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诞生,需要你不断地搜集资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编为你收集了丰富的医疗机构绩效考核管理办法主题范文,仅供参考,欢迎阅读并收藏。
xx市卫生计生委:
根据自治区卫计委、财政厅《关于20xx年度全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情况的通报》(x卫计发[20xx]xx号)、《20xx年度全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整改方案》(x卫计发[20xx]xx号)及xx市卫计委《关于20xx年度xx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情况的通报》(x卫计发〔20xx〕xx号)文件要求,xx县卫计局高度重视,根据考核中存在问题,制定了整改方案,并逐项安排落实,逐一整改。现将具体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管理
一是在自治区20xx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结束后,我县及时将存在的问题以通报的形式反馈给各医疗卫生单位,并要求立即整改。二是在迎接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中,我局高度重视,多次组织召开工作推进会安排部署,对项目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查漏补缺,同时启动问责机制,对违反工作纪律、健康档案有假档的相关单位负责人进行了扣罚两个月绩效工资的问责处理。三是对20xx年区市考核中存在的问题,经过疾控、监督、妇幼、中医、健教等专业公共机构技术指导人员对各项问题具体分析,找出原因,提出解决办法,印发了《xx县20xx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整改方案的通知》(x卫计发【20xx】xx号)文件,在文件中明确规定了整改时限、责任单位和重点整改单位,为进一步提高我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奠定了基础。
二、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组织管理方面
一是卫计局局长主持召开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技术指导小组会议,组织基本公共卫生技术指导小组成员深入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现场指导整改。二是责令各机构完善绩效考核方案,明确年度工作任务指标,严格执行绩效考核。制定整改方案和整改台账,明确责任人,限期整改。三是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制定信息上报制度,严格要求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照规定时间报送,并由机构负责人签字盖章方可进行数据上报。同时采用信息报送激励机制,按照信息采用级别进行奖励,从而大大提高了工作人员报送信息的积极性。
(二)资金管理方面
1、缩短拨付周期、提高资金补助。严格落实《xx县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宁夏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中专项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积极与本级财政部门沟通,落实各级部门资金,做好缩短资金拨付和使用时间,科学规范使用资金。截止20xx年x月底,各级财政共投入基本公共卫生经费xx万元,其中:中央配套xx万,自治区配套xx万,县级配套xx万。已拨付基层xx万,到位资金拨付率100%。剩余资金根据年终绩效考核结果在20xx年x月份全部进行发放。
2、及时拨付本级预算。结合自治区考核反馈结果,对x家基层医疗机构负责人及财务人员进行培训,要求基层医疗机构按照基层医疗机构会计制度进行财务科目设置、资金管理及使用,严格遵循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切实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
3、提高专项资金沉淀和支付。针对个别基层医疗机构专项资金沉淀、资金支付率低的问题,加大财务监督检查力度,落实绩效责任考核制度,对资金结余等原因逐项核实,及时发现资金使用和项目执行中存在的问题,督促抓好整改,确保项目资金的安全运行和规范使用。
(三)项目执行方面
一是严格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以下简称新版《规范》)开展各项工作,按照具体项目制定的整改措施落实整改;二是对于存在的问题,除了重点整改单位积极整改外,其余各单位也要对照问题开展自查,安排专人进行核查,确保档案真实、完成、规范;三是充分发挥“家庭医生团队”管理模式,紧紧围绕儿童、孕产妇、老年人、慢性病患者、残疾人和农村贫困人口等重点人群,深入居民群众家中,逐村逐户查漏补缺,主动完善服务模式;四是充分发挥专业基本公共卫生职能机构指导作用,规范培训。每月进行1次指导,每季度开展1次技术评估,对于存在问题较多的单位按需调配指导,确保整改成效。五是开展重点人群健康体检工作,利用体检,进一步核实居民个人信息,掌握健康状况,落实健康动态管理。六是加强宣传力度,提高居民知晓率。利用基本公共卫生宣传月、世界家庭医生日、世界卫生日等节日开展宣传,通过xx广播电视、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和美xx现场云、在我县电视台连续滚动播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宣传片,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进行宣传,并对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信息、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信息等进行了公示,使居民更方便、快捷地获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机构信息,提高群众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知晓率和获得感,从而提高依从性。
通过一系列的整改措施,目前我县的基本工作卫生服务项目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按照整改时限x月x日前需要整改完成的工作已全部完成,还有部分工作如预防接种、居民健康档案、健康素养等工作还未完成,预计在7月底之前完成整改。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一项长期工作,任务繁重细致,牵扯到每一位居民的健康状况,整改工作不能一蹴而就,需在今后的服务中逐步完成;二是专业的基本公共卫生人员紧缺,从事基本公共卫生的人员基本全是其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且身兼数职,精力不足,严重影响了服务质量;三是社会力量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站人员流动性大,人员更换频繁,整改的问题容易反复出现;四是个别单位领导重视不足,整改不到位,影响了全县整体整改进度和质量。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县将以落实整改措施为抓手,加大督导指导力度,加大人员培训力度,完善工作机制,奖励先进,惩戒后进,切实规范基本公共卫生各项服务项目。
关键词:基本公共卫生;资金管理;资金拨付
随着我国医药卫生体制的不断革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推动也成为了重点任务。要想实现健康教育、重点人群管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等基本公共卫生项目的有效落实,离不开基本公共卫生资金的支持和保障,对此加强和完善基本公共卫生资金的管理是非常有必要的。
一、基本公共卫生资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人人享有基本免费就医惠民服务,是我国医改的核心,也是在努力完成的目标,而基本公共卫生资金是国家各级财政部门配套资金,主要用于城乡基层医疗卫生工作。为了实现其资金的规范管理,我国相关部门也相继颁发了一系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对其资金的筹集、使用与管理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保障资金高效运转。
(一)资金筹集
医疗资金筹资标准也代表着我国国民综合实力,因此资金配套会随着经济发展等因素提升,按照十二五期间医改政策的落实,当前我国的基本公共卫生筹资标准,要求每年人均45元,有些发达地区已经达到50元/人/年。随着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其医疗资金的筹集也会不断的增加,为城乡基层医疗服务提供了实际保障。
(二)资金拨付
当前基本公共卫生资金的拨付方法,主要以年初预拨、次年结算两种形式为主。年初会根据管辖实际情况实行部分年度项目资金的预拨,确保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顺利开展。次年初按照实际工作量、相关文件规定等,测算项目成本,并根据项目资金补助总额制定成本补助的标准,最后根据绩效考核等进行资金清算。
(三)资金使用
针对于资金的使用,按照相关标准规定,采取了使用对象、使用范围两手抓的对策,明确规定项目资金使用单位的性质,以及能够列支的费用范围。像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够使用该资金,而行政机构不能使用;县区级卫生计生和财政部门要按照《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暂行管理办法》(财社〔2015〕255号)的有关要求,根据本地项目内容和任务量,合理测算各项服务补助或支付标准,按照购买服务机制,根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的服务数量和质量拨付资金,在核定服务任务和补助标准、绩效评价补助的基础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获得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可统筹用于经常性支出。
二、基本公共卫生资金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资金列支指导性文件问题
我国对于该资金使用的原则等进行大概性的规定,多种条文规定界限模糊,在进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的绩效考核时,针对尺度的把握因人而异,甚至很多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执行中感到无从下手,造成资金违规支出、按项目比例分摊等问题,尤以职工福利表现最为明显,大大的降低了资金的支出率,也会出现结余过大等现象。
