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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 G633.41
〔文献标识码〕 B
〔文章编号〕 1004―0463(2008)06(A)―0037―01
我国西部是人文资源的富集区,拥有大量的历史文化遗存和丰富多彩的文化资源。为了适应西部人文旅游资源的开发需要,我们对旅游英语专业实践教学进行了相应的改革,一改以往单一的景点介绍,把自然景点与人文知识有机地结合起来,从而提高了学生在导游方面的职业技能及职场综合素质。
实践教学的改进方向及待解决的问题
1. 改进方向
(1)以多媒体为主,把与旅游景点有关的人文资料与自然景观融合在一起,制作成多媒体课件,建成动态的课程体系。让学生在直观的景象中自然地把人文知识导入到解说词中。
(2)引导学生自制课件。以Powerpoint为主,自制多媒体演示文稿,模拟实地场景,进行导游的基本讲解,以此帮助学生增强对旅游景点的记忆及培养学生的语言表达能力。
(3)通过一系列实际操作,提高学生的导游技巧,同时促进学生的语言应用能力、计算机操作技能及人文综合素质。
2. 待解决的问题
利用现代化技术,尤其是多媒体技术,改进传统的实践教学模式,建立英语旅游专业的实践革新模式,提高旅游英语专业学生的综合职场素质,是本试验的目的所在,也是本试验需要解决的问题。
研究内容
1. 实践课程设计
切合实际,安排实践课程。将与旅游英语有关的实践课程、旅游路线策划、导游实地讲解、人文历史沿革等关键部分制成多媒体课件,先让学生直观了解,以加深学生的记忆,增强学生对基础知识和技能的吸收。
2. 实践考核
让学生选择相关的人文旅游景点,自制课件讲解,并制定相对应的考核标准,评比打分;而后引导学生开发周边资源,现场实践评比;最后结合两项给出综合成绩。
实践教学的具体操作方法
1. 旅游路线设计
我们就西部旅游资源,让学生自己设计旅游路线,并进行英文讲解。大致让学生以丝绸之路为主,分为东段、中段和西段,并以此向南北延伸,合理设计旅游路线。我们把实验班的学生分为了五组,各组都设计出了相对合理的路线。在此仅给出一个小组的路线:
兰州出发,途经武威―张掖―酒泉―嘉峪关到敦煌。主要游历武威文庙、雷台汉墓,张掖大佛寺,嘉峪关长城遗址,敦煌莫高窟、鸣沙山、月牙泉等景点。学生将景点涉及的人文地理知识进行融合。说到文庙自然谈到儒家;说到雷台汉墓、嘉峪关长城遗址,就简单介绍中国古代建筑风格;说到张掖大佛寺就联系到佛教;说到敦煌莫高窟就讲石窟壁画艺术;说到鸣沙山、月牙泉就解释其地理成因。
2. 模拟场景讲解考核
依据现有的导游实训基地,聘请专家,利用学生自制的多媒体演示文稿,模拟场景,让学生进行讲解。考核中不仅考虑景点的常规讲解与人文知识的结合,还核查线路设计的合理性以及英语语言的应用程度。就此三方面,专家和培训教师给学生评判打分,同时及时提出问题,以便以后改进。通过这样的操练,不仅强化了学生的记忆,同时也锻炼了他们实际操作能力,激发了他们的竞争意识。
遵纪守法,从师生抓起,从基础抓好,贯彻法律知识与搞好思想政治教育,应该理论联系实际、弄懂、学会、掌握、使用。大学生是一个特殊群体,在竞争激烈的环境中,有适应和逆反的两个心理,只有法律知识掌握和思想政治教育才能够少犯错误或达到不犯错误。找出认识的误区,高校学生普遍认为,好好学习,听从教导,不违反学校的规章制度,团结同学,思想要求进步,政治要求跟形势,学不学法律无所谓,轻视法律应用的错误认识。找出理性的误区,高校学生的一言一行无不在法律的氛围内,什么话应该说,什么事应该做,怎么说、怎么做,约束着其一言一行。
思想活动、政治导向也无不与法律相关连,是人生生活、工作中重要法宝。找出纠正的误区,加强法律课程,完善思想政治教育,使学生端正学习态度。走出去,到相关法治单位学习参观;请进来,请法学人士讲座,以及一些切身利益的人员以身传教。真正的学到法律知识,思想进了步,政治头脑更加清醒,不偏离方向。找出师资的误区,唯物主义者认为“外因是变化的条件,内因是变化的根据,外因通过内因而起作用”。所以说学生学的好不好,透不透,教师起到关键性作用,也与学生的努力是分不开的,两者相辅相承决定一个大学生的前途和命运。
观念两方面:高校学生只学好弄懂了法律知识,不是根本目的,目的是正确处理事情正反两方面,只有正确地认识正反两方面的问题,区分开来什么是对的,什么是不对的,做什么是合法的,做什么是违法的。思想才能飞跃,政治才能敏锐。理解两方面:世上的事情都有其两方面,怎样理解两方面,利用两方面,学好法律知识,可以把坏的一面往好的方面转换,使其为正确方面而服务。比如用劳教人员现身说教,使人们引以为戒,使好的方面更加完善美好。
关键词:律师;法律援助;职业趋向;路径
中图分类号:D9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2)24-0259-02
法律援助制度的系统构建,需要制度、政策、政府和社会的全面协调和多重配合,在这一过程中,律师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因为律师的职业特点和职业身份,决定了其必然成为法律援助实践的主体和法律援助创新的主体,如何进行良好的职业规划,树立科学的执业理念,实现高效地法律服务,不但影响着律师职业的演进,而且直接制约中国法治进程。
一、律师法律援助职业趋向的价值界定与国际比较
1.律师在法律援助中的主体地位无可替代。律师法律援助主体地位是法律所决定的。中国《刑事诉讼法》第34条对律师在公诉人出庭公诉案件中的三种情况应给予法律上的援助作了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在《关于刑事法律援助工作若干问题的联合通知》中也规定了人民法院应当积极支持律师行使辩护职能所开展的法律援助工作,为其提供查阅、摘抄、复制本案所指控的犯罪事实的材料及同在押的被告人会见和通信等方面的便利条件等。可见律师作为法律援助的主体地位是法律所决定并赋予的。同时,律师作为当代法治社会中公平正义与人权保障的重要标志,具有维护社会成员个体利益和维护社会整体利益的双重职能。在针锋相对的诉讼过程中,律师的介入,更是维护了法律的正确实施,对完善国家的司法制度,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具有深远的现实意义。以上职业使命的顺利实现,必然要求肯定和加强律师在法律援助工作中的主体地位和职业的独立性,也由此奠定了法律援助是律师执业的一个重要方向。
