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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农村环境治理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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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农村环境治理

第1篇:开展农村环境治理范文

一、农村环境问题的现状及成因

当前我国农村环境污染主要有以下三方面:一是农业生产物资,包括农药、化肥、地膜等的不合理使用所导致的土壤污染。有关资料显示,农药直接作用于作物和害虫的仅5%左右,约80%左右的农药残留进入环境。土壤污染除了引起土壤质量下降、农作物产量减少、品质低劣外,同时更为恐怖的是土壤对污染物的富集作用,这会导致一些毒性大的污染物聚集到农作物中,进而引发人或牲畜食用后的中毒。二是乡镇工业排放的废水以及农村居民的生活污水所造成的水污染。我国农村每天约有1.2亿t生活垃圾没有经过任何处理。水环境的破坏易导致疾病的产生和传播,极大地危害了我国农民的身体健康,我国的癌症村等都让人触目惊心。同时,污水的灌溉和养殖对我国农业会造成巨大破坏,污水灌溉所造成的各种损失难以估算。三是农村焚烧的垃圾以及乡镇企业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废气所造成的大气污染。大气污染严重危害了农民的身体健康,同时影响农村植物的生长,尤其是引发农作物的抗病抗虫能力降低,影响农作物的数量与质量。

造成农村环境问题日益恶化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农村环保意识整体性不高。长期以来,政府“重经济、轻环境”、“重城市、轻农村”,在政策、制度等方面都向经济发展和城市环境保护方面倾斜,造成对农村环境的忽视和农村环保宣传的不足,公众从各相关部门及组织所举办的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活动中获得的环境保护知识信息的比例较低,其中政府部门的环境保护宣传活动只占了13.5%。二是农村产业结构和工业布局的不合理。我国一直都推行优先发展重工业的经济政策,以解决经济发展中的“瓶颈”问题,这些基础产业大多是石化、钢铁、交通运输等污染较重的行业,高污染的重工业优先发展的产业结构和工业布局是造成农村环境问题的一个刚性因素和历史性原因。同时为了加快地区发展,地方政府在招商引资的过程中往往不考虑环境因素,导致一些重污染的企业进驻农村;再加上有些地区城市污染向农村的转移等等,都是造成农村环境问题的现实原因。三是农村环保资金缺乏“资金”是农村环境问题的最大瓶颈。近几年,中央财政专项资金解决了少数农村基层长期想解决、而没有能力解决的环境问题,然而,大多数农村仍然没有提供环保的配套资金;农村环保中除一些示范试点和创建活动有少量的资金投入外几乎没有其他资金投入,这就导致农村环保工作的开展困难重重。

二、地方政府承担农村环境治理责任的必要性

第一,环境治理本质上是一种公共产品。所以,环境治理具有明显的非排他性特征,每个社会成员都能享受环保所带来的利益。另外,环境治理还具有非竞争性,在一定程度其未达饱和范围内,社会成员对环保收益享用的增加并不会带来相应环保成本的上升。环境保护的公共产品性质,就决定了政府不可替代地扮演环境保护这一公共产品提供者的角色,政府在环境保护中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第二,农村环境治理具有外部性,外部性可以划分为正外部性和负外部性。农村的环境污染不仅会破坏农村的田地、河流等,同时还会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所以农村环境问题是一个典型的负外部性问题。负外部性仅仅靠市场机制是很难解决的,还需要政府干预环境治理来解决市场无法解决的问题。

第三,政府具有环境保护治理的职能。我国政府职能主要包括政治职能、经济职能、文化职能和社会职能四大方面,而保护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的职能是其社会职能的主要内容之一。我国《环境保护法》的第十六条指明“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辖区的环境质量负责,应采取措施改善本辖区的环境质量。”

第四,我国政府间的关系特征决定了地方政府必须承担农村环境治理的责任。我国政府间的关系分为横向和纵向两个方面。从纵向上看,地方政府隶属于中央政府,中央政府统一领导全国各级地方政府的工作,地方政府负责实施本辖区的具体工作。所以,农村的环境治理的重任需要地方政府来承担。从横向上看,主要是指地方各级政府之间的关系。地方政府为了本区域的利益存在激烈的竞争;同时,现在很多问题都带有区域性,仅靠一个地方政府的能力是很难解决的,于是各级地方政府之间又存在横向合作。农村环境问题需要各级地方政府加强合作来共同承担这一责任。

三、完善地方政府对农村环境治理责任的措施

(一)完善农村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

目前,我国尚未有专门针对农村环境问题的立法。因此,我国有必要尽快制定出台一系列针对农村环境问题的法律法规。对农村的有关防治畜禽污染,农村化肥、农药、农膜污染以及“白色污染”等方面的问题作出专门性规定。对农村污染源问题的预防、治理以及实施污染所应当承担的责任等问题,作出全方位的规定。

另外,针对我国目前环境立法内容滞后、惩戒力度小等问题,主要应当从以下方面入手:首先,对农村环境污染问题责任主体要进行界定。不仅仅要包括农村乡镇企业,还应当把农民以及地方政府也纳入责任主体的范畴,增强其环境责任意识。其次,修改我国相关立法,加大环境污染惩治力度。特别是针对地方乡镇企业,在出现环境污染问题后,地方政府往往出于地方保护主义,对污染企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导致企业有恃无恐,变本加厉地实施污染。因此,有必要加大对企业环境污染的惩治力度,改变目前企业守法成本远远高于违法成本的怪异现象,从根本上抑制乡镇企业的污染问题。

(二)普及宣传农村生态环保知识

地方政府必须树立保护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破坏环境就是破坏生产力,坚持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并重,把农村环境问题纳入基层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努力实现“村容整洁”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目标。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加强环保知识宣传,提高城乡干部群众生态观念,形成全民参与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

第一,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对农村环境污染治理工作的认识,使其充分认识到保护环境,提高环境质量的必要性、紧迫性,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摒弃以牺牲环境,破坏资源为代价的粗放型增长方式,树立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观念,在发展农村经济的同时,保护好生态环境,建设城市绿色生态屏障作为农业发展的长期战略,实现可持续发展。

第二,加强对农民群众的思想教育。积极开展生态环境警示教育系列活动,利用举办展览,发放环保书籍和宣传画等多种形式,逐步在农村普及环境科学知识,促进农民更新观念,不断从自身做起,保护身边环境。可以通过环境警示教育这一有效形式,用身边的反面案例,使广大干部群众从内心深处受到震撼和教育。

(三)努力发展生态农业

要通过发展农村生态平衡、农村生产发展、农村环境条件三者的有机结合建立良性农村生态环境。尽快出台相应的法规和政策。抓紧编制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规划,为全面促进农村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提供法治和科学依据;把发展农业清洁生产技术作为今后工作的重点领域。具体措施有:一是大力推进农村清洁能源利用和秸秆综合利用,加大作物秸杆再利用技术的推广力度,建立秸杆粉碎还田、秸杆气化综合利用、减少化肥的使用。二是大力发展无公害、绿色、有机食品,大力扶持生产并推广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生物农药和有机肥。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养殖业的发展,开展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示范工程建设,推广养殖模式和养殖小区污染集中治理模式。三是加大农村环境整治力度,进一步加快集乡镇建设和旧村庄改造、改水改厕进程和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减少分散居住给周边环境带来的生活污染。同时尽快将城郊结合部的市容、环保等纳入城市管理范围,在农村逐步推行乡镇、村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处理,切实改善、提高农村居民生产、生活环境。

