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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障措施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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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障措施

第1篇:医疗保障措施范文

【关键词】服刑人员;医疗保障;健康权;完善措施

切实推行和实施服刑人员医疗保障制度,对指导服刑人员积极改造、顺利回归容入社会,促进监狱安全稳定和人权司法保障,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贵州省监狱局在《社会保险法》实施后一直致力于寻求服刑人员医疗保障的管理创新。在多方的共同努力下,2013年全省监狱服刑人员的医疗保障终于纳入商业保险的范围,解决了服刑人员医疗的最基本问题。但目前仍然存在一些问题,比如医疗保障水平不高、监督不到位等。笔者认为,在修改完善《监狱法》时,应明确将医疗保障列为罪犯的基本权利,同时修改相关的规章,就完善服刑人员医疗保障的问题做出更多的尝试。

一、监狱服刑人员医疗保障的重要意义

服刑人员的医疗保障是指依照一定的标准建立起来的确保服刑人员身体疾病和心理疾病能够得到及时有效合理诊治的一种机制,主要包括服刑人员能够接受必要的医药治疗、接受家属的探视所给予的心灵抚慰,以及病犯家属的知情权和帮助权。

(一)保障服刑人员的健康权

我国《宪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国家发展为公民享受这些权利所需要的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医疗卫生事业。同时《监狱法》第七条规定,罪犯的人格不受侮辱,其人身安全,合法财产……以及未被依法剥夺或限制的权利不受侵犯。因此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罪犯在服刑期间依法享有申诉权、控告权、检举权、健康权、人格权、财产权、文化教育权利等。其中,以维护身体和心理机能健康为内容的健康权就是服刑人员最重要的人权,医疗保障则是健康权的基本权能之一,国家当然有义务给予完整的保障。

(二)保护易感人群,提升社会卫生防疫水平

服刑人员尤其是有吸毒史的服刑人员在入狱前感染上各种疾病的几率比平常人要高。服刑人员在入狱后混合居住,更加容易交叉感染,其中包括高传染性疾病,因此如果疏于对服刑人员的医疗保障,势必会造成各种传染病泛滥。可以说,服刑人员的医疗保障程度的高低直接影响着整个社会的生活卫生水平和传染病防治水平。

二、我省监狱医疗保障的现状

目前,我省的监狱系统已经形成了由省中心医院、监狱医院、医务室组成的三级医疗卫生网络。由监狱医疗机构向服刑人员提供医疗保障的主要方式有:入监体检、建立健康档案、疾病诊治、疾病预防与保健、保外就医、开展健康教育等。

国家规定,服刑人员的医疗费用虽然一直是国家全额供给:服刑人员在服刑期间享受免费医疗,由监管场所向需要医疗服务的服刑人员直接提供或求助于社会医院,所需费用由两块组成一部分来自于财政补贴,不足部分来自于监狱企业的经营收入,但是这必然带来两个严重的问题,一是医疗经费严重不足。一边是国家财政拨款严重不足,另一边是医疗费用飞速上涨,重大疾患增多,导致监狱方早已是不堪重负。二是服刑人员得到的医疗保障水平较低。我省监狱普遍存在医务室医疗设施落后等。

正因为以上的种种问题,省监狱局为了解决全省监狱经费不足的问题也为了给服刑人员更好的医疗保障,将所有的服刑人员医疗纳入了商业保险的范围。此举解决了以上两个问题,但同时也带来了新的问题:一是监督不到位。将所有服刑人员的医疗保障纳为商业保险,可是如何监督?在目前来说并没有具体的操作措施。二是服刑人员的医疗保障得不到有效保证。一种疾病可能有几种治疗方案,究竟选择何种治疗方案是服刑人员的权利,但是目前而言尚存在经费的障碍,所以很多情况下都是选择最经济实用的治疗方式。

三、完善监狱服刑人员现行医疗保障机制的思考

(一)完善法规是实施服刑人员医疗保险保障的法制前提

1. 明确服刑人员医疗保险的标准。包括疾病的范围、防控措施、重大疾病的诊疗以及服刑人员应该享有的医疗保障权利等。笔者认为,在现有的服刑人员医疗费用负担统一交由商业保险,而其他配套机制尚未改革与完善的情况下,要想构建一个相对合理的服刑人员医疗标准需要以监狱所在地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障水平相当,而且应该由监狱局来制定。

2.制定切实可行的监狱医疗管理法规。关于监狱医疗管理法规的制定,笔者认为可以从监狱医疗机构的职责与医疗体系的构建、医疗设施及医疗资源以及针对服刑人员治疗的特殊性保障措施和医务人才的引进和培养等方面着手。

3.修订完善《监狱法》对罪犯社会医疗保障问题的相关内容作明文规定。例如在《监狱法》中应进一步明确监狱的职责,把对服刑人员的医疗保障作为一项重要职责进行专项规定,使之与刑事诉讼法更加紧密结合。《国家赔偿法》应该把违反服刑人员医疗标准的行为纳入赔偿范围,并进行专项规定。

4.《罪犯保外就医执行办法》笔者建议取消罪犯保外就医时需征求罪犯家属所在地公安机关意见的规定,应该以符合《监狱法》精神为主,保证法治的独立性。同时可适当加重担保人的责任。明确保外就医的执行衔接机制。

第2篇:医疗保障措施范文

一、目的意义

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落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险制度的意见和建立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社会统筹基金的总体要求,加快推进我区公务员医疗补助工作,把国家公务员医疗保障待遇落到实处,切实保障制度的顺利启动实施。

二、组织与实施步骤

(一)成立组织,做好协调

成立由劳动、财政、人事、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分中心等部门组成的工作协调小组,结合本区的实际情况精心组织,主管领导要亲自抓,抓紧时间组织专门力量,抓好落实,把好事办好。

(二)明确职责,各司其责

劳动保障部门负责组织推动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工作;人事部门协助相关部门和各单位做好人员身份认定工作;财政部门负责财政补助资金的测算和核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的经办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协同做好相关工作。

(三)实施步骤

1、做好人员身份认定(年12月——年1月)。人员身份认定工作是保证办法落实的基础和前提。各有关单位包括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查机关、派、工商联、工会、妇联、共青团等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要会同人事和财政部门对每个人逐一进行核实,确保符合条件的人员能够及时享受到医疗补助待遇。

2、做好政策培训工作(年1月——年2月)。公务员医疗补助全市统筹是一项全新的工作,要认真及时做好政策和业务培训工作。区劳动保障局、财政局和人事局适时举办政策和经办业务培训,使有关单位的负责同志和相关人员尽快掌握政策精神,熟悉经办业务流程,确保此项工作顺利推进。

3、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年1月——年2月)。各单位要在认真学习政策、全面准确地把握政策精神的基础上,把政策传达到每一位职工和退休人员,并做好耐心细致的解释工作,积极协调好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保证新老制度的顺利衔接、平稳过渡。

