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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现状。
建筑施工企业由于其行业特点决定了人员流动性大,文化素质及水平偏低。由于是高危行业,各类安全隐患较多,安全事故频频发生。据有关资料统计,2004年1至6月,全国共发生建筑安全事故487起,死亡588人,其中80%以上事故都是因违章行为造成的。因此,建筑施工企业必须认识到安全教育培训的重要性,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力度,使广大职工都能按规定,定期接受安全教育培训,特别是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接受上级主管部门、有资质的安全培训机构举办的安全教育培训,并经考核获得安全岗位资格。通过安全教育培训,增强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安全技术和操作技能,大大减少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改善安全生产状况,有效控制伤亡事故的发生,提高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水平。但随着市场经济不断深人和发展,伴随着企业改制,一部分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部和专业(劳务)承包队伍,受利益驱动,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安全意识淡薄,放松了安全管理,特别是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在经济上和时间上不舍得投人,导致人员安全技术水平低下。一些建筑业企业领导和项目经理对安全生产的“重视”,仅限于在开会时讲“要注意安全”,而怎样注意安全就讲不出所以然。一些安全员不明白自己在施工现场的地位和作用,对安全知识一知半解,有的甚至连常用安全技术规范标准都不了解,特别是新进场的民工没有接受过任何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不懂本工种操作规程,不掌握安全技术规范标准。这些人完全没有安全防护意识,缺乏自我保护能力,有的农民工上班没几天就死于工伤事故。由于以上这些现状的存在,导致建筑施工企业伤亡事故时有发生。
2加强教育培训是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的保障
我国安全生产管理的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第一,就是说在一切生产活动中要把安全工作放在首要位置,优先考虑;预防为主,是指在一切生、产活动开始之前针对生产活动的特点,对生产要素采取科学管理手段和措施,有效地控制不安全因素的发展和扩大,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防患于未然。掌握运用安全生产科学的管理手段,需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知识技能培训。《建筑法》第46条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劳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安全生产法》第二十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第二十一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第二十三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为了加强建筑业企业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建设部一九九七年印发了《建筑业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暂行规定),对建筑业企业安全教育培训提出了具体实施办法。因此,建筑施工企业只有扎扎实实地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现象,提高建筑企业施工人员的安全素质,才是安全生产的唯一保障。
3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具体措施
安全是企业的生命线,建筑施工企业更要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实行全员安全教育培训,使安全教育培训程序化、规范化、标准化、经常化。安全教育培训的目的主要是提高全员的安全生产素质,提高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和职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具体应作好以下三方面的工作:
3.1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管理体制,落实安全教育责任。建筑施工企业及其内部单位、项目经理部要分别设置安全教育培训部门,配备专、兼职的安全培训管理人员,负责制定本单位的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3.2安全教育培训的内容要分不同的层次,因人而异,分灶吃饭。
(1)对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和项目经理培训的主要内容是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及重大伤亡事故分析;
(2)对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不仅要学习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重点还要反复学习安全生产技术标准和规范掌握应用检查、评定、分析和提出整改措施的方法。
(3)对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培训的主要内容,除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外,重点要学习安全常识和本工种操作规程,事故案例、应急救援措施等。
一、指导思想:
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以人为本”的思想,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在项目部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全面提职工的安全素质,确保项目的安全顺利的竣工。
二、教育和培训的目的:
使各级人员都认识到:
1.遵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和工作程序,以及符合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要求的重要性;
2.与他们工作有关的重大安全风险,包括可能发生的影响,以及其个人工作的改进可能带来的安全因素;
3.偏离规定的工作程序可能带来的后果;
教育和培训的目标:
提高员工的安全技能;提项目全员的安全意识。
三、教育和培训内容:
1.安全思想教育。包括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劳动保护法规,劳动纪律、安全与效益、安全与个人利益的利害关系等方面教育。
2.安全基本知识和技能教育培训。包括一般劳动安全、卫生知识、专业安全技术和安全常识等方面的教育。
3.安全规章制度教育。包括劳动保护、安全生产、安全技术和劳动卫生的法律、法规、规程、规则以及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等方面的教育。
4.典型经验和事故案例教育。包括国内外、企业内外安全生产先进经验学习,促进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不断提高安全技术水平和操作能力,并通过典型事故的剖析,及时采取措施,避免同类事故的发生。
5.各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6.高处作业、临边作业、机械设备、用电安全基础知识;
7.防火、防毒、防尘、防爆及紧急情况安全防患自救;
8.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及防护用品、用具使用的基本知识。
四、培训时间安排:
每月至少一次安全教育会议
【关键词】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教育培训
中图分类号:C2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造成建筑施工行业安全事故多发的原因是建筑施工行业的“产品固定、人员流动,露天、高处作业,手工操作、繁重体力劳动,工艺变化大、规则性差,不安全因素变化多端”等特点,这些事故的发生,不仅给企业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还给死者家庭带来灾难,影响社会的稳定。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控制的三大重点是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以及作业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和施工管理缺陷。人是社会生产活动的主体,据了解,我国建筑业伤亡事故80%以上都是由于违章指挥、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等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缺陷造成的,因此如何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和操作技能,规范作业人员的安全行为,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最终实现安全标准化作业规范化施工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要问题。目前,我国建筑企业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主要针对两部分人群:建筑企业职工和农民工。作为建筑企业的职工,由于知识水平较高,接受能力较强,人员较为固定,多为具有丰富施工经验的施工管理人员,且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均能按时接受各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进行考核,所以,他们的安全生产意识较高,能够自觉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纪律,是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力量。但作为施工现场的另一部分人群农民工,据统计,目前施工中农民工约占50%-70%甚至有的高达95%,是我国目前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的薄弱环节。造成这种现状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是农民工的文化知识水平低,接受能力较差;二是农民工流动性较大;三是有些建筑施工企业和专业(劳务)承包队伍,受利益驱动,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安全意识淡薄,在经济上和时间上不舍的投入,导致作业工人安全技术水平低下,特别是对新进场或转换工种的农民工没有接受过任何安全教育就直接上岗作业,给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带来了很大的隐患。
如何做好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教育工作就显得尤为重要。
(一)坚持安全教育培训三原则
1.全员培训原则。著名的“木桶规律”告诉我们,施工现场百个人遵章守纪,但有一人违纪,事故往往就在这个人手中发生。这就决定了安全教育的全员性。教育对象既包括企业的各级领导、企业的职工、安全管理人员,还应当包括他们的家属等。
2.法律依托原则。《国家安全生产法》规定,应以全民进行终身安全法制教育为核心,即遵纪守法光荣,违法乱纪可耻的教育。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必须建立在“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基础上,这样才能使对工人进行的安全生产知识技能培训落到实处。
3.经常性原则。这一原则是由安全知识自身具有与时俱进性与适用偶然性所决定的。生产、生活和工作方式总是在不断发展和变化的,这就使得安全知识必须随之更新变化。然而人们在生产、生活和工作过程中学到的安全知识毕竟不多,已掌握的安全知识随着时间的推移而退化。所以在安全教育问题上不能一劳永逸,必须坚持长抓不懈。
(二)三级安全教育两层培训原则
1.建立健全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制度,加强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制度的执行力度
1.1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责任制,明确安全教育责任,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制度。首先要明确施工现场各级教育培训的责任,确立安全教育培训的实施责任人,同时明确现场安全教育接受者的主体施工现场全体人员;其次要加强对责任主体的监督和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责任人进行换岗或清退;第三要注意培养安全教育实施责任人的责任心。
1.2建立健全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明确安全教育内容、学时,加强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在每一位新工人入场(或转换工种)后严格按照《建筑业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暂行规定》中相关要求做好每一级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和安全技术交底工作,真正做到先培训、后上岗。
1.3实行安全教育登记制度和考核制度,对每一位工人建立安全教育培训资料卡,实施一人一卡制度,主要包括需要培训内容、学时、培训人、时间、地点以及考核成绩等。对每一位经过培训的工人进行安全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作业。
关键词: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培训;新思维;
Abstract: safety education is the focus of building enterprise construction site safety management, through the investigation and study, analyzes the construction site safety education training from the five aspects of laws and regulations, system construction, training content, training methods, effect, expounds the unsafe behavior, safety education to control the unsafe status and importance and management defects of unsafe factors working environment.