(四)建立多渠道集资形式,加大资金投入

资金的缺乏一直是阻碍农村环境治理的大难题,在当前形势下,我们必须依照“政府主导、市场推进、公众参与”的原则,逐步建立多元化、全方位的农村环境治理投人机制。完善我国农村环境治理投入机制应从以下方面入手:一是在坚持城乡公平的原则下充分发挥公共财政作用,把农村环保放在重要位置,每年给农村环保提供一定的资金,为农村环境治理提供合理的国家财政支持。二是农村环境治理集资应该适应当今的市场体制,建立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的多渠道投资市场机制,通过当地政府环保政策的积极引导,调动一切因素尽可能的吸纳多方社会资金来治理农村环境。广开农村环境治理资金来源渠道,完善环保财政分配体制,逐渐形成政府主导、多方投资、大众参与的农村环保资金市场运行机制,使农村环境治理逐步步入市场化的大道。具体做法有:设立政府农村环境治理专项基金,落实农村新建、扩建、改建项目的污染防治资金,严格依法足额征收企业的排污费,落实各项农村环保财政、信贷、税收优惠政策等等。

(五)加快环保科技进步,建立农村环境科技发展机制

第2篇:开展农村环境治理范文

近年来,**镇政府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一方面狠抓村域经济,因地制宜发展服装加工特色产业,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另一方面围绕改善村容村貌,优化人居环境,狠抓基层基础设施改造,积极推进农村环境治理工作。据统计,2006年全镇共整修硬化村级道路13300平方米,清理修筑河道4800米,改造开放式垃圾箱22处,向杭州锦江绿色能源有限公司清运生活垃圾30154吨。2006年区镇、村两级卫生投入236.11万元,其中村级投入150.5万元,村级投入85.61万元,区补助16.27万元,农村环境治理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是,总体来说我镇的农村环境治理工作还处于起步阶段,随着我镇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村环境治理的问题日益凸现,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村道两侧乱搭建、乱堆放、乱倾倒的情况比较严重。以乔井路沿线五星村和葛家车村为例,部分沿街农户挤占村道随意搭建简易棚用于出租获利;部分建房户占用村道,随意堆放建筑,严重影响了道路交通;同时,农户建房中产生的大量建筑垃圾缺乏统一的消纳场地,随意将建筑垃圾倾倒在河岸和路边,不仅影响到村容村貌的改观,同时也加大了政府对道路基础设施的反复投入。

2、外来务工人员集中居住区环境卫生存在不同程度的“脏、乱、差”。三角村、胜稼村和五星村是我镇外来务工人员比较密集区域,外来务工人员居住的出租房往往是人口居住密度大、空间小,人员环保意识淡薄,受传统生活陋习影响深,加上原有垃圾箱等基础设施的滞后,专职保洁员和清运设备的不足,众多因素的存在造成了出租房周边的“脏、乱、差”,直接制约了出租房周边环境卫生治理成效的提升。

3、河道水体污染严重。部分基础设施不到位的区块,部分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被随意倾倒,在北沙河、和睦港和月牙河等河道、池塘的垃圾成堆,工业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河道的情况时有发生,造成了河道淤泥和水体污染。比较典型的象五星村,位于五星村的华东家禽交易市场,一方面给当地的家禽加工和生猪养殖带来可观的经济效益,另一方面,大量的动物内脏和粪水混合物未经处理直接排入八字港,加大了河道治理工作的难度。

4、农贸市场周边基础设施薄弱,垃圾箱设置不科学。在对五星村、良熟村和乔司镇三处农贸市场的调查中发现,农贸市场每天都会产生大量的腐烂菜叶和白色垃圾,但是市场周边配套的垃圾箱数量严重不足,基本维持在2~4个,位置分布也不科学,加上每天垃圾清运的滞后直接造成市场经营环境差。

二、原因分析:

1、思想认识不到位,资金投入缺口大。农村基层组织和广大中小企业主对农村环境治理工作的紧迫性和重要性认识不足,重经济发展轻环境保护的思想依然存在,对环境治理工作缺乏长效管理。同时,农村环境治理工作又是一项工作难度大、资金投入多的公益工作,经济效益的相对较低和奖励机制的欠缺,直接造成治理资金投入的不足,制约了治理工作的开展。如去年整修乔井路村道的投入就达30余万元,资金缺口比较大。

2、基层组织实力不强,农村环境治理普遍存在人员、设备、资金、制度的欠缺,治理工作走上“边治理边污染”的恶性循环。目前除集镇范围由镇政府投资治理外,12个行政村环境治理的资金按照“以各村自主投入为主,政府补贴为辅”的模式,在基层组织经济实力不强的情况下,农村环境治理中人员、设备、资金、制度不到位的情况比较普遍。据不完全统计,2006年全镇12个行政村中配有5名专职保洁员的仅有5个村,配有4辆以上保洁车的仅有3个村,有长期保洁队伍且制定卫生保洁管理考核制度的仅永和村一个村(长期保洁员11人)。据调查,全镇环境治理投入没有向社会或村民收取一分卫生费,全部由镇、村两级财政全额投入。与此同时,由于资金投入上的严重,专职保洁员队伍和长效管理难以落实到位,已经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在治理后又出现反弹,部分村道和居民生活区“脏、乱、差”的情况再次出现。

3、部分农民环保意识薄弱,农村环境污染呈多元化。一方面,新农村建设的稳步推进极大的冲击了农民传统的生活方式,部分农民环境保护意识薄弱和传统陋习的长期存在,严重制约了农村环境治理工作的成效;另一方面,农村环境污染呈多元化特点,由过去单一的生活垃圾向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工业垃圾转变。

三、对农村环境治理的几点意见与建议:

1、加强领导,建立长效保洁队伍,营造农村环境保护浓厚氛围。一方面,各村要高度环境治理工作,落实专人负责,建立长效保洁队伍,确保村道、河道清理保洁日常化、制度化。由专职保洁队员加强村道、河道巡查,及时清理路面垃圾和打捞河道漂浮物;另一方面,推行基层干部任期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强化基层领导环保责任意识。

2、坚持发展,加大投入,实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双赢。

针对目前农村基层组织经济实力相对薄弱的现状,要始终坚持发展经济这个中心。一方面要在政策和资金上加大对农村卫生基础设施的投入,建立环境保护治理专项基金,鼓励社会资金投入,拓宽投资渠道;另一方面,努力改善农民居住环境,在全体村民中进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教育,加快农居点体育、文化设施的配套建设,引导农民树立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

第3篇:开展农村环境治理范文

国际经验表明,工业化中期阶段,在消费结构快速升级的带动下,产业快速升级,传统农业加速向现代农业转化,农民阶层快速分工分业分化,是工农关系、城乡关系快速变迁的时期。既面临着实现工农关系、城乡关系的协调、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的重大历史机遇,也面临着工农差距、城乡差距进一步扩大、解决“三农”问题难度加大的严峻挑战。统筹城乡发展的改革需要新思路、新突破。

