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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教育;劳动力流动;劳动力工作流动;作用力
中图分类号:G71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9-4156(2014)01-004-03
伴随着我国工业化进程和城市化步伐加快,产业升级使得产业所需的文化技术成分日益厚重,对劳动力的素质要求逐步提高。教育对劳动力流动的作用力随之显现、形成、深化。在此环境下劳动力市场的资源配置和流动显得尤为重要,当劳动力流动所需的教育需求得不到满足时流动就会受阻。二者之间实际的作用关系错综复杂,笔者引入“力”的概念来助于明晰,以“力的三要素”,即力的大小、方向和作用点作为切人点,初探教育对劳动力工作流动的作用力,只是抛砖引玉,期待学者们的深入研究。
一、教育水平对劳动力工作流动的作用力大小
教育被认为是一种生产、积累和维持人力资本的方式。广义的教育泛指一切增进人们知识、技能、身体健康以及形成改变人们思想意识的活动,而狭义的教育主要指学校教育,即正规教育。
劳动力流动为劳动者工作岗位和工作地点的更换和转换,也包括正在求职的失业者的移动。其中,宏观劳动力流动是指各地区的户籍流动抑或劳动者地区性的转移。而本文旨在研究的微观劳动力工作流动是指雇员从一个工作单位转换到另一个工作单位,或者说是雇员的雇主发生了改变。按照工作流动的性质,劳动力工作流动可以分为辞职和被解雇。正规教育(即学历)与劳动力工作流动是一种双向互动关系,正规教育可以提高劳动力的工作稳定性,而劳动力工作在向上流动中会产生教育需求,当教育需求得不到满足,工作流动就会受阻。
从表1中可以看出,我国的正规教育与工作稳定性呈正相关。大专及以上学历换过工作的比率明显低于大专以下学历,这多半也是由于工作性质决定,学历较低的劳动者多以进城务工人员的身份求职,故换过工作的比率更高。同时可以看出大专及以上被辞退的比率最低,行政级别及晋升比率也最高。一方面,初中以上学历主动跳槽率较高,且初中、高中和大专以上学历的主动跳槽率基本持平;另一方面,学历越高,被辞退的比例越小,劳动力流动越少。文盲/半文盲主动跳槽和被辞退的比例也都较小,与其所受教育水平以及所从事的工作性质有关。
在表2的2010年城镇失业人员比例中,明显可以看出初中及以上学历失业人员比例呈急速下降趋势,因为我国已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所以暂不考虑初中以下学历。
综上可见,正规教育水平越高,雇员的工作稳定性越强,雇员在劳动力工作流动中的被动性相对减弱。
二、教育在劳动力流动中的作用力方向分析
教育在劳动力流动中的作用力极其明显。一般而言,受教育程度较高的人对改善当前处境的愿望比较强烈,对劳动力市场的信息更加敏感。同时,受教育程度高的人在劳动力市场的回报也更明显,从迁移中获得的收益也更大。二者的作用力显而易见,但作用方向还需探究。
借鉴唐纳德博格、朗格辛、罗理和穆勒等人在20世纪50年代末提出的劳动力流动“推一拉”理论来分析,劳动力流动是由来自两种不同方向的力作用的结果:一种是促使劳动力流动的力量,即有利于劳动力流动的正面的积极因素;另一种则是阻碍劳动力流动的力量,即不利于劳动力流动的负面消极因素。据此,笔者试从推动力和拉动力两个方向分析影响劳动力工作流动的因素,又分为工作和个人两个维度,整理见表3。
表3从推动力和拉动力分析了影响劳动力工作流动的因素,众多因素中教育虽然不一定是主因却占有很大比例,成为重要作用力。此外,需要补充以下三点:第一,对个人而言,教育水平较低或只接受一般培训的员工容易在经济危机或者公司效益减少时被解雇。反之,高学历可作为一种信号容易被雇主识别,从而成功转换工作单位和角色,也会得到大于或等于之前的工作报酬。第二,对子女考虑,教育具有地区差异,较低的教育条件和环境不利于子女的长期发展。为了追求更高质量的教育机会不少父母选择辞职,这一现象在中国尤为突出,自古就有孟母三迁的佳话。由于能够为子女提供优质的教育而对劳动力工作流动构成巨大拉力,需要指出的是,这种拉力只对部分家中有学龄子女的劳动力构成拉力。第三,对企业而言,国有企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由于培训体系完善,对员工进行特殊培训或长期培训,员工所学的知识只能在该企业运用,这也极大降低了员工辞职率,减少劳动力的工作流动。比较而言只接受普通培训或培训不足的员工在离职人群中占较大比例。
三、教育对劳动力市场的作用力点分析
1 教育能够增强生产能力,提高人力资本配置能力。西奥多・舒尔茨的人力资本理论认为教育通过直接提高个体的劳动生产率,从而提高了个体的收入,也带来了溢出的社会效益,也即教育具有很强的生产功能。因为教育、培训和劳动力流动是形成人力资本的三个主要渠道。教育能增强人的生产能力,进而提高人的劳动生产率,所以受教育程度越高的人,劳动生产率越高,收入就越高。人力资本的关键性投资在于教育,通过分析“教育投资一劳动生产率―个人收入”之间的关系,证实了教育的经济价值。
相反,筛选理论承认教育对于劳动力流动的推动力,但否认是教育提高了生产率,认为教育和生产率之间只是一种间接关系。教育只是表示个人能力的一种工具,为雇主选择、识别高能力的雇员,便于能岗匹配,即承认教育的配置能力。所以,教育程度越高,生产能力和(或)配置能力就越强,劳动收入就越高,更有助于优化劳动力供求市场。但是这一能力的实现也是有条件的。一个显而易见的事实就是在实行平均主义分配和限制劳动力流动的计划经济体制下,不同受教育程度者的收入差距很小甚至颠倒。赖德胜也提出,教育收入功能的发挥程度是有条件的,只有具备相应的条件,受教育程度的提高才能充分增加劳动收入、合理配置人力资本。
2 教育能够提供筛选信号。首先,筛选理论认为雇主与求职者在劳动力市场上相遇时,由于并不能直接了解这些人的内在能力和特点,便凭借天生的“标识”(如性别、种族、家庭背景等)和后天获得的“信号”(如教育程度、婚姻状况、个人经历等),特别是通过受教育信息了解求职者的能力,这意味着受教育程度越高的人更容易克服工作流动中的障碍。其次,劳动力市场分割理论认为劳动力市场分割为主要和次要劳动力市场,并且这两种劳动力市场之间缺乏流动性。处于由小公司组成的收入低、晋升机会少、工作不稳定、易被解雇的次要劳动力市场上的人很难进入到由大公司、政府管理部门等组成的收入高、晋升机会多、就业稳定的主要劳动力市场。而教育是决定求职者进入哪一种劳动力市场的重要因素。一般来说,受教育程度越高进入主要劳动力市场的概率就越大。瑟罗(Thurow)也认为教育并非单纯提高受教育者的劳动生产率,事实上,它还为雇主提供受雇者是否具有可培训性的信号。因此,教育是一种筛选工具,它能提供有关受雇者工作能力和工作态度的信息。
3 教育对劳动力市场分割的弱化具有一定作用。雇主们希望公司内部劳动力市场的工作应该由受过足够教育、掌握足够知识技能的工人担任,因为这些工人具有可培训性。因此,外部劳动力市场的工人如果缺乏足够的教育知识技能,就只能待在次要劳动力市场。Bosanquet和Doeringer的实证研究也表明,虽然劳动力市场分割问题的解决主要依靠政府的人力资源政策,但教育对弱化劳动力市场分割有一定作用,是工人由次要劳动力市场向主要劳动力市场流动的基本条件,因为教育水平的提高能够提高劳动者在劳动力市场的流动性。
4 培训对劳动力工作流动的作用力点分析。Jacoby曾提到在20世纪初,进步的管理者们开始意识到:劳动简化存在诸多局限性,培训成本往往很高,尤其是劳动力流动率高和劳动力不稳定意味着对劳动力的更换将带来额外的培训投资。因此,雇主开始注重技能培养和降低人员的流动率。加里・贝克尔也认为培训在形成人力资本中有重要作用,并把在职培训分为一般培训和特殊培训,即现在把培训根据成本收益分为普通培训和特殊培训。普通培训即培训所获得的技能对多个企业同样有用。特殊培训即培训所获得的技能仅对目前受雇的企业有用。
从普通培训和特殊培训两个角度分析其对劳动力流动会得到不同答案。从特殊培训出发,较之次要劳动力市场,企业内部的特殊培训在主要劳动力市场对雇主和雇员都显得尤为重要。Bosanquet和Doeringer指出:企业特殊培训是主要劳动力市场工人人力资本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存在使得主要劳动力市场的供需双方都有动力建立比较稳定的雇佣关系,因为雇主提供较高成本为雇员进行特殊培训,如果此雇员离开,雇主还得再次对其他雇员进行培训,所以,雇主不希望经常性地更换雇员;而对于雇员来说,他在公司里接受的培训仅仅在这家公司有用武之地,所以,雇员也不愿经常性地更换工作。因此,特殊培训会抑制工作流动。在一定程度上,一般培训增加了雇员的通用人力资本,雇员受教育水平的提高也推动了工作流动。
四、启示
1 以青年教育为核心带动劳动力生产水平整体发展。正规教育和培训对劳动力工作流动的作用力相对复杂,对个体、企业、国家作用力的大小有别,关键点在于加强对青年的教育。青年是企业未来的脊梁,寄托着国家的希望,青年个体素质的整体提高将带动科技创新及高新产业的发展。在微观上促进就业;在中观上缩小劳动力市场分割,合理配置劳动力资源;在宏观上拉动经济水平,提升产业发展。欧盟负责就业事务的委员明确指出,欧盟一半失业者因缺乏专业技能而不能适应目前劳动市场的需求。“欧洲工业圆桌会议”发表的报告也明确表示,现在“雇主需要的是独立自主、有能力适应不断变化和不断迎接新的挑战的人”。为此,欧洲卢森堡就业问题特别首脑会议曾决定五年内把25岁以下青年失业人员的培训率从目前的10%提高到20%。对青年进行人力资本投资,以此作为核心带动劳动生产力的整体发展不失为有效途径。
关键词:劳动力转移;土地流转;城市化
我国农业劳动力面临的一个很严峻的现状是:农村人口数量大,人口老龄化情况严重,人均占有耕地面积少,无法进行大规模机械化耕种,所带来的直接影响是农民收入很低,仅仅能够维持生活。而且随着现在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许多农业用地都逐渐被划分为城市建设,居住地面积的减少就意味着农业劳动力要大量向城市转移。转移到城镇工作的农民,他们所留下的土地往往就是农村土地流转的一个必要前提。[1]
劳动力和土地作为人类生存发展所必须的最基本要素,关系着社会的发展与进步。黑龙江作为产粮第一大省,在家庭承包经营的前提下,面对农村人口众多的压力以及规模化经营所带来的可观的经济效益,加快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与促进土地流转有很重要的意义。
1.黑龙江省农村劳动力转移的现状
1.1劳动力转移的整体素质
从劳动力转移的整体素质上看,转入城镇地区工作的人绝大多数都是25-45岁之间的青壮年,这些人除了有充足的体力之外,小部分人还受过较高等的教育(高中、大专等),但是从整体的受教育水平来看,流转的人口还不足以满足农业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的需要。我们通过统计年鉴,对2006年、2010年、2012年黑龙江省农村劳动力文化程度进行了总结。
通过上表一个几年内的变化情况,虽然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劳动力转移数量有上升的趋势,但是转移的整体素质偏低,严重影响着农业劳动力到城市的就业进程。
在我对种粮大户调研的过程中存在以下几点现状与之对应:
1.当家庭的种植面积达到一定规模的时候,在这个家庭中外出打工的成员非常稀少甚至几乎没有。
2.这些种粮大户所租赁的土地主要来自以下几个方面:家庭成员已经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家里的青壮年进城务工的、举家搬进城里居住的农户等等。
3.土地租赁期限一般比较长,为3-10年不等,通过租赁合同的签订,租金绝大多数都是一次齐。
1.2劳动力转移的产业分布
从劳动力转移的产业分布来看,从事第二、三产业的劳动力比重明显增大,黑龙江省县域经济第一产业GDP比重逐渐下降,而二、三产业的GDP比重呈现上升趋势,而且主要是以第二产业为主,经济结构得到了明显的优化。
1.3劳动力转移的区域特点
从劳动力转移的区域特点来看,黑龙江省农业劳动力转移多以省内为主。黑龙江省各级劳动力转移管理部门坚持把扩大农民转移作为保增长的重要内容、保民生的突出任务和保稳定的重要基础,以促进就近转移、推进农民创业和提高稳定就业率为工作重点,加大工作推进力度,促进了农村劳务经济快速发展。[2]转移出来的农户大多是从事餐饮业、农产品加工业、建筑业、零售业等,收入稳定并且已经基本融入了城市生活。随着农民在城市中发展的越来越好,举家转移的现象也时有发生。
2.农业劳动力转移对土地流转的积极作用
2.1促进规模经营
