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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1.全县老龄人口基本情况:我县总人口约46万,其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近6万人,占全县总人口的13%。据测算,我县60岁以上老年人口将以年均2.1%的速度增长,人口老龄化现象将日益突出。城市“三无”人员34人,农村五保人数为1361人。老龄人口进入专门机构养老373人,分散供养988人。
2.全县养老机构情况:截止2013年底,全县共有机构养老床位数1406张,其中农村敬老院、光荣院15家,床位数960张,可以满足80%以上的农村五保对象入院需求,基本达到国家要求。公办福利中心1家(预计在2014年8月正式运营),设计床位数196张,民办养老机构2家,床位数350张;农村五保对象1361人,按照“9073”的社会要求(即90%的老人居家养老,7%的老人需提供日间照料或日托,3%的老人需入住养老机构),需进机构养老社会对象1770人,需日间照料或日托对象4250人,其他对象可居家养老社区提供必需的服务。
二、主要工作情况
1.政府主导,增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推动力。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每年都会召开相关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列入经济社会发展计划,使养老服务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成立了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县民政局负责对全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进行规划、指导、协调、监督和检查;并依托县老年公寓建立县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开展全县养老服务的业务指导、培训等工作。对全县养老服务机构网络进行的总体部署,规划在2015年前,县城区至少一家福利中心正式营运;每个乡镇(场)建成1家综合性中心敬老院;2000以上人口的城乡社区建成1家为老服务工作站或居家养老、日间照料服务中心;加上民办养老机构的补充,基本满足社会养老的需求。至2020年社会养老体系覆盖全县,机构养老达国家规定的行业标准,社区服务具备生活服务、文化娱乐、老年教育、保健康复等基本养老服务功能,能够向居家老人提供就近、方便、快捷的日间照料以及助餐、助洁、助医、助行、助购、助残等各种服务。
2.注重重点,以优质项目建设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进程。近年来,我县在上级民政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全面提升各乡镇敬老院、光荣院的硬件建设、服务能力、服务水平的基础上,着力抓好优质项目的建设,每年完成3-4所乡镇敬老院升级改造。
3.优惠扶持,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兴办养老机构。动员社会力量,多渠道筹集资金,走社会事业社会办的道路。落实各项扶持和优惠政策,优先安排养老机构建设用地,规定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建设用地实行划拨供地,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建设用地实行挂牌出让,鼓励利用闲置的房屋资产兴办养老服务机构。同时认真落实上级部门有关对养老服务机构的扶持优惠政策,在供水、供电、供气、通信、有线(数字)电视等方面给予优惠,并免收相应的配套费,免收电话、有线(数字)电视、宽带互联网一次性接入费,减半收取通信费、视听费等。我县现有民办养老机构2家,其中县幸福敬老院座落于镇村,占地30多亩,建筑面积近4000平方米,实有床位220个,入住老人160人,院内干净整洁,环境舒适宜人,老人非常满意,为促进我县养老服务事业做出了较大贡献。
4.统筹兼顾,实现养老服务内容多样化。大力发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社区文化活动室、社区健身场所,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陪护、助餐送餐、家政服务、日间托老、医疗康复、应急救助、法律维权和精神文化服务。重点优抚对象中的老年人、“三无”老人(无经济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五保对象和低保家庭中的空巢失能老年人,通过提供养护、照料、护理、临终关怀服务对他们实行养老保障,老人享受免费服务。中、低收入家庭的空巢和失能老人,由政府和社会共同承担责任,享受优惠性的服务。高收入家庭的老人,为他们提供高端的照护服务,兼顾部分老人的养老医疗娱乐休闲甚至旅游需求。