环境治理和保护方面的城乡差距,既是我国城乡二元结构的重要表现,也是城乡二元体制的结果。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市场化的发展,环境保护资源不合理配置,“大树进城、污染下乡”。一方面,有限的环保资源主要被配置在对城市、工业污染的控制上。工业污染源的控制和城市污水、垃圾处理厂的建设,城市基础设施的进一步完善,公共绿地面积增加,城市植被覆盖率提高,城市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另一方面,由于长期的投入不足和重视不够,农村环境治理和保护大大滞后,环境治理和保护的城乡差距继续拉大。全国4万多个乡镇,绝大多数没有环境保护的基础设施,60多万个行政村绝大多数污染治理尚处于空白状态。农村环境保护技术滞后于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落后的农村经济制约了对环境保护的需求。加之城市污染物向农村转移,农村环境污染问题更加突出。“城市污染农村的气和地、农村污染城市的菜和水”的恶性循环为表征的环境保护上的城乡二元结构呈现出扩大和蔓延的趋势,成为统筹城乡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和亟待解决的问题。

城乡环境治理保护的“二元结构”,既抑制了农业、农村的发展,反过来又使城市发展缺乏环境容量,城乡的发展都受到制约。“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援农村”是统筹城乡发展的重大战略。农业的基础性、弱质性决定了工业和城市必须对其补贴、支持。但是,农业和农村不只是单向地、被动地接受补贴,以工补农、以城带乡与工农互促、城乡共荣是一个量变到质变、相互推移的良性循环过程。环境保护的外部性和外溢性决定了城乡统筹才能实现环境保护可持续发展。农村的环境治理和保护不仅关系到农村的发展,也直接关系到城市和全社会的发展。不保护好农村生态环境,最终受伤害的不仅是农民,更是全社会所有成员。农村环境治理与保护必须要城乡“一盘棋”,用统筹城乡的思路和办法来治理保护农村生态环境,加快改变农村包括环境治理和保护事业发展滞后状况,缩小城乡在环境治理和保护等方面的差距。

统筹城乡环境保护治理,需要从以下方面着手:

城乡环境保护规划一体化。尽快改变农村环境保护规划尚是空白的状态,制定农村环境保护规划,并与区域环境保护规划相连接。建立农村环境保护与产业、行业、区域发展环境保护协调发展机制。在制定和推进产业、行业和区域发展规划时,尤其在上新的建设项目时,严格执行农村环境保护规划。

建设农村环境保护新的投融资体制。从改革城乡环境保护投入二元体制着手,改变农村环境保护和管理无投入、污染防治无经费、社会参与无政策的状况。在加大农村环境保护政策投入的同时,加大农村环境保护的资金投入。通过政府财政预算列支,设立专项资金保障;通过建立农村环境保护基金等社会参与农村环境保护等途径和形式,建立健全“政府投入为主、社会积极参与、农村力所能及参与”的城乡环境保护投融资一体化的新机制。

环境保护机构城乡一体化。我国环境保护实行属地管理制,机构只下设到县一级,广大农村没有环境保护机构。随着城乡一体化进程,城市的工业由城市向农村扩散、延伸,环境保护行政机构和职能也应当向下延伸、匹配。探索建立乡镇、村、组三级农村环境管理机构并明确乡镇环境管理机构的工作重点主要是对原有的小工业园区、未进入集中发展区的中小企业、农村生产型加工企业、畜禽养殖业,以及自备饮用水源的环境管理。

环境监测城乡满覆盖。在农村乡镇、流域主要点位和断面,都应当设立大气质量监测站、水环境监测断面、生态环境网格监测点、集中式饮用水监测点,地下水网格监测点,形成农村环境质量监测监控网络,及时反映农村环境质量及变化。

第4篇:开展农村环境治理范文

各村、各单位:

为持续提升农村环境建设和管理水平,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推动镇村人居环境一体化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路

以提高群众生活质量为目标,统筹规划,整合项目,加大投入,逐步提升,着力完善村庄基础设施,全面运行村庄环境长效管理机制,努力打造“路净、庄美、水清、岸绿”的生态宜居村庄。

二、工作目标

提升村庄环境整治水平,实施区域范围内交通道路沿线环境治理,建立健全长效管理运行机制,强力推进长效管理全覆盖,确保列入今年省验收名录的11个行政村通过省级验收,力争创建1个三星级康居村。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整合项目、统筹建设原则。整合财政一事一议、农桥建设、农村改厕、村庄绿化、覆盖拉网式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农村体育设施提档升级工程等项目,加大村庄环境整治基础建设,进一步提高村庄环境整治水平。

(二)坚持提质扩面、综合治理原则。对已开展过整治的村庄进行环境再提升,注重交通道路、河岸沿线的环境治理,重视镇村结合部等重点地段卫生环境治理。

(三)坚持建管并重、长效管护原则。继续实施村庄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同步加快落实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和村庄环境长效管理机制,巩固村庄环境整治成果。

四、重点工作

(一)持续推进村级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村庄桥梁、道路、停车场等生产生活基础设施改造建设力度,各村要按照村庄整治提升的要求,加快推进一事一议、农桥建设工作,不断改善居住和出行条件。加强村庄健身场所及健身器材更新建设。加快改厕进度,加大公厕建设力度,改善农村卫生条件,未进行过户厕改造经申报批准纳入2014年省改厕项目的行政村,可在户改厕范围内,新建3-4座公厕。扶持村级污水处理和垃圾中转设施建设,以整合覆盖拉网式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为抓手,分年度推进村级污水处理、垃圾中转设施建设、畜禽粪便处理等项目。开展绿色家园建设,对村庄道路、河道实行全方位绿化,确保有路有树、有河有树,提高村庄绿化水平。争创1个绿化示范村,3-4个绿化合格村。

(二)着力提高村庄环境整治质量。各村要认真组织开展“整治回头看”,采取现场排查、听取群众意见等方式,逐步拓宽整治覆盖面,促进全村范围内环境整体提升。对去年上半年开展村庄河道疏浚的5个村有结转任务整改到位的,核发剩余30%的市补考核资金;对去年下半年开展村庄河道疏浚未验收的6个村实施跟踪监督,确保完成土方任务,通过市级验收。列入今年省验收名录的11个村,要对标补差抓完善,进一步加大整治力度,加强长效管理,确保通过省验收,对未通过省验收或长效管理未通过市级验收的,扣发5万元补助资金。对已命名的三星级康居村,要在挖掘特色上下功夫,探索与农村产业发展相适应的途径,促进村域经济同步发展。已命名的二星级、一星级康居村,要对照更高等级康居村标准,完善设施,提升功能。

(三)全面落实环境长效管护机制。各村要结合实际,合理制定方案,建立卫生保洁、垃圾转运、绿化养护、河道管护、公共设施维护“五位一体”的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按照有长效管护队伍、有长效管护设备设施、有长效管护职责、有垃圾处理途径、有监督管理制度“五有标准”,重点突出垃圾收集转运体系建设和垃圾填埋场规范化建设,整治沿路沿河垃圾,构建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和村庄环境长效管理体系,巩固村庄环境整治成果,提升村庄环境长效管理水平。按照省定农村人口每人32元的标准给予奖补。

五、有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村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实施方案,配强工作队伍,持之以恒抓好农村环境整治和长效管理提升工作。要采取多种形式的宣传方式,引导群众参与、支持、配合村庄环境整治提升工作,引导群众强化环境卫生意识,逐步养成健康文明的生活习惯。镇政府将适时组织会议,解决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各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协作联动,加强宣传引导、形成工作合力,推动全镇环境提升及长效管理工作深入开展。

