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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管理体系的认证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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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管理体系的认证

第1篇:诚信管理体系的认证范文

征管难题,使建立诚信途径变得必要

港口建设费征管过程存有较多的实践难题:如国内水转水运输的中转货物征管手续较繁琐。货主为实现货物免征港口建设费,需要向海事管理机构申报货物核销信息,并在出港时予以核免,申报环节多;现有罚则不能遏制逃费行为,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印发的《港口建设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授权海事管理机构可以根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对偷逃费行为进行处罚,但海事管理机构不是《条例》明确规定的执行处罚的主体,以致《条例》规定的处罚条款难以操作;保税货物征管政策操作性弱,偷逃费收存在空间。

由于保税货物由海关认定,其认定结果时间跨度大,一般在15天左右,此时的货物可能已经由船舶卸港后离开库场,海事管理机构在未实现与海关信息联网互通的情况下,不可能对货物实现全程跟踪监管,无法在货物提离时确定货物是否属于保税货物而应予征缴;代收单位普遍反映1%的代收手续费入不敷出,与其工作量不匹配,侵犯了企业利益。港口建设费代收需付出包括人工、信息系统、纸张、打印耗材等在内的成本支出,作为代收单位,希望付出能够得到补偿;港口建设费征收设计了以货缴费、以船稽核的港口建设费征管模式,这种管理方式,虽然可以最大限度地避免偷漏规费行为,但船方、港口经营人、货主、基层海事管理机构普遍对简化征管流程和环节存有期待,要求取消预配收费,并减少审核环节;缴费人对海事管理机构实施的提交单证和报送信息的管理措施,因工作量大和人工成本增加而提出不同意见,要求取消或简化。

诚信管理机制建设的必要性。征管手续复杂、奖惩机制不足等征管难题,产生原因是有效征管与有限资源、信用体系与利益追求间矛盾所导致,解决和满足征管的优化需求,可通过建立港口建设费的诚信管理机制,将有限的征管资源集中于风险度高的征费环节,加强低信用企业的控制;强化征管资源的精准投入,对依规缴费、信用良好的企业建立绿色通道,给予便利措施,鼓励企业诚信守法,实现简化征管手续、便利服务缴费人的目的。

诚信管理的经验启示

如何借鉴国内诚信体系建设经验,结合我国港口建设费征缴现状,设计出一套科学合理的制度,以保证港口建设费代收工作的顺利开展,显得尤为迫切和必要。

首先是海关企业信用管理。根据新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暂行办法》,海关按照诚信守法便利、失信违法惩戒原则对企业实施信用管理。海关根据企业信用状况设定了认证企业(含一般认证企业和高级认证企业)、一般信用企业和失信企业三个管理类别,分别对应海关原来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分类管理办法》里设置的AA、A、B、C、D五个管理类别。海关通过设定规范的标准指标对企业进行整体评估,通过评价体系确定企业适用的管理类别,施行不同的管理原则和措施。海关对企业分类管理,实现了有限资源的有效配置,提高了管理效能,以此为基础,海关出台了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实现把有限的海关监管资源,集中在风险最高的区域,使诚信守法的企业在通关和稽查上享受优惠待遇,而失信企业则相应加强监管,使用更多的监管资源。

第二是税务信用等级评定管理。2014年国家税务总局出台了《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目的在于规范纳税信用管理,使纳税人更加诚信自律,进一步提高税法遵从度,其适用对象为企业纳税人。办法中规定,采用对评价指标体系进行打分的方式实现对企业纳税人的分类别管理,完善纳税人的纳税信用记录,用信用这个标尺来规范生产、经营、交易等纳税人在市场中的行为,同时提高行政权力运行的透明度,培育履约守信的行为规范,保障公平竞争。根据信用评估结果,对信用度良好的企业采取相关便利、激励措施,对信用度较差企业采取严管措施。因此,纳税信用管理工作开展后,成熟完备的纳税信用记录将是纳税人开展业务便利的“通行证”。我国税收信用管理工作以采集纳税人税务内部信息、信用历史信息、外部信息为基础,通过直接判级方式和年度评价指标得分方式,对纳税人进行评价,在每年4月公布上一年度纳税信用评价结果,纳税人的纳税信用级别可根据情况进行动态调整。根据企业不同的纳税信用等级,税务部门会根据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治原则,对其采用不同的管理措施。

第三是证券期货市场诚信监督管理。根据《证券期货市场诚信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中国证监会建立全国统一的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以下简称诚信档案),从事证券期货市场活动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诚信信息,记入诚信档案。诚信信息包括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基本信息、相关部门作出的表彰、行政决定、处罚以及信用评级机构作出的信用评级、信息公布情况、违规违法行为、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其他行为信息。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在非行政许可审批、业务创新试点安排中,可以在法律、行 政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对于同等条件下诚信状况较好的申请人予以优先审批、安排;在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进行行政处罚、实施市场禁入和采取监督管理措施中,将当事人的诚信状况作为确定处罚幅度、禁入期间和监督管理措施类别的酌定因素;在开展监督检查等日常监管工作中,可以综合考虑被监管的机构及其人员的诚信状况,有针对性地 进行现场检查和非现场检查,或者适当调整、安排现场检查的对象、频率和内容。

第四是诚信体系建设的经验启示。诚信管理是港口建设费征管便利的必然选择。从海关、税务、证券的诚信管理做法中,我们能有一些有益的启示:一是完善的政策法规。国家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等也陆续出台了诚信体系建设相关的政策性文件,信用体系的建立,客观上需要相应的政策制度来规范信用行业以及相关的市场主体,并且要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的变化,不断完善和修改。二是建立诚信记录。信用信息的记录、归集和管理是港口建设费诚信征缴体系建设的基础。要仿效证券建档做法,积极建立信用档案,明确采集的目标信息、目标采集范围、诚信信息采集部门、诚信信息采集渠道、采集时间间隔、诚信信息分解等等一系列环节,完整、准确、真实地记录管理对象在港口建设费征缴过程中的各项表现,进行归档管理。三是促进征管信用信息共享,信用信息的公开共享是加强诚信体系建设的前提,有利于减少交易过程中的信息不对称和信息不完整。只有当信用信息可以查询匹配,市场主体的信用状况可以识别,才能真正约束市场交易主体,让失信者“一处失信,处处受制”而提高失信的成本,才能让守信者享受到高效率和低成本的回报。四是构建信用评估体系,要积极借海关总署、税务总局的分级分类管理经验和办法,结合港口建设费实际情况,通过完整、准确地采集相关信用信息,科学确立具体评价指标。五是制定有效的处罚和制裁措施。要对诚信记录进行分类管理,有失信记录的要严格监控,对其各项工作行为实行跟踪监督;要依据有关规定对有不良行为记录的及时处置,提高失信成本。

港口建设费诚信管理的建议

取消船舶进出港签证将对我国海事监管传统模式产生重要而深远的影响,对港口建设费征缴工作的理念转变与管理流程创新提出了新的需求。将诚信管理引入我国港口建设费征缴的管理过程中,是适应新的海事监管形势要求的新思路,具体我们可考虑:

确立诚信便利、失信严管的诚信管理原则。建立诚信体制,实行风险管理,对涉及到港口建设费征管环节的货主及其人、代收单位实行分级管理。通过信用等级评定的方式,对其分类别进行诚信管理,实现海事管理机构合理配置有限管理资源、提高港口建设费征管效率。

制定可行的诚信管理制度。诚信管理制度是一个系统工程,要求进行全面的统筹考虑,建立涵盖诚信管理对象、信息收集、机构管理、组织运行、信用评价、风险管理、奖惩措施等的诚信管理制度。如在分级管理思想的指导下,可重点将港口建设费代收单位具体分为A、B、C、D四个等级,对代收单位的信用等级评定采取“自愿申请、公平评价”的方式,即由代收单位自愿向海事管理机构提出信用等级评定申请,而非强制执行,但是对于未提出信用等级评定的港口建设费代收单位,海事主管机关按照C类对其进行管理。

建立信用评价体系。评价体系应正确选取评价指标,不同类别单位应设置不同的指标体系。指标体系的设计应全面并具有可操作性,真实反映评估对象在港口建设费业务中的的风险特征。指标体系的设计可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设计方法,定量指标尽量易取、有效,并根据港口建设费征管实践适时总结,动态调整,及时健全和完善评价指标体系。港口建设费管理制度、人员配备与设施设备、缴交情况、缴交时点、票据管理、资金管理、数据信息报送时效与正确性等,可作为评价体系的重要指标。

实行风险管理。就是海事管理机构在有限资源下运用风险管理的方法、模型和技术识别风险,尽可能降低规费漏缴的风险,实现港口建设费应征不漏。基本步骤包括风险监控、风险评估、风险警示、风险处置等。