劳动力转移即减轻了农村人口的负担,又使大量的农业用地空闲出来,供村里的种粮大户、种田能手等进行规模化经营。而且现在不断有大量的新型农业生物技术和农业机械技术涌现出来,土地的连片耕种恰恰能使这些科技能够深入运用到农业生产当中,提高经济效益与劳动生产率,为农民创造财富。[3]
2.2增加农村收入
到城市里打工的人往往面临着更多的机会,甚至可以创造财富,有这种“先富”的经验,能够促使更多的农村劳动力愿意向城镇转移,土地不断的流转,这样除了打工的收入还会有一部分租赁收入。
3.农业劳动力转移对土地流转的消极作用
3.1农村劳动力素质下降
虽然国家鼓励农村劳动力向城市转移,但如果转移的劳动力数量过多,土地流转不出去则会出现土地“撂荒”和“闲置”等现象。黑龙江省进行农村劳动力转移的主体多为青壮年劳动力,而那些缺少劳动能力的老人、妇女、儿童则被留在村子里,他们往往只能种植庭院中的几分菜地,而对于远处的大面积的耕地无力种植则被抛荒。[4]
3.2农业劳动投入被分散
当一部分外出打工的人带着比较丰厚的收入回来的时候,村里剩余的其他有劳动能力的人也纷纷出去打工,但又不想将土地流转出去只收租金。农民觉得种地不挣钱,对土地投入的时间与精力会大大减少,但却只有在农忙的时候才会回来,平时基本处于一个无人看管的状态,这样一来,土地的劳动生产率会大大降低,会导致农业收入微薄、保本甚至是一个亏本的状态。[5]从整个村的角度来看是一个效益的降低。
结论:在黑龙江省,农村土地流转与劳动力转移之间存在着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的关系。通过土地流转可以释放大量的劳动力,但是劳动力的过度转移又会产生土地荒废等现象。为了能够促使其能良性互动起来,我们在黑龙江省地区的城市化进程中,打破城乡二元结构差异以及农民自身素质等方面还需要国家给予更多的支持。
(作者单位:中国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参考文献:
[1] 马晓河、崔红志.建立土地流转制度促进区域农业生产规模化经营.管理世界.2002年11期
[2] 刘友凡.稳定承包权放活经营权.中国农村经济.2001年10期
[3] 姚咏涵.家庭承包制下土地功能的实证考察与土地经营制度创新.农业经济.2002年03期
关键词:土地流转;农村劳动力转移;国外借鉴
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031(2016)01-0039-05 DOI:10.3969/j.issn.1003-9031.2016.01.07
一、土地流转对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影响机制
(一)降低农村劳动力转移的经济门槛
农村劳动力转移的经济门槛指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的成本。完善土地流转制度,通过健全的法律制度和规范的中介组织可以使土地流转顺利进行,通过完善的价格机制可以使土地流转收益更契合市场价值,使农民获得比较公平的土地收益,降低向非农产业转移的经济门槛。张杰等以重庆市为考察对象,选取1997―2003年的数据进行了相关性分析,结果表明重庆市土地流转和农村劳动力转移两者高度正相关,相关系数为0.963。即在不考虑其他干扰条件的情况下,土地流转扩大1万亩,就会增加1.461万人的农村转移劳动力[1]。表明土地流转在某种程度上确实降低了农民向城市转移中的经济门槛,促进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的转移。
(二)降低农村劳动力转移的社会门槛
农村劳动力转移的社会门槛指农民在适应城市生活的过程中由于文化水平、思想观念以及生活方式不同而形成的门槛。城市中快节奏的生活、激烈的竞争环境,容易让受小农思想影响的农村劳动力心生恐惧。土地流转是破除二元地域限制、推动农村劳动力转移的良方,它不仅在生活方式上改变了农民,而且在意识领域改变了农民,使农民能够更快地适应现代生活的节奏,在思想上尽快融入城市生活,接受城市的观念、文化以及生活方式,从而降低劳动力向城市迁移中的社会门槛。
(三)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
范爱军(2004)指出,我国目前农业劳动生产的效率不高,其根源在于我国的耕地较为分散、经营规模过小,将众多农民束缚在土地的耕种劳作上[2]。拉尼斯一费景汉在其构建的农业劳动力转移模型中曾指出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有利于农村劳动力转移的顺利进行,而低水平的农业劳动生产率则会产生很大的阻碍作用。土地流转可以把一部分农民从非农产业中转移出来,使土地资源向融资能力较强的种田能手集中,实现土地规模化经营,提高机械化使用率。同时,实现农村土地规模化经营,有利于不同禀赋的农村劳动力进行专业化的分工,提高劳动生产效率,从而促使一部分农民从耕地中解放出来,由农业部门向非农部门转移。
(四)弱化土地保障功能
受传统观念影响,我国农民对土地有一种特殊的感情,将土地视作安身立命的根本,因此很多农民不愿放弃土地。但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进步,土地的保障能力被大力削弱,已经难以实现农村劳动力的生存养老需要。多种形式的土地流转使农业生产不再是农民生存的唯一方式,降低那些不愿耕种土地的农民在向非农产业转移时的成本,将土地使用权流转给有意愿且有能力的人,避免土地的闲置浪费。另外可以使不愿转移的农户获得更多的土地经营权,使他们实现土地集中耕作,提高农业生产效率[3]。
以上分析表明,土地流转可以增加农民的收益,提高农民土地流转的积极性。同时弱化土地保障功能,减少转移的阻力,使农村劳动力安心地进入城市工作和生活。土地流转可以通过以上方式促进我国农村劳动力的顺利转移。
二、我国土地流转存在的问题及其成因分析
(一)国内土地流转面临的主要问题
1.土地流转双方的矛盾纠纷阻碍着土地流转
首先,流转合同不规范引发纠纷。土地流转合同是土地流转过程的关键一环,如果合同签订不规范很容易导致流转双方的矛盾纠纷。当前,我国有近三分之二的县和乡镇没有建立土地流转服务平台,大部分土地流转未签订合同,2014年受理土地流转纠纷达18.8万件。另外,土地流转合同签订不规范也容易导致纠纷的产生。
其次,流转程序不规范引发纠纷。我国关于土地流转的法律不健全,相关政府部门或者农村自治委员没有对土地流转进行规范和监督。因此,土地流转双方没有明确的制度规范作为依据,很多是凭口头协定,即使签订书面协议也往往有很多程序上的漏洞。一旦发生纠纷问题,有可能因为程序不符合规定而撤销承包协议[4]。
最后,因土地流转用途产生纠纷。随着工商资本的进入和新型的土地经营主体的出现,我国农业生产领域出现了明显的社会化现象。有些资本进入土地领域并非为了农业生产,其目的在于囤积土地或者用这些土地来建造住宅,这与土地流出方流转土地的初衷并不相符。当转出方反对难以恢复的占用或者永久性的占用时,流转双方就会产生激烈的矛盾冲突。
2.部分农民的土地流转意愿不高
我国当前较低的土地流转率在相当程度是因为我国农民长久以来的恋土情结导致他们的土地流转意愿不高而造成的。对很多农民来说,没有土地生活便失去了生活保障,因而不愿意流转土地。即使在现代社会里,仍有为数不少的农民视自己的承包地为将来重回农村的生存和生活保障。在他们外出工作时,通常私下找人代耕、粗放经营,甚至撂荒弃耕,极大地阻碍了土地流转的进程。
3.土地受让方的融资渠道狭窄
规模化农业生产需要雄厚的资金作为支撑。然而我国涉农金融机构较少,贷款额度不高,网点覆盖率较低。真正能够为农村土地流转提供金融服务的只有农村信用社,其涉农贷款占据了金融机构对农贷款的60~80%。村镇银行对农村土地流转的资金支持力度不够,农民贷款渠道单一,资金不足严重制约着生产规模的扩大,导致土地流入一方在土地流转过程中的积极性不高[5]。2014年涉农金融机构相关情况见表1。
4.流转过程中政府管理不当阻碍土地流转
由于土地承包到户,使用权归农户所有,土地流转收入归农民所有,因此政府参与积极性不高,没有形成引导土地流转的责任感。政府部门关于土地流转的工作经验不足,无法保证土地流转工作的顺利开展。流转双方发生纠纷时,调节难度较大。另外,一些部门和政府工作人员违反政策规定,违背农民意志,采取强制手段行政干涉土地流转,从中谋取私利,影响了农民土地流转的积极性。
(二)制约土地流转的原因分析
1.土地流转市场机制不健全
目前,我国土地流转市场机制仍不完善,流转双方的行为不够规范,制约了土地流转的发展。首先,缺乏健全的组织机构和雄厚的资金支持。企业对偏远的地区涉农土地缺乏流转积极性,支付给偏远地区农户的报酬较低,从根本上阻碍了土地流转[6]。其次,土地流转市场没有规范的价格形成机制,导致了流转价格的不合理。农户由于谈判能力较差,谈判中处于弱势地位,严重挫伤了农民的积极性。最后,土地流转的中介机构较少,流转信息不畅通,阻碍了土地流转的顺利进行。
2.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
城乡二元经济结构体系和户籍管理制度,使进城务工的农村劳动力无法得到和城市居民相同的保障,他们不享有城市职工的工伤、医疗、失业、养老以及生育保险等最基础的生活保障,不平等的待遇不利于城乡融合,加上农村的最低保障制度标准偏低、覆盖范围比较窄。社会保障体制不完善,农村转移劳动力的权益得不到良好的保障,大大降低了农民的土地流转意愿。不健全的社会保障制度已经成为制约土地流转的一个关键性的因素。
3.农村金融发展滞后
我国农村金融发展落后,为土地流转提供借贷资金的渠道较少,农业保险发展缓慢,担保形式单一,导致我国农村土地流转资金缺乏。土地流入方在进行规模经营发展农业生产时,需要从金融机构获得贷款,然而我国滞后的农村金融体系无法实现土地规模经营主体的贷款需求[7]。另外,我国现行的《担保法》没有将承包土地的使用权划入可抵押财产的范畴,导致土地经营者无法利用自己土地使用权获得担保贷款。
4.地方政府的职能错位
政府作为社会职能部门,职能的错位主要是其对自身的管理与服务职能界定不清造成的。在土地流转过程中,政府越权干预或是管理缺位都影响其顺利开展。一方面,有些政府“无形的手”伸得过长,在土地流转中采用强制性的行政手段迫使农户进行土地流转,甚至取代农户直接与土地需求方签订协议,严重侵害农民利益,阻碍了土地流转的进程。另一方面,土地流转的管理机构职能不健全且所需经费不足。部分政府工作人员放纵土地流转,没有尽到管理和服务的职责,使土地流转得不到有效的管理,造成了土地流转混乱无序的现象。
三、国外通过土地流转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的经验及借鉴
在实现城市化的道路中,农村劳动力向城镇转移是必经的环节。英国、美国以及日本作为较早实现城市化的国家,在处理农村劳动力转移的问题上,积累了很多经验,对我国现阶段相关的政策与制度的制定,具有很大的启示作用和借鉴意义。
(一)英、美、日三国通过土地流转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的经验
1.英国通过土地流转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的经验
英国是最早实现工业化,最早出现和解决劳动力转移问题的国家。工业革命之后,领主开始圈地运动,把农民的土地变成自己的农场,被迫失去土地的农民迁往城市寻找工作[8]。为解决农民转移问题,英国政府颁布很多法律,如1846年的《贫民迁移法(修正案)》,保障已经转移的农民不会被遣送回原地;1865年的《联盟负担法》,拓宽了农民的居住地范围,不再限制定居地。这些法律的颁布执行使农民能够在城市化的过程中自由的流动而不被束缚。此外,政府还通过普及教育、提高就业环境等途径来提高转移人口的素质和技能,提高劳动生产率,加快城市化进程。
在土地流转方面,1906年英国颁布了《农业持有地法》,规定:地主不得妨碍农场主操控其租用的土地。此外,英国的农业补助政策也推动了农场的兼并和集中。1947年颁布的《农业法》鼓励进行农场兼并,对兼并土地的农场补助其花费的一半;对愿意流转土地经营权的农民给予2000英镑以下的补偿。政府依据农场规模及产出给予农产品价格补贴。这些政策措施加速了农场的兼并,大量小农场合并成大规模的农场,英国的自营农场开始走向规模化。
可见,英国的土地流转和农村劳动力的转移进程中,政府发挥了重要的引导作用。国家通过制定法律保证了土地的顺利流转,同时积极发挥市场在促进土地流转中的作用,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流动机制,促进了土地集中和农业生产规模的扩大,提高了城市化的水平。
2.美国通过土地流转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的经验
