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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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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第1篇:乡镇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范文

一、基本情况

东川地处昆明东北,属边远山区,所辖6办事处、镇,农村农户以种、养业为主要生产方式。今年年初起,我行按照上级行的工作部署,认真组织辖区农村金融机构开展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加强面向农村的征信等金融知识宣传,提高农民信用意识;深入开展信用村(镇)创建工作,改善农村信用环境;加快农户信用信息采集,构建辖区农户信用信息数据库;逐步完善农户信用评分系统,推动应用系统发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经过一年的工作,东川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资料收集、录入取得了一些的进展(2012年9月末东川区农村体系建设资料收集、录入情况统计如下表)。

东川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农户资料收集、录入情况统计表

截至2012年9月末,东川区有涉农基层网点39个,农村农户总数为58144户,建立人行农户信用档案32413户,贷款余额70502万元。然而,东川大部分乡镇属边远地区,由于受经济发展相对缓慢、金融服务不健全、基层农村金融机构和农户对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认识不足等因素的制约,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还存在诸多问题。

二、存在问题

(一)基层农村金融机构对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认识不足,采集农户信用信息积极性不高

边远地区基层农村金融机构普遍缺乏对农村信用体系建设重要意义的认识,片面认为建立农户信用信息,对农户贷款的促进作用不大,开展农户信用信息采集工作缺乏积极性。

(二)农村金融服务不健全,制约农村信用体系建设

近年来,随着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农业银行、农村信用社等农村金融机构出于自身经济效益的考虑,进一步收缩边远乡镇营业网点,导致一些边远乡没有金融机构营业网点。由于在这些边远乡享受不到应有的金融服务,增加了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难度。

(三)部分农村金融机构对农户贷款惜贷,影响了农户参与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积极性

由于边远地区农户贷款主要用于种养殖业,而种养殖业受自然灾害的影响较大,尤其近年来气候异常,自然灾害频繁发生,给从事种养殖业的农户带来较大经济损失。部分农村金融机构出于贷款风险因素考虑,对农户贷款惜贷,以致农户贷款难,而不愿积极参与农村信用体系建设。

(四)农村经济欠发达,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基础薄弱

一方面边远地区农村经济欠发达,农业生产难形成规模,农村人口人均收入低,农民生活水平欠佳。另一方面边远地区农村农户向金融机构贷款的户数和金额相对少,大部分农户接触金融少,金融知识缺乏,信用意识淡薄,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基础薄弱,阻碍了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有效开展。截至2012年9月末,东川农户总数为58144户,而贷款农户为3980户,占比为6.8%,其中农村信用社贷款余额273560万元,农户贷款余额59736万元,占比为21.8%。

(五)农户信用信息数据库采集数据项多,采集信息难度大

按人民银行《云南省农户信用信息与信用等级评价指标指引》的填写要求,每户农户需要采集的信用信息分为农户信用信息采集与信用等级评定申请、农户家庭基本情况信息、农户家庭资产信息、农户家庭经营项目信息、贷款还款信息、综合信息等6个部分共78项,需采集信息的数据量大。而边远地区乡镇农村金融机构营业网点少,通常只有农村信用社一家,工作人员仅有3至4人,面对遍布全乡(镇)成千上万户的贷款农户,不能够保障准确完整地进行采集。由于采集农户信息不完整,也影响了农户信用评分系统对农户信用评分结果的准确性,阻碍了应用评分结果发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业务的开展。

三、建议

(一)加强宣传,提高对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认识

一是人民银行加强与农村信用社的沟通联系,积极宣传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对促进农村信用社业务发展的重要作用,指导农村信用社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二是利用板报、宣传单、山歌等农民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深入乡、镇、村开展征信等金融知识宣传,让广大农户更多地接触金融,了解金融,进而提高对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认识。

(二)完善农村金融服务功能,提高金融服务水平

农业银行、农村信用社等农村金融机构应把金融服务的主渠道面向农村,进一步健全边远地区农村金融网点,完善金融服务“三农”品种,提高金融服务水平,让广大农户享受到便利的金融服务,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创造良好的条件。

(三)加强对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组织协调,形成齐抓共建格局

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坚持以政府引导,人民银行指导、农村信用社为主导的工作思路,形成齐抓共管格局。县、乡、村政府部门要把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作为开展农村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积极引导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深入开展;人民银行征信部门要深入基层加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具体指导,确保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扎实开展;农村信用社要高度重视,落实负责部门人员,制定工作计划和方案,确保工作质量和效率。

第2篇:乡镇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范文

多年来,农村信用社在大力推广小额农户信用贷款的同时,也在开展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培育农村信用环境,建立信用村组、信用乡(镇)评价体系,为推动诚信农民建设打下坚实基础。农村信用体系的建设不仅加快了农村地区的经济发展、优化了农村的信用环境,同时也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应。笔者对如何助推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提出以下建议。

一、构建农户信用体系,提高诚信意识

构建农户信用体系,必须以道德为支撑,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环境,县、乡、村各级政府组织要积极配合,做好对农户的宣传工作,在全社会广泛开展关于诚信的宣传教育,普及信用知识,使广大农户树立诚信方面的道德意识,重视他人和社会对自身信誉的评价,增强对失信行为的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采取以人民银行为征信主体、基层农村信用社服务网点为基础的信用宣传,大力宣扬诚信传统美德,还可以在农村集市人口集聚的时间和场所进行信用宣传,夯实农村信用环境建设的思想基础,使诚实守信观念深入人心,基本形成“人人讲信用、争当信用户,户户讲信用,争创信用村;村村讲信用、争创信用镇”的良好氛围。

二、充分发挥政府职能作用,对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起到指导作用

治理和改善农村信用环境,不仅仅是金融业的责任,而是全社会义不容辞的责任,更离不开政府的全局规划、大力推动和有效监督。为加强对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和管理,基层金融机构应该成立信用村组、信用乡(镇)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政府、农村信用社、村支“两委”及农户“四位一体”的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联动机制。实践证明,这种依靠地方乡镇和村委的“四位一体”农村社会信用体系应得到进一步的重视和培育,同时为农村信用体系提供了组织保障。

第3篇:乡镇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范文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全面贯彻落实党的精神为指导,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司法公信、个人诚信为主要内容,建立健全信用制度规范,强化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的应用,逐步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持续推进政银联动、政企联动,深化区域信用联动和信息共享体系建设,创建良好的社会诚信氛围,使诚实守信成为全市人民自觉遵守的行为规范。

(二)基本原则

1.政府推动,部门联动。充分发挥政府在规划引导、资源整合、需求培育、联合惩戒、宣传教育等方面的推动作用,不断提升政府的公信力,使政府成为诚实守信的表率。努力打通信用信息的采集渠道,带头使用信用产品,构建信用监管联动机制。加强诚信宣传和失信曝光,推动信用文化建设,使政府成为营造诚信和谐氛围的倡导者。充分调动政府各级部门信用建设工作的积极性,整合工作力量,丰富工作手段,提升工作效率,加强对失信行为的约束和监管,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

2.统筹规划,应用导向。立足当前,着眼全局和未来,统筹进行规划,创新工作思路和目标,抓住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明确阶段性任务和实施步骤,有序建设和逐步完善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基本框架。把应用作为推进工作的核心,密切关注生态环境、工程建设、工商管理、食品安全、司法公信和金融服务等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经济健康发展及社会和谐稳定的重点领域,深化需求分析,积极探索公共信用信息应用模式。

3.完善制度,建立体系。在国家法律框架体系下,继续建立和完善包含规范征信活动、信用奖惩、市场监管、信息共享与披露等内容的信用制度规范,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外在约束。按照“统分结合、共建共享”的原则,建立包括公共信用信息分类、信用评价指导标准等在内的信用标准体系,指导和规范各种信用行为。

二、重点任务和责任分工

(一)应用社会信用综合服务平台

1.全面应用社会信用综合服务平台。

(1)各单位要将本部门、本单位归集的信用数据向省、市平台录入(涉及安全、稳定、隐私等信息除外),实现全省、全市信用信息数据收集、存储、整合、共享、开放和监管。(市政务服务局牵头,各部门配合,完成时限:7月底)

(2)政务服务管理平台(系统)接入省、市社会信用综合服务平台,将政务资源目录、共享清单、共享负面清单、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等落实情况纳入部门信用信息记录。(市政务服务局牵头,各部门配合,完成时限:8月底)

2.全力做好“双公示”工作。

(1)各部门、各单位要全力做好“双公示”工作,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事项要在作出决定7个工作日内,依法向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报送。逐步推行行政强制、行政确认等行政行为信息公开。(各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完成时限:全年)

