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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核算的职责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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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核算的职责

第1篇:会计核算的职责范文

关键词:新准则企业职工薪酬 会计核算 变化

一、新准则关于应付职工薪酬的主要变化

(一)完善了短期应付薪酬的会计核算

新准则在应付职工薪酬的核算上更加细致和科学,旧准则中没有提出过短期薪酬的概念,只在一些与短期薪酬相关的条文和指南中有分散的表述。这次新准则第二章重新规范了短期薪酬的账务核算,把旧准则中在指南和讲解中的内容,例如关于短期带薪误工等纳入到新准则的正文内容。企业为职工缴纳的保险等实际上是企业为职工提供的离职后的福利政策,应属于设定提存计划,在新准则中将此部分核算内容调整到离职后福利。另外 ,企业为职工提供的非货币利一概运用公允价值计量,如果在公允价值不能取得情况下采用成本计量。

(二)首次提出了离职后福利概念

在旧准则中,除了企业为职工缴纳的五险及年金以外,没提到的离职后福利概念,在新准则中也有相应表述。新准则增加了离职后福利一章来加以区分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在此基础上规范了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

(三)完善了辞退福利的会计核算

实际工作中由于辞退产生的职工福利情况比较普遍,但在旧准则中的会计处理却相对简单,虽然旧准则中规定了长期辞退福利的折现率的确定,但对其他的变量所带来的影响处理较不规范。新准则规定辞退福利与职工为企业提供的服务并不直接相关,应分为辞退福利与离职后福利两部分。企业预计在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不能完全支付的辞退福利就视为其他长期福利并明确了会计处理方法

(四)引入了其他长期应付职工福利

其他长期应付职工福利在旧准则中没有提及,但在实际工作中企业支付的职工福利种类繁多,所以新准则除了常见的短期薪酬和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以外还增加了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概念及核算方法。

二、短期薪酬的会计核算

(一)短期薪酬的核算范围

在新准则中规定,短期薪酬指企业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十二个月内需要全部予以支付的职工薪酬,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除外。包括: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及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短期带薪缺勤,短期利润分享计划,非货币利和其他短期薪酬。不包括养老保险费及失业保险费。

(二)短期薪酬的会计核算方法

1、工资及三险一金、工会经费及职工教育费

企业应在职工正常为企业提供服务的期间,按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应付职工薪酬,计入当期损益,其他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计到资产成本的除外。会计处理为:借: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在建工程;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

2、短期带薪缺勤

企业应当在职工提供服务从而增加了其未来享有的带薪缺勤权利时,确认与累积带薪缺勤相关的职工薪酬,并以累积未行使权利增加预期支付金额计量。并在职工实际发生缺勤的期间确认与非累积带薪缺勤相关的应付职工薪酬。

(1)累积带薪缺勤。是指职工享有的带薪缺勤权利可以结转到下期使用的带薪缺勤,本期没用完的带薪缺勤权利在未来期间使用。则企业在年度末的会计处理为:

借:管理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累积带薪缺勤

如没用完的带薪缺勤已作废需减少带薪缺勤的天数年,则企业在年度末的会计处理为:

借:应付职工薪酬-累积带薪缺勤;

贷:管理费用。

(2)非累积带薪缺勤。是指职工带薪缺勤权利不能结转到下期的带薪缺勤。本期没有用完的带薪缺勤权利将作废。因此,企业对职工未用完的带薪缺勤权利无需确认应付职工薪酬。

3、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企业因过去事项导致现在的有支付职工薪酬的义务,并且在财务报告报出前可以确定应支付的金额,或其短期利润分享计划的正式条款中包括确定薪酬金额的方式,按照过去惯例为企业确定推定义务金额具有明显证据时,应确认相关的应付职工薪酬。虽是由于净利润的相应比例确定的奖金但仍是因为职工提供服务所产生的而不是企业与其所有者之间的交易而产生,不能作为净利润的分配。会计处理为:借: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管理费用;贷:应付职工薪酬-利润分享计划

4、非货币利

指职工福利费,应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会计处理为:

借:生产成本、管理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利。

三、离职后福利的确认与计量

(一)离职后福利的核算范围

新准则中规定的离职后福利,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在职工退休或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以后提供的各种形式的报酬与福利。短期薪酬和辞退福利除外,离职后福利包括养老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

(二)离职后福利的会计核算方法

1、设定提存计划

企业在其员工能够正常为企业服务的期间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成本。根据设定提存计划,预期不能在职工为企业服务的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支付完的,应参照新准则的折现率,将所有应缴存金额折现为折现后的金额计入应付职工薪酬。其会计处理为:借: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在建工程;贷:应付职工薪酬-设定提存计划-养老保险费、应付职工薪酬-设定提存计划―失业保险费

2、设定受益计划

指企业担心在将来离退休后没有资金支付此部分离职后的福利,现在拿出一块资产作为设定受益计划资产。企业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福利义务归属于职工为企业服务的期间。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会计处理为:借:管理费用或生产成本等;贷:应付职工薪酬-设定受益计划义务。

四、辞退福利的确认与计量

(一)辞退福利的核算范围

新准则中规定的辞退福利指企业在劳动合同到期前解除与职工之间的劳动关系,或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给职工的补偿。

(二)辞退福利的会计核算方法

在新准则中规定了企业辞退员工后的辞退福利的计算方法。企业需要比较的是: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的日期、企业确认与关系到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联的成本费用日期,然后按照二者之中较早日期确定辞退福利,计入当期损益。计后在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以风不能支付完整的,应将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按照关于设定提存计划的相关规定处理,除此外都按照设定受益计划的相关规定处理。会计处理为:

借:管理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辞退福利

五、其他长期应付职工福利的确计量

(一)其他长期应付职工福利的核算范围

新准则规定的其他长期应付职工福利是指除前面所提及的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以外的与职工薪酬相关的福利,包括长期带薪缺勤、长期残疾福利、长期利润分享计划等。

(二)其他长期应付职工福利的会计核算方法

新准则中规定企业向其员工提供其他长期职工福利时,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先按照新准则中有关设定提存计划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理。此外,按照新准则中关于设定受益计划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理。总之,企业在发生与职工薪酬相关的义务时,应根据新准则的有关要求,将义务按类别分为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等,并根据新准则对每种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对其进行合理的核算。

六、结束语

此次新准则的主要变化是职工薪酬的分类更加详细、范围更加广泛,并且此次的修订对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了全方位的修订,建立了广义职工薪酬核算的常态化的机制。不仅明确了职工薪酬的新定义,而且进行了原则性费用归集的说明。企业确认的各种应付职工薪酬都要最终进入到企业成本费用中去,特别是直接参与生产的职工薪酬要直接计入到营业成本中,给减少了企业在计算人工成本时粉饰财务报表的可能,特别是离职后的福利和其他长期福利的导入,将精算行业与会计业务进行整合,丰富了职工薪酬核算的会计方法,但也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企业会计工作的难度,此后,会计人员的专业水平必将大大提高并将迎来更大的挑战。

参考文献:

第2篇:会计核算的职责范文

【关键词】 会计核算方法; 会计信息质量; 影响

企业如何选择适宜的会计核算方法,以保证其所提供的会计信息的有用性,是现代企业财务管理的基本要求。而会计核算方法的选择贯穿于企业会计核算的全过程,由于使用不同的核算方法会产生不同的核算结果,所以在确认、计量、记录、报告等阶段对会计核算方法所作的具体选择可能会对企业会计信息质量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

