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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杨熙温婉的外表下,却藏着坚韧不拔的决心与毅力,让我们一起来看一个女性的励志故事。
从公司白领到执业律师,因一次意外的发生,那不堪回首的磨难,使她华丽转身。
只有我来承担
用杨熙律师自己的话来说,对律师行业她是半路出家的,虽然她也曾毕业于一所政法院校的涉外经济法专业,但做律师前她曾在国有企业工作过多年,一直平平淡淡,无忧无虑,直到有一天,一个重任突然向她砸来,打破了原有的平静。2007年12月的一天,一个意外侵袭了她的家庭,她的兄弟突然去世,扔下一个工程公司无人接管,公司这时尚有几处工程没有完成,家人都对公司状况一无所知,万千头绪不明,公司债权债务需要完善处理。没有其他合适的人选来接管,“只有我来承担”,作出这样的决定,杨熙说当时那种“舍我其谁”有些悲壮。在这之前她对建筑工程行业一窍不通,对公司可能潜在的复杂危险因素一无所知,如果接管,自己可能会背负太多的负担,陷入不可预知的麻烦之中。但如果不处理善后,那些债权人将会纷至沓来,家人生活将不得安宁,同时公司将因外债权无法收回而蒙受损失,最后她决心以一个女子的肩膀,担起这个重任。杨熙说,当时的经历让自己得到了从未有过的磨炼。“那是2008年初的冬天,南方出现罕见的凝冻灾害,这也许是我人中度过的最寒冷的冬天。”那时因凝冻路滑,她把布条绑在鞋底就出发了,穿梭于工地、银行、税务局及各部门之间,亲自处理验收、收方、结算工程款及其他公司杂务。当时的工地已经因凝冻停工,脚手架上凝着长长的冰柱,沙堆也已被冰层覆盖。一次她去讨要工程款,工程项目部活动板房建在一个山坡上,她小心地从坡上往下移,差点从坡上摔下,还好反应及时,她快速下蹲,坐了一回“滑滑梯”。“现在想想,当时的处境真的是非常艰苦,零下7度的天气还在屋顶收方,还在指挥工人做室内防水修补作业,时间紧迫时,还要自己动手。急着回家过年的民工围着自己讨要工钱,为了公司的事四处寻求援助……”一幕幕画面让她至今难忘。
终于在家人的支持和朋友的帮助中,一切善后。这一次真正接触到公司管理,杨熙发现,如果一个企业管理不善,如果不注意风险的防范,会出现致命的损失与后果。再想想自己所在的这个老国企,也因一些历史遗留的管理问题,被动牵扯进一些诉讼与纠纷之中,蒙受了不应有的损失。她开始思考,在这样没有前途与生机的老国企消磨青春,退休终老,自己的人生将会毫无意义,她愿意挑战,她立志做一名企业法律顾问律师,专门服务于企业,于是她选择去攻克号称“天下第一考”的司法考试。在准备考试期间,时间是很有限的,白天工作没有时间,就用工作之余学习,工作之余要做家务就家务之余再学习,当艰苦的努力终于换来成功时,她不禁喜极而泣,因为这实在来之不易啊!在这样一些过程中,她成就了坚韧不拔的素质,而这也正是一名优秀的执业律师所应当具备的。每当有周围的朋友感叹佩服的时候,她为朋友的理解与支持而感动,但她清楚的知道,其实未来的路还很长。
房产公司法务总监
杨熙凭借着自己在大型国企10多年的工作经验,在律师执业之初即以良好的综合素质受聘于一家著名的房地产公司任法务总监,成为了一名出色的建筑房地产商事律师!
杨熙告诉记者,在国有企业和建筑工程公司的工作经历正好为今天在房开企业的法务工作奠定了一定的基础,没有那段经历,自己今天也许不会做建筑房地产律师。在企业多年的工作经验,使她熟悉企业的管理方式与流程,很自然地选择了法律事务的专业方向――企业法律顾问。一切皆有因果,皆有缘份。
谈到房地产公司的法务工作,她滔滔不绝:“不要小看这个工作,涉及的范围是比较多的。”一般常见的工作有:为公司的经营管理和决策提供法律意见,代表和辅助公司参与重大项目和重大业务活动的洽谈和谈判,合同的起草、审查、签定及管理,起草其他协议、函件,知识产权保护,对诉讼案件的处理,处理公司劳动人事纠纷、规范劳动用工行为,公司规章制度的制定和修改,法律培训等。特别的事务还有项目的考察,对合作企业的资信调查,企业投融资,公司重组、并购、改制等。因房屋的开发建设销售牵涉到人数众多的拆迁安置户、物业管理服务对象的业主以及购房的广大消费群体,要做好这样的群体工作,协调好与他们的关系,也是相当不易的。在对外关系上,需要与司法机关、工商机关、主管部门保持良好的沟通渠道,最后,这么多的工作做完了,档案的归档整理也是很重要的,这样能固定证据,也为以后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依据与参考。每一样工作都需要对所涉专业有所了解,熟悉相法法律、法规,具备处理事务的执业经验,并且需要组织协调好内部分工,分清主次,系统梳理。
致力于公司法务研究
企业之有法务如同国家之有国防一样重要,保证其行为合法,才能获得一个自由发展的市场空间,保障自身不受侵犯,就像一个国家维护自身尊严一样。
在过去的计划经济时代,律师以法律顾问身份介入企业管理是很罕见的,但随着改革开放的推进及市场经济的到来,国家法制建设的完善,企业事务日益繁多,风险增加,企业日益重视律师在企业管理中的作用,开始聘请法律顾问,而在企业内部组建法律事务部是达到一定规模的大企业所选择的最佳法律服务方式,并逐渐为一些企业所了解及接受。
杨熙认为在企业内设法律事务部以专业资深律师配合公司职员属性的法务部员工共同合作的方式是为公司节约资源与成本,提高工作效率的最佳方式。
公司事务中需要处理大量而又常规的法律事务,将频繁发生而又简单的法律事务交由公司内部法务助理自行处理,由公司法务助理去配合律师来完成基本的相关辅助工作及处理档案的归档整理及办公室杂务。这样既减少了法律顾问的成本,又提高了工作效率。
因部门建立在公司内部,法务部员工了解公司内部结构功能、授权体系、公司现状等,遇事能迅速获得有关事务的详细信息,能快速做出应急反应,能及时高效地处理法律事务。
专业房地产律师进驻的优势在于他比公司法务人员更了解这个行业,对所涉及到的建筑工程、物资采购、物业管理等事务不仅能快速反应,而且能够更专业,加之专业律师本身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在法律信息的获取和法律问题的研究上,又比公司员工更具有优势,并且具备一般员工所不能享有的特殊的调查取证权和执业话语权。法务律师是深深融入公司的一员,比单纯的法律顾问律师更了解公司的内部管理及发展战略,省却了律所与公司的沟通、交流步骤,提高了工作效率。
中图分类号:D920.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4)09-077-02
2009年,某食品企业与某贸易公司之间签订了一份价值300余万元的食品买卖合同。在买卖合同中,买方贸易公司提出,在合同签订后会先付预付款20%,在收到货物后会立即支付剩余所有款项。由于食品公司在之前与贸易公司签订过几次少量的买卖合同,且贸易公司在收到货物后也及时支付了货款。食品公司认为贸易公司的信誉良好,遂按照合同的约定按时支付了所有了的货物。但货物在被贸易公司签收后,即被该公司抛售,公司也被注销,经查,这是由贸易公司“煞费苦心”策划的一起诈骗案。造成食品公司损失的最主要原因在与食品公司并没有对买卖合同进行细致的审查,造成公司面临严重的经营风险损失。因此,若想在市场经济中站稳脚跟,确立自己的市场地位,不仅要确立自己的竞争优势,更要在经营中树立风险意识,加强合同审查,避免遭受不必要的损失。
一、公司法务工作中合同审查和风险防范存在的问题
(一)公司法务管理意识不强
公司的法务意识是公司建立健全法务管理体系的前提,只有公司意识到法务部门的重要性,才能建立起完善的法务管理体系。首先,一些公司并没有建立专门的法务部门,甚至没有专门的法务人员。在公司签订合同的过程中,多是由公司的销售人员或者业务员直接与客户签订合同,对于合同的细致条款并没有仔细审查,因为多数销售人员或者业务员根本不具备独立审查合同条款的水平和能力,一些细节条款可能就会成为公司遭受损失的主要原因。其次,一些公司没有健全的法务管理体系。有些公司虽然有法务部门,但是由于管理不佳,法务部门的人员并没有肩负起应有的严格审查合同文本的责任。这主要与公司并没有将合同损失的责任归责到具体部门、具体人员有关;缺乏赏罚分明的管理制度是公司法务部门难以高效运行起来的前提。最后,公司法务部门的人员素质不高。一支高水平、高素质的法务人员是企业审查合同的重要基础,但许多公司的法务人员的素质并不高,而且公司也缺乏对法务人员的系统培训,导致他们的水平难以与日益复杂的合同文本审查需要相一致。
(二)合同文本不规范、条款约定不明
合同文本是双方签订合同的“意向书”,规定双方的关于合同的具体内容以及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明确、详细的合同条款规定能使公司避免因约定不明导致的无谓损失。但是,一些公司在签订合同时,对于合同的文本并不重视,签订的合同内容过于简单,导致双方之间约定的意思不明,出现纠纷时也无法通过合同文本的内容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例如,有些公司在签订合同时规定,卖方需按买方的需求供货,在双方出现合同纠纷时,以合同法以及相关解释的规定加以解决。这样的约定根本不符合正规合同的规定,增加了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承担的风险和损失,不利于维护公司自身的利益。