2.律师在法律援助中职业趋向的专业化。在中国目前的法律援助制度中,律师从事法律援助工作的职业视角,更多的是出于一种义务而非主动性的职业选择。在统计调查数据和案件分类上,将法律援助工作作为职业方向,还没有进入律师职业选择的主流视角。在欧美发达国家的律师制度和律师职业选择中,非常重要的一个方向就是从事专业的法律援助工作,将法律援助作为专业性的职业方向。英国作为世界上最早建立法律援助制度的国家,对欧美国家的法律援助制度具有典型的代表意义。
英国法律援助服务工作的提供者主体可以分为两类。第一类,是与法律服务委员会签订法律服务合约的律师事务所,这类主体承担了法律援助中的大部分工作。特别是在《接近正义法》施行后,将全新的法律援助合同引入了英国法律援助体制中,以便于进一步规范法律援助活动,保证服务质量。只有通过法律服务委员会质量认定,并与之签订法律援助合同的律师事务所,才能提供相应的法律援助服务[1]。通过这一做法,从政府层面到律所层面,对法律援助服务的重视和投入,就使很多律师将法律援助作为职业方向,成为专职法律援助律师。因为在成为专业性法律援助律师后,不但在经济利益上能够得到保障,其职业价值也得到了肯定与尊重。第二类,是法律服务委员会直接雇佣的公设辩护人,也会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服务。法律服务委员会同样会对公设辩护人进行严格质量控制,设定一定的质量保证标准,并且要求其受法律服务委员会规定的行为规则的制约,以帮助其提供合格的法律援助服务。这一法律援助服务形式的存在,也使得这一类律师会将法律援助作为职业趋向 [2]。与法律援助委员会对法律援助案件的高标准、高质量要求相对应的,是其同样为法律援助服务提供了高薪酬,法律援助服务不再是免费和低报酬的代名词,运用市场的经济手段来引导律师将法律援助工作作为其职业专项。
参照英国经验可以发现,律师在将法律援助服务作为职业趋向时,受到两个重要因素的影响,一个是对律师职业价值的判定与尊重,另一个便是具有法律援助服务的良好外部环境。只要具备以上两方面条件,必然会吸引越来越多的职业律师投身到法律援助服务中,进而实现法律援助服务的专业化。
二、法律援助服务的职业化发展与路径优化
法制社会的深入发展,要求法律援助事业在广度与质量上的突破,随着中国法律援助事业的发展,中国的法律援助事业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完善,实现律师从事法律援助服务的路径优化:
1.逐步完善法律援助的法律法规体系,为律师从事法律援助服务提供立法依据。欧美发达国家的法律援助工作之所以能得到比较快速的发展,与这些国家非常注重制定并不断修改有关法律援助的立法密切相关。必须通过一系列的立法,明确了政府所承担的法律援助义务。阐明了法律援助机构的性质和职责、法律援助的案件范围、条件、程序及资金来源,使法律援助活动更加符合司法公正和保障人权法治精神的内在需要。
诊所式法学教育不是在我国土生土长起来的,而是最先兴起于美国的一种法学教育方式,我国把这种教育模式移植过来,是对法学教育模式的一种创新,这种法学教育模式是在医学院的诊所实践教育模式基础上的借鉴与创新,因此称之为“诊所法律教育”。中国的诊所式法律教育是在美国福特基金会的资助下开始发展的。继2000年清华大学、北京大学申请参加诊所式法律教育项目后,更多法学院校加入该项目并设置了与之相应的“法律诊所”课程,从而对学生进行诊所式教育。这一教学方式可以大大提升学生的实践能力,同时推动我国法学实践教学和法律事业的发展。
一、法律援助与诊所式法学教育的关系
法律援助在国际范围内已被广泛接受和认可,从学术层面到政治领域、从政府行为到民间活动,使用频率极高,已成为检验一个国家政治、经济、现代化、文明化、民主进步化的标志之一。在我国一般认为,法律援助是在法律援助机构的指导和协调之下,由法律服务人员为无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的当事人提供免费法律服务的一项司法制度,提供免费法律服务的人员一般包括律师、基层法律服务者、公证员等,接受法律服务的人员包括涉及诉讼或非诉讼事务的当事人[ 1]。法律援助制度的建立源于我国宪法的一项基本原则,即“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法律援助条例》中规定了政府性质的和非政府性质的两种法律援助方式,而诊所法律援助是由《法律援助条例》规定的“其他社会组织”提供的,属于非政府性质的民间法律援助。
诊所式法学教育由于是一种新生事物,如何操作的细节问题有待研究,但就这一教育模式大体的方向普遍观点是一致的,是法学院校的学生不再仅仅是记忆书本、法条的内容,而是亲自为当事人提供服务,在过程中把学到的法学知识运用到实践当中,亲自接见当事人,倾听当事人讲述的案件事实,书写法律文书,法学理论和法条不再是“死”的光凭记忆的知识,而是应该转换为“活”的能够解决当事人问题的技能。学生在转换角色的过程中不免要产生疑问,这时需要教师的指导,帮助学生了解实体法和程序法背后的东西以便灵活运用。教师的指导是“幕后”的,学生的工作是“前台”的。
法律援助与诊所式教育作为两种事物,二者当然有不同的地方,就目的而言,法律援助是司法制度的组成部分,是为了使普遍的当事人无论经济地位如何都能实现法律的公平对待,实现实质上的公平正义,而诊所式教育毕竟是法学院校的一种教学手段,是为了实现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的双赢。然而法律援助与诊所教育之间同时也具有互补性,法学院校需要不断发展完善实践性的教学方法,利用法律诊所进行法律援助正好可以为法学院校所用,而法律援助同样也需要不断发展,正好可以利用诊所教育这一模式壮大自己的队伍,利用有限的资源为更多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可以说法律诊所已经成了法律援助的组成部分,法学院校开展诊所教育本身就是在进行法律援助。
