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诞生,需要你不断地搜集资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编为你收集了丰富的环境污染治理的方法主题范文,仅供参考,欢迎阅读并收藏。
1概述
1.1环境污染治理设施分类在城市环境污染治理与社会管理中,需要按照“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许可管理办法”的规定,使城市的所有人员,都自觉的把各级环境污染治理设施按照规定分类放置,如可以按照生活污水、工业废水、除尘脱硫、工业废气、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除外)和不同的生活垃圾等不同的类别[2],进行分类处理,这样就可以使在城市生产生活中的大气、水、固体废弃物等污染治理上发挥作用。使它们不能成为污染源,而成为城市的资源。
1.2环境污染治理技术的发展由于中国的环保工作起步较晚,环境污染问题还是近30年的重要工作,虽然也投入了很大力量,有了一些管理模式,但各类环境污染治理设施发展还不成熟,尤其是中国在城市环境污染治理中,在一些高新技术和企业产品更新换代的能力上,都存在着很大的发展优势。对于这些都是当前城市环境污染治理与社会管理的中心任务。例如,在城市污水治理方面,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城镇的生活污水处理设备已经有了较大的发展,在这些城市污水处理中,大多采取的模式是集污水处理工艺为一体,然后再选择利用其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对这些城市污水进行处理,就可以使这种生活污水处理设备得到广泛的应用,这种设备可以在城市环境污水处理中,广泛应用于污水量较大的需要,尤其是对于那些还没有城市污水处理厂的地区和小区建筑物,非常实用的利用这种设备,来解决污水的处理问题;还有一些城市有一些分散的人群聚居地,在这些城市的居民聚居区,他们也会产生污水,也需要处理污水。虽然在工业废水处理上,随着高科技时代的到来,城市环境的污水处理产品的质量水平得到较大的提高,这些成果的来源主要是中国的废水处理工艺得到发展,这使中国的工业废水处理设施中,经常使用工艺新型的各种设备,尤其是这些设备在中国已经都能生产。这使中国在建污水处理厂,几乎可以全部采用国产设备,这对于污水处理具有很大优势[3]。在固体废弃物的治理方面,在中国的不同区域采取不同的手段,关于工业固体废物处理方式,一般都采取卫生填埋法、焚烧法等不同的方式,也有将这些废弃物堆置于郊区,然后在上面覆土,再利用土地进行绿化,这样不仅可以处理废弃物,而且可以增置城市新的景点。但对于这些生活垃圾来讲,中国处理方式仍存在许多不足,在目前,仍然是利用填埋、堆肥与焚烧三种方式来处理固体污染物[4]。
2城市环境污染治理与社会管理现状
2.1环境污染治理与社会管理模式就全国城市环境污染治理而言,中国城市环境污染治理与社会管理的工作模式,基本上还没有走出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模式。这种模式在中国主要有两种:其中一种,是城市污染企业需要建设污染防治措施,这种措施是一种可以处理污染物处理设备,它可以来处置企业在生产系统中产生的污染物,也有些单位运行本单位的环境治理设施,这样也可以解决环境保护工作,也就是企业自己负责城市环境的运营管理;另一种城市环境污染治理的管理模式,是利用公共性的措施来治理污染的防治措施[5],这是一种需要依靠政府筹资,来建设城市环境管理系统,用这种方法来统筹解决城市环境的污染治理。关于将环境污染治理设施,实施进入市场化模式,就是要将城市环境污染治理,实施专业的、具备污染治理运营资质的企业,就需要进行统一的运营管理,能够更好的实现环境污染治理设施的正常运转,也能够更好的使污染物达标排放,提升城市环境的污染治理力度,并且有利于培育社会化,时至今日,这种城市环境污染治理的管理模式,已经在中国的广州、深圳、东莞等经济较发达的地区[6]得到较好的发展,其他的一些城市中,这种模式只是在外资企业和中外合资企业较多的地区有较好的实施,显然,对中国来讲,要实施这种环境污染治理与社会管理模式,还需要做较大的努力。
2.2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认定情况改革开放30多年来,中国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认定有了较大发展,从1999年计算,国家环境保护总局颁布《环境保护设施运营资质认可管理办法(试行)》,到2004年,中国施行《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许可管理办法》,这些政策已经在全国各地的城市环境污染治理中,已经建立起一大部分城市环境污染治理的运营机构。目前,城市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证书,在中国有效期内的持证单位约2100家。几年来,环境污染治理设施专业化、社会化、市场化运营在中国,尤其是江苏、上海、山东、广东等东部沿海发达地区得到了较快发展,取得了一定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这主要表现在: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稳定性有了大幅提高,大大提高了达标排放率;加快了工业污染集中处理(解决了中小企业的污染治理问题)、城市污水、生活垃圾等集中处理工程领域设施运营的市场化步伐;充分发挥集约化优势,规模化运营,降低了企业污染治理成本;培育了环保设施运营管理服务业的发展,提高了运营人员水平。
2.3现行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管理存在的问题目前,从中国城市环境的污染治理的发展情况看,城市环境污染治理的专业运营企业,大部分集中在上海、广州、深圳等经济较发达的城市[7],在这些城市中也得到较好的应用,但在中国还有许多地区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管理还比较薄弱,亟待快步赶上去,才能够实现环境保护的目标。
2.3.1传统的“两种模式”的问题在中国城市环境的污染治理过程中,长期应用“两种模式”,来实施城市环境污染治理的模式,都会在资金的使用上带来困难,对于这些困难,无论是排污单位建设污染防治措施,还是利用公共性措施来解决城市环境污染的防治措施,都需要投入较大的资金,因此,对于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的费用是较大的,这无论是对企业还是对政府来讲,压力都是很大的;同时还有在技术上、管理人员急需的困难,目前,在一些城市,环境管理工作人员不是专业性的工作人员,就容易出现他们的技术水平良莠不齐,很难使他们在工作中,达到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转。再加上中国城市环境污染治理长期以来,沿袭使用的“两种模式”,这些问题都使城市的污染防治运行难以与企业运行模式统一起来,这里主要存在着效益问题,对这种设施运行管理的单位或个人来说,如果在城市环境污染治理不进行成本效益核算,就会使城市环境污染治理工作,没有明显的经济效益,有些还可能出现亏损,城市的环境污染治理就很难见到实效,必须提高企业的积极性,才能保障城市污染防治设施的正常运行。
2.3.2城市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能力薄弱问题城市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能力,以南京的环境污染治理为例,2012年南京在继续推进“雨污分流”、“一河一湖”水环境综合整治的基础上,按照“一河一策、因地制宜”的原则,对城市部分黑臭河道开展新技术治理。采取生物、物理、化学等方法集成的治理技术,启动实施内秦淮河北段、十字河等13条黑臭河道的治理,取得初步成效。但要把黑臭河道彻底治理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请,因此,南京市在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能力中已经得到发展,但在具备运营资质的单位中,还没有从事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实践的证书和经验,不仅如此,还有一些企业在运营类别上只是临时资质证书,显然城市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能力薄弱问题不容忽视。
2.3.3中国环境污染治理与社会管理亟待提高中国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市场化起步较晚,在众多排污企业中,只有少数企业把环境污染治理设施交给专业公司运营的企业。例如,2012年南京太湖流域的高淳、漂水两县全年关停污染企业41家,完成循环经济试点企业13家。但从全市来看,环境污染治理与社会管理亟待提高。
3环境污染治理与社会管理应采取的对策
城市环境污染治理与社会管理市场化,就可以解决“两种模式”弊端,在一些企业中,在观念上还没有认可污染治理与社会管理的意义,这就使环境污染治理与社会管理市场化进程缓慢,就难以形成城市环境治污的优势,这就不利于城市环境治污与社会管理的发展。
3.1环境污染治理要加强法制建设目前,中国开展了城市环境污染治理与社会管理工作,这种工作的开展,可以引导和推进环保服务的市场化,也可以对城市环境污染治理起到促进作用,在城市环境治污中,对运营单位实行城市环境治理与社会治理污染问题,这样就会对排污企业的环保工作产生动力,就会鼓励城市环境污染治理与社会管理市场化发展。因此,在城市环境治污中,就需要加强法律层面的作用,尤其应加强对城市环境治污的立法调研,才能在城市环境的污染中,尽快建立具体和专门的法律制度,才能够利用法制的优势,来严格制定城市环保污染治理与社会的管理,才能为城市环境污染治理与社会管理市场化提供法律保障。
3.2环境污染治理要建立激励政策在现行的政策体系中,扶持和鼓励环保与社会管理发展的政策还不完善,因此,应该在城市环境污染治理与社会管理上为企业提供优惠政策,加大企业的治污能力,就会提高城市环境治污企业的积极性,就会使城市环境污染与社会管理服务尽快实现市场化。就可以使城市环境污染治理与社会管理得到良好的发挥,可以在经济上发挥规范城市环境污染的治污市场,才会使政府和治污行业制定合理的运营服务费用,通过治污企业形成竞争性的定价机制;才能使治污企业在税收上得到优势,就会有利于使环境污染治理与社会管理单位获得减免税制度。
