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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我镇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彻底治理脏、乱、差现象,努力提升村级环境卫生质量,根据我镇实际,特制定年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办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村成立由村主任任组长的环境卫生综合整治领导小组,确定一名村委成员具体抓环境卫生和绿化维护工作,每月召开2次例会,分别定为每月的2号、16号召开,汇报工作,部署任务。
设立环境卫生保洁队伍。各村按每200人配备1名保洁员的标准成立保洁队伍,同时设立绿化管理员、建筑垃圾管理员,明确分工,具体负责辖区内的环境卫生和绿化维护工作。
二、落实区域,明确责任
实行村域负责制,村内大街小巷、村周边500米内,含进村路、连村路、村庄交界处,均实行属地管理。各村要明确管理范围,杜绝漏管现象。
三、环境卫生工作实行镇村两级管理考核制
村级负责对保洁员、建筑垃圾管理员、绿化管理员(以下简称“三员”)具体工作任务的安排、工具的配备及工资待遇的落实。镇负责对“三员”的考核检查,每周进行一次检查,并将检查结果进行通报;每月进行一次考核打分。
村保洁员每天8:00前清扫一遍村内所有的道路(含连村路、进村路)及村庄周围的垃圾,500米内无白色污染,并将清扫的生活垃圾收集到村内生活垃圾箱内,日常进行巡回保洁,并负责好垃圾箱的管理维护。绿化管理员负责村内花草树木的日常管护,做好剪修和补植,确保整齐美观。建筑垃圾管理员负责监督、检查建筑垃圾是否乱倒乱放,临时性建筑材料是否乱摆乱堆。
四、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的管理要求
1、各村必须建立建筑垃圾填埋场,并投入使用,抓好日常管理,及时清理填埋建筑垃圾,杜绝建筑垃圾、散乱、超容。对只设不用被动应付的,一律按未设处理,对使用不力的,予以扣分。
2、各村要按照每百人不低于一个垃圾箱的标准配备生活垃圾收集箱,有条件的村要尽量多配,以方便使用。对垃圾箱要加强管护,确保不丢失、不损坏,箱面清洁,布局合理,使用方便,并保持垃圾箱周围无散落垃圾。同时各村要做到定时将生活垃圾投入垃圾箱内,以便清运。
五、农村环境卫生的质量要求
进村路、连村路路面要保持清洁畅通,无三堆(粪堆、土堆、柴草堆);路两侧沟内无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柴草,边坡、路肩要平顺、整齐;有条件的村要搞好沿路绿化,树木涂白。大街两侧视线内无乱搭乱建、乱写乱画、乱涂抹,无三堆、树枝、棍棒,无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及脏、乱、差现象,临时性建筑材料不能占用大街路面,大街排水沟内不能有污水及漂浮物,大街两侧要搞好绿化美化,确保整齐美观。小巷内保持干净,无“三堆”等脏、乱、差现象。
六、严格考核,兑现奖惩
第一条为了统筹城乡协调发展,优化农村人居及发展环境,打造全国一流的生态、宜居新农村,提升县域环境软实力,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行政区域内所有单位、组织和个人。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的行政村是指县城区范围以外的行政村、自然村。
本办法所指的主干道路是指县域内的国道、省道、县道、乡道等公路道路。
第四条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
第五条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坚持“政府倡导、乡镇负责、村组实施、部门配合、单位帮扶、社会参与、群众动手”的原则。
第六条积极创造条件,因地制宜,逐步推行农村生活垃圾“户分拣、村收集、乡运输、县处理”的运行模式。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七条设立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办公室(县爱卫办),负责全县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推动工作。其主要职责:1.负责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实施、推进;2.负责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各项制度、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实施;3.负责对全县农村环境卫生工作进行协调、指导、监督、检查、考核和评价;
第八条各乡镇(旅游区管委会)设立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办公室,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2-5人。其主要职责:1.负责辖区内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实施、推进;2.负责辖区内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各项制度、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实施;3.负责对辖区内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进行协调、指导、监督、检查、考核和评价,督促村组、单位和个人履行维护农村环境卫生义务;4.对农村环境卫生公共设施及其他环卫工程设施进行统一建设和管理;5.负责辖区内环境卫生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管理、监督、考核;6.负责辖区内主干道路过境镇、村段两端外延各30米范围内及主干道路两侧路肩10米以外范围的环境整治工作。