三、保障措施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工作关系到广大公务员的切身利益,实行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是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基础上对国家公务员的补充医疗保障,是保持国家公务员队伍稳定、廉洁,保证政府高效运行的重要措施。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确保此项工作顺利推进。

第3篇:医疗保障措施范文

【关键词】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保障基金; Logistic回归; 风险分析; 影响因素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从2003年起在全国部分县试点,到2010年逐步实现了基本覆盖全国农村居民,参合率逐年上升,补偿水平也逐年提高。2011年全国参合率达到了97.5%,让农村居民真正享受到了有病可医(周绿林等,2011)。但是随着国家财政能力的增强与我国农民对医疗保健的重视,保障基金每年的支出也在不断上升。从表1可得,2005年当年基金支出为61.8亿元,在短短6年间基金支出已经上升到了1 710.2亿元,是6年前27.7倍。如此巨大的基金支出,让基金的安全运行与有效管理成为新农合制度能够长久实施下去的关键问题,本文选取江苏省作为研究对象,探索影响基金风险的影响,揭示存在的问题,为进一步完善新农合制度提供参考。

一、实证分析

(一)研究对象与分析方法

2012年3—6月笔者调查了江苏省苏北、苏中、苏南三个地区的8家三级甲等医院和4家三级乙等医院,研究对象为患病住院的农民,在上述12个样本医院中,随机抽取2 200份住院资料,重大疾病患者489名。2 200名被调查者中,男性1 090名,占49.5%,女性1 110名,占50.5%,性别比为0.982;年龄分布:最小年龄20岁,最大年龄88岁,平均年龄为61.15岁,主要分布在65岁以上,占48.0%;文化程度以小学及以下最多,占62.7%;人均收入主要分布在1 000~2 000元,占42.7%;新农合参保的占91.2%;离退休占68.5%,在业28.9%,无业或失业2.6%,详见表2。

采用SPSS16.0统计软件对数据进行核对、逻辑检验,并用Logistic回归方法进一步分析新农合基金风险的影响因素。

(二)影响因素确立

本文以江苏省农民作为调查对象,以调查半年内农民认为医疗基金是否有非正常超支作为评价新农合保障基金风险的指标和回归分析中的应变量。在实证问题研究中,考虑到新农合保障基金风险影响因素的多样性与复杂性,为了全面、系统地分析问题,必须考虑众多影响因素,但是太多的因素不利于数据的收集与具体的统计学分析,所以通过定性研究,选出了性别(X1)、年龄(X2)、就业状况(X3)、文化程度(X4)、人均收入(X5)、新农合参保(X6)六个影响因素。

(三)调查结果

在影响因素中年龄为有序变量,其余均为自定义变量。为了方便进行回归分析,对有序变量采用它们的秩作为得分,然后按连续变量处理,引入两分类Logistic回归模型,采用逐步法进行多因素分析,具体赋值见表3。

对表4与表5的统计结果进行分析,对于新农合保障基金风险有显著影响的变量有年龄、就业状况、文化程度、人均收入、新农合参保(P

二、对策建议

(一)大力发展农村经济,依据收入水平建立多层次的医疗保障制度

前面的研究表明,在收入不断增加的前提下,参合农民对于医疗保障需求也会不断增加,而且收入也是医疗保障需求的重要影响因素,所以不断发展经济,提高农民生活水平,增加农村家庭人均收入,对于医疗保障需求的增加、医疗保障水平的提高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建立多层次的医疗保障制度不仅可以满足不同程度收入农民的需求,还可以让中高收入农民为医疗保障的“互助共济”贡献更多的能力。同时,也应该利用提供不同程度的补贴,使较低收入农民也能得到保障,通过保障弱势群体的方式,达到医疗保障制度的公平性。在研究中发现,贫困农村家庭在医疗方面的困难更为严重,需要尽快解决,如何在有限的资金下救助更多的农民,还需要采用“广覆盖、低水平”的模式,适当地扩大医疗救助的范围和对象,使处于贫困线附近,或者在大病统筹补偿之后仍然有重大困难的农村参保居民仍能享受医疗救助,在有条件的地方,还要积极探索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提高其医疗保障水平(顾海、王维,2009)。

(二)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农民重大疾病保障需求意识

针对广大农村居民中存在的医疗卫生健康与疾病预防问题,以农民的主要居住地为基础,把提高农村居民基本健康与重大疾病需求作为宣传工作重点,使基本卫生知识在广大农村居民间得到普及,使农民自我保健的意识和能力得到提高,进一步推进与新农合保障相关的宣传工作。做好农民对于医疗需求的宣传和引导工作,让其更好地理解新农合的政策与规定,深入了解医疗保障的重要性,提高农民积极主动的参保意识。开展健康教育,提高农民的自我保健意识和能力。

(三)尽快建立农村老龄化重大疾病保障风险预警体系

中国的老龄化问题日益严峻,这也是农村重大疾病保障体系建立所要面临的挑战。因此建立、健全和完善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重大疾病保障风险预警体系,是防控老龄化社会风险的客观要求,是社会稳定的重要保证。在农村,要牢牢抓住新农村建设的历史机遇,在城乡统筹发展的要求下,逐步加大公共财政对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投入,探索建立与农村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其他保障措施相配套的,个人自愿积累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要进一步完善农村“五保户”供养、特困户生活救助制度,加快发展农村社会福利事业;尽快建立健全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满足老年人的基本医疗服务需求,改善老年人的医疗条件(贾金玲,2008)。

(四)改善农村就业环境,保障特殊工作人员的重大疾病保障

针对一些特殊农民人群的生活方式、工作特点,帮助其改善就业状况及就业环境,保障其健康需求。在竞争日益激烈的社会环境下,这些特殊农民群体都承受着来自家庭与社会等各方面的压力,对身体和心理造成双重影响,使他们一直处在亚健康的生活状态,同时也会伴随着重大疾病的发生可能。政府应提倡生理、心理、社会三种环境共同改善,使卫生服务的需要与需求相结合,提供更加可行的卫生服务方案,提高重点特殊人群对卫生服务的可及性。

(五)转变政府职能,促进农民疾病保障水平的提高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以转变职能,把促进人民健康作为工作核心,把重点放在对卫生事业的全面管理上。在卫生经费方面,应由过去全部用于各级医疗单位的业务补助、基础设施建设和人员工资逐步转变到同时注重对居民医疗保障费用的补偿。同时也应通过每年划拨一定的卫生经费作为医疗保障基金,更好地实现“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参考文献】

[1] 周绿林,孙翠,刘石柱,等.城镇职工重大疾病保障水平对比分析——江苏省3个样本市资料统计分析[J].中国卫生事业管理,2011(3):184-185.

