加了不必要的交通拥堵。最近,中国有不少城市都倾向于逐渐地取消市区道路收费关卡。

5 结束语:

城市土地开发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仅要以科学发展观的理念和要求为指导,从城市土地资源的基本属性和城市土地开发利用的基本规律出发,重新审视和反思我国当前城市土地开发管理体制、模式存在的问题和缺陷,更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总体要求,探索创新,逐步建立起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城市土地开发管理新理念、新体制、新机制、新模式,努力破解城市发展中的土地问题和难题,推动城市土地开发和城市建设更加科学、规范和有序。

参考文献

第9篇:土地经营管理范文

论文摘要:以首都图书馆北京地方文献中心为例,对以地方文献馆藏为基础开发的专题数据库进行了介绍,并探讨了由专题数据库搭建网站开展网络信息服务的模式。

地方文献是指有关地方的一切文献资料,包括地方史料、地方出版物、地方人物及著述,区别于其他文献,充分体现着地域特色。北京地方文献反映了北京的历史、地理、政治、经济、军事、文化教育等发展状况,是了解和研究北京工农商业、科教文化、文物历史的主要情报来源,以其独有的价值参与各方面的情报服务。尤其在数字环境下,信息技术的发展为地方文献的开发和利用提供了有效的组织方式和运行平台,建立地方文献数据库和相关网站,实现数字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研究与共享,是地方文献服务于社会、服务于地方经济建设的重要途径。

1.以地方文献馆藏为基础的资源汇集

    作为地方图书馆,地方文献的收藏在整个馆藏中占有相当重要的地位,是当地地方文献汇集和利用的中心。地方文献反映本地区的社会、历史、地理、政治、经济、军事以及人文活动等内容的文献。包括方志、地方出版物、地方人士著作或零篇散页,不论何种载体形式,都应是采访、典藏和利用的对象。地方文献专藏是区域性的文献资源,全面反映当地自然、人文和社会生活各方面。其采访对象应该是所有存在的相关文献或是相关文献的复制品,而不仅是随便能碰得到或买得到的那部分文献。

    北京是三朝古都,历史悠久的文化名城,有着大量的历史文化遗产,地方文献数量巨大。首都图书馆搜集的北京地方文献数万种,其中图书资料3万余种,包括各类地方史、年鉴、党史资料、民国时期档案资料、部分线装古籍、原版西文出版物等,此外,还有大量报刊资料、缩微胶片、地图、北京家族宗谱、名人手稿、照片资料、多媒体光盘等各种载体的资料。

2地方文献资源数据库的建设

    “民族的才是世界的”,这句话也适用于地方文献资源建设。对地方文献资源的开发过程也是对民族文化的一次数字勘探的历程。地方文献数据库是通过计算机实现对地方文献资源的收集整理、标引著录、检索输出的信息系统。目前,大规模、标准化、开放型的地方文献数据库建设正在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

2.1地方文献资源的丰富多样性

    在地区发展的历史长河中,留下了丰富的地方文献资源。伴随地区现代化建设的不断深人,地方文献信息量迅速增长,给建库提供了必备条件。图书馆馆藏地方文献类型多样,如图书、报刊、手稿、论文、公开与非公开出版物、民间档案、非文献性馆藏等,多种类型的馆藏丰富了数据内容,尤其是重要的灰色文献,给地方文献数据库增添了特色。地方文献分布广泛,散见于各学科文献中,分布于各种载体上,这种分散性,不便于地方文献的采集和利用,将分散的地方文献通过建库得以集中,既弥补了馆藏不足,又方便了用户检索。

2.2对一方地情信息需求t的增长

    地方现代化建设步伐不断加快使地方文献信息用户与需求量呈不断增长。从教师到学生、领导到群众、学者到建设者,他们或接受爱国家、爱家乡的传统教育,或为教学科研服务,或决策规划咨询信息,或指导实际工作,随着地方文献数据库网络化进程,馆外网上读者等潜在用户将不断增加。

2.3分步分层次开发数据库的模式

    地方特色专题库的建设应注重内容选择,制定分期计划及其资金和人员的投入。首先是对稀缺资源和面临缺损急需保护的这部分资源优先进行数字化;再对特色或独一无二的馆藏进行重点建设,收录完整的品种优先考虑。逐步开展地方文献资源数字化工程,使之在网络环境下更好地服务读者。北京地方文献书乙为了更好地保存、开发地方文献馆藏,使这部分特色资源被充分利用,已经逐步开展了数字化建设工作。本着“总体规划、分期投人、明确重点、突出特色、长期投人”的原则,经过多年实践,在北京地方文献收藏研究的基础上建立了北京地方文献专题数据库,这些数据库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北京地方文献书目数据库”,书目数据库是最基础的,可以联网检索书目信息,揭示馆藏;“北京文汇”,收录古籍和经典地方文献图书1 200种,可以实现题名、著者、分类、主题和全文检索;“旧京图典”,收录馆藏北京历史照片2 000余幅,表现旧京景观、民俗、社会、建筑和历史风貌;“昨日报章”,收集民国时期的报刊全文数据,数字化报纸30多万个版次,实现按出版日期检索;“京华舞台”多媒体库,提供北京地方表演艺术的音视频资源,包括京剧、昆曲、评剧、鼓曲、相声的等艺术形式,现有145种视频资料,实现演员、剧目名称的检索。另外还有“北京乡土课堂”音频库、“北京老戏单子”图片库、“京城舆图”图片库和“金石拓片数据库”等。

