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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以高职院校大学生创业为例,就如何加强大学生创业中的法律教育与培训,本着“必需、够用”原则,有针对性地选择与创业密切相关的法律问题展开讨论。让大学生对其创业活动所面临的法律环境有充分的了解和掌握,并在创业活动的各个环节采取相应的对策,以期达到成功创业的预期目标。
关键词:
创业教育;法律环境;法律教育
现有的创业培训中比较注重创业精神和品质的强化,更多地关注企管、金融、财会、市场营销等方面的知识培训,对与创业有关的法律知识关注较少。创业教育中法律教育的缺失,容易导致创业者在创业过程中法律知识欠缺、法律意识淡薄,创业成功率低,稍有不慎容易在创业过程中误入歧途。本文以高职院校大学生创业为例,有针对性地选择与创业密切相关的法律问题展开讨论。目的是让大学生对其创业活动所面临的法制环境有充分的了解和掌握,引导大学生增强法律意识,依法办事,依法维护企业和自身利益。
一、创业中法律教育与培训的重要性
创新已成为当今中国的最强音符,创业也已转化为大众的迫切需要。与之相对应的是,创新创业教育蓬勃开展,高职院校开展创业教育有着诸多优势,也是自身人才培养目标的需要。
(一)创业教育的重要性
创业能力是一种生存能力,创业教育是一种培养和提高生存能力的教育,创业教育被称为学习的“第三本护照”,和学术教育、职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的地位;在高职院校开展创业教育,可以使大学生了解当前我国严峻的就业形势和巨大的社会就业压力,认识到创业是解决中国社会就业问题的重要途径,转变大学生的就业观念,培养大学生的创业意识和创业精神。具体来说,就是培养自信心、培养积极的处事态度、培养良好的行为方式、培养社会责任感、培养竞争意识和竞争精神、培养坚韧不拔的毅力与品质。这些正是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法律教育的必要性
对于创业者,从寻思创业伊始,必须充分认识分析创业环境,因为创业成败与创业环境有着非常重要的关系:创业环境包括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社会环境对创业的影响往往更重要。社会环境包括政治环境、经济环境、法律环境、文化环境、人口环境、习俗环境、市场环境、人力资源环境等,社会环境对创业的影响是多方面的、复杂的,创业者要全面考虑,能利用的社会环境要充分利用,不能违反的要严格遵守,创业者对社会环境利用得越好,创业者成功的可能性就越大。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在市场条件下开展的各种经济活动,无一不是在法律的引导、规范和保护之下才能正常进行和取得预期成果。企业创业活动同样是在一定的法制环境下进行的,创业者必须考虑法律的这种影响和作用,对其创业活动所面临的法制环境要充分地了解和掌握,并在创业活动的各个环节采取相应的对策,才能达到成功创业的预期目标。因此,加强创业中的法律教育与培训非常必要。
二、创业初始阶段的法律教育与培训
经过一番踌躇满志的构想,开始准备创业,这就进入了创业初始阶段了,创业者首先会遇到很多法律问题,处理不当的话不仅会造成很多不可避免的纠纷,严重的话还会危及企业生存安全。创业者不必了解有关法律的所有内容,只要知道哪些法律和哪些关键内容与新办企业有关就够了,最重要的是作为企业主,要知道法律不仅对企业有约束的一面,也同样给予你的企业以法律保护。
(一)关于设立经营实体,进行行政审批的相关法律问题
设立企业,从事经营活动,必须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领取营业执照,如果从事特定行业的经营活动,还须先取得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比如开网吧,需要得到公安部门、文化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根据《民法通则》《公司法》《合伙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等法律的规定,企业的组织形式可以是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其中以有限责任公司最为常见。设立特定行业的企业,还有必要了解有关开发区、高科技园区、软件区等方面的法规、规章、有关地方规定,这样有助于更好地选择创业地点,以享受税收等优惠政策。同时大学生创业需要依据《企业登记管理条例》《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以及消防、卫生等行政审批程序的一些具体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这部分相关法律的教育与培训应重点放在各种不同经济组织的具体特点,包括责任形式、有限责任与无限责任的区别、设立条件要求、公司章程、投资协议、经营管理等内容,让大学生有清晰的思路和判断,从而选择适合自己的企业组织形式并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具体规定准备资料,办理企业登记手续。
(二)关于资金、设备场地等相关法律问题
大学生在创业初期筹集创业资金时可能涉及银行贷款、财产抵押等问题。如果不是以货币资金出资,而是以实物、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或其他权益等出资,以及在企业经营也会涉及租店面及办公场所,这些都会涉及诸多的法律问题,需要了解有关票据、合同、担保、出资、知识产权、资产评估等相关的法律知识,要有针对性地进行法律教育与培训,本着“必需、够用”原则,精简优化法律教育培训内容,让创业大学生树立强烈的法律意识和掌握应用关键的法律知识,至于较为完整的法律条文学习、熟悉及应用,有待引导大学生遇到具体的经营问题能够做到寻找相对应的法律文件,边学边用,做中学,学中做,从而在创业过程中不断提升法律水平与解决法律问题的能力。
三、创业经营阶段的法律教育与培训
创业初期阶段以设立某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为主,完成行政审批企业登记手续,这仅仅是创业的开始,打好基础后,接下来要进入创业经营阶段。同理,创业者不得不面对许多不可避免的法律问题,而且是稍有不慎或忽视,极有可能使新设立的企业陷入进退两难的处境,令企业经营管理举步维艰。认识把握好下面几个法律问题无疑有助于创业成功。
(一)履行好企业的法律责任
创办的企业进入经营阶段后,创业者也就是经营者要遵纪守法,履行好企业的法律责任;现有的法律体系已日趋完备,不少法律法规都或多或少从各个不同方面规范了经营者的法律责任,现举二例说明履行法律责任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同时也就展示了对创业经营阶段中法律教育培训的意义所在。其一,创业者必须依法纳税。任何企业,都要按照国家税法的规定缴纳各种税款,以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实现,满足社会各方面的需要,及时、足额纳税是创业企业对国家的贡献,也是创业企业对社会应尽的义务。创业者要了解熟悉《税收征收管理条例》,明了自己作为纳税人的基本义务和权利,这些责任概括起来为:依法办理税务登记、依法开设银行账户、依法报送财会制度、依法设置财簿、依法报送财会核算资料、依法办理纳税申报、依法缴纳或解缴税款、依法实施发票管理、依法使用税控装置、依法结算税款或提供担保、依法接受税务检查等。其二,创业企业务必尊重员工的权益。市场竞争、企业竞争,说到底就是人才的竞争。企业竞争力的一个关键因素是员工的素质和积极性,在劳动力流动加快和竞争加剧的形势下,优秀的劳动者越来越成为劳动力市场上争夺的重要资源,所以新开办企业一开始就要特别重视尊重员工的权益,践行以人为本的经营之道,自始至终培育员工的忠诚度和归宿感,避免人才流失给企业带来的困难和损失。至于法律层面而言,《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有相当多的条文明确规定了企业和企业经营者应尽的法律责任义务,比如必须依法与员工订立书面形式的劳动合同、依法为员工提供劳动保护和安全、依法支付劳动报酬、依法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依法处理劳动争议与纠纷等等。