(三)忽略了合同的动态审查
合同的审查不仅体现在合同签订之前,也体现在合同签订后的履行过程中。在签订合同之前,根据对方公司的市场信誉、注册资本等因素对合同文本的内容进行审查,这是签订合同的前提。但是,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由于公司的资金、经营状况、履行能力等都会不断的发生变化,在签订合同后的交货、验收以及结算等环节,都可能出现履行不能的情况。这就需要法务部门的人员及时跟进合同履行的动态过程,防止因对方履行不能给公司可能造成的损失。要认识到签订合同之前审查的必要性,更要在履约的过程中,审查对方的履约能力等经营状况,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
二、合同审查和风险防范的具体策略
(一)组建专业化的法务人员
拥有一支高素质的法务人才队伍是公司在合同审查和风险防范方面的最重要保障。首先,有条件的公司要设立专门的法务部门,这样有助于实现公司业务的专门化分工,提高公司法务的管理水平和运行效率;没有条件的公司也要根据公司规模以及业务的需要,聘用专门的法务人员,使得合同审查与风险防范工作由专门的法务人员来处理。其次,招聘专门的法务人员。合同审查与风险防范是一项要求极高的工作,必须由具备该学科知识的人才来胜任。公司应当招聘那些法学科班出身、拥有法务工作经验的员工,这样有助于公司的法务工作尽快开展起来。最后,定期组织法务员工培训。在市场经济环境下,公司运行的风险不断增加,只有及时为员工培训必要的知识,才能更好的做好合同审查和风险防范工作。公司可以定期组织员工到高校学习专业的法务知识,请教授为员工们讲解合同审查的必要理论知识;还可以邀请优秀的法务专家到公司为法务部门员工授课,提高他们在合同审查工作中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以法务工作的实际案例为基础进行讲解,丰富员工的法务工作经验。
(二)合同文本的具体审查
1.合同主体的审查
对法人资格审查,主要是看其是否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对非法人单位的资格审查,应审查其是否按规定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有些法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或经营单位,可以在授权范围内,以其所从属的法人单位的名义签订合同,产生的权利义务由该法人单位承受,主要审查其所从属的法人单位的资格及其授权。对自然人的资格审查,主要是对自然人的自然状况的了解,确定其是否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如果该自然人所签合同是依法不能独立订立的合同,应及时取得该自然人的法定人的追认。对代订立合同的人的资格审查,一定要审查人的身份和资格,即是否有被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其行为是否超越了授权范围,最后审查其权是否超出了权限。对于从事一些重要的生产资料或特殊商品的生产和经营的特殊行业的当事人,法律或行政法规要求取得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或相应的资质,在这种情况下,在审查合同主体资格合法性的时候,还应要求对方出示相应的证明。
2.合同内容的审查
合同内容的审查包括合同名称是否合法,避免张冠李戴,似是而非;标的物本身是否合法,审查标的物是否属禁止或限制流通等;另外还需审查履行方式是否合法,生效方式是否合法。合同内容要尽可能明确、具体,避免出现模糊词语等可能导致出现纠纷时无法分清责任的情形。例如,对于合同中约定,如果出现纠纷,双方应按合同法的规定予以解决。对于这样的合同就要根据合同的性质和特点及时作出修改。此外,还要注意格式合同的审查。例如,对于对方提供的格式文本,要仔细审查该合同是否符合合同法的规定,有无格式条款,在审查后就合同内容要求对方做出合理的解释,如果双方的理解不一致应重新修订该条款。
3.违约责任的审查
违约责任的审查也是合同审查中最重要的工作。审查时应注意,如果合同是由对方起草的,应细致审查合同中是否存在不平等的违约责任条款以及加重己方责任的违约责任条款,对于发现的要及时协商修改。
4争议解决方法
合同发生争议以后,争议的解决方式和管辖法院往往也是双方所关注的焦点。合同应明确双方出现纠纷时的解决方式,并按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约定争议解决的地点。可以约定为,由双方协商解决或者申请某某仲裁委员会仲裁,或者约定向某方(供方或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1、参加江苏中电设备有限公司的股份制改造变更为中电电气(江苏)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过程,配合外聘律师事务所的法律尽责调查,适时提供法律建议和服务。
2、参与中电电气(南京)光伏有限公司对中电电气(南京)新能源有限公司和中电电气(上海)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两个组件公司并购,审查并购文件。
3、参与股份公司营销政策的制定,审查制度合法性;评估、修订变压器销售合同文本,审查修改于制度配套使用的《商协议》等合同文本。
4、参与中电电气集团有限公司与南京铁路建设有限公司共同成立南京南站光伏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合作协议审查、修改,进行法律风险评估。
5、参与中电电气(江苏)股份有限公司对通化变压器制造有限公司股权收购和业务开展情况的前期考察、调研工作,提出法律意见。
6、参与中电电气集团有限公司与大同煤矿集团机电装备制造有限公司合资成立大同煤矿集团机电装备中电电气有限公司的工作,对合作协议、公司章程进行草拟、审查,办理公司设立的工商登记事务。
(二)、根据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对重大法律风险提交评估报告,供管理层参考。
1、1月向相关部门提交《企业劳动管理法律指引》,对企业常见的《劳动合同法》相关的适用问题进行详细的解释与指导。
2、2月向集团领导提交《关于中电电气(南京)光伏有限公司对中电电气(南京)新能源有限公司和中电电气(上海)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收购的法律意见书》。
3、6月向集团领导和人力资源部提交《2011年上半年劳动争议案件评估报告》,对因公司不规范行为引发的多起劳动争议案件进行剖析,总结原因、问题,提出改进建议。
(三)、为子公司、职能部门提供有效法律服务,处理重大法律纠纷;检查异地子公司法律工作开展情况。
1、为江苏中电输配电有限公司与福建建德三师水泥有限公司的变压器质量纠纷提供法律建议,拟定和解方案。
2、调查、处理江苏中电输配电有限公司与大唐漳州风电有限公司的变压器质量纠纷,提出了可行的处理方案、建议。
3、协助企管部处理临时用工陶纪明的工伤补偿事宜,与对方协商达成协议。
4、对合同履行中的争议,草拟书面函件与客户协商;对客户违约,可能造成公司重大损失的合同,指导销售员从客户处取得违约证据,如kunye c0,limited公司推迟交货,指导销售员取得对方书面认可手续。全年共为子公司、职能部门提供各类法务服务60余次。
通过上述工作,化解纠纷,弱化矛盾,避免了诉讼案件的发生,维护了公司形象。
(四)、检查、监督江西景新公司法律服务工作开展情况。
1、监督江西景德半导体新材料有限公司法务工作开展:保持与外聘驻公司律师的密切联系,定期检查工作日志,及时协调处理重大问题。
2、 要求江西法务对全部涉外采购合同进行梳理,对未履行完毕的每份合同的签订、变更、终止的法律手续是否完备、是否存在法律风险给予说明并给出法律意见。
3、 监督合同履行,及时处理纠纷:对因付款延迟导致大量供应商不满引起的合同履行问题进行协调,提供解决方案;对于供气公司要求涨价引起的重大纠纷,适时指导、草拟函件,提出法律建议等。
4、与其它部门合作,参与公司项目的决算工作。
(五)、积极维护和拓展外部司法关系,为解决集团法律风险创造良好的外部司法环境。维护与扬中公检法机关、仲裁机构的关系;拓展与省高院、镇江中院、江宁法院、江宁公安的联系沟通,与两地司法机关保持良好的工作联系。
二、基础管理目标完成情况
(一)、清收应收账款,维护资金安全。
1、工作业绩:
⑴ 超期货款:全年共处理超期货款4253.6万元,其中2011年遗留2088.8余万元,2011年新移交2164.4万元。截至2011年11月底,共回笼超期货款2370万元,清户169户。
