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灾害治理项目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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灾害治理项目

第1篇:灾害治理项目范文

[关键词]地质灾害;防治工程;风险管理;控制策略

中图分类号:TM71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7)15-0157-01

一、引言

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在整个建筑行业发展过程中具有重要作用,其整个防治流程比较复杂,防治技术人员要做好前提的检测和项目评估工作,根据地质防治工程的管理要求制定出合理有效的管理方案。项目风险管理贯穿于整个地质灾害防治工程项目的全过程,地质灾害防治工程与其他施工项目存在着明显的不同之处,风险系数相对较高,在整个地质灾害防治工程项目的风险管理中处于主导地位。因此为了确保建筑企业人生财产安全,技术人员要加大风险管理力度,从细节问题抓起,对不同的风险影响因素展开分析探究,才能对整个工程项目进行灾害防治,将风险问题与政策环境及技术水平有效结合,才能真正意义上实现地质灾害防治工程项目的风险管理。

二、地质灾害防治工程项目风险管理的基本类别

1、政策与环境风险

(1)风险管理的构成因素

政策与环境风险作为地质灾害防治工程项目风险管理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存在着不同化的风险问题,政策风险管理受国家规章制度的制约,主要是指由国家规定的标准方案出现更改作废等现象从而产生的一系列风险问题。环境风险管理受地形、自然灾害的影响,主要是由不同性质变化带来的风险问题。

(2)风险管理控制

政策风险需要进行一定的管理控制,在整个控制过程中需要制定缓冲期限。因此技术人员在施工过程中要及时核对信息,加强风险问题的管理与控制。而环境风险问题具有不可预测性,随时可以出现不同的问题。因此在地质灾害防治工程项目管理过程中技术人员要加大信息数据的搜集渠道,全面了解完成气象、水文、地质条件的信息因素,并展开探究分析工作,各部分做好沟通交流工作,制定出合理有效的风险管理措施。总而言之,面对政策与环境风险时,要从实际情况出发进行科学的预测和管理,提前做好预防工作,从而将风险问题降到最低。

2.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进度管理中存在的风险问题

(1)风险问题产生的基本原因

地质灾害防治工程项目中风险问题的产生于建筑企业单位的管理手段有着直接关系,经调查发现,除了实施单位外,业主、设计监理单位等相关部门的管理策略都或多或少的影响了建筑项目的施工进度。在地质灾害防治工程项目管理中受施工条件的影响,导致前期设计的勘察报告与地质条件存在着一定的差异,从而影响了整个项目的施工进度,不然会停止生产,严重的情况下整个立项重新开始。技术人员在管理过程中技术方面的失误也会延长工期,当管理措施不合理时,容易引发安全事故。在选用新型材料时没有进行安全质量性能检测,就投诉使用,导致了不同细节问题的产生。组织管理部门管理不够到位,没有正确引导每一位施工技g人员,地质灾害防治工程项目作为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对工期进度有着较高的要求,因此需要投入足够的时间进行管理,以此减少不良问题的出现,如果流水施工组织失误,没有及时调配更新机械设备都会影响施工进度。在整个施工流程操作中,意外事故随时可以产生,比如说地质灾害引发的安全事故会导致企业单位破产,多种因素的出现,影响了地质灾害防治工程项目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2)进度风险管理控制

对于地质灾害防治工程项目来说进度风险管理控制问题是施工项目管理过程中比较常见的问题,大部分工程项目很难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工程任务。因此,在实际工作管理流程中,要从实际情况出发进行方案编制,并留有足够的缓冲时间,从而确保整个工程项目的质量水平。在编制进度计划表时所涉及的内容比较全面,其中主要包括活动时间估算、项目进度规划等内容。活动排序与时间估算对整个地质灾害防治工程项目中的风险管理是至关重要的。当出现影响因素时,技术人员能够采取科学有效的管理办法进行维护,及时与项目相关方取得提前联系。另外,在施工的过程中,还要定期对施工进度进行监测分析,如果与实际要求的进度存在一定的偏离,则需要加大管理手段。

3.财务风险管理问题

财务风险问题是指在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资金短缺、超支等问题,如果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维护处理,就会带来更大的风险问题。从工程项目的实践经验可以得出,大部分项目都会导致财务风险问题产生,因此,需要财务风险管理人员编制成本报表进行费用估算和控制。其中,资源计划主要是指具有潜在价值的资源进行计划编制利用,而对于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来项目来说根据自身的特征进行资源的利用和配置。费用估算要对项目中的资金成本紧张规划调整,掌握开支偏离计划的具体原因。

4.技术风险问题的管理控制

技术风险要在地质灾害防治工程项目施工基础上选用新点材料和技术进行管理控制,由于同类工程项目较为稀缺,因此参考经验也比较少,由此产生不可预测的风险问题。再加上技术人员的技能水平和综合素养达不到规定的要求也会导致大量的风险问题产生,技术风险问题在地质灾害防治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还是比较少见的,但是对工程项目的应用有着重要影响,在实际施工管理上要引起高度重视,明确风险管理控制的基本操作流程,做好风险问题分析,在对风险进行量化的前提下,采用针对性方法进行风险问题调控。分析时应注意将不同的影响因素与实际情况相互结合,充分掌握项目风险存在的因素。编制科学有效的风险应对方案:技术人员在全面掌握项目所存在的技术风险问题后,加大创新管理力度,有针对性的提出应对的措施,同时做好质量监督工作,有利于促进后续工作的顺利开展。还要进行方案评估措施管理控制,要听取专家和现场人员的的重要意见,从而确定最佳监控与管理办法,注重项目利益的全面发展,进行方法审批核查,严格执行各项管理工作。

三、结语

综上所述,对于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来说直接影响着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因此在实际项目施工风险问题管理上要引起高度重视,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程项目风险的管理与控制工作,从用户的基本需求出发,从而确保工程质量水平,为我国“防灾减灾”奠定了基础条件,有利于推动社会的稳定发展,确保其真正发挥实际作用。

参考文献:

[1] 邵生龙.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管理中不足点及改进[J]. 财经界(学术版),2016,(13):53-54.

[2] 王大斌. 浅谈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的质量管理[J]. 中国集体经济,2016,(13):53-55.

[3] 朱忠荣,李新哲,杜颖. 地质灾害防治工程造价管理探讨[J]. 建筑经济,2013,(09):58-60.

第2篇:灾害治理项目范文

一、梧州市地质灾害治理的基本做法

(一)领导挂帅,把地质灾害治理列为民生一号工程

XX年,广西在全区地质灾害防灾预案中,就已将梧州市列为地质灾害高发区。XX年,梧州市便开始实施地质灾害治理工程。XX年,市委、市政府正式把地质灾害整治作为今后几年工作的一号工程,专门成立了以市委书记、市长亲自挂帅的地质灾害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组织、指挥、协调和落实地质灾害治理工作。同时,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地质灾害整治的日常工作,由市国土资源局局长担任办公室主任,工作人员由市人大、国土局、建规委、市政局、发改委等部门人员组成,并设立了工程项目组、工程技术组、项目资金组、房屋拆迁组、房源安置组、综合信息组等6个小组,按其职能分别开展工作。3个城区也相应成立地质灾害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责任区,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地质灾害治理工作。

(二)强化责任,严格实施地质灾害治理方案

1、制定“6.8”灾害治理方案。“6·8”灾害发生后,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及时组织国土局、建规委、市政局、发改委、环保局等相关部门和单位,配合广西地质环境监测总站以及广西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察院、桂林水文工程地质勘察院等有地质灾害防治勘探、设计、施工资质的专业队伍,对市区地质灾害进行详细调查和勘测,为全市地质灾害防治提供基础资料。并编制了《梧州市区“6·8”灾害治理方案》,根据灾情及分布情况,按照“统筹安排、连片治理、方便工作”的原则,将210个地质灾害点列为急需治理的灾害点。该治理方案于XX年7月28日获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对210个灾害点的治理工程措施有2种,一是采取截水渠、重力挡土墙、锚杆挡墙、抗滑板桩、锚杆格构、挂网喷砼护坡等永久治理工程措施;二是采用绿化护坡、筑拦沙坝、建沉沙池、修排水渠等临时防护措施。所有治理工程项目均由市地质灾害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委托广西3家有甲级地灾勘查设计资质的单位和市内3家有地质灾害设计资质的单位进行勘查设计,将项目分门别类,相对重大、危险的工程项目由广西设计单位负责,相对中型及小型工程项目由梧州市内设计单位分城区限时完成。