Keywords: building construction; enterprise; safety training; new thinking
中图分类号:[X947]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2104(2012
1.依法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
我国安全生产管理的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必须建立在“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基础上,这样才能使工人进行的安全生产知识技能培训落到实处。《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第二十三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业。”《建筑法》第46条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劳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为加强建筑业企业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建设部印发了《建筑业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暂行规定》,对建筑业企业安全教育培训提出了具体实施办法。建筑施工企业必须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内容对工人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同时各级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必须严格执法.加强对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特别是对农民工的培训进行监督,真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才能确保建筑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实效性,才能够实现安全生产。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制度。加强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制度的执行力度。
2.1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责任制,明确安全教育责任,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制度。首先要明确施工现场各级教育培训的责任。确立安全教育培训的实施责任人。同时明确现场安全教育接受者的主体——施工现场全体人员:其次要加强对责任主体的监督和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责任人进行换岗或清退;第三要注意培养安全教育实施责任人的职业素养和责任感。
2.2建立健全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明确安全教育内容、学时。加强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在每一位新工人入场(或转换工种)后严格按照《建筑业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暂行规定》中相关要求做好每一级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和安全技术交底工作,真正做到先培训、后上岗。
2.3实行安全教育登记制度和考核制度。对每一位工人建立安全教育培训资料卡。实施一人一卡制度,主要包括需要培训的内容、学时、培训人、时间、地点以及考核成绩等。对每一位经过培训的工人进行安全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作业,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2.4建立安全教育培训经费管理制度。在安全生产措施费中将安全教育培训费单独列项,并对培训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张榜公布,做到专款专用,为安全教育培训提供资金保障,确保安全教育培训教材等培训费用的资金投入。
3.制造良好的安全氛围
施工企业要为员工制造良好的安全氛围,使安全教育体现在企业的整个管理过程中。施工现场干净,整洁,有序的作业环境,摆放合理的醒目的警示标志,人性化的宣传标语及各种安全板报,都会给员工一个工作前的安全提示,使员工收到良好的环境和安全氛围的感染,就会相对减少不文明作业,违章作业等行为。现场管理人员以身作则,佩戴好安全帽,并严格执行各种安全操作规范及各项安全制度,不徇私情,使员工感到施工企业的严格的管理制度和工作作风,给员工传递一种自我向上的风气。
总之,企业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开展安全生产工作就要教育先行,并始终贯彻“以人为本”的思想,使“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深入人心,使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的责任深入人心。安全教育培训最终目的是提高人的安全意识和工作能力,只有通过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人的安全意识,增强安全素质,才能保证企业的安全生产,做到人人重视安全,人人懂得安全,才能真正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4.建立灵活多变的安全教育方法
4.1做好基础的“三级教育”安全知识的培训
“三级教育”是新工人入场的最基本的安全教育。三级教育即公司、项目、班组教育,其主要目的是从不同的角度,向受教育者传授安全理论和方法;引导员工理解安全生产方针、法律法规和政策、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以及安全生产的目标;掌握预防、改善和控制危险的手段和方法。项安全知识的培训时,在形式上多采用幻灯、录像、多媒体等视听相结合的教学手段。
4.2 企业要多搞各种形式的安全活动
与安全培训相比,安全活动则氛围活跃,让受教育者参与其中,在不知不觉中受到教育,很容易让员工接受并且印象深刻,是一种寓教于乐的集知识性、教育性为一体的教育方式。
(1)活动类。在职工中开展有关安全的技术练兵、技术比武活动;各种“应急”活动,其形式可以是采用生产事故假设、消防事故预演、伤员急救演习,建立类似于真实情景的局部环境,让员工进行模拟操作和判断,获得经验和感受;“安全月”“安全周”活动;在各生产班组开展“安全生产之我见”,好的方法经采用后给予一定的奖励等活动。
(2)知识竞赛类。施工企业可以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知识竞赛;施工现场查隐患竞赛;“猜谜”竞赛,在施工现场黑板报上可设一块安全知识有奖问答区,如“猜灯谜”,这种方式可以使员工主动地去学习安全知识、安全技能。
(3)参观类。组织各种参观学习活动,如到兄弟企业去参观取经,参观新技术、新方法以及新成果展览会等。
5.采用事故案例的精神刺激法对员工进行安全意识教育
利用员工休闲娱乐时间放映一些事故案例,让员工看到事故后的各种场面及给自己家庭带来的灾难,使员工的心理受到刺激,然后在利用这种心理对员工进行教育,要求在座的员工发表自己的看法,说出我们要怎样做才能不让这种事情发生在我们的身边。这种教育方式会让员工受到很深刻的教育,并会把自己的安全意识提到一定高度。这种教育方式要定期举行,不断地激发员工的安全意识,使之不断上升,达到“我要安全”的境界。
6.企业管理者要以身作则,对安全教育要情理兼备
在安全生产方面,企业领导者和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在生产过程中要积极表现自己的示范作用和良好素质去激励员工的积极性,带动员工搞好企业的安全生产。在施工生产过程中,势必有安全工作做得好的个人或集体,可以此做为榜样,大张旗鼓地去表扬、去奖励。这样就向所有员工表明了企业领导层对安全生产鲜明的态度和要求,也就树立了人人关心安全、个个重视安全的良好风气。
参考文献:
[1]刘刚.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文化建设与安全管理[J].山 西建筑,2008, (24).
[2]郑真爱.建筑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管理创新研究[J].消费导刊,2009,(14).