第4篇:医疗保障措施范文

关键词:新农合 城镇居民医保 合并分析

近年来,各级政府对民生事业投入不断加大。为了体现医疗保障的公平性,各地区在积极探索提高新农舍筹资与保障水平,推动新农合、城镇居民医保和城镇职工医保的合并,本文主要针对新农合与城镇居民医保合并这一课题进行初步分析。

一、新农合与城镇居民医保合并的必要性分析

近期,不少专家呼吁实行农村新农合与城镇居民医保并轨,也提出了不少建议方案。笔者在这一方面进行了连续性研究,认为两者合并具有较强的紧迫性。

1.新农合与城镇居民医保合并有利于促进区域乃至全国劳动力市场的形成。医保制度对劳动力的流动具有一定的影响,随着经济的发展,劳动力在区域和全国范围内流动明显加快,与此相对应的是医疗保障制度的割裂,城乡之间以及区域之间的医疗保障制度没有很好的融合与对接,对建立更大范围内的劳动力市场具有一定的消极制约。

2.新农合与城镇居民医保能够促进社会公平。从计划经济至今,我国一直实行的是城乡两条轨迹运行,医疗保障制度也呈现出较大的差异。相当长一段时期,国家财政对城市医疗保障方面投入比较多,对农村合作医疗的补贴力度相对较小,一直到近几年才开始逐步加大,导致基层农民在看病问题上小病拖成大病,因病致贫现象屡有发生。推动两者合并,能够让更多的农民享受到高质量的医疗保障,对提高基层农民的健康水平、促进社会公正等方面,具有积极的意义。

3.新农合与城镇居民医保可以满足人口结构调整需求。当前随着城市化的快速发展,大量的青壮年劳动力向城市转移,留守农村的人口中60岁以上的人口所占比例较大,有些地区甚至已经超过30%,他们更需要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因此,推动新农合与城镇居民医保的合并,能够适应农村现有留守人群的年龄结构与健康需求,可以体现医疗保障资源向更需要保障的领域倾斜的目标。

二、当前现行医保体制运行中面临的一些问题

1.分割管理体系导致重复参保严重。新农合与城镇居民医保分属于卫生与人社等不同的行业主管单位管理里,两个体系的信息没有联网,无法实现共享,在各自的工作推进机制中,不同程度存在着拓展参保对象数量的竞争行为,或是指令性指标行为,导致一些参保对象出现重复参保,主要集中在农村户籍前往城市务工人员、乡镇民营企业职工、农村户籍在城市读书的中小学生等,保守估计重复参保的比例在6.8%之间,导致财政补贴资金的浪费。

2.政策与待遇执行标准不一容易导致矛盾。各地区在新农合与城市居民医保的筹资标准、补贴标准以及补偿标准等方面都有一定的差异,例如在住院治疗中,城镇居民医保起付线标准高于新农合,容易引起参保人员对政策执行方面的不满。

3.在外务工人员医疗费用报销存在障碍。许多在外务工人员在户籍所在地参加了新农合,但是务工地点在外,一旦生病需要治疗需要在户籍所在地进行,如果在县外治疗则需要层层开具转诊手续,因为路途以及病情等方面的影响,客观上不具备这样的条件,加之在县外医疗机构治疗产生的费用,即使完善了相关转诊手续,报销的比例较之户籍所在地治疗,明显降低,磋商了这一群体参保的积极性。

4.新农合异地审核诊疗费用难度较大。新农合的实施区域是县一级,参保对象在县外就诊时产生的费用,审核存在较大难度,近年来屡屡出现的骗取新农合报销费用的案件,从侧面验证了这一方面的问题。如果将新农合与城镇居民医保合并,在信息审核等方面可以实现体系内工作,能够破解异地诊疗费用审核难题。

三、对实行新农合与城镇医保合并的几点思考

推动新农合与城镇医保合并,应当是未来的发展趋势,在条件成熟时候一定会得到落实。笔者认为推动这一项工作,需要抓住几个方面重点。

1.注重顶层设计成立领导协调机构。由于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分别属于两个不同的体系在管理,因此必须由更高一层面的协调机构进行统筹。从国家层面来讲,可以由国务院设立相当级别的领导小组、联席会议等机构,统筹推进这两种医疗保障制度的合并,省市县均应设立对应机构,制定两者合并的制度性文件、督查推动合并工作,协调化解合并过程中出现的矛盾与问题,强化县、市、省乃至国家层面的统筹,在全国超范围内统筹推动这一项工作。

2.加大财政资金投入扶持力度。新农合与城镇居民医保的合并,面临着筹资方面的一些难题,特别是区域之间的标准差异、财政补助差异,在合并之后大幅提高原本筹资标准较低区域的个人缴费标准,显然不适宜,因此应当加大财政投入力度,逐步缩小区域差异,提高人均筹资保障水平。

第5篇:医疗保障措施范文

【关键词】失地农民;社会保障

《河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以统筹城乡发展为路径,深入推进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到2015年,全省城镇人口增加到4100万人,城市化率提高到54%,达到或超过全国平均水平。随着城镇化进程的进行必然有更多的农民失去土地。而土地不仅是农民最基本的生产要素和最可靠的收入来源,而且还承担着农民生活保障和养老保险的功能。然而,伴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速,城乡结合带失去土地的农民遇到了最严峻的挑战:一方面迎来了转变身份“由农民变市民”的机遇;另一方面也带来了失去土地保障以后能否融入城镇居民行列、获得相关保障的风险。这是经济转型时期普遍存在的现象。与其他农村转移劳动力相比,土地被征用后的失地农民的特殊性主要表现在:不能亦工亦农、亦城亦乡,必须放弃对土地的依赖从事非农业生产,属于迁移城市的非自愿性的非经济性的强制性的政策性移民。

一、我国的土地征用制度回顾

建国以来我国的土地征用制度大致经历了计划经济时代重安置轻补偿的征地补偿制度、20世 纪80年代安置和货币补偿并重的安置补偿制度以及90年代后单一的货币补偿制度三个制度变迁阶段。我国征地补偿制度变迁中存在很强的路径依赖性,而这也是引起我国现阶段出现失地农民边缘化问题的原因所在。我国征地补偿制度虽然经过几次变迁,但仍具有较强的路径依赖性,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实行相当补偿原则;(2)土地流转的政府垄断权;(3)强调土地征用的强制性;(4)强调政府安置责任。

二、失地农民利益受损的主要表现

1.偏低的补偿价格与失地农民生活水平下降

随着经济发展,虽然征地补偿价格在逐步提高,但是并不能完全弥补失地农民的实际损失。一方面体现在征地补偿费远低于土地的出让收益、土地的真实市场价格。且土地收益分配中,农民所得比例明显偏低的,甚至低于失地农民的纯收益。另一方面,补偿标准存在漏洞。征地补偿没有考虑农民的补偿风险、土地的外部功能以及通货膨胀引发的价格上涨因素,而且有的同一县城、同一乡镇的补偿标准都不统一。补偿标准的确定缺乏科学依据,人为随意性大,确定权往往由政府决定,农民几乎没有参与定价的发言权。然而随着经济发展和物价水平提高,土地价值持续上涨,现行的补偿标准没有包括间接损失,尤其是农民的择业成本和从事新职业的风险金。

