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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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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信用体系建设

第1篇:消防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范文

公益性较强的城镇公共配套设施,城区菜市场是城市居民“菜篮子”重要组成部分。与民生息息相关。全市开展城区菜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以来,菜市场硬件设施上档升级,市民购物环境有了较大改善,市民的购物环境更加安全、卫生、舒适。为建立城区菜市场长效管理机制,提升城市品质和居民生活质量,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加强我市城区菜市场管理提出如下意见:

一、城区菜市场管理的总体要求和工作原则

(一)总体要求。按照“干净卫生、上档升级”的总体目标,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明确管理责任,构建科学规范的管理体系,全面提升城区菜市场综合管理水平和安全保障水平。

(二)工作原则。一是属地管理原则。各区县(自治县)政府负责菜市场的综合管理,所在街道(镇)负责日常管理工作。二是坚持分工协作原则。各相关部门依据各自的职责做好菜市场的监管工作,做到权责相符,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监管到位。三是坚持科学管理原则。建立科学规范的管理体系,形成制度完善、责任明晰、监管到位、管理有序、运行规范的长效管理机制,全面提升城区菜市场管理水平。继续推进菜市场的产权形式、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创新工作,鼓励企业成立专业化公司统一管理,实现菜市场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

二、市场开办者职责

市场开办者是菜市场经营活动的组织和管理者,对市场内物业、治安、消防、计量、设施维护、环境卫生、食品安全、商品质量、经营秩序、价格等管理承担第一责任。市场开办者应当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按其规划用途使用市场,依法经营;建立健全市场管理制度和市场管理、经营准入、食品安全、环境卫生、市场安全、计量管理、信用管理、人员培训等档案,做好市场的日常管理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和标准设置菜市场,及时维护和更新市场设施设备,做好场内交易商品划行归市;落实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制,维护市场内外环境卫生,确保干净整洁;审查商品经营者的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签订食品质量安全保证书,把好准入关;定期开展食品安全培训,督促其建立并执行食品安全相关制度;配备监测设备和人员,坚持每天检查和监测所有食品,确保食品安全;与商品经营者签订诚信计量承诺书,督促其正确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和合格计量器具,不使用国家规定淘汰、未经检定或检定不合格的计量器具,定期组织送检,设置公平秤,逐步推行计量器具统一购置、统一检定、统一管理、统一轮换的“四统一”管理模式;设置消费者投诉站,公布投诉电话,鼓励建立先行赔偿制度;公示服务费用、代收费用、基本制度、重大事项和食品安全信息,试行场地租金公示制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定期自查自检,确保消防通道畅通,设施完好有效,及时整改火灾隐患;定期对商品经营者的经营环境和条件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制止违反食品安全等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向当地有关行政部门报告情况并配合做好相关查处工作;定期进行法律和政策的宣传教育,督促经营者明码标价,广泛开展价格诚信、文明摊位等创优评先活动,引导文明经商、守法经营。市场开办者必须与商品经营者签订经营或租赁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加强督促和管理,对严重违反有关规定、造成较大社会影响或信用等级较低且不改正的,应及时清退。

三、商品经营者职责

商品经营者要加强自律,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菜市场管理制度,依法取得相关证照(除农民自产农副产品直销区外),亮照经营;按照经营合同确定的地点或区域经营,不乱设摊点、占道经营、场外交易,店牌、广告等设施的设置符合市容管理规定,商品摆放整齐,摊位内外环境干净整洁;遵守食品安全有关规定,认真履行食品安全责任,严格实行进货查验、索票索证、不合格商品退市等制度,建立进货台账,记录进货渠道,承诺经销食品安全;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和依法周期检定合格的计量器具,并定期维护和保养;实行明码标价,向消费者出具有效销售凭证,自觉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做好本摊位的消防安全工作,不擅自改变防火分区、乱拉乱接电气线路、违规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不违规用火、动焊;遵守交易规则,自觉维护市场秩序,文明经商,诚实信用,树立市场良好形象。

四、相关部门职责

市、区县(自治县)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作配合,形成服务与监管并重、教育与查处并举、平时与长期结合的监管长效机制,推进市场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一)规范市场秩序。商贸部门负责指导菜市场规范发展,开展分等定级工作,适时评比示范菜市场。工商部门要指导和督促市场开办者与商品经营者依法签订合同,建立健全市场管理制度,履行市场监督管理义务;加强对经营主体、商品质量、交易行为的监管,促其依法经营;加快建立信用管理制度,及时公示市场开办者和商品经营者的信用等级。国土房管部门要加强对菜市场隶属的物管企业的监管,督促其全面履行物业管理合同。市政部门要加大指导和监管力度,保持市场干净整洁;推进菜市场场外经营人员入场经营,依法取缔占道经营、乱搭乱建等行为。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对菜市场外设置的摊点收取费用,或者以罚代管。卫生部门要加强指导菜市场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农业(渔政)、工商、林业等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加强对陆生、水生野生动物销售的监管,保护野生动物。环保部门要加强对菜市场环保工作的监管。公安部门要加强治安、消防安全、交通秩序的管理,维护良好秩序。

(二)保障食品安全。商贸部门要牵头做好肉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农业、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要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督促市场开办者和商品经营者认真落实食品安全制度,将质量安全措施和责任落实到各环节和各参与主体;加大检测力度,建立健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制度和食品安全信用档案,严把市场准入关;加大监督管理力度,及时查处违法犯罪行为,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