(2)各部门、各单位要及时将本部门调整更新后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事项清单报市信用办,更新双公示目录。(市政务服务局牵头,各部门配合,完成时限:5月底)

3.应用信用风险预判系统。

与市信用办沟通,积极利用省社会信用综合服务平台,使用信用风险预判预警系统,加强市场监管大数据分析,全面、客观地评估市场主体经营状况和信用等级,及早发现防范苗头和跨行业跨区域风险。运用大数据主动发现和识别违法违规线索,有效防范危害公共利益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市政务服务局牵头,各部门配合,完成时限:全年)

(二)加强政务诚信建设

1.建立政务主体信用档案。

(1)推进政府采购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领域、招标投标领域、招商引资领域、各级政府债务领域和乡镇(街道)政务诚信六个领域诚信建设。各相关部门要建立政务主体信用档案,在履职过程中,依法将采集和记录到的政务主体信用信息记入信用档案,并与省、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现共享。(市财政局、市政务服务局、市商务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各部门配合,完成时限:5月底)

(2)持续推进建立公务人员、事业单位从业人员信用档案,并与省、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现共享。(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完成时限:6月底)

2.建立完善政务信用承诺制度。

各单位依据各自权责清单,梳理可开展信用承诺的行政许可事项,制定规范格式的信用承诺书,并依托部门门户网站、“信用中国()”网站面向社会公开,推动在更多行政许可事项中应用信用承诺制度,将信用承诺纳入政务信用记录,记入政务主体信用档案。(各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完成时限:6月初)

3.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承诺制度。

各部门要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及时公开相关信息,同时制定承诺书对外公布,不断提升政府服务水平和监管效率,形成“守信受益、失信难行”的良好信用环境。(各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完成时限:6月初)

4.加强政务诚信教育。

加强公务员、事业单位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法律知识和信用知识教育,将信用建设纳入公务员培训和领导干部进修课程;并进一步扩大诚信教育范围,提高党政机关所有人员诚信意识。(市委组织部牵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配合,完成时限:5月底)

(三)强化信用联合奖惩机制建设

1.应用行业信用承诺制度。

各部门要建立健全行业标准格式的信用承诺书并公示,全面应用行业信用承诺制度,在行政许可事前督促监管和服务对象签署承诺书,作为事中事后监管的事前约束依据。(信用体系建设成员单位,完成时限:7月底)

2.加强守信主体和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归集共享。

各部门要按照国家、省、市信用联合奖惩合作备忘录和各自权责清单,修改完善和抓紧落实信用“四张清单”,并将本部门确定的守信主体名单和本系统省、市级主管部门确定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每月20日前向市信用办进行报送,市政务服务局将案例汇总后报市,对推送案例单位及联合奖惩单位在年底考核时将给予鼓励加分。(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委编办、市政务服务局、市发改局、人民银行支行、市人民法院、市统计局、市税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社保局、市金融办、市教育局、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审计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医疗保障局、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市人防办、市扶贫办、市林业和草原局、市商务局、市检察院、等按职能分别落实,完成时限:每月)

3.推动联合奖惩制度有效落实。

(1)各单位要在行政许可、政策扶持等方面开展信用核验,并积极应用联合奖惩系统,及时归集联合奖惩案例,每月20日前将相关案例报至市信用办。(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委编办、市政务服务局、市发改局、人民银行支行、市人民法院、市统计局、市税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社保局、市金融办、市教育局、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审计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医疗保障局、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市人防办、市扶贫办、市林业和草原局、市商务局、市检察院、等按职能分别落实,完成时限:每月)

(2)加强信用案例的宣传报道,积极参加省优秀信用案例征集评选活动,对参选单位在年底考核时将给予鼓励加分。(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委编办、市政务服务局、市发改局、人民银行支行、市人民法院、市统计局、市税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社保局、市金融办、市教育局、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审计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医疗保障局、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市人防办、市扶贫办、市林业和草原局、市商务局、市检察院、等按职能分别落实,完成时限:每月)

(四)完善市场主体权益保护机制

1.建立健全信用信息异议投诉制度。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异议投诉专栏,完善信用信息异议投诉机制,对市场主体提出异议的信息,信息提供和采集单位要尽快核实并反馈结果,经核实有误的信息要及时予以更正或撤销;因错误认定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错误采取失信联合惩戒措施损害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相关部门要积极采取措施消除不良影响。(各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完成时限:全年)

2.建立健全信用修复机制。

(1)各单位按照《省公共信用修复管理暂行办法》要求,针对“黑名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积极开展信用修复工作,鼓励市场主体以参加公益慈善活动等方式开展信用修复工作。(市网信办、市编办、市政务服务局、市发展和改革局、人民银行支行、市人民法院、市统计局、市税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金融办、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人社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审计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医疗保障局、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市人防办、市扶贫办、市林业和草原局、市商务局、市检察院、市能源局等按职能分别落实,完成时限:全年)

(2)各单位要针对“行政处罚对象”组织开展信用修复工作,切实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针对严重的“行政处罚对象”,要组织不同形式的信用修复培训,帮助失信主体完成信用修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税务局、市政务服务局、市人民法院牵头,各相关单位配合,完成时限:全年)

(五)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加强行政管理事项中应用信用记录和信用产品

1.推动强化信用分类监管。

(1)各单位要积极应用社会信用综合服务平台,开展公共信用综合评价,并以信用综合评价结果为基础,结合部门行业管理数据,建立行业信用评价标准和模型,为信用监管提供更精准的依据,对监管对象进行分级分类,根据信用等级高低采取差异化的监管措施。(各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完成时限:全年)

(2)重点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生产安全、环境保护、产品质量、工程建设、劳动保障、税收管理、医疗卫生、招投标、政府资金安排使用等领域实施信用分类监管。(市政务服务局、市发改局、人民银行支行、市人民法院、市统计局、市税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社保局、市金融办、市教育局、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审计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医疗保障局、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市人防办、市扶贫办、市林业和草原局、市商务局、市检察院、等按职能分别落实,完成时限:全年)

(3)积极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信用等级相结合,对信用较好、风险较低的市场主体,可以合理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减少对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对守法者做到“无事不扰”,确保企业有“宁静时间”生产经营;对信用风险一般的市场主体,按常规比例和频次抽查;对违法失信、风险较高的市场主体“利剑高悬”,适当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依法依规实行严管和惩戒。(市政务服务局、市发改局、人民银行支行、市人民法院、市统计局、市税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社保局、市金融办、市教育局、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审计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医疗保障局、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市人防办、市扶贫办、市林业和草原局、市商务局、市检察院、等按职能分别落实,完成时限:全年)

2.建立健全市场主体自愿注册机制。

鼓励市场主体在“信用中国()”网站上自愿注册资质证照、市场经营、合同履约、社会公益等信用信息,并对信息真实性公开作出信用承诺,促进相关信息的整合、共享与应用。(各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完成时限:全年)

3.加强信用记录和信用产品的应用。

(1)持续完善政务诚信、商务诚信、信用联合奖惩、在行政管理事项中应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等的具体操作办法,并将落实情况报市信用办。(市金融办、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完成时限:7月底)

(2)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干部选拔任用、从业资格认定等相关工作中,推广使用公民个人信用记录、信用分和相关信用信息报告。(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完成时限:全年)

(3)在青年入学、就业、创业等领域的优惠政策和资金支持方面,依据个人信用信息记录档案,对信用良好的给予优先安排。(团市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市财政局等有关部门配合,完成时限:全年)

(4)将具备资质的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嵌入行政管理、项目审批和公共服务的各领域、各环节,作为必要条件或重要参考依据。在政策扶持、招标投标、政府资金安排使用等重大经济社会活动中,依法推行使用信用报告制度。(市发改局、市政务服务局、市财政局、市工信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完成时限:全年)

(5)年底前要在1个领域应用公共信用评价结果,2个领域应用第三方信用报告,2个领域开展“信易贷”“信易游”、“信易行”、“信易批”等“信易+”信用惠民便企产品开发和应用。(市政务服务局、市发改局、人民银行支行、市人民法院、市统计局、市税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社保局、市金融办、市教育局、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审计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医疗保障局、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市人防办、市扶贫办、市林业和草原局、市商务局、市检察院、等按职能分别落实,完成时限:全年)

(6)在办理行政许可过程中,对具有优良信用记录行政相对人,各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依法采取“绿色通道”和“容缺受理”等便利服务措施。(有行政许可权的单位和部门,完成时限:全年)