⑵ 离职销售员欠款清理:经过一年时间的诉讼,第一批诉讼的25件离职销售员欠款案件一审已全部结案,回笼欠款15万元。
2、工作措施:
⑴ 超期货款方面加强诉讼力度。为加快超期货款清收速度,重点通过诉讼方式清收。积极协调各方,充分利用司法资源,共诉讼案件29起,结案23起,结案率80%,另有2起案件已冻结金额73万余元。全年通过诉讼而回笼货款621万元。
⑵ 坚持出差,深入每个客户实地了解货款逾期支付情况,对客户提出质量等问题及时予以解决,回笼货款。
(二)、严格执行合同评审制度,评审全集团对外经济合同。
1、审查、草拟重大合同:参与谈判、审查与丘博保险(中国)有限公司保险合同,与人民电器厂、华达物资公司、正泰公司的战略合作协议,与德国海德里希设备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的重大合同,提出法律意见;起草中电电气(南京)特种变压器有限公司与上海地澳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专利许可、技术合作开发协议等重要合同。
2、严格按责任状要求做好日常合同评审工作:今年面对人员减少、工作量增加的问题,法务部发扬团队精神,精诚团结,加强合作,克服困难,保障合同评审日常工作按时完成。
⑴ 截止至11月底,评审变压器销售合同2800余份,重点审查客户资信,识别安装公司、皮包公司等履行能力不能保障的客户,预防法律风险。
⑵ 对非标产品库存,逐份审查合同,向运营计划中心核实履行情况,分析法律风险,对每台产品给出处理意见。
⑶ 对在评审中发现的未签订合同先发货、预付款(全款)未到先发货引起的法律风险予以汇报,指出问题,提出法律意见。
3、评审集团及股份公司采购合同2900余份;基建及其他合同193份。对此类合同,重点审查合同是否与招标结论一致;对采购特殊产品如危险品、劳保用品等国家规定必须取得特殊生产许可的,严把资质关,审查供应商相关证照;对生产、质检用设备要求留质保金;根据运输公司人员协助卸货受伤事故,提示完善采购合同文本,预防将来再发生卸货人身损害风险。
4、评审光伏产业子公司各类别合同合计698份(国内销售220份,国内采购478份),着重审查对方单位资信,对合同提出了修改意见。
5、根据新公司的建设及集团各子公司发展情况,适时制定、修订标准合同范本。
⑴ 根据江西景德半导体新材料有限公司的建设进度,及时制定销售合同文本。
⑵ 根据劳动争议仲裁经验,重新修订劳动合同文本,使之更加完善。
(三)、 规范商标与工商登记管理事务,维护公司知识产权。
1、为建立商标管理体系,在集团内实施规范的商标管理,制定《集团商标管理制度》并公布实施。
2、打击商标侵权和对公司不正当竞争行为:针对江苏宝亨新电气有限公司、扬中市中电电工设备厂、国际中电集团、中电变压器股分有限公司等使用与我集团近似商标,利用字号相近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行为,集团已对以上公司提起知识产权诉讼和不正当竞争诉讼,共3起案件。其中不正当竞争诉讼一审胜诉,判决支持我方全部诉讼请求,判对方赔偿30万元(对方提起上诉,二审中);其余两案仍在审理中。
3、为策应变压器、组件两大产品的海外销售,保护公司知识产权,按注册方案推进海外商标注册,上半年共取得国内外17件商标权证。
4、及时办理工商年检及日常工商行政事务,确保集团及子公司各项工商登记合法、有效:办理中电电气(江苏)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变更登记;办理中电电气(镇江)电力变压器有限公司成立工商登记;办理中电电气(南京)新能源有限公司和中电电气(上海)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因被收购而引起的工商变更、外资注销等各项事务;办理江西景德半导体新材料有限公司名称变更;办理集团、各子公司各项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年检等事宜。
(四)、多形式多渠道灵活开展法律培训与宣传,努力提高集团管理层和员工的法律素质。
1、按年度培训计划,本年度共对新上岗的营销员进行合同法培训4次,培训人次120人,课时16课时。
2、为了提高集团及子公司人事管理者的法律基础知识,安排外聘顾问杨惠弟进行劳动法相关知识培训2次,重点讲解了规章制度的制定、应用,劳动关系建立、解除等法律知识和实践要求。
3、针对近年职务犯罪多发,给公司造成严重损失的情况,为教育销售员,提高法律意识,减少职务犯罪发生,在半年度营销会议上对全体与会销售员进行预防职务犯罪培训。
4、在《中电人》法律专栏发稿,进行法律教育宣传。共刊载《安全案例宣传之资信调查》等 篇法律宣传教育文章,为员工工作、生活中常遇法律问题给予法律指导与宣传教育。
三、运用专业技能,一方面以法律手段维护集团利益;一方面群策群力,充分发挥法律智慧,避免集团卷入重大诉讼,减少案件索赔额,维护集团形象。本年度通过妥善办理诉外、外诉经济案件共为集团挽回损失60万元;减少索赔839余万元。
1、诉外经济纠纷案件处理情况:
⑴ 中电电气(南京)太阳能研究院有限公司与高邮海光照明器材厂仲裁案:因研究院定作的太阳能草坪灯灯具和太阳能路灯灯杆质量与客户天津镇洋公司的合同要求不符,导致天津镇洋对我公司提起质量纠纷诉讼,在妥善处理天津镇洋案件后,少支付天津镇洋公司货款20万元;对高邮海光申请仲裁,根据案件需要及时联系到行业协会专家出具鉴定结论,争取到胜诉机会;4月双方达成调解:高邮海光退还货款、支付赔偿共计40万元,自行拉回有质量问题的灯具。该事件引发的两个案件通过努力共为公司挽回损失60万元。
⑵ 中电电气(南京)太阳能研究院有限公司与南京康中科技有限公司货款返还仲裁案。1月份对康中公司提起仲裁,要求按协议返还货款130多万元,在仲裁过程中发现对方有到期债权,及时向玄武区法院申请保全,6月该案也达成调解:对方同意退还货款并赔偿相应损失共计150余万元,目前该案正在申请执行。
2、外诉经济纠纷案件处理情况:
今年外诉经济纠纷案件发生较多,全年共处理5起案件,涉案金额达1700万元。自2011年以来金融危机造成外部市场环境恶化,同时因公司各层面员工缺乏风险意识,尤其是业务经办人缺乏足够的工作责任心,未尽谨慎义务,使本可避免的纠纷因处理不当引发了重大诉讼。法务部积极应对,精心准备,力争公司利益不受侵害。具体情况如下:
⑴ 芜湖天航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诉中电电气(南京)特种变压器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案:对方要求支付工程款及利息共计609594元,经协调达成调解,仅支付本金和诉讼费,对方放弃利息4万元。该案暴露公司管理上两个问题:一是在建基建项目未依法报建,设计方案修改未及时报批,造成工程无法竣工验收;二是公司项目负责人不尽责,人员交接后互相推诿。
⑵ 安徽众安实业有限公司诉中电电气集团有限公司质量纠纷案:对方要求我公司承担质量赔偿的连带责任,支付500万元。该案发生后,及时调查取证,向公安报案,因调查及时、手段得当,使对方在11月份撤诉,避免了公司卷入一场高额索赔纠纷。该案发生的原因一方面是他人为谋取不法利益私刻我公司印章伪造合同,另一方面是公司的报价、标示制作、领用等方面缺乏登记管理措施,无人进行跟踪,使他人得以利用漏洞达到不法目的,使公司卷入无谓的讼争。
⑶ 上海永续机电科技有限公司诉中电电气(南京)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货款纠纷案:要求我公司支付货款67万余元,法院一审驳回该单位对半导体公司的诉讼请求,对方败诉。该案的胜诉体现出使用公司标准合同文本的意义,合同条款的完备使公司取得诉讼先机。
⑷ 常州益鑫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诉中电电气(南京)新能源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对方要求我公司支付违约金900余万元,并对公司银行帐户进行了冻结,给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该案发生是因经办人对合同签订、履行、解除等重大环节无法律意识和常识,对已解除的合同无书面手续,导致引起重大诉讼,经两次开庭,该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⑸ 洛阳市坤义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诉中电电气(南京)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该案反映合同经办人缺乏基本的商业交易业务技能,对收货、验货、退货、发货等重要环节的处理不规范,存在重大风险漏洞。案件经两次开庭后与对方达成调解,为公司减损二百余万元。