三、存在的问题
我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总体上还处在起步阶段,老年服务设施不多,规模不大,档次不高,功能不丰富,与老年人群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还不太相适应。其主要表现在:
一是宣传力度不够,没有形成社会养老社会化的浓厚氛围,很多人往往误认为社会养老只是民政部门的事。二是资金投入不大,扶持力度不够,优惠政策难落实,尤其是民办养老机构在一定程度上更难得到相应的扶持和政策优惠。三是养老社会化程度不够,投资主体单一,资金投入不足,社会资金投入养老事业的积极性还不高。四是社区养老服务管理和服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管理人员整体素质不高,专业人才缺少,很难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多元化社会养老需求。五是社区养老工作运行机制不够健全和完善。
四、下步工作安排
1.进一步加大政府的扶持、指导、管理力度,建立健全养老工作运行机制。把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作为建设和谐社会的战略举措来抓,把它作为造福于民的事业列入议事日程和工作目标,列入经济建设与发展的总体规划。在养老服务设施网络建设中,政府要进一步发挥主导作用,从宏观规划、服务管理到舆论宣传、政策制定和资金投入上给予大力支持,逐步形成制度化的养老工作运行机制。
2.进一步营造市场运行机制,推进养老服务社会化、产业化进程。按照“社会事业社会办”、“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大力推进投资主体、投资方式多元化。目前,我县民办养老机构投资回报率较低,影响着他们的进一步发展,也影响着社会资源按市场机制向社会养老事业流动。为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我县将进一步加大对老年福利事业的投入,对取得《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床位数达到10张(含)以上的非营利性民办养老机构,经县民政局验收合格投入使用后,按照核定的床位数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逐步把公办与民办放在同等的地位上,建立社会化福利体系并使其良好运行。
使义工工作能行之有效地开展起来。以义工中心为平台,街党工委、办事处、社区服务中心等各级领导对义工工作予以高度重视和给予大力支持。把社会有爱心的各阶层人士组织行动起来,使有需要的社群得到帮助,充分发挥了义工队伍能为社区提供无偿服务的社会资源力量,这支队伍为社区服务做出了一定的贡献,并深受社区群众欢迎。目前,义工中心已接受来自社会各阶层爱心人士报名登记达1188人,义工队伍经历二年的锻炼在不断成长壮大。义工无私奉献精神已得到日报、晚报和电视台、等新闻媒体的宣传报道,并荣获市“雷锋号”志愿服务先进集体。
各级党政领导的关心支持下,地区义务工作发展中心成立二周年以来。社区服务中心的领导下,本着“服务社会传播文明”为宗旨,围绕帮老、助残、辅助青少年、环保、居委援支、社会调研、热线和义务工作宣传等八个工作目标,地区义工的共同努力下,积极开展了以帮助孤老,辅导青少年为重点的帮老助少”和社会公益慈善各项活动。2004年义工参加各项活动有350多人,参与服务时间有5500多,小时,2005年义工参加各项活动有700多人,参与服务时间有6500多小时。二年来,义工参加多项活动人数累计达1000多人,义工参与率达83%义工参与服务时间累计达12000多小时,人均服务时间约12小时,受益的孤寡独居长者有73人,辅导青少年有563人,使需要帮助的弱势群体得到一定的帮助,从而取得了一定的社会成效。现在将2005年工作主要情况汇报如下:
二、探索发展,采用形式多样的活动
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加强义工队伍建设。随着义工队伍的成长和实践的需要。如何提高义工助人技巧,我们一方面继续加强对义工的培训,着重对义工的心理沟通技能、活动策划、口才训练等的知识掌握的辅导,全年举办了5次讲座、辅导学习班,参加学习的义工共263人。特别是负责个案的义工,邀请了著名的工作室的总经理来主讲;心理辅导和沟通技巧。通过学习有的放矢地训练义工如何开展个案工作。另一方面实现义工自我成长过程,通过义工参与策划活动,或担任活动核心领导、小组长等,锻炼组织才干,发挥口才等实现助人自助,提高升华。
(二)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公益活动
去年年内,我们以“情牵”为主题开展了慈善系列活动,首先,对辖内124户特困家庭和低收入家庭进行了上门了解调查,掌握基本情况,并根据孤老和特困学生的实际困难制定了活动计划,为了帮助他们缓解所面对的困难,义工决心以中心成立周年之日开始为期一年内,发动了慈善募捐助困义卖活动。义工们积极参与,积极出谋划策,出钱出力,资助扶贫,通过义卖和努力,筹集到善款12000多元,鸿运扇八把、学习笔记簿一批、云香楼月饼45盒,物资一批,以及共组成了30个关爱孤寡老人和辅导特困学生的爱心小组,使需要帮助的人士得到了一定的帮助和关心,义工的无私奉献的精神向社会传递了爱心、传播了文明。