3.3环境污染治理要采取双赢机制环境污染治理要采取双赢机制,应加强组织机构建设和科学技术的创新投入,才能提高城市环境污染治理与社会管理的能力。使城市环境治污的市场空间得到扩展,才能使城市环境治理采用双赢机制,使其得到健康发展,城市环境污染治理,需要平衡双方的利益,才能使城市环境治污企业在优化管理、节约成本、提高效益的基础上得到较大的空间,既有利于用户,又发展了自己。才会使城市环境治污企业的运营市场,得到认可,才可以实现城市环境污染治理与排污企业的双赢局面。
4结语
关键词:农村环境污染;环境保护;污染治理
中图分类号:X592 文献标识码:A
随着经济的发展,近年来,我国农村的政治、经济、文化各方面虽然都获得了迅猛发展。但是我国农村环境的现状却令人堪忧:农村生活污水、垃圾、农业生产及畜禽养殖废弃物排放量增大;农作物秸秆焚烧,造成大气污染严重;城市垃圾污染和大批污染企业向农村的转移,更是增加了农村环境污染的程度。这些问题不仅严重影响广大农民群众身体健康,也制约国家的可持续发展。对农村环境污染进行治理已刻不容缓。因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进一步提高对农村环境保护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以下就具体分析当前农村环境污染的主要问题,以期找到相应对策,加强对农村环境的污染治理。
1 当前农村环境污染的主要问题有哪些
1.1 农村生活垃圾污染
由于长期受传统生活方式的束缚,农村居民的环保意识并不是很浓厚,生活中产生的垃圾被随意抛弃、堆积,生活污水也被随便排放,且大多为塑料制品、塑料包装等不可降解垃圾,严重的影响了农村生产生活环境。
1.2 农作物秸秆污染
近年来随着农民生活和生产方式的不断变化,大部分农作物都被焚烧。这样不但浪费大量的资源和能源,损伤了地力,更为严重的是污染了大气,威胁着农村居民的身体健康,已成为农村环境污染的重点。
1.3 农村种植、养殖业污染
近年来农村种植、养殖业的迅猛发展。农村居民普遍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化肥。化肥、农药大量流入河流、湖泊,加之农村规模养殖场普遍缺少标准化的粪便污染处理设施,养殖场粪便、污水直接排放,夏季蚊蝇滋生,恶臭难闻,给环境带来巨大压力,对农村地表水、地下水、农产品品质已经带来了明显的危害。
1.4 城市垃圾和大批污染企业向农村转移,成为新的污染源
由于农村的地价和劳动力低廉等的原因,一些郊区的农村,尤其是城乡结合部,已经成为城市生活垃圾及污染企业工业三废的排放地,严重地污染了农村的的空气和水源。
2 农村环境污染难以治理的主要原因
2.1 重视不够,农民环保意识薄弱
困扰农村环境污染治理的一个重要因素就是对农村的环境保护重视不够,农民的环保意识薄弱。近年来,国家一直在提倡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各地政府在具体的落实政策时,对农村环境问题重视不够,尤其是经济发达乡镇、村,特别是城市近郊农村的环境污染问题,应该引起高度重视;在农村的生产生活中,由于受生产技术落后,信息资源匮乏,科学文化素质不高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农村居民随意堆弃垃圾、滥用化肥农药、畜禽养殖污染物直接排放的现象日益严重。全体居民的整体环保意识普遍不高,这也是阻碍农村环境污染治理的重要因素。
2.2 农村环保治理资金不足,设施欠缺,现有的环保设施使用也不到位
由于乡镇级对环境污染治理的投入不足,使得环卫经费严重匮乏,农民收入相对较低,建立收费机制困难,又缺少扶持政策,导致垃圾中转站等基础设施欠缺落后;另一方面由于多数农村环保设施重建设轻管理,造成垃圾池残缺不全、垃圾桶丢失、垃圾不入箱、垃圾清理不及时等现象严重;部分小垃圾池因不实用而闲置,造成垃圾设施的有效使用不足,严重地影响了农村环境综合治理的总体效果。
2.3 农村环境保护法律欠缺,执法力度不够
我国虽然制定了相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但是由于环境保护牵扯到的部门和地区比较多,使得有关农村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仍不健全,虽然有些地方制定了关于农村环境保护的地方法规或规章,但是由于现行法律中的一些规定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不强,给农村环保执法和环境问题的解决造成了一定的困难。
总之,农村的各类环境污染呈现出与城市污染迥异的特点。排放主体分散、隐蔽,排污随机、不确定、不易监测,污染种类繁多、产生量大、分布面广,治理难度较大。同时,我国的环境管理体系是建立在城市和重要点源污染防治上,对农村污染及其特点重视不够,加之农村环境治理体系的发展滞后于农村现代化进程,导致在解决农村环境问题上不仅力量薄弱而且适用性不强。为此,如何加强农村环境污染的治理值得环保及相关部门的思考。
3 关于加强农村环境污染治理的思考
3.1 要加大对农村环境污染治理的重视,提高农民环保意识
对于农村环境污染的治理,
3.1.1政府部门要做好表率
加强对农村环境污染治理的重视。政府部门尤其是基层部门要把农村环境治理作为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工作内容摆上议事日程,集中力量,进行专门管理和保护。应该分级成立专门的农村环境污染治理领导小组,由政府分管领导牵头,以农业、环保部门为主,计划、建设、经贸、财政、工商等相关部门配合,在主管部门下设办公室,负责抓紧现状调查,摸清情况,制定计划,切实把农村环境污染治理工作落到实处。治理工作实行领导负责制,与政绩挂钩,加大落实力度。
3.1.2要加大宣传和培训力度
提高农民的环保意识。有关部门可以组织一些辅导和培训,加强对农村基层干部的环保培训;要通过大众传播媒介,大力向农民群众宣传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和环境意识,加强农民科普教育和培训,不断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的环境保护意识。只有农民群众自己树立起环境意识,才能自觉的保护自己的生存、生活环境;才能抵制重污染企业,监督、敦促政府提高农村环境保护的重视;才能自觉自愿地为建设整洁、优美的新家园环境而出力、投入。
3.2 增加财政投入,加强农村环保设施建设,提高治理水平
各级地方政府要将环保投入列为预算的刚性支出内容并保持逐年增加,加大对农村环境治理的资金投入,建立必要的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切实落实农村垃圾集中收集、统一处理,开展农村污水的治理,解决畜禽养殖业污染问题;还要引导社会资金参与农村环境污染治理设施的投入,不断完善政府、企业、社会投融资机制,从根本上保证环保基础设施的建设和有效运行。
3.3 完善农村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加大执法力度
由于农村环境污染点多面广,情况复杂,单纯的环保专项治理并不能够解决根本问题,我们必须加强农村环境保护法律体系建设,从而将农村污染治理纳入法制化轨道,只有这样才能在农村环境保护工作中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可循。各级地方政府应该结合本地实际,建立健全农业可持续发展的法律实施保障体系,修订和完善农业环境标准体系,严格依法行政,加强执法监督,切实保证可持续发展的各项法律制度得以实施。
4 结语
农村环境污染治理一项投资大、周期长、见效慢的复杂系统工程,加强农村环境污染治理,是提高农民生活质量、缩小城乡差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举措。面对严峻的农村环境污染治理如何用最有效的政策组合、最直接的方式、最快的实现速度,以求最佳治理效果,是我们要研究的重大问题。在进行农村环境污染的治理中,一定要遵守相关规则,严格操作,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农产品质量的提高,为农产品质量安全提供保障,促进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 胡久生,晓燕,权方,胡洋.湖北农村环境污染治理现状与对策研究[J].现代农业科技. 2010(22).
[2] 张爱莉.浅谈农村环境污染的整治对策[J]. 山西师范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08(S1).
[3] 刘旭凌.浅谈农村环境污染的整治对策[J].科学之友. 2011(12).
[4] 刘晓东.关于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环保问题的思考[J].江西能源. 2006(04).
关键词:城市环境环境污染污染治理环境
Abstract: Environmental monitoring is an important means of environment awareness, environment assessment and mastering environmental quality, and is the premise and basis for environmental control. Urban environmental control includes air pollution control, water pollution control, solid waste pollution control and noise pollution control. For different characteristics of different types of pollution and harmness, different measures should be taken. The article presents the characteristics of the urban environment pollution, and analyzes the urban environmental monitoring and control technology in controlling environmental pollution.