3、劳动争议案件处理情况:今年共发生劳动争议案件7起,数量比往年大幅降低,仲裁请求277859.4元,给付金额58348.1元,减少索赔219511.3元。具体情况如下: 四、严厉打击职务犯罪,追究犯罪人责任,挽回公司损失120万元。
1、石志斌侵占公司财产案件:该案已结案,石志斌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对其在乐山的房产等分别进行变卖和出租,挽回损失30余万元;
2、宋如峰挪用资金案:被挪用的90万元已追回。
3、魏灿龙挪用案:已初查立案,对其已网上追捕;祝建飞、严明武挪用案作为共同犯罪已经立案,并已经网上追逃。
5、陈必林挪用案:因其金额较小,直接江宁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一审已经判决确认应给付款挪用金额8280元,因对方地址无法查实,公告判决,目前正在申请执行。
五、工作中的不足
1、对子公司的监控还不到位,除合同评审监督流程外,在其他方面的监督力度较弱,风险防控子流程未建立。
2、当年移交欠款的清欠率不高,与责任状要求有差距。主要在于:第一,工作创新不够,按老思想老套路进行工作多,对清收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研究少,创新少,办法少。第二,与内部、外部的协调不到位,对质量问题的解决拖拉等,司法机关部配合出差办案等都对货款回笼造成一定不良影响,未及时解决这些问题。第三,招标的合同无管辖权,移交的无管辖权的案件越来越多,清欠带来难度。
3、离职销售员欠款清欠工作进展幅度不大,有待加大力度。
本人概况
姓名:XXX
性别:男
民族:汉
政治面目:党员
学历(学位):本科
专业:法律
联系电话:12345678
手机:13901111234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XX大街10号
邮编:100007
Email Address:
呼机:66806688-1234
教育背景
毕业院校:中央民族大学 1992.9--1996.7 法律专业
*通过国家律师资格考试
*通过国家英语六级考试,听说读写熟练
*熟练掌握计算机和互联网的操作及使用
工作经历
*1996.9--1998.9 XX大型国有股份制企业
法务人员
处理公司日常诉讼、非诉讼法律事务及知识产权事务/负责防范法律范围内的风险,与其他部门共同协作防范各类风险/培训员工法律知识
*1998.10--至今 XX集团公司
律师
负责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中的法律事务/起草、审核公司相关合同方面的法律文件/ 拟定公司法律规章制度和法制建设方案/参与处理公司内外经济纠纷和公司重大业务谈判等
个人简介
拥有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工作经验,了解各种法律文件;熟悉各类公文、法律文本的书写;具有较强的表达和沟通能力;具有较强的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为人正直、遵纪守法;爱好广泛,乐于与人交往,较好的团队精神。
本人性格
开朗、谦虚、自律、自信(根据本人情况)。
一、集团公司前期法务工作及法务自查表的回顾
集团董事会办公室在浙通司[20**]5号文中要求在所属各单位、在建项目部设立法务人员时,已经明确规定,设置法务人员的目的是:
1、对集团的法务工作起承上启下作用,起到集团与所属单位法务工作联系、中转和协调的作用。
2、保证所属单位合同会签制度的有效进行。
3、妥善管理所属单位与合同有关的各项文档资料。
4、参与所属各单位与法律有关的各项事务的处理。
5、其它交办事宜。
集团董事会办公室在浙通司[20**]14号文中,进一步明确要求集团所属各单位法务人员,对本单位的法务情况作一调研,目的在于促使各单位法务人员对本单位的法务工作情况有一个全面、清晰的了解,以便后继法务工作的持续开展。
从各单位反馈回来的自查表中可以看到,集团所属各单位的法务工作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思想认识不统一。
对于法务工作在企业中的作用与地位,从总体上仍停留在打官司的认识上,对于法务人员参预事前法律风险控制的认识并不统一,现状是:有的单位所有合同均经法务人员审核,有的单位根本没有法务人员参预,而且从总体上来讲事后救火员的定位占了主导地位。但国家经贸委、国资委立足于现代企业法务工作的开展,对于企业内部法律顾问的定位则是:法律顾问不只是打官司的角色,更为重要的是法务人员是领导的法律参谋与助手。让法务人员参预到生产经营活动中,不但可以提高法务人员对于本单位业务和管理模式的深入理解,也有助于法务人员从这些活动中,发现法律问题,加深对法律条文的领会,进而从法律的视角提出完善生产经营活动的办法,做好事前法律风险防范的工作。全集团应将法务工作的关口从事后统一到事前上来,将法务人员从救火员统一到企业风险控制员的角色上来。
2、各单位法务工作开展程度参差不齐。
有的单位已经实现了对常规业务合同的法务人员参预审查的制度,但有些单位还没开始,只是有争议时就去找外聘律师处理诉讼,而内部法务工作处于真空状态。
3、各单位法务人员的法律工作水平参差不齐。
有的单位的法务人员已具有很强的专业水平,具有独立的处理法律事务的能力和参预合同会审把关的能力,但有的单位的法务人员可能刚刚接触,对于如何开展法务工作处于迷茫状态,不清楚自己该做哪些事。
4、合同相关档案管理处于薄弱状态。
从自查表中可以看出,尚没有哪家单位在自查表中提及法务人员参预对合同相关档案的管理问题。各单位对于法务档案的理解仍局限于诉讼案卷上,没有把法律实务中所常遇到的“打官司就是打证据”的理解,运用到实际工作中来。集团公司已经发生过的一些案例说明了合同相关资料缺失所造成的案件处理上的困扰,另一些案例也从反面证明了相关资料的齐备对于诉讼案件的有效处理,所带来的便利。法务人员参预档案管理,就是参预证据的形成、收集和整理。收集证据不是为了诉讼,但没有证据的支持,谈判也不会有力。
二、20**年集团公司的法务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20**年法务工作的主要目标,简要来说,就是要建立建全法务人员的工作队伍,完善集团公司的基础性法务工作制度。
围绕主要目标,重点做好五个方面的工作。
1、展开对法务人员的法律学习培训工作。
制度规定的再完善也得靠人去执行,合同签订水平的提高靠的也是人的水平的不断提升。没有人的质量水平的提升,工作的质量水平的提升是不可想像的。所以在全集团法务人员队伍中,采用多渠道、多方式进行法律培训与学习工作,也是当前一件重要而长期的任务。比如:定期集中学习、法律专项问题培训、集团法律顾问室巡查即时解答、集团报上设立法律知识园地等等。集团董事会办公室将与有关部门商议制定一种长效的法务学习与培训制度,为法务人员法律工作水平的提升搭建一个平台。
2、在全集团各级树立以事先防范为主,事中控制为辅,事后救火为补充的法务工作指导思想。
事后救火式的法务工作,不只是耗费企业高层及相关部门人员的大量精力,干扰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而且需要企业投入大量的资金,效果还往往不佳,增加企业额外的成本及费用支出。这种思路与现代法务工作的思想及国家有关企业法律顾问的规范文件的要求是不同的,也不利于最大限度降低企业损失。
事前防范式要求在不断总结以往经验和教训的基础上,在总结旁人的经验教训的基础上,防微杜渐,将这些经验与教训上升为管理的制度,上升为合同的条款,使同样事情不再发生或减少发生的概率。达到减少事后救火的发生率,为企业减损服务。
事前防范式考虑到合同订立后,风险的形成与积累总是一个不断变化的动态过程,而这个过程与合同履约的过程同步并行,所以,事前防范式也同时要求事中控制的同步并行。采用事中同步跟进、主动控制的方式,一方面是可以消除后发的法律风险,另一方面对于合同订立中未考虑到的地方,也能及时加以补救完善,从而将法律风险产生的可能降到最低限度。
3、探索法务人员工作业绩考核评定体系。
没有考核就没有促进的动力,也只有考核才能做到使更适合法务工作的人进入到法务工作的岗位上来。集团高层、董事会办公室及集团人事部将深入探讨法务人员考核的模式,逐步建立法务人才梯队管理的制度,比如:年度法务工作评优工作、法务人员会签底稿及会签质量评比工作。集团将结合法务人员考核工作的展开,促进法务人员法务工作水平的不断提升。
4、建立合同会签制度。
合同会签制度是事前防范工作的基础性工作。坚持合同会签制度也是集团公司高层一直以来所强调和遵循的,其目的是集合企业各部门的智力,找出合同中存在的问题并加以完善,从而提升合同签约的水平。