第九条各行政村设立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小组,有专职(兼)环境卫生监督员。其主要职责:1.宣传环境卫生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普及环境卫生知识,制定农村环境卫生公约,增强村民环境卫生意识,创建整洁、优美、文明的环境;2.负责本村卫生规划和卫生责任区的划分,落实好环境卫生清扫保洁责任制;3.按照定时倾倒、定点堆放、定时清扫、定时清运的要求,对本村环境卫生进行监督检查;4.负责对环卫保洁作业人员进行监督、管理、考核;5.对本村环境卫生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定期向乡镇农村环境卫生管理机构报告工作。6.协助乡镇政府(旅游区管委会)环境卫生管理机构开展工作。
第十条县城区范围以外的所有机关企事业单位、组织、社区、小区均应配备1名以上专兼职卫生监督员,负责对本单位、社区、小区内的环境卫生进行定期巡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第三章部门职责任务
第十一条县文体广电局负责指导乡镇、村组做好人文旅游、产业发展等方面的文化推介工作。
第十二条县林业局负责按照“宜林则林、宜花则花”的原则,积极争取上级项目支持,加快推进生态村庄建设。
第十三条县民政局负责指导各行政村结合各自人文特点、历史渊源,做好村名碑、村名牌的设置工作。
第十四条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做好县域内县、乡主干道路路面、路肩及过境镇村段两端外延30米路肩外10米范围内的环境整治和日常环境管理工作,并负责道路安保设施的配置、维护和管理工作。
第十五条县水务局负责指导检查乡镇做好县域内河道、河流的环境整治及日常环境管理工作。
第十六条县市容园林局负责根据环境卫生规划及设施设置标准编制垃圾转运站、垃圾压缩站、公共厕所等环境卫生设施的建设立项和实施规划,并组织实施。
第四章保洁队伍建设
第十七条积极推进环卫保洁专业化、集约化、精细化、标准化,鼓励和提倡农村环卫保洁作业实行市场化运营。
第十八条乡镇(旅游区管委会)所在地、所属集镇、中小市场按5000平方米配备1名保洁员的标准,配足配齐保洁人员;机关、企事业单位、组织、经营团体等根据清扫面积配足保洁人员。
第十九条行政村按村民小组数量1:1的比例或按农村人口200—300人:1的比例配备保洁员。
第二十条保洁人员的工资待遇由乡镇或村组根据各自实际自行确定,并应逐步提高。
第二十一条保洁人员装备由乡镇、村组负责配备。基本配备标准:保洁三轮车、保洁服装、保洁用具(锨、扫帚等)。
第五章管理标准
第二十二条乡镇所在地、集镇、中小市场、旅游景区环境卫生管理标准:(一)街道、公共场所和街巷路面平整,下水道无垃圾堵塞,水渠、绿化带、路沿石、果皮箱干净整洁,路面便道无积尘、无痰迹、无积水、无果皮纸屑、无垃圾散点、无乱堆乱放、无乱摆乱占、无乱搭乱建、无乱停乱靠,冬季无积雪冰块;(二)主要街道两侧和景观区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保持整洁、完好、美观,无乱粘贴涂写、乱设摊点;(三)镇区道路、街道实行每日两扫制度,每日清早、下午分两个时段分别完成一次全面清扫,全天侯进行保洁;(四)垃圾池、果皮箱的垃圾应在每日8点前清运完毕,垃圾池有专人管理,做到垃圾池干净整洁,定期消杀,垃圾日产日清;(五)垃圾清运车辆保持车体整洁,车况良好。(六)公厕设施齐备完善,标志明显,建立管理制度;公厕室内干净整洁、无绳蛆、无尿碱、无臭味;定期消杀消毒。
第二十三条农村环境卫生管理标准:(一)街巷达到“八净”“八无”,即主街干道净、背街小巷净、人行便道净、农户庭院净、主体墙面净、绿化带净、下水口净、垃圾池(箱)净;无生活垃圾、无杂草杂物、无乱泼乱倒、无瓜果皮核(纸屑、塑料袋)、无乱堆乱放、无残垣断壁、无乱写乱画、无乱搭乱建;(二)空闲地无生活垃圾、无杂草杂物,闲置物品和可用建筑材料堆放有序;(三)垃圾池周边环境达到“三无”,即池外无垃圾、无杂草杂物、围墙无乱写乱画;(四)街巷每日清扫一次,巡回保洁;(五)每日定点、定时收集垃圾,并每日将垃圾运至垃圾场进行填埋,黄土覆盖;使用垃圾池收集的做到日产日清,每日将垃圾运至垃圾场进行填埋,黄土覆盖;(六)村内无害化卫生厕所达到75%以上,自来水或其他安全卫生饮用水入户率达到90%以上。(七)冬季街巷道路无积雪冰块。
第二十四条主干道路环境卫生管理标准:(一)路面、路旁干净整洁,道路每日一扫,巡回保洁;(二)道路两侧排水沟无垃圾暴露;(三)道路沿线两侧行道树、绿化带养护良好,绿化带内无垃圾杂物;(四)道路两旁建筑物、构筑物美观、整洁;道路沿线门店牌匾整齐规范,门外干净整洁;(五)道路两侧视线范围内卫生整洁,无乱排污水、乱倒垃圾、乱堆物料、乱设摊点、乱建屋棚等现象;(六)冬季无积雪冰块。
第二十五条河流、河道环境卫生管理标准:河堤内外无垃圾明曝,水面无垃圾、无漂浮物。
第六章环卫设施设备
第二十六条乡镇政府、旅游区管委会应当将环境卫生设施、设备建设和配置内容纳入乡镇总体规划及建设规划具体方案中,与当地人口增长、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卫生管理技术更新相协调,并按照合理布局、方便生活、美化环境、节约资源的原则进行相应建设、配置。
第二十七条乡镇所在地、集镇、中小市场、旅游景区改造、新农村建设等建设规划方案,应当包含设置环境卫生设施的内容,并征求县乡农村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和县市容园林部门的意见。
第二十八条环卫设施、设备指农村公共卫生设施和维护农村卫生作业所需的专用设施、设备、工具。设施包括:公共环境卫生张贴栏、环境卫生专用标志、公共卫生间、垃圾处理场、垃圾压缩站等;设备包括:垃圾转运池、垃圾箱、果皮箱等;工具包括:垃圾收集车、清扫工具等。
第二十九条乡镇所在地和集镇环卫设施建设、配置按国家卫生乡镇(县城)标准设置;农村环境卫生设施:各村结合实际,可按每200—300人建一个垃圾池的标准建垃圾池;主要街道应设置一定数量的垃圾箱,有公共环境卫生张贴栏,每村建有垃圾填埋场;车站、集贸市场、旅游景点、文化娱乐广场等各类公共场所,应按照公共环境卫生设施标准,配套建设数量合理的公共卫生间和垃圾箱。
第三十条环境卫生设施的管理和使用单位应当加强对环境卫生设施的管理,经常进行清洗、消毒,保持环境卫生设施的整洁、完好和有效使用。公共厕所应当对外开放,设有明显标志,并由专人负责保洁。使用公共厕所应当自觉维护公共厕所的清洁卫生,爱护公共厕所的设备。
第三十一条乡镇、村组的垃圾池、垃圾填埋场选址应远离主干道路和水源地。
第三十二条凡经规划批准设置的环境卫生设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和阻挠卫生设施的设立和建设。
第三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损坏或者擅自拆除、迁移、封闭环境卫生设施。确需拆除、迁移环境卫生设施的,应征得管理部门同意,并按照规定重建或者补建。
第七章责任与考核