(二)会计费核算与专项管理问题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中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作为经常性财政拨款实施会计核算,基于基本公共卫生项目管理角度将基本公共卫生资金,当做是专项资金进行管理,并明确规定要专账核算等专项管理,而经常性的基本公共卫生经费,是不能进行专户储存的,基层医疗机构以单位基本户的形式存储资金。按照相关规定,基本公共卫生资金不能超出其使用的范围,更不能利用其弥补医疗支出亏损。目前,2011年印发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中基本公共卫生资金核算办法与项目组专项管理模式存在部分冲突之处,时常混淆专项资金管理概念,这为公共卫生服务资金管理带来严峻挑战。
(三)项目资金支付方式问题
结合《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暂行管理办法》(财社〔2015〕255号),依据公共卫生服务常住人口数量、人均经费标准,采取因素法进行详细分配,做好绩效工作的审核任务。在基本公共卫生资金管理中,项目资金支付方式还有待改善,尤以绩效考核措施为典型代表,再加上财政资金的补助标准逐年提升,部分地方群众得不到相对应的优质服务,实施有效的监管制约手段显得迫在眉睫。目前,针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现状,相关部门利用服务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个别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不高效益,但如何落实资金管理标准、提高服务绩效,成为当下医疗卫生机构发展的重中之重,也是完善服务项目资金支付体系的关键要务。
三、完善基本公共卫生资金管理的对策
(一)落实指导性文件
首先国家卫计委要加强与地方政府、相关卫生部门的联系,制定完善的资金管理办法、意见、手册等,细分并明确基本公共卫生资金的使用内容、范围、原则等,规范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实施统一性的公共卫生资金资金管理办法,有效的规避当前资金混乱使用或结余过大的问题。
(二)注重资金专项管理
从目前医疗卫生机构方面来看,做好公共卫生资金专项管理环节,在国家政府明文规定文件的基础上,以项目支出、耗材支出为关键构成,定时定量检测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预防违规操作现象(造成结余、亏损问题)。在实际工作中,设计“专款专用”管理方案,做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预算与计划,并做好具体数目核算工作,保障资金支出记录数据的可靠性;立足于财政补贴、项目投资等情况,整合各项公共卫生资金应用资源,设定财政资金支出、卫生支出核算计划,从“医疗卫生支出—公共卫生支出科”衡量标准来考虑实际问题,调整基本公共卫生资金管理规定,完善各项公共卫生资金利用机制;基于财政部门稳固保障机制,构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科学管理制度,重点考察服务质量、绩效考核等内容,严加审批手续、项目购买管理流程,强化成本补偿、待遇水平、福利保障,激励资金专项管理优质化、科学化发展,有助于服务社会大众。
(三)完善项目资金支付体系
在实践工作中,为满足老百姓的生活补助需求,依据国家规范标准,相关部门需要积极制定全面有效的资金管理体系,以资金补助、卫生服务为关键性内容,达到惠及百姓的实施目的。从基本公共卫生资金管理服务视角来考虑,做好地方财政部门、基层卫生机构联系工作,适当增加经费支出管理弥补措施,通过法律政策规定的专项转移支付方式,健全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管理体系;倡导竞争考核机制,参考城乡交通状况、服务数量、人口密度相关方面,并统一规定资金补助的标准内容,遵循“讲求绩效,量效挂钩”原则,构件绩效评价结果与资金分配挂钩制度,避免均衡分配不合理现象;合理有效协调医疗机构公共费用占比情况,以“人员支出40%、医疗补贴20%、健康教育10%、耗材支出20%、其他公用10%”作为主要经费管理依据,充分发挥财政协调杠杆功能,保障基本公共卫生资金管理效益。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2015〕163号)内容,结合专业项目分配特点,平均分配基层单位经费支出比例,以确保基本公共卫生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这对资金管理项目具有促进作用。
四、总结
综上所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管理作为一项基本管理措施,增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管理效益显得尤为关键,对社会公众日常生活具有一定影响。在实践工作中,明确基本公共卫生资金管理存在的实际问题,沿用合理有效的针对性解决举措,以完善、科学、可行性高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便于提升人们的归属感和幸福感,有利于为小康社会、医改政策的全面实现提供辅助条件,值得深入研究与推广。
参考文献:
[1]李丽琼,李丽文,王爱华,林英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公共卫生专项资金管理问题及对策[J].当代医学,2014,10:8-10.
[2]蒋日平.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管理和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卫生经济研究,2014,10:94-95.
[3]胡明晖.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管理和使用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J].中国卫生经济,2016,02:90-91.
加快完成医改工作任务,为深入贯彻落实年全国和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会议精神。进步满足群众医疗卫生需求,现就加快推进年医改重点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继续围绕“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统筹推进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年度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8号)和《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年医改重点工作的意见》渝府发〔〕16号)精神。以人为本、改善民生;坚持政府主导与发挥市场机制相结合;坚持基层体系建设与公立医院发展相结合。加快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加快推进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和基层医疗卫生人员培训,实现基本药物制度基层全覆盖,促进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完成国家医改近期五项重点任务,让广大医务人员和人民群众满意。
二、工作任务
(一)加快完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
1.做好扩面提标。扩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民医保”)覆盖面,参保率达95%以上,实现全社会应保尽保,政府对居民医保的补助标准提高到200元/人·年。(责任单位:县人力社保局、财政局)
2.提高保障水平。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在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政策范围内的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分别达到70%,城乡居民医保一档、二档报销封顶线分别提高到7万元、12万元。提高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儿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医疗保障覆盖全县所有乡镇;将耐药结核病治疗费用的医保报销比例提高到90%,最高限额提高到5万元/人·年。(责任单位:县人力社保局、财政局)
3.加大救助力度。健全医疗救助制度,将资助困难人群参保范围从低保对象、五保户扩大到低收入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贫困大学生、低收入等特殊困难群体。完善门诊救助,取消医疗救助起付线,政策范围内住院自付费用救助比例原则上高于50%。完善医疗救助信息系统,提高医疗救助的及时性。大力实施低收入困难群体重大疾病临时救助。(责任单位:县民政局、财政局)
4.加强基金管理。严格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管理,强化政府对医保基金的监管职责,明确各级医疗机构控制医药费用责任,确保基金安全。(责任单位:县人力社保局、财政局)
5.加强费用控制。大力推行总额预付、按病种付费、按人头付费、按床日付费等多种医药费用支付方式,转变医疗服务行为,强化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主动控费责任。加强医疗服务监管,完善医用设备和医用耗材管理、采购和价格等政策,规范公立医院临床检查、诊断、治疗、使用药物行为;推行医疗机构间检查结果互认制度,开展临床路径管理,加大对大处方的查处力度。强化行业自律和医德医风建设,坚决治理医疗领域商业贿赂,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加强公立医院财务管理和成本核算,定期公开医疗机构相关医疗服务信息,接受社会监督。(责任单位:县卫生局、人力社保局)
(二)加快推进基本药物制度建设
1.实现基本药物制度基层全覆盖。在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继续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基本药物全部实现市级采购配送,零差率销售。按照全市的统一要求启动全县所有村卫生站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并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责任单位:县卫生局、财政局)
2.加强基本药物配备和使用管理。执行基本药物配备政策,全县所有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其他各类医疗机构要按比例配备基本药物,并首选基本药物。规范基本药物使用,继续开展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处方集培训,严格执行《市基层医疗机构常见疾病诊疗及基本药物使用指南》,指导基层规范使用基本药物。完善基本药物报销和医疗保障支付政策,全面落实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医保目录报销。将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情况纳入基层医疗单位考核体系,与财政补助和绩效工资等挂钩,提高基层单位执行制度的自觉性。(责任单位:县卫生局、人力社保局)