(三)维护消费者权益。工商部门要加大对经销假冒伪劣商品、欺行霸市、消费欺诈等不正当竞争和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的查处力度,督促菜市场建立和落实保障消费者权益的制度,及时受理和处理申诉、举报。实行计量器具定期强检制度,质监部门要加强市场计量器具和计量行为的监管,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市场计量器具准确、计量行为规范。

(四)稳定市场价格。农业部门要指导各地建立蔬菜供应保障基地,提高蔬菜自给率。商贸部门要健全农产品批发市场体系,加强冷链物流体系建设,指导建立社区肉菜店,推进生产基地、批发市场在菜市场内设立直销专区(摊),建立长期稳定的产销对接机制,减少流通环节,降低流通成本。物价部门要督促菜市场实行明码标价和收费公示制度,加强对行政性收费、社团收费的清理整顿,取消不合理的收费项目,降低偏高的收费标准,研究并落实促进菜市场价格稳定的具体措施,严格落实价格支持性政策,及时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切实降低经营成本。有关部门要完善蔬菜信息监测和制度,定期收集产地、批发、零售蔬菜的价格、供求和质量等信息。

(五)促进便利消费。商贸部门要会同规划、国土、工商等部门合理规划布局网点,指导制定菜市场歇业、关闭、拆除、改变用途等情况的应急预案,确保居民消费。对市场确需歇业或终止经营的,商贸、国资等部门要指导协调国有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采取协议收购、置换产权等方式,重新选择市场开办者;对市场确需关闭、拆除或改变用途的,由规划部门会同商贸部门审核市场开办者的申请,在征求当地居民意见的基础上共同研究提出处置意见,并依法查处擅自改变菜市场规划和使用性质的行为;对转让有财政补贴资金改造的菜市场,由商贸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提出意见报当地人民政府审批;城市建设需要拆迁的菜市场,由商贸部门负责指导选址重建。

五、统筹协调,共建市场管理机制体系

(一)各区县(自治县)政府和北部新区管委会要进行统筹安排,进一步加强对城区菜市场管理的组织领导力度,督促本级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履行职责。要通过划拨土地、资金投入等方式新建一批公益性的菜市场和便民肉菜店,满足居民消费需求;要根据本地实际制定相应的优惠政策和措施,稳定市场价格。

第2篇:消防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范文

也是市政府确定的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巩固年”经区政府同意,2012年是全面实施《市区安全保障型城区发展规划》关键年。现就全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巩固年”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1〕23号)和全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实现安全发展为主题,以开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巩固年”活动为主线,以防控重特大事故为重点,以科技兴安和人才强安为支撑,深化基层基础建设、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提升安全保障能力、巩固事故防控成效、推动安全文化繁荣,基本建成安全保障型城区,实现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力争不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较大事故;杜绝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重特大事故;不发生一次受伤或涉险10人以上的较大涉险事故。事故防控出实效。全区各类安全事故死亡人数、较大事故起数控制在市政府下达指标以内。

安全专干100%配备;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纵深推进,安全监管增合力。政府及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全面落实;专项监管能力全面提升;安全监管机构延伸村居。安全监管人员素质提升工程取得明显进展。

持续升级、全面拓展,主体责任真落实。巩固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成果。建立完善激励约束和“黑名单”惩戒工作机制;加强班组安全建设,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高危企业全面实现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安全管理。

完善安全投融资体系,保障能力有提升。实施科技兴。强制推行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新装备。煤矿和非煤矿山“五大系统”全面建成,新安装道路防护栏50公里,新配备安标校车10辆。

评审认证2家;推进安全社区创建,安全文化上台阶。实施文化强安战略。启动5家企业创建安全文化示范企业。评审认证6个市级安全社区,力争认证1个国家安全社区。

三、工作重点

切实抓好深化基层基础建设、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增强安全保障能力、提升事故防控水平、推动安全文化建设等重点工作,围绕实施《市区安全保障型城区发展规划》立足“巩固、落实、创新、提升”八字”工作方针。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工作再上新台阶,基本建成安全保障型城区。

一)构建安全发展社会环境,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培训。

提升全民安全防范意识。开展“民生导向、安全发展”为主题的安全生产“唱读讲传”活动,加强安全宣传。加强安全文化建设。广泛运用各类媒体,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新闻宣传和公益宣传。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康杯”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等活动,推进安全知识进学校、进社区(乡村)进企业、进家庭、进机关、进工地、进景区。大力弘扬公共安全文化,营造讲安全、懂安全、人人共创安全的道德风尚。完善安全生产群众举报奖励制度,公开举报投诉电话,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和促进安全发展的良好氛围。

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全区各中小学开设安全基础教育课程,强化教育培训。定期开展防灾避险演练。实施企业全员安全培训工程,企业“三项人员”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一律经安全培训、严格考核后持证上岗,其他职工必须全部经培训合格后上岗。对不具备安全资质或安全管理能力低下的企业负责人,要坚决采取离岗培训、组织调整等措施。企业用工要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加强农民工厂级、车间、班组“三级培训”完善农民工向产业工作转化的安全教育培训机制。