(六)开展城市信用监测指数提升行动

1.推动开展城市增信专项行动。

积极参与国家、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试点相关工作,认真落实“城市增信专项行动方案”明确的各项重点任务。积极做好国家城市信用排名数据指标上报工作,着力推动我市在国家城市信用排名中争先晋位。(市政务服务局牵头、各部门、各单位配合,完成时限:全年)

2.探索开展信用示范评选。

探索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乡镇、示范街道、示范村创建工作,根据效果,选择1-2个作为示范,发挥表率作用,促进社会信用建设整体水平的提升。(市政务服务局牵头,各乡镇(街道)配合,完成时限:全年)

(七)集中开展重点领域失信问题专项治理,促进营商环境不断优化

1.集中开展重点领域诚信缺失问题专项治理,持续推进政府机构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增强政府机构公信力,消除不良影响。(市政务服务局、市人民法院、市税务局、市财政局等相关部门、政府机构失信单位,完成时限:全年)

2.集中开展重点领域诚信缺失问题专项治理,落实中央、省市文明委关于集中治理诚信缺失突出问题部署和要求,对重点领域开展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年底前,失信专项治理对象的整改和退出率要达到100%,做出信用承诺率达到100%。(市文明办、市人民法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税务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完成时限:全年)

3.持续对失信案件进行清理,各相关部门要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案件逐一进行核实、清理,年底前失信对象的整改和退出率要达到100%,参加信用修复培训率达到100%,做出信用承诺率达到100%。(市人民法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税务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完成时限:全年)

(八)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组织机构

1.建立健全组织架构,各单位要根据机构改革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更新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责任人和分管领导、具体联系人员,并报市信用办。(各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完成时限:5月底)

2.各相关部门要按照省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精神,依据本方案并结合部门实际,制定本年度落实方案。并报市信用办。(各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完成时限:5月底)

(九)完善相关制度和标准

1.强化制度保障,围绕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领域诚信建设,以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信用分类监管和服务为主要抓手,进一步完善各项制度和实施方案,并组织全面落实。(各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完成时限:全年)

2.落实省市出台的各项政策措施,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的指导意见>任务的通知》(白信用组办﹝2019﹞13号)等文件要求,制定完善本行业实施的操作方案、具体办法,明确时限要求,进一步加强各级各类行业信用监管,每季度将落实情况及时报市信用办。(各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完成时限:每季度)

3.完善公共信用信息资源目录,按照国家、省、市推动建立信用信息资源数据库的要求,编制本市《公共信用信息目录》,完善公共信用信息采集规范,及时进行校核更新,实现与省、市级信用综合服务平台共享。(各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完成时限:5月底)

(十)完善信用体系建设评价考核监督机制

要进一步制定和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评估管理办法,细化本地区2020年考核评估指标,并纳入年度绩效考核,通过督促整改、通报、警示、约谈等方式,有效推动各项工作开展。(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完成时限:5月底)

(十一)加大诚信活动宣传推广力度

1.各单位要持续深入推进“诚信建设万里行”主题宣传活动,加强在“信用中国”网站,电视台、微信公众号等各类媒体的宣传引导。(市委宣传部,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完成时限:全年)

2.各单位要及时对城市信用建设的优秀经验进行总结和推广。广泛开展信用政策的解读和培训。将信用文化教育纳入各级教育和培训体系中。(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完成时限:全年)

3.各部门要根据工作实际,依据本方案及时向市信用办报送信用信息,市信用办将对信息报送数量、质量予以考核和通报,每周不少于1条,对被国家、省、市采用的信息给予鼓励加分。(市政务服务局牵头,各相关单位配合,完成时限:每周)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有关单位要建立完善组织领导机制, 制定本单位、本行业或本领域的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强化信用队伍建设,责任落实到具体科室和人员。

第4篇:乡镇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范文

探索农村金融创新的历程

2007年,中国人民银行宁德中心支行按照总行、福州中心支行的要求,以“人行引导,农信社操作”的原则,进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通过征集农户信用档案、开展农户信用评价,开发农户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等,促进了农户融资和当地信用环境建设。

2008年底,宁德中心支行在原来的基础上开展农村金融创新,形成“政府推动、人行引导、各方参与、中介操作”的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思路,经过在屏南县的实践,发现原有的做法存在三个问题:农户信用信息由农信社采集并使用,相关部门和涉农金融机构都无法共享;信息数量大,征集花费了大量人力物力,后期数据更新难以持续;迫切需要政府支持与政府相关部门建立联动机制。

2009年平台建设进入实质性攻坚阶段,并形成了现有平台的雏形,屏南县被列为中国人民银行总行重点试点县。

政府搭台――主动整合政府资源

屏南县政府一是强调政府牵头办事业单位,以满足农村金融创新和发展的公共产品服务需求,政府授权成立小额信贷促进会。二是主张农村服务机制创新试点工作“基础在村,作为在乡,龙头在县”,为此就必需搭建县、乡、村三级联动服务平台,整合各类服务力量和资源为农村提供公共服务。三是对原有的县社会服务联动中心进行改造和提升,并与县农办合并,成立县三农服务联动中心,协调农业、科技、民政、土地、供销、畜牧、水产、农机、林业、水利等“三农”部门技术力量,参与“三农”服务,提升服务质量。重点对农业、林业、水利、畜牧、水产、农机、供销等各类涉农服务资源、涉农服务人员、涉农服务的内容进行有效整合,建立统一协调、调度制度。

屏南县三农服务联动中心是“三农”工作的枢纽站和调度室,乡镇三农服务联动中心是具体运作平台。每个乡镇都设有综合服务窗口,主要职责是落实县三农服务联动中心和各试点项目实施单位确定的服务计划,组织并落实本乡镇农村服务各项具体任务;收集、整理、各类服务信息;统一调度本乡镇技术人员、乡村干部开展技术示范推广、生产指导和服务等,组织农业专家举办技术讲座、开展重点技术攻关;组织协调由各级下派的科技特派员、流通助理员等各类人员开展服务,并进行实绩评估,完善考评、淘汰机制。

在此基础上形成了现在屏南县农村金融创新平台的基本架构,如图1所示:

屏南县农村金融创新平台建设结构图的分析解释

政府推动和人行引导,搭建农村金融创新平台

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是一项综合性的系统工程,单纯依靠个别金融机构力量很难完成,因此需要人民银行屏南县支行、地方政府、金融机构及社会各方力量共同参与、互相配合。

屏南县作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试点,县委、县政府发起成立了农村金融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县长担任组长,各涉农金融机构负责人、相关的政府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人民银行屏南县支行,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和实施方案,明确各涉农金融机构和县直部门在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中的任务分工以及职责,强调政府引导,增强了小额贷款促进会的动员能力,形成了农户信用体系建设的有效合力。

乡镇一级政府和村级行政力量(行政村联络员)在平台运转过程中扮演者举足轻重的角色:村一级行政力量是熟人社会的主要力量,他们居住在本村,非常熟悉村里每家每户的信息,几乎不用花费太多时间和精力就可以提供非常准确的个人信用信息情况;乡镇一级政府则从较高一个层面可以实现对村一级的行政人员进行激励和管理。

计生局、林业局、农业局、民政局和扶贫办等行政部门积极配合小额贷款促进会的工作需要,为其提供详细而真实的贷前农户信息,大大节约了信息搜集成本,而这些相关行政部门也并未因此而投入过多的人力物力,属于其本部门的职能工作。

中介机构操作,遵循市场化运作模式

农户信用信息采集、评价、更新和应用工作量很大,单纯依靠行政手段很难实现可持续,提供的信息很难与金融机构的需求相对接。为此,屏南县支行提出人行引导、政府协助、专业中介机构具体操作的市场化模式,通过整合政府支持的社团组织、农业担保公司、行业协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社会中介组织资源,将农户信用信息的征集、评价、更新、推介、担保等工作交由中介机构具体负责完成,并同时接受人行的业务指导和监督。具有很强的可持续性。

屏南县最终将中介组织确定在当地的小额贷款促进会(简称促进会),负责推动全县农户小额信贷活动,协调指导中介担保组织,开展农户信息征集,农户信用等级评定。促进会挂靠县扶贫办以推介的身份与农信社、农行、邮储银行建立了小额贷款服务合作关系,负责完成信用信息征集、评价工作,结合林权抵押、村骨干担保、大户能人担保、农户联保、合作社担保、公职人员担保等多种形式,协助金融机构做好贷前调查,集中推介、贷后回访及催收贷款等工作。此外,政府还投入了100万元专项资金设立小额信贷风险基金,与农业担保公司合作共同承担推介贷款和担保等服务。通过近两年的实践,这种市场化的运作能有效降低银行授信的信息成本,并结合移动公司为农户贷款提供便利,更为关键是市场化运作模式步入良性循环后,整个地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呈现持续完善、增长的趋势。