二、诊所式法学教育于我国出现的必然性及意义
(一)法律需求急剧上升,法律援助供需矛盾突出
经过多年的普法,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日益增强,公平正义观念深入人心,法律援助的需求量不断增加,而提供法律援助的专业人员数量并没有随之增加,或者说是增加的量赶不上法律援助增加速度。政府法律援助与社会需求之间存在的差距越来越大,法律援助制度的初衷无法全面落实。另外,现在律师、基层法律服务者、公证员已越来越市场化,在市场经济利益驱动下,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公证员不可能大量无偿地承接法律援助案件。这就需要扩充法律援助队伍,吸收社会各界的力量,扩充法律援助渠道,诊所式法律教育应时而生。
(二)提升学生实践能力,培养合格法律人才
在诊所教育中,学生把抽象的知识拿到实践中运用,得到了真实办理案件的机会,不再是法律知识的模拟,而是身临其境,真实地当事人,直接从当事人讲述的琐碎事实中分析出案件事实,直接搜索所需的证据,能够锻炼学生的法律技能。法律诊所使学生置身于法律服务人员的真实境地,要求学生斟酌法律、权衡利弊、思考法律与伦理道德的关系,在维护当事人利益问题上追求最大化,从而提高学生分析问题的能力,培养优秀法律人才。
(三)贯彻依法治国方略,构建和谐社会
我们正在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而努力奋斗,而法治国家的建设在一定程度上依赖于法学教育的成功与否。法学院校承担着培养合格法律人才、弘扬法治精神的重任,法治国家的目标能否实现、实现的程度如何,在相当大的程度上要以法学院校的教育状况为基础。目前法学教育理论性强,实践性弱,需要进一步完善法学教育的实践性教学模式,而法律诊所可以担当起这样的重任。如此,法律诊所让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进行义务的法律援助,化解社会中出现的矛盾与隔阂,使社会恢复有序的状态,对于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有一定积极意义。
三、“诊所式法学教育”的发展困境及解决途径
(一)教育理念的转变
我国一直以来重视理论教学,轻视实践性的教学,认为法学高等教育应该培养学生的基本理论知识体系,对于学生的实践操作能力没有明确的目标。这种“填鸭”式的教学使学生成了学习的客体,而没有把他们作为主体。这来源于大陆法系经院式的教学方式,强调法律的概念性、理论性、逻辑性。我国成文法的历史传统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这一趋势。教学方法上体现为讲授式教育占绝对的主流,而实践教学方式大多流于形式。但法学绝非象牙塔,人们学习法学是为了应用,法学教育是职业化的教育。学生毕业后不管是否从事司法业务,他们的工作是不可能脱离法律应用的。对此我们需要转变教育理念,重视包括“法律诊所”在内的实践性教学方法。我们应该看到“法律学本身便是一种实践理性;它不仅仅是一整套自恰的知识体系,更是一套以问题为指向的解决社会矛盾与冲突的方法”[2]。
当然,我们对实践性教学方法的重视并不等于就是对理论教学的轻视,而是不能绝对地进行理论灌输,在法学教育中应该理论和实践并重,通才教育与职业教育并重,我们所说的“通才”并不是指可以从事一切行业的人才,而是指在法律职业范围内的人才,是各部门法融会贯通、不单单只是从事司法职业的通才。毕竟,我国是“成文法典”模式,这决定了我们的前期教学应该是理论性的、系统性的,注重法律的通识教育,使学生系统地学习法律原理、规则体系,了解法律的演变过程,懂得“法”究竟是什么,在此基础之上再进行实践性的教学、职业性训练,让学生运用到实践当中去。
(二)为法律诊所的地位提供法律保障
当前我国法学院的法律诊所基本上处于自我发展状态,国家并没有给予相应的支持,没有关于其法律地位、权利义务的明确规定。这导致法律诊所无法取得官方部门的积极配合和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作为法律诊所的主体学生在办案过程中身份不明,无法保障学生的各种权利。这无形之中打击了学生工作的积极性,更不利于案件的解决。
对此,我们可以借鉴国外的做法,规定高校的法律诊所的学生可以以独立的身份案件,为高校学生案件奠定法律基础。参与法律援助的学生在案件过程中遇到的困境与定位,笔者认为可以由相关部分牵头,定期在教育部门和政府其他行政部门联合开展“法律诊所”的探讨与交流,以此既可以加快对法律诊所的发展与宣传,又可以加大行政部门和司法部门对法律诊所的关注,这样学生在办案过程中的就会如鱼得水。
(三)弥补运转经费,开拓教师资源
诊所教育中,教师是重要的主体因素,因为学生在实际操作中需要教师的指导。这对教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既然是实践性教学,教师必须具备实践操作能力和经验,同时基本的理论素养也必不可少,二者缺其一就无法指导好学生。而达到这样水平的教师为数不多。另外,对教师职称的评定一刀切问题也导致了诊所教育师资匮乏。因为目前的职称评定标准主要是看教学任务量与科研成果,教师的主要精力用在了课堂教学与论文写作上,没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到指导学生办案中去。
另一方面,法律诊所本身决定了这一教学方式的成本比其他的教学模式较高,原因在于这一教育模式是实践性的,由于学生要实际案件,至少需要一定的办公场所,会产生一定的差旅费、食宿费、办公用品费等。由于法学院校开展诊所教育提供法律援助具有非营利性,其在提供法律服务时是需要减免收费的,又不能和现有的官方法律援助机构一样可以得到直接拨款。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法学院校开展诊所教育、进行法律援助的实际效果[ 3 ]。
