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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法律渊源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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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法律渊源

第1篇:教育法律渊源范文

一、运用远程教育资源创设情境,激发学生学习的兴趣

(一)创设课文情境,激发学生学习兴趣。

小学低年级学生由于年龄小,注意力持续时间短,他们的学习动机与兴趣往往直接受外界影响。因此,我们必须根据教学内容与要求选择恰当的媒体,使学生对学习语文产生兴趣。如教学课文《泉水》时,学生对多、清、甜、美的泉水难以想象,在教学时如果只凭课文插图和教师的介绍,很难引发学生学习的兴趣。于是,我就从远程教育资源中搜集一些有关泉水的图片、录像,在设计、制作多媒体课件时结合远程教育资源,利用远程教育技术对文本、声音、图像、动画进行了综合处理,然后在课堂上向学生展示,将学生带人了令人向往的泉水之中,感受了泉水一路奉献的精神。

(二)创设音乐情境,激发学生的情感。

如我在教学《四个太阳》一课时,课前播放《种太阳》的动画音乐,学生被带进歌曲的意境中,情不自禁地轻轻地跟着哼起来。这时,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也被调动起来了,于是我抓住这一时机,以生动的语言把学生引入课文,激发起他们读课文的欲望。在学生对课文有了整体认识以后,我便利用课件出示直观、形象的课文插图,引导学生看图读文,在感悟巾进行句子训练,学生学得活、记得牢。这样生动巧妙地导入课文,收到了意想不到的效果。

二、运用远程教学资源,突破语文课堂教学难点

对农村小学而言,远程教育资源中的“小学频道”,是具有针对性的栏目。这些资源有着丰富、高质以及适用的特征,这对于缺乏教学资源的教师来说,无异于雪中送炭。教案示例提供了一些示范学校优秀教师的教学设计,我们充分利用他们的设计,结合自己班级的实际情况,用最少的时间设计出了高质量的教案,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媒体展示中课件的应用能充分发挥多种媒体的集成功能,增强教学活动的交互功能和学生的主体作用。声音、图片和影像都可以渲染气氛,打破课堂教学的时空限制,引发学生的联想,给学生展现一个更为广阔、丰富的空间,能更好地突破教学难点。

三、运用远程教育资源,提高语文课堂教学效率

第2篇:教育法律渊源范文

关键词:口语教学,互动交流,情景模拟,自然浸泡

 

一、英语能力需求分析:

众所周知,教育是为社会服务的,人才的培养应根据社会需求不断进行调整。社会需求变了,教育也就必须与之适应。改革开放以前,相对落后的国情决定了我们学习外语的主要目的是借鉴西方先进的科学技术,因此重视阅读理解能力和翻译能力的培养。而改革开放之后,科学技术突飞猛进,国际交往与交流日益频繁,外语不再仅仅是学习、借鉴的工具,其交际功能也逐渐凸现。这在旅游院校英语口语教学中显得尤为突出。

社会对外语交际能力的需求促使外语教学目标不断调整,交际能力的培养逐渐提到了外语教学的日程上来。2005年9月,笔者在桂林旅游专科学校03级旅游英语专业和03级出境领队专业以问卷形式进行调查,回收的80份有效问卷中有75人在“学习外语的首要目的”一栏中选择了“能讲流利的外语”,1 人选择“流畅阅读外语文献”,4人选择“能够翻译外语文字材料”。由此可见学生当前对英语实际运用能力的迫切需求。

二、英语口语现状分析:

许多已踏上工作岗位的职业人士和在校学生都有共同的感叹:学了这么多年的英语,到了要用的时候,发现自己的英语原来还是“死”的。中国患有“聋哑英语病”的人不在少数。学生们进入大学前学习英语的最大目的就是通过考试而不是和其他人用英语进行交流为了适应传统的应试教育,他们被培养成一个语法学习者,让他们用语法知识进行简单的写作不会存在什么问题,可说起口语时的流畅程度比起其写作能力可谓是天壤之别。

在上面所提之问卷调查中,回收的80份有效问卷中有63人在“外语学习中自己的主要困难”一栏中选择了“无法流利地讲外语”,11人选择“不能完全听懂广播及影视英语”,4人选择“阅读原文资料有较大困难”,2人选择“语法没能完全掌握”。由此可见学生当前的主要困难仍然是口语能力较差。

三、口语教学理论依据

基于大学生在进入高校以前都有一定的英语语法知识、阅读能力、写作能力, 我们的课堂活动可以从单纯强调语言形式逐步过渡到“注重交际意义”。美国南加州大学语言学家史蒂芬·克拉申的重要理论之一是:“最佳的方法是在学生不太紧张的状况下提供‘可理解的语言输入’,内容应是学生们所想要听到的东西。这些方法并不强迫学生过早地用外语说话,而让学生们在充分准备之后开口,教师要认识到外语能力的提高来自于提供用于交流的可理解输入,而非来自强迫与更正学生所说的话。”

克拉申教授的另一重要理论观点是:“语言能力的获得要求学习者与目标语言进行有意义的互动—即自然地进行交流—说话者并不在意话的形式而是自己所表达的意思以及理解的信息。”

四、口语教学方法的探索

1、 互动交流语言教学

所谓互动交流语言教学,就是在相互交流的互动过程当中完成教学活动。为了调动学生在课堂上的积极性,教师应该试着采取互动方式,把提高学生的交流能力放在首位。免费论文。根据教学的需要,教师在课堂一方面要承担着要把新知识传授给学生这一重要任务,另外还要在鼓励学生尽量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来说英语的同时给他们引导和纠正。经过一段时间的训练之后,不但能够让学生由被动转化为主动,而且,在他们说英语时逐渐有能力选择正确的、恰当的单词。实际上,用英语和同学交流包括了听和说两部分,这在不知不觉中就能够提高英语学习者的听说能力。

在互动交流语言教学法中,笔者所面临的最大挑战就是如何鼓励他们鼓起勇气,用流利的语言把他们完全有能力写在纸上的东西表达出来。笔者在口语教学中充分使用“课堂专题发言”的方法。课堂专题发言是指学生在进行大量课外阅读的基础上, 找出旅游相关的文章或话题(如讲述中国旅游业的发展状况、前景、趋势,或旅游与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中国和西方旅游发展的比较等),课堂上在限定的时间内(约3分钟)作一简短发言,并在讲完之后回答其他同学的提问。 要求文章主题鲜明,结构合理,讲演者口头表达清晰,回答问题简单扼要,逻辑性强。经过两个学期的训练,学生感到至少有三四个话题是可以深入交流的,谈话的内容不会仅仅停留在日常会话的水平上或口语水平长期停滞不前。

笔者在桂林旅游高等专科学校导游系05级及06级出境领队专业两个班级中均进行了大量的实际操作,根据2006年4月的问卷调查,80名学生中有71人认为此种练习对口语进步“促进很大”,只有9人选择了“促进尚不明显”。免费论文。

当学生已经具备了特定的交流能力,我们就可以采用情景模拟语言教学法。

2、 情景模拟语言教学

所谓情景语言教学,就是在让学生在特定的情景下学会新的词汇、短语以及语法的使用。教师可以把一个班级分成几个组,分配给每组一个特定的话题,首先由教师介绍一些新单词、表达和背景知识,教会学生在特定的旅游环境中的表达方式,然后让学生在教学活动中用到这些新内容。比如, 在桂林旅游高等专科学校就建有“导游模拟翻译活动现场”,在教师的带领下学生可以到“模拟现场”进行逼真的口译训练。免费论文。