与县移动公司合作开发信息系统平台,提高金融服务效率

宁德市移动公司发挥其科技力量优势通过投入技术、人员、资金、设备等重点服务屏南县移动公司,开发了基于短信、无线应用协议(WAP)的农户信用信息征集系统――“三农综合服务信息平台”,作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软件支撑平台。

2007年县移动公司与小额信贷促进会合作研发了这样一个平台,2008年底正式运行。一期的名称为“小额信贷服务信息平台”,之后改为“金融综合服务信息平台”,目前称为“三农综合服务信息平台”。建立该平台最初的想法很简单,即由促进会提出构建一个平台来方便群发短信,后在移动公司的帮助下认为构建一个信息化平台可行,随之发展起来,现在该平台运行状况良好。该平台的建立,将贷款流程缩短至3个工作日以内,农户通过短信向平台申请贷款,1~2个工作日就可通过短信回复通知是否可以获得贷款,然后会通知到邻近的金融机构(通常是农信社)去办理贷款手续拿到贷款。

屏南县移动公司为该平台的建立提供主要的技术支撑。目前用户有5万多人,电信的用户1.5万人,联通的用户有6000多人。县移动公司最初参与该项目的建设主要是为了承担企业的社会责任,因为县人民银行是其集团客户,觉得为客户提供量身订做的服务也是情理之中的,所以将之作为一个创新项目向总部申报以获得5万元的专项基金来运作的;在项目的运作过程中,与当地的政府部门、小额信贷促进会逐渐融合,觉得可以将之作为公司的一个业务拓展项目来做,如果运作成功,可以帮助公司在今后占领广大的农村市场,这也是公司未来发展的战略之一,为此,公司又连续分别申请了25万、15万元的专项基金来开发这个平台。截至目前,移动公司已通过专项基金的方式投入50万元左右用于平台的建设和维护,并对贷款申请的短信发送免费,由总公司进行补贴。通过平台的建设,希望能够获得移动公司和当地金融基金发展的双赢。

移动公司为该项目主要开发一个核心数据库――客户关系管理(CRM)数据库;一个系统――地理信息管理系统;三类终端――农村信息机、STK卡及客户端软件;三大平台――短信平台,WAP平台,WEB平台,通过各种技术及移动服务器(MAS)的融合,借助中国移动的服务及网络优势,为当地广大农户提供技术、资金及信息服务。县移动公司负责对采集的信息进行了处理,对于重名现象进行处理,运用多条件进行人工筛选和判断,做了大量的工作,用最简单的人工处理最复杂的工作,为金融部门提供信息。

该系统具有收集、整理农户信用信息和短信收发功能,设有“客户管理”、“服务管理”、“信贷管理”、“文件管理”、“资产管理”、“收入管理”、“信息查询”、“档案管理”、“字典管理”、“菜单管理”、“权限管理”、“短信管理”12个模块。系统的主要特征包括多种信息采集模式和互动的信息交互模式等。

整合部门信息,全方位征集农户信息

征集的农户信息主要包括农户基本信息、住房信息、生产资料信息、信贷信息以及附加信息等五大类。以部门信息为主,调查员信息为补充,建立完善的核对体系。以涉农部门信息为主体。在县政府的协调和人民银行的推动下,相关政府部门将自己的信息按照标准的格式提供出来,通过导入功能导到“三农综合信息平台”。以联络员调查信息为补充。促进会在乡镇设立办事处,村级设置信贷协管员,负责各种信息的搜集、调查及反馈,对农户发放扶贫卡。建立了信息整理体系。农户信息以各行政村为单位,以姓名为主键进行系统自动匹配,整合成系统的农户信用信息;不匹配的信息经县信用促进会设在各乡镇、各行政村的联络员核实确认后,再手工添加到数据库中的每条记录中,整合后形成较为完整的农户信息。

平台建设促进了金融基础设施的完善

建成了完备的农户信用基础数据库

在县政府的推动和人民银行的协助下,相关政府部门将自己的信息按照标准的格式提供给信息平台。计生部门整合提供了全县15.84万人口、4.04万多户农户的人口信息(家庭成员、年龄、婚姻状况、文化程度等);林业部门提供了21367户、94280条林权信息(面积、林种、承包年限、评估价);农业局整合提供了28941条粮食直补信息(土地面积、补助金额);民政局提供了2253条低保信息(姓名、补助金额、困难原因);县扶贫办整理出5874条贫困户信息(姓名、家庭成员、困难原因);各村委提供了外出劳务信息1786条(姓名、务工地点、工种)。各类农户信息经整合后形成较为完整的农户信息基础数据库。

形成了“331”金融服务网络

一是县、乡、村三级联动服务网络。县级以县小额信贷促进会为龙头,乡镇以三农服务联动中心为纽带,村级以“三农”服务站、农村金融综合服务网员(依托移动农村服务站)为基础,构成了三级联动服务机制。二是农信社、农行、邮储银行3家涉农金融机构,联手为农村提供金融支持。三是以县小额信贷促进会为服务纽带,信贷机构、保险机构、担保机构、相关部门等多方参与、市场化运作的“一站式”服务。即通过信息平台,为农户提供信息咨询、银行选择、信用评定、保险服务、林权抵押、担保选择、转账支付等便捷、低成本的服务。

平台的可持续性分析

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共同参与信用体系建设至关重要,而参与各方能否从中获益,是推动此项工作持续发展的持久动力。屏南县的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能有效地兼顾各方利益,各取所需,因此具备旺盛的生命力。

政府部门:通过该平台的建设,虽然有少量财政投入,但明显发挥了财政的杠杆作用,在解决农民融资难的同时,极大的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实现农民增收,政府发展经济、服务“三农”的目标得以实现。同时为在全国开展农村金融创新提供了有力的实践参考。

涉农金融机构:通过与中介机构合作,由中介机构提供借款农户的信用信息和担保,节约了大量人工成本,大幅度降低了信贷风险,涉农金融机构在降低涉农融资风险的同时,大大提高了支农融资的力度,无论自身的经济效益还是社会效益都得到了有力体现。

移动公司:通过参与开发农村信用体系支撑软件平台,为农户提供增值服务,牢牢地抓住了农村庞大的客户群,占据了农村市场的绝对份额,经济上并没有损失,并为移动公司开拓农村市场业务提供了实践经验,从长期发展战略来看,能够实现小投入大回报。

农户:农户通过该平台可以第一时间获取贷款,从中经营获取福利、增加收入,并且在此过程中增加了信用意识,使得金融的可得性大大增加,并为以后享受更多的金融服务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同时,在短时期来看,农户避开了抵押品欠缺的困境,有效的生产性融资使得农户获取了劳动收益之外的资本收益,提高了市场参与度,市场地位进一步提升。

中介机构:中介组织通过担保推介与金融机构合作,中介机构为金融机构提供贷前信息服务、客户筛选和贷后风险化解,金融机构通过让利使得中介组织不但覆盖了其自身运行的成本还获取了平均利润,与此同时也没有额外增加农户的负担。

第5篇:乡镇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范文

贵州省中小企业局和人民银行贵阳中心支行研究成立了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并召开了贵州首次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暨工作会议。

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意义在于:通过开展中小企业征信工作,建立中小企业信用信息档案,改善银企信息不对称,增进中小企业信用意识,优化地方金融生态环境,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

贵州大方县采取四项有力措施加大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力度。一是为非公有制经济的大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努力消除一切影响我县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障碍。二是积极创造条件,帮助非公有制经济做大做强。三是拓宽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空间。支持非公有制经济进入国家允许的垄断行业、公用事业、社会事业、金融服务等领域,鼓励非公有制经济参与国有企业关闭破产和集体企业改制重组。四是切实解决非公有制经济的平等待遇。

从贵州省乡镇企业局获悉,为加快乡镇企业发展步伐,今年贵州乡企发展基金从上年的4000万元增至6000万元,重点投向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乡镇企业项目集聚区发展建设、农产品加工、规模种养业以及名、优、强、特企业及乡村旅游等领域。

四川

由四川省中小企业局、四川省招商引资局、四川省人民政府驻深圳办事处、香港特区政府驻成都办事处、香港CEPA商机发展联合会联合举办的“川―港中小企业合作洽谈会”在成都成功举行。

此次洽谈会,四川省中小企业推出200多个合作项目,涉及电子信息、水电、机械冶金、医药化工、饮料食品等多个行业,总金额超过200亿元。现场签约4个项目,签约金额34亿元。