Key words: urban environment; environmental pollution; pollution control; environment
中图分类号:X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2104(2012)
通常环境监测是运用各种分析、测试手段,对影响环境质量的因素值进行测定,取得反映环境质量或环境污染程度的各项数据的过程。其目的是运用监测数据来表示环境质量受损程度,进而来探讨污染的起因和变化趋势,结合环境治理技术从而更快速、准确地控制和解决环境的核心问题。
一、环境监测和治理技术的发展现状
1、环境监测技术的发展现状
我国的环境监测已初具规模体系基本完善,特别是十一五以来到三级站环境监测站(县级站)的能力建设,无论是环境监测能力、监测管理或是物质基础等方面,都有了质的飞跃。就技术方面而言,也取得了较大的发展。首先,环境监测技术已发展有生物监测、物理监测、遥感、卫星监测等多种监测技术的监测体系。其次,环境监测仪器的生产也达到了一定的水平。
我国的环境监测仪器的生产技术与水平也日益提高,如油份测定仪、电磁波监测仪器等。我国重点开发的仪器主要有空气和废气监测仪器、污染源和环境水质监测仪器与便携式现场应急监测仪器等。此外,我国的环境监测也逐渐向自动连续性的监测系统发展,提高了环境监测的效率。
2、环境治理技术的发展现状
针对于各种不同的污染指标,到目前已经发明产生了相对应的治理新技术、工艺及仪器。清洁的大气环保技术;固体废物处理技术;水净化技术等近年都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对于大气治理,各种除尘技术,脱硫、脱氮技术等以及工业废气的净化都取得一定效果;对于污水处理和净化技术也在不断地完善和发展;对于固体废物处理,废物的减量化明显且回收率高。近年来,我国的环境污染治理技术有了较大的发展,人们从仅注意少数几种污染物的单项治理发展到用先进的设备和投术进行综合治理,用物理化学及生物化学方法治理环境污染已取得较明显的效果。
二、城市环境污染的监测
1、环境监测对象
城市环境污染监测主要围绕水质环境监测、大气污染监测、噪音污染监测、生物指标监测。就城市监测技术手段而言主要围绕在实验室通用分析仪器、专用环境监测仪器和便携式现场应急监测仪器等。
2、环境监测技术及应用
环境监测技术在不同的使用条件下有不同的技术方法。
在实验室通用分析仪器中,主要使用一些原子吸收光谱法、紫外一可见分光光度计、红外吸收光谱法、ICP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等。
在专用环境检测时所使用的仪器主要有空气和废气监测仪器、污染源和环境水质在线监测仪器。常用的COD测定仪在测定方法上有滴定法、库仑法、分光光度法等,这些方法均有各自的特点,可以满足不同的需求。氰化物测定仪中,国外已有可以测定不同形态氰化物的仪器。测油仪中,主要以红外法为主,其准确性、可靠性较好。
便携式现场应急监测仪器:体积小、重量轻、分析速度快、操作简便。国外环境常规污染物如CO、NO、COD等的便携式仪器早已成熟,便携式气相色谱(GC)作为现场分析仪器也已使用多年。这些都是应急监测中不可缺少的工具。随着国家十二五规划对环境保护的加强,能力建设投入的加大,监测应用技术和手段必将上一个新的台阶。
自动在线监测系统主要有空气和废气自动监测系统、水质自动监测系统、噪声自动监测仪器、3S技术等。其简便及其长效的监测平台也必将在我国十二五发展规划发展中有更大的空间发展及应用。3.我国城市环境监测技术存在的问题
我国城市环境监测技术目前尚存在不足之处:首先,监测系统整体能力不强,自动在线监测仪器产品技术含量偏低,无法与国外产品进行竞争。其次,监测技术配套性差,可测项目不多;太精仪器、自动监测系统大多依靠进口。第三,总体技术水平低,缺乏自己的核心技术。最后,在监测分析技术上,一些污染物缺乏一些标准的分析方法,一些监测技术尚不规范,应进一步提高应用监测分析技术。
三、城市环境污染的治理
城市环境污染治理主要包括大气污染物治理、废水治理、噪音污染治理以及固体废弃物治理等。
1、城市环境治理技术及应用
大气污染物治理技术主要有颗粒污染物治理技术和气态污染物治理技术。颗粒污染物治理技术包括机械除尘装置、过滤除尘装置、静电除尘装置。气态污染物治理技术包括吸收法、吸附法、催化法、燃烧法、冷凝法、生物法、膜分离法等。
废水处理技术可分为物理法、化学法、物理化学法和生物处理法,生物技术逐渐运用到污水处理上来了,且得到了很好的处理效果。这些方法运用于废水处理的三大类别:分离处理、转化处理和稀释处理。
噪音污染治理包括吸声降噪、隔声降噪、消声降噪、减振降噪。
固体废弃物治理是通过一定的技术处理和分离手段,来改变废弃物的结构和特性,已达到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的目的、主要的处理技术包括压实、粉碎、分选、脱水干燥、化学处理、生物转化处理和固化处理。
2、我国城市环境治理技术存在的问题
我国城市环境治理技术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中小城市的环境治理的设备的落后,环境污染处理效率、质量低;关键治理设备还得需要进口,国内没有相关的设备支持;综合治理的能力较薄弱;我国制定的污染指标比较宽松;污泥没有真正达到无害化,没有最终处置的途径;新兴技术(像生物治理技术)的发展比较缓慢;对于废弃物治理的回收再利用率低。这些问题都在技术上限制了实践过程中环境治理的实施与发展。
四、我国城市环境污染监测及治理技术的发展方向
1、城市环境污染监测技术的发展方向
城市环境污染监测技术发展方向应落着在以下几个方面:大力推广实验室管理系统(LIMS),并加以广泛应用;创建和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环境监测技术体系,组建完善国家级环境监测网络;加强对突发污染事故预警监测系统的研究。另外,在环境污染物的分析项目上,以监测有机污染物为主;在监测分析的精度上,向痕量乃至超痕量分析的方向发展。其次,连续广泛使用自动化和现场快速分析技术,监测分析仪器趋于小型化和复合化,操作简便化。
2、城市环境污染治理技术发展方向
城市环境污染治理技术发展方向应落着在以下几个方面:水环境治理与水生态系统修复技术;采用先进的工艺技术和设备减少烟气污染排放;加大综合治理设备的发展;加大对特殊材料的研发;对新兴技术的研究,像生物治理方面的研究,也是一个重要的方向。
五、结语
我国在环境监测方面还处于发展阶段,很多测试仪器、测试系统及数据分析仪器还处于不断发展和完善阶段,要大力推进环境测试技术的发展,鼓励测试仪器及系统的研发,并在制度和管理上完善我国环境测试技术的落实和基本普及。对于城市环境的治理技术,也要大力发展配套设备的研制和完善,发展新兴污染处理技术和处理方法,同时将治理放在污染之前,做好预防,防患未然。
参考文献:
1经济效益推动了绿色 GDP 的提出
环境是有自净功能的,合理的环境自净能力既可以保护环境,又能节约高昂的污染物处理费用,取得经济效益的最大化。在经济发展过程中我们要计算好产出效益和后期环境治理的投入的账,过度的追求经济效益,挥霍环境资源,可能暂时节省了污染物处理费用,取得了一定的效益,但环境的污染程度超过了环境的自净程度,就需要投入加倍的时间、精力和金钱去治理环境。不是发展中国家从发达国家引进高污染的企业或工厂,在国内这种现象也是比较普遍的。目前,环境治理工作如火如荼的进行,许多大的经营第二产业的企业工厂从一二线城市撤离,转移到郊区,刚开始可能有比较高的利润,取得了较高的经济效益,解决了许多人的就业问题,但污染物的长期排放影响了一条河流,污染了整片天空。北方地区的钢厂很多,每天大量的废气排向空中,钢厂周围方圆几里的天空都被厚厚的乌云所笼罩,很少能够见到太阳,甚至穿着白衬衫出去回来一身黑色的颗粒物附着在上面。现在又需要投入几千万、几个亿去治理,却永远回不到原来的状态。绿色 GDP 是用以衡量各国扣除自然资产损失后新创造的真实国民财富的总量核算指标。也就是说从现行统计的 GDP 中,扣除由于环境污染、自然资源退化、教育低下、人口数量失控等因素引起的经济损失成本,从而得出真实的国民财富总量。在经济效益的推动下,我国提倡绿色 GDP 是现实所趋的,是符合我国的发展现状的。
2经济效益决定不能实现零排放
环境污染不仅仅是企业或工厂等第二产业排放的废弃物所造成的影响,在人类的生产生活中,都会产生污染物,只是有多有少,处理不当对环境都会产生污染。而零排放解决环境问题是不现实的,有些废弃物可能通过一定的技术和手段转变为其他的形式,不管是转化过程中还是转化以后都不可避免的会向外界排放一定的污染物。即便人类攻破了技术上的难题,但是如果要付出更多的价值去实现零排放,又不符合效益最大化的原则。高昂的处理费往往使企业望而却步,污染物稍作处理就直接排放,达不到国家污染物的排放标准。事实上,一些标榜零排放的项目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零,也没有必要去付出高昂的代价去实现零排放。人们需要做的只是在效益最大化的前提下对污染物做好处理,达到国家污染物的排放标准,再将这些污染物做集中的处理。当环境和经济效益难以平衡时,我们要保护好环境,摒弃以前盲目追求经济效益而不惜破坏环境的行为。环境污染治理不能一蹴而就,在不能实现零排放的背景下,长期的坚持保护环境,治理污染才是长期有效的。
3经济因素决定了要走防治结合之路,以防为主,以治为辅
前车之鉴告诉我们,污染防治坚决不能走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不正确的污染处理方式,不仅要消耗大量的环境投资,甚至花费大量的投入环境治理也不能取得很好地效果。提高资源的利用率和转化率是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重要环节,在能耗、消耗资源总量不变的前提下,利用率或转化率提高,社会产品的总量也会提高。相反,社会产品的总量不变,利用率或转化率提高,能耗、消耗资源总量也会下降,因此提高资源的利用率或转化率是减少污染,保护环境的重要环节,也是能够促使效益最大的有效方式。我国的现状是社会产品总量低,资源、能源的利用率或转化率低,但污染物的排放总量很高。资源、能源的利用率很低,很多可以回收利用的资源变成了污染物,既增加了环境污染治理压力也不产生经济效益,因此搞好资源的回收和循环使用,是环境污染治理的有效途径。通过对资源的回收、分类走循环经济之路。
4推行排污权交易,实行治污市场化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在我国的建立和完善,市场成为资源配置的基本形式,而环境作为一种资源,同样,市场经济中的规律和原则对环境保护来说也是适用的。排污交易权是建立合法的污染物排放权利,并允许这种权力像商品那样可以被买入和卖出,以此来进行污染物排放的排放控制。排污权交易有利于企业降低污染治理的成本,它的实质就是使治理任务在各个企业之间进行再分配,治理成本低的企业通过承担更多的治理任务获得经济效益的同时,又能起到处理污染,保护环境的作用。排污交易权的推行还有利于促进污染治理技术的进步,通过改进污染治理技术,企业能够获得更多的经济效益,有利可图才能企业能够孜孜不倦的开发更加先进的治理技术,因而,推行排污权交易也是追求经济效益下环境污染治理的重要举措。
Abstract: It is inherently necessary to prevent and control pollution, and improve the environment for regional coordinated development. Industrial pollution is the main cause of air pollution in Beijing-Tianjin-Hebei region and also the quality of our life is severely affected. It is analyzed from the perspectives of the polluted industrial trait and controlledactuality in Beijing-Tianjin-Hebei region, by using qualitative and quantitative analysis method. The controlled situation of three regions――Beijing, Tianjin and Hebei, is researched by comparative analysis method, from three aspects of investment scale, capital sources, and investment structure. In the basis of the situation analysis, the problems of industrial pollution in the regions is figured out, and problem-effective countermeasure is finally proposed.
