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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了加强村集体财务管理,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行政村的集体财务管理。
行政村的集体财务由村民委员会负责管理。
第三条市、县(市、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村集体财务管理工作的统一指导和监督,日常指导和监督工作由农村经营管理机构(以下简称经管机构)承担。
财政、审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对村集体财务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第四条村集体财务管理应当坚持民主、公开、公正的原则。
村民对村集体财务的管理依法进行监督。
第二章财务计划与收益分配
第五条村民委员会应当坚持统筹安排、量入为出、留有余地的原则,根据生产经营计划、承包合同和其他经济合同编制年度财务计划。年度财务计划主要包括:
(一)财务收支计划;
(二)农业基本建设计划;
(三)固定资产购建计划;
(四)兴办企业及资源开发计划;
(五)收益分配计划。
第六条村民委员会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村实际情况组织收入。其收入有:
(一)发包收入;
(二)资产、设施租赁收入;
(三)经营、投资收入;
(四)其他收入。
第七条村民委员会每年进行收益分配前,应当准确地核算全年的收入和支出,清理债权和债务,完成承包合同的结算和兑现。
第八条村集体收益,按照下列顺序分配:
(一)提取公积金;
(二)提取公益金;
(三)提取福利费;
(四)向投资者分利;
(五)村民分配;
(六)其他。
第九条村集体财务的年度计划和收益分配方案,应当由村民委员会提请村民会议讨论决定后执行,并报乡(镇)经管机构备案。
调整、变更年度财务计划,按照前款规定办理。
第三章资金管理
第十条村民委员会应当建立健全村集体财务会计账目和财务档案,不得将公款私存,不得设账外账和小金库,不得坐支现金,不得以白条抵库。账、款应当由会计员、出纳员分别管理。非出纳员不得管理现金。
第十一条村集体的各项收款必须由财会人员经办,使用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财政部门统一制式的收款收据,不得无据收款。
第十二条村民委员会对存入银行的资金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管理。支票、印鉴应当由会计员、出纳员分别保管。会计员应当定期与开户银行核对账目,出纳员按月与会计核对现金、存款账。
对村集体所有的有价证券应当详细记载并纳入会计账内核算,由出纳员保管或者委托银行代管,其他人员不得保管。
第十三条村民委员会应当建立健全财务开支审批制度,各项开支由主管财务的负责人按制度审批。
第十四条支付资金项凭批准人、经手人签字的原始凭证支付。原始凭证应当真实、合法。手续不完备或不符合规定的开支,财会人员有权拒付。
第十五条村民委员会对应付款项应当按期支付;对应收款项应当按期收回,逾期不能收回的,应当依法追缴。
第十六条下列事项必须经村民会议或者召集村民代表开会讨论通过:
(一)数额较大的财务开支;
(二)数额较大的生产经营项目投资;
(三)数额较大的举债、抵押;
(四)对数额较大的借款提供担保;
(五)对认定无法收回的应收款;
(六)资金管理中的其他重大事项。
前款规定的数额较大的具体标准,由县(市、区)人民政府确定,也可委托乡(镇)人民政府确定。
第十七条村民委员会对国家在农田基本建设、农业开发、农业技术推广、农业机械更新、文教卫生的投资和扶贫救济等资金,必须按照有关规定管理,专款专用。
村民委员会对集体资产评估确认价值或者合同、协议约定价值与原账面净值的差价,受赠的财产以及土地被依法征用、占用取得的收入,应当计入公积金。
第四章固定资产与产品物资管理
第十八条村集体所有的房屋、建筑物、机械、设备、工具、器具、产畜、役畜、经济林木,农业基本建设设施等劳动资料,单位价值三百元以上、使用期限一年以上的为固定资产。主要生产工具和设备,单位价值虽然低于上述规定的标准,但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也可以列为固定资产。
村集体所有的农工副产品、半成品、种子、化肥、农药、燃料、原材料、机械零配件和低值易耗品等为产品物资。
第十九条村民委员会应当建立固定资产台账和产品物资明细账,定期检查盘点,完善出入库手续。固定资产和产品物资丢失或者损坏的,应当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及时处理。
对抵顶上缴或者偿还债务的固定资产及产品物资必须纳入账内管理。
对上级奖售、扶持村民的物资应当登记造册,及时兑现并向村民张榜公布。
第二十条未经村民会议或者召集村民代表开会通过,任何人不得擅自以集体所有的固定资产和产品物资做担保、抵押。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挪用、私分、侵吞、哄抢、破坏和非法查封、扣押、冻结、没收村集体所有的资产。
第二十一条村民委员会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固定资产折旧费,列入会计专户管理,用于固定资产的购建、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十二条村民委员会发包、出租固定资产应当经村民会议或者召集村民代表开会讨论通过,合理确定承包费、租赁费和折旧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职权压价发包、低价出租固定资产。承包、租赁合同中应当明确固定资产的维护和管理责任。
第二十三条村民委员会对出让的固定资产或者对用于还债、入股、对外投资的固定资产,应当委托依法取得资产评估资格的机构评估。
第二十四条变卖、报废处理固定资产、产品物资,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须经村民会议或者召开村民代表开会通过。
第五章财会人员管理
第二十五条村民委员会应当配备会计员和出纳员,根据实际需要配备保管员。业务量较大的可设主管会计和专业会计。会计员、出纳员不得相互兼职。
村民委员会的主要负责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得从事本村集体财务的财会工作。
第二十六条财会人员应当保持相对稳定。财会人员的任免由村民委员会提名,经村民会议或者召集村民代表开会通过,报经乡(镇)经管机构批准。
财会人员应当接受县(市、区)农业行政管理部门的管理、培训和考核。