美国私人土地的面积占全国的58%,高度私有化的土地制度为土地流转提供了有利条件。在土地私有的情况下,土地流转比较自由,政府不能干涉农场主买卖或者出租土地。土地流转绝大多数是经营权和使用权的转让,保留土地的所有权。流转主要是为了扩大土地经营的规模,便于利用大型农用生产器械,从而提高农业生产效率[9]。
土地流转的过程中,政府只是充当着引导和管理的角色,通过制定相关政策鼓励土地流转。如政府为兼并一方的农场主供应较低利息的借贷资金,对他们生产的产品给予一定的价格支持。为解决土地因为继承而被分割的问题,政府规定家庭成员可以继承土地股份,但继承的土地只能在内部成员之间转让,禁止退股,也不能用于抵押。除了政府,中介组织对土地流转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农场主可以通过政府设立的土地银行进行土地流转,也可委托中介公司或者农业合作社流转自己的土地。目前为止,美国已经有4.7万个农业合作社,它是土地流转过程中极为重要的中介组织,极大地促进了土地流转。
3.日本通过土地流转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的经验
日本人多地少,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化水平的提高,大量的农村劳动力离开土地向城市转移,导致农业人口老龄化问题日益突出,越来越多的耕地被抛荒。为解决这一问题,日本完善了《土地法》,放宽对农村土地流转的各种制约,鼓励土地的集中规模经营。此外,日本还制订了《土地利用增进法》,实施农业养老金政策,并且对流转土地农民给予62万日元一次性补偿,解决了农民的后顾之忧,激励农户将自己的土地流转给他人。之后日本又颁布《新农业基本法》和《农业经营基础强化促进法》等,鼓励土地流向有生产能力的农户。倘若获得“认定农业生产者”的资格,农户就可以优先购买土地、享受补贴。在规模经营的情况下,农户可以利用先进科学技术和大型机械设备,大大提高了土地的利用效率。
在日本的土地流转过程中,除了有政府有效管理,中介组织如农协扮演了重要角色。在日本,99%的农户均加入了农协,它是日本最大的农业合作组织。农协建立了覆盖全国的网络,为土地的流转构建了信息平台,提高了流转的成功率,加快了其流转的速度[10]。
(二)国外通过土地流转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的经验借鉴
研究英国、美国以及邻国日本三个典型发达国家的农村土地流转模式和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的政策,目的是为了我们更好的借鉴学习,通过总结可得出下几点经验:
1.有效的立法和规范的市场秩序是土地有序流转的保障
通过分析以上几个发达国家的土地流转,不难发现这些国家有一个共性就是拥有完善的政策规定土地流转的市场秩序。土地流转主体在市场中进行交易时,必须有法律规定作为其交易行为的指南。完善的法律和有序的市场运行规则能够减少土地流转中双方纠纷的发生。土地流转必须要有健全的法律制度和市场规则做保障,否则土地流转无法短期内取得明显成效。因此,在推动土地流转时,首先要做好立法工作,通过立法规定土地流转的程序规则以及流转双方的权利义务,保证土地流转有法可依。其次,要通过法律规范土地流转的市场秩序,完善市场的监督机制,确保流转交易能够公平有序地进行。
2.妥善处理农村转移劳动力的社会保障问题
从英国、美国、日本采取的措施中可以看出: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是推进土地流转的一个关键环节。在土地流转过程中,要完善保障体系,解决农民的基本生存问题,消除他们转移后的顾虑和难题。另外要让农村转移劳动力真正享受城市居民的待遇,消除他们思想上的差距感,尽快融入城市生活。另外,转移的农民的文化素质方面存在欠缺,技术水平不高。因此,在提供就业岗位的同时,要对他们进行技能学习和素质培训。目前我国社会保障体系方面还存在很多问题,社会保障机制不健全。我国农村人口众多,倘若解决不好农村劳动力转移之后的社会保障问题,极易引起社会动荡,不利于国家的稳定发展与和谐社会的建设。
3.为土地流转提供金融支持
进行土地流转,需要金融资金作为后盾。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的建立需要协调好合作金融、政策性金融、商业金融以及民间金融之间的关系,充分发挥他们各自的优势。构建以合作性金融为核心、政策性金融为导向、商业性金融和民间金融为补充、农业保险为支撑的综合性的服务体系,这一体系的构建可以从根本上解决流转主体所需的资金问题。农村金融体系的建立中,政府要把金融政策和财政支持政策相结合,金融政策为主,补贴优惠政策为辅。因此,在土地流转过程中,必须完善农村金融体系、加大政府的财政支持力度、为农业生产拓宽融资渠道,以解决农业生产发展所需的各项资金,为土地流入方提供财力支持以提高其流转积极性。
4.土地流转必须要有国家的宏观调控和管理
各个国家采取的土地流转方式不同,但国家对土地流转的宏观调控和管理是相同的,政府在土地流转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政府的调控和管理,减少了土地资源的浪费,提高了土地流转的规范化程度,有助于土地的流动和规模经营,提高了农业生产效率。但是,政府的调控要在合理范围内,不得超越自己的权限而侵犯农民的利益。就我国来说,土地是农业生产的基石,土地流转能否顺利进行不仅牵系着我国8亿多农民的利益,也关系到整个社会的稳定和发展。如果没有国家在宏观层面的正确调控和管理,土地流转无法顺利进行,农业生产受阻,最终会危及农村乃至整个社会的发展。
四、通过土地流转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建议
(一)健全市场机制以降低土地流转和农村劳动力转移的交易成本
交易成本的大小对农地流转和农村劳动力转移的效率起着决定性的作用,二者的交易又必须以市场为基础,因此市场机制的完善程度在其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为完善市场机制降低土地流转和农村劳动力转移的交易成本,除了要制定完善的法律法规,还必须从以下四个方面完善市场机制。
1.建立和完善交易市场的信息平台,保证信息的畅通和对称,提高市场运行的规范化程度,提升农民这一参与主体识别运用信息的技能。这样每个参与者都能快速有效地获得其所需的信息,从而提高了整个交易市场运行的效率,促进各要素之间的流动。
2.构建良好的交易市场信任评价机制。信任是进行交易的基础,没有信任交易便无法达成,它是降低交易成本的有效途径。因此,必须尽快健全我国的信任评价机制,促进土地和劳动力的有效流动。
3.建立政府、农民和其他主体多方加入的长久合作机制。合理设计政府、农民和其他组织合作的方式及流程,通过他们的合作推进土地流转和农村劳动力转移的进程,进而加快城市化和和谐社会的建设。
4.提高要素流动过程中各参与主体的文化知识和法律意识以保证交易的高效达成。突出农民在土地流转和劳动力转移中的主体地位,丰富他们关于市场交易的法律知识,帮助他们进行理性的决策,按照法律规范进行活动,签订有效地合同或协议,避免日后矛盾纠纷的发生。
(二)完善土地流转纠纷协调机制
为解决土地流转中的纠纷,必须建立争议仲裁机构,提供高素质的仲裁人员,建立处理土地纠纷的有效机制。首先,充分发挥基层政府和组织的职能,做好纠纷协调处理工作。依据法律政策的规定,参考当地惯例,调节平衡各方的利益,尽量制定让两方都满意的解决方案。另外,政府部门工作人员要充当见证人,实时监督各参与主体的行为。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以请律师作为见证人,使流转双方的一切行为都在法律约束之下,避免土地流转中纠纷事件的发生[11]。土地流转纠纷协调机制的建立,有利于土地流转中各种矛盾的解决,能够加速土地和劳动力要素的流动,加快我国新农村的建设和城镇化的进程。
(三)完善社会保障制度
社会保障的完善程度是影响土地流转和农村劳动力转移的一个重要因素,相对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有助于土地流转的进行和农村劳动力向城市转移。首先,政府要制定更加完善的社会保障法律,使农村劳动力在工伤、医疗、养老保险以及子女入学等方面得到更为公平的待遇,将财政政策向农村劳动力的社会保障方面倾斜。其次,鼓励社会性公益保障机构的建设,集中社会力量对生活困难的农村劳动力给予生活保障,提高他们的生活水平。总之,必须从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发展角度出发来解决土地流转和农村劳动力转移中的问题,适应环境的变化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为农民在转出土地和迁移到城市之后的生活提供良好的保障,这样才能更顺利地执行国家在土地流转方面的宏观政策,促进土地更快的流转,提高农民向城镇迁移的速度。
(四)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
为推进土地流转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必须拓展农村金融的业务范围,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一是建立适应目前农村金融需求的授信制度,放宽基层金融服务机构的信贷审批权限。二是把农业商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等银行的服务范围向农村深入拓展,增加支农资金的比重。三是推进土地证券化发展,提高土地流入方在利用土地融通资金方面的能力。四是完善我国的农业保险制度,设立农业生产风险保障基金,对参与保险的农业生产大户给予一定的保费补贴。总之,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可以为农业生产提供强有力的资金支持,使农业生产的资金不足问题得到有效的解决,提高土地流转方参与流转交易的积极性。
(五)准确定位政府的管理和服务职能
政府是土地流转和农村劳动力转移的推动者。倘若没有政府的调控和管理,这两项工作便无法有序进行。市场具有先天性的缺陷,只有靠政府的参与和调控才能弥补其不足。政府可以通过行使管理职能、制定法律规定来规范土地和劳动力市场,尽可能减少市场本身缺陷带来的负面影响,为二者的自由交易和流动提供更为健康的市场环境[12]。政府职能的准确定位可以通过以下两个方面来实现。首先,在土地流转和农村劳动力转移过程中,政府必须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而不是采用行政手段强行实施,以避免群体性矛盾冲突。其次,政府要在土地流转和农村劳动力转移过程中充当引领者的角色。在劳动力迁移时,不仅要解决好他们的就业问题,还要为他们提供职业培训。总之,政府一定要发挥其应尽的职能,准确定位自己的角色,保证土地流转和劳动力转移中各项工作保质保量的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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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有限理性 劳动力流动 幸福效用最大化
我国是一个劳动力大国,尤其是现在正处于经济转型期,我国失业问题严重,研究劳动力流动提高劳动力资源的合理配置,对于我国具有积极的意义。国内外关于劳动力流动的研究有很多,但是发现现有理论并不能有效解释当前我国存在的一些劳动力流动问题,劳动力流动的理论与现实存在一定的悖理,在本文中作者基于劳动力流动理论与现实之间的冲突,在原有理论的基础上提出新的劳动力流动模型,有效解决了现有理论的不足,并结合国家的就业政策和指导方针提出相关建议,为大中小企业、城市建设提供人才支持,具有理论和实践双重意义。
一、劳动力流动异象分析
目前,劳动力流动的相关理论都是基于合理的劳动力流动研究。但是,在我国存在着一些与合理流动不相符的非合理流动,他们与理论中所阐述的现象在一定程度上是相背离的,我们将其称为“劳动力流动的异象”。“劳动力流动的异象”有以下几种情况:
第一,在预期不合理的情况下,预期净收益现值小于零即实际是净收益现值大于零。由于预期不合理,造成判断预期净收益现值会小于零,所以劳动力会选择不流动,这种情况在中国农村比比皆是。近年来,政府通过多种形式,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再就业。但是,部分农民在决定是否向城市迁移时,由于自身教育水平有限加上政府公信力缺失存在对迁移是否有利的判断错误,做出不愿意迁移的决策。这与发展经济学提出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必然会向城市转移是相悖的。