关键词: 京津冀;工业污染;现状;对策
Key words: Beijing-Tianjin-Hebei region;industrial pollution;actuality;countermeasures
中图分类号:F2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6)01-0026-04
0 引言
京津冀环境污染问题日益成为政府、学界和公众关注的热点话题,2014年4月24日,我国通过了新环保法,第一次以法律形式明确了跨区域环境污染需采用联合防治的协调机制。“京津冀一体化”发展战略已上升到国家战略层面,区域工业化高速发展与环境污染的矛盾日益加剧,污染状况表现出明显的区域性且污染严重性渐重不减。因此,以京津冀区域为对象,研究京津冀区域工业污染及治理的现状与对策,对促进京津冀区域“环保一体化”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1 京津冀工业污染及治理的总体现状分析
1.1 京津冀工业污染现状及特征
京津冀工业经济发展和环境污染之间存在着密切关系,同时也呈现出鲜明的特征。
1.1.1 京津冀经济总量增长与工业污染
京津冀区域工业污染与其经济总量和所处发展阶段密切相关。在一定阶段,伴随京津冀工业经济的高速发展,出现严重的环境污染问题。2006、2013年区域生产总值为23889.86亿元、62172.13亿元,其中工业生产总值从2006年的9605.13亿元增加到2013年的23410.25亿元,对区域生产总值的贡献为40.21%,和37.65%。区域整体处于工业化的中后期和城镇化的发展期:河北许多城市还处在工业化中期阶段,钢铁、建材行业密集,重化工业的特征明显[1];北京随着第三产业的快速发展和重工业的转移迁出,工业发展对环境影响渐小,但总体环境污染现状压力大;天津的工业结构正在转型,但重化工业等高污染行业对生态环境影响的压力仍很大。
长期以来所形成的高消耗(高污染)经济发展模式,加上目前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带来的严重污染问题,加剧了现存的矛盾――大量的环境污染直接或间接来自于工业污染,即工业污染是矛盾的重要来源。
1.1.2 京津冀工业污染特征
①污染程度深且复合。2012年9月国务院划定了13个大气污染重点防治区,其中京津冀区域为复合型污染严重区域。据统计,就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及烟粉尘的单位面积排放强度在2010年是全国平均水平的2.4~3.6倍[2];从表1看出工业污染物排放量大,2012年,工业二氧化硫排放量占到总排放量的91.2%,工业氮氧化物排放量占到总排放量的68.4%,工业烟(粉)尘排放量占总排放量的82.6%。
②污染行业面广且叠加。区域内有很多高耗能工业行业,以情况显著的河北省为例(表2),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的增加幅度最大,达到了77.8%,2012年的高耗能行业的综合能耗比2011年增长48.0%。工业污染防治成效不显著的时候,这种增长只会加剧污染的严重性。
③污染危害大。在全球疾病负担研究的所有风险因子中,空气污染在中国的死亡率和整体健康负担中均排名靠前,对人们身体健康造成不可避免的危害。
1.2 京津冀工业污染治理现状
京津冀把污染治理放在重要战略位置,开展多样有效的工业污染治理行动。污染治理主要是通过治理投资来实现,从治理投资和治理效果两方面分析京津冀区域工业污染的治理现状。
1.2.1 治理投资总体现状
环保治理投资是指为了促进经济与环保协调发展,相关治理主体筹集用于支付防治污染、改善环境的资金。用总量、比重和弹性三个指标来分析京津冀工业污染治理投资情况[3],京津冀整体治理投资量及全国工业污染治理投资量如表3。
由表3可知:
①京津冀区域和我国工业污染治理投资总量变化趋近。京津冀区域与我国工业污染治理投资总量均呈现出先增后减又增态势。2006-2007年治理投资总量稳步上升,2009-2010年均下降,2011-2013年投资总量回热上升,2013年是2010年的2倍多。
②京津冀区域和我国工业污染治理投资与工业GDP比重关系变化趋近。京津冀区域与我国工业污染治理投资占工业GDP的比重均先下降后上升。2006-2010年持续下降,自2011年开始上升。
③京津冀区域和我国工业污染治理投资弹性系数变化趋近。弹性系数反映了污染治理投资对工业经济发展的敏感程度。京津冀及我国工业污染治理投资弹性系数呈阶段性变化,且相差不大,详见图1。其中2013年的弹性系数最大,分别为11.54、12.85;小于1的系数普遍存在,表明治理投资并不随着工业经济的增长而增长,治理投资的随意性普遍较大。
1.2.2 治理效果总体现状
工业污染治理效果可从工业生产总值、工业废水排放量、工业废气排放、废物处置量这四个方面来分析[4]。(表4)
京津冀工业生产总值在2006-2008年间递增,增速最低的是1.53%。工业废水排放量在2006-2009年递减,后递增,但增速都小于工业生产总值的增速,2011年前工业废水排放量没有随着工业经济的增长而增长,但在后两年有所增加;工业废气治理效果不够好,排放量增减不稳定,有的增速远高出工业生产总值的增速;工业废物处置量先递增至780万吨后出现了大幅降低的趋势,废物治理总体情况相比废气效果要好但仍需加强。
2 京津冀工业污染治理现状比较分析
京津冀工业污染治理投资比较从投资规模、资金来源、投资结构方面来分析。
2.1 投资规模比较分析
投资规模反映了污染治理投资与经济活动的关系程度。近年京津冀三地工业污染治理投资规模情况如表5所示。
对比京津冀三地工业污染治理投资规模,可看出:
①工业污染治理投资总量方面。北京自2006年投资量一直呈下降态势至2011年,从10.1亿元降为1.1亿元,后提高至2013年的4.3亿元;天津的投资总量维持在15亿元左右呈阶段性变化,2006-2009年一直升至18.0亿元,后降至2012年的12.6亿元,2013年又升至14.8亿元,总体变化比北京小;河北的投资总额大多年份都达到了20亿元以上,数额最多的是2013年的51.2亿元。
②京津冀三地污染治理投资占工业GDP的比重情况。
天津的防治投资比重一直下降,从0.65%降到0.22%;北京和河北都是先降后升,北京降到2011年的0.04%后升到2013年的0.12%,河北降到2010年的0.11%后升到0.39%。在转型发展新时期,作为政治文化中心的北京治理投资比重比处于工业化中期阶段的河北省低很多。
③从投资比重的弹性指标看出三地的投资弹性系数负值偏多,表明投资额没有随着经济的增长而相应提高,反而还有降低的情况。三地的污染治理投资随意性大,“边发展,边防治”的思路体现得不够明显。
2.2资金来源比较分析
资金来源体现了各行为主体在投资机制中所承担的责任。根据《中国统计年鉴》,工业污染治理投资主要来自排污费补助、政府其他补助、企业自筹(银行借贷)和企业自筹(不含银行借贷)四种途径[5]。其资金来源结构如图2所示。
从资金来源看,京津冀三地的资金来源主要是企业自筹,比重基本达到80%以上。银行贷款只占较小比重,大部分来自不含银行贷款,最高是2009年天津占其总资金来源的96.2%,体现出地区在工业污染治理问题上的基本原则――污染者承担,看出企业环保意识增强,积极承担防治责任。
从政府其他补助角度来看,北京的补助相对天津、河北二地较多,2006、2009年北京的政府其他补助占到20.1%、34.3%,2009年的北京占比是天津占比的10倍,是河北占比的13.7倍。
排污补助费在资金来源中占比最小。京津冀三地每年的排污补助费中北京属最少,2008-2010年占比均是0;占比较高的是河北,其2008年占比为4%,天津为0.2%。由此看出河北发展依赖工业,排污大,补助费多。
2.3 投资结构比较分析
投资结构是不同污染治理投资占工业污染治理总投资的比重,反映的是治理投资方向。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噪声的治理投资是总污染投资的主要部分。治理投资结构如表6所示。
通过观察表6可知,京津冀地区用于工业废水、废气、固废“三废”的治理投资占较大比重。尤其是废气治理占用的资金最多,达到了50%以上且没有太大变化。2006-2013年工业污染治理投资总额呈先增后减再增变化,于2013年达最大值70.29亿元。虽总额在增减变化,但废水、废气治理投资占的比重变化不大,维持在均值22.1%、58.6% 左右。噪声和其他污染投资的比重相对“三废”较小,平均比重为0.37%和17.3%,因其对生产生活影响的广泛性比“三废”小。
3 京津冀工业污染治理存在的问题
3.1 投资不足,产业结构不合理
京津冀区域工业污染治理投资占工业GDP的比重持续变化,没有根据自身的污染严重性加大治理力度并制定出合理的投资计划,而是一种惯常的趋从国家整体状况。投资方式单一、渠道狭窄,社会公众没有承担其治理的责任,治理投资供给满足不了日益增长的需求。在产业结构上,天津、河北产业结构主要是以能耗高的工业为主,北京以第三产业为主。所以整个京津冀区域的产业结构不利于污染治理[6]。
3.2 区域间企业转移造成区域污染失控
京津冀作为工业污染治理的一个整体,北京在新时期内积极转型,将一些污染较严重的企业转移到河北,加上其不具备技术和监管上的优势,导致河北工业经济增长的同时污染更加严重。伴随着污染治理的理念更加深入人心,所以河北加大治理投资来弥补缺口,但是这种区域圈内的工业企业转移并不能解决区域污染问题。