3.加强基本药物质量监管。充分利用县药品监管平台,强化基本药物质量监管,对基本药物进行全品种覆盖抽验和监管,提升对基本药物从生产、流通到使用全过程追溯的能力,控制用药安全风险。(责任单位:县食药监局、卫生局)
(三)加快卫生基础设施建设
加快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今年完成9个标准化乡镇卫生院改扩建项目。推进一个民营三甲医院建设;新建27个标准化村卫生室。(责任单位:县卫生局、财政局)
(四)加强基层医务人员业务培训
全面实施基层卫生人员三年轮训计划,整合培训资源,科学制定培训内容,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建立农村卫生人员岗前规范化培训制度,对考聘到乡镇卫生院工作的医护专业毕业生实行规范化培训,使其达到相应技术水平。年,选派乡镇卫生院医疗技术人员38名到县级医疗机构进修一个月到一年;选派乡村医生514名到乡镇卫生院短期见习;通过网络培训基层医疗卫生人员300人;培训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技和公共卫生人员78人;安排15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岗人员进行全科医生岗位培训;对38名乡镇卫生院院长(副院长)进行管理知识培训,提高卫生管理水平;继续实施“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选派10名二级医疗机构技术骨干到乡镇卫生院现场帮扶工作1年;免费为乡镇卫生院定向培养16名本科医学生。(责任单位:县卫生局)
(五)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
1.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强化基层医疗机构公益性,调整镇卫生院的工作重点和服务模式,落实“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和综合管理”三位一体的职能,切实发挥好乡镇卫生院作为群众健康“守门员”的职责。足额核定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员编制,实行人员编制总量控制、统筹安排、动态调整。实行定编、定岗、定责的全员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推行院长竞聘制和目标责任制,逐步建立优胜劣汰、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用人机制。探索医学毕业生到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的激励机制,对长期在基层工作的卫生技术人员在职称晋升等方面给予适当倾斜,稳定基层队伍。(责任单位:县卫生局、人力社保局、编办、财政局)
2.健全绩效考核和分配激励机制。完善基层医疗卫生单位绩效工资考核办法,合理确定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水平和调节基金调控线。完善绩效考核办法和考核标准,根据工作数量、质量和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指标对基层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进行综合量化考核,考核结果与基层医疗卫生单位绩效工资总额和医务人员收入水平挂钩。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拉开医务人员收入差距,并向关键岗位、业务骨干重点倾斜,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加强绩效工资政策培训和宣传,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内部精细化管理,发挥医务人员在绩效考核和收入分配中民主管理的作用。(责任单位:县卫生局、人力社保局、财政局)
3.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细化对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及村卫生室的补助政策,理清政府补助的内容和方式,增强可操作性,确保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益性的发挥。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药品零差率形成的减收和实行绩效工资的增支,要多渠道筹集资金,按照“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予以足额补助。(责任单位:县卫生局、人力社保局、财政局)
(六)加快公立医院改革试点
1.完善公立医院服务体系。制定“十二五”卫生事业规划,明确各级医疗机构布局。加快建立县、乡镇、村医疗机构的分工协作机制。鼓励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和基层医疗机构之间建立纵向的业务合作关系,引导二级以上医院医务人员到所在医院有分工协作关系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开展执业活动,逐步实施首诊在社区,建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与县医院之间双向转诊制度,发挥县级医疗机构技术和管理优势,提高基层卫生服务能力。(责任单位:县卫生局)
2.广泛开展便民服务措施。推行优质护理服务、预约诊疗、先诊疗后结算、便民门诊等措施,方便患者就医。继续推进临床路径试点,增加实施病种数量,扩大临床路径实施范围,促进合理规范诊疗。开展“弘扬白求恩精神,做人民健康卫士”主题活动和“服务好、质量好、医德好、群众满意”的“三好一满意”活动,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责任单位:县卫生局)
3.积极探索公立医院改革。加强成本核算与控制,有效控制门诊、住院次均医药费用增长,研究建立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体系,完善院长选拨任用、激励约束措施,推进医院管理队伍建设,提高医院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水平。将实施便民惠民措施与推进综合改革、探索解决体制机制问题相结合,使两者相互支持、相互促进,形成持续内在动力,建立长效机制,使人民群众享受到改革成果。(责任单位:县卫生局)
(七)促进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1.落实人员和经费。按照辖区每万名常住人口配备1—2名专职公共卫生人员标准,配齐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专职公共卫生工作人员,并对全体人员实施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技能培训,提高公共服务能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标准提高到每年每人25元。(责任单位:县卫生局、编办、财政局)
2.完成各项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调整乡镇卫生院工作重点,使工作重心从诊治疾病为主向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转移。严格按《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免费向全县人民提供9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确保全面完成国家和市下达的任务。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城镇达75%以上,农村达60%以上,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合格率达95%以上。加强乡村医生从事公共卫生服务的培训和管理,制定出台《乡村医生从事公共卫生服务管理办法》,严格考核措施,落实补助政策,确保工作实效。(责任单位:县卫生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医改工作力度。调整充实医改领导小组,由县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医改领导小组组长,负责常务工作和分管卫生工作的副县长任副组长。县医改办要充实医改办人员,落实专项工作经费,加强协调工作,建立多部门协同推进医改工作的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二)强化财力保障。做好资金测算,多渠道筹集资金,健全政府投入长效机制。要重点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政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经费,确保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综合改革顺利推进。要完善政府投入方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按确定的任务、改革进度和绩效考核结果,将财政补助及时足额拨付到位,确保各项改革顺利推进。
(三)强化人才保障。加强医药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制定和实施人才队伍建设规划,重点加强公共卫生、农村卫生、城市社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护理人员的培养、培训。加强科研、医疗、卫生管理等人才队伍建设。规范医院管理者的任职条件,逐步形成一支职业化、专业化的医疗机构管理队伍。
一、加强药品管理
为规范药品价格行为,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看病贵”问题,遏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医院以抗生素合理使用为主要切入点,对今年1-6月份抗生素连续排名前三名四种规格的抗生素予以停用,对前4-10名的抗生素予以告诫,建立了抗生素三级医生使用原则、围手术期抗生素使用原则,依据《处方管理办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确定合理用药准则,让全院医护人员明确何谓合理用药以及如何合理用药。加强处方规范化管理,开展了全院处方点评工作及处方质控谈话,登记并通报不合格处方,同时抽查了住院患者运行病历,进行合理用药评价,检查用药是否合理,包括:用药适应证是否明确、预防应用抗菌素合理性、联合应用抗菌素正确性、有无明显的药物配伍禁忌、是否根据药敏实验使用抗菌素、有否重复用药等,如有不合理用药要求进行整改。针对质控查房的情况在科主任会上进行点评,抓住重点问题,以点带面,全面改进、提高临床抗菌药物的合理规范使用。同时积极推行单病种费用控制和临床路径管理,将其纳入科室管理范围进行考核,达到对疾病诊疗精细化、规范化、标准化,从而有效地控制费用。