第三十四条乡镇(旅游区管委会)行政村和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各自区域内环境卫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第三十五条实行农村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有关单位和个人按照环境卫生管理的要求,做好责任区内的环境卫生工作。
第三十六条环境卫生责任区的责任人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一)乡镇政府所在地、乡村按属地管理原则,由乡镇、村委会负责;
(二)机关、团体、学校、部队、企事业等单位的内部区域以及其周边区域由该单位负责;
(三)文化体育娱乐场所、集贸市场、商店、饭店、车站等场所,由经营管理单位负责;
(四)施工工地由施工单位负责,待建地块由业主负责;
第三十七条县农村环境管理办公室负责对乡镇(旅游区管委会)环境卫生工作进行监督考核。
第三十八条考核实行月检查、季评比、年终总评的模式。
月查:每月对环境卫生进行一次抽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在新闻媒体上向社会公开。
季评比:每季对环境卫生进行一次全面检查考核,根据得分及评定档次,按档次以乡镇(旅游区管委会)为单位兑付相关村组的奖补资金。
年终总评:年底对乡镇(旅游区管委会)进行考核考评,根据考评结果进行表彰奖励、责任追究,并作为单位和个人评先评优的重要参考依据。
第八章经费筹措与管理
第三十九条农村环境卫生实行以奖代补政策。县财政按照每人每年5元的标准予以奖励补助。
第四十条按照“一事一议”的方法,鼓励和提倡群众按每户每月1至5元的标准义务缴纳卫生费。
第四十一条县财政根据财力状况逐年增加环境卫生经费,用于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和运行费用。
第四十二条环卫经费实行专款专用,县财政、审计部门应定期对环卫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按照县乡年初签订目标责任书精神文明建设部分关于改善农村卫生环境的相关要求,现就我乡开展农村环境卫生清洁整治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村容整洁”的要求,以实施农村卫生整治为抓手,以解决柴草乱堆乱放、垃圾围村围路问题为重点,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标本兼治、长效管理”的原则,组织和发动各村党员群众,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大打一场农村环境卫生整治攻坚战,确保在较短时间内使全乡农村容村貌有一个明显变化。同时,区别情况,因地制宜,探索和建立农村环境卫生管护长效机制,实现由突击性整治向长期经常化管理的转变,营造清新、整洁、舒适的环境,进一步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的生产生活质量。
二、整治内容
(一)村庄卫生整治
1、全面清理村社大街小巷、房前屋后和公共场所垃圾,彻底消灭村庄内以及沿街、沿路、沿渠柴草和垃圾乱倾、乱堆、乱放现象。尤其要重视小巷等卫生死角的垃圾治理,做到无柴堆、无煤堆、无粪堆、无杂草。因地制宜设立垃圾处理场。
2、要搞好村内排水沟治理,完善村庄排水设施、从源头解决村内积水问题,杜绝污水乱泼横流现象。
3、积极开展健康教育,引导广大农民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注重家庭卫生,及时清理人畜粪便,冲刷畜禽圈舍,加强病媒生物防治,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搞好除“四害”工作。
(二)村容村貌整治
1、对残垣断壁、破旧房屋进行拆除、修复,对影响村容村貌的临街建筑进行清理、粉刷、装修。大力推广“文化墙”和村规民约上墙等等好的做法和形式,把村容村貌治理与弘扬先进文化有机结合起来。
2、公路沿线商铺要规范门店招牌设置,对乱贴乱画的垃圾广告要坚决予以铲除。临街墙及经营门店要进行粉刷装修,保持墙面整洁。
3、坚决取缔占道经营、店外经营和马路市场、马路修理,对外来流动商贩摆摊设点的要指定地方,并要求其维护好摊点周围环境卫生,撤走时不留垃圾。
4、严禁违法建筑,加强对农村建筑管理,建筑材料堆放不得影响交通,建筑垃圾由建设单位或农户负责拉运到指定地点倾倒,做到日产日清。
(三)交通沿线整治
1、公路两侧的村庄和进村路,要明确责任,各负其责,认真抓好道路和沿线的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2、公路路面不得堆放建筑材料和垃圾,公路两侧不得有的煤堆、柴草堆和垃圾堆,尤其是村与村之间道路和田间道路两侧不得有秸杆、粪堆和建筑垃圾等。
3、严禁在公路及公路用地范围内私自摆摊设点、集市贸易、挖土取土、乱停乱放。公路沿线的树木要刷白,花草要修剪,做到无枯树、无残缺。
(四)农业污染防治
1、大力推进健康养殖,强化养殖污染防治,科学划定畜禽饲养区域,改变人畜混居现象,改善农民生活环境。通过生产有机肥和无害化畜禽粪便还田等利用方式,实现养殖废弃物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重点治理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
2、指导农民科学施用化肥、农药,鼓励使用农家肥、新型有机肥、生物农药或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推广农作物病虫害综合防治和生物防治技术。鼓励农膜回收再利用。
3、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发展生物质能源,推行秸秆生发沼气工程,禁止焚烧秸秆。
三、实施步骤
农村环境卫生清洁整治要常抓不懈,今年的整治从5月份开始起到9月底结束,通过集中整治,使全乡农村环境卫生状况得到明显改善,并逐步建立起长效机制。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年5月10日—年5月15日)。各村要采取多种形式,全方位、多层次宣传发动,通过刷新标语,召开党员村民代表会议,营造舆论氛围,大力宣传农村环境卫生清洁整治的重要意义,激发广大群众参与整治的积极性,确保在最短时间内形成全民踊跃参与的整治热潮。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年5月15日—年7月31日)。这次农村环境卫生清洁整治要在全面部署、整体推进的同时,按照方案要求,首先在解决重点区域环境卫生脏乱差和柴草、垃圾乱堆乱放、围村围路等突出问题上取得突破。各村要认真组织落实,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完成任务。