第二,预期不合理的情况下预期净收益现值大于零即实际是净收益现值小于零。由于预期不合理,造成判断净收益现值会大于零,劳动力选择流动,也就是“盲流”。20世纪50年代初期,每年有大量农村人口因贫困流入城市。但是由于自身水平有限,他们中的大多数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甚至有部分人选择以流浪乞讨为生。劳动力流动在完全理性的假设前提下,做出的决策肯定是准确无误的,因此现有理论暗含的含义是实际上不存在“盲目性流动”这一现象。
第三,由于预期不合理造成盲目性流动,在发现自身决策出现失误以后,选择及时纠正失误,也就是迅速返回原工作地,也就是通常说的“在短时间内迅速从一个地方流走又流回”。媒体报道,一年以后,“逃离北上广深”的浪潮还未散去,大学毕业生“重返北上广深”的话题又引发了社会各界的热议。目前相关学者的理论都隐含着一个条件就是,当劳动者预期经济地位能够改善就会选择流动,并且在一个相对较长的时间内,这种流动是不会发生变化的,大学毕业生短时间内的“逃离”又“返回”与实际存在矛盾。
我国存在的劳动力流动现象与传统的劳动力流动理论在一定程度上相悖理,因此政府制定相应的促进劳动力合理流动的政策缺乏理论依据,同时劳动者也无法清楚地了解如何尽量正确的规避不合理流动,会造成我国劳动力流动的异象长期存在。因此,如何在原有理论的基础上制定新的劳动力流动模型,解决当前理论与实际相悖理的现象势在必行。
二、劳动力流动模型的修正
西方经济学假设的理性人,就是能够合理利用自己的有限资源为自己取得最大的利益的个人、企业、社会团体和政府机构。但是在赫伯特·西蒙看来,这种理性的定义是有缺陷的。他指出,人不可能知道全部的备选方案,因而,人是有限理性的。由于人的“有限理性”,劳动者在判定净收益现值时存在“预期幻觉”。由于“预期幻觉”的存在,劳动者在决策是否流动时出现差错是难免的。在相关研究学者的基础上,基于有限理性的考虑,我们可以把劳动力流动模型的关于劳动者是“完全理性”的假设更改为“有限理性”,而模型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由于人的有限理性的存在,预期分为合理预期和非合理预期。当预期合理时,如果净收益现值大于零,劳动者选择流动来改善自己的经济地位,此时的劳动力流动为“合理的劳动力流动”。当预期不合理时判断净收益现值小于零,劳动力选择不流动,即 “异象一”。当预期不合理时判断净收益现值大于零,劳动力选择流动,这种流动是“不合理流动”,即 “异象二”,现实生活中劳动者的“盲流”情况。由于“盲目性流动”劳动者的预期与实际不符,劳动者选择是否回归。对于一部分劳动者来说,再次迁移的经济成本和心理成本过大,选择不回归。对于另一部分劳动者来说,回到原有的地方或岗位工作效用更大,选择回归,他们在短时间内“流走”又“返回”,也就是“异象三”。决定劳动力流动是否合理的关键因素是预期是否合理,而预期是否合理主要与人的有限理性有关。因此,规避劳动力的非合理流动,主要从影响预期合理的因素出发。
三、政策建议
本文认为合理的劳动力流动不仅可以改善劳动者本人的经济地位,还可以提高整个社会的经济效益,促进劳动力资源的合理配置。因此,笔者认为在制定相应的政策时主要从避免不合理劳动力流动和促进合理的劳动力流动两个方面出发,本模型隐含的政策建议为以下几点:第一,建立系统的劳动力供求信息机制。第二,加快户籍制度的改革,建立自由的劳动力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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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新生代农民工;流动;生存分析
中图分类号:F304.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409(2013)05-0113-04
Influence Factors of The New Generation‘s Rural-urban Migration
——Based on Survival Analysis Method
LI Dan1,REN Jie2
(a.School of Public Administration;b.Shcool of Business Administration;Sichuan University,Chengdu,610064)
Abstract:This paper takes more than 300 questionnaires of new generation rural labor force as research sample;using survival analysis method,it studied the influence factors of the new generation’s rural labor flow and the quantitative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variables.The result shows that:the new generation has a stronger willing and liquidity of going to the cities than the old generation;their human capital stocks in general have larger ascension,and it has a significant impact on the flow decision making;so as farming income and family support burden.Finally,it puts forward suggestions including cultivating the correct choosing profession idea,improving vocational skills training structure,reforming the rural land use system and perfecting the social protection policies of employees.
Key words:new generation of migrant workers;migration;survival analysis
1 引言
30年来,我国在经济转轨时期产生的农村劳动力流动现象受到社会各界与学者的长期关注。2009年,我国农民工数量达到2.2978亿人。其中,新生代农民工数量已占到60%以上,成为产业工人的主力。作为上世纪80年代诞生并成长起来的新一代农民工,他们对于生活的追求与其父母辈间存在差异与联系,为此,中央提出“要着力解决新生代农民工问题,让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那么,新生代农民工的进城意愿是什么?哪些因素是影响其从农村向城市迁移的关键因素?不同性别与家庭经济社会地位对其进城迁移决策有何影响差异?从实证研究的视角,上述问题显然还没有得到广泛一致认同的答案,而有效解答这些问题对于找到促进新生代农民市民化的路径与政策有着积极作用。本文就以我国劳动力输出大省——四川省为例,基于详实的问卷调查与定量分析,考察了新生代农村劳动力向城市迁移的主要影响因素,这对于促进农村劳动力向城市合理流动,分类有序推动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
2 文献回顾
劳动力迁移问题实质上是一个多学科交叉的研究领域,长期受到地理学家、社会学家、经济学家、人类学家及政治学学者的长期关注[1],但经济学家的贡献尤为突出。西方学者主要提出了三大流派的移民理论,一是以刘易斯[2]、托达罗[3~5]等学者为代表的新古典移民理论(the neoclassical migration theory),他们利用新古典经济学的研究方式研究了劳动力迁移的决定因素,提出城乡预期收入差异、农业与工业部门边际生产力差异等影响了劳动力流动。二是被称为基于历史—结构方法的移民理论(historical-structural approach),提出了经济发达地区资本主义的发展[6~7]、双重劳动力市场等是影响劳动力迁移的结构性因素[8~9]。三是新劳动力迁移理论(the new economics of labor migration),将分析单元从个体扩展到家庭层面,强调了相对贫困感、分散家庭风险等是劳动力流动决策的主要影响因素[10~12]。上述经典理论为我们研究中国劳动力流动问题提供了可以借鉴的理论与方法。
关于我国农村劳动力迁移的研究成果已十分丰富。我国学者从理论与经验两个角度研究了农村劳动力流动的总体特征、影响劳动力流动的宏观与微观因素等,从而揭示了中国特定背景下农村劳动力流动的系列特征。蔡昉对我国二元经济下劳动力流动的特征进行了系统研究[13],并指出相对贫困感对农村劳动力向城市流动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14]。李强应用“推拉”模型研究发现,影响我国农村劳动力流动的关键因素是户籍制度[15]。李实通过建立劳动力流动模型,研究分析了由市场主导部门和政府控制部门的工资落差所引起的劳动力迁移[16]。朱农在湖北省抽样调查数据的基础上,应用非参数模型和半参数模型研究了婚姻与劳动力流动的互动关系,以及其他社会经济因素对流动的影响[17]。王莉运用logistic模型分析了性别、年龄、受教育程度、家庭人均耕地面积、家庭在所在村收入水平、培训情况等因素与农村劳动力流动间的关系,发现家庭人均耕地面积、家庭在所在村的收入水平、是否参加培训及社会关系网络是影响劳动力流动的显著性因素[18]。还有学者关注到农村劳动力大规模转移所引起的农村社会分层现象[19]。
在诸多经验研究中,除对预期收入差距、相对贫困度、年龄、婚姻、社会网络的研究结论比较一致外,关于性别、人力资本、家庭抚养人口、土地面积等的研究结论并不完全一致[20],因而有必要运用不同地区、更有代表性的数据进行实证研究。
目前专门针对新生代农民工流动的研究相对较少。有学者指出,新生代农民工与第一代农民工在成长经历、个人诉求、文化素质、社会心态、参照目标、身份认同、生活方式、价值取向、行为逻辑等方面存在巨大的差异[21]。新生代农民工流动的动机从解决生存问题向追求生活转变[22],那么影响新生代农民工流动的主要因素是什么?不同因素的影响程度有何差异?本文在参考前人研究成果基础上,从实证研究中尚未达成一致结论的影响因素着手,从人口特征、人力资本、家庭经济特征及社会地位等维度选取了7个变量作为解释变量,运用生存分析方法,探讨各因素对新生代农民工迁移的影响机理,进而提出其政策启示。
3 数据来源、研究方法与数据分析
3.1 数据来源
本文数据来源于对四川省农村劳动力迁移与就业的问卷调查,四川省是我国劳动力输出大省,其农村劳动力流动问题具有代表性。本次调查采用分层配额抽样方法,共调查了20世纪80年代出生的农村劳动力350个,历时三个月(2010年10~12月),样本具体分布地域包括成都市郊区、地(市)县级郊区(乐山、眉山、雅安等)及其他农村地区。最后回收有效样本318个,回收率90.86%。其中男性162个,女性156个。25岁以上的有113人,20~25岁的有166人,20岁以下的有39人。95人已婚,223人未婚。
3.2 研究方法——生存分析法
生存分析法是研究所关注事件在什么时间发生的一种事件数据分析方法[23]。事件可能有好有坏,但在生存分析中我们统称事件的发生为“failure”,所以“failure”发生之前的时间就是所谓“生存时间”。生存分析法在医学、生物学、经济学和人口统计学等学科中应用广泛,它是一种既考虑结果又考虑随访时间的处理生存数据的方法。生存数据包含生存时间、观测结果以及相关因素。
在本文中,以接受调查时农村劳动力的年龄为观测时间,在观测时间内调查样本是否发生迁移(这里的“迁移”定义为进城务工)是本文所关注的事件,劳动力离开学校和农村后得到第一份工作(即事件failure)时的年龄即为生存时间。在观测时间内,进城务工事件发生“failure”值为1,若没有发生其值为0。
生存分析主要包括3种分析方法,即非参数分析法、半参数分析法和参数分析法。非参数分析法又包括生命表分析法和乘积限法;半参数分析法有Cox比例风险模型等;参数分析法有Weibull回归、指数回归、对数正态模型等。非参数分析法没有外生变量,从本研究中来看即只与非迁移时间长度相关;半参数分析法部分与外生变量相关,但不依赖于特定的分布假设;参数分析法则会依赖于特定分布的假设。本文运用3种方法分别对调查数据进行分析,得到如下结果。