辽宁

为加快推进以发展县域经济为重要载体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辽宁省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的发展,辽宁省政府决定从今年起设立支持县域经济发展产业项目贴息资金。省发改委、省农委、省财政厅联合下发了《辽宁省支持县域经济发展产业项目贴息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据透露,今年辽宁省政府决定拿出两亿元资金,用于县域产业项目的贴息,目的是引导项目使之符合产业政策,同时吸引金融部门能够增加对县域产业项目的信贷投入。

从辽宁省中小企业厅获悉,辽宁将全力推进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服务体系建设,特别是重点引进国外投资银行等金融机构在沿海经济带设立分支机构,并探索成立地方中小企业银行,引导外资以中外合资方式在沿海地区设立融资担保、信用评估机构,鼓励支持民营资本投资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

青岛

青岛市中小企业发展联盟成立至今,在促进银行和企业问合作、带动担保业振兴和典当、民间借贷中介业的规范健康发展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中小企业发展联盟还有效引导典当、民间借贷中介业日益规范健康发展。

厦门

厦门市成立了企业信用促进会。首批73家企业率先加入到该组织,将依托信用促进会的平台,在各级政府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大力开展企业信用建设。

据介绍,为加快推进厦门市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厦门市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根据国家“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建设要求,厦门市经发局从建立企业信用数据库和开展中小企业信用评级入手,逐步铺开了厦门市中小企业信用服务工作,并且已经取得了显著成效。

国家科技部再次批准厦门高新技术创业中心为2007年度科技部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初创期小企业创新项目服务机构,成为55家获得资格的孵化器之一。

据了解,厦门高新技术创业中心的33家孵化企业在过去4年时间内获得了科技部创新基金无偿资助总计780万元,平均每年有8个项目、每个项目获得近24万元的国家创新基金资助。预计今明两年,厦门创业中心将再有24家优秀小企业可各自获得国家创新基金40万元的无偿资助。

深圳

由深圳市贸工局和深圳市财政局联合印发的《深圳市民营及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资助计划操作规程》中,专门设立了《企业改制上市培育项目资助计划操作规程》一项。根据该资助计划,在深圳市注册,经深圳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备案登记,拟改制上市的民营领军骨干企业及成长型中小企业,在改制上市过程中均可申请资助。资助计划实行总额控制、自愿申报、中介审计、政府决策和社会公示的原则。

舞阳

舞阳县落实激励、扶持、服务企业发展的四项政策措施,积极为中小企业搭建融资平台,促进中小企业快速健康发展。一是设立了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二是实行了县领导重大项目、分包重点企业制度,加强对中小企业的运输、电力、资金、环保等各种经济运行要素的协调,帮助企业解决各种实际困难。三是认真落实“四项制度”,即:企业生产无干扰日制、危害经济环境积分制、责任追究制和倒查账制。四是坚持开好‘四个会议”,即:中小企业经济运行分析会、执法部门自查汇报会、企业评议座谈会和企业联络员汇报会。

武汉

武汉市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2007年度申报已开始,今年内已进行或即将开展的国际市场开拓项目,均有机会获得政府补贴。

根据补贴政策,凡参加境外展会、管理体系认证、产品认证、国际市场宣传推介、创建企业网站、广告商标注册、境外市场考察和境外投(议)标项目,年出口额在1500万美元以内的中小企业,均可申报。

南宁

由南宁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实施的南宁市中小企业信息网络服务平台一期工程各项前期工作全部完成。

据介绍,这个项目计划分两期完成:第一期将由南宁市经委(中小企业局)领导南宁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负责实施,将南宁市500~600家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以及南宁市所辖12个县的经贸局实现联网,并初步建立起中小企业信息网站,打造一个为中小企业提供信息化综合服务的公共服务平台;第二期扩大建设企业信息化应用的各个应用系统,完成企业办公自动化、企业通信、客户服务等模式的建设,进一步完善信息网站,并将宾馆服务业为代表第三产业、交通运输行业、建筑行业等其他行业的规模以上中小企业纳入到南宁中小企业信息网站的统一信息平台,丰富网站的信息内容。

第6篇:乡镇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范文

近日,国务院实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这是我国首部国家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专项规划,具有重要的里程碑意义,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指明了方向。

信用的概念与信用体系的内涵

中西方对于信用概念的不同界定决定了中西方对社会信用体系的不同理解。西方国家对信用的定义是从纯经济学角度进行的。我国《辞海》对信用的解释则较为广义,将其解释为“遵守诺言、实践成约,从而取得别人的信任”。综合来讲,在中文里信用有三种含义:一是对他人或物品等的信任使用;二是遵守诺言,实践成约,从而取得别人的信任;三是以偿还为条件的价值运动的特殊形式,即不需要立即付款或财产抵押担保而进行价值交换的一种制度,多产生于货币借贷和商品(服务)交易的赊销和预付当中。

根据中文信用的定义,我们可以把信用划分为经济信用和社会信用两个方面。经济学意义的信用是指以信任为基础,以按期偿还为条件的交易关系和价值转移方式,它形成交易主体间的债权债务关系。经济信用形式有商业信用、银行信用和消费信用等。所有主体的经济信用关系构成了市场的交易秩序。而社会学意义的信用是指人们在为人处世及各种社会交往中必须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是一种基于伦理的信任关系,可以理解为我们平常所说的诚信。

信任的基础是信用,而信用的基础是信息。市场主体的信用状况可通过其信用信息、信用记录,按照一定的方法进行度量。社会信用状况主要通过市场主体的公共信用信息。披露的主体是公共管理部门、行业组织和社会公众。经济信用状况则可通过其交易信用信息来体现,披露的主体是供应商、客户、银行等授信方,以及行业组织和征信机构等。

中西方不同的国情也决定了其信用体系要解决的社会信用领域的主要矛盾不同。由于西方发达国家市场经济的历史较长,法制相对健全,社会诚信缺失问题已基本解决,或者已不是其社会信用的主要矛盾。因此,西方国家的信用体系主要是围绕经济交易展开的,属于经济金融领域的信用风险管理体系。

我国的国情则不同。一方面,随着30多年改革开放和经济的高速增长,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初步建立,市场状况已从供应短缺发展到产能过剩,买方市场普遍形成,在金融和商务活动中信用交易的比例越来越高,部分行业已接近西方发达国家的水平,信用交易风险问题突出;另一方面,诚信缺失问题依然是我国社会信用问题的主要矛盾之一,必须在信用建设中予以重点解决。因此,与西方发达国家不同,我国正在建立的是广义的社会信用体系,包括了经济交易信用、社会诚信、政务诚信和司法公信等四大领域。由于各地区、各部门对此问题的认识不同,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方向和进度。

所谓广义的社会信用体系是一种有效的社会、经济管理机制,它以道德、产权和法律为基础,以信用制度为核心,通过对市场主体信用记录的采集、分析、传播、预警等功能,解决经济和社会生活中信用信息不对称的矛盾,从而惩戒失信行为,褒扬诚实守信,维护经济活动和社会生活的正常秩序,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健康发展。而狭义的社会信用体系则是指作用于经济交往领域的信用风险保障体系,主要解决信用交易的安全和效率问题,不包括社会成员的社会行为规范等诚信问题。

近年来,围绕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内涵与外延、社会信用体系的作用机理、社会信用体系的总体框架与运行机制,以及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模式和路径选择等问题,各地区各部门在实践中做了很多探索,学术界也有很多争论。虽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对很多问题进行了明确,但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规划,仍有必要对相关问题进行系统研究,并对一些模糊认识进行澄清。

关于我国社会信用体系的内涵和外延问题,《纲要》采用了广义社会信用体系的定义。应该说这是非常符合我国当前信用建设实际的,它既体现了我国自古以来对信用概念的理解,也反映了现阶段我国社会信用问题的基本特征,是一个科学的论断。(《中国政府网》)

要求:加快健全社会信用体系

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可围绕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等4大重点领域,从筑牢信用记录和信用共享基础、健全激励制约机制、加强诚信文化建设等方面出发,加快建设社会信用体系,构筑诚实守信的经济社会环境。

一、建立全覆盖的社会信用体系

社会信用体系涉及经济社会各个方面,涵盖政务、商务、社会、司法各个领域。建设社会信用体系,既要全面推进,也要突出重点,紧紧扣住“四大领域”。

二、筑牢信用记录共享基础

一是要加快建立和完善信用记录。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健全信用信息采集机制,在依法履行公共管理职责过程中,及时、准确、完整地记录有关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基础信息和信用记录,纳入本部门信用信息系统,确保每一个社会主体在任何地方、任何领域的信用行为,都在信息系统中留下准确、可追溯的记录。同时,鼓励征信机构、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结合行业实际,发挥自身优势,共同推动信用记录建设。