虽然人们都在说,用现代技术手段武装教学,但在安全教育上,进展和效果不大。目前已经有企业农民工安全培训系统,如武汉大学与公司联合开发的培训系统,集图片、动画、视频等素材,以观看为主要形式,作为培训后检验培训效果使用,可用于网络上培训。广东省建筑厅组织拍摄了《广东省建筑施工安全操作教育系列片》光盘以于2011年完成第一、二集,内容以正确施工操作为主,向全省发行,并作为安全培训内容之一。2012年,胜利油田与中国石油大学校合作,开始共同开发《安全法规在线培训系统》。从上面几个例子可以看出,虽然大家已经在着眼运用新技术武装安全教育,但总体来说,内容均以法规操作为主,学习方式上,仍以旁观者式学习为主,并没有突破性进展。
二、改善建筑安全教育手段思路
与其它理论课、技术课不同,安全教育重在规范建立安全意识、安全行为、树立安全责任感,而技术上的难度不大、理论也不深,且繁琐枯燥,所以不能沿用其它课程的教学方法,而要根据自身特点,探寻适当的教育方式和方法。与其它课程不同,安全教育受教人员,包括农民工、普通在职工人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也包括在校大学生,人员范围、文化基础、学习能力差距很大。要根据受教者的特点,探寻适当的教育方式和方法。所以,必须选择一种普及性强、容易接受的方式来改善和提高安全教育教学质量。兴趣是学习的最大动力,如何让学习者愿意学习、喜欢学习、主动学习,激发学习兴趣,产生学习动力呢?综合前面分析我们认为,提高安全教育质量,要从改革、提升教学手段与教学方式入手,从学习者角度入手,改变现有教学手段,以学习者为本,采用他们喜爱、适用、接受的方式手段,调动他们的学习兴趣,变被动学习为主动学习,变旁观者学习为亲身经历式学习、变枯燥学习为趣味学习、变说教学习为互动交流式学习。教育游戏辅助学习模式是一种可行方式。
(一)建筑安全教育引入教育游戏符合发展潮流
网络化、数字化、多媒体技术已经颠覆了传统的知识传授方式,为我们提供了新的技术平台,利用现代技术,装备和改善教学条件,提高教学质量和效果,是当前教学手段改革的主流。据统计,网络利用前三位的是游戏、交流、新闻。其中游戏以极度的趣味性魅力,吸引了各层次、各年龄段人员的喜爱和参与,而借用游戏手段开展教育,快乐学习、游戏中学习已经得到各国重视,著名的《地平线报告》(高等教育版),其2012年报告中对教育技术发展预测认为,在近一二年中,富于游戏的学习将运用,而在2013年的报告中,再次提出教育的游戏和游戏化,应该引起我们的重视。教育游戏将成为下一步教学手段改革的主要内容之一,运用范围也将从以往的初等教育向高等教育领域延伸。
(二)开发虚拟建筑安全辅助学习系统设想
虚拟建筑安全辅助学习系统定位于教育游戏类学习软件,以学习者熟悉和喜爱的情境角色游戏方式开发,依照安全培训大纲,安全考核标准进行教学设计,按照实际工程设计场景,以角色扮演式,进程过关式,让学习者在游戏进程中学习、体验、理解、掌握岗位必需的安全知识和技能,系统将学习内容、故事情景、声音效果、音乐、动画和艺术、趣味有机结合,有效调动学习兴趣,达到在虚拟场景中真实感受安全操作过程,熟悉安全制度、规范安全行为、培养安全操作技能、建立安全意识作用。同时可虚拟各种反面案例,让学习者以角色身分进行模拟式经历,感同身受,效果完全不同于旁观式的案例教育。如电梯井口防护栏设置要求,在现场参观讲解,只是观看一下正常情况。观看图片或者视频的案例,也是旁观者式观看。而系统设计,则可考察学习人员有无安全意识、是否发现安全问题,是否正确解决问题,正确者加分,进入下一关。如无安全意识、未发现问题,则设计角色(学习者)跌下电梯井,救护,以及伤残后果情景,学习进程停止,减分重修,或设计成造成他人伤残后果,救助、赔偿、伤者亲属追踪、承担责任等情景,减分重修。虚拟的情景将对学习人员产生极强的震撼冲击,加强记忆效果。而且学习的进程可由学习者控制进度,反复进行,直到正确熟练掌握,在思维记忆中造成条件反射,形成安全意识为止。辅助学习系统具有强大的管理功能,一人一机独立完成学习,独立考核,考出真实成绩防止作弊。将理论背诵笔答式学习导向真实的处理问题解决问题能力培养上来。虚拟建筑安全学习辅助系统易于掌握、具有实际体验感。系统以新颖、趣味、互动式学习代替传统、枯燥、被动式学习,将极大的调动学习积极性。而且,减少了实际场地学习的交通、时间、人数限制和管理等方面的不便,其通俗性、趣味性也易于农民工所接受,所以,虚拟建筑安全培训辅助系统即适用于在校学生也适用于企业对入职农民工的安全培训。虚拟建筑安全学习辅助系统的开发在技术上已经没有障碍,游戏软件开发公司都可以承担。主要难点在资金和教学设计上。由于建筑安全培训面广、人数多,只要系统开发适用,资金投入上的问题应该可以解决,因此教学设计和文字稿本编写,成为系统开发成败的关键。教学设计应在充分了解学习人员的兴趣爱好基础上,由对安全教育有较深入研究的教学人员、企业安全培训人员共同进行,软件开发由专业游戏软件公司承担为宜。
三、结束语
【关键词】建筑安全;经济学;保障
根据统计数据,在我国建筑行业中,由于各种事故,每年夺去近两千条人命。施工事故带来的经济损失,造成的社会影响,是人们有目共睹的,而且其产生的伤亡和损失是无法逆转的。这就是为什么我们要非常迫切地从不同角度来研究建筑安全的原因。
一、建筑安全事故
总结各种事故的教训,可以得出一个结论:安全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是对安全生产意识淡薄,主观上不重视。而这种不重视又可以反映在以下几个方面:
企业安全管理不到位
建筑工程的项目经理对安全生产的重视不足,缺乏安全责任意识,安全管理水平差,一味追求质量、进度和效益,忽视了安全工作,对安全生产抱有侥幸心理;项目部与专职安全人员技术素质差,责任心不强,没有行之有效的安全管理措施,加上当前建筑业新技术新工艺发展迅猛,安全管理措施跟不是新技术的发展要求;部分项目部甚至没有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由施工员兼职当安全员;技术人员只管质量不管安全,选择施工方案时不考虑安全因素,在实际操作中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另外,普遍存在的挂靠现象使安全管理陷入困境,往往使项目部的安全管理处于真空状态,安全事故的发生也就变成必然。
安全生产责任制未落实
