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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以病人为中心,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保障患者合法权益,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服务。
二、活动范围及主题
(一)活动范围:全县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含民营医疗机构)。
(二)活动主题:“持续改进质量,保障医疗安全”。
(三)活动目标:提高医疗质量,保证医疗安全、和谐医患关系,核心是“医疗质量持续改进”,切入点是“万里行”。
三、活动原则
(一)内涵建设与社会宣传相结合。医疗机构要强化医疗质量管理,突出内涵建设,加强医务人员医疗安全教育和质控管理人员培训。同时,切实履行社会职责,充分动员媒体力量,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和科普宣传,向人民群众普及科学防病治病和正确择医、就医等方面的知识。
(二)全面梳理和重点整治相结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梳理和排查医疗机构临床科室、辅助科室、实验室和后勤安保等部门的质量和安全隐患,查找医疗质量管理漏洞、薄弱环节,重点整治违法违规执业行为,打击非法行医,查处虚假宣传。
(三)医院自查与行政督导相结合。医疗机构按照本方案,对本机构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薄弱环节和漏洞进行自查,制定整改措施并认真落实。县卫生局在医疗机构开展自查、整改的基础上,对辖区内医疗机构进行督导检查。各级医疗机构做好迎接卫生部、省卫生厅、州卫生局抽查。
(四)当前任务与长远建设相结合。在2009年“万里行”活动的基础上,不断总结经验,逐步探索完善适合医疗质量、医疗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医疗质量、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
四、组织管理
县卫生局成立“万里行”活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全县“万里行”活动实施方案,组织实施并指导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局医政股,负责综合协调,组织督导检查。
组长:*县卫生局副局长
副组长:*县卫生局医政股股长
*县卫生局办公室主任
成员:*县卫生局疾控股股长
*县卫生局基妇股主任科员
*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所长
*县红十字会专干
医疗机构根据活动的具体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计划,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各项活动顺利实施。
五、活动内容
“万里行”活动重在宣传教育和制度建设,以查促建、纠建并举,与医院管理年活动、“平安医院”创建工作相结合,以医疗安全教育、医疗安全检查和舆论宣传引导等多种形式,促进医疗安全,提高医疗质量,改善医疗环境和医患关系。
(一)广泛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宣传教育,强化医务人员和群众的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意识。
1.各级医疗机构要加强对医务人员医疗质量、安全教育和相关技能培训,提高医务人员医疗风险、安全责任意识;要加大对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质量安全管理人员和全体工作人员的管理、教育力度,更新质量安全观念,提高质量管理理论水平和实际操作能力。
2.开展公众就医知识宣传教育。各级医疗机构结合实际开展宣教工作,采取现场讲座、展览展示、专题报道等多种宣传、培训形式,引导群众正确认识医学科学和医疗风险,正确择医、就医,提高群众医疗安全意识和甄别假医、假药、虚假宣传的能力,保障患者合法权益。
3.围绕“万里行”活动主题,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报道活动。
(1)充分发挥报刊、网络、广播、电视等媒体的积极作用。各级医疗机构要主动协调媒体做好本单位“万里行”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
(2)加强舆论引导,突出管理、突出质量、突出安全。大力宣传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管理的新思路、新举措、新成绩,宣传开展本次活动的意义、要求和好做法、好经验,宣传管理规范、质量可靠、群众满意的先进典型,营造有利于促进医疗安全、提高医疗质量、改善医患关系的舆论氛围。
(3)加大对非法行医、虚假医疗宣传的打击力度,对非法行医、虚假医疗宣传等行为予以通报、曝光等。
(二)以贯彻实施《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为重点,认真做好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促进临床合理用药等项工作。
1.认真贯彻实施《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建立医疗技术准入和管理制度,促进医学科学发展和医疗技术临床合理应用水平,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重点要求:
(1)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作为本机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建立健全本机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的相关规章制度,建立医疗技术管理档案。对开展的第一类医疗技术进行技术审核,严格管理;同时做好第二类和第三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前第三方技术审核的准备和申请工作。
(2)医疗机构对已经开展的医疗技术进行全面梳理,重点清理以下3类医疗技术的临床应用:一是尚不成熟或存在较多伦理问题的;二是须由卫生行政部门准入方可临床应用的;三是未取得相关诊疗科目的。
(3)医疗机构建立手术分级管理制度,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和管理办法,对医师的专业技术能力进行审核并通过后,方可授予相应的手术权限,并实施动态管理。
2.贯彻实施《处方管理办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关于加强全国合理用药监测工作的通知》和《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积极推进临床合理用药。重点要求:
(1)医疗机构要认真落实处方点评制度,对处方实施动态监测及超常预警,对不合理用药及时予以干预。
(2)医疗机构要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的规定,建立健全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明确各级医师使用抗菌药物的处方权限,切实采取措施推进合理用药工作。
(3)以严格控制i类切口手术预防用药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的管理。加强临床微生物检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和细菌耐药监测工作,建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和细菌耐药预警机制。
(4)认真做好合理用药监测工作,监测医院要按照监测工作方案的要求,认真、及时、准确做好数据的收集和上报工作。
(5)建立健全毒、麻、精、放等特殊药品的安全管理制度并认真落实。
(6)县人民医院要逐步创造条件,建立静脉药物配置中心,集中统一配制药物,保障药物的安全、有效、经济。
3.继续推进与落实“病人安全目标”。
(三)根据《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人间传染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和实验活动生物安全审批管理办法》、《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对医疗机构内实验室生物安全、质量控制和管理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制度建设、硬件设施、人员管理、应急处置、执行落实等方面情况。
(四)全面排查安全生产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重点整治安全生产制度建设、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责任落实、劳动纪律、现场管理、事故查处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重点要求:
1.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组织领导、管理机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标准等,明确人员配置要求,认真组织落实。
2.加强对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关键设备和装置的日常管理维护、保养并保障安全运行,防止漏电、漏气、漏水;完善劳动保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
3.确保消防通道畅通,无障碍物,消防设备齐全,标志醒目,专人管理,设有消防预警系统。
4.加强应急管理,完善各类应急预案的制定、应急救援物资的配备和维护,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5.加强对放射科、医用氧舱、同位素室、氧气供应室、危险品仓库、配电室、压力容器及电梯等重要部门的安全管理。
(五)贯彻执行《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进一步规范临床用血管理,保证临床用血安全。
(六)贯彻落实《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和相关技术规范,加强重点部门、重点环节的医院感染控制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
(七)贯彻落实《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和《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开展县乡医疗机构运行病历质量评比活动。
六、活动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09年6月—7月)。
完成“万里行”活动的准备、动员和组织发动工作,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1.县卫生局下发活动方案,对2009年“万里行”活动进行部署。
2.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认真组织学习实施方案,细化工作计划,开展“万里行”活动的准备、动员、和组织发动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09年8月—2010年4月)。