(二)熟悉并遵守相关法律
进入创业经营阶段,利用企业资源,为社会创造财富,为消费者提供质优价廉的商品与服务,整个经营管理过程中,涉及方方面面的事情,几乎都有法律法规的具体规范,创业者要尽可能地了解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才有可能做到遵纪守法,依法维护和保障企业利益,从而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反之,成为法盲,不懂法不守法,会使企业陷入歧途,甚至会受到法律的制裁。需要创业者了解熟悉企业经营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有很多,这里着重强调几部法律法规,非常有必要作为创业教育中法律教育培训的重点内容,主要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产品质量法》《环境保护法》《广告法》《合同法》等,下面择其中一二说明。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而言,其法律教育培训中要让创业者重点了解熟悉消费者的权益和经营者的义务,以及侵犯消费者权益的法律责任,包括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而《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教育培训中侧重在于熟悉掌握法律禁止的十一种不正当竞争行为,避免竞争中触犯了法律底线;至于《产品质量法》的教育培训中则应强调创业者了解熟悉国家的产品质量监督管理体系与制度,要创业者熟悉掌握生产者、销售者的产品质量义务,不得违反《产品质量法》的禁止性规定,履行作为性义务和不作为性义务。限于篇幅,其他相关法律不再累述。总的原则就是要精选核心的、与创业企业经营管理密切相关的法律概念与条文,有的放矢,让大学生易学易记,让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律运用能力转化为创业企业保驾护航的能力。
(三)依照法律解决纠纷
创业者在企业经营过程中,对内开展管理活动,对外发生经济联系,都会产生各种法律关系,难免会有各种摩擦矛盾、争议纠纷。因此创业者要了解熟悉《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仲裁法》等法律,依法处理争议纠纷,熟悉掌握法律中规定的具体诉讼程序,更要有积极收集相关证据的法律意识,还要有各种相关预防措施及管理制度,这样才能有效地利用法律保障企业利益。以《民事诉讼法》为例,在具体的法律教育培训中,要让大学生理解并掌握诉讼制度、原则、管辖概念、诉讼程序,实训模仿撰写诉讼文书,能够独立进行诉讼,最终具备用诉讼方式解决经济纠纷的能力。
作者:姚兴良 单位:无锡南洋职业技术学院商学院
参考文献:
关键词:教育培训产业;政策环境;利与弊
中图分类号:G40-05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02-0-01
一、教育培训产业支持政策框架
教育培训产业是绿色环保的新兴产业,投入少、回报高,非常符合我国可持续发展和人才强国战略的要求。因此,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支持教育培训产业的发展。具体支持政策可以从以下框架的几个方面得以说明。
(一)宏观层面的支持
法律规定,民办教育事业是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民办教育和公办教育享有同等的法律地位。国家大力支持民办教育发展,努力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办学主体多元、办学形式多样、充满生机活力”的办学体制。各级人民政府要将民办教育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中,促进社会力量以独立举办、共同举办等多种形式兴办教育。
(二)办学体制方面的支持
国家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依法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鼓励公办职业学校积极吸纳民间资本和境外资金,探索以公有制为主导、产权明晰、多种所有制并存的办学体制;积极与企业合作办学,形成前校后厂(场)、校企合一的办学实体;推动资源整合和重组,走规模化、集团化、连锁化办学的路子。
(三)财政和经费方面的支持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规划纲要》指出: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集教育经费的体制,鼓励金融机构运用信贷手段,支持民办教育事业的发展。各级人民政府要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把教育作为财政支出重点领域予以优先保障。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可以设立专项资金,也可以采取经费资助的方式,出租、转让闲置的国有资产等措施对民办学校予以扶持。
(四)税收优惠方面的支持
法律规定,民办学校享受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依据《企业所得税法》,如果从事教育培训产业的机构属于“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那么它将可以在规定年限内享受15%的优惠税率,不同地方政府还将对该类机构采取“两年免税、三年减半征收”等优惠税收政策(例如北京高新技术产业园)。也就是说,教育培训产业最低可享受7.5%的优惠税率。
(五)师资建设方面的支持
民办学校教师与公办学校教师法律地位平等,各级人民政府要保障民办学校教职工在业务培训、职务聘任、教龄和工龄计算、表彰奖励、社会活动等方面依法享有与公办学校教职工同等权利。民办学校应当依法保障教职工的工资、福利待遇,并为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
(六)设施服务方面的支持
各级人民政府要将教育建设投资纳入基本建设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对新建、扩建民办学校的单位和个人,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公益事业用地及建设的有关规定给予优惠,教育用地不得用于其他用途。此外,政府要构建先进、高效、实用的数字化教育基础设施,推进数字化校园建设。
(七)监督管理方面的支持
法律要求各级政府明确教育管理责任,依法管理民办教育,形成“政事分开、权责明确、统筹协调、规范有序”的教育管理体制。培育专业教育服务机构,积极发挥行业协会、专业学会、教育基金会等各类社会组织在教育公共治理中的作用。
(八)对外交流方面的支持
国家鼓励开展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鼓励引进优质教育资源,吸引境外知名学校、教育和科研机构以及企业,合作设立教育机构、研究机构或项目。坚持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提高我国教育国际化水平和教育的国际影响力。
二、当前教育培训产业政策弊端
虽然国家对教育培训产业给予诸多政策支持,但结合实际情况而言,教育培训产业仍面临较多障碍。以新东方为例,越来越多的教育培训企业选择在海外上市,这与国内市场面临的政策环境不无关系。现有政策环境的不利因素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企业难以成为上市主体,融资困难