校外实践也是情景语言教学的一个好途径。我校从一年级起就分期分批地安排学生利用暑假和周末到桂林各个旅行社实习,担任兼职导游,并指定老师加强指导。比如①组织毕业生利用毕业实习期间到广西省著名景点、酒店、出入境口岸、旅行社进行导游翻译实习;②还可承接旅游景点资料翻译任务,组织有条件的学生参与文字翻译与口译实践。

3、 自然浸泡快乐学习

克拉申教授还认为:

“在实际生活中,与愿意帮助学习者更好地理解外语的友善的本族语者进行会话十分有益。”

因此,浸于外语氛围中是最好的学习方法,但是在非外语环境中进行语言学习,就特别需要掌握一定的技巧,一方面学校要尽量为学生创造学习环境, 另一方面学生要利用一切的学习机会。学校可以多聘用外籍教师,让学生有更多的机会与老外面对面交流,直接参加以英语为媒介的交流实战。对中国学生而言,需要千方百计地克服在实际交际中的怕错、害羞等心理障碍。一旦克服,口语突飞猛进!

五、结束语

海外国语大学的教授章振邦先生曾说: “有人在评论当前我国外语教学问题时, 把矛头指向了‘听说领先’和‘交际法’。我认为这是批错了对象。我们中国人在国内学习外语, 听说外语的机会很少, 听说能力自然地会成为外语习得中的薄弱环节, 因而在外语教学中从加强听说能力入手, 怎么强调也不过分。 从理论上说, 任何一种语言都是有声语言, 从听说入手教外语更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总之, 能够流利地用外语交谈应该是我们最最需要的能力。但是外语“说”的能力只是大海里冰山上露出的一角,必须建立在大量的词汇、娴熟的语法、过硬的听力、广泛的阅读和丰富的知识之上。

参考文献:

1.Crystal, David The Cambridge Encyclopediaof Langua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97.

2.Krashen, Stephen D. Principles and Practice in SecondLanguage Acquisition. Prentice-Hall International, 1987.

3.Krashen, Stephen D. Second Language Acquisition andSecond Language Learning. Prentice-Hall International, 1988.

4.McLaughlin, B. Theories of Second-Language Learning, Edward Arnold, 1987

5.Krashen, S. & Terrell, T.D. The NaturalApproach, Pergamon, 1983

第3篇:教育法律渊源范文

宗教旅游是指以宗教景观、宗教生态环境、宗教活动以及宗教习俗资源为主要吸引物,以观赏、考察、学习为主要目的,旨在了解宗教彼岸世界,体验宗教活动带来的神秘气氛的一种旅游活动。宗教文化和旅游有着密切的关系,宗教文化为旅游提供了有深厚内涵的旅游资源,比如各种形式的宗教建筑、名胜古迹、节日习俗等都可以成为旅游资源,因此宗教旅游资源的开发有着重要的意义。

(一)有利于宗教文化自身的传承和发扬。宗教旅游文化既是一种意识形态,也是世界文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宗教文化中的建筑艺术、雕塑艺术和壁画艺术或庄严瑰丽、或髙低错落、或富丽堂皇、或朴素大方,给旅游者以完美的艺术享受。而宗教雕刻和壁画,同样也历史悠久,灿烂辉煌。因而,进一步开发宗教旅游资源,对发扬和继承宗教文化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可以满足旅游者探索宗教文化的心理需求。旅游活动是一种精神满足和审美活动,而宗教文化是一种特殊的旅游资源,具有精神性、审美性与神秘性等特征。在满足人们的精神需求、审美欲望和猎奇心理上有着特殊的功用,宗教场所的设施、氛围,宗教活动乃至宗教人士的生活习俗、节日庆典,在普通大众心里都笼罩着一层神秘的色彩,宗教建筑、宗教雕塑、宗教绘画与书法、宗教音乐、宗教仪式以及宗教武术、宗教养生等,都具有深厚的文化内涵和较髙的审美价值,这些都能够激发和满足人们探索宗教的心理需求。

二、我国宗教旅游资源在开发和经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地方政府对宗教场所监管过度。宗教场地作为法律允许的特殊的宗教信徒聚集地,国家法律规定应由宗教人员来管理,政府不能干涉宗教场所中正常的宗教活动。但一些地方政府部门往往不顾政策法规,把宗教活动场所当作普通景点来管理,这些“越位”行为引起宗教界人士强烈不满。过度的行政千预会使宗教场所失去了原有的宗教特色和吸引力,也会导致宗教建筑在一定程度上的毁坏。

(二)宗教旅游活动场所商业化过度。宗教旅游本质上是一种文化旅游,只有保持宗教场所应有的宗教和文化氛围,才能实现宗教旅游的真正意义。如果开发宗教旅游的着眼点错误,以拜金主义为导向,把宗教旅游景点作为一个“榨钱机”,便会导致旅游景点吸引力下降,严重者会导致宗教冲突和矛盾。

(三)宗教资源过度开发。“天下名山僧占尽”,为了清修方便,原始宗教场所大多选择在风景优美、人迹罕见的地方。在大力开发旅游的号召下,由于个别政府对旅游资源开发的观念错误,呈现出“资源过度开发与利用不足”的矛盾情况:一方面很多景点的生态环境遭到破坏,另一方面不少宗教旅游资源深度挖掘不够而逐渐荒废。

三、我国宗教旅游资源的合理开发对策

(一)加强管理体制。宗教旅游资源开发必须尊重宗教文化的精神本质,因此,必须加强对宗教旅游资源开发活动的规范与管理,要制定或完善相关的政策法规,进一步明确宗教旅游资源开发应遵循的程序,并严格落实。一方面要依法保护好旅游业中的优秀宗教文化,另一方面则要严厉清除那些愚昧的、反对科学的、借幵发宗教旅游资源为名出现的精神文化垃圾,通过科学管理来保证正确的发展方向。

(二)注重开发特色宗教旅游项目。

1. 开发宗教体验旅游。目前传统的“白天看庙,晚上睡觉”的纯观光式宗教旅游形式已很难满足人们的旅游需求,人们更希望在寺庙亲身体验“禅修”、“静养”,感受博大精神的宗教文化,比如泰国非常流行的“出家”游,就是让那些对宗教有兴趣的旅游者到寺庙来“做几天和尚,撞几天钟”,亲身体验出家的滋味。“出家”期间,旅游者就如同正式出家人一样,一起进餐、劳动、诵经等。 *

2. 开发宗教文化旅游。宗教旅游是一种文化旅游,丰富的宗教文化资源是其发展的重要依托。我国的宗教文化旅游资源不仅数量众多,而且内容也极为丰富,如宗教建筑、宗教绘画、宗教雕塑、宗教音乐、宗教文学、宗教经义、宗教历史等。这呰宗教旅游资源内涵深厚,博大精深,单纯依靠观光、导游讲解、短时间的体验项目,是无法让旅游者了解宗教文化的深厚魅力的。所以可以考虑建立和开展多种形式的展览、表演等。

