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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一个企业的经营成败和合同的管理有着密切的关系。现代社会发展迅速,合同已经进入到各个领域,只有充分重视合同以及合同的管理工作才能有效降低企业施工的风险,才能增加企业的利润。合同的管理不能仅仅注重合同的签订前管理,更要注重签订后的管理,要及时对合同进行补充,以免发生不必要的纠纷。
1.建筑企业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1合同签订的主题不当。合同中对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以及合同的主题都要有所标注。
1.2合同文字描述不严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使用准确的文字,不得使用容易产生误解的文字,避免签订合同后造成争议。
1.3标准合同文本。要使用标准格式的合同,可以参考合同的示范文本。
1.4合同应及时进行完善。合同在最初制定时难免有不合理额地方,要在执行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完善和变更。
1.5重视合同资料的法律效力。改正或者签名的资料原件一定要保留好,这是最有法律效益的文件。
2.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特征
建设工程是一种特殊商品,具有唯一性、单件性、建设周期长、施工生产和技术复杂、工程认证多、价款支付繁杂、施工期间受外界自然条件影响大等特点。因此,也决定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自身的特征:合同的“标的物”数额较大,内容条款较多,履行期间较长,合同的涉及面较广等等。
3.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主要内容
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是一个系统性工程,包扩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终止以及控制、监督等一系列环节。对施工企业来说,经营成败与合同管理密切相关,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管理的一项核心内容,必须予以高度重视。
3.1积极开拓市场,做好工程项目的投标工作
目前,我国已经从计划经济体制转为中国特色的市场经济体制,企业获得施工任务也从靠政府计划安排变成了通过招投标去获得取。市场竞争的机制的逐步完善,必将引来企业竞争的加剧,要想生存和发展就必须立足市场,通过投标来获取施工任务。
3.1.1.组建强有力的投标团队。聘请业务精练、具有招投标实战经验、了解建筑市场的人员组成投标团队,对于大型复杂的项目还应成立攻关队伍。
3.1.2.熟悉招标文件并编制切合工程实际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不仅要完全符合所投项目的施工要求,而且还要在节省费用、缩短工期、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体现出企业的特色和优势。
3.1.3.合理报价。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企业实际和工程特点,合理地、实事求是地确定报价。
3.2推行项目经理管理模式以项目经理部为单位,科学合理的明确责、权、利,充分调动项目经理的积极性,全面推行项目经理负责制。
4. 建筑施工企业如何签订合同和加强合同管理
4.1建制度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体系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企业合同管理必须要有一套协调、务实、科学的制度体系,从而使合同管理实现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首先,应当制定合同管理办法,主要明确各部门职责、管理原则、工作流程以及罚则等,切实解决“合同多头管理,实际无人管理”的问题;同时,有必要在管理办法中明确本单位一些重要合同管理措施,比如重大合同的标准、签约权限及程序等;其次,要根据合同管理的各环节,制定操作性强且切合企业管理实际的管理细则,如合同评审管理办法、合同履约监控管理办法、合同印章管理办法、合同代表授权管理办法、合同档案管理办法、合同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合同纠纷案件处理管理办法、合同业务培训管理办法等。制定上述细则主要把握两点:一是要注意与合同管理办法以及各个细则之间的衔接对应;二是程序要具有可操作性,既要满足防范风险的需要,又要尽量简洁明快;还应当根据本单位实际和现场项目管理需要,制定有关操作指引和指导意见,比如制定调价索赔操作指引,制定加强合同档案资料保管的指导意见等,这些指引、意见和上述管理办法、细则,共同组成了企业的合同管理制度体系。另外,为了让合同管理相关人员对合同管理制度有比较直观的了解,合同管理部门应当对上述管理办法、细则指引、意见等,制定流程图,使工作程序更加直观、清晰,便于各项管理制度的贯彻落实。
4.2树立合同观念,增强合同意识
建筑施工企业,特别是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合同管理人员要加强学习《合同法》、《建筑法》、造价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处处以法律为依据,以合同管理为中心,按照合同约定的条款履行义务,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4.3合理规避、转移风险
一般来说,施工过程都是一个较为漫长的过程,都会不可避免的遇到政策调整、市场价格变动以及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情况,必将引起合同变更。出现了合同变更事由,施工企业要及时与监理、甲方进行变更确认,以便获得相应补偿和赔偿。同时,还应通过参加工程保险等社会保险方式把一部分风险合理转嫁出去。再则,工程价款的结算方式、材料价差调整方式和依据、付款方式、合同纠纷的调解方式等都要在合同中进行明确约定。
4.4会签评审合同文本
作为合同管理部门,会签评审合同的重点主要放在合同的合法合规性及法律风险防范方面,其他方面由合同承办部门、相关业务部门起草、会签评审把关。一是制定合同评审管理办法,明确各部门评审合同的职责、合同会签评审流程,以及合同评审意见的反馈等。目前,大多数建筑施工企业都实行项目管理制度,因此合同评审有必要实行多级会签评审制度,如某项目部要签订合同,首先由该项目部相关部门对该合同进行评审,然后提交项目部的上级管理单位各部门进行评审,通过多级把关,防范合同签订阶段的法律风险。二是认真评审每份合同。要重点审查合同当事人主体资格,主体资格不当则影响合同效力;要防范合同条款挂一漏万,特别是注意防止漏违约责任,实践中许多项目部不重视违约责任的约定,认为合同双方关系很好,不会产生纠纷,一旦发生争议不利于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要避免合同文字不严谨、用词不准确,从而产生歧义,不能完全体现双方的真实意志;要关注支付条款,建设工程工期长、金额大,如果付款条件不明确或不严苛,施工单位的资金压力就很大,甚至不得不垫资施工,因此必须审核付款条件、比例;另外,要关注主合同、从合同关系,原协议和补充协议关系等。合同评审后,管理部门和各业务部门应当督促评审意见的落实,基层项目应当对上级单位评审意见的落实情况进行反馈,从而保证合同会签评审制度的闭合性。需要强调的是,合同评审切忌流于形式,实践中不少企业的合同评审都存在滞签、倒签现象,甚至会签评审合同只是为了应付各种检查,这些都要通过有关罚则给予坚决处理,从而保证管理制度得到严肃执行。
关键词:医疗卫生行业;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制度
1引言
随着信息化、数字化、网络化的发展,大数据和换联网+也进入了医疗卫生行业,加快了医院信息化的发展。随着医院业务的发展,医院信息系统的应用也更加广泛,医院对其依赖性会越来越强,风险也随之会提高。但医疗服务的特殊性决定了医院信息系统需要24小时不间断运行,这就对医院的信息安全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信息安全管理是指导和控制组织关于信息安全风险相互协调的活动,它是了解体系安全状态、实现信息安全目标的重要关口,主要包括信息安全风险评估、风险管理和技术措施的控制。如何更好地进行信息安全管理成为一个不可忽视的问题,因此,在医院信息化建设的同时加强信息安全管理建设是解决医院信息安全问题的必然选择。
2我国卫生行业信息安全管理政策