对此,我们要优化法学教师的结构,应该鼓励教师从事实践性活动,比如说从事兼职律师、到有关机关挂职等。另外,明确诊所法律教育课程的课时,给予有突出贡献的指导老师相应的物质与精神奖励,减轻从事实践教学指导教师的科研压力,也就是说应该把从事理论教学与实践性教学的教师职称评定标准分开,形成有利于实践教学的教师结构。
至于经费不足的问题,笔者认为应该从多渠道筹集资金。不能仅仅依赖法学院校为数不多的拨款,不能被动地等待,而应该主动地争取。筹集资金应大力拓展与社会各界的合作,努力获得国家机构、教育界、司法界、企业界、基金会等有关组织的支持。当然也可以与相关的企业建立双赢的合作关系,以向这些企业提供法律咨询为保证从而得到相关企业的资金。通过这些支持和合作,可以最大限度地贯彻资源合理利用和优化互补的原则。另外,政府应结合学校开展法律诊所的情况,在法律援助经费预算方面给予学校一定的资金作为法律诊所的专项资金。
(四)解决诊所法律援助在各地区分布不平衡问题
诊所法律教育肇始于现实主义法学对传统经院法学教育的批判,这种教学模式改革的目标之一就是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就近真实的当事人办理真实的诉讼 [ 4 ]。但是我国当今一个不容忽视的现状是我国高等院校的分布拥有很大的集中性并且出现严重的不平衡,与此同时我国法律诊所教育发展不足与宣传力度不大,这一系列的情况必然导致法律援助在地区方面有很大的差异。
关键词:数学 效率 方法
数学是研究空间形式和数量关系的科学。随着现代科学技术和经济建设的高速发展,数学的思想、内容、方法和语言日益在科学技术、生产和生活中得到广泛的应用,成为现代文明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因此,使学生在技工院校继续接受必要的数学教育,提高其数学素养,对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中初级专门人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但在目前许多技工院校的课程建设过程中,数学这门课程却日渐边缘化,其教学改革的力度与深度已远远滞后于专业课程,从而在很大程度上导致教师不愿意教,学生不愿意学的尴尬处境。如何彻底扭转这一局面,真正发挥数学课程在技校生综合素质培养上的作用,已成为摆在数学专业教师面前亟待解决的难题。为此,近年来笔者所在学院组织数学教研室与各相关专业教研室展开联合攻关,共同探求将数学教学与专业教学相结合的切入点,从教学理念、教学方法、教学内容等多个环节摸索、实践提升数学课堂教学效率的方法与途径,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一、当前技工院校数学课堂教学面临的问题
当前技工院校的数学教学主要存在以下三方面的问题。
1.数学课时减少
随着职业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化,许多技工院校已转变了过去“重理论、轻实践”的错误观念,但却在一定程度上走进了“重能力、轻素质”的另一个错误思维定势。不少技校的领导认为数学这类基础课程应为专业课程“让路”,导致数学的课时数不断减少,这直接影响了数学课堂的教学质量。
2.教学内容陈旧
许多技工院校的数学教材仍然沿用普通高中的数学知识体系,其内容与技校生的专业学习的紧密度不够,致使学生对数学学习缺乏兴趣,更难以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
3.课堂教学模式严重僵化、滞后
在技工院校的专业课程建设不断深入的背景下,数学课堂教学模式仍停留在满堂灌输的“填鸭式”模式上,课堂教学设计缺乏新意,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忽视了培养学生的基本运算能力、基本计算工具使用能力、空间想象能力、数形结合能力、思维能力和简单实际应用能力,而这些能力的养成对于技校生今后的就业与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提升技工院校数学课堂教学效率的方法与途径
1.夯实基础
技校生学习数学感到困难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他们的数学基础薄弱。为此,笔者在教学过程中首先从夯实基础入手,一方面利用课余、周末时间对一些基础极差的学生进行辅导,使他们在最短时间跟上全班平均水平;另一方面尽可能地让学生把教材上讲的概念、性质、定理、方法都理解、“吃透”,变成自己头脑中的东西。这样学生在解题时就能将这些概念、性质、定理、方法很自然地加以运用。学生通过解题不仅获得了成就感,也培养了科学的思维方式。
2.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
学习兴趣的培养是技校生学好数学的关键。要激发技校生学习数学的兴趣首先要使他们充分认识到学习数学的重要意义。不少学生认为读技校就是为了学一门技术,学习数学没什么实际用处。对于学生的这一错误认识,必须在学生入学之初就给予纠正,要让学生看到数学作为技工院校一门重要的基础课程,是他们学好专业课程的基础,也是他们今后进一步深造必备的前提条件。其次在教学过程中要注重激发学生学习数学的主动性,通过设置与学生生活密切相关的小问题,让学生主动地探究知识,并通过自己的观察、思考、动手操作,获得问题的答案,从而提高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发展学生的创新意识。
3.因材施教
教师在教学过程中一方面要面向实际,扎实教研,多了解相关专业课程对数学教学内容的不同要求,然后有针对性地组织课堂内容,从而真正做到有的放矢;另一方面结合学生实际实施分层化教学。对于一些基础差的学生通过设置难度较小的问题,逐步培养其解题的信心,从而做到循序渐进。对于基础较好的学生则通过提高解题的难度,激发其思维潜力。此外在教学评价这一环节,采用知识评价与能力评价相结合,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着重考核学生的基本概念、基本运算、逻辑思维方法以及综合能力和实际应用能力。