第2篇:诚信管理体系的认证范文

一、诚信管理对现代企业发展的积极意义

诚信可以使新企业成长壮大,也可以使老企业历经百年不衰,企业一旦取得了同行、客户和社会的广泛信任,其产品和服务就能被人们接受,就能实现持久地发展。企业诚心度的提高主要是通过长期的诚心管理取得的,诚信管理对现代企业持续发展会产生多元的积极影响。

1、诚信管理是现代企业持续发展的基本条件。诚实乃做人之一,守信乃成事之源。自古以来,诚信就是中外企业垂范的绿色之道,更是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瑰宝。诚信原则要求讲真话,不欺诈,货真价实,一诺千金。“信誉高于一切”更是现代市场经济乃至整个社会生活必须遵循的根本原则,诚信是现代企业在市场经济中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最基本的素质之一,而现代企业的诚信管理是建立在完善的诚信制度基础上的,诚信制度建设往往又是以企业家的诚信理念、诚信策略和诚信实践为前提的。所以,企业家的诚信度越高,未来的机会就越多。因此,现代企业要想在市场竞争中取胜,必须将中国传统文化中的诚信、一诺千金、重义轻利等价值观,与现代企业的经营理念和现代企业制度建设结合起来,加强企业诚信管理,将企业的短期利润目标与长期收益最大化目标统一起来。

2、诚信管理构成了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内容之一。诚信是企业的无形财富和资产,而诚信管理则是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内容之一,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生命线。资本、技术、人才等对企业固然重要,但这些要素是多变的,惟有诚信是永恒的,一个企业拥有了诚信就会吸引来人才和留住人才,就会不断推动技术进步和资本积聚。其实,信誉本身就是一种资本,企业有了这种诚信资本,就可以凝聚员工、取信银行和吸引客户,就会换来不尽的财源。所以,美国著名的政治家和科学家富兰克林说:“信用就是金钱”。可口可乐、雀巢、微软等世界著名品牌,无不以诚信取胜。现代市场经济被称为契约经济和信用经济,而契约经济和信用经济又是以市场主体的信誉为前提的。信誉作为企业的一种宝贵的无形财富,是通过企业长期诚信管理所产生的必然结果,企业信誉贯穿于企业整个经营管理活动之中,它包含了质量信誉、广告信誉、价格信誉、合同信誉、服务信誉等丰富的内容。因此,诚信度往往是企业成功的一项重要指标,没有坚强的诚信做后盾,再理想的建设蓝图也将束之高阁。从一定意义上讲,一个企业生存和发展过程,实际上就是一个永无止境地积累信誉的过程,企业的信誉度越高,其无形资产也就越多,企业的竞争力和生命力就越强。

3、诚信管理是打造企业品牌的基本条件。现代企业竞争已从单一的产品竞争转换为全方位的企业形象的竞争,具有战略发展眼光的企业家都信奉“最难得的不是金钱而是信誉”这一信条,从不放松企业的诚信管理。企业要以顾客为中心,以信用和服务为中心,重视顾客和重视招牌两者是息息相关的,招牌可以为企业带来顾客,也能为顾客带来信心,诚心诚意为顾客服务又是增加企业信用的条件。沃尔玛的成功经验被概括为方面,即真实的财务、突出的形象、诚信的服务、团队协作精神、以客户为中心的诚信理念、公平对待员工、激励和创新,这要素无不跟诚信直接或间接相联系。所以,一个好的企业品牌确立与维护是绝对离不开诚信管理的。诚信管理不仅是打造企业品牌的基本条件,而且也是不断提升企业品牌价值的重要手段。诚信管理是经营企业品牌的资本,它既能通过打造品牌给企业带来源源不断的收益,又会对企业提出更高的要求以维护自己的招牌。据评估,可口可乐价值高达704.5亿美元,如此巨额的品牌财富,就是企业在长期的经营中以良好的信誉所凝结成的无形资产。如果企业一旦丧失诚信,连同品牌所创造的巨额无形资产也就不复存在。

4、诚信管理是现代企业走向国际市场的通行证。目前,经济全球化进程加快,企业参与国际分工和竞争的机会越来越多,进行国外投资和经营成为现代企业拓展业务与持续发展的重要条件之一,而诚信是无国界的交易方式和人类共同的商业道德准则,故加强诚信管理是现代企业走向国际市场的通行证。据国外一项调查表明,《财富》杂志排名前100名的企业中,有80%的企业把诚信价值观融合到企业的日常管理活动中。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加快和我国不断扩大对外开放,中国经济将与世界经济逐步接轨,国内企业发展将直接参与国际生产分工和国际市场竞争,会不断遭遇到世界上强大的竞争对手。那么,只有加强诚信管理和信誉好的企业才能在激烈的国际市场竞争中占领制高点。青岛海尔集团以诚挚的企业承诺,使其产品销往80多个国家和地区,年营业额达到600多亿元,其诚信誉满全球。这一经验验证了同一个道理:只有加强诚信管理和具有诚信的企业,才能在激烈的国际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二、提高我国企业诚信管理水平的主要途径

从一定意义上说,现代市场经济就是信用经济,市场化程度越高,对社会信用体系发展程度的要求也越高。诚信是道德的底线,是以平等交换为原则的市场经济不断扩展其分工的必要条件,同时也是企业降低运营成本的重要前提。因此,我国企业、政府和社会有关方面必须采取积极对策,尽快提高广大企业的诚信管理水平,为净化市场竞争环境和创建诚信社会奠定基础。笔者认为,目前提高我国企业诚信管理水平的主要途径应当包括以下几点:

1、加强企业的诚信文化建设,促进企业诚信管理。企业加强诚信管理是提高诚信水平的关键,而企业诚信文化建设又是加强诚信管理的主要途径。企业诚信文化建设包括十分丰富的内涵:首先,企业开展诚信管理教育以强化员工的诚信意识。企业的诚信文化建设贯穿于企业内部的诚信管理过程,努力使每个员工树立诚信理念,确立诚信生产、诚信营销、诚信服务和诚信竞争的观念,自觉呵护企业的形象。其次,通过诚信管理文化建设确立企业家的诚信理念。松下幸之助认为,企业的素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企业家的素质,因为企业家的诚信对企业员工乃至整个企业组织都起着关键的示范作用和影响力,从某种意义上讲,企业诚信主要取决于企业家的诚信,且企业家诚信与企业员工诚信还有很强的互动性。再次,通过诚信文化建设建立企业内部的诚信关系。以诚信管理为核心的企业文化能够产生一种无形的亲和力,增强全体员工的团队精神,将不同岗位上的人员凝聚在一起,员工们在信誉好的企业工作往往有一种自豪感、安全感、依赖感和归属感,企业内部相互间的信赖关系也能提高工作效率。最后,通过加强诚信文化建设树立

企业良好的诚信形象。企业在与政府、社会、同行和消费者之间的长期交往中,自觉承担起对各方面应尽的责任,如依法经营、诚实纳税、保护环境、公平竞争、信守合同,质量至上、公买公卖和恪守职业道德等,长期的诚信实践便会凝聚成企业的诚信文化,可以树立良好的企业信誉形象,企业就会持续发展。

2、提高企业的信用管理水平,加快我国诚信立法进程。企业信用管理水平的高低是衡量企业诚信素质的重要指标,目前我国企业的整体信用管理水平还较低,不适应国际商业信用形势发展的要求。据有关资料显示,我国市场交易中因信用缺失和经济秩序问题造成的无效成本已占到GDP的10-20%,国民生产总值每年因此至少减少2个百分点。由于少数企业的违约行为,不仅对企业间的合作产生了消极影响,而且也破坏了市场经济的游戏规则。因此,我国应积极借鉴国外先进的信用管理制度和企业的信用管理经验,加强企业的信用管理和尽快提高广大企业的诚信素质。一方面,企业诚信是一个道德层面的问题,必须通过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对企业从业者进行诚信教育,督促企业健全诚信管理的自律机制:另一方面,企业诚信管理还需要健全的法律制度加以保障,尽快确立我国的信用法律法规体系,改变我国诚信立法滞后的状况,积极推动诚信管理建设的制度化、法制化和规范化,对失信企业依法进行处罚,乃至追究企业法人代表和责任人的法律责任,让不遵守诚信原则的企业付出更高的失信成本。

第3篇:诚信管理体系的认证范文

(一)营销观念滞后

调查表明,不少保险公司在开拓县域保险市场的过程中,并不是按照现代营销思想去做的,而是按照传统的供给导向型的营销思想去开发市场,即根据企业计划的保费和利润目标,扩张大经营网点,招聘保险员工,从保险公司便利出发选择业务种类与产品供给,建立营销渠道,为客户提品和服务。营销观念的滞后,使得保险公司在开拓县域保险市场的过程中进展缓慢,效率低下。