第三阶段:完善提高(年8月1日—年9月10日)。本阶段工作重点是认真总结第二阶段工作,查漏补缺,进一步完善整治措施,扩大整治成果,通过辐射带动,全面推进农村环境卫生清洁整治。探索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把农村环境治理逐步纳入规范化管理轨道,根治农村环境卫生“脏乱差”顽疾。
第四阶段:检查验收阶段(年9月11日—年9月30日)。主要任务就是对整个环境整治活动进行全面总结,验收和考核。领导组制定考核办法,派出考核组逐村进行考核、评分、排队,召开总结表彰会进行表彰奖励。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
为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乡党委、政府已成立了农村环境卫生清洁整治领导组,负责组织协调全乡农村环境卫生清洁整治的各项事宜。各村“两委”主干是第一责任人,又是具体责任人,负责抓好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确保整治工作收到实效。
2、广泛宣传发动
各村要充分利用乡村板报、村村通广播电视和标语等一切宣传工具,多形式、多渠道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3、建立长效机制
一是建立农村环境卫生责任制。各村要确定专人负责农村卫生工作,加强组织指导和管理。要科学编制本村发展规划,严格按照规范进行建设管理。各村要成立环境卫生管理小组,因地制宜地划分卫生区域,落实区域负责人。采取“门前三包”把卫生管护的具体责任分解到商铺、农户、企业、学校。同时,根据需要设置垃圾坑,配套有关工具和设施。二是各村要深入调研,总结经验,积极探索建立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和长效机制,建立健全环境卫生管理体系,稳定农村卫生管护队伍,形成环境卫生管理的责任和监督机制,使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尽快步入规范化、制度化、长效化轨道,整体提升我乡农村环境卫生的管理水平。
今天,区委、区政府在街办召开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现场会,用半天的时间,现场观摩了三个村的环境卫生管理情况,并听取了五个村环卫管理的经验介绍。这次现场会是认真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把学习活动与解决农村实际问题相结合的具体体现,必将对我区今后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一、全区农村环境卫生状况
区划调整后,我区成为城乡交错的新型城区,建区以来,环境卫生管理从总体上变化比较大,但从根本上的变化还是比较缓慢,为什么这么说呢,我们在城市建设和管理、市容环卫上有两大难题。无法与一些老城区能相比。一是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欠帐过多。二是农民占人口的大部分,城市观念差,采取有效的管理措施,加强农村环卫管理,仍然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课题。
农村的环卫管理是我们的一个很大的薄弱点,全区个行政村,从总体上讲,搞得不好,有的还特别差,少数比较好的如等。所以形势严峻,需要我们去认真思索、认真研究。
二、造成全区农村环境卫生状况整体不好的原因
文明意识差。认为农村环境卫生无所谓,不仅是村民、村干部、乡镇干部也有这种思想。讲卫生不在穷与富、富裕不一定都讲卫生、穷村不一定不讲卫生,全在于意识,现在我们有一种现象,各人都不扫门前雪,就更不管他人瓦上霜了。
社会公德差。为了一己私利,自己修房盖屋、土堆、石堆占掉整条马路,把城里的垃圾倒在自己村边,没有社会公德意识,其他的人看见了习以为常视而不见,认为门外的地方不占白不占,自己不自觉,别人也不过问,久而久之形成了一种习惯。
卫生意识差。生活习惯要讲究,农民也要讲究卫生,心安理得地生活在脏乱差的环境中,过去的郊区变成了现在的城区,不仅牌子要变,更重要的是改善单一的农村意识,树立城市意识环境意识。
领导素质差。我们有些领导,不做榜样,也不抓管理,一个家庭、一个村、一个乡镇、一个县区道理都是一样,主要是说领导,领导无卫生意识,整体上就难有改进,有干净的也是个体。农村卫生也是一级领导素质的综合反映之一。
宣传程度差。宣传力度不到位,有重城区轻农村的倾向,对群众宣传教育不够,在城市有“五比五看双达标”,在农村有什么?在群众的卫生行为没有达到自觉行为之前,还要靠宣传来推动。我们宣传不够、推动不够、不能全怪群众。
三、的启示
1、领导的文明意识决定本地区文明程度,领导的文明意识提高了,必将使地区文明程度得到加强。谁也喜欢生活在好的环境中,农村城市化首先得解决观念问题。
2、有效的管理制度,能够保持村容村貌的整洁,如统一建池、规范“四堆”、垃圾装袋、上门收集,成立村容环卫管理站、集中停车等,一举两得,都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3、抓农村环境卫生力度能促进村民良好习惯的形成,建区以来在硬件建设上成效显著。都是由街道组织,群众自愿,集资修建。搞好了共同享受,它也是共同富裕的表现,人改造环境、环境改造人,逐步使群众在好的环境中,形成文明的行为,像里,什么时候都很干净。
四、全区农村环境卫生怎么搞
1、向学习。是学习的经验,不是照搬的作法,也不要模拟。工作上各有所长,不要不服气,更不要叹气,结合各自实际,采用行之有效的办法,硬件上要力所能及地办一些实事,软件上借鉴好的管理经验。其实很多村都很有特色,要注重发掘、推广。
2、关键是要抓。参加了今天的现场会,要有触动,回去以后,首先建立健全一些必要的制度,用制度管理、规范群众行为不能全部达标,可以因地制宜,树立一两个样板,逐步来,关键是动起来,农民有自己的生活习惯不能强搬硬套,但要进行引导。
一、村级环境卫生工作标准
1、垃圾收集、清运及时,垃圾桶周围无生活垃圾;垃圾桶无破损现象;无焚烧垃圾及树叶、杂草等现象。
2、村庄内外无垃圾死角、无“三大堆”,房前屋后及村内空闲地无堆积杂物,无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
3、进村路、连村路及村内大街及巷道路面干净整洁,路边无垃圾,绿化带无杂乱枯枝乱叶。
4、村属地管理范围内河道、沟湾边岸整洁无可见垃圾,水面无漂浮垃圾。
5、村外周边、进村路、连村路、种植区、养殖区、林带内无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尤其要没有白色垃圾(方便兜、塑料袋、泡沫、岩棉等),实现村域范围内环卫保洁无缝覆盖。