三、小结
总之,技工院校的数学教师只有在教学过程中勤分析,善反思,不断总结,才能不断改进当前数学课程的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才能有效地提升技工院校数学课堂教学效率。
关键词 高校教务员 效率 措施
中图分类号:G647 文献标识码:A
随着我国高校改革的深入,教学改革也不断受到高校师生的关注,教务员作为教学改革中的推动力量,其工作的效率直接了影响了教学改革的成效。加强和不断提高高校教务员的工作效率,对于高校日常教学工作的展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可以促进学校能够更好、更快地发展。
1 高校教务员的工作特点
高校教务员主要负担着学校的学籍管理、教学管理、考务管理、成绩管理等工作,①和高校中的其它工作相比较,其工作繁重琐碎。教务工作作为高校行政管理工作的一部分,它参与了教学工作中的各个过程,是高校管理工作的重点。教务员作为教务工作的直接参与者,要把握好自己的工作定位,合理确定教务工作的角色。教务员的工作特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1 服务性的特点
教务员作为教学管理工作中的执行者,直接面对广大的师生,需要在工作中搜集教学中的信息,和广大师生的意见,同时进行及时的反馈和更改。还需要解决学生和老师在教务工作中存在的疑问和问题,需要及时、正确地为师生提供所需要的服务。
1.2 管理性的特点
教务员作为平时教学管理工作的基本员工,是具体教务工作的第一执行者,是高校教务工作开展的排头兵,也承担了重要的管理工作。②其主要参与了这三个方面的管理工作:(1)教学档案的管理工作。教学档案作为教学管理工作中的基本资料,它主要服务老师的教学工作,和其科研工作的开展,教务员需要对进行档案进行系统的分类、归档和管理工作。(2)教学秩序的管理工作。稳定和正常的教学秩序是高校正常运行的首要条件,教务员工作的一部分就是要保证教学秩序能够井然有序。在具体的工作中主要表现在期末考试的安排、成绩的登录、教学课程的安排、教材的征订、教学质量的评估、教学检查等比较琐碎的工作,教务员需要在平时的工作中直觉地遵从学校的教学计划展开自己的工作。(3)学生的学籍管理工作。学籍管理工作也是高校管理工作中的一个重点,它是学生毕业证书的发放的依据,是学生学历证明的基础性的资料;它也是学生作为高校中正式一员的凭证,是学生每年缴纳学费的依据。学籍管理是维护教学工作正常进行的保证,也是教务员工作的一个重点内容。③教务员要负责学生的考试成绩、各种证书的发放和补办,以及退学、休学、毕业及结业证书的办理等工作,为正常的教学秩序的进行提供了保障。
1.3 教育性的特点
教务员作为直接服务师生的管理人员,还对学生有一定的教育意义。学生作为学校的主体,学习是其主要的任务,教务工作和学生的工作息息相关,需要做到服务育人。
2 提高高校教务员工工作效率的措施和方法
(1)学校的各级领导要加强对教务工作的重视。高校教务员承担了教学管理工作的主要任务,高校领导要认识到教务员工作的重要性,不仅要服务师生的教学工作,还要负责师生的教学工作工作,是学校管理中不可缺少的有机部分。只有学校领导能够积极重视教务员工作的重要性,才能为教务员工作的效率打下了一个坚实的管理基础,才能有效提高教务管理工作的效率。④
(2)加强业务培训,提高教务员的业务素质。随着高校规模的扩大,其教务员的素质高低不一,管理水平也参差不齐,影响了正常教学管理工作的展开。高校要利用自己的独特的优势资源——师资资源,加强对教务员的培训工作,提高其业务素质能力,熟悉工作中的各个流程,为师生提高良好的教务服务。同时,高校管理工作也面临着很大的变化,例如信息化系统的使用等;高校的教务管理工作还有着管理内容的复杂,管理对象多元化的特点。这就需要教务员要在平时的工作中加强自己的创新能力,在平时的工作中总会有新的情况出现,新的问题需要面对和解决,没有创新能力是不能够成为一个合格的教务员的。教务员在平时的学习和工作中也要学会自觉提高自己的业务能力,自我激励,自我完善,不断提高自己工作的理论水平,不断加强对教务工作的实践总结,不断提高自己工作能力,提高自己的工作效率。
(3)完善教务员的考核制度,提高其工作的积极性。教务员作为高校工作人员的一部分,加强和完善对其考核工作也是高校管理工作中重要的组成部分。通过对教务员的工作考核,也可以有效提高其工作的效率。对于平时工作能力,表现突出的教务员要进行公开的奖励和鼓励,包括物质手段,激发获奖者工作的荣誉感,提升其工作使命感,帮助其认识到其工作的意义,从精神和物质上上教务员认识到教务工作的重要性,为提高教务工作提高了精神上的基础。⑤还要制定优胜劣汰的制度,对于工作水平低下而又不能够努力提升自己水平的教务员,要给予一定的批评,对于屡教不改而又确实不能满足学校教务工作要求的,要给予辞退处理。通过优胜劣汰的制度,帮助教务员认识到平时工作中的差距,提高了其竞争的意识,从而进一步提高了教务员的工作效率。
3 结束语
教务员是高校管理工作中的重要部分,其工作能力和效率的高低直接影响了学校的正常的管理工作,影响了整个学校的管理水平和教学质量的提高。要充分认识到教务员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提高其工作的效率和水平。教务员优秀的素质和高效率的工作方式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地学习和磨练,通过不断的总结才能提高工作的效率,同时还要不断进行理论学习,用理论来指导平时的实践。只有这样才能提高学校的教学效率,才能为广大师生提供更好的服务,才能有效提高学校的管理水平,提高学校的名誉。
注释
① 张意丽,高志荣.高校教务员工作效率提升的途径和方法[J].山西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2(6):35-37.
② 朱张毓洋.新形势下高校教务员工作实践与思考[J].华章,2009(14):25-26.