1.贯彻落实。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按照统一部署,全面开展“万里行”活动。加强管理,进一步完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并组织媒体开展宣传报道活动。对自查中发现问题的要立即整改,对严重违反有关规定,或造成医疗质量、安全事件的人员要严肃处理。
2.检查指导。县卫生局组织对辖区内医疗机构开展“万里行”活动情况进行指导、检查,及时总结和推广“万里行”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好典型,有序推进,确保成效。及时将本辖区内开展“万里行”活动的进展情况和检查结果、活动总结上报州卫生局。
3.督导抽查。州卫生局对县卫生局和医疗机构“万里行”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或抽查,并通报检查或抽查结果。
(三)总结交流阶段(2010年5-6月)。
认真总结开展“万里行”活动的经验和成效,部署2010年度“万里行”活动,进一步建立健全医疗质量、医疗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
七、工作要求
(一)强化质量意识,切实加强领导。
医疗质量是医院的立院之本,是医院管理的核心,关系群众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医疗机构的声誉和影响,关系卫生系统的公众形象。开展2009年“万里行”活动,是卫生系统坚持以人为本、贯彻科学发展观、改进医疗质量管理,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进一步强化质量、安全意识,明确医疗机构负责人为医疗安全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加大检查、指导力度,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重在质量建设,消除安全隐患。
医疗机构要重视内涵建设,从人才、技术、管理等方面入手,培训、教育、检查相结合,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内部医疗质量管理和控制体系。同时要加大对重点部门、重点区域、重点环节和重点人员的管理、检查力度,对医疗技术、医疗服务、建筑、设备、设施、危险物品及要害部门中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梳理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防范医疗事故,杜绝医疗差错。
(三)明确活动目标,发动社会参与。
关键词:AABB认证;输血科;质量管理
输血作为现代医疗中一种特殊的抢救、治疗手段在患者的救治中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随着医疗服务体系的不断完善输血科(血库)的作用已不再是传统意义上的“血库”(储血、发血)还担负着全院临床用血的管理、技术指导和技术实施确保贮血、配血和其他科学、合理用血措施的执行[1]输血科的发展水平在医院的质量管理建设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1国内输血科(血库)现状
为促进医疗机构输血科(血库)的建设和管理国家卫生部先后颁布了一系列输血相关的法律法规如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血液制品管理条例、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等国内的输血水平得到了一定的提升但各地区的调查表明输血科(血库)还存在很多不足11机构设置和资源配置不合理国家卫生部颁布的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中明确要求:二级以上医院应设置独立的输血科(血库)但部分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未设置独立的输血科(血库)仍挂靠在检验科其次部分输血科人力资源配置不到位、业务用房面积不到位、仪器设备的配置不能满足业务的正常开展[2-4]12输血质量管理水平低国家卫生部颁布的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中明确要求:二级以上医院和妇幼保健院应当设立临床用血管理委员会负责本机构临床合理用血管理工作有些医院虽设有输血质量管理委员会但制度形同虚设并未定期召开会议对临床科室输血质量管理工作督查不到位对输血存在的问题不进行追踪与评价缺少对输血管理工作的总结、分析[5]部分输血科甚至无针对从血液发出到临床输注的相应管理制度对整个输血过程缺乏有效的质量管理13输血全流程操作不规范输血前医护人员缺乏对患者的评估时常不能正确把握输血指征、选择恰当的血液成分致使血液制品应用不合理的情况难以杜绝输血过程中疏于对患者的继续观察和监护对输血不良反应的识别能力差、处理程序知晓率低导致不良反应未得到及时正确的处理和上报输血安全隐患未得到及时排除输血后未进行及时的疗效评估对输血没有达到预期要求的不查找原因血液制品的使用效能不能得到充分发挥
2实践AABB质量管理体系的重要性
输血工作质量的好坏、输血科的发展建设与管理水平对临床用血质量的安全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直接影响着医院整体医疗工作的质量和病人的生命安危如何有效提高输血科(血库)的质量管理水平已成为输血科(血库)建设和发展中迫在眉睫的问题建立标准的质量管理体系作为一种有效的提高质量管理水平的方法已成为医疗机构建设和发展的必然趋势[6-7]AABB认证是由全世界最高水平的“血液银行及输血业务的标准指针”的最终认定组织单位全球先进的输血和细胞治疗技术联盟(AdvancingTransfusionandCellularTherapiesWorldwide简称AABB)发起的认证活动它以患者为中心强调为患者提供完善、统一、安全的医疗服务致力于制定输血医学的各方面标准从血液的采集、制作、检测、血液发放、血液管理全过程促进医疗质量和病人安全的持续改进最终促进输血医学的发展水平的提升1957年AABB出版了第一版血站与输血服务机构标准之后每两年官方机构组织专家对该标准进行修订使其与国际标准相适应2016年4月血站与输血服务机构标准第30版正式生效与ISO15189相比AABB标准具有明显的优势:(1)专业性更强ISO15189是从医学专业的角度描述医学实验室质量管理的要求适用于医学实验室服务领域内现有的所有学科AABB标准仅仅针对输血医学和细胞治疗专业性更强(2)覆盖范围更加全面:在用于输血服务机构评审的血站与输血服务机构标准中评估的内容包含了十大要素:1)组织结构2)人力资源3)仪器设备4)供应商与客户5)输血全流程6)文档和记录7)输血不良事件8)内外部评审9)持续改进10)生物安全这些内容覆盖了从血液采集到最后血液输注的各个环节既包含了血液制品的制作环节、输血科实验操作环节也包含了临床输血各环节全方位地保证了患者的输血安全实施AABB质量管理体系可以为输血科提供更具体、更全面的专业要求为实验室的检验能力和服务质量提供保证
3实践AABB质量管理体系的意义
3.1科室走向国际化
在全球化趋势日益明显与国内医疗环境迅速发展的今天认证是机构打造核心竞争力寻求持续发展与进入国际市场的“通行证”[8]AABB标准是衡量输血科质量管理水平与患者安全的良好工具通过实践AABB质量管理体系科室可以得到国际社会的各种资源和服务借鉴国外的成功经验结合国内实际使医疗机构的质量管理水平达到国际水平
3.2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
践行AABB标准的过程会促使科室在质量和管理方面进行持续改善在满足AABB标准的前提下结合科室实际情况制定具有很强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的政策、制度和流程形成科室自身的质量体系
3.3提升合理用血水平
AABB标准对输血全流程的每个环节都制定了详细的标准通过对标准的学习和培训提高员工的质量安全意识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要对照标准对员工的日常工作进行不定期检视临床输血操作的规范化通过科学的认证标准和方法、长期的持续改进、常态的标准化、对细节的卓越要求实现规范化管理提升合理用血水平
4结语
AABB标准是全世界公认的医疗服务标准代表了医院服务和医院管理的最高水平实践AABB质量管理体系可以增强临床患者对输血科的信任程度从而得到社会、医疗单位和患者的信任只有高度重视和加强输血科的内涵建设进一步规范和完善输血科的全面质量管理才能更好地发挥输血科在医院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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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更多的医疗器械从业者及监管者共同探讨医疗器械全过程管理的方法,认识和重视医疗器械全过程监管的重要性及必要性,了解和掌握《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的内涵,让医疗器械全过程管理深入人心,监管有法可依。
〔关键词〕
医疗器械;全过程监管
2015年10月21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颁布了《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1](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是2014年新修订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出台之后关于医疗器械监管的又一法律文件,填补了医疗器械全过程管理的空白。医疗器械的全过程监管主要是对其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售后环节进行全面监督管理,意味着我国医疗器械全过程监管的所有重要环节均已有法可依。
1医疗器械运输管理现状及建议
近几年,国家加强了对医疗器械的管理,并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在医疗器械全过程管理中依然存在不足,《办法》第一次明确规定了医疗器械全过程管理,是准确而及时的。作为一名医疗器械管理人员,应熟知医疗器械全过程监管对医疗机构的重要性,作为生产、经营企业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全过程监督管理,否则会产生不良的后果[3],例如:临床检验分析器械(血液分析系统试剂和生化分析系统试剂)是医疗机构必须使用的医疗器械,它受温度、湿度、运输、储存环境等因素影响。但到目前为止,其全过程监管依然存在缺失和不足,因为只注重对源头风险管理,轻过程管理,导致一定程度上的管理错位,让真正的监督没有落到实处;由于在生产企业到经营企业以及经营企业到使用单位的运输过程中,相对恒定的温度及湿度难以维持,目前普遍的做法基本上是包装箱内放置冰袋,用以维持运输过程中的温度及湿度,但在高温或低温环境下根本无法保证相对恒定的温度和湿度,在这样的条件下,无法保证医疗器械的使用效果,根据以往使用及管理经验,这类医疗器械在运输中应加强以下几点[4]:(1)医疗器械在运输过程中配备相应的装备,如恒温车、冷藏车;(2)医疗器械监管要有过程控制详细记录,如增加条形码的扫描;(3)加强对医疗器械全过程的监管力度,如随时、随地抽查,违规者重罚。这仅仅是一类医疗器械的监管实例,目前医疗机构使用的医疗器械约有44类,上千种产品,全过程监管各异,监管的难度越来越大,监管的过程越来越重要[5]。
2医疗器械维护与售后现状及建议