二、规范医疗收费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服务收费的监督和管理,切实纠正乱收费行为,医院对今年以来各科室的医疗收费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针对医疗收费中存在的薄弱环节,院领导组织召开医疗收费整改会议,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大家集思广益,统一认识,共同想方设法改进医院物价收费工作。医院及时修订完善了物价收费方面的管理制度和工作人员职责,完善相关的工作流程和手续,加强对物价收费工作的检查和监督,防止和避免工作中的差错。院领导在科室负责人会议上通报医疗收费检查情况,对存在问题的科室提出整改要求,强调全院一定要严格执行安徽省医疗机构收费标准,完善一日清单制度,让患者明明白白看病,严禁科室自立项目收费、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和私收费行为。严禁科室私设小金库,全院各科室收费和核算由医院财务科统一管理。收费项目应与医嘱相符,特殊卫生材料加价比例应严格按规定标准执行,新增医疗收费项目应及时按程序申报,审批后方可实施。医院再次强调指出,在医疗服务收费中,如因违规收费引起的患者投诉、纠纷或受到上级物价部门处罚,将由相关科室承担经济责任,扣发风险抵押金和绩效工资,取消年终评先资格,并实行责任追究,直至撒消科主任和护士长职务。
三、完善绩效考核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部署要求,健全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保健网络,稳定乡村医生队伍,以满足群众基本医疗用药需求,促进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为目标,积极探索,稳妥推进,完善政策,创新机制,提高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能力,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
二、基本原则
(一)保障基本,稳步全面实施。真正为群众提供防治必须,负担得起,使用放心的基本药物,保障群众基本医疗需求,稳步全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二)突出重点,抓好关键环节。实施基本药物招标采购,配备使用和医保报销等环节的配套衔接,确保制度有效,可持续运行。
(三)统筹兼顾,激发发展活力。落实各项保障措施,保障全县村卫生室正常运转,调动村卫生室医务人员的积极性,促进农村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
(四)综合配套,改革创新机制。有序推进村卫生室管理,运行方面的体制机制改革,鼓励发挥积极性和创造性,探索实施新机制的有效方式。
三、工作目标
2012年10月31日上午8时起,全县所有非营利性村卫生室全面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统一采购、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按全省统一招标价格,实行零差率销售。
四、实施范围
经县卫生行政部门登记注册,依法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非营利性村卫生室全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五、工作任务
(一)明确村卫生室职能定位
村卫生室及乡村医生在乡镇卫生院指导下为所在行政村(居委会)居民提供规范的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协助专业机构落实重大公共卫生项目。
村卫生室及乡村医生承担的公共卫生服务任务主要包括:在卫生院和专业公共卫生服务机构的指导下,完成国家规定的基本公共服务即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0—6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高血压健康管理、Ⅱ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重性精神病患者健康管理、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传染病报告和处理;协助做好预防接种及专业公共卫生服务机构落实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按规定及时报告传染病疫情和中毒事件,处置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等;使用适宜药物、适宜技术和中医药方法为农村居民提供常见病、多发病的一般诊治,将超出诊治能力的患者及时转诊到乡镇卫生院及县级医疗机构;受卫生行政部门委托填写统计报表,保管有关资料,开展宣传教育和协助新农合筹资等工作。
(二)规范基本药物的配备使用
全县所有村卫生室必须全部配备、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部分)》(版)规定的307种基本药物和省增补的177种非目录药品。不得擅自配备和使用非基本药物。对超出服务范围和能力的患者要做好转诊及后续服务工作。
(三)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
全县所有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室全部药品一律实行零差率销售;不得加价销售,不得接受药品折扣,非基本药物全部退出村卫生室,对原库存非基本药物给予两个月的过渡期(2012年11月1日—2012年12月31日止)。过渡期内村卫生室对盘存的药品按实际进价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从2012年1月1日起,非基本药物目录药品不得销售,各村卫生室要严格执行基本药物制度。
(四)执行基本药物报销政策
将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并符合条件的村卫生室纳入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村卫生室收取的一般诊疗费和使用基本药物全部纳入新农合支付范围。
(五)规范基本药物招标采购和统一配送
村卫生室配备使用的基本药物,由乡镇卫生院负责辖区内村卫生室基本药物网上采购计划申报审核,统一采购、配送,货款的统一结算工作。不得收取任何服务费用。村卫生室每月5日前向乡镇卫生院上报下个月的基本药物采购计划,做好药品验收、保管工作和销售记录,并在每月5日前将上月所采购的药品货款上缴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不得通过其他渠道采购药品,村卫生室基本药物的采购周期应与乡镇卫生院采购周期相同。
(六)做好乡村医生培训
县卫生行政部门要以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各项政策,《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国家基本药物处方集》、《处方管理办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等为教材,积极开展乡村医生培训工作,指导正确使用基本药物,提高乡村医生管理使用基本药物水平。
(七)加强监测和信息服务
村卫生室要积极参加基本药物制度监测工作,按时上报监测数据,同时采取多种形式,公示药品品名、数量、单位、采购价和零售价,使广大患者明明白白就医。
六、积极推进综合配套改革
(一)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
在县卫生行政部门统一规划和组织实施下,以乡镇为单位,在不改变乡村医生身份和村卫生室法人、财产关系的前提下,实施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六统一两独立”的一体化管理。即:统一规划和建设;统一人员准入;统一业务管理;统一药械购销;统一财务管理;统一绩效考核,财务独立核算,责任独立承担。由县卫生行政部门委托乡镇卫生院对乡村医生和村卫生室进行业务技术指导,通过以乡带村,促进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整体发展。
(二)完善多渠道补偿机制
健全以乡村医生提供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为补偿基础的多渠道补偿机制。
1、对乡村医生提供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主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进行合理补助。县卫生行政部门根据乡村医生的职责、服务能力及服务人口数量,安排40%左右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任务量由村卫生室承担,年终按实际完成工作量实行绩效考核后划拨兑现。
2、对乡村医生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可收取一般诊疗费补助。一般诊疗费标准(不含药品费)暂定为5元/人次,其中,患者就医时个人支付1元,新农合基金统一支付4元。乡村医生收取一般诊疗费后,对一般诊疗费已包括的基本医疗服务项目,不得再以任何形式收费或变相收费。乡村医生应不断提高医疗质量和改善服务态度,扩大服务人群,增加业务收入。
3、政府实行定额专项补助,年补助总额180万元,由卫生局制定补助办法,考核发放到位。
村卫生室每年1200元村医补助经费按原渠道执行。
(三)积极解决乡村医生的养老问题
积极引导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按政策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一是对于符合条件未参加集体企业退休人员“五七工”、“家属工”办法参保的对象,可给予办理集体企业退休人员“五七工”、“家属工”养老保险;二是自愿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三是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又未参加以上保险的的村医,可对照条件符合政策规定的可享受城乡居民基础养老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四)规范绩效考核制度
积极推进村卫生室实施绩效考核制度。绩效考核指标应结合村卫生室承担的服务总量、质量、效率和群众满意度等内容科学确定,绩效考核结果应与乡村医生的奖惩及补助挂钩。政府购买公共卫生服务和定额补助经费,由县卫生行政部门组织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考核,并经县卫生行政部门和财政部门审定后,70%按月考核划拨,剩余30%,年终考核后一次性拨付。
七、实施步骤
全县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准备阶段:10月8日至10月15日。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制定配套政策,召开动员培训会,宣传国家基本药物零差价销售的相关政策,统一思想,形成工作合力。
(二)盘点清查库存药品阶段:10月24日至28日,各乡镇(场、区)卫生院组织专班对村卫生室的库存药品进行全面盘存清查,登记造册、测算基本药物相关数据,并报县卫生局备案锁定。
(三)启动实施阶段:从10月31日开始,在全县所有村卫生室全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并实行零差率销售,其他非基本药物全部退出村卫生室。