③ 陈玉叶,孟庆莉,赵海莹,李运堂.以学生为本提高高校教务员工作效率[J].科教导刊(上旬刊),2012(5):19-21.
【关键词】互联网+ 旅游发展新趋势 挑战 旅游教育改革
当前旅游发展新趋势
1.旅游产业价值链重组
随着在线旅游行业的竞争日益激烈,传统旅游服务商价值链模型已经不能适应发展的需要,差异化和多元化战略即个性定制旅游模式成为当前旅游产业发展的必由之路。
2.“跨界”产业融合
未来旅游发展会出现一个庞大的跨界产业融合,不再是旅行社景区等的概念,而是出现以其他产业为主题的旅游,比如地产旅游、生态旅游、影视文化旅游、低碳旅游、乡村旅游、书法艺术旅游、登山旅游、宗教旅游等的主题旅游,实际是把旅游作为一个平台,通过互联网的手段,把文化、经济、艺术产业融合在一起,形成跨界产业的融合,助推旅游业的发展。
3.智慧旅游――网络信息时代的创新
智慧旅游是互联网+时代下旅游发展的一种创新模式。这种模式以云计算、物联网、移动通信、智能终端、信息资源共享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为支撑,主动感知旅游资源、旅游经济、旅游活动以及旅游者行为等方面的信息,对信息资源进行最大限度的开发利用,促进旅游产业结构向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方向转变,是“互联网+”背景下所形成的一种旅游产业发展的新模式和新形态。
“互联网+”背景下旅游教育面临的挑战
1.中国旅游业的发展落后于发达国家
我国旅游业在世界旅游业格局占据重要的地位,在国际旅游事务中的影响力逐步提高。但是尽管近几年我国旅游业发展较快,仍然并没有缩小与发达国家在国际竞争力上的差距,尤其是“互联网+”背景下,我国旅游技术发展是落后于发达国家的。
2.旅游教育滞后于旅游发展
国内目前的应用技术型院校旅游教育同质化严重,专业特点和专业发展方向与行业需求不对等,课程改进速度缓慢,教学方法陈旧,很大一部分旅游专业的毕业生毕业后没有进入旅游系统工作。旅游教育严重滞后于旅游业的发展,导致目前我国存在旅游企业需求与应用技术型院校旅游教育供给不对等的矛盾。
3.多元化旅游教育模式冲击传统教育模式
随着互联网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网络远程在线教育、网络视频在线教育等成为目前较为普遍的授课方式,企业或者培训机构办学、校企合作、中等职业教育和高等职业教育的对接等多元化的教育模式也不断增多,增加了个人受教育的选择机会。
4.教学内容向市场化和国际化转型
网络信息化使旅游行业日新月异,对旅游人才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尤其是对具有市场捕捉能力和国际视野的高素质人才的需求逐年增加。这就要求旅游教育的教学内容需紧跟国际市场需求,根据行业最新动态和潮流,结合国际旅游发展新趋势,在互联网信息技术背景下进行快速更新,课程设置需要综合性和跨学科的交叉性,教学内容国际化。
互联网+时代的旅游教育改革
1.“互联网+”背景下旅游教育的战略定位
互联网信息化背景下,具有高学历、高素质的旅游人才越来越受到关注,这些人才将是旅游企业的核心人才,能直接引领旅游企业经营效益的人才。因此,应用技术型院校旅游教育应根据网络信息化背景下的时代要求,重新确定战略定位目标,制订教育计划。
2.调整人才培养模式,适应“互联网+”旅游业发展
在“互联网+”时代背景下,应用技术型院校旅游教育模式应结合旅游行业企业人才需求方向,调整旅游人才培养模式,与旅游企业合作,加强学生信息技能和创新能力的培养,调整交叉学科课程设置,增加课外教学环节,让学生走出去体验旅游企业开展电子商务和运用网络营销手段推广旅游产品的过程以参与旅游产品设计过程,使学校的教育模式由原来的课堂教学转为与企业结合的“学徒制”教学。
3.改革旅游教育内容,符合“互联网+”旅游市场需求
结合互联网+背景下旅游业的发展特点及旅游人才市场需求,应用技术型院校在旅游教育过程中需要新增一些符合旅游市场需求的跨专业方向课程,同时根据不同方向开设旅游电子商务、旅游网络营销、跨境旅游贸易、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定位技术、智能终端服务等技术类专业交叉课程以及旅游文化创意、旅游网页设计等艺术类专业交叉课程。
4.采用基于互联网信息化的教学方法
目前,应用技术型院校的教学中普遍存在着网络信息技术使用不当的现象,如多媒体教学,一方面,部分教师过度依赖于多媒体,只是照PPT宣科,使教学变得枯燥;另一方面,部分教师因不想投入太多的精力,抵制使用网络信息技术来展示教学内容。
5.构建“互联网+”的双师型师资队伍
改革用人机制是应用技术型院校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的关键,学校通过“请进来和走出去”的方式建立起一支既有理论又有实践经验还有一定网络信息技能的双师型旅游师资队伍,以提升应用技术型院校旅游教育的师资力量,为互联网+时代下的旅游发展做好创新型人才培养的工作。
参考文献:
[1]李云鹏:《智慧旅游――从旅游信息化到旅游智慧化》,中国旅游出版社,2015。
[2]余扬:《旅游电子商务》,旅游教育出版社,2015。
关键词:心理特点;教学;法制教育;重要性
一、中小学生的生理、心理特点
中、小学阶段是孩子们身体迅速成长,人生观、价值观逐步形成的关键时期,这个阶段的学生具有这个学龄段独特的心理
特征。
1.年龄小,正处于发育阶段,胆子小,自我保护能力差,易受侵害
2010年、2011年先后出现两起校外青年敲诈勒索中学生钱物的案件,抓获的两名犯罪嫌疑人先后向乡中的30多名学生进
行过数次敲诈,但是没有一名学生报案。
2.好奇心、自尊心强,思想活跃,具有较强的模仿性
如今学生在发型上有追星染发的,着装上有奇装异服印有明星照片的,相互之间称呼张口闭口“大哥”“小弟”等都是很好的证明。
3.思想不稳定,自律意识差,辨别能力不强,自识能力差