(二)市场定位不准

一些保险公司单纯地把市场营销当作市场竞争的一般手段,为了取得市场竞争中的优势,对几乎所有的业务领域、所有的市场机会都投入大量的人财物参与竞争。这种脱离实际、漫无边际和缺乏针对性的经营方式,没有将竞争建立在系统、科学的市场分析基础上,忽视了竞争者的定位状况和目标客户对保险产品的评价;没有通过市场细分来发现市场机会,确立明确的市场定位,并没有将保险公司经营重心放在自己最擅长的领域,最终必然导致在市场竞争中无的放矢。

(三)产品开发不够

在调查中可以发现,目前保险公司销往县级市场的保险产品基本上都是从城市到农村的简单转移,没有针对县域居民的专门险种,导致在广大县域销售的保险产品缺乏城乡差异、地域差异和经济发展状况差异。具体表现在:保险险种结构单一,为“三农”量身打造的险种少;产品同质性高,针对性不强,卖点不突出;内容陈旧,创新能力不足;部分保险条款冗长晦涩,使县域居民望而生畏,严重影响到产品的销售。

(四)销售渠道不畅

近年来,湖北省的保险业虽然发展迅速,但主要是依靠保险公司机构和人员的扩展,没有重视多元化销售渠道的建立、健全及维护。目前我省保险公司的销售渠道主要是保险公司的推销人员和保险人,电视、电话、银行、邮政、网络及保险经纪人等销售渠道较少。这样一种单一的销售渠道存在着明显的结构失衡缺陷,保险推销人员和保险人素质不高,市场行为不规范,一些保险机构具有明显的行业垄断行为,从而成为阻碍保险业发展的一大难题。

(五)人员素质不高

一是结构不合理。保险从业人员中,经过专门训练,拥有较高素质的人员较少,绝大多数是保险公司聘请的临时人员,他们来自各行各业,文化程度不高,素质偏低,特别是没有接受过正规的保险训练;二是保险从业人员专业技能不高,缺少专门针对县域居民的销售策略与技巧;三是部分保险从业人员在从事保险营销活动中只顾赚钱,而不注重客户的实际需求,坑蒙拐骗,说假话,不履行承诺的行为和现象时有发生,从而严重影响到公司的形象;四是保险人员流失率较高,给企业及社会带来负面影响,如成本过高、服务质量无法提升、严重影响组织绩效、企业口碑不佳等。

(六)服务体系不全

相关研究表明,保险服务水平的优劣直接关系到客户购买保险产品的积极性。从湖北省情况来看,保险服务存在的主要问题有:服务网络不健全。乡镇是县域保险的重要支撑点。但是,目前除中国人保和中国人寿外,其余公司很少在乡镇设立分支机构。即使是中国人保和中国人寿,许多乡镇营销服务部也只是一个营销员开会、领据和交单的地方,缺乏必要的电脑网络、服务队伍,无法满足县域保险的客户服务需要,山区及边缘地区的出单、理赔服务无法保证,续期收费没有专职队伍,主要依靠业务人员代收,既容易导致保单欠费甚至失效,也不利于公司加强管理。服务内容不完整。过分注重保险推销过程中的服务工作,而忽视保险销售前及销售后的服务工作。服务方式较为落后。传统的服务方式使用得多,现代的服务方式使用得少。

(七)管理水平欠佳

从调查情况来看,保险公司在管理方面缺乏科学性、系统性,重点不突出以及管理方法过于简单。其中最明显的是忽视企业的诚信管理。一是保险公司诚信管理的意识淡薄。大多数保险公司对诚信及诚信管理的内涵及重要性认识不足,因此也极少制定有关企业诚信管理的计划与方案。二是对诚信管理的预期值低。三是缺乏诚信管理的机构和管理的技术与手段。调查中我们发现,目前国内还没有哪家保险公司设有专门的诚信管理部门和配备专门的人员,也没有明确的有关诚信管理的方案和制度,这样就导致诚信管理处于一种“失控”状态,各种失信行为得不到及时有效地解决,从而对公司市场的开拓带来极大的危害。

(八)营销环境不好

保险意识不强。由于传统思想的影响,加上缺乏保险知识,广大县域居民购买保险意识薄弱。诚信的缺失。部分保险营销业务人员为了谋取自身利益,在开展业务活动中,欺诈、误导客户的行为时有发生,严重挫伤了投保者购买保险的积极性。政策扶持不够。县域保险市场的开发需要很多成本,且开展业务的过程中还存在很多问题,解决这些问题,需要政府出台相关的政策予以扶持,但目前还缺少这方面的政策措施,导致县域保险市场的开拓进展缓慢。

湖北县域保险市场拓展的营销策略

基于以上分析,笔者认为,应加快建立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激活县域保险市场为主线,以保险公司为主体,以优化环境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政府推动、全方位互动的县域保险新型营销体系,通过营销策略创新,大力推进全省县域保险市场的发展。

(一)加大保险体制改革力度,建立与完善现代企业制度

要充分认识到保险公司是开发湖北县域保险市场的主力军,应发挥保险公司在湖北县域保险市场开发中的重要作用,具体而言,表现在: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要按照“产权清晰、责权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要求,引导县域保险公司建立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主要包括强化股东义务、加强董事会建设、发挥监事会作用、规范管理层运作、加强关联交易和信息披露管理;完善治理结构监管,并通过严格的问责体系,使保险公司建立一套科学有效的决策和控制机制,切实防范经营风险,保护被保险人、投资者及其它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

提升公司整体素质。广大企业家要树立学习意识,不断地加强学习,使自己视野开阔,意识开放,以及文化素质,管理素质和政治素质等全面提高,保证自己在管理理念和方法上不落后,从而适应市场竞争的要求;健全规章制度,加强科学管理,大力推进管理的现代化,提高企业管理的效率;加强企业保险文化建设,增强企业凝聚力,充分调动广大员工的积极性。

(二)创新营销观念,引入先进的营销观念为指导

加强营销观念的创新,大力推行现代营销思想是保险公司成功开拓县域保险市场的前提。

以客户为中心的现代营销观念。要根据不同县域的消费水平和需求特点,根据农民的实际购买力和缴费习惯,有针对性开发一些保费低廉、方便购买、适合县域市场消费需求、条款通俗易懂、具有亲和力的保险产品。要选准产品的市场切入点,避免产品投放“一刀切”。另一方面要挖掘客户的潜在需求,引导客户需求顺应社会经济发展变化的趋势,为保险公司的业务发展开拓更加广阔的空间。

诚信营销观念。诚信营销是企业将诚信原则贯彻到营销活动的各个环节中,坚持诚信理念,在整个营销过程中顾及社会、公司、客户以及内部员工的利益,诚实守信,注重长远发展。诚信是最好的竞争手段,也是保险公司稳步发展的基础。开展诚信营销不仅可以增强保险公司的核心竞争力,而且可以帮助公司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同时还是创造客户、赢得人才的有效手段。

关系营销观念。关系营销是以建立和巩固客户的关系为目的,通过集中关注和连续服务,与客户建立一个互动的长期性关系,以实现企业利润最大化的一种营销观念。在关系营销理念中,企业重视的是与客户的关系而非单纯的交易过程,企业的最终目的是通过对客户的价值过渡以争取客户对企业的忠诚。保险公司运用关系营销理念是市场竞争发展的必然要求。

(三)创新营销管理,完善县域保险营销管理体系

健全管理制度,完善管理体系,不断提高现代化管理水平,既是公司自身发展的需要,也是应对激烈的市场竞争的需要。

完善县域保险公司营销组织机构。一是要按照目标客户群的不同,设立营销机构。各级保险公司,包括总公司、分公司、支公司,都应该设立独立的营销组织,配备一定数量的既懂保险又懂营销的人员进行对营销员的管理与指导;二是要全面推行客户经理制,这是为客户提供全方位“一站式”服务的迫切需要;三是要加强对营销人员的管理。

加强县域保险客户服务体系建设。要加强基层网点信息化建设,使现代科学技术为县域保险客户服务体系提供技术支撑;在保证风险管控的前提下,从方便广大客户的角度出发,适当简化承保、保全、理赔等手续;建立完善的客户回访制度。要创新服务手段。要改变“等客上门”的传统服务方式,不仅要以良好的服务环境和先进的服务设施赢得客户的满意,而且要积极主动地派出营销人员深入目标客户群中,开展保险宣传,咨询服务等活动,使客户切身体会到保险公司服务的便捷,进而起到扩大和稳定客户群的作用。