有些企业根本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安全生产责任感;有些企业为了应付检查,虽然有安全生产责任制,但各项规章制度跟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有较大差距;也有些企业虽然制定了较全面、符合实际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但没有认真执行,起不到实质性作用。通过对部分施工企业的检查,发现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内容基本都是大同小异,没有跟上新施工技术的发展步伐,有些甚至是几年前十几年前的条款。而仅仅是这些内容,往往还不能认真的执行。因此,从公司领导层到项目部再到施工班组没有一个严格的安全管理体系,安全生产责任制成为一个摆设。
(3)安全培训教育不到位
目前,建筑行业中大多数施工人员都是农民工。农民工的流动性非常大,往往一个工程做完就要到另一个工程去,他们的基本没有安全意识,造成项目部安全培训教育的难度较大。重点是,多数施工企业不能真正落实对工人的三级安全教育,往往只是流于形式,工人学不到什么安全防护知识。通常情况下,建筑工程的施工工期都很紧,这样,施工企业更不愿投入时间在安全培训教育上,很多工人未经培训就上岗,使得民工缺乏安全知识、基本的安全技能和自我保护意识,这是引发安全事故重要原因之一。
(4)安全投入太少
安全资金投入不足是造成安全事故的另一个重要原因。不可否认,如今的建筑市场恶性竞争到处可见,还有许多不规范的地方。有些施工单位为了中标,想尽一切办法来压低价格,而这被压缩的部分很大程度上就是安全资金。安全生产的投入是不容易立刻看到产出效果的,所以很多施工企业刻意削减安全投入经费,使安全保障设施得不到添置和更新。
二、经济学对策论对建筑安全理论的分析
对于建筑工程的安全问题,应用经济学的角度如何进行分析?对策论是经济学的概念,它将经济学的发展又推到了一个新的高度, 对策论为现代经济学的发展融入了新的活跃元素, 也是进入主流经济学的捷径和必由之路。著名经济学家克雷普斯曾说过: 没有掌握对策论的经济学家不能称之为真正的经济学家,就不能真正的进入当代经济学殿堂的大门。建筑施工企业最关心的效益、利润等问题就是经济学的范畴,要考虑建筑工程的经济学,就需要统筹研究建筑工程中的各个方面,当然安全生产的问题是建筑工程经济学要研究的重要问题之一。从经济学本身发展的角度来看, 因对策论对经济行为从效用最大化拓展到效用均衡化, 经济对策论在描绘人的行为方面所提供的方法的精准性,远远超过了人们的预期。这恰好掌握了经济系统研究最关键问题的本质,该学科运用于研究经济问题的合理性及优越性也就顺理成章。
从调查研究发现,发生安全事故后大部分的事故损失并非由企业承担,而是雇员及其家庭,以及社会共同承担。这种偶然事故损失的转移,使事故的成本不完全进入企业的利润核算体系之中。这样也就导致企业决策者对建筑安全保障投资的决策, 仅仅依据利润最大化原则来进行,如果政府不加干预和影响,则建筑企业建筑安全投入的积极性是有限的。
经济理论证明: 外部偶然事故损失的存在使得个体投资决策这可能做出与社会利益最大化相违背的行为决策,因为大部分损失还是由社会来承担。通常建筑企业是控制事故风险方面的主导者,可以采取措施使建筑企业采取自律的行为来控制和管理安全事故的发生,如采取安全准入制及安全一票制考核机制,通过缩小内部损失和总损失的差距,使得损失风险更多的掌握在雇主自己手中。
三、建筑企业作为安全管理的主体应采取的对策
(1)从思想根源上提高领导者对建筑安全生产的认识。领导者对安全工作有高度的认识,对搞好安全生产至关重要。一是强化对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主管安全生产领导的安全培训,使之深入了解和认识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从思想上充分认识到搞好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并落实到行动中。二是切实行使安全生产一票否决权,安全生产与企业资质、安全资格、工程招投标及企业业绩和领导者的政绩挂钩。加大处罚力度,迫使企业领导把安全工作真正摆到重要的议事日程,切实树立起“安全第一”的观念,做到行动上时时处处重视安全生产。
(2)从管理制度上推行全面质量管理的PDCA 循环。PDCA循环是全面质量管理的一种工作方式,它是指一项工作的开展要经历计划(Plan)―实施(Do)―检查(Check)―处理(Action)四个阶段。把PDCA 循环运用到建筑企业安全管理中,即计划是根据建筑安全需要,结合本企业、本建设项目的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方针、安全目标和安全计划;实施是按照安全计划进行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执行等各项工作;检查是按照建筑安全计划的要求检查验收安全工作的进展情况;处理是根据安全计划的实施、检查的情况进行分析总结,处理遇到的问题,提出改进的措施和建议,保证安全计划的实现。把质量管理中的PDCA循环工作方式运用于建筑企业的安全管理中,可以解决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高安全工作质量水平,使企业的安全工作水平上升到一个新的高度,从而达到节约成本、提高生产率、增强企业竞争力的目的。
(3)安全生产管理费专款专用。工程总造价中,施工方获取的利润水平应与其所承担的安全风险大致协调,行业主管部门应提高安全生产费用定额。应组织专家、技术人员,根据国家、行业安全技术规范、规程,通过对各地、各类有代表性的工程,进行安全生产费用的核算,确定安全生产费用在建设工程总造价中的合理比例。应将“安全生产管理费”单独列在工程量表中,并要求承包商在报价时列出用于安全生产管理费用的细目。在施工过程中,应由监理工程师检查这笔费用的使用情况,再批准支付,以保证承包商安全生产管理的专款专用。
五、结论
建筑安全生产工作涉及人民群众生命和国家财产建筑安全, 其不再仅仅是死不死人、伤不伤人的问题, 而是转变为真正的以人为本、全面关注每个劳动者的职业建筑安全健康上来. 劳动者不但要求生命的保障, 还对舒适的工作场所和生活环境、职业病防治等方面提出了需求, 这是人的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建筑安全生产是一门科学, 有其特有规律性, 本文从经济学角度进行分析, 使其市场与现场的关系更加紧密, 从决策的角度研究建筑安全理论。
【参考文献】
【1】罗云. 建筑安全经济学[M] . 北京: 化学工业出版社,2004.