(1)非参数分析
新生代农民工的流动状况用Kaplan-Meier存活函数表示,如图1~图6所示,横轴为样本年龄,纵轴为新生代非流动人口的生存概率。由图1可知,15~25岁之间新生代农村劳动力非流动存活率急速下降,表明新生代农民工自15岁开始(义务教育刚结束后)即大量发生流动,说明被调查者几乎全部进城务工。
图2为分性别的劳动力存活函数分布。反映了新生代农村劳动力女性在流动时间上虽然较男性稍迟一些,但两者间差别不大。
图3显示了技能因素对新生代农民工流动的影响。本研究中将技能划分为无技术或低技术、中级技术、高级技术、基层管理和中层管理五类来分别观测,从而得到分技能水平的生存函数曲线。由图3可知,具有技术的农民工更容易流动,同样时间下,具有高技术的新生代农民工流动性更强,而管理类的流动发生时间较技术类更迟些。
图4和图5分别表示受教育程度和土地收入重要性对新生代农民工流动的影响。“小学及以下”教育程度和初中教育程度的农民工流动情况相近,“高中及以上”类别由于受教育年限较长,所以流动发生时间相应延后。从土地收入重要性对流动的影响来看,认为土地收入对自己家庭越重要的新生代农民工也会越迟选择流动。图6表示健康状况对流动的影响。本次调查采用健康评价中广泛应用的健康自评法得到健康状况评价,分析结果表明:认为自己健康不佳的新生代农民工流动的趋势最为缓慢。
从非参数分析结果可以直观地看出单个因素对新生代农村劳动力流动的影响趋势。在非参数分析法中,劳动力迁移的风险函数只与时间相关,而实际生活中的情况更为复杂一些,往往是多种因素影响迁移发生。为更好地了解多个变量对劳动力流动的影响,下面采取半参数分析法,对其影响因素的作用进行量化分析。
(2)半参数分析
本文使用Cox比例风险模型进行量化分析。模型基本形式为:λ(t)=λ0(t)exp(X′β)。X为外生变量,λ0(t)为所有外生变量X均为0时的基准风险函数。运用Stata10.0软件得到Cox风险分析结果,如表1所示。
表1结果显示:①在95%置信区间下,性别、健康和家庭供养人口数的P>|Z|值均大于0.05,即对流动没有显著性影响。②由于调查设计中“土地重要性”选项是按重要性降序排列的,所以此处得到的土地重要性对流动起正向作用(Z值为正)的实际意义是相反的,即认为土地收入越重要的新生代农民工发生流动的趋势也越缓,这与非参数法存活函数分析结果相同。③受教育程度对流动呈负向影响,反映了受教育程度越高,学习时间越长,进入劳动力市场的时间延后的事实。④再分性别来看,除“教育”外,其他几个影响因素则体现了性别差异。“技能”对新生代男性农民工流动有显著正向作用(其P>|Z|值为0.016,小于0.05),但对新生代女性农民工的影响不显著(P>|Z|值为0.619)。“土地收入对家庭重要性”及“家庭供养人口数”对女性流动的影响强于男性。⑤“所处社会地位”越低,则越可能发生流动。
为进一步验证半参数分析结果,本文运用Weibull回归方法进行参数分析,以求得到更为精确的结果。
(3)参数分析
经Weibull分布拟合验证,图形基本呈直线状,即样本数据符合Weibull分布,所以选用Weibull回归方法进行分析:λ0(t)=(1/σt)(1/σ -1)。σ表示形状参数,当σ>1时,风险率随时间递增;σ
表2给出了参数分析Weibull回归对流动影响因素的分析结果。同半参数分析原理类似,通过P>|Z|值来判别自变量对因变量的影响是否显著。从表2可以得到与半参数分析相同的结果是:“技能”对男性流动影响显著,而对女性流动作用不明显。“供养人数”及“土地收入的重要性”对女性流动呈现出比男性更为显著的影响。与半参数法分析结果有所不同的是:表2显示了“土地收入的重要性”与“家庭供养人数”对新生代农民工流动均有显著影响。
一般来说,对于符合特定分布的数据,利用参数法的分析结果比非参数法或半参数法的结果更精确。
通过上述变量分析可知:“土地收入的重要性”与“家庭供养人口数”对新生代女性农民工迁移影响较男性更强;“技能水平”对新生代男性农民工迁移影响显著,但对女性流动影响不明显;性别、健康状况与社会地位对新生代农民工迁移没有显著影响。
4 结论与政策启示
通过分析,得到以下主要结论:
新生代农民工进城务工的高发年龄段为义务教育刚结束后(15岁开始),在流动时间上基本上没有性别差异。这和新生代农民工群体普遍毕业即主动流向城市寻求发展机会的现实特征是一致的。同时,与第一代农民工女性较男性流动性差,女性更多选择留在家乡照顾家庭或务农的群体特征有显著区别。所以,进城务工已成为新生代农村劳动力共同的选择。
技能水平对新生代男性农民工流动有显著正向促进作用,但对女性流动影响不明显。即技能水平越高,男性越容易发生流动,反映了人力资本对新生代男性农民工就业的促进作用;“技能”因素对女性流动没有显著作用的原因,可能与新生代女性农民工所从事行业主要集中于普遍没有技能分级或要求的餐饮服务、美容美发、零售等服务业有关。以往也有研究发现受教育程度对男性农民工流动有显著影响,但对女性影响不显著[24]。说明人力资本对劳动力流动影响的强度有一定性别差异。
一般来说,土地收入越重要,新生代农民工留在农村的可能性越大;家庭供养人口数越多,则进城务工的动机越强。同时,这两个因素对女性流动性的影响要强于男性。这似乎反映了女性的主观流动意愿要稍弱于男性。有学者指出:村庄农业、非农业发展水平越高,外出者越少[25]。显然,土地收入的重要性一直是影响农村劳动力流动的重要变量,对新生代农民工也不例外。由此,可得到如下几点政策启示:
第一,应积极倡导契约精神,培育新生代农民工正确的择业观。
新生代农民工对于一个开放的社会具有远远高于其父母辈的认同感,外部环境诸因素对其个体和群体价值观乃至流动去向将产生直接或间接影响。新生代农民工的生活稳定有赖于我国社会环境中构建起利于其稳定的新的价值观与择业观,那种让无形的市场调节手段去驱使农村劳动力流动的纯自由主义的做法应当有所节制,建议在全社会倡导契约精神,倡导对职业的忠诚精神。
第二,改革不合理的职业技能培训结构,并健全中小企业技术职称评定制度,从而有利于新生代农民工职业空间的拓展与提升。
应改善我国教育体制中现行不合理的培养结构,加大职业教育力度,尤其是人力资源大省或用人大省如四川、广东等,大幅度提升职业教育受众面的广度与深度,有针对性地开办机械、电气、电子、土木工程等基础产业中各短缺工种的短期技能培训;加大在中小企业中专业技术岗位上岗资格证制度与技术职称评定制度的实施推进,是稳定新生代农民工就业的有效措施。
第三,改革农村土地利用制度,培育新农民,从而提高农村土地利用效益。
各地政府应因地制宜地探索出适宜于当地农村土地利用的新模式,改善目前普遍存在的因劳动力外出务工而导致承包地撂荒的现象,努力提高农村承包土地的使用效率与收益,鼓励有志于从事现代农业生产的新生代农民能立足于本乡本土,以利于当前农村人力资源的改善和农业、农村的稳定。
第四,健全劳动者社会保护政策,改善新生代农民工生活条件。
完善劳动者劳动条件、工资待遇及社会福利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特别是对中小企业的劳动条件与劳动保护的法律约束,提高执行的监管力度,使我国农民工整体工作环境有明显提升,从而改善新生代农民工身体健康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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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劳动力市场;影响因素;劳动力流动;劳动力市场分割
中图分类号:F27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4)06-0-01
我国劳动力市场发展目前虽然取得了长足进步,但仍处于初级形态,还存在诸多方面的缺陷和不足。本文将结合已有研究,着力以劳动力流动与市场分割为视角,进一步总结分析此视角下完善劳动力市场的影响因素。由于人口经济增长的不平衡、技术发展、产业结构变动及城乡差距导致的劳动力结构性剩余或短缺等,使劳动力市场分割与劳动力流动在我国对劳动力市场的完善健全有着极为重要的影响。因此,探讨劳动力流动选择与劳动力市场分割机制这一影响劳动力市场完善的重要机制尤为重要。
一、劳动力流动选择
劳动力流动作为劳动力市场存在的普遍现实状况,是调节行业、地区间劳动力供求关系的重要形式。当劳动力市场处于完全竞争的状态下,正是劳动力的持续流动,使得劳动力市场趋于均衡。不过通过实践与研究表明,现实中由于非市场性因素的存在,劳动力流动一般难达到市场均衡。一些学者也在此基础上对我国劳动力市场上的劳动力流动做了深入研究。
1.户籍制度
“劳动力市场的制度障碍阻碍劳动力的充分流动,关键体现在以户籍制度为核心的一系列制度上。”①户籍制度与一系列政策相联系,如就业政策、社会保障政策等,外来的劳动力(尤其是农民工)在行业进入、工资报酬、社会保障等方面,或多或少受到与本地居民不同的待遇,增加了这些外来劳动力的流动成本。众多学者也从户籍制度研究了影响我国劳动力市场完善的因素。
杜鑫(2011)等人曾总结我国城市劳动力市场包括四类不同户籍特征的劳动力群体:本地非农业户籍、本地农业户籍、外地非农业户籍和外地农业户籍劳动力。其调查数据分析发现,在上述四种户籍特征的劳动适龄人口中,就业率和劳动参与率逐次上升,而失业率则逐次下降。可见,户籍特征对劳动适龄人口在劳动市场上的就业状态具有显著影响。李骏、顾燕峰(2011)则直接指出,与城市非农业户籍相比,包括本市农业户籍、外地农业户籍、外地非农业户籍等在内的其它户籍特征都易于使劳动适龄人口处于失业和退出劳动力市场状态,户籍身份的差异确实对劳动适龄人口的劳动力市场状态产生了显著影响。“户籍制度更体现了社会地位存在严重的身份歧视。”②
2.产业结构演变
部分学者从产业结构的演变解释了当前我国劳动力市场出现了产业结构流动的矛盾与问题。姚先国、张俊森(2006)等人研究了全国和六省市的产业结构变迁规律,劳动力产业间流动的主要问题集中在工农两大产业之间,中西部与沿海城市差距较大。从总的就业流动调整思路来看,产业结构变动仍是影响就业流动变迁的最终因素,因而仍需要坚持以产业结构调整为主线的核心方针。
另外,部分学者也采取不同分析方法研究了流动性问题。例如杨云彦、陈金永(2007)运用结构分析方法,提出基本假说:外来劳动力和本地劳动力的收入决定存在明显的分层,户口登记状况和单位性质等对劳动力的收入(工资)有着显著的影响。这种分层对城市劳动力起到了一定程度上的保护作用,同时也意味着外来劳动力将随劳动力市场的愈渐开放,对本地劳动力就业产生竞争与替代效应。
二、劳动力市场分割
在我国四五十年代,有关劳动力市场的一整套理论、方法和政策选择基本建立在新古典经济学之上,至60年代,这一传统受到了劳动力市场分割理论的挑战。如何看待我国在转型时期下劳动力市场分割或我国劳动力市场的分割特点是什么?不同的学者从不同的理论对此做了分析。
第一,以蔡(2005)为代表的学者关注的是中国农村劳动力的转移问题,他们以刘易斯(1954)的二元经济模型为基础探讨制度对劳动力流动的影响。主要观点有:中国劳动力市场的地域分割影响要素配置效率,随之产生的效率差异则是导致我国地区间收入差距扩大的深层原因;在改革之前,城乡劳动力市场的分割态势是政府实施重工业优先发展战略的需要,改革以来则受到城市利益集团的施压影响得以维持,其中户籍制度就是关键所在。
第二,许多学者则直接从制度的视角来解释中国劳动力市场的分割问题,赖德胜(2009)从制度变迁的角度研究了中国劳动力市场分割的演变,而李建民认为中国劳动力市场分割既有古典性又具制度性,后者是形成劳动力市场多重分割的主要原因,聂盛(2004)用实证结果验证中国劳动力市场分割从所有制分割向行业分割演化。
第三,金一虹(2000)等学者则认为劳动力市场分割的原因除体制性原因,还有非体制性因素,如劳动者禀赋等差异。其指出可将劳动力市场分割为主要和次要劳动力市场,正规劳动力市场和非正规劳动力市场,即认为在没有外力制度性的作用下,依市场自身运作也会产生的分割。目前中国的非正规劳动力市场具有巨大的潜在发展趋势,其存在和发展对加强劳动力市场流动性和弹性,讨论非正规劳动力市场的走向及发展条件有着非常现实的意义。
因此,结合各学者观点,从劳动力流动与分割机制上思考,笔者认为,中国劳动力市场分割是综合了“内部―外部”劳动力市场形成和“城乡二元经济”特征的制度性分割。具体阐述中国劳动力市场分割的制度性特征,从劳动权利演化的角度研究中国劳动力市场分割特殊的“城乡二元性”也具有重要意义,实现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将是摆在政府面前的一项重要任务。
注释:
①蒋倩,孙兵:“我国劳动力市场的供求趋势预测”,《经济纵横》,2011第5期。
②金成武:“城镇劳动力市场上不同户籍就业人口的收入差异”,《中国人口科学》,第4期。
参考文献:
[1]李骏,顾燕峰.中国城市劳动力市场中的户籍分层.社会学研究,2011(2).