一、确认过程中会计核算方法的选择

整个会计核算程序中,确认是项目应否列入财务报表某一要素的第一道关口。其中要素的定义又是应否确认的首要考虑因素。确认是将某一项目,作为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利润等正式地记录或计入某一财务主体财务报表的程序,它包括同时用文字和数字描述某一项目。对于一项资产或负债,确认不仅要记录该项目的取得和发生,还要记录其后发生的变动,因此在确认过程中要选择一定的标准来衡量哪些数据能够进入会计信息系统,哪些数据需拒会计信息系统之外,从而保证所采用会计核算方法提供的会计信息的相关性、有用性。

(一)筛选过程中具体标准的选择

哪些数据应进入会计信息系统,哪些数据不应进入会计信息系统,其选择、确认的标准有以下方面。

1.可确定性,指与该项目有关的未来经济利益是否能够流入或流出企业。如果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或者产生的经济利益不能流入或流出企业,这样的数据不能进入会计信息系统。如果某项资产被企业所拥有和控制,但却不能给企业带来应有的经济利益,也不能将其再作为资产要素反映在企业主体的报表项目中,否则会造成虚增资产的现象。正因为如此,我国新的会计准则规定,在报表项目中不得再填列“待处理资产损溢”项目,而只用其作为待处理财产处理的一个过渡性科目,在期末必须转平,这样做的根本目的就是使报表所反映的资产能够是企业真正的资产,是符合资产要素定义的资产,符合资产要素确认条件的资产,而不能再用“待处理”来作为企业资产的项目,所以只有具有可确定性的数据,才能进入企业会计信息系统,向会计报表的各使用者提供相关信息。

2.可计量性,指只有能够用货币表现的经济业务产生的数据才能进入会计信息系统。会计计量是根据一定的计量标准和计量方法,记录并在会计主体报表中确认和列示会计要素而确认其金额的过程。该标准简化了会计处理的程序,方便了会计操作,它是会计信息得以量化的基础。如果数据不具有可计量性,则会计信息不会得以量化,也就不能用货币作为计量工具,向企业内外的报表使用者提供更有用、更相关的会计信息。

3.相关性,是会计核算的重要原则,要求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能够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会计信息的价值在于其与决策相关,有助于决策。相关的会计信息能够有助于会计信息的使用者评价过去的决策,证实或修正某些预测,从而具有反馈价值。在会计核算中坚持相关性原则,要求在收集、加工、处理和提供会计信息过程中,充分考虑会计信息使用者的需求。要使会计核算方法所提供的会计信息能满足不同信息使用者的需要,就必须增强会计信息的有用性。

4.可靠性。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为依据,如实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会计工作提供会计信息的目的是为了满足会计信息使用者决策的需要,因此要做到内容真实、数字准确、资料可靠。在会计核算工作中要使会计信息具有可靠性,就应当在会计核算时客观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保证会计信息的可靠性;会计工作应当正确运用会计原则和会计方法准确反映企业的实际情况;会计信息应当能经受得起验证以核实其是否真实。

(二)数据定性过程中具体标准的选择

会计核算中产生的数据要从时间和“身份”两个方面进行定性,只有通过正确地定性,才能准确地为会计报表的使用者提供更相关更有用的会计信息。

1.时间的确认,指进入会计信息系统的数据,是在本期进入还是在以后期间进入。权责发生制的原则要求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凡是当期已实现的收入和已经发生的费用无论款项是否收付都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凡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收付也不应当作为收入和费用。在会计准则中已明确规定了收入确认的原则,如分期收款发出商品,应当在合同规定的收款日确定收入,而不应当在发出商品就确认收入,这正是以权责发生制及由其派生出来的收入实现原则和配比原则作为确认依据的。如果确认依据选择不当,将会直接影响会计信息质量。

2.数据“身份”的界定,关系到数据应以哪种会计要素身份进行会计核算。企业发生的经济业务首先要判断该经济业务使哪些会计要素的内容发生了变化,进而确定所产生的数据归入哪些会计要素中。如果不能准确定位数据所应归属的会计要素,将会对会计核算所产生出的会计信息质量产生严重的影响。

二、计量过程中会计核算方法的选择

会计计量在财务会计运行系统处于核心地位。会计计量是实现会计目标的重要阶段。正如享得里克森所言,“会计上的计量应指向为特定用途提供相关的信息,帮助会计目标的实现”。

会计本质上是一个计量的过程,会计计量着眼于会计要素的计量,会计准则规定了各种会计要素如何、何时计量及计量时变通的方法、原则,这些方法从不同的角度对会计计量行为进行了规范和约束。会计技术是会计基础理论的自然延伸,也是实现会计目标的手段。会计计量本身不仅是会计处理程序中的一个重要环节,而且也是一种不可缺少的会计技术方法,必须对计量的属性、标准和模式作出正确的选择。

(一)计量属性的选择

1.选择历史成本作为计量属性。企业应当基于交易或事项的实际交易价格或成本对会计要素进行计量,这主要是因为历史成本是实际发生的成本,具有客观依据,便于查核,比较可靠。由于历史成本是取得资源的原始交易价格,因而具有可靠性,并且其计量的理论和实践经验很丰富。这些优点保证了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可靠性,但是,在物价变动时,其可比性、相关性下降,收入与费用的配比缺乏逻辑统一性,经营业绩和持有收益难以分清,非货币性资产和负债出现低估现象,难以揭示企业真实的财务状况,因此,在历史成本原则下为如实反映企业资产的价值,为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客观的会计信息,会计准则要求对已经发生减值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从而体现了对历史成本原则的修正。

2.选择现行成本作为计量属性。这种计量属性能避免价格变动虚计收益,反映真实财务状况,客观评价企业的经营业绩。但是,确定重置成本较困难,无法与原持有资本完全吻合;同时,它仍然不能消除货币购买力变动所带来的影响,也无法以持有资本的形式解决资本保值问题。

3.选择现行市价作为计量属性。以现行市价作为资产的现时价值,能评价企业的财务应变能力,消除费用分摊的主观随意性,满足决策相关性的要求。但是,它无法反映企业预期使用资产的价值,因而并非所有资产、负债都有变现价值,并且它违背了持续经营假设的基本前提,即假设企业随时处于清算状态,动摇了会计核算的基础。

4.选择可变现净值作为计量属性。虽然这种计量属性能反映预期变现能力,体现了稳健性原则,保证了会计信息的可靠性,但它不适用于所有资产。例如,无形资产的可变现净值就很难确定。

5.选择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作为计量属性。这种计量属性考虑了货币时间价值,最能体现决策相关性的要求,但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是不确定的,无法满足决策可靠性的要求。另外,会计处理过程中包含大量的不确定因素,很多参数需要估计和预测,如固定资产折旧年限、预计残值、或有事项等,这种预计带有很大的主观成分,预计的结果是否与实际情况吻合,在很大程度上会影响会计信息的真实性。

各种计量属性,各有其优缺点,对会计信息质量既有正面影响又有负面影响,因此在操作中应该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根据企业的情况确定具体的计量属性。

(二)计量标准的选择

计量标准(计量单位)指计量对象就某一属性进行计量时具体使用的标准量度。可供选择的计量标准有两种: 1.名义货币单位;2.固定货币单位(指实际购买力不发生变动的货币单位)。