二、保洁公司(保洁人员)职责
1、按照环卫工作标准和要求,配全环卫保洁人员,配齐垃圾桶等设施。
2、负责生活垃圾收集清运,村内主要街道做到每日1普扫,村内及村外200米范围内做到每日捡拾2次,村域内无卫生死角及零散垃圾,保持环境卫生整洁有序。
3、负责组织村内保洁人员教育培训,制定保洁人员工作制度,负责保洁人员日常监督管理及具体工作安排。
4、适当提高农村环卫保洁人员工资,确保保洁人员工资及时足额发放,提高保洁人员的工作效率和积极性。
5、保洁人员要统一服装、规范着装,配备保洁车、扫帚、铁锨等配套保洁辅助工具,并负责辅助工具的日常管理、维护。
三、村两委职责
1、村两委是本村环境卫生工作责任主体,负责村容村貌治理和乱搭乱建、乱摆乱放、乱贴乱画、乱扯乱挂、乱泼乱倒及“三大堆”问题清理整治,妥善处理建筑垃圾、生产垃圾。
2、村两委要成立村级环境卫生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设置一名专职环境卫生管理员,全面负责本村环境卫生的管理工作,该管理员由村两委成员担任,并在村务公开栏中予以公示。
3、村级管理员主要负责保洁公司和村内日常保洁中遇到的难点和推诿扯皮等问题。
4、村级管理员要协助镇城管环卫办公室对保洁公司进行监督考核,每天至少巡察2遍(村居环境卫生),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给城管环卫办公室和保洁公司,并监督整改落实。
5、村两委不能干涉保洁公司内部人员管理问题。
四、各责任区职责
1、按镇政府要求,组织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活动,逐村排查、摸清底数,联合整治、集中验收,重点治理农业生产垃圾(小麦、玉米秸秆等)、农村“三大堆”以及垃圾死角等。
2、每责任区确定一名专职环境卫生督导员,全面负责本责任区环境卫生的管理工作,对村级环境卫生管理员进行管理督导,并协助镇城管环卫办公室做好城管环卫相关工作任务。
五、城管环卫办公室职责
1、具体负责全镇环境卫生管理、考核及镇村容貌整治达标整治工作。
2、按照镇农村工作考核管理办法及村级环境卫生管理考核细则,对各村和保洁公司进行监督考核。同时要建立定期通报制度,一周一检查、一月一通报。
一、目的意义
农村生活垃圾收集点建设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是保持集镇干净、村庄整洁、促进农村生态环境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贯彻科学发展观、推进农村环境卫生管理的客观要求,更是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促进农村发展的一项重要内容,要充分认识加强生活垃圾收集点建设、推进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重大意义,增强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圆满完成此项工作任务。
二、工作目标
全镇新建生活垃圾收集点595个(含集镇、集市垃圾箱),新建一个简易生活垃圾中转站,搞好生活垃圾的收集、装运和集中填埋工作,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三、工作步骤
1、宣传动员阶段(年3月10日至年3月15日)
召开全镇生活垃圾中转站和收集点建设动员会,明确工作目标和要求,认真做好安排部署。各村委会要通过召开群众大会、张贴标语等形式,广泛宣传搞好此项工作的目的意义和主要内容,使其深入人心,动员全社会力量积极投入工作之中。
2、项目建设阶段(年3月16日至年4月30日)
各村委要将生活垃圾中转站和收集点建设作为当前一个中心工作来抓、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各村委书记亲自抓,精心组织,明确责任,狠抓落实,4月底前要完成村庄生活垃圾收集点建设,落实简易生活垃圾中转站建设。
3、竣工验收阶段(年5月1日至年5月10日)
镇成立四个验收组,各片片长任组长,以片为单位,组织交叉检查验收,对数量、质量不合要求的,限期改进,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主要措施
1、健全组织体系,组建镇、村、组三级环境卫生管理网络。镇环卫所负责监督指导全镇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各片片长负总责,蹲、挂点干部具体抓各项工作落实。各村、组都要有机构和人员抓此项工作,每个村民小组必须聘请1人以上人数的环卫人员,人员名单于4月30日前报镇环卫所。
为进一步改善三阁司镇环境卫生面貌,有效预防和控制疾病的发生和流行,提高群众的文明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三阁司镇环境卫生整洁领导小组。
组 长:王柏玉
副组长:丁永高、黄漾波、宁显星(常务)、夏开华
王富贵、谭 芸
成 员:5个工作片副片长、镇属各部门单位负责人
钱战教、王旭萍、刘娜、李文华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文体卫站,由镇文体卫站站长钱战教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目标任务
通过综合整治环境卫生,宣传健康环境理念,着力解决村级环境脏乱差问题,大力加强农村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建立完善环境卫生管理机制,进一步提高农村居民卫生意识、健康素质和生活质量。
三、行动内容
(一)集中开展清理整治活动。对S219省道两旁卫生工作由五个工作片包干到底。由各片长任路段长,具体负责路段范围。
青丰路口----林科所:由工作二片负责;
林科所-------石马桥:由工作四片负责;
石马桥----------刘家:由工作三片负责;
刘家-------------戴家:由工作一片负责;
戴家-------------渡槽:由工作五片负责。
每个月由镇财政补助各片工作经费300元,每月进行督查,不合格的片进行通报批评。
对村(居)实行绩效考核,分值为5分。凡镇统一要求进行卫生清扫,经检查验收,未开展创卫工作的扣1分,开展不到位的扣0.5分。对重点路段的村(居)由财政每年补助500元(具体村是:小江、紫河、优先、红光、石马、安乐、三阁司,共计7个)
(二)加强农村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农村垃圾清运设备、设施建设的投入,有步骤、有重点、有规范地建设村级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实行以奖促治、以奖代补政策,开展村庄整治,实施农村清洁工程,有条件的地方推进农村垃圾、人畜粪便等统筹清理、收集和处理。