2010年原卫生部制定的《卫生信息化建设指导意见与发展规划(2011-2015)》(“十二五”规划)明确提出了我国医疗信息化发展的蓝图和发展方向“35212工程”,建设信息安全体系即是最后一个“2”中的一项。按照《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卫生行业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通知》(卫办综函〔2011〕1126号)的要求,三级甲等医院应于2015年12月30日前全部完成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建设整改工作,并通过等级测评。这标志着我国卫生行业开始通过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加强对医院信息安全的管理。原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在2012年6月15日的《关于加强卫生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意见》指出,要加强卫生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落实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国家卫生计生委规划信息司在2014中国健康大会上也指出,医疗卫生信息化是国家信息化发展的重点,已纳入“十三五”国家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重点。
3医院信息安全管理需求
据《南方都市报》报道,2008年5月以来,香港连续爆出泄密事件:先是医管局下属医院陆续发现患者资料遗失,共涉及1.6万名患者,此事立刻轰动了全港。2010年5月23日,一张神秘的清单在网上曝光,其中列出了宁波市某医院45名医生的工号、名字和所属科室,后面还注明了他们使用药品氨曲南的数量和总价,虽然腐败得到惩戒,大快人心,但所暴露的医院的潜在威胁值得警惕。2013年7月,宁波两家医院挂号系统瘫痪事件,同样也引起了社会各界对医院信息系统安全的高度关注。2015年10月份的澳门山顶医院最大泄密事件,患者资料随街散落,也折射出医疗卫生行业信息安全问题的严峻性。信息化在给医院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带来了医院信息安全的隐患,上述严重的信息安全事件给医院的信息安全管理敲响了警钟。医院信息系统承担着整个医院的内外各项业务,其安全状况直接关乎患者隐私和健康、社会秩序及稳定等。加强信息安全、消除信息安全隐患,已经成为医院当前必须要面对的问题。
4医院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的发展对策
在《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和医院评审的相关标准中都提到了信息管理部分,都强调了信息安全管理,并且都是对医院进行此两方面评审时的重要的评审部分。结合这两方面的评审要求,可以分别从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机构、人员安全管理、系统建设安全管理、系统运行安全管理五个方面,对医院信息安全进行管理。
4.1建立完善的总体安全管理制度
医院应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制订总信息安全管理制度,总信息安全管理制度是一个医院的根本管理制度,规定医院信息安全管理的根本任务和根本制度,是医院信息安全工作的总体方针、总体目标、总体原则,是其他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制订的依据和基本要求。总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中应严格明确制度制定与的流程、方式、范围等,应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对安全管理制度进行评审与修订,以满足医院信息化不断发展的需要。
4.2应建立稳固的安全管理机构
医院应根据总体安全管理制度的基本要求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岗位,并制定《岗位设置与职责管理制度》,应明确“三员”(系统管理员、网络管理员、安全管理员)岗位与职责。医院信息安全管理不是某一个部门的职责,而是全医院相关部门都要参与,从自身做起,从上述某医院的信息安全管理机构图来看,信息安全领导小组对医院信息安全管理进行定期评审,再由医院最高领导的支持,然后直到一线的人员,每个岗位都有明解的岗位职责,达到稳固的管理,责任到人,能满足医院信息化不断发展的需要。
4.3配备专业的信息化人员,制定完善的员工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医院人事主管部门,应针对医院的实际情况例如可制定《人员录用制度》、《人员离岗制度》、《人员考核制度》、《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外部人员参观访问制度》等人员工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在人员录用方面应按照制度流程对被录用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于在医院从事关键岗位的人员应当签署保密协议等,在离职时应按照制度流程办理离职手续,例如应回收医院发放的各种身份证件、钥匙、秘钥并注销一切其所拥有的信息系统账号等;在人员考核方面应定期对各个岗位的人员进行信息安全技术及信息安全认知的考核,确保在岗人员都有维护医院信息安全的义务;在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方面,应对各类人员定期进行信息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明确责任和奖惩措施;在外部人员来医院参观访问方面,应用按照制度进行授权和审批,确保医院运行安全。
4.4完善医院各类信息系统的建设,制定切实可行的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制度
信息化数字化医院建设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医院在各类信息系统建设方面应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完善可行的信息系统建设规章,可保障医院相关部门在信息系统建设过程有据可依、有规可循。例如医院可制定如下关于医院信息系统建设的管理制度:《医院信息系统定级管理制度》、《医院信息系统安全方案设计管理制度》、《医院信息系统产品采购和使用制度》、《医院信息系统自行软件开发制度》、《医院信息系统外包软件开发制度》、《医院信息系统工程实施管理制度》、《医院信息系统测试验收管理制度》、《医院信息系统交付管理制度》等。
4.5制定切实可行的医院各类信息系统运行管理制度,满足医院各类业务的适时访问需求
医院各类信息系统建设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满足各类业务的需求,保障建设好的各类信息系统更好的运行。医院信息系统管理者应从管理方面制定切实可行的管理制度,同时针对不同的医院使用人员,制定不同的使用操作手册,让医院的使用者达到规范操作,这样可以大大减少人为误操作导致的系统故障,方便运维人员对系统的维护。例如医院可根据信息系统的实际情况制定如下运行管理制度:《医院信息系统环境管理制度》、《医院信息系统资产管理制度》、《医院信息化介质管理制度》、《设备管理制度》、《医院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医院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制度》、《医院恶意代码防范管理制度》、《医院信息系统密码管理制度》、《医院信息系统备份与恢复管理制度》、《医院信息系统安全事件处置制度》、《医院信息系统应急预案管理制度》等。
5总结
信息化、数字化医院建设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医院信息系统安全伴随着信息化数字化医院建设同样没有终点。医院需要高度重视信息安全管理,制定一套切实可行的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才能更好地保证医院信息系统安全、高效、稳定的运行。
参考文献:
[1]蔡文涛.浅谈医院信息系统网络安全[J].中国现代医生,2009(32):116-117.
[2]李刚.医院信息系统安全管理问题浅析[J].中国管理信息化,2013(1):39.
[3]杨栋,刘立辉,任志刚.医院信息安全管理与措施[J].中国医疗设备,2011,26(6):70-72.