第二十七条财会人员应当坚持原则,忠于职守,依法进行会计核算、会计监督;参加与财务有关的会议;指导、监督所属企业、事业单位的会计工作;对违反财务制度的行为有权抵制和举报。
第二十八条村民委员会的负责人应当对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支持财会人员依法履行职责。
第二十九条财会人员应当使用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财政部门统一制式的账、表、簿、据,并在年终将全部账薄、凭证、报表、合同等归档,设专柜保存,不得丢失损坏。
第六章财务公开与监督
第三十条村民委员会应当组织建立以村民代表为主的民主理财小组。村民理财小组由村民会议选举产生,对其负责并报告工作,受其监督。
民主理财小组由三至七人组成,其成员必须关心集体,办事公道,具有一定的财会知识。
村民委员会成员及其配偶和直系血亲不得担任民主理财小组成员。
第三十一条民主理财小组的职责:
(一)检查监督村集体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
(二)检查监督财会人员执行财务制度的情况;
(三)检查监督村集体资金及物资管理的情况;
(四)检查监督财务公开情况,听取和反映村民对财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五)检查农业承包合同及其他经济合同的执行情况。
第三十二条村民委员会应当接受民主理财小组对财务管理的监督,并为其履行职责提供方便。
第三十三条村民委员会应当建立财务公开制度,按照下列规定将财务活动及有关账目如实公布,接受村民监督:
(一)年初公布财务计划;
(二)每月或者每季度公布一次各项收入、支出情况;
(三)年末公布各项财产、债权债务、收益分配、农户承担的集资款、水费、电费、劳动积累工和义务工及以资代劳等情况;
(四)对多数村民或者民主理财小组要求公开的专项财务活动,应当及时单独公布;
(五)重要的财务活动应当及时逐项、逐笔公布。
第三十四条村民对所公布的账目可以提出质疑,并有权要求当事人对有关财务问题进行解答;对财务公开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多数村民对公布帐目提出质疑的,民主理财小组应当查阅审核有关财务账目,并公布结果。
第三十五条经管机构应当对民主理财小组进行业务指导,定期对集体财务进行审计,每年至少全面审计一次,审计结果应当向村民公布。农业行政管理部门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进行重点审计和专项审计。
第三十六条村民委员会的负责人和财会人员离任前,必须由乡(镇)经管机构对其进行审计,审计结果应当向村民公布。财会人员离任时,应当在民主理财小组的监督下办理交接手续。
第三十七条村民委员会应当加强对财务档案的管理。销毁财务档案应当按照档案管理有关规定编制销毁清单,报乡(镇)经管机构审查批准,在民主理财小组和乡(镇)经管机构的监督下销毁。销毁清单由监销人签字并盖章后永久保存。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八条对违反本条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村主要负责人、有关责任人,由农业行政管理部门或者财政部门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责令限期改正,并按照以下规定给予处罚:
(一)未按规定的程序任免财会人员,或者会计员、出纳员相互兼职,或者村民委员会的主要负责人及其直系亲属担任财会人员的,可处以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二)未建立健全会计账目、财务档案,或者帐、款未由会计员、出纳员分别管理,或者非出纳员保管现金的,可处以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三)未执行固定资产折旧规定或者提取的折旧费未用于固定资产购建、改造、更新的,可处以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四)公款私存,设账外账、小金库,坐支现金,以白条抵库的,处以违法金额百分之十至百分之三十的罚款。
(五)擅自以村集体资产进行担保、抵押,或者未按规定变卖、报废或以其他方式处理固定资产和产品物资,或者利用职权压价发包、低价出租集体资产的,可以处以经济损失百分之十的罚款。
(六)挪用、平调、私分、侵吞、哄抢、破坏或者非法查封、扣押、冻结、没收村集体资产的,责令停止侵害,限期退还全部资产,并处以经济损失百分之十至百分之三十的罚款。
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造成经济损失的,责任人应当予以赔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之中,农村财务管理起着天秤的作用。农村财务管理一直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农村的难点和重点,同时也是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农村建设的热点和焦点。
1农村财务管理现状
1.1财务管理监督
1.1.1内部监督 有管理就有监督,这是两个相互促进的机制,因此农村财务管理想要越来越好,必须强化农村财务管理的内部监督。缺乏农村财务管理的内部监督主要体现:一是民主监督管理机制不完善,民主监督管理机制成员选择有问题,尤其是难于体现“民主”。多数民主监督管理机制的成员都是村级干部,这一部分的人员既是干部又是财务管理人员,同时农村村级范围太小,多数人都相互认识加之本身的财务管理以及财务管理监督的意识缺失,自然监督机制形同虚设,渎职现象时有发生;二是财务管理的公开机制,农村财务管理的公开在于农村财务信息的公开监督,但由于财务管理的财务公开时间过长或者是不公开,加上农村财务管理公开资料的细节以及内容都可以作假,缺乏真实性以及实质性的财务公开内容,导致农村财务管理信息缺失,监督机制失去本真意义。
1.1.2外部监督 农村财务管理的外部监督力度不够,监督质量有待考量,具体表现为:一是农村财务管理上级的监督检查不到位,抽查机制过于单一,不能做到全局覆盖,对于农村财务管理的问题认识不到位。二是农村财务管理的审计监督起步较晚,因此普遍局限于对财务的记账审查,缺乏对农村财务管理整体的审计监督意识,从一定程度上导致了农村财务管理审计监督的弱化,导致农村财务管理问题改善缓慢。
1.2 财务管理人员