(三)做好重点场所、行业、S219公路两傍和小江河沿岸的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促进农村农贸市场整洁有序。加强学校、机关与集市、畜禽养殖场(小区)和畜禽散养密集区、卫生院、中小型水厂以及旅游景区(点)环境卫生的管理。加大农村餐饮业周边环境卫生整治力度。强化S219公路两傍和小江河沿岸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和绿化美化工作。
(四)保障农村饮水安全,大力普及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加快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全面提高农村自来水普及率和生活饮用水质卫生合格率,按照国家农村改厕项目要求,落实责任,加快实施步伐,确保项目按期完成。农村新建住房及保障性安居工程农村危房改造、沼气池建设等项目要配套建设无害化卫生厕所。加强乡镇政府所在地、公共场所、集贸市场、卫生院及中小学、旅游景区(点)、公路沿线等区域无害化卫生公厕建设工作。
(五)广泛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加强重点行业的老鼠、蟑螂危害控制达标工作,降低农村病媒生物密度,逐步达到国家标准。
(六)推动环境卫生管理城乡一体化进程。推进城市供水和排水管网向周边农村延伸。加大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力度,提高农村居民管理水平,实施“门前三包”制度,建立村庄清扫保洁机制,逐步开展农村垃圾“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
(七)开展多种形式健康教育活动。传递健康信息,弘扬健康文化,使群众了解环境与健康关系,提高农村居民文明卫生意识和健康素质。
四、措施保障
(一)加强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将整洁行动列入本单位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干部政绩考核内容,在政策、资金上予以保障,逐级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
(二)各工作片要按照职责分工,明确任务和路段,各负其责,密切配合,扎实推进环境卫生工作。
(三)宣传动员。广泛深入宣传报道,营造社会氛围,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发扬爱国卫生传统,开展义务劳动日活动。组织妇女、共青团员和青年投入到整洁行动中来,充分发挥志愿者作用。学校要组织学生参加实践活动。
(四)典型引路。充分利用农村卫生文明创建等各类活动载体,积极推动文明卫生单位、卫生村镇在整洁行动中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及时树立一批先进典型。
一、实施范围
全县各镇(乡)人民政府所在地及纳入卫生长效管理范围的所有村。
二、职责分工
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工作,按统一领导、属地管理的原则,实行分级负责、分级管理、分级考核,县管乡镇、乡镇管村。
县委、县政府成立县农村卫生长效管理领导小组,由县委副书记任组长,县政府副县长任副组长,县环保局(生态办)、督查局、文明办、农办、财政局、卫生局(爱卫办)、建设局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环保局(生态办)。
各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县环保局(生态办)履行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负责全县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检查督促、考评计奖,同时按职能做好污染物超标排放事件的查处工作,配合各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县督查局负责抓好全县重大活动期间的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督查;县文明办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县广电台、新闻传媒中心等新闻单位开展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的宣传教育活动,加大舆论宣传、监督和曝光力度;县财政局负责做好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经费的预算安排和审核拨付;县农办着重抓好“秀美乡村”创建村和“整治村”的环境保护设施建设;县建设局负责做好县城街道、文溪主河道保洁,确保县级环卫设施正常运行、维护周围环境整洁,组织中转站至垃圾填埋场的垃圾运输,并做好对乡(镇)、村、基层环卫所等环境卫生工作的技术指导;县水务局牵头做好涉河采(制)沙场整治、监管工作,抓好全县较大水库的保洁,督促和指导各小水电开发企业抓好水库水面保洁;县交通局负责抓好全县公路及其红线控制范围内(含绿化地块)环境卫生的综合整治;县卫生局(爱卫办)负责指导开展农村卫生改厕,组织督促各医疗机构做好医疗废物废水处置工作;县国土局做好涉矿采(制)沙场整治、监管工作;县规划局、国土局配合有关乡镇做好违章建筑、乱搭乱建的治理工作;县农业局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抓好规模化养殖场的污染治理;县经贸局负责抓好县直企业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县旅游局抓好各景点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业园区、新城区、云山旅游度假区抓好开发区块内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县教育局督促指导全县各乡镇中小学校抓好环境卫生工作;团县委、妇联组织全县团员青年和广大妇女积极开展灵活多样的农村环境卫生宣传和整治活动。