2、明确地质灾害治理目标、责任。市委、市政府要求210个治理点必须赶在XX年汛期到来之前完成主体工程,以发挥防灾抗灾作用。在时间紧、任务重、施工难度大、不少治理点交通不便的情况下,市政府进一步落实责任,要求层层签订目标责任状,使210个治理项目均落实了责任单位、责任人(包括项目责任人、技术责任人、行政责任人)和具体工作目标,并在新闻媒体上进行公告,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建立了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问责制度,市委、市政府于XX年2月出台了《梧州市地质灾害整治工作问责暂行办法》,明确了问责对象在整治地质灾害中,不履行、不正确履行职责或履行职责不力,或者在整治过程中措施不力,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行为将被问责,并规定了问责方式和程序。

(三)积极筹集地质灾害整治项目资金,严格资金管理

该市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面广量多,所需投资巨大。为解决整治资金不足的问题,梧州市除了积极争取国家、自治区补助资金外,市政府自筹部分资金。同时,还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有关规定,按照“谁引发,谁治理,谁受益,谁治理,谁使用,谁治理”的整治原则,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治理。210个急需整治的灾害点中,有50个灾害点确定了整治责任单位,如公路局后山边坡,全部由公路局自筹资金实施整治;有38个灾害点由市直、区直、中直机关共56个部门单位捐助资金进行治理。由于发动社会各方力量共同参与地灾治理工作,从而有效缓解了资金的压力,确保治理工作的推进。

地质灾害治理资金的使用,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进行管理,执行资金的支付程序,每月下旬由分管财政的副市长主持召开资金调度会,审定各城区地质灾害治理项目业主的资金支付额度,然后按规定代扣税金并经财务总监复核后,直接支付给施工队伍(业主),这样既保证了项目建设资金需要,又防止资金被积压、挪用。

(四)严把工程质量关

该市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办法对治理工程质量实施监督。一方面从市内各设计单位抽调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质量检查组对各项目进行实时跟踪检查,尤其是在施工中不定期深入工地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及时报市地灾办,由市地灾办项目联系人加强督促落实。质量检查组经常同各项目的监理、设计和施工队伍及时沟通、协调,尽量在施工现场将问题及时解决,确保项目按时按质推进。另一方面,根据国土资源部《滑坡防治工程设计与施工技术规范》及重庆市的做法,由市地灾办请示市政府同意,下发了《关于市区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验收有关问题的通知》,统一了验收的资料,明确了各类地质灾害治理的验收标准、程序。并委托广西两家有检验资质的单位对各治理项目的关键工序如抗滑桩、锚杆、锚索、挡土墙等进行随机抽样检验,出具检验报告书。经过检验,目前治理工程绝大部分项目都达到设计要求,对个别不达设计要求的,则由设计单位提出意见,施工队及时采取补救措施,补充完善并验收合格后方可通过验收。

二、有效整治地质灾害的几点思考

梧州市大规模整治地质灾害是近几年的新工作,没有更多经验可循。通过几年的实践,我们认为梧州市目前的地质灾害整治工作应重视以下几个问题:

(一)地质灾害治理的责、权、利尚需进一步明确

梧州市“6.8”治理方案按“谁受益,谁治理,谁引发,谁治理,谁使用,谁治理”原则去实施。但由于历史原因,市区山多平地少,随着人口不断增多,居民建房不断自山脚向山顶扩展,房屋依山而建,且无规无序,造成大量的植被破坏、水土流失,加之房屋密集,边坡支护及排水设施不到位,每逢暴雨季节,山体经常崩塌塌坡而引发地质灾害,危及周边房屋的安全,其责任认定难度较大。如“6·8”灾害是属自然因素造成还是因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很难确定,因为很多都是七八十年代建设的房屋,完全认定由责任单位或房屋所有者承担治理责任难度大。另一方面,一些确需治理的边坡,在实施工程治理时必须拆除部分周边房屋,需要给予拆迁补偿,这部分资金若由责任单位或房屋所有者承担有难度,若由政府全部出资治理和补偿,又会使群众产生依赖心理,认为地质灾害治理是政府的责任。因此,目前梧州市规定,近几年房地产公司建设的项目以及企事业单位所在地的边坡治理责任,由这些房地产单位、部门承担;而私人住宅及原单位(部门)70~80年代建设项目和学校的边坡需进行地灾治理的都由政府实施治理。今后,必须进一步明确治理责任主体,居民房屋等所有受益者,应该有一份治理责任,也就是要担负一定比例的治理费用;对于需搬迁避让的,政府只给予经济补助,而不能作为房屋拆迁补偿全额补足,也就是不能完全依赖政府。

(二)必须统筹考虑、全面规划、分步实施

梧州市区地质灾害点多面广,受威胁人口多,且很多房屋建在山上,如何保证老百姓不被地质灾害威胁需要全市统一规划,全盘考虑,科学治理。一方面地质灾害的整治不能为治理而治理,应与城市旧城改造结合起来。如对石鼓冲、平民冲、冰泉冲等万秀区河东片80年代前建在山上的房屋实行搬迁,进行集中安置,并对河东片的土地进行城市建设,既可以进行旧城改造,又可以改善居民的居住环境,彻底消除地质隐患,让居民安居乐业。另一方面地质灾害治理必须与城市景观改造相结合。梧州市属于一个山城,应利用山来点缀、装饰城市,使之更漂亮、美观。因此,工程措施必须结合山坡以及周边环境、建设物的特点,有些植被、建筑物和设施能保留的,应尽量保留,对景观有影响则在设计时就应考虑拆除,根据山坡的不同景观而采取不同治理措施,以达到既消除地灾隐患,又改善城市景观的效果。由于地灾点多且广,要全面彻底整治,还有较长的路要走,目前只是实施近期整治,而中期、远期整治必须严格按照《梧州市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XX~2020年)全面分步实施。

(三)解决好治理经费不足的问题

根据《梧州市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XX~2020年),梧州市区近、中、远期整治地质灾害的勘查和治理经费估算需3亿元,搬迁避让费用2.5亿元,共计需5.5亿元。目前已累计投入2亿元,资金不足还需要多方筹措解决。目前除积极争取上级补助支持外,还尝试通过地质灾害治理产生的效益以及银行贷款来弥补资金的不足。

第3篇:灾害治理项目范文

第一条为加强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和施工单位资质管理,保证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质量,有效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危害,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申请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和施工单位资质,实施对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和施工单位资质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是指对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地质灾害或者地质灾害隐患,采取专项地质工程措施,控制或者减轻地质灾害的工程活动。

第三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和施工单位资质,均分为甲、乙、丙三个等级。

第四条国土资源部负责甲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和施工单位资质的审批和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乙级和丙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和施工单位资质的审批和管理。

第五条从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和施工活动的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在资质证书许可的范围内承担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县级以上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从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和施工的单位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章资质等级与业务范围

第六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单位的各等级资质条件如下:

(一)甲级资质

1.注册资金或者开办资金人民币五百万元以上;

2.技术人员总数不少于五十名,其中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三十名且具备高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十名;

3.近三年内独立承担过五项以上中型地质灾害勘查项目,有优良的工作业绩;

4.具有与承担大型地质灾害勘查项目相适应的钻探、物探、测量、测试、计算机等设备。

(二)乙级资质

1.注册资金或者开办资金人民币三百万元以上;

2.技术人员总数不少于三十名,其中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十五名且具备高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五名;

3.近三年内独立承担过五项以上小型地质灾害勘查项目,有良好的工作业绩;

4.具有与承担中型地质灾害勘查项目相适应的钻探、物探、测量、测试、计算机等设备。

(三)丙级资质

1.注册资金或者开办资金人民币一百万元以上;

2.单位技术人员总数不少于二十名,其中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十名且具备高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三名;

3.具有与承担小型地质灾害勘查项目相适应的钻探、物探、测量、测试、计算机等设备。

第七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单位的各等级资质条件如下:

(一)甲级资质

1.注册资金或者开办资金人民币二百万元以上;

2.技术人员总数不少于三十名,其中岩土工程设计、结构设计、工程地质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十五名且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八名;

3.近三年内承担过五项以上中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任务,有优良的工作业绩;

4.具有与承担大型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设计相适应的设计、测试、制图与文档整理设备。

(二)乙级资质

1.注册资金或者开办资金人民币一百万元以上;

2.技术人员总数不少于二十名,其中岩土工程设计、结构设计、工程地质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十名且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五名;

3.近三年内承担过五项以上小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任务,有良好的工作业绩;

4.具有与承担中型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设计相适应的设计、测试、制图与文档整理设备。

(三)丙级资质

1.注册资金或者开办资金人民币五十万元以上;

2.技术人员总数不少于十名,其中岩土工程设计、结构设计、工程地质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五名且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三名;