(三)开发过程中注重对宗教旅游资源的保护。

1. 严格遵守和执行我国有关宗教的法规与政策。我国是一个宗教种类繁多的国家,既有土生土长的宗教,如道教。也有外来的宗教,如佛教、基督教、伊斯兰教等。这些宗教不但历史悠久,且对我国经济、政治、文化、哲学等各方面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宗教的问题在我国也具有长期性、群众性、民族性、国际性、复杂性等特征。因此,凡是涉及到宗教的问题都应采取科学、谨慎的态度加以对待,全面正确的贯彻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为此,我国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国人宗教活动管理规定》、《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条例》等有关宗教的具体法律和政策规定。开发、利用宗教旅游资源,必须依法办事,认真落实各项政策,保证宗教旅游的有序进行,保护宗教团体的合法利益。

2. 开发过程中注意保持生态平衡。开发和发展宗教旅游,获取经济利益的同时也要注重资源保护,不仅要对游客容量、环境的承受能力做出科学的预测,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还要注重保护宗教文化和宗教氛围,杜绝伪宗教、非法宗教、过度商业化对宗教场所的侵蚀,维持宗教旅游资源的健康持续稳定发展。

第4篇:教育法律渊源范文

(一)缺乏符合要求的引导者

通常来说地方院校所处的二三线城市司法实践环境并不健全,能够严格按照法律程序以司法精神为依据进行司法活动的几率并不大,因此具备正确完善的司法训练及实践的司法活动参与者并不多。与之对应的就是地方院校法学院系教师或者不能参与良好的司法实践活动,或者不愿参与缺乏法律精神的司法活动,他们对于司法实践活动的参与程度较低。同时,能够深入参与司法活动的司法职业从业人员,例如律师、法官、检察官,一方面他们自身对于法律教育并无科学的认知,另一方面他们自身对于良好司法实践的认知也需要强化,更重要的一点则是基于我国现有的教育体制,他们没有一个合适的切入点参与到法学教育中来。既缺乏内在的具备丰富实践经验的引导者,也缺乏外在符合条件的支援提供者,地方院校诊所式法律教育的运行难以和实践相符合,更难以切实有效的为学生提供法律实践教育。

(二)教学方案设计存在缺陷

地方院校的法律诊所教育普遍体系单一,运行不畅,虽然试图选取真实的案例入手,由教师指导学生真实的为委托人提供司法服务,但是,基于学校教学体系的安排,法律诊所教育只是作为正常课程体系之外的补充,学生参与的程度并不全面,参与的时间更难以保障,而作为引导者的教师,姑且不论是否符合要求,同样也不能保障参与的时间及精力。法律诊所教育还缺乏完整的体系设计,缺乏连续性。有的时候会较为集中的安排相关活动,但是有的时候则相当长一段时间内没有任何活动,须知实践类的教学活动需要的是连续性的活动。

(三)缺乏足够的经费

法律诊所教育是实践类的教学活动,相比常规教学,其费用较高。法律诊所并非也不能是盈利性活动,所以不能向委托人收取费用,但是,教师、学生需要调查取证、参与司法活动,各个环节均会产生费用,尤其是各环节中参与的教师及学生的数量往往会超过正常司法实践活动所需的人数,林林总总的费用累加后并非小数。若出现需要聘请外部鉴定人员、援助人员的情况,费用的缺口将更为明显。作为地方院校,本身人均科研经费就严重不足,对于此种文科类且无法产生实际效应的教学活动还作为补充性质的活动,相应的费用预算可想而知。缺乏费用已经成为法律诊所发展的一个明显桎梏。

(四)缺乏制度上的保障

法律诊所需要为了委托人的利益参与司法实践活动,但是法律诊所本质上是一种带有公益性质的教学活动,法律诊所的核心目的是优化法学教学效果,它的主体是教师和学生,他们通常利用大学生法律援助站进行教学和实践,从而培养学生的法律职业能力。与之不同,法律援助是一种司法救济制度,追求的是能够维护社会弱者的合法权益,其核心目的援助弱者,保护弱者的合法权益,它是法律援助者利用司法行政部门设立的法律援助中心为社会弱者提供法律帮助的一种方式。因此,法律诊所与法律援助的核心目的是不一致的,甚至可以说存在冲突的。正因为如此,法律援助作为一种司法救济制度有严密的司法及是社会保障制度的,法律诊所往往依附于设立于地方院校内部的法律援助中心解除司法实践,参与司法实践。但是,与之适应的是,法律诊所缺乏对应的保障制度。民事案件尚且可以采用公民,刑事案件则完全没有渠道。法律诊所连自身的地位还存在模糊之处,可见其发展的空间多有局限。

二、解决方案

(一)法律诊所与外部实践单位的强化结合

如前所述,法律诊所多数依附于内设的法律援助中心,必须承认,在地方院校设立法律诊所初期这种方式能够快速的启动,但是,启动之后,就会发现法律诊所难以为继,既缺乏合适的引导者也缺乏适当的制度保障。此时若将视野扩展到外部司法实践主体上,缺乏合适的引导者的问题可能会得到极大的缓解。外部司法实践主体中律师事务所其实对于与学校的合作是有内在的强烈需求的,特别是对于地方院校,主要原因有两点:(1)根据现有的司法体制,律师事务所都有承担司法援助的义务,所以,律师事务所具备为地方院校内设的司法援助中心提供法律诊所援助的内在驱动力。(2)在二三线城市,地方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主要源自当地的地方院校。而地方律师事务所经过多年的发展,中坚律师也逐渐过渡为受过正规法学教育的律师,他们天然有对在校的师弟师妹指导的想法,同时,作为已经经受了司法实践磨砺的律师,他们也能够提供足够丰富及切合实际的指导。可以说法律诊所与律师事务所的内在需求一拍即合。引导这种双方的共同需求可以通过一些好的渠道或者方式来实现,比如引入律师事务所作为地方院校法学专业的排他性或非排他性战略合作伙伴,在就业推荐、日常广告推广作优先考虑,与之对应的,律师事务所则需要承担在特定时间段提供足够的律师提供指导。

(二)课程安排及费用的优化设计

现有教学体系下,法律诊所课程与其他课程内容上是存在重叠并且时间上难以保障。法律诊所必然是与民法、刑法相辅相伴,如何使使之与民法、刑法课程有区别?推荐的方案是将授课内容分成理论部分和实践部分,法律诊所作为实践部分的课程设置直接体现在教学大纲中,以制度化的课程改革强化法律诊所的教学地位,随之而来的则是课程时间上的充分保障。兵马未动粮草先行,费用保障是法律诊所能够顺利运转的关键。一方面,强化与外部司法实践主体,特别是律师事务所的战略合作关系后,可以降低部分费用,另一方面,法律诊所列入教学大纲的正式课程后,该部分的教学费用应当单独列支,专项支付。在此基础上,再拨付部分科研经费,法律诊所的经费基本上能够获得保障。

(三)通过与律所的合作规避制度上的困境

第5篇:教育法律渊源范文

关键词:高校辅导员;法律意识;养成教育

养成教育是把一种意识、思想、行为经过培养逐渐内化的过程。高校辅导员职业的特殊性,对高校辅导员法律意识的要求相对较高,因此高校辅导员必须具备一定的法律意识。然而当前我国高校辅导员在学生日常管理工作中普遍存在法律意识淡薄的现象。