3.3 治理机制不合理导致治理效果不佳
政府及环境部门在污染治理研究的深度和力度不够。京津冀区域污染现状中治理投资增长率与工业GDP增长率比值普遍小于1,即没有达到与经济增长相协同的内生增长机制[7]。缺乏与治理相配套的监管机制,治污企业得不到专业的污染治理服务。从京津冀整体的治理情况来说,“三废”的排放还会增加,治理效果短期得不到改善,污染在近期不能得到又好又快的防治。
4 完善京津冀工业污染治理对策
4.1 加强机构协调,促进联防联治
京津冀污染治理需政府部门等机构联动,一起开展预防工作。建立环保机构并确定隶属的上下级,扩大其在环保范围内的管理权限。各机构注重加强工作人员专业知识,组织定期专业培训。不同地区的防治机构制定联防政策,对跨区域合作的机构建立办公地点,随时把握环保变化动向,高效审查其运作过程。
4.2 加大立法保障,强化协同监管
为了协同管理必须落实法律法规,明确各部门的权责,并实时监察执行情况。在实际调查和政府支持基础上,制定跨区域环境纠纷处理程序、跨区域环境影响评价程序等。政府机构需严格监管企业环保标准如:污染排放标准、污染收费标准等。建立环境审计和终身追责制度,加大京津冀对环境污染行为的制裁力度,不让制度空转、法律闲置。通过这些方法,有效促进企业实施环保措施。
4.3 运用经济手段,促进市场化
京津冀区域的环境管理方法可以模仿欧美国家,建立跨区域环保基金会,让落后地区参与基金活动[8],并对处理污染事件提供资金帮助。其次,环境经济市场化,吸纳社会资本,拓宽融资渠道,促进地区资源共享,提高治理效率。针对中小型企业的污染治理,政府应大力扶持,允许通过环保证券等方式吸引社会闲散资金,动员社会力量形成多维合力。
4.4 发挥地区优势,调整产业结构
按京津冀协同发展的要求,京津冀的产业发展应力求低耗能、优质量,从而有助于促进环境改善。发挥北京科技优势,联合天津,带动河北,研发和推广使用治污技术。促进产业升级,优化工业内部结构,提升区域高技术制造业的份额。河北和天津的发展对工业的依赖较大,提高能源使用的效率和洁净度,注意煤炭燃烧过程的脱硫、脱硝和除尘。
4.5 积极提倡公众参与
加强社会监督,引入公众参与,构建全民行动格局。公众参与环保不能只是空谈的口号,而是有信息公开和参与制度保障的规范性实施措施。公众有咨询和参与决策的法定权利,可以直接向环保机构索取相关项目的数据如环境影响评价报告[9]。通过调动各方积极性,形成政府、企业和公众多元互动的环境治理参与主体,充分发挥多元主体的作用,增进公共利益,强化治理成效,提高环境质量。
参考文献:
[1]卢伟.京津冀合作须健全生态补偿机制[N].中国经营报,2013(24):20-22.
[2]戴红昆.河北省工业污染治理投资效率研究[J].时代金融,2013,36:278-279.
[3]于小鹏,郭伟.我国工业污染源治理投资现状问题与对策分析[J].天津城建大学学报,2014(4):274-280.
[4]王鑫,昌敦虎.“十一五”环保投资及主要污染物削减效果分析[J].环境保护,2011,24:1-10.
[5]国家统计局,环境保护部.中国环境统计年鉴[M].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04-2012.
[6]宋晓梅,徐剑琦.对京津冀大气环境的影响产业结构[J].中国统计,2014,5:27-28.
[7]吴舜泽,朱建华.我国环境保护投资与宏观经济指标关联的实证分析[C].中国环境科学学会学术年会论文集.北京: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出版社,2009:66-79.
[8]朱玲,万玉秋.论美国的跨区域大气环境监管对我国的借鉴[J].环境保护科学,2010,36(2):76-78.
1“污染者负担”的法律界定
“污染者负担”原则的接受和确认,在我国环境立法中呈渐进深化过程:在1979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中规定是“谁污染,谁治理”原则,1989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则修改为“污染者治理”原则,1996年《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中发展为“污染者付费”原则(亦称“污染者负担”原则)。相应地,理论界也就有环境法的基本原则之一为“谁污染,谁治理”原则、“污染者治理”原则和“污染者负担”原则的不同提法。
“谁污染,谁治理”原则是将治理责任限制在污染者只对其已经产生的现有污染负责,并且只对污染治理负责。这完全是一种消极的事后补救原则,在很大程度上并不能贯穿于环境管理的全过程,从而也就失去了其作为环境法的基本原则的应有价值和功能。“污染者治理”原则扩大了责任范围,将其扩展为污染者不仅对已产生的现有污染的治理负责,而且要对可能产生的污染的治理负责,对污染的长期影响负责。这两个原则都着重强调污染的个体责任和个体利益,反映的是点源控制的思想,且极易给人以污染者只负有治理环境污染的义务而不负有对他人造成的人身或财产损失承担责任之虞。并且,上述两原则尽管强调了治理的责任,但对于客观存在的不能治理或不愿治理等问题,因为污染者能做的只能是“治理”,于是就没有切实可行的有效替代形式来协调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所以国家和社会就极易成为污染治理责任的被转嫁者。
“污染者负担”原则不同。其强调污染环境造成的损失及防治污染的费用应当由排污者承担,而不应转嫁给国家和社会,明确了污染者不仅有承担治理污染的责任,而且具有防治区域污染的责任,有参与区域污染控制并承担相应费用的责任。这一原则并未将环境责任主体限于排放者,还包括了污染物的产生者;治理污染的责任范围不局限于主体自身,还扩展至区域的环境保护。这体现了污染者个体责任的扩大和保护公益权的法律要求,更符合环境保护的公益性质和环境资源的公共资源属性。
“污染者负担”原则与“污染者付费”具有许多共同点,但“污染者负担”不等于“污染者付费”。“污染者付费”的提法本身给人一种错觉,好象污染者只负有金钱义务,污染者所承担的环境责任形式只能是经济性补偿(“付费”)。事实上,“付费”只是污染者履行治理环境污染义务的重要方面,象环境影响评价、限期治理、“三同时”等制度并不是光靠“付费”就能解决的,其他诸如安装和管理污染处理设施、营造绿地等都需要污染者以非金钱方式进行。即使在受害者救济方面,污染者的责任也不只是损害赔偿,还包括停止或减轻污染、恢复原状、消除污染等形式。“污染者负担”原则涵盖了承担污染治理费用(“付费”)在内的诸多法定义务,更符合这一原则的宗旨和本意。因此,在环境立法中应确定的原则是“污染者负担”原则而非“污染者付费”原则。
2“污染者负担”原则的外化形式
“污染者负担”原则的具体内容和表现形式,在环境法领域中一般表述为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具体范围涉及污染防治责任、损害补偿责任和损害赔偿责任三种。
2.1污染防治责任
污染防治包含两层意义:第一是“治”,即要求污染者必须对自己所产生的环境污染积极主动负责治理。污染者是治理污染的责任主体。“污染者负担”原则不同于“谁污染,谁治理”原则和“污染者治理”原则之处在于污染者可以不依靠自身的力量解决环境污染问题。比如,实行污染治理责任的责任主体和行为主体分离的作法,由污染者负担必需的处理费用和提供相关的资料等,交由专业化的污染治理公司负责治理环境污染,这既可促进环保产业的发展,也为政府强化行政强制措施(如推行代履行治污)提供了法律依据和实践条件,从而有利于更好发挥末端治理应有的效用和潜能。第二是“防”。“谁污染,谁治理”和“污染者治理”的重点是治理已有的污染源及其所造成的环境污染,体现的是“末端控制”的思想,其所涉及的预防为主问题也只是停留在末端治理思想和战略指导下的预防上。以“污染者负担”原则为指导的“防”,着重体现全过程控制和清洁生产的原则,将末端控制战略下的预防为主发展为源头控制战略下的预防为主。
2.2损害补偿责任
污染者的排污行为尽管具有相当程度的价值正当性或社会有用性,或其本身常常是各种创造社会财富、增进公众福利的活动在进行过程中的附带行为(即环境法学说中的“污染风险的不可避免性或不非难性”),但排污的结果却是使公众共享的环境资源遭受污染和破坏,并长期影响污染所在地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影响区域乃至整个国家的环境质量,损害更大范围的公共利益〔1〕。因此,污染者所必须承担的损害补偿责任就应包括两方面的内容:其一,污染者应向作为公共环境资源代表者和管理者的国家缴纳一定税费作为对环境资源利用和所致损害的补偿,即对公益权的补偿。这在我国环境立法中主要表现为排污费制度。其二,污染者应承担向长年受污染地区的受害者提供损害救济和补偿的责任,即对受害者私益的补救。私益补救可以通过基金形式由政府出面加以协调处理,即环境受害的行政补救。关于环境受害的行政补救,各国大多数通过对所有排放污染物者收取污染费或排污税的办法筹集补偿基金,尔后用此基金向遭受污染物侵害的人提供补偿〔1〕。污染损害通常补偿数额巨大且污染者具有多元化特点,若由个别或现有的污染者承担历年来的污染损害,既不现实也不合理,至少应由所有的污染侵害者负担相应费用。当然,关于长年污染地区的补偿问题,如果完全由污染者负担,实难一一承受和自行承担,因而需要国家出资。关于国家出资额问题,我国台湾学者的看法值得重视和参考:“如果以国家补偿的方法来进行全面、悉数的损害填补不妥当,毕竟,这仍然是花人民的钱。理想的方法是:国家以人民的税收出资一部分,另外由现行的污染者与可得知的旧污染者负责一部分,如此共同来赔偿”〔2〕。因为一方面,为了经济发展的需要间接放任环境污染的形成,国家自应负有责任;另一方面,全体人民事实上也享受着经济发展的成果,从而也有义务偿还污染的债务,全体人民是间接污染者,因为人们的生存和发展的需要刺激了污染的产生和扩大。