1、关爱孤寡长者。我们开展了有“长者、义工迎新联欢会”“鹤首童颜”“地区公益活动”“地区月圆人寿迎中秋”和各关爱小组等敬老系列活动,通过组织敬老系列活动,使义工利用节假日或娱乐聚会,上门或到敬老院等方式去关心孤寡长者,为孤寡长者送去温暖和欢乐,让他们感受到节日的慰问和来自社会的关心和关怀。义工不但经常上门探望老人,有一些学生义工还用自己平时不舍得用的利是钱或零花钱为老人买食品礼物,有一些义工而且出钱带老人上医院看病照顾,不少老人被义工的关心所深深感动。
2、关心辅导青少年,我们开展了有“沟通从我做起”“友谊万岁”“开开心心同乐日”“团队精神”“暑期兴趣班”“育苗爱心”“缤纷夏日的系列的:少儿手工大比拼、shousha.la.la”和帮助特困学生的辅导小组活动等等。同时,在“育苗爱心”活动中我们对33户特困家庭每户发放了150元的助学金,鼓励特困学生努力学习。我们特别注重结合青少年的特点,从心理辅导入手,以娱乐及交朋友的形式开展沟通,达到了不少青少年与义工结为朋友。在此过程,义工还很关心特困学生的健康成长,对一些有心理问题的学习或爱好特长的,不但从生活上关心,而且还有所倾重地鼓励他们,随着义工的付出、帮助,不少特困学生进步很快。例如:单亲家庭的同学,已辍学在家一年多了,期间经常与社会上的青年混在一起至深夜归家,他妈妈非常担心和无奈,求助义工中心,我们义工与他交朋友,使他对自己的所为很后悔说:以前都没有人这样对他,表示一定要重返学校,现在,他就读一汽交通技校,并很认真学习,他妈妈看到他的改变,表示非常感谢义工。还有在36中初一(三)班的同学,今年在班内学习成绩很优秀。另外,小学的同学,虽然很调皮但很爱画画,父亲年纪很大了,根本无法辅导他学习,义工就经常带他去美术馆参观学习,现在他一见到义工都亲切地叫:哥哥、姐姐。
3、扶助残障人士。我们开展了有“手拉手情牵大塘”:能力;辅导、生活知识、游戏娱乐等助残活动。义工一方面以关心辅导工疗站学员这些残障人士的生活自理为主,鼓励自尊自强,另一方面对残疾人士的子女进行帮助学习。例如一级聋哑人的儿子,比较顽皮,但义工“爱心组”20个义工轮流上门辅导他,使他学习进步很快,老师和家长都反映他现在听话多了,学习也进步了。
一、落实的基本情况
总的看,自2004年10月10日《岱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岱山县扶持残疾人事业若干意见的通知》出台以来,原创:我县的残疾人事业有了新的发展,有关部门对残疾人在康复、教育培训、劳动就业、文体生活、福利环境等方面的工作有了进一步加强,残疾人扶持政策得到一定的落实,残疾人的合法权益越来越为人们所关注和维护,社会助残扶残的风尚逐步形成。主要表现在:
(一)残疾人康复服务领域得到拓展
近年来,在残疾人扶持政策春风的沐浴下,残疾人康复服务领
域得到不断拓展,特别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实施,残疾人社区康复服务站的建立与完善,县残联康复办组织的康复活动(精神病康复、白内障复明、假肢安装、聋儿语训等)的增多,使更多的贫困残疾人享受到了免费或补助的康复服务。
(二)残疾人教育培训得到加强
由于各级政府的重视,残疾人教育培训得到加强。2004、2005
年三残儿童入学率分别达到98.84%、98.19%;残疾学生与特困残疾人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学费减免有保障,接受高等教育学费补助有落实;残疾学员参加培训费用有补助;残疾人接受高等教育、参加技能培训的氛围得到加强。
(三)残疾人劳动就业的环境得到改善
随着扶持政策的落实,残疾人劳动就业的环境得到改善,有关
单位安置残疾人就业的积极性加强,使更多的残疾人走上了就业岗位。根据扶持政策工商部门对从事个体工商业的残疾人进行了工商管理费的减免、税务部门对从事个体服务性行业月营业额在5000月以下的进行了营业税的减免、卫生部门对从事饮食服务行业和食品加工业的残疾人办证、监测、产品检测收费的优惠。残联加强了对残疾人扶贫基地、种养殖示范户借款、贷款贴息和苗种补助等方面的扶持,残疾人自强自立从事个体工商、种养殖行业的人数日益增多,残疾人走出家门,依靠自身解决温饱奔小康的意识加强。
(四)残疾人文体生活得到丰富
有关单位对所在的残疾人参加各级各类残疾人文体活动的阻
挠减少,对残疾人正常训练与参赛较为支持。残疾人参加县、市、省级文体比赛所取得成绩更加优异,残疾人的精神生活得到丰富,残疾人特殊文化得到发展。
(五)残疾人福利环境得到提高
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物质条件和精神环境得到提高:1、