2.安置政策失效与失地农民就业困境

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后,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确立以及户籍制度、劳动用工 制度、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原有的招工安置制度在实践中已经失去了存在的基础,受文化、技能、年龄、资本和政策性因素的限制,部分失地农民就业难度大、渠道窄在诸多失地农民就业无门的情况下,往往只能靠一次性安置费用来维持生计,而这点安置补助费远远不能取代以往土地所具有的“最后的保障”的社会功能,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有限的资金难以为失地农民再造一个可持续的生计。

3.失地农民边缘化

失地农民尤其是未就业的失地农民,是一个介于农民与城市居民的特殊的中间群体。其特殊性在于既丧失了赖以生存的土地,不具备传统意义上的农民身份,但同时又没有完全融入城市并享有城市居民应有的一切权利。农民失地后出现收入下降以及就业困境 而导致的生活水平下降问题,慢慢被边缘化。

三、失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

1.改革现有的土地征用制度,严格界定公益性和经营性建设用地,逐步缩小征地范围,完善征地补偿机制。不能以侵害牺牲农民的利益为代价来降低工业化、城市化的建设成本,在征地过程中,应充分考虑土地区位、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人均收入水平等综合因素,将动态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作为征地补偿的法定标准。即征地补偿必须以土地的市场价值为依据,给农民合理的补偿。

2.加快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夯实农村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基础。

加快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依法确认和保障农民的权益,进而通过深化改革,还权赋能,最终形成产权明晰、权能明确、权益保障、流转顺畅、分配合理的农村集体土地产权制度,建设城乡统一的土地市场,在明晰产权、用途管制、节约集约等原则的基础上,实现农村集体土地与国有土地的同地、同价、同权。

3.建立健全农民的教育培训和再就业机制

一是政府可以把失地农民的培训工作,纳入城镇下岗人员再就业培训体系,加大以职业技术、岗位技能为重点的免费就业培训,提高失地农民转岗再就业能力。二是政府可以在申请个体工商经营、贷款、税收、场地等方面给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的失地农民提供优惠政策。

4.完善失地农民社会保障体系

从经济学角度来看,农民失去土地后,身份转变为城镇居民,应该享有城镇居民的社会保障政策,而现实中失地农民不能享受与城市居民同等的保障。因此,需要为失地农民建立全方位的社会保障制度,如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

首先,要把失地农民纳入到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的范围之内。最低生活保障是社会安全网的最后一道防线,所有低于最低生活标准的群众,无一例外都应享受。认真做好失地农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是最起码的要求。失地农民大多生活在城市近郊或者就在市区生活,且已经基本不从事农业生产,所以失地农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应该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一致。

其次,要为失地农民提供养老保障,同时,要与现行的农村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障制度衔接好。劳动保障部门要建立专门的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个人专户档案和相应的缴费证、领取证,确保失地农民进入领取年龄后按时足额领取养老金。

第三,要为农民参加医疗保险排除制度上的障碍。目前,失地农民参加医疗保障仍然存在身份上的不确认,各地应当坚持因地制宜的原则,建立多形式、多层次的医疗保障制度,并建立国家、集体和个人共同投入、风险共担的机制。

①为失地农民建立相应的社会医疗救助制度。建立该项制度的有效办法是政府与民间结合,强化多元投入机制,引导社区经济、企业、慈善机构及个人等方面的捐助,来充实失地农民医疗救助基金。

②商业保险仍不失为一条重要的选择途径或补充模式,可以为失地农民投保团体大病保险等。

③有条件的地方建立新型合作医疗保障制度。传统合作医疗无论从目标定位到运行、管理、激励机制均有不足之处,其中筹资机制不畅更是不能持久的重要原因之一。

第6篇:医疗保障措施范文

1 区域医疗卫生机构布局规划

区域医疗卫生机构布局的规划,主要是依据区域内地理状况、人口密度、经济发展水平、健康需求等客观指标规划区域内医疗卫生机构的总量,并将这些机构合理科学地布局在本区域内。

目前,我国农村地区医疗卫生机构的布局呈县乡村三级网络,相对较为合理,关键是机构的内涵建设亟待提高。农村卫生资源的匮乏主要体现在机构的规模、设备、人才上,而不是机构的数量上,所以在做本区域卫生规划时要充分考虑将人才、设备、规模的发展向农村医疗机构倾斜,以改变目前卫生资源相对集中在城市和城乡医疗卫生差别较大的状况。

城市医疗卫生机构的布局,由于历史原因相对较为混乱,主要表现为级别层次不明显,举办主体多元化,布局不合理,人才设备相对过剩等等,针对这种局面,必须经过区域卫生规划的强制手段加以调整和规范,首先是要在城市规划建立健全级别层次明确的城市三级医疗保健机构,即:社区卫生服务站(个人诊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二、三级医院,既方便居民就医,满足不同层次的医疗保健需求,又形成合理有序的医疗服务市场体系,从而根本上解决乱办医、乱竞争的无序状况;其次要统筹规划区域内不同所有制、不同产权、不同举办主体的医疗机构,真正实现全行业管理,特别是民营医疗机构的设立要依据当地的医疗保健需求,决不可沽名钓誉,打着招商引资的旗号而盲目扩大本区域内的卫生资源。对企业举办的医疗机构要纳入当地整体卫生规划,并逐步实现从企业中剥离,改变企业办社会的现状,实现企业医院的并轨,与社会医院同等竞争与发展。对国家举办的医疗机构要依据本区域居民的需求,依照城市三级医疗保健网的格局进行重新规划布局,应大胆地实施“关、停、并、转、迁”,如确有必要,也可进行扩建,以彻底改变目前城市医疗机构低层次重复建设、经营状况不佳、无序竞争、乱收费导致看病贵的现状。其三,针对省会城市医疗卫生资源集中,大型医疗设备过多的现状,可以借鉴教育系统的做法,将部分带有省级名称的医疗机构在省会外城市举办。这样的规划,可极大地解决省会城市看病难、看病贵的矛盾,使卫生资源合理地分布在基层。

2 区域大型医疗设备布局规划

由于近年来认识上的混乱,导致了医疗卫生市场化状况,并形成医疗卫生市场竞争局面,出现了企业医院与地方医院竞争、民营医院与国营医院竞争、大医院与小医院竞争,而且出现了卫生系统内部公立医院之间的竞争,这些竞争有时表现相当激烈,其手段除了改善服务、环境外,更多的是拼设备,竞相购置大型医疗设备,以提高自己的竞争力。这些大型医疗设备的购置费大多来源于职工集资、贷款、借款、商家投放等模式,以致于形成了为尽快回收投资而过度使用大型设备,给患者乱检查,极大地增加了患者医疗费用支出,形成看病贵的主要原因之一。为此,区域卫生规划必须对区域内大型医疗设备的品种进行规定,对大型设备的配置进行科学合理规划,无论是民营医疗机构、公立医疗机构、企业医疗机构都必须实行大型医疗设备准入制。要依据本区域居民的需求,医疗机构的技术水平、大型设备的现有数量和布局进行科学规划配置。对现有大型设备的布局状况,有条件、有可能的要尽量重新规划布局,采取收购、合资、股份、合作等方式,使这些大型设备得到合理充分的利用。