二是要积极推动信用信息公开和共享。信用记录依法应当向社会公开的,要及时公开,并为社会查询提供便利;根据需要应当部门间共享的,要建立信用信息交换共享机制,按照共享目录和统一标准,及时交换共享,提高行政效能。在各地区、各部门信用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基础上,建立全国统一信用信息平台,逐步纳入金融、工商登记、税收缴纳等信用信息,形成全社会高度覆盖、充分共享的信用记录。鼓励征信机构在收集政府部门已公开的信用信息基础上,依法采集其他信用信息,整合形成更加完整、详实和鲜活的信用档案。

三是要推动信用记录在全社会的广泛应用。积极支持征信、评级等信用服务机构利用信用信息,开发满足市场需求的信用产品。政府部门带头,在行政许可、政府采购、科研管理、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申请政府资金支持等领域,率先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同时,要出台相应的政策措施,引导市场和社会广泛应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通过宣传、教育、培训、辅导等方式,不断强化信用风险防范意识,逐步形成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的习惯和机制。

三、健全激励制约机制

发动全社会的力量,对守信者进行联合激励,对失信者进行联合惩戒,这是社会信用体系得以发挥作用的核心机制。通过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在行政管理、公共服务和经济社会各领域的广泛应用,使诚实守信者得到激励和鼓励,让违法失信者受到约束和惩戒,引导全体社会成员自觉守信。

要健全守信激励机制。对诚信企业和模范个人给予表彰,通过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提高守信者的社会声誉和商业信誉,使其增加市场交易机会,降低交易成本,获得实实在在的好处。同时,在市场监管和公共服务过程中实施优先办理、简化程序等“绿色通道”支持激励措施,强化褒扬诚信的政策导向。通过采取各种市场性、社会性和政策性激励措施,使守信者处处受益,路路畅通。

要健全失信惩戒机制。建立各行业“黑名单”制度和市场退出机制。在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实施信用分类监管。引导行业组织对违规失信的会员实行警告、通报批评或公开谴责。发挥群众评议讨论、媒体批评报道等作用,形成社会震慑力。通过构建行政监管性、市场性、行业性、社会性惩戒相结合的全方位惩戒体系,依法依规大幅度提高失信成本,使失信者处处受限、寸步难行。

四、加强诚信文化建设

诚信宣传教育与诚信文化建设是引领社会成员诚信自律、提升社会成员道德素养的重要途径。要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将诚信教育贯穿公民道德建设和精神文明创建全过程,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教育,在全社会形成“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的良好风尚。在各级各类教育和培训中进一步充实诚信教育内容,大力开展信用宣传普及教育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村屯、进家庭活动。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的宣传引导作用,组织开展“诚信活动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6·14”信用记录关爱日等公益活动,结合道德模范评选和各行业诚信创建活动,树立社会诚信典范,使诚实守信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追求。

第7篇:乡镇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范文

一、恢复和重构社会信用环境的举措及成效

近两年来,全州以改善信用环境为切入点,以促进经济金融协调发展为落脚点,积极探索“政府主导推动、金融合力促动、部门协作联动、社会参与互动”的信用创建模式,取得明显成效。2010年,全州信贷净投放34.65亿元,同比增长27.2%,增速比全省快6.27个百分点,位居全省各市州第一位。今年上半年,我州实施和续建招商合作项目247个,到位资金41.2亿元,同比增长63%。

(一)政府主导推动,提升决策力

一是建立组织带。2010年6月4日,成立了以州长为组长、常务副州长为副组长的金融生态建设领导小组,今年5月17日,在州政府召开的金融生态建设领导小组会上,进一步调整充实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市)也成立了类似组织机构,共同推动信用环境建设。如,泸溪县成立了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和企业信用促进会,全县40家企业加入该协会。二是出台文件引。2009年以来,州委、州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强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湘西州信用社会建设的意见》等系列深化信用环境建设的文件,具有极大的引领和指导作用。其中2010年4月,州委、州政府出台了《关于切实改善金融生态环境 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促进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省委书记对此作出重要批示。三是召开会议促。去年来,州委、州政府连续两年组织召开规模大,规格高的全州金融工作会议。今年全州金融工作会上,银企共签约项目40个,签约金额25.3亿元。2009年-2010年,省、州政府连续两年在长沙召开湘西州融资合作洽谈会,签定银企合作项目51个,签约金额57.87亿元,获批授信9.68亿元。2010年,各县政府相继召开银企洽谈会,签约项目101个,签约金额20.27亿元,获批授信17.57亿元。

(二)金融合力促动,加大推动力

一是加强征信体系建设。一方面,大力推进企业信用信息采集。全州共采集有贷款企业信用信息3379户,采集无贷款企业信用信息903户,采集率分别为100%和75%。另一方面,积极推广信用报告查询服务。去年末,州委组织部和州人事局联合行文,要求在全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评中查询信用报告。为此,州人行出台了《单位统一办理个人信用报告查询暂行办法》,共为全州581个单位、5087人次提供了信用报告查询服务。今年3月3日,在全州“两民企业”协会理事会上,56家重点企业提交了企业及高管人员的信用报告,经审核合格后才予受理贴息申请。去年来,全州累计查询个人信用报告110999人次,查询企业征信系统178人次,办理“两民企业”贷款贴息8453万元。二是大力培植信用企业。今年3月,州人行利用“两民企业”协会平台,邀请湖南远东资信评级公司老总给企业讲授信用评级知识,大力推动企业外部评级。酒鬼公司、州五矿公司、泸溪县金旭公司成为首批外部评级试点企业。同时,选取工业基础好、信用体系较完备的泸溪县武溪工业园作为湖南省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试验区。去年,该园区被授予全省产业转移示范基地,园区企业贷款满足率达到85%,新增贷款增速居全州第一位。园区内的蓝天公司等5家企业获得“诚信企业”称号,鑫旭集团等成为全国“重合同、守信用”企业。三是大力推广信用评级。在积极开展外部评级的同时,大力推动金融机构内部评级授信。去年来,金融机构完成500多家中小企业信用评级授信,对400多家企业累放贷款40多亿元,另有30多家企业已纳入项目储备库,并建立了信用客户档案。农村信用社为28.2万户农户进行了信用评级,累放农贷38.3亿元。四是积极打造金融安全区。今年5月,州政府组织对泸溪县申报信用县考核验收,在全州金融工作会议上进行表彰和授牌,实现了州级信用县零的突破。目前,全州已评定信用乡镇29个,信用村119个,信用农户28.2万户,信用企业15户,州级金融安全区达标县1个。五是金融生态评估报告。根据湖南大学金融管理研究中心对我州8县市综评估分值,结合金融安全区暨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现场考评情况,连续两年在《团结报》上公开县域金融生态评估报告,起到激励先进,鞭策落后的作用。

(三)部门协作联动,煅就凝聚力

一是银法联手开展金融积案清理活动。州人民法院与金融部门建立工作协调机制、信息沟通机制和执行威慑机制,共同召开金融机构联席会,联合下发金融专项审判工作文件。去年来,全州人民法院共受理金融诉讼案件627件,结案569件,结案率91%,结案标的56664万元;受理金融执行案件收案157件,结案138件,执结率88%,执结标的525858万元;支持金融机构依法核销不良债权3697万元,金融机构不良贷款率下降3.62个百分点。二是部门联合开展清收活动。各县市由纪委牵头,成立清收办公室,采取经济、行政、纪律和法律等手段,收回行政事业单位及国家公职人员逾期贷款1600多万元。其中,泸溪县收回公职人员信用卡不良透支177万元。三是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出台了《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工作方案》和《州直17家单位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措施细则》,以文件形式下发到各级各部门。州经信委据此下发了《湘西州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和《湘西州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四是严厉打击恶意逃废债行为。州银行业协会对2家恶意逃废银行债务的企业实行制裁,有效维护了金融债权;州法院对拒不履行法定还款义务的保靖县公路局和凤凰县农业局在《团结报》上限制高消费令,公开暴光;吉首市公安局严厉打击银行卡犯罪,破获一起80多万元的银行卡诈骗案;龙山县银法联手严惩“老赖”,受到社会各界好评。

(四)社会参与互动,彰显蝶变力

州人大把信用环境建设纳入监督范围,每年“两会”期间都能收到信用环境建设方面的提案;湘西电视台以“搭建信用平台,优化信用环境”为主题,宣传信用知识,营造舆论氛围;泸溪县团委与县五中开展“金融知识进校园”活动,增强中学生信用意识;保靖县财政拨付专款支持相关部门开展诚信宣传活动,成效显著。