因为农村财务管理人员多数学历有限,所以专业知识缺乏、管理意识淡薄。农村财务管理的内部审计管理虽已建立,但农村财务管理水平还是停滞不前。主要表现在,农村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制度不全面,农村财务管理的分级层次导致了农村财务管理局限于财务财务资产的管理。农村财务管理会计运算失误,会计人员对于会计知识了解不够深,导致了会计信息记录不精准,会计信息虚假。农村财务管理会计账目设置不全面,导致会计核算丧失意义。
1.3 财务管理信息
由于农村财务管理的内外部监督力度缺失以及会计管理各种机制的缺失,导致了会计基础工作不够完善,加上会计人员的专业知识匮乏,导致农村财务管理的会计报表失真,丢失了真实的会计信息。同时因为农村领导管理人员专业素质不够,导致会计信息的作用难于发挥。
2 对农村财务管理政策的建议
2.1 完善财务管理监督制度
2.1.1完善内部监督机制 对农村财务管理来说,最重要的就是农村财务人员的管理。农村财务的人员更换任免问题直接影响了农村财务管理会计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农村财务管理人员的任免应得到村镇管理的认可,实行农村财务管理会计的委派制度,农村财务管理人员应该经过考核招聘,然后分派到村级。同时应该严格禁止村级干部干扰财务管理工作。
2.1.2 健全外部监督管理 农村财务管理要健康发展,对于农村财务管理的监督机制完善十分必要。目前农村财务管理法律制度依据主要是《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国务院关于加强村集体资产管理工作的通知》、《村合作经济组织财务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暂行规定》等,这些法律制度为农村财务管理提供了法律制度依据。
完善农村财务管理制度也应该根据实际情况,逐步完成,使管理工作的效率有所提升,增强农村财务管理人员以及监督人员的财务管理意识,实现财务管理工作的专业化、规范化。同时村级以上的管理部门应该对农村财务管理信息的审查以及指导工作进行完善,村级财务管理人员应该定期上交一份财务管理信息报告,使得管理覆盖面以及审核准确度得到改善。
2.2 农村财务管理人员专业化
农村经济是否能持续健康的发展,与农业财务管理以及农村财务管理人员有直接关系。因此对于农村财务管理会计人员的管理,应该采取培训考核模式,增强农村财务管理的专业化,为农村财务管理选拔专业人才,提高农村财务管理的工作能力与业务技能。同时加强制定农村财务管理人员的后期管理制度。此外,对农村财务内部审计管理人员的培训审核管理也必不可少,农村财务管理内部审计人员的工作不能局限于农村财务管理账目审核的审计管理,应该扩展到对农村经营发展以及经济方面。
2.3 财务管理信息公开
增强农村财务管理人员以及村级干部对农村财务管理的重视度,进一步完善农村财务管理的财务管理公开化,定期公开财务信息,发挥民主监督的作用,同时应该增强农村农户对财务方面知识的了解,进一步促进监督作用的发挥。
1.1 相关制度尚不健全,审计流程不规范
在建国以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农村经济可以说得到了空前的发展,农村的面貌焕然一新。但是,也出现了一定的问题。例如,一些地区的财务管理的规章制度还是改革开放以前甚至建国初期颁布的,其适用性已经严重与现代的农村经济发展的要求脱节,严重制约了农村经济与财务监督制度的发展;同时,一些地区由于对审计流程的不重视,造成了审计流程“流水化”现象相当严重,许多步骤都是“走个过场,可有可无”。以上两点是一些地区的村级财务管理监督制度无法发挥其应有作用的原因,值得相关的主管部门深思。
1.2 宣传力度不到位
我这里所说的“宣传力度不到位”,主要是指两方面。一方面是对相关的主管部门的宣传不到位,根据我的工作经验以及一些地区的反馈来看,许多地区的农村财务管理监督部门都只是挂个名,甚至有一些人“吃空饷”的现象存在。归根结底,是相关的宣传部门的宣传工作不到位,没有让主管部门的相关人员认识到其工作的重要性,使得这些部门丧失了其应有的作用,从长期的角度来看,是极其不利于村级财务管理监督制度的发展的;另一方面是对群众的宣传不到位。其实,人民群众也是村级财务管理监督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我们在监督的同时需要发动广大的人民群众,让他们参与进来,织成一张“天罗地网”,让任何违法乱纪的现象都无所遁形,真正促进对村级财务管理监督制度的发展与革新。
1.3 从业人员质差、量少
从我的实际工作情况来看,许多地区的村级财务管理人员都是“半路出家”的,许多人原先都是务农的,这就使得其专业素质几乎不能够满足相应的市场需求,也自然不能满足村级财务管理的相关要求。同时,一些从业人员抱着一种“浑水摸鱼”的态度,对于工作能躲就躲,能让就让,甚至出现了“服务外包”的现象,这样的做法显然是对村级财务管理工作的极大伤害,其工作质量也自然可想而知。最后,我发现许多地区的从业人员的所占比例相当至少。一方面是与近几年相关的专业人才没有及时输送有关,另一方面是由于一些从业人员都是从上世纪便开始从事此类工作,随着其年龄的增大逐渐不能适应相关的工作而退居幕后,使得相关的从业人员的数量大幅度缩减,严重影响着相关工作的开展,相关的监督工作也自然无从谈起。
1.4 监督、审计工作开展困难
许多同行在工作后交心时都表示现在的村级财务管理监督工作开展的很困难。一方面是由于村级财务管理的工作方法日新月异,一些监督人员在开展相应的监督工作时对一些工作方法感到不理解,导致了工作开展的一定程度的困难,另一方面是由于一些财务人员私欲膨胀,在工作中损公肥私的做法使得监督审计工作开展的难度越来越高。
2 做好村级财务管理监督制度的几点建议
2.1 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范审计流程
由于农村经济发展的速度与规模都是不可估量的,因此村级财务管理的工作其专业性与数量都是很强、很大的。因此,相关的财务监督制度是必不可少的。具体来说,可以由政府牵头,结合相关的专家与各地的实际情况,建立起一套属于当地的村级财务管理监督制度,同时,派出专业的人员深入到各个阶层中,对审计的流程予以规范,使得村级财务管理监督的相关工作能够规范、科学开展,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
2.2 加大宣传力度
这一点也要从两个方面来做。一方面,加强对相关的领导干部的宣传,使得其能够明白监督岗位的重要性以及必要性。具体来说,定期召开针对于领导干部的培训工作,使得其在认知以及专业技能上都能对村级财务管理监督制度有一个清晰的认识;另一方面,在农村集体之间展开广泛而深入的农村财务管理监督制度的宣传活动,使得社会群众能够对此制度有一个清晰的认识,同时开展形式多样的监督活动,确保群众能够行使其监督权,为全面开展村级财务管理监督工作作出自身的贡献,为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推波助澜。
2.3 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以及数量