不断完善质量标准。保险公司要紧跟保险业发展趋势,在广泛调查、准确研究和掌握客户需求的前提下,不断改进和完善自己的质量标准。同时,也要加强与改善诚信管理。

(四)加强渠道创新,建立与完善销售网络

根据湖北省的实际情况,在渠道创新、建立完善的销售网络上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大力发展县域保险机构,完善网络布局。鼓励和支持保险公司在县域设立支公司、营销服务部等分支机构,简化县域营销服务部设立审批的手续,加快审批速度,对县及县以下分支机构高管任职资格适当放宽;鼓励和支持专业保险机构在县域延伸机构和业务,放宽县以下兼业机构设立条件,允许农机站、畜牧站等完成企业化改革的涉农事业单位,开展与主营业务相关的保险兼业业务。

创新销售模式,拓展业务渠道。在继续发挥直销、、营销等传统销售渠道优势的基础上,积极建立和健全兼职个人人和单位人制度,充分利用县域银行、农村信用社、邮政局、农电所、学校以及农民协会、专业协会等渠道,建立多层次的营销模式,促进保险产品的销售。

根据全省各地经济发展及保险客户的特点及实际需求,积极借鉴国外保险渠道中成功的做法和经验,大力发展其他形式的保险营销渠道。这些渠道有:直接反应渠道、定点销售渠道、保险经代渠道及保险经纪人制度等。

(五)重视人才培养,造就高素质保险队伍

保险业的竞争归根到底是人才的竞争。能否培养一支道德水平高、业务能力强、诚实守信、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县域保险营销队伍,直接关系到整个县域保险发展的成败。因此,在建立优秀的高素质人才队伍方面可通过以下几方面努力:建立广泛的教育合作机制,多方面的培养保险人才。做好人才的引进工作。加强员工的职业道德教育。搞好企业的培训工作。实行职业资格准入制度,大力推行职业资格考试认证和从业准入制度,提高从业人员人员的服务意识、服务质量,以及道德修养水平和诚信素质,使每位保险员自觉做到诚实守信、遵守承诺、言行一致、真诚正直。

(六)争取政府支持,完善政策体系

县域保险市场的开发是一项复杂的综合性的系统工程,必须要有政府、企业、行业主管、农民及社会的共同参与,全力推动,其中最为重要的是政府要按照“多予,少取,搞活”的原则,为县域保险市场的发展提供政策倾斜和舆论支持。

各级政府要利用自身的优势,加强宣传与引导,为县域保险市场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舆论支持。加大财政与税收等方面的扶持力度,建立县域保险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逐步解决困扰县域保险市场发展的政策、资金等方面的瓶颈问题。各地政府要进一步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大力发展保险业的有关精神,把县域保险发展纳入到当地政府的总体发展规划体系,要加强和改善保险监管,把事前预防与事后检查、正面引导与处罚违规行为、政府监督与行业自律有机结合起来,真正做到标本兼治,促进县域保险业健康发展。同时要加强与农业、救灾、救济、财政等部门合作,积极整合支农资金,发挥保险的“放大效应”,支持帮助保险公司开展农业保险试点工作。要进一步完善法律保障体系,相关部门要依法行政,坚决打击保险诈骗和侵占、挪用保险资金等犯罪活动,切实维护投保人、被保险人和保险企业的合法权益,为县域保险市场营造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

参考文献:

1.迈克尔.波特著,陈小悦译.竞争优势.华夏出版社,1998

第4篇:诚信管理体系的认证范文

    一、我国电子商务信用体系现状

    所谓电子商务信用体系是指在电子商务活动过程中,用于收集、整理、查证参与电子商务活动相关成员的信用状况,以及由国家、地方或行业管理部门建立的监督、管理与保障有关成员信用活动规范发展的一系列机制与行为规范的总和。因此,一个完善健全的信用管理体系包括国家关于信用方面的立法、执法,政府对征信行业的监督管理和行业自律等多个方面。但从我国实际情况看,我国电子商务领域尚未建立真正意义上的征信体系,而主要由各电子商务企业建立了以应用为导向的形式各异的信用评价和担保机制,客观上促进了电子商务信用体系的发展。

    (一)BtoB的“诚信通”模式

    这一模式由阿里巴巴公司于2002年推出,主要用来解决贸易信用问题。网站和中国工商银行、第三方认证机构共同向会员推行这一业务,来保证在阿里巴巴从事电子商务的诚信通会员信用,起到担保和约束作用,并对会员交易信用状况进行积累,建立一套信用评分机制,促进诚信“网商”社群的形成,客观上起到了提高诚信意识、促进电子商务发展的作用。

    (二)BtoC(企业对消费者)和CtoC(消费者与消费者间)的第三方支付平台模式

    这一模式普遍被网络交易网站所采用,如支付宝、财付通、快钱等,第三方支付平台起到担保中介作用,解决交易双方信息不对称带来的交易困惑,确保买卖活动顺利进行。同时,第三方支付平台建立信用积累和评价机制,使信用度成为双方交易的重要参考指标。目前,中国人民银行已将第三方支付平台企业纳入监管范畴,并向15家企业颁发了营业执照。

    (三)信用中介机构模式

    信用中介机构作为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已经发展了十几年并取得了一定成效。2006年,中国电子商务诚信评价中心网(ec-trustprc.org.cn)建立,标志着我国网络诚信中介机构建设步入新的发展阶段。网站通过对会员单位真实性、隐私保护及在线商务行为进行评价监督,评选出红标企业、蓝标企业,为网络交易推荐诚信企业,推动了电子商务信用体系的发展。

    二、当前电子商务信用体系存在的问题

    (一)信用风险成为制约电子商务发展的瓶颈因素

    据中国电子商务协会的国内首份《电子商务诚信调查报告》显示,有23.5%的企业和26.34%的个人认为,电子商务最让人担心的是诚信问题。在被调查的4万余名网民中,71.1%的被调查者曾对网站的真实性与合法性产生过怀疑;62.1%的被调查者声称个人信息曾被在线商家或网站滥用;56.4%的被调查者曾遇到在线购物信息不真实的问题。另有40.9%的被调查者曾遭遇在线服务的承诺不真实或不能兑现的情况,其中36.1%的被调查后认为在线投诉渠道不畅。信用风险已经成为制约电子商务发展的瓶颈因素。

    (二)电子商务信用体系建设相关法律仍不完善

    目前,我国在征信体系建设方面立法仍属空白,电子商务信用体系建设相关法律更是严重滞后。一是我国政府虽先后出台多项政策措施,促进电子商务有序健康发展,但并未出台电子商务管辖方面的专门法律;同时,我国社会当前仍缺乏严格的失信惩罚机制,使得电子商务中的失信与欺诈行为经常发生。二是我国目前仍未出台征信方面的法律,对于客户隐私权的保护仅散见于不同法律条文中。事实上,目前我国征信机构在征集企业信用数据时,往往遇到企业商业秘密资料与信用资料之间界定不清的问题;征集个人信用数据时,又往往有侵犯个人隐私权之嫌。因此,在我国现有电子商务信用体系模式下,电子商务网站独立进行信用信息收集、加工,缺乏完善的诚信管理体系,难免出现个别网站为了谋取私利出售客户资料的问题,难以保证客户隐私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三)信用收集、评价体系存在缺陷

    我国当前这种自发性的电子商务信用体系模式无论在信用收集、评价,还是在结果运用上都存在致命缺陷。一是信用收集、评价体系分散,缺少权威性征信组织。目前,我国电子商务征信领域仍缺少权威性机构向客户提供全面的网络信用评价方面的产品。对客户交易行为的累积、信用状况的评价,均由电子商务网站各自为营、独立操作,导致客户网络交易信息分散、评价指标及方法无法统一,难以对网络客户总体信用状况进行全面评价。买卖双方彼此更多地依赖电子商务网站给出的信用评价结果,从而做出是否可以交易判断,第三方网站的规模、信誉度对交易的达成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二是信用评价机制存在缺陷,数据造假成为可能。各电子商务网站中的信用数据,由于评价体系、评价标准不同,难免出现各种疏漏,导致评价结果失真。如当前大部分网站多以交易成功次数作为信用数据累积基础,并不考虑交易金额、交易内容,导致一段时期内,大量出现利用虚假充值交易快速提升信用等级问题。帮助网络商家快速提升信用等级成为个别人致富渠道,7600元即可快速提升信用等级至皇冠级的网络广告随处可见。这些现象降低了网站评级威信及可信度,对网络交易造成了负面影响。另外,大部分网站要求买方对卖方产品、服务进行评价,并将评价结果进行统计公示,但由于评价期限过短,许多客户购买后对商品质量无法进行有效期间内的考察,一定程度上降低了评价的可靠性。