二、我州信用环境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金融运行环境:效率偏低与信用风险并存

一是金融创安进展缓慢。全州信用乡镇创建率最低的为11.1%;信用农户评级率最低为27.21%;信用企业、信用社区评级面普遍偏低,创建工作滞后。目前,全州没有一个省级金融安全区达标县,信用创建层次远落后于全省平均水平。二是信贷资源配置效率低。信用体系建设与金融支持在一定程度上存在“两张皮”现象,缺乏有效对接机制,信贷投入少,存贷比例低。我州人口约占全省总人口的3.9%,而信贷总量仅占1.4%;存贷比例只相当全省平均水平的65%,不良贷款占比却相当于全省平均水平的3倍。与同属武陵山区的其他地、市、州相比,也存在一定差距,且差距有进一步拉大的趋势。三是信用评级标准不一。各金融机构对企业评级存在各自为政的现状,没有统一标准。全州没有一家省级以上信用评级公司,外部评级结果也很难推开。四是农村信用环境相对滞后。农村金融基础设施建设缓慢;农业保险覆盖面低;个别乡镇还存在金融服务盲点,龙山、泸溪等县个别乡镇一度出现暴力逼贷和无理缠贷现象。五是个别农村信用社存在风险隐患。有的信用联社不良贷款率、流动性比率、单一客户信贷集中度、资本充足率、核心资本充足率等经营性指标与标准值存在差距;个别分社内控制度执行不严,曾经发生经济案件。

(二)社会信用环境:引导不力与信用意识扭曲

一是民间借贷规模呈现扩大态势。地下钱庄、私人典当日趋活跃,特别是在民营经济发展较快的花垣和龙山县,表现得较为突出,如果不加以引导和管理,可能引发局部或区域性信用风险。二是信用中介短缺。全州正常营业的融资性担保公司仅3家,会计师事务所4家,房地产评估公司2家,土地评估机构1家,机动车鉴定评估公司1家,远不能满足信用市场发展需求。三是失信惩戒机制落实不力。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仅在州直17家单位中推行,信用报告还没有得到广泛推广运用,市场主体的失信行为没有得到及时有效地打击和惩戒。四是社会公众信用意识淡薄。一些个体户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忽视了社会责任和自身的德行。据对大学生助学贷款情况调查,有一部分大学生毕业后没有按时还贷,造成不良信用记录。

(三)行政环境层面:制度滞后与行为失信并存

一方面,国家没有出整的规范信用行为的法律、法规;我州也没有一个相关的法规和条例,在政策和操作层面,缺乏认同度。另一方面,行政职能没有理顺,在某些行业和领域存在乱作为现象。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及国家公职人员拖欠银行贷款,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政府公信力。据调查统计,到2009年末,全州公职人员拖欠银行贷款本金2.1亿元,信用卡不良透支近900万元(公务卡占比80%)。虽然,各县组织清收,但效果不理想,仅收回逾期贷款本息1600多万元,占比7.2%。去年末,组织、人事部门开展对公务员考核评奖,全州有5087人次查询个人信用报告,其中有703人次存在负面信息(不良信用记录),占比13.2%;有171人次有不良信贷余额,占比3.36%。欠贷额最多的达50万元。全州行政事业单位共拖欠银行贷款本金1.4亿元。

(四)司法环境层面:执法的公正性与效率性相悖

有的基层法院司法的独立性和公正性受到影响,存在案件受理率高、结案率高与执结率低的“两高一低”现象,“赢了官司赔了钱”的情况时有发生;依法执行效力的严肃性和效率性受到影响。如,贷款收不回,依法还要垫付诉讼费,使“依法”变成了“无法”。

产生以上问题的原因是复杂的,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监管机制不全是基因。人们长期以来形成的民族风俗根深蒂固,加之国家没有出台相关法律法规,监管机制不健全,失信成本低,不可避免地造成违规、违约,逃债等非诚信行为发生。二是行政干预是诱因。当政府部门在制度变迁和依法行政方面权利过大,并且有时还沿袭着计划经济“命令”传统时,他们的许多行为从广义看就是对信用本身的干预,尽管他们有时是出于好意。三是道德软约束是内因。信用本身就是道德资源。我州是少数民族集聚区,由于历史、习俗和文化等因素影响,在道德层面还没有通过完善的“村规民约”加以权衡和制约,进而形成道德软约束和逆向选择。

三、进一步优化我州信用环境的政策建议

(一)提升高度:充分认识优化信用环境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要通过抓诚信教育,树立诚信意识;抓规范,建立诚信机制;推典型,营造诚信氛围。当前,要大力加强政务诚信,商业诚信和社会诚信建设,以重点问题的突破带动诚信建设的整体推进。要坚定“环境就是生产力,抓环境就是抓发展”的工作理念,树立“处处都是投资环境,人人都是投资形象”的责任意识,大力推进信用文化建设,解决在思想观念、工作作风、服务水平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做到在全局与局部的关系上,全局意识要强;在创新与诚信的关系上,诚信意识要强。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努力做到“知行合一”。

(二)延伸长度:加快推进市场主体诚信体系建设

一是建立诚信政府。政府信用的高低直接影响到整个社会的信用水平。诚信建设首先应从政府做起,努力增强政府公信力,提高公信度,使政府成为诚信社会的“定心盘”。要充分发挥政府在信用体系建设中的推动、规范、协调、监督、服务作用,推动信用资源的有机整合,消除部门壁垒,由此形成对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的社会导向机制,进而形成部门联动、综合涵盖、评价公开的征信服务体系。二是创建诚信企业。据商务部提供的数据显示,中国企业每年因信用缺失导致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高达6000亿元。我国商业史上著名的徽商、晋商都是以诚信起家的。商贸等生活服务性企业,建立行业服务公约,做到诚信服务,规范经营。各类中介机构要确保执业行为的规范和执业质量。工商等部门要逐步推进执业公示制度,堵住信息误导、合同违约、商业欺诈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做到行政执法与经营守法双向规范。三是培育诚信公民。大力开展“珍爱个人信用记录”宣传活动,争创信用农户、信用公民,使诚信成为一种“信用券”,用于“抵押”和“消费”;把诚信教育纳入学校教育的各个环节,使诚实守信渗透到青少年世界观、人生观中。

(三)拓展深度:促进信用体系建设与金融支持有效对接

一是利用信用评级授信结果,指导投入。一方面,利用农户信用评级授信结果,指导农村信用社加大农贷投入,力争三年内,信用农户评级面达到90%以上,授信面达到85%以上,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满足率达到80%以上。另一方面,利用企业信用评级授信结果,指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企业信贷投入,力争授信企业贷款满足率达到70%以上。二是利用金融生态环境评估结果,引导投入。利用信用农户、信用村组、信用乡镇、信用企业、信用社区评定结果,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入,优化资源配置,营造资金“洼地”效应,不断满足经济发展对金融服务多样化需求。三是利用征信系统现有成果,倡导投入。三年内,力争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入库率达到95%以上;对无负面信息的企业,在项目招投标、贷款贴息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四是利用现有奖励政策,激励投入。对信用环境好,在招商引资和信贷投入较大的县市,建议政府执行专项奖励政策。

(四)加大力度:构建社会诚信体系长效机制

第8篇:乡镇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范文

【关键词】金融生态 农村金融 金融体系建设

金融生态由周小川提出,徐诺金等对这一概念进行了补充,其主要观点是借鉴生态学的理念,将金融各要素与其发展环境视作一个动态平衡系统。该理论强调金融主体间的分工合作受金融生态环境的制约和影响,金融体系的正常运转是与金融生态环境动态适应的过程。金融体系的五个组成部分并不是独立存在的,其运行依赖于区域内的经济、政治、文化、法治等基本环境要素,还涉及金融体系本身与金融生态的互相影响,可以说金融体系和金融生态是密不可分的。因此,本文从金融生态的视角探讨通过完善农村金融体系主体建设和改善农村金融环境来提高农村金融效率的路径选择,以促进农村金融资源实现优化配置,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农村金融体系现状分析