从这一角度说,一方面,对于现有的财务管理人员,首先要对其专业水平以及对工作的基本技能?M行考核,对于不合格的要促使其“回炉重造”甚至予以辞退,同时,定期安排专业技能考核与相关经验交流活动,使得从业人员能在不断地学习中稳步地提高其专业技能;另一方面,针对现今从业人员数量较少的问题,我认为,可以由政府牵头,在一些高等院校与农业中心或者农业站之间建立起一个输送人才的高效通道。
3 总结
为了加强财务管理,节约费用开支,加快资金周转,降低经营成本,提高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财务实行统一管理,资金统一调度,财务审核,总经理一支笔审批。
二,公司设立财务审计部,统一负责公司的财务核算,财务审计工作。
三,切实加强现金管理,财务人员要严格遵守国家现金管理规定,不私借,不挪用公款,不白条项库。
四,财务人员要严格要求自己,工作认真负责,账目健全,账务清楚,日清月结,账款相符,账据相符,账实相符,账表相符。
五,加强安全防范,确保财务安全。财务人员不得外泄财务秘密,不得出现任何财务差错,无故造成现金丢失,短库等,由当事人承担一切责任。
六,报销条据,需有二人以上签字证明,经财务人员审核,报总经理审批后财务人员方可做账。签字证明必须是下列人员:(1)当事人。(2)知情的管理人员。签字证明人要对自已签字证明的支出条据及证明材料承担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
七,差旅费报销:(1)伙食补助:市内25元/日,市外一线城市(仅指北上广深)50/日,二线城市40元/日,三线及以下30元/日。住宿费市内各县100元/日,西峰区120元/日,一线城市240元/日,二线城市200元/日。三线城市及以下140元/日。交通费按出行路线实报实销。火车短距离报硬座,长距离报硬卧,高铁只报普通座。无特殊原因不得报销火车中的软卧,高铁中的非普通座票。出行路线不准舍近求远,游山玩水。无特殊情况不准包车,否则费用自理。凡出差人员必须按出差天数填写出差日志及差费报销单,经办公室,财务部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不合理的,不真实的,不清楚的不予报销。
八,加强财产管理。(1)财产由公司统一购进。购进财产必须填报财产申购单,报公司领导申批后方可购进。(2)建立财产管理台账,财产必须指定专人管理,丢失或损坏追责陪偿。(3)严格财产折旧及摊销核算制度。固定资产按规定提取折旧,低值易耗品按规定及时摊销。
体制、模式和效果
农村集体资产与财务一直是广大农民关心的焦点,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是农村工作的难点。加强农村集体资产与财务监督管理是农村实践“三个代表”,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切实体现。要搞好农村集体资产与财务监督管理,就需要积极的尝试和探索,深入调查研究,摸索出一套符合我国农村实际的体制和办法。因此,我们根据农村经济结构状况和农村财务监督管理的特点,按照农村集体经济收入来源的不同,在陕西省渭南市一些地方分别进行了不同形式的农村财务监督管理体制改革试点,经过试点和参照全国各地农村财务监督管理经验,我们认为现阶段我国农村财务监督管理体制和模式在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框架内,按照两种监督管理形式运作比较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国情特点。一是集体经济收入主要依靠集体经营企业和发包集体资产为经济收入来源的确定为经济发达地区。由于经济发达地区干部管理能力强,农村集体有收入,农村公共支出不需要直接从村民中收取,加之农民的经济收入高,负担轻,农民对农村财务的关注程度不强烈,农村集体资产与财务监督管理实行会计委派、县(乡)农经部门定期审计监督的形式,收效比较明显。通过在我市的一些地方试点证明,采取这一形式管理农村财务既放活了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经营自,又保证农村集体资产的安全,有利于壮大集体经济实力,促进农村经济全面发展。二是集体经济收入依靠国家财政补助、出售集体资产和农民上交为主要收入来源的定性为欠发达地区。由于经济欠发达地区,农村干部的管理能力差,法律意识淡薄,自我约束能力较弱,农民的收入低,负担重,农村公共支出中大部分来源于农民自身,村民对集体财务支出关注强烈,因此农村财务监督管理实行“村有乡管,统一结算”,办法得当,效果显著,在试点地区已引起了社会各方面的广泛关注。这一形式的运作模式是:在不改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金的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以及核算单位的前提下,实行审批权、监督权和资金管理权“三权”分离。乡(镇)农村经营管理机构成立农村财务核算中心,取消村组财务监督管理人员,核算中心村组会计业务,招标银行办理出纳业务.村级只设一名报帐员。核算中心为各村分别设立帐户,分别建立帐簿,分别核算财务收支。银行帐户实行核算中心与村委会共同管理。在审批权上,按照资金的用途,金额大小,分别由村委会主任,村委会主任和村民理财小组,村委会主任、村民理财小组和村民大会审批。审批后报核算中心报销,核算中心依照有关制度进行审核,对于不符合规定的开支,核算中心有权拒绝报帐。对于合理开支,核算中心在票据和现金支票或转帐支票加盖审核专用章后,报帐员方可到招标银行支取现金或转帐。招标银行在办理支付业务时,必须查验相关票据上的印鉴是否齐全(农经审核专用章、民主理财小组审核专用章、审批人专用章等)。通过试点实践,充分证明,建立新型的农村财务监督管理体制,对于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一是抵制了不合理开支和收费,减轻了农民负担。据2002年陕西省渭南市在合阳县的试点来看,合阳县农村财务实行“村有乡管,统一结算”以后,共拒付不合理开支200余万元,其中节约招待费31万元;抵制不合理收费300余万元,减少村组财会人员706人,节约管理费120余万元,全县农民人均减负16元。二是保证了农村财务常公开、真公开,增强了透明度,真正体现了农民群众当家作主的民利,改善了干群关系。合阳县农村实行“村有乡管,统一结算”后,农村财务监督管理比较规范,全县16个乡镇都能按要求实行财务月公开,使群众及时实实在在的了解村组财务的真实收支情况。消除了农村的不稳定因素和因财务问题引发的集体上访。三是有利于降低农业生产成本,提高我国的农业国际竞争力。目前我国加入WTO以后,农业面临着新的挑战,需要采取有效措施,加以保护和支持,增加对农业的投入和对农村公共管理事务的补贴不乏是一种好的办法和形式,农村财务实行“村有乡管,统一结算”正是基于以上认识而采取的措施。