3地方文献数据库建设时应考虑的规范

    资源数字化建设工作应当遵循一定的规范,充分考虑符合地方文献资源特点,符合专业标准,并在现有的软硬件条件下,使建库工作便捷操作和易于执行。

3.1参照中文元数据方案

    在开发时,推荐参照中文核心元数据元素(国家图书馆《中文元数据方案》),以便使各图书馆开发建设的数据库有更好的适用性和更好的兼容性。

3.2专题数据库著录规则

    地方文献数据库是一种特色数据库,它不同于一般所说的专题文献数据库,其收录范围从内容上看要宽泛,包括当地政治、经济、历史、文化、科技等方面的文献信息;从载体方面来看,更要形式多样,收录的文献信息类型包括图书、报刊、手稿、抄本、图片、照片、音像资料、拓片、舆图、网络信息、公开出版物、非公开出版物、研究报告等,几乎囊括所有的文献类型。文献在标引建库时是依据文献资源类型的元数据字段进行标引的。下面以首都图书馆北京地方文献中心建立数据库的工作规范为例作一介绍:图片类著录方法见表1,文章类著录方法见表2,表演艺术库著录规则见表30

3.3数据库结构

    很多大型的地方文献数据库是逐条生产或成批生产,要形成相对稳定的数据库结构。一是便于不同类型数据库依照各自的库结构来建设,二是便于批量导人。以图片类资源为例,其数据结构设置见表4。

    此外,数据库建设中应关注的规范还涉及数据库命名规则、数据备份规范和加工流程规范等,此文不予详述。

4数据库在网站模式下的应用

    网络生存环境,使在线网络数据库成为数据库信息利用与传递的新方式。图书馆依托网络,为全球范围的广大用户所利用,从而达到弘扬优秀地方民族文化和推动先进文化传播的目的。北京地方文献中心构建的“北京记忆”网站,集信息资源、文献资源和咨询服务为一体。利用传输的多类型数据库系统,形成多维交织的网络信息空间,用户可联网自由检索。网站模式下应用,实现了联网检索的高效率与便捷以及互动生动的咨询方式,并且这种模式下的操作更便捷。

4.1检索系统要求方便易用

    数据库建设的一项重点工作就是正确揭示地方文献信息,提供网络检索。因此,网络检索界面应清晰易于用户操作,根据用户需要网站提供简单检索、高级检索、跨库检索、分类检索、二次检索和检索结果排序等功能,以提高检索的精度。北京地方文献中心开发建设的“北京记忆”通过网站提供检索人口,地址为/bjm/searchall/searchall.jsp。考虑到在检索过程中,不同的用户会出现检索习惯和检索技能的差别,他们可能会用不同的词汇来表达同一专业概念,对检索结果的选取原则和排序方法也可能不同,因此在建设中都要充分考虑到支持用户的检索策略、检索方法。针对地方文献本身的特点,增加相关辅助检索工具或提示信息作为补充,如《人名对照表》,揭示同一人所使用的字、号等信息。如老舍,原名舒庆春,字舍予,老舍是最常用的笔名,另有掣青、鸿来、絮予、非我等笔名。这些在网络上实现的辅助信息,其实是集成的人名库或地名库等小型数据库的网络应用。

4.2对数据库进行远程控制

    能远程添加、删除、修改数据和文件,如果没有远程管理系统,制作数据库的人做好了,再拿去给网络管理员处理,这样增加了一道环节,很容易引起管理的脱节,即数据库管理员准备好数据后网络管理员却迟迟不更新。这是便于数据库操作和管理的应用模式。针对数据的安全操作要注意对不用的操作者分配不同的权限等级。

4.3实现咨询服务的互动

    要让用户能把自己的各种咨询问题提出来,如对数据库、网站的意见,对文章、书籍的评价等等。这样可以促进专题数据库的使用和不断进步,以及信息产品提供者与使用者之间的互动沟通。在这个过程中,咨询结果可自动积累生成咨询档案库,供同类问题多次咨询使用,用户联机可获得同类问题的咨询解答。另外,在网络信息咨询过程中,咨询结果也可自动积累生成咨询档案库,供同类问题多次咨询使用,用户联机可获得同类问题的咨询解答。咨询档案库是图书馆信息咨询人员智力劳动的结果。随着人工智能技术的进一步发展,能够自动筛选、分析、推理、判断和解答咨询问题的计算机智能专家咨询系统将会出现,届时大量的咨询问题都可交给网络计算机解决,目前有些技术生产商做的虚拟参考咨询具有类似的功能,参考咨询人员的主要精力用在智能专家咨询系统的维护和完善上。北京地方文献中心的“网上答疑”以虚拟咨询为主,注册会员均可以在网上提交与北京地方相关的问题,可通过标题和分类检素已有的咨询结果。中心提供专业人士回复提问,或者将疑难问题提交专家,包括馆内研究员、与地方文献中心部门长期合作的民俗学会专家、乡土课堂资深讲师等。由专家或者专家组回答提问,或者命题开展研讨,灵活地提供咨询帮助。智囊团的信息给予参考咨询活动更权威的智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