3 区域专科专病建设规划

区域卫生发展规划,在做好整体规划的同时,要对关乎本区域优势医疗卫生资源进行规划,对各医疗卫生机构的重点专科专病建设进行规划,这样才能形成医疗服务的有序合理竞争,形成本区域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

一般来讲,一个市县区域有一所综合医疗机构即可,其他医疗机构尽可能形成大专科、小综合的模式。做为区域卫生规划,要引导区域内医疗机构朝着专科、专病的方向发展,对区域内的医疗机构依据其自身的优势、传统优势、地域疾病谱特点、行业特点来规划专科专病的方向,形成区域内医疗机构各具特色,优势互补的局面。区域专科专病建设规划之初要经过科学论证,一旦确定要采取必要的措施加以保障。区域内的医疗机构要遵从区域专科专病建设规划进行发展,在设备、人才配备上予以倾斜,必要时卫生行政部门可采取包括设备配置、人才调动、资金补助等行政调节手段来协助规划的落实。

4 区域医疗卫生体系建设规划

目前我国的医疗卫生体系从大的来讲分为农村医疗卫生体系和城市医疗卫生体系。这是在我国城乡二元经济制度下形成的,随着城乡二元经济制度弱化,城乡医疗卫生体系也应该逐步融合。所以,当前进行区域卫生规划,在尊重目前城乡医疗卫生体系存在的前提下,应重点做好本区域内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医疗救治体系、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体系建设的规划。

疾病预防与控制体系建设规划,是地方卫生行政部门代表地方政府所做的规划,是贯彻“预防为主”卫生工作方针的重要举措。虽然国家近年来对疾病预防与控制体系建设不断加强,有明确的要求,但做为本区域的卫生规划,要针对区域地理、人文、经济、疾病谱等情况,对本区域的疾病与控制体系建设在数量、网络布局、重点等方面进行科学规划。如传染病防治机构与网络建设,精神病防治机构与网络建设,妇幼保健机构与网络建设,慢性病防治网络建设,健康教育机构与网络建设等,都要在机构数量、网络布局上进行科学的规划。

医疗救治体系建设规划实质上就是医疗机构布局规划。

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体系建设规划,主要是针对区域内可能出现的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处置的体系,他包括传染病防治、重大灾害安全事故医疗救护、食品卫生安全等体系建设,属于预案性规划,具体内容可体现在疾病预防控制、医疗救治体系建设中,但形式上必须有明确的规划,便于实施。

5 区域健康保障规划

区域卫生规划是区域政府制订实施的,不是卫生行政部门单独所能完成。故此,区域卫生规划应体现区域政府为发展卫生事业、保障居民健康而实施的医疗保障制度和经费保障措施。

按照十七大精神,区域医疗保障制度应包括在农村实施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在城市实施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针对城乡贫困人群的医疗救助制度等。区域卫生规划要依据本区域财力、全国统一安排来规划这些制度建立的时限、保障水平、覆盖人口。这也是区域卫生规划整体发展目标的重要内容。

第7篇:医疗保障措施范文

5月16日,省人大常委会代表与选举任免工委邀请部分省人大代表参加省高级人民法院落实“三项承诺”实施意见征询会。

“三项承诺”是省高院院长应勇在今年省人代会上所做的省法院工作报告中提出的,包括诉权保障、公正审判和判决执行这三项涵盖法院主要司法工作和工作主要环节的承诺。具体指:努力做到不使有诉求的群众因经济困难打不起官司,不使有理有据的当事人因没有关系打不赢官司,不使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利因执行不力、不公得不到保护。

会上,代表们就省高院落实“三项承诺”的实施意见发表了意见和建议。并就实施意见的体例结构、重要词汇概念、重要措施等方面的内容提出了中肯而切合实际的意见。代表们希望,“三项承诺”的组织实施,一要加大宣传力度,使之深入人心、鼓舞人心,同时广泛的宣传又反过来能增强法院部门自身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工作做好做细;二要花大力气常抓落实、狠抓落实,注重实效,经过不懈的努力,出成效、见成效,提高我省法院司法工作水平。

丽水市出台代表中心组活动指导意见

最近,丽水市人大常委会下发了《丽水市人大代表中心组活动指导意见》,要求该市人大代表各中心组完善代表活动组织形式,建立健全代表活动制度,不断丰富和拓展代表闭会期间活动内容与形式,充分发挥代表在加快丽水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

该意见包括组织代表学习、依法履行职责、密切联系群众、保障代表履职等内容。要求市人大代表各中心组要组织代表深入学习,坚持每次活动前学习制度;围绕事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组织代表开展视察、调研、执法检查、评议等活动。代表活动以小组活动为主要形式,也可以中心组集中活动、若干小组联组活动、各级代表混合编组活动。要以代表小组为单位,组织代表开展走访基层单位、走访群众活动,加强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帮助群众解决一些实际困难与问题。试行一名市人大代表联系若干名群众制度,促进代表开展帮扶活动,发挥代表致富引路人与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作用。

为提高代表活动参与率和活动效果,该市人大常委会代表与选举任免工委将建立代表小组活动检查通报制度,市人大常委会将开展先进代表中心组、代表小组和优秀代表评比表彰活动。

余杭区设立镇乡街道人大办公室

杭州市余杭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和杭州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工作的意见,近日区委下发《关于设立镇乡街道人大办公室的通知》,决定设立镇乡街道人大办公室并配备相应职级工作人员。规定镇乡街道人大办公室与各镇乡街道党政办或党务群团办合署办公,同时增设科级领导职数1名。

余杭区的这一举措,将有利于镇乡街道人大职能的进一步发挥,支持和保证镇乡街道人大依法行使职权,加强基层的民主政治建设。

上虞市人大召集专家小组评审部门预算

5月16日,上虞市人大常委会召集部门预算专家评审小组,对民政、卫生、水利、计生等部门预算实行专家评审。这是继去年尝试对民政、卫生两部门实行部门预算以来,上虞市人大常委会在深化预算监督上的又一重要举措。

此次评审重要关注点是部门预算编制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是否符合市委、市政府工作重点和发展方向;预算安排的内容是否真实完整、充分可靠、细化到点,是否体现绩效要求;保证预算实施的措施是否到位等。

评审专家组由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市纪委(监察局)、市审计局、社会中介机构中高级职称人士组成。评审组有权对部门预算审查内容提出质疑,要求相关部门提供预算安排的依据及资料,并对涉及的项目进行专题调研。根据规定,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负责召集专家进行评审,并将审查结果及时反馈市财政局。市财政局据此对部门预算内容再作修改、完善后,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仙居县人大执法检查首次邀请专家参加