《办法》首次将医疗器械维护与售后纳入了监管的范畴,这是医疗器械管理的一大进步,对医疗质量管理有着重大的理论和现实意义,是对从事医疗器械维护与售后的企业的规范,也是对从事维护与售后的人员的规范[6]。目前医疗器械维护与售后主要有三方力量:(1)生产企业维护与售后是目前的主要力量;(2)医疗机构的医学工程人员的维护与售后力量,是医疗器械维护与售后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医疗机构对本单位医学工程人员管理还存在许多不足:医疗器械管理制度仍不健全、医学工程人员待遇保障还不完善、专业技术水平欠缺、进修及培训明显不足、检验检测设备缺失,导致维护与售后保障力度不够;(3)第三方维护与售后,在目前市场下,生产企业维护与售后价格偏高,本单位维护与售后力量技术存在不足,第三方维护与售后力量的价格相对低,专业技术相对较好,服务流程简化,值得考虑和选择,同时也要看到第三方维护与售后工作人员的管理与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还有一定差距,技术层次不齐,维护质量不能保证,工作流程不甚规范,工作信息缺失。鉴于这种情况,为了加强医疗器械的维护与售后,要做好以下工作:(1)医疗机构敦促生产企业做好售后工作,签订维护与售后服务合同,规范服务条款;(2)审核第三方维护与售后的资格认证,与第三方签订细化条款与服务承诺合同;(3)加大本单位医学工程人员的专业技能培训力度,提高准入门槛,试行资格证制度,为医疗器械的安全做好保障工作。同时对医疗机构给予相关建议,从全局发展来重视医学工程人员的管理,重视医学工程人员的专业培训和学习,提高专业人员素质,做好医疗器械的维护与售后,为医疗机构的发展奠定基础[7]。加强全过程监管,是对医疗器械维护与售后的有力保障,对医疗机构有巨大的现实意义,建议医疗器械维护与售后终身负责,医疗器械质量始终贯穿于医疗器械产品全生命周期,对生产企业和经营企业始终要做好维护与售后工作,违反《办法》者,要对生产企业或经营企业进行处罚,仍不整改者,将被列入企“黑名单”之中,视为不良信用记录企业。
3加强全过程监管的必要性
《办法》的实施必须有严格的执法监管,对违法乱纪者一定要按照制度严肃处罚,才能达到效果,形成良性循环[8]。医疗器械全过程管理要从源头上抓起,过程控制,结果反馈,不留死角,各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加强监管,对生产企业、经营企业、使用单位各环节要严格管理,使其各司其职,守好人民群众生命保障线。
4加强工作人员学习的必要性
《办法》详细介绍了医疗器械全过程管理的方方面面,涵盖了医疗器械管理的各个环节,各级医疗器械管理者及从业人员认真学习其内容条款,掌握各项内容实质,在保障人们用械安全有效方面起到关键作用[9]。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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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开展医院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工作
1、按照《*区医院管理常用法律法规知识竟赛实施方案》的要求,开展医院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依法管理、守法执业的法制意识,为依法规范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执业行为营造良好的法制氛围。
二、努力改善医疗服务
2、深入开展全面改善医疗服务专项行动。在全区医院开展“全面改善医疗服务专项行动”,狠抓医疗核心制度的落实,不断完善服务流程,加强医患沟通,认真开展人员培训,切实改善医疗服务,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力争建立全面改善医疗服务的长效机制。
3、扎实推进医院管理年活动。根据上级医院管理年活动新的实施意见要求,做好以下工作:一是修订《*区医疗质量管理考核细则》;完善《*区医院管理年活动考核细则》;贯彻落实部、省关于“以病人为中心”医疗安全百日专项检查活动实施意见,组织区内专项检查,迎接上级的督查指导。二是以等级医院评审为契机,以落实医疗服务规范为抓手。不断强化医务人员“三基三严”培训,促进医疗机构三级查房、三查七对、急、危、重症病人管理、重大手术术前讨论等医政核心制度的落实。积极协助区人民医院开展“二甲医院”创建工作。三是严格医疗质量检查考核制度。坚持病历评审和处方评审检查通报制度,评选医疗质量管理先进单位;开展医护人员“三基”考核,评选“三基”考核优胜单位和个人;开展医院管理法律法规培训和竟赛活动,表彰先进集体和个人;继续开展护理技能操作先进单位和个人评选活动;开展病案管理、供应室建设管理等达标活动。多措并举,全力提升医疗质量整体水平。四是继续抓住急诊“绿色通道”、病人安全目标、急诊科青年医师基本技能岗位训练和竞赛、单病种质量控制和合理使用抗生素5项重点,开展系列活动。五是重点抓好落实近几年出台的医政管理系列规范和标准。选择院前急救、急诊、麻醉、院感、抗生素使用、药物不良反应监测等重点规范和标准,建立和完善考核机制。六是继续实行重大医疗事故通报制度,执行《*区卫生局医疗纠纷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严格责任追究制度。
4、继续开展平安医院创建活动。探索建立独立的区级医患纠纷第三方调处机构,完善医患纠纷第三方调处机制和医疗责任保险制度两项重点工作。贯彻国家和省市相关政策文件,加强部门协调,从体制、机制上落实医患纠纷处置的部门责任,完善医患纠纷院内处理机制。继续做好平安医院创建的其他各项工作,并全面组织考评。
5、改善护理服务。一是认真贯彻落实《护士条例》,着力在护士编制、待遇、队伍素质提高上下功夫,切实以实际行动维护护士合法权益和规范护士执业行为。二是按照卫生部《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及《江苏省护士执业注册方案(试行)》,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三是组织实施《护理工作流程》及新修订的《护理质量评价标准》,有序推行表格式护理病历,不断规范护理服务行为,确保护理工作质量。四是积极做好护理队伍培训工作。
6、加强院内感染管理。一是针对院感工作中重点部门、重点环节开展培训、督查活动,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加大监管力度。二是要把医务人员手卫生、临床抗生素使用、消毒供应中心等重点部门管理建设作为今年院感工作重点,完善并落实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的工作措施,加强医院感染监测工作,采取有效防控措施,最大限度地降低发生医院感染的风险。三是规范院内感染事件信息管理,及时、依法、规范处理院内感染事件。
7、加强药事管理。继续贯彻落实《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处方管理办法》和抗生素使用管理规范,落实合理用药原则。开展临床合理用药知识培训。严格执行药物不良反应监测等制度。继续控制药占比。
8、加强卫生信息工作。规范使用“卫生统计信息系统”、“病案管理信息系统”、“医疗机构管理信息系统”、“执业医师注册”及“执业护士注册”管理信息系统,推进医疗机构信息化管理水平。
三、严格医疗服务要素准入管理
9、加强医疗机构审批和日常监管。认真贯彻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严格医疗机构设置审批管理,规范医疗机构审批程序,加强医疗机构执业登记、校验、档案和信息化管理,积极探索医疗机构退出机制。建立医疗机构执业行为日常监管体制和机制,坚决查处超范围执业、命名不规范、违规医疗广告等违法违规行为,研究制定《*区医疗机构不良行为监督管理办法》,努力形成统一、高效、严格的医疗服务监管机制,不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10、加强人员准入和执业行为管理。依法严格把好各类医疗卫生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注册关。认真实施《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从职业道德、执业行为、服务规范等方面全面加强医师队伍建设。
四、继续深化卫生支农和惠民医疗工作
11、认真贯彻省、市《关于城市卫生支援城乡基层卫生工作的意见》,完善相关措施,探索建立卫生支农的长效机制和考核评价机制,促进卫生支农工作健康发展。
12、认真贯彻省《关于切实加强惠民医疗工作的意见》,进一步落实《徐州市惠民医疗卫生服务工程》和《*区惠民医疗工程实施意见》,主动适应医疗保障制度发展的新形势,建立和完善惠民医疗服务网络和医疗服务政策,明确惠民医疗资金保障措施,使各项惠民医疗工作措施有效落实。
六、全面推进其他各项医政工作
13、加强急救医疗服务体系建设,重视院前与院内急救的衔接,科学开展各类突发事件的医疗救治工作。
14、热情接待、积极调解和妥善处理医疗纠纷上访。及时认真答复人民来信、来电的举报和投诉。
15、组织完成09年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实践技能和综合笔试)考试报名工作。
16、做好临床检验管理、防盲、残疾人康复、等工作。
1、提高医疗质量;
2、降低整体医疗费用;
3、提高服务质量,改善就医环境;
4、做好城市卫生支援农村卫生工作;
5、规范民营医院执业行为、加快健康发展步伐。
力争的亮点工作是:城市卫生支援农村卫生工作、无偿献血工作和加快民营医院健康发展。城市卫生支援农村卫生工作要创新、要抓实;无偿献血工作要保持、要创新;加快民营医院健康发展要投入更多的精力,积极探索,促使其健康稳步发展。
一、提高医疗质量
1、继续贯彻医院管理年和医疗质量管理效益年活动,按照医院管理年活动方案抓好督导;三级医院试行iso9000认证;开展医院评价的试点工作;按照《菏泽市医院管理年和医疗质量管理效益年活动考核细则》和《关于在医院管理年暨医疗质量管理效益年活动中建立院长考核评价制度的通知》开展相应工作;对全市各医院医疗质量的薄弱环节、社会反映的热点问题进行督导检查,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促使各医疗机构自觉的抓好医疗质量的环节控制,提高整体医疗质量,减少医疗事故的发生。
2、抓好《关于开展创建“优质规范护理服务病房”活动的通知》的贯彻落实工作,对开展较好、取得一定创新经验的单位进行表彰,对取得的经验进行整理,形成规范,全市推广。
3、筹建市120急救指挥中心,使卫生资源共享,统一医疗急救规范,做好医疗急救队伍的技术培训,提高我市医疗急救能力和水平。
4、做好全市血液管理工作,加大对无偿献血的宣传,确保临床用血;加强对血液的检测,提高血液质量,降低输血的医源性感染,严防传染病、爱滋病等疾病经血传播的发生。
5、举办药学、医院感染、卫生部“十年百项”和卫生厅“五年百项”卫生科技推广项目等专业培训班,提高卫生技术人员的技术水平,确保各个专业的医疗质量。
二、降低整体医疗费用
按照省、市制定的相关规定完善措施、开展工作,重在制止乱检查、乱收费、高收费等违法违纪的现象,而不是要降低法律授予的收费标准,从而规范收费行为,树立卫生行业形象,解决人民群众看病贵的问题。配合纪检监察、规划财务做好违法、违规、违纪收费的监管和查处。
三、提高服务质量,改善就医环境
1、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在全市开展惠民医疗服务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医疗服务的通知》和《关于开展创建“优质规范护理服务病房”活动的通知》,在改善服务态度、规范病房管理、提高服务质量、简化就医流程、推行宾馆式服务的规范服务模式、改善就医环境上制定切合实际的措施,抓好落实。
2、深入开展不设床位医疗机构规范化建设工作,进一步改善门诊部、诊所、医务室等不设床位医疗机构的就医环境。
四、做好城市卫生支援农村卫生工作
1、继续做好“三夏”期间万名医务工作者支农活动,在活动中间注意做好宣传、组织和督导,使“三夏”期间支农活动开展的扎扎实实、确有成效,起到宣传卫生的作用。