经框算,渭南市实行“村有乡管,统一结算”以后,可以直接减少村组财会人员8280人,可以节省公共支出1242万元,而同期国家只需增加乡镇从事此项工作的人员190人,财政增加负担104万元。同时国家增加负担的工作人员完全可以从乡镇机构改革分流的人员中选用,解决了部分分流人员的出路,推动了乡镇机构改革顺利进行。四是有利于加强农民负担和农村承包合同的监督管理。通过这一形式的财务监督,承担农民负担和农村承包合同监督管理的农经部门可以及时的发现农民负担和农村承包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加以查处和解决或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对于事前化解农村不稳定因素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五是有利于打破传统的城乡二元结构,更多的为农民提供更好的公共服务。有利于推动农村养老、医疗保险服务。六是有利于农村税费改革的顺利实施。经过我市财务试点证明实施“村有乡管,统一结算”制度,加强了“两税附加”的管理,保证了村级组织的正常运转。七是有利于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农村实行“村有乡管,统一结算”制度以后,一般由村党支部书记兼任村民主理财小组组长,实现了党支部对村级经济工作的领导和对村委会工作的监督,很好地解决了村党支部与村民委员会的关系。八是有利于杜绝农村新的不良债务的发生。九是从根本上扭转了农村财务监督管理混乱的问题。彻底改变了过去财务监督管理中的“节节账”、“片片账”、“摊摊账”的问题。十是很好地解决了乡镇政府、有关部门截留、挪用、侵占集体资金的行为。实行“村有乡管,统一结算”制度以后,一方面,乡镇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挪用侵占集体资金,难以通过村民理财小组(或村民大会)审核,因此就无法从银行领取或转取资金。另一方面,有关部门要截留集体资金,农村干部贪污、挪用、侵占集体资金,又无法摆脱农经机构的监督,从而保证了集体资金的安全。
总的来说,农村财务监督管理体制改革是与时俱进的结果,不仅强化了农村各种权力间的约束与监督,实现了权力科学合理的分配与重组,化解了矛盾,促进了发展,而且加快了农村民主法制化进程,真正保障了农民和农村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顺民意,合民心,得到了农民群众的真心拥护。但是,农村财务监督管理制度改革只是农村经营管理体制创新的初步尝试,仅仅是开始,还有很多问题需要进一步探索和研究。
困难、问题与对策
由于受体制的约束和认识等多方面原因的影响,进行农村财务监督管理体制改革也将会出现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进行农村财务监督管理体制改革势必会触及部分农村干部和一些部门的利益,改革中必将会遇到阻力。二是部分县乡领导对农村财务监督管理体制改革认识有偏差,不能正确理解加强农村财务监管与全面落实《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关系,对实施农村财务监督管理体制改革有顾虑。三是现行的农经管理体制不适应新形势新阶段的要求。具体表现在:税费改革以后,以监督(农村集体资产与财务监督、农民负担监督)为主要职能的农经机构难以对领导它的县乡政府和与之有利益关系的权力部门,全面履行监督,以致影响了农村各项改革的效果。四是农村税费改革以后,由于受利益因素的驱使,在现行的财政拨付体制下,“两税附加”、农村转移支付难以及时足额到位,影响了村级组织的正常运转。五是现行的法律法规体系对进行农村财务监督管理体制改革支持力度不够,势必影响到改革的成果和效果。六是国家对农经服务体系建设的投资不足,基础设施差,个别地方实施中就可能出现安全等问题。七是化解历史遗留的乡村两级不良债务,困难重重。版权所有
关键词:会计制度 改革 医院财务管理
新的《医院会计制度》和《医院财务制度》都是1999年制定的,现行的制度是为了适应新的形势要求结合企业经营理念完成的,是医院财务管理方面的一项重大改革。近年来,随着我国医疗卫生体制的不断改革,医院之间的竞争越来越激烈,这对医院强化财务管理提出了新要求。医院财务管理是对医院资金的全面管理,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医药分开核算以及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医院经济活动和经济关系正在发生着根本的变化,医院的财务管理工作已逐步深入到医院的各个环节中。本文就医院财务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了简要分析。
1、概念界定
医院财务管理是指以医院的财务报表以及其他资料为根据和起始点,运用专门的方法,对医院过去以及目前的经营活动、财务基本状况以及变动原因进行系统的分析和评价,其目的是为了解医院的过去,评价现在,预测未来,帮助其他方面了解医院的现状,从而为医院的管理者做出科学正确的决策提供有力的依据。
2、医院财务管理在新的会计制度改革当中存在的问题
2.1、旧制度遗留问题
制剂收入和支出科目在新制度中被取消,制剂实物核算直接成本通过药品等科目进行。这些规定都很粗框,这使得医院的制剂业务方面核算起来较为混乱,影响了医院生产制剂成本的控制。
2.2、计提修购基金
新制度的修购基金提取方式是根据固定资产原值和规定进行的,这对医院更新固定资产十分有利。但是执行过程中存在一定的问题。使用固定资产的部门没有明确划分。这导致医疗和药品支出等核算科目的内容不实,降低了经济核算的可信度;没有统一的提取修购金的方法。新制度指出修购基金是平均年限法提取方式,一些设备比较贵重或者庞大可以采用工作量法。不过目前的医院管理方面没有明确对贵重设备等界定价值,修购基金提取实际情况混乱;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懈怠,一些不积极的行为时常发生,例如购建固定资产没有入账、计提修购基金不符合规定。
2.3、计提坏账准备金问题
新的制度规定医院计提坏账准备金占医院年末医疗款和病人医药费科目余额为3%~5%。这个规定可以减缓医院欠费问题,遵照的是稳健性原则。但是此项规定也有它的局限性需要妥善完善。第一,住院病人需要预交的医疗款是医疗费科目的一项核算内容,计提坏账的时候如果没有扣除预交医疗款就会重复收取医疗款项。此外计提坏账的比例也略高,显然在这点上与企业太过接近。医院虽然是国家的非营利单位,计提坏账的比例太低的话不利于医院社会效益的创造。但是,由于目前医院管理水平偏低,适当的提取坏账准备可以发现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有利于医院的未来发展。