关键词: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体系合同条款勘察设计责任
项目建设背景:某城市次干道道路建设工程(一期),工程全长约3.3km,其中盾构隧道约1.8km,盾构隧道外径为11.6米。隧道主体为单管双层双向4车道,地面道路设计双向4至6车道。根据本工程初步设计文件进行设计-施工总承包,工程标段的划分,拟采用“Ⅰ+12”的方式。即主体工程及其配套附属工程施工图设计(含土建、安装工程、装饰装修、附属设施等)和K0+380―K3+220段隧道工程(含工作井、盾构段、暗埋段、敞开段、风机房、雨水泵房、风塔等)由一个设计施工总承包商完成(以下简称为DB承包商),余下施工工作部分,包括隧道装修、供电设备采购安装、照明设备采购安装、监控系统采购安装、给排水及消防设备采购安装、环控系统设备采购安装、管理中心工程、沥青工程、道路工程、交通工程、路灯工程、景观绿化工程共划分为12个施工标段。
1、合同体系的选择
传统的设计施工分离制度下的施工承包由业主承担全部的设计变更和施工条件变更责任。DB总承包位于方案设计后实施最为简便,唯独位于初步设计之后最难。基本原因是初步设计深度问题和初勘深度问题。为了明确的划分工程中的各项权责,在对合同条款设计之前,需要明确合同的体系,即明确整个工程所涉及的所有合同之间的关系和责任划分。
针对该工程设计了几种合同体系,通过下面的表格进行对比分析。
通过以上对比分析,合同体系决定采用模式2:设计施工总承包+管理承包【DB+MC】(MC:Management Contracting),为了明确设计责任,其中Ⅰ标段(DB合同标段)详细的招标内容如下:
2、基本合同条件的选择
根据合同体系的设计,1个监理人需要面对13个承包商,且DB承包人实施总承包管理,为了便于管理,必须保证管理模式的一致性。但在我国目前还没有比较成熟的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范本可作为本合同的通用条款。FIDIC橘皮书范本的法律体系背景与我国有很多的不一致,直接套用会存在很多问题。如自行拟定合同条款,又有可能面对合同完备性的问题和巨大的法律风险。因此我们最终决定选择一个成熟的施工合同范本,作为合同条款设计的基础,然后修改部分条款(如“变更”条款),增加一些新的条款(如“承包商设计工作”、“承包商管理工作”),来完成整个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的条款设计。
2007年11月发改委、财政部、建设部等九部委颁布的《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发改委令第56号)中的施工合同文本是目前为止国内最为完备、承发包双方商业行为定义最为清晰、风险分担合理的施工合同范本。在此文本的基础上做适当修改,作为本工程整个合同体系的基础。这样对于“Ⅰ+12”的整个合同体系在施工承包内容上一致,执行相同的管理程序和管理制度。合同条款设计完全考虑了未来12个施工合同的一致性,并且明确了委托监理的具体要求。
合同还应确立一些重要的工程管理制度,特别是要符合政府投资工程的管理制度要求(如审计),这些工程管理制度还需要在技术规范中细化。这样既方便管理,同时又赋予了它一定的合同地位,使之具有法律地位,保证合同双方遵守。
对于承包商设计工作和管理工作,参照FIDIC橘皮书范本、台湾的建造(D&B)统包契约和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征求意见稿),结合我国现有的法律法规,对勘察和设计责任进行了界定。
3、勘察设计条款的设定
3.1 勘察责任的界定
DB合同中的勘察是指进行满足主体工程及其配套附属工程施工图设计需要和相应承包范围内施工需要的详细勘察。该工程由于在招标时已经进行了初步设计、初步勘察,在招标时向投标人提供这些有关资料,在合同条款设计时,为了使招标人对工程的不可预见的地质条件的变化承担相应责任,同时又要避免总承包商不再进行详细勘察,保证勘察的质量,针对可能出现的地质条件变化的风险,在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中设立了对勘察资料的“二次评审制度”。
首先要求承包人于工程开工后对施工现场的施工条件进行详细勘察。详细勘察结束后,承包人须向发包人提交完整的施工勘察报告,报告应涵盖地质勘探、水文、气象条件、地下障碍物、地下管线、现场平面、交通条件等详细情况。承包人须向其他承包人提供最终的施工勘察报告,以便使用,并对其准确性、完备性负责。
第一次评审是在开工后,承包人须仔细分析其施工勘察报告与发包人提供的发包人图纸及文件中的勘察资料的一致性,承包人如认为存在实质性不一致的情况,可向发表人提出书面通知,申请由发包人组织专家进行施工勘察结果评审,否则视为承包人确认其施工勘察报告与发包人提供的初察资料一致。
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勘察评审申请通知后14天内,组织专家进行施工勘察成果的评审,并提出具评审意见报告。专家评审意见若确认承包人的施工勘察报告与发包人提供的勘察报告没有实质性差异,发包人将不对其所提供的勘察资料的准确性、完备性承担责任。专家评审意见中指出承包人施工勘察报告的错误或不足,承包人应补充勘察。补充勘察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专家评审意见若确认两者存在实质性差异,需进一步详细施工勘察,则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委托第三方进行详细施工勘察,并以勘察报告为准判定是否存在实质性差异。第三方勘察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发包人代表应在评审工作结束后7天内将专家评审意见报告通知承包人,承包人如没有异议须签字确认,视为其对施工勘察资料负责,并且考虑了所有可以合理预见的不利情形及风险;若承包人有异议,按争议约定处理。组织专家评审工作所产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第二次评审时在施工过程中,承包人认为发生了不可预见的不利物质条件,应在现场工地条件被扰动前,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接到通知后,应立即调查这一情况,并搜集现场资料。在施工过程中承包人遇到地质条件变化时,即使发包人未及时发出指示,承包人也应采取合理措施继续施工,避免损失的扩大。
若承包人认为此不利物质条件构成工程变更,可在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发包人代表提出书面申请,要求对发生的不利物质条件构成工程变更进行专家评审。承包人须提供证据证明,发生的不利物质条件是无法合理预见的,且与通常的自然条件和类似工程的常见情形存在较大差异,仅仅是与施工勘察报告的差异不得作为变更和索赔的依据。
发包人和发包人代表在接到承包人书面申请后14天内,组织专家对该不利物质条件是否构成工程变更进行评审,出具评审意见报告。评审依据为承包人原施工勘察报告和事件发生后的现场资料及承包人的相关证据和资料。
发包人代表应在评审工作结束后7天内将专家评审意见报告通知承包人,承包人如没有异议须签字确认;若承包人有异议,按争议约定处理。组织专家评审工作所产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经专家评审发生的不利物质条件若构成工程变更,发包人代表应当及时发出变更指示,补偿承包人为克服不可预见的物质条件而承担的额外费用,如果工期已经或将受到延误,也应相应顺延工期。
3.2设计责任的界定
为了保证在施工过程中对总承包商的设计进行交底,同时其他专业承包商也便于对图纸存在的问题进行咨询,项目经理下分设施工经理和设计经理。