一、高校辅导员学生管理工作中经常遇到的法律问题

高校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和法制安全教育的重任大部分由辅导员来承担,然而大多数辅导员在走上工作岗位之前并没有进行过多少相关培训。他们对于如何在日常管理工作中依法办事没有一个准确的了解和掌握。因此他们在开展学生工作中经常会出现一些因法律意识淡薄而侵犯学生正当权益,或者在遇到突发事件时不能依法保护学生也不能依法保护自己的现象。高校辅导员学生管理工作中经常遇到的法律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侵犯学生的财产权

财产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受到宪法和法律的保护。作为高校辅导员要从两个方面来正确对待学生财产权问题。首先是学生财物被盗的问题。在这个问题上高校辅导员不但要提醒学生注意财产安全,还要及时正确地对学生进行法律教育。笔者从事辅导员工作以来,遇到的学生财产被盗事件80%的作案者要么是在校大学生,要么有在校大学生的间接参与。这就要求辅导员在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同时,向学生普及基本的法律知识,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其次,作为经常和学生直接接触的高校辅导员,有更多可能与学生发生财产纠纷。有的高校辅导员法律意识淡薄,利用工作之便向学生索取收受财物;更有甚者私自制定规则,对违规的学生或者班级进行罚款。这些行为已经严重侵犯了学生的财产权。在当前我国公民法律意识普遍提高的情况下,高校学生的维权意识逐渐增强,辅导员的违法行为不但对自己有害,还会严重影响学校声誉,引起不必要的冲突与麻烦。

(二)侵犯学生的知识产权

近年来,高校学生与高校教师知识产权纠纷时有发生。有不少高校教师在带领学生进行课题研究的过程中,让学生在论文著作署上教师其本人的名字。大部分学生因碍于导师的面子或者是对导师在学业上的指导的感恩之情而默默地接受。高校辅导员应当切实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不但自己要知道窃取学生劳动成果是违法的行为,尊重学生的知识产权,更要帮助学生增强依法维护知识产权的意识与能力。

(三)处理学生被处分问题不恰当

对违反国家和学校规定的学生进行纪律处分,是高校对学生进行警示、引导、规范的重要手段,对高校优良学风的形成起着重要的作用。高校辅导员是学生违纪违规行为的直接管理者,在对学生进行处分的问题上必须严格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原则,对违纪违规的学生给予帮助,实事求是,并告知其享有申诉权,允许其对处分决定进行申诉。总之,高校辅导员在对违规学生进行处分时应当注意程序,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确保整个过程的合法性。

二、高校辅导员法律意识养成教育的必要性与重要性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社会对高等教育的需求不断增长,高等教育规范化管理迫在眉睫。作为在教育管理一线工作的高校辅导员,应当充分认识到依法开展本职工作的必要性与重要性。但是目前我国高校在选聘辅导员时,最注重的是应聘者的学生干部经历、应变能力、学历等方面,而对应聘者的法律素养没有明确要求。大部分辅导员并不具备法律知识,虽然在上岗之前或者工作的过程中,学校会对辅导员进行职业培训,但是其培训内容对法律知识的重视不够,辅导员的法律素养依然是参差不齐。在教育管理实践中,忽视、漠视、侵犯学生权利的事情时有发生。2003年7月17日的《关于加强依法治校的若干意见》明确指出依法治校的重要性。依法治校是依法治国、依法治教的重要组成部分,依法治校成为我国高等学校的必然选择。增强辅导员队伍的法律意识是依法治校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也是我国高等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和改革顺利进行的重要保证。[1]

三、对高校辅导员法律意识养成教育的举措建言

当前高校辅导员法律素养的提高更多的是依赖于辅导员自身的学习,但辅导员的个人学习欠缺系统性和实效性。高校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增强辅导员的法律意识,加强辅导员依法开展学生日常管理工作的自觉性与有效性。高校可以通过以下几个方面来提高辅导员的法律意识和依法办事能力。

(一)加大高校辅导员专业化培训力度

目前高校辅导员通常为“杂牌军”,他们在日常管理工作中涉及多方面的知识,包括法律、教育、职业规划、心理学、就业指导等,其中法律知识是他们最为缺乏的知识。作为学生工作管理者的辅导员,法律知识是不可或缺的,无论是开展职业规划指导、心理辅导、就业指导还是奖惩等都受法律的约束。高校应当尽力加强对辅导员法律知识方面的培训,定期组织培训班,并将他们日常管理工作中经常涉及的法律知识细化、具体化,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对他们进行培训教育与考核,使具备相应的法律知识成为从事高校辅导员工作的基本要求。

(二)加大培养高校辅导员法律意识宣传力度

要通过多种渠道对提升高校辅导员法律素养进行宣传教育,把一些经典案例放在法律知识研修班、法律知识讲座、法律知识沙龙上进行研讨等多种方式来培养辅导员的法律意识,使辅导员从知道哪些是自己必须履行的义务,哪些是自己的合法权益,到将相关法律知识内化为其自身的行为准则甚至习惯。这也正是当今教育界经常提到的“养成教育”。只有这样,才能让辅导员真正做到依法律己、依法治教、依法治校,有理有力地开展学生日常管理工作,保证师生关系的和谐健康发展。

(三)加大学生法律知识普及力度

高校辅导员日常管理工作中接触最多的就是学生,学校加大对学生法律知识的普及力度,使学生能够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水涨船高,学生的法律意识提高了,无形中对从事学生管理工作的辅导员也有了更高的要求,从而使提高自身法律素养成为辅导员自己的迫切需求。

四、结语

新形势对高校辅导员的法律素养要求不断提高,他们必须不断学习法律知识,提高法律意识,在日常管理工作中能够自觉地依法办事,这也是做好其本职工作的基本保证。依法治校是必然趋势,高校应当与时俱进,不断探索辅导员法律意识养成教育的有效办法,促使辅导员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促进师生关系的和谐良性发展。高校辅导员需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比如《宪法》《刑法》《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制度》等,还有所在院校的《学生手册》,切实明确教师和学生的权利和义务。高校辅导员只有具备相关的法律知识,才能树立依法管理的工作理念,在工作中灵活应用所学知识,随机应变,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促进学生的健康发展,增强高校学生管理工作效果,提升高校的社会形象。[2]无论我们在哪里,无论我们在干什么,当国歌响起、国旗升起的时候,我们都会停止正在做的事情,静静地注视着国旗的冉冉升起,直到国歌停止、国旗升旗仪式结束。这种行为即是一种潜意识,也是一种观念内化的结果。依法从事学生日常事务管理工作也需要内化为高校辅导员的潜意识,使法治观念在其心中生根发芽。大学生是祖国的希望,辅导员作为大学生的人生导师,不但自己应该具备较高水平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也应该通过日常管理工作培养和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与依法办事的能力。

参考文献:

[1]覃壮才.高等教育法规实用教程[M].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1.