    三、推进电子商务信用体系建设的建议

    (一)电子商务信用体系建设基本框架

    电子商务信用体系建设应采取政府推动、央行负责的工作模式,具体由内部环境建设和外部环境建设两部分构成(见图1)。

    1.内部环境建设

    内部环境指数据信息的采集、加工、查询和使用过程,主要由数据来源部门、征信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为收集数据、加工处理、提供信用产品)、信用产品最终用户构成。内部工作循环过程可参照目前人民银行两大征信系统数据采集加工流程,由设置在不同商务网站的业务数据接口采集真实、准确的商务数据,征信中心首先利用身份证信息查询系统、机构代码信息查询系统对网络交易者身份进行审核确认,然后针对不同类型数据进行数据处理、加工、储存,将加工过的数据汇集到征信系统中进行整合、分析、评估,最后开发不同种类的信用产品,向最终客户提供。最终客户在查询交易对手信用信息后,决定是否与其进行交易活动。其交易记录将再次被电子商务网站记录,并进入二次数据采集循环。

    2.外部环境建设

    外部环境指电子商务征信体系建设中的立法、监管、技术、社会环境等问题,而立法和社会环境建设是外部环境建设的重中之重。

    (1)完善立法是促进电子商务信用体系建设的基础。外部环境中最为重要的是信用立法的完善,有法可依,才能确保数据采集、信息使用的合法与有序。从我国目前情况看,一是要立法赋予管理机关信用监管义务,以此强化管理者的法定职责。立法强调征信业主管部门、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商务部门、工商管理部门在各自职权范围内的职责和权限,加强规范行政监管。二是要尽快出台征信方面的法律,立法确立信用征集合法渠道及主体权益的隐私保护,依此拓展电子商务主体信用信息来源。通过信用征信立法,为征信机构开展对电子商务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的收集、保存、服务等业务提供法律保障,为收集、处理分散在工商、税务、电信等不同部门的企业和个人及其他经营主体信息,风险披露、失信惩戒提供法律依据。三是要进行电子商务主体身份识别立法,依此确保电子商务主体存在的真实性。立法明确电子商务主体市场准入的条件及域名注册、网上商事主体登记、电子营业执照申办等准入程序。同时,立法确立认证和主体公示制度。四是要立法完善网站经营者责任,依此设定不同身份网站信用边界。借鉴国外立法及我国现有研究,立法确定电子商务服务商承担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义务,或在信息前有对信息进行审查和选择义务。

    (2)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是电子商务信用体系建设的保障。社会环境指通过社会教育和公民自律,提高公民信用道德,营造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而最重要的是要建立信用的惩戒和褒扬机制,提高失信成本。市场经济离不开竞争,但市场竞争中信用规则的确立和维系单靠竞争者自身的道德约束是无济于事的,特别是在我国市场经济正处于建设之中,市场发育状况和社会信用环境欠佳的境况下,更不能单靠市场的力量来完成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必须依托政府的力量推进惩戒和褒扬机制的建设,规范和调整社会主体的行为。政府应积极建议立法机关研究制定信用预期警示机制、信用评价机制、失信惩罚机制、相关行政督查办法,明确失信行为的法律边界;同时,在我国现有相关法律框架内加大政府的执法力度,增强法律的惩戒度,提高失信者的成本。行政管理部门应通过信用分类管理,严格监控有失信记录的市场主体并予以曝光,形成社会约束机制,使违法失信者在公共服务、银行信贷等方面丧失便利。

    (二)模式提出理由

第5篇:诚信管理体系的认证范文

【关键词】 食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建设;监管

doi:10.3969/j.issn.1004-7484(s).2014.03.763 文章编号:1004-7484(2014)-03-1792-02

自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面临着越来越多的来自国际和国内的挑战,为了突破“绿色壁垒”,我市的各大食品企业必须提高自身的质量安全意识。通过不断改造和完善设备与技术,以发达国家的先进标准作为奋斗准则,不断提高食品企业的素质和食品的质量安全,促进我市食品质量安全控制同国际水平接轨,确保我市食品能够更放心地“走出去”。

1 我国食品质量安全控制的进展情况

我国于20世纪后期开始宣传HACCP食品安全管理体系,作为代表的就是罐头加工企业,但是HACCP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并没有在行业内普及。直到1991年,国家才加大了对HACCP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重视和研究,制定了某些生禽类食品的HACCP管理模式[1]。2001年HACCP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开始了新的阶段,使我国食品质量安全控制逐渐规范化。

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是2006年开始在我国实施的,其标准应用实施与第三方认证都已经全面展开。但仍然存在许多的食品安全问题,尽管实施和推广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能有效提高食品企业的安全生产质量,但专业人才的缺乏已成为制约其正常运行的关键性因素。

QS食品生产许可标志由我国质检总局提出,已从2004年开始正式实施。QS食品生产许可标志是我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的标志。采用QS食品生产许可标志对于提高我国食品质量和保证消费者的生命健康具有显著意义,已成为我国保障食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措施。

GAP良好农业规范依靠建立全程质量控制体系,旨在从源头解决我国食品质量安全问题。实施GAP要求农产品的生产严格按照其规范化操作标准进行,通过建立农产品的种植、运输与加工及销售之间的诚信机制,逐渐提高我国食品质量安全控制手段。同时GAP良好农业规范严格对食品生产的整个过程进行实时的监控和管理,确保农产食品的质量达到食品质量安全的统一标准。

食品召回制度包括主动召回与责令召回这两种表现形式。其中,食品生产和加工企业作为食品召回的责任人,必须严格检查自己生产的食品质量安全情况,若存在安全隐患,应立即停止生产与销售,并采取相关措施召回已流通到市场上的产品。而某些故意隐瞒所生产的食品具有安全危害的企业,或是不主动召回已流通市场的不安全食品的企业则需强制性责令其召回市场中流通的具有安全问题的食品[2]。国家通过采取吊销生产许可证等处罚手段,使存在质量安全问题的食品造成的危害得到了有效的控制。

2 我市食品质量安全控制的完善建议

2.1 建立统一的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机构 建立统一的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机构,有效地管理食品安全相关的工作。首先,相关部门通过借鉴国外先进标准制定和完善我市食品质量安全标准,规范各生产企业的生产手段。其次,设置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评估机构,由食品药品监督、卫生、农业、质监、工商等职能部门共同参与,定期研究评估我市的食品安全状况,并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各职能部门之间加强协调和配合,形成监管的合力,并不断提升食品安全监管队伍的职业素质与专业技能[3]。

2.2 健全我市食品质量安全控制的法律法规 根据我市的实际情况,在《食品安全法》的框架下,由人大或政府制定相关的地方法规或管理办法,作为各部门和各企业制定食品安全生产的规范性文件,从法律制度层面控制我市食品质量安全。通过与发达国家之间的交流和合作,借鉴其先进的经验,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建立科学的食品质量安全风险分析制度、评估制度,实施食品质量安全问题的提前预测。此外,还应督促食品安全企业建立相应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建立自建实验室等手段,确保企业所生产的食品质量符合相关标准。

2.3 严格执行食品质量安全的市场准入制度 对食品企业生产的产品严格实行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和认证制度。食品企业经食品生产许可后,方能在食品包装上加印QS标志,而没有QS标志的产品则不能流入销售市场。鼓励企业开展创建安全示范活动,通过创建安全示范企业、制定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建立食品企业安全诚信管理体系等手段,促进我市食品产业更加优化、健康发展。此外,还可以建立消费者监督和举报奖励制度,消费者作为食品销售的主要对象,鼓励其主动积极地参与到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的工作中来。相关部门也应该加大监查力度,对出现食品安全问题的企业给予处罚,情节严重的情况下,企业相关负责人还应承担法律责任,从而不断提高食品生产企业的责任感。

2.4 建立健全食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 我市卫生部门按政府要求建立了相关的食品质量安全检测系统,由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承担市级食品中污染物和有害因素监测,分析危害因素的分布和可能来源、发现食品安全隐患,评估我市食品安全现状和风险预警。但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仍有许多食品生产厂商利用法律盲区进行非法的食品生产活动。为此,我市相关部门还要加大资金投入,购置先进的食品质量检测设备、引进人才,加强食品检验技术力量,提高食品质量安全参数的检测水平。另外,鼓励企业建立自检实验室,落实产品出厂检验制度,便于及时发现食品安全风险,消除隐患,从源头上防范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为我市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和科学依据。

2.5 加大执法力度 对违反《食品安全法》、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行为要加大打击力度,加强相关执法部门的联合执法检查,完善行政执法和刑事执法相衔接的制度,加大对违法案件的情况信息公开程度。要按照总理提出的“对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行政案件要实行信息公开,要让恶意造假制劣特别是损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违法者付出高昂代价。”的要求,遏制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高发、易发、多发的现象,进一步的提高公众对食品质量安全的信心与满意度。

3 结束语

食品安全是我们全国上下甚至是全世界都非常关注的话题,关系着人们的生命健康安全。加强对食品质量安全的监管是当前我市工作的重点,经过多年的实践和摸索,我市政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我市食品质量安全监管的现状仍然不容乐观,还需要政府、生产企业和消费者联合起来,不断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监测制度,确保我市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有序开展。

参考文献

[1] 农志荣,黄卫萍,黄夏,陆璐,郭静婕.以食品标签为纽带,构建食品质量安全联盟[J].食品质量安全检测学报,2011,2(1):32-38.