3.具有与承担小型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设计相适应的设计、测试、制图与文档整理设备。

第八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单位的各等级资质条件如下:

(一)甲级资质

1.注册资金人民币一千二百万元以上;

2.岩土工程、工程地质、工程测量、工程预算专业技术人员和项目经理、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等管理人员总数不少于五十名;

3.近三年内独立承担过五项以上中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项目,有优良的工作业绩;

4.具有与承担大型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施工相适应的施工机械、测量、测试与质量检测设备。

(二)乙级资质

1.注册资金人民币六百万元以上;

2.岩土工程、工程地质、工程测量、工程预算专业技术人员和项目经理、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等管理人员总数不少于三十名;

3.近三年内独立承担过五项以上小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项目,有良好的工作业绩;

4.具有与承担中型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施工相适应的施工机械、测量、测试与质量检测设备。

(三)丙级资质

1.注册资金人民币三百万元以上;

2.岩土工程、工程地质、工程测量、工程预算专业技术人员和项目经理、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等管理人员总数不少于二十名;

3.具有与承担小型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施工相适应的施工机械、测量、测试与质量检测设备。

第九条除本办法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规定的资质条件外,申请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和施工资质的单位,还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其中申请施工资质的单位必须具备企业法人资格;

(二)有健全的安全和质量管理监控体系,近五年内未发生过重大安全、质量事故;

(三)技术人员中外聘人员不超过百分之十。

第十条甲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和施工资质单位,可以相应承揽大、中、小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勘查、设计和施工业务。

乙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和施工资质单位,可以相应承揽中、小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勘查、设计和施工业务。

丙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和施工资质单位,可以相应承揽小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勘查、设计和施工业务。第十一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分为大、中、小三个类型。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大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

1.治理工程总投资在人民币二千万元以上,或者单独立项的地质灾害勘查项目,项目经费在人民币五十万元以上;

2.治理工程所保护的人员在五百人以上;

3.治理工程所保护的财产在人民币五千万元以上。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中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

1.治理工程总投资在人民币五百万元以上、二千万元以下,或者单独立项的地质灾害勘查项目,项目经费在人民币三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

2.治理工程所保护的人员在一百人以上、五百人以下;

3.治理工程所保护的财产在人民币五百万元以上、五千万元以下。

上述两种情况之外的,属于小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

第三章申请和审批

第十二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和施工单位资质的审批机关为国土资源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和施工单位资质申请的具体受理时间,由审批机关确定并公告。

第十三条申请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和施工资质的单位,应当在审批机关公告确定的受理时限内向审批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资质申请表;

(二)单位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和设立单位的批准文件;

(三)在当地工商部门注册或者有关部门登记的证明材料;

(四)法定代表人和主要技术负责人任命或者聘任文件;

(五)当年在职人员的统计表、中级职称以上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名单、身份证明、职称证明;

(六)承担过的主要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有关证明材料,包括任务书、委托书或者合同,工程管理部门验收意见;

(七)单位主要机械设备清单;

(八)质量管理体系和安全管理的有关材料;

(九)近五年内无安全、质量事故证明。

上述材料应当一式三份,并附电子文档一份。

资质申请表可以从国土资源部的门户网站上下载。

第十四条申请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和施工资质的单位,应当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资质单位在申请资质时弄虚作假的,资质证书自始无效。

第十五条申请甲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和施工单位资质的,向国土资源部申请。

申请乙级和丙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和施工单位资质的,向单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申请。

第十六条审批机关应当在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完成审批工作。逾期不能完成的,经审批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再延长十日。

第十七条审批机关受理资质申请材料后,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评审。专家评审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审批时限内。

对经过评审后拟批准的资质单位,审批机关应当在媒体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七日。

公示期满,对公示无异议的,审批机关应当予以批准,并颁发资质证书;对公示有异议的,审批机关应当对其申请材料予以复核。

审批机关应当将审批结果在媒体上予以公告。

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批的乙级和丙级资质,应当在批准后的六十日内报国土资源部备案。

第十八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和施工单位资质证书分为正本和副本,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和施工单位资质证书,由国土资源部统一监制。

第十九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和施工单位资质证书有效期为三年。

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从业的,应当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三个月内,向原审批机关提出延续申请。

审批机关应当对申请延续的资质单位的从业活动进行审核。符合原资质条件的,换发新的资质证书,有效期从换发之日起计算。经审核,发现达不到原资质条件的,不予办理延续手续。

符合上一级资质条件的单位,可以在取得资质证书两年后或者在申请延续的同时,申请升级。经审核,符合本办法规定的上一级资质条件的,审批机关应当换发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

第二十条资质证书遗失的,在媒体上声明后,方可向原审批机关申请补领。

第二十一条资质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的,应当及时到原审批机关办理资质证书注销手续。需要继续从业的,应当重新申请。

资质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等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在变更后三十日内,到原审批机关办理资质证书变更手续。

资质单位破产、歇业或者因其他原因终止业务活动的,应当在办理营业执照注销手续后十五日内,到原审批机关办理资质证书注销手续。

第四章监督管理

第二十二条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和施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时,被检查的单位应当配合,并如实提供相关材料。

县级以上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检查中发现资质单位的资质条件与其资质等级不符的,应当报原审批机关对其资质进行重新核定。

第二十三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和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和施工业务手册,如实记载其工作业绩和存在的主要问题。

第二十四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和施工单位,应当建立严格的技术成果和资质图章管理制度。资质证书的类别和等级编号,应当在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有关技术文件上注明。

第二十五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和施工单位承担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发生重大质量事故的,事故责任单位应当停止从业活动,并由原审批机关对其资质条件进行重新核定。

第二十六条资质单位的技术负责人或者其他技术人员应当参加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和施工业务培训。

第二十七条承担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的资质单位,应当在项目合同签订后十日内,到工程所在地的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备案。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跨行政区域的,资质单位应当向项目所跨行政区域共同的上一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备案。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八条资质单位不按照本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及时办理资质证书变更、注销手续的,由县级以上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可以处五千元以下罚款。

第4篇:灾害治理项目范文

【关键字】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造价控制

[Abstract] the geological disaster is a common problem in our country, its impact on the living environment of people, has an important influence on the development of the national economy. Therefore, every country will increase the geological disaster management project investment. This involves the cost management of geologic disaster control engineering. My own research according to the author, the geologic disaster control project cost control box management analysis.

[keyword] geological hazard, control engineering, cost control

中图分类号:TU72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一.前言

加强对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造价管理和控制,不仅仅可以为工程施工企业节约造价,同时还能够以更加优化的施工组织和技术完成高标准和高质量的质量工程,其对施工企业的意义十分重大。本文以汶川地震灾害治理工程为例进行分析。

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造价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造价管理认识上的片面性

造价管理是一项全员参与的系统工程,是技术与经济的结合。但目前不少地勘施工企业造价管理所需的大量信息流不能有效流转,导致技术与经济的脱节,整个造价管理缺乏系统观念。如技术人员提出的施工方案虽然能够完成设计要求,但从经济方面考量,却不是最优化的,大大缩小了施工企业的利润空间;又如技术人员提出的有些技术方案表面上看局部可能会增加造价,但从整个项目的生命周期看是可以节约造价的,这样的方案往往由于缺乏系统的经济比较而流产。这些都是技术与经济不相结合的结果。

2.项目造价预测上的滞后性

当前,许多地勘施工企业在投标阶段仍是由公司经营部按照政府规定的预算定额跳过项目造价预测,直接计算项目投标价格。对完成投标项目所需造价只是一种平均的、粗略的估计,若项目中标,再由公司造价部重新对这个工程项目的造价进行详细地测算或直接简单地按照中标价确定一个降低比率,以此作为目标造价。这样做的结果一是造价粗糙;二是造价滞后,不利于执行。

3.考核机制上的不完善性

相当部分地勘施工企业考核机制落后,责权利并不真正对称。由于制度不健全,考核不力,或只奖不罚,或奖罚不到位,给造价管理工作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在项目执行过程中,项目实施与造价管理脱节,项目部只知道花钱,只知道把项目按时、按质交出来,并不在乎花多大代价。

三.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造价控制盒管理的对策

1.勘查阶段造价控制优化

勘查的目的在于查明地质灾害的成因、特征、稳定状况,并预测其今后的发展变化趋势,为治理工程方案选择和治理工程设计提供科学依据。

地质灾害勘查不同于岩土工程勘察,常用的勘查手段主要包括地形测量、地质测绘、钻探、物探、试验等,通过这些手段查明灾害体规模、形态、结构特征,计算分析评价其稳定性,对灾害体发展趋势和危害性进行分析预测,在此基础上制定出灾害体工程治理方案,进行投资估算,为政府决策提出科学理论依据。勘查阶段主要通过合理地布置勘查手段、勘查工作量,来实现这一阶段的造价控制。按现行国土资源部于 2006 年6月5日颁发的滑坡、崩塌、泥石流灾害勘查、设计、施工行业标准,对灾害体测量比例尺精度,勘探线布置(间