第6篇:教育法律渊源范文

1、法律教育现状此外,如今已进人法治社会,公民的法律意识逐步强化,多数民众都学会了用法律保护自己。相比之下,医护人员的维权意识并不是很强,还需要很大的提升。护理管理工作,除了发扬救死扶伤的岗位精神,做好本职工作,承担所属的社会责任,还应维护好自己的各种合法权益。医患关系是一种平等的民事法律关系,患者各不相同,一旦发生纠纷,护理人员应懂得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但由于法律知识的匿乏,护理管理人员往往不知如何正确运用法律,以致于损失惨重。

2、原因分析护理管理人员缺乏法律意识的原因涉及很多方面,首先是护理教育体系不够完善,在专业的护理教育中,往往更注重专业护理知识,而法学课程的开设极其有限。据有关资料显示,本科教育中,法学占了全部课程的1%左右;大中专则占有约2%一3%;除时间不够外,法律课堂内容好也相当缺乏,大多只是一些基础的知识,而与护理专业有关系的内容则少之又少;以致于护理人员与法律接触少,学习途径也较为单一,多是通过电视、杂志等获得,由于没有系统学习,掌握的知识比较零碎,很不全面。再加上工作环境较为封闭,缺少相关培训,都最终导致护理人员的法律意识十分薄弱。其次,护理管理人员自身对法律教育有所忽视。实际中的临床护理存在着很多问题,人力资源短缺就是其中一项。由于护理管理人员有限,护理人员工作量增多,责任和压力也不断扩大,为保证护理工作能够正常运行,多数护理人员都将精力放在了如何熟悉临床业务知识、如何提升临床操作水平和速度等方面,无暇顾及法律教育,对法律意识自然就有所忽视。此外,还有一种情况,就是护理管理人员对本职工作与法律之间的关系认识不清,即缺乏与护理相关的法律知识,认为在医院治疗过程中,医务人员才是起主导作用的,才应该担负应有的法律责任,护理人员只是起辅助医生的作用,负责照顾患者,工作不出差错即可。即使有纠纷,也是医院进行调解,无需自己承担。这种错误观念使得护理管理人员对法律很淡漠,除应付责任外,也不利于自我保护。

二、如何做好护理管理人员的法律教育工作

1、转变教学理念一般而言,护理管理人员在正式上岗之前都有过专业的学习或培训,在这一阶段,就应该开始培养他们的法律意识。对于那些旧的教学观念应作一番改革,包括内容、方法等方面,将法律教育的地位提高。需根据医疗市场的变化,确定相应的教学内容,加大力度进行法制教育。法律内容除了基本的法律知识,应将重点放在与护理相关的法律方面,如《医疗护理法》等,这样才能使其上岗之后有所保障。

2、重视实际应用在学习阶段,护理管理人员学的大都只是理论知识,到医疗机构上岗后还应继续学习,并和实际联系在一起。所以,继续教育除了护理学、行政管理,还应包括法律教育。日常工作中,既要进行专业护理培训,也应督促护理人员学法懂法,熟悉相关法律知识。

3、提高护理人员的法律意识护理管理人员和患者接触时间较长,对其病情转变有着莫大关系,因此,必须严格按照护理规范行事,做好为患者服务的工作,尽量保证患者能够尽早康复。学习法律、了解法律,能够让护理管理人员更加深刻地明白自身所该承担的责任,从而强化法治观念,认真对待护理工作,认真执行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从事护理服务。此外,在满足了患者需求的同时,护理管理人员还应加强维权意识,学会自我保护。除了医院的普法宣传和相关培训,护理人员也需在闲暇时间加强自主学习,提升自我保护意识,使双方利益同时得到最大限度的保障。在法治社会,人人都应懂法讲法,不断完善自身的法律素质。

三、结语

第7篇:教育法律渊源范文

[关键词]高校教育;法律意识培养;法制教育;策略

[中图分类号]G64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1-5918(2016)10-0019-02

引言

随着依法治国的要求不断深入和教育体制不断改革,在高校学生管理工作中逐渐引入法治化理念、建立健全法制机制已成为必然趋势和时代要求。在素质教育背景下,高校学生的教育教学管理也应该要重视对学生的法律意识的培养,尤其是针对当前很多学生缺乏法律意识而受到侵权或者出现违法行为的现象,必须要通过对学生加强法律教育,以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让高校学生能够端正自己的人生态度,形成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从而对未来的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当前关于高校学生的法律教育现状还不容乐观,对此要积极加强高校法律教育水平的提升。

一、法律教育的意义

法律教育是当前高校教育过程中的一个重要内容,对于高校学生的法律意识的提升有重要的作用,可以使得学生有效地辨别生活中遇到的各种违法犯规的行为,并且能够对这些行为进行有效地规避,从而防止自己在日常生活中上当受骗。比如当前有很多学生在日常生活中会遇到一些侵权行为,比如有的大学生在实习或者兼职过程中由于不知道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内容,从而在工作过程中遇到了侵权行为而浑然不知。对此,必须要加强对学生的法律教育,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使得学生能够对外界的各种不正当的行为有所察觉。同时,提高大学生的法律意识,也可以加强对学生的行为的规避,让学生能够对各种违法犯罪行为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有所了解,因此能够避免学生做出一些不健康不道德的行为。在大学生的学习生活过程中加强法律教育,显得尤其重要和迫切。在大学生的教育过程中,提高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律水平可以从多个方面着手,比如法律知识的教育、案例教育等,不断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

二、当前高校学生法律意识培养存在的问题

在素质教育背景下,高校教育的内容越来越广泛,除了文学教育、艺术教育之外,很多高校也开始重视学生的法律意识培养,加强对高校法律教育的关注程度,将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当做高校教育的一个重要内容,而且从各个方面加强了高校学生法律意识培养工作的创新,使得当前高校学生的教育体系更加完善。虽然当前高校的法律教育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但依旧存在很多的问题。比如很多高校虽然开设了法律课程,但是并没有对这门课程配备更多专业的教师,也没有将这门课程当作学生的必修课,很多学生都只是选修这门课程,因此使得学生对课程的重视程度不高,在学习的过程中很容易忽略这门课程的意义。第二,高校教师的水平参差不齐。当前高校教育过程中,教师队伍的能力参差不齐是一个重要的问题,有的是理论和实践性都比较高的教师,但有的教师大多还是传统的理论型教师,教师自身的法律意识都不够强,因此对学生的引导也有一定的影响。第三,在教学过程中,方法比较传统老旧,很多教师依旧采用理论讲解的方式,对一些法律知识进行介绍。法律法规的内容本就是十分枯燥乏味的,单纯地理论化教育只会使得学生对这门课程失去兴趣,根本记不住法律法规的内容,也不会在日常生活中应用各种法律知识。

三、高校学生法律意识培养的策略

当前的教育要求是要结合高校教学目标以及学生的发展目标,对传统的教育进行改革,以实现对学生的全面教育和综合教育。法律教育是高校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其主要的目的是为了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律水平,能够借助法律来保护自己,来维护社会的稳定与和谐。高校学生是未来社会建设的主要力量,因此在高校教育过程中,必须要将法律教育当作一个重要内容,当前教育过程中的重要内容,是知识教育的重要补充。为了要加强对法律教育的重视,首先应该要加强对以人文本的教育理念的重视,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与现代化教育理念相符合,对传统教育过程中教师和学生的关系进行改变,将学生变为主体,除了给学生讲授一些学科知识外,还要对学生进行综合培养。因此在高校教育过程中应该要积极加强对法律教育的重视,从而能够加强对法律教育的投入和管理,将法律教育纳入到高校学生的教育教学考核过程中,从而使得各项教育任务能够有效落实。

(二)加强教师的引导作用

教师在高校学生的教育管理过程中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教师能够对学生进行积极正面的引导,是一个很好地榜样。因此在高校的法律教育过程中,应该要加强对教师的引导角色的培养,但是当前很多教师自身的综合能力水平就不高,所以会对学生不能产生积极正面的引导。对此,应该首先要加强对教师的法律意识的培养,使得教师能够接受更多组织化培训,能够加强对各种法律的学习,并且能够在日常生活中给学生树立良好的榜样,对高校学生进行法律教育,从而不断提高高校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制水平。比如在高校内可以举办教师再教育的讲座,邀请专业领域的专家进行讲解,结合法律知识与教学方法进行教育,从而提高教师对法律法规的理解,同时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