DB合同的施工图设计责任分为两类,一类是对施工总承包来说的;另一类是对传统模式下按图施工的专业承包商施工责任来说,这关系到设计的批准与变更。
发包人有权在设计审查之前和之后,对相关设计阶段的设计文件、图纸和资料提出建议、审查和确认。发包人的任何建议、审查和确认,并不能减轻或免除承包人的任何合同责任和合同义务。
为了保证设计的深度,要求总承包商在提供专业承包商需要的图纸时,同时提供详细准确的清单,并对清单的准确性负责。
对于总承包商负责施工的部分的变更指的由发包人提出,而对于其他标段的变更,要具体的区分导致变更的原因是发包人修改还是总承包商设计图纸的缺陷,以此保证总承包商提供的设计文件的深度。
3.3变更的计价
对变更工程的估价,在该项目背景下,由于最初招标时是依据初步设计,不可能提供详细准确的工程量清单,而传统的工程量变更的计价三原则参照的是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单价。在本工程中,虽然要求总承包商参照经评审的施工图纸,根据中标时提供的比较粗的工程量清单,再提供一份详细分解的工程量清单,但由于施工图纸是由总承包商提供的,这样很容易产生不平衡报价,因此对于传统的工程量变更的计价三原则就不再完全适合本工程。
在该合同中,决定对传统的变更计价原则进行了修改,在合同中约定,不论变更的部分是不是在原工程量清单中存在子目的均要求总承包商重新报单价。对于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已经包含的子目,按照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中的单价与招标控制价相比的优惠比例进行调整;对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或类似子目的单价,由承包人按投标时的计价标准,编制综合单价报送监理复核,由发包人审定。
对变更工程量的确认,首先对变更的提出进行了限定,规定变更指示必须是由监理人发出,参照经评审的施工图纸,施工过程中总承包商对施工图纸的优化不能算是变更。
【关键词】资料;归档管理;档案管理制度
引言
东莞市防雷设施检测所是东莞市气象局重要的对外服务单位,日常主体业务产生的文书资料、影像资料繁多,为有效管理这些资料,需建立健全的档案管理制度来规范业务工作,以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服务原则。
1 现行东莞市防雷设施检测所档案管理状况
1.1 东莞市防雷设施检测所主体业务资料
防雷所日常工作所产生的资料繁多,主体业务资料包括建筑物年度检测资料,建筑物竣工验收资料,建筑物新建、扩建报建资料,风险评估资料,雷灾调查资料,内部评审,外部评审,现行规范,内部文件,实验室资质资料,各项工作细则等。
1.2 东莞市防雷设施检测所档案管理机构
现行防雷所内的档案管理机构主要是审核组,有一名资料收集归档人员和一名资料归档审核人员。资料收集归档员并非专职,仅对建筑物年度检测资料,建筑物竣工验收资料,建筑物新建、扩建报建资料,报建审核资料,风险评估资料进行收集归档。
1.3 东莞市防雷设施检测所档案管理存在的问题
由于缺乏健全的档案管理制度和专职人员,所内仅对日常主体业务资料进行收集归档,但一些非主流的资料并没有进行有效的管理。例如:归档资料的借阅和查阅,资料销毁,仪器报废维修,会议记录,技术讨论结果等等。
2 东莞市防雷设施检测所档案管理建立档案管理制度
2.1 档案管理原则
(1)加强防雷设施检测所档案管理工作,更好地为企业提供信息服务。
(2)防雷设施检测所档案是防雷所在各项活动中形成的全部档案是总和,其中以防雷检测档案为主体,包括:新建防雷设施资料,定期年检资料,化学危险品场所防雷资料,报建资料等等。
(3)档案工作是企业管理基础工作的组成部分,是维护防雷所经济利益、合法权利和历史真实面貌的一项工作。
(4)档案工作要坚持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
(5)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按年度立卷,本单位内部机构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各种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都要按照本制度的规定,分别立卷归档。
(6)结案后及时交专职人员归档。工作变动或因故离职时应将经办的文件材料向接办人员交接清楚,不得擅自带走或销毁。
2.2 东莞市防雷设施检测所档案管理组织架构
建立四级的管理体制。所长统领整个所内的档案管理工作;归档审核员对各项资料结案确认、编号入室;专职资料收集归档员对各项资料进行收集归档提交归档审核员;报建窗口收集新建、扩建报建资料和发票,审核组收集报建审核资料,检测组收集年度检测资料、竣工验收资料和分段验收资料,风评组收集雷击风险评估资料和雷灾资料,办公室收集上级单位的文件、人事资料、各项工作细则等。
2.3 归档资料范围
2.3.1 东莞市防雷检测所各项工作细则
(1)防雷装置报建审核工作细则;(2)防雷装置年度检测工作细则;(3)防雷装置竣工验收工作细则;(4)雷电风险评估业务操作细则;(5)计费、收费和发票管理工作细则;(6)防雷合格证、副证、报告书发放、更改和销毁工作细则;(7)档案管理工作细则;(8)印章使用操作细则;(9)技术规范使用操作细则;(10)图纸使用操作细则;(11)仪器、设备、办公用品购买使用操作细则;(12)内部管理评审工作细则;(13)实验室资质认定操作细则;(14)文件收发操作细则;(15)保密工作细则;(16)公众网信息操作细则;(17)以上细则修改、作废操作细则。
2.3.2 防雷装置报建材料
(1)防雷装置报建登记表;(2)防雷工程专业资质;(3)焊工证书;(4)相关图纸;(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6)防雷装置报建受理回执 。
2.3.3 防雷装置设计审核材料
(1)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申报表;(2)防雷装置设计审核资料补正通知;(3)防雷装置初步设计核准意见书;(4)防雷装置设计核准意见书;(5)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受理回执;(6)新建建筑物防雷装置检测手册;(7)防雷装置检测协议书;(8)缴费发票。
2.3.4 防雷装置竣工检测材料
(1)防雷装置竣工验收申请书;(2)防雷装置检测报告;(3)防雷装置合格证;(4)防雷装置检测原始记录表;(5)新建建筑物防雷装置检测手册;(6)图纸(共 张);(7)客户满意度调查表。
2.3.5 防雷装置年度检测材料
(1)防雷装置检测协议书;(2)交费发票;(3)防雷装置检测报告;(4)防雷装置合格证;(5)防雷装置检测原始记录表。
2.3.6 雷电灾害风险评估材料
(1)建设工程立项批文;(2)雷电灾害风险评估协议书;(3)雷电灾害风险评估报告;(4)雷电灾害风险评估原始记录单;(5)交费发票。
2.3.7 雷电灾害调查材料
(1)雷电灾害调查原始记录;(2)雷电灾害调查报告。
2.3.8 学习、会议记录资料
(1)学习、会议纪要;(2)技术讨论结论记录。
2.3.9 防雷设施检测所人事档案资料
(1)劳动合同;(2)学历资料;(3)职称资料;(4)培训资料;(5)上岗证资料;(6)奖励证书;(7)社保缴交资料;(8)任命文件。
2.3.10 仪器、设备、办公用品资料
(1)仪器、设备、办公用品购买申请、发票;(2)仪器、设备使用说明书;(3)仪器、设备检定证明;(4)仪器、设备使用登记表;(5)仪器、设备维修登记表。
2.3.11 其他资料