技术和知识的影响,同时又具有中国的传统文化背景,因此,研究其成功的经验对内地的建筑安全工作有着十分重要的借鉴意义。笔者主要从香港政府部门(劳工处和环境运输工务局)对建筑安全的管理和非政府机构(职业安全健康局、绿十字会等)对建筑安全的作用两方面进行探讨,总结香港特区在建筑安全方面的成功做法,最后对内地的建筑安全工作提出了一些建议。
[关键词]职业安全与健康安全管理绿卡制度绿十字会劳工顾问委员会 1前言
香港的发展长期受到西方国家先进技术和知识的影响,同时又具有中国的传统文化背景。香港政府在建筑安全方面的经验和教训,对我国内地的建筑安全工作有着重要的借鉴意义。
笔者曾撰写《香港特区建筑安全的过去和现状》一文,总结了香港自开埠以来有关安全的法规和香港经济的发展历程,讨论了香港现阶段的安全管理理念。笔者现从政府对建筑安全的管理和非政府机构的作用两方面,探讨其建筑安全方面的经验,以期为国内的建筑安全工作提供借鉴。
2香港政府对建筑安全的管理
2.1与建筑安全有关的政府部门
香港政府的劳工处和环境运输及工务局与建筑安全关系密切,其组织关系大致如图1所示:2.1.1劳工处
劳工处是政府执行劳工法例的机构;其主要职责是监督及协助雇主遵守劳工法例,确保香港履行国际劳工协议,并负责提议制定劳工法例。
劳工处包括劳资关系、就业服务、工作安全与健康、雇员权益及福利和部门支持服务等五项主要职能。其中与安全有关的职能主要是工作安全与健康和雇员权益及福利两方面,具体的职能又细分为:①加强现场安全的立法;②为提高建设安全,开展安全立法的补充及修订工作;③按照法定的要求和规定的标准确定安全培训的提供及标准;④协助建立安全管理系统;⑤促进建设安全与健康;⑥调查严重的或致命的意外伤害事故,并对类似的事件提出预防建议;⑦对安全委员会的建立和运作提供建议;⑧提供有关建设安全和健康方面的建议。
劳工处设有与建筑安全有关的4个科室:
劳工视察科,主要担任视察工作,以规管在所有行业雇用儿童事宜的《雇用儿童规例》,规管在工业界雇用青年事宜的《雇用青年(工业)规例》、强制雇主为雇员投购工伤保险的《雇员补偿条例》第IV部及禁止在香港雇用非法入境者的《入境条例》第IVB部等;
锅炉及压力容器科,负责执行《锅炉及压力容器条例》(香港法例第56章),以确保压力容器在操作方面的安全;
雇员补偿科,主要协助因工受伤或患上职业病的雇员,根据《雇员补偿条例》、《肺尘埃沉着病(补偿)条例》等条例的规定获得补偿;
职业安全及健康训练中心,为公营和私营机构的人员免费提供与安全有关的训练课程。雇主可派其雇员参加这些课程。
除此而外,在劳工处的组织结构中专门设置了直属于劳工处长的职业安全部与职业健康部,该部分别提供职业安全服务和职业健康服务。
(1)职业安全服务包括:①通过视察工作场所,执行《职业安全健康条例》、《工厂及工业经营条例》以及该等条例的附属规例,以确保有关安全、健康和福利的各项规定得以遵从;②调查意外事故,并就如何减少在工作场所存在的危险,向雇主和雇员提供意见;③在设计和布置厂房及工作场所,以及推行厂内和工作场所内的安全计划各方面,免费向工厂/工作场所拥有人提供意见;④提供支持服务,向市民大众灌输安全意识,从而在雇主和雇员当中培养安全文化,让他们承担自我规管的责任,依循职业安全约章引入安全管理的方法;⑤开办职业安全及健康训练中心,为政府部门和非政府机构负责职业安全及健康的人员提供训练。
(2)职业健康服务负责预防职业病和推广职业健康,其,主要工作如下:①就公众在健康和卫生方面所遇到的职业健康问题,如预防由工作场所引致的职业病,提供咨询服务;②进行实地调查,以确保工作场所有关健康及卫生的各项规定得到执行;③执行与职业健康及卫生有关的法例;④调查可能染上职业病的个案,并替有关人士进行诊治;⑤为申请工伤补偿的雇员办理销假;⑥举办展览和讲座,以提高职业健康的意识。
总之,监督与服务并存,劳工处除了提供优良的服务之外,还通过工厂视察等制度对各个工作场所进行监督,及时发现并惩处违规的企业。
2.1.2环境运输及工务局
环境运输及工务局也是政府的直属部门,主要是以政府业主的身份管理政府的公共工程,并对建造业进行检讨,制定相关的政策,提供与建筑业和公共工程有关的法律咨询。
该局与安全有关的职能主要有:①阐明政府合同中的建设安全政策;②阐明工程部的建设安全指南;③准备和更新建筑现场安全手册;④维护现场事故统计、报告和监控承包商执行现场安全的数据库;⑤组织和联合组织安全激励活动;⑥对承包商执行安全措施中存在的缺陷进行管制。
这些职能分别由其下辖的建造业检讨部、工务政策部、计划及资源部、行政部、法律咨询部等来完成(请参见图1)。
2.1.3劳工处与环境运输及工务局的关系
劳工处与环境运输及工务局的工务部门对建筑安全工作的侧重和方向是有所区别的,劳工处负责劳工安全与健康方面的全部职能,而工务部门作为政府业主,进行政府工程的建设,相当于社会的一般工程业主,必须执行劳工处的所有有关安全与健康的规定,对政府工程的安全与健康负责。同时,作为对社会有着重大影响的政府部门,其公共工程牵涉国计民生,对安全与健康的要求更高。因此,工务部门在满足劳工处一般的安全与健康要求之上,自行对安全与健康政策作出更高的规定,采取更多的安全管理措施,以达到更高的安全水平,对一般的社会工程起到积极的示范作用。当然,环境运输及工务局制定的这些政策和措施,仅仅适用于环境运输及工务局所承担的政府工程,并不能强制实行于社会一般工程。因此,劳工处和环境运输及工务局的职能实际上并没有相冲突,反而在一定程度上有着相互补充的地方,例如,劳工处的许多管理措施可以先在环境运输及工务局的工程中试行,而环境运输及工务局的工程经验也可直接供劳工处在制定新的管理措施时参考。
2.2政府部门对建筑安全的管理
劳工处作为全香港劳工安全健康的行政主管部门,建筑安全是工作重点,其在建筑安全方面的一些制度和方法对内地的建筑安全工作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2.2.1绿卡制度
近年来,香港开始实施的绿卡制度。对培训和提高工人的安全与健康水平和技能起到了很重要的作用。“绿卡”又称“平安卡”,由香港建筑业训练局统一颁发,工人接受并通过安全培训后可获得此卡。这项制度规定,进入施工现场的新工人必须持有绿卡,否则他将被拒绝进入施工现场。同时还规定,建筑公司不得接收没有绿卡的工人,否则公司将会受到严厉惩处。
通过这种方式,有效地保证了工人在工作前都能得到培训,提高了工人在安全与健康方面的素质,改善了安全施工状况。为了保证这个制度的执行,并监督建筑公司的行为,劳工处采用不定时抽查的方式对各个公司进行检查。
2.2.2工人注册制度
工人注册制度是香港特区目前正在着手建立的一个制度。其主要内容是通过计算机网络系统,建立一个庞大的数据库,将建筑业的所有工人进行注册编号,记录其经考试所评定的技术水平,在意外工伤事故发生后,对工人的伤亡情况等资料进行记录,以方便数据的统计、整理,也有利于工人的管理。通过这种方式,安全事故的呈报就比较方便,遗漏和瞒骗的现象也会减少。
2.2.3安全宣传活动
香港政府在安全与健康的宣传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在政府的支持下,香港有关安全的各个部门采用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推广活动。一是分发各种各样的小册子,其内容有的是政府下属部门的职能介绍,有的是某个社会团体的介绍,还有的是安全注意事项的和简单的危险防范措施介绍。二是张贴宣传海报,主要由职业安全健康局提供,在建筑工地上随处可见。三是开展安全活动,例如,职业健康日、职业安全健康周活动、全港职业安全与健康常识问答比赛。四是实施职业安全健康大使计划,在生产和生活中起积极示范作用,达到深入社区传播职业安全健康理念的目的。另外还有其他形式,如与安全有关的电视教育片、音像资料等。这些多种多样的宣传方式大大加强了香港居民的安全意识,在社会上形成了良好的安全与健康舆论环境,对建筑公司重视安全、促进安全起到了非常积极和重要的作用。
3其他非政府机构的作用
除特区政府外,香港社会还有许多依法设立的机构从事促进建筑业安全的工作,具体如图2所示。
3.1职业安全健康局
职业安全健康局成立于1988年,其目标是“致力成为香港卓越的职业安全健康机构,确保香港每一位在职人士均可以在安全及健康的环境下工作”。
职业安全健康局的工作包括推广宣传、教育及训练、顾问服务、国际联系、调查及策略研究、提供信息,以及促进政府、雇主、雇员和专业及学术团体之间的交流合作。
职业安全健康局还向市民提供职业安全健康信息,除一般宣传项目之外,职业安全健康局每年均有特定主题的推广项目,宣传不同工作类型的职业安全健康的信息,以加强其渗透力。