(二)明确工作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村是组织实施农村环境治理的责任主体,负责整治方案制定、工作计划安排和项目组织实施。镇整治办牵头组织考核验收;财政所负责资金的管理以及一事一议、农桥建设管理工作;水务站负责村庄内河道疏浚完成情况考核工作;卫生院负责指导农村厕所改造工作;林业站组织开展绿化示范村、合格村创建活动;文化站负责指导健身场地建设和体育健身器材安装使用;环保办负责督查指导覆盖拉网式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建设;镇纪监部门负责村庄环境整治水平提升和长效管理落实的效能监察。

第5篇:开展农村环境治理范文

【关键词】农村;环境治理;探讨

一、当前我国农村环境现状分析 自工业革命以来,人类活动引发的环境问题日益严重,人类的生存与发展受到了严重挑战,环境保护逐渐受到重视。我国农村环境问题是伴随着农村经济快速发展、农村生产生活方式变化、人口急剧增加而逐步形成的。所谓农村环境污染,是指由于农民在从事农业、工业等生产活动及生活活动中造成的农村环境质量下降,并对农村生态环境和人们生活健康造成一定不利影响的行为。2010年环保部的《中国环境状况公报》中指出,“当前我国农村环境问题日益显现,农业源污染物排放总量较大,局部地区形势有所好转,但总体形势仍十分严峻,突出表现为畜禽养殖污染物排放量巨大,农业面源污染形势严峻,农村生活污染局部增加,农村工矿污染凸显,城市污染向农村转移有加速趋势,农村生态退化尚未得到有效遏制。”据统计,我国农村每年化肥的施用量达4700多万吨,但有效利用率不足35%,每年产秸秆大约7万亿吨,利用率不到50%,农村每年产生生活污水达90多亿吨、生活垃圾2.8亿吨,由此造成了农村水体和土壤严重污染,再加上乡镇工业污染、城市污染转移,形成了“点源污染与面源污染共存、生产性污染和生活性污染兼有”的严峻局面,使得农村环境加速恶化。农村环境污染问题已经成为了制约我国农村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重要因素。

二、农村环境污染治理的对策与建议

1 高度重视,加强政府部门的监管 各级政府及环保部门应高度重视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把农村环境保护作为党委、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将其纳入到政绩考核的范围,明确各个主管部门的职责,做到年初有部署、年底有考核,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抓好落实的工作格局;进一步完善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群众广泛参与、环保部门统一监管的体系,在政策落实、工作部署、人员组织、财力投放、项目监管等方面切实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加大对农村环境治理的资金投入,在资金上支持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农村环保资金要做到足额到位和专款专用。 对农村环境的监管是做好农业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手段。县、乡(镇)应建立定期调度、定期检查和抽查的工作制度,便于把握农村环境中污染动向和变化发展的规律,确保各项工作的及时跟进;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重要农产品产地的环境监管,以保证农村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化肥、剧毒农药的生产销售,降低面源污染风险;制定乡镇环境保护规划,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标准,严格环境准入;强化农村工业企业污染减排监管,严格执行工业企业污染物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制度,引导乡镇企业向园区集中,实行污染集中控制、集中处理,以消除或减少乡镇企业的污染,对于那些布局不合理,能源和原材料消耗高,经济效益差,污染严重又难以治理的乡镇企业坚决予以淘汰。

2 完善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加强农村环境保护教育 要从根本上治理农村环境污染,必须以完善的农村环保法律法规为基础。因此,应建立和完善适宜农村的环保法律法规体系,充分体现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灵活性、针对性和普遍性”等要求,抓紧研究、完善有关土壤污染防治、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等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方面的规范、条例和制度等方面的法律制度,进一步提高法律法规的可操作性。并加强农村环境执法,加大环境执法处罚力度,对污染和破坏农村环境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树立农民环境保护的法制意识。 农村环境的整治,广大农民群众是主体,必须尊重农民意愿和选择,充分调动农民自力更生建设家园的积极性。各级政府和环保部门应加强农村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工作,通过宣传册、宣传画、环保讲座、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种方式,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农村环境保护知识宣传教育,广泛普及环境科学知识和法制知识,使其树立环境资源价值观念、生态文明理念和环保法制观念,提高农民的环境意识,调动农民参与农村环境保护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农民群众和干部意识到农村环保的重要性,努力营造一个人人关心生态环境,时时保护生态环境的社会氛围。并在农村中小学的课程中要开设环保内容,使孩子们从小就养成爱护环境的习惯。建立科学有效、快速反应的举报与奖励机制,积极推进与落实“以奖促治、以奖代补”的政策,激励、引导农村群众投身到环境保护之中。

3 加强农村环境规划的编制,加大对农村环境基础设施的投入与维护

根据农村不同区域的自然条件、经济发展水平和环境现状,因地制宜编制科学、合理、可行的农村生态发展规划。大力倡导发展生态农业和循环农业,推广使用有机肥料,合理地使用农药、化肥和地膜,推广畜禽的规模化养殖技术,推广畜禽粪便、秸秆等废弃物的无害化技术、资源化处理技术,提高生物能源的利用率和农村废弃物的再循环率,实现农业清洁生产和产业间的协调发展,改善农村环境质量,实现农业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的统一。

加大资金投入力度,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提供有力保障,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所需资金较大,不能光靠中央财政支持,应加大地方政府地资金投入,同时引导社会资金的注入,逐步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投入机制。建立健全环境基础设施的运行与维护机制,保障环境基础设施能长期有效地运行。

综上所述,农村环境的污染治理工作是一项长期的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到技术、经济、社会、环境等方方面面,同时它又是一项造福子孙后代的民生工程,需要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基层政府应以生态文明创建为抓手,通过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将进一步推进新农村建设,农村人居环境和生态状况将会得到改善。

参考文献:

[1] 桓仁满族自治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规划[M],2008,10

[2] 王君丽,刘春光,斯东林,等. 我国农村污水处理与资源化存在问题及对策[D].农村污水处理及资源化利用学术研讨会论文集. 天津:中国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协会, 2008, 10.

第6篇:开展农村环境治理范文

关键词:农村公共服务体系 公共基础设施 公共文体教育服务 公共卫生服务 养老幼托服务 环境治理 信息共享服务

农村公共服务是为满足农业、农村发展或农民生产、生活而提供的具有一定的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的社会服务,是以农业信息、农业技术或劳务等服务形式表现出来的一种农村公共物品。各农村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区域特征不同,生产及生活方式也不同,村民对基本公共服务的需求与偏好自然也不同。所以,各农村地区应在保障基本公共服务供给的前提下,按照“贴近需求、相对集中、便民利民”的基本原则,为广大农民群众提供更多层次、更多种类的公共服务,以更好地适应农民群众的需求与偏好,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目前,我国农村公共服务体系的主要内容包括公共基础设施、公共文体教育服务、公共卫生服务、养老幼托服务、环境治理以及信息服务等,针对广大农民群众对这些基本公共服务的迫切需求,应分别采取相应措施来解决。

农村公共基础设施

农村公共基础设施是指为农村生产和农民生活而提供公共服务的物质设施,包括农田水利、供水供电、园林绿化、交通邮电等生产和生活服务设施,是农村各项事业发展的基础,是保证农村经济活动正常进行的公共服务系统。

(一)科学规划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

首先要做好我国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总体规划,其次要重点做好各涉农部门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规划的编制与实施,同时根据本地区的实情,做好村镇的发展规划。