[2]张原.职业―产业结构与地区就业结构转型.山西财经大学学报,2007(7).
[3]蔡,都阳.我们需要什么样的劳动力市场制度.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5(9).
[4]赖德胜.制度变迁下的劳动力市场分割.暨南大学,2009.
关键词:人力资源流动;人才流失;梯度流;西北民族地区
中图分类号:F241.2 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1)07-0140-02
一、西北民族地区人力资源流动的现状
人力资源的流动不仅关系到劳动力资源能否得到合理的利用,而且关系到社会经济效益和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以及社会治安的稳定。随着人力资源流动的自由化和市场化程度的不断提高,全国各地区之间、地区内部各行业之间的人才流动越来越频繁。由于自然条件和社会条件的差异,西北民族地区人力资源的流动在全国处于劣势地位,“孔雀东南飞”现象愈演愈烈。人力资源存量不足已经成为制约西北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瓶颈,同时这一状况也制约着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
人力资源的流动包括产业间流动和地区间流动,本文主要研究西北民族地区人力资源的地区间流动问题,也就是西部人才流失的问题。西北人力资源的流动形式有梯度流和反梯度流两种形式,其中梯度流是指西部人才向东部发达地区的转移,反梯度流是指东部地区人才向西部地区的流动。目前来看,西北民族地区的人力资源流动以前一种形式为主。据《中国教育报》统计,西北地区每年在省外培养的非师范生回归率不足一半,西北地区高校培育的人才能留下来的为数甚少。举例来说,兰州大学张志良教授培养的十几名博士生一个都没有留下来。除了学生之外,每年西部地区其他人才的流失数量和规模都十分巨大。以新疆为例,统计资料表明,从1949―1994年共流失各类人才20多万,其中很多是当地发展急需人才。近年来人才流失的规模逐年增大,每年外流的专业人才和技术熟练工人达到16 000人左右。西北人力资源的流动的另一个方面是对于内地人才的引进。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国家制定了一系列向西部地区引资、引智的政策措施,吸引了一批优秀人才到西北地区发挥作用,使得人力资源流动发生了一定程度的逆转。但是,能够扎根西部的人才数量还是十分有限。大量的高素质人力资源在流入西北地区之后由于自然环境、工资待遇、科研条件等原因先后选择了离开。这种现象在西北地区高校普遍存在。
人力资源是西北民族地区可持续快速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西部市场经济体制完善的保障。人力资源的合理流动可以为西北民族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作出巨大的贡献。西北地区人力资源的梯度流动可以使西北人才走出封闭的环境,从而盘活人力资源的存量,为社会创造更多的财富。但是对于西北地区的发展来说,更需要的是人力资源的反梯度流动,需要大量的内地人才将先进的技术、知识、信息甚至观念带到西北地区,从而革新西北民族地区发展的局面。从这个意义上说,促进人力资源的合理流动,避免盲目及不合理的人力资源流动,将从根本上改变西北民族地区落后的现状。
二、西北民族地区人力资源流动存在的问题
西北民族地区向来以丰富的自然资源著称,然而人力资源的流动一直以来呈现畸形发展的趋势,造成了西北地区人力资源的短缺。具体来说,西北人力资源的流动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首先,西北地区劳动力市场存在诸多制度性弊端。(1)西北民族地区劳动力市场存在严重的无序现象。企业或职业中介侵犯劳动者利益的事件很多,国家以及国有企业与劳动者关系不稳定,下岗职工的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存在漏洞。(2)西北地区劳动力的市场化程度整体不高。大量的劳动力不能通过公平竞争上岗。劳动力市场公共服务体系滞后现象严重。(3)由于现行户籍制度限制,阻碍了西部地区人才的引进。现行的户籍制度与人才的自由流动要求背道而驰,对于落后地区的人力资源表现出极大的限制性。比如说,大多数西部地区公务员招聘和事业单位招聘都要求有本地户口,这样一来,大量的不具备本地户口的人才就被拒之门外。
其次,西北民族地区社会保障制度也存在严重缺陷。社会保障制度的健全与合理程度是防止人才流失的一个重要方面。西北民族地区的社会保障制度由于经济等原因还十分不健全,存在社会保障体制覆盖面窄、范围小、保障力度不足,制度执行不力等问题。而与之相对应的是内地省份各项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的存在。人力资源流动的首要诱因是对于个人价值和利益最大化的追求。在正常的条件下,人力资源会自动向社会保障制度健全、发展空间大的区域转移。所以,西北民族地区社会保障制度方面的缺陷也是造成人才流失的一个重要原因。
再次,政府在人力资源流动管理方面职能方面存在缺失。西北民族地区普遍存在对于人力资源流动缺乏统一、规范的管理制度。对于人才的流动,各地方政府开始给予重视,但是尚未形成合理的引导制度,同时在人力资源流动的信息资源提供方面也做得不够。无论是在微观管理还是在宏观调控方面,地方政府的政策体系都不健全。对于人才的流失,有些地方政府采取一些政策来强行限制人才的流动,结果反倒起到了相反的作用。合理引导政策的缺乏致使人力资源流动呈现无序状态,并且容易导致人才的流失。
总之,西北民族地区人力资源存在的上述严重问题,对于留住本地人才,吸引外部人才都是十分不利的。没有一个好的就业环境,就不可能留住人才。因此,西北地区的地方政府需要在加强管理的同时,努力按照服务型政府构建的要求,为人力资源的合理流动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只有这样才能留住人才,促使他们为本地经济社会的发展作出贡献。
三、西北民族地区人力资源流动的改善建议
(一)培育和使用本地人才为立足点
由于西北地区地方政府普遍认为内地人才的素质优于本地人才,所以存在轻视本地人才的现象。据了解,西北地区每年也有不少科技成果,但是转化率却很低,一旦被引到沿海地区,就变成“摇钱树”。西北地区出台的引进人才的政策,大多以提供住房、增加工资待遇和科研经费等鼓励性政策为主,实际效果并不明显,且不具备可持续性。因此,西北地区首先要充分利用好现有人才,利用本地人才为经济社会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具体来说,培育和使用本地人才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首先,要加强基础教育、尤其是加强西部农村地区基础教育的投入。从总体上提升本地人力资源的的质量,从而间接扩大人力资源存量。保证经济发展有才可用。其次,要调整教育投资结构,大力发展职业培训和职业教育,培养大量技术性人才。再次,在高等教育领域也要注意体制的创新。主要是要调整学校的专业结构,使其更加符合西部开发对专业人才的需求。最后,还可以在人力资源管理方法的创新方面做出努力,以留住人才、充分使用人才。例如,可以通过建立技术入股制度、科技人员持股经营制度、技术开发奖励制度等制度来引进和留住高科技人才。
(二)完善西北民族地区的社会保障制度
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对于合理的人力资源流动,留住人才的意义十分重大。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健全是人力资源有序流动的前提,是人力资源有效流动的重要条件,有利于营造人力资源自主流动和合理流动的良好氛围。具体来说,西北民族地区的社会保障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首先,要进一步完善企业保障制度,并积极探索机关、事业单位的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其次,要根据各类人才的特点和需要,逐步建立人才补充保险制度。最后,要进一步加快社会整体福利制度的改革。
(三)完善西北民族地区劳动力市场制度建设
劳动力市场制度的完善对于人力资本流动的意义在上文中已有所表述,在此不再赘述。西北地区的劳动力市场制度的改革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首先,就是要促进市场主体的到位,也就是促进用人单位和人力资源两个市场主体的到位,打破人力资源部门、单位的界限,完善人力资源市场的供求、价格信息机制,提高人力资源的市场化程度。其次,要促进政府职能的转变,是政府将主要精力用于制定政策法规、加强宏观指导和监管上去。再次,还要在推进人力资源市场的信息化建设,健全人才市场机制,完善人才培育机制,加强人才市场监管机制等方面做出努力。
(四)企业建立良好的用人机制
企业是社会人力资源的最主要载体,企业用人机制的创新是留住人才的关键。首先要从领导层抓起,依靠机制的创新来吸引和留住高级管理人才。这主要从创新企业家的培训机制、改革和完善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任用制度和选拔制度、加快职业经理的市场化进程等方面作出努力。其次,可以通过采用管理人才年薪制等手段建立人力资源的约束机制,防止人才的流失。再次,建议企业在感情、事业和待遇方面都要兼顾,实行有效的留人制度。最后,企业还要营造一种“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良好环境。这主要是指要鼓励人才参与管理,发挥人才的决策参谋作用,还要深化改革,创造人才脱颖而出的发展环境,同时还要加大科技投入,建立科技创业园区和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吸引留住科技人才。
总之,西北民族地区人才流失现象的克服需要政府和市场的共同努力,一方面要立足于培育和利用本地人才,另一方面也要积极引进外地人才,实现人力资源的梯度流和反梯度流的合理并存,只有这样,才能够实现西北民族地区人力资源合理而有效的流动,并最终实现人力资源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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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民营企业 农民工流动 影响因素
虽然国内学者已经从劳动力流向、流速、流量的宏观控制①②以及农民工与城镇职工的职业差别、技能差别和工资差异等问题对农村劳动力流动做过多维度的深入讨论③,但却很少对农民工流入城市或发达地区后继续流动的原因做进一步探讨,即对影响农民工二次流动的原因尚缺乏全面系统的研究。而经验表明,近年浙江各地区出现的“民工荒”与农民工找工作难并存的问题,与农民工的二次流动高度相关。