2.3损害赔偿责任
污染者的排污行为除了给国家和社会的公共环境资源造成损失,使所在地成为长年污染地区外,还常发生一些偶然性、突发性事件,如有毒化学品泄漏、污水管道破裂等,势必造成当地他人的人身和财产损失,这就引发了对私益的侵权及侵权损害赔偿问题,污染者必须承担相应责任。我国民法将环境污染致人损害作为特殊侵权行为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及各环境法规范均对此作出了明确规定。此外,污染者往往不是单数加害者,存在共同侵权行为。共同侵权行为者必须对损害负连带责任。另外,如果存在共同致害行为的情节,应按照对损害发生的作用程度分割责任。
3“污染者负担”原则的确认与若干环境法基本制度的修正
“污染者负担”原则一旦在立法上被确认,依据“谁污染,谁治理”和“污染者治理”原则创立起来的现有环境法基本制度,如“三同时”、排污收费、限期治理等制度就需要予以相应调整。
3.1“三同时”制度
“三同时”制度要求污染者的污染治理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使用。依据“污染者负担”原则,“三同时”制度可以突破污染者自建污染治理设施自行治理污染的局限,如污染者将产生的污染物交由专业性的污染治理公司治理,就没有必要要求污染者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污染治理设施。
3.2排污收费制度
我国的排污收费制度的征收主体是国家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排污费实行专款专用,主要用于补助重点污染源治理及区域环境综合治理和用排污费建立污染源治理专项基金有偿使用。确立“污染者负担”原则后,如果污染者有能力且自愿自行治理的,排污费仍适用以前的规定;如果污染者要求交由他人集中处理的,排污收费制度就应作相应修正:或征收主体仍是国家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但排污费的使用应给集中处理单位保留一定的份额,即使仍实行专款专用,对具体补助对象也应向集中治理的倾斜;或污染者按比例分别向国家有关部门或集中处理单位缴纳排污费。
【关键词】工业废水,治理,投资,政府,企业
工业对周边环境的污染,尤其是对大气和水环境的污染,是影响环境最严重的问题。而江苏现阶段的经济发展又离不开工业,这就造成了环境保护和工业发展之间的矛盾。如何在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之间寻找到合理的支点,成为一个重要的问题。
一、 江苏省工业废水治理现状
(一)江苏省工业废水排放现状
在环境污染中,工业废水污染是一重要污染源,对水环境安全又严重的威胁,以江苏省人均GDP和工业废水排放量数据为基础,分析江苏省在工业经济发展中人均收入和工业废水排放之间的关系,从另一面反应江苏省在工业化过程中生态环境的变迁情况。
根据江苏省2007-2011年期间各年的工业废水排放量和人均工业废水排放量及人均GDP进行分析,江苏省2007-2011年工业废水排量/人均GDP的关系见图1。
从图1可以看出,江苏省近5年的工业废水/人均GDP在逐年下降,说明人们在发展经济的同时没有增大工业废水的排量,用更少的资源消耗完成了更大的经济增长。
(二)工业废水的区域特征——以常州、无锡、苏州为例
江苏省不同城市间也有不同的发展模式和发展水平,其对江苏经济发展贡献度也不同。为了使不同市区之间的比较更科学合理,以万元以上产值的工业企业废水排放量为基础来比较。分析常州,无锡,苏州工业增长的区域贡献度和工业废水的区域贡献度,具体数据见表1。
从表1中数据可以看出,苏锡常三市工业产值贡献度最高的是苏州,其工业产值超过了常州和无锡两者之和,但工业废水贡献度最高的也是苏州。在三个市中,只有苏州的区域工业产值贡献度超过了工业废水贡献度,工业废水贡献度三年都远高于区域工业产值贡献度。常州的万元产值废水排放量远远高于苏州和无锡,说明常州的经济发展对环境的影响比对苏州和无锡要大得多。苏州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对环境保护相对较好。
(三)污染治理投资与技术进步对工业废水排放的影响
减少污染,改善环境与技术进步之间有十分密切的联系。只有切切实实的靠技术进步,才能有效减少工业生产造成的污染。而技术进步依赖污染治理投资的力度,江苏省2007-2011年工业废水排放量与污染治理投资情况见表2。
2007-2011年的工业污染治理投资总额占江苏省GDP总额比重均值为0.12%,从实际的效果看,这个比例的工业治理投资还是不够的,工业废水治理投资是工业污染治理投资的一部分,2007-2010年工业废水治理投资占工业污染治理额中的比例平均为39.71%。
从表2中数据可知,随着GDP的增长,江苏工业污染治理的投资额在逐年减少,表明江苏省的工业污染问题有所减轻。2008年的工业污染治理投资额相较于上一年增加了一倍,使得2007年的废水排放量有较显著的减少,可见废水污染治理投资与废水排放之间有很大关系。
三、提高江苏废水治理投资的措施
工业废水污染治理中,企业和政府必须共同介入环境保护活动中。
(一)从政府角度来看
政府大体上有两种手段可使用,一是经济手段,二是政府管制。
1.经济手段。完善环境税收。环境税收是政府取得环境治理经费的重要方式,也是政府影响经济运行的一种重要方法,同时还是政府理环境污染的首选方式。政府应该尽快完善环境税收制度。对于不利于废水污染降低、不利于环保和资源合理利用资源的税收条款予以剔除,建立一个利于环境保护的税收体制。当审查条件较完备的情况下,可以根据不同企业生产的不同产品进行差别税收,对生态坏境有严重破坏行为的企业进行管制。提高工业废水相关的污染税税率,同时对污染税的征税力度也要提高。污染企业对环境污染的边际成本会在提高的污染税税率和大力度的污染税征收情况下降低,其通过污染环境得到的边际收益也会降低,当污染企业的边际收益低于边际成本时,便使得污染企业的成本既包括污染成本,又包括私人成本,使私人成本、污染成本之和等于社会成本。
2.政府管制。在工业废水污染治理中,政府除了可以运用环境经济手段,还可运用环境管制手段对水环境保护进行干预。环境管制手段包括法律手段、行政手段,当然教育手段也是一种重要的环境保护手段。制定完善的污染权交易法律法规,使污染权立足于法律。要使产权的归属更明确,需要解决污染权交易的法律瓶颈。只有在相应的法律法规保障之下,污染权的交易才有权威性和合法性,仅仅凭借市场导向这一办法是不够的。污染权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完善,造就了美国污染权交易的成功。相较于美国污染权交易的法律,我国排污权交易的法律相当滞后,虽然我国有一些区域性的污染权交易法规,但这还远远不够。必须根据中国自己的特点建立合理的法律法规,给污染权交易提供一个坚实的法律基础。
教育手段是环境保护的一种基础性手段,同时也是环境保护的重要手段。当政府管制和市场机制都不能解决当前的环境问题,就需要另一种解决办法,这就是非正式规则,即“意识形态”。就环境来说,是指环境观念、环境意识、环境习俗、环境道德等,而教育是形成这些道德和观念的重要因素。教育手段不似乎一种强硬的手段,只有配合其他手段的同时进行,才能弥补其缺乏执行强制力的缺点。教育手段在环境保护中有很强的辅助作用,且这种辅助作用是其它方法无法替代的。
环境管制是一种非常强硬的手段,这种手段在环境保护中对企业的威慑力是非常强的,但是却不能激励企业去主动治理污染。随着市场经济的蓬勃发展,环境管制手段不能成为治理环境污染的主要手段,只有和其他的治理的手段相结合才能发挥出管制手段的作用。
(二)从企业角度来看
作为保护环境和利用环境的社会主体,企业在环境破坏中是一个重要的角色,要确定环境保护的基本任务,企业必须根据企业自身的环保工作状况和国家的环境保护政策方针来制定计划。通过合理的经济政策和激励机制或是有效的约束方法来增强企业的环境保护意识。
加强政府与企业,企业与企业之间的信息交流。在现实的经济活动中,信息的不完全,使得了参与博弈的企业协调性不高。建立一种机制提高各方协商的便携性,可以大大增加企业间的协调性,信息交流便是这种机制建立的关键因素。增强环保意识,减少工业废水排量,减少环境污染,加大废水治理投资,这是企业污染治理中的共识。要达成这种共识,需要一个中间人加以协调,从政府和各企业之间的关系来看,政府是最佳的协调人。政府了解各环保部门和各企业的实际情况后,把各部门和企业的信息公开化,以此建立一个完善的信息网,公开一切污染治理及环境保护的信息,使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社会化,加强各方污水治理和环境保护的共识。
【项目资助:2012年江苏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立项项目“面向“十二五”规划的常州市环保服务业现状调查及发展对策研究”】
参考文献:
[1]吕耀芬,刘全喜.浅论环境与经济发展[J].地质技术经济管理,2010,23(5):37-40.