2.4、新旧制度衔接问题
福利基金按照新制度的规定其中结余中福利基金:事业基金=4:6。属于福利基金的书报费等先改归行政经费,这样一来在比例不变的情况下福利基金提取的规模就扩大了,这在一定程度上支持了医院建设职工福利设施的行为。但是实际中一些医院仍然不遵照规定设置事业基金,而是挂账在福利基金科目上。
2.5、专用的资金核算
医院新的财政管理方针实施之后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调动了医院的积极性并使得财政资金得到了使用效益的最大化发挥。具体实际操作过程中一些情况仍待规范。(1)挪用和挤占专项补助的情况时有发生,严重的还有套取补助的情况,例如虚列项目等。(2)自筹重点学科的配套资金时规模不达标、支出的界线不清晰。
2.6、财务管理意识淡薄
财务会计是医院某个过去阶段经营成果的反映,具有静态的信息反馈性、精确性、连续性等。医院会计制度在推行几年之后,医院领导认知财务会计的程度得到较大提高。归纳收支情况和过往资产是大部分医院的财务管理工作内容。领导层对管理会计的重视程度决定了其应用程度,因为管理会计不具有财务会计的强制性。医院管理层的管理会计知识不够丰富,对其基本概念和重要性的认识不够深入,平时医院的经济活动主要靠经验来决策,这就反映出了淡薄的财务管理意识,这会使经营效果不够突出、财务的管理水平也难以提高。医院领导把握管理会计职能不够充分,不够向管理人员提供管理信息预警管理的风险。
2.7、管理财务有风险
医院管理的对象跟随经济的不断发展发生了变化,由原先的实物资产变为信息技术资产,医院的组织结构也发生了变化,原来为多层次的管理结构,现在为系统网络式的结构,这都增加了医院的经营风险和不确定性。没有明确资产责任,医院所有的是国有资产,医院各部门和医疗业务都参与到了资金得取和使用方面,医院的经营活动反映了国有资产增值和再投入的过程。医院和企业不同,不会全靠市场的需求来经营,医院具有一定的民生性。若想更好地发挥医院使用国有资产的效能必须要做到日常经济活动的有效控制和未来发展规划的及时调整,否则对社会矛盾的解决不利,影响医务人员的积极性和科研工作的开展。
2.8、缺乏管理会计人才
需进一步提高医院财务管理人员的专业能力和素质。我国医院管理知识的相关研究比较少,这样导致管理会计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也滞后了。会计人员运用管理会计必须有综合的知识体系,但是医院的财务人员尚未达到这一水平,更谈不上创新和弥补平时管理工作的不足了。
3、医院财务管理在新的会计制度改革当中存在问题的建议
3.1、落实固定资产管理与核算的责任
对固定资产的使用范围和内容进行明确地划分,加强经济的核算力度。
3.2、明确坏账准备金计提方法
对提坏账准备核算进行规范化处理,建议坏账准备金按照1%左右的比例提取,这样有利于医院未来的发展。
3.3、执行责任奖惩制度
使有限的资金使用效益得到充分地发挥,建立专用的资金使用账户,对项目收支进行核算,项目的执行人在项目终结时将执行情况向管理资金部门汇报。医院应对重点的研究项目的资金到位情况和专户的核算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医院的福利基金比例可以适当下调,这样可以促进医院的事业发展。
4、结束语
经济全球化的进程不断加快,我国的各项卫生事业改革也在不断深入,医院的生存和发展都离不开财务的管理,可以说医院的每个环节都渗入了财务管理。如何让医院拥有先进的财务管理体系,从而立于市场竞争的不败之地,是当前医院财务管理亟待解决的问题。新的改革制度使市场竞争充满了新的活力,标志着我国更向国际化迈进,向医院会计现代化逐渐靠拢。同时医院财务管理工作过程中必须做好医院财务分析工作,做好医院财务分析工作不仅对进一步加强医院财务管理、提高医院财务管理工作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促进作用,同时对医院的经营管理工作同样具有十分重要的决策参考价值。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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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规范; 村财乡管; 核算
国家财政部新颁布的《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于2005年1月1日开始在新疆巴州乡镇的村集体经济组织中实施。为配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新旧会计制度改革的顺利进行,笔者对全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从业人员状况进行了初步调查摸底,并按照自治区的统一部署对77个乡镇384个行政村的563名村级会计人员进行了新《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集中培训。通过培训、考试,提高了乡村财务人员的整体业务素质。按照自治区的规定,对经考试合格的没有会计从业资格证的443名村级财务人员颁发了《会计从业资格证》,保障了全州农村财务核算的顺利开展。
一、新旧《村集体经济会计制度》衔接顺利,过渡平稳
2008年8月,巴州财政部门组织人员对库尔勒、尉犁、和静、和硕、博湖等县的7个乡镇进行了调研,从2005年起,这7个乡镇所属村级财务已经100%委托乡农经部门进行核算;县财政、乡财局和农经局的同志提供的材料表明:全县其他各村集体经济财务也已经在不同年份全部由乡农经站统一、核算。
乡农经站财务岗位基本设置总会计1名、会计1名、电算化维护人员1名(采取电算化核算的乡镇);新旧会计制度衔接到位,移交手续清晰,会计档案管理规范,上岗会计人员素质普遍较以前年度提高,会计账户设置合理,科目使用规范,制定和建立了财务制度,能够满足村级财务核算的管理需要。各村彻底杜绝了包包账、箱箱账、白条入账的现象。各村村民按照本村的人口、经济业务规模大小,推举5-7名村民理财小组成员,村里的一切支出必须通过理财小组审核、签章,各乡农经站对被的村级集体经济各类收支能够及时张榜公布,被访的村民都能对村里的支出说上一二,对村里的民主理财、支出和村务公开比较满意。
各县、乡、村正在依据农业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委托的意见》(农经发〔2008〕4号)文件精神,积极规范乡级农经部门记账业务。
在调研中发现,各核算单位使用的电算化软件统一使用由青岛太阳软件公司开发的《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版本的电算化软件,该电算化软件基本能满足村集体经济组织核算的需要,也能核算国家财政对村级转移支付资金进行核算的需要。该核算软件操作简单,便于学习掌握,全州村级核算统一配备同一套软件便于软件供应商统一培训和售后服务,缺点是无法用一套软件同时核算乡级行政、事业单位的账务。