推进安全社区上档升级。全面推进以镇街为单位的安全社区创建提档升级,加强示范创建。大力倡导“安全社区我创建、社区最安全”理念,完善安全社区创建激励约束机制,筹措安全社区专项资金,实施多种形式的安全促进项目,持续改进社区安全状况。2012年完成6个市级安全社区评审认证,力争完成1个全国安全社区评审认证。

二)全面提升安全监管效能。推进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

提升各级安全监管能力。完成区级重点行业监管部门机构、队伍、装备的配备。建立健全职业安全健康监管和工贸行业安全监管工作体系。2012年底前,强化安全监管能力建设。进一步充实区级、巩固镇街、强化园区、延伸村居。全区所有镇街和园区按规定配备与监管任务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加强村居(社区)安全监管网络建设,所有村居配备安全专(兼职)干部和适应工作需求的装备设施,健全管理制度和台账,接受镇街安监办的指导。

全面开展专业培训和定期轮训。2012年,提升安全监管队伍素质。实施安全监管人员“素质提升工程”采取长期与短期、综合与专业相结合。全区各级政府分管负责人、综合监管部门班子成员、行业监管部门分管负责人及安全监管人员的培训覆盖率达到100%建立安全监管人员资格准入制度,规范安全监管人员选拔、培养和考核激励等制度。建立人才培养激励基金,鼓励全区各级安全监管人员报考全国注册安全工程师。坚持“从严治安”与“从优待安”并重,全面落实安全监管岗位补贴,建立安全监管人员意外伤害救助金制度。

强化安全监管部门与司法机关的联合执法,严格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充分发挥安全生产联席会议作用。建立跨地区、跨部门的联合执法机制,强化日常预防性检查执法,规范镇街委托执法,开展有计划的执法检查,综合采取经济、行政、刑事等措施,依法严惩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实行重大隐患挂牌整治、跟踪督办、警示通报,坚持“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和“四不放过”原则,严格安全事故查处、诫勉约谈和现场分析,规定期限、规定权限内100%批复结案,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查处结果。

三)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深化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

依法依规加强安全生产,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企业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行业规范。保障安全投入,健全安全机构,强化班组安全管理,保持安全设施设备完好有效。强化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的责任,强化人、财、物等保障措施,逐级分解落实安全生产目标。继续深入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行动,行动范围逐渐拓宽到工矿商贸企业,坚持分类指导、整改升级,2012年底,重点行业(领域)AB级企业要达到90%以上,全部消灭D级企业。

深入开展企业安全标准化达标活动。加强企业班子安全管理,全面推进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以达标创建为抓手。积极组织开展岗位认证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活动,建立样板工厂、样板矿井、样板班组(站段)和样板岗位,实现持续达标、动态达标和本质达标。凡在规定时间内未实现达标的企业,要依法暂扣其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责令停产整顿;对逾期仍未达标的要提请区人民政府依法关闭。将职业危害防治纳入达标创建工作,加强监督检查,2012年底,全区创建10家职业健康规范化管理企业。

完善高危行业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制度,建立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机制。全区各级和有关部门要依法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和产业政策。严格技术和安全质量标准,严把安全准入关。完善安全生产激励约束、督促检查、行政问责等制度,对企业实施分级监管、重点监管。要建立对企业的激励约束和“黑名单”制度,将企业主体责任评定级别、企业安全标准化评定等级向社会公开,并向银行、证券、保险、担保和能源供应等主管部门通报,作为企业信用评级和诚信体系建设、实施激励约束的重要依据。

全面提升安全保障能力。四)实施科技兴安战略。

区、镇街(园区、新城、风景区)安全专项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构建安全生产投融资体系。建立完善各级政府安全专项资金制度。并与财政收入同步增长。强化企业严格执行安全费用提取使用,工伤保险、责任保险和风险抵押金制度。高危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包括加油、加气站、液化气充装站场等)要依法缴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制度。依法实施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制度。继续执行“三小”企业主动关闭“以奖代补”政策,完成玉峰山地区非煤矿山关闭工作。

并接入监控平台;长途客车推广安装具有3G功能的车载远程摄像监控系统;2012年新安装道路防护栏60公里、改造四、五级危桥10座,推广先进实用技术和装备。广泛采用安全性能可靠、先进适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对不按标准配备使用相关技术和设备的要依法依规予以处罚。道路交通要建立客运驾驶人员安全信用系统和强制退出机制;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等道路运输专用车辆和9座以上客运车辆要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开工建设渡改桥3座;水上交通要继续推广船舶防撞自动识别系统(AIS和船载GPS终端安装,推进“放心船、平安渡”建设;煤矿要全面完成井下“六大系统”建设,推动小煤矿机械化改造;非煤矿山要强制推行中深孔爆破技术,全面实行机械化铲装;危险化学品企业要强制推行集散控制、紧急停车、安全连锁系统。城区加油站必须采取阻隔防爆、油气回收技术,大型汽车站、新建加油站推广普及撬装式加油装置;建立危化品安全管理信息系统,现场电子监测监控实现全覆盖;全面实施建筑施工现场适时电子监控,全面推行平安卡和指纹打卡技术,建立健全建筑施工企业、从业人员安全信息系统,全面推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诚信评价体系。大力实施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有计划配备适应我区消防要求的消防装备;建设特种设备“物联网”体系,全面推行电梯、气瓶和大型起重机械安全运行远程监控。