内部评审资料,外部评审资料,实验室资质认定资料,现行使用规范,上级部门发放文件,培训学习资料等。
3总结
通过分析东莞市防雷设施检测所档案管理现在的缺陷,针对防雷所的主体业务和对外服务的特性,依据中国气象局第20号令《防雷减灾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第21号令《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和《关于核定防雷设施检测等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04]409号等文件精神建立防雷设施检测所档案管理制度,架设管理机构和规范归档资料,不仅有效规范所内的日常工作,并将日常工作留下的痕迹进行有效归档管理,为实验室资质认定和风险效能防控提供全面真实的资料。
参考文献:
[1]中国气象局第20号令《防雷减灾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文件,2011年9月1日起施行
[2]中国气象局第21号令《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中国气象局文件,2011年9月1日起施行
[3]《关于核定防雷设施检测等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04]409号,广东省物价局文件,2004年8月1日
作者简介:
朱锦坤(1982—),男,助理工程师,本科,主要从事防雷减灾工作。
近年来,浙江省地质勘查的地域、领域不断扩大,作业环境越来越复杂,安全生产风险进一步加大。为此,浙江省地质勘查局(以下简称“省地勘局”)通过深入开展地质勘查事故防范体系创新建设,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目前已基本形成了机制完善、制度健全、监管有效、从业人员安全素质较高、安全防护设施完好、应急体系健全、总体风险可控的安全生产保障体系,推动了全系统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提升,确保了地质勘查的安全生产。2012-2013年,该局连续两年未发生任何生产安全事故。
高度重视 精心谋划
根据浙江省安委会事故防范创新体系建设工作的总体部署,2012年,浙江省地勘局研究布置了安全生产事故防范创新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明确了试点单位和总体工作框架,具体的工作要求和工作目标,在重点确保地质勘查安全防范创新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的基础上,要求各单位根据自身安全生产存在的难点,开展创新工作,每年解决1~2个长期困扰安全生产工作的具体问题。
为了促进事故防范体系建设,省地勘局还专门印发了《浙江省地质勘查局生产安全事故防范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并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省试点工作,督促、指导、检查其他单位的体系创新工作。
2012年初,省地勘局对局系统所有地质勘查项目进行了摸底,建立了地质勘查项目清单,并对部分项目进行了调研,编写了《地质勘查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的调研报告。同时,组织有关人员到试点单位——浙江省有色地质勘查局进行了专题调研,共同研究如何开展地质勘探安全防范创新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经过调研讨论,进一步明确了试点的工作内容、步骤和各阶段的要求和目标,并印发了《地质勘查安全防范创新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指导意见》。
2013年,省地勘局在对2012年度试点工作总结、评估的基础上,深入推进。浙江省安委办《深化事故防范创新体系试点工作推进方案》下发后,省地勘局对地质勘探事故防范创新体系进行再次研究,明确了2013年地质勘探事故防范创新体系的工作思想、目标和要求。
此外,该局还制定了2013年度《浙江省地质勘查局深化事故防范创新体系试点工作推进方案》及《关于深化地质勘查事故防范创新体系试点工作指导意见》,并下发相关单位。方案和意见明确了目标,并固化为简明实用的事故防范手册,明确了工作步骤和每一阶段的具体任务。同时,对试点单位进行了调整,在明确省有色金属地质勘查局作为试点主体的同时,将坑探项目的试点工作交由省第七地质大队承担,强调局属其他地勘单位的配合责任。
试点先行 扎实推进
作为试点单位,浙江省有色地质勘查局根据实施方案和指导意见的要求,制订了《浙江省有色地质勘查局2012年度地质勘探安全防范创新体系建设试点工作计划》,明确了工作目标、重点、组织机构、工作步骤,要求省有色地质勘查局按计划开展项目安全标准化、加强野外作业安全管理、完善管理台账及个体防护措施等工作。
2013年各试点单位都制定了详细工作计划,分解工作内容,明确了相关项目和责任人。上虞横塘项目部体现地勘特色,加强矿区安全管理,按照质量、安全、职业健康“三合一”管理要求,建立组织管理网络,明确职责并上墙明示,实行安全标准化管理,取得了初步成效。
省地勘局也多次到试点单位对进行督导,并在横塘项目部召开了项目安全标准观摩会,推广项目安全标准化经验。试点单位于2013年6月底,完成事故防范手册初稿编写工作后,向各地勘单位和一些长期从事地质安全管理工作的老专家征求意见,并及时汇总意见,督促试点单位完成修改。
2013年8月底,在衢州开化召开了第一次专家评审会,并观摩试点单位项目安全管理及作业现场。根据评审意见,省地勘局指导两个试点单位对运行手册进行了修改,印发了《地质勘查事故防范体系手册》(试运行版),要求局属地勘单位试运行,并及时报告运行中发现的问题。2013年11月19日,召开了第二次评审会,根据评审意见,局组织有关单位对《地质勘查事故防范体系手册》进行了全面修改,并于2013年12月12日印发各单位正式实施。
着眼长效 成效初显
随着地质事业的发展,地质勘查事故防范工作任务将更加艰巨。省地质勘查局以地质勘查事故防范体系建设为契机,探索各种管理措施和技术手段,取得了显著成效。
进一步完善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该局针对地质勘查安全生产管理存在的问题,参照建设工程等行业的先进经验,对地质勘查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与整合,建立了一套较为完善的地质勘查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体系,为地质勘查安全生产管理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建立了一套规范的台账。该局参照金属与非金属矿山和建筑业安全管理的样本,结合地质勘探项目的特点和工作内容,制订了8类28个台账,全面系统地规范了地质勘探项目的安全管理。
