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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劳动节的诗句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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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劳动节的诗句

第1篇:关于劳动节的诗句范文

为维护国家法制统一,规范政府行政行为,推进政府法制建设,促进依法治市工作,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依据《国务院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通知》(国发〔1996〕13号),市人民政府关于1996年6月至1997年12月对本市政府规章进行了全面清理和修订。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本市政府规章清理结果的通知》(京政发〔1997〕43号)的规定,现将清理结果中有关涉及劳动工作的政府规章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列入本次清理范围的涉及劳动工作的政府规章中,废止的5项;不再作为政府规章,改按一般文件处理的11项。

继续有效的政府规章按照有关规定另行通知。

二、凡列入废止的规章目录的,自1998年1月1日起,均不再作为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的依据。

三、在改按一般文件处理的规章目录中,凡内容与现行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及有关规定不一致的文件,对其不一致的内容或条款停止执行;凡内容所涉及的工作任务已经结束的文件,或者已超过规定的有效时效的文件,均不再作为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的依据。

附件:废止的政府规章目录

1.北京市建筑企业和勘察设计单位聘用离休退休人员管理若干规定(1990年12月22日  市政府第40号令)

2.北京市执行《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的实施细则(1986年9月15日  京政发〔1986〕126号)

3.关于职工待业保险基金收缴办法的补充规定(1987年4月2日  京政办发〔1987〕49号转发)

4.关于企业工人流动的若干规定(1987年11月13日  京政发〔1987〕143号批转)

5.《北京市中等职业技术教育条例》罚款处罚办法(1993年9月4日  市政府第12号令)

改按一般文件处理的政府规章目录

1.修订北京市电工管理办法

(1963年6月28日  市星字第142号文件)

2.北京市人民政府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的实施细则

(1981年5月8日  京政发〔1981〕55号)

3.关于锅炉压力容器制造工厂安全监察暂行规定

(1982年8月1日  京政发〔1982〕90号)

4.关于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实施办法

(1985年6月22日  京政发〔1985〕99号)

5.北京市实施《工资基金暂行管理办法》的若干规定

(1986年3月3日  京政发〔1986〕30号)

6.北京市实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的补充规定

(1986年3月20日  京政发〔1986〕43号)

7.北京市国营企业使用农民合同制工人管理办法

(1986年9月7日  京政发〔1986〕127号)

8.北京市执行《国营企业招用工人暂行规定》的实施细则

(1986年9月15日  京政发〔1986〕126号)

9.北京市执行《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的实施细则

(1986年9月15日  京政发〔1986〕126号)

10.关于在北京市工业系统重点企业实行“先培训、后就业”制度的若干规定

(1987年7月29日  京政办发〔1987〕120号)

第2篇:关于劳动节的诗句范文

    市劳动局:

    你局京劳法函字〔1991〕23号“关于申报劳务市场管理、服务等项劳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函”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劳务市场服务收费标准批复如下:

    1.《北京市劳务市场许可证》印制工本费,每本收取10元。

    2.电子计算机就业咨询费:向个人提供咨询每次收费1元,向用工单位提供咨询每次收费5元。

    3.招用本市农民临时工,用工单位向劳务市场按临时工每人每月工资总额的5%缴纳管理费。

第3篇:关于劳动节的诗句范文

为贯彻落实《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简化企业辞退职工档案移交手续,我们对《北京市就业转待业人员档案移交接收暂行规定》作了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北京市就业转待业人员档案移交、接收规定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落实企业用工自主权,简化企业辞退职工档案移交手续,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全民所有制企、事业单位及各类集体所有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以下统称单位)等用工单位中就业转待业人员的档案移交,接收。

第三条  就业转待业人员系指具有本市城镇户口的辞职,被单位开除、除名,违纪辞退,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工;破产企业的职工;濒临破产企业法定整顿期间被精减的职工。

第四条  单位移交属于本规定第三条所列人员的档案,须在单位做出决定之日起15日内将档案送达其户口所在地的区、县劳动部门;由区、县劳动部门将档案送街道、镇劳动部门或劳务市场服务机构保管。

各级劳动部门在接收上述档案时,不准向有关单位收取费用。

第五条  单位移交上述人员档案时须持《北京市职工待业保险金缴纳证》,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须持《劳动合同制工人缴纳待业保险基金花名册》,由单位人事、劳资部门填写《档案材料清单》(样式附后)和《北京市就业转待业人员情况表》(样式附后)

第六条  已在单位办理了出国手续或出国未归人员的档案由原单位保存。

第七条  在职职工因流动在劳务市场个人委托存档期满未办续存手续的,除国家另有规定的,均按自动离职处理,其档案应转送存档人户口所在地街道(镇)劳动部门。

第八条  市劳动局主管全市就业转待业人员档案接收的管理工作;区、县劳动部门接收、管理本区、县内就业转待业人员档案;街道、镇劳动部门负责就业转待业人员档案的保存和日常管理工作。