配备必须的装备,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进一步加强以公安消防、民兵预备役、机关、社区干部、自愿者为主体的区、镇街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切实提高应急救援能力;进一步完善“统一指挥、优势互补、训练有素、协调联动、反应灵敏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制机制;小型企业建立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并与有资质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实行应急救援有奖服务;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演练,及时有力有序处置各类安全事故。

严防重特大事故。五)深化安全专项整治。

坚持“五查并举”企业自查、镇街普查、专家协查、部门抽查、区政府督查)持续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严格执行《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办法》落实各级人员隐患排查治理责任,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四大行动。建立安全隐患全员排查、登记报告、分级治理、动态评价、整改销号制度。对重大隐患实行区、部门、镇街(园区)三级挂牌督办,严格做到整改方案、责任人员、整改资金、整改期限和应急预案“五落实”确保监控、整改、防范等措施到位。建立重大危险源管理档案,实施全程动态监控。将职业危害隐患与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同时部署、同时检查、同时治理。

深化客运车辆、行人穿越、危险路段和事故多发点专项整治,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围绕“四大体系”建设和“七大要素”管理。持续开展摩托车整治,严厉整治超速、超载、超限、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违规停车和占道行驶等违法行为。完善农客车型标准、通行条件和安全管理制度。统一校车标志,强化校车安全监管。强化水上安全监管和通航保障,严禁“四客一危”船舶超载和冒雾航行,开展非法餐饮娱乐船、砂石运输船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渔业船舶、乡镇自用船舶非法载客载货。深入推进煤矿瓦斯、水害、顶板防治,加强监测监控,对不具备防治能力的高瓦斯矿井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要按规定停产整改和依法关闭;开展煤矿“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进一步整顿规范矿山开采秩序。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监管,严密排查治理起重机、吊罐、脚手架等设备设施安全隐患,严厉打击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违法分包转包等非法行为,实施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联动管理。加强非煤矿山采石场、排土场隐患排查整治,严厉打击违规开采、违规堆放和非法生产行为。加强石油天然气及其输送管网和城市地下管线的隐患排查,强化施工保护,严密防范施工破坏、泄漏、中毒等事故。全面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现状普查评估,推进化工装置自动控制系统改造,加强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及废弃物处置全过程动态管控。开展以高层建筑、学校、人员密集场所、三合一”多合一”场所等为重点的消防安全整治,集中清查治理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违章行为,实施社会消费“防火墙”工程,落实人员密集场所、大型集会活动等安全责任制,严防拥挤踩踏事故。同时,要加强市政桥梁隐患排查治理,严格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强化熔融金属吊运作业、煤气充装作业、受限空间作业、检维修作业和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等安全管理,开展机场净空、铁路护路、机械、有色、农机、渔船、电力等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

按照“四个一律”要求,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全区各级各部门要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煤矿、非煤矿山是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品、冶金、特种设备等行业(领域)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重点打击无证无照或证照不全生产、已关闭小矿小厂死灰复燃、拒不执行监察执法指令等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强化区级部门、镇街的责任,对责任不落实、打击不力、安全法治秩序混乱的行业和地区,要严厉追究属地政府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的责任。充分利用网络、举报电话等途径,鼓励媒体和群众举报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

四、工作要求

第3篇:消防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范文

【关键词】 高校;大学生;安全稳定;体系

高校的和谐发展安全稳定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维护高校的安全稳定是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也是保持高等教育持续、健康、协调、快速发展的重要保证。在社会转型、体制转轨、经济快速发展的新时期,高校安全与稳定工作形势出现了很多新特点,要求我们及时转变工作理念,构建一体化、快速、高校的安全稳定工作体系,进一步防范和处置高校安全稳定风险。

1

当前高校安全稳定形势的新特点

近几年来,随着国家经济、社会形势的不断好转,高校逐渐由规模扩张转向内涵发展以及深入细致的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高效安全稳定工作形势整体较前几年有所好转。但是,受国内外敌对势力的影响,随着社会转型期社会问题、经济问题、政治问题、文化问题集中出现,以及高校的内外部生态环境的巨大变化,高校安全稳定工作的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并呈现出一些值得关注的新特点。

随着现代通讯技术和信息化事业的迅猛发展,以互联网络和手机短信为代表的新型传媒在社会信息传播中的作用越来越明显,影响越来越广泛,这些新型传媒手段也日益成为各种势力对高等学校进行思想渗透、策划和组织捣乱破坏活动的重要渠道,日益成为一些群体乃至个人宣泄不满情绪、散布不实信息、挑拨师生群体的重要方式。因互联网造成的侵犯财产的违法犯罪(银行信用卡犯罪及财务诈骗活动)以及人身伤害(网恋、网络依赖等)事件逐年增多。几乎所有的学生(罢餐、罢课等)都源于谣言通过新型传媒快速传播,很多安全风险的苗头也都是最先通过新型传媒得以发现。总体看来,高校对新传媒的认识、掌控与应对能力有了明显的提高,师生对新传媒舆论与信息的认识也逐渐趋于理性和客观。但与新传媒手段的快速变化及作用影响的复杂性相比,高等学校系统在实时跟踪、快速响应、合理应对、积极引导等方面仍然存在诸多不适应的情况与问题。