(二)落实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的管护责任

强化干部及群众参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与管护的主动性与积极性,同时,建立农村基础设施管护的长效机制,明确市、乡镇(街道)、村在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的权利与责任,保障建设及管护工作的贯彻实施。

(三)建立多元主体的资金投入机制

政府要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同时积极采取激励措施吸引社会资本的广泛参与,逐步形成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长期稳定的资金来源,不断改善农村基础设施现状。

(四)进一步强化农田基本建设和水利建设

加快对老化农田设施和水利工程的更新改造,提高农田利用效率;加快建设布局合理、功能完备的城乡水利工程体系,大力改善城乡水环境;推进农村基础设施产权制度改革,形成运行高效、管理科学的农田基础设施和水利工程设施管理服务体系。

农村公共文体教育服务

完善农村社区公共文体教育服务功能,须做到以下几点:

(一)加强农村文体基础设施建设

建立健全包括县图书馆、乡(镇)文化站、村文化中心、农民活动中心、广播电视台、老年学校、体育健身活动场地等在内的各种文化、教育、体育设施和活动场所,逐步形成完善的农村公共文体教育体系,满足广大农民群众日益增长及日趋多样化的文体教育服务。

(二)整合各类社会资源并优化农村文体教育服务基层工作人员的文化结构

一方面,强化培训,提高现有文体教育服务基层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水平;另一方面,完善人才招聘制度,强化竞争和业务考核机制,保障农村文体教育服务队伍建设。

(三)构建农村公共教育体系

农村公共教育的目的是实现教育公平进而保障社会公平,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完善健全的农村公共教育体系,需要建立稳定有效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投入的保障机制,以确保基础教育经费的增长;建立多元化主体参与农村公共教育服务供给机制,以保障公共教育服务供给效率;加强农村基础教育财政资金管理,将基础教育经费全部实行预算统编,优化资源配置,以提高农村基础教育财政支出使用效益。

农村公共卫生服务

当前,我国农村乡镇卫生院经费不足,机构性质不一,人员编制管理不规范,公共卫生专业机构与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尚未建立良好的指导、培训和考核工作机制,以及人才流失严重等因素,直接导致乡镇卫生院“重医轻防、以药养医、以医养防”,严重影响了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公共卫生职能的落实。

(一)建立疾病预防体系

推进农村公共卫生服务的发展,需要改革乡镇卫生院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建立预防为主的农村公共卫生体系。

(二)注重人才培养

通过强化继续教育制度、定向培养适用人才以及鼓励城市卫生机构的在职或离退休卫生技术人员到农村服务等措施,培养农村公共卫生服务人才。同时,以人事制度和投入体制的改革为突破口,以开展技术扶贫、技术教育等手段,吸引和留住公共卫生服务人才。

(三)开展健康教育

普及疾病预防和卫生保健知识,提高广大农民的健康意识;通过发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卡,让广大农民群众自主选择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等措施,促使服务机构改善工作机制,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以建立运转高效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运行机制。

(四)建立卫生机构的绩效考核机制

将农民群众满意度作为重要指标之一,建立公共卫生服务机构的绩效考核评价机制,促使服务机构不断提高服务质量、改进服务方式、改变服务态度。

农村养老幼托服务

由于农村城市化拉动以及农民生存压力的日益增大,越来越多的农村青壮年选择外出打工,农村出现大量空巢家庭,老人和孩子成为留守者,生活得不到照料,情感需求也得不到满足,影响了老人安享晚年以及儿童的健康成长。

农村社区应积极探索养老幼托服务功能,尽力为留守老人与留守儿童提供日常照料,满足其情感需求,保障留守老人照样安享晚年,留守儿童照样健康成长。一方面,以农村社区为载体,以社区基层组织为主导,充分发挥政府、社区、家庭以及个人等多方面的力量,高效整合社区中的财力、物力以及人力资源,针对不同经济状况的留守老人,分别或配合实施经济救助、集中供养、社区居家照料等多种救助和服务方式,使留守老人能够在熟悉的环境里得到必要的救助和照料,切实满足其日常以及情感需求,基本保障其老有所养、老有所医;另一方面,满足留守儿童的日常以及情感需求,切实保障其能够健康成长。农村社区可以在教育管理部门的领导与扶持下,以社区学校为平台,充分利用社区内的教学资源,组建专业服务队和志愿者服务队伍,为留守儿童提供心理疏导、关怀以及日常照顾,满足其日常以及情感需求,切实保障其健康成长。

农村环境治理服务

农村环境的质量,不仅关系着农民的健康和生活质量,而且还会直接或间接地对城市产生不可估量的影响。本文所提的“农村环境”主要指农村卫生环境和治安环境。当前,我国农村卫生环境的主要特点为点源污染与面源污染共存,生活污染和工业污染叠加,各种新旧污染相互交织,环境保护工作基础薄弱等。农村恶劣的卫生环境不仅威胁到了数亿农村人口的健康,甚至通过水、大气以及食品污染等渠道影响到城市人口的健康。此外,工业化、城市化的进一步推进,逐渐触及到社会深层次、结构性的矛盾,致使农村不稳定因素增加,农村治安环境不容乐观。综合治理农村环境,提高农村的环境保护质量和农民的健康水平,可借助农村社区这一载体,开展环境治理服务。

第一,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广泛宣传和普及农村环境保护知识,提高农民群众的环境意识,调动其参与农村环境保护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第二,积极向农民推广先进农业技术,大力发展生态农业,努力实现农业产业结构合理化、生产技术生态化、生产过程清洁化、生产产品无害化。

第三,统一标准,建立健全农村环境建设的监督与评价机制,定期对各地农村环境建设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并全面落实我国农村环境治理“以奖促治”政策,调动政府、市场、社会以及农民群众的积极性。

第四,推进农村警务战略,开展农村社区治安服务,完善利益协调、诉求表达、矛盾调处和权益保障机制,健全治安防控体系,全面提高社区治安综合治理水平,保障广大农民群众的生命与财产安全。

农村信息共享服务

适应与满足广大农民群众对信息共享的迫切需求,农村社区须发展信息共享服务项目,逐步建设覆盖城乡的社区信息综合服务网络,推进各级政府电子政务、网上办事和社会公共服务进入农村社区,进而强化农村社区的信息化建设。如:对政务信息、公共服务资讯,包括职业培训、就业服务、失业救助、社会保障等政府服务信息的整合和利用;对家政物业、商品配送、法律服务、休闲娱乐以及文化教育等社会信息资源的开发等,以实现城乡社区公共服务信息的共享。但重点要加强对农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村经济组织的信息服务,根据农业生产经营的实际,及时调整更新服务信息,提高信息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其它特色服务

各农村社区除积极发展上述服务项目,切实保障相应公共品投入之外,还应在努力争取政府大力支持,调动市场、社会、农民参与供给积极性,保障供给资金来源的前提下,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如人口结构、经济发展水平、农民主要收入来源、地域类型、生产生活方式等积极挖掘、创新具有社区特色的服务项目,进一步拓展社区的服务功能,更好地适应与满足广大农民群众日趋多元化与多层次化的公共品需求,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如剩余劳动力较多的农村社区,可依据市场需求以及农民自身素质等特征,对其开展从业道德以及各种有针对性的就业指导与技能培训,提高其就业技能,帮助其实现就业;易发生自然灾害的地区,农村社区应成立灾害应急服务中心,对社区内居民开展经常性的防灾抗灾、自救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同时,建立预警救灾运行机制,不断提高农村防灾救灾能力;以养殖业或种植业为主要收入来源的农村社区,可成立养殖或种植专业合作社,为广大农民群众提供技术支持、销售渠道等,以提高养殖户或种植户的抗风险能力,实现增收创收。