(四)总结评估阶段:11月1日至30日,县医改办牵头对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药品零差率销售,一体化管理进行总结评估,完善有关制度,建立长效补偿机制。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在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是建立健全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重要环节,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也是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重要措施。各乡镇(场、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和医改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将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作为医改的重要工作,纳入议事日程,落实相关配套政策,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工作措施,确保顺利实施。
(二)明确工作责任
县医改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全县的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工作;县医改办负责牵头实施国家基本药物有关具体工作;县卫生局负责制定村卫生室管理办法,将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纳入管理范围,加强监管;县财政局负责落实村卫生室建设、设备添置、定额补助经费;县人社局负责将村卫生室村医纳入公益性岗位管理,研究解决村医社会保障问题;乡镇(场、区)卫生院要按县卫生局委托要求,强化对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监管,做好对村卫生室工作的绩效考核,并明确至少2名具体工作人员负责村卫生室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工作的监管,检查、考核和日常事务。
(三)强化宣传引导
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创新宣传方式,普及基本药物知识,正确引导群众合理用药、科学用药、安全用药,提高群众对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认知度和信赖度,取得公众的理解和支持。
关键词:医保改革;财政对策;医疗保障
?? 一、我国医保改革的难点
(一)医保的费用难以控制。据资料显示:全国公费医疗支出的增长倍数远高于同期财政收入的增长;全国试点城市的费用没有得到有效的控制。国务院相关文件出台后,对医保费用合理、有效的控制仍然是医保工作者面临的最大难题,使财政部门不堪重负。
(二)医保水平与质量难提高。
(1)劳保、公费医疗的医保水平存在不平衡现象,医疗的效果并不十分理想。一些行业和单位存在门诊、住院和大病实报实销和医疗补贴双重报销的局面,而部分财政困难的基层行政事业单位和企业,每月进行定额包干,剩余部分由患者个人负担。同时,效果也不理想,医院为了创收,在知道患者是公费(或劳保)医疗的情况下,便故意增加患者的就医时间和就医次数;
(2)在全国医改试点中,为了争得更多的医保基金,医院的开药和检查现象普遍混乱,导致了医保水平和质量严重下降,也造成了医保基金的过度使用及严重超支。由于医保基金存在这种现象,医保经办机构对医院的医保费用不能及时给付,这种拖欠现象使两家机构关系恶化,医院的开药、检查乱象也日趋严重,使得医保费继续拖欠,形成恶性循环,迫使停保。单位和职工虽按规定缴纳保费,但医疗保障没有相应享受到,医疗保险的水平和质量都有所下降;
(3)按相关文件要求,建立全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工作早已启动,应已是完成状态。而实际上此项工作的进展速度非常缓慢,依然存在诸多困难。究其原因:一是新医保政策执行后,职工看病个人负担过重,有许多困难职工不堪重负;二是对控制医院乱开药、乱检查等违规行为的惩戒措施少,执行力度不够,在新医保政策执行后,对能否提高医保质量、遏制医保费用的流失信心不足。
二、医保改革难点成因分析
(一)医保费用控制难。
(1)医院对患者看病花钱的结算方式考虑甚少,金额大小是直接与医院收益成正比的。以前公费、劳保医疗是医院用财政和病人的钱。实行医保改革后,不论采用什么模式,都是用病人和医保经办机构的钱,而且医院的收益是与病人和医保经办机构费用支出成正比的。这就导致医生为了争取奖金和药品回扣则乱开药、乱检查,乱象丛生;采购员为得回扣则在选择药品时就会取价格高者等。
(2)医生与患者的利益相同,导致医患合谋,共同侵蚀医保基金。无论采取何种模式,病人和医院利益一致。当病人正在用社会统筹金或是费用全免时,此时病人和医方都希望多开药、开好药以便获得利益,这样报销比例增大,导致医保资金流失。
(二)医保水平与质量提高难。
(1)医保费用存在浪费严重与超支的现象,实际用在医保患者本人身上的有效费用非常有限,有所减少;再有为使医保基金收支失衡现象有所缓解,便提高对患者个人支付比例。
(2)现行医保运作机制存在严重缺陷。许多医保定点医院为了提高收入,平时就给患者乱开药、多开药,增加检查次数,使得医院收入提高。医院对之放任及纵容。现行医疗保险运作机制约束力不够。
三、医保改革的财政对策
(一)加强医保基金预算管理。
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科学编制并严格执行医保基金收支预算。加快推进医保基金收支决算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各统筹地区要结合医保基金预算管理完善总额控制办法,提高总额控制指标的科学性、合理性。完善与总额控制相适应的考核评价体系和动态调整机制,对超总额控制指标的医疗机构合理增加的工作量,可根据考核情况按协议约定给予补偿,保证医疗机构正常运行。健全医保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之间的协商机制,促进医疗机构集体协商。总额控制指标应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儿童医疗机构等适当倾斜,制定过程按规定向医疗机构、相关部门和社会公开。有条件的地区可积极探索将点数法与预算总额管理、按病种付费等相结合,逐步使用区域(或一定范围内)医保基金总额控制代替具体医疗机构总额控制。采取点数法的地区确定本区域(或一定范围内)医保基金总额控制指标后,不再细化明确各医疗机构的总额控制指标,而是将项目、病种、床日等各种医疗服务的价值以一定点数体现,年底根据各医疗机构所提供服务的总点数以及地区医保基金支出预算指标,得出每个点的实际价值,按照各医疗机构实际点数付费,促进医疗机构之间分工协作、有序竞争和资源合理配置。
(二)完善医保支付政策措施。
严格规范基本医保责任边界,基本医保重点保障符合临床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原则的药品、医疗服务和基本服务设施相关费用。公共卫生费用、与疾病治疗无直接关系的体育健身或养生保健消费等,不得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各地要充分考虑医保基金支付能力、社会总体承受能力和参保人个人负担,坚持基本保障和责任分担的原则,按照规定程序调整待遇政策。科学合理确定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的医保支付标准。结合分级诊疗模式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建设,引导参保人员优先到基层首诊,对符合规定的转诊住院患者可以连续计算起付线,将符合规定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探索对纵向合作的医疗联合体等分工协作模式实行医保总额付费,合理引导双向转诊,发挥家庭医生在医保控费方面的守门人作用。鼓励定点零售药店做好慢性病用药供应保障,患者可凭处方自由选择在医疗机构或到医疗机构外购药。
(三)协同推进医药卫生体制相关改革。
建立区域内医疗卫生资源总量、医疗费用总量与经济发展水平、医保基金支付能力相适应的宏观调控机制,控制医疗费用过快增长。推行临床路径管理,提高诊疗行为透明度。建立医疗机构效率和费用信息公开机制,将费用、患者负担水平等指标定期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并为参保人就医选择提供参考。完善公立医疗机构内部绩效考核和收入分配机制,引导医疗机构建立以合理诊疗为核心的绩效考核评价体系,体现多劳多得、优劳优酬。规范和推动医务人员多点执业。
(四)完善和加强医疗保险服务管理。
一是根据医疗保险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做到严格明确医疗机构与药店的定点资格条件,做到严控制、早防范。要按照方便就医、合理竞争的原则,消除垄断现象,将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及时纳入定点范围。对定点零售药店要强化人资配备、处方管理等资格条件的审查;
二是完善医疗保险管理措施。确定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必须签订定点协议,遵守协议。在定点协议中要根据医疗保险政策和管理要求,明确医疗服务内容、服务质量和费用控制指标。对绩效指标和目标进行严格考核,考核结果与标准挂钩,并明确违约责任;
三是强化基本医疗保险服务项目及费用支出管理。在定点协议中,要明确与细化各项具体目标与指标,如药品使用率、药品备用率、自费与药品总额的占比等,对新增项目、大型设备检查等进行严格的控制,并严格对住院医疗进行有效指标控制;
四是建立医疗保险督查制度。
建立医保管理信息系统,利用信息系统对定点医保机构和药店进行动态监测,实行一日一督查,早预防、早发现,避免出现漏洞。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及时药品价格信息等,让药品价格及服务项目类别及各项收费情况公开透明,及时接受社会和舆论的监督。若出现任何违规现象,违规机构要根据定点协议及时承担违约责任,甚至终止协议,限期整改,若违反协议规定,必要时取消定点资格;
五是强化对定点医疗机构的履约考核和年检制度,强化对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
对医疗机构进行诚信等级的评定,接受全社会的监督。对那些收费过高、服务质量不好,违规操作的单位,轻则采取暂停、重则取消定点资格的动态管理办法,促使其严格按照以下目录标准办事:因病施治、合理用药、合理检查、合理收费。要有针对性地运用各种形式大力倡导良好的医德医风,切实纠正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改变巡查方式和变换检点,增强稽查的不可预见性。对城乡各定点医疗机构除日常巡查外,可采取突击检查和明察暗访等方法,以遏制空床住院、挂床住院和冒名住院等违规行为;六是完善结算办法,变支付方式为付费机制,实行奖惩并重适度弹性的付费政策,可以将按人头付费、总额预付和按单病种支付等方式组合起来,调动定点医疗机构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定点医疗机构在正常获益的情况下,自觉地控制医疗费用。
(五)实施加强审计监管方法。
每年审计局都会审计医保基金,但是很多时候都是走个过场,形式一下。即使有些地方的审计去查,他们也不懂得查。审计人员往往是就账查账,只要账上的数目正确,没有贪污、挪用基金,一切万事大吉。他们不会运用统计抽样原理去审计报销的发票。审计人员根本不懂医,不知道哪些能报、哪些不能报,甚至很多审计人员连一些基本的医保政策都不懂,也不去懂。因此,建议审计局的审计人员一定要掌握医保政策,并在审计时对报销凭证实施抽样审计。以此来加强对医保基金的监督,减少医保基金的流失。
主要参考文献:
[1]熊茂友.我国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难点与对策[J].国际医药卫生导报,2012.