《民办教育促进法暂行条例》第五条明确规定,国务院民政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是本级人民政府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这说明大多数教育培训企业属于非企业法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企业在遭遇资金困境时,其校舍、固定资产等均不能进行抵押贷款,融资遭遇瓶颈。此外,法律还规定民办教育事业属于公益性事业。这两点决定了教育培训企业难以成为上市主体,不能在股票市场上融资。
(二)教育培训产业税收法律障碍
目前,我国尚未出台教育培训产业税收优惠的具体法律条款,这给企业造成了一种不确定性。与公办教育相比,现行法律对教育培训企业存在不公:企业需比公办教育多缴纳营业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这加剧了教育培训企业与公办教育之间的不公平竞争。
(三)监管存在盲区,缺少具体处罚措施
法律对教育培训产业监管的内容不够完善,监管缺乏统一标准,部门间管理范围不明确,存在盲区。此外,管理中存在“重审批、轻监管”的现象,对资金、场地、设备等方面要求严格,但对教育质量、招生方式、师资来源等方面缺乏监管,致使教育培训市场良莠不齐。另一方面,法律没有规定关于企业违法行为的具体处罚措施,对违法企业缺少震慑作用。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02年12月28日)[M].中国民主法治出版社.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准确把握新时期安全生产的特点和规律,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统一规划,分类指导,归口管理,分级实施,各负其责”的原则,强化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增强安全生产理念,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和职工安全技能,努力营造全社会“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良好氛围。
二、工作目标
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和教学大纲要求,结合新时期安全生产的特点和规律,针对不同的培训对象,开展不同层次、不同内容的安全培训,突出重点,因需施教,确保质量。
(一)通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全面推动各部门、各行业切实将安全生产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落到实处,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增强全社会安全意识,提高全民事故防范技能。
(二)2012年计划培训人员3800人左右,其中培训各乡镇、各部门分管领导以及安全管理干部200人;社区、村级安全管理人员450人;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650人;高危行业中危化品生产、使用、储存和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员219人;烟花爆竹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销售人员1800人;非煤矿山企业负责人76人;协助市举办企业特种作业人员培训450人。
三、培训对象
(一)全县各乡镇政府,开发区、度假区管委分管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县安委会成员单位的分管领导和县直部门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工作人员;
(二)生产经营单位的法人代表、生产经营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
(三)高危行业有关人员,特种作业人员。
(四)社区、村级安全管理人员。
四、组织机构
为保证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顺利开展,县成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领导小组。
五、职责分工
(一)县安委办:负责组织开展全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培训,监督指导全县涉及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各项工作。负责乡镇、管委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安监站长及安监站工作人员的业务知识培训;负责县安委会成员单位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此类培训,由县安监局负责具体实施。
(二)安监、经信部门:协同抓好全县工业企业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督促工业企业认真参加标准化业务培训,开展班组长安全教育培训,从业人员的三级教育培训和日常安全培训,确保非煤矿山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县安监局按照规定,指导安全培训机构分期分批对危化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员进行培训。
(三)公安部门:负责全县驾驶员的交通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防火、灭火及火场逃生等消防知识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民爆器材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四)住建部门:负责建筑施工单位法人代表、项目经理、监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五)交通部门:负责交通运输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水上船舶、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及押运员、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公路建设企业及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
(六)教育部门:负责对全县各类学校校长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并将安全生产教育纳入教学内容,将师生参与安全教育培训情况纳入学校目标管理。中小学校应当根据教学大纲和教育特点开设学生安全知识普及课,每学期不得少于两个课时,各级各类学校应认真组织师生参加应急逃生演练,每学年不少于一次。
(七)工会组织:各级工会组织要协助并监督企业做好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特别是督促企业落实厂、车间、班组三级安全生产培训;负责对工会劳动保护工作人员及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八)人社部门:依法规范企业劳动用工管理;负责全县农民工、再就业职工的安全知识教育培训工作。
(九)质监部门:负责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以及特种设备操作人员、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工作,确保特种作业培训全覆盖。
(十)文广新和广电部门:负责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各级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方针政策和安全知识。广电台要加强公益安全内容报道,每季度至少播出一期安全专题节目。文广新局负责对网吧、游戏厅、歌舞厅负责人的安全管理教育培训。