这两种计量标准也各有利弊,对会计信息质量的影响是辩证的。选择名义货币单位,虽然可以简化会计核算,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会计信息的可靠性,但是存在通货膨胀时,名义货币贬值,很容易造成会计信息的失真。采用固定货币单位,可以增强会计信息的可比性、一致性,但是增加了核算的环节,会计信息的反映更加依赖于会计人员的素质,这在无形中增加了人为因素对会计信息质量的影响。

三、记录过程中会计核算方法的选择

(一)记录方法的选择

在记录过程中,经常采用的核算方法包括:复式记账、账户设置、编制会计分录等,这些都是为了规范会计信息形态而设置的。除此之外,还可以通过会计核算方法的设计和使用达到提供特殊信息的目的。如企业在购进存货时对销货方给予的现金折扣,采用什么方法、通过什么科目来记录现金折扣的取得或丧失。在总价法下,购入材料按折扣前的总价确定成本,取得折扣作为入库材料成本的减项或作为理财收益;如果由于财务管理不力,资金不能及时到位而导致超过折扣期付款,不能取得折扣,在账面上无需做任何反映。而在净价法下,购入材料按折扣后的净价确定成本,取得折扣在账面上不做任何反映;如果由于超过折扣期付款而不能取得折扣,则要将丧失的折扣额计入“现金折扣损失”账户,其正好反映了企业财务管理的低效率。《企业会计制度》要求企业采用总价法对现金折扣进行会计处理,但为了改善财务管理,也为了减少存货成本中计价存在的不确定性,提倡采用净价法进行存货核算。另外,存货计价方法有先进先出法、后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个别计价法等,固定资产折旧有平均年限法、工作量法、各种加速折旧法等,不同的方法必然产生不同的结果,只能选择其中一个方法,但无法证明自己的结果是否真实。会计处理方法的可选择性模糊了会计信息真实性的界限,这更是取决于财务人员的素质。

(二)记录手段的选择

《会计法》关于记账规则的规定并没有涵盖所有具体的会计业务,各单位需要根据法律规定,结合本单位会计工作实际,在与《会计法》的规定不相抵触的前提下,制定单位内部的会计核算和会计管理制度。在已跨入21世纪的今天,计算机技术在各个领域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尤其在会计应用中有了突飞猛进的发展,会计电算化结束了一直延用的手工记账、算账、报账的历史,实现了无纸化工作,而且部分代替人脑完成对会计信息的分析、预测、决策的全过程。许多企业开发了电算化会计信息系统。会计电算化不仅使广大财会人员从繁重的手工操作中解脱出来,减轻了劳动强度,更重要的是极大地提高了会计信息的搜集、整理、反馈的灵敏度和正确度,也提高了会计人员的分析能力,最终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现代网络技术正在改写传统的信息交换方式和时间。在互联网上披露财务报告顺应了全球网络化发展的需要,其具有时效性强、信息量大、面广、成本低、披露规范、减少失真等优点。

四、报告过程中会计核算方法的选择

财务报告是反映一定时期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书面文件,由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组成,是会计核算的结果和最后环节。企业会计的日常核算虽然经过了原始凭证加工成记账凭证,又按业务性质和类别登记账簿,已能连续系统地反映经济业务的概况,但仍然比较分散。作为主管部门、投资人、债权人、企业职工也不可能因为要了解企业经营或财务状况而去翻阅凭证或账簿资料。因此,必须在日常核算基础上把分散在账簿中的会计信息用财务报告的形式集中简要地反映出来。这对各方面了解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都很有帮助。

(一)会计信息列报方法的选择

会计报表是财务报告的主体,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由于表格形式的限制,只能概括地反映各主要项目,对于各项目内部的情况以及项目背后的情况往往难以在表内反映。比如资产负债表中的应收账款只是年末账面价值,至于各项应收账款的账龄情况就无从得知,而这方面的信息对于会计报表使用者了解企业资产质量又是必要的。因此,企业就会利用会计报表附注来提供应收账款账龄方面的信息。再如,在资产负债表中,部分资产项目以其账面价值列示,提取的减值准备项目单独在资产减值准备明细表内反映,与资产负债表相结合,不仅可以真实地反映接近现行市价的资产,而且可以再现资产的账面价值,使会计信息更真实、全面。

(二)会计报表附注说明的内容选择

会计报表附注是对报表有关项目所做的解释,对于某一项经济业务,可能存在不同的会计核算方法,如果不交代会计报表中的项目是采用什么方法核算的,就会给会计报表使用者理解会计报表带来一定的困难;或者由于会计法规发生变化,企业改变了某些项目的核算方法,为了帮助会计报表使用者更好地理解会计报表的内容,就应通过会计报表附注进行补充说明。

(三)披露的充分程度的选择

会计核算中的确认与计量,直接决定着会计信息的质量。由于会计处理中对未来发生的交易事项不予确认,使一些交易事项无法在财务会计报告中得到反映。例如,为其他单位借款提供担保,单位可能到期不能偿还借款,则企业就要产生或有损失或者或有负债;企业诉讼可能败诉,也会产生或有损失或者或有负债。在相反的情况下,就会产生或有收益或者或有资产。因此企业出具财务会计报告时,在财务情况说明书中就应说明单位的生产经营状况,利润实现和分配情况,各项财产物资变动情况,税金交纳、资金增减情况,资产负债表日至报出财务报告前发生的对单位财务状况变动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对本期或下期财务状况发生重大影响的事项以及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等,对这些还没有实际发生的或有事项加以列示,说明其性质、影响以及不确定因素等。

为此,会计信息质量已在我国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社会的进步,人们对于信息的依赖程度也会越来越高,因为会计信息不仅影响到国家宏观经济决策的制定及宏观调控能力,而且是企业微观决策和普通投资者相关投资决策的重要依据,同时会计信息的核算问题又是目前会计工作中最基础的问题,所以还必须不断地学习和深入研究,以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合理。

【参考文献】

[1] 张俊瑞.会计核算方法的选择对会计信息质量的影响[J].财会月刊,2003.

[2] 刘忠玉.会计信息化:21世纪财务会计发展大趋势[J].财经问题研究,2004.

[3] 申山宏.信息化环境下会计核算方法的规范化[J].扬州大学税务学院学报,2003.

第3篇:会计核算的职责范文

【关键词】权责发生制 事业单位 会计核算 必然性 应用

在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不断加剧与城市化建设规模持续扩大的推动作用下,事业单位作为一种为社会大众提供各类型服务的社会组织在经济社会建设发展的新时期急需改革与转型。特别是全国范围内兴起的事业单位改革热潮更加突显出了事业单位现行会计核算基础――收付实现制与事业单位经营管理发展实际之间的矛盾。笔者认为唯有将权责发生制做为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基础,参与到其经营管理的方方面面当中,事业单位才能够以更加全面与真实的会计信息为基础,将公共财政的社会效益与绩效考评职能发挥彻底。笔者现结合实践工作经验,就权责发生制在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中的应用问题谈谈自己的看法与体会。

一、权责发生制在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中的必然性分析

首先,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深化发展的过程中,政府不再是财政活动的唯一参与者。当前的市场经济越来越凸显出一种政府与市场相互融合的发展特性。简单来说,政府参与市场经济的地位已不再是传统意义上的直接干预式,更多的倾向于一种宏观调控的职能。政府相对与市场的地位转变也就意味着其各项行为活动都有必要按照市场经济的一般性运作原则来开展。政府各项经营决策的合理化与透明化都要求资金流动信息为其提供有利支持与保障,很显然,这种财政资金流动信息是事业单位传统收付实现制模式下所无法达成的,这也正是事业单位会计核算要求权责发生制进入的最客观原因。