2

高校学生安全稳定体系建设的新思路

在这种新的安全稳定工作形势下,适应封闭式办学和精英教育模式的高效安全稳定工作体制已经很难再有效发挥作用。必须本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建立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快速反应、细化措施的综合工作体系。具体而言,应重点建设工作体系。

2.1

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的安全管理制度体系

一是建立健全涉及校园管理、公寓管理、公共设施管理、大型文化活动管理、学生集体外出、实验室及危险品安全管理、交通安全管理、消防安全管理、饮食安全管理等一系列全面、系统的安全操作和安全管理制度,实现安全稳定工作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二是建立和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制度,并进行实战性演练,提高可操作性。三是要建立与家长进行信息沟通、和当地政府公安机关进行联合治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形成共同应对高校学生安全事件的合力。四是要建立安全考核制度,在注重“结果考核”和“例外考核”的同时,注重过程考核,将安全稳定工作的过程管理纳入考核体系,考核其开展的日常安全稳定工作及应急处理情况。五是要建立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对于、酿成安全稳定事件者给予明确的制度化要求和责任追究机制。

2.2

建立全员覆盖的安全教育工作体系

统计结果表明,由于人的不安全行为所造成的事故约占事故总数的70%~80%。因此,在各种既定客观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加强教育和引导,建立覆盖学生思想各层面、生活各时点和区域的安全教育工作体系是减少学生个人的不安全行为、减少高校安全稳定事件的前提和基础。一是要加强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筑牢理想信念防线和思想道德防线。二是要加强大学生的法纪教育,增强大学生的法制与纪律观念,增强首发意识。三是要加强大学生心理素质教育,提高其自身抗挫折能力。四是加强大学生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培训,结合安全理论教学、现场实践、模拟训练等形式,积极开展以应急处置、逃生、救护、防灾避险、防火、防盗、防骗、防抢、防敲诈、防洪、防电、防震、防流性病、防溺水、防中毒、防交通事故等为主要内容的安全防护训练和各种安全自救训练,增强大学生的安全防控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自救自护和互救互助的能力。

2.3

建立周密细致的安全稳定事件预警体系

一是要建立安全信息反馈体系。要建立以学生宿舍舍长、班长为基层信息员,以学校分管学生安全工作的校领导——学生工作处以及各院系分管学生工作的党总支副书记——辅导员以及班主任——班长——宿舍舍长——宿舍成员为主线的信息畅通体制,建立安全隐患举报制度,及时搜集内部性、预警性情报,掌握工作主动权。二是要建立人防、物放、技防一体化的安全防范监控体系。加强高校安全保卫队伍建设,配备必要的现代的交通工具、通讯设备、电子监控设施。三是要建立网络安全信息监控体系,加强网络信息的监控。四是要建立高校内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五是建立和完善学生意愿表达机制。学校在出台涉及学生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和改革措施时,要充分尊重学生的知情权、参与权,通过各种方式,听取学生的意见,鼓励学生参与决策,让学生充分表达自己的意志和愿望,并吸纳学生提出的正确意见。同时,要高度重视学生来信来访工作,努力从制度上寻求解决学生问题的新途径、新办法,使学生的疾苦有地方诉,意见有地方提,怒气有地方发,使之成为化解学校安全稳定问题的安全阀。

2.4 建立快速反应、科学处置的安全事件处理体系

一是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运行体系。安全事件处置原则要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总体原则,同时还应做到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对应分工、各级负责、快速反应、措施果断、运转高效、加强协作。学校应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小组,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学校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从发现、报告、指挥到处置做到环环相扣,密切协作,正确应对,力争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应做到预防为本,开展矛盾纠纷和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在处置事件过程中,要坚持从保护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出发,严格区分和正确处理不同性质的矛盾,做到合情合理、依法办事。二是要建立健全安全事件宣传通报体系。必须高度重视宣传通报体系建设,尤其是要正确处理好五个方面的关系:一是处理好与司法机关的关系,做到依法处置。二是处理好与上级机关的关系。及时听取领导意见,寻求政策支持。三是处理好与新闻媒体的关系,牢牢把握舆论主导权。四是处理好与安全事件当事人或其亲属的关系,稳定不满情绪,避免事态扩大化。五是处理好校内师生员工之间的关系,要调动和利用一切力量,形成事件处置的合力而不是阻力。

参考文献

[1]吕晨飞.当前高校安全稳定工作的难点与对策[J].学校党建与思想教育,2008,(12).

[2]皮祖训等,影响大学生安全因素评述[J].湘潭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29(6).

[3]田毅等,当代大学生的安全困扰因素和安全发展趋势[J],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党报(社会科学版),2007,6(4).