建立了一套完整的岗位责任体系。地质勘探作业的特点是高度流动分散作业,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自主管理优为重要,为了明确“一岗双职”的有关要求,该局进一步明确了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形成了一套完整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关于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规范设立与运作的指导意见》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实施〈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若干配套政策的通知》(国发〔2006〕6号)精神,配合《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发展改革委等十部委令2005年第39号)实施,促进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以下简称引导基金)的规范设立与运作,扶持创业投资企业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引导基金的性质与宗旨
引导基金是由政府设立并按市场化方式运作的政策性基金,主要通过扶持创业投资企业发展,引导社会资金进入创业投资领域。引导基金本身不直接从事创业投资业务。
引导基金的宗旨是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放大效应,增加创业投资资本的供给,克服单纯通过市场配置创业投资资本的市场失灵问题。特别是通过鼓励创业投资企业投资处于种子期、起步期等创业早期的企业,弥补一般创业投资企业主要投资于成长期、成熟期和重建企业的不足。
二、引导基金的设立与资金来源
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可以根据创业投资发展的需要和财力状况设立引导基金。其设立程序为:由负责推进创业投资发展的有关部门和财政部门共同提出设立引导基金的可行性方案,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设立。各地应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订和不断完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管理办法由财政部门和负责推进创业投资发展的有关部门共同研究提出。
引导基金应以独立事业法人的形式设立,由有关部门任命或派出人员组成的理事会行使决策管理职责,并对外行使引导基金的权益和承担相应义务与责任。
引导基金的资金来源:支持创业投资企业发展的财政性专项资金;引导基金的投资收益与担保收益;闲置资金存放银行或购买国债所得的利息收益;个人、企业或社会机构无偿捐赠的资金等。
三、引导基金的运作原则与方式
引导基金应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科学决策、防范风险”的原则进行投资运作,扶持对象主要是按照《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程序备案的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各类创业投资企业。在扶持创业投资企业设立与发展的过程中,要创新管理模式,实现政府政策意图和所扶持创业投资企业按市场原则运作的有效结合;要探索建立科学合理的决策、考核机制,有效防范风险,实现引导基金自身的可持续发展;引导基金不用于市场已经充分竞争的领域,不与市场争利。
引导基金的运作方式:(一)参股。引导基金主要通过参股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共同发起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二)融资担保。根据信贷征信机构提供的信用报告,对历史信用记录良好的创业投资企业,可采取提供融资担保方式,支持其通过债权融资增强投资能力。(三)跟进投资或其他方式。产业导向或区域导向较强的引导基金,可探索通过跟进投资或其他方式,支持创业投资企业发展并引导其投资方向。其中,跟进投资仅限于当创业投资企业投资创业早期企业或需要政府重点扶持和鼓励的高新技术等产业领域的创业企业时,引导基金可以按适当股权比例向该创业企业投资,但不得以“跟进投资”之名,直接从事创业投资运作业务,而应发挥商业性创业投资企业发现投资项目、评估投资项目和实施投资管理的作用。
引导基金所扶持的创业投资企业,应当在其公司章程或有限合伙协议等法律文件中,规定以一定比例资金投资于创业早期企业或需要政府重点扶持和鼓励的高新技术等产业领域的创业企业。引导基金应当监督所扶持创业投资企业按照规定的投资方向进行投资运作,但不干预所扶持创业投资企业的日常管理。引导基金不担任所扶持公司型创业投资企业的受托管理机构或有限合伙型创业投资企业的普通合伙人,不参与投资设立创业投资管理企业。
四、引导基金的管理
引导基金应当遵照国家有关预算和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建立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和外部监管与监督制度。引导基金可以专设管理机构负责引导基金的日常管理与运作事务,也可委托符合资质条件的管理机构负责引导基金的日常管理与运作事务。
引导基金受托管理机构应当符合下列资质条件:(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其管理团队具有一定的从业经验,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管理水平;(3)最近3年以上持续保持良好的财务状况;(4)没有受过行政主管机关或者司法机关重大处罚的不良纪录;(5)严格按委托协议管理引导基金资产。
引导基金应当设立独立的评审委员会,对引导基金支持方案进行独立评审,以确保引导基金决策的民主性和科学性。评审委员会成员由政府有关部门、创业投资行业自律组织的代表以及社会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单数。其中,创业投资行业自律组织的代表和社会专家不得少于半数。引导基金拟扶持项目单位的人员不得作为评审委员会成员参与对拟扶持项目的评审。引导基金理事会根据评审委员会的评审结果,对拟扶持项目进行决策。
引导基金应当建立项目公示制度,接受社会对引导基金的监督,确保引导基金运作的公开性。
五、对引导基金的监管与指导
引导基金纳入公共财政考核评价体系。财政部门和负责推进创业投资发展的有关部门对所设立引导基金实施监管与指导,按照公共性原则,对引导基金建立有效的绩效考核制度,定期对引导基金政策目标、政策效果及其资产情况进行评估。
引导基金理事会应当定期向财政部门和负责推进创业投资发展的有关部门报告运作情况。运作过程中的重大事件及时报告。
六、引导基金的风险控制
应通过制订引导基金章程,明确引导基金运作、决策及管理的具体程序和规定,以及申请引导基金扶持的相关条件。申请引导基金扶持的创业投资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业绩激励机制和风险约束机制,其高级管理人员或其管理顾问机构的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已经取得良好管理业绩。
引导基金章程应当具体规定引导基金对单个创业投资企业的支持额度以及风险控制制度。以参股方式发起设立创业投资企业的,可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事先通过公司章程或有限合伙协议约定引导基金的优先分配权和优先清偿权,以最大限度控制引导基金的资产风险。以提供融资担保方式和跟进投资方式支持创业投资企业的,引导基金应加强对所支持创业投资企业的资金使用监管,防范财务风险。
引导基金不得用于从事贷款或股票、期货、房地产、基金、企业债券、金融衍生品等投资以及用于赞助、捐赠等支出。闲置资金只能存放银行或购买国债。