其次,我国的市场经济发展实际是:国家政府在某一时期内为拉动内需,刺激增长,采取了一种国债发行的方式进行投资。我们不得不思考这样一个问题:在收付实现制式的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当中,由这种发行在外的国债所产生的本期利息应当如何计人事业单位各个会计期间的账面价值当中呢?很显然,这种账面价值的缺失将使得事业单位对于政府资产、负债的管理情况反应失真,事业单位进而也存在一定的财务风险。而这种问题在权责发生制式会计核算当中是能够得到合理规避的。这些正是事业单位会计核算要求权责发生制进入的主要原因。

最后,在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下,事业单位业务收支与结余情况的反应要求会计核算采用权责发生制进行作业。对于事业单位那部分以开展业务活动为目的或是按照提供服务所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来说,无论该笔款项是否已经收到都应当作为事业单位在本会计期间发生的经济业务成果计人相应账户当中。若在收付实现制基础作用下,这笔款项必须等到实际收取的当期才能计人账面价值,这样就存在了一种本期业务归属于下期的问题。这种问题的累计最终会使得事业单位在期末所提供的会计报表当中无法真实、可靠的反映出事业单位在本会计期间的收支与结余问题,事业单位本身也极有可能面临潜在的财务风险。

二、权责发生制在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中的应用分析

我们需要明确一点:收付实现制作为事业单位长期以来所使用的会计核算基础有其深厚的实践基础。权责发生制的改革很显然并非一朝一夕之事。笔者建议这种会计核算基础的改革应带采取渐进为主,针对结合的方式来逐步推进。具体而言,权责发生制在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中的应用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人手。

(一)收入核算。在权责发生制支持下,事业单位的核算应当严格按照“收支两条线”的基本原则进行运转,对于当期发生的经济事项按照其实际发生额在当期予以确认并入账。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对于事业单位那部分存入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来说,会计人员需要按照财政专户实际划拨的款项数额将其计量于财政补助收入科目借方发生额当中。与此同时,在年终结算的过程中,将该科目的账面发生额与财政专户实际收取的金额进行比对,并作出相应的调整。

(二)支出核算。考虑到事业单位支出项目管理的特殊性,我们仍沿用了收付实现制对事业单位所发生的支出类科目进行核算与管理。值得注意的:对于事业单位因接入款项而发生的那部分利息支出来说,会计人员在对其进行核算与计量的过程中需要按照权责发生制相关规定,以借款事项发生时所约定的期限与利率将借款费用纳入当期核算科目,将借款所产生的利息费用按年按月划分到相应的会计期间当中。

(三)对外投资核算。就事业单位来说,其日常经营管理业务中所涉及到的对外投资可以按其投资目的与投资方式的不同可以划分为股权性投资与债权性投资两种。首先,无论是那种对外投资都应当按照权责发生制的相关要求在经济事项发生各个期间对投资成本与投资收益进行确认,决不能在投资收益真实收回该期一次性将投资事项收益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四)固定资产核算。在以权责发生制为会计核算基础的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当中,事业单位所持有的固定资产可以依据实际情况按照使用年限法、年数总和法等几种折旧方法,依照固定资产的原有净值按月对其进行计提折旧核算,所计提的折旧金额应当按照所发生的会计期间归属到事业单位当前成本类项目当中。

第4篇:会计核算的职责范文

关键词:独立学院 会计核算 收付实现制 权责发生制有机结合

中图分类号:F234.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2)06—145—02

一、独立学院会计核算的现状及分析

独立学院是指实施本科以上学历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申请方)与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合作方)合作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举办的实施本科学历教育的高等学校。独立学院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的校园、独立进行教学和财产管理。

独立学院和公办学校在筹资渠道上有所不同,公办学校主要是依靠财政拨款,而独立学院主要是依靠合作方投资及学费和住宿费收入。普通高等学校主要利用学校名称、知识产权、管理资源、教育教学资源等参与办学,社会组织或者个人主要利用资金、实物、土地使用权等参与办学。由于独立学院投资引进了民间资本,因此也必然引进教育成本观念及相应的机制,独立学院在追求办学社会效益的同时,也在追求着经济效益,所以可以按照收入与成本相配比,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原则准确地核算收入、成本及利润,为投资方提供完整、真实及准确的财务报告。独立学院现行财务核算办法是以收付实现制为前提,部分地区以收付实现制为前提,但对固定资产允许计提折旧。因为我国的行政事业性单位是实行收付实现制的预算会计,由于公办学校是事业性单位,实行的也是收付实现制。目前,独立学院的会计核算同母校一样,采用《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以收付实现制作为核算基础。但独立学院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的会计核算已不能满足独立学院发展的需要,不能正确地反映独立学院的教育成本和经营成果,不能全面、准确地记录和反映单位的负债情况,不利于防范财务风险,收支项目不配比,不能真实反映当年收支结余。所以本文对独立学院会计核算实行权责发生制的必要性进行一些探讨。要准确核算独立学院的收入成本及结余,收支就应该配比。收支配比的先决条件是对收入和费用、支出的确认采用权责发生制原则。权责发生制是以权利和责任的发生来决定收入和费用归属期的一项原则,凡是当期已经实现的收入和已经发生或应负担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收付实现制对收入和费用的确定是以款项的实际收付为基准的。

二、独立学院采用收付实现制存在的问题及深层原因剖析

1.收付实现制下因为行政事业单位是财政拨款,故没有设立实收资本及明细科目,不利于反映投资方的权属及变动情况。可以设置实收资本科目,并按学院出资人投资情况设置不同的明细科目。

2.在收付实现制下,因为固定资产不提折旧,造成固定资产账面不实,虚增资产,资产没有随着折旧在成本中体现出来,同时也虚增了利润。可以对固定资产按类别计提折旧,将固定资产的成本在预计使用期内进行摊销,计算各会计期的折旧费用,以便确定各期的经营成果,并对固定资产的原始投资进行补偿,还可以反映各期固定资产的净值。

3.由于独立学院的学生收费主要集中在每年开学后,按学年一次性收取,如果按照收付实现制核算,那么收入主要体现在8月和9月,使得每年的收入集中在两个月里,造成每年只有两个月利润巨大,其他月份利润亏损。不利于正确核算每月利润,并造成报表上的收入利润极不均衡,而实际上按学年收取的学费其受益期应该体现在全学年,整个学年期间收入与费用支出应该配比。一次性计入收入,造成收入成本在不同会计期间畸高畸低,财务信息使用者既无法准确评估当期损益,也不易对不同会计期间的财务成果进行比较。

4.对于应收未收学费没有在账务里显示,无法了解真实的学费收取情况。独立学院每年有部分学生欠费,按照权责发生制的账务处理,这些应收未收的学费应该在所属学费期间先确认为收入,同时形成应收学费,并在学年期间采取必要的催缴学费措施,清收的学费冲减挂账,这样从账务和报表可以直观地反映出学生欠费及收缴情况,为报表使用者提供准确的财务信息。

5.对无形资产没有摊销,收付实现制下来没立无形资产摊销科目,对无形资产也不予摊销,而独立学院的土地使用权本应按照土地的使用年限予以摊销,购置的各种软件也应该按照受益期进行摊销。如果不进行摊销,则无形中虚增了独立学院的资产,并且无形资产没有随着摊销转化到成本中去,虚增了资产和利润。