(三)加强对教学方式的改革

1.加强案例教育法的应用。高校法律教育是高校教育内容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长期以来,传统的教育教育模式都比较传统老旧,在当前的教育时代背景下,高校学校更关注学生的综合能力,更关注学生的主体性。对此,在教育过程中,应该要不断地更新传统的教育理念,采用全新的教育模式进行现代化教育。案例教学法可以帮助学生对各种抽象的知识点进行学习,可以让学生从真实案例中累积更多的经验,使得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可以实时地对各种法律难题进行解决。在法律教育教学过程中,应该要借助新闻经常报道的各种违法违纪的事件进行教育,从而使得学生能够对各种实际案例有更多的理解,并且能够对各种法律法规的适用范围有所了解,为学生的法律意识的提升奠定坚实的基础。2.加强对新媒体技术的应用在教学过程中应该要结合现代传媒的优势,提高各种教学资源传播的效率,比如网络媒体、自媒体等,都是当前使用较多的新媒体,可以在这些平台中传播一些积极正面的信息,创造健康的舆论环境,为法律教育奠定良好的舆论基础,从而不断提高高校学生的法律意识。由于新媒体的传播效率很快,因此在教学过程中硬要结合新媒体,对一些法律知识进行宣传,使得学生能够对各种法律知识有所了解。比如可以借助微信公众平台,借助优秀的文案,加强法律知识的传播。3.加强法律课堂的情境教学法法律教育中的各种理论知识的讲解会使得学生对法律学习产生厌学的情绪,因此可以在日常的教学过程中通过情境表演的方式,来提高学生对法律知识学习的兴趣与爱好。比如表演警察抓小偷,使得高校学生在表演的过程中就能明白,遇到这种事情的时候应该要及时找警察,再比如模拟消费者维权的情境,让学生能够在模拟表演的过程中学会一些实用技巧,当自己再遇到类似的问题时应该如何进行应对。

结语

综上所述,随着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对于高校学生而言,各种社会危害频繁出现,在当前的社会背景下法律教育就变得十分重要,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是对学生进行综合教育的一个重要途径。对此,在高校教育过程中应该要积极加强法律教育,通过教师对学生进行积极正面的引导,改变传统的教育方式,提高法律教育水平.

参考文献:

[1]陈露.浅议高校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J].教育界:综合教育研究,2015(12).

[2]孙涛,朱文星.新形势下加强高等学校学生法律意识教育改革的对策研究[J].社科纵横,2009(5).

[3]曹景富.高等学校应强化学生法律意识教育[J].河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3(10).

第8篇:教育法律渊源范文

[关键词]教育模式 法律素养 改革 创新

[作者简介]张国琦(1968- ),男,河南郑州人,河南警察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为刑法学、警察法学。(河南 郑州 450046)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3985(2013)08-0142-02

法治是国家建设和管理的准则和目标,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离不开高素质的执法队伍。人民警察是我国重要的行政、刑事执法力量,其法律素养、法律知识、法律能力直接关系着法治建设的进程,关联着社会和谐的构筑,决定着公民权利的保障。因此,公安院校的培养目标和培养计划中,法律教育是重要环节,法学课程也作为重要的专业基础课程贯穿于学历教育始终。与其他社会大学不同的是,公安院校的法律教育更加突出培养学生的法律素养和实际应用能力,也就是运用法律解决实例的能力。这就要求公安院校的法律教育,既要遵循传统法律教育规律,又要在教育模式上推陈出新,大胆改革,创新方法,务求实效。

一、教学模式与教学方法

“教学模式”,模式即“范型”。现代汉语词典解释为:“模式是某种实物的标准形式或世人可以照着做的标准样式。”在我国,教学模式又称为微型教学论,指在特定的教学理论思想指导下,介于教学理论和教学实践之间,为了实现特定的教育教学目的,用来设计课程、选择教材、提示教师活动按照一定系统的、相对稳定的、可操作的程序进行的基本范式。教学方法是为了某种教育教学目的所采用的各种手段、方法的总和,都是教学论要研究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现代化教育的实践摸索中,教学模式从宏观上把控着不同教育层次的各自特点和侧重方向。从幼儿教育直至大学教育,环环相扣,各具特色。同样,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以及交叉科学,都有各自鲜明的特色。在这里,我们主要研究大学教育中的法律教学,也就是公安应用型大学教学模式中的法律教学方法。虽然法学专业在当今我国的大学中遍地开花,有“万金油”之称,但无论何时何地,公安法律人才的培养都直接关乎国家法治的进程、人权的保障和和谐社会的构建,因此,公安院校法律教学的突出成效和提高水平显得尤为重要和紧迫。

二、公安工作对公安院校法律教学的要求

法律教学是公安院校教学环节的重要一环,无论是案件侦查、治安管理、刑事技术鉴定、公安信息安全、道路交通管理等涉及公安事务的方方面面,都必须以执法者高素质的法律素养和较强的执法能力为基础。针对公安院校的特点,其法律教学必须既遵循法律教育的一般规律,又突出公安特色,形成具有行业职业教育特色的法律教学模式。总结公安院校法律教学的规律和要求,其应具备以下特点:

第一,系统性。警察作为重要的执法力量,其肩负着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秩序,打击犯罪,保障人权的重要职责。这也就决定了警察在执法过程中不是适用单一的、某一领域的法律法规,而是涉及刑事执法、行政执法、民事调节等诸多法律部门。比如,交通警察执勤时,大多是行政执法的交通秩序管理、违章处理等,但可能遇到涉及刑事犯罪的醉驾、盗抢等严重犯罪行为的刑事执法,还有大量的劝导、调解等涉及民事法律法规行为。这就要求在法律知识和能力上是个多面手,有较强的处理法律事务的能力。尤其是在当前警务机制改革,提倡“一警多能”“一警多用”的大背景下,警察具备全面系统的法律知识是大势所趋,势在必行。

第二,实战性。警察在学习法律层面,必须有很强的实战性。警察的职业性质要求对所具备的法律知识学之即用,用之有效。公安院校培养目标要突出在法律学习中灵活多变,了解法律背后的立法精神,掌握公安实践中的执法动态,充分发挥综合素质和能力,才能达到学以致用的目的。比如刑法课程中“侵占罪”,其犯罪构成、定罪量刑的学习不是难点,但公安实践中要准确把握“侵占”的罪与非罪及其和“盗窃罪”“诈骗罪”“抢劫罪”的区别,仅仅理论讲述难以达到。大量的案例分析,感同身受的模拟情景再现,都是提高其实战判断能力的有益探索。

第三,创造性。这里的创造性绝不是创造法律或者滥用法律,而是深刻理解法律精神和法律价值,使警察在执法中能正确理顺法律与道德、法与情的辩证关系,审时度势、灵活多变地处理社会矛盾,展示出新一代警察的素质和能力。这样既维护了法律,又体现了和谐。社会的发展、法治的进步需要全社会的群体效应,而执法者更应该引领、实践、表率。比如禁毒,危害深重,社会影响广泛,仅仅靠打击犯罪,处理违法,实践看来是杯水车薪,效果不大。警察在履行职责,严格执法的同时,如何融入人文关怀,如何做到釜底抽薪,就要求警察工作具有创造性,实现“没有买卖,就没有贩卖”的日见成效的目标,又能使瘾君子真正回归社会,回归人生。