梁雄军首次将农民工“二次流动”定义为,已经离开农村老家到外地从事非农工作的农村劳动力,因某些原因在外地的非农产业变换(包括经常变换)务工地域或者企业(职业)的求职谋生活动过程,又称“变换工作流动”。梁雄军的研究指出,农民工二次流动的影响因素主要包括:经济因素(收入、工作机会、劳动条件等),能力因素(求职、语言、心理、适应能力和人际交往能力等),自我发展因素(提高技能、在职培训等),向往更好生活因素、交通通讯因素、管理因素(管理制度、管理方式等),政府行为、社会保障、务工环境等④⑤。但这一研究的对象主要来自天津、珠三角和长三角的建筑、餐饮等行业,而未针对制造业进行具体的研究。因此,本文主要以浙江民营制造企业的农民工为研究对象,通过问卷调查,实证分析制造业内农民工二次流动的原因及管理对策,因此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研究方法
本次研究主要采用的是问卷调查法。我们根据浙江省农民工流动的现实状况,并借鉴了很多学者前期的研究成果,设计了一套针对农民工的调查问卷(A)和针对企业高层管理人员的调查问卷(B)。调查时间主要集中在2011年7月~8月和2012年7月至8月期间,调查范围包括了浙江省十一个地区,但主要集中在杭州、宁波、温州、绍兴、嘉兴、台州等地区的民营制造企业,涉及服装、机械、纺织、服务业、建材、餐饮、建筑、轻工、食品等行业,大致上反映了浙江的行业结构以劳动密集型为主的特点。调查表在具体的填写和回收上,采取的方法是在调查人员的指导下,当场填好并回收或由调查人员留下表格,约定时间取表。此次问卷共发放3000份,其中有效问卷1847份。样本基本情况如表1和表2所示。
表1 企业的行业分布及规模
本文主要从农民工自身特质和企业两个方面考察农民工流动的影响因素,其中农民工自身特质包括性别、婚姻、教育程度、工龄和年龄等变量,统计分析时对性别和婚姻两个变量做了虚拟化处理,教育程度的测量为初中及以下为1,高中为2,中专及技校为3,大专为4,本科及以上为5。企业方面主要包括企业声誉、工资待遇、管理者的作风、企业的发展前景和工作条件等六个变量,测量时采用五分制量表。对于农民工的流动主要是通过流动频率反映,测量方法是:流动频率=曾经换过工作单位的次数/外出务工时间。
表2 员工的基本情况
数据分析
我们以农民工流动频率为因变量,以性别、婚姻、教育程度、工龄、年龄、企业声誉、工资待遇、管理者的作风、企业的发展前景和工作条件为自变量,用SPSS统计分析软件进行多元线性回归分析,结果如表3所示。
表3 农民工流动及相关因素多元线性回归分析结果
注:*表示p
可以看出,个人特质因素中,男性和女性,已婚与未婚的农民工,在流动频率上都通过了显著性检验。这说明,相比于女性农民工,男性农民工有着更高的流动频率,平均要高16.6%的水平;已婚农民工与未婚农民工相比,其流动频率要低14.6%的水平。就教育程度来看,其对流动频率的回归系数为0.188,且在5%的水平上通过显著性检验,显示出具有较高文化程度的农民工,流动频率越高。这可能是因为具有较高文化程度的农民工,有较为明显的人力资本优势,可以不断选择待遇更为理想的工作,这使得其工作变换较为频繁。工龄对流动频率的回归系数为0.321,但并未通过显著性检验。年龄对流动频率的回归系数为-0.282,且在5%的水平上通过了显著性检验,显示年龄越大的农民工,其流动频率相对较低。企业因素中,企业声誉、工资待遇、企业前景、工作条件均与农民工流动存在显著关系。其中工资待遇和工作条件影响较大,而管理者作风则未通过显著性检验。调查中发现,工资待遇较高的农民工,追求自身更好发展而换工可能性越小,他们更愿意在当前企业继续做下去,这也使得他们的流动频率相对较低。
结论与对策
本文从农民工自身、企业和社会三个层面分析了浙江民营制造企业中农民工二次流动的原因。研究发现,男性农民工和尚未结婚的农民工流动较为频繁,同时,教育程度以及年龄与农民工二次流动之间也存在显著相关性,然而工龄和农民工的流动频率的关系并不显著。同时,企业声誉、工资待遇、企业前景、工作条件均与农民工流动存在显著关系,而管理者作风与农民工流动之间的关系并不显著。同时,现行户籍制度和社会保障的缺少与农民工二次流动之间的关系极为显著。
因此,对于企业而言,为减少农民工的频繁流动,企业应积极改善、提高农民工工作条件,适当增加农民工工资待遇水平,同时,积极提升企业形象和竞争能力。从社会角度来看,政府应积极改革现行户籍制度,加大农民工社会保障水平。只有这样多管齐下,才能降低农民工二次流动的频率,锻炼和塑造一批高素质的产业工人。
【作者分别为浙江农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讲师,浙江农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本文系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基金资助,浙江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研究课题成果,项目编号分别为:09YJA630148,2009Z29】
【注释】
①严善平:“城市劳动力市场中的人员流动及其决定机制―兼析大城市的新二元结构”,《管理世界》,2006年第8期,第8~19页。
②李强:“影响中国城乡流动人口的推力与拉力因素分析”,《中国社会科学》,2003年第1期,第125~138页。
③万向东,刘林平,张永宏:“工资福利、权益保障与外部环境―珠三角与长三角外来工的比较研究”,《管理世界》,2006年第6期,第37~46页。
④梁雄军,林云,邵丹萍:“农村劳动力二次流动的特点、问题与对策―对浙、闽、津三地外来务工者的调查”,《中国社会科学》,2007年第3期,第13~28页。
据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统计数据,我国流动人口已达约2.6亿。人口流动在给中国经济带来活力的同时,也在冲击着中国原有的社会结构和社会文化,并引发了诸多的社会问题,这无疑给当前中国的社会管理带来了巨大挑战。本期策划我们邀请相关领域专家学者从不同角度对其进行解读,探讨了人口流动的现状及其未来趋势、人口流动中的阶层分化问题、流动人口福利保障、人口流动对流动主体(农民工)及主要流出区域(乡村)的影响等,并从国际经验中寻求借鉴,以期对促进我国人口合理有序流动,创新社会管理有所助益。
和平时期人口流动的主要动力是经济和人口的地区差距。地区间的经济发展不平衡导致劳动力流向就业机会更好的地区,人口老化的地区需要吸引外来年轻劳动力以维持经济增长的活力。近年来,人口流动已成为全球经济和发展议题中的重要内容,中国的人口流动也不例外。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变化推动了劳动力的流动,主要是从农村向城市、从欠发达地区向经济发达地区的流动。政策和制度变革放开了对农民到城镇务工的限制,降低了流动风险;经济转型和工业化以及经济全球化背景下的沿海劳动密集型产业的飞速发展,产生了巨大和持久的劳动力需求;农业现代化提高了农业生产率,降低了农业劳动强度、减少了对农业劳动力的需求;沿海地区和大城市在20世纪90年代最先完成人口转变,长期的低生育率导致新生劳动年龄人口逐渐减少,经济的快速增长又需要大量年轻劳动力;诸多因素共同推动了人口的流动。人口流动在为经济发展作出贡献的同时,也改变着中国的人口分布以及流入地和流出地的人口结构。
人口流动的规模与流向
中国流动人口的规模在改革开放后的30多年中持续增长,尤其是20世纪90年代以后增长速度明显加快,从1982年的657万人增长到2010年的2.2亿人(图1),达到了前所未有的规模,占全国总人口的17%左右。上海、广州和北京等城市的当地常住居民中,约40%是流动人口。大部分流动人口是从农村流动到城市的年轻劳动力,2010年全国流动人口中约有1.5亿人来自农村,省内流动人口中有54%来自农村,跨省流动人口中则有近82%来自农村。迄今为止流动人口规模仍继续增长,根据国家统计局的《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12年全国流动人口约为2.36亿人,比上年末增加669万人。
图1 中国流动人口规模及增长率,1982~2010年
(资料来源:根据历次全国人口普查和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数据估算)
中国人口流动的主要趋势一直是从中西部向东部和东南沿海一带流动。20世纪80年代和90年代前期,珠三角地区吸引了全国大量劳动力流入。广东省的流入人口规模至今仍在全国居首位,东莞、深圳、中山等城市的流入人口数量已占常住人口的一半以上。不过,劳动力的流动方向对经济变化高度敏感,随着各地经济发展进程和经济形势变化,人口流动的地域特征也发生了局部性变化。90年代以后,长三角地区(包括上海、江苏、浙江)对流入人口的吸引力逐渐增强,与珠三角和京津冀共同成为流入人口集中的三大都市圈。21世纪以来,长三角地区流入人口增长速度超过珠三角地区,其中以浙江流入人口增长幅度最大。2010年的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结果显示,流入人口更为集中在珠三角、长三角、京津冀三大都市圈。不过,尽管广东仍是人口流入最多的省,但对流入人口的吸引力已明显弱化。21世纪的第一个10年流入人口规模增长最快的几个城市是上海、北京、天津和苏州,显示出这些地区更为强大的吸引力,人口流入重心已经从珠三角北移到长三角地区。天津和福建对流入劳动力吸引力显著增强,显然与近年来滨海新区和闽台经济区的发展密切相关。
经济因素是吸引劳动力流入的主要因素,城镇收入水平高和人均GDP高的地区,更可能成为流入劳动力集中的地区,如2012年人均GDP超过1万美元的天津、北京、上海、江苏、内蒙古和浙江,除内蒙古以区内人口流动为主外,其他几个地区都是跨省劳动力流入的主要地区,2005~2010年的省外流入人口几乎占全国跨省流入人口的45%(另一个主要流入省广东占25%),上海、北京、浙江的人口迁入率高居全国前三位。经济因素也是推动人口流出的主要因素之一,2005~2010年人口迁出率最高的前三个省依次是人均GDP较低的安徽、江西、贵州,其他几个主要的人口流出地还有河南、湖北、湖南、广西、四川、重庆。总的来说,人口流出地区几乎遍布全国、相对分散,而人口流入地区则相对集中在东部主要经济中心城市。
人口因素是吸引和推动劳动力流动的另一个重要因素。有研究发现,迁出地人口规模对人口流动的影响(推动流出)仅次于迁入地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吸引流入)。除了东部农村地区也有人口流出之外,上文列出的主要人口流出省份都是人口较为密集、农村人口比重较高的人口大省,而且这些地区的生育转变较晚、农村生育水平相对较高,因而能够持续输送大量的年轻劳动力。东部沿海地区和主要大城市是中国最早完成人口转变的地区,也是最早进入人口老龄化的地区,长三角一些地区的人口早在90年代就开始负增长,这些地区在经济快速发展时期无疑对外来年轻劳动力有巨大需求,而且需要持续引入外来劳动力维持经济发展。
流动人口的构成及变化