6.没有准确的核算待摊和预提,不利于准确核算成本。收付实现制下未设置待摊和预提科目,对于本应属于受益期间的费用却在发生的当期一次性计入费用,造成收入和成本不配比。例如,学校发生的暖气费用,有些学校是在取暖期结束后一次性支付该笔费用,但是取暖期通常跨越两个会计期间,如果没有预提应属于当期承担的暖气费用,就会使当期取暖费用核算不准确。

7.没有反映潜在的负债,如应付利息、应付税金及其他应付款项,很多独立学院在建立初期存在投资无法一次性到位,无法满足校园初建时庞大资金的需要,需要从银行取得贷款,在收付实现制下,不反映贷款应付而暂时未支付的利息;对购置的资产类如果购买已完成,但款项尚未付清,或按照采购合同须扣留部分保证金的也没有在应付款项下反映,这些都没有完整地反映学院潜在的负债,不利于防范风险,没有充分披露学校的负债情况,使学校支出被低估,虚增了学校资源。

8.不能准确地核算结余,因为收付实现制没有准确地核算收入和成本,没有实现收入和成本的配比,所以无法准确地核算学院的经营情况和经营效益,对于投资方评估绩效考核没有提供真实和完整的信息。

三、对独立学院预算和会计核算办法的思考

大多独立学院同时实行预算管理制度,高等学校的预算是指高等学校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任务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其内容包括收入预算与支出预算。预算管理是在预算过程中涵盖预测、试算、平衡、执行、调整、分析、评价、奖惩等环节的完整的管理过程,是实现高校事业发展计划的重要管理控制制度。预算编制必须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总原则,收入预算坚持积极稳妥原则,支出预算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勤俭节约的原则。为保证预算的严肃性、有效性,预算一旦编制完成并经审核后,原则上不予调整,对未能列入当年预算,但确需开支的非预算项目,应由学院领导班子集体研究讨论并报董事会通过后方能列支。

现在多数独立学院在作会计核算时,同时进行预算对学院的财务活动实施控制和监督。每学年初对于收取的学费及住宿费作统一计划和安排,形成学年预算,然后在该学年对预算的执行情况进行控制和监督。在预算的执行中,实行的是收付实现制,有效地监督了学院的资金使用情况,但是无法正确地核算收入成本及利润。在会计核算上,实行权责发生制,能准确提供成本信息、财务状况,全面反映资产和负债。故二者可以有效地相互补充,使得财务活动既核算准确又对学院的资金使用有一个直观的管理和监督、

在国外,很多国家政府会计的核算基础都采用了权责发生制,如美国、法国,在政府会计核算和财务会计报告中采用了权责发生制,在预算编制上采用收付实现制;新西兰、澳大利亚、英国在政府会计核算和财务报告中采用权责发生制,预算编制及财务报告也采用了权责发生制;加拿大在政府会计核算和财务报告中采用了权责发生制,在预算编制上对部分项目采用权责发生制。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借鉴西方发达国家先进经验,立足国情,在会计核算上逐渐改进不能全面反映资产和负债,提供准确成本信息、财务状况的收付实现制,以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的真实经济状况。独立学院实行权责发生制,将会克服收付实现制所带来的局限性和缺陷,更加准确地反映学校的财务状况,提供投资者所需要的财务信息。同时,学校预算实行收付实现制又将直观地反映学校的现金流情况,二者相互结合,从而使独立学院的核算体系更加完善。

第5篇:会计核算的职责范文

一、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在会计确认中的体现

一是会计主体确认。即明确各项交易或事项的范围,把握会计处理的立场,将会计主体与所有者的经济活动区分开。一般来说,法律主体是会计主体,但会计主体不一定是法律主体,当交易或事项的实质与他们的法律形式不一致时,要反映其经济实质。

二是资产确认。资产通常是以是否拥有所有权作为判断标准的,以下对资产的确认就体现了其经济实质:融资租赁固定资产,从法律形式看,在租赁开始日承租人并没有取得该资产的法定所有权,但从经济实质看,承租人通过承担支付约等于公允价值和有关财务费用的义务。获得了在其使用年限的大部分时间内使用租赁资产的经济效益,在会计核算上应将其确认为企业资产;自建固定资产,《企业会计制度》中“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规定,是对有关自建固定资产计提折旧、长期借款利息资本化、“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等事项核算时考虑的关键所在,这体现了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无形资产,根据无形资产的两条确认标准,企业自创的非专利技术以及由企业自创的生产秘诀,虽未经公开注册,在法律上得不到保护,但却能给企业带来超额利润,按照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应确认为无形资产;未来不能再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产,如企业三年以上的应收账款、库存积压物资、淘汰设备、长期无效益的对外投资等,均应排除在资产之外。

三是负债确认。例如,售后维修形式上企业没有在销售时发生修理费,但据以往经验,所售产品总有部分需返修,即企业在销售时实质上已承担了一项经济责任。遵循实质重于形式原则,企业在此条件下应确认一项负债,且这项负债是由现实交易产生的。

四是收入确认。收入确认条件之一是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注重的是经济实质――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而不是法律形式――所有权。以下对收入的确认,即可体现这一原则:售后租回,从形式上看,该交易所售商品的所有权及其主要风险和报酬都已转移,但实质上资产的售价和租金是一并计算的,因此售后回购实质上是销售方的一种“融资”行为,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不能确认收入;分期收款销售,分期收款销售是指商品已经交付,但货款分期收回的一种销售方式,从法律形式看,销售方仍保留着商品的所有权,但从经济实质看,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实质上已经转移给购买方,因此销售方应确认商品销售收入;代销商品的归属,从商品所有权的转移分析,代销商品在出售以前所有权属于委托方,代销商品应作为委托方的存货处理,但实质上是受托方的决策和行为决定和控制着代销商品。为使受托方加强对代销商品的核算和管理,现行会计制度也要求受托方对其受托代销商品在资产负债表存货中反映。

五是借款费用的处理。新准则规定:购建或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计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应当停止资本化。即如果企业某项应予资本化的资产虽形式上尚未竣工验收或完工,但实质上已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应当将其支出费用化。这样防止了某些公司在一些工程完工并交付使用后,迟迟不办理竣工结算,企图将一些借款费用资本化,达到虚增当期利润的目的。在实际工作中,还会出现分部建造或生产的资产分别完工的情况,对于这种情况也应按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进行判断。此外,新准则将借款费用可以资本化的资产范围从固定资产扩大到“需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的存货、投资性房地产等”'从专门借款扩大到一般借款,这实际上扩大了该原则的应用范围。

六是关联方交易关系的确认。在企业财务和经营决策中,如果一方有能力直接或间接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则他们之间存在关联方关系;如果两方或多方同受一方控制,则他们之间也存在关联方关系。根据财政部2001年12月27日颁布的《关联方之间出售资产等有关会计处理问题暂行规定》,上市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如果没有确凿证据表明交易价格是公允的,对显失公允的交易价格部分(实际交易价格超过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部分),一律不得确认为当期利润’应当作为资本公积处理,在“资本公积”科目下单独设置“关联交易差价”明细科目进行核算,这部分差价不得用于转增资本或弥补亏损。可见,规定充分体现了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