2、按照卫生部、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城市卫生支援农村卫生工作做的扎扎实实,健全城市卫生支援农村卫生个人档案,按照100分制的要求,把医院的卫生支农与医院院长考核挂钩,把卫生技术人员支农与职称晋升和执业注册挂钩,使之形成长效机制,真正把城市的医疗服务和医疗水平带到广大农村,使城市卫生支援农村卫生工作落到实处。
3、探索城市居民就医新模式。开展公立医疗机构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或转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试点工作,实行双向转诊制度,下半年全市推广,为下一步实行城市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奠定基础。
以上三项措施要抓紧抓实,确保有显著成效,力争在全省各项卫生工作中卓有成效,形成我市的亮点工作之一。
五、规范民营医院执业行为、加快健康发展步伐
起草的《关于加快民营医院发展的意见》已提请市委、市政府研究,待政府下发该意见下发后,我局将陆续出台一系列措施,加强对民营医院的指导、管理和监督。
六、其他工作
1、制定《菏泽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对申请设置医疗机构的,严格执行《菏泽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和《关于实行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准入专家审核制度的通知》。
2、医师护士执业考试、注册、变更注册已成为医政科长年性、琐碎性的工作。为规范卫生技术人员的执业行为、提高工作效率、树我局的工作形象,申请成立医师护士注册办公室,加强对注册管理人员职业道德教育和专业技术培训,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意识,做好医师护士注册、变更工作,同时协助医政科做好医师护士考试报名、考务和其他考试的具体考务工作,使医政工作人员有更多的精力投入于行政工作,提高行政工作效率。
3、根据《山东省执业医师考核暂行办法》、《山东省医院管理协会管理办法》和《山东省医师协会管理办法》的规定,成立医师考核机构、医院管理协会和医师协会,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做好执业医师考核、医院评价、各项技术培训和临床技术出证等项工作。
4、按照局领导的意见,做好全市优秀医师、护士发动、评选、表彰的相关工作,通过表彰先进、激励先进,向社会宣传卫生。[1] 2011年医政工作要点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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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按照新的《医疗广告管理办法》,把好医疗广告的初审关,加强对医疗机构宣传的监督管理,对误导人民群众就医的宣传、虚假医疗广告、未经卫生厅批准的违法广告,依法从严处理。
6、做好卫生科技教育的管理。
根据全省卫生科技中长期发展规划,积极鼓励和扶持我市重点实验室、重点学科和特色专科建设省级评审的申报工作;建立市卫生局卫生科研管理委员会,做好全市卫生科研项目立项和成果的评审。制定在职卫生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规划、指导做好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登记管理和年度任期考核工作、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扩大试点工作,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现在的两个三级医院扩大到二级综合医院;做好360工程卫生技术人员二三期培训工作。
7、做好征兵查体的组织、协调和查体工作;做好医疗事故的调解、协调和处理工作;做好行风热线、市长热线、人大政协提案的解答、落实和处理工作;做好人民来信来访的接待和处理工作,提高处理各种矛盾的效率;做好了领导交办的工作和其他应急工作。
2011年医政工作要点相关:
2011年医院工作计划
2011年计划生育工作计划
2011年感染科、儿科、中医科党支部计划
11年医院工作计划范文
2011年医院企划部企划工作计划
2011年医院健康教育工作计划
2011年医院企划部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根据国家公立医院卫生改革总体部署,按照卫生部、省卫生厅和全市卫生工作会议要求,结合《2013年卫生工作要点》和当前开展的“三好一满意”、创先争优和抗菌药物专项整治活动,以继续得到人民群众满意为目标,努力提升医疗服务水平,提高医疗质量,改善服务态度,优化服务环境,规范服务行为,保障医疗安全,改进医德医风,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以确保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服务。
二、活动范围及主题
医院各科室(包括临床、医技、行政后勤各科室)。
活动主题:“持续改进质量,保障医疗安全”。
三、活动内容和重点要求
“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的开展要与“三好一满意”、创先争优、“平安医院”创建工作相结合,落实各项制度,纠正薄弱环节。以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改善医疗服务,优化医疗环境,和谐医患关系,真正达到“三好一满意”实效即“服务好、质量好、医德好、群众满意”。
(一)开展正面宣教,强化医疗质量、医疗服务和医疗安全意识。
1.医院今年把继续加强对医务人员医疗质量、医疗安全教育,提高医务人员医疗风险、医疗安全责任意识,加强医德医风警示教育作为头等大事来抓。
2.充分利用报刊、宣传栏、讲座、发宣传册等形式,以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诊断和治疗、常见药物的合理使用,加强重性疾病规范治疗与社区管理,正确合理应用抗生素,规范就医以引导群众正确认识医学科学和医疗风险,正确择医、就医,提高群众医疗风险意识和甄别假医、假药、虚假宣传的能力,保障患者合法权益。
3.围绕“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宣传报道先进典型。如在临床医疗工作中群众信赖、治疗水平高、服务态度好、医德好、有一定声誉的医务工作者。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
同时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严加打击医疗活动中违反诊疗常规,收受药品回扣、红包,非法统方等不良行为,一经核实的不良交易将予以通报、曝光、取缔处方权资格等。
(二)加强管理,强化服务,优化流程,让群众更加满意。
1.今年根据上级要求推行“志愿服务活动”,按照方案要求组织志愿者开展各项服务活动,促进医患关系和谐,实现年度目标。
2.围绕保障重性精神疾病能得到最基本的治疗这一目标,努力创建便民、利民措施,如预约挂号、免费接诊、合理安排门急诊服务、简化急诊入院服务流程、推行“先诊疗,后结算”模式、为病人提供方便快捷的检查结果查询服务,做到安排合理、服务热情、流程顺畅,不断促进医疗服务水平的提高。
(三)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实现各项控制目标。
1.努力改善条件,优化人才结构,规范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的建设,把各专业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列为重要日程。如:医院设专门质控科和配备专职人员负责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按照相关规定报送质控信息,接受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和质控中心的质控检查,定期向科室反馈信息及时整改,以改进医疗质量。
2.认真按相关规范要求,开展单病种质控及临床路径管理,完善精神疾病社区信息登记工作。
3.定期开展医院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管理与评估,促进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持续改进。
(四)严格落实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核心制度,规范临床诊疗行为,推进临床合理检查、合理诊疗;规范诊疗行为。重点抓以下几点:
1.严格落实首诊负责、三级医师查房、疑难病例讨论、危重患者抢救、会诊、术前讨论、死亡病例讨论、交接班等十三项核心制度,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2.探索精神科三个病种的临床路径,强调规范诊疗行为,推进合理检查、合理诊疗,推行同级医疗机构检查结果互认,以减轻群众看病就医负担。
3.认真落实《病历书写基本规范》,每月定期进行病历点评,规范病历书写行为,强化病历内涵建设,提高病历质量。
4.学习《电子病历基本规范》和《电子病历系统功能规范(试行)》,为下一步推行电子病历应用及规范电子病历系统建设打下基础。
5.按照《急诊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重症医学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等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急诊工作、各科做到设备完好,人员做到及时处置应激事件。
6.全面推行医院院务公开制度,进一步落实院务公开各项要求以及《医疗机构院务公开监督考核办法(试行)》,增强医疗机构院务公开意识,推动医疗机构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和内部民主管理决策。
(五)进一步加强护理工作,规范护理行为,改善护理服务,提高护理质量。
1.进一步贯彻落实《护士条例》。建立健全护理工作规章制度、疾病护理常规和护理服务规范、标准,建立护士岗位责任制,规范护士的执业行为;维护护士的合法权益,合同制护士与编制护士同工同酬。
2.贯彻落实《卫生部关于加强医院临床护理工作的通知》及相关规范性文件,改进护理服务,加强护理管理。
医院要根据《综合医院分级护理指导原则(试行)》和《住院患者基础护理服务项目(试行)》等文件的要求,结合病房实际,细化分级护理的服务内涵、服务项目,并纳入院务公开,向患者和社会公布,并遵照落实。各科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并落实加强临床护理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要调动各方面力量,为该项工作的有效落实提供便利条件和有力保障,努力为精神病人住院创造良好的环境,逐步减少或取消患者家属陪护的局面。
3.严格按照《医院实施优质护理服务工作标准(试行)》,扎实开展优质护理服务。医院深化“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改革临床护理工作模式,实施责任制整体护理,护士全面落实护理职责。医院临床一线护士占护士总数的比例不低于95%,依据各病房(病区)护理工作量和患者病情配置护士,力争实现病房护士数与实际床位数的比例应当≥0.4:1。每名责任护士平均负责患者数量不超过8个。实施护士岗位管理,建立护士绩效考核制度,考核结果与护理服务的质量、数量、技术难度和患者满意度相结合,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医院加大经费投入,提高护士待遇,建立激励机制,营造良好执业氛围。