第九条  本规定具体执行中的问题,由市劳动局负责解释。

第十条  本规定自即日起施行。

第十一条  本规定施行后,凡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附件:

                          档案材料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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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政治面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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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号|      材  料  名  称      |转入份数|  页  码  |转出份数|页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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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        |          |        |

  2   |                          |        |          |        |

  3   |                          |        |          |        |

  4   |                          |        |          |        |

  5   |                          |        |          |        |

  6   |                          |        |          |        |

  7   |                          |        |          |        |

  8   |                          |        |          |        |

  9   |                          |        |          |        |

  10  |                          |        |          |        |

  11  |                          |        |          |        |

  12  |                          |        |          |        |

  13  |                          |        |          |        |

  14  |                          |        |          |        |

  15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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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档  |                          |  档    |

  案  |                          |  案    |

  转  |                          |  接    |

  出  |                          |  收    |

  单  |                          |  单    |

  位  |            (公章)      |  位    |            (公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核收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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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1、此清单由档案转出单位填写应包括各种履历、学历、招工、工资

              等内容;辞职职工须有本人辞职申请;加盖公章后装入本人档案。

          2、空格部分需用斜线划掉。

                      北京市就业转待业人员情况表

第4篇:关于劳动节的诗句范文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深入实施再就业工程,妥善解决存档人员在医疗保障方面的后顾之忧,进一步深化我市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现对在市、区(县)职业介绍服务中心个人委托存档人员参加大病医疗费用社会统筹问题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及管理机构

(一)本办法适用于在北京市市、区(县)劳动行政部门开办的职业介绍服务中心(以下简称职介中心)个人委托存档并已参加了北京市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的人员(以下简称存档人员)。

(二)存档人员大病医疗保险工作实行区(县)属地管理。凡列入范围的存档人员应到本人档案所在职介中心办理参加大病医疗保险的有关手续。职介中心应到本机构所在区(县)的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机构为本职介中心的存档人员办理参加大病医疗保险的有关事宜。

职介中心负责收缴存档人员缴纳的大病医疗保险费并上缴所在区(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机构。存档人员发生的大病医疗费用,职介中心负责与所在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结算。

(三)职介中心应建立存档人员缴费情况台帐及大病统筹基金报销台账,负责管理存档人员大病医疗过程中的身份核对、费用监控等有关问题。

二、缴费

(一)存档人员按上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的7%按年度缴纳“大病医疗保险”费,由市、区(县)职介中心按年度统一收缴。

(二)参加大病医疗保险的存档人员,第一次应缴纳12个月的大病医疗保险费,从缴费当月起,每满12个月缴费一次。

参加大病医疗保险的存档人员应连续缴费,不得间断,逾期三个月未缴费的,视为间断。凡间断缴费后再次缴费者,按初次缴费对待。

(三)存档人员因调动,档案转往国有、集体企业或其它所有制形式的企业,职介中心应出具其在存档期间的缴费情况证明。

三、基金支付

(一)存档人员患病、非因工负伤一次性住院的医疗费用超过2000元或者患尿毒症在门诊进行透析的(包括肾移植后服用抗排异药物)、患癌症在门诊进行放化疗的医疗费用30日内累计超过2000元的,属于大病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二)大病医疗保险基金支付医疗费用,采取分档计算、累加支付、上限封顶的办法。

医疗费支付金额为2000元以上的部分,具体标准如下:

1.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部分支付90%;

2.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部分支付85%;

3.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部分支付80%;

4.3万元以上的部分支付85%;

前款各项所称“以上”不含本数,“以下”含本数。

(三)大病医疗费用的报销,由市、区(县)职介中心填写《大病医疗费用社会统筹基金拨付审批表》,报区(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机构审核拨付。

(四)在医疗费用中,由大病医疗保险基金支付后的剩余部分(包括大病统筹2000元以下部分,不包括自费部分、个人负担部分),由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机构视存档人员缴费情况按比例支付。存档人员连续缴费每增加一年,大病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比例增加2%,最高支付比例不超过30%。

(五)大病医疗保险基金年度内最高支付额为本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4倍。

(六)存档人员患病住院治疗需要预付押金时,由本人垫付。

四、医疗管理

(一)存档人员初次缴费6个月后发生的大病医疗费用,按本办法的规定享受大病医疗保险待遇。

(二)存档人员实行定点医院制度。各职介中心要为存档人员明确二所定点医院,存档人员可任选其中一所为个人就诊定点医院。存档人员患病凭《医疗保险卡》到定点医院就诊。确需转院治疗的,应当履行转院审批手续。