在近几年查处的校内学生违法案件中,涉案人员中有15人曾经数次违反学校纪律,被形象地喻为“害群之马”“墙上芦苇头重脚轻根底浅”“地上大葱皮糙肉厚”的学生,他们大错不犯,小错不断,一抓一说便好,一停一放毛病又犯便充分说明了这个问题。
4.意志薄弱,易冲动感情用事,自控能力差,不计较后果,心理波动大
主要表现在发生的一些意外激情案件上,2008年乡中某男生,因一句话而气恼,遂用凳子将另一名学生右眼砸瞎,给被害人及被害人家庭带来了沉重的负担。另外报纸上刊登的其他县、市发生的一些案例也同样说明了这个问题。
5.依赖性较强,容易贴近,容易沟通,易搞好正面疏导教育
现在独生子女较多,自小受父母的疼爱,受家庭的影响较大,升入初中、高中后学生在家对父母的依赖,逐步转向老师或其他能够为其提供安全保护和精神上寄托的人身上。
6.接受新知识能力强,易受启发,易被引导
在近几年的法律教学辅导实践中,我们感觉到现在的学生自我意识较强但其掌握的法律知识相对缺乏,所以学习法律知识、运用法律知识的积极性都比较高,也就是愿意学,有些学生对老师的有些做法敢于大胆提出异议,运用法律知识维护自己的权益,也就是说愿意用,这些就充分说明了这个问题。
二、教育中应把握的几个问题
针对中小学生的以上生理及心理特点,我们主要通过以下几个方面来增强思想品德、纪律和法制教育的效果。
1.内容上主要抓好正反两方面教育
正面教育做到三个突出:
(1)突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
观、价值观教育,使广大学生从小树立崇高的理想,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关心集体、热心公益;
(2)突出分辨真假、美丑教育,培养学生助人为乐、扶贫帮困、爱护公物、保护环境的良好社会公德,培养学生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奉献社会的职业道德,培养学生尊老爱幼、孝敬父母、团结友善的家庭美德,等等。
(3)突出民主与法制、民主与集中、自由与纪律的关系教育,培养纪律意识,使学生正确把握违反学校纪律与一般违法和犯罪的辩证关系,做一名遵守纪律的学生,真正把学生培养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四有”新人。
2.教育方法上把握“三宜三忌”
(1)宜多联系实际,忌空洞说教
青少年生性好动,思想活跃,单纯的法律知识内容深奥难懂,单纯的道德教育令人感到苦涩乏味、不易掌握,学生的注意力也很难集中,而坚持以案说法,联系实际进行教育,能够让学生从案例及问题的发展中掌握一些知识,而且难忘记,会在一定程度上增强教育的生动性、有效性。
(2)宜相互交流,忌单向灌输
施行换位教学,站在孩子们的角度,想学生正在想什么,正准备做什么,有什么问题,该怎样教学,以增强教育的针对性。
(3)宜重教,忌偏重于言教
时刻注意方传身教,增强教育的科学性,使教育达到潜移默化的效果。
3.在教育的形式上灵活多样
一是认真搞好法制辅导课的教学。做到教学前有计划、教学中有教案、教学后有调查回访,逐步改进教学,逐步巩固教学效果。二是充分利用各种载体进行法律知识的宣传。包括校园广播、张贴标语宣传画、制作宣传园地、板报等,营造一种学法、知法、守法的法制教育氛围。三是设立一名专职民警常年担任学校法律顾问,并设立法律信箱,随时随地回答学生提出的问题,解决有关法律上的困难,将教育融合于平时,将矛盾化解于萌芽。
4.在教育的时机上把握机会
(1)刚入学
利用刚刚入学的时机进行法律教育,首先抓住学生的求知欲望。学生面临的是新环境、接触的是新事物、学习的是新知识,此时好奇心强、求知欲望强、思想活跃,教与学能够较好地达到和谐统一。其次抓住依赖心理。从生活上照顾他们、学习关心他们、思想上行为上正确引导他们,在潜移默化中进行道德教育的同时,有针对性地进行法制教育,教与学能够得到深化。
(2)放假前
放假对老师来讲意味着要休息,对大多数学生来讲是放松,而对部分意志薄弱、自控能力差、辨别能力不强的学生来讲便可能是一次放纵的机会。此时进行法制教育主要是“敲警醒鼓”“打预防针”。
(3)发生典型案例时
因复杂的家庭、社会环境影响,学校内外不可避免地会发生一些事情。对于侵犯学生合法权益,威胁学生人身、生命、财产安全的行为。教育学生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5.法律教育努力的方向
青少年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社会主义社会的接班人,他们能否健康地成长、能否肩负起历史赋予的重任,直接关系到国家的存亡和民族的兴衰,我们必须重视对青少年的思想品德、纪律及法制教育,引导和保护,并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条件上和环境。
关键词:大学生;法律意识淡薄;法治教育
一、简析大学生法律意识淡薄的原因
1、学校注重学生学习忽略法制教育
中国传统文化重视从道德上教育青少年,而轻视法律教育。如今的学校教育不论是大小城市或是任何阶段的教育都注重学生的学习成绩,忽略了其他方面的教育。学校的选拔机制将分数高低作为评价学生最重要也是唯一的标准。甚至学校会认为大多数学生不可能去做违法乱纪的事情,所以没有必要去学习法律知识,没有意识到学习法律知识既是避免学生触犯法律的需要,也是学生维护自身合法利益的需求。此外,学校的一些不遵纪守法的行为(如违法招生、乱收费、随意侵犯学生的权利、学生触犯法律私自处理等一些现象)起着反面教材的作用,不利于学校对学生进行法律意识的培养。
2、大学开始进行法治教育起点晚