(十一)旅游部门:负责对旅游景区的经营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旅游公司负责人、导游、司机及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十二)水利部门:负责对水利工程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十三)各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负责抓好本辖区中层干部和村(社区)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每年至少开展二次中层干部和村(社区)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知识培训。根据各自实际,采取适合的方式开展社会公益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普及安全法规规章、安全生产常识及应急自救与逃生等。配合县行业主管部门做好培训前摸底、培训中组织、培训后发证工作。并负责做好培训登记、备案、归档工作。
六、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展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是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前提和基础,是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保障生产安全的一项重要措施。各单位分管领导和安全管理干部,要高度重视,积极动员,精心组织,切实把安全培训教育工作摆到重要位置。
2、认真组织,确保落实。各地、各部门要根据全县统一安排,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教育培训工作计划,并于4月20日前,上报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各安监站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培训计划,明确任务,落实责任,保证培训任务的完成。
根据我市当前经济发展的总体趋势来看,农民工职业教育具有极为广阔的发展前景。无论是农村发展的城镇化趋势,还是农民增收的巨大压力,都明确显示出职业教育广阔的发展空间。虽然近几年在农民工职业培训取得了很多成效和经验,但也存在一些问题:法律法规体系不健全;培训资金投入不足;培训组织实施和培训效果有待提高。农民工进行职业教育培训,应根据市场的需求和企业的需要设置专业,但目前一些针对农民工的培训,在培训内容和培训模式上不能够完全适应农民工的需求,同时培训完成后缺乏相应的后续服务,使得培训工作不能实现与市场需求有效对接,造成培训资源的浪费,这些都削弱了农民工参加职业培训的积极性。
二、城乡统筹下农民工职业教育模式改革思路及对策
(一)农民工职业教育模式改革的发展思路
政府要出台一系列关于加强农民工职业教育,促进就业等政策和法律法规,使职业教育培训通过建立长效机制实现农民工提高自身素质并在城镇长期稳定地安居就业。同时以新生代农民工为重点的新一轮农民工职业培训,尤其在培训主体、培训重心、培训模式、培训机制等方面需要有新的认知和新的实践创新。使这一群体较快适应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要求,适应产业升级、技术进步的要求,适应融入城镇成为市民的要求,这必将同步推进新农村建设和工业化、城市化进程,有效促进扩大内需和城乡一体化发展。
(二)农民工职业教育模式改革的对策研究
1.完善农民工职业教育培训的法律机制
国家和当地政府应进一步完善农民工职业教育培训政策,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能够有效规范职业教育培训工作,以制度化的形式明确培训标准,以及企业、培训机构应承担的责任,确保农民工享有发展和受教育的权利,真正实现依法培养高素质的农民工群体。
2.建立农民工职业教育培训的融资渠道
当地政府应该加大对农民工职业教育培训的扶持力度,强化在培训中的主导作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民工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的要求,各省(区、市)要将农民工培训资金列入财政预算,进一步加大农民工培训资金投入,统筹安排农民工培训资金。同时企业作为农民工劳动技能增强和综合素质提高的直接受益者,应当积极配合政府参与到农民工职业教育培训中,增加对农民工职业教育培训的投入。同时通过社会舆论,鼓励社会的慈善组织团体为农民工职业教育培训筹集善款。建立全方位的资金融资渠道,为农民工职业教育的稳定有序开展保驾护航。
3.改革农民工职业教育培训模式
针对农民工的职业教育培训,应在教育理念、培训手段和培训内容等方面进行改革,要树立以人为本、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因人施教的培训理念。
第一,在培训内容的选择上要以市场的需要为导向,坚持以城乡统筹、就业导向、技能为本,大力开展职业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企业需要什么学什么,加强实践训练,举办针对行业企业特点的专业技能培训。
第二,针对农民工的工作性质,有的放矢进行教学。对于综合素质稍高的农民工,可以加大一些属于精密技术工种和经济管理方面的系统培训。对于文化素质水平偏低的,没有稳定收入的农民工可进行一些容易操作的技术工作培训。同时要结合参加培训人员的工作特点,采用集中授课和现场指导的方式进行职业培训,可以把课堂设在工地、车间等方便农民工学习的场所。在培训形式上可多样化设计,合理授课时间。可以实行长短期培训相结合、脱产与半脱产相结合的培训方式,还可以提供夜校、函授等多种方式。
我国的成人教育培训体系还不完善,受教育体制、社会环境等多方面的影响,普遍存在着诸多的问题,亟须解决。
第一,培训市场过于混乱。成人教育培训市场由于收入可观,因此吸引了许多投资者,成人教育培训的竞争异常激烈,甚至出现了一些不良的行为。一些夸大甚至虚假的信息充斥着整个成人教育培训市场,并存在培训行业的培训垄断行为,这些行业利用自己的优势资源进行垄断性培训服务,不仅严重影响了公平竞争,而且不利于成人教育的发展。
第二,培训机构水平不一。我国的成人教育培训发展快速,大量的培训机构层出不穷,由于缺乏相应的培训管理体系,对培训机构要求较低,一些培训机构的成立缺乏一定的经济实力,甚至一些从业者的素质达不到标准要求,缺乏自身的特色,在市场上缺乏竞争力,易被淘汰。
第三,教学存在缺陷。我国现今的成人教育模式是在普通教育模式基础上形成的,较少考虑成人教育本身的独特性。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信息技术对人的影响越来越明显。但是,现今的成人教育的内容陈旧,严重不能满足社会的需要,而且成人教育的教学模式单一,不易吸引求学者的兴趣,也不利于成人教育的发展。
二、成人教育培训体系的优化
面对我国现今成人教育存在的种种弊端,笔者总结各位专家的经验,提出了三条解决对策,以优化成人教育体系,促进我国全民教育的大发展。
第一,建立健全完善的法律法规。成人教育培训市场存在的混乱现象,亟须完善的法律法规进行规范。只有健全相应的法律法规,完善监管体系,才能依法治教,成人教育培训才能良性发展。
第二,建立完善的管理体制。针对成人教育培训机构水平不一的现象,应集中对成人教育的管理,设置专门的成人教育培训机构,使成人教育的地位相应得到提升,从而促进它的发展,向终身教育的实现迈近一步。
第三,完善教学,提高成人教育的教学质量。成人教育教学,应紧随时代的进步,及时更新教材的内容,做到适应社会的发展,从而满足成人受教育者的需要。另外,应提高成人教育相关教师的素质,以及授课的水平。改变传统的模式,通过借助多媒体等手段,丰富教学模式,以吸引学习者的兴趣,从而提高其学习动力,以提高成人教学的质量。
三、小结