(三)存档人员患病确需做特种检查、特种治疗或者使用贵重药品的,应当履行有关审批手续,并由存档人员个人承担部分费用。特种检查、特种治疗、使用贵重药品的规定及个人应承担的费用,按市劳动局制定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参加大病医疗保险的存档人员执行《北京市公费医疗、劳保医疗用药报销范围》及北京市劳动局制定的大病医疗保险、劳保医疗的其他有关规定。

五、其它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发生的医疗费用,不属于大病医疗保险范围:

1.未经批准在非定点医院就诊的(紧急抢救除外);

2.患职业病、因工负伤或者工伤旧伤复发的;

3.因交通事故造成伤害的;

4.因本人违法造成伤害的;

5.因责任事故引起食物中毒的;

6.因自杀导致治疗的(精神病发作除外);

7.因医疗事故造成伤害的;

8.按国家和本市规定医疗费用应当自理的。

(二)企业委托职介中心存档的,其存档人员由所在企业按《北京市地方所属城镇企业职工和退休人员大病医疗费用社会统筹的规定》参加大病医疗保险。

第5篇:关于劳动节的诗句范文

【关键词】环境 创设

"创设与教育相适应的良好环境,为孩子提供活动和表现能力的机会和条件",这是新《纲要》中的要求,在课改后的今天,在开展主题活动的过程中,我越来越感觉到幼儿活动室环境创设的重要性。如何确立环境主题,让生动、形象的环境展示反映孩子的真实情况,让环境活起来,发挥孩子与环境互动作用,让环境与孩子对话,充分发展孩子所想、所知、所做,成为他们与活动对话及信息沟通平台。

在教育发展的长河中,幼儿园的主题墙饰一直成为幼儿在园生活的重要部分,课改把幼儿的所有活动都纳入了教育的范畴,幼儿参与的成分越来越多,主题墙面环境在内容上不像以前过多重视作品的精致、漂亮、完整;也不像以前使幼儿的思维和行为依附于教师的思维和行为。而今,主题墙面无论从内容来源、主题的产生等多方面都生动、直观、真实的再现了教师和孩子之间近距离的对话;幼儿与教师之间亲密的关系;幼儿与幼儿之间的情感氛围。从某种程度上讲,墙饰创设已经成为幼儿园教育教学的有效手段。《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中明确提出"环境是重要的教育资源,应通过环境的创设和利用,有效促进幼儿的发展",因此,以"幼儿发展为本", 创设幼儿发展所需要的主题墙饰就显得尤为重要。但是,幼儿园的环境创设特别是主题墙饰环境的创设,存在着许多的问题。

1、存在着教师动手动脑多、幼儿动手动脑少,墙面环境创设在内容上过多重视作品的精致、漂亮、完整。也就是教师策划、设计的现象普遍。

2、幼儿园的惯例要求教师开学初布置好环境,进行环境评比,因此必定造成教师设想计划多、幼儿设想计划少。纯粹追求环境布置的结果。

3、由于开学初花了大气力精心布置的环境,因此舍不得更换,常常存在着墙饰整个学期无变化。

首先,环境的设置应随主题活动的开展不断变化,还可以与季节变化、节日活动等孩子身边熟悉的事物像结合。

当然,环境的布置还要注意形象、色彩、形式、空间等造型要素之间的和谐,给人以美感。在主题活动背景下,我们往往会从孩子的实际生活出发,引导他们表达真实的生活感受和经验,大胆提出想法、观点和问题,并共同收集和制作环境展示所需要的材料。比如:在"春天在哪里?"的主题活动中,孩子们自己制作、绘画的柳树、桃花树,手工折纸青蛙、风筝,绘画娃娃、蝌蚪、油菜花等这些作品粘贴在大墙壁上,通过墙面展示不仅使孩子发现春天在哪里,有些什么,阅读一些简单的诗句让幼儿了解知道春天季节的特征,也让家长能够借此看到我们的教学内容。在参与的过程中,幼儿深深体验了劳动的艰辛,他们会更珍惜自己的劳动成果,自觉自发的保护环境,同时他们的良好习惯和动手操作能力也能得到很好的培养。

其次,充分发挥环境的教育作用,皮亚杰的认识发展心理学告诉我们,幼儿的发展受遗传和环境的影响,并且是在与环境不断的相互作用的过程中实现的。

幼儿园环境设置的真正意义,也就在于利用环境进行教育,即利用环境中各种有价值的信息、因素对幼儿进行生动、直观、形象而又综合的教育。同时在幼儿参与环境布置的过程中,环境还可以形成激励幼儿奋发向上的氛围,很多幼儿看到自己的画和作品也参与到了环境布置中,就会使幼儿产生自豪感,集体小主人意识会增强,很大程度上可获得认知的发展,激发其学习兴趣和求知欲望。如:在邮票主题活动中,然后幼儿自己动手动脑参与环境的布置,先粘贴一块真实的邮票让幼儿知道邮票的价值意义,然后让幼儿自己动手设计自己喜欢的邮票粘贴在主题墙上,再次,让幼儿说出邮票的用处,然后在主题墙上设计一块关于信封的板块,让幼儿知道信封和邮票的关系,而后请幼儿学写信,把写好的信展示在墙上,通过一系列相关的知识让幼儿获得知识的欲望,从而激发了幼儿学习的兴趣。