(六)继续做好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认真贯彻实施《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建立医疗技术准入和管理制度,促进医学科学发展和医疗技术临床合理应用。重点要求:
1.医院主要负责人作为本机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建立健全本机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的相关规章制度,建立医疗技术管理档案。对开展的第一类医疗技术进行技术审核,严格管理;同时做好第二类以上医疗技术报批审核工作,严格按照规定开展相关医疗技术的临床应用。
2.加强建立手术分级管理制度,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和管理办法,制定本机构手术分级目录,严格按照规定对医师的专业技术能力进行审核并通过后,方可授予相应的手术权限,并实施动态管理。
3.医院建立医疗技术风险预警机制,制定和完善医疗技术损害处置预案并组织实施。
(七)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品和管理条例》、《处方管理办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关于加强全国合理用药监测工作的通知》、《中国国家处方集》和《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积极推进临床合理用药。重点要求:
1.完善医院药事管理组织,完善相关工作与管理制度并认真落实。
2.贯彻落实《中国国家处方集》,制定本机构处方集,并认真组织培训、实施和评估工作,促进临床合理用药。
3.认真落实处方点评制度,对处方实施动态监测及超常预警,对不合理用药及时予以干预。
4.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的规定,建立健全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明确各级医师使用抗菌药物的处方权限,切实采取措施推进抗菌药物合理应用工作。
5.以严格控制I类切口手术预防用药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的管理。加强临床微生物检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和细菌耐药监测工作,建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和细菌耐药预警机制。
6.认真做好合理用药监测工作,按照监测工作方案的要求,认真、及时、准确做好数据的收集和上报工作。
7.建立健全毒、麻、精、放等特殊药品的安全管理制度并认真落实。
8.逐步创造条件探索建立临床药师制。
(八)进一步加强医疗服务重点环节的安全管理,保障医疗安全。
1.继续推进与落实“病人安全目标”。
2.贯彻实施《手术安全核查制度》,认真做好手术安全核查工作。
3.贯彻落实《医院工作制度》、《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和《医院手术部(室)管理规范(试行)》等规范性文件,落实查对制度,认真做好输血、用药、检验等医疗服务重点环节的安全核查工作。
(九)贯彻落实《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和相关技术规范和指南,加强重点科室、重点部门、重点环节的医院感染控制工作。
1.建立和完善医院感染管理组织,医院感染管理部门职责明确,合理配备专兼职人员,制定并落实符合本院实际的相关规章制度。
2.积极开展医院感染监测、建立医院感染信息报告制度,做到出现问题及时发现、及时处理,最大限度地降低医院感染对患者造成的危害。
3.贯彻落实《医院手术部(室)管理规范(试行)》等相关规范性文件,加强手术室、检验室、各病房、消毒供应室等重点部门的医院感染防控。医疗器械的清洗、消毒、灭菌等重点环节的医院感染防控符合规范。
4.贯彻落实《外科手术部位感染预防和控制技术指南(试行)》、《导管相关血流感染预防与控制技术指南(试行)》以及《导尿管相关尿路感染预防与控制技术指南(试行)》,加强外科手术部位感染、导管相关血流感染、导尿管相关尿路感染等重点环节的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手术及置管前、中、后的各项操作技术应当符合医院感染防控要求。
5.贯彻落实《多重耐药菌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技术指南》,加强多重耐药菌医院感染管理,落实医务人员手卫生、隔离、消毒灭菌、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等各项工作措施,认真做好重点部门、重点人群的多重耐药菌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工作。
6.开展医院感染管理专兼职人员和医院感染重点部门、重点环节医务人员的医院感染防控知识培训,强化医院感染防控意识,提高医院感染防控水平。
(十)根据《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人间传染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和实验活动生物安全审批管理办法》、《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医疗机构临床基因扩增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对医疗机构内实验室生物安全、质量控制和管理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制度建设、硬件设施、人员管理、应急处置、执行落实等方面情况。
(十一)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和《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血液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临床用血管理,促进临床科学、合理用血,保障临床用血安全。重点要求:
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按指定的血站确保临床用血安全。
2.建立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做好临床用血的规范管理和技术指导工作,开展临床合理用血、科学用血的教育和培训工作。
3.医院各临床科室应当根据《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和实际情况,科学合理使用血液。
4.建立科学有效的输血不良反应和紧急用血应对预案,并认真落实。
(十二)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做好后勤安全保障。建立安全生产组织管理体系,明确单位领导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建立安全生产相关部门领导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完善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安全生产定期排查、整改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落实安全生产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形成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确保安全生产资金落实到位。
1.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足安全生产人员,规范安全生产管理程序和操作程序。
2.加强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设备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安全正常运行,完善劳动保护用品的配置和安全使用。
3.确保消防设施、设备配置齐全,使用有效,确保消防通道畅通,消防标识醒目,确保消防预警系统功能正常运行。加强在建工程和装修改造工程的消防安全管理,严控违规使用不符合消防要求建筑材料的行为,确保建筑工程依法安全有序完成。
4.加强对放射源、危险化学品、压力容器、电力设施、电器设备的安全管理,加强安全生产人员的业务培训,全体员工安全意识的教育培训,加强应急处置和逃生演练。
5.加强安全保卫工作,配齐治安监控设施,规范安保人员的履职行为,维护医疗机构的正常医疗秩序,保障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
(十三)认真开展全国《病历书写基本规范》《抗菌药物专项整治活动》。
(十四)贯彻落实《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进一步做好放射诊疗防护工作。重点加强放射治疗、核医学、介入放射学的防护管理工作,做好如下几点。
1.按照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做好本辖区内放射诊疗行政许可工作,严格规范行政许可程序;
2.做好工作区域内的防护工作;
3.科室建立完善放射诊疗防护组织机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等,明确专(兼)职管理人员及其职责,并认真组织落实;
4.科室做好放射诊疗设备定期检测工作;
5.做好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职业健康监护工作;
6.合理配备使用放射防护用品、自主检测设备。
四、活动步骤
(一)动员部署(2013年4月)。
1.下发文件,成立领导小组,召开动员大会,开展宣传发动。
2.活动范围:全院各科室。
(二)组织实施(2013年5月—10月)。
1.贯彻落实。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按照统一部署,全面开展2013年“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继续加强管理,进一步完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并组织媒体开展宣传报道活动。
2.医疗机构自查。各医疗机构要在2013年7月底前完成自查工作。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立即组织整改,对严重违反有关规定,或造成医疗质量、安全事件的人员要严肃处理。
3.接受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指导检查。
(三)总结交流(2013年11月-12月)。