职业安全健康局的主要经费来源为雇员补偿保险征款,征款数额是保险金额保费的2%,征款的对象是所有的雇主,即每一位雇主每年所付出的保费中的2%会抽给职业安全健康局从事其既定的工作,2001年的总额大约为4000万港元。
职业安全健康局通过多元化的优质服务,与政府、雇主、雇员、专业人士和学术团体建立紧密的伙伴关系,共同努力提高香港的职业安全健康水平。其主要功能有:①青少年的安全教育;②在职人士的安全教育;③安全从业人员的持续专业发展;④在社区层面提高安全意识,建立安全文化;⑤为不同规模的企业提供顾问服务,协助建立良好的安全管理系统;⑥促进安全健康研究,探讨新路向;⑦传播职业安全健康知识;⑧作为资源中心,促进香港、内地和世界各地在职业安全健康事务的合作。
为使职业安全健康局的工作科学合理,以及使工作能够得到贯彻实施,职业安全健康局特别成立6个专责委员会及2个咨询委员会提供专业意见。另外设有11个行业安全及健康委员会,其成员包括雇主、雇员、专业人士及政府代表,以方便各行业与职业安全健康局之间的沟通。
3.2绿十字会
职业安全健康局成立绿十字会,目的是帮助有志于改善职业安全健康的机构进行标准借鉴。绿十字会可作为会员机构交换标准借鉴心得的中心,同时可以将有兴趣参加标准借鉴的会员紧密地维系起来,成为一个活跃的交流网络。
“绿十字会”提供的服务广泛,包括了安全训练、进行有关标准借鉴的研究和安排适合的机构作为标准借鉴伙伴等。其最主要的服务有以下几个内容:
(1)标准借鉴:职业安全健康局借助“绿十字会”,将不同机构汇聚一起参与标准借鉴,使其可将自己的安全及健康管理表现互相比较,从而学习并作出改善,形式之一便是发行交流刊物“绿十字”。“绿十字会”还提供专业顾问服务,协助会员找出最佳实务并建议会员如何应用于机构内,以取得卓越成绩。
(2)信息设施:职业安全健康局的图书馆,储存大量关于标准借鉴及安全健康管理的期刊和参考书,和计算机及缩微胶片数据库。会员可到图书馆取得最新职业安全资料。
(3)网络服务:“绿十字会”为本地标准借鉴机构和业主缔造了一个交流网络,同时定期举办会议。“绿十字会”定期出版有关最新职业安全方面的动态,及标准借鉴热门话题的通讯,免费发放给会员。
(4)教育及培训:向不同行业管理人员提供标准借鉴方面的训练,使他们可以探索标准借鉴的用处,协助本身机构作出改善。此外还举办大型会议、本地及海外学习团及工作坊,以便会员分享经验及对最佳实务方式有更深的体会。
3.3建造业训练局
建造业训练局于1975年9月依照1975年《工业训练(建造业)条例》成立,目的是为建造业培训所需的技工、操作工及技术员,并为业内各级现职人员提供有关实用技术、管理和建筑安全的持续训练。建造业训练局的主要职责为:①设立及管理工业训练中心;②为建造业提供训练课程;③辅助结业学员就业,而协助的方式可包括给予经济支援;④评核任何人在涉及建造业或与其相关的任何种类的工作方面已达到的技术水平,并就其训练课程举行考核或测试,发出或颁发技术水平证明书以及确立相关工种应达到的技术水平。
建造业训练局辖下共有3所建筑训练中心、一个管理培训中心,一个安全训练中心及一个工艺测试中心,另外,有4个职能部门负责执行其法定职责,如公共关系并学员招募部及人事并学员就业辅导部等。建造业训练局共有340名教授和240名辅助工作人员,他们担负起了香港建筑业内最主要的训练工作。1990~2001年,建造业训练局共训练了194360名员工,其中169839名为安全管理人员,为建筑业安全水平的提高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3.4职业训练局
职业训练局(VTC)成立于1982年,目的是:提供一套全面、优质、高效益的职业教育与培训制度;颁发国际认可资格;配合社会经济需求及配合本地人才需求。
在职业训练局的工作中,很重要的一个方面是对建筑业人士提供各种安全培训。
职业训练局与前面提到过的建造业训练局在建筑安全的培训方面有职能的交叉,实际上,劳工处和一些大学和建筑公司也都可以向建筑业提供安全培训,其目的是形成竞争的局面,避免垄断,从而提高安全培训的效果。
3.5劳工顾问委员会
劳工顾问委员会(劳顾会)不是一个法定组织,由劳工处处长组建。
劳顾会由劳工处处长出任主席,共有12名非官方委员,分别由雇主及雇员方面的各6名代表出任。劳工顾问委员会的职责是就有关劳工事宜,包括法例、国际劳工组织的公约及建议书,向劳工处处长提供意见。一方面,劳工顾问委员会收集现阶段出现的安全问题和安全经验,另一方面,劳工顾问委员会进行研究,提出安全改进措施,并进行研究成果的推广。
由于劳顾会需要关注的事务日益繁重,为使劳顾会能应付这些事务,以及鼓励委员及非劳顾会委员的人士参与有关工作,劳顾会之下又成立了5个专责委员会,即雇员补偿委员会、就业辅导委员会、实施国际劳工标准委员会、劳资关系委员会和职业安全及健康委员会。
另外,职业安全健康局提倡雇主和雇员签订的“安全约章”以及1995年香港政府对建筑业进行检讨后总结的“安全管理的14条元素”,对香港特区的建筑安全也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4结论及建议
笔者研究了香港特区政府目前的建筑安全管理体制和社会因素对建筑安全的影响,给出了以下结论,希望能对我国内地的建筑安全管理工作有所助益。
(1)香港政府各部门的职能依法确定并非常明确,政府与社会在建筑安全方面的分工比较清楚,管理效率较高。
(2)香港的社会系统非常强大,其教育和舆论功能对社会的发展有着强大的影响力。如何形成建筑安全的正确舆论导向,通过非政府机构提高安全水平,这将成为中国内地建筑业安全工作新的增长点。
(3)香港的绿卡制度对香港工人的安全素质具有准入的性质,能大大提高工人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知识水平。国内的农民工较多,如果能够有效地实行这种制度,必定能够大幅度提高安全状况。
(4)大力发展建筑业行业协会,建立自运行机制,形成同行评议、同行监督的良性循环,从而带动建筑行业的发展。
参考文献“”版权所有
1建筑地盘安全手册.工务局,1995
2http://www.info.gov.hk/labour/osh/contentl.htm,2002
3http://www.info.gov.hk/labour/osh/content2.htm,2002
4建筑地盘安全手册.工务局,2000
5http://www.oshc.org.hk/b5/1—1—1.asp,2002
6http://www.oshc.org.hk/05/1—2—1.asp,2002
关键词:建筑施工;安全管理
中图分类号:TU71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近年来,伴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不断发展,建筑业作为经济建设主要的支柱产业,具有多种特殊性。例如:单品体积巨大、形式多样,施工人员、技术错综复杂,机械化程度偏低。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屡见不鲜,给国家和人民带来巨大的经济和生命财产损失。建筑行业积极倡导“百年大计,安全第一”,建筑施工单位应加大施工安全的管理,权责明晰,切实维护施工人员的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
1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问题分析
建筑行业作为劳动密集型、机械化程度偏低的行业,在我国职业安全事故中占很大的比重。诸如高处作业工程量大,劳动密集型,立体交叉作业多,施工人员流动量较大等特点,促使建筑施工的安全管理显得尤为重要;但针对建筑施工生产过程的高危险、突发性强、易发生安全事故的特征,积极开展建筑安全施工管理,势在必行。
长期以来,人们只重视建筑行业的规模效应,对建筑行业的规模及质量关注较多,而对建筑施工的安全生产管理重视不够,导致我国的建筑施工行业存在着许多问题:
1.1 安全管理模式脱节
目前,建筑施工市场竞争日趋激烈,许多建筑企业为了得到施工项目,不惜低价中标,严重地削减了施工现场应有的安全措施费用,使企业自己降低了安全管理的能力,给企业的安全施工活动造成很大的影响。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施工企业的安全管理模式可以说是非常混乱,施工人员只能得过且过,安全措施无法到位,安全施工没有保障。