第4篇:消防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范文

安全生产关系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关系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单位要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为主线,以有效防范和杜绝特别重大事故、遏制重大事故、控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为目标,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安全生产执法、安全生产治理“三项行动”,切实加强安全生产法制体制、安全生产能力、安全生产监管队伍“三项建设”,推动全市安全生产状况的持续稳定好转,努力实现省政府下达给我市的安全生产控制目标。为迎接建国60周年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市政府就进一步做好2009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领导,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加强领导,切实把安全生产摆在重要的议事日程,树立起抓经济建设是政绩,抓安全生产同样也是政绩的理念。各级、各部门和单位主要领导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级、本部门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主要责任,要把安全生产放在重要位置,强力推进安全生产工作。其他领导成员实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要把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列为各级政府工作的重要内容,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激励约束机制,完善安全生产的考核制度和考核体系,把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作为考核领导干部的一项重要内容。

各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各自的职责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能,做好安全生产的专业监管、直接监管、具体监管和综合监管工作。各部门要相互配合、加强协作,共同抓好安全生产工作。通过各职能部门的认真履职,确保政府安全监管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企业是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主体。要认真遵守并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企业法人代表”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切实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要建立健全“企业法人代表”安全责任体系,落实好对政府、社会和本单位员工的“安全生产承诺”,把安全责任分解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个职工,提高企业的本质安全水平。

要着力推进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要把安全生产承诺制度贯穿于企事业单位诚信体系建设之中,建立健全信用制度体系、利益导向体系和监督管理体系。要把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的诚信表现与其切身利益直接联系起来,对不讲诚信、见利忘义、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给社会造成严重负面影响的单位和个人,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并在媒体上曝光。

责任部门和单位:市各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

二、标本兼治,认真做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

各级、各部门和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防范意识,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对发现的隐患特别是重大隐患,要加大投入,不仅治标,更要治本。进一步完善“专家查隐患、政府搞督查、部门抓监管、企业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对重点企业继续实施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和领导包案制度。要组织力量对各行业(领域)影响安全生产的隐患和问题进行全面排查治理,做到排查不留死角,重大隐患及时消除。要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和分级管理制度,实现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要突出抓好煤矿隐患排查,严防瓦斯、火灾、水害、冒顶等事故,严禁“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坚决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规范煤炭资源整合,加强技改、兼并、重组、托管期间煤矿的安全监管。要严密防范金属非金属矿山坍塌、坠落、透水、窒息等事故,加快病险尾矿库治理。要组织开展在建及已投入使用的桥梁、隧道和建设施工项目安全大检查,加大资金投入和危桥改造力度,并加强通行、使用管理,防范坍塌、坠落、塔吊倒塌等事故的发生。要切实加强冶金、有色等工业企业起重、吊运、冶炼、铸造等设备设施的维护检修,严格执行操作规程,落实安全防护措施,防止发生人身伤害事故。要全面查找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的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等各环节事故隐患,严把新建、改(扩)建项目设立、竣工投产关,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行为,严防火灾、爆炸、中毒等事故。对集生产、销售、储存、居住于一体的“三合一”、“多合一”小企业、小作坊的火灾隐患,要加大排查整治力度。全面做好电力、民爆器材等其他行业、领域的隐患排查治理,严厉打击偷盗、破坏电力设施和违法制售、使用火工品等行为。

对于排查出的各类隐患,要按照定措施、定标准、定期限、定责任人的要求,分类治理,坚决整改。凡是能够马上整改的要立即整改;对一时不能整改到位的,要严格落实整改计划和应急监管措施,限期整改,确保万无一失;对拒不整改或经过整改仍达不到安全要求的,要坚决予以关闭。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完善群众举报、定期督导制度,确保隐患的及时发现和整改,努力杜绝新的隐患。

责任部门和单位:市各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

三、突出重点,狠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今年是建国60周年,是全国人民政治生活中的大事,也是全国“安全生产年”,各级、各部门和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特别是要加强全市高危行业和重点领域的专项治理,创造和谐氛围,促进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一)继续深化煤矿安全专项整治。加大小煤矿的整合重组力度,一季度完成小煤矿整合重组方案报批工作,上半年完成小煤矿技术改造方案审批工作,力争年底前完成小煤矿整合重组工作。严格执行小煤矿兼并、重组、托管期间停产整顿要求,实行派驻停产监督员制度,死盯死守,严厉查处违法违规生产行为。要加大矿井技术改造安全监管力度,严格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切实加强矿井通风,做好防瓦斯、防治水、机电运输和顶板管理工作,保持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牵头单位:市安监局、市国土局。责任单位:市安监局、市国土局、市公安局、市发改委,有关县、区政府。

(二)推进非煤矿山行业整治。大力推进尾矿库专项整治。存续的196家尾矿库中,手续不全、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一季度前进行关闭。强制推行露天矿山中深孔爆破技术和机械化采装、地下矿山机械通风和实测工作,对达不到要求的一律不予许可。深化非煤矿山专项整治。露天矿山重点治理边坡事故隐患,地下矿山重点治理采空区事故隐患。加强基建矿山安全监管。严格控制基建期,无正当理由,基建期内完不成基建工程的,停止建设,实施关闭。加大对矿山企业监管力度。严厉打击无证采矿、以采代探、越层越界等盗采国家矿产资源违法行为,维护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稳定有序。

牵头单位:市安监局、市国土局。责任单位:市安监局、市国土局、市公安局、市环保局、市发改委,有关县、区政府。

(三)加大危险化学品行业整治。着力做好剧毒化学品、易燃易爆化学品生产、存储企业安全监管。完成市油漆厂等3家市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停产工作。督导省政府确定的6家安全防护距离不足企业承诺事项的落实,做好市政府确定的10家危险化学品企业搬迁工作。做好危化品安全生产许可工作。推动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三同时”工作,强化安全技术应用,把握好新、改、扩建项目安全审查关。