各乡镇党委、政府职责:全面负责本辖区内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工作,健全组织领导,完善管理制度,做好环境卫生宣传,加强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抓好环境综合整治。重点抓好辖区内的垃圾收集、清运等保洁机制的建立和正常运行,确保乡道、村道沿线视线可及范围内和集镇街道、村内主要道路、池塘、河道、沟渠、菜园、山塘水库、垃圾中转站及其周围,以及省道、县道、高速公路连接线控制红线以外等区域整洁干净,无乱丢乱扔现象、无卫生死角,督促各村及时清运垃圾、封闭转运垃圾到指定地点;要设立“卫生保洁日”,在每月15日开展环境卫生集中整治专项行动;要按照《乡镇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考核评分细则》(见附件1)明确的标准要求认真开展工作,每月对所有长效保洁村保洁情况进行检查督促,检查结果在公开栏公开,作为年终补助经费发放的主要依据;负责本辖区内各村奖励资金的确定和发放。
各村党支部、村委会在乡镇党委、政府的组织领导下,按照《村庄环境卫生长效管理考核评分细则》(见附件2)明确的标准和要求做好本村的环境卫生保洁工作,特别是要配足配好保洁设施和保洁员,并建立对村保洁员工作的考核机制,确保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工作落实到位。
三、督查考评
(一)督查制度
1、乡镇每月自查制度。各乡镇每月对本辖区保洁村进行检查和考核,每月月底将检查结果报送县环保局(生态办)。
2、部门联合抽查制度。县环保局(生态办)会同县文明办、农办、卫生局(爱卫办)、建设局、广电台等有关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按照《乡镇环境卫生长效管理考核评分细则》和《村庄环境卫生长效管理考核评分细则》,对各乡镇农村环境卫生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全年不少于6次。检查方法可以是随机抽查村庄环境卫生管理实效(每次抽查乡2-3个村、镇3-5个村,按抽查村平均得分确定乡镇当月平均得分),听取各乡镇情况汇报,查看工作档案资料等。乡镇得分为各村抽查得分的平均值。每次抽查结果在县电视台《生态家园》栏目播出,并在《今日》上公布。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发出“督查整改通知书”,整改期限最长为7天。整改到期后进行回访巡查,如没有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将下发“督查通报”。
3、乡镇互查制度。每年组织一次由各乡镇分管领导参加的工作互查,检查结果纳入县对乡镇考核计分。
4、重大活动检查。县里组织重大活动时,如因相关村环境卫生未达到要求被批评的,对所在乡镇扣卫生长效管理年度考核分10-20分,影响恶劣或整改不力的加重扣分。
(二)年终考评
1、各乡镇对照《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工作考评细则》和《村庄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工作考评细则》,进行年终自查考评,并于每年12月15日前向县生态办上报工作总结和自评表。
2、县环保局(生态办)会同县有关部门组成考核组,对平时督查情况进行汇总,以百分制计算考核结果,年度得分=县对乡镇每次抽查考核得分总和÷抽查次数。
四、奖惩办法
(一)奖惩措施
1、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工作纳入年度乡镇工作目标综合考核内容。各乡镇环卫长效管理年度得分在90分以上的在年度工作目标综合考核中不扣分,70-89分的按比例扣分,70分以下的不得分。
2、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工作纳入乡镇生态县建设年度考核内容,在省市生态、新农村建设、村庄整治建设检查、考核时,受到省、市、县领导批评的,每次分别扣30分、25分、20分。
3、县财政每年安排约400万元资金,对各乡镇、村的卫生长效管理工作进行以奖代补。
4、各村环境卫生的考评结果,作为生态村、秀美村、文明村创建的主要依据之一。
(二)以奖代补标准及资金管理办法
1、奖补标准:
(1)村级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奖补。村保洁员基本工资奖补标准:200户以上的村(3名保洁员)10800元;100-199户的村(2名保洁员)7200元;99户以下的村(1名保洁员)3600元。村考核奖标准:基数为每户20元,奖励金额=户数×20元×年终得分/100。采取“三就地”模式处理垃圾的村,根据村庄大小给予补助,每年补助基数为:70户以下的800元,70-100户的1200元,100户以上的1600元。
(2)乡镇卫生长效管理工作奖补。每个乡镇基础奖为0.5万元。考核奖按照乡镇年度平均考核得分排名分三等奖励:乡镇排名第1位的为一等奖,第2-3位的为二等奖,第4-6位的为三等奖;乡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2万元、1万元、0.5万元,镇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3万元、2万元、1万元,乡排名后4位、镇排名后3位不予奖励。
(3)鼓励新城区、工业园区、建制镇建立基层环卫所。经县有关部门同意设立的基层环卫所,视服务人口的多少和环卫设施配备情况,给予一次性10-20万元的奖励。
2、资金拨付办法:年终由县环保局(生态办)按考核结果提出意见,经县农办、财政局、县分管领导审定后一次性拨给乡镇,再由各乡镇根据本乡镇平时检查情况确定各村奖补金额,并及时将奖补资金下拨给各村。乡镇确定各村奖补资金时,要结合县乡抽查情况、体现重奖重罚的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落实《区开展城乡卫生大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和深入开展农村家园清洁行动为抓手,以创建文明城区、乡、村和适宜创业发展的生活居住环境为目标,按照统筹城乡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全面深入开展城乡环境卫生大整治,进一步加大城乡环境建设力度,创新城乡环境卫生管理机制,统筹兼顾,标本兼治,着力解决城乡环境脏乱差的问题,大打一场城乡环境卫生翻身仗,努力塑造清滞卫生、环境优美、文明向上的新形象,促进我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整治目标