1.2 安全管理水平落后
我国的建筑行业发展较快,规模也越来越大,原有的安全管理措施与方法已明显不适应现在的大规模施工生产活动,许多安全管理方法已经落后,亟需提高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采用更高水平的安全管理措施来达到控制安全施工活动的目的。
1.3 人们对安全管理工作不够重视
由于长期以来人们对安全管理工作的不重视导致了恶性循环,许多人干脆就忽视了安全管理工作的存在,这在以前的小规模施工活动中造成的问题不是很大,但到了目前展开大规模建筑施工活动的阶段,施工现场总会出现各种千样的安全问题,一旦发生问题,后果将会非常严重。
1.4 施工人员安全意识差
由于建筑施工行业是一个劳动密集行业,它的入门门槛低,因此吸引了许多来自农村的进城务工人员参与。而这一人群由于文化水平较为低下,其对建筑安全生产的意识不足,往往将各种具有安全生产隐患的行为带入工作中,这也是造成施工活动中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一个重要原因。
2 解决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问题的措施
我国建筑行业得到快速发展,施工安全生产显得尤为重要,国家应积极建设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科学制订建筑、监理、施工单位的三位一体安全生产体系,积极实施国家建筑安全生产的相关规范政策,科学落实国家相关施工全过程质量控制、成本控制,施工合
同制、招投标制和施工监理制度,确保建筑工程施工的安全、有序展开。
2.1 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
施工现场的管理是建筑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环节,它主要是由项目经理领导,由专职安全管理机构及人员负责实施的。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就是通过从控制施工现场安全措施的角度来达到控制施工现场安全的一个方法。它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安全警示标语与标志。建筑施工现场的深基坑、高边坡等危险场所比较多,有时在某些工序进行时,也会产生较大的危险性,而施工现场的各专业人叉作业较多,部分人可能并未意识到施工现场的危险性,因此,在需要进行安全警示的部位张挂警告标识牌和标语是做好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预防性措施。2)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问题。建筑施工现场中,经常存在着违规使用机械器具、不按安全规程进行野蛮施工和个人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等问题,因此,安全管理人员应及时检查现场的安全措施实施情况,对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应及时制止,对经常使用的重要机械应监督相关人员加强安全维护与维修,禁止机械带病作业,另外,对部分不遵守个人安全防护要求的人应及时提出批评教育,确保安全防护用品真正地起到防护作用,避免出现人身伤亡事故。
2.2 优化施工安全监管体系
建筑施工安全监管是为了保证施工的安全和质量而开展的一项有施工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监督过程。国家相关部门和施工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积极转变安全监管体制,优化施工安全监管措施,并按照国家相关法规,逐步加大行政执法的力度。并借鉴国外先进的施工安全管控措施,统筹建筑市场的监督机制,加强“市场和施工现场”双监管力度。同时,应强化工程招投标制度的实施,严格审核参与招投标单位的施工资质,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严格监管建筑市场的出入门槛。不断优化、整合、充实施工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加快政府职能的转变,科学建立健全施工安全监管制度,突出重点,严控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体制,强化安全责任制的实施和相关国家安全生产规范和法律的执行,逐步提升单位应对突发安全事件的能力和工程索赔的抗风险能力。
目前,部分地区开展建筑施工分段安全达标政策,不仅能在施工全过程控制施工安全,还能进一步促进我国施工安全体制改革和创新,不断发展我国现有的施工安全管理制度,积极完善我国安全施工体制和法律规范,更好地服务于施工安全;科学建立施工单位诚信体制,确保施工安全、依法、诚信经营,维护一种“诚信为本、质量至上、安全第一”的建筑施工新风尚。
2.3 建立安全施工长效机制,科学提高生产效率
国家应制订相关法律规范,将区域的建筑用地进行科学规划、分类,并依法纳入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中,严格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资质和安全生产综合能力。国家相关职能部门应进一步规范施工单位的资质,切实保证施工的安全和质量。科学搭建“四位一体”的施工安全管理机制,建立切实可行的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体系。国家应不断加大科技投入,加强安全施工的管理和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的研发和推广。并不断提升施工技术管理水平,努力向技术密集型方向转变。并逐步实现安全施工机械化,最大程度减少人为因素造成的不安全施工的概率,不断提升劳动生产率。
2.4 以人为本,加强施工人员的安全培训
积极开展施工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普及安全施工知识和技能,有效预防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施工安全培训包括:①对施工人员开展定期的安全法规、施工安全生产知识和施工安全操作技能培训,并严格考核,持证上岗;②以人为本,制订科学的奖惩制度,做到权责明晰,赏罚分明;③强化管理层的安全施工培训,加强安全法规的学习。
施工单位应根据单位实际情况,科学建立施工现场安全培训机制和以人为本的奖惩制度,开展针对性强的培训课程,既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施工培训,主要包括入职培训、上岗培训、年度培训,确保人员持证上岗,又结合区域、人员的综合素质的差异,开展综合施工安全培训,并进行严格的考核,强化施工技术人员的技能,特别是安全员的安全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并根据施工人员的作用开展奖励措施,鼓励员工再接再厉,确保建筑安全施工的有序进行。
3 结束语
总之,随着我国建筑行业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国家积极制订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并强化相关法律的颁布和实施。并针对建筑行业的特殊性,积极制订相关施工安全管理对策,加大施工安全管理的投入;强化施工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安全管理及应变能力,加强建筑施工的现场安全管理力度;并认真学习和借鉴国外先进的施工安全管理经验和方法,不断优化和提升我国安全生产的可操作性,努力实现我国安全生产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 赵忠.浅谈当前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建筑安全,2005.