目前,我国到大学才开始专门开课对学生进行法治教育。大学以前的思想品德课、思想政治教育课会涉及到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但内容简单肤浅。只有大学才开设"法律基础"课对非法学专业学生进行法治教育。《刑法》第17条规定"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抢劫、贩卖、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由此可知中学生已经能够承当一些法律责任了,应该掌握基本的法律法规知识。此外,中学阶段是学生接受知识能力、理解能力最强时期,也是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形成时期。因此从中学阶段开始进行法治教育是最好的时期,大学才开始进行法治教育起点晚。
学生获取的知识不仅仅来源于学校教育,还来源于家庭和社会教育。但目前我国对学生的法治教育几乎是学校在实施。家庭只注重孩子的衣食住行及学习成绩,忽略了对子女的法制教育;社会对学生法治教育工作做的不够;甚至有时家庭和社会教育在从反面进行教育。社会上频繁的出现违法乱纪行为、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现象、缺乏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不健康电视电影等不利于培养学生养成良好法律意识的现象。如九十年代末香港电影《古惑仔》很受青少年喜欢,很多学生把电影中的情节在现实生活中演绎,认老大组织帮派,打架斗殴。受古惑仔类影片影响哈尔滨16岁少年竟连杀两人。[1]家长实施家庭暴力、随便侵犯孩子隐私权等一些违法行为,孩子在家庭生活中耳濡目染受到影响。学校、家庭、社会缺乏合力,不能将法治教育有机结合。法律意识培养仅靠学校,而家庭和社会没有尽到自己的义务,受到家庭和社会环境的影响学校的努力将付诸东流。
4、大学法治教育模式陈旧
目前,高校法律意识培养模式单一,主要以课堂教学模式为主,缺乏创新性和有效性,学生缺乏主动性、参与性,理论与实践严重脱节。课时安排方面,除法律专业的学生外,非法学专业的学生学习法律知识的时间在半年到一年之间,不能系统进行普法教育。教材内容简单且版式老,一味的侧重基础性和常识性知识,而且知识点讲解过于简单,与大学生的对知识理解和掌握能力不匹配,达不到提高大学生法律意识的目的。此外,大学生大都只重视专业课,而对"法律基础"课程不予以重视,只是应付考试拿学分,缺乏扎实的法律基础知识,法制观念淡薄。
二、加强大学生法律意识教育的建议
1、学校应该注重法治教育
学校是学生学习知识以及形成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的第一源头,法律意识培养也不例外。因此,学校在注重学生学习成绩的同时,也应该是加强对学生的法治教育,让学生全面健康成长成才。不仅在课堂上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培养法律意识。此外,学校在日常管理行为中也应注重合法合理性,在整个校园营造出民主法治的氛围。即学校不乱收费、按照既定程序招生、按照法律校规管理学生、尊重学生隐私权等,实行民主法治的教育和管理模式;同时接受学生的监督,学生表达不满有申诉和反映途径,学校有不合法、不合理的制度行为应该及时予以纠正。
2、从中学开始进行法治教育
从保护中学生避免因不懂法走上犯罪之路以及培养中学生法律意识来看,中学阶段就应该对学生进行法治教育。因此,在思想政治课教学中如何进行法律意识培养,已经成为思想政治教师研究并予以解决的课题。本文认为继续将思想政治课作为中学阶段学校德育工作主渠道的同时,也应该成为培养学生法律意识的主要阵地。将一些基础法律知识编写进思想政治课程(如民法、刑法中的一些常用常见的知识编入教材),并重视思想政治教育课,改变以往思想政治课成为学生自习课或是被其他科老师占用现象,充分利用这块法治教育的阵地。
3、建立家庭、学校、社会相互补充、协调一致的三维结构法治教育模式
前面已经谈到,法律意识培养仅靠学校,而家庭和社会未尽到自己的义务,受到家庭和社会环境的影响学校的努力将付诸东流。因此,法治教育需要建立一个"学校-家庭-社会"的法律文化环境相互配合的大系统。[2]即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在制度层面上应该建立起一个有效的教育网络和机制,家庭、学校、社会各尽其责,形成一个相互补充和协调一致的三维结构模式,才会取得合成的教育效果。学生家长思想上要从小给孩子灌输法治观念;从行为上要以身作则,日常生活中依法办事、遵纪守法,教育孩子不能按照中国传统的教育观念棒打出孝子、侵犯孩子的隐私权等行为,家庭法治教育要从小从细节做起,在生活中潜移默化地培养孩子养成遵纪守法的习惯。社会环境对学生的法制意识及观念的行为也很重要,但社会层面的法治教育很复杂,需要国家及社会上每个成员的参与。本文认为对于每个成员来说自身不违法乱纪就是对社会法制教育最大的贡献。国家层面需要做的事很多,如是否应该限制一些伤风败俗,影响青少年法治观念、价值观念等健康成长的影视、文字作品公开放映出版,并禁止在网路上传播。此外,将大学生触犯法律率较高的案例拍摄成影视作品通过电视及网络进行教育,法制教育片的拍摄内容不要过于死板和僵硬,应结合青少年的兴趣爱好,将法律基础知识及青少年易触犯的事件融入到影片中;或是在开发一款游戏,在游戏情节中融入法律知识,让青少年在看影片、网游戏过程中接受教育,普及法律知识。
4、改进高校法治教育模式
作为非法律专业学生较为系统地掌握法律知识的"法律基础"课,应增加学时(至少安排两学期的教学时间)。同时,转变教师和学生之间传统的教育者与受教育者的角色关系,改变单向灌输且带有强制性的教学方法。培养大学生养成主动学习法律知识的意识,掌握运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的技能,增强大学生适应社会的能力。此外,充分利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并且发挥第二课堂的作用。在传统课堂老师讲学生听的教学模式基础上,还可以采取模拟教学、范例式教学、网络教学、社会实践教学等多种模式。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