三、热爱大自然是幼儿的天性,幼儿生来就对自然环境中的水、土、大气、生物有着浓厚的兴趣。

因此,幼儿园环境教育必须以幼儿的真实生活环境为课堂,强调"在环境中的教育",以启蒙幼儿的环境意识、培养良好的环保行为习惯为主要目标,引导他们自主地欣赏、观察日常生活中具体的环境要素和环境问题,初步理解它们对人类的影响,努力寻求解决环境问题的有效途径,并最终采取行动,调整自己的行为方式,从我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实现人与环境的协调发展。 如:在自然角里,为幼儿提供便于管理和饲养的各种动植物,鼓励幼儿把自己喜欢的植物带来放在自然角中,向同伴介绍其管理方法,让大家一起来管理小小自然角,在幼儿观察动植物生长过程中,鼓励幼儿多渠道了解动植物的生长特点,并鼓励幼儿用绘画的形式记录动植物的生长过程,使幼儿对科学活动进一步有了兴趣,激发了幼儿的探索欲望。

四、在幼儿园环境创设中,合理的投放材料不但能提高幼儿交往技能,还能增加幼儿的社会经验方面的作用。

如:在计算角里,鼓励能力弱的幼儿去找能力强的幼儿一起玩数卡游戏、棋类游戏等,使幼儿巩固和加深了对数概念的认识。并有效的把教学活动和环境联系起来,如:在墙画上有趣的数字跳格,既可以用于相关的数学活动,使幼儿在游戏中学更感兴趣,又可以帮助幼儿巩固对数的认识。再如在数学区中的七巧板、几何图形等都进一步帮助幼儿复习巩固了对图形的认识,发挥了幼儿的想象力和动手能力。

五、有意识、有目的利用周围环境中的汉字。

引导幼儿轻松、自然地认读,意识地创设适当的汉字环境,激发幼儿对汉字的兴趣,使幼儿能随机地接触汉字,走近汉字,与汉字交朋友。

幼儿园各项教育都有其自身的目标,识字环境的创设也不例外。在环境创设中,有机渗透汉字教育,在全面感受幼儿园课程要求的同时,适当认识一些汉字,同时认字的过程也是促进课题目标更好实现的过程。我们还结合每一次综合主题教育活动,创设与主题相应的汉字环境。如:先前说的春天的主题,可以在主题环境里适当的布置一些关于春天的一些诗句、儿歌、词语,幼儿通过主动学习和老师、同伴、家长,相互进行了交流,而且识字兴趣也得到了满足。环境有意或无意地向幼儿传递着信息和经验,因此,幼儿园识字环境的创设必须是一个动态的、可变化的环境。如:我们制作的小小气象台,由值日生用旋转指针记录当天的天气,并记录当天的是几月几日。我们还结合一年中各个不同节日,如"元旦"、"三八妇女节"、"植树节"、"清明节"、"端午节"、"五一劳动节"、"六一儿童节"、"国庆节"、"重阳节"等,将文字与图片,幼儿手工作品、贺词或习俗介绍文字等布置出来,渗透汉字教育。当然汉字既不能代替幼儿园的墙饰,也不能相互干扰、相互影响。因此,我们恰当地、自然地、有机地渗透一些汉字,促进幼儿知识、技能、情感、态度、行为习惯等进一步的提高和发展。用心利用环境,创设识字环境有度,幼儿的识字兴趣必将越来越浓。

幼儿园主题墙面环境创设不再是强调"美化、绿化、净化"等外在装饰,也不再是教师一个人的手工劳动,更不再是盲目仿效他人的流行趋势。我们应以幼儿发展的需要为目的,紧紧围绕教育目标和教学内容,发挥孩子的主体作用,充分调动他参与的积极性,共同创设幼儿所喜爱的与之产生互动的主题墙面环境。使它对幼儿在认知、情感等方面产生隐性的影响。让幼儿关注生活,学会生活,适应生活。环境作为重要的教育资源,对幼儿的影响虽是隐性的,却是巨大的。要让孩子成为环境的主人,不仅要为孩子提供动态发展的学习环境,而且要让幼儿在环境布置中充分与环境产生共鸣和交流,总而言之,幼儿园环境教育一定要真正做到让环境意识成为儿童天性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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