[2]宋立里.我国医疗保险制度现存问题及其相应建议[J].金融经济,2013.
[3]王雄军,张冰子.我国医保改革的地方经验评述与启示[J].中国党政干部论坛,2016.
[关键词] 医疗废物管理;医院感染;控制
[中图分类号]R19 [文献标识码] B[文章编号] 1673-7210(2009)03(c)-120-02
医疗废物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1-2]。医疗废物中含有大量的致病微生物,不仅污染环境,而且传播疾病[3]。为规范对医疗废物的管理,有效预防和控制医疗废物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国务院和卫生部先后颁布了《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使医疗废物管理纳入法制化轨道。我院在医疗废物管理方面高度重视,积极主动,具体做法如下:
1 成立组织,建章立制
依据卫生部《医院感染管理规范》、《消毒技术规范》、《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定,以及上级行政部门的要求,我院建立了由法人为第一责任人,由业务分管院长、医务科、护理部、感染管理科及主要临床、医技科室主任组成的医院医疗废物管理领导小组,由分管院长任组长,并相继制订了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医疗废物处置消毒隔离制度、医疗废物管理登记制度、职业安全防护具体措施、医疗废物院内转运程序、医疗废物应急预案、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制度等,使医疗废物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2 加强培训,提高业务素质
2.1 医护人员的培训
为规范医疗废物的管理,医院感染管理科负责对全院职工进行医疗废物相关知识的培训,如《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学习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场所要求及处置过程中的安全防护知识,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时的紧急处理措施等,积极宣传医疗废物的危害及相关法律、法规,努力提高全体工作人员对医疗废物危害的认识,使他们都积极主动地参与医疗废物的管理和处置工作[4-6],并将此项培训列入新职工岗前培训的常规内容,我们还把培训内容以院感通讯的形式下发到全院各科室,利用业务学习时间进行再学习,进一步强化意识。
2.2 保洁人员的培训
大部分保洁人员文化水平低,不懂得医院感染的知识,对医疗废物的危害性不了解,必须注重和加大培训和考核力度。定期组织学习医院感染知识、医疗废物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医疗废物的危害性,提高他们的环保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明确医疗废物规范化管理的重要性,要求他们熟练掌握和熟记医疗废物的收集、分类、包装、运送、贮存、处置等过程中的各项规定要求,指派专人对保洁人员的工作进行示范指导,并对每日医疗废物管理进行检查监督,严格做到医疗垃圾分类放置,及时清运。在培训之后,每月对保洁员进行一次医疗废物管理的法律法规、各项规章制度、医疗废物管理流程的考试,并将考核的结果记录在案,与经济效益挂钩,使医疗废物的管理工作真正做到有章可循、措施得力、监管到位、奖罚分明。
3 加强管理,狠抓落实
3.1 分类管理
按《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实行医疗废物分类管理。首先,生活垃圾要与医疗废物分别放置在不同颜色的塑料袋内,不得将医疗废物混装生活垃圾中。医疗废物按感染性、损伤性、化学性、病理性和药物性5类分别处理,并放在指定污染区内。损伤性废物应放在防刺破、防渗漏的黄色专用锐器盒内;感染性废物放在有医疗废物专用标识的黄色包装袋内,严密封口,注明科室、时间、废物种类等;化学性废物应交由专门的机构处理;废弃的麻醉、精神、放射性、毒性药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标准执行。
3.2 严格交接班登记
暂存处专职人员应携带医疗废物登记本与科室人员进行登记。登记时应如实记录废物来源、种类、数量或重量、交接时间、处置方法等并有双方签名,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3.3 职业安全防护
凡从事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人员均存在被感染的危险,应严格执行正确操作规程。专职人员必须做好个人防护,穿工作服,戴口罩、帽子、橡胶手套、防水围裙、防护眼镜、雨鞋等;上岗前体检,建立专职人员健康档案,同时进行乙肝疫苗注射等免疫接种。
3.4 暂存地管理
专职人员每天运送医疗废物后,在贮存地对运送工具用1 000 mg/L含氯消毒液擦拭后备用,集中贮存地的收集箱、地面每天用含氯消毒液擦拭、冲洗,贮存地有明显的医疗废物警示标识和“禁止吸烟、饮食”的警示标识,并有防蝇的纱窗,平时由专职人员上锁封闭,严防儿童及拾荒人员进入。
4 加强监督检查
为了使医疗废物管理真正落到实处,医院将医疗废物管理纳入医院感染管理质量控制检查的范围,由医院感染科每月采取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的方式,对全院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贮存、处置、登记等情况及安全防护知识掌握情况进行检查,发现有违规现象将给予扣分,与科室绩效考核挂钩。通过检查、考核、发现问题及时沟通、协调、整改,确保了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顺利实施,有效地避免了由此引发的医院感染的发生。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医疗废物管理条例[S].2003:6-7.
[2]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S].2003:10-11.
[3]周海波,周海鸥.医疗废弃物的处理[J].中华医院感染学杂志,2002,12(6):194.
[4]马建雄,吉水.农村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现状[J].中国现代医生,2007,45(13):131.
[5]肖西平,张建莉,黄利虹,等.加强医疗废物管理的探讨[J].中华医院感染学杂志,2004,14(8):914-915.
一、根据市卫生局的要求,凡列入市级监管的各类市管单位,每年覆盖面要达到100%。
二、各类监管单位监督频次要求
(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频次要求。
依据卫生部《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指南(年版)》,餐饮业食品卫生分为A、B、C、D四个等级,对被评为A、B、C级的餐饮单位分别采取简化监督、常规监督和强化监督。
进行等级评定的餐饮单位监督频次要求:
1.A级监督频次不少于1次/年;
2.B级监督频次不少于2次/年;
3.C级监督频次不少于3次/年;
4.D级餐饮单位,限期改进,并依法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直至吊销卫生许可证。
(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频次要求。
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卫生监督执法,原则上每年不少于2次。
实行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的住宿、美容、洗浴、游泳池等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频次要求:
1.A级监督频次不少于1次/2年;
2.B级监督频次不少于1次/年;
3.C级监督频次不少于2次/年;
(三)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频次要求。
依据《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实施卫生监督检查,原则上每年不少于2次。
(四)医疗机构和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频次要求。
依据《传染病防治法》、《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采供血机构和血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开展医疗卫生监督检查,原则上每年不少于2次。
根据《市卫生局关于实施医疗机构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的通知》(卫监〔〕5号)的要求,实行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的医疗机构监督频次要求是:
1.A级监督频次不少于1次/年;
2.B级监督频次不少于2次/年,每半年一次;
3.C级监督频次不少于3次/年,每季度一次。
(五)职业(放射)卫生监督频次要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各科室根据实际情况对管辖范围用人单位进行分级监管,原则上每年不少于1次。
三、本规定中“次/年”指连续12个月内的监督次数。
四、实施卫生监督检查要认真填写《现场检查笔录》和《卫生监督意见书》,实行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的单位按照上级要求填写《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监督检查评分表》。在检查中发现危害人民身体健康的产品和场所依法实施行政控制,发现违法行为的,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一、主要工作指标