电算化软件的配备、普及使用程度各县也不均衡,主要原因在于各县、乡农经部门的重视程度以及该县、乡财政的状况不同。在调研时发现,和静县、尉犁县的乡镇农经部门会计人员仍在通过手工记账、算账。
为了全面了解全州农村财会人员的情况,我州向各县发放调查表统计。统计结果表明:全州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机构目前在岗会计人员249名,持证人员200人,占80.32%,无证人员49名,占19.68%;无证人员主要为村级出纳、报账员。无证人员主要分布在偏远的山区、荒漠等少数民族聚居区自然村,无证会计从业人员普遍学历低,基本不懂汉语言,个别村仍存在着一任村委会班子一任财务人员的现象,更换、变动会计人员比较频繁;无证会计从业人员的会计知识主要靠乡农经部门的财务人员临时现教、现学、现用,有会计专业知识和学历的会计人员没人愿去这种状况的村里工作。
二、当前管理和核算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一)村级账务核算内容不全面
村级核算,应当全面反映村级经济活动的全部经济内容,包括村集体收入、“一事一议资金”、国家财政转移支付的农村税费改革后的补助资金。
通过调查,实际情况是国家财政转移支付的农村税费改革后的补助资金除个别年度划归村级核算、支付外,目前统一由乡财政所负责核算、支付。这种人为分割的核算体制,一是无法满足农经部门对村级财务的审计要求;二是无法体现农村税费改革后,国家对村级的关怀力度。
(二)继续加强对农村会计人员的关怀和帮助力度,加大在职教育力度,努力提高会计人员素质
调研中,广大会计人员普遍诉求自己会计专业知识不足,会计基础工作知识不足;在会计电算化核算下,农村难以配备微机专业维护人员、电算化软件维护人员。会计人员只有边干边学,目前在岗的会计人员平均年龄在40岁以上,微机知识、微机维护、电算化软件维护知识严重缺乏,既渴求扩大知识面,更要求解决现实会计工作当中因知识不足而存在的许多棘手的难题。
对农村会计的业务培训,财政会计管理部门和农业农经部门主要应侧重于岗位知识和技能的培训,主要以基础知识、会计基础规范、会计电算化规范、财务制度、国家支农惠农政策和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为主。
(三)加强规范农村会计基础工作力度,努力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会计基础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农村集体经济核算的信息质量。通过调查,大多数核算机构基础工作良好,但个别会计人员业务素质较差,亟需改进。
巴州地域广阔,人口稀少,属于典型的少数民族地区,农村特别是偏远农牧区,主要以少数民族聚居为主,村级出纳人员、报账人员长期仍将以当地少数民族人员为主。从目前的调查来看,经济不发达地区的财务人员,汉语言文字、语言表述、沟通能力较差,会计业务知识相对不高,在账簿启用、文字书写、科目应用、经济业务活动的账务处理、职业判断能力方面明显不足。
被调查的乡镇,村级财务大都制定了财务管理办法,其中4个财务人员素质较高的乡镇,财务制度制定得相对完备;个别乡镇仍存在财务制度简单罗列几个岗位责任制了事,存在支出报销单据粘贴不平整,没有经办人签字,没有会计人员审核签字,单据分项支出内容、单据份数都没有填写;账簿使用存在随意性,总账使用活页账本,没有启用单位名称,没加盖启用章;财务主管、会计都没有签字、盖章,普遍没有缴纳印花税;会计科目名称使用不规范,存在随意性。比如制度规定科目为“应付福利费”,实际被改为“福利费”,“银行存款”被改为“银行”或“银行存”等;账户余额存在跨年度不结转,账户没有月结、季结、年结;发生记录书写错误,没按纠错规定采用“红线法”划一道红线更正,而是直接用“蓝笔”划二道线;凭证装订不符合《会计基础规范》的要求。
个别村存在将“一事一议资金”单独开户,单独建账,单独核算,违反了《村集体经济会计制度》的核算要求,调查组当场提出了批评,要求立即更正,并要求县级财政事后进行监督检查。
农村基层组织财务管理规范化是农村财务管理本质特征的反映,一方面它是在一定的农村财务管理假设前提下,以实现农村基层组织财务管理规范化目标和有效实施规范化过程为基础进行推导;另一方面,农村基层组织财务管理规范化概念来源于长期的农村财务管理实践,是对规范化实践的总结、提炼。
二、农村基层组织财务管理现状
(一)村级财务基础不扎实
从总体情况来看,各乡村在经济总量、财政收入上都得到了较大幅度的增长,几项基本问题已经得到了解决,包括乡村工资的发放、财务机构运转等,但是,乡村资金缺乏、发展后劲不足等问题并没有从根本上得到改变。特别是农村中心镇目前承担着区域性社会职能,那么对于中心镇各项事业的发展就会有更高的要求,这使得其事权与财权平衡矛盾更加突出。村级财务基础不扎实,现有的财务制度规范性与财务管理水平与财政制度建设和财务管理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
(二)财务核算队伍不稳定
农村进行财务核算的会计出纳人员流动性大,队伍极其不稳定,导致根本没有财务移交手续或者移交手续办理不及时。近年来,由于村民委员会换届而变更会计核算人员的,经常出现不办理移交手续的情形;由于乡村经费紧张,经常出现乡村财务没有专门人员对其进行管理,经费的开支也没有专门人员进行审批和监督的情形。于是经常发生多人收钱,多人管钱,多人用钱,但是不进行交账、结账、记账处理工作,这也成为当前农村基层组织财务管理的突出问题,在个别村还形成了谁拿钱谁用钱的混乱局面。
(三)村级财务账目设置不规范、不健全
从原始资料的分析情况看,由于村级村务管理人员没有专业的会计知识,个别村没有按财务制度的规范来记录会计账目,比如说一些村仅记日记账而不记录明细账和总账;一些村因会计人员本身不会财务,根本无法找到账目记录和财务制度,仅仅把众多繁杂的票据封装起来。还存在着原始票据或原始凭证不规范的问题,主要表现在:收钱不开正式收据,收款人不签名盖章;开支没有正式发票,多以白条入账,并且无经手人和证明人签章。干部出差不填差旅费报账单,以领据票入账等现象时有发生。个别村非生产性开支较多,绝大多数的村级财务支出多用于招待,普遍形成一种检查吃、开会吃的现象。
三、农村基层组织财务管理规范化措施
(一)完善村级财务管理工作与制度体系
1.完善农村财务管理制度,设立健全村级财务会计制度。建立良好的农村基层财务管理制度是搞好农村财务管理的重要保证。为使得农村基层至村一级的财务实务有章可循,必须按照农业部、财政部颁发的相关农村合作经济会计、财务制度要求,对村级的财务制度进行完善,财务制度的完善需是全方位的,从现金管理到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从预算决算到收入支出审批制度,再到财务审计制度,从财务公开到民主理财监督制度等等。无规矩不成方圆,通过制度建设使得农村财务工作规范化,从会计处理程序方法的规范出发,使得农村财务工作真实、完整反映农村经济状况,促进决策支持作用的发挥,以指导农村经济发展方向,使各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功能化。