各乡镇、各部门采取多种形式、通过多种途径帮助贫困残疾人尽快脱贫致富。2、民政部门对符合低保条件的残疾人基本做到了应保尽保,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抚养人的残疾人优先安排进敬老院。3、县残联、县社保局对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残疾人个体户、种养业户、自由职业者给予一定补助。4、县电力公司、自来水公司、文化广播电视局为贫困残疾人安装电表、水表、有线电视的初装费给予免费或减半,并每月免费供电10度,供水5吨。5、县风景旅游管理局对残疾人参观旅游景点给予免费等等。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县残疾人事业虽然取得了较快的发展,但由于起点低、基础薄弱,残疾人事业总体上仍然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残疾人扶持政策落实还存在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
1、残联等部门对残疾人扶持政策的宣传还不够到位,缺乏深度和广度,部分残疾人及残疾人家属,对有关残疾人的扶持政策知之不多,享受扶持政策的意识不强。
2、卫生部门对扶持政策的落实比较重视,根据扶持政策出台了帮扶操作程序,但由于医院经济困难和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除县第一人民医院等医院外,其余未实施对残疾人就医免收挂号费、检查费和注射费(不含材料费)的有关规定。
3、交通部门对扶持政策文件第六部分福利环境中第八条:“残疾人凭《残疾人证》,搭乘交通工具、原创:优先购票并减半收取”中的搭乘交通工具减半收费,无法实施。理由是因为其客运公司售票只是船东或外县区有关客运公司售票;公交部门认为上级有关法规、政策未明确规定对残疾人搭乘交通工具实施减免,因此无法按照县里扶持政策的有关规定执行,但对于优先购票,免费携带随身必备的辅助器具,悬挂“残疾人优先”、“残疾人专座”等标志牌实施较好。
4、电信部门对扶持政策第六部分福利环境中第五条第四款“对贫困残疾人家庭需要安装电话,申请安装地点与其居住地一致的,给予免收安装费(不含材料费)”未曾落实,其有关人员解释是因为未收到扶持政策文件,以后根据扶持政策加以实施。
5、县自来水公司一直以来认真贯彻实施扶持政策,对公司管理区内的贫困残疾人家庭需要安装水表,申请安装地点与其居住地一致的,给予免收安装费(不含材料费),并且每月每户免费供水5吨。但其提出大多数贫困残疾人家庭每月用水并不需要5吨,考虑其企业的负担是否能按其实际用水吨数(但不超于每月5吨)给予补助。
6、残疾人因其残疾而使其待岗、待聘的现象还有一定存在,各单位在与残疾职工解除劳动合同或开除、除名、辞退残疾职工之前,未向县残联通报。
三、意见和建议
根据调研及平时掌握情况,建议如下
1、根据舟山市人民政府第22号令《舟山市扶持残疾人暂行规定》的精神,结合本县实际,对岱政发[2004]139号《岱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岱山县扶持残疾人事业若干意见的通知》进行完善,拟定初稿后征求有关单位意见。
一、基本情况
(一)我区低收入群体现状和产生原因
近几年我区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快速发展,城乡居民生活水平得到了显著的提高,20*年全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2364元,农渔民人均纯收入9741元,低收入群众生活工作改善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由于各方面原因,城镇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5000元、农渔村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3000元的低收入群体还占相当比重。据调查,全区共有低收入3409户5799人,其中城镇有519户1021人,农渔村有2890户4778人,城镇低收入人口占总人口的0.6%,农渔村分别占总户数的4.15%和总人口数的2.63%。经分析,产生贫困的主要原因:
1、因病因残致贫。一些低收入家庭因自身经济状况不好,有病不就医、小病成大病的事例增多,陷入小病苦自己、大病累全家的困苦中,全区因病因残致贫的低收入有1303户占总户数的38.2%,其中农渔村1131户,重大疾病(重大残疾)有711户,经医疗机构鉴定精神病残疾603人(全区有不同程度的精神病患者2000人左右)。
2、因缺少劳动力致贫。就业是脱贫致富的根本,我区有较多数量的低收入家庭是因缺少劳动力造成的,同时由于社会保障制度尚不健全,老有所养问题得不到全面落实,年老丧失劳动能力后没了经济收入来源而导致贫困。据调查,全区低收入家庭年老体弱、孤儿等无劳动能力的有1045户占低收入群体总户数的30.6%。,其中城镇282户,农渔村763户。
3、因子女上学致贫。我区教育费用高,上学负担依然较重,上高中(技校),特别是大学费用更高,据测算,目前供养一名大学生最低费用在4万元以上,这对于城镇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不足5000元、农村不足3000元的低收入群体来说,无疑是一个沉重的负担。全区因子女上学而产生贫困的266户,占总户数的7.8%,其中城镇65户,农渔村201户。。