【关键词】 COSO理论; 教育培训机构; 内部控制体系
在现代科技和信息技术高度发达的新时期,知识更新换代的速度大幅度提高,促使大量的在职教育培训机构应运而生,新的案例式、研讨式、社会实践式、情景体验式教学已成为这些教育培训机构的主要培训模式,教育培训机构对资源的占用和消耗方式发生了深刻变化。传统的以资产保全和防范舞弊为主要目标的内部控制建设,已经不适应教育培训机构的发展要求,急需通过制度创新,建立一个以应对各种挑战,确保实现战略目标,提高运营效率,化解财务及违规风险,使教育培训机构在市场竞争中处于优势地位而发挥有效作用的内部控制体系。
一、内部控制的理论基础及政策指引
现代内部控制理论的研究和实践经历了内部牵制、会计与管理控制、内部控制要素结构、COSO理论和萨班斯法案五个阶段。目前,我国理论和实务界多关注于对COSO理论的研究和实践,尤其是我国政府颁布的内部控制规范,引入了COSO理论的主要成果。
(一)COSO整体框架理论
1992年美国COSO(The Committee of Sponsoring Organizations of The National Commission of Fraudulent Financial Reporting)的《内部控制——整体框架》(Internal Control-Integrated Framework)法案将内部控制定义为:由企业董事会、经理阶层和其他员工实施的,为运营的效率、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相关法令的遵循性等目标的达成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具体内容包括控制环境(control environmental)、风险管理(risk assessment)、控制活动(control activity)、信息沟通(information and communication)和监督(monitor)五个要素。强调全员参与的思想,重视内部控制的“责任”和“风险”,以及内部控制与管理过程的融合。
(二)我国内部控制规范引入了COSO理论
2008年我国企业内部控制标准委员会制定并印发的《企业内部控制规范》和2010年的《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提出内部控制是企业董事会、监管层、管理层及员工实施的旨在保证内部控制制度相关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以及战略目标的实现,而对公司战略制定和经营活动中存在的风险予以管理的相关制度安排,强调在实现控制目标的过程中,企业建立与实施有效的内部控制,应当包括环境、风险、控制过程、信息与沟通、监督等五要素。2011年,财政部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征求意见稿)中称:本规范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单位为实现控制目标,通过制定一系列制度、实施相关措施和程序,对经济活动的风险进行防范和管控的动态过程。目标包括:合理保证单位经济活动合法合规、资产安全完整、财务信息真实准确,提高各项公共服务的效率和效果;要素包括: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以及内部监督。
显然,我国的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两个内部控制规范都引入了美国COSO的内部控制整体框架理论。
二、教育培训机构传统的内部控制建设
当前,教育培训机构在内部控制建设方面,主要以防范舞弊和财产保全为目标,以财务收支控制、会计核算控制、资产保全控制为主要内容,多采用制度约束和流程规范、岗位牵制的方法。主要体现在:
(一)财务收支环节制度和流程的建设
大多数教育培训机构通过建立收费管理制度和流程,加强了对学员培训费收入环节的控制,防止收费人员对培训收入的挪用、隐瞒,确保教育培训机构的收入完整,也重视对日常培训活动支出的管理和控制,为了加强经济责任,建立了经费支出的审批制度,根据支出金额的大小,由各级管理层按相应权限审批后才能支付。在管理条件比较好的教育培训机构,甚至实现了培训项目组式管理制度,实现了权责利的统一,节约了培训成本。这些制度和流程,都是针对财务收支环节的内部控制活动。
(二)会计核算和资金资产保全的监督及控制
会计核算尤其是培训成本的核算,是教育培训机构高度重视的关键环节,加强对学员餐饮、住宿以及日常培训活动支出的核算,及时、准确地反映培训活动中各类支出的变动情况,使教育培训机构管理层能够精确掌握培训活动的成本信息,以加强对成本的控制。同时,也为了防止在日常管理和培训项目开发等活动中资金浪费和损失,加强对资金的核算和监督,及时、准确地反映管理和培训项目开发活动中的资金使用情况,确保资金的安全完整,建立了对保障教育培训活动正常开展的教育培训设施、设备以及各类实物资产的保全性制度,如固定资产账务和实物管理相分离制度,定期清查盘点、领用和报废审批等制度,确保实物资产的安全完整。
三、教育培训机构传统的内部控制建设存在的问题
教育培训机构传统的内部控制建设已经越来越不适应竞争和发展的需要,主要体现在目标单一,要素不完善。单一目标的内部控制建设难以推动教育培训机构的长远快速发展,要素不完善的内部控制活动难以产生良好的效果,这是教育培训机构内部控制建设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内部控制目标单一
教育培训机构传统的内部控制建设主要以财产保全和防范舞弊为目的,集中于财务领域和资产管理方面,针对的是财务人员及财物资金的保管人员,目标过于单一,难以同企业及公益性非营利组织一样,完成战略目标、运营效率目标、财务目标及树立良好的社会公众形象,实现经济及社会效益。
1.缺乏总体战略目标的控制
教育培训机构发展的终极目标是什么,培训的价值体现在哪里,要通过总体战略和一系列的运营目标来实现。大多数教育培训机构虽然从管理的角度制定了战略目标,但缺乏确保战略目标实现的内部控制体系,从而导致教育培训活动不能紧紧围绕战略目标,实现终极使命。体现在部分教育培训机构在教育培训活动中缺乏计划和目标,不能科学规划教学培训项目,在培训对象的选择上仅仅考虑当前的经济利益,缺乏分层次培养各类优秀人才的目标计划,更忽视了打造高素质优秀人才的终极使命,从而不能够合理分配教学培训资源,也不能将核心和优势培训资源集中于高端人才的教育和培训上,难以产出具有品牌影响力的培训成果。
2.缺乏运营效率目标的控制
在许多教育培训机构中,缺乏对教育培训质量和效果的考核和控制,尤其是新的研讨式、案例式、情景体验式、社会实践式教学存在方法不成熟、质量和效果有待提高的问题。也有一些教育培训机构,缺乏对运营成果的控制,在日常培训活动中,对新型的培训模式,如现场体验、社会实践式教学成本的核算和控制,缺乏成熟的方法,使教育培训资源的使用缺乏效率,培训成本的增长相比培训收入较快,运营成果不断降低。
3.缺乏财务信息及合规性目标的控制
部分教育培训机构存在财务信息失真和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如利用教育培训机构的设施和资源,从事旅游、休闲和度假等超出教育培训范围的活动,主要的财务收支业务发生在非教育培训方面。此外,还有一些委托培训的单位,通过教育培训机构为参加培训人员提供额外福利,并从教育培训经费中开支。这些情况的存在,使教育培训机构为委托培训单位提供违规服务,并违规进行财务处理。
(二)内部控制要素存在缺陷
长期以来,教育培训机构在内部控制要素方面也存在着缺陷。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忽视内部环境的建设
大多数教育培训机构着眼于培训项目开发、培训活动开展等日常运营方面的工作,缺乏对内部环境的建设,体现在管理层缺乏创造培训价值的意识,也缺乏对培训从业人员职业素质和操守的培养,使教育培训师的素质和道德难以持续提高,难以满足培养优秀行业人才的需求,使部分教育培训机构难以承担社会责任。这是当前缺乏高端的、具有广泛影响力的优质教育培训机构的主要原因。也有许多教育培训机构在教育培训内容的设计和开发上比较片面,注重对学员技能的培训,缺乏对学员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的教育培训,难以培养出行业高端的优秀人才。这些问题,都要教育培训机构通过内部环境和文化建设,来提高自身素质和内涵予以解决。