牵头单位:市安监局。责任单位:市安监局、市公安局、市环保局、交通局、市发改委、市国资委、市中小企业局、市规划局、市工商局,有关县、区政府。

(四)做好烟花爆竹和民用爆炸物品专项整治。严格规范烟花爆竹行业生产经营活动,加大生产经营企业现场监督检查,遏制生产经营单位违规行为。做好深泽等3家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清理关闭工作,完成市土产公司及三个县4座新建标准烟花爆竹储存仓库建设。建立全市剧毒化学品治安管理系统,通过系统来实现对从业单位备案登记、库房管理、流向管理等,提升危爆物品管理水平。按照有关规定,统一规范全市危爆物品各项行政审批,规范业务流程管理,不断提高危爆物品管理的公信力。

在各级政府统一领导下,有关部门要加强联合执法,严厉打击非法制售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专项行动,坚决取缔非法生产经营黑“窝点”。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市安监局。责任单位:市安监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工促局、市供销社、市工商局,有关县、区政府。

(五)消防安全检查专项整治。认真落实新修订的《消防法》,推进消防行政许可改革。重点加大在建工程的监督,督导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严格遵守国家消防法律法规和有关技术标准,避免新、改、扩建工程形成先天患。推广城市建筑消防远程监控技术。通过有资质的中介组织对单位提供自动消防设施远程托管和维护,充分发挥建筑自动消防设施的作用,实现火灾早报警、早处置,最大限度降低火灾损失。要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市农村消防工作建设标准》,加强农村防火工作,督促完善农村消防工作各项规章制度,建立消防组织,不断提高农村抗御火灾的能力。要继续加大重点消防单位监管力度,推动消防隐患整改,确保生产经营单位安全。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责任单位:市消防支队,市商务局、市教育局、市文化局、市卫生局、市国资委。

(六)抓好道路交通专项整治。加强从业人员管理,严禁不具备资质的人员从事营运驾驶和水上营运工作。进一步规范危险化学品运输。严禁不具备资质的人员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工作,加大对不符合规定的危险化学品运输单位和车辆的清理和整顿力度。继续加大对危险路段的治理工作,加大公路改造、养护资金投入、山区道路护坡、涵洞隐患的整治,做好应对自然灾害引发道路交通事故的准备。加大在建石环、张石道路桥梁的专项整治力度,加强对施工路段的交通管理。加强重点车辆排查治理,督促客运、旅游、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等有车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所属驾驶人教育管理,建立并落实车辆定期维修维护和出车前安全检查制度,确保“病车”不出门。加强校车管理,加强对中小学校车的安全管理,严格驾驶人安全教育,消除安全隐患。定期组织开展专项整治,从严查处酒后、无证驾车、农用车违法载人、超速行驶、客车超员、疲劳驾驶、骑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等严重危及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坚决做到发现一起,依法查处一起,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

认真做好铁路无人看守道口监护工作。重点做好重大节日、重要时段等敏感时期道口监管,加强设备设施维护检修,确保功效发挥正常。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教育局、市交管局、市安监局。

(七)突出建筑施工专项整治。继续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以预防高处坠落、坍塌等多发性事故为重点,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日常监督检查覆盖率达到95%以上。对中等工程监督检查次数不少于3次、大型工程不少于5次,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责令整改的施工现场复查率达到100%。依法对建筑施工企业是否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进行严格审查。没有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不予颁发施工许可证,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施工的,要依法进行处罚。对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申请省建设厅暂扣或吊销其安全生产许可证。

加强在建工程和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防止盲目赶工期、赶进度而违章施工,杜绝坍塌、机械亡人事故发生。根据季节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事故预警和监督检查。严禁在不利于室外作业的高温、炎热、严寒、强风、大雨、雪、雾等恶劣环境下施工生产。

牵头单位:市建设局。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市城管局、市安监局、市规划局。

(八)教育、卫生行业专项整治。教育部门要突出抓好农村学校和民办学校的安全工作。加强冬季取暖设施设备的检查维护,防止煤气中毒、触电事故发生。开展校园及周边安全大检查、大整治,消除各种隐患,减少和避免伤害事故发生。加大校舍、校车等设施设备的安全隐患排查,确保师生校园内平安和出行安全。

要加强食品、公共场所、饮水、化妆品、消毒产品、职业、放射以及建筑工地食堂卫生的监督、检查和检测。加强对毒麻药品、放射源、消毒隔离、生物安全实验室等重点环节的安全监管及其它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保管、使用。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市卫生局。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公安局、市文化局、市食药监局、市工商局。

(九)特种设备专项整治。要强化特种设备安全状况现场检查。突出重点区域、重点设备,不断消除监管上的盲区和死角。积极在全市开展车用气瓶和冶金起重机械专项整治活动,解决突出性、倾向性问题。重点抓好人员密集场所、旅游景区、高层住宅楼特种设备隐患治理,确保人们生产、生活和休闲安全。

牵头部门:市质监局。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市交通局、市旅游局、市国资委、市中小企业局。