三、公安院校法律教学方法的创新

(一)传统法律教学模式的弊端

传统的法律教学采取的是以课堂教学为主导,校外实习为辅助的教学模式,虽然有一定效果,但存在诸多问题和不足。

1.传统法律课堂讲述教学方法忽视了对法律技能理论基础和方法的教育与训练。法律实用能力是一种问题思维能力和经验推理能力。不精通法律规则背后所蕴涵的法律原理,就不会懂得法律规则创造性运用的方法,不了解法律与社会互动的关系,就不可能形成系统的法律知识体系,失去了具备法律技能的基础。对现行法律的注释,对法律条文的讲解,离不开学术功底。从本科阶段培养和锻炼学生的学术兴趣和理论功底,是真正理解和掌握法律知识的底蕴和基础。

2.缺失了法律技能训练的理念与机制。美国法律家摩根说过:忽视技能训练会给学生带来危害。仅仅让学生读懂、背会法条,学会分析书上的案例,培养出的学生只会纸上谈兵,对公安实践于事无补。比如婚姻法的学习,公安院校一贯轻视,致使学生学些皮毛,得过且过。在公安实战工作中,一些警察不懂得婚姻法的实质,在处理涉及婚姻方面的家庭暴力案件上,一头雾水,处理失当,这可能会激化矛盾,引发更严重的案件。

(二)诊所式法律教学方法的探索与创新

法律教学模式的改革与发展,集中在新的教学方法的探索与创新上。要借鉴其他学科尝试并获成功的诊所式教学法、案例式教学、参与式教学、辩论式教学,结合公安院校的培养目标和教学特点,赋予其新的内容和生命,突出法律教学的规律和特点,彰显教育的本质和目的。

1.诊所式法律教学法的起源。诊所式法律教育兴起于20世纪60年代的美国,后在全世界得以推广。法律诊所教育的形式借鉴了医学院诊所教育的模式。在医学院就读的学生需要花费较多的时间从事临床实习,从实践中学会诊断和治疗疾病。当法学教育引入这种教学方法时,法学院引用了“诊所”的称号,就产生了“法律诊所”这一法学领域特有的名称。学生在一个真实或虚拟的“法律诊所”中,在教师的指导下为处于困境中的委托人提供咨询,“诊断”他们的法律问题,开出“处方”,为他们提供解决问题的方法,并亲自为他们提供法律服务,这一做法类似于医学院的临床实习,即从实践和经验中学习法律执业技能。诊所式教学法在我国被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武汉大学等大学广泛使用,并取得良好效果。比如人大法学院的法律诊所是以国家重点研究基地“人大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为依托的“刑事法律诊所”,选择的案件是以刑事案件为主,附带培养学生解决其他类型案件应具备的素质和能力。

2.诊所式法律教育方法上的特点。第一,学生是课堂的主人。在诊所式法律教育课堂中没有传统意义上的老师和学生,大家都是具体案件的执法者和承办人。所有教学内容都是围绕着学生由一个被动的听课者到一个主动的执法者和办案者的身份和技能的转换与提高设置的。辩论式、互动式、讨论式、提问式、模拟式、游戏式等多种教学方式和手段被充分调动起来,成为促进学生转变身份提高技能的方法,成为诊所进行教学研讨的重要手段。在诊所课堂上,学生和教师通常面对面地进行真正平等意义上的对话和交流。教师往往是课堂上的主持人,谈论话题的引导者,而学生则是谈话、发表意见的主角。教师是用启发式、引导式提问把讨论的话题引向深入,并且要控制自己急于说出“正确答案”的冲动。比如,模拟现实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现场,教师简要介绍了案情,有学生从接受群众报警开始,一步步进行接警、出警、现场勘查、调查访问、案件分析定性、采取应急措施等,这期间运用的法律知识涉及刑法的“交通肇事罪”“伪证罪”“窝藏、包庇罪”等,涉及道路交通法律的“现场勘查”“交通管制”“调查取证”“受害人救护”等,涉及警察法的“现场管制”“紧急征用”“留置权”“警容风纪”等,学生对法律知识的掌握与运用,整体素质的展示都一目了然。

第二,使用真实的案件材料。诊所式法律教育是建立在真实的案件背景材料和真实的案件情景再现基础之上。学生通过办理真实案件,参与案件处理的全过程和细节,在与现实的接触中,培养学生法律问题的判断能力和解决问题的方法与技巧,增强学生做一名合格警察的责任心和职业道德,加深学生对法律制度、法律知识、法律条文的理解,并亲身体验警察的管理与服务角色。比如,与当地公安机关“110”指挥中心联络,建立互动合作平台。让学生分批参与跟随警察接、出警,参与了解警情,协助调查线索,之后写出报告,由教师点评。

第三,特色鲜明的教学方式。诊所式法律教育中,一堂课通常是由两位或多位教师共同完成的。教师在课堂上采用全方位、多角度、多层次的教学方法,丰富教学内容,贯彻教学意图,使教学能产生一种立体的、透视的、深入的效果。这里,辩论式教学法激发学生求知欲,提高其语言水平;启发式教学法开启学生智力,帮助学生学会独立思考;案例式教学法丰富学生视野,培养其辨析能力。

第四,培养另一种思维方式。诊所式法律教育要求学生用警察的思维去思考问题,而不是从法官角度对事物的是非曲直作出判断。学生们要注意并认真思考每一个办案细节,即便是对案件中并不会起重要作用的环节也应引起注意,不要简单地对事情作出判断,要结合具体的事实和证据进行分析,要考虑法律与事实背后的联系,了解案件所具有的特定社会背景, 寻找解决问题的最佳途径。警察职业处理社会的矛盾焦点,肩负社会稳定的重任,运用法律绝不是简简单单地严格执法,更重要的是服务社会。

第五,独特的评估方法。在诊所式教育课程中,学生对自己评价的重要性远远超过教师的评价,他们更加关心所承办案件的得失成败,更关注待人接物的水平和艺术。学生们关注的焦点也同样是教师对他们进行评价时所关注的焦点。教师要让学生理解,案件的定性准确、方法得当固然是评价教学效果的重要指标,但是更重要的是他们是否在承办案件的过程中真正成长了,是否得到了他们所想要得到的解决问题的思路、方法、技能和知识,尤其是自己的警察行为是否得到社会的认可和公民的肯定。这也正是培养新一代人民警察的良苦用心所在。

四、公安院校诊所式法律教学法中需注意的问题

诊所式教学法固然在法律教学中效果明显,但其对教师素质和能力的要求也就更严格。“授人以鱼”只要求是捕鱼能手,“授人以渔”则要求是育人高手。因此,公安院校在运用和推广诊所式法律教学法时,应着力提高教师素质和能力,才能彰显成效。鉴于客观现状,可从以下方面入手:

第一,教学能力方面。诊所式法律教学法对教师的教学能力有着极高的要求。教师必须具备丰富的知识储备,灵活有效的课堂沟通方式,极强的观察和管理学生能力,才能在诊所式法律教学法的课堂上指挥若定,游刃有余。很难想象一个在传统课堂教授方式上都难以胜任的教师,能够运用诊所式法律教学法。