引导基金的闲置资金以及投资形成的各种资产及权益,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进行管理。引导基金投资形成股权的退出,应按照公共财政的原则和引导基金的运作要求,确定退出方式及退出价格。
序号
工作流程
应收集的文件、资料
管理要求
形成的记录
1
咨询准备策划阶段
1)签订咨询合同
为取得咨询项目开展的各项工作,包括获取业务信息,接受委托人的邀请,提供咨询服务书,踏勘现场,了解情况等
通过与顾客的持续交流反馈信息以确定其需求,明确咨询标的,目的及相关事项
咨询合同
2)制定咨询实施计划
工程咨询项目基本信息(项目名称、任务性质、顾客要求、项目大纲等)、资源配置情况、工作过程和进度安排
建立组织结构,确定参与人员和专家组名单,并明确各自的职责、权限和沟通方式,确定由谁完成任务;确定合时开始和结束任务,完成哪些任务等
咨询实施计划
3)咨询资料的收集整理
咨询实施计划、收集业主咨询服务所需的资料
根据合同明确标的内容,开列由顾客提供的资料清单
顾客资料清单
2
实施阶段
1)收集和熟悉有关咨询依据
国民和地方经济发展规划、行业部门的发展规划,国民经济建设的方针政策、任务和技术经济政策;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家颁布的产业政策、土地政策、环境保护政策、资源利用政策、税收政策、金融政策等;国家正式颁布的技术法规和技术标准以及有关工程技术经济方面的规范、标准、定额等;国家颁布的有关项目评价的基本参数和指标;与项目有关的各种市场信息资料或社会公众要求;以往类似咨询提供的信息
确保收集的有关咨询依据的真实性和时效性
收集与咨询依据相关的资料、文件
2)根据咨询实施计划开展工程咨询的各项工作
咨询实施计划、顾客资料清单、咨询依据相关收集资料
形成初步专家评估意见、咨询评审记录表并征询有关各方的意见格式
咨询评审记录表、初步专家评估意见
3)咨询成果文件的校审
咨询实施计划、顾客资料清单、咨询依据相关收集资料、咨询评审记录表
确保咨询成果文件的真实性和科学性,内容应符合并达到国家及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的现行规定和要求,项目齐全、指标正确、计算可行,工程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分析方法正确,符合实际、结论可靠。校审后的咨询成果文件项目负责人签发,并对其质量负责
咨询文件校审记录表、专家评估意见、咨询文件会签批准表
3
终结阶段
1)咨询成果交付与资料交接
咨询实施计划、顾客资料清单、咨询依据相关收集资料、咨询评审记录表、咨询文件会签批准表、专家评估意见及相关资料
召开咨询成果的审定会议或签批确定咨询成果资料,所交付的咨询成果文件的数量、规格、形式等应满足咨询合同的规定
电子版资料录入针式管理器,资料移交清单
2)咨询资料的整理归档
咨询实施计划、顾客资料清单、咨询依据相关收集资料、咨询评审记录表、咨询文件会签批准表、专家评估意见及相关资料
一、高度重视,及时传达
局党组及时召开班子成员会议,传达文件精神。成立以局长为组长,纪检干事为成员的检查组,对局内干部职工进行全面清查,根据廉政建设相关要求进行自查自纠。要求所有广大干部职工要严格遵守省、市十项规定,严禁“吃、拿、卡、要”,廉洁奉公,严格要求自己。
二、迅速行动,全面自查
根据省、市相关文件要求,我局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自查:
(一)严格要求,全面执行《廉政准则》和“八项规定”
一直以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廉政建设相关精神。召集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廉政准则》及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3月份,召开了专题干部职工大会,传达中央、省市廉政工作会议精神,着重学习了国务院总理同志提出的简政放权、管住权利、管住钱财、政务公开、俭朴从政和依法促廉六项要求,要求干部职工要严格按照中央、省市的要求,反腐倡廉,认真贯彻落实到每一个环保人的身上,以身作则,做好人民公仆。经自查,所有干部职工按照规定严格要求自己,无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况。
(二)加强廉政防控,杜绝“吃、拿、卡、要”
局纪检组定期对干部进行廉政教育,开展党风廉政主题教育讲座,强调在日常工作尤其是业务工作如:环境评审批、项目验收等过程中严格杜绝“吃、拿、卡、要”,防控廉政风险。局纪检组注重防控一切可能的廉政风险,一是突出“防”字,即强化预防意识、锁定预防对象、落实预防措施,促使党员干部自觉提高防范意识;二是瞄准“控”字,采取多维定责任、扎紧制度笼子、直指要害严评估、注重实效抓推进等用以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管理。经自查,我局无任何干部职工违反规定收取专家费、评审费等“吃、拿、卡、要”情况。
(三)规范管理制度,从源头杜绝腐败
严把环评审批关,掌握好环境阀门。针对环保系统重点风险点:环评审批、项目验收、环境处罚、排污费征收等,我局制定规范制度,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全面贯彻落实,全面把好“廉政环保关”。严格按照环保系统及县委、县政府相关环境管理制度及要求把好环境评价审批关,控制新污染源,对于不符合要求的坚决不予审批,将“环评”与“三同时”制度落到实处。要求干部职工严格遵守行政审批工作制度、审批工作程序和公示制度,各项制度作为标尺,规范各项工作行为。按照群众意见反馈制度,所有干部职工主动积极接收群众监督,杜绝收取专家费、评审费的情况,做好廉政防控。综合群众反馈情况以及检查组自查结果,我局所有干部职工严格遵守各项制度,并无出现任何违规行为。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各种各样的宣传和发动
为推动我国的会计电算化,使其能够适合我国国情健康地发展,财政部和地方各级财政部门下大力气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宣传和发动,并采取了很多措施,如向全国普及会计电算化基础知识等。
1991年,由财政部会计事务管理司、中国财政杂志社《财务与会计》编辑部、北京用友电子财务技术有限公司联合举办的“会计电算化知识普及有奖读书活动”,历时六个月,推动会计电算化知识普及和提高,增进广大财会人员对会计电算化的认识,共收到答卷7088份。
1994 年9月21日到9月25日,由财政部、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中国会计学会联合举办的首届会计电算化成果展览会在北京民族文化宫隆重举行。参展单位共100多 个,观众达数百万人次,是检阅我国会计电算化丰硕成果的一次盛会。参展单位既有管理会计电算化的财政部门、业务主管部门和实际应用的基层单位,也有为会计 电算化服务的软件、硬件公司和从事会计电算化科研、教学的单位。展览会比较集中展示了会计电算化技术、应用、管理单位和部门的丰硕成果。为了推广这些成 果,鼓励先进,展览会组委会组织了“会计电算化事业贡献奖和鼓励奖”评奖活动。山东省财政厅、广州市财政局、上海市财政局、万能公司、用友公司、远方公 司、安易公司等16家单位获得贡献奖。大连市财政局、金蝶公司等获得鼓励奖。展览会上,中国会计学会中青年会计电算化分会同时举办了会计电算化学术研讨 会,10名会计电算化专家报告了他们最新的研究成果。展览会上鉴定的财务软件销售合同200多万元,意向性协议2000多万元。