日前,仙居县人大常委会开展安全生产法执法检查。考虑到医药化工产业安全隐患较大、问题不易发现等特点,仙居县人大常委会专门邀请医药化工行业两名高级工程师参加执法检查,这是该县人大首次邀请专家参加执法检查。

检查中,两位专家指出了医药化工行业在安全生产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同时针对部分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主体意识和责任意识不够强、安全生产管理机制不够完善、安全生产基础薄弱、重大安全隐患仍然存在等问题,提出了许多宝贵的意见。医药化工行业是仙居县支柱产业,邀请有关方面专家参加执法检查,可使问题、建议更具针对性、更切合实际,能够提高执法检查的效果。

兰溪市提前拆除37条机立窑

2006年4月27日,浙江立马集团投产10多年的一条水泥机立窑的拆除,宣告了兰溪市37条水泥机立窑提前一年半退出历史舞台。

根据省人大常委会生态省决定和环保执法检查的有关要求,拆除水泥机立窑被列入全省“811”环境污染整治行动计划。为此,兰溪市人大常委会专门向政府抄告审议意见,要求落实措施,加快机立窑拆除进度。兰溪市政府做出了2007年底全部拆除机立窑的承诺,采取有力措施,加快水泥产业结构调整步伐,出台《加快水泥行业结构调整的若干政策意见》,斥资2635万元对拆除机立窑给予相应补助,有力地推动了机立窑的拆除工作。

据了解,机立窑拆除后,兰溪全市的水泥企业由原来的16家调整为6家,水泥生产线由原来的47条调整为10条,年产量由原来的1500万吨压缩到1100万吨,年粉尘污染量将减少1.2万吨,水泥生产实现从机立窑、回转窑混合型生产向新型干法回转窑生产的根本性转变,达到了国家对水泥行业实行“控制总量、调整结构、提高质量、保护环境”的总体要求。

富阳市城镇居民可参加农村合作医疗

近日,富阳市政府下发关于非医保居民合作医疗实施办法,该市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城镇居民,可以参加农村新型合作医疗,这表明,该市已实现了医疗保障的全覆盖。这项造福于民的医疗保障制度,是富阳市人大常委会关注和督促城镇非医保居民实施医疗保障的结果。

富阳市尚有5万多名城镇居民未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他们主要是没有工作的非农居民、部分下岗失业人员等,大多没有固定工作,生活相对困难,没有任何医疗保障,极易发生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该市人大代表多次在人代会上提出建议,要求市政府采取措施,解决这部分弱势群体的医疗保障问题。根据代表建议,今年二三月份,富阳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开展了专题调研,市人大常委会专题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的情况汇报,提出5条意见和建议,要求市政府认真制定城镇非医保居民医疗保障的有关政策和实施办法,将城镇非医保居民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范围,实行统一管理,鼓励和引导城镇非医保居民积极参保,并适当增加医疗管理工作人员,落实好各项保障措施,确保城镇非医保居民的医疗保障工作顺利实施。

海宁市人大代表听证会上传民意

日前,海宁市物价部门就城镇规划区居民开征污水处理费,居民生活用水价格调整举行了一次听证会。与会的人大代表在事先广泛收集民意的基础上,提出了与调价方案不同的看法。

自来水调价是涉及每位市民切身利益的大事。代表们在会前下足了功夫,他们在自己居住的社区和选区,或专门召集座谈会,或登门调查询问,挨家挨户征求意见听取建议,并把这些民意带到了会场。听证会上,代表们表示,对开征污水处理费原则同意,但对收费方式提出了不同看法。代表们提出,水费应当像电费一样实行阶梯价收费,要在保证居民正常用水不涨价的基础上,只对多用或者说浪费用水的部分予以涨价;要贯彻“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对排污企业应当让其承担更多的责任;对困难户、低保户则要充分考虑其实际困难,以支持为主。

市水务集团负责人对代表们的意见十分重视。据悉,听证会内容将以纪要形式反馈给代表和上级有关部门,作进一步论证后报嘉兴市物价局审批。

安吉县在媒体开设“代表论坛”

近日,安吉县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讨论通过了《安吉县人大常委会“代表论坛”暂行办法》,决定在媒体开设“代表论坛”,组织人大代表就本县改革、发展、稳定的重要话题展开讨论,建言献策。这是该县人大常委会为进一步发挥代表作用,促进人大工作更加紧密地服务于发展大局推出的又一项新举措。

第8篇:医疗保障措施范文

【关键词】公立医院;公益性;回归路径

公立医院是我国医疗服务体系的主体,也是我国卫生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社会公益性质。但随着我国公立医院改革的市场化倾向,医院的趋利行为日益严重,大有愈演愈烈之势,公益性正在逐渐弱化。这既损害了公立医院和医务人员的形象,也加剧了医患之间的矛盾,不利于有效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基于此,本文从当前公立医院公益性弱化的现状出发,运用利益相关者理论深入分析其现实根源,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探讨了公立医院公益性回归的路径选择。

一、公益性弱化:一个不争的事实

从上个世纪80年代开始,我国就开始着手公立医院的改革。虽然在医疗服务的供给、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上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在改革过程中,医院逐渐从社会保障的公益事业主体演变为谋取利益最大化的市场经济主体,社会公益性目标正在逐步弱化。主要表现在:

1.社会服务职能逐渐弱化,趋利行为凸显。公立医院是政府投资举办,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旨在满足全体居民基本医疗需求及承担部分公共卫生服务。当前,随着我国卫生医疗体制的改革,一方面扩大了公立医院的自主经营权,医院在服务供给上更多地考虑提供有利可图的治疗服务,各种盲目检查、过度用药行为层出不穷,医疗费用不断攀升,导致公立医院的社会公益性职能逐渐丧失;另一方面,由于政府的财政补助大幅削减,公立医院在面临资金不足的情况下被迫推向市场,这进一步助长了公立医院的营利冲动,使其价值取向逐步背离了社会公益性目标。

2.医疗费用大幅增长,居民个人医疗费用负担加重。在市场化取向下,公立医院的经营机制严重扭曲,各种诱导需求普遍存在,直接导致了医疗费用的不断攀升。据统计,从1998~2010年,我国医疗卫生总费用从3678.92亿元增长到14534.8亿元,人均医疗费用从282.99元增长到1480.1元,呈现出快速增长的态势。与此同时,个人医疗费用的支出比例也在不断上升,从1998~2010年,个人支出比例从35.7%上升到57.7%,远远超出了发达国家27%的比例范围。这种医疗费用的过快增长远远超出了人们的经济承受能力,加重了居民医疗负担,使得“看病难、看病贵”、“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更加突出。这也是公立医院社会公益性目标逐渐弱化的重要表现。