第6篇:诚信管理体系的认证范文

一、我国企业财务信用缺失的现状

1.企业财务报表信息失真。我国企业在信息披露方面很不规范,违法违规问题十分严重。例如,粉饰或隐瞒企业真实的财务状况,“巧用”会计准则,随意改变或调整会计核算方法、确认标准及计量方法等。

2.企业间的合同欺诈及违约现象严重。据统计,目前我国每年订立合同有40亿份左右,真正履约的却只有20亿份,50%的合同带有欺诈性,且合同交易只占整个经济交易量的30%,合同的履约率明显有待提高。

3.逃债、逃税、骗税、恶意透支现象严重。困扰着经济发展的除了企业之间、企业与银行之间及企业与百姓之间的资金拖欠和三角债之外,还有企业的逃债、逃税、骗税和恶意透支。大批逃债、恶意透支的企业使银行吃足了苦头。

二、我国企业财务信用缺失的成因

1.企业的财务信用意识淡薄。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我国开始建立企业以其自身的资产承担风险的体制。这就要求企业以其自身的财务信用参与市场的竞争,在市场上运行。然而,在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的体制转换过程中,由于对重建财务信用制度、树立财务信用观念缺乏应有的经验,因而企业财务信用出现了混乱。

2.产权不明晰,信息不对称。企业的产权制度是影响企业信用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产权是财务信用的基础。在国有产权制度下,决策者的利益与他所做决策的企业的财务信用之间没有长远的关系,那么他肯定只追求或更注重追求眼前利益,不会很注重企业诚信。此外,信息不对称是造成信用风险发生的必要条件。从目前看,在我国的信用问题当中,由于信息不对称所造成的信用风险是极其重要的一个方面。

3.法律制度不健全,缺乏有效的失信惩戒机制。在立法方面,我国已颁布的《民法通则》、《合同法》、《担保法》、《票据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中虽都有诚实守信的法律原则,但总体上与信用制度相关的立法严重欠缺。另一方面信用监控机制不完善,我国至今尚未建立起作为发达市场经济中信用体系基础的信用记录、征信组织和监督制度。信用激励和惩罚机制尚未形成,尚未达到刑事犯罪程度的失信行为得不到相应的惩罚。

4.企业内部缺乏有效的财务信用管理制度。企业财务信用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但我国企业内部普遍缺乏规范的财务信用管理制度,很少有企业设立专门进行内部财务信用管理的部门、机构或人员。因此,因授信不当导致合约不能履行,以及授信企业对履约计划缺乏管理而违约的现象频繁发生,因对合作客户的信用状况缺乏了解也使许多企业受骗上当,导致经济纠纷大量出现。

三、企业财务信用缺失的治理对策

为了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必须大力整治企业财务信用缺失现状的力度,加强对企业财务信用的管理,并逐步建立有效的企业财务信用管理体制。从目前来看,应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明确体制转换期政府在财务信用管理体系建设中的职能,加快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政府应健全法律和道德的约束机制,结合我国国情,进一步完善《公司法》、《破产法》、《合同法》、《担保法》等法律的有关条款,并以此为基础,制定出企业信用管理方面的具体的条例和实施细则,改变目前的建立社会信用体系过程中无法可依的状况。还应通过法律程序明确政府或有关部门行使信用惩罚的权力,以及行使权力的界限,对失信行为的界定和惩罚应准确、适当,引入处罚时效机制,以利于营造惩恶扬善的社会氛围。

此外,我国还应通过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和产权制度改革,真正地做到政企分开和产权关系明晰,确立企业法人财产权,建立所有者对企业和银行经营的监督约束机制,使信用交易的授信方有清晰的产权边界,能够独立地承担相应的责任。

2.建立与企业自身相适应的信用文化,增强经营者的信用观念和信用意识。企业价值观是企业文化的精髓,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企业信用是企业价值观最为重要的部分。构筑企业诚信文化就是要在企业里树立起“信用是企业最重要的无形资产”的意识,每个企业都要依靠自己对其他企业对社会交往规则的遵守来获得社会的尊重和信任。

第7篇:诚信管理体系的认证范文

关键词 电子商务 诚信缺失 企业管理

1 关于诚信的理解

在传统道德中,诚信被视为“立人之道”、“立业之基”、“立政之本”。作为一种道德规范,诚信是一切道德的基础和根本。诚信不仅是一种品行,更是一种责任;不仅是一种道义,更是一种准则;不仅是一种声誉,更是一种资源。

在完善的市场经济条件下,诚信必须是多边诚信。企业要有诚信,金融服务业要有诚信,中介机构要有诚信,消费者要有诚信,政府更要取信于民。诚信是市场经济的黄金规则,是现代文明的基石与标志。

在电子商务领域,企业、消费者、银行等任何一方诚信缺失,交易就不能顺利实施。电子商务企业必须把诚信渗透到企业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深入到企业文化的核心。消费者利用电子商务完成自己的消费活动,是电子商务全面发展不可缺少的参与者,其诚信问题是个社会性问题,需要政府、企业、社会等各界共同努力。银行、信用卡公司、认证中心、保险公司等电子商务的中介机构在参与电子商务的活动中必须诚实守信,为电子商务交易双方提供公平、公正、可靠服务。此外,政府部门、法律机构等更应为电子商务的发展“讲诚信”。

2 电子商务诚信缺失的表现

2.1 商业秘密和客户隐私得不到保护

网络具有公开性,商家和消费者的个体信息在未征得同意时不得公开,否则将构成对隐私权的侵犯。而目前很多商业性网站并不注重对客户信息的保护,甚至有时将客户信息资料,如名称、营业地址、通讯地址、联系方式以及个人的姓名、邮寄地址、联系方式和公司经营信息、公司员工资料以及个人的家庭住址、家庭电话、个人工作信息、简历等作为商品在出售。于是,商业秘密和隐私将可能受到侵犯,且难以获得有效的法律救济。

2.2 网络诈骗

有些网站利用虚假的公司名称、地址等诱导和欺骗消费者,而网站本身既没有通信管理部门核发的经营许可,也没有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却在其网站上提供虚假的商品信息,以低价诱导消费者,待其向指定的银行账号汇入款项后便不知下落。

2.3 商品质量低劣

有些网站将质量低劣的商品吹得天花乱坠,神乎其神,以此误导消费者;消费者购买此类商品后往往费时费力四处投诉,而网站则不肯承担责任,使消费者对网络购物的兴趣和信心受到极大地损害。

2.4 违法经营网上行

有些网站利用法律空档,大打“擦边球”。如宁波市北仑区某汽车配件厂等4家个体工商户,主要从事汽车配件销售,于2004年3~8月加入阿里巴巴网站成为诚信通会员,并委托阿里巴巴(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在Internet上制作网页,涉及产品展示、公司介绍、供求商机等。在“企业经济性质”中,均表述为“私营独资企业”;在“注册资金”栏目中,为“人民币1 000~5 000万元”;在“年营业额”栏目中,为“人民币300~500万元”;在“年出口额”栏目中,为“人民币1 000~5 000万元”;在“管理体系认证”栏目中虚假表述为通过“ISO9001”认证等。而事实是,4家企业的组成形式均为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中无注册资金栏目,实际上也没有500~1 000万元……据悉,宁波北仑工商分局做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宁波市北仑区某汽车配件厂等4家个体工商户停止在网上含有虚假内容广告,并在相应范围内公开更正消除影响,各罚款2 300元。

2.5 不履行服务承诺

说一套做一套。有些网站承诺消费者在购物后一定时间内送货上门,但往往不能在承诺的时间内及时送达,影响了消费者的信心;还有的网站对网上售出的商品不承担“三包”责任,不进行售后服务,甚至将全部责任推到消费者头上,如此等等。

3 电子商务诚信缺失的原因与对策分析

3.1 原因剖析

(1)立法滞后。尽管国家已经颁布了《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等相关的法律规范。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于2005年4月1日才开始实施。它的实施对我国电子商务的发展将产生深远影响。可以说它是“中国首部真正意义上的信息化法律”。然而,电子商务的发展需要更多更完善的法律规范,目前实施的法律规范显然不足以完全解决电子商务发展的瓶颈问题之一——诚信。