合同在履行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及争端的解决,立脚点还是合同的规定,事实上,国家的法律体系再完善,也不可能将现实生活中所发生的一切情况都规定进去,特别是在民商经济活动中,法律更倾向于当事人意思自治主义,允许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彼此的权利与义务,使当事人之间的约定上升为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法律。这种现状决定了,合同中约定的内容决定了合同的履行,决定了企业的经济利益。法律工作实际上也就成了企业的经济工作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
合同会签制度就是要通过会签的形式,使企业对外赢利行为和成本支出行为得到最有利于企业的安排,使企业利益最大化,要在合同签订过程中尽可能多地争取对我集团公司的有利条款。法与商是结伴而行的,商行为从某种程度上而言就是法行为,合同会签质量不是一个部门的事,但法务人员应努力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5、建立合同相关文件的档案管理制度。
档案管理工作不是可有可无的,一份合同并不能说明任何问题,甚至合同是否得到执行,是否被修改废止,是否经历过价格调整,产生经济利益的纠纷责任在何方等等一切问题的解决,无不是与合同档案的管理密切相关的。
合同档案就是合同从开始订立直到履行完毕的全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资料,这些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各类书面材料、往来信函、对问题的解释性说明、会议纪要、鉴定文件、视听资料等等。这些资料不是可有可无的,平时不注意收集,到用时就会非常后悔,比如,要证明杭萧钢构提供的是格式合同,就得证明,我们此前提供的一切修改意见均未被采纳,而这个就有赖于先前合同缔约谈判中所形成的修改合同的各类文字材料,如果没这些事东西,格式合同这一点,就无法证明。格式合同与格式条款在法律上,对于当事人双方对某一问题的理解产生不一致时,法院将按照对提供方不利的解释加以认定和裁断。
总结过去,展望未来,法务部在公司领导的带领下根据今年公司的发展规划和工作要求展开2018年上半年工作,以资金安全、疑难账款的强力收回为工作核心;以应收账款的催收,公司重大事务的协助配合,新签合同、补充协议、法务催款函的起草、审核把关等几大方向为工作重点;对内协助支持公司客户管理部、财务部、采购部、办公室、综合管理部等部门的工作,对外以催款,商业谈判等为法务部的工作拓展,下面将对法务部上半年具体工作进行总结并对下半年工作展开计划。
2018年工作总结
一、合同管理
(一)审查、起草新签合同数量
截止2018年6月31日,法务部共审查、修改合同260份,其中销售合同86份,原材料采购合同55份;车辆配件、车辆维修、车辆辅助用油、机械设备、基建类合同53份;设备租赁合同(泵车、罐车、铲车租赁合同)35份;其他合同(办公用品采购、软件维护、清理外包、皮带外包等)31份。(合同台账见附件1)
(二)重大合同(标的额100万以上)履行情况分析
1、2018年新签重大销售合同履行情况分下(详见附件2)
2、原材料采购合同履行情况分析
为缓解中心资金紧张,并降低采购成本,2018年上半年中心以商承方式采购水泥,商承到期如未进行付款届时将面临巨大资金压力与诉讼风险。为防范风险,法务部一方面将配合销售部门加大应收账款的催收,另一方面配合采购部与水泥厂家进行洽谈,必要时达成还款协议延长付款期限。
3、顺义搅拌站机组改造合同履行情况分析
(1)合同履行阶段:
顺义搅拌站机组改造目前正在进行基建工程,因地质原因导致基建施工中增加打桩降水工程量,加之一带一路、降水天气等不可抗因素的影响,机组改造工程工期延误较长时间。
(2)合同履行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合同中约定违约金数额较低,逾期一天按照合同金额的1‰支付违约金,最高不超过3%。对方违约成本较低,对其约束力不强,导致工期一再延误;
二是总承包方对基建分包方监督力度小,致使分包方施工进度慢,时工期延误的重要因素。
(3)应对工期延误采取的措施:一是发工作联系函、律师函要求总承包方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否则追究其违约责任;二是要求总承包方派驻工程监理人员,加强对分包队伍的监督管理;三是要求总承包方更换基建队伍,抢抓工期。
(三)合同审查签订、履行中存在的风险
1、合同审查中的不足
(1)合同审批部门将拟签订合同报法务部审核时,因合同相对方提供材料不齐全的原因,相关部门大多数情况下无法按照合同管理办法的要求提交证明对方合同履行能力情况的文件和人的授权委托书。因此,在合同审查中,法务部仅通过网上查询合同主体资质等情况对主体的合法性做初步判断,对相关情况的真实性、对方资信等无法确信,有可能因为相对方不具有主体资格、人为无权、越权、缺乏履行能力等情形,从而影响合同的效力和履行。
(2)审查合同时遇格式合同文本、或权利义务内容简单、风险较小的合同,仅是口头告知合同经办人需修改的地方或在拟签订的合同中直接修改,而未出具书面的法律意见书,使合同审核阶段出现漏洞。
(3)审核新类型的合同或涉及专业领域合同如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等,存在一些专业条款理解不到位、合同双方权利义务、违约条款不明确,缺乏可操作性,导致合同履行中难以限定对方违约行为,无法追究对方违约责任。
2、合同签订时的问题
合同订立因存在一方先签字盖章,另一方再签字盖章的情况,此种情况下往往对方通过邮寄的方式将盖章合同送达合同主管部门,合同上缺少对方的签字及日期。合同中往往约定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或因越缺少签字而使合同未生效,或因缺少签字盖章日期,而无法确定合同生效日期。因合同未生效,无合同履行及违约的限定,可能给守约方造成损失而无法弥补。
3、合同履行中的问题
(1)合同相对方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付款义务,经催告,对方同意及时付款或出具还款协议,但常借故拖延付款或签订还款协议,最终因无书面付款协议而成功拖延付款。
(2)商品混凝土买卖合同中付款条款常与结构封顶、办理完毕结算有关,如工程结构封顶,办理完毕最终结算后三个月内付清余款。合同中因未约定结构封顶时间、结构封顶后办理完结算时间,对方常因此而拖延办理结算,从而拖延付款。
(四)合同管理中的工作改进
1、合同审查时要求各部门严格按照合同管理办法的规定,提交相关审查资料;仔细审查每一份合同,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2、遇新领域合同有疑问时,一方面要自学,查找相关资料,另一方面向上级法务、顾问律师请教,切不可闭门造车。
3、合同盖章时,要求经办人签字、写明日期;如对方未签字的,告知经办人员通知对方补齐签字、合同签订日期。
4、还款承诺、协议严格落实到书面上;对合同条款仔细斟酌、约定办理结算、付清尾款的期限,保障条款具有现实可操作性。
二、诉讼案件
(一)2018年诉讼案件情况(详见附件3)
截止到2018年6月31日,法务部接收债权共计23167047.93元,已通过诉讼和非诉相结合方式回收债权18571184.5元,其中诉讼案件为建工“润世中心二期工程”、建工“动力增容工程”、通利达“百子湾公租房一标工程”,共回收债权18151022元;非诉案件中铁遂“地铁7号线3标”工程通过多次与对方洽商,结清债权420162.5元。
未结涉诉案件金额为5421995.93元,分别为:中建六局“奥林匹克花园二期(A)地块工程”、大洋“A区地下车库”、城建四“第五广场”、总参四部“益泰恒生”。
(二)诉讼过程中存在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1、诉讼过程中的存在的问题
(1)立案时因对诉的合并情况理解不到位,而被裁定不予立案,造成时间耽搁。将合同相对方一致的两个独立的买卖合同作为一个诉讼案件申请立案,被告知两个案件应分别立案。上述情况属于诉的客体合并的情形,应当分别立案,法官视情况可以合并审理、分别判决。
(2)诉讼程序战,时间长,效率低。开庭前,被告为拖延开庭,于答辩期最后一天向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法院作出驳回裁定后,对方又提起上诉至二审法院作出裁定之日一般为3个月时间,此段时间不计入审限,此种情况下简易案件审结完毕至少半年以上。一审判决后,对方亦可能提起上诉,自立案至判决生效至少3个月至6个月。一个案件从一审到二审可能要经历一年时间,这就体现出以诉讼方式收回债权效率之低。
(3)证据保全意识低。接收以及发出函件没有保留快递单号,无法查询邮寄、送达时间,难以证明诉讼中对方或是法院程序上是否违法。
(4)获得胜诉判决后,执行难。一般情况下,如对方有履行能力,仅为拖延付款的,立案后开庭前或开庭时双方便能达成和解或调解协议,对方亦能按照和解、调解协议履行付款义务。如对方确实无履行能力,即便获得生效的胜诉判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因对方无可供执行的财产,也无法执行回欠款。