综上所述,完善的农村公共服务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农村经济社会得以发展的基础。而建立完善的农村公共服务体系不仅需要政府主导,还需要市场优化、社会协同以及农民自身的参与,只有社会各界共同努力,才能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目标。

参考文献:

1.冯雅群.农村社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实证研究—以L市Y县为例[J].山西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S1)

2.王健,徐睿,陈艺.统筹城乡发展视野中的农村公共服务社区化建设探索[J].四川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09(1)

3.柳艳丽.我国农村公共服务体制建立的路径选择[J].商业时代,2010(3)

第7篇:开展农村环境治理范文

关键词 农村环保合作社;农业生态环境:补偿支付;荷兰

文 郭鸿鹏 刘春霞

日益严峻的农业生态环境成为我国环境治理的重点和难点。由于信息不对称、产权界定困难等原因,以政府强制力为基础的“命令一控制”治理方案和基于所有权的市场环境主义方案都不能很好地解决农业生态环境污染问题,出现“政府失灵”和“市场失灵”的尴尬局面。因此,越来越多的学者把注意力转移到以农民为主体的农业生态环境自主治理模式中,其中,以农民专业合作社为组织载体的自治模式引起学者们的关注。尽管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快速成长,但专注于农业生态环境治理的农村环保合作社数量极少,且仅停留在理论研究层面。荷兰农村环保合作社在农业生态环境治理中已经走出了一条适合自己的道路,成为荷兰农民参与农业环境政策制定的桥梁,重塑了当地农场、生态环境和社会发展之间的关系,实现了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和农民增收的双赢。其实践经验为我国农村环保合作社的发展及农业生态环境的治理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补偿支付:环保合作社的政策依据

荷兰政府为了保护农场草地鸟类和草地植物物种而建立了一种特殊的农业环境方案——与环境产出相关的补偿支付,充分调动了农场周围农民参与农业环境管理规划的积极性。该方案主要依据农民参与农业环境管理的结果对其进行相应的补偿支付,即保护物种越稀缺,产出水平越高,农民得到的补偿支付也就越高;相反,如果申请农业环境管理规划的农民在六年内未达到合同规定的目标,其相应的补偿支付将会减少30%。农民申请农业环境管理规划补贴项目具有严格的要求,比如,申请范围至少覆盖100公顷土地。荷兰农民平均农场规模大约为18公顷,因此,申请此项目的农民大多选择和邻近者联合提交申请。与环境管理产出相关的补偿支付方案对荷兰农民并不陌生,该方案最初应用于荷兰矿物系统环境管理中,即通过分配农民污染配额及未使用配额交易制度,根据每个农场污染水平赋予市场价值。与可交易配额制相比,与环境管理产出相关的补偿支付方案应用于农场生物物种的保护存在一些潜在困难。荷兰农业部仍把该方案融合于环境管理政策中,部分原因是农村环保合作社发挥的关键作用。

首先,农村环保合作社在组织社员联合申请和协调社员活动方面发挥重要作用。环保合作社通过影响和改变农民的态度,提供明确可信的选择信息,详细解释农业环境管理规划条款,帮助社员联合申请农业环境管理规划,克服了个人申请中无所适从的尴尬局面,以此提高了农业环境管理规划中农民的参与率,并且一定程度上给未参与者施加了压力。其次,除了联合申请活动,农村环保合作社在帮助社员接收和重新分配补偿支付方面也发挥了重要作用。荷兰政府引入了农业环境管理中的组织补贴支付,该补偿支付由环保合作社直接接收,且该支付项目中包含了环保合作社的管理成本,从而保障了支付信息公开透明。同时,为了支持组织发展,环保合作社还可以得到额外的补贴。为了保障补偿支付在参与农民之间的重新分配公平进行,环保合作社建立了内部重新分配系统比例池,根据参与农民签订的环境管理合同,环境管理输出结果较大的农民将获得较高比例的支付资金池。另外,参与农民如果未完成合同规定的环境管理目标,其补偿支付将会减少。因此,农民非常注重对环境管理结果的实时监控。环保合作社通过直接参与或邀请感兴趣的群体参与的方式帮助合作社成员进行监测。为了保障监测结果的准确性,荷兰环保监测机构每年以5%的比例从联合申请合同中随机抽查。

农业部:环保合作社的政府支持

荷兰农业部并没有直接参与农村环保合作社的微观管理。正是由于缺乏中央政府机构的直接参与,才使得荷兰农村环保合作社遵循不同的发展轨迹。农业部为环保合作社提供资金等方面的支持,用于合作社初期筹建和开展活动,并承认合作社的管理地位。此外,为了保障农村环保合作社在政府环境政策委员会中的话语权,农业部协助环保合作社成立了一个中间保护组织——荷兰乡村生态协会(Natuurli jk PlattelandNeder land,NPN),并给予财政支持。NPN通过介绍需要环境合作社参与的农业环保创新方案提高环保合作社地位,赋予环保合作社联合申请优先权。环保合作社提出了农业环境政策改革方面的诸多意见,推动了农村发展和农业环境保护,提高了农民参与农业环境管理的积极性,这些积极效应推动了农业部对环保合作社的进一步支持。一方面,合作社参与农业环境管理行政成本较低,从而节约了农业部参与环境管理成本;另一方面,农业部支持发展环保合作社可以更积极有效地传达农业环境政策,进而影响农民参与环境管理行为。

环保合作社代替农业部角色成为农业环境政策的推行者,为合作社成员提供建议,建立信息获取渠道,重新定义农民在农业环境管理中的角色,为改善农业环境出谋划策。农业部为环保合作社发展提供资源支持,成立服务支持部门NPN,吸收合作社实践经验,并将其用于农业环境政策的制定和完善中。农业部赋予合作社更多的环保任务和环保政策建议权,展示出其对环保合作社的高度信任。

多个参与主体:环保合作社合作伙伴

当前,环保合作社在荷兰农业环境保护领域享有重要的话语权和组织影响力,这种影响力离不开合作社社员的知识和实际能力,同时也与其他参与主体的积极响应密切相关。这些参与主体主要包括传统农业利益组织、农业企业、自然环境机构以及科研院校。

最初,传统农业利益组织在响应环保合作社提议方面是犹豫的,它们担心自己的农业地位遭到威胁。同时,环保合作社也担心被卷入专门提高农业生产力为主的行为模式中。然而事实上,环保合作社直接受益于传统农业利益组织已经建立的沟通渠道;而传统农业组织的利益实现与环保合作社鼓励农民环境友好型农业生产方式密切相关。因此,传统农业组织乐意把这项环保任务交给环保合作社,并建立密切合作关系。农业企业不仅为环保合作社提供资金支持,而且提供农产品市场信息知识服务,这些信息有助于环境友好型农产品准确找到合适市场。农业的再定位对农业企业无疑很重要,如服务于农业的牲畜饲料制造商已经认识到农业未来规划的重要性,并对从事这项活动的环保合作社提供资助。事实上,环保合作社已经收到约20家农业企业的资金支持。合作社与环境管理机构的关系因地而异,但寻求与环境机构建立良好合作关系的目的是一样的。以德皮尔环保合作社(Milieu CooperatieDe Peel,MCP)为例,多年来,当地农民与地方环境机构的关系充满了矛盾。MCP实施的与农业生产有关的自然环境保护政策得到了农业部的认可和支持,从而迫使当地环境机构必须沿着环保合作社的农业生产和环境保护计划,由以前的矛盾关系转为合作关系。大学和其他科研机构作为重要的参与主体,为环保合作社提供可靠的专业意见,比如,在制定农业环境规划方面,瓦格宁根大学与多个环保合作社建立了合作关系。