1.基础设施建设。今年以来,先后实施6个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新建或改建规模达1.46万㎡,预算投资1525万元,争取中央和省补助资金655万;申报省扶持乡镇卫生院医疗设备共21台件,总额170万元。投入500万元,对7个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站进行统一改扩建,统一配备设施、器械,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标准化建设覆盖率达100%。
2.创建任务。成功创成省农民健康工程先进县、省健康促进示范县、省新农合管理先进单位、省妇幼卫生先进县。创成2个省示范镇卫生院、2个省示范中医科建设单位、3个市示范中医科、1个市标准化卫生院、3个市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镇。
3.综合医改。基药零差率制度,在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实现全覆盖,基本药物费用下降达50%,被省表彰为“实施基药先进集体”。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双考核、双挂钩”绩效考核和绩效工资机制。
4.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今年全县新农合参保人数达63.5万人,参合率达99.44%;人均筹资300元,个人缴纳60元、各级财政补助240元全部到账,统筹资金计19064.31万元。参合农民受益228.37万人次,受益率达359.4%,补偿资金1.91亿元,资金使用率达100.41%;免费为5万人进行全面健康体检。县镇医疗机构住院政策补偿比达75.2%。人均住院补偿由去年的2107元提高到2796元;万元以上补偿2387人,最高补偿14.9万元;二次补偿1770人次,补偿资金493万元,一般诊疗费补助310万,医改补助950万。住院实际补偿比达54.8%,县内同比提高10%、县外同比提高5%。县内各定点医疗机构全部实现网上即看即报。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白血病及宫颈癌等8种疾病纳入重大疾病保障范围。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全面启动,实现异地联网结算,启动“一卡通”。
5.公共卫生。基本实现国家10类41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全覆盖,项目经费及时拨付。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累计建档72.7万份,建档率90.5%,更新24.6万份。慢病登记管理率95%。重性精神病人住院规范管理率不断提高。全县共报告甲乙类传染病总发病率为151/10万,甲乙类传染病报告及时率100%。一类疫苗接种率均在95%以上,新生儿乙肝疫苗首针及时接种率达90%以上。结核病、艾滋病、手足口病防治工作有序推进,正常开设腹泻病门诊,强化霍乱疫情监测。结核病DOTS覆盖率为100%,病人治愈率达90%以上。EV71项目取得显著成效,各项指标均处全省第一。开展查螺面积330.3637万M2,流行季节查病2523人。
6.医政管理。医疗机构建档率100%,实行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医患纠纷第三方调处组织正常运行。医疗机构凭证执业率和医务人员持证执业率100%。一级以上医疗机构及村卫生室参加医疗责任保险率100%,二级医疗机构均实施预约诊疗服务。毒、麻、精、放特殊药品规范使用率100%,医疗废物全部依法实行集中处置。
7.妇幼卫生。全县孕产妇死亡率为0,婴儿死亡率3.19‰,妇女平均期望寿命达到80.09岁,出生缺陷发生率3.49‰;孕产妇保健覆盖率99.94%,7岁以下儿童保健覆盖率99.91%,儿童免疫接种率以乡镇为单位97.86%,新生儿苯丙酮尿症筛查率99.79%,新生儿甲状腺功能低下筛查率99.79%,新生儿听力筛查率99.73%,7岁以下儿童视力筛查率95.6%,孕产妇产前筛查率85.8%,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检测率100%,孕产妇住院分娩率100%,剖宫产率42.2%,妇女病普查覆盖率100%,婚检率99.65%。2012年完成28501人次“两癌”检查任务,完成率100%,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3144人,完成率101.8%,补服叶酸4271人,完成率104.5%。
8.爱国卫生。建成3个省级卫生镇(、、)、20个省市卫生村,农村无害化户厕普及率达66.25%。
9.卫生监督。经常性卫生监督检查覆盖率100%,监督检查频次3户次以上。办结各类卫生行政许可事项1071件。“说理式”卫生行政执法覆盖率100%,行政指导开展率100%。无证经营查处率、日常性卫生监督覆盖率100%。饮用水卫生安全监测覆盖率100%,开展学校卫生、非法行医等巡查1846次。办结各类卫生行政许可事项1071件,其中餐饮服务许可350件、公共场所卫生许可410件、医疗机构311件;发放健康证8320个。
10.卫生科教。推广适宜新技术5项以上,申报省市新技术4项,省科研课题立项1项,获得市科技进步奖1项。组织3人参加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1090人次参加县级基层卫技人员业务培训,1000人次参加县级急救技能培训。15名镇卫生院业务骨干参加“务实进修”,8名二级医院骨干医生到上级医院进修,14人参加市全科医学骨干人员培训,40人参加市级儿科医师培训,60人参加省级放射、药学人员全科培训。开展10次乡村医生培训,累计培训超过2周。组织3人参加省卫生院院长培训,5人参加省二级医院院长培训。
11.积极上争政策资金。年内上争资金1.36亿元,同比上升28%。
12.是相关投诉和建议、提案办理情况。及时回复网上咨询投诉,全年办理“寄语市长”51件、县委书记(县长)信箱23件,办结率100%;认真负责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共办理各类建议、提案16件(主办9件、协办7件),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办结率、满意率均为100%。
二、主要工作
(一)加大卫生投入,城乡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不断完善
1.标准化建设稳步推进。积极开展“省示范”和“标准化”建设,全面启动新一轮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镇、村医疗机构标准化建设率分别达100%、70%。、曹甸镇卫生院成功创成“省示范卫生院”,沿河卫生院创成“市标准化卫生院”。、氾水镇卫生院成功创成“省示范中医科建设单位”,、、小官庄镇卫生院成功创成“市示范中医科”。完成卫生监督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广洋湖、黄塍镇卫生院病房楼项目有序推进。目前我县已建成4个省示范镇卫生院,群众看病就医环境明显改善,3个镇建成农村急救医疗点,城乡居民“15分钟健康服务圈”初步形成。
2.医疗卫生应急能力不断提升。以人民医院为急救医疗站,以氾水、射阳湖、曹甸镇中心卫生院为急救医疗点,以中医院、妇保院、二院和各镇卫生院为县内院前急救网络医院的卫生急救网络已建成,车辆、设备、人员配备到位,实行24小时值班,覆盖城乡的医疗急救网络基本形成。
3.人才队伍建设有力加强。组织3000多人次参加各级业务培训。今年,2名同志被评为省“333”工程高层次人才,2名同志分获市、县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荣誉称号。去年以来,全系统共招聘医学类毕业生39人,近三年定向培养26人。对符合规定资质的45人择优进编。加强城乡对口支援工作,有5名三级医院业务骨干对口支援我县,3个二级医院44人对口支援镇卫生院。
4.卫生信息化建设有序推进。全面推进农村卫生信息化建设,医院HIS系统、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农村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系统逐步完善,完成新农合县级系统与省系统的对接。全面推进新农合“一卡通”工程。推进全县医疗卫生信息管理系统建设,与神州数码信息()有限公司签订软件技术服务合同,积极调研、组织实施硬件设备采购。
(二)公共卫生服务全面落实,均等化进程不断加快
1.公共卫生明显加强。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提高到25元,县级配套资金827万元足额到位,基层卫生机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按规定计划下拨。加强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工作,录入体检信息,逐步完善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结核病、艾滋病、手足口病、霍乱、结核、性病等防治监测工作有序规范。组织开展卫生应急大练兵大比武活动,不断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卫生应急处置能力。强化霍乱疫情监测工作,多次对全县各医疗卫生单位的肠道传染病工作进行督查,发现问题,及时沟通整改,促进肠道传染病防治工作的运转。强化预防接种与管理,加大计划免疫门诊建设督导力度,努力提高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积极开展卫生宣教工作,全年开展大型公众健康咨询活动数149次,举办各类讲座1609场次,发放资料116万份。强化慢病管理巡回培训,率先推动区域卫生信息平台相关数据录入,提高基层慢性病管理业务水平。小官庄、、西安丰三镇成功创成市慢性病综合防治示范镇。