2、应对措施
(1)加强理论知识的学习和理解,将理论应用于实践。立案前,做好充分的论证,对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详尽分析,对从立案到案件审结可能出现的情况进行预演并制定出应对措施。做到知己知彼,百战不殆。
(2)如对方准备程序战,一是尽可能通过己方诉讼行为在程序上缩短时间,比如收到对方管辖权异议申请书后立即向法院提交答辩状可以节省5天时间;收到对方上诉状立即向法院提交答辩状可以节省15天。虽然这些时间微不足道,但应尽最大的努力争取早日获得胜诉判决。二是加强与书记员、法官沟通,尽快安排开庭审理。三是加强与对方沟通,尽可能达成和解,在一定期限内支付欠款,申请撤诉。
(3)提高证据保全意识,将合同履行过程中、诉讼过程中来往函件挂号、邮寄、电报、电话记录和邮寄凭证等单据都要整理入档。
(4)为保障债权的实现,及时采取诉讼保障措施,如诉前保全(采取诉前保全后30天内向法院起诉)、诉讼中保全及判决生效后进入执行前的诉讼后保全(应当在生效判决确定的履行期届满后5天内申请强制执行)。
三、其他工作
1、业务风险评估与规避、往来函件解读与回复。
截止6月31日,法务部共协助客户管理部、综合管理部出具律师函5份,工作联系函10余份。发函后对方积极还款或签订还款协议,通知回函的期限内未回函的法务人员则采取诉讼手段维护中心合法权益。
2、加强制度建设,并严格落实。
(1)为加强法治国企建设,促进企业风险管控水平的提升,法务部依据集团“七五”普法工作实施方案及实业公司的“七五普法”工作实施细则,制定了商混中心的“七五”普法实施细则并严格贯彻落实细则要求。
(2)制定合同管理制度及销售、采购、债权转移等不同类型合同的具体实施细则,有效的规范了合同管理工作,健全了合同管理和风险防范机制。
(3)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将法律培训纳入企业培训内容,提升广大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律水平。2018年3月9日,通过组织法律知识考试的方式对中心各系统合同签订及管理人员40余人进行培训,2018年5月9日,商混中心邀请实业法律合约部经理张忆南对中心领导职工进行合同法律风险防范的培训,两次培训不仅调动了各岗位人员学法的积极性,提高了相关人员合同管理方面的专业知识,更有利于加强合同法律风险防范。
2018年法务部工作虽然较2016年有所提升,但仍存在较大的不足,为解决这些问题,法务人员在完成基本工作的基础上,要不断加强学习。强化理论知识的同时,要学会运用到企业治理中,践行依法治企。
2019年工作计划
一、提质增效把好合同关
1、巩固和完善合同及法律文件的审核机制,不断完善完善中心合同管理办法及授权制度,严格依照制度进行评审,加强合同审核的有效性。
2、深入调研,根据商混行业的行业规范和商业习惯以及业务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合同范本的修改和制作,使其更符合实际操作和公司利益。
3、保证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件的审批速度,并提出相应的书面法律意见和相应的修改。
4、加强合同履行中的全方位管控,对合同履行中存在的风险进行提示并制定可行的解决办法,为领导决策提供法律依据。
二、攻坚克难降低应收账款
1、协助业务部门对中心债权进行清理和催收,对存在风险的工程进行跟踪。落实中心“三色预警”制度,对债权进行直观分类并提出建议。
2、建立健全的诉讼管理制度。一是做好已发生的案件统计工作,建立大案台账、分析研究机制;二是在面临可能发生的纠纷时,应采取及时有效措施应对;三是建立纠纷化解机制,做好诉讼前与对方当事人的协调谈判工作,争取双赢;四是坚持诉前案件尽职调查、法律纠纷案件诉前、诉中法律论证、诉讼调解机制等诉讼管理机制;五是定期对已发生案件进行总结,把握案件发生规律和诉讼技巧。
3、对中心老债权(北京城建四集团第五广场项目、总参四部、天津滨海新区案)进行持续跟踪,探究可行性解决方案寻找新的突破点。加强与法院沟通协调,采取多种途径推进历史积案解决。
三、宣贯落实“七五”普法工作,推进法治国企建设
1、强化依法合规,完善制度建设。结合中心发展需要,不断完善中心的制度体系,使企业在生产经营中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真正做到依法治企。
2、主动适应发展,提升法律管理水平。做好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建设,切实将法律风险管理 “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全面全程深入参与企业改制改革、业务谈判、重大经营事项决策、投资融资、合同审核、纠纷案件、知识产权保护、法治宣传和企业文化建设等方面工作,充分发挥法务人员在企业经营管理中“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解决”的重要作用。
3、丰富普法载体,加大普法力度。深入学习宣传法治国企建设系列文件和要求,推进企业完善法人治理;丰富普法载体,创新普法形式,充分利用互联网、微博、微信、客户端等传播作用,充分调动全体员工参与普法工作的热情,调动全体员工学法用法守法的积极性;把法治教育纳入职工教育培训总体规划,将法律法规与职业技能、安全生产等培训相结合,促进各项工作依法合规进行。
四、提高自身素质
——公司上半年度法制工作汇报
为贯彻落实中央企业三年法制工作目标和相关要求,按照集团公司的统一部署以及八院的要求,公司以“建立健全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有效防范法律风险”为核心,以完善规章制度为手段,并全过程参与到重大问题决策、合同审核、制度审核等工作中,发挥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应有的效能。现对半年来的工作情况进行总结。
一、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
1、明确工作重点,逐步推进实施
年初,制定了法律风险管理工作方案和计划,明确了今年法律工作重点。主要包括辨识法律风险,对法律风险进行分析,提出控制方案,完成年度法律风险管理报告。
2、开展风险辨识与评估
根据八院要求,完成了公司风险辨识与评估工作,并落实在防范风险方面的责任制。对于办公管理、设计质量、经营合同管理、费用报销管理等各项流程进行梳理、完善,并制定、修订各项审批流转程序,完善风险管理机制。
3、加强法律队伍建设,提高法律意识和能力
开展法律风险管理队伍培训,引进了专业法律人才。同时,学习先进风险管理方法,提升法律风险管理意识和能力。
4、梳理规章制度,完善工作机制
完善了合同管理流程,并制定了合同管理实施细则,做到在合同上,法律监管率达到100%。
公司与房产公司合并,规章制度需要重新梳理,对已有规章制度进行废、改、立,加快填补规章制度的空白领域,不断完善规章制度的评审程序、责任追究机制,并加强制度的执行力,从办公管理到经营策划与设计生产都有章可循,不断提升公司依法管理的能力。
5、加快信息化建设,提高法律工作科技化水平
逐步开展法律监管信息化建设,做到“制度+科技”的结合,丰富信息来源渠道,在审批流程上做到法律把关,通过科技手段,更好地为法律风险监管服务。
6、启动“六五”普法工作,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八院“六五”普法活动启动后,公司结合工作实际,通过网络和宣传栏等形式,开展了相关法律知识的培训。
二、 主要工作体会与亮点
1、通过实施信息化,加强法律风险管理
今年上半年公司已经完成了OA办公自动化系统的建立,目前已经正常运行。运用“制度加科技”的方法,可以对法律风险管理进行有效的监督监控。
2、提高全员法律风险意识,才能实施全面风险管理
法律风险管理并非仅仅是法律工作人员的职责,需要每个员工都要形成良好的法律风险防范意识,增强法律知识,工作中始终将防范法律风险放在重要位置,才能真正做到单位的风险管理工作。
三、 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1、缺乏对于法律风险管理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
、理院段上才,开展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建设以来已有初步成效,法律风险管理也逐步深入到内部管理中,为企业全面风险管理工作的实施建立了基础。但是在具体实务操作中,还没有充分认识到法律风险管理的重要性,法律工作在服务经营管理方面的支撑力度不够。
2、法律风险管理的能力和经验不足