距、孔深)等按不同勘查阶段都作了明确规定,如对滑坡复杂场地,可研阶段勘查不少于 1 纵1横剖面,主勘探线间距为40~80m,辅助勘探线间距为40~120m;设计阶段勘探纵向不少于3条剖面,勘探线间距为40~60m。按此设计阶段勘查技术要求,仅钻探工作量对于茂县德胜寨滑坡勘查来讲,共布置钻孔23个,总进尺965m,按计价格[2002]10 号文《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钻探勘查费为119.44 万元。

但通过我院专家和专业技术人员现场调查、测绘分析, 由按技术要求布置的23个孔减至15个孔,后通过省内专家经验打分评比,在此基础上又进行优化,最终确定的钻孔12个,总设计进尺518m,经收费标准计算,钻孔勘探费为68.98 万元,仅此一项比按规范原勘查设计方案费用减少了53%。

2.设计阶段造价控制优化

勘查工作后,根据灾害体的特征提出治理工程比选方案即可研方案,根据两方案比选或多方案比选,推荐最佳方案,进行优化后做为初步设计方案;在初步设计方案的基础上再优化,进行分项工程设计、工程布置等,提出施工工序、施工方法和施工要求,并进行施工组织设计等,完成治理工程施工图设计。

(一)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

在明确工程功能的前提下,充分发挥设计创造精神,在可研阶段,提出各种实现治理目的的方案,经过价值分析,从中选取最合理的经济方案。建筑材料费用通常占工程造价的50%-70%,同时建筑材料的质量直接影响工程质量,因此尽量选用质优价廉的材料,,从而提高价值。该阶段控制造价的关键在于勘查报告结论的准确可靠性,如岩土力学参数选取的正确性,所计算稳定性与宏观表象判断是否一致,进而证明计算的下滑力、推力等的准确性。工程结构设计大多沿用材料力学、结构力学的弹塑性理论,该过程对造价控制所起作用不大。

另外,工程项目的重要性决定工程结构和岩土力学安全系数的取值,因此,设计人员还应对拟建工程规划有所了解,如位于茂县回龙村2组的回龙滑坡在可研方案中,提出抗滑桩和锚索两种不同方案,从技术上都可行。从经济上比较,在取设计工况 1.15 安全系数下,方案一比方案二总投资少92.30 万元,推荐抗滑桩方案。考虑到该滑坡目前只威胁到前缘居民 5 户20 人和进沟 1 条机耕道,专家评审时提出,安全系数可按 1.05 防治,工程治理费用节约42.20 万元。采取同样的抗滑桩方案,在不同安全系数取值情况下,工程治理费用比原来减少了54%。

(二)优化使用功能

价值工程的核心是功能分析,对分项工程每项功能进行分析,比较各项功能之间的比重,在达到防治地质灾害目的的同时,尽量达到美化、工程措施与自然景观和谐的效果,尤其是在风景名胜区。目前在震后灾区重点地质灾害治理设计中,除治理灾害本身外,还应兼顾城区、集中人口区生态环境的美化,提高灾区人民生活质量。

3.投标阶段的造价管理

对于投标阶段的造价管理,主要是进行造价测算,以确定投标报价。造价测算是一项具体而系统的工作,要根据施工现场踏勘,结合工程的特点,确定工艺流程、选用合适的施工技术措施、制定合理的施工组织措施、进行机具的配置、工种结构和人员的选配;根据招标文件确定材料到场的实际价格;根据工程所在地与现驻地的远近,计算人员机械调遣和现场管理费用;根据项目工期要求计算工程总体施工费用;在此基础上,确定各类税金、计算投标费用、预计保修服务费,从而测出工程的直接支出,并以此作为投标的最低底价。

4.施工阶段造价控制优化

(一)施工组织方案的优化

施工阶段的造价控制是一个动态而又复杂的过程,要从根本上解决造价控制的问题,首先要有一个稳定的项目管理组织,其次造价控制的思想深入人心,最后每个人都能积极参与到建筑项目的造价控制工作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所以说,组织措施是解决造价控制问题的关键。

(二)加强质量和工期管理

在施工过程中严把工程质量关,采取防范措施,消除质量通病,做到一次成型,一次合格,杜绝返工现象所造成的人、财、物等大量的投入。可通过制定详尽的节约增效的管理制度,减少材料浪费,降低工程造价;对材料操作损耗特别大的工作,由生产班组设专人负责造价监督。实行奖罚措施,调动节约积极性。结合施工方法,进行建筑材料使用的比选,在满足功能要求的前提下,通过代用、改变配合比等方法降低材料消耗。结合施工方法,进行施工机械设备选型设计,确定最优化的机械设备的使用方案。严格控制建筑项目施工的进度计划,根据施工的进度计划及时组织材料、构件的供应,保证项目施工顺利进行,防止因停工待料造成损失;定期进行造价核算,对施工项目的各项费用实施有效控制,发现偏差则分析原因,并采取措施纠正,从而实现造价目标。

5.工程结算阶段的造价管理

包括工程验收后的结算和工程款的回收工作。要做好工程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汇总、归档,及时办理竣工决算,以明确债权、债务关系。同时应指定专人负责与业主方联系,力争尽快回笼资金。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在我国比较多,加强对治理工程的造价控制和管理,不仅可以保证治理工程的质量,还对施工企业的具有重大的意义。

参考文献:

[1]吴国华; 周华 浅谈政府投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造价控制与管理“资源保障 环境安全——地质工作使命”华东六省一市地学科技论坛文集2011-11-26中国会议

[2]朱忠荣; 蔡启龙; 寇国祥 试论监理在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中的控制作用中国地质灾害与防治学报2005-06-30期刊

[3]张剑 镇江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管理中的问题与对策探讨江苏地质2008-03-28期刊

第5篇:灾害治理项目范文

关键词:群测群防;预警预测;应急机制;项目评估;技术调查

中图分类号:P69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9944(2010)10008103

1 引言

长兴县在创建浙江省群测群防“十有县”过程中,通过不断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制度,强化县、乡、村群测群防三级网络建设,加强与气象部门的紧密合作,不断提高预警预报能力,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培训,大力推进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工程治理与搬迁,开展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加强地质灾害基础性调查,为防治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得到了长兴县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广大人民群众的地质灾害防治意识逐步增强,近几年来建立和完善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分工负责、协调一致、反应迅速的应急反应机制,长兴县没有发生过一起因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事件,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环境。

2 长兴县地质灾害基本情况

长兴县县域面积1 430km2,现辖10镇6乡2街道,行政村254个,总人口62万人。地形复杂、地势西高东低,呈现“六山一水三分田”的地貌。长兴县地质灾害有滑坡、崩塌、地面塌陷和泥石流4种类型。主要分布在西北部的白岘、煤山、槐坎、二界岭等乡镇。根据《长兴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08~2015),全县易发区面积580km2,占县域面积的40.6%。地质灾害(隐患)点28处,其中滑坡11处,地面塌陷3,崩塌1处、泥石流通13处。2009年发生2处地质灾害。30个地灾(隐患)点共涉及12个乡镇和街道24个行政村,威胁59户、244人、950万财产安全。长兴县地质灾害的形成,主要与地形地貌、地层岩性有关。同时,切坡建房、矿山开采、弃碴、修路、陡坡开垦等人为活动也是近年来引发地质灾害的重要因素。

3 地质灾害的主要防治措施

长兴县坚持“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全面规划,突出重点”的工作原则,国土资源部门认真履行组织、协调、指导、监督的职责,充分发挥群测群防三级网络的作用,协同各乡镇和部门,出色完成了地质灾害防治任务,全县至今未发生一起因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事件,确保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了社会稳定。第一轮防治规划实施以来,县财政共投入地质灾害监测和治理资金2 000多万元,完成14个治理项目,搬迁农户4家。

3.1 领导重视,责任到位

长兴县政府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长兴县委常委会和政府常务会议多次研究部署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长兴县主要领导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亲自调研,指导工作,并成立县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今年以来,为了推进十有县深入有序开展,长兴县政府召开了全县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创建工作会议,强调通过创建活动,使长兴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水平和能力有全面提高。