七是衍生金融工具的会计确认。衍生金融工具的特点之一就是合约所体现的交易是将在未来发生的,但无论是权责发生制还是收付实现制,都要求以过去已经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为基础。由于衍生金融工具隐含巨大风险,从合约的订立到履行过程中,价值不断变化,因此,应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在合约已订立且风险报酬实质转移的情况下,就开始对其确认、记录、报告和披露。

二、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在会计计量中的体现

一是资产减值。主要体现在:计提坏账准备,有些债务企业,欠款时间未超过3年,企业也没有撤销、破产从形式上看,这项应收账款很可能收回,但如果实质上债务企业已经资不抵债,现金流量严重不足,或因严重的自然灾害等停产,在可预见的未来会发生倒闭而在短时间内无法偿付债务,此时债权企业应确认坏账损失;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首先判断资产价值是否可能减值以及减值的程度,若有证据表明资产的可变现净值、公允价值或可收回金额低于成本,就应计提减值准备;全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和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一些在形式上有完整实物形态,但实质上已毫无价值的存货,应全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有些固定资产从形式上看,其使用期限超过一个会计年度且有实物形态,但实质上这些固定资产一经使用,就可能无法变现,其可收回金额近乎等于零,例如政府从环保角度考虑强行企业停用的水塔、烟囱、桥梁等固定资产,就应在期末全额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二是长期股权投资。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应视具体情况分别采用成本法或权益法进行核算。如果企业持有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权益性投资,即对子公司投资,采用成本法处理;如果企业持有能够与其他合营方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的权益性投资,即对合营企业投资,采用权益法处理;企业持有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即对联营企业投资,采用权益法处理。可见,是否具有控制权或重大影响是经济业务的实质内容,至于所规定的持股比例,只是形式上的判断指标。

三是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中换入资产成本的确定。《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第3条规定,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同时满足:该项交换具有商业实质;换人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在确定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是否具有商业实质时,企业应当关注交易各方之间是否存在关联方。未同时满足第3条规定条件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当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从法律形式上看,交换双方是否为关联方,并不影响交易,但从商业实质上看,这对交易的公允性产生影响。

三、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在会计记录及会计报告中的体现

一是相关账户调整。例如,某企业为充分利用闲置资金而购入一批短期有价证券,后因某种原因(如预期该证券市价上扬)实际持有时间超过一年。从形式上看,这一事项符合长期投资,但从经济实质看,其仍保持原来的为获取现实经济收益这一短期投资目的。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企业可不必对此进行账户调整。

二是或有事项。例如,对很可能发生且金额能可靠估计的诉讼赔偿,尽管在资产负债表日还没实际支出,但其发生有一定的内在必然性,因此,就要预先列为负债和费用(或损失),分别计入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说明。

第6篇:会计核算的职责范文

关键词:行政事业单位 收付实现制 权责发生制

一、引言

我国行政事业单位是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经费,以实现社会效益为宗旨、不以盈利为目的的部门预算单位。我国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工作,普遍是采用以收付实现制作为核算基础的会计制度。自从改革开放以来,收付实现制总体上可以适应预算收支管理的需要。但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逐步发展的背景下,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内容也逐渐呈现出复杂化和多方面发展的趋势,现行的收付实现制已经满足不了当前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的需要,单位内部的会计信息无法得到真实、全面的披露。针对收付实现制存在的种种弊端,行政事业单位只有深化改革,采取权责发生制,才能更好地反映单位真实、完整的财务状况。

二、现行收付实现制核算存在的主要弊端

(一)收支不配比,导致当年收支结余未能准确反映

结余是衡量行政事业单位预算执行情况的一项重要指标。在收付实现制的原则下,行政事业单位在当年的结余就是当年实际发生的收入和支出的差额。当执行年度预算工作的时候,上下级的相关财政部门通常都会出于某些原因,出现已经安排好的预算而未能及时支出的问题,这就会导致行政事业单位当年的结余不准确。

(二)因未能全面反映负债情况,导致财政风险难以防范

在收付实现制下,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和负债等方面的相关信息也难以保证准确、及时的反映。原因就在于收付实现制对负债的确认是根据确定的货币计量支出,而不像权责发生制强调的是现实义务的发生。对于会计核算工作来说,无法对政府的相关债务进行核算,这就造成了行政事业单位真实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不能真实、准确的反映,其必然后果就是夸大了政府的可支配财政资源,隐藏了未能列支的单位债务。

(三)会计信息未能全面地反映出经济活动的实质

只有高质量、准确和客观的会计信息才有利于会计信息使用者作出正确的决策,因此对于会计信息的要求必须是具备及时性、相关性、可靠性、清晰性和可比性等一系列的特征。但是,在收付实现制的会计核算制度下,行政事业单位对于会计信息的处理工作是根据实际收到或者支付业务款项的时间来作为记账凭证的依据,并不是根据发生经济行为来进行规范性的记账。对于一些实际已经发生了,却因为没有收到或者支付相应的款项而没有在经济业务中进行记账,就会影响到会计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因此,在收付实现制下,会计信息失真的现象较为严重,导致行政事业单位的经济活动未能得到真实的反映。

三、行政事业单位实施权责发生制核算制度的重要性

(一)顺应我国行政事业单位宏观调控职能转变的要求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我国的财政在本质上属于一种大包大揽的模式,政府对市场上的一切经济活动进行管制,政府往往利用直接分配财政资金的方式来实现自己的目标。但是随着我国市场化的水平逐步提高,政府和市场在经济运行中的分工界定也逐渐明晰,政府对传统过于追逐经济效益的观念有所转变,因此也由原来直接干预市场的方式转向了利用宏观调控的手段,工作的重心落在了社会的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上。然而,这些转变需要政府必须遵循市场经济发展的规律。除此之外,政府还应当重视其工作的透明度,提高对宏观经济的管理能力。然而,只有通过正确的决策才能指导工作的顺利完成,从侧面上上就说明了准确、及时、全面的会计信息的重要性,但是基于收付实现制下财政资金流动信息所存在的弊端,只有通过权责发生制才能更好地实现行政事业单位宏观调控职能转变。

(二)能真实地反映出行政事业单位的收支和结余情况

我国的行政事业单位在进行业务或者对人民提供服务的时候,不论服务的款项是否已经到账,所取得收入应当全部计入单位的账户里,假如要等到真正收到款项才列为收入的话,那么行政事业单位就很有可能将当期所发生业务的收入列入到下一个会计期。同样,对于我国行政事业单位费用支出方面,不论费用是否实际发生,也都应该作为行政事业单位的支出真实地登记入账,假如等到实际支付款项的时候才登记入账,那么行政事业单位也会将本期业务的支出纳入到下一个会计周期进行核算。所以,根据目前的收付实现制,在会计报表中所体现出来的收支并不能完全揭示企业当前的资产负债和经营业绩的真实情况,而采取权责发生制就恰恰能弥补当前的这种缺陷。

(三)能全面地反映出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和负债情况

虽然我国在近几年的经济得到了快速的发展,但是行政事业单位的支出也逐年在加大,再加上通胀率不断增加,赤字和公债的发行规模不断扩张,种种因素已经影响我国经济的健康和可持续发展,在1998年以来,我国增发了大规模的国债来促进经济的增长,但是在当前的收付实现制核算制度下,国债所发生的利息费用并没有在当期得到精确的反映,所以难以准确判断一个经济主体真实的经营情况。而采取权责发生制,就能够反映出行政事业单位在某一会计周期内所发生的成本费用,真实地反映出我国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和负债情况。