公司法律风险管理工作起步较晚,开展这项工作的经验不多、能力还不强,因此还需要边推进、边摸索、边总结、边积累,同时向各兄弟单位学习取经,提高公司法律工作水平。
3、缺乏监督跟踪考核,各部门、岗位法律工作职责有待进一步落实
虽然规章制度逐步得到完善,在一些重大经营、决策活动中法律工作已经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一些部门在按程序办事、事先主动请法务人员参与的意识还是不强,使得法律工作显得有些被动、滞后。
四、三季度工作打算
通过对上半年法制工作的自评与分析,公司对于第三季度法制工作有以下打算:
1、法律风险防范方面
积极做好法律纠纷案件的预测以及应对手段。通过分析单位实际情况,借鉴同行业法律纠纷案例,整理公司法律纠纷应对手册。
2、制度建设、工程推进方面
(1)第三季度中,继续严格贯彻“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基本程序,以及做好决策后的落实、考核、后评估工作,完善责任追究制度。
(2)运用“制度+科技”的手段,提升档案管理的能力,充分运用OA系统,通过科技手段,设立合同网上审批流程,规范合同管理。
3、法律服务支撑情况方面
提高法律在业务服务方面的支撑作用,根据实际需要,出具针对合同、项目的法律意见书。
关键词:高校;法务管理;应用性人才
中图分类号:F276.6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3)26-0228-02
在教高[2012]10号文件中,教育部、中央政法委员会明确提出培养卓越法律人才教育。近年来,我国高等法学教育发展迅速,学科体系日益完善,培养了一大批优秀法律人才,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做出了不可替代的重要贡献。但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发展,涉及法律的事务及经济活动变得更加复杂,致使我国现有高等法学教育不能完全满足我国法制建设的需要,法制理念教育还有待深入,培养模式有待进一步完善和构建。此外,学生实践能力不强,应用型、复合型法律职业人才培养不足。在现有国内高校的培养模式中,法学往往作为独立的学科进行学习和研究,而把法学和管理学交叉融合进行人才培养的模式还鲜有。随着现代社会的快速发展,需要一大批既懂法律、又懂管理,同时又熟悉实务操作的法务管理人才,这为法务管理的发展提供了现实基础和政策支持。法务管理涉及多门学科,其中包括法学、管理学及经济学,是企业管理的一个组成部分,其运用现代的科学方法,对企业可能和已经涉及的法律问题进行事前的合理预防和防范、事中的恰当协调和控制、事后的妥善处理和总结,以降低企业法律风险及减少法律损失,保障企业目标顺利实现。其是企业管理中最年轻和最具活力的一个分支。
一、培养法务管理应用性人才的可行性
1.法学普及越发广泛。自1978年实行改革开放至今,30年已经过去。在过去的30年中,中国法学研究,已经从一门原本非常孱弱的法学学科成长为一门显学,吸引了广泛的关注,受到了世人的高度重视,并且在与法学发展相关联的各个领域,都呈现出欣欣向荣的局面。法学学科在过去30多年的变化,可以用显著来加以形容,也可以说是从一颗弱弱的小苗成长为参天大树。众所周知,法学属于社会科学,且是重要的组成部分,在教育部颁布的诸多学科门类中,法学一级学科下设10个二级学科,它们分别为宪法学和行政法学、法学理论、民商法学、法律史、诉讼法学、刑法学、环境和资源保护法学、国际法学和军事法学。作为一门拥有完整理论体系的学科,法学是大学教育的重要课程之一,法学专业是一个受欢迎的热门专业,成为全国高校普遍设立的一个专业。随着我国法制建设进程的不断加快,依法治国理念的深入,法学学科也得到了快速发展。据不完全统计,在全国1000余所普通高校中,有近三成高校设置了法律院系和法律专业,在校学生达10余万人,且发展势头蒸蒸日上。总之,经过30多年的发展,法学学科建设完善齐全、法学师资实力雄厚、专业普及率高,法学问题研究广泛且深入。毫无疑问,目前法学的发展现状为法务管理人才培养提供了坚实的法学基础。
2.管理学发展日趋成熟。在20世纪70年代末,管理学作为一门学科在我国的发展正式拉开序幕。党的以来,党和国家工作重心转移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轨道上来,确定了改革与开放的路线方针,首肯了管理的重要性。开放打开了国门,使昌盛于国外的管理科学得以顺利进入中国,并开始吸引愈来愈多的研究者。企业管理协会以及其他各种与管理相关的学会在全国各地纷纷成立,管理学院或管理科系作为许多高校重要学科之一被普遍设立,经济管理研究机构、培训中心也纷纷出现在众人的视野之中。中国技术监督局于1992年颁布了国家标准《学科分类与代码》。该标准将管理学列为工程与技术科学的一个一级学科。管理学之下,列有管理思想史、未来学、管理心理学等11个二级学科和48个三级学科。这一标准首次确认了管理科学在整个科学知识体系中的地位,正式提出了管理科学的学科层次机构。管理学已出现在社会的许多地方,且被广泛应用在各个领域,呈现出日趋成熟的态势。
3.政策扶持和引导。在教育部2012年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中,明确提出高校要结合区域特征、历史传承、学科优势,强化办学特色,克服同质化倾向,促进合理定位,各展所长,加强学科创新建设,促使学科交叉融合,培养满足社会需求的创新人才。意见中还提出要加快卓越法律人才建设,促进法学与其他学科融合创新,培养更多适应社会需要的复合型法律人才,满足社会对法律人才的多元化需求。这为法务管理的创新融合提供了政策基础和发展保障。
二、培养法务管理人才模式
1.构建产学研相结合的培养模式。在学生入学后,可为学生安排导师,导师为学生提供有关法务管理的研究方向,激发学生研究兴趣,并通过研究发现问题,对发现的问题可在课堂上进行组织讨论,也可由学生自己把对问题的研究思路、方法、认识等以论文等形式书写出来,可作为平时成绩,若有可能可给予一定的学分,这样更能激发学生研究的动力,取得更好的效果;导师或任课老师可结合自己的研究方向,让学生参与自己的研究过程,导师对自己的研究内容熟悉,所以对学生的指导会更有针对性、指导效果会更佳,便于学生更快地找到自己的研究兴趣和研究方向、缩短学生摸索时间,这样便于出成果,成果的完成又同时会刺激学生对研究的热爱,形成学与研的良好互动;学校、学院设置本科生研究项目,每年由学生围绕法务管理自拟题目,进行研究项目经费申请,学校或学院组织专家对学生的研究项目和问题进行评审,择优录取,申请成功的学生,在规定的研究时间内交出相应的研究成果,如政策建议书、论文或报告等形式,并根据学生完成情况进行奖励,奖励形式可以是一定数额的奖金也可是充当一定数额的学分,总之鼓励学生积极参与项目研究,有助于引发学生对问题的思考,充分利用学生的时间,避免学生把大部分业务时间浪费和用在不该用的地方。
2.构建以赛促学的培养模式。比赛是激发思考和深刻理解问题的一个好的方式,通过不同类型的比赛,如辩论赛、挑战赛、模拟法庭、情景模拟等,有助于学生对同一个问题从不同角度进行理解、有助于学生思想上的交流、有利于学生动手、组织和演讲技能的锻炼,并可提高他们在课堂上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对于比赛的地点、场地、规模等可以不限,可由学校或学院组织较为正式的比赛,也可由任课老师在课堂上随机给出与法务管理有关话题,设定正反两方,展开讨论,或给定情景,赋予学生相应角色进行表演比赛,让学生作为企业法务部门的负责人处理、控制发生风险,既可考查学生对所学知识的理解,又可锻炼学生应用知识的能力;同时学院、学校可设置激励机制鼓励学生参加学校、省市、国家,甚或国际级的相关挑战赛,对取得较好成绩的团队、学生给予一定奖励,激励更多学生参与进来,以促使学生对自身应用能力的锻炼,并不断把这种比赛文化完善、传承,形成良好的氛围,这些赛事活动对法务管理应用型人才的塑造和培养非常必要且意义重大。
法务管理是管理学年轻的分支之一,是法学和管理学交叉融合的创新性研究方向和领域,培养法务管理应用型人才是满足社会需求、企业需求及缓解纯法学专业就业困境的有效途径之一,也是响应国家培养卓越法律人才、复合型人才号召的生动体现。基于此,本文在分析法务管理在我国发展的可行性基础上,针对法务管理应用性人才培养模式问题进行了研究,提出了产学研相结合及以赛促学两种培养模式。法务管理人才的培养是一个长期、系统性工程,需要更多的学者进行不断探索、创新,努力把两大成熟的学科法学和管理学有效融合,探索出一些有意义的方法和途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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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陈慧敏.融“赛教学”为一体的高技能人才培养模式研究J].高等职业教育,2009,18(3):10-13.