(十)电力专项整治。积极推进安全风险管理。全面落实供电企业安全风险管理工作推进方案,以防人身触电、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和误操作等典型事故风险为重点,制定并落实风险控制措施。加强现场安全管理与监督。从严查处管理、装置和行为违章行为,杜绝各类事故。加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继续深化电网和设备隐患排查治理,督促落实遗留问题的整改。继续加强现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加大对高危客户的用电检查力度。建立健全高危客户用电安全隐患档案,重大隐患做到“一患一档”,指定专人跟踪、督促整改,及时反馈整治工作进度。积极开展输电线路保护区域内的树障清理及“线下三违”治理工作,积极开展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的违法犯罪活动。

牵头部门:市工促局。责任单位:市工促局、市公安局,*电业局。

四、关口前移,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双基”工作

(一)推进安全社区创建和乡镇建设工作。市内五区政府要严格按照《全国安全社区的标准》,认真开展安全社区创建工作。一季度配合国家有关部门完成对我市已创建试点国家级“安全社区”的评估验收和命名挂牌工作。二季度做好创建经验的推广工作。在全市启动第二批国家级安全社区创建活动,年内实现国家安监总局确定的在“十一五”期间省会城市至少要有10个社区达到国家级“安全社区”的目标。各县(市)、区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乡镇(街道)安全管理机构,落实执法人员,规范委托执法工作,有条件的县(市)、区争取在今年全部完成委托执法工作。继续巩固加强安监站建设和人员配备工作,确保安全监察装备、防护等业务经费投入。

(二)抓好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增强全社会安全意识。要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弘扬安全文化,普及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强化全社会的安全意识。利用宣传咨询日、讲座、竞赛、板报、标语等形式,开展好“安全生产年”、“安全生产月”和“消防宣传月”等活动,积极营造“关爱生命、安全发展”的氛围。大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社区、进学校、进乡村、进家庭、进企业等活动,提高全社会的安全文化素质。依法做好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考核和发证工作。督促企业强化对一线员工的安全培训教育。各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舆论导向及监督作用,大力宣传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加大对重大隐患治理、重大责任事故查处及相关责任追究的报道力度。

(三)大力推行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夯实企业安全基础。扎实开展安全生产能力建设,提升企业整体安全水平。按照国家和省制定的有关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和考评办法,积极推行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规范企业安全生产活动,实现安全生产形势的根本好转。继续强力推进机械制造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重点加快推进县(市)、区机械制造企业标准化进程。启动纺织企业标准化工作。按省安监局要求,市属企业完成达标挂牌任务。有纺织企业的县(市)、区必须确定1家纺织企业为试点,开展纺织标准化达标活动,力争上半年达标挂牌。推广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工作。在上半年完成7家试点企业安全标准化考评工作,争取年底前全市50%的企业达到标准化要求。推进危化企业安全标准化工作。制定市、县两级危险化学品单位标准化具体工作计划,完善市级考评机构和考评机制,合理安排认证。

牵头部门:市安监局。责任单位:市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

五、加大力度,积极做好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监管工作

按照国家、省关于加强作业现场职业危害监管的要求,督导企业建立职业危害管理档案。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执法检查,纠正危害企业员工身体健康的违法行为。强化对作业现场职业危害的监管,并按规定落实职业卫生安全许可工作。各级安监与卫生部门要加强沟通协商,划清职能,明确分工,责任到位,做好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工作。一是建立健全用人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制度。在2008年职业危害申报摸底的基础上,督促用人单位因新建、改建、扩建和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等所产生的职业危害因素履行申报义务,使申报工作规范化、经常化。对不认真履行职业危害申报义务的用人单位按法律法规要求进行行政处罚。二是加大资金投入,强化监管手段。强化职业危害现场监督检查的技术支撑力度。要按有关要求购置现场监督检查、检测检验设备,依靠科技手段提高监管水平;三是开展职业卫生专项整治。按照《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和《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省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把矿山、冶金、有色金属、建材、机械、轻工、化工等职业危害严重的行业作为整治重点,对矿山开采、冶炼、水泥制造、箱包加工、玩具制造、皮革加工、制鞋、家具制造、化工、五金电镀、电子制造、装饰材料加工等企业进行专项治理,及时查处职业卫生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全市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状况得到根本性的好转。

牵头部门:市安监局。责任单位:市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

六、严格执法,严厉查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在日常执法监察的同时,以危险化学品、矿山、建筑等高危行业为重点,继续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执法监察,加大对事故隐患的执法监察力度。抓住重大节日和重要时段等特殊时期,对烟花爆竹生产、销售、经营和仓储,危险化学品行业,人员密集场所开展专项执法。根据安全生产形势需要,对全市建筑、电力、矿山领域和企业开展联合执法,探讨和完善安全生产行政联合执法长效机制。

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要公正执法、廉洁执法、严格执法,加大对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对接到的各类举报案件,采取强有力的措施,严厉查处。按照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对发生事故的单位,不仅“顺查”追究企业主体责任,还要“倒查”追究监管责任。对因失职、渎职和等行为造成重大事故的有关人员,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对举报人给予保护,按照市政府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牵头部门:市安监局。责任单位:市安监局、市公安局、市建设局、市国土局、市工商局,*电业局。

七、提升水平,加快推进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

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各级要在提高制定预案质量上下功夫,切实提高预案的实用性和针对性。在督导各类大型企业做好各种预案的基础上,重点督导中小企业、个体私营企业编制完善应急预案,提高预案覆盖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