3.2 建立健全制度,完善应急机制

近几年建立并完善了地质灾害防治的各项制度,落实各职能部门的防灾职责。制定了《长兴县地质灾害应急预案》、《长兴县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操作手册》、《长兴县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从2009年起,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防范纳入到长兴县防汛指挥统一系统中,长兴县防汛办对全县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分布、类型、危害程度及责任人的信息,以文件形式下发到各乡镇。乡镇和街道办每年编制年度防治预案。每个隐患点的防灾预案发放到乡镇、村和国土所。国土局制定了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每年暴雨天气,局机关组织了6个应急小分队组,由局领导带队,深入地质灾害隐患点巡查,协同乡镇做好群众撤离转移工作。

3.3 群测群防网络发挥积极作用

按照“预防为主,分工负责”的原则,明确责任,层层落实,部门、乡镇、村三级都建立了汛期地质灾害巡查制度、汛期值班制度、地质灾害速报制度,建立了防灾应急机制,形成了县、乡镇、村三级防治网络。国土局制定了《地质灾害巡查职责暂行规定》,建立巡查台帐和值班记录。制作了《防灾通知书》和《撤离通知书》,遇到特殊天气,向群众下发。每年调整、发放防灾避险明白卡,今年邀请规划编制单位,对明白卡的发放对象重新进行了一次调查,共发放明白卡110份。

3.4 提升预警预测能力

预警预测能力是地质灾害防治的重要前提。为了提高公众的防灾意识,每年5~9月在长兴电视台播出地质灾害等级预报。长兴县气象局通过预警信息平台,乡镇分管领导、村级监测责任人及国土部门相关人员发放降雨信息。长兴县国土局利用系统信息平台,发送特殊天气地质灾害防治指令。长兴县防汛指挥部也在最短的时间内将气象的动态情况进行通报,有效地推进了防灾预警预报机制的实施。加强技术监测,并在太傅变电所和白岘三洲山2个滑坡(隐患)点安装了滑坡自动伸缩仪。

3.5 推进工程治理和农户搬迁

避让与治理是降低地质灾害危害的有效途径,坚持防、治结合的原则,积极推进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治理。2007年长兴县建立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资金来源是采矿权价款的5%。几年来,充分用好、用足县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大力推进隐患点的工程治理。到目前已累计完成10项治理工程,搬迁4家。先后完成了煤山尚儒小学后山滑坡、白岘三洲山村茅山后山滑坡、和平周坞山、方家庄滑坡、龙山川步古山庵泥石流等项目的治理,大大减轻了当地的防灾压力。

3.6 开展宣传,营造浓厚氛围

充分利用4.22世界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等,通过电视报道、报纸专栏、发放宣传资料、上门赠送防灾年历等多种形式,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全民普及。根据省厅部署,联合县委组织部、县建委和县教育局,共同开展了全县农村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培训行动。为了贯彻《浙江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精神,2010年4月,为乡镇、部门和村级监测责任人、国土干部职工举办了《条例》讲解培训会。国土局还翻印了2 000本《条例》,发放到部门、乡镇及山区行政村。制作了防灾避灾知识的图片展板,在全县地质灾害及山区行政村进行巡回宣传,进一步提高山区群众防灾减灾意识和遇险自救能力,增强全社会的防灾意识。

3.7 推进地质灾害基础性调查工作

地质灾害基础性调查是做好地质灾害防治的技术支撑。长兴县先后完成了《全县小流域泥石流地质灾害调查与评价》、《长兴县1∶10 000乡镇地质灾害与易发区图编制》、《长兴县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修编了《长兴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为长兴县的防治、监测与治理工作提供了科学依据。同时完成了《长兴县中小学校校址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查明了全县中小学校地质灾害隐患的基本情况,为下一步治理、防范奠定了基础。

3.8 开展项目评估,从源头上减少地质灾害

从2006年起,长兴县易发区内建设用地都开展了评估工作。几年来,全县共对124个项目完成了评估工作。各乡镇也十分重视地质灾害评估工作,在创建生态乡镇、村规划编制过程中,将地灾防治作为一项重要内容予论证,为各项建设起到了保驾护航的作用。

4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对策

4.1 领导重视是根本保证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公益性强,涉及面广,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社会稳定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因此需要长兴县委、县政府及各乡镇、部门领导的高度重视,才能有效地推进这项工作,形成上下联动、部门协调、运行顺畅的良好机制。

4.2 群测群防网络是关键

地质灾害的发生,随机性很大,特殊状况下防不胜防,单靠专业技术部门是不够的,必须走群专结合的道路。建立健全县、乡镇、村三级网络,上下联动,层层推进,是当前有力的手段。特别是作为第一线的村级监测责任人,应在地灾防治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4.3 预警预测是有效手段

地质灾害的发生与降雨量有着密切的关系。准确的气象预测,能有效地指导防范措施,避免盲动。同时抓好日常巡查与监测,随时掌握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发展趋势,能提高工作的主动性。开展防灾知识的培训,使山区群众和中小学生掌握识别滑坡、泥石流等类型的征兆,能有效地帮助群众自救。

4.4 资金投入是重要保障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大至规划编制、小至农房评估,即有隐患点的防治,还涉及到交通、水利、旅游等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各个领域。如果没有强有力的经费投入作保障,就无法顺利推进这项繁杂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近年来,长兴县顺利完成了一系列基础性技术调查、完成了一批灾害点的治理,都依赖于充足的资金支持。通过用足专项资金,到2015年将利用治理、搬迁,使28个隐患点的威胁基本得到消除。

4.5 加强宣传教育是基础前提

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形成领导重视、责任到位,全社会积极参与防灾救灾的良好氛围,是保障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顺利开展的思想基础。开展防灾知识的普及,能够提高群众防灾救灾意识和自救能力。

4.6 基础性调查是技术支撑

开展各项地质灾害专项调查,是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技术保障,推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深入、有针对性。真正摸清全县地质灾害发育分布状况,为防治奠定基础。虽然长兴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还存在不足之处,面临新的问题。

(1)地质灾害调查的准确度还不能满足防灾的要求,发生地质灾害的区域往往未进入防治视野。

(2)山区农民建房的地质灾害危险性防范仍然薄弱。

(3)干部群众对于地质灾害防治的警惕性有所降低。

(4)茶叶开发、工程建设引发了新的地质灾害,山区农家乐旅游开发大多集在地质灾害防治重点区。

(5)与邻近县、市相比,长兴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在规范化管理、运用专业技术力量等方面还有不少需要提高的地方。

5 长兴县未来防治地质灾害的建议

5.1 全面开展汛期巡查

目前已进入汛期,针对2010年天气异常的情况,应联合防汛办、交通、旅游等部门,对所有隐患点及地质构造复杂、易发生地质灾害的区域开展一次防灾工作大检查,尤其是对中小学校舍、山区削坡建房、切山筑路、山区农家乐、水库等加强地灾监测管理。对一些建设时间早、存在地质灾害隐患但未进行危险性评估的建设项目,要进行一次调查梳理,落实责任单位进行危险性评估,落实防范措施。落实好汛期值班,台风雨天气,做好群众的转移撤离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5.2 强化群测群防网络建设

贯彻落实《条例》精神,进一步健全部门、乡镇的共同防治责任机制。目前正在筹备召开长兴县地质灾害领导小组座谈会,建立部门地质灾害会商制度,开展联合检查。进一步巩固和健全县、乡(镇)、村为基础,全民参与的群测群防体系,走群专结合的路子,提高防灾的群众参与率,提高群众的防灾水平和自救能力,发挥群众的积极性。对地质灾害防治实行统一管理与分级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系。实行统一管理,实行考核奖励。对照十有县创建标准,不断完善群测群防网络建设。建立监测责任人考核和奖惩制度,进一步强化村级监测网络建设。国土局已经制定了《长兴县地质灾害监测责任人考核办法》,由乡镇和国土局联合考核,对考核合格的监测责任人奖励1 200元。按照省厅部署,开展创建“五到位”(评估、巡查、预案、宣传和人员5个到位)国土资源所,使一批基础好的国土所通过达标验收。

5.3 加强预警预报,增强快速反应能力

加强与气象部门的合作,提高预警预报水平,使各级防灾责任人能在第一时间及时了解雨情,落实防灾工作。同时,要根据《长兴县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和《县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及操作手册》,建立和完善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分工负责、协调一致、反应迅速的应急反应机制,落实包括国土资源、建设、水利、公安、民政、交通、卫生等部门在内的地质灾害应急处置与救援队伍。组织一次全县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演练,增强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