环境和经济双赢:环保合作社的运营结果

农村环保合作社参与农业生态环境治理实现了环境和经济效益的双赢,既保护了农业生态环境,又增加了农民收入,减轻了政府监管成本。以伊斯特玛兰斯协会(VerenigingEastermar’s Lansdouwe, VEL)和阿赫特卡斯佩伦农业自然和景观管理协会(Vereniging AgrarischNatuur en LandschapbeheerAchtkarspelen,VANLA)合作社为例,与环境效益有关的两项主要活动是“环境记录”和“自然追踪”。“环境记录”涉及一系列合作社社员减少环境污染方面的活动,主要包括农业外部投入减少和内部资源有效利用策略。“自然追踪”项目主要包括合作社社员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和自然景观管理方面的活动。“环境记录”项目显示,与地区平均水平相比,VEL和VANLA合作社社员土地氮流失处于较低水平,表明环保合作社可以有效管理现代农业生产活动,并与当地生态承载力相适应。“自然追踪”项目显示,当地自然景观管理项目参与率明显提高,保护边界明显延伸。当前,在保护农场草地鸟类和草地植物物种项目中,农场社员把保护边界延伸到了270公顷,事实上,达到80公顷的保护规模就可得到相应的补偿支付。毫无疑问,环保合作社已对农业生态环境管理项目的范围和质量产生了积极影响。

交易成本低和额外收益是农民加入环保合作社最主要的原因之一。荷兰政府为了鼓励农民积极参与环境保护,给予环境保护质量较好的合作社社员贷款利率优惠政策,同时该政策也鼓励了非合作社社员的积极加入。此外,环保合作社的组织机构便于社员采取新的农村发展方案,从而实现新的农业收入,这方面在自然景观管理方案中最为明显。VEL和VANLA合作社社员,关于自然景观管理的补偿支付平均为5500欧元。有些合作社社员通过发展有机农业和农业旅游项目增加收入。另外,合作社帮助社员简化项目操作中不必要的程序,减少社员了解官方环境规划方面的支出,降低了交易成本。与一般政策框架相比,基于农民和政府信任关系组建的环保合作社还减少了政府监控成本。环保合作社联合其他参与主体制定的适用于本地区的低外部投入方案,既减轻了环境负荷,又增加了农业收入。研究表明,相关成本减少约为每公顷135欧元,一个30公顷的农场意味着每年额外收益达4000欧元。

对我国农村环境治理的启示

我国农村环境治理中存在着“政府失灵”和“市场失灵”的现象,因此,不能将单一的政府或者市场视为治理农村环境的灵丹妙药,需要特殊力量或者制度来解决。随着奥斯特罗姆自治理论与制度分析框架的出现,不少学者纷纷提出需要实行自主治理的制度安排才能有效地治理农村环境问题。荷兰的农村环保合作社正是这样一种农业环境自治组织,它的成功经验为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参与农村环境治理提供了新思路。我国要积极借鉴荷兰成功经验,从以下方面努力,充分调动农村环保合作社解决农村内源性污染的积极性。

实施补偿激励措施调动环保合作社积极性

随着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理念不断深入,我国政府越来越重视农村环境问题,投入了大量资金用于农村生态环境保护,但未能调动农民的环保积极性,原因之一就是缺乏有效的补偿激励措施。我国农村环境污染分布广、来源分散的特点决定了实施污染治理补偿措施的困难。因此,我国要借鉴荷兰补偿支付经验,实施与环境管理产出相关的补偿支付方案,调动农民的环保积极性。以环保合作社为监管主体,对实施环境友好型农业生产行为和环境管理输出结果较大的合作社成员给予补偿奖励;对未完成合同规定的环境管理目标的成员,减少其补偿支付。环保合作社要积极帮助社员联合申请环保项目,设立补偿支付重新分配比例池,确保重新分配公平合理。此外,对于合作社中环境保护质量较好的社员给予贷款利率优惠政策,鼓励非合作社农户积极参与环境保护。

转变政府环保角色发挥环保合作社主要作用

一直以来,在我国农村环境保护实践中较多地强调了政府的主体作用,实施的是“自上而下”的环保政策,尽管消耗了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但环保效果甚微。以农作物秸秆燃烧为例,每年秋收季节政府都高度重视农村秸秆燃烧问题,派遣基层人员驻村蹲点,但仍然避免不了秸秆燃烧的局面。因此,政府要转变“一手抓”的环保角色,借鉴荷兰经验,赋予合作社更多的环保任务和环保政策建议权,充分发挥环保合作社的主体作用,为环保合作社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并保障农村环保合作社在政府环境政策制定中的话语权。此外,政府环保部门应以一定的比例对环保合作社的环保效果进行抽样检测,避免农村环保监管“真空”出现。

调动多方参与主体激发环保合作社活力

第8篇:开展农村环境治理范文

加强部门监管。要理顺监管职责。改革“垂直分级负责,横向多头管理”的管理体制,合理确定各部门监管职责,适当加强各级环境污染防治专门机构特别是要加强农村基层环境污染防治的编制与职能建设,形成环境问题由环境管理部门统一监管的体制。要提升监管能力。加大农村污染治理基础设施能力建设,如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农村垃圾统一收集、运输、处理系统,逐步实现垃圾无害化、资源化处置;要制定城乡环境保护规划,把村镇环境建设纳入城乡发展总体规划中,编制城乡垃圾处理和污水处理设施专项规划,因地制宜开展农村垃圾处置和污水处理。

推进村民环保自治。建立农民为主体的参与激励机制。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农村生产和生活的各个方面,需要全社会的广泛参与,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是推动农村环保工作动力来源。首先要培育农民,养成现代文明的习惯,倡导和实践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绿色生产、生活方式,达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其次要加强制度建设,要突出村民作为环保治理的主体。村民参与的程度决定着农村环境治理力度和进度,要充分发挥村民积极性、主动性,从各种制度、规划的制定和完善、环保问题的处理、协会的成立、会议的召开,都要邀请村民或村民代表参加。充分让村民当家作主,全面实施村民自治,从而实现村民自我教育、自愿投入、自觉约束、自我受益的目的,激发出农村环境治理的持久动力。

鼓励社会投融资参与。农村环境保护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依靠政府直接投资农村环境保护的方式不能满足现实的需要,必须转变政府职能.有效地引导和激励市场机制发挥作用,以促进农村环境保护获得稳定、充足的资金来源。要探索农村污染治理的市场化运作模式。充分发挥政策引导和市场机制“两只手”的作用,以优惠的政策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管理,实行共同管理、共同经营、共同受益,同时按照谁受益、谁出钱(或出工)的原则和方式,形成投资主体多元化、建设项目业主化、筹资方式社会化、运行机制市场化的局面。