流动人口以年轻劳动力为主,高度集中在15~30岁这个年龄段。与国际上较为常见的流动人口年龄模式不同的是,中国流动人口大部分不带子女,因而15岁以下少年儿童占比极低,进而形成了农村留守儿童的问题。在过去30年间规模不断扩大的同时,流动人口的年龄性别构成也在发生变化,这个群体已不再完全是90年代以前的“打工妹”、“打工仔”,已婚流动者比例不断上升,更多的流动者不再是单身一人在城市打拼,而是与配偶子女同在流入地居住。妇女比例在流动人口中占了将近一半。沿海城市长期持续的经济增长创造了丰富的就业机会,面向流动人口提供的公共服务和相关政策日益改善,越来越多的打工者停止了钟摆式的流动,在城市中长期居留不再回到农村,流动人口的年龄中位数从1982年的23岁上升到2010年的29岁(即流动人口中有一半人在29岁以上)。2010年流动人口中离开户籍地6年以上的占24%,上海和北京的相应比例更高达32%和30%。2000~2010年间,35岁及以上流动人口的增长率远高于较低年龄组。因而流动人口规模的扩大不完全归功于新进入劳动年龄的年轻人。那些早年离家外出的打工者已成为较为稳定的城市居民,他们的子女也有很大一部分进入城镇劳动力市场就业,但是这两代人仍被标记为“流动人口”或“农民工”,尽管很多年轻人生长在城市、从未务农。
流动人口构成的另一个重要变化是受教育水平的快速提高。2010年的省内流动人口中男性和女性分别有44%和40%受过高中及以上教育,跨省流动人口中的相应比例也分别高达30%和27%,小学及以下受教育程度的比例显著下降。流动人口受教育水平的提高,一方面归因于近年来全国教育事业的发展普遍提高了青年人口总体的受教育水平,另一方面也说明一些地区通过提供更好的就业和发展机会成功吸引了受教育程度高的年轻人。与之相应的变化是,流动人口中从事专业技术人员比例有所上升,从事农业比例大幅度下降。流动人口构成的变化,将会影响未来人口流动和居留的变化趋势。
人口流动对人口结构和规模的影响
大量农村年轻劳动力流向东南沿海城市,无疑会改变流入地和流出地的人口结构和人口规模格局。它对社会经济和人口的影响有些在短期内明显可见,有些则是长期的。
农村向城市的人口流动无疑是城市人口增长的主要推动力。中国大部分城市人口的生育率长期保持在低于1.5甚至接近1的极低水平,80年代以前积累的人口增长惯性消失殆尽,人口自然增长的作用已经微乎其微。中国城镇居民规模自2011年起超过农村居民,乡城流动无疑在其中起到了重要作用。这一现象也可在其他发展中国家看到,例如泰国的乡城迁移对城市人口增长的贡献为80%,印度尼西亚为68%。
由于中国流动人口的主要流出地均为人口大省,流出人口对本地人口规模的影响远不及对流入地的影响,尤其对于人口流入相对集中的京津冀和长三角地区,这种影响尤为显著。北京市在努力实现经济持续高速发展的同时,力图控制城市常住人口规模,结果则是人口规模目标的不断突破。
不过,如果进一步考察流入人口对流入地人口结构的影响,则不难看出年轻劳动力的输入正是这些城市经济发展所需要的。以上海2010年人口形势为例(图2),20~39岁年龄组外来人口数量远远超过户籍人口。外来人口所带来的优势不仅在于数量,更是年龄优势。正是由于外来劳动力大量补充了本地户籍人口在年轻部分的数量萎缩,才能有效维持上海经济发展的活力。从图2还可看到,上海目前居民中20岁以下人口数量远远不足以替换即将退出劳动年龄的人口,按照上海目前经济发展势头,未来还需要源源不断地引进外来年轻劳动力加以补充。上海的情况对其他很多东部城市都具有代表意义,由于长期稳定的极低生育率,大部分城市人口已经先于全国进入老龄化阶段,户籍劳动年龄人口也在老化,如果不引进外来劳动力,很难满足经济增长对劳动力的需求,尤其是对年轻劳动力的需求。看来,控制城市人口增长的最根本办法,可能是调整经济规划和发展方式、降低对年轻劳动力的需求。
图2 分性别年龄户籍的上海常住人口规模,2010年(单位:万人)
(资料来源:上海市统计局: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
主要受人口流动的影响,中国农村的老龄化水平高于城镇地区,呈现城乡倒置的特征。在城镇化过程中,农村的年轻人迁往城镇地区,使得城镇地区的人口老化水平下降,农村地区的老化水平上升。从1982年起,农村地区65岁及以上人口占全部人口的5.0%,略高于城镇地区的4.5%。到2000年城乡差距继续扩大,农村地区65岁及以上人口占比7.4%,高于城镇地区的6.3%。截至2010年,农村地区的老年人口比例已高出城镇地区2.3个百分点。人口老龄化速度的地区差距也反映了人口流动的影响,2000~2010年老龄化速度最快的省份是甘肃(人口老龄化程度增长率为64.6%),其后依次是黑龙江、贵州、四川、重庆、青海、湖北、陕西、吉林、宁夏、内蒙古。老龄化程度增长最慢的是北京和天津,而上海的人口老龄化程度则在此10年间下降了12.3%,显然与这些地区的大量流入年轻劳动力有关。
依据流动人口对于不同地区人口老龄化的影响,可将全国划分为三类地区:A、受人口流动影响老龄化程度得到缓解的省(市、自治区)共有12个,其中缓解效果最为显著的地区依次为上海、北京、天津、浙江和广东等主要人口流入地;B、受人口流动影响老龄化程度更加严重的省(市、自治区)共有16个,其中安徽、江西、四川、重庆和湖南等人口流出大省的人口老龄化程度受劳动力流出的影响尤为明显;C、流动人口对本省人口老龄化影响不大,包括内蒙古、吉林、云南等以省内人口流动为主的地区。值得注意的是,人口老龄化得到缓解的地区都是经济发达地区,而人口老龄化因青年人流出而更为严重的经济欠发达地区在老年保障方面的条件也相对较差,这些地区农村的人口老龄化后果及其对社会经济的影响应受到高度重视。
人口流动未来发展趋势
回顾发达国家和新兴国家的城镇化进程和近20年的人口迁移流动,预计中国人口流动还会持续相当长时间,并且不会在短期内缩小规模。超大城市人口规模将继续增长,沿海的经济中心地区人口将更为密集,而中西部和东北地区将由于青年人的持续流出导致人口老龄化加速。不过随着流动人口构成的变化,可能在流动特征方面会与以往有所不同。
在工业化和城镇化过程中,城市人口比例增长往往呈“S”型,根据城镇化水平和进程可以划分为起步期、加速期、趋缓期和平稳期。已基本完成城市化的发达国家,最终的城镇化水平超过70%,甚至90%。世界上人口密度高于中国、城镇化水平超过60%,且人口超过5千万的国家有德国、菲律宾、韩国、日本、意大利和英国等。美、欧等发达国家的城镇化进程历经上百年,美国高速城市化发展阶段持续时间长达60年。而另一些国家的城市化过程则相当迅速,如日本和韩国仅用20年就走完了城市化高速发展阶段。中国的城镇化率刚超过50%,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正处于高速发展阶段,且还会持续相当长时间。农村流向城市的劳动力是人口城镇化的重要推动力量,未来还会有更多的农村人口迁往城市定居或就地成为城市居民。
尽管在国家的规划和政策带动下,近几年中西部地区的经济发展势头良好,但并不能改变多年形成的区域梯度格局,东部沿海地区的优势地位并未改变,对年轻劳动力的吸引力依然远超中西部。而80年代后出生的“新生代”农民工,也与上一代有所不同,他们更多人是为了见世面、学技术或离开农村到城市工作,更关注的是发展前途和提高技能,而非主要为了挣钱养家。尽管很多地区近几年连续增加农民工的工资,但工资收入并不是这些青年流动者考虑的唯一因素。除了更多就业机会和发展空间外,城市中的公共政策、医疗卫生服务、生活质量和社会文化环境等,都是吸引青年人的重要条件;为了孩子的教育留在城市,也成为相当多年轻流动父母选择在城市中居留的原因。而东部沿海地区在这些方面无疑具有相对优势。欧洲的跨境移民研究发现,高素质的流动者往往在选择迁入地时有更多考虑和更高标准,社会环境较差的地区在吸引高素质流动者时缺乏竞争力。在本地人口老化的趋势下,利用各种政策和条件吸引年轻高素质的流动者已成为欧洲各国之间的较量。中国东部沿海地区对于高素质流动者具有更强的吸引力。
人口变化也会影响未来人口流动走向。在独生子女比例较高、较为集中的地区,年轻人可能会首先选择距离较近的城市就业,或在父母需要时迁回到离家较近的城市,因而减少跨省流动、增加省内流动。有些地区如4个直辖市和辽宁、黑龙江、吉林、江苏,2005年30岁以下人口中独生子女占同龄人比例都超过40%;四川、浙江、内蒙古、山东和湖北的相应比例则在30~40%之间。事实上,2005~2010年间河南已超越四川成为人口流出第一大省,四川的人口变化应当是影响因素之一。
从对流动人口的需求角度看,东部沿海地区虽然已经人口众多,但仍需要大量年轻劳动力,其主要原因是这些地区的人口结构已经老化,而且随着共和国的同龄人步入老年,老化速度还会更快。对于一个人口而言,年龄结构的调整只有两种方法:加法和减法,即通过出生和迁入增加年轻人,通过死亡和迁出减少年龄较大的人。从目前发展趋势来看,这些地区的生育率长期走低、没有明显提升,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保障的完善,老年人健康状况日益改善、寿命延长、死亡率进一步下降。因此,当地无法有效补充年轻人,老年人的迁出也基本不可能。在这种情况下,引入年轻劳动力虽然增加了人口数量,但却是调节人口年龄结构、缓解人口老龄化的唯一方法。
维持经济高速增长,必然需要与年龄结构相适应的劳动力,在年轻劳动力需求和人口规模控制之间寻求平衡,也是欧洲发达国家和一些亚洲新兴国家共同面临的难题。例如新加坡在2013年1月的人口白皮书中,针对2025年人口开始萎缩的前景,提出鼓励结婚生育、欢迎移民的应对策略,计划每年引进1.5~2.5万年轻移民。对于新加坡这个城市国家来说,这显然将会增加居民数量、提高人口密度。虽然政府在白皮书别提出要注意结构和数量的平衡,会谨慎控制移民数量,但还是遭到一些新加坡公民的反对。看来,对“调整人口结构就需要做加法、如果不能多生孩子就只能多迁入年轻人”这个道理,不仅决策者需要有所认识,也需要得到社会共识。
讨论
在全国工业化、城镇化和经济全球化的大背景下审视最近20年的人口流动形势,虽然人口流动特征和流动人口构成发生了一些变化,但人口流动的区域模式和总体特征并未发生根本改变,预计未来也不会有显著变化。其根本原因是,人口流动主要由经济和人口因素所决定,也受到地形和气候等条件的影响,这些因素都具有自身的规律或相对的稳定性,如沿海城市经济中心的地位和城市人口老龄化的加速都是可以预见并基本不可能改变的。即使有各地政府不同政策的努力,无论是控制、推动还是引导,人口流动的大格局将不会发生突变。国际经验表明,仅靠政府“一厢情愿”式的数量调控和对准入门槛的设置,都不能阻拦劳动力的流入;而当劳动市场受到经济形势下滑或金融危机冲击时,这些外来劳动力会很快退出(如2008年以后的西班牙)。中国一些地区的“小城镇化”经历也说明没有就业机会的城镇是无法吸引年轻人的。因此,作为政府应当放弃违反市场经济规律和无视人口规律的调控政策,顺应大势积极采取应对措施。
大城市人口过分集中,可能会带来环境污染、交通拥堵等问题。为缓解这些矛盾,在政策引导人口合理布局,确保区域人口、环境、经济的协调发展方面,发达地区还有进一步作为的空间。流动人口分布的集中是产业布局、资源集中导致的,要使流动人口的布局更加合理均衡,就必须依据生态、环境状况合理规划产业布局和基础设施建设,使各区域的发展走入良性循环。目前,我国已形成的三大都市圈(长江三角洲都市圈、珠江三角洲都市圈、京津冀都市圈)吸收的流动人口占到全国流动人口的40%以上,如能继续加强大都市的经济辐射能力,扩大辐射范围,带领周边一批中小城市的发展,既可缓解流动人口过于集中的状况,也可促进人口、环境、经济之间的良性互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