4、因缺少就业致贫。一些低收入家庭也想发展和就业,但缺少发展生产所需的资金和技术,一定程度上制约他们加快脱贫致富步伐,不少低收入家庭劳动力素质不高,就业难度大。全区缺少生产资金的有249户,占低收入家庭的7.3%;要求参加各类就业培训的有659户占低收入总户数的19.3%,其中城镇170户、农渔村489户;要求介绍就业或外出打工的有688户占低收入总户数的20.1%。
5、因不愿参加劳动致贫。这类人员人数虽然不多,但因个别对象游手好闲、不务正业、吃光用光,如一旦纳入低保、“五保”或“三无”供养对象,其不良影响较大,群众意见大。
(二)我区改善低收入群体生活状况工作情况
1、初步建立了低收入群体的社会保障制度。从1998年起,我区推行农渔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2002年出台了《*区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尤其是20*年以来,相继制定出台了《关于印发建立新型社会救助体系的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定政发[20*]27号)、《关于印发区扶持残疾人实施办法的通知》(定政发[20*]40号)、《舟山市*区新型农渔村合作医疗制度管理办法(试行)》(定政发[20*]6号)、《舟山市*区贫困群体医疗救助实施细则的通知》(定政发[20*]47号)等规范性文件,落实了一系列保障低收入群众基本生活的措施,初步建立了低收入群体的社会保障制度。
2、落实了低收入群体的生活保障措施。一是提高了低保标准。全区实施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以来,按“应保尽保”和动态管理的要求,扩大城镇和农渔村低保面,不断提高低保标准。到目前,全区纳入低保2713户4211人,10年来,6次提高低保标准,低保金农村从85元/月.人到170元/月,城镇提高到280元/月.人。二是加强了五保供养工作。全区共有五保对象324人,其中入院供养284人,户院挂钩29人,分散供养11人,集中供养率96.7%,同时,大力改善敬老院基础硬件设施,累计完成敬老院改、扩建15所。三是开展了专项救助工作。助医。20*年我区共安排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对象等贫困群体医疗救助资金98万元。在农村合作医疗报销的基础上,全区共有1*5人次得到救助,救助金额103.7343万元。2008年,医疗救助专项资金提高到人均6元的标准,共200万元。助学。从2003年开始实施助学制度,对低保家庭和贫困家庭子女考入大专院校学的给予一次性5000元或2500元的补助,20*年,对25名低保家庭的子女考上大专院校的每人一次性补助5000元;对6名低保边缘家庭子女考上大专院校的每人一次性补助2500元,合计救助金额14万元。救灾及临时救济。对虽不符合五保“三无”供养和低保条件、因病、因灾、因求学或特发性灾难等意外伤亡影响的困难群体,主要采取了临时救济的方式,以保障受灾的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年,全区发放春夏救济款40万元。危房改造。以实施“暖人心、促发展”工程为载体,推进农渔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工作,改造对象从低保、五保、残疾人贫困家庭扩大到低保边缘户,四年来,累计完成942户。集中医治重症精神病患者。2004年到20*年全区集中医治精神病患者累计125人(次),通过救助,减轻其家庭经济负担和对社会的危害。机关干部结对帮扶。2004年以来,我区建立了机关干部与农渔村低收入家庭结对帮扶机制,按“处级领导一帮一”、“科级领导二帮一”、“一般干部三帮一”进行帮扶,全区累计帮扶困难群众3589户(次),其中20*年结对帮扶困难户1168户;经过帮扶,已累计脱贫191户。此外,还发动企业和社会各界,广泛开展了各种社会救助、慈善和慰问、献爱心等活动,帮助和解决了一些低收入群众生活困难等问题。
3、增加了公共财政对改善低收入群体生活状况的投入。这几年,我区以“暖促”工程和新农村建设为抓手,加大财政对社会保障方面的投入,通过扩大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覆盖面,实行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立健全贫困群体大病医疗救助体系,落实新型社区老年人“以奖代补”政策,对农村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发放奖励保障金等措施,财政社会保障方面支出从2004年7680万元增长到20*年1.47亿元(大口径),年平均增长30%。