2.缺乏风险控制机制
许多教育培训机构素质参差不齐,在市场竞争中难以生存,主要原因是在制定长远的发展目标、形成具有核心竞争能力的培训内容体系、培养能力素质过硬的培训师队伍、提高教育培训质量和效果、创造教育培训价值、遵循教育培训行业法律法规、形成良好的教育培训品牌影响力方面,缺乏必要的机制。这些是导致教育培训机构难以生存发展的主要风险,应通过风险控制机制予以重点防范。
3.内部控制活动不完善
教育培训机构只局限于对财务活动、资金和资产管理活动进行以制度约束和流程规范、岗位牵制为主要方法的内部控制,不能解决教育培训机构软硬件建设、教育培训内容体系开发、教育培训项目组织管理等方面工作绩效目标和重大经济业务的内部控制问题。在教育培训设施设备的建设和采购上,存在制度不完善、流程不规范的问题,使部分管理人员有机会利用漏洞谋求不正当利益;教育培训机构在培训内容的开发上,缺乏有力措施确保不偏离既定的内容和方向;在培训组织管理中,出现职责不清、责任不明的情况,一些工作中出现了扯皮、推诿和摩擦的现象,造成学员满意度的降低;在培训后勤服务保障中,出现了资源浪费甚至个别舞弊的情况,使培训服务保障成本上升。
4.缺乏信息反馈和监督机制
目前许多教育培训机构对行业发展的最新情况缺乏有效的信息反馈机制,致使在参与外部市场竞争过程中难以取得优势。在发展过程中,缺乏信息反馈机制,使保障教育培训活动按照既定的使命和战略目标进行的控制措施产生的效果不能得到及时反馈。在教育培训活动中,缺乏信息反馈机制,无法通过学员了解教学质量和效果。在教育培训机构建设和教育培训组织管理、服务保障方面,缺乏信息反馈机制,对各项活动是否规范、有序开展无法及时了解。因此,难以监督内部控制活动是否正常持续进行,对教育培训活动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难以识别,也就不能及时发现问题,堵塞漏洞,修订和完善内部控制措施。
四、基于COSO理论的教育培训机构内部控制体系创新
教育培训机构内部控制体系创新以目标设定为导向,要素完善为抓手,将战略、运营、财务和合规性目标作为教育培训机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的目标,通过完善教育培训机构的控制环境、风险管理、控制活动、信息反馈及监督五要素来实现。
(一)教育培训机构内部控制目标设定的创新
教育培训机构内部控制体系构建的目标设定,以确保实现战略和业务目标、提高运营效率、确保财务信息真实可靠、遵循法律法规及政策为主要内容。
1.设定实现战略的内部控制目标
教育培训机构战略目标的实现,是关系到教育培训创造行业价值,实现使命的首要目标。主要通过三方面目标的设定来实现:(1)建立战略目标管理体系。从科研开发、培训实施、服务保障、人才支持等各个方面,对教育培训机构实现核心培训理念的目标进行详细描述,并分解到管理和实施的各个模块。(2)建立阶段性教育培训规划目标。针对阶段目标,建立分层次、分重点的行业优秀人才培养计划和目标。(3)制定各个教育培训业务方面的工作目标,提高工作的规划性、创造性和主动性,促使日常培训工作紧紧围绕创造培训价值,培养行业优秀人才展开。
2.设定提高运营效率的内部控制目标
教育培训机构不断提高运营效率,以优质的培训内容、精细化的学员服务保障体系、较低的培训成本,吸引更多具有发展潜力的高端人才参加在职培训,对教育培训机构本身的发展也具有推动作用。运营效率目标的设定包含以下方面:(1)设定培训质量考核目标体系,不断加强对研讨式、案例式等教学质量和效果的评估,提高培训效果和质量。(2)设定成本管理目标,制定对培训项目组织管理、服务保障的成本考核目标,尤其是对情景体验式、实践式等新型教学模式的成本考核,降低培训成本。
3.设定确保财务和业务活动遵循法律法规的内部控制目标
良好的财务秩序和遵循法律法规,可以有效地保障财务信息真实可靠,也可以确保培训组织管理、服务保障等业务活动规范、健康开展。主要有以下内容:(1)制定遵循行业法规及政策的目标。遵循教育培训管理部门的行业规范和监管要求,按照管理部门许可的从业范围从事日常业务活动,按照许可的收支项目进行财务收支。(2)建立财务及合规性控制目标。在培训内容体系开发、培训机构建设、培训组织管理和服务保障等活动中,依照法律法规进行财务收支,并规范招投标、重点项目采购及合同签订的程序,完善相关管理制度,确保经济业务和财务信息真实可靠、合规合法。
(二)教育培训机构内部控制体系各要素的构建和完善
教育培训机构内部控制缺陷的完善,以控制环境、风险管理、控制活动、信息反馈与监督五个要素为主要内容,对促进内部控制体系有效运行、确保内部控制目标实现的五个方面进行优化。
1.控制环境的构建和完善
控制环境的构建和完善,主要由以下几方面完成:(1)抓培训理念的建设,树立教育培训创造价值的观念,树立打造行业优秀人才的意识。通过不断对内部教育培训师的职业道德、操守进行培养,使教育培训师拥有行业最优秀的技能、最先进的理念,并通过教育培训活动将这些技能和理念传输给学员,实现教育培训机构成为推动行业发展“加油站”的功能。(2)重视对管理员工职业能力素质和道德操守的培训、考核及奖惩,提高员工胜任能力和道德及诚信意识,在培训对象的选择上坚持标准,在培训组织管理、服务保障活动中坚持制度和规定。(3)通过优化培训内容结构,做到技能培训和职业操守、道德的培训并重,以先进的培训文化,在改善和重塑职业行为及行业风气中发挥重要作用。
2.建立风险管理机制
教育培训机构在建立风险管理机制方面,主要通过以下几个方面来实现:(1)提高风险意识,尤其是对支撑长远发展的核心理念和文化缺乏的风险要高度重视。(2)加强风险管理,建立培训项目风险管理机制。在对各类风险进行研究和分析的基础上,列出所有影响教育培训机构核心竞争能力的形成、教育培训质量和运营成果的提高、财务信息真实可靠及遵循法律法规的潜在风险,对这些风险进行动态监测。(3)建立教育培训机构风险追溯机制。将上述风险,从产生的后果、条件、特征及征兆倒推到产生的根源,采取补救措施消除隐患和堵塞漏洞,将产生风险的根源和诱因消除在萌芽状态。
3.健全控制活动和措施
通过对教育培训机构软硬件建设,教育培训内容体系开发,教育培训项目组织管理等活动中采购及合同、项目预算及财务、工程建设、后勤服务等具体业务进行详细描述和分析,列举存在的漏洞和关键控制点,制定系统、详尽的控制方法和流程。主要有:(1)教育培训设施设备建设和采购的内部控制活动。通过制度和程序控制措施,规范建设项目的申报、决策、实施等环节,尤其是重大采购项目,需要建立以制度规范、程序控制、岗位分离为主要措施的内部控制规范,确保在重大项目的招投标、重大合同的签订中有严格的制度、程序,并由不同的岗位实施。(2)教育培训内容开发上的内部控制活动。通过目标责任控制、检查分析控制等措施,加强培训内容体系开发活动的目标责任考核和检查分析,确保教育培训内容体系的开发紧紧围绕实现教育培训机构核心培训理念的目标进行,对偏离目标的活动及时进行纠正。(3)培训组织管理中的内部控制活动。通过组织控制、授权审批等控制活动,使教育培训机构内部职能完善,在培训组织管理的日常事项中,责任清楚、权利明确,在非日常事项中也有合理的授权机制。
4.构建信息反馈和监督机制
建立信息管理机制,对外部行业发展的最新动态和内部运行的最新情况进行密切关注,并通过信息管理职能部门及时收集和反馈给教育培训机构的管理层。主要有以下几方面:(1)外部信息反馈机制。收集、整理行业最新成果,反馈给教育培训研究部门,作为教育培训内容改革和更新的素材,及时将最新成果运用到教育培训内容中。(2)内部运行信息的反馈机制。通过建立战略目标信息管理系统、运营信息管理系统、财务信息系统、违反法律法规及政策信息管理系统,将教育培训活动是否按照既定的使命和战略目标进行,教育培训的质量和效果是否提高,教育培训组织管理、服务保障是否高效、规范、有序开展等信息反馈给管理层。(3)内部控制活动的监督机制。通过对内外部信息的准确掌握,及时有效地监督内部控制活动是否正常持续进行,对教育培训活动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识别,发现问题,堵塞漏洞,不断修订和完善内部控制措施。
五、结束语
通过对教育培训机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创新的研究,使各类在职教育培训机构从文化和制度安排上,摆脱传统内部控制意识的影响,不断与COSO所倡导的全员参与、过程融合的理念相趋近,推动教育培训机构更好发展,更快地与国际接轨。
【参考文献】
[1] COSO.Internal Control-Integrated Framework[S].1992.