参考文献:

[1]曾小玲.权责发生制是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的必然趋势[J].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2012(12)

第7篇:会计核算的职责范文

关键词 新会计准则 集中核算体制 转变 重要性

1 新会计准对企业则带来的影响

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了包括1项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准则在内的新的一整套企业会计准则体系。这在会计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新企业会计准则首次实现了与国际会计准则的全面接轨,将促成会计信息的重大变革,标志着中国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趋同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正式建立,对于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高对外开放水平和加速中国融入全球经济都具有重要意义。它对企业行政事业产生了深刻的影响:

新会计准则实施后公允价值极有可能成为调节利润的工具。传统会计计量是建立在历史成本的基础上的。仅仅对已发生的交易或价值进行计量,许多信息得不到及时的反映。公允价值计量下,资产和负债按照公平交易,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者债务清偿的金额计量,投资者、债权人等会计信息使用者可以及时了解企业当前所持有资产负债的真实价值。采用公允价值为金融市场降低风险、消除泡沫、保护投资者利益,取得良性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环境。引入公允价值后,即将发生的价值也将计入会计信息内。这样,历史成本原则与公允价值还要长期的共存下去,形成双计量的局面。

新的《债务重组》准则重新界定了债务重组的定义,定义中强调了“让步”的概念,新准则明确了只有在“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的情况下”的前提条件,才可以对获得债务的让步确认为债务重组收益和损失。这些变化也影响着企业的偿还方式。

2 企业行政事业管理集中财政核算体制的缺陷与不足

实行会计集中核算,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凭证、账簿、报表、银行账户和其他会计资料全部拿到了会计核算中心,由会计核算中心完成对各单位账务的核算和监督,并具有对各单位所有资金、账户、账务处理等业务行使监督、服务、管理的职能,还行使会计资料档案保管及资金管理权,这时如果审计部门要审计委托单位的账务时,由于两者之间增加了一个会计核算中心,会计核算中心与委托单位可能就一些会计核算责任问题相互推诿,以及要在两者问来回查阅和询问、辩认,增大了一些认定难度,将给审计工作带来不利的影响。

另外在实物资产的管理,尤其是在固定资产的管理上较为薄弱,各预算单位是固定资产的实际使用者和保管者,但相关资产的账务处理却在会计核算中心两者相脱离,不利于固定资产的管理。

会计监督的力度难以充分发挥。实行会计集中核算的目的是使单位的收入与支出、资金来源与资金流向、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等财务活动都处于有效的监督管理之下。“中心”实行大厅作业,柜组办公,只能忙于报账、记账的具体业务,对单位各项支出,仅仅审核单位报来的单据是否合法,只要单据合法有效,不管单据上反映的经济业务是否真实,都予以报销。只能承担会计账务处理,没有时间和精力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特别是失去实地监督和日常监管缺乏对单位经济活动直接、及时、有效的监督。

会计集中核算制度中里心大厅式的工作模式,造成了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相分离,使中心的知情度具有明显的局限性,难以对统管单位实施全进程的会计监督。

在会计集中核算制度下,会计人员远离预算单位经营管理的现场,不能详细了解其经营管理活动的真实情况,再加上现在一个人要负责几个单位的会计核算和报账工作,工作量是以前的几倍,因此很难为预算单位提供服务,又参与财务管理工作,其直接后果是各预算单位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严重脱节,无法为预算单位合理、有效地筹集与使用财政资金提供合理建议,财务与会计的天然联系被割断,预算单位的财务活动由于不能得到会计人员及时、有效的信息支持,财政资金筹集与使用的效率降低,同时也降低了预算单位的竞争管理水平。

另外,在具体操作过程中还有一些技术性问题,如网络系统的发展程度,银行记账系统和会计核算中心的核算系统的兼容性问题;同时也存在一些解放思想和统一意识的问题。因此适当的转变是完全必要的。

3 集中核算体制的适时转变顺应新会计准则的发展

我国目前财政体制改革主要集中于支出管理的改革,各地都大胆创新采用各种具体改革方式,会计集中核算制度正是在配合支出管理改革和加强财政监督的过程中地方采用的一种创新模式。但也必定有存在的问题。

从改革的实践经验和效果看,会计集中核算制度适用于地方各级财政预算单位;从财政支出的过程看,会计集中核算制度适用于地方各级财政预算;从科技发展社会进步的趋势和要求看,会计集中核算制度适用于各级财政预算单位统一核算。

预算编制的相应改革,也就是说预算要细编,实行部门预算,支出预算要细化到每个部门及每个项目,核算中心就根据我国行政事业单位会计集中核算现状分析及展望细编的预算指标办理各项资金支付。而目前纳入核算中心管理的单位实行部门预算工作尚未到位,在支出方面随意性仍然存在,预算对支出的控制和约束非常薄弱。预算单位内部监督和管理弱化削弱了预算单位的自我约束和管理。在降低预算单位内部违法腐败成本的同时,也降低了预算单位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的责任意识和能力。

总之,为了更好的完善市场信息,财政集中核算体制的转变是必要且应该大力倡导的。

参考文献:

1 周琦,新会计准则对企业财务管理实务的影响,商场现代化,2009(583)

2 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经济科学出版社,2006

第8篇:会计核算的职责范文

新会计准则已大体实现了中国会计准则体系与国际准则的整体趋同,但由于中国经济的特殊性,新会计准则在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资产减值损失的转回、部分政府补助的会0计处理等少数问题上与国际会计准则仍存在差异。因此,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在对中国会计准则体系建设进展予以高度评价和赞赏的同时,希望得到中国政府更多的协同。笔者在此仅就我国新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在资产减值转回规定上的差异进行一些粗浅的分析,并提出本人的看法。

为了规避某些可能发生的通过资产减值计提和转回来恶意操纵利润的现象,财政部日前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明确规定,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不包括存货、投资、建造合同资产、生物资产及金融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不得转回,只允许在资产处置时再进行会计处理。这一点与“美国会计原则认为减值作为一个新的成本基础,不可以逆转,不允许资产减值转回”是一致的。

但是,国际会计准则认为,资产减值会计是以决策有用观为理论基础,通过提供资产真实价值,向企业现实的和潜在的投资者提供信息,以帮助他们做出正确的决策。资产减值会计以资产价值代替历史成本计量,将资产账面价值大于该资产可收回金额(或可收回净值、市价等)的部分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或费用。资产减值损失的冲回反映一项资产在使用或出售方面的潜在服务能力,比确认资产减值损失时有所提高,从提供资产真实价值量度的角度考虑,资产减值是应该允许恢复的(对于商誉减值损失则不允许转回),企业应认定那些引起资产潜在服务能力提高的估计改变。

与此同时,为了避免人为主观随意冲回资产减值的虚假发生,《国际会计准则第36号――资产减值》则详细规定了企业何时应冲回资产减值损失的情况,具体如下:

1.企业必须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判定是否已有迹象表明以前年度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再存在或已减少。如果企业必须估计该项资产的可收回价值,同时必须遵循重要性原则,判断是否有必要将以前年度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冲回及确认资产的可收回价值,至少应考虑以下因素:

(1)外部信息:资产的市价当期已大幅下跌;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等企业经营环境,或资产提供服务市场在当期或未来期间发生重大变化,对企业产生正面影响;当期市场利率或市场投资报酬率已经降低,并可能影响企业计算资产使用价值时采用的折现率,从而大幅度提高资产的可收回价值;