3.医疗资源配置不合理,医疗服务的公平性与可及性差。由于我国医疗资源配置不合理、卫生投入的宏观效率低下,在地区之间、城乡之间医疗卫生资源的配置和投入差距较大,直接导致了基本医疗服务的公平性和可及性下降。从医疗资源的配置来看,高精尖技术、优秀医护人员和高新医疗设备等优质医疗资源大量向城市大中型医院集中,尤其是大城市和大医院;而基层的医疗卫生资源则严重不足,难以向服务人群提供有效的医疗服务,城乡人口获得公益性医疗服务机会不平等。资料显示,我国80%的农村和城镇人口只能享受20%的医疗卫生资源,公立医院的公益性难以体现。

二、公益性弱化的根源:基于利益相关者的分析

利益相关者理论(Stakeholder Theory)是上个世纪60年代西方国家逐步发展起来的一种企业管理理论,它强调企业在追求利益最大化的同时,应维护各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根据这一理论,我国公立医院的改革,实际上也是多方利益博弈的过程。作为社会公益事业的延伸,公立医疗机构承担着政府的社会福利责任,其主要目标是实现与医疗卫生相关的各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最大化,其价值取向是满足所有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而非医院经济利益的最大化。在这博弈中,公立医院的公益性最大化实际上取决于政府、公立医院、保险机构、患者等多方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利益分配。由此,本文认为公立医院的弱化不仅仅是公立医院单方面的原因,而是多方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

1.从政府方面来看,政府责任虚化是导致公立医院社会公益性弱化的主要根源。政府作为公立医院公益性的主体,肩负着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的责任,但在改革过程中,存在着政府责任的严重缺失现象。这种责任的缺失集中体现在以下几方面:(1)财政投入严重不足。从公立医院财政补助来看,财政补助占公立医院收入的比重长期徘徊在10%左右,远远满足不了公立医院发展需要,因此,公立医院在经营上不可避免地具有趋利性。(2)政策制定不合理。由于公立医院与政府部门存在着利益相关,政府在政策制定过程中,往往习惯倾斜于公立医院,从而使得公立医院在市场竞争中具有明显的优势地位,为医院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提供了制度空间。(3)监管力度不够。目前,公立医院的监管存在着多头管理和改革不配套问题,加上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实际上政府对公立医院监管是缺乏有效性,存在缺位和失位。这也为公立医疗机构谋求自身利益创造了机会。

2.从医院自身来看,内在结构和激励机制的扭曲是社会公益性弱化的直接根源。我国公立医院改革的目的是试图通过调整价格机制来提高公立医院的效率和服务质量,但其带来的后果却是严重扭曲了公立医院的内在结构和激励机制。一方面,公立医院由于法人治理结构不合理,管办合一,权力过度集中,自身管理、运行机制不健全,经营成本过高,缺少强化公益性的动力。另一方面由于没有建立起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缺乏竞争环境,使医院和医生的各种过度服务、诱导需求等道德风险行为变得越来越普遍,使得医疗费用的居高不下。在这种制度安排下,即使是取消了药品加成可能也很难控制诱导需求的增加和药品价格的虚高,社会公益性职能不断弱化。

3.从保险机构来看,医疗保险制度不健全也是导致社会公益性弱化的重要根源。公立医院社会公益性缺失最为重要的表现就是医疗费用不断攀升,严重影响到医疗服务的公平性和可及性。造成这一结果的重要原因就在于医疗保障体系不健全。医疗保障的主要功能在于为居民提供基本的医疗服务,实现医疗卫生服务的公平性与可及性,同时利用规模优势形成强大的第三方谈判力量,以此来影响医疗机构的医疗行为,促进医疗服务提供者降低医疗费用,从而保护参保者利益。我国目前的医疗保障体系无论在公平可及性还是在第三方谈判能力方面都严重不足。首先,覆盖范围较窄,与“人人享有基本医疗服务”的全民医保相距较远,医疗保障的集体谈判能力受到较大限制。其次,制度安排仍不合理,现行医疗保障制度费用控制的重点是患者,而对医疗服务提供者的行为则没有或很少进行控制。对医疗服务提供者而言,医疗保障更多地是起到医疗费用的支付作用,而缺乏与其进行谈判的能力。这种制度安排往往会助长医疗服务机构过度医疗、高价收费等行为的发生,从而导致公立医院社会公益性目标丧失。

三、公益性弱化的对策:回归路径的选择

1.强化政府责任,完善政府的补偿机制和监管机制。公立医院是政府为了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而设置的机构,其实质是政府功能的延伸。但公立医院本身并不足以构成公益性的主体,公立医院的公益性,要依靠政府对公立医院公益性的保障措施来实现。因此,公立医院改革应坚持以政府为主导,通过制定科学的规划、积极的融资、合理的评估、正确的监管,促使公立医院公益性的实现。主要内容包括:(1)明确政府的定位。政府在公立医院改革中要充分发挥主体作用,通过立法手段,规范公立医院的管理,创造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促进公立医院不断提高医疗水平,降低医疗成本。(2)加大政府的投入。随着新医改方案中药品加成政策的逐步取消,公立医院补偿机制主要是通过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来实现。这就要求政府应加大对公立医院的投入,努力实现基本医疗服务的公平性和可及性,充分保证医院社会公益性的实现。(3)加强政府的监管。政府应积极探索政事分开、管办分开的多种实现形式,完善医疗服务标准和质量评价体系,健全医疗服务质量监测网络。

2.加强公立医院内部管理、创建有效的激励机制。公立医院在社会公益性的利益相关者中占有重要的地位。要实现公立医院回归公益性,首先必须积极探索和改革法人治理结构,构建和完善组织决策机制与治理机制。“新医改”方案明确要求,公立医院的管理者和所有者在执行、决策、监督过程中要互相制约,明确各自的权利和责任,实现监督权、经营权和财产所有权要分开,最终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约束机制、责任机制、竞争机制和充满活力的经营机制,使公立医院能够真正成为独立的法人实体,能够自主经营,创造出服务于人民大众的新价值。其次,要创建有效的激励机制,按照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与非营利性分开的要求,淡化公立医院的行政级别,深化公立医院的管理体制、运行机制,推进医疗机构“属地化”、全行业管理,强化公立医院的公共服务职能,纠正片面追求经济效益的倾向

3.建立健全社会医疗保障制度、提高医疗服务的公平性与可及性。党的十七报告明确提出“要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医疗服务体系、医疗保障体系、药品供应保障体系,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可见,社会医疗保障的目的就是为了降低疾病风险,进行社会资源的再分配,实现基本医疗服务的公平性和可及性。因此,在当前市场经济条件下,要强化公立医院的公益性,还必须健全和完善我国社会医疗保障制度。这就要求:一是确保基本医疗卫生保险制度覆盖所有城镇人口,做到应保尽保,降低医疗保险的缴费水平和支付门槛;二是在农村加快建立新农合制度,加大政府财政支持力度,提高参合农民的实际补偿率;三是建立和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对低保家庭、五保户、残疾人等困难弱势群体给予经济救助,使其能平等地享受社会基本医疗保障;四是加快制度建设步伐,探索基本医疗保险与商业保险的有效结合,建立完善的第三方付费机制,促使公立医院社会公益性职能的履行。同时,医疗保险部门也要积极维护参保者的利益,提高第三方谈判能力,对公益医疗服务的价格、方式、质量进行磋商,对公共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进行监督,以实现公立医院公益性回归。