年底前把本单位2013年“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开展情况总结上报卫生局。开展“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是卫生系统坚持以人为本、贯彻科学发展观、改进医疗质量管理、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是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的具体体现。2013年是全面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全面完成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点改革任务的关键一年。全面实现“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目标,促进医院全面工作再上新台阶,保证医疗安全,提高质量,改进服务是事前和今后工作的重中之重。我们要认真做好再宣传、再发动工作,进一步加大宣传、指导,不断强化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质量、安全意识,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年以来,我市积极开展农村药品“两网”建设,特别是食品药品监管和卫生部门联合开展了以农村基层医疗机构为重点的规范化药库药房创建工作,有力地推动了我市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管理工作,医疗机构药房的软硬件建设得到了明显的加强,药品质量管理水平得到了很大的提升。但是,从*年开展药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的情况来看,部分医疗机构特别是基层医疗机构在药品的购进、贮存、使用方面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基础设施设备配备不全,药械购进、使用行为不规范,药品质量安全隐患仍然存在。为认真贯彻酒泉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酒政办发〔*〕215号)要求,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药品使用质量管理,保障群众用药安全有效,根据《药品管理法》、《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监管理念,以加强医疗机构药品质量、促进各医疗机构药库药房制度化、规范化管理为目的,通过开展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和医疗机构创建规范化药库药房工作,进一步增强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管理意识,促使医疗机构逐步改善和提高药房软硬件设施和条件,逐步形成规范、完善、有序的药品使用管理体系,确保药品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推动我市医药经济健康、和谐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医疗机构规范化药库药房建设工作,进一步创新药品使用环节的监管方式,不断完善监管机制。力争用一年左右的时间,使全市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管理基本实现购进渠道规范、硬件设施合理、制度记录健全、监督管理到位、药品使用安全有效。具体目标为:
(一)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专科医院和各企事业单位医疗机构及其分支机构药库药房规范化覆盖率达100%;
(二)城镇县级以下医疗机构、包括计生、妇幼、疾控、厂矿卫生所(室)、个体诊所、各类门诊(除一点两证)药库药房规范化覆盖率达90%以上;
(三)对已建成的规范化药库药房跟踪检查率100%;乡(镇)卫生院、村卫生所、计生所药库药房规范化覆盖率达80%以上。
三、组织领导
(一)领导机构
为了加强对医疗机构规范化药库药房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保证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经研究,成立酒泉市医疗机构创建规范药库药房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法规科副科长李琳娜担任,具体负责创建规范化药库药房的各项日常工作。
(二)工作职责和分工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局负责市直及肃州区城区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规范化管理工作,并对各县(市、区)工作进行督查指导。
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局负责对本辖区医疗机构已建成的规范化药库药房的跟踪检查;对未创建的进行考核验收。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积极行动,按照《酒泉市医疗机构药库药房规范化管理指导标准》(见附件)和具体的验收细则,建立健全质量管理制度,配备必要的设施设备,提高人员素质,严把进货关,做好药品分类摆放和贮存管理,切实抓好规范化药库药房的创建工作。
四、主要任务
1、全面规范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管理工作。各级医疗机构要按照《药品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规范药品采购渠道,从合法的药品经营企业采购药品和医疗器械。各县(市、区)要切实采取措施加强对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的药品质量监督和管理,全面落实药品购进验收、索证索票及药品质量承诺书等规范化管理措施,努力实现从配送源头到零售终端的药品安全一体化管理。医疗机构应设置与诊疗规模相适应并符合药品储存要求的药品调剂、储存、养护等设施;储存、陈列药品应按要求分类摆放;药品调剂、储存场所应与诊疗、注射等区域分隔。建立健全药品购进、验收、储存、养护及药品效期、不合格药品处理等质量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建立健全真实、完整的药械购进、验收等各种记录台帐,并按规定保管。
2、规范药品调配行为,促进安全合理用药。各县(市、区)卫生局要督促和指导医疗机构建立处方调配、临床用药等管理制度,规范处方行为,通过提供技术指导和加强业务培训等方式,提高医疗机构的药品质量管理和医务人员合理用药水平,纠正药物滥用、特别是抗菌药物滥用现象。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卫生局要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配制制剂、特殊药品、中药饮片、含兴奋剂药品的管理,严把市场准入关。要加强药物不良反应监测与报告,确保药物不良反应及时监测,有效预警。
3、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行为。要继续加强医疗机构使用药品质量的监督检查和针对性抽验,要认真贯彻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中药饮片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甘食药监安[*]92号)精神,加大对基层中药材(含中药饮片)、急救药品等品种的抽验比例,对抽验不合格的药品要依法严厉查处;开展联合执法,通过部门联合巡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法,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的违法犯罪活动,防止假劣药品进入医疗机构,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
4、开展规范化药库药房创建活动。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卫生局要参照《酒泉市医疗机构药库药房规范化管理指导标准》,在巩固农村医疗机构规范化药库药房创建成果的基础上,结合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定点机构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服务机构确定以及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等,联系本地实际,修订和完善具体的建设标准和验收细则。对已建成规范化药库药房的医疗机构,要进行全面的跟踪检查;对尚未建成的,要按照新修订的建设标准和验收细则组织检查验收。
五、工作步骤
(一)学习动员阶段(*年4月20日至*年5月1日)。
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加强领导,提高认识,组织药品从业人员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酒泉市医疗机构药库药房规范化管理指导标准》,成立药械管理组织,认真开展规范化药库药房建设工作。
(二)自查自纠阶段(*年5月1日至*年6月30日)
已建成规范化药库药房的医疗机构,要对照指导标准进行全面的自查自纠,找出存在的差距和不足,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落实整改;对尚未通过规范化药库药房验收的,要按照新修订的建设标准全面开展创建工作和自查自评,自评符合标准的,向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卫生部门上报自查报告并提出验收申请。
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和卫生局要认真做好规范化药库药房的验收和跟踪检查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并于*年5月10日前将检查范围涉及的医疗机构名单和实施方案以书面和电子文件形式报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法规科和市卫生局医政科。
(三)考核验收阶段(*年7月1日至*年9月20日)
由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和卫生局,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对提出申请的医疗机构进行现场检查验收;对已建成规范化药库药房的医疗机构进行跟踪检查。
(四)评价汇总阶段(*年9月20日至*年10月20日)
各县(市、区)上报检查结果,并书面上报工作总结。
六、奖惩措施
(一)医疗机构创建规范化药库药房工作考核验收结束后,由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卫生局联合授牌,并在新闻媒体予以公示。对考核验收未通过的医疗机构予以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
(二)对取得规范化药库药房的单位,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可在日常监督检查过程中,减少检查频次及抽检品种数。对未达到规范化药库药房标准的,将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增加检查频次及抽检品种数。