[2] 唐春凯,杨一伟,崔维军.浅谈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办法[J].建筑安全,2005.
[3] 闫翔.论建筑施工安全问题产生的原因及对策[J].产业与科技论坛,2007.
一、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大局,扎实推进建筑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强化建筑安全生产执法,深入开展建筑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加强建筑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并与推进建筑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保障能力和监管队伍“三项建设”相结合,促进“质量安全年”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通过开展建筑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夯实建筑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提高建筑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和遏制建筑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全市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二、范围、内容和方式
(一)范围:
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及所涉及的相关企业。
(二)内容:
1.执法行动。重点查处以下行为:
(1)工程项目特别是民生、基础设施等重点工程未办理施工许可和质量安全报监手续的;
(2)施工企业无安全生产许可证从事施工的;
(3)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迟报、漏报的;
(4)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
(5)对施工现场发现的安全隐患拒不整改或抗拒安全执法,拒不执行监管部门下达的停工整改等执法措施的;
(6)其他建筑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
2.治理行动。重点治理以下行为:
(1)对于脚手架工程、模板支撑系统、深基坑工程和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未按照规定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专家论证或方案不落实的;
(2)工程项目未按照省建设厅要求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和治理工作不到位,重大隐患没有实行备案、“销案”制度的;
(3)建设工程各方主体未按照要求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
(4)施工现场临边、洞口防护不到位,作业人员没有佩戴安全帽和安全带的;
(5)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制度和设施不落实的;
(6)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及建筑施工工伤或意外伤害保险政策落实不到位的;
(7)施工现场违章指挥、违规作业及违反劳动纪律的;
(8)施工企业未建立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对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不能实行有效监管的。
3.宣传教育行动。重点开展以下宣传教育活动:
(1)加强对施工作业人员,特别是农民工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其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
(2)加强对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安全教育培训,督促其持证上岗;
(3)开展在建民生工程、城市基础设施等重点工程监理人员安全培训,增强监理人员风险防控能力;
(4)大力宣传表彰开展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突出的集体、项目和个人;
(5)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等集中宣传教育活动。
(三)方式:
1.企业自查。所有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要对照“三项行动”的具体内容制定本企业的实施方案,并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防止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施工企业也要开展相应的自查自纠活动。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检查。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市建管处要切实加强对“三项行动”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研究、协调解决行动中出现的问题。
3.市建委组织督查。为了更好地督促指导各市“三项行动”工作的开展和落实,在各县、市、区监督检查的基础上,市建委将组织开展全市督查。
4.建立信息报送制度。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建立“三项行动”工作督查通报和信息报送制度,包括检查的工程、行政执法、治理隐患的数量、事故查处、安全教育培训等相关情况要报送市建委安质科。市建委将定期通报全市开展“三项行动”工作情况和重大问题执法、重大隐患整改情况。
三、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2012年5月底前):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阜城各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要根据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和实施要求,结合2008年“隐患治理年”发现的突出问题和本地区、本企业建筑安全生产的规律和特点,研究制定“三项行动”实施方案,于5月底前将本地区、本企业的建筑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具体实施方案(含电子版)报市建委安质科。
第二阶段(2012年6月下旬至9月):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市建管处要反复组织开展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的非法违法行为;要监督指导建筑施工各方主体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全面深入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要按照省建设厅统一部署开展民生工程、城市基础设施等重点工程安全检查,确保重点工程的施工安全;要围绕汛期、暴风雨等极端天气,落实防范措施,严密防范因台风、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要结合6月份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各项部署,开展多形式、多层面的安全培训教育工作。9月份,要按照省建设厅和市政府的统一部署,认真组织开展全市建筑安全生产大检查,为国庆60周年创造稳定和谐的环境。
第三阶段(2012年10月至12月):针对第四季度赶工期、抢任务现象增多和冬季建筑施工特点,督促建筑施工企业认真落实施工现场各项安全管理措施,积极防范遏制建筑安全生产事故。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对辖区内重点地区、重点工程、重点企业组织开展督查、抽查,对发现的突出问题和事故隐患要及时处理和整改。对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企业、工程项目及有关人员进行专项表彰,激励各地各施工单位不断提高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水平。
2012年11月15日前,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阜城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要将本地区、本企业开展建筑安全生产“三项行动”总结报市建委安质科。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在当地人民政府和安委会的统一部署下,加强组织领导,围绕“三保”大局,认真做好“三项行动”的部署及落实工作。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有关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亲自抓好“三项行动”各项内容的落实,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抓出成效。从2012年6月起,每月18日前将“三项行动”的开展情况,包括检查的工程、治理隐患的数量、事故查处、安全教育培训等报市建管处。
(二)做好三个结合。一是“三项行动”要与日常工作相结合,严格实施建筑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和动态管理,继续深入推进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二是与“三项建设”相结合,研究把握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规律,探索治本之策,提高建筑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加强安全监管队伍建设,建立建筑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三是安全执法与专项治理相结合,重点打击建筑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
(三)突出工作重点。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市建管处要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下达整改通知,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降低安全生产条件、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施工现场必须停工整改,对重大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跟踪治理、及时“销案”,有效防范和遏制较大建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