论文关键词:农民工;安全教育;政策分析
农民工安全教育政策实施后,推动了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减少了农民工职业病的发病率,有效地保护了农民工的身心健康,促进了安全生产形势的好转和社会的和谐进步,但是也存在着政府部门之间农民工安全教育政策协调不够、企业安全培训资金不到位、安全教育流于形式等问题,影响了农民工安全教育的质量和水平,必须进一步分析并完善农民工安全教育政策。
一、加强政府部门之间协调合作,提高农民工安全教育政策体系的完整性
国务院对农民工教育培训,特别是安全教育非常重视,先后出台了《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农民工工作的通知》、《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09-2015)》。《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民工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等一系列文件,在农民工培训基本原则、目标任务、培训规划、培训机制、资金管理、培训机构、师资队伍、绩效评估、组织保证等方面做出了原则性规定。根据国务院农民工教育培训基本精神,农业部、劳动与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等六部委出台了《2003~2010农民工培训规划》,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劳动者转移就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并且与财政部联合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劳动者转移就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制定了《关于加强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民工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国资委制定了《关于中央企业做好农民工工作的指导意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制定了《关于做好建筑业农民工技能培训示范工程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这些政策文件推动了农民工教育培训工作,提高了农民工的职业技能素质和安全素质,促进了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镇和第二、三产业转移,加快了我国工业化、城市化、市场化、现代化的进程。据统计,我国各有关部门开展的“阳光工程”、“农村劳动力技能就业计划”、“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计划”、“星火计划”、“雨露计划”等培训项目共培训农民工2300万人,转移农村劳动力2.42亿。国务院各部门职能定位、工作范围和工作内容不同,农民工教育培训的工作重点和工作目标也有所区别,农业部门主要负责就地就近农民工就业培训、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主要负责向城市非农产业转移的农村劳动者技能培训、教育部门主要负责农村初、高中毕业生通过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实现带技能转移培训,国家安全监管部门主要负责农民工安全生产标准制定、培训检查、规章制度建设等,部门分工促进了农民工职业技能和安全教育的专业化、精细化,但同时也增加了农民工职业技能和安全教育管理的难度,分散了农民工安全教育资源和力量,以至于目前农民工安全教育和安全生产环境还存在着一些长期得不到解决的突出问题。据中华全国总工会调查显示,36.5%的新生代农民工面临高温、低温作业问题,41.4%的人工作环境中存在噪音污染,36%的人工作环境存在容易伤及肢体的机械故障隐患,存在粉尘污染问题的为34.7%,但是用人单位为其采取防护措施的比重偏低,保护条件堪忧,职业病检查、安全培训落实较差。
加强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农民工安全意识、安全保护和救助能力,促进安全生产、减少事故伤害,是国务院和各部门制定农民工安全教育政策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健全和完善农民工安全教育政策、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提高农民工安全教育的实效性,就必须加强国务院各部门之间的协调与合作,发挥各个部门的资源优势和组织优势,提高农民工安全教育政策的系统性和完整性。农业部门要了解和掌握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数量和分布,做出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信息、政策引导、跟踪服务等工作,提高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组织动员和领导水平,为开展农民工职业技能教育和安全教育创造良好前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组织人员编写农民工职业技能和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大纲、教材,培育、审核并管理好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要建立健全职业资格准入制度、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以及职业安全教育证书制度,指导并管理各培训机构和教育培训部门做好职业技能培训和安全教育工作。国资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要加强对企业管理,不断提高工业生产装备水平和工艺技术,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改善农民工生产生活条件,从源头上改善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环境;财政部门做好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和安全教育经费收支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和安全教育经费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全国统筹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和安全教育经费。国家安全监管部门要制定安全生产标准与条例,健全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充实安全生产监管力量,加大对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和安全生产制度的检查力度,坚决取缔未经安全教育培训就上岗的违法行为。总之,改善安全生产形势,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必须加强国务院各部门农民工安全教育政策的相互衔接和相互促进,提高农民工安全教育政策的整体合力。
二、制定安全教育培训规划,增强农民工安全教育政策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制定安全教育培训规划是实现安全教育培训目标、减少安全责任事故、保护农民工身心健康的客观需要,是合理配置安全教育培训资源、突出安全教育培训重点、解决安全教育培训难点的基本前提,是落实国务院各部门安全教育政策、提高农民工安全教育实效性的重要措施。《2003-2010年全国农民工培训规划》实施后,政府部门和社会力量开展农民工培训的力度不断增强,农民工培训的资金投入政策、奖励政策、就业准入政策等得到完善,农民工培训的范围和人数不断扩大,农民工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得到大幅提升。按照培训规划要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制定了《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大纲》,组织人员编写了《农民工安全生产指南》、《安全生产普及知识百问百答》、《新工人入厂安全教育读本》、《农民工艾滋病防治教育30问》等一批农民工培训教材,提高了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和安全教育的质量和水平,使农民工初步掌握了安全生产技术知识和岗位职业技能,提高了农民工安全生产意识和职业素养,并且得到了国务院各部门、农民工和社会各界的肯定。国务院办公厅在《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民工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中明确提出要制定新一轮农民工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要抓好培训项目的组织实施,并且要求新一轮农民工培训规划的制定要遵循我国经济发展、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和安全教育的客观规律,要符合我国经济结构转型、产业布局调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的要求,要加强对从事高危行业和特种作业农民工的安全技术培训,严格执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等相关制度。
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规划,要与农民工外出就业技能培训、技能提升培训、劳动预备制培训、创业培训和农村劳动者就地就近转移培训规划结合起来,要在设置和编写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大纲、职业技能培训课程、职业技能培训教材的同时,增加农民工职业安全教育培训目标、大纲、教材等内容,使农民工了解安全生产基本常识、安全设施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及个人防险、避灾、自救方法等基本知识,要建立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和安全教育培训分别发证制度。转贴于 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规划,要突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煤矿生产等高危行业全员培训,建立健全高危行业安全培训规章制度,严格执行高危行业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大纲和考核标准,按照《特种作业范围》、《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的要求,规范特种作业人员行业准入、在岗培训、安全考核、目标管理,要制定《安全生产培训监督检查办法》,提高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的制度化水平,并把高危行业农民工安全培训制度与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年审制度结合起来,强化高危行业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规划,要体现整合资源、提高效率、突出重点、讲究实效的原则,要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创办技工学校或职业培训学校,加强对本单位准员工和在岗从业人员的安全技能培训,鼓励政府部门或社会力量创办农民工安全教育联合培训基地,对缺乏自主培训能力的民营小煤矿、小矿山、小化工等中小企业员工开展安全教育培训,鼓励政府有关部门或社会力量通过组建讲师团“送教上门”、开展“安全生产月”和“安康杯”知识竞赛活动、制作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专题影像教材等形式,运用网络、广播、电视、电影等多种载体解决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难的问题。