5.4 加大地质灾害治理和搬迁

要按照“科学规划、精心设计、管理从严、建设从精”的要求,高标准组织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制定长兴县地质灾害治理项目的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程序,确保质量。在确保完成2个地质灾害治理项目的基础上,再启动4个治理项目,目前已组织乡镇申报立项。调整地质灾害点搬迁农户的资金补助政策,从目前的每户补助2万元调整到4万元,鼓励地灾点群众搬迁的积极性。优先安排好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农户避让搬迁的新村规划用地,使农户远离地质灾害危险区域,以达到趋利避害的目的。通过综合整治,逐年减少地质灾害点,努力为工业化、城镇化和可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的地质环境条件。

第6篇:灾害治理项目范文

关键词:矿山开采;地质环境问题;环境保护和治理恢复

中图分类号:F407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随着我国经济规模的不断扩大,国力的不断增强,上世纪末期各类矿山无序开采引发的矿山地质环境问题越来越突出,因矿山开采引发的地表塌陷、崩塌、滑坡及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给国家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并威胁到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各类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内及国道、省道及高速公路两侧各种建材厂及矿山的开采形成大量高陡掌子面,基岩直接,无植被覆盖,而其周边植被发育正常,从而导致掌子面基岩与周边环境不协调,宛如一个个伤疤分布在青山绿水中,整体形象极不和谐,严重影响视觉效果。

1、矿山地质环境问题

⑴、矿山地质灾害问题

由于传统矿山开采很少进行矿坑回填,造成地质塌陷等情况极易发生。按照地质灾害发生的时间快慢,可将其分为两大类,一类为突变地质灾害,如地震、泥石流、崩塌、滑坡、水土流失等。另一类为缓变性地质灾害,如沙漠化、荒漠化、地面沉降等。由于矿山开采对周边水资源的污染和水位的下降影响了植被的生长,造成矿山岩层出现松动,为滑坡、崩塌、泥石流的发生创造了条件。在矿山开采过程中,岩石的应力发生改变,以前的岩石应力均衡被破坏,以及矿石废渣的乱堆乱放,已造成边坡的不稳定,在外力的诱发下,极易产生滑坡、崩塌及泥石流灾害。

⑵、矿山废弃物问题

矿山废弃物的治理是地质环境治理的基础,矿山废渣、废石、弃土对于矿山地质环境有着重要的影响。废弃物的堆积造成矿山周边压占土地、破坏植被,影响了原有地貌景观及周围水环境。另外有的矿山废弃物长期受阳光照射、雨水淋滤、空气的风化,废弃物中存有的重金属对矿山周边环境会造成污染。因此,要加强对废弃物的治理。

2、矿山地质环境的治理方法

⑴、矿坑回填

合理利用废弃矿渣进行矿坑回填,可以极大地降低矿坑回填资金的使用。通过废弃矿石与沙石的合理配比进行回填,一方面减少了回填使用材料带来的资金与物质浪费,另一方面也对废弃矿渣有了很好的处理。

⑵、水资源治理

矿山环境治理中水的治理非常重要。应加快矿山选矿过程中水处理设备的投入,选矿水重复利用,将污水进行处理后再进行排放。同时,加快矿山植被的恢复,通过树木种植、草皮移植等方法恢复矿山植被,防治滑坡、泥石流的发生。由于矿山生产过程中地下水资源的疏排,造成水资源的减少,甚至会造成地表河流及泉水的干涸、植被的消失。另外矿山由于排水,疏干了附近的地表水,浅层地下水得不到补充恢复,影响植物生长,破坏了周围的生态环境,最终使矿区土地石化和沙化。这种情况的治理是一项长期的工作,通过水资源治理、植被治理,逐渐恢复矿山周边土壤水分以及植被,恢复土地含水量是治理矿山土地荒漠化的唯一方式。

3、矿山地质环境恢复与保护的意义

矿业的开采虽然对我国经济发展起到了巨大的促进作用,但是,也对矿山环境造成了严重的破坏。针对我国矿山环境现状,加强我国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通过复合治理方式,拦、排、护、整、植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的方法,加快我国矿山环境与保护,这对我国生态环境保护有着重要的意义。

⑴、加强矿业地质环境保护制度建设,推进我国矿山环境保护。为了更好的推进我国矿山环境保护工作的进行,国土资源部下达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第44号国土资源部令;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编制审查及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规范,并在全国范围内组织了数期学习班,对此进行了认真的讲解与学习。

⑵、加快我国矿业开发与环境保护人才培养,促进我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工作的推进。矿山环境必须应用先进的科学技术来实施。加强科学技术在矿山环境保护中的应用,特别是要加强对矿山的综合利用和尾矿、煤矸石、矿渣等开发利用的科研投入和生产开发研究工作。这样既可减少环境地质问题,起到保护环境的作用,又可以避免资源浪费。另外,还要通过高等教育专业人才培养以及对在职人员的再培训等方式,加快我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人才培养,促进我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的实施。

⑶、加快矿业“三废”回收利用技术的应用,促进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实施。在矿山开采过程中,“三废”的回收、利用,对于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有着重要意义。通过采用先进的采选技术和加工技术,提高矿山资源利用率,对于加快我国矿山环境保护有着重要的推动作用。

⑷、关于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治理与防护的分析。在进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与防护过程中,要系统开展地质环境调查与研究,加强区内地质环境监测。建立政府引导,市场运作机制,治理区内环境。保护环境的成功经验说明,加强科学技术研究和应用,推进矿山“清洁生产”,发展“绿色矿业”。加强对矿山开采导致的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等地质灾害的防御和治理的研究。

4、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项目的体会

⑴、亟待建立灾害治理项目预算标准体系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项目工艺复杂,采取治理措施形式较多,本人在进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编制过程中发现现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只能借鉴参考《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发改委、建设部)等相关标准。不同单位、不同项目采用标准不一,亟待有关单位出台统一的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勘查、设计及施工、监理等相关收费标准,对地质灾害治理行业收费进行规范。

⑵、要深入研究矿山地质环境问题形成的机理

矿山地质环境问题的形成机理要通过采取地质调查、工程钻探、地球物理勘探及地球化学勘探等多种手段,查明形成的机理、根源及影响和控制要素。

⑶、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的勘查设计

所有环境地质问题的产生根源要依靠勘查工作去查明,作为设计工作的基础,勘查工作要根据不同的灾害类型及其所处地质环境等条件采取不同的勘查手段。要充分研究地质灾害的成灾机理,针对问题的根源进行治理设计,在设计过程中要充分考虑设计的适用性和实用性,既要经济合理,又要科学可行。

⑷、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相结合

在灾害治理施工中要充分考虑施工措施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同样也要考虑到施工措施可能引发新的地质灾害,要做到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的和谐统一。

参考文献

第7篇:灾害治理项目范文

【关键词】 五谷山 地质灾害 治理工程 可行性研究

0 引言

陵川县五谷山地质灾害隐患治理工程位于陵川县县城城西,危岩体崩塌严重威胁着附近陵川县农村饮水工程管理服务中心和陵川县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110名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西背磺场三级公路道路通行及行人车辆的安全,崩塌一旦发生,还将严重威胁西背台区部分村镇居民的生活用电,危害严重,其后果不堪设想,影响社会经济和谐、可持续发展。

1 工程地质条件

1.1 地形地貌

项目区地貌分区属褶皱断块侵蚀中山区,调查区山顶呈圆形,地形东南高西北低。

1.2 地层岩性

据现场调查,项目区及其附近分布出露地层主要有第四系上更新统(Q3)、石炭系上统太原组(C3t)。

1.3 地质构造与区域地壳稳定性

项目区地处华北古板块内部,属典型的板块构造。根据《山西省区域地质》按断块构造学说的划分方案,陵川县位于华北断块中的吕梁~太行断块太行山块隆西翼南段。

项目区位于陵川县县城,区域地震活动较为频繁,震级较小,最大震级为3.5级。根据GB50011-2010《建筑抗震设计规范》(2010年),陵川县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设计地震分组为第三组,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为0.1g。

1.4 水文地质条件

项目区位于三姑泉域,区内第四系地层中,砂质黄土土质疏松、孔隙发育,垂直节理发育,透水性较强,含水性差,当降雨强度较大时,石炭系灰岩孔隙中会赋存少量地下水,补给来源主要为大气降水,当降雨停止时,又会通过地表蒸发和地下渗流很快疏干。边坡稳定性受地下水影响小,当降雨强度较大或持续时间较长时,地表水径流、入渗径流及表层孔隙水对边坡岩体软弱岩石影响较大,容易发生崩塌地质灾害。