农村金融组织体系已建立,但金融供给仍显不足。目前,我国农村金融组织已基本构建了政策性金融机构,商业银行和合作社组成的机构体系,但其金融资源的供给明显不足。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受限于政策的限定,不能对农户贷款,其支农扶农的作用有所削弱。商业银行出于自身发展和利益驱动,逐步撤出了农村市场,四大国有控股商业银行目前在农村布有网点的仅剩农业银行一家,但是其重心也已逐渐向城市转移。农村信用社实际上成为唯一为农村服务的金融机构,目前农村信用社在现有农村金融市场中占有几乎垄断的地位。在商业化改革的趋势下,农信社为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也将贷款投向收益率相对较高的城镇或非农部门,而真正需要贷款的农户却难以得到贷款。农村金融组织既是农村金融体系的核心也是生态主体,农村金融组织的缺位使金融体系的融资功能和资源配置功能无法实现,导致农村金融生态主体间的联系和互动不畅,金融生态系统失衡。

金融工具单一,金融服务无法满足需求。农村经济的主体多样,对金融服务的需求具有较大的差异性。一方面是融资需求的多样化。农村融资主体有农户,农民,乡镇企业等,其对金融工具在融资规模、期限和融资方式上均有不同的需求。另一方面是业务种类多样性。随着农村经济不断发展,农村对证券、保险、租赁业务及结算、信用卡业务等中间业务的需求日益增长。但是,从农村金融的供给来看,与上述的需求却有较大矛盾。

第一,融资方式较为单一,主要是农村信用社等金融机构提供的小额农户贷款,商业银行贷款对抵押担保品要求较高、审批程序繁杂且流程较长,农户及乡镇企业往往难以适应。

第二,业务种类单一,仅仅能提供存贷业务和汇兑等简单的中间业务。

第三,金融服务较为落后,农村金融机构的数量不足,总体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均有待提高。这种“单一的金融供给”对农村经济发展制约严重。金融工具在农村金融生态系统是资金流的载体,金融工具单一化导致投融资主体间的资源交换难以顺利进行,农村金融生态系统中各主体间联系不畅。

政府支农力度较大,但未能发挥应有职能。农业和农村经济本身具有脆弱性和较高的风险,私人部门往往不愿意将资源投向农业和农村,但农业的基础性地位和对农业产品的刚性需求又决定了政府必须对农业进行扶持,因而政府通过财政资金以及政策性金融对农业提供资金支持,对农村经济和金融发展起到了巨大作用。但政府行为与市场行为的边界难以界定,导致政府“越界”现象频发,农村行政干预金融的现象普遍存在,导致农村金融机构行为的市场化程度不高,久而久之失去应有的活力以及资源配置功能。同时农村少数干部利用权力向金融机构寻租,使农村信用环境进一步恶化。

农村金融环境恶化,信用体系仍不够健全。农村金融生态生态环境存在的问题是显而易见的,具体表现为:一是农村政府角色定位模糊。在农村金融体系中政府应该是金融生态环境的维护者、监督者、引导者,而不应该直接干预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的运行。另外,乡村政府对农村金融对当地经济发展作用认识不足,基本都没设立与金融事务相关的专门机构或人员,金融信息平台搭建滞后,没能成为银企、银户对接的桥梁,造成农户和中小企业无法获取有效金融信息。二是农村金融法制建设落后。农村广大农民金融知识较贫乏,信用意识薄弱;农村金融债权保护法律、法规不够完善,影响农村金融生态环境改善;失信惩罚机制尚未建立,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时有发生,严重影响农村金融机构信贷投入的积极性。三是信用体系建设落后。农村基本没有建立专门的征信机构,信息收集困难;乡、镇政府也没有建立农户和中小企业的征信信息平台;乡镇各银行之间客户的信用等级及信用资料也没有实现共享,信息的处理带有随意性且没有持续性;政府各个主管部门之间了解到的信息也没有共享机制,协作沟通不畅。企业或个人为了从银行获得授信额度,可能刻意提供虚假信息或篡改信息,而基层金融机构又难以对信息的真实性进行鉴别,导致征信系统反映的信息失真。

金融生态视角下农村金融体系的构建与完善

金融体系的完善不应该仅仅是建立完善的机构体系,市场体系,金融工具体系和规范的政府行为,而应该将其放在在农村金融系统中,准确界定其在生态链中的地位和角色,并且打破各体系间的障碍,实现金融资源在各体系间的合理高效流动,从而促进农村金融体系功能的实现。

发展多元化农村金融机构体系,强化非正规金融组织的作用。实现农村金融机构多样化的途径在于开放农村金融市场,建立多种金融机构并存、功能互补的金融机构体系,打破和消除垄断格局,建立以正规金融机构为基础,以农村合作金融的农业信贷为主导,以政府农贷机构等政策性金融为辅助,以民间信用为补充的金融组织体系,真正形成市场竞争的农村金融组织结构体系。

一是加大对正规农村金融机构的扶持力度,通过财政补贴,税收优惠等市场化手段引导社会资本向农村集中,刺激现有的正规金融机构扩大其在农村投放信贷和开展多样化金融业务的积极性,并且强调差异化发展,增强综合支农功能,促进农村金融机构服务继续深化。

二是重视农村非正规金融的培育与发展。应对农村金融体系的放开,给“地下金融”以合法化地位,让不合理的地下金融转为地上金融,并辅以政策支持,引导和鼓励民营的合作组织、私人钱庄、小额信贷组织等多种形式的农村非正规金融组织健康发展。同时,应当加强引导、监督,使其经营公开化、规范化。

提供适应农村需要的多种金融工具,为金融资源配置提供足够载体。目前,农村金融体系中金融工具多为贷款类,包括小额贷款,互保、联保贷款,抵押贷款等,但这些金融工具已无法满足农村金融主体多元化的需要,因此应从农村经济发展实际出发,提供包括贷款、保险、基金、信托、租赁、农产品期货等在内的金融工具。

一是继续推广以“互助互督互保”为机制的农户联保贷款,并逐步向乡镇企业推广,尝试农业产业链贷款模式,即以一家核心企业作为借款平台,以与这家企业具有资本关系的多家中小乡镇企业作为用款企业,以这家企业的集团公司或专业担保机构作为担保平台,开展中小企业的统贷业务,运用产业集群的方式来为贷款企业增信。

二是积极引入农业保险,实现农业生产和经营风险共担和转嫁。保险公司应该根据农业和农民受险状况,开发设计符合农村实际的保险工具,比如在农村推广养殖险和种植险,逐步培育农户和乡镇企业的风险管理意识,进而引入包括农业保险在内的产险和寿险等,同时,政府也通过保费补贴、向保险公司提供费用补贴以及税收优惠等促进农业保险的发展。

三是逐步建立农业产业基金,发展农业信托,农资工具设备的融资租赁等金融产品,为农村金融体系提供更多金融工具和服务。

积极转变政府职能,为农村金融生态建设保驾护航。从金融生态的角度来看,应厘清政府干预与市场机制的边界,政府应当扮演引导者、帮助者的角色而非领导者,做到为农村金融体系创造较好的外部条件和构建公平的市场环境,保证金融机构在农村金融中的主体地位,确保金融机构的独立性,引导农村金融机构开展竞争,为农村金融供需双方搭架交流平台,通过市场机制促进农村金融体系的完善。而在市场失灵较为严重的农村金融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方面,政府应起到主导作用,通过财政资金支持和政府行为介入,建立农村金融服务平台,实现金融信息共享,促进农村金融生态体系和谐共生。

进一步完善信用体系,营造良好金融生态环境。一是要积极推进信用体系建设,促进地方信用信息与行业信用信息系统共享,加强信用信息公开,改善地方信用环境。二是推进乡镇企业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继续加强中小企业信用信息采集和更新工作,建立中小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形成中小企业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全面改善中小企业信用环境。三是多渠道征集农户信用信息,积极开展农户信用评价工作,通过借鉴“信用村”和“信用星级评定”等有效措施,实现对村镇贷款农户的信用捆绑,促进金融机构加大对农户的信贷支持。

第9篇:乡镇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范文

建设质量强市,我们要全面提升质量治理能力,以品牌建设服务经济转型升级,全面提升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和工程质量。结合实际,加快形成质量共治机制,开展质量强街道、社区、乡镇、村庄活动,共同推动“质量强市”建设。

建设质量强市,我们要实施品牌战略。加大品牌培育力度,提升企业产品知名度和质量竞争力;建设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形成具有地区鲜明特点的质量印记,服务地区经济转型升级。

建设质量强市,我们要推进质量诚信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全国企业质量信用档案数据库,向社会公开公示质量信用信息;推进质量信用分级分类管理,督促企业主动《质量信用报告》,逐步实现共享和应用质量信用信息,共同激励守信企业,联合惩戒失信行为,对质量违法违规企业实行黑名单制度。开展质量宣传和企业质量管理培训,建设中小学质量教育基地,营造质量诚信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