(2)内部信息:资产使用或预计使用方式和使用程度已经发生或在最近将要发生重大改变,对企业有正面影响;如当期发生资本支出,对资产加以改良或改进,从而使其超过原评估业绩水平;计划中止或重组资产所属业务;内部报告所提供的证据表明,资产的经营业绩已经或将会比预期的好。

2.如果有迹象表明已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再存在或已减少,即使没有冲回减值损失,企业也需要按有关规定对该项资产的剩余使用年限、折旧(摊销)方法或残值进行重估并予以调整。

国际会计准则在处理资产减值转回的问题上保有高度谨慎性,明确规定在一项资产的使用价值高于其账面价值时,如果仅仅是由于正常的时间推移而导致未来现金流入的折现值提高,资产的服务潜力并没有提高,即使资产的可收回价值已高于其账面价值,也不能将资产减值损失冲回。企业在前次确认资产减值损失以后,只有在计算资产的可收回价值中所使用的估计发生改变时,才能冲回以前年度已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此时,资产的账面价值必须增加至其可收回价值。这里的增加即为资产减值的冲回。资产减值损失的冲回应立即在损益表中作为收益确认,除非企业按照其他国际会计准则要求,资产是以重估值入账(重估资产减值损失的冲回应作为重估值增加,遵照相关国际会计准则规定进行处理)。资产减值损失冲回一旦确认,该资产的折旧应按新账面价值予以调整。

3.国际会计准则还明确规定已确认的商誉减值损失不能在以后期间冲回,不允许由于估计的改变而对商誉减值损失予以冲回(如折现率的改变,或与商誉有关的现金产出单位的未来现金流量在时间或数量上的改变)。除非:(1)由于没有预料到的非正常外部事件的再次发生所造成的减值损失;(2)随后发生的外部事件抵消了(1)中事件的影响。

从以上情况可以看出,国际会计准则对企业资产减值冲回规定的合理性、规范化及积极作用是显而易见,对可能出现的虚假也作出了严格的限制,不必心存疑虑。

第9篇:会计核算的职责范文

关键词:央行业务;事后监督;内控体制

中图分类号:F830.31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4-0017-2012(4)-0010-03

目前,人民银行逐步建立健全了由业务核算部门、内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事后监督等部门构成的内部控制体系。这些部门从不同角度、不同层面维护央行业务的稳健运行,防范和控制风险。事后监督部门单设以来,从其职能发挥的效果来看,各级会计核算部门的整体业务差错率呈逐年下降趋势,会计核算质量逐步提高,防范和化解资金风险的能力不断提升。但是,整体来说,内控体系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如内部信息传导沟通机制和协调机制尚待建立,内控体系中职能部门的职责划分尚不明确,监督检查职责和监督内容相互交叉(尤其在会计核算业务的监督控制方面),事后监督职能的发挥与总行对事后监督工作的要求和希望存在差距等等,而事后监督在内控体系中的角色定位不够清晰是形成这种情况的原因之一,因此,需要科学定位事后监督在央行内部控制体系中扮演的角色。

一、事后监督在央行内部控制体系中的作用分析

(一)事后监督具有的监督优势

在人民银行内控体系中,事后监督部门成立较晚,但其提高会计核算质量,防范资金风险的职责,以及对核算业务监督的专业性,使它与其他内控部门相比,具有独特的监督优势。

1、每日实施监督,监督具有连续性

事后监督每个工作日持续进行,监督人员对上一工作日的核算业务进行全面的审核与检验。这种对业务的不间断的监督,能及早发现存在问题,尽快采取措施。相对于内审、纪检部门的不定期检查监督,克服了时滞现象,是目前央行唯一能对核算业务进行持续日常监督的机构。

2、监督重点突出,具有风险防范能力

事后监督在全面监督的基础上,重点对大额资金汇划、特殊业务处理等涉及资金出入、核算系统管理、重要事项变动的风险环节进行监督。对这些风险点的监督,可以充分利用各类业务资料集中齐全的优势,从账务关系对应的角度,准确核对业务操作的真实性,有效监控资金来源和资金去向,造就资金风险防范的“防火墙”。

3、作用独特,具有业务督导作用

基于上述两个特性,事后监督的存在有助于消除怀有作案动机人员的侥幸心理,有效规避道德风险。事后监督以对日常业务核算的规范性要求为基点,按照制度规定,将发现的问题和苗头通过多种渠道反馈,不断提示对业务操作及操作流程的要求,督促核算部门加强核算管理和控制,将有可能转化为资金风险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

(二)事后监督在内控体系中的独特作用

事后监督对会计核算业务实行全面和连续监督,与会计核算部门有着天然的紧密联系,直接接触到会计核算的具体业务和详细数据,其监督结果可为上级领导的科学决策提供信息支持,为其他内控部门提供监督信息、监督线索,为被监督部门提供促进会计核算规范化的改进建议和加强风险防范的意见。因此,鉴于事后监督工作的特点和其在央行内控体系中的监督优势,处在联系着前台业务核算部门和后台内控管理部门的位置,身兼会计核算控制和监督控制的双重角色,从人民银行内部控制管理的实际状况看,事后监督处于内控体系中核算业务监督的“中枢”位置,发挥着中心监督作用。

二、事后监督职能定位的局限性影响其职能的充分发挥

(一)事后监督职能定位偏低与其担负的监督职责不相适应

在总行《关于改进和加强事后监督工作的意见》中,虽然指出事后监督属于“会计核算监督的范畴”,但又指出事后监督工作“是会计核算过程的延续,是会计核算业务的后台”,强调事后监督工作的会计核算属性甚于其会计核算监督的属性,弱化了事后监督的内控职能。事后监督职能定位与其肩负的把好会计核算质量关,加强资金风险防范的职责不相适应。工作实践中,由于事后监督职能定位偏低,对事后监督工作存在着认为其只是前台会计核算业务的延伸和二次复核的观点,把事后监督简单地定位为“事后”的查错纠弊部门,忽视其具有的对会计核算的监控职能,不利于事后监督工作向纵深发展,不利于内控体系的进一步完善。

(二)事后监督职能定位偏低制约其职能的充分发挥

一是制约监督的独立性。事后监督的独立性包含形式上和实质上两方面,形式上的独立以事后监督部门单独设立可以实现,实质上的独立必然伴随着职能地位确定,工作职责、工作范围、工作方法等的清晰界定。职能定位的局限显然在实质性上制约事后监督的独立性,使事后监督在履行职责时难以处于超然地位,且容易受到来自外部的干扰,监督的有效性难以保障。二是制约监督权威的树立。事后监督的对象一般是同级的业务核算部门,若会计核算过程结束于事后监督工作完毕之后,核算部门会有“产品”(会计核算)还有下一道“工序”(事后监督)作处理的想法,出现降低对核算业务质量要求的倾向,一些不规范的作法得不到及时纠正,甚至出现有些问题屡查屡犯的情况,事后监督的监督权威得不到有效树立,由此导致事后监督的工作压力增加而监督效力却大打折扣。

三、事后监督在内控体系中的角色定位

从事后监督与央行其它内控部门之间的关系看,既相互独立、各有侧重,又相互联系、目标一致。清晰定位事后监督的职能,并对其职能加以细化、完善,有利于其全面履行对会计核算业务的监督职能,有利于发挥内控体系的整体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