实行绿色科技奖励。要加大对科技的投入和政策扶持,要开发和创新有利于资源节约、环境保护的绿色技术,从而建立环境友好科技体系。农业补贴应该投向有利于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领域,对节水灌溉设施、秸秆还田、生物农药及其相关技术给予支持,由产量和收入补贴导向转向“绿色补贴”导向,实施农业绿色支持政策。

加大新能源开发推广力度。在广大农村一是推广太阳能热水器。加大宣传力度,引导有条件的农户使用太阳能热水器。二是推广太阳能路灯。太阳能路灯比普通路灯成本低,且使用时间长。新农村建设示范片和示范村要率先使用太阳能路灯。三是在经作区推广省柴节煤炉灶和秸秆气化炉,不断改善农民生活条件和居住环境。四是开发秸秆气化和沼气发电等新技术。五是加强猪沼果、猪沼鱼、猪沼菜、猪沼粮等生态农业模式推广,改良土壤,提高地力。

加大整治力度,着力源头治污。要加大对乱采滥挖长石、非法淘金、河道无序采砂、乱排乱放生产企业,整治在江、河、山塘、水库电鱼、毒鱼、炸鱼等不法行为,逐步探索矿产资源公开拍卖制度,确保资金有序开采,节约集中利用。要加快农村生态能源建设,大力倡导生态种养殖生产,对规模养殖场排放不达标的,坚决不予奖补,并依法限养。对工业企业生产严格督促执行环保有关规定,实行明查与暗访相结合,严厉打击偷排、偷放、乱倒行为。

第9篇:开展农村环境治理范文

关键词:广州市农村地区;水环境;污染防治;政策;措施

中图分类号:U443.15 文献标识码:A引言

随着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人民群众的物质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农业生产使用化肥、农药、农膜大幅增加,畜禽养殖总量不断扩大,农村生活污水的大量排放和垃圾的无序排放,使农村生态环境问题日益凸显,水环境污染问题尤为突出,严重制约了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农村环境问题已成为我国环保工作的重中之重。

近年来广州市加大对水环境治理工作的力度,在污水治理领域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和效益。但农村水环境保护涉及的面较宽,农村生活污染、面源污染逐步加剧,工业污染、城市污染向农村转移加剧,农村饮用水安全受到威胁,农村环境保护体制机制不健全,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环境监管能力薄弱等问题凸现。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多个部门的共同合作,需要从政策角度来保障水环境治理取得的成果。在加大基础设施投入建设的同时,需制定相关的水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政策,做到持续有效改善农村水环境,保障农村地区的经济和环境的协调发展。

1 广州市农村地区水环境现状及其治理措施

1.1 广州市农村地区基本现状调查

广州市地处南方丰水区,境内河流水系发达,大小河流(涌)众多,水域面积广阔,全市水域面积7.44万公顷,占全市土地面积的10%,主要河流有北江、东江北干流及增江、流溪河、白坭河、珠江广州河段、市桥水道、沙湾水道等,过境客水资源量1860.24亿立方米,为本地水资源总量的23倍。

根据广州市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数据,2006年广州市农村住户人口316.59万人,其中常住户人口233.57万人,集体户人口82.41万人。

2010年,广州市农民人均纯收入12,676元,比上年增长12.7%,连续5年超过两位数增长,并连续三年超过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增幅,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从上年的2.58∶1缩小到2.49∶1。

1.2 广州市农村水环境现状及其评价

广州市农村水环境受到污染较严重,其状况不容乐观。尤其是乡镇工业迅速崛起,其工业废水的任意排放导致水质状况直线下降,随着广州市水环境治理的投入加大,总体水环境质量在好转,但仍然存在很多问题。2011年2月的《广州市环境状况公众评价年度调查报告》显示水环境污染为公众认为最为严重的污染。

广州市农村水环境问题突出表现在:居民生活污水污染、居民生活垃圾污染、禽畜养殖污染、农村面源污染和乡镇企业工业污染。具体情况见表1。

表1 广州市农村水环境污染源及

其排放情况表[3]

许多乡镇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未达标处理或未经处理就直接排向河沟、水库和农田,严重影响了当地的水环境。大量杂乱堆放的工业固体废物又对地表水和地下水产生了二次污染。

2 广州市农村地区水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政策建议

环境保护是我国一项基本国策,虽然我国已颁布了一些有关农村环境与资源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但整体而言农村环境保护体系不完善,也缺乏可操作性。建议针对广州市农村水环境的现状及特点,制定因地制宜的条文政策。

2.1 成立由广州市政府牵头,环保、水利、财政、农业、卫生、发改委、国土、建设等部门参加的环境保护小组,负责具体工程的协调、整合、配套资金落实等工作,科学地进行水环境功能区划和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制定农村水环境保护规划。

2.2 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是我国在环境管理中贯彻预防为主,防止新污染源产生的一项基本制度,它有效的执行对于抑制污染的增长速度和蔓延程度都起到了重要的作用,是一项行之有效的环境管理制度。

2.3 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政策和法规。加大环境执法监督的力度,从法律制度上保护农村环境。农业部门要狠抓农业投入的管理,杜绝违禁的化肥、农药、饲料等农资产品在市场出现,净化农资市场,从源头上控制农业污染源。环保部门要加强对污染源的源头控制和水源的监测工作,建设污水沟渠和管道,禁止畜禽粪便直接排入河流。取缔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的工业排污口,关闭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的直接排污口。

2.4 坚决惩处各类违法排污行为,严格清理整顿违法排污企业。对企业偷排、超标排放的违规企业进行实时监控,加强管理,限期治理,并要适时加大经济处罚力度。通过经济制裁使工厂企业实现合理排污,不能达标排放的企业必须严格责令关闭或停产。

2.5 设立奖励机制,对在污水处理技术上有所创新的组织和对当地农村水环境保护和宣传工作做出杰出贡献者给予奖励;对主动采用环保型设备处理生活污水的居民给予一定的财政补贴等。

2.6 建设农村环境保护协会,负责在村民中广泛开展旨在普及可持续发展意识和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活动。让全民在心中树立强烈的环保意识,让每个人都能自觉地从自己做起,从小事做起,为防治农村环境污染奠定坚实的群众基础。

3 水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措施

3.1 生活污水治理

3.1.1 分散式生活污水治理工艺方案选择

在对污水处理方案进行选择时,应着重考虑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①工艺应先进可靠,处理效果良好,保证达到排放标准;②基建投资省,能耗和运行费用低;③尽量减少占地面积;④污泥产量少且性质稳定;⑤操作运行管理简单。

各类污水分散处理工艺的比较如表2所示。

表2 各种污水分散处理工艺的比较

四池净化系统由四个处理单元构成:污水收集池、厌氧发酵池、沉淀池、植物土壤渗滤系统。多用于处理单户家庭的生活污水,四池系统处理农村生活污水主要具有以下优点:成本低,占地小,可美化环境,维护方便,处理效果稳定。该工艺在浙江省安吉县、诸暨市等地已得到推广应用,近几年在长沙市也已得到一定的示范和应用 。缺点在于处理负荷较小,不适合处理污染负荷较高的污水。

3.1.2 集中式生活污水治理工艺方案选择

下表列出了几种主要的污水集中处理工艺的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