4、加强了对低收入群体帮扶长效机制的探索。把培训就业作为低收入群体帮扶机制探索的重点和突破口。对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农渔民,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给予一次性的300元补贴,就业困难人员一次性补贴600元。参加紧缺职业(工种)培训的人员,并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给予一次性的800元的补贴。用人单位(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新增岗位新招用农渔村劳动力,并与其在公益性岗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实际工作半年以上,按实际招用人数给予用人单位一次性每人300元的就业补贴,其中就困难人员每人600元。农渔村劳动力从事个体经营(除国家限制行业外),实际经营六个月以上的,凭工商营业执照给予一次性800元的创业扶持补贴,其中就业困难人员一次性补贴1500元。
二、改善低收入群体生活状况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低收入群体脱贫主体意识不强,依赖性大。有较多低收入家庭,其家庭成员属于年老病残人员,有的丧失了劳动能力,其他的也普遍存在就业难问题。在获得政府、社会救助后,在生活上产生了较强的依赖性,脱贫主体意识不强,“等、靠、要”思想严重,存在着“不要白不要”的不正确观念,有个别低保家庭把“低保”当“劳保”,甚至出现个别困难群众见政府送彩电后,还要求为其解决电费和视听费的怪现象。
二是低保制度设计与鼓励就业存在矛盾。目前的低保制度条款在执行过程中不利于调动低收入家庭就业积极性。低保制度规定以家庭为单位进行救助,以家庭人均收入状况为标准确定对象,并采用差额补助形式,最低补助不低于低保标准的40%,即:城市不少于115元、农渔村不少于70元。以低保户三人之家为例,无就业的城镇低保户每月可全额获得840元的补助、农渔村为510元。有就业的低保户补助额应扣除就业收入,由于低收入家庭大多只能从事简单的劳力型工作,工资收入较低,为此,有低保户认为参加劳动反而减少“低保”收入,还不如在家闲着,产生一些低保对象不愿参加劳动脱贫,也有的为享受低保政策故意隐瞒家庭财产和收入,强行挤入低保行列。据统计,在农渔村低收入家庭中有劳动能力的有1484人占28%,通过劳动就业脱贫具有相当潜力。
三是低收入家庭劳动力素质不高,收入来源单一。据统计,在农渔村低收入家庭劳动力中,小学及以下文化程度3988人,占总人数的75%;大专以上文化程度127人仅占2%。受劳动力素质的限制,低收入群众接受劳动技能培训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普遍不高,对市场需求信息反应慢,就业竞争能力差,致富渠道窄,满足于自给自足的家庭经济模式,“恋土守家”观念束缚了自己的手脚,导致自我发展能力不足。全区农渔村低收入农户中,有1416户占总户数55%的低收入家庭仍从事第一产业,家庭收入来源主要依靠务农和打临工。
四是社会保障水平较低。我区城乡养老保险制度由于投入标准较低,享受水平也较低,最高的每月仅为几百元,最低的仅有二、三十元;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由于大多数被征地农渔民不愿缴纳保费,每个月仅享受由政府发给的生活补助80元/人;城镇低保每人每月280元,农村每人每月170元,均低于每年5000元和3000元的低收入标准。另外新型合作医疗制度的门诊报销虽从20*年的10%提高到今年的15%(2年以上为18%),但仍然偏低,住院补偿率仅为16.53%,水平相对较低。
五是区、乡镇两级财政压力大。随着和谐社会建设的推进,我区各项社会事业有了长足的发展,投入的政府资金大幅增加,由于市与区特殊的财政管理体制,加上乡镇大多是“吃饭”财政,因此,区、乡镇两级财政压力越来越大。
三、改善我区低收入群体生活状况的对策措施
(一)科学编制低收入群体帮扶工作规划。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重点提高农村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对没有劳动能力或劳动能力丧失的贫困人口实行社会救助”,按此总要求,我们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把完善低收入群体社会保障制度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海岛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将帮扶低收入群众致富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工作整体规划,坚持帮扶规划与社会事业发展、产业发展等规划相衔接,认真分析低收入群体的个体特点,紧紧抓住发展经济、增加收入这一重点。根据各个社区(村)的自然禀赋、区位特点,扬长避短,因地制宜地规划发展生态农渔业、乡村旅游和农家乐等产业;并根据低收入群众的自身条件和实际状况,对症下药,因人而异,分类制定规划,引导不同人群按自身条件走开店经商、外出务工、种植养殖等多渠道的致富之路。明确帮扶规划的目标和任务,进行科学量化和细化,在与区域总体规划大框架相协调的前提下,根据我区的财力、物力和低收入农渔民的实际状况,合理安排每个年度、每个阶段的工作重点、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做到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科学投入、稳步推进。主要规划目标为:
实现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零就业”家庭至少有1人就业对有重大疾病、重大残疾、精神病重症患者和年老丧失劳动力的低收入家庭要“应保尽保”。城乡“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率达到95%以上,供养标准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农民人均收入的60%。提高低保标准,使我地低保标准与我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到2012年,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城乡低收入家庭全面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教育、危房改造救助全面覆盖,其中住房困难的城镇低收入家庭基本住上廉租住房或买上经济适用住房农村家庭人均收入3000元以下的低收入农户(“低保”农户除外)100%达到家庭人均收入超过4500元,城镇低收入家庭(“低保”家庭除外)70%以上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超过20*年当地“低保”标准的4倍,绝对贫困现象基本消除。
(二)加强组织领导,营造扶贫帮困的良好氛围。首先是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区委区政府要把改善我区低收入群众生活作为深化“暖促”工程、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渔村建设的一大主要任务和执政为民、解决民生的一项重要职责,区乡两级要成立低收入群体奔小康领导小组,具体指导、协调、督查相关工作,确保各项政策的落实和任务目标的完成。要将改善我区低收入群众生活工作纳入乡镇(街道)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渔村建设、改善民生和深化“暖促”工程的考核重要内容,明确工作责任,各项工作任务层层分解到乡镇、街道和有关责任部门,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其次是要强化措施,形成帮扶低收入群体的强大合力。要深化区、乡镇机关干部结对帮扶贫困户机制,建立健全“一户一策一干部”的结对帮扶工作新机制,机关干部在联系帮扶一户贫困户,落实领导定点帮扶、部门驻社区(村)帮扶、党员干部结对帮扶措施。积极引导和动员全社会各方面力量,开展各种形式的送温暖、献爱心活动,努力营造人人关心和帮助农村低收入群众的良好社会氛围。最后是要积极引导,树立低收入群体脱贫致富的信心。结合新农村建设,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新风尚,积极开展和谐家庭、文明社区等创建活动,引导贫困城镇和农村居民崇尚科学,抵制迷信,移风易俗,革除陈规陋习,提倡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社会救助观,特别是要鼓励困难群众自强、自立、战胜困难。
(三)完善城乡低收入群体的社会保障体系。要积极探索建立并加快完善符合我区城乡低收入群体实际的社会保障体系,一是切实提高低收入群体的参保意识;把社会保险与社会救济帮扶工作统一起来,鼓励每一位农渔民参加社会保险。二是进一步完善低收入群体的社会救济体系。对因病、因残丧失劳动能力和弱智、低能的贫困群众建立长效、稳定、系统的分层分类救助机制,确保解决其温饱问题。对于遭受疾病或自然灾害而生活困难的农渔村低收入群众,政府和社会各界要通过各种途径,及时给予救助,帮助他们度过难关。对贫困失学儿童和贫困大学生,要广泛动员社会力量捐资助学,保证贫困子女读得起书,上得起学。三是全面构建贫困群众社会保障体系。重点巩固提高失地农民生活保障,“五保户”集中供养、低收入群体养老、医疗救助、农渔村住房保险等社会保障工作成效,使农渔民共享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四是进一步完善新型农渔村合作医疗制度,提高农渔村低收入群众的参与率,着力解决农渔村看病难、看病贵问题,让贫困农民切实享受这项政策的好处,减少因病致贫现象的发生。五是逐步提高低保标准,使我地低保标准与我地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确保低收入群众基本生活。六是要使低收入家庭有房住,解决住房困难,加大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建设和农渔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力度,对象由低保户扩大到低保边缘户,并切实把好资格确认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