(三)各县(市、区)应将医疗机构规范化药库药房创建工作与药品市场专项整治有机结合起来,对在创建过程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医疗机构,将严格按照《药品管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四)对建成规范化药库药房的医疗机构,在确定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定点机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服务机构以及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七、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加强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管理是建立健全药品监管长效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食品药品放心工程的核心内容。医疗机构作为药品流通环节的终端,药品质量是否可靠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和卫生局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对医疗机构药库药房规范化建设的领导,创新机制,强化措施,扎实推进药库药房规范化建设工作。要结合本地实际,紧紧依靠当地政府,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规划,对本辖区内医疗机构药库药房规范化建设作出全面部署,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
2、从严要求,扎实推进。
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卫生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内医疗机构药库药房规范化建设工作的督导检查,对管理不到位,规范化建设滞后的医疗机构,要进行重点监管。对已取得规范化药库药房的医疗机构要实施动态管理,定期开展跟踪检查,发现问题依法查处。
3、加强协作,齐抓共管。
加强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多个部门和多个环节。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卫生局要进一步加强协作,相互沟通,齐抓共管,狠抓落实,采取有力措施,共同促进医疗机构提高药品质量管理水平。要主动与人口与计划生育等有关部门搞好协调,密切配合,开展联合执法,共同做好辖区内药品使用环节的药品质量监管工作。
4、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和卫生局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工作。要把宣传工作落实到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及药械管理的关键岗位和人员,重点加强对医疗机构药事部门有关人员的培训,使其正确理解和掌握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增强法律意识和依法管理的自觉性。同时,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社会宣传的力度,使广大群众了解药品管理法律法规和基本用药知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依法用药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一、管理职责
1、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应保证本机构执行国家有关药品管理法律、法规及本标准,对本机构使用药品的质量负领导责任。
2、医疗机构应设置药品质量管理机构或专职药品质量管理人员,具体负责本机构的药品质量管理工作。乡镇以上(含乡镇)医疗机构应设立药品质量管理机构。
3、医疗机构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各项药品质量管理制度。管理制度应定期检查和考核,并如实全面记录。制定的有关药品质量管理制度应包括:
药品质量管理、购进、验收、养护、保管等工作岗位的质量责任制度;药品购进验收的管理制度;药品储存养护的管理制度;药品陈列养护的管理制度;药品调配及处方管理的制度;药品质量事故处理和报告的制度;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的制度;卫生管理制度;人员培训体检的管理制度;服务质量的管理制度;有使用中药饮片的医疗机构,制定符合中药饮片购销存管理的制度;使用特殊药品的,制定特殊管理药品的购进、储存、保管和使用管理的制度;
二、人员与培训
1、负责人应熟悉国家有关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
2、负责药品质量管理的人员应具有药学或相关专业的技术职称。
3、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经资格认定的人员,方可在医疗机构内从事相应的药学专业技术活动,从事药品采购、验收、养护、保管人员应具有初中(含)以上文化程度。医疗机构从事药品相关工作的人员应当接受药监部门组织的培训并取得上岗证。
4、医疗机构每年应组织直接接触药品的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档案。发现患有传染病或者其他可能污染药品疾病的,应调离直接接触药品的岗位。
5、医疗机构应定期对本单位药械从业人员进行药品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及专业知识培训和考核,并建立档案。
三、设施和设备
1、医疗机构应有与其开展的诊疗业务相适应的药房和药库,并且环境整洁、无污染物。药房、药库应与诊疗、办公生活等区域分开。
2、医疗机构药房和药库应配置以下设施设备:
(1)便于药械陈列摆放的设施设备,药械不得直接接触地面;
(2)药库应配备符合药品标准要求的常温、阴凉和冷藏保管的设备,按照药品储存要求设置常温,阴凉,冷藏库(区);各药房、药库相对湿度应保持在45%~75%之间;
(3)调节和检测温、湿度的设施设备;
(4)防尘、防潮、防污染和防虫、防鼠、防霉变及防盗、防火、安全用电等设施设备;
(5)中药饮片所需的调配处方和临方炮制的设施设备。
3、设置药库的应划分合格、发货、不合格、待验、退货等库(区),中药饮片仓库零货称取应设专区。以上各库(区)均应设有明显标志,实行色标管理,其中待验、退货为黄色;合格、发货为绿色;不合格为红色。
四、过程管理
(一)购进与验收
1、医疗机构必须指定专门机构或人员负责本机构药品、医疗器械的购进工作;使用药品的相关科室或人员不得私自购进药品。
2、村卫生站(室)、计生所可以委托本乡镇卫生院代为采购药品、医疗器械。乡镇卫生院不得将药品代购资格转包给个人或者其他单位,销售药品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3、购进药品、医疗器械应以质量安全为前提,从合法的企业进货;首次从供货企业购进药品应索取供货企业合法证明文件,确认其合法资格,建立档案并做好记录。
4、购进药械时应向供货单位索取并审核以下资料:
(1)加盖供货单位原印章的《药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药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向生产企业直接购进的,还应当索取相关品种的生产批文和首次购进药品报告书。
(2)有保证质量条款的书面合同或质量保证协议书;
(3)企业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的销售人员“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购进进口药品时,除应向供货单位索取上述资料外,还应索取以下资料,加盖公章:
(1)《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进口药材批件》复印件;
(2)《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或《进口药品通关单》复印件;
购进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批签发的生物制品,同时还需索取法定药品检验所核发的批签发证明文件。
上述资料应指定专人负责定期整理,归档备查。
5、购进药械,必须建立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验收人员应根据原始凭证逐批验收并记录,验明药品、医疗器械合格证明和其他包装标识,必要时送检验机构检验。建立真实完整的药品、医疗器械购进记录。
6、从药品库房分发至各药房以及乡(镇)卫生院代为辖区卫生所采购的药品,应有内容齐全的药品调拨单,调拨单应有双方签字。
7、购用植入介入器械,还应建立使用记录,医疗设备档案。
(二)储存与养护
1、药品、医疗器械应按规定的储存要求分类存放,并做到:
(1)药械按温、湿度要求储存于相应的库(区)中;
(2)在库合格药品、不合格药品、待验药品及退货药品放置相应库(区),实行色标管理;
(3)药品与仓库地面、墙、顶之间应有相应的间距或隔离措施;
(4)药品应按批号集中码放;近效期的药品按月催销并有明显标志。
(5)药品与非药品、内用药与外用药之间应分开存放;易串味的药品、中药材、中药饮片以及危险品等应与其他药品分开存放。
(6)特殊药品应当专库或专柜存放,双人双锁保管,专帐登记,帐物相符,其使用应符合特殊药品管理的有关规定。
2、药品养护工作必须做到:
(1)做好药房、药库温、湿度的监测,每日应上、下午各一次定时对其温、湿度进行监测。温、湿度超出规定范围的,应及时采取调控措施。
(2)对库存药品定期进行质量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对质量不稳定的药品、近效期药品、长时间储存的药品应重点养护;中药材和中药饮片按其特性进行养护。
(3)对药房、药品仓库进行清洁卫生,保持药房、药库干净整洁、药品陈列摆放整齐,药柜、货架无积尘。
(4)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通知质量管理机构或质量管理人员复查处理。
3、医疗机构应对质量不合格药品进行控制性管理,其管理重点为:
(1)发现不合格药品应按规定的要求和程序上报;查明质量不合格的原因,分清质量责任;
(2)不合格药品要有明确标识、放入不合格库区,并按照规定报废、销毁并记录。
(三)调配和使用
1、医疗机构必须在依法核定的诊疗科目范围内,凭执业医师或符合条件的医生处方调配药品。
2、持有《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的单位,必须按照《医疗机构制剂配制质量管理规范》(GPP)组织配制。配制的制剂应严格在本院使用。
3、调配拆零药品时,人员、工作环境、工具、包装袋应当符合要求,应注明规定的内容。批量拆零应建立记录。
4、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应按要求审核处方合理性,促进合理用药。
5、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经处方审核发现有用药安全问题时,应告知处方医师,请其确认或重新开具处方;发现药品滥用和用药失误,应拒绝调剂,并及时告知处方医师,但不得擅自更改或者配发代用药品。
6、调剂处方时必须做到“四查十对”。发出药品时应按药品说明书或处方医嘱,向患者或其家属进行相应的用药交待与指导。
我们结合深化医药卫生体系改革和创先争优活动,以人为本,以病人为中心,以群众满意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提升医疗服务水平,持续改进医疗质量,大力弘扬高尚医德,加强行业作风建设,进一步解决医疗卫生服务和行业作风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我院实际深入开展民生工程,在七月底完成农村适龄妇女宫颈癌筛查1755名,完成50岁以上人口健康体检6000名,从而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推动医改顺利进行,促进社会和谐。
(一)改善服务态度,优化服务流程,不段提升服务水平,努力做到“服务好”。