第二,学科知识、文化素质方面。教师对所教授的学科必须具有专业的系统的掌握,对学科重心、前沿动态能及时把控,对讲授技能和研究方法能够运用自如,努力拓宽专业知识深度和文化知识宽度,具备很强的专业学科知识和文化素质。

第三,公安实践能力方面。诊所式法律教学法要求教师既是本学科的研究者,又是公安实践的合格执法者。在具体适用法律,正确处理案件,体现现代警察高素质、高品质要求上率先垂范,以身作则。这就要求教师要定期深入公安一线,进行业务锻炼,切实提升执法水平和工作能力。这样才能对诊所式法律教学法成竹在胸,高屋建瓴。

第四,教师职业道德方面。“学高为师,身正为范”,教师教育素质的核心表现为教师的职业道德。优秀的教师能够在博大精深的专业知识基础上恪守职业操守,以高尚的师德、严谨的治学、稳重的作风、顽强的精神感染学生,形成强大的人格魅力和感召效应。这是诊所式法律教学法取得成功的关键一环。

探索出真知,创新成大业。公安院校的法律教育必须在不断探索创新中发展前进,在发展前进中强大。每位公安院校的教师都应该有忧患意识、责任意识,运用推广诊所式法律教学法已是当务之急,责无旁贷。

[参考文献]

[1]胡学增,沈勉荣,郭强.现代教学论基础研究[M].西安:陕西人民教育出版社,1998.

[2]谢利民.现代教学论纲要[M].西安:陕西人民教育出版社,1999.

[3]顾明远.比较教学论[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96.

[4]吴福辉,钱理群,粱培宽.粱漱溟自传[M].南京:江苏文艺出版社,1998.

第9篇:教育法律渊源范文

关键词:绿色教育 课程 实施与开发

一、绿色课程开发的特点

绿色环保教育是当今时代的主流,也是对我国上下五千年历史的传承和历史赋予我们的神圣责任。如何正确的树立绿色的教育课程,并将此课程有效开展是如今社会每一名幼教老师需要深思的问题。是我们开展的一门新的课程目标,这就要求教师能够发展自己专业素养的同时带领学生对绿色教育课程有深入的理解。

因此,我们应该注重构建绿色课程时突出它的四大特点。即:自然、自主、环保、创造的特点。绿色课程强调幼儿的身心发展所具有的规律性特点,应注重幼儿的天性,尊重幼儿身心发展的规律和阶段性。例如,植树节快要到了,我们要组织孩子们去植树造林,通过植树让孩子对树木有所了解,教师引导孩子如何保护花草树木有深刻的了解。也可以使幼儿在不破坏花草树木的同时,用身边掉下来的绿叶做装饰,让自然物品成为幼儿的兴趣材料。进而尊重幼儿对大自然的探索本性。

绿色课程的开展也利于发展和培养幼儿的创造意识和能力,保护幼儿的好奇心,培养幼儿在与教师和同伴之间沟通的语言表达能力和表现。教师要支持幼儿这种保护行为,教师要提供必要的条件去帮助和支持幼儿自主进行绿色教育的创意活动,教师还要精心设计出来能够启发幼儿创新意识和能力的创造性的主题活动,帮助幼儿更好的理解绿色教育。

二、绿色课程的实施

(一)从区角活动切入

区角活动是发展绿色课程的最佳教育模式。例如:“小小绿色植物”的区角,里面有许许多多的植物,教师带孩子进入区角活动,给孩子讲关于植物的故事为导入,让孩子对保护植物有更深一步的了解后,进而引导孩子如何爱护植物,保护我们的地球。也可以让孩子根据植物进行绘画,画出你心中最美的植物。从而使孩子达到在玩中学,在学中玩的教育模式。也可以从绘画中发挥孩子的创造能力,培养孩子的创新思维能力,也使学生主动接受了环保方面的知识,加以引导拓宽孩子对绿色课程的深入理解。

(二)从日常生活中切入

幼儿在园一日的生活中也处处蕴含着绿色课程的教育机会。例如:我们在幼儿园每日的课间操下楼梯时,教师每日要引导幼儿在课间操做操和游戏活动时,让幼儿坚持户外锻炼,下楼时有序排队,走楼梯时要爱护幼儿园的公共设施,放学回家时要遵守交通规则,自己一个人的时候不去危险的地方,不触摸危险的物品等习惯。课间操结束后的加餐中,引导幼儿多喝水,多吃蔬菜水果等良好习惯的培养,也是对绿色课程的认识。教师要在不经意中培养幼儿习惯的养成,这才是至关重要的事情。

(三)以园区环境为切入

一般课外活动课都是在每日下午举行。这是教师就要有意识地带孩子进入之前植树节种植过的地方,让孩子感觉到自然的美,从中引导和加强幼儿对绿色教育植物和保护环境的认识。要让幼儿有保护大自然和保护花草树木的意识,适时的告诉幼儿花草树木也和他们一样是有生命的群体,看到好看的花不要伸手去摘掉它,花儿也是会疼的。以这样的方式向幼儿传达要爱护大自然,保护大自然。并让孩子举一反三,想想除了要保护大自然之外,小朋友还应该做什么事情?从而发散和培养孩子的想事情的方式和思维能力的提高。

(四)从传统节日为切入

传统节日,是我国精神文明的表现形式,我们应该使它发扬光大并继续传承下去。传统节日综合了自然,自主,环保和创造多种因素。使幼儿园的绿色课程内容更加贴近生活,使幼儿在生活中学到关于绿色教育课程的相关知识。例如:重阳节,教师引导孩子对重阳节的认识,使孩子明白重阳节的意义和为什么要过重阳节。从而引发孩子对传统节日的思考,对中国文化的传承做出贡献。同时也间接培养了孩子对我国传统节日的热爱和兴趣,使孩子知道我国传统节日的意义。

(五)从家园共育为切入

绿色教育是具有时代性和普遍性。幼儿园要重视家园共育的教育模式,向家长介绍绿色课程的特点和开展绿色课程的意义。让家长也参与到引导幼儿绿色教育的课程中去,让教师,家长,孩子共同收集环保的资料。把收集的资料加以整合,变废为宝。从而达到家园共育,环保和绿色课程的教育目的。开展足额养的绿色教育课程有助于培养幼儿的环保意识,使教师教育质量得到提升的同时,也为幼儿提供了更广阔的自由的学习和生长的空间。

三、结语

幼儿园的绿色教育课程的开发与实施研究,是以绿色,健康,和谐,安全等槔砟睿构成了自然,自由,环保,创新等为主体的绿色教育课程,遵循幼儿的身心发展规律,积极努力为幼儿提供一个科学的,完整的绿色教育课程模式。幼儿园绿色课程的实施与开发具有重大的意义,由于绿色教育课程是近年来新兴的教育模式,所以关于绿色教育课程的探索将会是长期的任务,这就要求教师要注重自己专业知识的提升和教学方法的改变。努力争取将绿色教育课程在短期内有近一步的提升。

参考文献:

[1]本报记者蔡丽洁.发掘游戏“富矿”“拔节”学前教育[N].江苏教育报,2014-11-12.

[2]杨晓萍,何孔潮.西部农村公办小学附属幼儿园课程实施现状与变革[J].学前教育研究,201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