2 地质灾害概况

2.1 地质灾害现状

根据调查,项目区地质灾害类型主要为危岩、崩塌,时有碎石崩落。项目区表层岩体节理裂隙发育,软岩风化强烈,使岩层碎裂呈大小不同块体,甚至呈松散结构。部分坡脚堆积崩积物质,崩塌体块石呈棱角状,一般块径小于0.2m,少部分0.3~0.5m。崩塌体顶部岩体受节理裂隙、岩体结构、风化卸荷、降雨等因素的影响,已处于临界不稳定状态或潜在不稳定状态,局部地段偶见零星掉块现象,在暴雨、爆破震动等因素的作用下,极易发生块体垮塌现象。

2.2 地质灾害规模及发育特征

由于项目区内崩塌物大部分为岩体、少部分风化岩屑、土体,单体小于10000m3,根据崩塌规模等级表,项目区内崩塌灾害等级为小型岩质崩塌。

岩石节理裂隙发育强烈,将岩石切割为0.1~10m3不等片状、菱状、块状的岩块,且岩块间孔隙裂隙较大,造成边坡岩体不稳定,并且作用方向向坡面临空侧,使得坡面岩体处于应力不利的条件下,遇到不利因素,有可能诱发崩塌地质灾害。

2.3 地质灾害成因分析

项目区内岩石节理发育密度较大,发育密集的节理裂隙将岩体切割为大小不一的不规则形,在降雨作用下易于脱离母体发生崩塌。崩塌危岩带发育的地形陡坡大于80°以上,较大的地形坡度为危岩体变形提供了有利的空间条件。岩体一侧临空,卸荷作用在岩体上产生上宽下窄的楔形疲劳拉张裂隙,随着时间效应的作用,裂隙不断增大、加深,当岩体自身倾倒作用力大于抗拉强度时,岩体出现拉裂进而崩落。降雨作用是危岩体失稳崩落的主要诱发因素之一,其破坏表现为降低节理面的抗剪强度、裂隙水对岩块的静水压力、裂隙水的排泄对岩块产生的动水压力。陡峻的地形、节理裂隙发育、软硬岩互层的岩体结构是危岩、崩塌形成的内在因素,卸荷风化作用、降雨、冻融、地震都是崩塌地质灾害的诱发因素。

3 边坡崩塌稳定性评估

项目区斜坡岩体中有倾向坡外、倾角小于坡角的结构面存在;斜坡后缘已产生拉裂隙;顺坡向卸荷裂隙发育,坡度80~95°;主应力方向与坡向存在夹角,且主应力方向指向临空侧;根据地貌、地质特征分析,因此,认为五谷山边坡为可能失稳的边坡,存在崩塌地质灾害隐患,在目前自然条件下,处于缓慢变形阶段,稳定性差。如遇到连续降雨或强降雨过程,地震等不利因素,诱发边坡崩塌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大,由于陵川县城近年来雨量较大,最大日降雨量达到198.2mm,随着雨季的到来,边坡随时都有发生崩塌的可能。由于危岩体距离地面约10m高,因此其崩落时的影响范围可能达到20~30m范围。

4 地质灾害工程治理方案

4.1 工程布置原则

防治工程以保护道路交通行人及车辆免遭崩塌危害为目的,采取预防与治理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设计。防治工程的设计、施工应与当地的社会、经济和环境发展相适应,与地方规划、环境保护等相结合。防治工程的施工应对环境影响小,不会引发其它新的地质环境问题及地质灾害为原则。防治工程的设计充分考虑当地的交通条件,遵循方便实用、就近取材的原则,使工程达到安全、经济、美观和适用。

4.2 工程总体任务

项目区内以危岩崩塌地质灾害治理为重点。主要采取拦挡工程和坡面加固防护工程相结合的措施。

4.3 工程措施布置

拟采用削方除险+挡土墙+SNS柔性防护技术。具体工作及工作量如下:

削方除险工程。项目区内分布有一处土体崩滑和一处危岩体、崩塌体,已出现不同程度的崩塌,土体处已发生宽大裂缝,危岩体向外突出,虽不明显,但坡角大于90度,属不稳定岩体,故两处均处于不稳定状态,需对边坡上部进行削坡,下部进行堆坡压实,以确保整治后边坡的稳定和便于边坡绿化。

坡面防护。在危岩体清除后,为了稳固坡面松散物源,在坡面上采取锚杆+柔性网边坡防护。本工程采用主动防护系统,运用SNS柔性网覆盖、包裹在危岩体清除后的坡面上,以防止坡面碎石坍塌、坠落,不仅对崩塌体起加固作用,而且可将落石控制在一定范围内,对崩塌体起到加固围护作用,并对坡体坡面进行加固处理。

挡土墙工程。对坡角修筑浆砌石挡土墙,总长度约250m,宽1m,高2.5m,基础埋深1.5m。

坡面复绿。对挡土墙后坡面进行植草复绿,加强水土保持。草种的选择宜满足主根不发达、侧根发达的要求,还应具有抗旱、抗寒、抗贫瘠性的特性并优先选择本地物种。

截排水沟工程。根据现场踏勘和工程治理要求,需坡顶设截水沟,在坡脚设排水沟。排水沟和截水沟采用的浆砌片石、块石的强度等级为Mu20,采用M5砂浆砌筑,表面用M7.5砂浆(厚度为30mm)抹平收光。

5 投资概算及效益分析

5.1 投资概算

依据国家相关标准及定额,项目概算金额409.14万元,按照国家相关政策申请市级财政补助资金300万元,县乡配套资金109.14万元。

5.2 效益分析

项目实施完成后,消除地质灾害隐患,使当地群众能够安居乐业,促进安定团结、社会稳定,同时改善当地地质环境,进一步提高当地人民的生活工作环境。

通过上述分析,开展五谷山地质灾害隐患治理,将会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实现当地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同时通过五谷山地质灾害隐患治理项目的实施有效防止和控制水土流失的发生频率和强度,保护脆弱的生态环境,促进人文与自然协调发展。

参考文献:

[1]2004年6月,山西省第三地质工程勘察院、山西省陵川县地质矿产局提交.《山西省陵川县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报告》.

[2]2012年12月陵川县国土资源测绘中心编制.《陵川县五谷山地质灾害项目区地形图》.

第8篇:灾害治理项目范文

一、抓好全省农田水利万宗工程建设

1、继续抓好蓝田灌区工程建设。

该项目总投资为780万元,建设资金争取国家及省级资金624万元,地方自筹156万元。工程已于2012年10月份完成工程招投标工作,12月9日正式动工。工程原计划2012年12月完成主体工程建设任务,由于种种原因,现计划2013年3月底前完成工程建设任务。

2、继续抓好里周河灌区工程建设。

该项目总投资约720万元,资金来源为省级资金576万元,地方资金144万元。本工程已于10月份委托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完成工程招投标工作,12月9日正式动工。工程原计划2012年12月完成主体工程建设任务,由于种种原因,现计划2013年3月底完成主体工程建设任务。

3、继续抓好小型农田水利示范镇建设工程。

该项目涉及全镇7个村委,受益人口1.3万人,受益面积1.6万亩,总投资1060万元。其中:中央、省级财政补助800万元,县财政配套130万元,当地群众投劳折资130万。本项目已于2012年10月完成招投标工作,12月9日正式动工。工程原计划2012年12月完成主体工程建设任务,由于种种原因,现计划计划2013年1月底前完成主体工程建设任务。

4、落实5宗小型灌区的实施工作。

5宗小型灌区1549.51万元,除水历灌区由于前期设计时灌溉面积超过规划数据未上报外,其余小型灌区的申报工作已完成;2013年完成所有设计并上报,争取省厅批复后实施。

二、抓好千宗治洪治涝保安工程建设

1、争取治理工程和城口河治理工程建设项目实施工作。

治理工程位于中游镇段,综合治理河长计划9.4公里,计划投资2900万元。综合治理河长计划5.0公里,计划投资2980万元。两宗工程已列入国家2013-2015中小河流域治理工程建设项目计划,并完成设计招标工作,争取通过省水利厅的审批,并于2013年实施。

2、争取2-3个中小河流治理县重点综合整治及水系连通试点规划项目实施工作。

县是列入全省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及水系连通试点规划项目之一。现已完成了县级规划报告,并通过省厅技审,治理河道总长度为37.645公里。规划总投资14500万元。2013年争取2-3个规划项目实施工作。

三、抓好全国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工程建设项目

1、继续抓好村委田间整治工程。村委田间整治工程总投资928.0万元。该项目于2012年初完成勘测设计,并由市水务局(市水批[2012]63号);市财政局(财农[2012]16号)批准建设。目前该项目建设资金已下达,并于9月21日完成工程招投标工作。计划10月中旬入场开工,年底前完成主体工程建设。工程原计划2012年12月完成主体工程建设任务,由于种种原因,现计划2013年1月底前完成主体工程建设任务。