1、优化医院门诊环境和流程。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改善医疗机构医疗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卫医政发【2010】12号)和《2011年全区医疗管理工作要点》,将改善人民群众看病就医感受作为加强医疗服务工作的创新点和突破点。实行窗口工作人员提前十分钟挂牌上岗、取药等情况一般不超过5分钟。加强门诊服务窗口和诊室弹性排班;实行窗口、出院、电话、入户等多种预约方式,方便患者检查,力争做到随到随查;全面推行检验检查报告及时发放制度,在确保患者隐私的前提下,合理安排节假日门急诊和住院医疗服务,完善医院标识和就诊流程引导系统;推进医院信息化建设,减少不必要的重复检查。
2、优化急救服务。完善院前急救,加强院前、院内急救医疗服务的协调配合,确保急救医疗服务无缝衔接。加强医院急诊科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完善急诊绿色通道。对急危重症病人应先抢救、后结算,确保及时施治;根据急诊流量,合理调配急诊力量,适时配备急诊加强班。院内要组建24小时生命救援队,配备相应的抢救设施,及时救治危重患者。
3、改进住院服务。全面实施以合理配置护士人力、实行责任护士制度、规范提供分级护理和整体护理服务为核心的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活动,要以“技能好、会沟通”为重点,尽快提升年轻护士技术操作能力和人性化服务水平。加强病区规范化建设,严格探视和陪护管理,为住院患者创造整洁、安宁的住院环境。推行住院服务中心化,为住院患者提供陪检等服务,方便住院患者。认真落实出院患者电话随访制度,出院患者一周内电话随访率应达到95%以上。
4、推行同级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按照《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建设推进同级医疗机构检查结果互认工作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10]108号)要求,在加强医疗质量控制的基础上,大力推进同级医疗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促进合理检查,降低患者就诊费用。
5深入开展“志愿服务在医院”活动。要尽快组建志愿者服务队,开展多种形式的志愿者服务,教育并引导患者养成健康的生活方式。
6、建立健全医疗纠纷调解机制和医疗责任保险制度,认真落实医疗投诉处理办法,严格执行首诉负责制,深入开展创建“平安医院”活动,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二)加强质量管理,规范诊疗行为,持续改进医疗质量,努力做到“质量好”。
1、健全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提升医疗质量。依法加强执业准入和监管,严格落实首诊负责、三级医师查房、疑难病例讨论、危重患者抢救、会诊、术前讨论、死亡病例讨论、交接班等核心制度,严格落实《病例书写基本规范》和《手术安全核对制度》,规范病历书写和手术安全核对工作。强化医疗技术分类管理和手术分级管理,严格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手术能力和权限审核,坚决查处违法违规开展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和越级手术现象。健全医疗质量控制网络,完善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组织体系、制度和机制,及时、完整、如实、准确上报质控信息。加强重点科室、部门建设与管理,做到人员配备到位、设施设备配套、技术水平过硬、管理科学规范。继续强化临床专科能力建设和医务人员培训,加强医疗服务过程中重点环节、重点区域、重点人员管理,持续改进医疗质量。
2、严格规范诊疗服务行为,推进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进一步落实“三合理”规范,坚持因病施治,重点落实抗生素合理使用指导原则和规范,加强对抗生素尤其是三线抗生素临床使用的检测。一类手术预防性抗生素使用率、抗生素联合使用率、三线抗生素使用率等指标保持在全区较低水平。继续开展医务人员“三基”抽考。认真落实临床路径、《临床技术操作规范》、《临床治疗指南》、《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处方管理办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等规章、规范。大力推行临床路径和单病种付费,促进医疗质量管理向科学化、规范化、专业化、精细化发展。
3、加强医疗技术和大型设备临床应用管理,保证医疗质量安全和患者权益。切实加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按照《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要求,建立严格的医疗技术准入和管理制度。
(三)加强医德医风教育,大力弘扬高尚医德,严肃行业纪律,努力做到“医德好”。
1、继续加大医德医风教育力度。要坚持以正面教育为主,继续培养和树立一批先进典型,加大对医德高尚、医术精湛、敬业奉献先进典型的宣传,结合卫生行业特点,深入开展宗旨意识、职业道德和纪律法制教育,引导广大医务人员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
2、贯彻落实医德医风制度规范。认真贯彻落实《2011年全区卫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要点》(宁卫党发[2011]10号),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大力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促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顺利进行。建立医患沟通责任人制度,住院患者主要由责任医生、责任护士负责沟通,手术患者术前、术后由主刀医师沟通,门诊患者有接诊医师负责沟通。加强医德医风教育,落实医德医风考评、医师定期考核和不良行为记录等制度,加大医院巡查和违法违纪行为惩处力度,严肃执业纪律。
3、坚决杜绝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严肃行业纪律。坚决杜绝吃、拿、卡、要、乱收费、收受或索要“红包”、收受回扣、商业贿赂等不良现象的发生。强化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工作长效机制建设。加强经济管理,健全内控机制,严格统方权限和审批程序。
(四)深入开展行风评议,积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努力做到“群众满意”。
1、要认真开展患者满意度调查和出院患者回访活动,征求意见和建议,有针对性地改进服务。
[关键词] 医院评审制度;分级管理;评审标准
doi : 10 . 3969 / j . issn . 1673 - 0194 . 2017. 03. 104
[中图分类号] R197.3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 - 0194(2017)03- 0188- 02
0 前 言
医院评审是指判断一个医疗机构管理和质量是否达到国家要求标准的一种行为,通常会从不同医疗机构中抽取相应专家形成一个专门的评审机构来进行。医院评审可以督导医疗机构不断自我完善和提升整体实力,主动改善服务水平以适应市场竞争。对改善广大人民群众的就医感受,保障老百姓的健康需求有重大的意义。而医疗评审制度就是在这一过程中形成并逐渐总结出来的。
1 我国医院评审制度概况
1.1 我国医院评审制度的建立
在计划经济时代,我国医药卫生行业还是以公益性为主实行平均主义,没有等级评审的意识。一直到改革开放以后国外的等级评审制度传到国内,各派学者纷纷拥护。1989年11月,卫生部参照国外先进经验向全社会公布了《关于实施医院分级管理办法》和《综合医院分级管理办法》两个试行草案,标志着我国医院评审工作的正式启动。1994年2月,国务院再次颁发《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明确规定我国医疗机构开始实行等级评审制度,称为我国评审制度法制化的标志。1995年7月卫生部颁发了《医疗机构评审办法》,详细规定了我国评审制度的各项指标。1998年,旧的评审制度的合理性一度遭到公众质疑,评审工作也被暂停。2009年,国家再次颁布《医院评价标准(征求意见稿)》。2010年,评审工作重启。目我国执行的是2012年版本的评审标准。
1.2 我国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
基本标准包括:①医院规模,其中包括病床数、病房设施要求、建筑面积、病床数与职工人数之比、卫生技术人员占比;②医院的功能定位,其中包括预防保健、医疗服务、卫生行政管理等;③医院管理,包括制度的制定、信息管理、财务管理、设备管理、总务管理、建筑管理等;④质量管理,包括全院质量管理和院内感染控制;⑤医德医风建设;⑥医院安全;⑦医院的环境。
1.2.1 分级标准
一级医院:属于初级医疗机构,主要面向社区提供预防、医疗、保健、康复服务,主要指农村乡镇卫生院和城市社区服务中心 。病床数在100张以内,包括100张。
二级医院:是地区性的医院,多可跨越几个社区,可向多个社区提供综合医疗保健服务,有能力承担一定教学、科研任务。 主要包括个别市医院、区医院和县医院,以及具有一定规模的工矿、企事业单位的职工医院。病床数在101张~500张之间。
三级医院:是主要指全国、省、市直属的市级大医院及医学院校的附属医院。向几个地区提供高水平专科性医疗卫生服务和执行高等教学、科研任务的区域性以上的医院。病床数在501张以上。
1.2.2 分等标准
医院的规模,包括床位设置、建筑、人员配备、科室设置等四方面的要求和指标;医院的技术水平,即与医院级别相应的技术水平,在标准中按科室提出要求与指标;医疗设备;医院的管理水平,包括院长的素质、人事管理、信息管理、现代管理技术、医院感染控制、资源利用、经济效益等七方面的要求与指标;医院质量,包括诊断质量、治疗质量、护理质量、工作质量、综合质量等等几方面的要求与指标。
2 对我国医院评审制度的思考
2.1 考核标准内容有待完善
国外评价的侧重点主要体现在是否能够为患者提供有效、良好的服务。坚持以患者为中心、强调患者安全问题、注重患者满意度等成为当前国外评价的主要方向。参照国外医院评审制度内容,我国对这方面的关注度还不够,主要是以硬件、软件的配备情况及规模为衡量尺度,而缺乏对人文关怀的要求。
2.2 制定的标准有待商榷
现行制度中对医院的规模及设备配置做出要求,以一级医院为例,要求床位数在20张至99张,具备无菌手术室,能开展一般上腹部手术。但事实上,城市中一级医院主要是社区医院,服务对象是社区居民,社区医院的外科医生主要处理的是止血、缝合、拆线、外伤清创、包扎、骨折固定等社区常见病。由于城市中二级医院、三级医院密集,很少有居民选择在社区医院进行上腹部手术。因此按照评审制度要求配备的无菌室、手术室利用率极低。绝大多数社区医院中设置的手术室几乎处于闲置状态,一年中甚至不能开展一例阑尾手术,极大造成了物资的浪费,也因为设备投入巨大而产生诱导需求。
2.3 缺乏第三方评价
我国的等级评审并没有真正的独立机构,只是在评审时从卫生行政部门和各大医院抽取相应的工作人T组成一个临时的评审委员会,既是管理者,又是评审者和被评审者。作为单一的评价主体,其科学性、公平性和客观性都有待怀疑。我国的医院评价即使有第三方评价机构介入,但在政府权威的影响下,也容易出现丧失独立性的情况。
2.4 两极分化
实行医院分级管理的目的在于建立良好的管理体制,巩固三级预防保健网络,为居民提供便利、适宜的医疗卫生服务,但现在呈现出的“两极分化”现象严重影响了我国医药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由于患者与医院之间信息的不对等,患者对医院的选择存在盲目性。将医院按照规模、高端设备的拥有情况制定等级,容易诱导患者到等级较高的医院就诊,致使三级医院“一床难求”而基层医疗机构门可罗雀的倒金字塔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