职员岗位试用期工作总结范文一 我从入职至今已三个月了。这几个月里, 在领导和同事的帮助下,我对工作流程了解了许多,工作方法也掌握了许多,更使我体会到血站以生命相托,丹心为民的服务理念和团结务实,开拓进取的工作精神。
一、 悉心学习、用心做事。
工作中我与同事热情以礼相待,善于与他们沟通交流,悉心向他们学习业务知识和工作流程、方法,结合自己职务特点用心开展工作。积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无偿献血事业发展大局,以为献血者提供一流服务,为受血者提供一流质量的血液为使命,认真、准确无误地录入每一位献血者的信息和管理信息。
二、 任劳任怨、孜孜不倦。
对领导的工作安排是完全服从,并认真的执行,以坚持到最后一分钟的心态去工作,一如既往地做好每天的职责。当其他科室工作忙缺人手时,我也会根据自己的工作情况抽空去协助。生活中我也常常关心同事,经常于他们谈心、交流,同他们一起参加站里的业余活动。
三、加强学习、提高自我。
在工作过程中,我深深感到加强自身学习、提高自身素质的紧迫性,一是向书本学习,坚持每天挤出一定的时间不断充实自己,端正态度,改进方法,广泛汲取各种营养二是向周围的同事学习,工作中我始终保持谦虚谨慎、虚心求教的态度,学习他们任劳任怨、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和处理问题的方法;三是向实践学习,把所学的知识运用于实际工作中,在实践中检验所学知识,查找不足,提高自己,防止和克服浅尝辄止、一知半解的倾向。
工作中我也有很多不足处,要做好一份工作,我认为最重要的是要有责任心,有了一份责任在身上,就会努力去完成它,并完成好,这样爱你的工作,你的工作就会喜欢你。站里也常宣导大家都要做到:认真做好自已的本职工作。这就是一种无形的责任,鞭策着我,朝着这个方向努力,不断改进,不断提升。
职员岗位试用期工作总结范文二 在三年多月的试用期中,我在领导和同事的帮助下学习到了很多销售方面的知识,并且对公司的销售流程有了一定的认识;对于自己的销售岗位的工作也有了一定的了解,下面是我这几个月的一点工作心得,不足之处希望领导指正,以便得以更好的学习和进步。
因为手头上有点客户资料,刚开始做销售的半个月时我是在办公室里打电话,因为在电话里客户不会和你说得很详细,但随之我却发现这样做达不到想要的效果,在电话里客户有时会很不耐烦,所以我的策略变了,主动上门,这也是做销售员必须要面对的。没有人指点我应该怎么做,出去跑的前期连客户的门都进不去,一次又一次的吃门钉之后,总结出了进各个客户门的方法,不要怕路远,不要怕门不好找,要有耐心,大门总有没有门卫的时间,老虎总有睡觉的时间,总有热心人会告诉你门在哪儿去找谁。客户那里去了一次,人家未必就会记得住你,所以要经常和客户照个面让他记做你.因为客户每天会见到很多的销售人员,所以一定要让客户记得住你.对此我感到非常高兴,因为我一去客户就知道我是谁。
首先要了解工作流程,对于不同品种的销售。初次面对这项工作时我觉得摸不到头脑,不知从哪入手,但是在领导的指导下这几个月里我对销售流程有了深入的认识,包括产品销售、退货缺货处理及对账回笼。领导和同事还经常传授些经验给我,并且会带我一起去拜访一些客户及领导,回公司后仔细地分析讲解,这些都对我的工作起到了很大的帮助作用。
其次,就是专业知识的学习。作为一名销售人员专业知识的学习是不可欠缺的,如果对自己销售的产品的性能、特点及应用情况都不了解,就无法好好的向客户介绍自己的产品,甚至在客户咨询时无法使客户更深入地了解产品而错失机会,所以在空闲时我就会学习公司产品的一些资料,以便做好销售工作。
经过这几个月的锻炼,我将目前的销售工作归纳为首先一定要勤奋踏实,对于已有我们公司产品的地方应当多去了解一下产品的销售情况,在了解情况的同时也就能顺便摸清一些项目信息,看看是否需要我们公司其他产品。对于周边没有和我们公司合作的门店就应当带足资料多去介绍我们的产品,使他们了解我们公司以达到以后合作的目的。
要做好销售光是勤奋还是远远不够的,另外还需要有良好的沟通技巧。作为一名销售人员除了签合同销售东西外,还要对账回笼,而这回笼一项就特别需要良好的沟通能力。眼下我最主要的努力方向就是改进自己的工作方法、深入学习公司产品知识,充分利用厂家资源将被动销售模式逐渐转化为主动地销售来提高销售水平。
过去的几个月里在领导和同事的帮助下我学习到了很多知识,对销售这个岗位的工作有了一定的体会和认识,我要以更饱满的精神和充沛的精力投入到以后的工作和学习中去,努力成为一名合格的销售人员。
职员岗位试用期工作总结范文三 我来公司已经两个月的时间了,在这段时间里,我力求尽快适应新的工作环境。新的领导、同事与环境带给我新的动力与激情,同时也让我感受到新的挑战与压力。通过与公司实际情况结合,我慢慢的积累了解决工作过程中法律问题的经验,用专业的角度规避合同谈判、签订、履行过程中所遇到的法律风险。同时我的上级领导也给我了极大的帮助与指导。虽然我从事法律相关工作已经有将近5年的时间了,但是,新的工作内容与新的组织结构,对我提出了新的要求。从入职的那天起我就告诫自己:在适应新的工作环境前提下,提高对自己的要求,利用自己的法务实践为公司的蓬勃发展贡献自己所有的力量。
两个月的时间,我也迅速了解了公司的现有法务工作基础及相关工作流程,针对目前公司的情况结合自己的经验,提出进一步完善法务工作的建议、方法,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展开:
1、决策性事务
(1)协调处理公司决策、经营和管理中的法律事务;
(2)根据领导要求,参与公司重大经营决策,保证决策的合法性,对公司重大经营决策提出法律意见,并对相关法律风险提出防范意见。
2、规范性事务
(1)参与公司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和实施;
(2)根据公司需要修改公司章程;
(3)负责策划公司员工的法制宣传教育和培训,提供公司法、合同法、知识产权法、劳动法等公司商务法律的培训,把法律与管理结合在一起,以解决管理流程中的法律问题为楔入点,提供企业管理中的法律问题解决方案。
3、公司业务法律支持
(1)管理、审核公司合同,参加重大合同的谈判和起草工作;
(2)参与公司的驰名商标、投融资、担保、商务经济事项等重大经济活动,处理相应法律事务、提出建设性法律意见,避免法律风险;
(3)提供与公司生产经营有关的法律咨询。
4. 部门支持。法务将通过自身的专业优势,通过参与起草、审核公司各部门合规行为的工作,为公司各个部门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并通过咨询、纠正违法、违规行为等方式,对整个公司的运营进行有效支持与监督控制。
5.涉诉事务。
主管公司内、外部的法律纠纷,积极参与诉讼或仲裁,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减少公司损失,保持公司的日常工作的正常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