2、认真抓好2011年镇田间工程实施工作。2011年镇田间工程总投资约647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资金510万元,地方资金137万元。目前中央资金已到位。工程招标前期准备工作已基本完成,2013年主要抓好工程建设的实施工作。

3、切实抓好2012年城口镇田间整治工程实施工作。该项整治工程项目投资计划目前已下达,正在组织省级技术审查相关等相关准备工作。2013年主要抓好工程建设的实施工作。

四、抓好8宗小(二)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宗小(二)型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申报工作已完成,工程概算总投资为1393.6万元。现省厅已批复,正进行招投标前期准备工作。2013年主要做好工程建设的实施工作。

五、抓好水库水源治理工程项目

水库水源治理一期工程已列入省厅第一批省水资源节约与保护专项资金项目计划,目前正在准备有关水库水源治理一期工程施工招标的前期工作,等待省厅正式的资金下达文件。2013年主要落实好水资源保护方面专项资金工程水库水源治理一期工程的后续工作。

第9篇:灾害治理项目范文

今年我区的地质灾害形势十分严峻。一是全区目前已发现的地质灾害点多达489处,点多面广,危害性大,在连续阴雨或大雨、暴雨情况下,极易复活;二是今年我区地灾发生时间可能比往年早,地质灾害发生数比去年同期可能增加约20%;三是由于近期公路、园区等工程建设活动十分频繁,大量开挖造成的地质隐患日益增多;四是地质灾害发生的主要时段仍集中在汛期(5-9月),其中6-8月为地质灾害高发期。

我区目前地质灾害存在的问题仍然不容忽视。一是有的镇街和部门对管辖范围内的地质灾害和隐患排查还不够彻底和全面;二是部分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防灾预案及防治措施落实不够好;三是个别镇街、部门至今还未编制今年的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四是部分地灾点的监测工作不规范、不连续;五是部分群众防灾自救意识淡薄;六是工程建设活动监管力度不够,防治措施不到位,人为诱发地质灾害和造成地质隐患的情况十分突出。

昨天下午2点30分左右,因受四川省汶川县里氏7.8级地震的影响,我区也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波及,虽然我区的地震强度不高,但是区级各部门、各镇街务必密切注意因地震导致各类地质灾害易发区域而出现的新情况、新变动,提高人民群众的地灾防灾抗灾意识,对管辖范围内的地质灾害易发区域立即组织摸排,掌握最新情况,特别是发现因地震造成的滑坡、岩体开裂等现象必须提高警惕,立即上报区国土房管局,组织人员进行治理,并做好地质灾害突发事件紧急处置预案。

二、总结经验,狠抓落实,全力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减少地灾防治盲区和死角

根据区委、区政府对全区灾情的综合分析和预测,今年我们所面临的地灾灾害形势仍然十分严峻,这就需要我们早安排、早部署,未雨绸缪,认真作好汛期地质防治工作。各镇街和区级有关部门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务必做好以下四个方面工作:

(一)区级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有关文件要求,做好本行业范围内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交通部门要认真做好公路、航道及沿线边坡安全隐患的巡查、排查工作,对排查出的地质灾害要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限制车辆、人员通行,明确专人负责监测,及时采取治理措施,保障交通工具和行人安全。要特别加强等公路沿线及玖龙纸业项目交通道路段危岩、滑坡的防范工作。

水务部门要做好水利、水电设施及周边的地质隐患巡查、排查工作,对排查出的地质灾害要落实专人监测,及时采取治理或搬迁避让措施,保障水利设施安全运行,保护周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建设和市政园林部门要做好城镇切坡、边坡、填方地段和市政设施及周边的安全隐患巡查、排查工作,对排查出的地质灾害要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限制车辆、人员通行,明确专人负责监测,及时采取治理措施,保障市政设施及人民群众的安全。特别要做好像云辉丽都等地质点的治理。

移民部门要做好移民迁建区、移民迁建设施及高边坡的安全隐患巡查、排查工作,对排查出的地质灾害要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明确专人负责监测,及时采取治理或搬迁避让措施,保障移民安全。

经济和安全管理部门要做好工业企业、各类矿山开采活动的巡查、排查工作,发现安全隐患,立即责令企业整改,确保安全。

国土房管部门要组织安排已查明的自然因素地质灾害隐患点和直接影响房屋安全的地质灾害监测工作,接到灾情报告后,要组织监测站、地质专业队伍及时到现场调查,分析灾(险)情;一旦发现险情,要在区政府的领导下,与相关部门、当地镇街一起组织搬迁避让,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气象部门负责汛期气象预测工作。及时将天气预报通报镇街和区政府相关部门。

各镇街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将已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和防治任务落实到居委会、村组和点,按照地质灾害威胁对象落实防灾责任人(包括建(构)筑物所有人、管护人、使用人)和监测责任人,务必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认真组织辖区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排查、巡查,发现险情、灾情要及时撤离人员,并按地质灾害灾险情速报要求及时上报。接到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报告后,相关镇街、行业主管部门和区国土房管局要立即派人赶赴现场进行调查,及时确定灾害体规模、受威胁对象以及必须采取的应急抢险措施等;情形危急时,镇街或村、社、监测人应当及时启动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先动员和组织受地质灾害威胁的居民以及其他人员转移到安全地带,必要时可以采取交通管制、强行撤离、强行拆除等措施组织避灾疏散,确保安全至上。

(二)各镇街要采取各种途径、各种形式、各种措施,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的培训教育工作。一是要加强对干部的宣传教育,切实增强各级干部的防灾意识,提高领导干部特别是基层领导干部的应急反应能力和指挥组织能力;二是要加强宣传教育,广泛开展防灾避灾知识的宣传教育,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对地质灾害的防范意识和应对能力,特别是居住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域内的人民群众,一定要针对地灾发生征兆、应急处置方法等事宜加强宣传教育。

(三)区级相关部门和各镇街的防灾预案必须到位,加强日常巡查工作。一是各镇街和区级相关部门应根据区政府下发的《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和《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抓紧编制并落实本部门、本镇街的地质灾害年度防治方案和应急预案;二是各镇街、各相关部门要立即组织人员对辖区范围、管理范围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认真的排查、巡查,发现险情、灾情的要立即落实防范、应急抢险治理措施确保安全至上。凡因工作不到位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的,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及人员的责任。

(四)切实作好应急反应工作,加强对重点区域的监控和突发事件的反应机制。一是要加强预测预报。区气象、区国土房管等部门要加强安排实时监测,切实做好对滑坡体、崩塌体等地灾体的监测预报,努力提高预测预报的时效性和准确性。二是要充分依靠应急专业队伍和技术专家。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专业技术性极强,各镇街要进一步充实和完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人员和硬件设备,确保一旦出现地灾险情灾情,可以充分依靠这些技术专家、技术人员对灾情进行科学分析并提出应急处置的措施建议;三是要加强重点地区地灾防范工作。各镇街和有关行业部门要切实加强重点工程建设区、人口密集区、重要交通干道沿线、城市规划建设区、重点矿区和集中开采区等重点地区的地灾防治工作,确保不发生群死群伤和重大财产损失。

三、全力以赴,严防死守,确保万无一失,打好全区地灾害防治攻坚战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镇街、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相关工作,切实抓紧抓实,要严格坚持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地灾害防治行政首长负责制。要充分做好防为救灾准备,要将地质灾害防治纳入整个自然灾害防灾救灾体系,确保防灾救灾物质到位,要充分利用现有防灾资源,减少人力物力的浪费,确保抢险救援行动的迅速和扎实有效。

(二)要建立健全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监测预警体系。群测群防是我区防治地质灾害的有效手段。对各个已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逐一编制落实单点防灾预案,要逐点发放防灾明白卡,逐户发放避险明白卡,明确各灾害点的监测人和防灾责任人,明确具体的监测、防灾工作任务和要求,定期检查、督查各地质灾害点的防治工作,确保各项防范措施落实到位。

(三)严格各类建设活动管理,杜绝人为地质灾害。各镇街和建设、交通、水利等部门要严格加强相关建设活动的管理,认真履行各自地质灾害防治职责。各镇街在编制集镇规划、有关部门在编制项目规划时,应当组织对规划区进行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在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时,必须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市国土房管局关于加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管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通知》(渝国土房管发〔〕24号文)的规定将地质灾害防治贯彻到项目建设全过程,切实做好每个建设项目的地质勘探、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等工作,严格按规范程序、顺序和设计的要求进行施工,涉及切坡、堆载回填、老地质灾害(隐患)地段应先及时按规定搞好支护工程或治理工程后再实施主体工程,并加强周边的检查、巡查、监测,确保各项防范措施真正落到实处,控制和杜绝人为地质灾害事故发生。