(2)利益驱动。透过扑朔迷离的网络社会现象不难发现,诚信缺失背后隐藏着深刻的经济根源。正是由于不正当的经济利益和商业利润驱使人们藐视道德和法律而在网络这个“自由时空”中为所欲为。此外,一些网站的经营者仅仅注重短期效益,抱着“捞一把就走”的心态经营网站,结果在商品质量、物流配送和服务承诺等方面很难让人满意。

(3)信用障碍。近年来,我国的信用体系建设已经初见成效,但这些信用信息基本处于相对封闭状态,人们很难利用,甚至有时不得不对信用信息本身持怀疑态度,这就为少数人、少数用户、少数企业说谎、失信、欺骗、诈骗提供了可趁之机。

(4)意识淡薄。电子商务参与者的诚信观念、规则意识不强。对于任何企业、商家、消费者,乃至一个国家,诚信都是资源,是一种不可替代的竞争力,是进入电子商务这个国际大市场的资格,是支撑电子商务发展的重要支柱之一。也许欺骗、造假能带来短期利益,但随着时间的流逝,必将失信于民、失信于社会,必将对社会的经济秩序造成巨大的破坏,市场经济难以健康运转。

(5)缺乏管理。对参与电子商务的消费者没有建立详细的信用档案,以集中、统一、规范的形式反映消费者个人资信与交易记录等信息,如消费者基本资料、经济信用资料、社会信息与特别记录等。重要的是消费者的信用信息没有受到良好的法律保护。对参与电子商务交易的企业,资格评审不把关,身份认证不到位,信用档案不完善,以至于造成虚假网站、虚假商品信息、虚假公司、虚假中介机构等的不断出现。

3.2 对策分析

(1)加快立法,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强化电子商务立法工作,营造一个公开、公平、公正的法律环境,明确参与电子商务各方的法律责任,遏制交易商和服务商的不良行为和不法行为,使得电子商务有法可依。《电子签名法》的颁布实施就迈出了很好的一步。立法,不仅能打击违法行为,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能营造良好的社会诚信环境,促进电子商务的繁荣发展。积极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培养全社会的诚信意识,培养人们的信用消费习惯。信用消费概念不局限于贷款消费,还包括人们在消费过程中的互相信任和采用先进的电子信用支付手段,如信用卡、支付宝等。这些意识或习惯可以大大提高人们的诚信意识,推进电子商务诚信机制的日益完善。

(2)建立电子商务信用模式。电子商务的信用模式主要是指电子商务企业(网站)通过制定和实施确定交易规则,为电子商务交易的当事人建立一个公平、公正的平台,以确保电子商务交易的安全可靠。其基础性设施主要体现在资格认证和信用认证。目前,国外典型的信用模式主要有四种,即中介人模式、担保人模式、网站经营模式和委托授权模式,其中大力发展商业性第三方担保机构,是解决电子商务信用的有效途径之一。我国电子商务行业应有针对性地加以借鉴。

(3)加强行业自律。电子商务行业应当反对采用一切不正当手段进行行业内竞争,自觉维护用户的合法权益,保守用户信息秘密,不利用用户提供的信息从事任何与向用户做出的承诺无关的活动,不利用技术或其他掌握的优势侵犯消费者或用户的合法权益等。我国各地应逐步制定出电子商务行业的行为规范准则。

(4)建立在线信用信息数据库。要尽早建立跨区域的在线信用信息数据库。政府有关部门可根据客观、中立、公正的原则,整合税务、统计、工商、质监、金融等系统中涉及企业信用的信息资源,建立在线信用信息数据库,通过提供信用查询、公示企业守信或诚信信息、受理信用的投诉、受理信用的异议等服务,来营造电子商务信用环境。

(5)增强政府引导与管理能力。各级政府要扮演好引导、扶持电子商务的角色。政府对企业电子商务的信用监管、建立对我国企业电子商务的评级制度、加强企业内部的信用管理、企业增强电子商务交易信用风险防范、建立企业电子商务风险评价体系等,也是强化电子商务信用体系建设的有机成分,应鼓励各地电子商务行业大胆探索、不断完善。各级政府还应大力改善相应的政策环境、机制环境、产业配套环境等。专家普遍认为,体制重于技术,进一步营造有利于网络经济发展的体制和环境,依然是重中之重。

(6)促进中国电子商务诚信联盟的发展。在国务院有关部门和相关单位的支持下,中国电子商务协会成立“中国电子商务诚信联盟”,旨在通过建立权威、公正的第三方资信评估平台,加强我国电子商务信用体系的建设。该联盟致力于营造放心的网上消费环境,保护消费者的权益;规范电子商务交易行为,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促进电子商务行业向规范化、专业化发展。中国电子商务诚信联盟以“鼎”为标志,就是要把业界优秀、领先的企业聚集在一起,以诚信的经营理念、团结与协作精神,共同推进中国电子商务产业的发展壮大。加入联盟,遵守联盟公约,促进联盟的发展,可以营造良好的电子商务诚信环境。

参考文献

1 方真.电子商务必须完善诚信机制[J].中国电子商务,2004(2)

2 刘珂尘.诚信,中国电子商务的前途[J].电子商务世界,2004(12)

第8篇:诚信管理体系的认证范文

然而,7月末的两则新闻让消费者重新想起2008年的“三鹿事件”。先是媒体重访2008年首例“三鹿事件”患儿后报道称“比同龄孩子发育得小”;接着,7月31日,原三鹿集团董事长田文华减刑的报道又引起议论。

6年的时间,未能抹平“三鹿事件”对消费者和整个行业的创伤。

河北奶粉重整山河

对于“三鹿事件”,公众常常作为谈资的可能除了涉事官员、企业高管之外,就是这几年洋奶粉大行其道,豆浆异军突起。

其实“复出”的除了涉事官员,还有当年涉事的新西兰恒天然等――通过各种方式摇身一变,仍是今天中国市场炙手可热的参与者。

再比如,2009年蒙牛在被中粮收编之后,又引入丹麦奶粉巨头爱氏晨曦作为战略股东。而后者其实在2008年之前已经进入中国市场,甚至也受到“三聚氰胺”的牵连。

尤其是在高端婴幼儿配方奶粉市场,洋品牌占有率已达80%。业内惊呼中国乳制品市场将重走国内大豆市场被外资控制的路子。

好在中国奶粉生产企业在漩涡中折腾几年之后,如今已展开自救。其中,在“三鹿事件”6年后,河北奶粉意欲逆袭。

据悉,已取代三鹿集团成为河北最企的君乐宝公司肩负着这轮重整的使命。这家公司在2008年三鹿集团陷入“三聚氰胺”泥潭难以自拔时成功抽身。

2014年,君乐宝不惜冒着被称为“搅局者”的风险,以低价方式高调杀入婴幼儿奶粉市场。有业内人士猜测君乐宝此举暗含河北省地方政府的意愿。

“三鹿事件”之后,中国乳制品企业展开了走马灯式的快速整合,但这并不能掩盖产业“外患”之外一系列严重的“内忧”。

比如,2011年6月,围绕乳品新国标的质疑甚嚣尘上,正反双方激烈争辩。该争辩最终重新激起业内关于巴氏奶、常温奶的争论,以及一些阴谋论基调的传言。

“三鹿事件”已过去6年,但时间仍未抹平消费者和整个行业的创伤。类似传言仍会激起人们对中国乳制品行业的不信任。

信用危机仍如噩梦缠身

这种传言足以掀起中国乳制品市场一阵风波。2012年4月,“皮革奶”传言又一次引起人们对乳制品的担忧,重创国产乳制品。

然而,这些年洋奶粉企业不仅斩获了高端奶粉市场的大多数市场份额,依靠其获取了信用赚取了产品溢价。

对于中国企业来说,“三鹿事件”所带来的信用危机仍如噩梦缠身,

在2008年之后,中国乳制品行业的一系列风波将中国消费者带进信任的低谷。比如,2010年10月中下旬,接连被曝出的“安勇事件”“未晚事件”等中国乳业巨头同城操戈的黑色斗争故事,让中国乳业异常尴尬,也使得消费者的疑虑更深一层。

中国乳品企业一度的草莽作风以及“不使己强于人而谋人弱于己”的武大郎心态展露无遗,也使消费者为扭曲的奶业而心惊。

信息不透明被认为是信用危机难以修复的主要原因之一。2009年12月,中国政府开始在食品工业企业加强诚信管理体系建设,所有婴幼儿乳粉生产企业也被要求必须建立并实施诚信管理体系,并展开相关认证。