(一)总体目标:通过深入开展城乡环境卫生大整治活动和不断深化宣传、教育、建设和管理,达到:全乡人民文明素质明显提高,养成讲卫生、守秩序的良好习惯,人人关心、支持、参与城乡环境卫生管理;城乡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不断完善,机构健全、运行高效、责任落实、管理到位;环境建设投入不断加大,环境卫生设施逐步配套完善;城乡环境整洁、有序、优美,路净、水清、气新、墙洁、灯明、树绿、花香、景美。展现宜居、魅力的新形象。
(二)春节前目标:经过二个多月时间的集中整治,城乡各个角落长期堆积的垃圾全面清运处理,卫生死角彻底清除;群众的文明素质、卫生意识有所提高,乱扔废物、乱倒垃圾、乱烧垃圾的现象得到遏制和纠正;日常清扫、保洁、转运、无害化处理落实到位,城乡环境卫生面貌明显改观,为全乡人民和回乡省亲的乡亲欢度新春度佳节,营造干净、整洁、舒适、祥和的环境。
三、整治要求
(一)集镇的主要干道、居民区的主次干道环境卫生清扫保洁,要按照《区环卫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政综[]209号),不折不扣认真组织实施到位。各村要监督环卫作业服务人员,认真履行环卫作业服务承包合同的义务,确保环境卫生清扫保洁的质量。
(二)各村要按照省、市、区、乡关于开展农村家园清洁行动的通知要求,认真抓好落实,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1、制定一整套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各村要按照农村家园清洁行动的工作目标,制定完善《村民环境卫生公约》、《村庄环境卫生保持制度》、《保洁员管理制度》、《卫生管理员职责》、《公厕垃圾收集池等环卫设施管理规定》等村规民约,建立健全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工作长效机制。
2、组建一支农村专职保洁队伍。各行政村要招聘身体健康、胜任工作、责任心强的人员担任保洁员。保洁员数量根据村域面积和人口数量确定,原则上每千人人口聘用保洁员不少于2人。每个村应与保洁员签订工作责任状,明确工作责任范围、工作标准、工作时间(每天清扫保洁时间一般不少于12小时)、工作报酬等,并为保洁员配备必需的保洁工具、运输车辆及防护用品。
3、建设一批垃圾收集转运处理等设施。各村要根据实际需要,建设一批垃圾收集点、垃圾收集池、垃圾转运站。垃圾收集点每5-10户建一个,服务半径50米左右;每个行政村原则上在交通便捷的位置设立3-5个垃圾收集池。
4、建立一个合适的垃圾处理运作模式。根据我乡的实际,目前各村以行政为单元,按照“统一收集、应地分类、综合处理”的模式。禁止垃圾乱堆乱倒的现象发生,待焚烧炉建成后,统一处理。
四、时间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年12月10日-12月20日)广泛宣传城乡环境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动员全乡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监督城乡环境大整治工作,不断提高整治工作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各村要结合各自的实际,研究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
第二阶段:集中突击整治阶段(年12月21日-年月28日)。各村开展城乡环境卫生集中整治,全面清理长期堆积的垃圾,彻底消除卫生死角;各村主次干道、居民区按照《区环卫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全面推行市场化运作;村成立完善保洁队伍,认真落实清扫保洁制度,确保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效。
第三阶段:建章立制,巩固提高阶段(年月日-11月30日)。各村按照整治要求,认真抓好保洁制度的制定完善、保洁队伍的配齐配足、环卫设施的建设、农村垃圾处理收费制度的落实,督查考评制度的建立完善,形成城乡环境卫生管理的长效机制。
第四阶段:考核评比阶段(年12月1日-12月31日)。在每月督查考评的基础上,由区政府组织配合考核验收小组,对各乡镇、村开展城乡环境卫生大整治的情况进行综合考核验收,考核验收结果计入绩效评估成绩,并评出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先进乡镇、村若干名,予以通报表彰。
五、经费保障
农村村庄垃圾整治经费按照“民办公助、分级负责”的形式进行筹措。一是人口在1700人(含1700人以下)的村庄,由市、区两级财政每个月分别补助500元清扫、清运费用;人口超过1700人的村庄每超过100人,市、区每年分别增补150元。市、区补助款主要用于各村垃圾清扫、清运补贴,按照以奖代补的原则,定期组织考评、验收,合格的给予拨付补助款。二是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农村垃圾整治工作的通知》(政综[]10号)精神,各村按照“一事一议”规定,按每人每月征收1元垃圾处理费标准向属地住户片收农村垃圾处理费。乡镇企业按照《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政综175号)要求,征收垃圾处理费。三是各乡镇、村要鼓励和引导民营企业家、个体经营户,捐款捐物扶助农村垃圾整治工作,支持农村公益事业。年新列入农村家园清洁行动的10个村,新建垃圾收集池的,按原则规定给予补助。
六、具体措施
1、健全组织,加强领导。为切实加强领导,协调和督促,形成合力,推动城乡环境卫生大整治活动的顺利开展,乡政府决定成立环境卫生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处理协调日常工作。各村要高度重视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成立领导机构,认真制定工作方案,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取得实效。
2、广泛宣传,营造气氛。各村要加强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宣传教育,利用广播、电视、宣传栏以及印发宣传单等载体,积极宣传城乡环境卫生大整治的目的、意义,结合开展创建文明村,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培养群众树立良好的卫生行为习惯,自觉遵守卫生管理、门前三包制度,自觉做好房前屋后的卫生保洁和绿化美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