参 考 文 献

[1]徐义海.我国公立医院社会公益性缺失的根源及对策[J].卫生经济研究.2012(2):7~9

[2]贾鑫.公立医院公益性的体现方式和实现机制的研究[D].黑龙江中医药大学.2011

[3]余莉莉,熊季霞.从利益相关者理论来分析公立医院公益性缺失的原因[J].中国医药导报.2012(4):181

第9篇:医疗保障措施范文

摘 要:做好企事业单位离退休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体现了党和国家对离退休干部关心爱护的优良传统,是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保障,是实现企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笔者在总结实际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就如何做好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进行了深入的思考。

关键词: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管理体制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口老龄化问题日渐突出,老年工作已经逐渐成为了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特别是那些企事业单位的离退休老干部,他们在各条战线上为国家的建设作出了突出的贡献,服务好这些老干部,做好离退休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既是党的优良传统,也是国家政策的规定,更是单位可持续发展的保证。本文从分析离退休老干部管理服务工作现状、存在的问题以及改进的建议三个方面进行了论述,以期对全面做好离退休老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有所裨益。

一、 企事业单位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的现状

(一) 离退休干部数量越来越多

自从我国离退休制度建立完善以来,随着时间的推进,社会经济的发展,人口素质的提高,人均寿命的延长,各个企事业单位离退休老干部的数量不断增加,截止2013年底,我国企事业单位离退休人数已经超过7000万人。而且这个群体还在不断的增加,以每年3%以上的速度在递增。庞大的离退休干部数量,让离退休管理服务工作重要性不断凸显,全面做好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意义重大。

(二) 离退休干部保障制度越来越健全

我国积极探索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管理制度越来越健全,无论是国家的指导政策,还是社会保障机制都在逐渐完善,养老制度、医疗卫生制度等日趋完善。专项保障机制、跟踪服务机制等保证了广大的离退休干部有了一个幸福的晚年生活。

(三) 国家对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越来越重视

近年来,我国高度重视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努力让老干部过一个幸福、安宁、保持尊严的晚年”成为党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的指导思想。特别是党的十以来,做好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已经成为各企事业单位的重中之重。

二、 企事业单位离退休老干部管理服务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 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还需进一步完善

随着社会的发展,新时期对做好离退休老干部管理服务工作提出了很多的新的要求。目前,我国地方的某些企事业单位的在开展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时候,还存在管理部门过多,管理制度不统一,部门职能不明确,缺少专业管理人员的问题。有些企事业单位因为人员不足等问题,通常把离退休干部工作与普通人事工作混为一谈,从而导致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长期滞后。

(二) 对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重视不够,经费保障不足

我们不仅要保证离退休干部有一个衣食无忧的晚年,还要保证他们“老有所乐”,有一个健康的生活环境。组织各种老干部活动,完善各种老年活动设施,是提高离退休干部待遇,丰富他们晚年生活的必要措施。部分地区和企事业单位因为对离退休干部的重视程度不够,缺少相应的财政支持,很多活动难以开展,致使离退休干部的精神生活得不到有效保障。

(三) 离退休干部医疗保障制度亟需完善

虽然我们国家已经健全了离退休干部医疗报销等制度,但是作为一个特殊的群体,离退休干部们很多都是年事已高的老同志,健康问题使他们面临的最大的困难。有很多老干部需要长期住院疗养,由于医疗报销的比重的问题,很多老干部无法负担需要自理的部分医疗费用。还有部分老干部由于行动不便,家人不在身边等,使他们无法定期到医院进行治疗。进一步提高离退休干部医疗报销比例,健全医疗服务制度,已经成为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需要解决的重要难题。

(四) 对离退休干部的日常关怀制度不健全

离退休干部不仅需要生活上的保障,也需要精神上的慰藉,需要组织的关心。目前,我国在不断完善离退休干部保障机制的同时,对于离退休干部的关怀制度仍然不够健全。很多企事业单位,除了重阳节和年终去慰问一下以外,对于老干部的日常生活,各种困难都不了解,日常关怀制度还需进一步健全。

三、对企事业单位做好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的建议

(一)提高重视,健全服务机制

高度重视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是保障离退休干部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老有所依的前提。企业事业单位必须切实提高离退休干部的重视程度,严格执行国家各种优待离退休干部的政策。不断建立健全离退休干部的服务机制、管理机构。加大对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的投入,从人力、物力方面给予一定的保障。

(二)加强协调,细化保障措施

离退休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关系着企事业单位、社区服务机构、医疗保障机构等多个单位和部门,做好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就必须加强各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合作,实现协调管理。要及时管理单位与各服务机构的协调机制,形成统一管理,统筹安排的模式,提高管理服务工作的效率。同时,要细化各种保障措施,不能让好的政策,优待的措施只停留在文件上,停留在纸面上,要依据地方和单位实际,积极探索,细化各种保障措施,确保离退休干部的待遇能够得到保障,能够充分感受到党和国家的温暖,能够充分感受到单位的关怀。

(三)加大投入,提供充足的资金保障

加大投入是解决离退休干部待遇得不到落实,提高管理服务水平的重要保障。企事业单位应该在争取国家支持的同时,积极探索,建立离退休干部专项投入机制。积极探索离退休干部生活补贴,医疗补贴的办法,通过单位的补贴,解决离退休干部老年活动单一,活动设施不健全,医疗负担大等问题。

(四) 积极动员,充分发挥离退休干部的余热

离退休干部是单位实现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特别是很多企事业单位的离退休干部都是业务上的骨干和专家,他们是企事业不可多得的宝贵财富。通过积极探索离退休人员返聘机制,建立退休干部专家库等形式,积极动员,充分发挥他们的余热,既能解决单位的发展问题,也可以丰富离退休干部的老年生活。

(五)加强培养,建立健全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队伍

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水平高、工作能力强的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队伍,是不断改进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开创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新局面的重要基础。各企事业单位应该根据本单位的实际需要,进一步做好专业工作人员的选配工作,积极开展各项培训,加强思想政治、业务素质等各方面的培养。针对工作量大的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岗位,通过建立健全工作激励机制、专门补贴、重点培养等方式,提高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者的积极性,增强他们的工作热情,保障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良好开展。

(作者单位:中航工业特飞所离退休管理部)

参考文献:

[1] 徐江,加强和改进新时期的来干部工作[J],新闻爱好者,20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