2.完善民主管理制度。首先要加大宣传力度,从制度和教育方面入手,完善民主管理制度,防止“村官腐败”。在宣传过程中,主要加强宣传《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实现真正的村民自治。加大对该法的宣传力度,让村干部和村民懂得“自主化”不是“村干部的自主化”,而是“村民的自主管理”。村干部要自觉主动接受全体成员的监督,民主完全有义务和权力过问,并决策村里的重大事项。充分发挥民主理财小组的作用,及时公开财务,让村民参与理财,知道村账,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处理,堵塞漏洞。其次要建立常态化的村干部廉洁教育机制。要把村干部的廉洁教育工作列入年终考核指标之内,形成经常性和有针对性的教育,对村干部要常敲警钟。再次是要加大惩戒力度,取信于民,以儆效尤。司法机关要充分发挥自身职能,加大查处村干部犯罪的力度,增强法律的威慑力,增强村民们监督村干部的信心。
(二)严格执行财务信息公开与披露
农村集体经济体制下的所有会计事项,都必须根据监察部和农业部两部委所颁发的《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暂行规定》的要求而公开信息,并且接受全体民众的监督。但凡农村基层组织集体经济的成员重点关注的财务事项,都需要及时、据实逐项逐笔公布。并对广大群众产生的疑问,村财务部门相关负责人要及时进行解释和答复。
(三)加强对农村财务的审计监督
(一)执行财务制度不严。一是村级财务制度明文规定,账款要分管。有些村干部违规违纪插手管钱,直接经手现金的收支,买了东西开了票,回去告诉会计人账。二是坐收坐支现象严重。村集体实现的各项收入应先足额送存乡镇经管站代管,开支使用时再按规定提取。有些村干部怕花钱不方便、受限制,以种种借口不按上级规定办,坐收坐支。三是白条借支挪用。有些村干部,该交的款项不交,打张条顶着,自己需要钱或亲朋好友需要钱也到村里随便借支挪用。
(二)挥霍公款现象严重。收支失衡,支大于收,非生产性开支过大。有的村集体收入很少,甚至连正常的开支都难以维持,但村干部在花钱时,从不考虑这项支出是否必要,有钱就花,没钱再想办法。有的村村级集体经济条件虽然好些,但村干部只顾自己享受,用公款购置小汽车,有的用公款吃喝玩乐,年招待费高达几万元;有的以外出学习考察、调产增收为由,到处游山玩水,村民意见很大。
(三)物资管理手续不全。有的村部分财产早已卖掉或报废,但账面没作任何处理。不少村是,账有实无,账实严重不符。个别村干部自身要求不严,打着借用公物的幌子,实则占用集体资产长期不还,最终达到个人营利、占有的目的。
(四)集体资产管理漏洞多,集体资产流失严重。随着各类服务实体的出现和产业领域的拓展,使村级集体资产的承包合同关系日趋复杂多样,而由于承包、发包主体不够明确,合同内容和方式不够规范,致使合同难以履行,村级集体资产管理在形式上有所规范,但实际操作中依然漏洞较多。同时,集体资产流失严重。
二、农村财务管理产生问题的主要原因
(一)对农村财务管理工作不力。一是村级财务管理缺乏透明度,财务公开力度不够。有些村虽然定期将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公开,但是公开的内容不具体,不明确,比较空洞,群众无法了解资金的用途、去向;个别村对一些村民关心的热点问题也没有及时公开,致使群众无法实施民主监督。二是账前审核制度没有落到实处,许多乡镇的农经站根本没有认真审查,在票据上盖上“同意注账”的字样了事。三是村级各项管理的配套措施没有跟上,致使有些村级工作的费用无法解决。
(二)对农村财务问题重视不够。一是目前乡村干部普遍存在着财务制度不落实,执行不严的片面认识。二是认为村级自治,不宜多管。由于这种认识上的误差,导致乡村干部对村级财务管理不重视,对群众反映财务方面的问题不进行认真的调查和处理,这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财务管理混乱的蔓延,给某些不廉洁干部开了方便之门。三是财务方面的政策、规章制度没有得到很好的贯彻落实。有些主管财务的村于部不熟悉财务法规和财务制度,不按财务规章制度办事,不听财会人员的意见和建议,造成财务管理新老问题不断、一片混乱的局面。
(三)财会人员队伍不稳定,业务水平低。一方面财务管理的工作性质要求财会人员要相对稳定。但是,目前部分村的财会人员实际上都是由村干部指定,用的都是自己的亲信。每逢村党支部、村委会换届,出纳、会计也跟着换届,出现了“一朝天子一朝臣”的现象。另一方面,会计人员年龄老化,学历偏低。由于年轻人不愿意在村里干,又找不到合适人选,致使一些业务生疏的财会人员也“持证上岗”。还有一些村,在挑选财会人员时,不是从工作考虑,而是完全凭着个人好恶、凭感情办事。一些素质低下、根本不具备会计条件的人,被选拔到会计岗位上来。
三、解决农村财务管理问题的对策
(一)要提高乡村干部对财务管理重要性的认识。乡村干部要端正思想,摆正关系,搞好财务管理。要把加强财务管理放在密切干群关系、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保障村民合法利益的高度上来认识。
(二)建章立制,规范农村财务监督管理体系。一是要进一步解决农村财务管理体制,实行会计委派。根据各村实际,由镇农经站向社会公开招聘财会人员,经培训考核,择优录用,委派到各村。对不能实行会计委派的村,由镇农经站代管账目。二是要建立和完善财务工作的规章制度,如民主理财制度、现金管理制度、财务审批制度、“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制度、会计档案管理制度等,通过制度来规范财务工作。三是将“权”进行适当分解,由一人掌握变为多人交叉掌管,正式发票或收据至少要有两名村干部签名,避免财务开支的暗箱操作,形成相互制约的机制。四是要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农村民主监督的有效方式,加大财务公开的力度。
(三)要加强对村级财务工作的监督检查。乡镇要建立有权威性的审计组织,加强对农村财务的监督检查。由镇农经站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对村级财务进行检查:对在检查中发现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要追究财会人员和村干部行政、法律责任,使农村财务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