三、明确政府部门和企业责任,保证农民工安全教育政策落到实处
围绕“团结、务实、求真、创先”的工作目标,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县委人才培训意见精神,按照提升统计业务素质的要求,进一步加大统计教育培训力度,增强全县统计干部和广大统计人员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为统计改革和建设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以促进统计科学发展,更好地为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统计服务。
二、工作目标
坚持“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注重统计干部、统计人员教育培训的质量和效益,促进统计干部、统计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不断提高。进一步加强对统计教育培训的领导,强化管理,改进方式,整合资源,夯实基础,稳步推进培训制度的改革和创新。
三、具体内容安排
以针对性、实用性和时效性为原则,根据全县统计系统及县统计局统计专业的特点,年内四个层面、五次政治理论和统计业务培训。具体安排为:
一是组织县局业务人员参加国家、省、市业务部门组织的各类业务培训和县上组织的各类政治理论培训学习活动。二是组织基层统计机构新任统计人员初任培训,系统学习统计职业道德规范、专业知识,提高新任统计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三是加强在职统计干部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学习效果。四是开展以统计从业资格培训、统计继续教育为主的全社会统计教育培训,提高全体统计人员的整体素质。
(一)统计部门人员培训
培训对象:县统计局统计人员。
培训内容:党的基本理论、方针政策、现代经常、社会管理、法律法规、各专业统计方法制度、业务理论及实务知识;统计数据评估方法、统计调查理论、统计分析及统计调研课题写作、统计法律法规知识;统计职业道德;计算机网络基本技术。
培训形式:每周三晚政治理论学习时间集体学习政治理论;“干部集中学习月”活动和“改作风、抓落实、促发展”主题活动中集中学习党的基本理论、方针政策等;以会代课式的集中培训,由负责GDP核算、工业、能源、投资、建筑业、农业、贸易、城调、农调等专业人员分别讲授分管专业报表方法制度,培养一专多能的复合型人才。
培训时限:2013年12月底前完成。
(二)企业“一套表”专项培训
培训对象:全县纳入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单位的统计人员。
培训内容:企业一套表网上直报程序和数据填报、审核、汇总、上报流程业务知识。
培训形式:分别由局工业、能源、建筑业、劳资、房地产、贸易等专业组织利用年报会,以会代训集中培训,以后随纳入随培训。
培训时限:2013年3月底前完成。
(三)日常统计业务培训
培训对象:纳入统计定期报表范围单位统计人员。
培训内容:各专业统计方法制度、业务理论及实务知识;统计数据评估方法、统计分析及统计调研写作、统计法律法规知识等。
培训形式:一是利用年报会以会代训进行集中培训;二是利用检查指导工作随时随地进行业务培训;三是特殊业务工作需要随时培训的由所在专业申请,经局务会研究后可由办公室负责统一安排。
培训时限:年报会培训3月底完成,其他培训根据专业统计工作安排随时开展。
(四)统计人员从业资格考试培训和继续教育培训
培训对象:全县统计机构统计人员。
培训内容:国家规定的统计从业资格考试用教材和统计继续教育材:统计基础知识、统计实务、统计法律法规、统计调查分析、统计报表制度。
培训形式:采取集中培训与自学相结合的形式进行。
培训时限:按照国家和省市统计局规定的时间进行要求开展。
(五)第三次经济普查业务培训
培训对象:全县参加第三次经济普查的工作人员。
培训内容:《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业务知识。
培训时限:按照国家和省、市经济普查工作安排进行。
四、组织领导
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是安全管理的一项基本工作,也是安全生产的前提条件。只有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强化全员安全意识,增强全员防范意识,才能筑起牢固的安全生产思想防线,从根本上消除安全生产隐患。安全与生产是辨证的统一,相辅相成,安全教育既能提高经济效益,又能保障安全生产。
(一)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可以有效地消除安全隐患。
安全教育是为保护生命财产和改善工作环境的需要,提供获得知识、价值、认识、公共义务和技能的机会;从不同的角度来考察解释安全;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维护安全的自觉性,鼓励他们积极参与安全问题的解决。经过安全教育培训的员工就可以具有较高的职业素养,增加知识储备量和安全意识,在以后的实际工作中就能够灵活处理工作中的安全隐患,并且能够独立的解决各种安全问题,减少生产中的安全隐患,减少企业的损失。另外,企业还要经常性的开展安全教育培训,要求企业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在大脑中形成安全概念,坚决杜绝违章,遏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能够提升企业领导的安全意识。
加强企业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能够提高领导者的自觉性,增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促使他们能够增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经费投入,积极参与到安全管理工作中去。
(三)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能够提高企业员工的整体安全素质。
安全教育培训是提升职工安全素质的主要手段之一,通过安全教育培训可以消除职工安全意识淡薄,素质低下的现象。向员工传播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引导他们树立法律意识,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保护他们自身的人身安全,这也是对员工的一种福利,增强员工的公平感,这样员工就会更努力的为企业工作,为企业的发展谋福利。另外,安全教育培训涉及到施工现场的所有工作人员,贯穿于施工的每个阶段和各个方面,这就要求广泛而全面的提升工作人员的安全素质。
二、企业安全生产中安全教育培训的现状
2012年9月13日,武汉东湖景园建设工地,载人升降机高空坠落,事故直接导致19条鲜活生命瞬间毁灭。调查结果显示,导致事故的直接原因之一是钢丝绳断裂,从深层次原因来分析,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在很大程度上与安全教育培训有着重要联系,联系当前我国企业安全教育培训现状,具体有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对安全教育培训的重视程度不够
据调查显示,近几年来大多数的企业仍然存在重生产、轻安全,重技能培训,忽视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现象,并没有把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融入到企业的日常管理中,所以导致了安全培训方面的专业人才比较稀缺,企业内部技术力量薄弱。安全生产是企业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安全是人的生命与健康的基本保证,一切生活、生产活动都源于生命的存在。假如人们失去了生命,生存也就无从谈起,生活也变得无意义。另外,如果人因事故而残疾,因职业危害而患职业病,那么这个人的生活质量便会大打折扣。个别的企业管理者只顾追求利益最大化,却忽视了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聘请一些没有受过安全教育培训的人员从事生产活动。另一方面,很多职工尤其是农民工,文化程度普遍不高,自我保护意识淡薄,自律意识不强,缺乏事故的防范与应急能力。
(二)安全教育培训经费不足
大多数的中小型企业为了追求经济效益最大化,在安全教育培训方面投入的经费较少甚至不投入,培训环节十分薄弱,这样就使得职工得不到基本的安全教育培训,严重影响整个企业职工队伍的安全素质和安全意识。有的企业做着安全培训的宣传工作,实际上却不投入经费,让企业的职工不经过培训就直接上岗,在某种程度上存有一定的安全隐患。
(三)安全教育工作相关制度不健全,行业差异大
良好的安全教育培训监督管理机制和协调机制就是指安全监管、劳动保障、工会等相关部门共同根据各自的职能,共同配合做好企业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目前,还没有形成这种配合协调机制。有些监管部门的监管做的不到位,不能做到科学合理的引导。从另一方面讲,不同行业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形式内容各异,差距较大,不易于统一管理。在实际的发展中,不同行业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开展不平衡。例如,危险性高的行业比危险性低行业发展的要好,规模以上的大中型企业发展的相对较好,而经济实力欠缺的小企业培训能力较弱,又由于安全培训意识不强,安全培训经费投入少,形成安全生产中的不安全因素。
三、加强企业安全教育培训的有效途径
(一)要加强领导对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重视程度
要想使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开展的卓有成效,首先要抓企业领导的安全素质。只有领导者认识到安全教育培训的重要性,增强了对职工安全教育培训的认识,才能对安全生产做出承诺,并且保证安全信念与行为方式,使“安全第一”的价值观念深入人心,扎根于每个员工的内心深处。实际行动中,由于企业领导高度重视了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领导就具备全新的培训理念以及科学的管理思想,认真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在企业各部门之间进行分工,并明确相关责任,明确责任人,做到各负其责,各司其职,保证全部职工都能接受得到正规、系统的安全教育培训,从而增强职工的自律意识与安全意识。只有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做好了,企业才能防患于未然,保证安全生产,从而提高经济效益,推动企业迅速发展。
(二)增强安全教育培训经费投入
企业应注重增加对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投入,严格依据有关的规定对员工进行培训,理论联系实际,采用多媒体等先进设备开展培训工作,提高培训质量,采用各种形式把安全生产的相关内容传输到全体职工的大脑中,强化他们的安全意识,完成企业安全生产零事故的目标,实现安全教育培训的目的。
(三)建立健全严格的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企业应该提前制定严格的教育培训计划,组织教育培训,建立完善的教育培训网络;明确规定培训对象、学时、内容和考核标准,并且要严格执行。安全教育培训应该主要由多个方面的内容组成,即安全法制、安全体系、安全技能以及事故分析等。这些内容相互联系,相互补充,缺一不可。各级政府主管部门要加大执法监督力度,结合建筑行业的特点,考虑施工企业的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使安全管理工作规范化、标准化、经常化。 企业的经营者是本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其本身对安全工作的态度以及投入工作的力度对整个企业的安全工作起着决定性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