从 这次展览会的全面胜利召开并取得丰硕成果来看,我国企事业单位已经普遍意识到会计电算化对于企事业单位发展的重要性,实施会计电算化的意识得到了极大的增 强,在财务软件的设计方面有新的突破。从这次展览会上,我们也看到了国外的财务软件公司正凭借自己雄厚实力虎视眈眈的紧盯着中国巨大的财务软件市场。
1995 年3月15日,中国会计学会中青会计电算化分会与计算机世界报在在北京联合召开《财务软件技术发展研讨会》,与会代表围绕我国财务软件技术的发展趋势的问 题,从软件开发平台的选择、财务软件功能和技术的发展等方面进行了讨论。对于提高财务软件的质量,不断进步,起到了很好的推动作用。
同年11月24日,财政部会计司组织向全国推荐的安易、万能、华正、用友等15个会计电算化初级培训教学软件和6本会计电算化初级培训教材。
1996 年4月北京召开的“会计电算化发展研讨会”上,与会者一致同意,在进一步提高我国“核算型”财务软件水平的基础上,大力发展我国“管理型”财务软件,并就 开发和运用“管理型”财务软件中的各个方面提了一些具体意见和建议,会后一些财务软件专业公司和大中型企事业单位都为开发和应用“管理型”财务软件投入了 一些力量,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
1999年4月在深圳召开了有各省市财政部门管理会计电算化工作的同志参加的会议,会上提出了财 政部和各省市财政厅(局)不再组织商品化财务软件的评审和替代手工记账验收等建议,并形成了“关于改进会计电算化管理工作的意见”。会后,进一步酝酿和建 立在新形势下会计电算化管理体制,推动我国会计电算化事业向规范化、制度化、市场化方向发展。
二、政策与法规
作 为财务软件管理部门,财政部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就对会计电算化作出了政策指导和支持。1987年,财政部下发了《关于国营企业推广应用电子计算机工 作中若干财务问题的规定》,文件规定:“凡企业开展会计电算化需要购置的微型电子计算机,应尽量先用企业发展基金解决,确有困难的,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 对单个系统价值在5万元以下,可分项摊入生产成本。”在当时国营企业成本支出管理严格,计算机价格又相对较高的情况下,这一规定无疑对于推动会计电算化发 展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
1988年在上海召开了会计电算化工作会议,对制定各省(市)计算机在会计中应用规划、实施对财务软件 的评审等工作作了统一部署。随后,又把会计电算化列入我国“会计改革纲要”,作为今后一段时期会计改革的重要内容。可以说,这次会议极大地推动了我国会计 电算化的发展。
1988年8月在吉林市召开了“首届会计电算化学术研讨会”「注3,会上提出了实现财务软件通用化的几项措施。 后来实践证明这套方案是可行的,不久按这些方案开发设计出了一批适用于不同类型企事业单位的通用化财务软件,并相继成立了几百家专门开发与营销商品化财务 软件的专业公司,形成了庞大的财务软件市场,促进了我国财务软件水平的不断提高和计算机在我国会计工作中的推广应用。
1990年,财政部正式成立了会计核算软件评审委员会。按照规定,我国企事业单位在实施会计电算化工作的同时,必须使用通过财政部门评审的软件。由于境外 软件的本地化偏弱,因而要通过评审并不容易,这无形中就形成一个壁垒,这也在一定程度给了我国财务软件一个成长壮大的时间。「注2
1994年,财政部又下发了《关于大力发展我国会计电算化事业的意见》,对培训、长远的发展目标提出了要求。「注4
2000年7月1日开始生效的新《会计法》,更是对计算机处理会计业务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为各企业单位使用财务软件提供了法律依据。
以上这些政策、法规的推出,都在社会舆论方面形成了一定的推动力,为财务软件业提供了极好的发展契机和较好的外部环境。
同 样,我国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也经历了一个从无到有,从不完善到完善的过程。从1989年起,财政部先后了《会计核算软件管理的几项规定(试行)》 (1989年)、《关于会计核算软件评审问题的补充规定(试行)》(1990年)、《关于加强对通过财政部评审的商品和会计核算软件管理的通知》 (1991年)、《商品化会计核算软件的评审规则》(1994年)、《会计核算软件基本功能规范》(1994年)等法规。这些法规对会计核算软件的开发、 管理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由于会计电算化的发展非常快,使得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常处于不能适应会计电算化形势发展需要的情形,管理制度也就面临着经常修改 与变换的过程。
三、大力开展会计电算化培训
发展我国的会计电算化离不开大量的会计电算化人才。会计电算 化人才,大致可以分为管理型人才、操作型人才和技术型人才。1994年5月,财政部在《关于大力发展我国会计电算化事业的意见》中提出了会计电算化知识的 初、中、高三级培训计划。拟到2000年,大中型企事业单位和县级以上国家机关的会计人员有60%—70%接受初级培训,有10%—15%接受中级培 训,5%接受高级培训。在财政部文件的指导下,各地的培训工作发展迅速。1995年年底,北京、上海、天津、重庆、西安、大连、哈尔滨、沈阳、深圳、广 州、宁波、武汉、成都等各市财政局共审批电算化培训点215个,培训会计人员17万。「注5
在对会计电算化管理人员培训方面, 主要由财政部会计司牵头举办。例如1995年4月由财政部会计司和全国财政干部培训中心联合举办了第三次会计电算化管理人才培训班。同年12月,会计司又 在重庆市召开会计电算化管理工作座谈会,对电算化审计方面的知识、各地开展会计电算化的情况和经验、会计电算化培训具体做法以及今后会计电算化管理工作的 计划和任务等进行了学习和交流。
同时,为了使各地的电算化培训规范化,1995年4月27日,财政部印发了《会计电算化知识培训管理办法(试行)》共14条,对会计电算化培训的具体实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随后,财政部会计司又公布推荐了会计电算化初级培训上机实习教学软件,包括安易、万能、华正、用友、润嘉、益和、四方、金蝶、华兴、远方、新星、汇理等共15个财务软件。
截 止1998年年底,我国1200万会计人员中已经有200万人接受了比较正规的会计电算化知识培训并取得了合格证书。事实证明,通过培训和发放会计电算化 培训合格证书的形式使得大多数会计人员了解和掌握了会计电算化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无疑对加快我国会计电算化事业的发展起着巨大的作用。
四、会计电算化资料的出版
自 1990年以来,财政部为了便于开展会计电算化工作的单位和使有关人员了解和掌握会计电算化的法规制度、理论动态、工作规划、实践经验、国外信息等以及为 帮助广大的会计人员全面理解和掌握财政部1989年65号文件及1990、1991年有关商品化会计核算软件评审的补充规定的精神实质,由会计事务管理司 分别编写了《会计电算化资料选编》第1、2辑、《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讲解》和《基层单位会计电算化》等书。
同时,财政部会计核算软件评审委员会工作组为了系统介绍商品化会计核算软件的评审工作的方法、步骤、组织程序等,推动这项工作更好的开展,并且让广大的会计人员更好的了解会计核算软件的评审工作,也于1992年7月编写了《商品化会计核算软件评审方法与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