但是,这些年中国乳制品行业的诚信水平提高了吗?一些企业在产品宣传中仍然沿用过去的“忽悠”招式,习惯于让概念铺天盖地。相比于技术创新,中国企业更擅长炒概念。

一些企业和行业组织在自律方面仍然没有根本性的改观,缺乏与消费者建立牢固信任的诚意。比如,“三聚氰胺事件医疗赔偿基金”的运作情况,最初竟被作为“机密”拒绝公开。

2014年3月7日港股收盘后,蒙牛乳业正式被纳入恒生指数成分股,表明蒙牛以及中国乳业逐渐得到资本市场的认可。但是,在经历了“三鹿事件”之后,公众对中国乳制品的不信任感目前依然居高不下。

奶源短板仍是万劫之缘

三鹿模式确实一度成为乳业模仿标本,如若悲催的三鹿不倒下,或许外资奶粉不至于如此强势。但是,历史不容假设,何况中国乳制品行业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奶源问题。

“奶荒”是块试金石。无论行业企业如何高调鼓动,奶源仍是检验行业治理成效的重要指标。果不其然,时隔5年之后,2013年“奶荒”再度袭击了脆弱的中国乳制品行业。

“奶荒”面前,人们开始疑惑:那些大规模牧场套取了国家大量财政补贴,但是为什么在奶荒面前依然束手无策?也有人认为,过去几年的一些政策可能走偏了。

那些大行其道的“大牧场”、“超级大牧场”,并没有发挥超级威力。中国乳制品企业仍有63%的奶源来自小规模养殖场,其中以散户养殖的贡献为主。

建了牧场,自然会大批进口奶牛。中国乳制品企业重新开始重视奶牛这种“重”资产,以前“无牛式扩张”、“轻”到极致、以火箭速度发展的企业,也开始重视加强自有奶源建设。

本刊曾初步统计,2009年至2013年底,中国进口了近30万头西洋奶牛,乘坐飞机、轮船进入中国,每次动辄几千头的入关场面蔚为壮观。

但是,奶牛养殖业是一个高技术含量、知识密集型的行业。中国乳制品行业在重视牧场建设的同时,却忽略了专业人才的培养。很多养殖者并不会养殖奶牛,而是把奶牛当猪养。

第9篇:诚信管理体系的认证范文

一、食品安全信用体系组织制度建设

(一)由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总结厦门市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试点经验,召开全省工作会议进行部署,组织有关部门对各设区市工作进行检查督导、综合评价,对省直各部门进行督促检查和评估,并向省食品安全委员会报告,定期开展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表彰工作。

(二)由各设区市政府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辖区内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健全相关协调机构,开展食品安全信用基本情况调查,制定本设区市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方案,选择基础较好的县(市、区)进行试点,制定试点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在试点基础上组织在其他县(市、区)推广,及时向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展情况。

(三)由厦门市政府负责,继续做好全国和全省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

二、食品安全信用信息征集制度建设

(四)由省经贸委、省农业厅、省卫生厅、省建设厅、省水利厅、省质监局、省工商局、省海洋与渔业局、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福州铁路办事处负责,制定部门监管对象食品安全信用基础数据标准及格式,并报送省质监局。

(五)由省质监局牵头,会同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地方现行有关的食品安全法规和技术标准为基础,制定部门监管对象食品安全信用分类基础数据统一标准及格式等省地方标准。

(六)由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制定《福建省食品安全征信管理暂行办法》,明确提供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含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下同)信用信息的行政部门、协会、认证机构、内容、程序及依法承担的相关责任。该办法经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和省企业信用管理体系建设协调小组讨论通过后,由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报省政府批准实施。

(七)由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征集、整理、汇总有关行政部门、行业协会、认证机构报送的信息,建立全省食品安全信用信息数据库,并通过数据交换平台向福建省企业信用信息管理有限公司及相关部门提供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食品安全信用信息数据。

(八)由省经贸委负责,汇总本系统全省畜禽定点屠宰厂(场)监督检查、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情况及其他有关信用信息,及时、全面、准确地向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送。

(九)由省工商局负责,汇总本系统全省食品生产经营信息、监管等级及其他有关信用信息,及时、全面、准确地向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送。

(十)由省质监局负责,汇总本系统全省食品生产加工单位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添加剂备案、监管等级、检验、监督检查及其他有关信用信息,及时、全面、准确地向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送。

(十一)由省卫生厅负责,汇总本系统全省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餐饮单位(含企事业单位食堂)、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发证情况、量化分级管理分级情况、监督检查及其他有关信用信息,及时、全面、准确地向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送。

(十二)由省农业厅负责,汇总本系统全省生产经营单位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情况及其他有关信用信息,及时、全面、准确地向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送。

(十三)由省海洋与渔业局负责,汇总本系统全省生产经营单位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情况及其他有关信用信息,及时、全面、准确地向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送。

(十四)由省建设厅负责,汇总本系统全省市政供水、二次供水质量安全监督检查情况及其他有关信用信息,及时、全面、准确地向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送。

(十五)由省水利厅负责,汇总本系统全省乡(镇)、村以及部分县集中供水、二次供水质量安全监督检查情况及其他有关信用信息,及时、全面、准确地向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送。

(十六)由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负责,汇总本辖区各口岸进出口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情况及其他有关信用信息,及时、全面、准确地向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送。

(十七)由福州铁路办事处负责,汇总福建省境内各车站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情况及其他有关信用信息,及时、全面、准确地向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送。

三、食品安全信用信息披露制度建设

(十八)由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制定《福建省食品安全信用信息披露管理暂行办法》,规范食品安全信用信息披露行为,明确有权披露的单位、披露的内容、方式及依法承担的相关责任。该办法经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和省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协调小组讨论通过后,由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报省政府批准实施。

(十九)由省企业信用信息管理有限公司负责,依法向政府各部门和社会各界提供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信用信息。

(二十)由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配合,加快建设福建食品安全信息门户网站,开设食品安全信用专栏和食品安全信用管理及查询系统,依法综合披露全省食品安全信用信息。

(二十一)由省经贸委、省农业厅、省卫生厅、省建设厅、省水利厅、省质监局、省工商局、省海洋与渔业局、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福州铁路办事处依据《福建省食品安全信用信息披露管理暂行办法》和部门法定职责,在本单位门户网站必要时在其他媒体上披露本部门食品安全信用监管信息。

(二十二)由各相关行业协会、认证机构等结合业务依法披露有关食品安全信用信息。

四、食品安全信用评价制度建设

(二十三)由省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制定所主管行业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信用评价标准,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协调后,由省质监局。

(二十四)由省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根据食品安全信用信息数据库数据和本行业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信用评价标准,组织开展对所主管行业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食品安全信用的评价工作。

(二十五)由省经贸委、省农业厅、省卫生厅、省建设厅、水利厅、省海洋与渔业局、省质监局、省工商局、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福州铁路办事处负责,分别制定本部门对监管对象实行信用分类的标准和程序,开展对本部门监管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信用的评价工作,根据评价结果,确定不同的监管力度,实行分类监管。

(二十六)由省农业厅、省海洋与渔业局负责,开展无公害农产品、良好农业生产规范认证工作;由省农业厅负责开展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工作。

(二十七)由省质监局、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负责,推动开展食品危害分析关键控制点、食品良好生产规范、质量管理体系等认证工作。

(二十八)由省经贸委负责,培育食品安全信用评价的中介机构,开展信用评价服务;会同省社会信用监督管理办公室制定相关信用中介机构管理办法。

五、食品安全信用奖惩机制建设

(二十九)由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定期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信用综合评价结果,对信用记录良好的单位在各种媒体上进行宣传,对信用记录差的单位给予曝光披露。

(三十)由省经贸委、省农业厅、省卫生厅、省建设厅、省水利厅、省质监局、省工商局、省海洋与渔业局、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福州铁路办事处负责,定期公布监管对象的分类监管信用信息,分别制定对本部门监管对象的信用激励和惩戒办法,对信用记录良好的单位给予扶持,对失信单位依法进行信用公示、警告提示、降低等级、行政处罚等方式的惩戒。

(三十一)由省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建立行业内从业单位信用奖惩制度,根据行业内食品安全信用评价结果进行奖惩。

六、食品安全信用宣传教育制度建设

(三十二)由省经贸委、省农业厅、省卫生厅、省建设厅、省水利厅、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质监局、省工商局、省海洋与渔业局、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福州铁路办事处负责,开展对下属单位及本部门市、县(区)两级食品安全信用信息管理人员和监管对象有关食品安全信用建设的业务培训。

(三十三)由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省经贸委、省农业厅、省卫生厅、省建设厅、省水利厅、省质监局、省工商局、省海洋与渔业局、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福州铁路办事处等有关部门配合,采取多种形式开展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宣传活动,倡导诚信经营,推动各类食品行业协会开展行业自律,推动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信用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