[2]Robert N.Stavins. Market Based Environment Policies[J].Resources for the Future,Discussion Paper 98-26.
[3]厉以宁,章铮.环境经济学[M].中国计划出版社,2009.
[4]陈柳钦,曾庆久.论我国环保产业的融资问题[J].节能与环保,2011,5(04).
[5]张坤民,孙荣庆.中国环境污染治理投资现状与发展趋势分析[J].中国环境科学,2009,(5).
[6]刘世晰.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模式选择[N].中国环境报,2011,5,8(3).
[7]谭立.中国环境投资增长规律与其模型研究[J].环境保护,2009,(8).
1、 目前的环境管理体系及农技推广体系难以应对污染问题。
我国的农村现代化进程有两个明显的特点:一是工业优先增长和依托工业的现代化农业快速发展,二是居民在空间分布上迅速集中。
这使农村的产业结构从自然和谐型转变成自然危害型,农村原有的具有强大环境自净能力的自然循环被破坏,原本可以自然消纳的生活污染物因超出环境自净能力成害。
不仅如此,农村的各类环境污染也呈现出与城市污染迥异的特点。农业生产导致的面源污染具有排放主体分散、隐蔽,排污随机、不确定、不易监测。这使得对面源污染的管理存在成本过高,因此存在着只能对受害地监测,很难监控排污源的现状。
我国的环境管理体系是建立在城市和重要点源污染防治上的,对农村污染及其特点重视不够,加之农村环境治理体系的发展滞后于农村现代化进程,导致其在解决农村环境问题上不仅力量薄弱而且适用性不强。
目前,我国的农村环境管理体系呈现以下特点:环境立法缺位、农村环境管理机构匮乏、环境保护职责权限分割并与污染的性质不匹配、基本没有形成环境监测和统计工作体系。我国目前的诸多环境法规,如《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等,对农村环境管理和污染治理的具体困难考虑不够。例如,目前对污染物排放实行的总量控制制度只对点源污染的控制有效,对解决面源污染问题的意义不大;对诸多小型企业的污染监控,也由于成本过高而难以实现。而未建立农业和农村自然资源核算制度。资源家底不清,对自然这样的利用动态缺乏真实的了解,不能不是我国生态环境趋于恶化的一个基本原因。
另外,农业技术的选择缺乏环境政策制约机制,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几乎失效: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的农业技术服务体系改革是以减少农技推广经费和鼓励自我创收为特点的。由于得不到足够的财政拨款,农技推广系统不得不从事与业务无关的经营活动以获取收入,包括卖化肥和农药等。由于激励不相容,导致一些推广人员对指导农民提高农药和化肥使用效率缺乏积极性,以致化肥、农药不合理施用情况一直在加剧。
2、 财政渠道的资金来源不够,导致污染治理不力。
城乡分治战略使城市和农村间存在着严重的不公平现象。具体到环保领域,主要指城乡地区在获取资源、利益与承担环保责任上严重不协调。长期以来,中国污染防治投资几乎全部投到工业和城市。城市环境污染向农村扩散,而农村从财政渠道却几乎得不到污染治理和环境管理能力建设资金,也难以申请到用于专项治理的排污费。
由于农村土地等资源产权关系不明晰,致使农村的环境资源具有一定的“公共属性”,造成几乎没有有效的经济手段,对农业生产中社会收益大于私人收益的部分给予一定补偿,对社会成本大于私人成本的部分收取一定费用,实际上鼓励了农村居民采用掠夺式生产方式。2003年后执行的新的排污费制度在集中使用上仍然没有考虑农村污染的治理。
由于环境保护尤其农村环境保护本身是一项公共事业,属于责任主体难以判别或责任主体太多、公益性很强、没有投资回报或投资回报率较小的领域,对社会资金缺乏吸引力,政府必须发挥主导投资作用。尽管国际上各种市场化的实践很活跃,但没有哪个国家的政府不发挥主导投资责任和作用。
另外,目前我国在实施农业和农村环境保护建设项目上,还存在着资金分散、重复建设和“自上而下”的决策等现象。例如,面源污染的治理资金分散到农业、水利、环保等部门,导致一个需要环环相扣才可能行之有效的治理方案变成各部门步调不一致的局部行动,自然效果不佳;由于采用“自上而下”的决策机制,在政治目标最大化的激励下,对于能增加政绩的公共服务,呈现出一种较高的供给热情。而人居环境基础设施这样没有进入地方官员政绩考核体系的公共服务,即便农民已经有了需求,也很难提到地方政府的操作层面上来。
3、 扶持措施不力,导致农村污染治理的市场化机制难以建立。
我国对城市和规模以上的工业企业污染治理,制定了许多优惠政策:如排污费返还使用,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时征地低价或无偿、运行中免税免排污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污染治理设施建设还可以申请用财政资金对贷款贴息等。而对农村各类环境污染治理,却没有类似政策。由于农村污染治理的资金本来就匮乏,建立收费机制困难,又缺少扶持政策,导致农村污染治理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的市场机制难以建立。
4、 治理模式不适,导致农村污染治理效率不高。
农村的三类环境污染,套用解决城市污染和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污染的主要手段——末端治理——都存在技术、经济障碍。除了面源污染难以收集污染物外,其它类污染用末端治理常会出现既治不起,也治不净的情况: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污染治理由于其污染排放的集中性、污染物相对的单一性和企业经营相对的大规模等特点,末端治理方法在多数情况下是适用的甚至惟一的。而农村的生活污染、乡镇企业污染以及集约化畜禽养殖场污染,采用末端治理则会因为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的最小经济规模限制以及高折旧率限制而不可行。
农村的三类环境污染问题
农村环境作为城市生态系统的支持者一直是城市污染的消纳方。近年来,我国在城市环境日益改善的同时,农村污染问题却越来越严重,在工业化、城镇化程度较高的东部发达地区的农村尤为突出。各种污染不仅威胁到了数亿农村人口的健康,甚至通过水、大气污染和食品污染等渠道最终影响到城市人口。本文重点分析东部发达地区现代化进程中的典型污染问题并提出未来在全国层面上的对策。
——编者
1、 现代化农业生产造成的各类污染。
我国人多地少,土地资源的开发已接近极限,化肥、农药的施用成为提高土地产出水平的重要途径,加之化肥、农药使用量大的蔬菜生产发展迅猛,使得我国已成为世界上使用化肥、农药数量最大的国家。
化肥年使用量4637万吨,按播种面积计算,化肥使用量达40t/km2,远远超过发达国家为防止化肥对土壤和水体造成危害而设置的22.5t/km2的安全上限。而且,在化肥施用中还存在各种肥之间结构不合理等现象。化肥利用率低、流失率高,不仅导致农田土壤污染,还通过农田径流造成了对水体的有机污染、富营养化污染甚至地下水污染和空气污染。目前,东部已有许多地区面源污染占污染负荷比例超过工业污染。
农药年使用量约130万吨,只有约1/3能被作物吸收利用,大部分进入了水体、土壤及农产品中,使全国9.3万km2耕地遭受了不同程度的污染,并直接威胁到人群健康。2002年对16个省会城市蔬菜批发市场的监测表明,农药总检出率为20%~60%,总超标率为20%~45%,远远超出发达国家的相应检出率。这两类污染在很多地区还直接破坏农业伴随型生态系统,对鱼类、两栖类、水禽、兽类的生存造成巨大的威胁。化肥和农药已经使我国东部地区的水环境污染从常规的点源污染物转向面源与点源结合的复合污染。
由于大棚农业的普及,地膜污染也在加剧。近20年来,我国的地膜用量和覆盖面积已居世界首位。2003年地膜用量超过60万吨,在发达地区尤甚。据浙江省环保局的调查,被调查区地膜平均残留量为3.78t/km2,造成减产损失达到产值的1/5左右。
2、由于小城镇和农村聚居点的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管理滞后产生的生活污染。
小城镇和农村聚居点的生活污染物因为基础设施和管制的缺失一般直接排入周边环境中,造成严重的“脏乱差”现象:每年产生的约为1.2亿吨的农村生活垃圾几乎全部露天堆放;每年产生的超过2500万吨的农村生活污水几乎全部直排,使农村聚居点周围的环境质量严重恶化。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在我国农村现代化进程较快的地区,这种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管理落后于经济和城镇化发展水平的现象并没有随着经济水平的提高而改善,其对人群健康的威胁在与日俱增。