2.卫生监督保障有力。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处于全省领先位次。今年共举办各类培训班10期。对全县餐饮单位从业人员、学校食堂相关人员、各级医疗机构负责人进行卫生法律法规、传染病防控、法制警示等内容的培训,依法开展依法治县六件实事工作。先后开展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瘦肉精”、食用油、乳及乳制品、生猪及其产品等多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联合教育局开展对学校、幼儿园集体食堂进行拉网式联合检查,共对24家食堂作出责令整改。全年作出一般行政处罚41起,罚款30多万元,未出现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加强“两节”、高考、“两会”等重大节日、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提前安排、尽早介入,事先制定食品安全卫生保障预案,没有发生一起食物中毒,保障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社会稳定。。
3.妇幼卫生不断推进。各项妇幼保健指标达到或超过省定标准。全县妇儿保门诊完成规范化建设,统一建立妇幼保健服务信息系统,出生医学证明实现联网发放,实现计算机系统管理,三网监测工作有序进行。在全市率先全面完成乡镇妇儿保门诊规范化建设,妇幼卫生工作已成为我县在省市条线工作中的一个品牌,成功创建“省妇幼卫生先进县”。
4.爱国卫生深入开展。积极组织卫生镇村创建,推进健康促进行动,建成3个省级卫生镇,市级卫生镇实现全覆盖。农村无害化户厕普及率达66.25%。去年我县再次被命名为“国家卫生县城”。顺利通过了省“农民健康促进行动省级示范县”考核验收。
(三)新农合稳步运行,重大疾病保障水平不断提升
我县把巩固发展新农合制度作为实施农民健康工程的重点,实行目标同创、推进同步。成功创成“省新农合管理先进单位”。
1.信息系统改造升级。县内235家定点医疗机构全部实现门诊和住院网上即看即报。完成了新农合县级业务系统改造,实现与省级平接。与9家省级联网定点医院签订异地转诊结算协议,实现参合人员新农合结报补偿与医疗救助同平台结算。与县农行合作的“一卡通”工程正稳步实施,参合农民持卡就医、缴费、转诊和健康管理等功能即将实现。
2.支付方式改革启动实施。全县今年从11月1日起试行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门诊费用以镇为单位总额预算包干,住院实行按病种、按床日付费。在床日付费上,将参合住院病人分为急危重、择期手术、儿科、精神科和其他病人等5类,将全县定点医疗机构归集为8类,分别明确床日付费标准。目前,全县各定点医院以支付方式改革为切入点,在降本增效、强化管理、规范服务上主动应对,取得了预期效果。今年,全县新农合住院病人次均医疗费用增长幅率和县外就诊比例得到了有效控制,分别为3.9%、12.2%。
3.重大疾病保障水平大力提升。在实施儿童重大疾病保障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县开展提高农村居民终末期肾病等六种疾病医疗保障水平实施方案》,全县儿童先心病、白血病及宫颈癌等8种疾病纳入重大疾病保障范围,至目前共受益313人,补偿资金324.8万元,8种重大疾病实际补偿比达到了70%以上。
(四)推动精细化管理,卫生管理不断规范
1.创新实践精细化管理。年初,在全市卫生系统率先创新实践“亲情服务、精细管理”工作,先后在射阳湖镇卫生院、县妇幼保健院召开了现场会和推进会。各医疗单位以“亲情服务、精细管理”为主题,以“六精六细”为要求,细化落实“六化六主动”措施,加强医院内部管理,提升服务质量。围绕“细节”、“专业”、“量化”等核心概念,结合工作实际,进行创新和实践,有力推动了卫生管理工作。目前,“精细化管理、亲情化服务”的理念已逐步在全系统得到深化和拓展,精细化的理念深入人心,精细化的机制初步建立,精细化的内涵不断丰富,医院服务质量、服务效益、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得到省政协、卫生厅及市县领导的充分肯定和好评。
2.严格加强医院质量管理。重视和加强医院内涵建设,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大力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完善医疗质量监控体系和医疗管理台账制度,落实环节质控措施,医院内部管理工作逐步规范。严格机构、技术、人员等要素准入,建立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制度,医疗机构建档率100%,医疗机构凭证执业率和医务人员持证执业率100%。定期开展处方、病历点评,及时通报,督促整改。统一医疗机构管理台帐,健全医疗质控体系,定期督导与飞检相结合,加强医疗质量和安全管理。进一步推进二级医院预约诊疗服务、临床路径管理、“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和一级医疗机构供应室、抢救室达标建设。深入开展等级医院创建,妇幼保健院建成“二甲”妇幼保健院,人民医院顺利通过“二甲”综合医院复评,二院通过二级综合医院县级初评,拟接收市级考核验收,博爱医院建成“一甲”综合医院。
3.全面推进镇村一体化规范管理。把推进镇、村医疗卫生一体化管理,作为推进服务模式转变的重要抓手,提请县政府下发《全县镇村医疗卫生机构一体化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镇、村医疗卫生机构工作重点和工作方式。全县镇村卫生机构规范实施一体化管理率100%。全县组建以镇卫生院医、药、护、防人员组成的健康管理团队75个,定期到村开展巡回医疗,实施健康管理,指导规范村卫生室服务等。向社会公示团队成员名单、联系方式和下村时间,有效促进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开展和医疗服务能力的提升,也方便了群众看病就医,得到基层群众一致好评。城区18个家庭医生服务团队即将组建,健康管理团队服务将进一步规范,社区卫生模式将有效转变。
(五)全面落实基层医改任务,卫生惠民实效不断显现
1.全面实施并巩固基本药物制度。从去年底起,全县所有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全面实行基药零差率销售,并建立相应补偿机制,全面开展基药物制度和临床应用培训,认真落实处方评价制度。以适应群众需求和临床需要为原则,严格做好年度基药采购计划调整工作。顺利通过基药工作“回头看”省级督查,被省表彰为“实施基药先进集体”。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一年来,社会效益明显体现,基本药物费用下降达50%以上,乡镇卫生院出现“两升三降”的良好局面,即:门急诊、住院人次分别上升54.64%、17.25%;门急诊、住院均次费用分别下降26.04%、5.6%,个人住院自付金额下降10.7%。
2.积极落实绩效考核管理。制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办法,按照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差额补助的原则,推行以工作数量、工作质量、劳动纪律、职业道德为主要内容的绩效考核,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不断完善以服务质量、效率和群众满意度为核心的“双考核、双挂钩”的绩效考核机制,全部实行绩效工资制度,有力调动了基层医疗机构和广大医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3.稳步推进基层综合医改。对各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856名人员进行核编定岗,15个政府办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院长全部实行公开选拔上岗,45名有资质人员通过竞争性选拔被纳入编制管理。对改制的氾水镇中心卫生院、黄塍医院进行租赁终止和产权流转。镇村公立医疗机构全面实行一般诊疗费制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呈现全新运行机制。同时,建立并严格执行基本医疗服务规范,实行双向转诊,广大农村居民切身感受到了医改带来的新变化、农民健康工程带来的新保障、新实惠。
(六)加强卫生行风建设,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
始终坚持“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工作方针,坚持把行风建设渗透到卫生工作的各个环节。全县医疗卫生单位的综合满意度达到了95%,民主评议工作跃居全县第一名,卫生行业形象得到重塑。
1.围绕民主评议着力整改提升。围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组织各医疗卫生单位向社会公开服务承诺,通过开展网上满意度调查、调查问卷、聘请行风监督员,多次召开行评代表、监督员、服务对象和群众代表座谈会等形式,主动、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主动邀请行风监督员、市民观察团成员,对全县各医疗卫生单位进行暗访检查,对暗访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通报、落实整改。各单位对2000名评议对象开展了“五个一”(即电话联系一次、上门拜访一次,健康服务一次、征求意见一次、接受评议一次)的沟通交流活动,积极征求建议,认真落实整改。深入开展“卫生系统感动患者十大举措”评比活动,“你的满意,我的心意”、“先住院后付费”、“温馨健康驿站”、“双评四好”等举措得到社会好评。
2.强化风险防控规范权力运行。继续推进党务、政务和院务公开,加强药品设备采购、新农合和公共卫生项目资金使用、基建项目等部位和环节重点监督。实施公开招标、程序控制、诚信承诺等对医疗设备采购过程进行精细化监管。严格基药网上计划审核和督查考核,对20元以上品规采购进行严格控制。对救护车使用进行专项整治,以十个不准规范救护车使用管理。组织对15个镇卫生院任职5年以上的总帐会计,进行轮岗交流,规避岗位风险,规范权力运行。城区11个党支部实行公推直选式换届改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