3、乡镇企业布局不当、治理不够产生的工业污染。
受乡村自然经济的深刻影响,农村工业化实际上是一种以低技术含量的粗放经营为特征、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的反积聚效应的工业化,村村点火、户户冒烟,不仅造成污染治理困难,还导致污染危害直接。目前,我国乡镇企业废水COD和固体废物等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已占工业污染物排放总量的50%以上,而且乡镇企业布局不合理,污染物处理率也显著低于工业污染物平均处理率。
近些年来,在人口密集地区尤其发达地区,集约化畜禽养殖蓬勃发展。这些地区可资利用的环境容量小(没有足够的耕地消纳畜禽粪便,生产地点离人的聚居点近或者处于同一个水资源循环体系中),加之其规模和布局没有得到有效控制,没有注意避开人口聚居区和生态功能区,造成畜禽粪便还田的比例低、危害直接。同时,在污染排放强度上并不低于工业企业的集约化养殖场,其污染危害更加严重:不仅会带来地表水的有机污染和富营养化污染以及大气的恶臭污染甚至地下水污染,畜禽粪便中所含病原体也对人群健康造成了极大威胁。
关键词:水环境污染;畜禽养殖业;发展;治理措施;江油市
中图分类号:S8-1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7-273X(2013)05-0086-02
保护环境、保护地球、保护人类身体健康,实行无公害绿色消费是21世纪人类的主题。
水是生命之源。水资源的数量和质量已成为制约社会经济事业发展的重要因素。合理开发利用水资源,综合防治水环境污染,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要条件[1]。
江油市位于四川盆地西北部,涪江上游,是一座风景如画的历史文化名城。江油市境内的昌明河和涪江一道,是江油人民的“母亲河”,是穿越江油城市内十分重要的河流,盘江是江油市第二大河流。江油市境内河流两岸环境的质量与人民群众的生活息息相关。
近年来,江油市加大对昌明河和盘江河的综合治理,对全市畜禽养殖户进行了规范化管理,积极创建省文明卫生城市。通过一系列措施,美化了江油城市环境,提升了城市档次,拉动社区文明建设,使原有水质得到了极大改善。然而,在江油市境内,畜禽养殖业对水环境污染的现象仍然存在,危害着人们的生命健康安全。加强对江油市畜禽养殖水环境污染的治理,促进畜牧业健康发展已成为我们当前以及今后一个相当长时期的重要工作。
1 江油市畜禽养殖业发展现状
近年来,随着国家对畜牧业发展的大量投入,江油市畜牧业得到了持续、快速发展一批设施先进的规模养殖场如雨后春笋般诞生,畜牧业已成为我市农业发展的领军产业[2-4]。
2012年,江油市全年存栏生猪67.06万头,年出栏肉猪82万头;存栏小家禽650万羽,年出栏家禽1 650 万羽。共有养殖专业户3 458户,其中鸡年出栏500羽以上的有588户,鸭存栏500羽以上的有320户,猪存栏50头以上的有 2 545户。
目前,江油市有畜禽宰杀场(点)42 个,其中25个为生猪屠宰场,另17个为家禽宰杀点。
在畜禽养殖业大力发展的同时,也造成畜禽粪尿对江油市境内涪江、昌明河、盘江等河流水环境的污染加剧。
2 发生污染的原因
随着江油市畜牧业的迅猛发展,生产规模的扩大和集约化养殖程度的提高,畜禽养殖业对水环境污染也日益严重,在一些地区,畜禽养殖业污染远远超过居民生活、农业、乡镇工业对水环境的影响。畜禽养殖业造成江油市境内水环境污染的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1)一些规模较小的养殖场未建立粪污处理设施或设施落后,达不到治污要求。
(2)家禽宰杀污染极为严重。境内大部分的家禽宰杀点都无污染处理设施,尽管有少部份家禽宰杀点修建有污染处理设施,但其设施也达不到环保要求。
(3)个别生猪屠宰场修建有沼气池,但建而不用,使粪污得不到有效处理,偷排现象时有发生。
(4)外地人员到江油市租用农房从事养殖业,治污设施不到位,加重了江油市污染区。
(5)治污设施缺乏检修,达不到治污效果,甚至闲置。
3 治理措施建议
加大畜禽业环境污染的综合治理力度,降低畜禽养殖业对环境造成的污染,促进畜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是江油市畜牧生产工作的重点。
3.1 加强领导管理,实施专项整治
畜禽养殖粪污治理是一项变废为宝、为社会和人民造福的重要工作。工作量大、持续时间长、费用高。江油市对此高度重视,对相应部门下达目标任务,设立领导小组,实行领导承包人制度,层层落实具体责任。
(1)推行行政主管污染治理工作的乡镇负责制。分管农业的乡镇长(街办主任)负责落实,明确具体办事人员,并与年度考核业绩挂勾,确保养殖污染治理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2)把养殖污染纳入法制轨道,做好治理污染宣传工作,加强对畜禽养殖户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让畜禽养殖户充分认识养殖业造成水污染和对人类的危害。
(3)及时总结,建立信息反馈制度,将日常监管与专项行动相结合。各乡镇在养殖污染治理工作中及时反馈进展情况、治理经验、整治难点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针对问题提出解决办法,与有关部门协商,以便及时处理,确保养殖污染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4)加强监督检查。各乡镇实行专人负责治污工作,定期检查工作进展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畜牧、环保等单位进行不定期督查,确保养殖污染治理工作的任务顺利完成。
3.2 治理措施
(1)根据江油市实际情况,科学规划畜禽养殖场,建立养殖小区。通过养殖小区的建立逐步规范江油市养殖业,引导全市畜禽养殖向集约化、规模化、规范化发展,解决好养殖污染与环境保护的关系,达到城乡经济的协调发展。
(2)在江油市中坝、三合、太平三镇的城区范围内设立禁养区,统一规划,对禁养区内的规模养殖户,动员其搬迁到规范化的养殖小区。
(3)种养结合,实施生态养殖模式。对畜禽粪便可采取干燥法、发酵法等多种方法进行处理,鼓励畜禽养殖场(户)将畜禽粪便生态还田。畜禽养殖场(户)不得任意向水体或者其它环境直接排放畜禽粪便、废渣或者污水等污染物。
(4)对市内河流周边的畜禽屠宰场进行综合治理。由当地乡镇政府牵头,畜牧、工商、农业、商业、环保等部门配合对所有畜禽屠宰场进行全面检查,对无污染治理设施、有设施建而不用、不符合生产要求的屠宰场一律予以取缔或停产整顿。
(5)对市内河流周边的养殖场进行规范,根据养殖场的养殖规模建设污染物处理设施。通过修建沉淀池、化粪池、沼气池处理养殖粪污。条件好的养殖户修建沼气池。沼气池的修建要提高科技含量,要组织专业队伍定期进行检修、清渣、换粪等。
(6)加强对外来养殖户的管理。外来养殖户在江油市租用本地农户的场地进行养殖,由于条件所限,绝大部分没修建畜禽粪便污染处理设施。因此,应制定适当措施,对外来户必须要求他们修建粪便治理设施,无设施的当地政府要强制其搬迁。
(7)实行社会舆论监督,加强对病死畜禽的无公害处理。江油市境内沿河两岸有少部分养殖户向河内丢弃病死畜禽,针对这种情况,各乡镇要加强监督,设立举报制度,对乱扔病死畜禽者进行严惩。
(8)推广粪污治理新技术,继续探索粪污治理新途径。采取微生物净化、粪尿分离、粪便生物处理、利用粪尿产生沼气、改善日粮配方、合理使用饲料添加剂等技术进行养殖对水环境污染的治理工作。
4 小结
城市河流是城市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体现城市资源的稀缺性和价值性的重要因素,也是城市竞争力的重要表现形式。水环境质量与人类的健康息息相关,对畜禽养殖业造成的水环境污染,必须采取措施予以控制,以促进江油市畜牧业健康快速可持续的发展。
参考文献:
[1] 许美解,何华西.我国畜禽养殖业存在的环境污染问题及治理对策[J]. 湖南环境生物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3,9(4):315-318.
[2] 李丽立,张 彬.降低畜禽粪便对水源污染的日粮营养调控的措施[J].中国商办工业,2000(5):47-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